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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实习与理论知识结合及得到的收获做一些总结
一、(1)结构形式
当今的建筑主要采用的是框架结构或者是框架剪力墙结构,砖混结构也采用但用的比较少。我们所参观的两个施工工地都采用的是框架---剪力结构。它是框架结构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体系的结合,吸取了各自的长处,既能为建筑平面布置提供较大的使用空间,又具有良好的抗侧力性能。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样又有足够的剪力墙,有相当大的刚度,框剪结构的受力特点,是由框架和剪力墙结构两种不同的抗侧力结构组成的新的受力形式,所以它的框架不同于纯框架结构中的框架,剪力墙在框剪结构中也不同于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
(2)构造柱
砖混结构设计中,为了加强建筑物的空间刚度和整体性,使建筑物在地震中避免或减轻破坏,根据抗震规范,我们设置一定数量的圈梁和构造柱,来增强和提高建筑物的抗拉、抗裂性能构造柱的设置位置的规定:规范规定无论房屋的层数和地震烈度是多少,均应在外墙四角、错层部位横墙与纵墙交界处、较大洞口两侧、大房间外墙和内横墙交接处。.楼梯间四角最好设置。上人屋面的女儿墙也应设置构造柱。.跨度比较大的梁,如果不设置墙垛或垫块,也应有构造柱。
而在框架剪力墙结构中,为了加强砌块隔墙的整体性,应在砌块隔墙的适当位置设置构造柱或圈梁,具体设置位置和砖混结构的一样。
二、施工缝、变形缝和后浇带
施工缝:受到施工工艺的限制,按计划中断施工而形成的接缝,被称为施工缝。混凝土结构由于分层浇筑,在本层混凝土与上一层混凝土之间形成的缝隙,就是最常见的施工缝。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缝,而应该是一个面。因混凝土先后浇注形成的结合面容易出现各种隐患及质量问题,因此,不同的结构工程对施工缝的处理都需要慎之又慎。
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防震缝。他们的作用是保证房屋在正常温度变化、基础不均匀沉降或地震时有一些自由伸缩,以防止墙体开裂,结构破坏。而后浇带是在高层建筑中来代替变形缝的做法。其做法是每30米到40米留一道缝宽为800毫米到1000毫米的缝隙暂时不浇注混凝土。缝中钢筋可采用搭接接头,等荷载差不多稳定时,一般是结构封顶两个月后再浇注混凝土。后浇带都是用于建筑长度大于50米的建筑。而当建筑长度小于50米时并且是框架结构,这时为了保证建筑物的整体性和一定的刚度,就的设置单元墙来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和刚度
沉降缝:为克服结构不均匀沉降而设置的缝。如上部结构各部分之间,因层数差异较大,或使用荷重相差较大;或因地基压缩性差异较大,等可能使地基发生不均匀沉降时,都需要设缝将结构分为几部分,使其每一部分的沉降比较均匀,避免在结构中产生额外的应力,该缝就是“沉降缝”。须从基础到上部结构完全分开
伸缩缝:若建筑物平面尺寸过长,因热胀冷缩的缘故,可能导致在结构中产生过大的温度应力,需在结构一定长度位置设缝将建筑分成几部分,该缝即为温度缝。对不同的结构体系,伸缩缝间的距离不同,我国现行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XX对此有专门规定。伸缩缝在基础可不断开;
抗震缝:为使建筑物较规则,以期有利于结构抗震而设置的缝,基础可不断开。
现在多用3缝合一只有沉降缝能满足这个要求,所以多用沉降缝来代替其他缝来使用。
三、梁:按梁的常见支承方式可分为:简支梁、悬臂梁、一端简支另一端固定梁、两端固定梁、连续梁。
梁按其在结构中的位置可分为主梁、次梁、连梁、圈梁、过梁等。
门窗过梁
门窗洞口上的横梁,支撑洞口上部砌体传来的荷载;传递荷载的窗间墙
常用形式:砖砌过梁,钢筋砖过梁和钢筋混凝土过梁
圈梁
砌体结构房屋中,在砌体内沿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的钢筋砼梁.
在砌体结构房屋中设置圈梁可以增强房屋的整体和空间刚度,防止由于地基示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
圈梁:为了保证砌体的稳定而在砌体顶部或底部用钢筋混凝土浇灌的构造封闭梁(非承重梁)。它采用钢筋混凝土其厚度一般同墙厚,在寒冷地区可略小于墙厚,但不宜小于墙后2/3,高度不小于120mm,常见的有180mm和240mm。
在非抗震设防区,圈梁的主要作用是加强砌体结构房屋的整体刚度,防止由于地基的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等对房屋的不得影响。
在地震区,圈梁的主要作用有:增强纵、横墙的连结,提高房屋整体性;作为楼盖的边缘构件,提高楼盖的水平刚度;减小墙的自由长度,提高墙体的稳定性;限制墙体斜裂缝的开展和延伸,提高墙体的抗剪强度;减轻地震时地基不均匀沉降对房屋的影响。
通过这一次认识实习,我对相关的专业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也学到了很多之前未曾接触的东西,受益颇丰。深入工地一线的参观,使我能够将所学理论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系统地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深化了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体会到建筑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的工作特点,熟悉了工程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各种技术和管理工作,在实习中,我发觉自己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和培养,为未来走向工作岗位做好思想准备。此外,通过实习,我开阔了视野,增加了对建筑施工的理性认识
【关键词】安装拆卸;质量控制;验收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建筑工程逐步向高大、设计复杂、体积庞大、短工期方向发展,而后塔式起重机在建筑施工中一时成为“热宠”,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提高工作效率,一个项目同时也有可能存在多塔共同作业的现象。若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当,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从而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的损失,造成严重的社会不良影响。如何保证塔吊作业时即安全又高效呢?笔者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和工作经历,谈一下个人的几点看法。
1 首先安装前要做到科学、合理定位布置
塔吊位置塔式起重机的布置方案主要根据房屋的平面形状、构件重量、起重机械性能及施工现场环境条件等确定。一般有四种方案,即:单侧布置、双侧或环形布置、跨内单行布置和跨内环形布置。当房屋平面宽度小,构件也轻时,塔式起重机可单侧布置。此时起重机半径应满足R>b+a
式中:R——塔式起重机吊装最大起重半径(m)
B——房屋宽度(m)
A——房屋外侧至塔式起重机轨道中心线的距离,a=脚手架的宽带+1/2轨距+O.5米,当建筑物平面形状较大或构件较大,单侧布置起重力矩满足不了构件的吊装要求时,起重机可双侧布置,每侧各布置一台起重机,其起重机半径应满足:
R≧b/2+a
此种布置方案时,两台起重臂高度应错开,防止吊装时相撞。
如果工程不大,工期不紧张,两侧各布置一台塔吊将会造成机械上的浪费,因此可环形布置,仅布置一台塔吊就可兼顾两侧的运输。当建筑物四周场地狭窄,起重机不能布置在建筑外侧时或者由于构件较重,房屋较宽,起重机布置在外侧满足不了吊装所需要的力矩时,可将起重机布置在跨内,其布置方式有跨内单行布置和跨内环形布置。
以上情况要根据自己现场的场地、房屋宽度、结构形式(类型)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最佳布置位置。
2 塔吊在运行前的各项保障制度要齐全、到位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对塔式起重机安全运行的前提,特别是塔吊安全操作规程,司机、司索人员、指挥等人员的持证上岗制度,塔吊维护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要做到塔吊管理制度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制,使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在实处。如使用中严格按照塔吊机械操作规程和塔吊“十不准、十不吊”进行操作,不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杜绝违章指挥。吊装前必须对每一件吊物进行重量估算,严禁盲目起吊,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等。
3 塔吊的安装、拆卸管理
3.1 塔吊的安装、拆卸合同
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应由塔吊使用单位和安装、拆卸单位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从事塔吊的安装、拆卸活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3.2 塔吊安装、拆卸方案
建筑施工现场的塔吊安装前安装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对安装现场周围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影响安装、拆卸的障碍物必须拆除。根据安全技术标准、塔吊的机械性能要求、安装使用说明书及现场作业条件制定科学、详细、安全、可行的安装、拆卸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编制依据、工程概述、塔吊概况、人员配备、安装位置确定、基础及附墙设计(包含平面图和立面图、钻探点分部图、基础配筋图、附墙示意图等)、预埋件设置、安装步骤、拆卸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应由安装、拆卸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写,编制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在方案上签字。而在施工现场的塔吊安装、拆卸施工组织设计往往是由总承包单位编制,这样针对性、指导性就不能保证。安装、拆卸单位应将塔吊的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3.3 塔吊的安装、拆卸
塔吊的安装、拆卸单位在正式安装塔吊前应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塔吊及现场施工条件: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塔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制定塔吊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3.3.1 基础施工
基础施工前应由塔吊安装技术负责人向工程施工负责人进行如下书面交底;基础与建筑物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基础表面平整度要求、预埋螺栓误差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配置图等。基础施工应由塔吊产权单位派专人监督整个施工过程,同时做好各种资料,如钻探记录、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等。施工完毕,做好混凝土的养护,等混凝土强度达到施工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吊的安装。
3.3.2 塔吊的安装
塔吊安装前应配置专用配电箱,列出安装所需的工具、劳保用品、确定安装的汽车吊型号、行走路线、吊位置、起重臂平衡臂的吊点、特种作业人员配备。
塔吊安装的各道工序、塔吊顶升与附墙装置严格按照塔吊使用说明书和施工方案进行安装,上道工序未完严禁进行下道工序。
3.3.3 塔吊的拆卸
一般来说,塔吊的拆卸程序与安装程序相反拆卸前应对塔吊的结构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拆卸。
【关键词】建筑法规课程;改革;实践
一、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现状
1、经调查研究发现,以前学者在研究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改革与实践的时候往往只是站在理论教学的角度,片面地对理论教学的改革进行研究、探讨,忽视了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需要。从查阅的资料中,即使有少部分学者对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进行了探讨,但是,他们大都处于将案例教学法的引入理论教学或是仅仅在理论上对实践教学进行探讨,没有进一步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模块。
2、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空间研究处于空白阶段。建筑工程法规是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其教学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专业学生在校学习、获取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进一步了解和理解国家权力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等政策以及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沟通、协调的重要环节。因此,建筑工程法规知识运用于实践活动尤为重要。
3、对建筑工程法规课程实践教学进行多方面的评估研究还有待提高。目前,从我们查阅的材料中,尚未发现对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的实践教学环节进行包括: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任课老师等多方面的评估研究。没有有效的评估体系,就难以在高职院校中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利于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二、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以上研究现状的述评,基于我国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改革视角,以某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为研究对象,构建与该课程能够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土建类及相关专业职业教育课程体系。通过对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模块、教学空间、教学评估等方面展的研究,分析其对我国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的影响。最终为提出并完善我国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提供理论与实证的支持。
1、目前,很多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主要采取纯理论教学的授课方式,忽略了学生建筑工程法规知识实践方法、实践技能的培养,这不适应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特别是,实证分析对象执行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已经有四年,学生毕业后可到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员、监理员、安全员、测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多个岗位就业,每个岗位对学生需要掌握的建筑工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侧重点均有不同。
因此,在实证分析对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大专业招生、分方向培养”的背景下,针对土建类及相关专业的岗位群及能力分析、人才培养目标、分方向能力模块的设置与课程组成、分方向能力课程模块,拟制定新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调整和改变现有教学模式,建立建筑工程法规课程与其他课程之间对接的紧密关系。
2、更进一步的,在实证分析对象中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依据企事业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进行现场模拟教学,使课程的学习情境与真实工作环境和真实工作任务一致,安排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参与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合同管理、索赔等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教、学、做”一体化,使课程内容更具吸引力。
3、形成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与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分析报告。完成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课程模块、教学空间等改革后,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约束力,往往会导致教学改革的中止。所以,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课程模块、教学空间等改革是否能得到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任课老师的认可,或将其结果运用到下一步的教学改革中,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与就业岗位、知识能力需求评估体系。
因此,通过设计针对建筑企业用人单位、毕业生、在校生、建筑工程法规授课教师的不同问卷,进行“四方”问卷调查研究,探索职业能力取向的、校企合作相关的建筑工程法规知识教学模式并进行评估。
三、建筑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的效果
1、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高职院校土建类及相关专业建筑工程法规是一门与实践紧密结合的专业基础课程。理论—案例—实际操作有机结合,是课程教学的最佳途径。本课程加强工学结合,改变课堂理论教学与实际工程相分离的教学方法,建立适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教学的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在新的教学空间中,模拟报建、招投标、索赔等真实情景,通过班上成员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改革,各班级分成若干各小组,各小组扮演土建类及相关专业所涉及工作中的各岗位,使学生全面获得岗位能力、职业能力和社会能力。在理实一体化教学实验室中,通过采用现场示范教学法,边讲边做,使学生有更直观的认识。教师的言传身教,对学生有正确的引导作用,发现学生操作不正确时,及时通过示范进行纠正。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精准检测系统;工作流;应用;实践
中图分类号:[P258] 文献标识码:A
计算机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建筑工程质量精准检测系统的研发提供了技术支撑,为工程质量检测所需数据信息的采集、存储、分析、传递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条件。该系统可以对建筑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并可以将检测机构采取的检测业务流程应用于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控制中,切实达到建筑质检工作的相关要求。
一、基本原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工作流是针对建筑工程涉及的所有领域以及质检工作操作步骤而言的,主要的建设原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流程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为一定的客户和市场提供最为便利和顺畅的管理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优化整个管理过程,将管理板块整合为具有可测量与评估性质的活动过程,争取实现资源的科学合理调度。这一工作流管理方式的目的性较强,且内在结构具有统一性,管理过程呈现出动态可控的状态,管理的层次非常分明,因此广泛应用在企业的管理活动中。
精准建造是针对建筑产品进行管理的结果,在合理分配建筑产品的构造单元的同时,强调建筑产品的精准设计,并对建材的供应、产品质量控制、工程建设信息的交流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以求达到经济效益和质量效益的完美结合,并以资源成本的最小支出、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为组织活动的原则。
二、具体流程
基于工作流的建筑工程管理质量精准检测系统主要的角色分配的领导层包括检测中心主任、副主任,质量检测与控制中心总工程师、总工办主任,检测系统办公室主任,检测专业科室主任,这些是精准检测管理系统的内部管理层;其他的角色类型还有检测中心技术人员,质量检测委托登记人、复核人员,质检合同的登记人、复合人,工程项目检测的审批人、签发人,专业检测员、检测报告的编写人员等,这些是质量检测工作流程的执行角色。层级之间的管理遵循精简中间环节的原则,并且需要及时向上一级回馈相关的管理信息。
精准系统检测流程的设置上包括对建筑使用建材的检测、施工现场的检测,具体的业务流程的处理上,这两类检测有着共同点,也有其不同的地方,所涉及的科室和具体检测项目不同。例如建筑建材的检测主要有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检测、材料性能的检测、建筑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的检测,而现场检测的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的安装室、结构室以及室内空气质量、建筑工程钢结构的检测,工程结构抗震与安全性能的检测等,每一检测环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该系统的管理业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客户的日常咨询进行管理。这是对客户信息的收集阶段,检测管理系统只有充分掌握了客户的信息,才能对客户的状况实施跟踪定位管理,以便提高检测的效力。这一模块还包括潜在的客户管理与已经履约的客户管理,二者相互协调进行管理。二是对检测协议合同的管理,其中分为建筑工程建材协议的管理和施工现场状况合同的管理。三是对检测过程所涉及的所有业务进行的管理,各个检测科室要承担起相应的检测任务。四是评审的管理,这一阶段是对工程质量的总体状况而言的,主要有合同的评审、报告的及时签发等环节。五是委托受理项目的管理,主要由委托的窗口受理完成,通常分为合同受理以及委托单受理两个板块。六是结算与报告管理,对检测项目的收费管理、结算折扣等进行的管理,并要将检测的报告返交给客户手中。七是信息的反馈与统计,主要是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的数据信息反馈给质量监督站,检测报告员要编写好程序报告,做好反馈和上报的各项工作。
精准检测系统在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过程中,优点显著,它将流程管理的连续性、精准建造的科学性、集成建造系统的综合性进行了有效的整合与重组,确保了建筑工程检测业务各个环节的实现,还可以加强检测环节之间的相互关联性。该流程将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数据信息作为总体的管理目标与对象,并实现了不同机构信息的高速传递与对接,利用管理系统各个科室、各个信息收集阶段的不同特点,避免了“信息孤岛”问题的产生,并赋予了每个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更加自由的权限,来对信息进行分层次的管理与调取,管理的弹性空间增大,也提高了全体人员工作的热情和效率。
三、实践意义
(一)检测系统技术的更新
精准检测系统多采用数字化的检测技术,并依靠计算机互联网的便利性,充分实现了内部信息资源的共享性,不仅有利于各个部门检测信息的存储和计算,还建立了公共交流平台,做到及时的沟通与协调,也便于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管理者可以在第一时间内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检测系统的各个操作环节可以进行自动化的操作,SQL server信息库的建立和应用,为检测中心的数据更新和使用拓展了更大的空间。自动化的数据分析方式还可以减少人工计算的误差,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的检测精确度奠定了基础。
(二)管理理念的更新
技术的创新必然带来管理方式的创新,这是因为科学技术方法的应用也会潜移默化地改变人的思考方式。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管理机制随着理念的改变而更新,各个部门的机构设置也更为合理与科学。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加大,信息交流的效率得到提升,这就减少了很多冗余的管理环节,每一个数据信息和查询的板块都有专人负责,可进行自动化操作,减少了技术人员的管理负担。管理环节的精简也降低了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的投入成本,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各项投入。清晰明了的检测管理系统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而节省的资金便可以投入到其它管理项目中来,也实现了目标成本的有效控制。
(三)加大了质量监督力度
在精准检测系统的环节设计中,也加强了质量检测中心和质量监督站之间的联系。基于工作流的建筑工程质量精准检测系统中设置的接口,可以和质量监督站的内部管理系统实现新信息数据的对接。如此一来,在检测系统发现的建筑质量问题,通过连接的端口,便直接可以反映到监督站的信息接收平台上,监督部门可在第一时间向不合格建筑工程的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与调研,极大地提高了质量监管的力度,也充分发挥了质量精准检测系统应有的价值。
总结:
综上所述,基于工作流的建筑工程质量精准检测系统的应用价值高,有利于提高建筑质量的检测效率,增大建筑工程的安全系数,并可以完善建筑质量检测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其所涉及的领域都能够协调发展。当然,在实际的应用中也要结合具体的建筑工程情况,力求达到对人力、物力、财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参考文献:
[1] 炜.基于Web下的建材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D].南昌:南昌大学,2006.
[关键词]建筑工程 地质勘察 测量 地基基础 设计
[中图分类号] F416.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41-2
0前言
近些年来,我国工程地质勘察与测量工作已有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地质工程建设的左右手。地质勘察是对地质工程相关区域范围内的岩石、地层、构造、水文、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确定工程建设的测量、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依据及参数。地质测量的任务就是测量地质图,换句话说就是将各种地质现象客观的反应在相应的平面图或剖面图上,然后我们通过地质图来了解或掌握所勘察区域内的地层、构造、岩石、矿产等地质特征。
1建筑工程地质勘察
建筑工程勘察是建筑施工设计前必须进行的工程操作过程,它不仅能为建筑设计施工提供地质资料和建设设计建议,还能有效地防止建筑施工中各种问题的发生;并对勘察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法。工程地质勘察中存在缺少工程勘察纲要,勘察资料质量不高、定量分析欠深人、忽视地区性研究及工程与环境共同作用分析等方面的问题。工程地质勘察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勘察与设计、施工的合作,大量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尽早制订地方性勘察规程和尽快推行工程监理体制。
1.1建筑工程地质勘察的问题
工程勘察质量不高,目前很多勘察单位已实行企业化,某些工程勘察单位为了眼前利益,对工程勘察质量的控制、管理松懈下来,造成工程勘察成果质量下降,甚至不能很好的指导工程设计建设。主要表现有:①工程勘察工作量不充分,为了能争取尽早完成任务,只好压低勘察预算价格,但又要有收益,就减少工作量,该做的勘察项目不做或者少做;②钻探、测试及取样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现场勘察时,为了赶进度,钻探取样不执行相关规范,往往造成勘察结果分层位置不准确,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质现象,如薄的软弱透镜体,小裂隙等。更有甚则取样时,不用取样器,而直接从岩芯管中取原状土样。这都严重影响工程勘察的质量。
缺少工程勘察纲要,工程勘察纲要是指导工程地质勘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勘察工作顺利完成的保证。目前,许多勘察单位在很多工程勘察项目中竟没有编写工程勘察纲要,更不用说工程勘察报告了。有的建设项目即使勘察纲要,也是按工程地质勘察要求编写,有的勘察纲要针对性不强,对工程勘察工作指导意义不大,影响勘察成果的质量。
忽略建筑工程与周围环境的共同作用,目前工程建设的发展有三个显著特点:工程愈来愈复杂,工程建筑场地的地质条件愈来愈差,岩土问题愈来愈复杂。特别对新建的工程建筑物,其建筑基础与地基的共同作用以及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愈来愈强烈。有的工程勘察单位对此认识不足,表现为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可行性论证不足,对整体基础的研究不够,特别是与周围建筑地基之间的关系,其结果是导致工程勘察没有意义,甚至出现灾难性后果。
忽视工程面上的勘察研究,工程勘察成果是勘察经验的积累和技术应用的产物,如果没有地区性的勘察研究成果,很难了解该地区各地基土层的特点及其性质的变化规律,对该地区的地基土就难以给予准确评价。目前工程地质勘察中,往往只是对建筑工程点的进行研究,忽视对工程所在地区的研究,勘察报告中常常因缺乏地区性的经验成果,其勘察结论和建议过于保守,造成很大的经济浪费。
1.2改进措施
加强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我国推行建筑工程勘察体制进展缓慢,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相关工程勘察技术人才,而工程地质专业人员对岩土工程的理论、内容及方法等缺乏了解,习惯于工程勘察的原理及方法。因此,要全面推行工程勘察体制,要加强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建筑工程设计及施工技术人员的培训,以适应建筑工程市场发展的急需,为更好的实现工程勘察体制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建筑工程物探专业根据弹性波理论、电磁波理论和电学原理发展了许多新的工程物探方法,相应的发展一些集适时采集处理软、硬件功能于一体的工程物探探测设备,它具有采样密度大、速度快、成本低、信息量大等特点。它可以利用工程物探对连续加密测点来获得连续的地质界面,有效的解决传统钻探手段以点带面划分地质界面时的漏判、划分不准确等缺点,并可以提供许多工程建设所需的岩土动力参数和设计地震动参数。工程物探技术使用受场地、地形条件的影响小,节省时间、节省费用、勘探精度高等特点。但是,各种工程物探方法的有效性决定于它对探测对象的适用性,物性条件的适用性越强,解决问题的可靠的性越大,因此,为了有效地解决工程技术难题,必须采用多种工程物探手段和钻探联合使用的方法,起到互相补充、互相验证的作用。合理地选择、运用工程物探技术与传统勘探手段相结合,无疑是解决工程勘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推行工程监理体制,我国对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由政府部门承担,经验证明这种政府管理体制存在许多问题,很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对其进行优化,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机构,协助政府监督管理工程市场,使工程市场进一步规范秩序化、科学化。
2地基基础设计
地基地基设计包括强度设计和沉降计算两部分, 地基设计强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可提高和降低使用,但沉降值不大于当地的地基沉降的允许值。基础设计是否合理可根据沉降计算或实测结果来验证。沉降很小,可以不进行例行的验算,例如端承桩基础,以及国家规范中给出的根据地基上部结构、地基土层分布形式、地基承载力等参数确定的只做承载强度设计的地基。
地基基础的设计者根据工程地质工程报告、有规范为依据就取得了输入数据,这些数据远远不够,还需要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善于思辨的能力,更要注重实践经验,切实合理的进行设计,保证建筑基础的稳定性。建筑地基基础的设计方案有很多,将各种地基及基础的处理方法和当地的实际地质情况、实践经验相结合,才能获得较理想的设计方案。然而,在很多地质勘察报告中,缺少地下水位数据,成果报告图表不全,数据混乱、不实,关键的问题交代不清,甚至有弄虚作假现象,严重影响地基的设计建设。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实际情况,注意各项物理力学的指标正确性,科学合理分析建筑地基基础方案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地基基础设计是建筑工程结构设计的重要内容,施工中出现问题较多的是地下部分。地基基础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不断得到重视,地基处理技术不断发展,而复合地基处理技术作为加固地基的一种方法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复合地基是指天然地基在地基处理过程中部分土体得到增强或被置换,复合地基中桩体和桩间土是共同承担荷载的。实践证明,在桩和桩间土顶部加一层砂性土褥垫可充分发挥桩间土的作用,使桩间土的承载力大大提高。
3小结
管理好一项复杂的工程地质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除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外,还要勘察好一个工程地质项目需要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勘察的成果主要表现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上。优良的勘察报告无疑会给设计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依据。相反,不合格的报告会给设计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甚至造成质量事故。因此要对勘察工作有明确的定位,重视工程地质勘察,落实管理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拥有比较可靠的勘察成果。
参考文献
[1] 钟文桂.建筑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的分析与评价[J]. 广东建材, 2009,(07).
关键词:建筑工程材料 实践教学 课程改革
《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年16号)中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近期《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对职业教育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指出要以学生为主体,要以教师为主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同时要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通过职业教育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要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要把课程同职业标准相衔接,增强职业吸引力。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力度不断加大,而职院校要不断适应这种新的环境就需要改革,课程改革就是其中重中之重的环节。
《建筑工程材料》是建筑类相关专业的专业基础课,课程体系较广,涉及面大,知识点多,其中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实践性教学所占比例较大,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实践性教学补充理论教学,通过理论教学指导实践性教学,最终达到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掌握建筑材料的品种、性质、检验以及应用等。也因此,建筑工程材料课程的培养目标就是培养一些能在涉及建筑材料领域的建筑工程公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质量检测等部门从事各类建筑材料的工程应用、科研、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质量检测及管理等方面的高素质复合型工程技术人才[1]。
一 建筑工程材料当前实践性教学的模式
1、演示教学法。演示教学法就是将实物或与实物相关的模型、结构、实验过程通过投影、录像等多种媒体手段呈现在学生面前,便于学生理解。通过多媒体设备和CAI课件,运用表格、图形,动画,同时结合实物教学,将所讲到的建筑工程材料理论知识与实物结合起来。
2、实验教学法。实验课是建筑材料课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不仅能验证已学材料的性质,还能锻炼动手能力,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集中实训教学法。将建筑工程材料课程实践性教学单独列出作为高职院校建筑类相关专业的校内实训项目之一。通过集中一周的时间进行实训,不断加强学生动手能力。
三 建筑工程材料实践性教学改革的迫切性
1、实践性教学受到多方面制约。我国职业教育起步较晚,各级机构对职业教育的投入有限,加之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依然处于尝试、探究、改革阶段,因此实践性教学往往受到多方面的制约。实践性教学课时有限且不连续,比如在做水泥凝结时间测定时,由于水泥凝结时间较长,学生根本没时间观察到凝结时的现象,往往靠老师的演示和讲授。
2、实践性教学模式单一老套。教师按照实验指导书先叙述实验的目的、实验内容,再详细解释设备仪器操作方法、实验步骤、注意事项,然后要求学生按照所讲授的步骤进行操作、记录数据、填写实验报告。这种教学模式没有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完全由老师来控制,并且很多学生对于这种教学模式表现出兴趣低下,甚至没有兴趣,或者应付了事,很难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
3、与其他专业课联系较少。建筑材料课程与后续的一些专业课在实践教学中的相互交叉与渗透性较差,各专业课老师之间相互交流的机会很少。这种单一的教学模式必然会引起上本专业课内容而忘记其他课内容的现象,从而也导致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也影响了学生知识面的扩大和相关知识的积累[2]。
4、创新不足。建筑工程材料实践性教学往往是按照实训或实验指导书开展,老师讲授、学生操作均按照一步一步的操作步骤进行,没有体现国家对职业院校学生创新性培养的要求。
5、单纯的强调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忽略了与工程实际的联系。建筑工程材料作为建筑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并不是独立于工程实际存在的,而学生操作的是某一材料的分析,检验等,就业后,并不是所有人都就职于质量检验、材料检测等职位,大部分毕业生在施工现场难以将所学材料的单纯的分析检验应用于工程实际。
6、在作者教学过程中,建筑工程材料理论课时与实践性教学比例为1:1,比以往加大了建筑工程材料的实践性教学力度,但按照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的要求,实践性教学是在该内容的理论课结束之后再进行,使得学生很难结合理论知识来做试验,所以很多学生在做试验时不知所措。通过建材试验工的技能鉴定考试发现很多学生即便做完了试验,对试验内容也毫无印象。
7、专业培养模式的改革要求课程模式也随之改革。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增大,专业建设也随之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和改革,比如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李红老师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基础平台+职业模块”的教学模式改革[3],在这种新的专业培养模式下,专业课程与此同时也应该进行探究改革,并总结出一套适合专业培养模式的课程教学模式。
四 建筑工程材料兴趣+项目实践性教学模式
基于上述问题和现状,在我院建筑工程材料授课课时最多的专业《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工程材料课程实践性教学中实施了兴趣+项目教学模式改革试行,现将要点总结如下:
“兴趣+项目”模式中的“兴趣”即学生按照自己的兴趣自主选择选作实验项目、按照兴趣进行分组,按照兴趣进行实验项目合理安排等,“项目”即将原有的每一种建筑工程材料的若干实验划分为同一大项,实践性教学实施项目组的形式,有项目负责人全程组织安排,老师角色转变为指导教师。
建筑工程材料理论教学大致分材料基本性质、气硬性胶凝材料、水硬性胶凝材料、混凝土、建筑砂浆、建筑墙材、建筑钢材、建筑防水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等内容,每一章又有几项实验项目,全书总共有三十多项实验项目,但有些是学生必做的,必须掌握,而有些是有能力或者有兴趣的同学可以选做,可以我们将所有试验项目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必做的,一类是选作的,下面以混凝土这章举例来说明兴趣+项目教学模式。
混凝土这一章实践性教学项目有混凝土原材料检验、新拌混凝土和易性检验、混凝土成型试验、混凝土力学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等五项,这五项均为必做项目,其中前四项均为动手操作项目,最后一项为课程设计项目,但均是在该部分理论课结束后再进行,按照原有课程模式下的课程大纲要求,操作项目每项占课时4节,课程设计项目占课时2节,因此混凝土这一章实践性教学共占课时18节,对于总课时84节的工程管理专业来说,学生几乎没有兴趣,也没有创新性可言,基本没有达到专业培养要求。
按照实践性教学兴趣+项目模式的要求,我们把混凝土这章共分为三大环节,第一环节为理论讲授。不同于原有教学模式的是,将所有理论教学连续讲授,理论教学不出现断点。
第二环节为参观调查阶段。通过理论教学后,学生虽然没有完全掌握所有要点,但对混凝土的构成、性质、检验有了一定的理解,根据所学知识,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参观学习,了解混凝土在工程中的应用,联系施工技术等课程了解混凝土的施工过程,对于出现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参观结束后按照开学初下发的实践性教学项目列表中混凝土项目:
某搅拌站按照要求,需生产C30混凝土若干,已知所用的水泥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砂子为中砂,石子最大粒径为40mm,请完成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混凝土的拌制、强度试验等,并出具相关实验报告。
根据上述项目要求,学生自主组织分组,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查阅文献资料,预约项目进行时间、预约项目所用仪器设备、制订项目计划,进程,步骤等。并将项目资料上交至指导教师处,指导教师同意签字后可以进入第三环节。
第三环节为项目实施阶段,根据所做的项目实施前的准备资料,在项目负责人的带领下,按照预约时间安排完成项目,并出具报告单,同时提出项目中可以创新的方面,对于数据进行详尽的分析,项目组在上交报告单的同时上交一份项目组对于该项目实施的讨论、会议等记录和项目总结。
所有资料上交到指导教师处后,指导教师进行批阅,并按照学期初下发的项目评分表(包括项目计划、进程、查阅文献、步骤、创新性研究等)进行打分。
四 建筑工程材料兴趣+项目实践性教学模式成功之处
1、实践性教学过程充满了学术氛围
通过改革后的实践性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不断查阅文献资料,通过向相关专业老师请教,通过项目组内或者和指导教师的讨论,商议书写项目总结等,在提高学生各方面能力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实践性教学的学术性。
2、期末成绩普遍提高
比较同一专业2009年和2010年两届学生该课程的学习成绩,可以明显看出,2009年在原有的教学模式下的学生期末考试有27人不及格,2010年在进行了试点之后的班级期末考试只有5人不及格,事实证明了通过实践性教学改革带动了学生对理论教学的学习兴趣。
3、老师角色成功转换
原有模式下进行的实践性教学过程中,老师的角色不可缺少,分量也较重,学生做实验时候依赖心理很重,老师做,学生看,有的学生在上完实验课后都不清楚做的是什么实验,更谈不上创新,在“兴趣+项目”教学模式下,在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以团队合作的方式解决问题,改变了原有有问题老师解答,实验不会了老师负责教会的模式。
4、学生对课程的学习兴趣提升。
由于教学模式改变了,学生的角色也相应发生了转变,他们不再按照老师的安排和要求去做实验,发挥了主观能动性,因此学习兴趣也越来越浓厚,加之有很多选作的实验为他们准备,他们可以按照对课程的兴趣自由选择。、
5、学生迁移知识的能力加强。
通过参观调查施工现场,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学生将建筑工程材料这门课与其他所学课程联系起来,大大加强了迁移知识的能力,并做到理论讲授的知识点与工程实际的结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其他学科的问题也可以通过其他学科讲授的知识来解决。
五 建筑工程材料兴趣+项目实践性教学模式需要改进的方面
1、还需要进行大面积的试点
虽然进行了一个班级的试点,效果不错,但是教学改革牵扯方方面面,最终要指导教学,因此还需要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试点,等积累了足够的经验,课程建设体系彻底完成后才能进行全院推广。
2、需要与之配套的“学练一体化教室”的加快建设
“兴趣+项目”实践性教学模式的改革由于课时,教学场所的限制,不能发挥到极致,因此需要加快“学练一体化教室”的建设,做中学,学中做,通过实践性教学改革带动理论教学的变革。
3、需要一个团队协作完成课程的建设
考虑到其他老师的工作,作者一人完成了前期的试点,但由于作者水平有限,思路受限,加之试点工作千头万绪,在今后的进一步深化过程中,必须有一个团队来精诚团结,协作完成这个课题。
作者简介
杨彬:2007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键词】矿区建设 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U492文献标识码: A
一、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过程中,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应对建筑工程建设生产的实物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控制。它包括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准备质量控制、事中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事后的各单项及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对建筑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以上系统控制的三大环节,并不是孤立和截然分开的,他们之间构成有机的系统过程。
二、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质量控制,明确各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重点,可把施工项目质量控制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一)事前控制
事前控制是指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前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根据该建筑工程项目的的坐落方位及占地面积,对施工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条件进行调查,选择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并以此作为施工准备工作的依据。项目部有针对性的组织施工队伍及相关人员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充分发挥组织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整体优势,把长期形成的先进技术、管理方法和经验智慧,创造性地应用于工程项目。
2、对建筑工程项目所需的原材料质量进行事前控制,是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首先要求矿区建设部在人员配备、组织管理、检测方法以及手段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明确所需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尤其是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关键材料如水泥、钢材等的控制。对于这些关键材料,要有相应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等等,对于进口材料,还要有商检报告及化学成分分析,凡是没有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进场,同时加强材料的使用认证,防止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搞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程开工之前,需识图、审图,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开工前,相关技术人员应认真细致的分析施工图纸,从有利于工程施工的角度和利于建筑工程质量方面提出改进施工图意见。
(二)事中控制
事中控制是指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施工单位自身的质量控制。首先,保证质量控制的自我检测系统能够发挥作用,要求其在质量控制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其次,完善相关工序的质量控制,对于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质量控制范围;对重要的和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或者工序设立质量控制点,加强控制。
2、进行质量跟踪监控控制。首先,在施工过程中,应密切注意在施工准备阶段对影响工程质量因素所做的安排,而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工程质量的变化。其次,严格检查工序间的交接。对于重要工序和主要工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其达到相关质量要求,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3、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于重要的工程变更或者图纸修改, 必须通过相应的审查,在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分析、讨论、确认后,才予变更指令实施。
4、严格检查验收。第一,每个工序产品的检查和验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自检,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检查其工序质量,在确认其质量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此时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第二,重要的材料、建筑构配件、器具及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并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5、应特别重视开工前的检查,工序(相关工种之间)交接检查、隐蔽工程检查、停工复工后的检查。及时处理已经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6、采购质量控制
采购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对采购产品及其供方的控制,制订采购要求和验证采购产品。建设项目中的工程分包,也应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
(三)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即施工过程所形成的产品质量控制,具体应做到以下几点:
1、组织单项工程或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在一个单项工程完工或者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成后,首先施工单位应进行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方提出最终的竣工验收申请。
2、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处理方案。
3、搞好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和其他措施提高员工的能力,增强质量意识,使员工满足所从事的质量工作对能力的要求。
三、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途径与方法
(一)在进行每道工序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班组长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
(二)质量检验员进行跟班实时质量监督,及时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对不符合建筑工程项目设计及要求的施工,要求其立即停工并限期整改,采取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三)做好上下工序和交叉工序的交接验收。如果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质量要求,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作业。
(四)合理安排施工工序的交叉。明确交叉单位的责任,做好相关的交接和验收工作,加强对施工产品的保护。
(五)各个施工工序要坚持自检、互检以及专检的质量检查制度,要做到逐级检查,层层把关。要求所有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或业主验收,做好隐蔽记录,在业主或者监理签字后才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项目资料负责人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保证资料和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根据合同要求编制竣工资料。
(七)持续有效地开展质量审核,对质量体系运行做出正确诊断,对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的不合格,实施纠正、预防措施,使质量体系步入良性循环。
关键词: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问题;对策
近年来,建筑工程发展的如火如荼,为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作出了巨大贡献, 与此同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如何降低工程造价成为当下建筑行业的重要课题,工程结算审核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却问题频出,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和纠纷,因此必须加强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管理,提高其审核质量和水平,维护参建主体的合法利益。
一、建筑工程结算审核存在的问题
所谓的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是指在工程竣工后,发包商、承包商等各工程参建主体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内容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计的活动,具体涉及工程量,施工材料价差和用量,费率及其计取,现场签证、设计变更及隐蔽工程验收等记录,计算误差,合同条款、施工企业资质等诸多内容,其中全面审核、经验审核、重点审核是当下常用的结算审核方法,而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下述几点:
1.工程计量不准
工程量是工程结算审核的关键,但这也往往是最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一方面是计算软件存在缺陷致使工程计量有误,另一方面则是由人为因素造成的,致使工程量重算、多算、漏算问题突出,像重复计算柱、板、梁等交接部位的箍筋、受力筋,没有扣除墙体中的过梁、圈梁等,错误多出现于隐蔽工程中。
2.材料计算有误
当下材料市场管理不规范,同种材料可因渠道、产地、材质等不同造成价格悬殊,加之折扣、回扣现象十分普遍,既难以辨别材料真伪,也难以核实材料成本,其实际用量也无法测定,进而导致材料费用计算有误。
3.合同争议
现实中因施工合同引发的工程纠纷并不少见,主要是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不规范导致的,如用语存在歧义,包干范围等不明确,设计变更缺乏限制条款、中标价、建筑规模等填制不规范等,这些都增大了工程结算审核的难度。
4.高估冒算
工程结算中的高估冒算问题较为普遍,部分施工企业为追求眼前利益人为的增加造价,主要体现为只增不减,以少报多等高套定额单价、多算工程量等手段,其中预结算编制管理和约束制度的缺失和人为因素是主要原因。
二、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问题的控制对策
1.优化结算审核实施方案
准备工作的充分与否关系到审核工作是否能够顺利开展以及审核质量的高低,因此建筑工程结算审核人员应制定完善的实施方案,主要应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和方案编制工作。具体而言就是采取实地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掌握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收集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政策法规、会议记录、施工图、竣工图、施工合同、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竣工结算书等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完善的审核方案,具体应明确审核原则、内容、范围、重点、方法、流程、操作规范等,并保证其具备较强的可行性,从而为顺利实施建筑工程结算审核提供保障。
2.提高结算审核队伍素质
审核人员自身素质与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结果关系密切,因此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十分必要,可以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其了解审核工作的严谨性、重要性,增强其责任意识,提高其职业素养,从而恪守职业道德,保持公正、客观、求真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同时加大专业培训力度,使其掌握审核流程、方法和标准,提高其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以及审核技术的应用能力,并通过实践培训,丰富其审核经验,明白审核要点和重点,从而提高其专业水准,保证审核质量,有效防范审核风险。
3.切实把握结算审核要点
在审核工作实践中,审核人员应严格遵循依法审核、全面审核、突出重点、成本效益等原则,切实提高审核质量,从而维护建筑工程参建主体的合法利益。
① 严把工程计量关
在着手结算审核时,审核人员应以合同为重要依据,逐一、严格核对其
中的工程细目与预算定额是否吻合,并按照相应的计算标准确定施工质量、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其中应重点审核钢结构、钢筋混凝土、基础工程等占有较大
投资比例的分项,重点审核容易重算的项目,如t型交接部位的钢筋工程量等,清单、定额工程量计算方法易混淆的项目,如土石方工程等,此外还应注意工程量单位等细节,以免造成重大计算误差,若发现问题应予以及时处理,然后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加以计算。
② 严把材料价格关
材料价格差异是高估冒算问题的手段之一,也与工程造价息息相关,因此可以采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询价的方式确定材料价格,同时审核人员自身也应深入市场,认真调查材料价格,以此避免因价格悬殊导致造价失控,具体应就施工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等进行着重审核,判断其数量是否符合预定计量,质量是否达标,价格计取是否符合合同规定,以及是否与当时的市场价格相符等,以此防止出现材料多算、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
③ 严把现场监理关
现场监理主要涉及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在审核过程中,应着重查看其签证
内容和流程,如审核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规定,是否具备一定的合法性、客观性、可靠性与合理性,是否清晰、详细,是否严格遵循了签证流程,其中的签字、盖章是否清晰、有效,单据是否全面、真实等,以此避免隐蔽问题。
此外,还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中的优惠条款、结算方式、取费标准、计价定额等条款,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具体内容。
4.严把结算审核报告关
审核报告是将审核结果汇总的书面形式,其编制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审核结果的效用,因此应保证资料引用适当、可靠,判断有理有据,结论合理恰当,在坚持客观、及时、清晰、完整原则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审核事项,切实保障建筑工程结算审核质量。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审核人员提高审核水平,编制合理的实施方案,利用科学方法和手段对建筑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细致的审核,以此提高审核质量,促进建筑工程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谢俊.建筑工程结算审核常见问题及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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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宋芳.建筑工程中的预结算审核及常见问题分析[j].华章,2011(20).
关键词: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审判实践;证据运用
建筑工程就如一种特殊的产品,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再加上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诸多违规现象在诉讼活动中全部折射出来。目前,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又处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鉴定的依据处于多元化的境地。然而,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作为一种独立证据,是工程造价纠纷案调解和判决的重要依据,在建筑工程诉讼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对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报告进行科学、客观、公正、合法地采信,笔者浅谈几点体会:
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和特征
(一)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概念
建筑工程造价(审价)司法鉴定是指在建筑工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申请,委托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机构中的司法鉴定人员,依据专门知识对建筑工程诉讼案件中所涉及的造价纠纷进行分析、研究、鉴别并作出结论的活动。
(二)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特征
1、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对象是与造价有关的工程事实,诉讼当事人一般为承发包双方,有的涉及分包与转包,在司法实例中,分包与转包还占有相当的比例。
2、由于建筑工程生产周期长,生产过程复杂,定价过程特殊,导致工程造价鉴定涉及材料量大、内容繁多。
3、建设工程的计价方式目前处在转折过渡时期,其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较之历史上的过往管理模式,正在发生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使鉴定的依据处于指导与市场价并存、行业标准多元化的境地。
4、建筑市场承包商之间竞争十分激烈,垫资承包、阴阳合同、拖欠工程款、现场乱签证、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在诉讼活动中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使鉴定存在较大难度。
5、工程的隐蔽性强。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一般在工程处于完成阶段或使用阶段开展。这时往往隐蔽工程也己全部或部分完工,因此鉴定过程中查看的现场往往不是原始状态,这就要求鉴定人员要有很好的专业分析能力。
6、影响因素复杂。建筑工程本身具有复杂性和个体性。如设计、施工、材料、自然条件等不一,导致工程因个体特点而有差异,使得鉴定人员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对一些问题的判断显得复杂和困难。
7、鉴定结果的重要性。证据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制度的重要内容,鉴定结果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筑工程造价一旦进入司法鉴定程序,其影响往往是很大的,轻者影响工程造价结算的准确性,重者将导致企业倒闭,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等。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于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施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26、27、28、29条对鉴定的申请、鉴定机构的确定、重新鉴定以及鉴定书的内容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审判人员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做如下审查: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鉴定资格、鉴定程序是否合法、委托鉴定的材料是否经双方质证、鉴定结论是否明显依据不足、鉴定结论与案件中有高度证明力的其他证据是否相互冲突等。
(三)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9月出台的《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工程造价鉴定结论确定的工程款计算方法和计价标准与建设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计价方法和计价标准不一致的,应以合同约定的为准。”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结算标准与建筑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定额标准和造价计价办法不一致时,应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出,审判实践中可遵循的法律依据非常原则及笼统,这就要求承办法官运用更高、更专业的法学理论去诠释和扩展它的外延。
三、采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应当遵循的原则:
(一)全程介入的原则。
笔者认为,要正确、科学、合理的采用建筑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承办法官就应当对鉴定过程全程介入。
(二)遵循证据原则。
鉴定结论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并不享有当然的证明力,其证明力的大小与强弱必须经过承办法官审查认定,因此,承办法官必须在证据规则的范围内合理、合法使用。
(三)尊重合同约定原则
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当事人在合同或者签证中的特别约定,有的约定是明显高于或低于定额计价标准或市场价格的,在发生争议后,当事人会提出要求撤销或改变原有约定,对于这些特别约定,审判人员就应当事先通过庭审程序确认约定的有效性。遵从合同约定,可以防止对合同的不正当履行,是法院公正、公平地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建筑行业交易安全、市场稳定的现实需求。
(四)取舍原则
工程造价鉴定过程中往往会出现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够充足,或者现有证据有矛盾,又或者需要最终定性方可判断等情况,虽经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质证,当事人双方依然存在重大分歧,这就会导致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难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在此情况下,笔者认为,承办法官就有必要要求鉴定人员按照当事人双方各自认可的范围,按不同的标准和计算方法,作出不同的鉴定数据,以便承办法官在根据开庭和评议时对鉴定结论进行取舍。
(五)避免重复鉴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