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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探索群众文化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新的发展?笔者认为,在群众文化基础理论方面,应该区分公共文化、大众文化、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等等文化形态与社会文化、群众文化间的关系,研究社会文化、群众文化的特征和规律,进而加快建立社会文化、群众文化的学科体系。在群众文化应用理论方面,应在群众文化工作的具体实践中研究新课题、新趋势,以新的理论指导我们的实践。
2010年初,在文化部《关于申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有关课题工作的通知》中,文化部确定了10个一级课题、32个二级课题。10个一级课题分别是:群众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的研究、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地位的研究、公共文化单位实施免费开放与公益方面的研究、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体系研究、社会文化活动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参与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公共文化服务技术支撑研究、公共文化服务评价考核体系研究。这些研究课题从宏观和围观两个方面,深入研究公共文化服务面临的问题,以理论创新推动群众文化工作创新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在公益性文明建设日益社会化的今天,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群众文化运作社会机制,逐渐形成一个由政府支持、社会参与的、多渠道投入的体制,使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在政策保证、资金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文化内部自身的潜力和创造力,这是公益性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群众文化的社会化运作主要包括政府的公共文化社会化规划与决策群众文化事业自身社会化运作模式、社会参与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目的是形成大型公益性文化项目“政府倡导、专家指导、社团组织、民众参与”的主办方针。其中,公益文化活动社会推介是社会化运作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政府作为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在公益性原则的定位下,主体多元化是群众文化活动的活力之源。多元主体,一是指每个社会组织都可以成为文化的主体,自办文化;二是指多元主体联合主办。主要表现在投资主体、主办单位和表演主体上积极向社会扩展,除了政府投入、文化部门的组织策划、群众的广泛参与,作为群众文化活动组织机制中的重要方面,社会力量、辖区单位和民间文艺社团、专业文艺院团等从资金、表演等多方面的积极参与,对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承办社会公益文化活动的良好局面起着重要作用。
各级文化馆、文化站作为政府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其职责就是代表政府向群众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公益性文化服务,主要在阵地文化活动和文艺辅导机制与方式上开创免费服务新任务。
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已经基本实现了从传统文化事业体制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逐步转换,进而推动了从行政范式到契约范式的整体性的转换。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更有利地打破了公共供给部门的垄断,提高了公共供给的效率,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基本的制度上的保障,从而推动了群众文化工作的科学管理。科学管理体制的建立,就是要逐步形成一个群众文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以基层管理制度的创新促进群众文化的建设。
在人才使用上,如何树立以用为本的理念?如何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这是人才发展坚持“以用为本”的、重要的理论创新。我们要围绕“以用为本”方针,进一步改革完善人才管理体制,通过创新人才培养的开发、评价、发现以及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各项措施,对不同类型的工作岗位分类加以指导,改变那些形而上学、形式主义的规定,避免人才使用上的盲目性。同时,还需要改革我们的职称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一套与学术型对等的应用型职称等级。在群众文化领域,对人才的评价应注重“在行业内取得的公认的业绩”。保留学术型职称,加强应用型职称,应用型职称可与社会文化指导员职业资格进行对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和社会文化指导员制度。
目标管理的前提是科学设置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内部的工作部门,细化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在部门设置上,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目前尚没有同一的部门设置规范,各地根据工作需求要设置部门。群艺馆可以围绕群众文化业务体系三大要件,即组织、辅导、研究来确定部门。岗位设置严格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岗位划分和比例规定,即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目标管理办法,按管理办法、明确指标体系,包括工作目标、活动任务、岗位责任、保障措施、考评标准、完成时限等,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形式促进各部门的强化意识,提高认识,工作按时达标。此外,针对特定任务,在特定时间段内,对特定人员,可以尝试进行项目制和弹性工作制。
加强指标体系建设,建立评估考评机制,保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系统性、规范性和可持续性。评估考评机制,包括对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评估考评和对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建立评估考评体系,明确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单位评估考评细则,结合文化部对文化馆的评估定级标准,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对群众文化事业单位的公共投入、发展规模、服务方式及条件、体制机制、绩效评估等考评指标进行量化。
在考评过程中,成立专家组或理事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要向公共文化服务对象公开公示。对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制度。根据德、能、勤、绩、廉等要求进行考核和公示。
建立群众文化事业的科学投入机制,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坚持把投入的重心放在保障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方面,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直接的、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城乡之间、区域文化之间的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从而推动公共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的协调发展。
财政投入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目的是保障实施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基本满足城乡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根据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应该合理划分各级财政的投入,逐步完善财政分级投入管理新机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切实提高公益性文化事业经费的保障水平。其次,做好调整和优化公益文化投入结构,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建立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绩效评估体系,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并且通过转移支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引导。完善财税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多渠道投入体制和筹资机制。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各种有效措施,建立科学合理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水利工程运行机制,为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效益的正常发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建立牢固的体制基础。
(二)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用3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符合县情、水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最终达到理顺体制,搞活机制,机构合理,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标。
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完善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保障有力、配套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全县水管体制改革,按照省、州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分三步走。2003年为准备阶段,做好调查研究,完成经费测算,搞好试点,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04—2005年为实施阶段,在全县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深化内部改革,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06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请上级进行检查验收。
(三)改革的原则
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要确保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正确处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的关系,既要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又要重视水利工程管理,切实做到加大水利工程管理的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的问题。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和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要从水利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握好改革的时机与步骤,确保改革顺利进行。正确处理近期目标与远期发展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水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
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是全县范围内小型及其以上规模的国有水利工程。以上规模的水利工程,至今仍未明确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的,同时纳入此次水管体制改革的范围。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的内容和措施
(一)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1)中型水库,由县水利局管理。
(2)小(一)型水库、集镇饮水工程,原则上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况依法委托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委托乡镇管理的工程应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3)收回小(二)型水库管理权,包括0.3m3/s以上引灌沟渠,由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
(4)农村五小水利工程,根据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属集体所有的由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管理,属农户所有的由农户自主管理。
2、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的管理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的安全,限期排除险情。县水利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水利工程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对县管工程负有监督资金使用和资产管理责任。
水管单位具体负责水利工程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证工程安全和发挥效益。
3、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负责人的责任。乡(镇)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水管单位和乡(镇)政府负责人的责任。其它单位管理的水利工程出现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二)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严格定编定岗
1、划分水管单位类别和性质
县水利局管理的中型水利工程,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性任务,具有灌溉供水、集镇供水等经营,虽有一定经济收益,但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座小(一)型水库和座小(二)型水库,主要承担农业灌溉任务,兼有防洪、排涝功能,均不具备自收自支条件,定为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
2、严格定编定岗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其编制由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和县水利局核定。各水管单位要根据国家制定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认真测算定编、定员,在批准的编制总额内合理定岗。
(1)岗位设置
按照部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SLJ705—81),根据“两定”方案测算,两座中型工程及小(一)型、小(二)型水管单位岗位设置的具体情况如下:
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5个,水库管理所设置岗位24个。
小(一)型及小(二)型水库岗位设置,每座小(一)型水库管理所设置4个岗位,每座小(二)型水库管理所设置2个岗位。11座小(一)型水库和105座小(二)型水库,共设置岗位254个。
(2)定员
(三)全面推进水管单位改革,严格资产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性质和特点分类推进人事、劳动、工资等内部制度改革。事业性质的水管单位,要按照精减、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全面实行聘用制,按岗聘人,职工竞争上岗,并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度。对年龄偏大、素质差、水平低的部分职工实行内部退养或待岗,退养或待岗期间,依据人事劳动的有关政策发给基本生活费或退养金,退养人员到退休年龄,一次性办理退休手续。水管单位负责人由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方式选任,定期考评,实行优胜劣汰。
2、规范水管单位的经营活动,严格资产管理。对准公益性水管单位,要在科学划分公益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基础上,对内部承担防洪、排涝等公益职能部门和承担供水以及多种经营职能部门进行严格划分。将经营性部门转制为水管单位下属企业,做到事企分开,财务独立核算。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在核定的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不得兴办与水利工程无关的多种经营项目。企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和经营性水管单位的投资经营活动,原则上围绕与水利工程相关的项目进行,并保证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的足额到位。
(四)积极推行管养分离
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有利于精简管理机构,提高养护水平,降低运行成本。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业务剥离出来,逐步推向市场。
为保证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同级财政部门要保证经核定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足额到位。同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努力创造条件,培育维修养护市场主体,规范维修养护市场环境。
(五)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强化计收管理
1、逐步理顺水价
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为经营性收费,供水价格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核定。对农业用水和非农业用水要区别对待分类定价。农业用水水价按实际补偿供水成本的原则核定,不计利润。非农业用水价格在补偿供水成本、费用、税金、计提合理利润基础上确定。水价要根据水资源状况、供水成本及市场供求变化适时调整,分步到位。
根据水利工程现状及经济发展水平,拟定中型灌区水价改革计划。水库农灌水价:2003年至2005年,0.06元/立方米,2006年至2010年,0.10元/立方米。从2011年起,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通过逐步调整,使水价逐步达到供水成本。非农业供水水价按供水成本一步到位。水库农灌水价0.11元/立方米,为水库现状成本核算水价,不能作为水价改革依据,待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后再进行水价成本核算,拟定水价改革计划。
乡(镇)管理的小(一)型、小(二)型工程,在水管体制改革中,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水价改革计划。供水价格按供水成本逐步到位,原则上要能确保管理人员工资和工程的正常维修养护经费的来源。
2、强化计收管理
改进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和方法,逐步推行计量收费。积极培育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改进收费方法,减少收费环节,提高缴费率,严格禁止乡村两级在代收水费时任意加码截留。收取水费时,要实行公示制,接受民主监督,规范收费行为。非农业用水必须安装原水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
(六)规范财政支付范围和方式,严格资金管理
1、根据水管单位的类别和性质,实行不同的财政支付方法
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编制内承担公益性任务的在职人员经费,退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公益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项支出由同级财政负担,更新改造费用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经营性部分的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供水价格未达到成本水价计收前,缺额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贴,供水价格按成本水价计收后,由水管单位自行筹集,财政不予补贴,更新改造费用在折旧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由计划部门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事业性质的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的经营性资产收益和其它投资收益要纳入单位的预算。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乡(镇)水利管理站应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该类水管单位各种收益的变化情况,以便财政部门实行动态核算,并适时调整财政补贴额度。
2、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为保障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同级政府要合理调整水利支出结构,积极筹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一是建立水利建设基金,根据云政发[1997]101号《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从2003年起,建立水利建设基金并纳入财政预算,以保障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岁修资金的足额到位。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来源于同级水利建设基金的30%(建设基金使用结构为:55%用于水利工程建设,30%用水利工程维护,15%用于应急渡汛)和同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岁修费,实施中不足部分由同级财政补给。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管单位管护资金的来源,按“收支两条线”纳入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加强管理。
(七)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落实税收及社会保障政策
1、妥善安置分流人员,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县水利局和水管单位要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支持和鼓励分流人员大力开展多种经营,特别是旅游、水产养殖、农林畜产,建筑施工以及渠系维修养护等具有行业和自身优势的项目。利用水利工程和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或企业,要优先安排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在理顺水管单位现有经营项目的基础上,把经营项目的剥离与分流人员的安置结合起来。
2、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各类水管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参加所在地的基本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水管单位要为职工建立各类补充保险。事业性质的两座中型水库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非公益性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由水管单位解决。改制前水管单位所欠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由同级财政解决。
3、税收扶持政策
在实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中,为安置水管单位分流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符合国家有关税法规定的,经税务部门核准,执行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八)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进一步完善新建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在编制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的同时,必须同时编制管理方案,核算管理成本,明确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经费来源。对没有管理方案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立项,不得审批、转报项目建议书以及项目设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管理机构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
(九)改革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为了更好的保障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使其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改革。
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根据工程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形式认真落实管理主体。一是由乡(镇)组建工程管理所负责管理,将工程安全、清淤维修、供水管理、水费征收、工程的日常管理等任务下达给工程管理所,乡(镇)水利管理站则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管理制度和任务的落实。二是以受益户为基础,组建工程灌溉管理委员会(受益户代表委员会),履行工程管理主体责任,日常管理由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聘用专人负责,工程清淤、维护整治、水费征收由工程灌溉管理(受益户代表)委员会组织广大受益户共同落实,内部实行民主管理。三是对受益范围小的微型水利工程可以明确由主要受益户所有,并负责日常维护管理。
(十)加强水利工程的环境、法规建设,强化安全管理
1、加强环境保护
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符合环保要求,着眼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进行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水管单位要做好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防护林(草)建设和水土保持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下游生态用水需要。水管单位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应当避免污染水资源,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坏。环保部门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加强对水利工程及周边区域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法制建设和完善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规章。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健全和完善执法管理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维持水事秩序,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3、强化安全管理
水管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水利工程及保护区域内的水土资源开展多种经营项目。不得将水利工程作为主要交通通道,大坝坝顶、河道堤顶确需兼作公路的,需经科学论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维护措施,未经批准,已作为主要交通通道的,要限期实行坝路分离,对堤防要限制交通流量。
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改革的方法和步骤
为切实加强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涉及改革的主要部门领导为副组长,县发展计划局、地税局、财政局、人事劳动、水利局以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水利局职责:负责水管体制改革的日常工作,组织试点日常工作安排,上报测算的基础资料,代县人民政府编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财政局职责:建立县水利建设基金,筹措岁修资金,对水管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公益性资产管理各种费用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两定”方案和有关测算定额标准,对水管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水利工程的运行经费进行测算,测算审定固定资产,严格划分公益性资产和非公益性资产。
发展计划局职责:测算审定水价成本并制定水价,按逐步到位的原则进行水价改革,做好报批手续。在非经营性资金中安排水利工程的更新改造费用。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对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分类、定性,并测算审定水管单位定岗、定员编制,把国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编人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一、政府购买环卫服务背景
2013年,平邑县城区卫生保洁面积约318万平方米,划分为四大责任区管理,即:城管执法局责任区、平邑街道责任区、经济开发区责任区、园林绿化局责任区。四大责任区每天需清理生活垃圾248吨,由于各责任区相关人员、设备、资金投入及管理经验等各有不同,卫生管理质量参差不齐,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城区整体卫生质量不高。镇(街道)、村的环境卫生质量更是乱象丛生,没有专门的垃圾回收站和保洁人员,环境脏乱差现象严重,不但在全市城市管理中排名靠后,而且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高。为改变这一现象,充分整合利用资源、减少中间环节、节约经费投入、集中人力财力,全面提升环境卫生质量,平邑县积极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管理体制。
二、政府购买环卫服务主要做法
1、高门槛准入,全面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平邑县委县政府坚持“政事分开、管干分离、公开招标、合同管理、以费养事、提高效能”的原则,建立起了“市场化、全覆盖、高标准”的环卫作业运行机制。在充分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确定环卫作业服务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专业企业负责,采取招标承包、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是全覆盖招标承包。将全县四个区域和镇(街道)、村的所有道路、街巷小区、绿化带及其配套设施保洁打捆承包,统一由一家专业公司运作,范围明确,职责明晰。二是高标准限定准入。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要求竞标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环卫专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少于500万元,具有环卫行业认定的从业资质、承担过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3年以上,并提供连续两年以上为职工办理社保缴纳费用的证明等条件。经过公开招标确定由昌邑康洁环卫公司负责2014-2016年全县环卫工作。三是推行管干分离、职能明晰的作业模式。在合作模式上,优先考虑按照国家目前推行的PPP(公私合作关系)模式进行操作,在作业外包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全县环境卫生行业的合资合作,即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利用中央和省政策资金支持,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合作共赢。
2、高效能作业,全面推进环卫保洁优质化。将全县环卫作业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整体招标承包,推行公司化运作,社会化服务。一是强力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以费养事、管干分离,建立定岗、定员、定时、定责、定质、定量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卫作业新机制,将环卫作业置于市场化规则中运行,实施环卫保洁市场准入制度。二是道路作业实行“机械化清扫+定期冲洗+全天人工保洁”模式,彻底改变了以“人工清扫为主”的传统落后作业方式。在县环卫处原有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昌邑康洁环卫公司配备扫地车、冲洗车、洗扫车、洒水车、全密闭垃圾收运车等大型作业车辆,并先后建成20吨生活垃圾中转站22个,配套垃圾方箱、垃圾桶近2万个、小型勾臂车55台、25吨大型专用钩臂运输车7台,配备村级环卫保洁员2716名,提高了道路清扫作业的清扫力度,使环卫保洁作业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实行环卫管理一体化。实行“一把扫帚扫到底”方式,推行城市道路、街巷小区、绿化带清扫保洁一体化,将多把笤帚变为“一把笤帚”,实行一支专业队伍统一清扫保洁、统一管理运行,从根本上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作业方式统一、作业标准统一和作业质量统一。
3、高标准监管,全面推进环卫考核科学化。实行环卫保洁作业市场化之后,市场监管成为各级环卫部门的主要工作。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平邑县城管执法局和各镇(街道)将精力放在对承包方的日常质量监督上,实行严格考评,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环卫作业监管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一是强化前置监管。先后出台了《平邑县农村环卫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平邑县城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关于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环卫管理标准规范,明确作业标准和考核细则,搭建了标准化管理平台,做到工作流程化、标准可量化,推进定量定标环卫建设,环卫的市场培育、行业管理、质量监督、产业发展等走上规范化轨道。二是强化过程监管。狠抓环卫管理精细实施,力促工作过程常态长效。制作了道路机械化清扫、人工保洁、绿化带保洁及垃圾桶、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管养保洁一系列工作流程,细化到每一个部件,建立规范化操作流程。公司实施规范化管理,使用数字化管理技术,建设车辆GPS卫星定位、对讲机通话定位、有源电子标签自动考核等平台,实现分级考核,提高作业质量。公司对项目部每月一次考核,项目部对管理人员每周一次考核,管理人员对保洁员每天一次考核,确保作业质量。三是强化结果制约。乡镇成立环卫所负责辖区的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监督;监督考核按照4:4:2的比例由县、镇(街道)、村(社区)对日常管理进行打分,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自然村;财政部门根据城管执法局和镇(街道)的考核结果,按月拨付费用。
三、政府购买服务取得成效
1、降低了行政成本。在未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前,由于各责任区相关人员、设备、资金投入及管理经验等各有不同,管理混乱。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实施后,环卫工人统一考核、统一着装、统一薪酬,县城管执法局和镇(街道)只对昌邑康洁环卫公司的各项政府服务事项的流程标准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核,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还降低了行政成本,有效根除了“多头管理”的弊端。
2、提高了环境卫生质量。平邑县环卫作业面临着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清扫保洁人员不足、投入相对不足、作业方式相对落后等诸多困难,环卫作业质量和效果无法保证。在试行城区环卫购买服务一年后,2015年7月份,平邑县将全县1825平方公里、984个自然村和12个镇驻地的环卫保洁、垃圾清运整建制交由昌邑康洁环卫公司接管,自8月1日试运行,保障了全县无缝隙、无盲区、无死角的卫生保洁,全面提高了环卫工作效率和清扫保洁水平。
3、实现了管干分离。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后,县环卫处实现政企分开,建管分开,管养分离,主要承担行业监督管理、业务指导考核等工作。镇(街道)从原来的组织、实施的工作者转变成单独的监督管理,打破原来管干一体的模式,进一步解放了政府职能,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环卫保洁公共服务优质化、高效化。
4、改善了民生。随着全县环卫市场的全托管,村容村貌明显提升,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民生活卫生习惯进一步转变,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提升了乡村文明水平。2015年年初,平邑县以9.14分的成绩一次性通过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首批认定,列全省第40位,成为全省首批被认定为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达标率为100%的县区。
四、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到位,购买服务的动力不足。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新型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虽然我县政府非常重视该方式的运用,但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上存在思维惯性,习惯于大包大揽,使得政府购买服务的动力不足。
2、购买服务制度规范缺失。虽然平邑县城乡环卫市场化运作模式已经比较完善,但是全县层面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仍没有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操作流程尚未形成,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处于局部探索阶段,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可持续的财政基金保障。
3、社会力量发展不足。在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方面,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参与热情不高,服务水平也不够。如环卫市场化操作只能依靠其他市县的环卫公司。
4、购买服务的领域有待拓宽。目前平邑县政府部门在购买服务方面做得较多的是将部分职能转移给相关的社会组织,向社会组织支付一部分经费,而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扶贫济困、环境保护等公益活动领域的购买服务有待拓宽。
五、下一步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是要转变政府执政理念。政府要在提供公共服务,履行服务职责上转变观念,确立新的执政理念。政府购买服务必须重视公益性,为人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二是要继续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出台具体服务领域的实施细则,明确购买范围,规范购买流程,创新购买方式;财政预算中设立财政专项资金账户,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化、法制化。三是要拓宽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除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能范围的服务项目外,逐步在公共服务各领域全面推开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重点加大向民办教育、民办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的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四是要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要大力扶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尤其是那些服务于弱势群体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缩小社会各阶层在卫生、医疗、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差距。
下一步,应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探索编制公共服务清单。结合集中清理“僵尸”事业单位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职责进行全面彻底的梳理,立足于解决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交叉不清、越位错位和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资源优化整合,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探索编制公共服务清单,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审核。县编办将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公共服务清单编制,适应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对政府购买服务主体及其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履职所需服务事项,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的岗位种类、数量等进行科学合理审核,确保购买服务事项更加规范。
3、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平邑县目前仅在环卫、园林绿化、公共交通等领域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探索,下一步将总结经验,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最急需的公共社会需求出发,设计、实施一批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逐步拓展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领域。
摘要: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具有重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的比例越来越大,人数也越来越多,解决“白潮冲击波”产生的系列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城镇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保障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免除了后顾之忧,有利于构建和谐西安和幸福西安。
关键词: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现状 财政补贴
一、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现状
2011年,在西安市的十个区县,展开全面深入的调研,采用会议座谈、实地观察、文献检索、横向比较、个案访谈等方法,先后调研了西安市灞桥区、莲湖区、等各区县的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对我市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情况做了详实的数据统计,掌握了目前我市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进展情况,撰写了这份调研报告。
西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新鲜出炉,我市老龄化进程加快,65岁以上老人比重上升,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16362人,占8.46%。联合国规定的老龄化社会有两条评判标准是——60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10%;或65岁以上的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超过了7%。无论按照哪条标准衡量,我市都已经步入了老龄化社会。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模式:统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困难问题和成因分析
(一)参保积极性较低及其原因
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究其原因是享受待遇标准低,与居民预期的物价生活水平不相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测算,不考虑利息因素,如果一个参保者年缴200元缴费15年,60岁后每月可领取148.06元,如果年缴2000元缴够15年,60岁后每月将可领取346.62元养老金。按现行物价水平来衡量,难以起到养老防病的作用,对城镇居民没有吸引力。对低保户来说,享受每月360元的低保收入无需缴费,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还需每月交费,实际享受待遇还没有低保户高,对这些人群来说,更没有吸引力了。居民养老保险与参加工作后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比,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过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其他养老险种在制度转移接续上存在一些问题,尚未有具体的转移接续方法。
(二)没有专门经办机构和人员及其原因
随着我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各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量增加,人员不足的矛盾已经凸显。现有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已不能满足增长的业务需求,也不利于管理提效、服务提质。如阎良区的人员编制混合设置,给管理带来不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中既有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又有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与全额事业人员工资结构有别,混合管理不利于发挥事业干部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影响干部个人进步,同岗不同酬无法调动事业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工作量增大,对人员和经办机构的要求越来越高。现行的编制人员指标已经不能满足客观实际需要。
(三)经办人员没有补贴及其原因
试点区县目前主要依靠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工作人员兼职办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他们没有经办工作专项补贴,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根据现有的编制,工作人员不足以满足广大参保人群办理业务的需要,工作量大,增设岗位需要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同意,此项工作刚刚开展,有些居民尚处于观望状态,相关部门也难以准确确定所需的经办人员,对上级单位的人员编制调研也不能提供明确的数据,增设人员编制和确定补贴数额的工作不能及时展开。
另一方面,公益性岗位已经达到饱和。因为公益性岗位的工资支付由用人单位直接到财政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向用人单位拨付岗位补贴,用人单位要建立专门的发放台帐,以现金或者工资卡形式直接发放到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手中。按现在每人每月860元的工资标准,很多人不能接受这样的待遇。补贴标准过低导致工作人员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积极性。
三、西安市财政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优化解决方案
1.组织保障——强化职能和作用
要实现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尽快强化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和作用,全市要有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启动时间、实施细则、领取标准等统一安排,下发全市统一的市政府文件,市编办下发如何设置经办机构的文件,不能由各区县自行安排。
2.财力保障——以奖代补
“市、区县财政部门应当将老年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老年事业发展。鼓励社会各界为老年事业提供捐赠。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有关组织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挪用。”课题组调研后认为,对我市10个试点区县进行科学考核,按照已经参保人数、已经发放金额、服务水平、居民满意度等指标评出先进区县,市财政局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表彰。中央财政也应该根据地方财政工作绩效采取“以奖代补”的激励政策,对县级财力保障较好的地区给予激励性奖励;对地方消化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给予保障性奖励;对地方工作绩效给予考核性奖励。[1]
3.人力保障——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
由于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业务经办量大,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科学性规范性要求高,为切实地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到84万人切身利益、关乎社会稳定和谐的工作,按照省政府的规定,依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要建立市、区(县)、街办、社区四级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开展经办工作。我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本辖区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享受等手续。
4.考核保障——把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试点区县年终考核目标
我市要强化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绩效考核工作。从目前情况看,绝大多数试点区县较好地完成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人员培训、窗口服务、工作考核5大体系建设任务,但考核仍然是弱项。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运用典型引路的方法,制定出台发展规划,总结各区县好的做法,把资金投入、服务场所、人员配备、政策落实等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项目赋予分值,纳入试点区县年终考核目标。
我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填补了制度空白,实现了养老保险在制度上和社会阶层上的全覆盖。这是最大的成绩.同时,与任何新生事物出现一样,必然会出现一些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只有通过进一步的科学发展和率先发展,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最终铸就“幸福西安”。
一、2012年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一是城乡低保标准在2011年的基础上提高了10%,提标后,城市低保标准达到209元/月,人均月补差达到110.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728元/年提高到850元/年,月人均补助由52元提高到65元。全区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25442户70770人,共发放低保金和物价补贴10460.378万元;二是全面落实低保“调、减、免”政策措施,严格按相关要求对低保对象重新划分了类别,重新测定补助标准。按照乡镇区域特点及贫困程度,增加农村低保保障人数16905人,使全区的农村低保总人数达到省上核定的57177人,占农业人口的7.33%;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全面落实,集中供养人数达到706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全年发放供养资金577.958万元;四是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拓宽了救助范围,取消了起付线,提高了救助标准。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4276人,发放救助金1287.09万元;五是制定出台了《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共救助6345人,发放救助金596.7万元,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城乡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二)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了双拥创建工作,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为目标,进一步浓厚了双拥氛围,夯实了双拥基础。在区内各公路主干线上制作大型双拥宣传标牌19块,配合市上在城区繁华地段及重点乡镇街区制作大型双拥标牌22块、灯箱广告牌50余块,“举办了军地双拥文艺汇演。制作了反映我区近年来双拥创建成果的专题片,汇编了双拥典型经验材料集,对双拥成果展室进行了更新布展,精心打造了国防教育基地、军民共建和谐社区、共建新农村等双拥工作示范点7个;二是严格落实优抚补助政策,认真执行国家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各类优抚补助资金956万元。2011年冬季入伍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达到4380元。制定出台了《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为1-6级伤残军人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全区2766名重点优抚对象每人给予了300元的医疗、生活补助。为26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了1000元、800元、300元不等的医疗补助资金共90万元;三是不断加大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自谋职业安置力度,安置上岗45人,实行自谋职业安置46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0万元。组织80多名退役人员到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了技能培训。
(三)灾害救助及时高效。2012年受特殊气候和恶劣天气影响,我区境内先后发生了严重的干旱和较大规模的风暴、沙尘暴、雪灾。面对灾情,我们及时查灾、核灾、报灾,积极上报争取救灾资金。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965.8万元,对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进行了妥善安排。
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和8月8日舟曲泥石流灾害发生后,我们积极响应省市号召,动员全区各界向灾区捐款捐物,并组织车辆把救灾物资运往灾区,有力支援了灾区救灾和重建工作。
(四)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全面启动,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步伐加快。2012年我区被省上列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县区,为有效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制定下发了《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4个社区和村为试点单位,并针对试点社区和村的不同特点,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找准了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取得了较好成效,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市的好评。
为了加强全区敬老院的管理工作,我们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出台了《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在全区开展了“模范敬老院”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农村敬老院人、财、物和日常管理。完成了张义、金塔中心敬老院的扩建和黄羊中心敬老院的修建工作,各敬老院新入住五保老人160人;区中心敬老院已开工建设,建成后可入住五保老人300人以上。积极筹措资金,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统一购置了保暖内衣、床单、被套、电视机、洗衣机、冰柜、厨具等生活用品,提升了敬老院的整体生活水平。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文联等部门,开展了送文化到敬老院活动,营造了敬老院浓厚的文化氛围。
(五)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成效显著。一是指导开展了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村两委换届工作已全面完成;二是开展了“难点村”治理工作,针对全区4个“难点村”村干部能力不强、村务不公开、管理不民主、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落后等问题,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基本上已达到了根本治理和彻底好转的一类治理标准;三是开展了城乡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西大街靶场社区村被省民政厅授予“示范社区”荣誉称号;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建设,西大街完成了“四站一中心”项目建设任务,完成了东大街、西关街建设项目的上报工作;五是在充分调研和广泛论证的基础上,在火车站街道办事处辖区新建成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小区,设立了惠民社区居委会。
(六)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殡葬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农村区域性公墓建设规划》。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和实地勘察,规划农村公益性公墓8处,这些公益性公墓建成后,可覆盖全区80%以上的自然村,有效遏制我区乱葬乱埋和坟墓占用耕地的现象。结合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区和金武公路建设,下拨坟墓搬迁款420万元,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了搬迁,促进了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规范高效,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全面启动。一是指导新社会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新社会组织的管理,促进了新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开展了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二是努力提高婚姻登记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性化,共办理结婚登记6100对,离婚登记450对,收养登记6件,登记合格率达100%;三是认真开展了地名数据库录入和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调查摸底工作。完成了全区3230条地名信息的录入。对武南、黄羊、谢河及两个工业园区的地名设标工作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地名命名认定;四是与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和金昌市永昌县开展了边界联检工作,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八)争取项目资金力度不断加大。经过积极努力,2012年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和项目资金2.48亿元,较往年大幅度增加,这些资金的争取,为确保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缓解社会矛盾和构建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中呈现的亮点
一年来,全区民政工作者立足区情、牢记宗旨、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呈现出了良好发展的态势,多项工作富有特色并取得重大突破,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好评,呈现七大亮点。
亮点一:围绕民政心系广大贫困群众,拓展性地用心做好民政工作,我们抢抓机遇,积极向省市民政部门汇报争取,从全省国扶县农村低保指标中,给区调剂解决了1.69万人,使全区享受省级财政补助的比例从原来的5%提高到目前的7.33%,给特困群众每年又增加近1000万元的生活补助金,切实为困难群众办了实事。
亮点二:为妥善解决部分对越作战人员上访问题,我们组织人员对所有参战退役人员进行了调查摸底,并逐一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提出了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越参战的264名下岗失业退役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和灵活就业等就业援助,帮助其加入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上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得到了市区领导的肯定和好评,为全市解决参战退役人员相关问题积累了经验。
亮点三: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业强区”和新能源开发战略的实施,确保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园和金武高速公路建设,我们民政人创先争优,昼夜奋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精心规划,在短短一个月内打造了比较规范的农村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示范区,得到了省、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亮点四:社区是社会的“细胞”,是居民生活的“家园”。为了加快社区建设进程,拓展社区服务领域,针对近年来社区建设中办公用房欠账较多、面积较小甚至无处办公、社区工作经费短缺、服务设施较差等问题,我们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归类,并多次向区上有关领导汇报,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12月中旬,张区长主持召开了社区建设现场办公会议,多年来困扰社区发展的四大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①由区财政出资105.1万元解决9个社区办公用房的欠款和维修、改建问题;②采取无偿划拨的方式解决4个社区的办公用房;③社区办公经费提高到每年2万元;④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的工资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为社区副主任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解决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费用10万元。近期,区上还要召开社区建设工作会,安排部署今后一个阶段社区建设工作。这两个会议的召开,必将推动我区社区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
亮点五:为了规范全区城乡低保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我们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城乡低保档案进行了分类整理,组建了高标准低保档案室,成立了低保投诉中心,开通了专用投诉电话,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举报、投诉和查处制度,进一步敞开了投诉渠道,深化了阳光低保工作内涵。
亮点六:我区被列为全省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县区后,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强化措施,使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在全省基层老龄工作现场会上我区作了典型交流发言,西关街被评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关键词:小学;会计监督;体系政策;有效性;构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4-0-01
学校是社会众多机构中的一片净土,属于国家公益事业,是培养社会人才的摇篮。近年来,社会经济、科技迅猛发展,教育教学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之而来的是人们对学校会计管理关注度的提升。会计工作是小学学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财务的有效管理有助于减少资金的浪费数量,促进学校高效运转。针对其重要意义,在社会发展的新时代,各小学学校一定要做好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工作,把好资金流动关卡,从而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一、小学会计监督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监督意识薄弱
目前,很多学校单位倚仗国家拨款,不重视内部的监督管理工作,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校领导者忽略了会计监督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没有切实加强管理,导致了工作松散,起不到带头作用,浪费资金,决策频繁出现错误;第二,学校全体职工没有认识到会计体系建立和有效管理的重要作用,认为那是监督部门和会计人员的事,与自己无关。这样一来,就会导致学校资金的整体管理水平薄弱,监督体系不健全,无法保证资金的合理运用。
(二)缺乏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
体系的完善规范是保证小学学校会计监督职能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证。缺乏严格科学的制度体系,就会导致会计监督人员的工作缺乏严谨性,造成工作流程的混乱,甚至出现胡乱监管的现象。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资金的正常使用,无法保证学校的良好发展。近年来,党和国家为了提高小学学校的会计监督水平,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规章,但是很多单位仍旧没有将其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使得监督体系依旧不够完善,缺乏具体的可行性。
(三)会计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会计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是保证学校会计工作准确性的重要环节,他们的能力水平决定了学校的发展未来。如果一个单位的会计监督人员业务能力不到位,就会造成监管混乱现象,无法落实责任制,导致监督失效,账目混乱,资金浪费,甚至出现中饱私囊的现象,严重阻碍学校的公益性质。
二、小学会计监督体系有效构建的可行性对策
从上述内容中,我们已经清晰直观的看到了小学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对学校发展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明确了其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切实提高小学会计的工作效率,减少资金浪费,各学校一定要健全完善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
(一)转变学校全体员工的认识
想要从根本上保证学校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就一定要转变全体员工的认识,促进监管的有效落实。首先,要让学校领导者认识到会计监督管理职能发挥和相关体系构建的重要性,从而结合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创设属于学校自身的监督体系,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实现资金的良好使用;其次,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学校全体员工都认识到会计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明确其与自身发展的密切关系,从而加强监管力度。
(二)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会计监督体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一系列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作基础,学校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也是如此。对此,各学校一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内部的监督制度,明确规定管理细则和具体流程,落实岗位责任制。在此基础上,还要实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校会计进行监管,合理规划监督的具体内容,明确检查账面记录情况、资金流动情况、票据合理性、岗位分离情况等等,从而保证科学监管。
(三)逐步提高会计监督人员的能力素质
学校会计监督职能能否有效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和业务基础,只有不断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才能提升监管的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应用。对此,学校要对会计监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在工作过程中还要定期组织教学,加大宣传力度,让全体员工都认识到会计监管的重要意义。另外,还要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存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业务能力强的监管者到学校进行讲学,并派遣学校内部有潜力的员工对外进行交流学习,开阔人们的眼界。在此基础上,学校内部的会计监督人员还要认识到社会竞争的激烈态势,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从而实现会计监督职能的有效落实。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教育教学重要意义的凸显,小学学校的学生数量越来越多,学校规模也在逐年扩大,资金流动更为频繁。想要保证学校会计工作的真实合理性,减少资金浪费,就一定要构建完善相应的会计监督体系,细化内部的具体细则,并坚持提升监管人员的素质能力,从而发挥出学校的公益性质,更好的为学生服务。
参考文献:
[1]赵文东.基层学校会计监督体系的构建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3(07):144-145.
[2]周春礼.探讨中等职业学校会计监督体系的建设[J].现代商业,2012(07):215.
[3]唐琪.完善中国特色会计监督体系的若干思考[A]\\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9年学术会议(第十六届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2009:5.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 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的原则 建设。
三、 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自愿搬迁到 置点,房号 ,安置房面积为 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 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 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 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 方未尽事宜,另行协议补充。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 执一份,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本协议书自三方 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人(签字) : 丙方(签字、手印)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年月日2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自治区和 x 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 策部署,根据《x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 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x 政办发〔x〕90 号)文件精神, 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 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 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 导和促进 x—x 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 4.13 万名搬迁移民中 0.94 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 个搬迁家庭有 1 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 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 (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一是周密准备,落实经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易地扶 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情况,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开展各类要素调查论证, 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力量和相关工作经费,印制调查表格,做好 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组织开展搬迁劳动 力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每个搬迁家庭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 别、年龄、居民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技能水平、健康状况、联系 电话以及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 培训协议 等情况。对已实现就业创业的搬迁劳动力,要摸清就业创业地点、从 事行业类别、 薪酬待遇、 创业项目、 带动就业情况; 尚未就业创业的, 要掌握其就业创业和劳务输出意愿、 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等, 做到 “调 查一户、登记一户、不漏一人、不漏一项” 。三是做好信息录入。要 及时将调查采集的相关信息录入广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 建立已 就业和未就业人员电子化动态台账,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为开展精 准培训、 就业帮扶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 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 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 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 x 年 12 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 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 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 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 成期限:x 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 (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 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 1 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 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 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 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 可不受职业资格、 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 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 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 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专项计划接受为期 1 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 专业大户、 农民合作社负责人、 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 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 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 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搬迁劳动力提供 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 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 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 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 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 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 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 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 年〕 (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各县 (市、 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扶贫、财政部门要按照《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 市扶贫开发 办公室 x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快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 (崇人社发〔x〕65 号)文件要求,加快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 作,落实相关补贴。要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预留一定场所 支持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 同, 且搬迁劳动力在 1 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给付不低于 6000 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 x 人社发〔2017〕82 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 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 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 (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 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 1 年以上劳 动合同、 连续工作 6 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 织,给予不超过 3 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 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 10 人以下的, 按 10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10 人(含本数)以上、 20 人以下的,按 1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 20 人(含 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 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 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2399 户 10239 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 2014 户 9117 人。搬迁至县城 X 镇安置点 1134 户 4634 人、X 乡安置 点 1164 户 5204 人。X 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 3000 人以上,就业 2700 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 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 上就业。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X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28 日) 1.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移民局局长和 县人社局局长任副组长, 其他相关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 成员的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统筹部署。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 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 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 4 月 28 日前将 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 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召集各用工单位和企业研究 落实用工人数、用工标准、待遇等相关事项,制定并发放县内企事业 单位用工宣传手册。
各乡(镇)要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宣传就业培训相关 政策,确保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第二阶段(X 年 4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 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 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 。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 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 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 荐就业岗位 3 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 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 ,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 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 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 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 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 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 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X 年计划开展家政护 工培训 300 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 600 人,企业岗前 培训 1400 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 500 人,创业电子商务培 训 200 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 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 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 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 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 1500 名以上 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 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 5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 1-2 家企业在易地扶 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 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 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 2-3 个就业扶贫示 范基地,力争吸纳 200 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 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 200 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 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 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 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 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 60%,用 人单位承担 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可 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 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 业扶贫施工队 10 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 150 名以上。
8.实行就业服务窗口前移。X 镇、X 乡要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分别 设立就业服务窗口, 每个窗口至少安置 2-3 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相 关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9.建立就业创业联盟。建立完善企业与求职人员的有效衔接机 制。县上玉工业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经贸局、市场监 管局、工商联、人社局要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积极建立道真自治县 就业创业联盟,开发网络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时时就业相 关优惠政策和提供相关就业服务。对收集到的各类用工信息,各挂帮 干部要及时对有就业愿望的贫困户劳动者进行宣传推荐, 确保实现信 息及时共享。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 1000 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 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 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 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四区四高地”的总体发展战略,坚持“人才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方针,突出“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重点,全力推进人才开发引进、就业创业扶持、社会保险经办、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与人事管理服务等职能工作,确保全区人社工作始终服务于中心大局,始终服务于科学发展,努力实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跨越提升。
二、主要工作目标:
构建区“PPI”(人、岗、信息)三位一体高质就业服务体系:新增就业岗位50000个,其中大学生就业岗位10000个;援助困难弱势群体实现就业5000个;开发公益性岗位2000个;组织创业培训1000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万;推介创业项目100个。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净增参保人员10000人;开展全区老居民纳入社会化管理工作,实现社会化管理率完成90%以上。加强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健全“双高”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事管理服务机制建设,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稳妥做好安置工作。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维护保障机制建设,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以上,全年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和案件处理结案率均保持在95%以上。
三、具体工作要点:
(一)关注人才驱动效应,推进“三大体系”健全完善。
1.搭建高层次人才开发体系。办好2014年“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分会场活动,为人才和项目牵线搭桥,争取更多项目落地。搭建智企合作平台,指导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载体,帮助实施“海鸥计划”,借智发展。建立专业中介机构推荐名册,为企业提供专业意见和合作伙伴。
2.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落实技能人才目标责任制和专项资金的科学使用机制,积极参与苏州技能英才周活动,建立我区技能人才信息平台。举办10大职业技能竞赛,加大技能人才培养与企业内训,逐步完善相应评价体系。
3.构筑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搭建“人才项目实时跟踪服务”与“人才创新创业诱导”两大系统,优化“人才服务直通车”,为企业发展提供一条龙服务。
(二)立足高质就业惠民,加快“三大特色平台”建设。推动“三化”(信息化、专业化和精细化)建设,提升有形的专业服务平台(职介市场)、无形的智能服务平台(网站、热线、触摸屏)和精细的窗口服务平台“三大特色平台”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招聘信息网络辐射实时更新、职业指导一对一服务、特殊困难群体面对面援助、创业能力测评学员全覆盖、家庭服务业中心发挥出品牌效应的目标。
1.做优一个职介市场。抓住市区两级职业介绍市场合署办公的契机,整合资源,搭建职业介绍“PPI”(人、岗、信息)五大良性循环通道,即智能登陆,超市选岗;定点投送,移动供岗;主题招聘,联合送岗;网上预约,365有岗;线上测评,线下指导。打造老百姓“家门口、手掌边、面对面、全天候和高度匹配”的特色职介市场。
2.打造一个家庭服务业中心。建立一个“家庭服务业中心”,打造家政服务品牌,使之成为45-55岁就业弱势群体的托底安置载体。推进“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并通过创建省级示范中心等举措加大农民工工作的力度。
3.做亮一个特色创业孵化基地。针对大学生电子商务领域创业群体,建立专业化的孵化基地。同时,全面试点星级测评办法,促进全区孵化基地的提档升级。
(三)围绕服务效能提升,构建社保经办“三化”模式。
1.社保扩面持续化。加强企业参保入口、出口管理,做好政策引导与风险预警,力争实现净增参保人员10000人。不断畅通被征地农民社保经办绿色通道,做好其身份认定与社保补缴工作。
2.经办服务高效化。加强三个社保分中心整合后的快速磨合,打造“高配”服务大厅和业务归档星级标准,抓好服务机制落实,优化窗口服务质量。推进经办“e化”建设,设立网上申报专窗,推进社保网上申报工作,推进网上待遇支付,提高经办惠民效率。
3.退管服务创新化。坚持“携手为老”幸福工程的持续建设,将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和老年被征地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加强协管员队伍建设,引入退管工作CA认证,重点加强对特殊老年群体的关心和服务。开展“乐活夕阳”系列活动,做优做大“爱心联盟”品牌,不断创新退管活动组织宣传模式,实现退管工作整体推进。
(四)着眼劳动关系和谐,落实综合维权“三项机制”。
1.预防机制。开展以“主动送单、企业下单、街道谱单、系统谋单、疑难点单”为内容的劳动关系“五单式”指导,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指导服务针对性。建立劳动监察预警信息员机制,探索聘请企业人事经理作为预警信息员,及时化解劳资纠纷。
2.调处机制。深化劳动争议案件“五位一体”调解机制建设,健全劳调组织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的相互衔接。探索群体性劳资纠纷调处新模式,将“政府主导”变为“政府指导”,调动企业积极性。
3.保障机制。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引导企业与职工同舟共济。积极整合法院派驻法庭资源,逐步实现全区各街道仲裁分庭全覆盖。
关键词:规范收费 内部控制 信用额管理
中图分类号:F23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121-01
随着医院信息技术的发展,HIS系统已是医院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HIS系统克服了传统的以财务管理、收费管理为中心的核算医院信息系统的不足,实现以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电子医嘱、无纸化办公为核心的医疗信息系统;支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流程管理和服务质量优化,有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患者就诊方便,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现代医院管理思想和计算机技术的完美结合。怎样利用HIS系统实现《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止实施细则》,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笔者拟从以下几点进行探讨。
一、HIS系统授权管理程序是医院内部控制的基础
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信息中心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应用控制,建立近授权控制模块,强对操作员的控制,实行操作授权,严禁未经授权操作数据库。建立建全岗位责任制,确保收费项目增减与价格执行、病区医嘱的开取与收取费用、检查的开单与执行、办理退费与审批、现金收款与收入审核等权限分别由不同科室,不同人员办理,从而形成不同部门和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牵制;严格各类人员的密码管理,保证系统的操作安全,操作人员离岗应及时退出操作。
二、HIS系统为规范收费提供了保障
HIS系统所建立的完整的诊疗项目库确保了收费的准确性,规范性。医疗服务由物价管理员按照物价收费项目编码统一录入到收费基础项目中,药品目录由药品会计按编码统一录入到药品基础项目中,一次性材料由材料会计根据可收费的材料目录,按编码统一录入到材料基础项目中,并实行授权控制,限定专人进行项目增减维护,取消了非授权科室人员增减项目和药品材料目录的权限,所有科室计费人员只能按照医嘱,输入项目名称和数量,系统便会自动计费。这样,一方面确保了医疗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住院记账部门应加强当对各病区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每天及时给患者打印“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明细,让患者核对诊疗项目,参与监督,能够及时发现收费错误,加强患者关于费用的沟通,取得患者的信任。
三、利作HIS系统加强财务明细帐务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建立健全住院收入、门诊收入、医疗预收款、票据、退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财务部门应设置专职的稽核人员以加强对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的审核,利用HIS系统提供预收医疗款借方明细账与预收医疗款贷方明细账、与总账核对无误后,按月存为预收款明细账,利用HIS系统提供住院病人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贷方明细账,反映出院病人结算时的按每一位出院病人结算金额,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借方金额由月底根据HIS系统查询的住院收入总额核算,与总账核对无误后,按月存为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这样住院病人预交金明细账、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明细账就可以由HIS系统提供并管理,保证了住院资金的安全,防止舞弊情况的发生。
四、利用HIS系统完善住院退费内部牵制制度。
利用HIS系统完善收费处、各病区、检查科室、药房等各部门之间相互牵制制度。实行医嘱开取与检查执行相分离,系统已经执行的检查项目不能进行退费操作。各项退费必须提供交费凭据及相关证明,严格审批权限,一般退费要详细说明退费原因,并得到相关执行科室、人员的电脑系统退费确认方可办理;医院要建立减免、助困等授权审批制度,住院记账处要填制减免审批单经有关人员审批后才能执行;在HIS系统中长期保存退费、减免的操作日志以备审核。
五、利用HIS系统强化患者信用额度管理
公立医院应当坚持公益性质,把抢救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为加强欠费控制,利用HIS系统进行患者信用额度控制管理,医院应在HIS系统中针对各类不同医保病人类别,分别设置不同的信用额限额,如果超过限额,HIS系统应能自动提醒病区操作人员,并打印出催费单应及时通知病人缴费,若未按时缴费,则应限制或暂停其记账,各科室应坚持先开电子医嘱记账,再进行治疗和检查的原则;如果抢救患者需要开通急救绿色通道信用额度,医院应制定信用额度授权审批程序,经过授权审批后由财务科统一管理,确实无法收回的欠费,应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后核销。
以上是利用HIS系统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几个重要方面,HIS系统实现了系统自动控制,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地提升了管理水平,充分利用好HIS系统为医院管理服务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课题,HIS系统将在医院管理中发挥中心作用,因此一定要用好用活HIS系统。
参考文献:
[1] 习瑞蕾.医院HIS系统对门诊财务管理的影响.新疆财会,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