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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

第1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关键词: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探析

中图分类号:F30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资金安排向高标准农田聚焦,项目布局向粮食主产区聚焦”这是回良玉副总理“两个聚焦”的重要论断,是农业综合开发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和方向,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引领现代农业示范作用的重要途径。积极研究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着力打造高标准农田对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1.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指土壤、排管、作物、耕作方式等多种因素组成的复合体系,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通过人工改造,全面完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土、肥、水、热、气、能等多种自然条件综合平衡,装备高水平、生产方式先进、管理现代化的高产、高效、优质、生态、安全,并具有持续保障能力,达到进排水通畅、条田格式化、作业路网网络化、生产全过程机械化,新品种、新技术应用现代化的标准农产品生产基地。

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力的战略选择

2.1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有效途径

粮食安全问题关系到民众福祉和社会稳定。耕地数量和耕地质量是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两大关键因素。目前耕地数量与社会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耕地数量减少的趋势不可逆转;二是人口增加的趋势在一定时期内不可逆转;三是社会发展对粮食需求不断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在这种情况下,农业综合开发抓住耕地质量这一关键因素,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稳定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提供良好条件,奠定坚实基础。

2.2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提升农田质量推动农田升级换代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不少地方农田质量和农产品品质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对农田质量的一次重要提升和根本性保护,是在改造中低产田的基础上,对农田建设的一次升级换代。

2.3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

农田质量不仅是决定作物产量高低的主导因素,同时也决定着农产品品质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建设高标准农田,将进一步拉动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的商品转化率和市场竞争力,夯实农业产业化发展基础,为现代农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从而加快项目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

3.农业综合开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

3.1加强领导,协调推进,切实形成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县级政府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形成“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集聚和创新,应加大资金投入,发挥规模效应。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另一方面整合支农建设资金增加投入力度。对此,应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区域性和按照项目管理的优势,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引导,整合水利、农业、土地等相关涉农建设资金,吸引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实行项目大集中、资金大整合,建立项目建设高效运行机制。按照“多元投入、立体开发”的原则和“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思路,统筹资源,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3.2加大宣传,提高认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利实施

高标准农田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定阻力,其中最大的阻力还是来自农民的认知程度。目前,农村普遍实行,对土地略微的占用与调整,均涉及到农民的自身利益,常常由此引发各类占地矛盾。而高标准农田建设需要打破现有土地格局,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治理,这也成为高标准农田项目推动难度较大的主要原因。对此,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舆论媒体加以宣传。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重要意义,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带来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前景,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有利的工作条件。二是加大对示范点的宣传力度。通过现场观摩,舆论引导等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效,以示范带动作用加以宣传引导,让群众看到,经过土地治理,耕地面积可增加6%-10%的巨大潜力,为大家谋福利的长远利益,并通过土地治理提高自身亩产量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使其在对比中得到启发,从而逐步转变认识观念。让农民群众接受、配合、并愿意加入到工程建设中来。

3.3严格标准,统筹协调,整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着力打造精品工程。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建设标准实施,水利、农业、农机、林业、科技等措施整体推进,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真正达到治理效果。平坦地区实施“平整格田化”治理,达到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成方、林成网,基本实现园田化;坡耕地区实施“等高格田化”治理,达到旱能灌、洪能排、路相通、基本实现梯田化。排灌渠道根据需要设计建设,桥涵闸站渠配套齐全,达到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田间道路建设达到顺直通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要求。全面推进“沃土工程”,加大秸杆还田、稻壳还田的力度,增施有机肥,加强地力建设,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全面实现土地平整条田化,道路相通硬质化,沟渠相连衬砌化,桥涵配套通达化,农田作业机械化,全面彰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

3.4制定规划、规范有序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支农资金投向的整合聚集,集中力量支持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项涉及利益调整的改革,必须有理论作支撑、有制度为约束、按规划来实施。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有序组织实施。一是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目标,依据地方总体规划和优势农产品产业规划,组织有关专家认真编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建设规划要注重粮食主产区,突出万亩以上规模粮田,突出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并以规划为引领,认真组织实施。二是对确定的项目区进行整体规划,科学设计。对建设规划确定的项目区按照综合、超前、可行的原则进行规划布局和科学设计。综合是强调水、土、田、林路综合治理,田渠路桥林等各项工程合理布局,实现布局一体化;超前是设计的项目区20年、30年以后仍然先进、适用,打造永固工程;可行是对每个单项工程认真进行实地勘察、详细论证、广纳民意、切实做到科学规划到位,提高项目建设标准。

3.5创新机制、深度开发、放大项目建设效应

一是创新实施主体,大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探索和鼓励其为项目实施主体,直接申报农发项目,并通过承包、反租、倒包、合作入股及托管等方式,实施先流转后开发,这样既能解决调地难的问题,又可推进规模开发,变低效利用或闲置状态土地为高产高效土地,发挥土地最大效益,促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同时也为二、三产业提供劳动力资源。二是要实行深度开发,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开发与利用并重,实行深度开发,只有逐步实现粮食规模化生产,才能提高种粮的比较效益,才能增强发展粮食生产的内在动力。农业综合开发在项目区完成“硬件”设施建设后,要继续进行深度开发,安排少量资金,培育和启动农民用水户协会、农机合作社、农业技术应用协会、专用粮食品种生产协会等“软件”组织建设,在不改变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实现统一机耕、统一播种、统一灌溉、统一施肥和统一机收,提高粮食生产的标准化、组织化、集约化程度。

4.结语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其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探索出适合本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争取建设一片,成效一片,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

参考文献:

[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优秀调研报告和论文集.2010.

[2]张钢军等.关于推进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思考.农业经济.2010年第3期:35-36.

第2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近年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和财政部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主题,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全国大范围开展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并突出对农业大县特别是产粮大县进行扶持。到2011年,全国共有2230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旗、农牧场、团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下简称“《新增千亿斤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不但已经全部纳入了开发县的范围,而且也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重点。

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几项任务,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点,也是农业综合开发的重点。农业综合开发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金办大事,突出重点抓关键。其中最重要的是建设高标准农田,这是保持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当务之急,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关键措施,也始终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粮食安全始终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全局性重大战略问题。我国粮食的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面临严峻挑战。农业综合开发二十多年的生动实践表明,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既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走出了财政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一条新路子。

有人说,农业综合开发是公共财政照耀农业的一束最灿烂的阳光。二十年来,农业综合开发通过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同时,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实行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发展区域主导产业,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区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科学化种田和产业化发展水平,为推进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

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资金4548.0亿元,投入资金70%以上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累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6.1亿亩,开展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433处,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6亿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4亿亩,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1988~2010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新增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为:粮食1970亿斤,棉花37亿斤,油料100亿斤,糖料560亿斤。

农业生产能力的显著提高,为实现主要农产品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平衡、丰年有余历史性转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为项目区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农业打下了比较好的基础。

提高了科技含量,有效推动了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集成适用的农业技术,尤其是发展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积极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业技术培训1.6亿人次,提高了广大农民科技种田水平。这些“点面结合”措施,既促进了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又为提高我国农业科技水平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

“十二五”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促进农民增收,加大资金投入,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大规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努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幅度增加。地方各级政府要将政策规定的配套资金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按照“农民自愿、量力而行、民主决策、数量控制”的原则,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并将项目区农民筹资投劳纳入村内“一事一议”范畴,实行专项管理。

认真编制并组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抓紧编制《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1~2020年)》。同时,组织各地区按流域或灌区编制本地区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建设任务。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投资和建设标准,明确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推进资金整合和统筹。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指导,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其他各类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通过土地整治、农田水利、科技推广等各项措施的集成投入,实现连片治理、整县推进、区域衔接,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后的集聚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完善和落实各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覆盖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和管护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强化项目实施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管理规定,规范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要由具备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实施全面监理,确保监理职责到位。全面准确地公示项目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加强工程建后管护工作。完善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按照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产权归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提高工程建后管护水平。加强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管理,鼓励农民用水户以承包、租赁和股份制等方式经营管理小型水利工程,保证项目监督责任和管护责任一并落实,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第3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近20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完成中低产田改造34.4万亩,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5万亩,建成两个10万亩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区农业生产基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农业产业化进程扎实推进,先后被国家科技部、农业部批准为“内蒙古和林格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农牧民科技教育培训基地”等。和林格尔县获得“全国农业产业化先进集体”“全国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示范县”荣誉称号。

树立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理念。一是树立大开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农业综合开发的综合功能,坚持田水路林综合施治,农业、水利、林业、科技、交通等多措并举,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平台聚集生产要素,引领各有关单位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二是树立项目农业的理念。转变发展方式,改变传统思维定式,用工业经济理念,产业化的思路来经营农业、管理农业,把现代化农业示范区作为一个产业、一个项目来规划,立项、实施、验收等各个环节都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真正把示范区建成优质、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生产、加工、营销基地。三是树立集约发展的理念。通过政府的规划引领和政策导向,将各有关部门、各类涉农资金整合、集聚,统筹规划、区域推进,走规模经营、集约发展之路,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和农民收入。

明确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打造一批现代农业园区作为示范窗口,形成有效载体,走以点带面,分步推进之路。和林县两个10万亩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小甲赖新农村建设中,走土地流转集约化经营的实践证明,农业综合开发更好地发挥了项目平台优势,积极参与了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整合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源,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发展、科技运用方面加大投入度,创新了开发机制,吸引和集聚了更多的资源要素,使农业综合开发在全县新一轮农业园区建设中发挥了引领示范“先行军”的作用。和林县通过近2年时间的生产实践,示范区内生产条件得到了改善,综合生产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也得到了相应提升,示范区建设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上出现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4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加快我市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创建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集中投入、重点建设、整体开发、统筹发展、市县联动、合力创建”的要求,年起,用五年左右时间,在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和巢湖市各创建一至两个核心区面积达到2万亩以上的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

二、政策措施

(一)设立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年起,设立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示范区的道路、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由市财政局制定。县级财政按市级资金1:1配套。

(二)推进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整合。

1.积极整合支农资金。各县(市)按照“统筹规划、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方式,以示范区建设为载体,积极整合农业、建设、财政、国土、交通、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相关资源,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涉农资金和项目集中投入,整体打造。

2.创新支农资金管理模式。以整合资金带动重大项目实施,通过政府主导,财政协调,部门配合,建立“以县为主,全面推进,各级联动,纵横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全市逐步形成支农资金归并合理、安排科学、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管理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支农资金规模效应,促进县域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加快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发展。

(三)实行优惠投资政策。

对进入示范区的项目和农业企业实行优惠政策:

1.符合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的农业项目,按高于20%的标准给予奖补。

2.实现农业成果转化的项目,可按规定申请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3.申报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的给予优先。

4.对直接从事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通知》文件规定的给予优先办理。

5.对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项目和农业企业用地,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给予优先安排。

(四)强化融资服务。

1.完善信贷服务。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增加信贷投入,示范区内的农业企业和农民个体工商户可依法将其生产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属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作为抵押财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2.开展担保服务。支持各类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区内农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提供担保;支持示范区内的投资企业组建信用担保机构,为示范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3.开展保险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针对示范区农业企业的自身特色、主导产业、生产需求开发配套的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并将其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予以补助。

(五)优化投资环境。

1.坚持招商先行、项目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市区位、资源、政策等比较优势,大力推进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坚持边建设边招商,加快生产基地、加工企业、交易市场等示范区主体建设,争取园区早建设、早投产、早达效。

2.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强化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集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优势产业向示范区集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作为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工作抓好抓实。

2.示范区创建由县(市)级政府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考核。

3.各县(市)要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二)突出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5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一、取得的成绩

1、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建成了一批高产稳产农田。十一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共改造中低产田12.03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6.3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0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2万亩,经过治理改造过的农田,基本达到了“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建设标准。

2、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先后推广了有机水稻、有机蔬菜栽培技术,引进了目前全国最优苎麻品种——“中苎一号”,推广了机械打麻技术,研发了国内首台全自动打麻机,使每个劳动力每天打麻量从10余斤提高到120余斤,极大地减轻了劳动强度,扶持了国内首条微生物脱胶精干麻生产线的研发,并得到了全国麻纺协会专家高度评价,培训农民16500余人次,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3、推进了农业产业化。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先后扶持了恩达、金土地、天欣源、科农种猪、姗娜果业等20家产业化龙头企业,一家专业合作社,争取产业化经营项目42个。通过连续多年的扶持,恩达、科农种猪已经成为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恩达家纺”成为我市首个中国驰名商标。目前,全市优质水稻、苎麻、蜜桔、种猪繁育等产业有序发展,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带动了十万农民增收致富。

4、促进了农民收入和粮食增产。项目区农业人均年收入比非项目区高出300元以上,使农民从开发中真正尝到了甜头,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被项目区群众形象的比喻为“增加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在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方面,项目区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220万公斤,油料10万公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5、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市始终把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扶持力度、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新农村建设衔接工作,作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内容。共扶持新农村建设示范点89个,扶持资金2250万元。

二、主要做法

我们在土地治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紧紧围绕“项目选址立项、科学规划设计、高质量施工监管”这一主线,始终做到:

1、坚持两个条件,即“三个好、一个高”条件,竞争立项,择优选项。一是地形条件要好。选择地理位置重要、地貌平坦、集中连片的地方搞开发,不仅便于项目实施,而且能够塑造农业开发工作整体形象,起到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二是经济条件要好。土地治理项目不是扶贫项目,选择经济条件好的地方搞开发,能够保证自筹资金的足额到位。三是村级班子要好。村班子的强与弱是搞好项目的关键。选择那些村班子团结、敢打硬仗、愿意为老百姓办事的地方搞开发,将使项目实施事半功倍。四是群众积极性要高。这是农业开发工程能否顺利完成、不留后遗症的关键所在。组织召开村支委会、村小组干部会和群众大会,征求群众意见,经2/3的农民同意后,并逐户签字,承诺自筹资金按期到位。

2、坚持两项原则,科学搞好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一是坚持求真务实原则,搞好测量工作。在实地测量前,带领设计和测量人员到实地熟悉地形地貌,衔接地形测量有关事宜,制订具体测量工作安排方案;在测量完成后,设计人员根据现状地形图进行规划设计。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适地选择整地方法。对地势平坦的田块,按同水平线进行平整;对有一定坡度的项目区,以等高线平田的方法进行平整。

3、建立三项制度,创新项目工作机制。一是建立项目村组、乡镇水利站等多方参与的规划工作机制。在工程项目完成初步设计时,将规划设计成果拿到项目区去,多次征求当地乡镇、村干部农民的意见,并采纳合理、可行的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二是推行专家评审机制。在年度项目规划论证工程中,接受水利、农业、林业等方面的专家,逐个核对工程位置、规格型号、施工图纸和工程量,进一步提高工程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准确性。三是推行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在招投标过程中,根据《招投标法》的规定,确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标原则。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足够的资质和国家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件。招投标统一管理,成立农业综合开发招投标领导小组,由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开发办等为成员单位,进行有关招投标工作。

4、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进度。工程遇到阴雨天气,给施工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工程工期与质量。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们采取多措并举强抓工期、确保质量,取得较好效果。一是精心组织。领导在一线靠前指挥,工作人员常驻工地,深入到各个标段施工现场督导,及时处理有关问题。二是统一标准。要求各个标段的工程质量统一标准,并不定时组织各标段施工管理人员互相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促进。

在农业产业化方面,我们依托本市资源条件和产业比较优势,按照市委、市政府“3321”工程和全市农业产业化企业重点工程的总体部署,择优选项、集中连续扶持我市的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1、水稻加工产业。重点扶持百乐、金土地和天欣源大米加工等龙头企业,扶持的重点从提高粮食加工能力向粮深加工转变,重点扶持好金土地米乳饮料和百乐精制米粉的生产,达到延长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多环节的转化增值,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2、苎麻生产、加工产业。推进以“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为主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建设以恩达公司为龙头的10万亩苎麻种植基地,重点放在扩建恩达公司生物脱胶生产线和优质高产苎麻种植基地项目上。

3、种猪繁育产业。建立以科农、渝州公司为龙头的良种猪生产繁育基地,重点是扩大良种猪繁育的整体规模。

4、蜜桔产业。推广“猪—沼—果”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以珊娜、蒙山公司为龙头建立优质高产生态蜜桔园,重点扶持蜜桔苗木繁育、品质改良和提高采后储藏保鲜及处理加工能力。

5、部分特色农业产业。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产业扶持政策,有选择地扶持葡萄、无公害蔬菜等特色产业,重点放在以设施农业为主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促进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6、支持企业的品牌建设,将百乐、恩达、谷韵米乳等品牌培育成影响力大、竞争力强、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责任田调整难。土地治理项目实施格田化后,原有农田出现增减,原有田块面积、形状发生了变化,必然要重新进行农田调整。但由于项目区很多村、组,自分田到户后,田块一直未动过,而人口发生很大变化,使人地矛盾相当激烈,使得农田调整很容易成为矛盾纠纷的导火索,处理不好甚至出现群众上访事件。

2、农民自筹资金难。目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还需要农民群众通过投工投劳自筹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如2009年罗坊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平塘村委各村小组要求每家每户每人筹钱搞土地平整;沙堤村则用承包鱼塘的资金搞土地平整,这样做加重了村委、村小组的经济负担,从而影响农民群众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严重时群众情绪激动,导致工期拖延。

3、亩投资标准较低。目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同类项目的除我们农业综合开发办外,还有水利、农业、国土等部门,据我们了解国土部门的土地开发(类似于我们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单位面积投资标准是3000元,其中:1500元用于田间基础设施建设,500元用于项目区村庄整治,1000元(地方配套资金,一般不能足额到位)用于乡镇、村委建设费用,且国土部门的土地开发面积是指国土面积,而我们是指耕地面积。水利、农业等部门的投资标准也高于我们的投资标准,且不需要农民自筹资金。

4、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能力不强。从企业销售收入上来看,我市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缺少规模大、效益好、品牌响、带动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从龙头企业对主导产业的带动面上来看,还没有形成以龙头企业带动而形成的产业聚集群。

5、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滞后,农产品转化增值率低。在我市现有龙头企业中仅有11家农产品加工业,其中就有6家大米加工企业,而在畜禽肉类、水产品、花生和水果等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方面至今还是空白。多数现有的加工企业设备陈旧落后,加工技术条件差,在农产品加工生产上,一般只能搞粗加工。这严重影响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和销售渠道的扩张和发育,制约了我市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

6、利益联结机制不够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程度不高。我市农业中介组织建设相对滞后,大部分处于起步阶段,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尤其企业农产品订单年收购量只占总量的30%左右,且订单履约率也不到50%,市场价格好,农户不按合同向企业提供农产品;市场价格低,企业不愿按订单收购,分散生产与集中加工销售的矛盾相当突出。

7、企业融资难。我市农业产业化企业募资额度较小,发展后劲不足,大多数龙头企业固定资产不多,获银行贷款困难。加上担保体系不健全,企业办理抵押贷款过程中存在费用高、办理时间长等问题,使企业难以得到适时的金融支持。

四、几点建议

1、处理好责任田调

整。要依靠乡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协调,在项目立项时要统一思想,明确是按人口重新分地或者还是按保持原有农田数量,项目实施后根据农田增减情况按比例相应调整;其次是项目实施时要对项目区原有农田重新丈量,如实登记造册;最后是项目实施后,按原定的分田方案将田块分成好、中、差三等重新分配。

2、提高亩投资建设标准。应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尽量减少农民自筹资金。由目前的财政投资1200元/亩提高到1600元/亩以上。达到其它部门同类项目的投资标准,同时取消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中的农民自筹资金,与其它部门同类项目的政策一致。

3、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要始终把培育、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最关键环节来抓。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市场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经营机制活、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是加大对现有优势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做大一批龙头企业。二是引导企业强强联合,做强一批龙头企业。用市场的方式,积极引导和促成全市同类型的龙头企业具备条件的加强横向联合,实行品牌、技术、产品资源共享,搞好分工合作,努力整合建设跨区域的大型龙头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帮助企业在发展中做强做大。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企合作,引导龙头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储运、保鲜、精深加工、包装和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密切合作,开展联合研究、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

4、强化农业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带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农业项目建设,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任务。要切实利用好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瞄准国内外产业化优强企业和知名品牌,千方百计引进一批国家级龙头企业来我市落户,形成新一轮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当前,要围绕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引进新上一批肉类、花生、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建设项目。围绕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积极引进出口型企业来我市从事优质农产品采收、包装、储藏、运输、加工等技术的开发,鼓励客商在农产品基地投资建设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和以加工营销为主的龙头企业,利用他们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畅达的市场销售网络,建成一批一头连接农户,一头紧贴市场的农业产、加、销企业,带动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5、着力推进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化。规模化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一是加强产业的规划引导。要围绕优质稻、生猪、禽类、苗木花卉、蔬菜、果品等六大主导产业,根据区域资源特点、地理位置及传统优势,搞好优势主导产业科学布局定位,制定发展规划,按照标准化的要求,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资源优势和地域特色明显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优势农产品向优势产业集中,优势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要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等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加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一村一品”发展。二是要加强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的联系。对现有农产品基地要加强引导和扶持做大规模,特别是要通过引导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解决好农产品基地建设与企业加工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使农户按照龙头企业的要求组织生产,使基地建设与企业加工所要求的品种、质量和加工能力相匹配。

6、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府、市场、农民之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载体。要以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契机,加快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组织体系,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组织载体。鼓励多主体创办,引导多形式发展,有计划培育一批产品特色明显、带动农户面广、运行机制健全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一是围绕推进我市六大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化建立合作社。二是围绕促进农产品加工流通建立合作社。三是围绕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建立合作社。对农民自发建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切实搭好平台,帮助解决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进行示范推广。

第6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一、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近几年来的成效和做法

近几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始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的发展思路,围绕“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要求,不断推进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对我市农业发展做出一定的贡献。

1、积极争资跑项,不断增加全市农发项目资金投资规模。近几年,我办主要领导通过积极“跑部跑省”,为争取了更多的农发项目资金投入到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中。2011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争取中央资金6050万元,2012年争取中央资金达到10143万元,首先突破亿元大关,比上一年增长68%,2010年争取中央资金10968万元。

2、强化项目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农发项目管理水平。我办围绕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积极强化和完善农发项目管理,一是突出项目前期管理,大力推行项目竞争立项制和专家评审制,择优选择农发项目;二是注重项目过程管理,严格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施工图纸审查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和效益;三是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全面执行县级报帐制和单项工程决算审核制,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四是强化项目建后评价及管护,实行分阶段验收制和工程建后管护制。这些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农发工作水平的提升,确保了我市农发项目工程质量和长久效益。

3、狠抓理念创新,不断健全全市农发项目管理机制。为推动我市农业综合开发事业发展,我办积极开拓创新,在创新中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不断创新农发项目管理理念,一是通过制订相应的操作流程图和一系列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全面推行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范化管理机制。二是通过引入企业绩效管理考核制度,全面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绩效管理机制。三是借鉴相关行业建设标准,制订出统一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技术规定、预算编制规定和典型工程图集。

4、加强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办主动把土地治理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科技推广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同时积极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持优势农产品,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2011-2012年,共完成中低产田改造任务28.87万亩,其中建设高标准农田57片,面积8.8万亩,新建及除险加固小型水库89座,新建和维修拦河坝陂42座,排灌站52座,衬砌灌排渠道776公里,新建机耕道224公里,购置农业机械134台套,农民技术培训2.42万人次。共扶持了大米加工、畜禽养殖、茶油加工等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14个,对9个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进行贴息。

二、问题及建议

1、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尽管我市农业投资逐年增长,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完善,建设了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示范农田,但是我市农业生产条件较薄弱、农业现代化程度不高等制约影响还存在,全市519万亩耕地中,高产稳产田还不到全市的五分之一,还有390多万亩中低产田需要提高改造,不少农田基本建设严重滞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靠天吃饭的状况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农业产业化发展还在起步阶段,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偏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用于完善农业灌溉、生产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扶持壮大一批有影响力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因此,建议加大向上争取农业投资项目的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投入到我市农业生产和发展中去,按照强基础、保稳定的原则,继续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建设好高标准农田。与此同时积极将农田建设与优势产业相结合,进一步扶持壮大我市优势农业产业,实现藏粮于田的目标,促进农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统筹整合支农投资项目资金。目前我市各类国家财政支农项目的资金来源和项目管理来自多个部门,其管理模式也不尽相同,但很多资金的投资范围和建设内容相似,如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商品粮基地建设、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都是投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由于项目管理来自多个部门,往往容易出现项目重复建设、多头申报、投资分散、虚列套取等资金浪费、投资效益低下甚至引发腐败问题的情况。要改变这一现象,必须由上级通过立法或出台行政法规,从根本消除国家权力部门分割、分块管理、政出多门的弊端。建议组建农村公共事务管理委员会,为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将农业综合开发、国土整理、小农水、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工程、农业产业化等各类支农项目资金统一整合在一起,形成拳头,集中力量办大事。在统一管理机制没有建立之前,建议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沟通,形成优势互补,尽管避免重复建设、多头申报、投资分散等现象出现。

3、逐年降低直至取消地方配套资金额度。目前多数农业投资项目工程都需要地方财政配套以及农民自筹资金。由于当前财政机制造成各级财政形成倒金字塔的模式,市县两级财政实力较薄弱,特别是像我市这样的欠发达地区财力一直紧张,但要推动农业发展又急需上级财政资金的投入,随着争取资金规模的逐年增加,地方财政配套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例,近几年来中央资金与市本级配套比例从1:0.1降至现在的1:0.05,为原来的二分之一,但投资规模增长了3.8倍,市本级配套资金不降反增,配套压力也越来越大。目前农村普通存在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家务农的大多数是妇女、老人,很多地方由于农村劳动力不足,很难组织受益农民进行投工投劳。建议上级加大逐步降低地方财政配套额度的力度,直至取消配套要求,同时取消农民自筹资金。

第7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关键词: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高标准基本农田

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规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和政府债务收入以外,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执收单位)依法通过征收、收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募集、受赠等方式取得的资金。2011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计划投入6000亿元,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根据上述建设计划,预计温岭市共需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3.8万亩(温岭市已于2006年建成了29.5万亩的标准农田),全部按提升类的建设标准计算,温岭市需投入2.38亿元,可谓任务重、资金压力大。国土资源非税资金是进行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动国土事业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如何规范其征收工作,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便尤为重要。

一、国土资源部门涉及非税收入的基本情况

我国为加强耕地、矿产资源的开发保护,在国有土地使用、矿产采矿权报批、出让过程中,设置了各项非税征收来加强保护。当前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包括: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类收入,具体有:征(土)地管理费、

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采矿登记费(2013、2014年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

二是政府性基金类收入,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具体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

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采矿权出让所得、探矿权出让收入。

四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2006〕100号)等文件精神,按一定的方法和比例提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

在上述各类国土资源非税收入中,主要用于国土事业建设的有征(土)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土地开资金等。以温岭市为例,2012年共收取征(土)地管理费867.5万元、耕地开垦费2291.8万元(其中20%要统筹上交省财政),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000.3万元(该项收入,根据浙江省的相关结算分配办法,只有49%左右的资金能直接返还给县市)、农业土地开资金843.9万元。

二、国土资源非税征收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国土资源部门在配合财政部门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时,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规定。但在具体征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非税收入征收不及时

当前各地在征收征地管理费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征收时间,造成征地管理费征收不及时。比如各县市向省国土资源厅报批土地时,要先按规定标准上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后,省国土资源厅才下达农转用批文。但各县市因每年报批土地次数多,为及时拿到批文,往往采取预缴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的方式进行。同时,各县市在征收征地管理费过程中,也存在征收时间不一的问题。有些县市是在向上级递交农转用报件前,要求项目单位先上缴征地管理费,有些县市是在年终一次性根据项目单位审批土地的多少,进行一次性缴纳。有些县市是在该宗土地出让后,按出让面积,在办理具体供地手续过程中收取征地管理费。征收时间的不一,相对滞后,在上级部门降低收费标准,缩减征收对象时,造成有些非税少收。尤其是建设用地报批过程分为土地征用、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占用基本农田的还要到国务院审批,在收费过程中,应根据那一个审批时间进行征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造成国土资源非税新、旧征收标准的执行时间也难以确定。

2.具体征收主体不清

征(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收费主体应该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在实际征收中,存在征收主体不清,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以耕地开垦费为例,作为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应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由国土资源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不是物价部门核定给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应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但作为各县市政府以市场化形式加强耕地资源保护的手段,由各国土资源部门中负责土地整理、土地指标交易的下属单位通过往来款票据进行(一般为各县市的土地整理中心)收取。如近年来,温岭市由该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耕地开垦费和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合并为一个收费项目进行征收;而黄岩区采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将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和耕地开垦费分开进行征收。

3.非税征收标准不稳定

近年来,各级政府一方面通过出台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等惠农减负政策,来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如在2009年,从8月1日开始将征地管理费征收标准下降30%;同年按照浙委〔2009〕 56 号文件的要求,在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除房屋和土地登记中的证书工本费以外,免收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2010年1月15日,浙江省为配合国务院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消了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项目的耕地开垦费、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和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收取。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保证垦造耕地的质量,提高了部分非税征收的标准。如从2008年6月11日起,将耕地开垦费的收取标准在原来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在2012年,根据浙委办〔2012〕55号文件精神,对占用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的,耕地开垦费按现在标准的两倍进行收取。征收标准的不稳定,加上文件传达的延时,增加了征收人员的工作难度,容易造成多收、误收。如温岭市相关部门在进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事业性收费检查时发现,征收了当地康庭南区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征地管理费29.6万元,委托垦造耕地成本款613.7万元(国土、财政两部门已及时进行了退还)。

4.非税征收标准执行不到位

当前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还存在着应该减免的非税减免不及时,征收时不能全部按标准征收的现象。比如根据《浙江省征地管理费暂行规定》,实行全包方式的,按征地费总额标准的不同比例收取征地管理费:一次性征用耕地在 50 亩以上(含 50 亩),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上的(含 100 亩),按3%收取;征用耕地 50 亩以下,其他土地 100 亩以下的,按 4%收取。同时规定了征地管理费的减免范围,其中:党政机关、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妇幼保健、防疫站、残疾人企业征用土地,实行非统一征地免收征地管理费,实行统一征地的减半收费征地管理。但在实际征收过程中,有些县市不管面积多少,都按4%收取,对党政机关、中小学校等符合征地管理费减免征收条件的用地单位,也没有主动进行减免,造成非税多征多收。

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不仅在征收上存在问题,在资金使用上也存在着问题上。由于各地财政资金宽裕程度不度,财政资金管理方式不一,国土资源系统的政府性非税收入还存在着资金使用不到位,资金使用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国土资源系统在政府性征收非税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和我国长期以来对非税收入管理比较薄弱,没有形成一套规范有序的管理制度有关。各地在推行收支脱钩政策过程中、对征收成本核定不科学、不公平,造成部门间苦乐不均。尤其是财政部门在核定年度预算时,不能充分考虑有关部门对政府非税征收的成本,甚至根本不予以安排资金,使各具体执收单位缺乏征收积极性。二是国土资源系统对征收政府性非税征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有关,在财政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后,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重视了预算资金的,而对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关注度有所降低,再加上国土资源非税征收队伍不稳定,非税资金使用政策掌握不到位,造成国土资源非税征收工作边缘化。三是和政府部门间资金使用的方向不一致有关。国土资源非税收入都有指定用途,而且主管部门往往还要加上其他条件。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国土资源部特别规定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垦造耕地的,不得用于占补平衡。但财政部门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资金优先使用到垦造耕地项目中,造成这些资金不能及时使用。

三、加强非税征收,夯实工作基础,为国土资源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1.转变国土工作观念,提高对非税征收工作的认识

国土资源部门涉及的政府非税收入种类多,资金量大,尤其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当前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温岭市2012年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5.49亿元,2013年一季度实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0.86亿元),使国土部门在安排日常工作资金时,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是围绕当地政府的经济发展要求而开展工作,工作重心通常放在建设用地的报批、出让方面,而对于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基础设施薄弱,软硬件设施建设落后的情况相对不够重视,没有充分认识到非税征收工作,对国土资源工作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一方面可为国土资源工作软硬件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如国土系统正在进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张图”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地籍管理工作、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资源管理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支撑。另一方面,加强政府性非税征收管理,有利于闲置土地的清理、供地率的提高,从而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当前大部分县市的国土资源非税资金都是在土地出让后进行征收,前期报批土地过程中,需上交给中央、省及市里的报批税费都由县市级财政承担。将国土资源非税征收时间从土地出让后征收,提前到土地报批后立即征收,这些税费就应由报批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单位为减轻资金负担,只有加快土地出让或者是少报批土地。可降低以镇街道为主体的政府报批土地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国土资源部门的供地率,并加快闲置土地清理。以温岭市为例,2008年-2012年,共农转用报批土地74254.89亩,截止到2013年5月底,还有批而未供出去的土地10105亩,2010-2012年供地率分别为68.26%、46.78、31.96%。经初步测算应收未收征地管理费2632.85万元,市财政垫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599万元。

2.严格执行征收政策,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国土部门要加强非税征收管理,完善各项征收制度,统一征收时间,明确征收主体,狠抓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入库,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在征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做到不多收、不少收,应减尽减。要坚持“收支两条线”、“收缴分离”原则,收费过程要做到透明公开,做到“票款分离”,开票人不直接收取现金,缴款人直接将资金缴入银行专户,开票人仅凭银行入帐通知单开票(在实际操作中,为方便群众办事,对收费地点离银行较远,且收取金额在100元以下的土地登记费,可由开票人员收取现金,但要做到专款专存,不得公款私存,挪作他用)。要实行收费责任制。

3.严管非税资金使用,发挥资金最大效用

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的非税收入大都有特定的用途指向,并且有专门的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比如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非税收入,各地都出台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比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4.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队伍素质

第8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强县、名城”为目标,以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为动力,以建设高标准农田,不断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中心,立足于建设好百万亩优质水稻生产大县,推动优质大豆产业开发,实现“抓产业、强龙头、建基地、扩规模、促加工、上档次、创品牌、增效益”的发展目标。积极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开发原则

(一)效益开发原则。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的综合效益为核心,树立绩效观念,强化绩效管理。通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科技贡献率,努力实现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统一,切实让广大农民得到实惠。

(二)积聚开发原则。因地制宜确定农业综合开发重点支持的产业、区域和龙头企业。一是土地治理项目实行规模开发,坚持集中投入、连续扶持;二是产业化经营项目向园区集中,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积聚;三是合力开发农业项目,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整合其他支农资金,合力建设农业项目,做大项目规模;四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入格局。通过积聚开发,加速推进优势主导产业向优势区域集中,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各类生产要素向产业优势区域聚集,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提高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水平、效益和形象。

(三)科技开发原则。坚持农业科技创新,根据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明确科技推广的目标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农民和农民经纪人、农业企业经营者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强与农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以省农科院为依托,积极引进、转化、推广农业科技的新成果,强化科技对高效农业的支撑作用。

(四)择优立项原则。对乡镇重视程度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高,农民积极性高,产业特色明显的项目,优先立项。

三、开发重点及目标任务

(三)争取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2012年重点扶持大众农产品批发大市场贷款贴息项目,争取财政贴息100万元,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产提效,为广大瓜果菜农提供广阔的流通市场,满足市场供应,丰富居民的菜篮子。

(四)抓好优质水稻良种繁育科技示范项目。扶持延丰种子有限公司繁育水稻良种1000亩,争取财政投资60万元,为全县发展优良水稻生产提供优质良种。

(五)申报“节水增粮行动”旱作农业项目。积极争取青川乡旱田节水灌溉设施建设项目立项。

四、工作措施

(一)创新工作思路,切实把握开发方向

1.确立一个中心。以建设粮食主产区,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推进粮食产能工程为中心,突出抓好百万亩优质水稻产业化发展。

2.突出两个重点。一是突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水平,建设精品工程,打造农业开发新亮点,建设好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对高效农业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园区内具有前瞻性、示范性的科技项目,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加快产业化步伐。

3.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转变开发理念。农业开发由过去的分散布局向规模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转变。二是转变开发方式。积极探索和实践与其它支农资金整合配套、统筹安排、捆绑使用的机制和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共同建设农业开发项目,共同建设现代农业园区,努力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三是转变开发机制。积极引导管理规范的、有经济实力的、带动农民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业主大户直接承担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对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能人、大户及龙头企业等业主参与建设的各类基地,农业综合开发予以优先扶持,提高现代农业建设和管理的生命力。

4.抓好四个结合。一是土地治理项目与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相结合,重点抓好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精品工程,发挥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作用。二是土地治理项目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项目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内容要和当地新农村建设有效对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开发,规模推进。三是土地治理项目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相结合,建设高效农业生产基地,为产业化项目提供高品质的生产原料。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向精深加工延深的同时,向高效生产基地延深,鼓励龙头企业直接参与农产品基地建设,在推广优良品种、推广农业新技术和加强基地管理上,发挥积极的带头示范作用。四是农业开发项目实施与招商引资相结合,以农业开发项目为平台,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进一步整合各类支农资金,吸引社会各类资本共同参与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农业开发格局。

第9篇: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势范文

2、以带动农民增收为出发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2012年计划争取国家扶持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8-10个,争取财政扶持资金1000万元以上。坚持以扶持带动农民增收为关键环节,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三者兼顾,大力扶持我市粮食加工、苎麻加工、良种猪繁育、蜜桔、台湾麻竹笋五大基地建设,为我市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农业龙头企业旗舰和知名品牌作出新贡献。

3、加大市重点工程帮扶力度,全力推进十万亩苎麻基地建设。2012年计划新增苎麻种植面积5000亩,完成投资300万元,继续争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对苎麻基地建设的支持,早日实现我市苎麻面达到10万亩。

二、工作措施

1、坚持“三个围绕”,突出开发重点。

一是围绕省政府“双十双百双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1010”工程发展农业产业的思路,积极参与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坚持以带动农民增收的程度和范围作为重要的择项标准,择优选项、竞争立项、培植重点、集中投入、连续扶持,做大做强做优一批比较优势明显、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

二是围绕市委、市政府开展统筹城乡一体化试点的重大部署,多领域、宽范围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通过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延伸农业产业链,彰显比较效益,增加农民就业,拓宽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是围绕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努力提高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整体水平。从2011年开始,我们争取到了我市渝水区作为全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示范工程点,每年一万亩,连续三年集中投入开发,我们要举全市农发系统之力,集中力量、集中财力、科学规划、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强化管理、提升质量,全力打造我市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精品工程。

2、抓好“三个结合”,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模式。

一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继续抓好新农村建设驻村包点帮扶工作,认真落实省农发办、省新村办关于整合资源,共建新农村的要求,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为平台,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新村道路与机耕道建设、改善村庄饮水与农田水利排灌设施建设、新村“一大四小”绿化工程与园田化防护林建设为三位一体、互相配套、共同开发。

二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有机生态农业发展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综合性、先进性、示范性的作用,当好我市现代农业的排头兵。积极引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参与有机蔬菜、有机稻、有机果业、高产苎麻等生态绿色农业的开发,坚决退出对高残留农药农作物的产业扶持,围绕“一大四小”的目标,继续抓好高标准农田防护林建设,努力把我市农业综合开发的项目区建设成生态型的项目区。

三是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与农业科技开发相结合。积极扶持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市场潜力大的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农业、农机、水利等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建设一批设施农业和节约型农业。大力推行以项目为载体,以培训农民为基础,以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推广良种良法为手段,以提高项目区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的农业科普措施,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立项资金的投入。2012年继续加大对分宜苎麻良种繁育、蜜桔、高产油茶的良种繁育等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扶持力度。

3、确保“三个安全”,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是确保项目安全:为保证项目立项的质量,确保项目的客观性、真实性、公共性、合理性,确保项目安全,必须建立健全项目科学评审机制:一是抓好项目库建设,编印市产业化项目汇编一书;二是实行严格的项目评审制,今年要首次组织专家评审;三是实行公开的竞争立项,阳光操作、公开竞争;四是严格逐级申报制度,坚持不走程序不立项;五是坚决落实省办提出的项目申报县级农发办首问责任制;六是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制、监理制、招投标制、检查验收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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