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贷款相关法律法规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贷款相关法律法规

第1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融资环境;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6-0-01

一、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自身方面

1.中小企业信誉问题。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自身信誉普遍较低,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中小企业起步比较晚,现行仍处于发展阶段,企业的信用记录较少;二是中小企业的诸多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成熟,以至于一些违法违纪行为难以及时纠正,大大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

2.中小企业缺乏完善的融资结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主要呈现以下状态:一是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大多数信贷机构均不愿意承担这份风险,以至于中小企业融资较为困难;二是不同地域的中小企业贷款难度不同,就发达地区的中小企业来说,其贷款较为容易,反之,较困难;三是中小企业过于依靠内源融资,忽视了外源融资,造成中小企业融资方式严重失衡。

3.中小企业信息失真严重。基于企业缺乏健全的会计制度,再加上,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使得中小企业作假账现象日益突出,导致中小企业信息严重失真,这些信息一旦被中小企业管理者应用,势必将给中小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金融机构方面

国有型大型金融机构不愿意对中小企业放贷。一方面是贷款权上收。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不仅能够满足金融机构贷款的各项条件,而且其信誉度较高,给予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较低,因此,造成贷款权逐渐向上移动;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贷款成本与贷款的企业数量呈现正相关。

(三)社会环境方面

1.中小企业缺乏健全的直接融资渠道服务体系。通常情况下,资本市场融资门槛相对较高,一般的中小企业难以对其机构进行顺利融资,并且,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存在着较大的歧视,不能够主动的要求对其放贷。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我国针对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少,且部分相关法律法规未能够依据中小企业所有制进行制定;另一方面,其大多数法律法规针对于大企业融资进行制定,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需求,部分法律法规虽针对于中小企业融资制定,但其所提出的企业抵押担保问题,绝大多数中小企业难以实现。

二、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

高效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是保障中小企业融资顺利开展的基础,因此,文章致力于从金融管理体制、信用担保体系、资本市场体系以及融资渠道四个方面创新我国现行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一)构建金融管理体制

1.正规银行与民间银行相融合

民间银行也是中小企业贷款的一大主力,这就需要我国政府部门辩证的看待民间金融机构,积极引进正规金融机构相关管理条例和法规对其约束和管理,同时,针对于民间金融机构的特点,为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推起其与正规金融机构共同发展。

2.中央和地方共有权利分配。首先,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针对于不同的金融管理机构进行分开管理,切实保障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公正性;其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中小企业应不断完善自身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建立自身的信用评级机构,尽可能的增强自身的信誉和企业形象。

(二)构建信用担保体系

金融生态环境涵盖的内容很多,包括法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诚信环境、社会保障体系、金融中介机构、地方政府等多个方面。首先,金融产品的大力推广,金融服务的有效实施,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我国目前金融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完善,权利义务方都比较清晰。银行产品创新即是风险控制理念和手段的创新,这就对金融监管部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次,金融机构要逐步完善社会信用记录制度,使个人、中小企业等主体都能有效参与其中,并对恶性的违规事件要予以严厉的惩治。最后,金融机构也要注意支持相关金融技术、电子信息平台的发展,这样可以优化中小企业的运营成本,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

(三)构建资本市场体系

资本市场体系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健全的融资市场体系不仅需要具有公正开放性、立体性、多层次性特点,而且其内容立足于债券融资和股权融资基础之上。一般情况下,只有在构建起资本市场体系的前提下,才能够顺利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活动,因此,应致力于其特点和内容两个方面构建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从而建立新型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四)科学合理选择融资渠道

当前,我国中小企业主要有债务性融资和权益性融资两种融资渠道,对于债务性融资而言,其又可划分为银行贷款、应付账款、以及发行债券等;对于权益性融资而言,其又可划分为债券融资、海外融资以及股票融资等,对于不同发达程度的中国小企业往往具有不同的融资渠道,因此,中小企业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科学合理选择融资渠道,保证融资顺利、高效、有序运行。

(五)加速推出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标准

我国当前的信用评级制度比较适用大型企业的经营状况,对于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和资信水平并不能精准地体现。所以商业银行应依据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模式,尽快推出同中小企业相适应的信用评级方法。这不仅可以为供应链融资服务带来益处,对于整个金融平台都会从中获益。

参考文献:

[1]孙恒.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J].会计之友,2011(11).

第2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中小企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为重要。民间借贷作为一种古老的融资方式却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发展,其原因在于当下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不相适应。民间借贷已在我国金融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成为一种被广泛应用的融资方式,其合理、合法与否不言而喻。那么,了解我国当下民间借贷的状况,掌握当下相关金融法律法规是必要而又重要的,这对于未来金融立法与实践有着至关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化发展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民间借贷繁盛之原因

(一)融资管道的有限性。首先,为保障一国金融稳定与经济发展,国家设立银行以方便个人、企业以及其他组织筹集资金,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形式,成为融资最为常用的渠道。然而,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拥有全国70%左右的信贷资金,在信贷市场上处于垄断地位,这本是中小企业寻求信贷支持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由于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在行政过分干预的准财政运作体制下运作,导致了其对中小企业的“歧视”现象。[1]根据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制度的特点,银行经营业务以风险控制为原则,想要顺利让银行放贷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对于资金短缺需要增加资本而自身资金又短缺的中小企业而言,只能被拒之门外,筹集资金难便使中小企业发展陷入僵局。银行为防范风险的“惜贷”行为一直困扰着中小企业,据吴英本人透露,不管用于何种目的,购置固定资产的目标还是想从银行借款。当时也曾到银行借贷,但极难从银行系统融资。吴英贷款几乎都来自熟人介绍,其背后关键的原因之一就是银行贷款难。其次,股票融资、企业债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占所融资比例远非间接融资方式比例。我国直接融资比例还很低而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也不具备直接上市融资的条件。在当前美国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的影响下,全球经济处于疲软状态,外商直接投资呈现缩减态势。中国商务部表示,2012年2月份中国吸引的海外直接投资金额为7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0.9%,也低于1月份的100亿美元。这是海外对华直接投资连续第4个月出现下跌。可见,直接融资方式当下在中小企业之间也行不通。由此看来,中小企业虽然面对诸多融资途径,但是在现实融资环境中获取资金并不如理论上那样乐观,现实融资渠道有限的难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二)民间借贷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黑格尔说“世间万物,存在即合理。”笔者认为,民间借贷之所以存在而且长期存在亦有其合理性。从根本上讲,民间借贷的产生终究要归于生产力的发展上。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导致私有制的出现,进一步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假如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财富多少相同,就没有必要产生借贷关系,正是因为社会财富的不平均才会使缺乏钱财的人向有钱财的人借贷。但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如果社会生产力足够发达,以至于满足每个人的物质需要那么民间借贷便不会产生。所以,从另一个方面来说,生产力发展不够充分也为民间借贷带来了“可乘之机”。从更为直观的角度看,现阶段的民间借贷主要反映了现阶段我国金融制度管制性、融资需求性与民间借贷收益性三者之间的关系。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1.我国金融体制管制“严”与融资需求“大”之间存在矛盾。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作用愈发明显。与此同时,市场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市场需求的扩大。既然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是商事主体经营活动的宗旨,那么其必然要筹集更多的资金以获取更大的收益。然而,当下对民间借贷活动的规范却采取“以行政管制为主、刑罚为辅”的简单管理方式,使得民间借贷主体应有的权利无法得以保障,不得不在法律与现实之间徘徊,时常游走于合法与非法的边缘。由此看来,我国当前金融体制对于民间借贷的严格规制与对于来自民间借贷资金的需要产生矛盾。2.民间借贷的高收益性与融资需求之间存在契合性。俗话说,有需求就有市场。民间借贷这种古老的、自发形成的民间信用,并不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出现的,早在私有制产生之后,随着社会贫富差别的加剧就已经存在了。根据我国已有的历史文献考证,《周礼》中有关借贷的记载就既有私人信用,也有国家信用,并且民间借贷一直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绵延存续着,与正规金融共同构筑了一国的金融体系。[6]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之后,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民间借贷规模不断壮大,对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不管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改革开放后的眼光来看,民间借贷在历史上一直存在于广泛的商业活动交往中,并且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不可否认、不可或缺的资金来源。“相对来说,民间借贷来得容易些。其实在我们义乌这样的借贷很简单的,只要你让人看上去很有钱,然后开始的时候还本付息及时点。”从吴英的这段话可以看出中小企业对民间借贷的需求性与民间借贷自身的优异性。从现实的角度上看,民间借贷对于其他融资方式而言,具有融资效率较高,形式内容比较自由,利率弹性较大等优点。商事性民间借贷能够有效地克服国家信用的诸多弊端,其合理性与合法性应当获得法律的肯定。

二、民间借贷潜在风险性

民间借贷虽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其潜在的问题是不能掩盖的。这些消极影响也是当下金融体制对其严格管制的主要原因之一。总体来看,民间借贷主要容易引发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民间借贷本身所具有的“意思自治”的特点会被滥用加重借款人负担,从而引发资金分配更加不均,甚至贫富差距恶化。一般情况下,民间借贷利率为银行贷款利率的3~5倍。吴英介绍,一般借贷1万元,每天要支付35元、45元、50元的利息费用。现在回顾,她认为,还在起步阶段,其实每个项目都是亏的,因为融资成本太高。吴英案表明民间借贷因其本身贷款利率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更具弹性的特点,反而也会成别人加以利用牟取暴利的工具和手段。这种民间借贷所附带的缺陷给当时带来资金运转上的风险,严重者会像吴英被指控与集资诈骗有关经济犯罪的罪名。另一方面,所借之债如不能按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兑现容易引发侵权甚至刑法上的责任。民间借贷建立的基础是信用,主要是放贷人对于借贷人的信用。商业活动充满变化与风险,一旦借贷人信用因此丧失将会引发一系列的问题。社会上存在以追讨债务为目的的所谓的“要账公司”,这些公司往往具有黑社会的性质。所以在借贷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要债公司即通过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帮助放贷人追索债务。这样便会引起新的民事侵权纠纷,甚至刑事上的责任承担问题。法庭上,吴英再次披露,2006年12月21日,资金七掮客之一的杨志昂跟她谎称“有一笔20多亿美元的业务”,将她骗至温州王朝大酒店后,逼迫她签署了大量空白文件,取走了本色集团的营业执照及公章。后得知,杨志昂与吴英的借贷关系是由于杨在得知有部门要核查吴英的本色集团资金来源引起的逼迫提前还款。杨志昂“绑架”一事形象地说明了民间借贷容易引发恶性追债的问题。此外,由于民间借贷利率高于银行贷款利率,高额利率的诱惑,容易引发某些行为风险,促使某些投机者冒险挪用金融机构贷款来偿还或参与民间高息融资,导致潜在的风险扩大,而民间借款的资金来源和去向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标准化地评估资金的流向,不利于银行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影响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三、有关民间借贷法律法规之现状

借贷反映在法律方面体现为债权债务关系,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即可成立。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在法律层面,《民法通则》第90条确立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但没有涉及民间借贷的主体问题。《合同法》第12章规定了借款合同的一般问题,第210条和211条分别规定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及借款利率。在行政法规层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4条规定: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非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3)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4)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在行政规章层面,《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在司法解释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1条、122条、123条、125条分别涉及“公民之间的借贷”、“公民之间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借款合同纠纷按照借贷主体类型划分为四种:(1)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同业拆借纠纷;(3)企业借贷纠纷;(4)民间借贷纠纷。

(一)从横向的范围上看。总结以上相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调整对象中包含民间借贷的法律主要为《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除此之外即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院相关批复的内容。针对民间借贷,我国并没有单独予以立法。这种法律现状主要是由于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肯定仅限于法律主体之间发生的相对简单、普通的民事借贷关系,而将相对复杂、特殊的商事借贷关系予以否决。因此,在查明民事借贷相关法律的时候,《民法通则》与《合同法》涉及的内容较多,而且多关乎普通民事借贷,其余相关法律虽然针对特殊的商事借贷,但更多的是规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

第3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企业 会计信息质量 问题与对策

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是企业领导层进行科学决策的重要条件。一旦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企业领导层就无法了解企业真实的运营情况,更不可能制定出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决策,最终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因此,相关从业人员只有科学的分析自身企业在会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才能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良好发展。

一、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存在的质量问题

近年来,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越来越现状,会计信息失真所引起的经济损失也越来越大,经分析,笔者认为当前企业会计信息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会计制度不完善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企业与政府应尽快建立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会计制度。然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中的部分定义具有不确定性,再加上会计准则本身的严肃性,一经制定后,往往在短期内不会随意的变更,而现实发展中新情况和新问题的不断出现,开始渐渐的超出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很多会计业务没有与之相符合的会计标准,很大程度上虚弱了会计制度的作用,导致部分会计工作不能依据一个规范的流程来进行,最终导致会计信息失真。虽然我国近年来已经修订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但由于部分经营者法制观念薄弱,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不契合,对违规犯纪者惩罚措施不严格等原因,导致很多会计法规制度没有得到严格的落实,使得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真空,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不规范行为,使会计信息渐渐偏离了正常的轨道,很多问题都只是稍作惩戒或罚款了事,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二)企业会计管理机制不健全

大多数企业的快捷人员都是企业的正式职工,他们的薪资待遇等都要依赖所属单位,受到单位领导的严格控制,使得会计人员在工作室很难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虽然新的会计制度对企业负责人有了系的责任规定,然而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往往在企业中“混不好”,受到排挤甚至打击报复,还有很多会计人员认为自己的所得是跟企业效益挂钩的,因而心甘情愿的做假账,上述种种原因也都导致了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此外,会计工作是一门技术性、原则性都很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在熟练掌握专业技能的基础上,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而很多单位的会计人员专业水平都较差,文化水平也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更是不足,在技术上和心理上都没有与工作相适合的水平,严重导致了跨级信息的失真。

(三)经营者对利益的追逐

当前,很多企业的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益,罔顾法律法规,有的企业为了完成盈利指标,为企业、个人争取荣誉称号,要求会计工作人员虚报利润,虚报产值,还有的企业管理人员生活堕落,公款吃喝,要求会计人员为其建立私人“金库”,还有的企业为了获取银行贷款,粉饰其财务状况,还有的企业为了逃避税务,甚至要求会计做两套甚至多套账目,掩饰企业财务问题。以上种种现象都导致了企业会计信息的失真。

二、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一)优化会计控制环境

首先,国家应完善与会计信息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会计信息管理。利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强网络技术在会计管理中的应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企业也应为会计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创造良好的环境,重视企业会计控制,使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深入人心,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其次,企业应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体系,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是会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人事制度、监督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成立专门的监督部门,定期进行财务检查。此外,国家还应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完美结合,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企业管理制度推进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

(二)完善会计监督机制

企业在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同时,还应建立相关的内部稽查与财务检查制度。首先,应严格依据企业会计核算的程序来开展工作,健全企业各项资产与财务的审批制度,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嗲宁良好的基础。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维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第三,应充分发挥社会相关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监察体系,推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制度,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均不具有法律效力。第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监督,明确其法律责任,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平与职业素质。

(三)加强企业会计工作队伍建设

首先,应提高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与法制观念,要求会计人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遵守原则,杜绝。其次,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近几年来,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增值税、无形资产等新的核算内容,对企业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也带来了一定的工作难度,因此,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教育,提高其从业素质,是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

三、总结

总而言之,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是企业掌握自身运行情况的客观需要,也是国家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宏观管理的需要。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想长期持续发展下去,就必须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相关人员只有客观的分析会计质量问题出现的原因,正视其危害,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才能将会计信息用于企业的决策,是企业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更大的优势,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

参考文献:

第4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消费金融;经济社会;制约因素;策略

一般来说,学术界认为消费金融是指在指定的金融环境条件下,消费者以现有资产最大化地满足其消费需求的活动。由此可见,消费金融是消费者主观决定的一种消费活动,并且与消费信贷联系密切。就目前我国消费金融的主要业务分类来看,我国的消费金融主要是针对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提供信贷产品以及服务,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最大化的利用现有资产进行消费。而在2012年我国银行卡使用拉动我国消费大大增长的同时也带动了我国GDP的增长,由此可见,提升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能够完善我国消费者消费体系,对我国的资产结构以及GDP都有很大的帮助。

一、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现状

(一)消费总量上升,易受国家政策影响

根据数据显示,从1999~2013年我国消费贷款总量增长90倍左右。而在1999~2004年这一区间,消费信贷增长最快,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国家调控政策的影响,从而鼓励了消费者进行消费信贷的消费活动,刺激了消费信贷额的大幅增长;在2004~2008年这一区间由于受国家经济形势的影响,使消费信贷增速逐渐放缓;2008~2013年全球金融危机,出口大量萎缩,政府实施扩大内需政策,消费贷款又实现了再次增长;从2013~2017年,国家经济政策再次变化,消费信贷增速再次放缓。由此可见,我国消费金融容易受到国家政策的影响。

(二)消费金融产品多样化

常见的消费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个人信用卡消费、耐用品消费贷款、助学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将居民生活的各个部分都包括了进去。由此可见,多样化的消费金融产品为我国大部分消费者的各项消费提供了便利,从而促使了我国消费者的消费欲望,住房消费金融产品是我国消费信贷的主体,而汽车消费信贷是风险最大的消费信贷产品。

(三)消费金融地区分布不均衡

我国由于一直存在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因此在消费金融上也存在着地区不均衡的现象。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达的地区,消费信贷的规模及数量就越大,经济上升的速度也越快,例如广东、上海、北京、浙江等城市。在我国消费金融的成长过程中,具有城市消费贷款越多、农村消费贷款越少的性质,使得我国区域性的消费金融发展越来越不均衡。

二、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我国消费金融安全迅速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不完善使得我国消费金融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关于消费金融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没有针对于消费金融的专项法律法规,仅一些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完全不能覆盖我国全部的消费金融体系,因此众多消费者或者消费机构钻法律的空子,使得消费金融的发展受到了制约。

(二)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以及体制的转轨造成的不确定性

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传统消费观念中,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等观念使得我国大部分居民选择储蓄而不是选择消费,但是当经济上升到一定程度时,过度的储蓄会制约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反而会导致我国经济形势的下滑。还有一点就是以市场为主体的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居民的收入增添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消费环节就会大大减少支出,也会选择减少消费贷款。

(三)产品具有同质性

目前我国的消费金融产品主要在个人住房贷款上占有比例较大,在助学贷款、信用卡消费贷款以及旅游贷款等方面占有比例较少。因此在各个经营机构之间,消费金融产品大多具有同质性,在个性化定制需求方面仍有欠缺。消费金融产品的销售服务也存在一些问题,不能理解消费者的需求以及不能满足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要求等问题的出现,也会导致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缓慢,制约我国经济的上升。

(四)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是将居民的消费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只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才会使居民对未来的收入预期满意,居民才会选择消费贷款,居民的消费水平才能得以提升。因此,我国不健全的社会保证制度将会使居民延续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思想,很难转变为提前消费的消费思想,这一点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

(五)信用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消费者信用体制不健全,消费者个人信用体系不完善,信用记录登记不确切,还有就是消费者的信息与消费者本人的信息记录不相符,因此消费信用机制不能对消费者形成有效的信用管理以及约束机制。而完善的信用体制能够实现信用评价的规范化以及完善的个人信用报告,对于失信的违约者也会有所记录,因此信用体制不健全会导致消费结构不完整,制约了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

三、促进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策略

(一)完善消费金融相关法律法规

想要促进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首先就要完善我国的消费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消费金融制定相应的专项法律,将我国消费金融活动规范化。明确的法律法规会使我国消费金融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可以制定一些关于消费金融行业的管理法规、消费信贷法律法规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进行法律性的约束,确保法律覆盖到消费金融体系的每一部分,使我国的消费金融迅速规范化、市场化。

(二)转变传统消费观念,稳定消费金融的发展

传统的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念固然没错,但是在当今经济迅速变化的时代,消费金融活动能够有效的带动我国的经济,同时也能带动我国其他产业的发展,因此我国应当转变居民的消费观念,通过积极鼓励贷款消费,保证居民的未来收入,使居民能够及时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从而稳定我国的消费金融,促进各大产业的销售以及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培育扩大消费金融供给主体,发展多种消费金融机构

大众所熟悉的消费金融供给主体是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作为消费金融主体中的出资人,在消费市场中占有主体地位,其他的出资人进入消费金融机构门槛较高,使我国出现了消费金融供给主体仅限一家的局面,因此我国应当降低其他金融机构进入消费金融体系的门槛,允许合格的非金融企业进入消费金融体系中,降低单一的消费金融供给者带来的风险,开展消费金融机构的多样化,使我国消费金融得到发展。

(四)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主要有,一是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改革,保障我国居民的生活安居;二是提高社保报销比例、提升社会保险覆盖度,从而促使居民生活医疗得到保障,提升居民的消费信心;三是建立完善的城乡居民保障体系,保障居民对未来收入的预期良好,让居民没有消费的顾虑。通过以上相关措施的完善,使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大大提升,促使我国消费金融的迅速发展。

(五)进一步健全个人信用体系

健全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消费金融活动的保障,只有信用度较高的消费活动,才能够有效地保障我国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因此完善个人信用体系迫在眉睫。我国可以设置出一套完善的个人信用系统,将消费者的消费记录以及还款信用都记录在里面,并且是由电脑全面联网记录,保证数据的真实性,督促消费者诚信消费,促使我国消费金融安全发展。

四、结语

由于近年来我国经济迅速上升,消费金融的发展也逐渐迅速,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制约了我国消费金融的成长,法律法规不健全、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产品具有同质性、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信用体制不健全完善等因素严重阻碍我国的消费金融。目前我国需要通过完善消费金融相关法律法规、转变传统消费观念、稳定消费金融的发展、培育扩大消费金融供给主体、开展多种消费金融机构、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以及进一步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等一系列的措施,达到促进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目的,从而推动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昊天.我国消费金融发展中的问题及策略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

[2]黄勇.我国消费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探讨[J].征信,2014(07).

[3]李燕桥.中国消费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选择[J].山东社会科学,2014(03).

第5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问题 方法对策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小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经济政治体制还不完善,同时,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原因,使其融资越来越难。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在我国越来越突出。

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融资难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一个“瓶颈”,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必须了解中小企业融资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1 资金供给不足、需求难以满足 就个体来说,中小企业需要的资金少,但是全部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之和却是很庞大的数目。由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呈现数量少、频率高等特点,再加上其自身规模小、实力弱、经营风险高,导致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放贷成本高、风险大,使得商业银行不愿意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出现“惜贷”现象。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资金短缺现象,资金有效供给不足、需求难以满足。

1.2 融资方式单一、融资难度大 一般来说,企业融资渠道分为内源性融资和外源性融资两种。内源性融资是指企业经过长期经营发展积累的资金,而外援性融资又包括两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指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市场,间接融资则指向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的主要渠道是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融资渠道过分单一。银行对外放贷倾向于经营状况好、还款能力强的大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门槛较高再加上民间借贷成本高、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融资的难度大大增加。

2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主要是由企业自身实力弱、政府支持力度不足、金融中介体系发展滞后三方面造成的。

2.1 企业自身素质有待提高

2.1.1 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生命周期短 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风险较大,具有很高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大部分中小企业生命周期较短。商业银行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然会选择对中小企业“惜贷”。

2.1.2 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利于银行对企业资金的监管 受企业运营成本的限制和传统观念“财不外露”思想的影响,中小企业财务状况透明度低,提供给商业银行的财务报表含有很大水分。由于信息不对称,银行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提高中小企业贷款的门槛。

2.1.3 抵押担保能力不足,缺乏优质资产 目前,商业银行为降低风险,一般要求中小企业以优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但在银行对其进行考察时,发现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可用于抵押的资产有限,增加了中小企业从银行取得贷款的难度。

2.2 政府支持力度不足

2.2.1 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增加收入、稳定社会以及形成合理的国民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政府将中小企业的作用局限于解决失业,未能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在完善市场经济、活跃市场气氛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就很难从政策上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

2.2.2 政府对中小企业存在政策歧视 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对中小企业重视程度不够,很少专门针对中小企业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评价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多是依据规模以上企业的相关指标,因此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会有意识地倾向大企业。政府对中小企业政策的不对等,会阻碍中小企业发展也不利于改善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2.3 金融中介体系发展滞后

我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改革,金融体系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初步建立起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股票市场为辅的金融体系。但是,我国的金融体系还不够规范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3.1 国有商业银行体制不健全 目前,我们国家的商业银行主要是以国有控股为主,呈现“四大化”倾向。在经营战略上,国有商业银行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重点客户”四大经营战略。从国有商业银行角度看,作为理性经济人,为了降低风险,国有商业银行放贷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规模以上大企业。但是对中小企业放贷的门槛设置过高,使中小企业很难从国有商业银行获得贷款。

2.3.2 中小金融机构发育不完善 目前,我们国家缺少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中小金融机构。理论上来说,中小金融机构规模较小,与中小企业实力相当。这样的小型金融机构大多与中小企业有地缘优势,了解当地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水平等,可以更好地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支持。但是由于缺少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再加上其自身实力弱、经营范围小,居民更愿意把钱存到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使得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缓慢、发育不完善。

2.3.3 民间金融市场运作不规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但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难度大。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被迫选择非正规的民间融资,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资金供需矛盾,但是民间融资市场在我国属于灰色地带,政府还没有从政策上给予民间融资支持,相关法律法规处于空白状况。民间融资市场利率高、风险大,运作很不完善。

3 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

3.1 提高中小企业整体素质 中小企业要立足自身化解融资难矛盾,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解决融资难问题:

3.1.1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规范治理结构 中小企业要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生产适销对路的高质量产品和提供优质服务,提高运行绩效。同时,公司的运行绩效与其治理结构密不可分,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提高融资效率和公司内部凝聚力。因此,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3.1.2 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三大核心内容之一,健全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能够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就目前情况看,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信息不透明等状况,建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迫在眉睫。

3.2 加强政府支持力度

3.2.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还处于弱势地位,需要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中小企业的经营行为和保护其健康发展。我们国家的公司法多是规范公司制等大企业,而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些过时,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要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小企业、中小金融机构等的经营行为,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法律保障。

3.2.2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解决就业、繁荣经济、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府虽然意识到中小企业发挥的巨大作用,也制定了一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但是力度不够。因此政府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对于国民经济的重要作用,加大对中国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保持政策的一致性、连贯性。

4 结论

从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由于规模较小、整体实力弱等原因,在融资过程中遇到很多问题,这些问题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长期工程,只有通过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缓解这一问题。

参考文献:

[1]赵鹏.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与对策.郑州大学学报,2011(4).

[2]万丛颖,郭进.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以辽宁省为例.财政研究,2012(6).

[3]尹丹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M].天津财经大学博士.2009.

第6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论文关键词 保障性住房 融资 模式

一、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关于保障性住房的概念虽没有统一的概念,但从各省市的相关政策中的定义来看,本质上异曲同工。例如:《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对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进行限定,出租或出售给中低收入的家庭等群体。 《甘肃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限定了套型面积以及销售价格,为城市中低收入的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笔者认为:保障性住房是根据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进行规划建设,限定住房的建设及租金标准或销售价格,供中低收入人群使用,起社会保障性作用。

二、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发展现状

2011年我国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00余万套,新开工建设1000余万套。 2012年的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指出,保障房计划在2013年建成460万套,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目前,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加大,资金需求也随之增加,使政府财政压力增大,造成了保障性住房的资金困难问题。因此,我国现需拓宽其融资渠道,采用多种融资模式,完善相关立法来构建保障性住房融资体系。

三、我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模式现状

(一)以财政拨款为主的融资

由于保障性住房的利润收益远远低于商业性住房,这使得社会资金注入不足,因此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及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这一模式的财政拨付资金主要来源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贷款、出租保障性住房及设施回收的资金。

(二)依靠投融资平台融资

投融资平台是能规范保障性住房的运营及管理,是企业化运营的专业服务机构。现今许多城市利用该模式建立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如:山东省青岛市已经成立了公共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对保障性住房的部分分散资金加以整合。这种融资模式是将政府信用以及企业化运作结合起来,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吸引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政府专门机构融资

该融资模式是由政府专门机构来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其以市场化融资为主,政府财政拨款为辅,同时再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吸收社会及企业资金。依靠政府信用支撑,吸收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资金。

四、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融资渠道单一,社会资金缺乏动力

目前,在我国现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贷款。单一的融资模式还面临着可能存在的政策风险,尤其是利率风险以及经济风险。这也会增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不稳定性。其次,由于保障性住房投资周期较长,收益很低,使得社会机构的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缺乏专业的融资机构

我国现有的融资模式,其融资的专业水平比较低。所以如不及时建立更多的专业融资机构,就不能有效的筹集资金。融资问题单靠政府负责,必然会造成高融资成本,低融资效率等问题。

(三)抵押担保机制不健全

现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应用的融资模式,如PPP模式、REITs模式,这些模式在我国才刚刚起步。而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同时,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以及公积金贷款都还没有完善的担保机制,而这又与居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就提高了贷款方的风险。

(四)法律法规还不完善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处在探索阶段,起步较晚,因此缺少相关经验。中央以及地方出台的管理办法和暂行规定没有对保障性住房的融资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从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出,其运作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支持。笔者认为,我们亟需结合我国国情,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融资体制,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持。

五、国外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的借鉴

(一)市场主导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一是由市场作为参与主体。这种模式是以金融机构为核心,由政府提供信用支持,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社会投资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和各种社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联邦国民抵押协会和联邦住房抵押公司、抵押贷款银行以及商业银行等)。政府提供信用支持,主要由联邦住房管理局和退伍军人管理局等担保机构构成。

二是有完善的住房法律体系。现今许多发达国家及地区开始陆续颁布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健全的法律支持保障体系下,开始采取市场机制来解决资金问题,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美国先后颁布了《国家住房法》、《住房和社区发展法》、《无家可归资助法》等。 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立法保障。

三是成功的市场化运作。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复杂的住房金融管理制度,其金融保障体系及抵押贷款保险为政府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二)政府主导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

该模式将公积金储蓄作为核心,新加坡政府将部分公积金以贷款的形式拨给建屋发展局来支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其居民可以用公积金存款购买或租赁建屋发展局的组屋,成功的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新加坡的住房体系由建屋发展局和中央公积金局构成,房屋的建设管理由建屋发展局负责,中央公积金局负责收集管理公积金,然后将归集的公积金划给中央投资局,该资金再以贷款的形式划给建屋发展局,用于组屋建设和运营。当然,这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性住房融资的法律支持。

(三)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主导模式——以日本为代表

日本的住房保障体系包括:建设省住宅局和住宅金融公库等。负责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低息贷款。央行领导民间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构成其金融体系。通过吸收社会资金来建设保障性住房。日本的住宅都市整备公团及地方住宅供给公社将建设、购买或租用民间团体建设的住宅,再将其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家庭,住宅金融公库和民间金融机构为住房建设和购买住房发放低息贷款。同时,日本不仅有强大的金融支持及用于中低收入家庭租房的财政补贴,还拥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做保障。

六、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融资模式的建议

保障性住房兼具福利性及公益性,因此需要政府参与其中。并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吸引社会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完善相关投融资机制以保证其可持续的发展。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是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各参与主体应有的权利和义务,让他们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并对私人机构、外资企业等其他参与主体进行适度的监督管理。

二是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私营企业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参与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

三是政府应对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模式以及适用的范围等做出科学系统的规定,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提供法律法规支持。

(二)完善住房金融体系

投融资机制是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核心,结合科学的融资模式才能提供充足资金投入建设。面对资金需求较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当前应扩大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如设立专门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能够保证资金的注入;国家应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保障性住房信贷业务,同时进行适度的金融创新,通过创新使住房信贷产品的多元化。有效解决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资金难题。

(三)加强投入资金的管理

一是需加强中央及地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保证投入的资金能够按期投入建设。

第7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企业 财务会计 监督 问题 措施

一、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1.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建立健全,作为一种不仅具有强烈竞争性的经济,而且具有法制性的经济,企业是它的主体组成部分。而且市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能否合法进行市场竞争,因而,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竞争活动。所以,为了保证企业能够进行合法的竞争,合理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企业内部必须进行财务会计监督。只要企业会计在核对财务信息等过程中能够尽职地进行会计监督,并着重实行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补救,就能比较及时有效地防止对财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减小经营者的风险和对法律权威的挑战,提高财务信息的质量,为解决企业和企业合作的利益方的资讯信息不同步以及合法竞争的冲突提供一个较好的解决思路,有利于保证国家集体的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繁荣、大发展。

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必然要求

作为企业实行内部管理、加强内部控制的强有力措施,内部财务会计监督通常是进行审查和控制的行来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防范和制止违反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长期的实践活动显示,自从国家政企分开政策的实施以后,企业的自主性变得更大,而企业自身内部的约束和监督显得尤为重要,有利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如今,一些企业中的财务会计信息出现严重错误,比如文字表达错误或数字不准确,所以为了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而采取的监督措施,会明显减少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所以,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约束机制,加强企业各层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意识,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保证企业的有形资源和无形财产的安全,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

3.建立新型企业制度的需要

在新兴企业制度下,绝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体系,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行为的活动是紧密涉及与企业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利润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成果必须被这些利益相关者所详细了解,所以在企业内部建立体现现代企业制度特点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财务会计监督制度,然后遵守国家财务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快速、真实、公平地反映,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地发展。新型企业制度在各方面对于加强企业内部财务会计监督提出较高的要求,这样才能促进现代企业的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二、现今企业财务会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1.会计监督的法律约束力不强

首先一个局限就是关于会计的准则在实际进行操作时实用性较差、可操作性不高;还有就是与《会计法》相配套的相关法规建立健全没有同步,比如说在现有的民法和刑法中没有对企业因造假作弊等使股东和顾客蒙受损失的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规定;很多会计法律法规不仅出台较晚,而且很多缺陷和不足也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体现出来;除此之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少为了逃税等不法目的,企业负责人甚至命令主管财务会计的工作者通过修改会计信息、做假账,想尽办法逃脱财务会计监督的检查和追究,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虚假会计信息在 市场上大肆泛滥的现象。所以,必须建构与会计监督相配套、相同步的法律法规体系,坚决杜绝少数企业钻法律的空子,利用各种不同的手段逃避财务会计监督,赚取不法利润。

2.会计监督职能的薄弱

在实际工作过程中,为了顾及局部和个人利益,部分工作人员不惜违法乱纪、弄虚作假,使得会计内部工作环境乌烟瘴气,严重降低了信息的质量,损失了股东社会大众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使得国家宏观调控的权威得到挑战。除此之外,会计工作人员为了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稳定自己的职位收入,从不轻易违背上级的命令,经常会遭到不同的干预和操纵。因为会计工作人员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并且没能做好监督工作使得监督不力,通过对财务会计信息随意作弊、造假,来提高公司的股价、逃税、获得更多贷款。

3.会计监督的效果不大

就一个完整的监督过程而言,应当具备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以及事后监督三个环节。但因为企业财务会计监督在手段和方法方面的局限性,所以一般监督主要集中在事前视察和事后核对这两个环节,尤其比较重视监督企业财务会计的结果,只有发现了较严重的问题、事故才会采取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措施,并且在稽查中认真详细的检查措施也极少,大都粗略检查就会结束,检查工作不到位,对会计审核制约也不规范,更不用说完全没有涉及的事前监督。除此之外,对于新技术的应用并不普及,会计电算化的推广和深化,将会慢慢取代手工记录会计信息和算账,编辑制作会计报表,但对于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很低,范围也很有限,还有部分企业兼采用会计电算化和动手记录核算两种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财务会计监督制度作用的发挥,并且严重降低了会计监督核算的效果。

4.会计工作人员缺乏素质

首先,部分会计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强,而且综合素养低,职业道德观念比较淡薄,对企业的部分违法、不良行为视而不见,更无法使得监督行为得到很好的实现,从而使得会计监督只能无法得到很好的发挥。并且,会计工作人员自身的监督意识淡薄,重视具体事务,忽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补充,自我管理能力也比较低,同时轻视对风险的防范,而且职业判断力低,使得一些虚假的信息泛滥,不能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加强企业财务会计监督的措施

1.健全和完善会计监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深入详细对会计准则的建构和完备,比如在处理相同会计事务中采取的可行的会计方法应当有明确的规定以便进行参考,为了避免日后在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产生分歧,方便操作。其次,进一步完善会计造假处理的民事法规,必须规定对会计造假造成的损失进行民事赔偿。最后,应当对会计造假行为进行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2.法律法加强会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第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财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达到增强法律意识的目的,做到知法、守法。第二,会计工作人员需要提高职业道德,加强道德修养,做到诚信为人,公平、正直、无私地对待相关利益者和处理工作。第三,会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完成对专业技能和知识的及时补充,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成为新时期的工作者,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3.强化企业内部财务会计的监督力度

首先,应当强化会计工作人员的风险观念。会计人员重视自身监督职能的发挥,积极、勇敢监督企业或管理者等部分违法的不良行为,让企业内部监督制度不至于形同虚设,真正并且充分发挥其作用。其次,根据不同层次的工作人员,区分内部监督详细流程来达到限制规范行为的目的,从而使得企业实现健康、持续的发展。

4.健全企业财务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监督的基本工作即实现内部的监督,所以,应当加强企业各项制度规范的学习,使得工作人员熟知这些制度和自己职责。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公正、依法处理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安全、准确。建立一个包括事前视察、事中监督和事后稽查的完备的财务会计监督模式。

四、总结

作为一项在企业中及其重要的工作,财务会计监督必须加强,采取更多有效的措施强化会计监督的力度,真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职能,达到提高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能力的作用,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更加积极的因素。

参考文献:

[1]乔志勇.煤炭企业财务会计监督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财经界,2013,14(3):17-21

第8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困境;对策探究

对于国企来说,融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过程,虽然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在融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大大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因此我们必须要对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措施,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不断提升。

一、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面临的主要困境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对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管理,使得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质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缺乏全面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般情况下来说,国企工程项目融资涉及到资金筹集、项目开展、收益分配和合同处理等许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操作起来十分复杂,为了充分保证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安全性,我们必须要按照科学的规律进行操作,做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质量不高,一方面我们缺乏大量的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丰富操作经验的风险管理人才;另一方面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风险管理的基础比较差,合同文件和担保协议在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分配不合理,这对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管理质量的提高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

2、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渠道过于单一

在世界上的发达国家,工程项目融资的渠道非常多元化,既可以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也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来进行融资,在这种情况下,既保证了工程项目融资的数量,又可以大大降低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1]。但是我国的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渠道过于单一,对于银行贷款的依赖程度过高,导致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风险性上升,非常不利于促进融资质量的提升。总体来说,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渠道单一是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面临的主要困境之一。

3、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

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正常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虽然近年来我国在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法律法规完善方面迈出了重要的步伐,但是从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仍然不够完善。首先,我国在融资方面的管辖法律不健全,很多境外的贷款人对于许多贷款和融资规则在中国境内是否能够正常运作存在着担忧。其次,我国目前关于融资应以用的大多是特许经营的方式,在这种经营方式下,导致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运作不够规范,在审批的实际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的漏洞,不利于提高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

二、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主要措施

针对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许多困境,我们应当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有效措施,提高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本文认为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主要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加快培养一批融资方面的人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国企的发展面临的市场竞争日益加大,其融资问题面临的困境也日益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加快培养一批融资方面的人才是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关键措施[2]。首先,我们要加强对现有人才的教育和培训,积极加强国际交流,增强现有人才的能力,开阔他们的视野,使他们能够为做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发挥更大的作用。其次,我们要积极引进一批知识水平高和业务能力强的融资人才,对我国国企现有的融资人才队伍进行丰富和壮大。

2、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审批程序的改革和优化

一般情况下来说,按照我国目前的融资审批程序,必须要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之后才能进行批准,而且必须要设计出施工图纸,并取得合格的批准文书之后才能对工程项目进行开工建设。为了进一步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效率和质量,政府应当对融资审批程序进行改革和优化,首先要进一步对相关的审批程序和审批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为进一步深化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审批程序的改革奠定良好的基础。其次,我们要进一步理顺各个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审批程序更加简化,使审批活动更加方便,真正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不断提高。

3、不断完善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要采取积极的措施把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过程中的法律管辖问题处理好,在有外资参与的融资活动中,要在相关的合同里明确提出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开展相关的活动。其次,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的融资的相关合同,要进行特殊设计,保证相关的融资活动既能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具备良好的可执行性。第三,政府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定和完善与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要提高对融资政策执行的监督力度,使融资的相关企业能够树立严格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总体来看,不断完善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是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关键措施。

4、不断提高融资国企本身的信誉

通常情况下来说,国企本身的信誉对国企工程项目融资的质量具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为了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不断提高,我们必须要不断提高融资国企本身的信誉[3]。具体来说,我们要对于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取得重大成功的案例进行广泛宣传,使更多的外资能够参与到我国国企的融资活动中来。其次,我们要进一步建立诚信档案,引导国企能够主动提高自身的信誉,为顺利开展工程项目的融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总而言之,不断提高融资国企本身的信誉是提高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重要措施。

结语:

综上所述,国企工程项目在融资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大大落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因此我们必须要对目前我国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然后在此基础上采取积极的措施,加快培养一批融资方面的人才,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审批程序的改革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国企工程项目融资质量的不断提升。

参考文献: 

[1]谢冬冬.新能源产业融资困境及项目融资模式分析[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2014,08:23-26. 

[2]孙娜娜.苏北地区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研究[J].北方经贸,2014,06:75-77. 

第9篇:贷款相关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中小企业 市场经济 金融机构

一、加大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展迅速,需要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速度和数量。在西方发达国家中,普遍比较注重通过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本国的中小企业进行合法的保护,保证他们的各项正当权益,并为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的数量较多,中小企业的性质也是各不相同的,有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还有一些中外合资的企业。我国相关法律在制定的过程中,往往是根据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因此,不同性质的中小企业,往往就会处在不同的竞争起跑线上。这对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是很不利的。截至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出台和制定了一些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也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乡镇企业法》、《小型企业租赁暂行条例》、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是比较偏重于对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没有能够清晰明了的指出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处的重要地位,为了能够保障我国中小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可以制定一些更加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的指出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中小企业的产权关系、企业的组织形式、为各级政府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提供合理的法律依据。

第二、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中小企业的人才队伍中来。中小企业发展最重要也最急需的就是人力资源。在中小企业中,无论是企业管理方面的人才,还是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人才。都是有效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力。各个地方都应该积极的创造出良好的人才环境,营造出良好的氛围,吸引多方面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中小企业的队伍中来,提升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

第三,政府相关部门要努力为什会营造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和环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美德之一,对于我国目前不断完善和推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有着很好的促进性作用。政府应该在中小企业间建立起一套企业经营的诚信衡量体系。对于发生在一些中小企业身上的,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的以及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的,相关司法部门,应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那么违规的中小企业进行严惩,不断的对社会环境进行有效的精华,为中小企业从银行贷款创造一个相对宽松、良好的环境。

第四,各级政府部门应该大力的鼓励和支持各级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额度和信贷力度。政府应鼓励商业银行在保证信贷安全的前提条件下,向中小企业进行放贷。建立一套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对中小企业放贷的相关约束机制以及各种激励性机制。不断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放贷比例,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那些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经济效益好、产品科技含量高、有着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

二、完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服务

中小企业在努力获取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的基础上,还应该建立起来更加完善、安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来。它是将中小企业的资产能力与企业的信誉证明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进行金融中介的一种行为。这样可以有效的解决,在银行贷款过程,由于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不足,影响贷款的问题。有效的降低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信贷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问题。促进金融业务有效的展开,也可以不断促进银行金融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担保行业在我国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还是一个全新的行业,但是这个行业从诞生之日起到现在,已经有了飞速的发展,其主要是面对我国的中小企业。随着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部《关于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力度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通知》的出台,我国那些大大小小的金融担保机构更是加大了对中小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过程中的担保。我国现在中小企业数量是越来越大,企业对于融资需求量来说也是越来越大,给担保机构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时机和发展的空间。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允许之下,我国各个地区应该结合自己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快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行业发展,促使金融机构不断放宽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各项要求、从而在资金上给予中小企业发展更大的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速度的加快,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决大多数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推动中小企业可以快速的发展。在这个过程之下,应该努力的做到以下的几点,首先,要保证有稳定的担保资金来源,并且这个资金的数量不断的增长,随着信用担保业务量逐年的增加,那么担保资金的数量亦应该呈现出正比例变化的趋势:其次,要明确对中小企业担保的具体对象,并不是对所有的中小企业都可以提供他们所需要的担保资金和数量,所要担保的郑小企业往往都是要经过仔细甄别和选择的,对于那些发展前景好,但是临时性的遇到资金周转困难,又从银行无法获得所需要的贷款的这类中小企业进行担保,帮助他们度过一时性的难关;再次,要能够有效的对担保风险进行控制,担保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担保的过程中,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的识别可能出现的各种各样的风险,要求贷款企业提供反担保;最后,要减少行政干预。

参考文献:

[1]胡玲燕,对浙江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模式的研究[[J],会计之友,2011,(6).

[2]杨玲,后金融危机事件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研究[[J],中国商贸,2011,(5).

[3]王蕾,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的思考[[Jl,商场现代化,20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