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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儒家思想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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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的儒家思想

第1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 科学翻译儒家思想文化传播与时俱进

从16世纪~19世纪近300年时间里, 西学翻译在中国历史上掀起了两次。16世纪末,耶稣教会士利马窦等人来华翻译和传播天文、算学、地理、物理、水利等西学著述,掀起了西学东渐的第一次。到19世纪末的一段时间内,西方科学技术和文化思潮被译介到我国,于是近代西学东渐的第二次开始。在此期间科学翻译作为西学东渐的媒介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由它所介绍的科学技术和思想对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和文化产生了很大的冲击,这个冲击不是瞬间的而是持久的,其具体表现主要在思想意识和文化传统等领域。

一、科学翻译及其所承载的文化任务

科学翻译是以传达科学信息为主的翻译活动,是译者用译语表达原语科学信息以求信息总量相似的思维活动和语际活动。科学翻译在历史上一般分为四个阶段:汉晋至唐,元末明初,明末清初和清末。明末以前科学文献翻译的史料较少,这是由于长期的闭关政策造成的。到清末,朝廷设立现代外语学校等后中国人才开始自己翻译科学书籍。随着留学欧美与日本的大批留学生回国,外国人终于退出了我国的科学翻译事业。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和国际交往的进一步加强,翻译事业方兴未艾,科学翻译的领域也由最初的自然科学翻译扩大到其他更多实用性领域,包括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外事外贸等不以情感为主的非文艺领域。科学翻译无疑对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因为科学知识对人类社会思潮具有渗透作用。

1.“科学”的定义:“科学”(Science)是Any system of knowledge that is concerned with the physical world and its phenomena and that entails unbiased observations and systematic experimentation. In general, a science involves a pursuit of knowledge covering general truths or the operations of fundamental laws. 这个定义告诉我们科学所研究的对象是物质世界及其现象,其研究方法是客观的观察和系统的研究,目的是揭示普遍真理和基本法则。事实上,科学事业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彻底改变了有识之士的眼光和见解,引起了人类思想的更新,从而人类社会向更加理性和文明的方向发展。

2.翻译的任务和目的:翻译是按社会认知需要、在具有不同规则的符号系统之间传递信息的语言文化活动。这说明翻译的作用是不同文化间的人们通过译事活动彼此认识和了解对方社会与文化传统,达到交流的目的。翻译在文化交流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这个作用不是瞬间的而是深刻的,持久的。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说,科学和翻译都承载着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作用,而科学翻译作为二者结合点对不同社会间科学文化的交流所起的媒介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二、儒家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和存在问题

根据文化传播学的规律,只有势能高的文化要素才能传播到低的空间,且具有较大的动能和效应。中国儒家文化在世界文化中的属于高势能文化还是低势能文化,西方文化如何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是本文关注的问题。

儒学是中国最古老、最博大和最有影响的学派。二千多年来,它以其浩瀚典籍构筑了中华文化学术的宏伟殿堂,又以其“经世致用”的精神而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孔子成为家喻户晓的大圣人,儒学成为中国古老文明的主要象征。汉以前,孔子思想并未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汉代以后,为了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正式确立了孔子及其学说在中国思想界的统治。此后,历代统治者进一步神化孔子,提倡儒学,巩固了孔子的至尊地位。孔子的思想对中国封建社会的哲学、文学、艺术、教育、史学等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杰出代表,这种影响波及到东亚乃至全世界。儒学经历了漫长的岁月,而且随着社会历史的变化不断地改变其自身。社会变革对于儒学的影响是巨大的。反之,儒学在其演变中又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社会变革。

博大的儒家文化使得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在世界文化历史上形成了一种强势文化。清朝乾隆皇帝面对英国使节做出了这样的回应:“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原不籍外夷以通有无。”所谓“天朝”和“外夷”正是儒家思想的正统观念。直至西方列强用枪炮轰开中国国门时,清政府却毫无准备,最后丧权辱国,沦为殖民地。造成这种被动挨打的局面与儒学的消极思想有极大的关系。儒学经过历代的发展形成了较为复杂的派别体系,其中主要有程朱理学、陆王新学,也有汉学、宋学等派别,明清时期汉学派积极务实但势力单薄,没能形成较大的影响,客观唯心主义的程朱理学和主观唯心主义的陆王新学以及宋学派在统治阶级士大夫阶层占主导地位,他们蔑视一切自然科学,闭关锁国,对国门外世界的发展毫无兴趣,这对貌似庞大的清政府来说是一个致命的弱点。在西方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各国传教士们千方百计,不失时机的用科学传教的手段敲开了中国的大门。这便是高势能文化中低势能元素的体现。

因此,儒家思想使中华文化在世界文化之林常青不败,并对其他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尤其在16世纪前远远超过西方文明而形成了高势能的文化;然而,就在高势能文化中仍然存在着低势能文化的元素,这种元素酷似阿喀流斯的脚踵成为致命的弱点。西方各国很早就从马可・波罗的记载中对中华文明垂涎三尺,却只能望文兴叹;当它们一旦注意到这种薄弱因素,便毫不犹豫地涌了进来。同时西方的科学民主思想随之也传入中国,在进步地士大夫中传播开来并形成了一股新的社会思潮――这一切都是中外翻译家们共同开创的新局面,科学翻译成为其重要的途径。

三、科学翻译对儒家传统思想的冲击和影响

众所周知,东方和西方的差别和冲突是久远的和激烈的,思想文化冲突尤为突出。东方的含蓄与西方的奔放,东方的集体主义和西方的个人主义等向来都是东西文化比较的主题。下面从三个方面来谈一下科学翻译对东方儒家文化所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1.变革与稳定。纵观欧洲历史,无论是时代的变迁还是思想的更新都是非常频繁的。不同民族,不同文化之间的联合与争斗给思想文化交流创造了条件,因此西方文化的基础是多元的:既有希腊罗马文化元素,也有基督教文化元素,又有日尔曼文化元素,所有这些都为中世纪后新思潮的不断出现打下了基础。人文主义,理性的启蒙思想,浪漫主义,现实主义等都表明了欧洲思想具有变革性,而这种变革性给欧洲科学的发展带来生机和活力。与此相反,中国历史上虽然也有朝代的更替,但儒家文化的大一统思想是社会思想文化稳定的基础。科学翻译介绍的科学思想确实给明清时期的统治阶层冲击不小,有的视其为洪水猛兽,但有的却认为是希望之光,这样,一部分革命的力量就在稳定的环境中蓄积起来。西方列强的入侵打破了这种旧的秩序,使得西方新思想的有了发展的条件。此时被称为“中国的马丁・路德”的康有为力图使儒学完成从古代到近代的历史性转变,并且希望按照西方基督教的模式变儒学为宗教。民国初年,他还发起成立孔教会,并要求国会定孔教为国教,而这一切又随着帝制复辟失败而告终。清朝后期部分经世文献还附加“洋务”思想,足以反映当时的时代特色,亦可见清儒们也要顺应时代潮流,与时俱进。

2.客观与主观。这里谈论的主观与客观并不是严格的哲学意义上的主观与客观的关系问题。前文在对科学的定义中提到“客观(unbiased)”一词,英语中与“objective”同义。在欧洲虽然天主教在中世纪把持一切,但当科学真正兴起时它对世界的解释显得苍白无力――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所在,因为科学使用的研究方法是客观的。客观和理性的结合使人们能够更加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欧洲17世纪的科学革命和与之相伴的理性的启蒙运动使民主、平等和科学观念深入人心。令人欣慰的是当欧洲的科学著作被译介到中国后,科学方法和科学知识也介绍到古老的中国大地,给上层统治阶级们提了个醒。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蔑视一切自然科学,缺乏客观务实思想,主观主义风靡一时,中国人在16世纪后变得无所作为,中国科技大大落后于欧洲。但随着科学著作的译介,一些仁人志士意识到要使中国强大,就得务实,因此介绍西学的学堂,军械制造所等重要机构相继建立起来,一些西方科技实物如大炮、望远镜、西洋乐器、照相机、物理化学器物、西洋建筑等也落户中国。从此,中国人客观务实的开始探索民族振兴的道路。

3.近代与传统。我们不妨从另一角度审视这种影响。欧洲历史在中世纪后进入近代,欧洲人的思想从以神为中心(God-centered)转移到以人为中心(people-centered),开始强调世俗的兴趣,人文主义又一次得到重视,有识之士为追求自身的解放掀起了轰轰烈烈的革命运动,直到《人权宣言》的发表。所有这些都有利于资本主义的成长,也为自然科学的发展创造了条件,近代思想取代了封建思想(这就是文艺复兴时期学者们为何将 “中世纪”称为“黑暗的时代”来区别自己所处的时代的原因)。而在同一历史时期,中国仍然处于封建社会,“君权神授”以及“唯心理学”“八股取士”等封建思想禁锢着人们的头脑,思想大大落后与西方。而此时的中国,在西方社会和文化的猛烈撞击下已发生亘古未有的巨变。受近代西方文化的刺激和影响,中国近代的启蒙者重新审视中国自身的历史和文化,既批判传统,又从传统中汲取滋养;既藉助传统了解其接触到的西学,又以其了解和体悟的西学来对传统做出重新诠释。此后继之而来的便是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具有反封建思想的一系列重大革命运动直到的到来,求其源,我们决不能忽视科学翻译的重大作用。

第2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儒学 法律思想 司法实践

一、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对法律指导思想的影响

先秦时儒家的法律思想基本继承和发展了西周以来“礼制”和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提出了一系列维护礼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最为重要的是孔子提出了“仁”的观点,基于此呼吁“为政在人”“德主刑辅”的观点。随着历史的发展,儒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其“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一直保留着,从汉朝“大德小刑”到唐朝“德刑并用,以德为主”再到明清“明刑弼教”,中国的法律精神自然和谐,以人为本是没有变化的,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法律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对法律制定的影响

1.在刑法上

中国传统法律步入封建社会尤其是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后,根据德主刑辅的原则,刑法原则基本上秉承了“恤刑慎杀”的指导思想。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废除肉刑,这是儒家人治对法律的具体影响。此外,刑名的减少,封建制五刑的确立和不断完善,以及加役流,死刑复审的创立无不闪耀着当政者以民为本的儒学思想。

儒家法律思想对古代刑法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其家庭本位的观点对使古代法律伦理化。孔子从“亲亲”的家庭主义原则出发,提出了“父子相隐”,这不仅是引礼入法的表现,也深深影响了后世的刑法适用与诉讼。从以后的封建法典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带有明显亲情原则的刑法规定,如“亲亲相隐”“存留养亲”“宽纵复仇”。此外,这种法律思想还体现在男尊女卑对法律适用的影响以及爱护老幼的人本色彩。

2.在民事法律中

中国古代的民事法律一向不发达,这与儒家主张的息讼有很大关系,但儒学还是深刻的作用着传统民法的发展。孟子是儒家学派中对法律与经济关系把握最好的。他提出的“薄税产”“制民之产”,告诫统治者不要暴敛,重赋。后世的明君都把其作为民事的基本原则和富国之策。

儒家思想毕竟是与封建大一统相适应的,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也要维护封建统治者的利益。具体到土地所有制度上就是坚决贯彻地主土地私有制,并制定严格的户籍赋税制度。本着重农抑商的原则,在商业发展中也有大量限制。即使在封建社会最为发达开放的唐朝,集市也只能在固定的地点,固定的时间开放。在婚姻继承制度上,女人的地位也低于男人,这种状况一直没有改变。

3.关于行事法律

中国的官僚制度是封建法律的特色,其本身却饱含了儒家的特色。从选官制度看,汉代举孝廉强烈的体现了儒家重孝对社会的影u向,而魏晋的九品中正制也是儒家重门第,区分,维护封建等级制的表现,隋唐后科举的出现不仅体现了儒家“为政在人”的思想,科举其本身也促进了儒学的发展,巩固了儒学的统治,因为国家以儒学考生,举人都是因儒学而致世。而在为官之上,儒学影响也颇大。举例来说,官员的品级不论多大,父母去世都要弃官守丧,否则有悖伦常,遭人谴责。连明朝首辅张居正也不例外,其不为父守丧虽有皇帝夺情,也不免他人非难。

(三)对法律解释和司法实践

1.在法律解释上

儒学并不是一开始就获得统治地位的,其在法律上的确立经历了很多过程,而其中法律解释的发展发挥了关键作用。我们知道一种学说成为法律思想,不单单是一部法律就能达到的,它必须通过解释使大多数人了解,接受,并通过此使法律更好的适用于实践。儒学在汉代确立后,就是通过以经断律和以经注律使儒学法律化,再经过后世纳礼入律最终到《唐律》一准乎礼,法律的儒家化告成。

2.在司法实践中

儒学对司法实践影响的最大体现就是《春秋决狱》,将儒家经典直接作为律文案例指导实践。此外,儒家思想讲究天人合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从刑狱时令到灾异赦宥,都有浓厚的对自然与和谐的考虑。另外,秉承儒家一贯的等级观念,封建法律大多都规定了特权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也遵循着不平等的原则。而且行政与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一大特色。

二、儒学对中国传统法律影响的利弊

儒家思想对中国封建法律的积极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它向来主张“礼主刑辅”,使法律与思想教育,道德感化紧密结合,并且儒家主张阿“礼乐刑政”并举,这些对我们今天建设自己的法律体系都有深刻影响。而且儒家一直教导人们经世致用,有一种“天下为公”的无私精

神和“先忧后乐”的奉献精神,这些都是我们应当继承的瑰宝。

诚然,儒家思想不可避免的有其消极的一面,比如其思想上的保守与落后,以及它对法治精神的极大破坏。其表现最为明显的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它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和对诉讼的惧怕。礼教为主,法律为辅,人们往往崇尚礼节,鄙视法律,尤其是诉讼。而畏官,畏法也常常使人们不敢为自身权利诉诸法律。其次,它是导致中国封建民法不发达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儒家的影响,中国没有独立的民法典,民法附于刑法,而民事法律关系由礼来调整,一旦触犯了礼就科以刑罚。

第3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儒家文化;人本教育思想;价值

我国的历史源远流长,其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包括的思想较为多样化。比如儒家、法家等等。这些思想都是古人智慧的结晶,在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占据重要地位。在当代,我国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儒家文化中的人本教育思想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儒家文化中的人本思想

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历史上,虽然没有西方的“人文主义”和中国现代社会的“人本主义”,但是在儒家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人本主义思想”。自古以来,存在以人为中心的思想和意识。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民贵君轻”、“强调人的价值”等民本思想。这种民本思想即为现代社会强调的“以人为本”思想。[1]早在殷末周初时,《尚书》中就提出了“民惟邦本”思想。并明确指出一个国家要想得到安宁与发展,其前提条件是加强对以民为本思想的重视。在春秋战国时期,提出了“以人为本”思想。管子在《管子•霸言》中指出,要想巩固霸王之业,其根本原则是构建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管子肯定人的价值以及作用。随着时间的发展,以人为本思想在儒家的“仁爱民贵”中的得以体现。作为儒家思想的创始人和代表人,孔子站在仁爱角度充分肯定人的价值和作用。并指出,每个人身上都有别人学习的发光点,并推崇人格独立和自主。作为爱人的仁者,需要全面系统地认识到“仁爱”思想的精髓和意义。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中,孔子格外关注人的主体性和根本性。对于孟子而言,主张站在人性论角度看待仁爱思想,无论是人还是物,都主张博爱。荀子作为孟子的继承者,在宣扬仁爱思想的同时,他强调人的地位。并在性善论基础之上,提出了性恶论。但是无论是性善论还是性恶论,都主张人的地位,并关注人的价值和作用。

2儒家文化中人本教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2.1做到“有教无类”

目前,虽然教育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但是依然面临着“市场化”危机。针对这一情况,需要高举孔子的“有教无类”思想旗帜,进而避免出现教育不公平现象。2014年,在两会报告中,国家总理就针对农村教育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革策略,即需要加强对中西部和农村教育问题的关注,加大对其教育投入力度,促使城镇教育的公平发展。除此之外,针对农村有困难的农家子弟,需要加大对农村教育资源的投入力度,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进而在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同时提高我国教育整体水平。[2]在新时代下,国家需要加大对“有教无类”这一教育思想的宣传力度,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网络平台加强人本教育思想的宣传,这样既可以增强人们对有教无类这一思想内涵的了解与认识,又可以为培养全面性人才奠定基础。

2.2培养人格完善的人才

孔子思想中,强调“博学于文,约之以礼”。其中,基础科目是诗、书、礼、乐。与此同时,在注重基础科目的同时,应加强体育锻炼,从而促使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在现阶段,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应注重专业技能的培养。对于学校而言,应结合儒家文化中的人本教育思想,改变人才培养目标和方向,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同时制定新型人才培养方案,进而为社会培养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

2.3做到“因材施教”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在具体教学中,应坚持因材施教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儒家传统文化中人本教育思想的外在体现。在教学方法上,应结合不同学生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层次性的教学目标,并关注和尊重学生的主体性,进而在促使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凸显学生个性。这一教学方法体现了儒家思想中的人本教育思想,且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2.4师生关系应和谐

孔子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其弟子三千,但是对每一位弟子都关爱有加,且尊重他们、爱护他们,这对于现如今的教育理念和思想具有借鉴意义。他的这种教学理念和教学模式不仅赢得了广大弟子的尊重,同事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今社会,师德问题日益凸显,比如“丁娟事件”、“教授涉嫌论文抄袭事件”、“上海教师使用ipad上课事件”等等,这些事件的存在表明今天的师德问题较为突出,其拓展范围较广。针对这一问题,学校教师应改变传统单一教学模式,且要有高尚的品德。学生也应改变对教师严厉形象的认识,进而为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3结束语

传统儒家文化有其自己的思想精髓,同时也有着一定的弊端和局限性。因此,在当今社会发展过程中,应正视其缺陷,学习其中的人本精神,在肯定人的价值和作用的同时,加强对儒家传统文化的宣扬与传承,进而丰富中国特色教育思想。

参考文献

[1]高薇薇.儒家文化中的“人本管理”思想[J].企业导报,2015,(05):60.

第4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中国高等教育由“全日制课堂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两部分构成,形成完整的高校教育体系,使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兼具专业技能和良好个人素质。本文关注的“思想政治教育”,在高校教育中以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为主体,思想政治辅导员(后简称“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辅的形式体现。

高校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宣传理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到了关键作用。必须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改革和建设,以时代为背景,从儒家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增加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从而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这个过程中,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大能动性和针对性,不拘于简单的目标和程序设定,可以作为面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问题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困难的突破口。

2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失位原因分析

现阶段,高等教育中出现诸如学生学业成绩高但能力不足、专业技能强但思想觉悟差、智商高但情商低,因琐事纠纷而引发较大刑事案件等问题实际上是高等教育中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失位,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归因:

2.1 不健康的校园文化

受多元文化冲击,又无系统的、实体的优秀积极文化的“保护”,加之网络时代,特别是自媒体的去中心化、核裂变化、交互性、草根性等特点等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1]。

2.2 思想政治教育课程实效性差

虽然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但现实中出现“老师(把思想政治课程)当儿戏,学生当休息”的现象。

2.3 思想政治辅导员的失位

高校辅导员大多兼管理学生事务的工作,缺少必要时间关注思想教育工作,辅导员成为一个“以学生为产品的企业(学校)的管理者和经营者”,而非教育工作者。

2.4 学生自身状况

“90后”大学生思想开放独立,追求自由,在当前我国教育环境比较宽松开放的环境下,大学生们的思想也更加开放。一部分学生总是觉得自己做得最好、最正确,进而我行我素,只会为自己着想,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唯我独尊[2]。

3 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视野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的路径与实践

3.1 将儒家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建立良好的文化环境

儒家优秀文化对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着重要的意义。儒家传统文化作为一种资源,是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来源,深入发掘并有效利用儒家文化中有利于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内容是很有必要的。要想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全过程,首先要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3]。

3.2 现在高校中学生自主活动不缺少创造力和激情,但缺少活动条件和思想导向。

辅导员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之一,应将工作重心定位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实践中,培养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思想政治意识。

本人所在学院有着丰富的思想政治辅导员参与学生活动的实践经验。为了响应党的十关于文化建设的伟大方略,笔者所在学院借博雅之名,取其“博闻强识、温文尔雅”之意,打造“博雅系列文化工程”,包括“博雅网”、“博雅讲堂”、“博洋剧场”等子模块,三位一体,有机融合,辅以其他小型文化活动。本工程无意实现博雅教育追求之至高境界,但求能成为西安科技大学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补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学生文化涵养素养,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强化优良学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精神原则,使其具有身心全面发展的理想人格和丰富充实的健康人性。以“博雅文化系列工程”为例,前期,辅导员通过举办或提供主题活动,加强文化建设,培养学生人文素质;后期,辅导员通过网络媒体工具,提升效果。辅导员在参与学生活动以达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的过程中,有三个主要工作:一是推动活动进行,对学生活动进行方向引导和操作指导,加入中华优秀文化精髓;二是主动举办教育活动,塑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三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增加传播范围,提升活动效果。

3.3 建立与学生家长动态培养教育机制

许多“90后”大学生认为自己既已成年,又考上了大学,终于可以脱离家长的约束,可事实并非如此。高校要与学生家长建立动态培养教育机制,辅导员老师定期和家长沟通学生在校动态,定期和家长们交流有关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从而为学生营造“家庭―学校”两点共线的优良受教育和生活的环境,从而塑造他们良好的人格和品德。

第5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 儒家思想;中国法制;影响;探究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3)9-00-01

一、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存在的影响研究

(一)对于法律指导思想存在的影响

在先秦时期,儒家法律思想,大致传承发展了自西周时期以来的“礼制”及“明德慎罚”思想,系统提出了重视人治,维护礼治的法治观念。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孔子的“仁治”观念,明确提倡了“为政在人,德主刑辅”法治思想。伴随着历史发展步伐的前进,儒家思想经历了大的变革,但是“德主刑辅”这一法律思想却一直得以保留传承下来,自汉朝其的“大德小刑”至唐朝时期的“德刑并用”在至明清时期的“明刑弼教”再至现代法律,无一不提倡着中国法律所提倡的自然和谐精神及以人为本思想,这也是中国法律所区别于西方国家法律思想的主要特征。

(二)儒家思想对于法律制定产生的影响

1、刑法制定方面的影响

中国封建社会法律的制定,受儒家思想影响,在制定中均坚持了以德主刑辅的原则,秉承了以“恤刑慎杀”作为根本的指导思想,其中表现尤为明显的即肉刑的废除,这是儒家思想人治思想的切实影响。此外在刑名方面经历了大幅减少,封建制度下的刑罚体制不断确立完善,死刑复审制度的创立等等,无一不体现着当政者在法律层面所提倡的以人为本儒家思想。

2、民事法律方面的影响

中国传统的民事法律存在着不发达的情况,这同儒家思想所主张的息讼不无关系,因此可以看出在传统民法发展方面儒家思想具有着深刻的意义作用。孟子是儒家学派体系中对于法律及经济关系把握十分到位的一位,其提出了“制民之产”及“薄税产”思想,告诫了统治阶级应收敛暴税、重赋。后世发展中贤明的君主均将该思想,作为了民事法治的基本原则及强兵富国的主要对策。如土地所有制度范畴内的户籍赋税制度及重农抑商原则等,均是古代民事法制层面所具有代表性的儒家思想载体体现。

3、行事法律

中国官僚机制是封建社会法律所具有的一大特色,其本身即包含了浓郁的儒家思想特色。首先自管员的选拔制度来讲,汉代时期的举孝廉制即强烈的呈现着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孝道思想,而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度也是儒家思想重视门第观念,来维护封建等级制度。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不仅仅就儒家“为政在人”思想进行了体现,同时科举制度本身也有效促进了儒学思想的发展,巩固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因为国家科考以儒学为主,所以举人皆是儒学致世。在为官方面,儒家思想也存在着较大的影响,举例而言,无论官员等级多大,父母离世皆需弃官守丧,否则即会有驳纲常,遭世人指点。

(三)儒家思想对于司法实践及法律解释的影响

1、法律解释方面

儒学并非开始即处于统治地位,其于法律层面的确立也经历了诸多过程,而其中其对法律解释的发展,奠定了其根本的地位。诸所周知,一类学说衍变为法律思想,不单是一部法律便可实现的,其必须要经过合理的解释,使得多数人进行了解接受,并通过此来促使法律得以良好的实践运用。儒学自汉代确定之后,便是通过以经注律与经断律促使儒学法律化,而又经过后世人纳理入律,最终至《唐律》时法律的儒家化最终告成。

2、司法实践的影响

儒学思想对于司法实践方面影响最为显著的体现便是《春秋诀狱》,其将儒家的经典直接作为了法律条文,进行实际案例的指导。此外儒家将就天人合一思想,运用至司法实践内,从刑狱时令至灾异赦免,均存在着浓郁的自然和谐因素考虑。另外儒家一贯秉承等级观念,而封建的法律体系中也多规定了特权制,司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着不平等条款,且行政同司法不分,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具有的一大特色。

二、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影响的利弊研究

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的积极影响十分显著,对于此方面,能够从以下内容进行探究,首先其主张了“礼主刑辅”,促使了法律同道德感化与思想教育三者的紧密结合。其次儒家思想还主张了以“礼乐刑政”并举,这些思想对当今法律体系的建设均存在着深刻的影响。再者儒家思想中一直教育人们经世致用,彰显着一类“先忧后乐”、“天下为公”的大无畏奉献精神,这些思想精神即是当前社会中所应继承发展的瑰丽部分。

自然谈及积极部分,那么必然不能够避免存在着消极的一面,对其消极一面,可以从其思想的保守落后和其对于法治精神的破坏来讲。具体显著的两个方面即是:首先其导致了人们对法律的轻视及对诉讼产生惧怕的情况出现,儒家思想礼教为主,法律为辅,使得人们常常崇尚礼节而鄙夷法律,尤其是在诉讼方面,人们因为畏惧官员,由此不敢为了自身的权利而诉诸法律。其次儒家思想是致使中国传统法制不够发达的一项重要因素,因儒家思想影响,中国未能形成独立意义上的民法典藏,民法依附于刑法之上,而民事法律关系也依据“礼”来进行调整,一旦触犯了“礼”的标准,那么便可处以刑罚。

因此从根本来看儒家思想对于中国法制存在的影响,有褒有贬,所以基于其广泛深刻的影响性,在当前法律的构建中,应做好良性的总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运用至现代法律范畴中,再次彰显其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张守慧黄楠.中国儒家传统思想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意义[J].中国校外教育,2011(8):3-3.

第6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摘 要 儒家在《大学》中曾提出“明德”、“内外兼修”,武德规范已成为历代习武者的标准,在古代的武德中“未曾习武先习德”、“未曾学艺先习礼”、“德为艺先”,贵仁、尚义轻利、忠国爱国、尚勇治气、贵教重养、诚实守信等伦理思想,逐渐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传统武术伦理文化体系。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核心地位,在历史长河中,它不断规范人们的行为、协调人际关系,促成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 儒家思想 武德 传统武术

从春秋战国时期以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文化便开始兴起。其中,“仁”被作为儒家思想文化的核心。儒家讲究“仁”,甚至对上层建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孟子所阐发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仁政”治国方略,为后世几千年封建王朝统治者所推崇。中华传统武术有着深严的宗派观念,同时师徒关系也深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仁”的思想还体现在武术的技击目的上,二人交手,切磋武艺点到为止,具有可贵的人道主义精神。

所谓“武德”,即是从武、用武、尚武之应有德性,泛指在以国防军事为基础的武事活动中形成的与之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伦理思想、道德传统、政治意识、价值观念、心理素质和行为品质的总和。

一、武德中“仁”的风格蕴含丰富的伦理中“仁”的特色

“仁”和武德中“德”乃是相通的。孔子的思想核心是“仁”。当樊迟问仁时,子曰“爱人”就是“仁”(《论语》)。儒家“仁”的思想深深影响着历代习武人,习武过程中逐渐形成贵仁尚德、为仁之礼的优良传统。

中华武德文化以“仁”为核心,儒家伦理的核心精神是爱人。武术技击倘若落恶人之手,则可能做出有悖于为“仁”的宗旨。张孔昭《拳法拳以备要》云:“贤良秘授纤危困,邪妄休传众生,大道等闲若轻授,须防九族尽遭刑”。“仁”作为处理人际关系的规范,传统武术伦理道德倍受武林中人的推崇。武术家合于仁人的行为规范,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传统武术伦理道德文化中的丰碑。

二、“礼”对武德尚勇之气具有规范约束作用

“有行之谓有义,有义谓勇敢。故所贵于勇者,贵其能以立认也;所贵其敢行礼义也。古勇敢强有力者,天下无事,则用之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战胜”。勇必须与礼义相结合。古代传统武德的观点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节不恐谓之勇“率义谓之勇”。勇敢具有尊奉正义,对个人来说刁“能修身进德,对习武者来说,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不是单纯的洁身自好所能够达到的。”第二,勇不可违背了礼义勇违背了礼义就会祸国殃民。见义不为不能算是勇敢。非但如此,勇而无礼则乱,对于习武人来说,若仅有勇力而知晓礼义,背弃礼义,则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第三,勇而有度,儒家伦理道德体系中,孔子把“智”、“仁”、“勇”三者相提并论,荀子在《荀子?大略》中曰:“悍赣好斗似勇而非”,在传统武德伦理中智慧和勇敢一起被看作习武人必备的素质。故古代习武之士把智勇双全看成习武人更高的素质。

也正是勇敢和气节的完美结合,才使得许多英雄豪杰视死如归,为正义而奋斗。古体武术家和儒家思想家一直对勇而有节的颂扬,表明了社会的认同态度。激励了一代代英雄儿女前赴后继,勇往直前,使传统武德美德历出灿烂的光芒。

三、武德中“义”是中华道德精神的精髓

儒家伦理论义,其基本以儒家为主导的伦理道德体系,从而建立他们理想中的社会秩序,儒家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和封建宗法力度的意图是显而易见的,生活在民间的习武之人十分重义,而且用义来对人进行评价,就是看这个人是有义,还是无义,讲不讲义气等。

儒家文化对我国武德的形成和发展同样产生了重大而深远地影响。我国传统武德是民族文化的结晶不仅展示着几千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面貌,而且在其形成的过程中汲取了儒家思想的精髓。传统武德首先表现在习武与修身、习武与立人、品德与技艺的统一,把修己养身看作立身处世实现人生价值的根本。武术人士历来强调习武以德为先。

武术伦理道德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深受儒家伦理思想的影响,本文从仁、义、礼、智、信、孝悌、忠、勇、廉耻几方面阐述儒家的伦理思想对武德的影响,就儒家修身养性准则阐述了儒家思想对传统武德的影响,从而总结出在儒家思想熏陶下形成的传统武德的理想人格。作者认为弘扬中华传统武术伦理道德的精华,提倡习武者“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对习武者自身素质提高,对社会精神文明建设都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 国家体委武术院.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7.

[2] 张方.武派太极拳源流考[J].精武.2004.46(5).

[3] 王联斌.中华武德通史[M].出版社.1998.12.

[4] 李成银.论武德起源与发展[J].武坛.1995.37.

[5] 刘文英.儒家文明—传统与传统的超越[M].南开大学出版社.1999.12.

[6] 成中英.文化、伦理与管理—中国现代的哲学省思[M].贵州人民出版.1991.4.

[7] 李绍英.永不失落的文明—中原古代文化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12.

[8] 彦,夏伟东.传统与传统—中国传统道德大家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7.

第7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文学;儒家;政治;忧患意识;仁

早在几千年前,孔子论诗便指出诗有“兴、观、群、怨”之作用,可见儒家思想积极入世,重视实践的思想已深入人心,与其相符的文学作品更是数不胜数。但我们应知道的是,在“文学”诞生之初,它的种种社会功用是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只是人们口耳相传的,记录光怪陆离神奇之事,多是神的故事及英雄传说,但之后随着社会的发展,王朝的建立,儒家思想的产生,原先的神话故事在儒家学子的改造下逐渐被“理性化”,原先的神变成了“人”,原先的“英雄”变成“帝王将相”,文学被人们重新认识、加工、包装,从此有了新的社会功用,就像统治者手里的权杖,指挥着社会的伦理道德,纲常教化。那么儒家思想究竟对中国文学有怎样深刻的影响呢?那就不得不说以下三个方面

1 文以载道,为政治教化服务

《论语·子张》:“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孔子十分重视学习与从政的关系,认为“学而时习之”后应关心国家政事。可见儒家思想注重学以致用,是一种积极“入世”的思想,“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孔子所提出的文学标准,仔细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十分提倡文学的社会实践功用的,而不仅仅是人们寓情于诗,借诗抒情的产物,这种社会公用与唐代提倡的“文以载道”、“文以明道”“作文害道”等思想结合,不难看出儒家所提倡的文学是要经世致用,为政治教化服务。这种社会政治教化的文学是统治者维护其地位,治国安邦的重要法宝,这也是中国文学最显著,最本质的特征之一。

《诗序》中提出的“六义”“美刺”等说,都是与政治教化息息相关的。《诗大序》有云: “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故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这一段不仅对诗、歌、情、志的关系有了深刻的阐释,而且充分肯定了诗对于国家政治、社会教化的重要推动作用。关于诗的“美刺”作用,我们可以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这句话中受到启发。

无论是“美与刺”还是一系列爱国诗歌的产生发展,都受到儒家思想积极入世的影响,体现着“文学为政治教化服务”的主张。关心政治,崇尚现实,注重作品的讽刺性,教化性和教育意义,促使我国古代作家写了不少针砭时弊的优秀文学作品,但在当今社会,“文学为政治服务”受到了不少人的反对与质疑,而文学作品如何在这种反对质疑声中发展,繁荣,开辟一条新路才是人们需要思考的问题。

2 中庸之道

《论语 先进》中记载:“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孔子是很崇尚中庸之道的,他认为“中庸之为德也”,“中庸”的“中”不是中间的意思,不是在两个极端中间找到中间的哪一个,而是找到最适合的哪一个,中庸之意其实就是在处理问题时不要走极端,而是要找到处理问题最适合的方法。中庸之道可以说已经渗透到绝大数中国人的血液之中,中国人讲究“中庸”,而“中庸”更是促使自古以来的很多文学作品呈现含蓄、内敛的倾向,作家们似乎能够很好的控制住自己强烈的情感不致一泻千里地抒发。像《论语 八佾》中孔子就赞扬《关雎》是“乐而不,哀而不伤”就是说《关雎》这首诗在表达情感方面比较平衡,没有过度的快乐或者悲伤。男子对自己心爱的窈窕淑女求之不得时,只是“寤寐思服”“辗转反侧”,并没有过于强烈的哀伤,这应该就是“哀而不伤”,但当男子得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女子是也仅仅是“锺鼓乐之”“琴瑟友之”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般欣喜若狂的表现,这应该便是“乐而不”。此外。孔子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也是强调凡是诗都要具有中庸之道,要使人的思想中正无邪。在这种儒家思想的影响下,许多文学作品都具有朴实、含蓄、委婉的特征,多是“怨而不怒,婉而多讽”的效果。就拿李清照的《武陵春》为例,原文如下: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几多愁。

这是李清照五十三岁时避难金华所作,当时的她面对着家破人亡,丈夫死去,孤苦无依。可以想象她的心情是何等的悲伤。词的首句写狂风花尽,一片凄凉,但作者却没有从正面描写风之残暴,花落狼藉,而是极为含蓄地用“风住尘香”四字来点出春光一去不复返的哀愁。词的下片“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一句更是极其委婉地表现作者的愁绪,让哀愁有了重量,这种含蓄反而将作者的哀伤之感扩大化了,算得上“哀而不伤”的中庸之道好的典范。

3 “天人合一”的天道观

第8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跆拳道在训练、比赛的开始和结束时,都有严格的礼仪要求。练习者在开始进场的时候,首先要对老师鞠躬以示尊敬,还要对国旗行礼,以示对自己国家的热爱;接着,在跆拳道练习或者正式的比赛即将开始之前,双方对手要相互行礼,用来表示自己友好的态度和对对方的尊敬,如果在比赛时,有违反比赛规范的行为发生,裁判对犯规者实施处罚时,被罚的一方要对裁判行鞠躬礼,表示自己服从裁判的判定;比赛结束之后,双方对手要再次互相行礼,表示谦让,接着对裁判敬礼,说明自己对裁判的尊重和感谢。

练习者在练习跆拳道的过程中,要以礼贯穿练习的始终。不仅仅要遵循基本的跆拳道礼仪,还要遵守社会道德的规范和要求,跆拳道除了教授练习者武技,更要求他们具备高尚的道德素质,坚毅的个性和绅士的比赛风度。跆拳道不仅要求习武者在练习跆拳道和比赛时遵守礼仪要求,在生活中也要一直将跆拳道的礼仪风度保持下去。

跆拳道练习者要首先做到对祖国对民族的热爱,对自己的长辈要尊敬,对晚辈要谦让,在生活中养成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的优秀修养。练习者在这种浓厚的礼仪氛围中会不自觉的受到礼仪的熏陶,将跆拳道的礼仪形式真正的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修养。跆拳道礼仪还着重讲究团结一致,即练习者是一个大的集体,这个集体是坚不可摧的,每个练习者对他人都要主动帮助,主动与对手配合,对手之间不是充满戾气,而是形成一种互助的竞争氛围,增强练习者的集体意识。

2 中国传统文化在跆拳道中的体现和应用

跆拳道虽然起源于朝鲜,但中国与朝鲜在地域上是相连的,因而,彼此的文化相互渗透影响,跆拳道中的礼仪有很多体现了中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和道家思想,比如,儒家重视礼仪,道家追求虚静,这些在跆拳道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由此证明,跆拳道与我国的传统文化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跆拳道传入中国后,中国的传统文化使其受到了深刻的影响。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证明。

2.1 儒家思想与跆拳道中的重礼

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强调以礼待人,礼在儒家文化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儒家思想提倡“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不管是国家间的外交,还是个人在生活中的日常行为,儒家都要求个人时时以礼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和思想。而跆拳道中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崇尚礼仪,跆拳道要求习武者除了要认真的学习武技,更要将礼作为时刻约束自己的核心思想,不管是比赛或者练习,不管是在习武还是在生活中,都要以礼对待任何人,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由此可见,儒家思想在跆拳道的礼仪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一个优秀的跆拳道运动员,具有的不仅仅是高超的武技和极强的身体素质,更要具备优秀的个人素养,即时刻以礼作为自己对事对人的标准。

2.2 道家思想与跆拳道中的忍耐精神

道家虽与儒家崇尚的思想内容不一样,但道家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道家思想强调虚怀若谷、谦虚宽容,它提倡以柔克刚,反对人与人之间为利益争名夺利、互相残杀,这些就是道家追求的虚静的人生境界。跆拳道教学中就对道家这一思想进行了大量的应用,跆拳道在武技的训练过程中,要求练习者完成旋转、跳跃等技术性极强的武术动作,做这些动作,就要求练习者的心态保持平和,尤其是在真正比赛的时候,做一些高难度的动作,与对手竞技时,更需要保持平常的心态,而道家所提倡的虚静便可以帮助练习者调整比赛的心情和心态,让他们抛却一切的杂念,进入无我的境界,使自己的水平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礼仪是跆拳道中的基本思想,除了礼之外,中国传统文化与跆拳道还都要求义,义被作为中国道德的行为准则,而跆拳道练习同样要求练习者要明辨是非,不能因为一己之欲就损害对手的利益。中国传统文化与跆拳道礼仪精神都要求练习者对自己严格要求,去私欲,多为他人着想不贪求,对别人可以做到无私。综上所述,跆拳道不仅融合了朝鲜的特色,也渗透进入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使得跆拳道不仅仅是一种传播高超武技的途径,也是一种对优秀文化进行传扬的有效方式。

第9篇:传统的儒家思想范文

关键词:东亚崛起;文化独立性;儒家思想;“内圣外王”

一、绪论——东亚文化构建的重要性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和综合国力的日益上升,以中国为核心的东亚地区的重新崛起已形成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东亚地区社会经济的一体化也日益成为必然的趋势。①任何一个区域的稳定与强大都需要统一完整的文化体系为其思想支撑;一种新的完善的文化体系的建立,是维护社会发展成果的最有力的保障。这里的文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海纳万象,既包括社会普适的伦理观、价值观、历史观,也包括一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在东亚一体化和东亚崛起的过程中,我们也必须建立适合东亚地区的文化体系。

崛起的东亚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如何在发展中处理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这是我们当代的东亚人必须要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全球化浪潮不停地冲刷着太平洋西海岸,传统价值观面临解体而新的价值观尚未形成的今天,这个问题显得愈加迫切。

二、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制衡和互补

(一) 东亚文化构建中的民族独立性因素

东亚崛起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二战后持续至今的新一轮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这场由西方社会主导的全球化浪潮在为古老东方带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同时,也夹带了来势汹涌的商品经济文化和西方价值体系。这股强劲的文化飓风所经之处,各国的本土文化,民族文化都受到强烈的冲击与震动。这种对西方文明的迷信与盲从背后潜伏着巨大的危机:如果长期迷信西方强势文明,对西方文化全盘接受,而不加以辩驳和思考,东亚文化会逐渐失去其存在的独立性。

东亚文化的构建必须坚持民族独立性的原则,以植根于本土的民族文化为主导。这是东亚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的内在要求,是东亚各国保持国家与区域独立的根基,是实现东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保障,也是东亚地区悠久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

以本土文化为主导是东亚地区社会经济条件的内在要求。任何一种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不能离开其所依存的社会土壤。西方人本主义思想文化发源于欧陆,其产生和发展所依存的是以城邦为特色的欧洲古代城市社会②,商业经济发达,人口流动频繁,重视自我意识和个人权利,相对漠视集体与社会观念的人本主义思想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品经济意识正顺应了欧洲大陆的社会情况。东亚古代社会文明则长期以农耕文明为主,直至今日,绝大部分的东亚人口仍生活在乡村,人们世代在一块土地上耕耘生活,安土重迁,和谐的人际关系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保障。东西方不同的社会结构决定了二者的文化迥然不同,东亚文化的构建必须要适应东亚社会的历史与现实。

以本土文化为主导是东亚地区文化独立的保障。欧洲历史上,古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用他们的武力,第二次用他们的宗教,第三次用他们的法律。武力的征服不足以维持长久,法律的颁布未必让人甘心臣服,文化的进攻却能在潜移默化中破坏民族的向心力,保证被征服地区人民的永久顺服。民族文化的沦丧实际上远比经济上的落后,武力上的被征服来的危险的多。对于整个东亚地区而言,要想实现长期的稳定和繁荣,享有永久的独立与和平,除了发达的经济成就,强有力的政治领导,健全的法制体系,还不可缺少独具魅力的民族文化。

以本土文化为主导是实现东亚地区和平与稳定的保障。东亚文化具有同根性的特点,东亚各国的传统文化都是对中华文化加以发展而形成的,共同的文化土壤有利于各国间的理解友谅与交流合作。同时,中华文化是一种“和为贵”的文化,重视睦邻和谐,反对扩张战争,生活在这种文化氛围下的东亚人民古来就有热爱和平的传统。在东亚崛起的过程中,区域内部的冲突,尤其是中日两大国间的冲突在所难免,建立区域的共同思想文化体系,提倡主张和谐思想的传统文化,是实现区域和平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重要保障。

以本土文化为主导有丰富的本土资源作为根基。悠久辉煌的历史,灿若繁星的哲学流派,孕育了东亚博大精深的思想和文化资源,这是属于东亚人民的独一无二的宝贵财产。西方人早已注意到了东亚崛起背后所依托的深厚文化背景:“我们的对手来自一个与我们如此不同的世界,他们的历史之根如此深邃、如此古老,以致于忽视它们今天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原因,实在是太愚蠢了。”③1988年1月,世界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在巴黎发出了这样的宣言:“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必须回首两千年前,去汲取孔子的智慧。”珍视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在本土资源中找寻适合当代东亚需要的文化形态,是我们建立新的文化体系的最优选择。

(二)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当我们确立了构建东亚文化要以本土文化为主导的观念,再回头审视东亚本土的文化资源时,我们会发现在东亚历史上,在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各种文化思想流派中,有一种思想曾脱颖而出,跨越国界成为古代社会东亚地区共同的显学,在东亚诸国的历史中长期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就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曾经是东亚古代社会稳定的根基,在现代社会儒家思想仍有很高的现实价值。

作为一种思想行为规范,儒家注重“忠恕”之道,建立了忠、恕、孝、悌、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等道德标准,来约束人们的言行举止。作为一种社会伦理思想,儒家思想注重社会纲常关系,强调人际关系中的长幼尊卑,倡导社会的和谐。作为一种价值观与道德论,“与自由主义者以权利为基础的道德论相比,儒家提出的是截然不同的道德论。这种以德行为基础的道德,强调的不是合法的主张和自己权利的要求,而是成为高尚的君子……儒家的理想社会不是一个人人都要求个人利益的集团,而是由与别的社会成员保持和谐关系的有德者组成的社会。因此儒家强调:德行先于权利,实质的正义先于程序的正义,共同的善先于合理的个人利益。”④与自由主义者对个人权利的强调不同,居于儒家社群主义核心地位的是德——即为增加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所必须具备的品质。工业社会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加大,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于紧张和冷漠,而儒家倡导的“君子”品质在避免人际关系紧张,维护社会和谐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事实上,实践已证明,“儒家思想在东亚诸国由儒家伦理所发展的同情、公义、责任、礼仪、公心以及集体精神等‘亚洲价值’也仍然是工业东亚所自然认同的社会行为准则”⑤,在亚洲经济腾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历史溯源——儒家学说在东亚历史上的地位

东亚翻开历史的长卷,我们会发现东亚历史的每一个篇章都与儒家思想的传播与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东亚诸国,仁义礼智信已不仅是外化了的一般社会道德标准,更内化上升为社会的每个个体对自身的要求,深刻地影响着东亚历史的进程。

儒家思想发源于我国黄河流域,创始人是我国古代伟大思想家、政治家孔子。孔子的三千弟子在孔子死后将其学说发扬光大,至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思想正式成为中国的显学,在其后的中国历史上,无论何朝何代,这一地位都没有遭到动摇。中国儒学在其两千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因其立场﹑观点、视角、方法、师承的不同,产生了各种不同的学派。各学派之间相互论辩,形成了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独立的文化系统。儒家学派的流传在中国历史上的影响深远,不仅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主干,也是中华民族凝聚力的主要源泉。

中国一衣带水的邻邦日本,其古代文化是以中国文化为基础,再加以创造而形成日本新的民族文化,这是两国学者都公认的事实。公元284年(日本应神天皇时代),朝鲜半岛百济的王仁将《四书》《千字文》传到日本,儒学圣火始在东瀛点燃。在中国的唐宋时代,日本通过多种渠道,输入儒学。公元600年,日本首次派遣隋使到中国,实地考察研究中国文化。接着日本圣德太子仿效中国进行了“推古朝改革”,初步确立了中华式的社会体制。公元645年,日本又推出全面引进和效仿唐朝文物典章制度的“大化革新”,同时19次派遣唐使到中国学习。在日本吸收儒家文化的过程中,遣唐使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的儒学典籍开始在日本广为流传,9世纪初,在日本流传的儒学典籍就达1579部、16790卷。孔子成为日本的圣人,儒学变成了日本的官学。

中国与朝鲜半岛山水相接,历史关系源远流长。在朝鲜民族文化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儒家文化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元前一世纪,孔子思想开始在朝鲜传播。《朝鲜金石总览》中就有这样的记述:“圣莫如夫子,师莫如夫子,大而国家主庠序,皆有夫子庙,天子以下,北面跪而拜。”儒学成为朝鲜半岛诸国的国学,是朝鲜规范政治思想格局的重要的思想武器。这一点和古代的中国如出一辙。⑥

通过对儒家学说在东亚传播与发展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儒学思想在东亚诸国的历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构建东亚文化的过程中,坚持以儒学为文化内核,有着深厚的社会和历史根基,更加符合东亚发展的实际需要。

三、结论——“内圣外王”

在肯认儒学为东亚文化内核的前提下,不能盲目地将其放大适用于整个文化体系的所有方面。这是因为儒家思想虽然在作为社会道德伦理的指导思想方面有着其天然的优势,但在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却也有着一些固有的缺陷。因此,泛化的儒家道德伦理需要现代的政治、法律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与约束,而已经在东亚地区有着广泛民众与社会基础的西方民主政治、民权法制在这一过程中将是我们最好的选择。

笔者认为,最适合东亚的文化是“内圣外王”的文化,这种文化是以传统的儒家学说为精神内核,以儒家学说指导社会伦理与思想价值体系,为人们的行为确立一套“君子”的价值坐标系;以西方民主制度为外部制度框架,为社会生活确立现代与民主法治秩序,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提供具体可行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内圣外王”,语出《庄子·天下》:“内圣外王之道,暗而不明,郁而不发,天下之人各为其所欲焉以自为方”。“内圣外王”之说虽首见于《庄子》,但却是儒家的基本命题,就连现代新儒家的主张也仍然如此。从原始儒学到汉代的政治儒学,再到宋明理学以至现代新儒学,两千多年里,时代在变,儒学的诠释也在变,但万变不离其宗,始终在“内圣外王”的模式里运思。“内圣外王”作为儒家的一种理想人格:它体现了儒家思想实则是一种入世的学问;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它体现了道德与法治的直接统一。法治只有以道德为指导,才有正确的方向;道德只有落实到法治中,才能产生普遍的影响。没有道德作指导的法治,乃是恶法,这样的法律是不得人心的,也是难以长久的。在东亚的崛起过程中,无论于宏观的社会政治观、伦理观的构建,还是于微观的个人德品的养成,我们需要的都是一种内圣外王的文化。“内圣外王”,这一来自东方遥远历史的智慧,使东西方两种文明实现了完美统一。

在势不可挡的全球化浪潮中,面对西方思想和文化的迅猛攻势,重新思考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定位儒家思想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协调西方价值体系与传统的东方儒家价值体系的关系,使其共同服务于国家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这是东亚诸国在新世纪的共同使命。

回归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如何处理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的关系?”——内圣外王。这是我的答案。

(作者单位:山东省农业干部管理学院)

注释:

①不仅仅是东亚人对此满怀乐观,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已经开始意识到东亚的崛起。1981年由霍夫亨兹(Hofheinz)和柯德尔(Calder)两位美国经济学家合著的《东亚之锋》中就提到:“欧洲与美国如日中天的霸主地位已成明日黄花,它们在亚洲,特别是在东亚曾经红红火火过的近百年已经结束了,它们已不能在这个世界处于主导位置了。”转引自刘宗贤《儒学与东亚模式:以东西文化为视角》,引自bjpopss.省略/bjpssweb/show.aspx?id=3585&cid=48.

②参见《社会变迁的法律解释》,第10页:“在希腊,最具特色的当然是城邦,而城邦的要义就在于它们相互之间是各自独立和自给自足的。也就是说,这些蕞尔小邦既是独立的国家,同时也是自给自足的城市。”尹伊君著,商务印书馆2003年出版.

③引自《东亚之锋》,作者:Hofheinz,Calder,转引自刘宗贤《儒学与东亚模式:以东西文化为视角》,出处bjpopss.省略/bjpssweb/show.aspx?id=3585&cid=48.

④参见 李承焕《自由权利抑或儒家的德》,引自《二十一世纪儒学研究大系之日本韩国的儒学研究》,刘厚珍主编,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7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