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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条件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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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申请条件

第1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学院由不少于五名相关领域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实施范围

我院列入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博士生导师中,有9名博士生导师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分别为李鲁远、王鹏、李月明、尹正、林建平、杨诚、白钢、郗日沫、李昌华等9人;陈悦教授不接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试内容和方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考核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地址: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提交材料

考生须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天南楼联合大厦D101药学院办公室 王萍老师收,邮编:300071。

3、学院审核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综合考核

我院组织各专业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以上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审核并在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根据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需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简历、硕士期间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以及研究领域最新进展等,用时15分钟,综合考核专家组提问15分钟,共用时30分钟。

考核专家组将针对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研究计划、学科基础、外语能力等参考指标进行综合考核。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争议委员会

学校成立争议委员会,负责解决考生在招生中的申诉。争议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校纪委监察和研究生院组成。考生在通过“申请考核制”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果对综合考核等方面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争议委员会提出申诉,并由学校争议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八、监督管理

为了维护招生选拔的严肃性,各学院要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博士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和学院制定的实施细则进行招生选拔工作。学院要认真履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的职责,有效预防和追究在命题、阅卷、审核和综合考核等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

九、其他

第2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导师小组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建立科学有效的选拔机制,进一步增加博士生导师在选拔过程中的自主权,发挥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处理申诉,并对选拔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学院成立由不少于五名相关研究领域的教授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评估,包括考生的基本素质,专业学习和科研情况。

三、名额确定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名额占招生导师当年的招生面额。

四、申请条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3、外语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项。

(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成绩达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6分以上;

(4)GRE成绩1300分以上(新标准260分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4、培养类别:考生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学生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原培养方式为定向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学校)。

5、境外获得学位者需要在申请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五、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bsbm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2、提交材料

考生须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

(1)《南开大学201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职称以上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4)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6)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8)获奖证书、、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等)。

以上提供材料均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如有伪造,一经招生单位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特别对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进行查验。

(2)“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审核申请材料的成绩,一般按招生指标不低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学院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4、考核方式

“申请考核制”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学院成立包括申请导师在内的5名以上教授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本科、硕士期间学习情况(含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科研情况、情况)

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报考专业的了解程度

综合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外语能力(听力、口语)

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综合素质:举止,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

5、拟录取名单审核及公示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6、录取

凡被以“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南开大学,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

“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普通考生,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八、“申请考核制”各项工作时间安排

1、“申请考核制”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

2、考生须于2015年1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第3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分为春、秋两季招生。春季面向校内外招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博生,并在校内在读硕士生中选拔硕博连读生;秋季面向已经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以及应届硕士毕业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录取博士生。

一、招生规模

2017年我校博士生总招生规模为800余人。各学院、学科招生人数详见《2017年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9月版)。待春季招生结束后,将于2016年10月25日前,在《2017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10月版)中公布扣除春季招生人数后实际的秋季招生人数。

中国农业大学招收定向在职博士生的录取数量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总数的5%,人文社科领域不超过10%。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高校专任教师及科研院所一线研究人员不受此比例限制,但高校专任教师及一线研究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其承担教学或科研岗位证明,并同意为申请人“在读期间可全日制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提供保障。

二、学制及最长修业年限

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制为5年,最长修业年限为7年。

普通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特别优秀的博士生经导师推荐可以申请提前进行学位答辩,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准予提前毕业。

三、春季招生办法

录取为2017年的直博生、硕博连读生需在中国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时间为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免缴报名费。

四、秋季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如下: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西藏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援疆师资项目“仅指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admission/index.do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7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7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7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进行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中国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7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2017年元旦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7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与录取:2017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17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五、录取类别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体检

博士生在复核阶段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格检查,体检医院为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10000元/年;所有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及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直博生一年级按学术学位硕士生标准执行8000元/元,直博生二年级及以后年级、进入博士生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博士生标准执行。学制内按博士生标准缴纳四年,按学年缴纳。第一学年的学费在8月1日前缴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一个学年的学费。

(二)奖助(详见《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gradsch.cau.edu.cn/homepage/)

1、奖助对象:二年级及以上的直博生、进入博士生学习阶段的非定向硕博连读生及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的非在职(无固定工资收入)博士生。

2、奖助类型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8000元),按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每年8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30%(一年级直博生为每生每年4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40%)。

(4)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奖励人数按国家下达数量执行。

(5)校长奖学金:博士、硕士生共20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

(6)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支付助研津贴,博士生最低标准为每生每月1000元,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一年级按硕士生资助标准执行每生每月300元,二年级及以后年级按照博士生资助标准执行。

八、监督机制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其它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学科考核、学院审查、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申请学院联系咨询。学院联系人详见附表2.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工作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4286 咨询邮箱:bozhao@cau.edu.cn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admission/index.do

现在2017年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还没有下达,我校公布的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届时如与教育部文件有所不同,以教育部公布文件为准。

附件:附表1、各招生学院对英语水平的基本要求

附表2、学院联系电话和邮箱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学  院

联系电话

邮箱

农学院

010-62732565

zwwmq@cau.edu.cn 园艺学院

010-62732449

rongding@cau.edu.cn 植保学院

010-62733257

weijianing315@163.com 生物学院

010-62733542

swxyyz@cau.edu.cn 资源与环境学院

010-62731427

zhangle@cau.edu.cn 动物科技学院

010-62731266

xu@cau.edu.cn 动物医学院

010-62732772

dy001@cau.edu.cn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010-82381443

shbx@cau.edu.cn 工学院

010-62736275

wangbz@ca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010-62736743

dyjw@cau.edu.cn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010-62737728

zhangliwei@cau.edu.cn

理学院

010-62733474

pestici@cau.edu.cn 经济管理学院

010-62738510

cheny@cau.edu.cn 人文与发展学院

第4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为吸引优质生源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我校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断探索高水平科研技术人才的选拔方式,制定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办法。

一、“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条件

1、申请者须满足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的兴趣,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领域内已获得出色的科研成果。

3、申请者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申请者还须满足报考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所要求的其他报考条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5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graduates.zstu.edu.cn/bsbmxt/

3、缴费:

考试报名费为120元,通过研究生院现场缴纳或邮局汇款方式完成,报名费缴纳确认后即报名成功。(1)现场缴费: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行政楼426办公室;(2)邮局汇款:务必于2018年1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普通邮汇至我校,汇款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并务必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重要提醒:请勿加填“某某老师收”),邮编310018。

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用者,网上报名无效;已缴费,但未参加考核者(含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所缴报考费概不退还。

4、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分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等转入浙江理工大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毕业后考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保留在定向单位,定向单位必须与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考生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2)考生报考时请自主选择报考类别,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一经提交不准更改。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在申请和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浙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的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提交申请材料

请有意通过“申请-考核制”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于2018年1月5日前向所在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邮寄地址见“第八条联系方式”,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1、《浙江理工大学2018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报名系统导出PDF打印);

2、本科学历学位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硕士学历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以及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考生的最后学历学位如果是境外获得的,必须先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1份;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1份,须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个人陈述1份(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8、个人在校学习或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清单一份,并附相关科研成果的复印件(如已经取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等);

9、与报考学科领域相关的2位正高级专家的推荐信(见附件);

10、体格检查表1份(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有效期为2017年10月上旬-2018年1月上旬)。

考生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并附目录,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快递至考生所申请的博士点所在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按主动放弃处理。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不得伪造申请材料。

注:若相应学院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有其他要求的,则还需提交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查与材料审核及评价

博士点招生学院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专家组审核评价的主要依据如下:

1、考生本科、硕士阶段的学习经历、学科背景和学术成果;

2、考生从事报考学科领域的学习工作经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意识、培养潜力和综合素质等;

4、其他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的因素。

五、综合考核

1、博士点招生学院根据申请材料审核评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面试人员名单,综合考核面试人员名单需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布和执行。综合面试时间由博士点招生学院确定。

2、博士点招生学院组织不少于5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综合考核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长由报考学院指定。

3、综合考核内容:

(1)学术水平考查。包括对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能力的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以及其他涉及能否持续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与研究的能力。

综合考核可采取笔试、实验技能操作、面试和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博士点招生学院自行选定。各部分的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所有考核材料应妥善留存、备查;综合考核成绩由博士点招生学院第一时间上报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无异议后统一对外公布。

4、政治理论考试

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考试。政治理论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录取

1、外语水平考核达到规定的录取要求,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政治理论成绩在60分以上,且综合考核任何一部分的成绩均在60分以上,视为合格。

2、博士点招生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名额和考生的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七、其他说明

1、报考费和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2、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程序透明,操作规范。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各类报考信息真实有效,因信息不实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3、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负责单位

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月5日

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缴费或邮局汇款缴费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5日前

考生提交申请材料(请考生尽早寄送材料,截止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博士点所在学院

2018年1月11日前

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并公布初审结果,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公布

博士点所在学院、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5日-19日

复查申请材料原件,进行综合考核并上报拟录取名单

博士点所在学院

2018年1月下旬

终审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研究生院

2018年5-6月份

拟录取名单上报国家系统库

研究生院

八、联系方式

1、博士研究生的报名、考核、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均可在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最新的招生信息。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6843082、86843073,邮箱:yz@zstu.edu.cn。

3、我校博士点招生学院咨询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招生专业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材料邮寄地址

001

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

纺织科学与工程

马老师

86843889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材料与纺织学院、丝绸学院17号楼313室

005

机械与自动控制学院

机械工程

曾老师

86843367

第5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南京大学2014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全国大学(“985”高校)文、理、工、医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所在学校学术型外推免试研究生资格,希望到我校相关学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3、大学本科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英语六级达到426分或四级达到568分;

4、在学期间曾参加过科技竞赛、学术研究,有获奖、或其他突出表现;

5、申请者若参加我校相关院系的夏令营,经院系夏令营考核优秀者,给予优先考虑;

6、未能达到以上申报条件的特别优秀者(如: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际一流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可向相关院系提交证明其学术能力的申请材料,经院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研究生院提请直博资格申报。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均一份):

1、南京大学2014年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网报后生成)。因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推免工作安排滞后,暂时不能盖章的,可以先由院(系)出具本校还未开始推免工作的证明,复试时提交教务处同意推荐的证明,否则申请无效。

2、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报名系统中下载),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

3、其他证明自己水平和能力的材料(均须加盖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a.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b.英语六级或四级成绩证明复印件;

c.获奖证书复印件;

d.在公开发行的刊物或全国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复印件。

三、申请办法:

1、有意者可在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上查阅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请先参阅《南京大学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最终以2014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为准),选择相应的一个院(系、所)、学科、专业、导师,于2013年9月5日起至2013年9月16日登陆南京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gs.nju.edu.cn/mis/tm )进行网上报名,并及时打印、复印(统一用A4纸)有关申请材料,于9月20日以前寄(或送)达(9月20日前要到,含20日)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13年9月30日前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一般安排在10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以院(系、所)通知为准。我校对体检合格(可在我校医院或本人所在学校指定的医院体检)、复试优秀、又在接收名额之内者发给接收函(寄给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

3、取得直接攻博接收函者,请于10月10日至30日,凭推免校验码到中国研招网报名,无须参加现场确认。并请关注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站的报名信息,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确认博士生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工作(预计次年3月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南京大学将向新入学优秀博士研究生提供高于学费标准的优厚奖、助学金。博士生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参照国家和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文件、南京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院系相关规定。

5、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通报本人所在学校。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汉口路22号 邮政编码:210093

咨询电话:(025)89683251,83592951,83592729

网 址:granju.edu.cn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第6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一、招生计划及导师

2014年我校拟招收“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直博生50名,作为硕博连读培养的免试硕士生100人。参加本计划试点工作的招生导师和招生名额见附表。导师招收本计划的免试研究生每人不超过1名。

二、资助方式与额度

1、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受资助总额度由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本计划的资助金构成。本计划的资助金按10个月资助。

2、学校将确保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所获资助金额在其缴纳学费后,不低于以下标准:

(1)获本计划资助的直博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不少于320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3000元/月;年度考核通过者,第二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不少于344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3000元/月,博士论文开题后的第三、四、五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4400元/年,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4000元/月。

(2)获本计划资助的作为硕博连读生培养的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148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1400元/月;年度考核通过者,硕士阶段第二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22000元,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1800元/月,进入博士阶段且通过博士论文开题后,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2000元,第二、三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度不少于44400元/年,每学年获资助月份的资助额度不少于4000元/月。

三、选拔对象及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获得“985工程”高校201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本科成绩综合排名在全年级同专业前10%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就读本科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突出的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

4、通过全面考核后,参与试点导师同意招收并亲自培养。

四、申请及考核

1、达到条件申请报读该计划的学生请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招生单位的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学术成果证明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材料,按要求送交到所报读的单位。

2、招生单位及导师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并通知来校进行考核。研究生院及招生单位将在网上公布具体考核办法,请申请者密切关注网上信息。

3、招生单位和导师按规定的考核程序(招生单位将在网上公布)对考核人选进行考核,择优确定拟接收的“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名单。对虽未进入“优生优培”资助计划免试研究生拟接收名单,但达到我校接收免试研究生要求的,可接收为本计划之外的直博生或免试硕士研究生。

4、其他相关工作请参照《中山大学201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相关说明

1、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一般不得作为硕士研究生毕业。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特殊原因,直博生需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硕博连读生需在硕士阶段毕业的,自确定退出本计划之日起,终止其享受本计划资助的资格。

第7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北京积分落户制细则 最新版

经过9个月的等待,今天北京市政府终于公布了积分落户政策。从最新的政策条例中可以知道,要落户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并且还需要通过9个具体指标才能积分。

这份名为《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规定,要逐步有序推进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工作。为此,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要同时符合4个条件:持有本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和无刑事犯罪记录。

在门槛方面变化较大的是年龄。去年12月的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而今天正式出台的文件则变更为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获得积分落户资格后,共有9项具体积分指标,其中2项基础指标和7项导向指标。

基础指标为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积3分;拥有自有产权的住房每连续住满1年可以积1分,签有正式合同并租赁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的住所或住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导向指标则包括教育背景指标、职住区域指标、创新创业指标、纳税指标、年龄指标、荣誉表彰指标和守法记录指标。

在教育背景中,专科(含高职)可积10.5分、本科学士15分、研究生硕士26分、研究生博士37分。专科毕业生积分较征求意见稿的9分有所增加,而硕士和博士的分值较征求意见稿时分别降低了1分和2分。

在年龄指标中,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加20分。

今天出台的文件中减分项共有2条,分别为: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最高减12分;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记者对比发现,正式版文件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减分项有所减少,此前规定的有不良司法信息记录等每条减12分的规定被删除。

今天出台的积分落户政策仅规定了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及指标、分值,市有关部门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包括各项积分落户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和政策执行的具体操作流程。

要申请积分落户,得同时符合四个条件:

持有本市居住证

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及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

也就是说,除了年龄达标和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持有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前提之一。

据了解,北京市居住证政策也出台了。详情大家可以找找《北京居住证制度10月实施,非京籍持证可申请积分落户》。

可能你也好奇,社保连缴7年才有资格申请积分落户,这个门槛是不是也太高了?要申请户口先来个7年之约有啥依据?

20xx年国务院就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规定城区人口300万到500万的大城市在设定落户条件时,对参加城镇社保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而北京作为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自然会规定得更加严格。

符合条件了,积分怎么算?

1、合法稳定就业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投资办企业或者是个体工商户,每连续缴社保满1年可以积3分。

第8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强化导师、学位授权学科负责人在吸引优秀生源和博士招生选拔过程中的权力和责任。资源环境学院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资源环境学院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普通招考、硕博连读考试方式的考生。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报名

1.报名网址:yz.lzu.edu.cn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

3.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照《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执行,并登录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网站,在《资源环境学院2018年博士生报名须知》中下载所需要的报名材料。

注意:(1)请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及各阶段已获学位(学历)证书编号等信息,以上信息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2)按网报系统要求提交部分材料的电子版,作为准考资格复审的必要材料。(3)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校园卡等用途,请认真准备。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照片一般应为蓝(白)色底色的免冠头像数码近照,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相片尺寸为150(宽)×200(高)像素(pixel)。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电子照片。严禁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电子版照片。

(三)报名考试费

1.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已获硕士学位和应届硕士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00元,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29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10元。所有考生的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2. 未按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材料的模板可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以EMS邮寄方式将有关报考材料于2018年1月9日前寄送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硕博连读考生将材料直接交到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逾期未寄(交)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

1.普通招考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须本人签字确认,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2)《专家推荐书》2份:一份由考生硕士阶段的导师填写(非应届考生可由所在单位相当教授职称的专家填写),一份由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填写。

专家推荐书是资源环境学院确定博士生考生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推荐人须给予高度重视。专家推荐书主要内容应包括:说明与考生的关系和对考生的了解程度、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态度、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协作精神等。专家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考生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并签字密封。如果专家推荐书的传递过程和撰写真实性受到质疑,资源环境学院不再进行真伪判断,直接取消该生参加“申请考核”的资格。专家推荐书格式请从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下载。

(3)《科研计划书》: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学生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题目、目的与目标、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除了寄送纸质版,还请将电子版科研计划书发送至ldzyhjxy@163.com。

(4)《兰州大学2018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以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他英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还须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硕士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主要结果)。

(5)硕士学位、学历证书(或证明书)的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报考者,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复印件。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兰州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表》。

②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

③中职或中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若为公务员,请出具公务员身份证明)。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由考生所在省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2.硕博连读考生需递交的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考生除提交(四)中普通招考考生需提交的(1)、(2)、(3)、(4)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兰州大学2018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硕博连读考生专用)。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五)报考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对照申请条件统一完成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准考考生名单,将于报名现场确认前一周在资源环境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电话咨询是否准考情况。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准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2.确认时间:2018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网页或电话通知。

3.确认地点: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和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所有准考考生的各项考核均由资源环境学院组织实施,包括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考核的时间、地点详见学院网页。

(一)申请材料考核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包括考生报考的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分别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申请材料评价和科研计划书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考核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两部分的考核。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考核。

1.专业英语

主要考察各专业英语的应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课

主要考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100分。

(1)自然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2)地球系统科学专业笔试科目:自然地理学

(3)人文地理学专业笔试科目:经济地理学

(4)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笔试科目:遥感与地理信息科学

(5)环境科学专业笔试科目:环境学

(6)第四纪地质学专业笔试科目:地貌学与地质学基础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政治理论:包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科学哲学。

(2)自然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理环境总论。

(3)地球系统科学专业加试科目:气候学、地貌学、综合自然地理学任选两门。

(4)人文地理学专业加试科目:人文地理学、旅游地理学。

(5)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加试科目:专题地图制图原理、遥感数字图像处理。

(6)环境科学专业加试科目:环境地学信息系统、环境生物学、有机地球化学任选两门。

(7)第四纪地质学专业加试科目:全球变化,地球科学进展。

(三)综合面试

资源环境学院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面试小组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素质、综合能力,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无记名打分。每位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PPT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2)前期成果介绍;(3)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等。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院党委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复试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参加复试的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需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须空腹,同时携带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1.成绩排名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申请材料评价、科研计划书、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同等学力加考科目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达到学校及学院确定的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照申请材料评价占10%、科研计划书占30%,综合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进行排名。

2.成绩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成绩在资源环境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拟录取名单确定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录取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最终审核。

四、招生纪律

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除考试大纲外,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在岗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

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报考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报名、初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部门:资源环境学院办公室

联 系 人:吕卉

学院网址:geoscience.lzu.edu.cn/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盘旋路校区观云楼1409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911843

六、其他

第9篇:博士申请条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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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请查看《东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所有考生网报前必须仔细阅读以上相关文件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名和考试,否则,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包括本科直博生)一律要先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其他报名方式无效。

1、网报时间:2016年10月1日-10月31日

2、根据身份证号申请报名编号,请记住报名编号和密码。若遗忘可以根据身份号码找回。

3、根据考生条件选择报考类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本科直博和其他专项计划等。若报考专项计划考生请在报名前,由所在单位或个人向我办提交材料并经我办审核通过后才能网上报考,未经审核的报名信息无效。申请考核的综合测试内容届时请参照院系考核工作细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

4、网报信息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名单将于11月15日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b.seu.edu.cn)公布,同时后续流程及要求,请所有类别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公告。届时考生可本系统内查询报名状态,若通过审核,请下载报名资料,并根据网站公告缴纳报名费等手续。

三、其他说明?

1、因我校之外的网络不可知原因而造成报名无效及其它影响者,我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2、我校博士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页(yzb.seu.edu.cn/),请考生注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