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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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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

第1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论文关键词 概念 特征 危害 立法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商业贿赂是贿赂的一种形式,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经济现象。在我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竞争日渐激烈,由于市场机制不健全,拜金主义和“官本位”,“权本位”等腐朽文化思想的影响和管理法规的滞后等原因,曾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较长一段时间内几乎绝迹的商业贿赂行为又重新出现和泛滥。

(一)商业贿赂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对商业贿赂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回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该规定分为两款,可以划分出三层含义:第一款前段,即“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是对一般商业贿赂的禁止性规定;第一款后段,即“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是对商业贿赂的典型形态——回扣作出的专门规定;第二款表面上是直接规范折扣和佣金的,但其目的显然是对商业贿赂与折扣、佣金的法律界限的划分。

由此可知,商业贿赂就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以获得交易机会或有利于交易条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回扣是商业贿赂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

(二)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特征

1.商业贿赂行为是行为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客观上通过秘密的方式向个人或单位支付财物的行为,其所支付的金额款项通常以伪造财务会计帐册等非法形式进行掩盖,具有隐蔽性。

2.商业贿赂行为具有违法性。该行为是在帐外暗中进行,帐外即不入正规的财务报表,暗中即在合同,发票中不明确表示,最后进入个人腰包或者单位小金库。它违反了国家的有关财务、会计、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商业贿赂行为大都发生竞争激烈的行业,如大宗买卖房地产等,借此对交易行为施加不正当影响,使自己在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击败竞争对手,促成交易。

(三)商业贿赂行为的构成要件

商业贿赂行为有其自身的构成要件,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须符合下列条件:

1.商业贿赂的主体方面:商业贿赂的主体有三类:即行贿人和受贿人以及与交易行为密切相关的其他人。

2.商业贿赂的主观方面:商业贿赂行为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行贿、受贿和介绍贿赂的经营者或其他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

3.商业贿赂的客体方面:商业贿赂行为的客体是进行正常竞争的交易活动。商业贿赂行为所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即是市场经济中的竞争交易。

4.商业贿赂的客观方面:受贿人只要收受贿赂,受贿就成立,已经构成主观故意。行贿交付或提供贿赂的时间,不论是受贿人为行为人谋取交易机会和条件在前或在后,不影响行贿的成立。另外,只要向交易相对人行贿,不论行贿的目的是否达到都是行贿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危害

商业贿赂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商业贿赂从根本上背离了平等、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原则,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二是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三是商业贿赂特别是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中的贿赂行为对社会保障体系构成严重冲击;四是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经济犯罪、加剧腐败的温床。

在笔者看来,商业受贿之所以成为各国法律严密规制和重拳防治的对象,关键在于其从根本上动摇了市场经济生存和发展的基石——商业信用。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建立的时间较短,信用基础十分薄弱,加之信用制度不健全,当发达国家随着金融全球化的推进而纷纷进入“信用经济时代”时,信用严重缺失的状况在我国却发展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对于商业信用和市场竞争法则的破坏,才是商业受贿行为所直接侵害的法益,也是商业受贿罪的社会危害实质所在。

三、商业贿赂犯罪的原因

商业贿赂的存在和盛行与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有关。在这个社会里,人们做事情首先想到的是关系。在一般民众看来,规则是由人制定出来的,也是由人来执行的。比如医院禁止医生收受病人“红包”,但这往往禁而不止。病人生病住院,需要手术,病人的亲属就会急于与医生搭上某种关系,托熟人“稍个话”,送上个红包,心里就踏实了。如果医生不收下红包,就会被人认为比较怪或者医疗时不会尽心尽责。可见,熟人社会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商业交易的进行与完成过度依赖人情关系,而不是出于对市场契约的信赖与遵守。随着社会交往的日益复杂,昔日基于地缘、亲缘上的人情关系又不得不借助行贿等手段来维持,也就是说,在脱胎于熟人社会的商业规则中,商业贿赂是市场生存必不可少的法宝。

商业贿赂受到来自计划经济时代的商业规则残余的影响,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中,政府机关还掌握着多余的资源配置权,许多可以由市场来配置的资源,仍然要看权力者的眼色行事,因此通过向权力者行贿获取市场收益,就成了某些企业心照不宣的生财之道,这种商业贿赂的本质仍是以人情关系替代公共契约。中国社会正经历着巨大变革,尚未完全实现由市场竞争来分配社会资源,于是贿赂往往成为经营者取得资源的重要手段。各种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上,均有产生商业贿赂的迹象。

一般情况下,在市场经济中,买卖双方出于公平地位,自愿达成合意,否则各自散去,不会有一方曲意迎合另一方的行为,自然也就没有了商业贿赂,所以商业贿赂发生的根源之一在于交易双方市场地位差异悬殊。在中国,这种悬殊的地位源于两个方面,其一,整体市场准入开放制度建设不足,导致部分产业领域存在行政背景下的竞争缺失;其二,对于一些竞争充分的产业,经过商业竞争磨合,一些产业内具备垄断地位的强势企业开始显现,这类企业虽然具备不同的发展特征,但是其共同之处就是在于具备一定的行业垄断地位。无论西方还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已经证实,只要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能够不受规制,市场正常交易和发展就必受其影响。这也正是商业贿赂行为成为全球经济发展难题的原因之一。

四、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治理商业贿赂,需要从健全法律法规,完善体制机制,规范监督管理和深化体制改革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清廉、诚信的氛围,使人“不愿为”

要把反对商业贿赂纳入廉政文化建设,在公益广告、“廉政墙”、廉政文化“一条街”上,增加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内容,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商业文化和社会氛围。支持、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律、纪律、职业道德教育,运用已查办的商业贿赂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反对商业贿赂的舆论氛围。

(二)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法规,使人“不盲为”

一是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诚信法规体系,以及科学的商业信用评价体系,使商业诚信法制化、规范化。二是建立和完善会计制度,防止做假账;健全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票据管理,减少现金交易。三是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机制,保证商业贿赂行为能够得到法律的惩治。适时制定反商业贿赂法规,为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法规,把全社会的商业经营活动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三)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使人“不敢为”

要集中力量,重点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规范,打击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手续费和礼金、以购代销的假借和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等名义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各部门之间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办等机制,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建立投诉举报激励机制和保护举报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行业的投诉举报。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纪检监察、工商、检察等部门加强协调和沟通,及时掌握商业贿赂的线索、动态和特点,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

第2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一)跨国公司可能侵害东道国利益

    跨国公司作为民商事主体,同样有着追求经济利益的强烈渴求,或者说,资本在国际间流动,本身就是以逐利为最终目的的,而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正是以跨国公司为主要载体的。跨国公司可能会利用发展中国家相对宽松的法律环境,以损害东道国利益的方式,满足自身的逐利需求。例如,利用发展中国家环境法制不完善,以牺牲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利益为代价,实现自身的逐利目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康菲溢油案。2011年6月,蓬莱19-3油田C平台附近海域发现大量溢油。康菲公司给予的解释是,在其进行注水作业时,对油藏层施压激活了天然断层,导致原油从断层裂缝中溢出来。2011年11月,联合调查组公布了事故原因调查结论,指出漏油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海洋溢油污染的责任事故。此外,“跨国公司通过国际经济合作或经营的途径,将污染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达国家已淘汰的技术、设备、生产工艺、产品、危险废物等,通过投资方式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更是一种常见的形式。

    (二)跨国公司法律规制属于东道国国内事务

    跨国公司进入东道国经营后,往往采取设立分公司的方式进入东道国,此时跨国公司的在东道国的经营机构应接受东道国的管辖与规制,这是经济主权的体现。因此,对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本身就属于东道国的国内事务,跨国公司不会由于其跨国身份而游离于法律规制之外。例如,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侵犯雇员正当工作权利或其生命健康、对东道国环境造成严重损害或侵犯少数群体权利的案件时有发生。此时,东道国应通过本国的执法机制,纠正跨国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以实现法律治理目的。

    二、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重点

    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对象是跨国公司在东道国的经营行为,笔者认为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重点应在于避税行为、商业贿赂、并购行为以及环境侵权行为等方面。

    (一)避税行为

    跨国公司能够利用其跨国身份轻易地实现避税,从而侵害了东道国政府的税收权益。当前跨国公司的避税手段非常多,主要表现为利用商品交易不合理价格避税,利用关联企业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买卖和转让避税,利用提供不合理的劳务避税。

    避税行为严格来说并没有违反税收法律法规,但是避税行为是避税人利用税法漏洞,实现减轻或减除税负的目的,其直接的结果是造成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使东道国利用外资的代价增高,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环境,甚至会形成国内公司仿效。东道国和跨国公司之间所开展的避税与反避税博弈,在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博弈,东道国政府完全有权通过完善法律、强化税收执法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实现反避税。

    (二)商业贿赂

    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行为也是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重点。所谓商业贿赂,是指利用贿赂这一方式获得交易机会,破坏了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是各国刑法打击的对象。在国外,商业税率整治手段严厉,如,2009年12月31日,美国司法部以斯达康违反《反海外贿赂法》在华行贿,向其开具了一张300万美元的刑事和解罚单。2009年8月3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近几年在麦肯锡、朗迅、大摩、IBM等财富巨头身上发生的商业贿赂事件一定程度上还原与厘清了跨国公司的本来面目。

    可见,商业贿赂极易在跨国公司身上发生,其原因何在?笔者认为,跨国公司的一些特点决定了其极易成为商业贿赂者。首先,跨国公司为了能够进入东道国并获得市场份额,在主观上存在以商业贿赂获得交易机会的愿望;其次,跨国公司会面临诸多的审批与审核,这决定了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人员走得比较紧;最后,跨国公司的雄厚财力、社会关系的运用能力等也决定了跨国公司有能力实施巨额的商业贿赂,这是国内小企业所望尘莫及的。 (三)并购行为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可以依法进行,但是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可能会损害东道国的经济利益,甚至会对东道国的经济安全造成影响,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能够利用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大规模地实现并购,最终形成市场垄断,或者对东道国的产业形成毁灭性打击。如有学者认为,“跨国公司在全球扩张的过程中,通过直接并购、合资、品牌再定位等策略蚕食我国民族知名品牌,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品牌塑造及发展形成极大冲击”。此类并购会导致拥有垄断优势的跨国公司跨越歧视市场壁垒,保持稳定的加工市场集中度和寡头竞争稳定性,排斥中小规模厂商,一旦它控制市场就可能压制竞争,降低市场效率,破坏市场结构,最终损害消费者福利。

    (四)环境侵权行为

    跨国公司将大规模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在环境保护的力度上相对较弱,这样跨国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就会节省一大笔的环境开支。在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案中就可以看出,跨国公司利用国内外环境保护标准不同,满足自身的逐利需求。在中国,一些跨国公司进入中国时,除了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也将高污染、高危险的行业或生产环节转移进来了,如橡胶、塑料、印染、制革、电镀、制鞋、电池等行业属于高污染型企业,而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造纸和化工六大产业则是高耗能产业,可以说,中国在迎接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带来的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对环境和资源的空前挑战。

    (五)其他行为

    跨国公司的其他行为如社会责任承担、劳工保护、人权保障等也属于东道国法律规制的内容。例如,跨国公司利用发展中国家劳动者保护程度低实现经营成本的降低,在本国劳动者与外国劳动者的保护程度上采取双重标准,甚至由于在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普遍未达到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核心标准,致使产品的劳动力成本很低,这种因低工资而形成的出口竞争优势被发达国家称为“劳动力倾销”,导致产品易遭反倾销之诉,值得关注。

    三、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的对策

    跨国公司法律规制目的的实现,不能一味地要求跨国公司承担过多的义务或者对其进行道德指责,更不能因为跨国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规现象而拒绝跨国公司进入本国经营而设置不合理的准入壁垒。相反,跨国公司的法律规制,需要加强本国的法律制度建设,优化法律环境,加强执法能力,促使跨国公司在经营中遵守东道国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东道国需要加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使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法可依。如针对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需要加强税收法律制度建设;针对跨国公司的商业贿赂行为,需要完善反商业贿赂法律体系;针对跨国公司的并购行为,需要完善与并购相关的法律制度,尤其需要完善反垄断审查法律制度;针对跨国公司的环境侵权行为,需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其他相关法律制度如劳动者权利保护制度等,也需要加以完善。简言之,跨国公司的出现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体现,东道国政府应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使本国法制能够与国际接轨,避免国际经济交往中出现双重标准,这将有助于跨国公司经营行为的规范化,同时也有助于东道国本国法律制度在品质上的提升。

    (二)加强执法能力

    跨国公司法律规制除了需要立法层面的努力之外,还需要在执法层面有所体现。执法是将静态的法律规定转化为现实的法律秩序,从而实现法律的调整目的,在法律秩序的实现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跨国公司法律规制之不足,固然存在立法层面的漏洞与缺失,但是与执法机制不够完善也存在密切的关联。建议我国加强跨国公司执法机制建设,提升执法者的执法能力,从而更好地规范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

第3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加强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围绕部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案稽查。在城乡规划领域突出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擅自调整规划、未经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审批建设项目以及违反“四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在建筑市场领域突出对围标串标、企业超越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挂靠等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在房地产市场领域突出对房地产企业恶意炒作、哄抬房价、违规销售、中介机构违规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在风景名胜区领域突出对不严格执行规划、占景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加强对野蛮拆迁、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违规行为的稽查。

(二)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参与专项稽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对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和风景名胜区等方面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稽查;针对稽查中反映出的行业管理、市场监管等问题,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重要案件线索依法组织专案稽查。

(三)重视群众利益问题,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与纪检监察、部办、相关司局分工负责、协调配合、信息沟通,认真受理涉及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风景名胜区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根据投诉举报信件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并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二、重视督察工作,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范围

(四)围绕部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展对试点城市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察,加强对试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调整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情况、“四线”和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划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等内容的督察。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发出督察建议书和督察意见书,将问题控制和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范围。认真总结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经验,重点研究规划督察机制与现有行政管理机制的结合,使规划督察工作融入规划管理之中,充分发挥规划督察的预控作用。今年要在试点工作基础上,争取将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扩展到省会城市。

三、加强组织协调,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六)落实中央和国务院要求,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作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全面清理、排查房地产领域涉及的有关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与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配合,集中查办房地产领域的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行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七)推进招标投标监管工作,坚决纠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会同有关司局严格市场准入,针对关键环节和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联动制度,强化对招标投标的后续监管;落实已经颁发的《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推进信用档案制度建设;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坚决纠正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八)深入推进自查自纠,认真做好检查评估等各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建设系统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对查出问题要进行分类整改;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宽严相济,坚持惩防并举,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务公开,注重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防线。

四、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层级监督和指导

(九)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完善稽查和规划督察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与部内相关司局开展稽查和规划督察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机制以及与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相应机构的层级指导与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建设系统的分级负责与层级监督相结合的稽查和规划督察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发现及时、反馈快速、查处有力的事前事中监督和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使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十)加强制度建设,推动稽查和规划督察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并完善稽查工作制度和《城乡规划督察员试点工作规程》,明确稽查和督察工作范围、方式及程序;研究制定城乡规划督察员遴选办法;会同有关单位在部分试点城市实施规划动态监测;研究制定稽查信息统计指标体系,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稽查信息网络系统。

(十一)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地方建立健全稽查和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指导和推动各地建立和健全稽查工作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督促地方积极开展稽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各地实施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情况进行指导,对未建立制度地区加强宣传和跟踪,掌握最新动态,指导其建立制度。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水平

第4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广东省江门新惠区人民医院和四川省平江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高医院收入。除了做好医院正常诊疗外,针对自身二级医院的定位,我与院领导班子商量,我们不能“守株待兔”,积极寻找创收之路,在全院的职工大会上积极动员,全院职工热情很高,把各项体检列为创收的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发动周边企事业单位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我们打出了“质优、价廉”的王牌,真正做到了双方互惠的目的,由于我院的优质服务、诚信,让对方非常满意,现在已经有好多院校与机关主动要求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2010年我院除圆满完成了xx区高考体检、兵检的任务外,还进行了其他各项体检为xx次,总收入约为xx元,占医院总收入的xx%。

展望新的一年,我院党委将牢牢把握发展这一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领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我县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第5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年来,在区委、区卫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与班子成员以及全院职工一道,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化“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深入开展卫生诚信建设和医疗人性化服务,优化医疗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端正办院方向,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作为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上级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服务意识,热衷公益事业。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服务于患者,构建和协医患关系,不定期的发放住院病人意见征询卡,采用病人的合理化建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于答复或解决,通过调查走访,病人满意度大大增加。作为政协委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南岗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争取到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的资助,共同开展历时一年的免费“xx区妇女病普查”工作,关爱妇女健康,本着“妇女健康,普查普治把关”的原则,预计参检为5.5万人次,免费检查项目包括:1、一般妇科检查。2、乳腺检查:红外乳透仪。3、盆腔脏器检查:阴式B超检查。4、宫颈检查:数码电子阴道镜。5、阴道分泌物检查:常规化验检查。6、病理检查,费用约200元,真真正正的为的广大妇女健康带来福音。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广东省江门新惠区人民医院和四川省平江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第6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强化服务意识,热衷公益事业。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服务于患者,构建和协医患关系,不定期的发放住院病人意见征询卡,采用病人的合理化建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于答复或解决,通过调查走访,病人满意度大大增加。作为政协委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南岗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争取到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的资助,共同开展历时一年的免费“区妇女病普查”工作,关爱妇女健康,本着“妇女健康,普查普治把关”的原则,预计参检为5.5万人次,免费检查项目包括:1、一般妇科检查。2、乳腺检查:红外乳透仪。3、盆腔脏器检查:阴式B超检查。4、宫颈检查:数码电子阴道镜。5、阴道分泌物检查:常规化验检查。6、病理检查,费用约200元,真真正正的为的广大妇女健康带来福音。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以实际行动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广东省江门新惠区人民医院和四川省平江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高医院收入。除了做好医院正常诊疗外,针对自身二级医院的定位,我与院领导班子商量,我们不能“守株待兔”,积极寻找创收之路,在全院的职工大会上积极动员,全院职工热情很高,把各项体检列为创收的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发动周边企事业单位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我们打出了“质优、价廉”的王牌,真正做到了双方

互惠的目的,由于我院的优质服务、诚信,让对方非常满意,现在已经有好多院校与机关主动要求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年我院除圆满完成了区高考体检、兵检的任务外,还进行了其他各项体检为次,总收入约为元,占医院总收入的%。

展望新的一年,我院党委将牢牢把握发展这一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领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我县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第7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一、强化服务意识,热衷公益事业。继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服务于患者,构建和协医患关系,不定期的发放住院病人意见征询卡,采用病人的合理化建议,对病人提出的问题给于答复或解决,通过调查走访,病人满意度大大增加。作为政协委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南岗区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我院争取到与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健康扶贫工程的资助,共同开展历时一年的免费“区妇女病普查”工作,关爱妇女健康,本着“妇女健康,普查普治把关”的原则,预计参检为5.5万人次,免费检查项目包括:1、一般妇科检查。2、乳腺检查:红外乳透仪。3、盆腔脏器检查:阴式b超检查。4、宫颈检查:数码电子阴道镜。5、阴道分泌物检查:常规化验检查。6、病理检查,费用约200元,真真正正的为的广大妇女健康带来福音。

二、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医院各项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促进医院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医疗质量方面,着重抓好三级医师查房、典型疑难病例讨论、术前术后病例讨论等基本制度的落实,确保安全行医。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快病床周转。推行整体化系统护理服务制度,病人一入院即知晓自己的主治医生、责任护士,加强对病人的心理护理和健康教育,让病人了解自己的病情,主动配合治疗。对出院病人实行回访制度,如妇科、内科进行电话回访,了解治疗效果及病人对医院的意见。在检查、用药方面,规定各科室都要严格按照病情合理实施检查,必要的检查一项不能缺,不合理的检查一项也不能查,既要保证检查质量、又要减轻病人负担。用药要贯彻有效、质优、价廉,先国产、后进口,先一线、后二线三线的原则,合理用药,切实为病人减轻负担。

三、狠抓行业不正之风,将反“商业贿赂”进行到底。真正做到取信于民,服务于民,以实际行动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我院严格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纠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真正把“纠风”工作与医院的生存和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积极主动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重点抓了在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收受的回扣,在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和乱收费等不正之风,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力争实现全程优质服务。

1、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我院在此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成立了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研究制定了《哈市第九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打印下发到各科室。

2、加强舆论宣传,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我院在门诊大厅悬挂活动宣传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向全院职工公布了区卫生局党委设立的举报电话和区卫生局的详细地址、邮政编码,以及省卫生厅设立的“治理商业贿赂指定银行账户”;在门诊大厅向患者公布了院内举报电话;医院与各科室签订了《医疗药品购销不正之风责任状》,与各医药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质量协议书》、《要上代表行为约束合同》;各病房均设有“严禁医药代表和器械商入内”的标志,坚决杜绝要上与医生直接接触,从而形成科较为广泛的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职工学习与教育,杜绝腐蚀思想入侵。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市卫生局下发的《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读本》,坚决以科室集中组织学习和个人业余时间自学相结合;利用各种方式,有计划地对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等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组织全院职工分两次收看了2月27日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以医药界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为内容的焦点访谈节目录像。省新惠区人民医院和省县医院的两个典型案例,一组组触目惊心的数字,使职工受到了震撼,也起到了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

四、从一点一滴做起,提高医院收入。除了做好医院正常诊疗外,针对自身二级医院的定位,我与院领导班子商量,我们不能“守株待兔”,积极寻找创收之路,在全院的职工大会上积极动员,全院职工热情很高,把各项体检列为创收的基础,同时我们积极发动周边企事业单位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我们打出了“质优、价廉”的王牌,真正做到了双方

互惠的目的,由于我院的优质服务、诚信,让对方非常满意,现在已经有好多院校与机关主动要求来我院进行健康体检。年我院除圆满完成了区高考体检、兵检的任务外,还进行了其他各项体检为次,总收入约为元,占医院总收入的%。

展望新的一年,我院党委将牢牢把握发展这一第一要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带领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为我县卫生事业更快更好发展再作新的贡献。

第8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医院;依法治理;和谐发展

[中图分类号] R19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4721(2017)02(b)-0159-04

[Abstract]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s of society, the hospital must follow the road of administering a hospital according to law.As a maternity and child care institution,our hospital integrated the concept of hospital management according to a law into every management level,developed the legal environment of administration,decision,and operation in the hospital,and improve the level of hospital scientization,normalization,and institutionalization so as to boost up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hospital.

[Key words]Hospital;Management according to law;Harmonious development

长期以来,医院坚持以学法用法为基本目标,以维护广大职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执业的良好风气,医院环境不断改善,医疗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全院无一例非法上访,无一例安全责任事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无一例,无一例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医院被评为全省首批法治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医院业务快速发展,业务量、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居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之首。具体做法如下。

1 强化普法保障,突出一个“全”字

1.1 全员推进普法工作

1.1.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后勤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具体负责普法工作的实施。

1.1.2 制定详细工作方案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荆州市妇幼保健院“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实行“院党委统一领导、院部组织实施、院纪委监督考核、各部门密切配合、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把普法工作纳入医院“十二五”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1],进行统筹安排,切实把普法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1.2 全力保障普法建设

1.2.1 建章立制 建立完整的普法学习制度、普法培训制度和普法考试制度,推动全院上下普法工作健康有序发展[2]。如印发《法律法规汇编》《医院制度职责汇编》《全员岗位责任制》《职工守则》《妇幼保健工作常规》《六五普法学习培训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医疗、护理工作质量考核方案》《患者病情评估及治疗方案修改制度》《患者安全目标制度》《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患者大额费用评估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形成依法管理的良好氛围[3]。

1.2.2 阵地保障 在医院保卫科悬挂治安服务点标牌,把医院学术报告厅、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作为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充分利用院内LED显示屏、宣传栏、广告牌等载体,播放展出依法治院公益广告,传播相关法律知识[4],通过医院简报、医院网站、OA系统和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舆论引导。

1.2.3 经费支持 医院加大普法经费的投入,将普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近五年来共列支普法学习、宣传、培训等专项经费近30余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医院法治建设。

1.3 全面考核普法工作

1.3.1 明确多项考核目标 将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与医院工作计划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整合,制定8项目标责任书,每年年底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年度评先表彰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内容。

1.3.2 实行多种考核方式 如进行院科两级考核:院办对各科医疗护理质量、医德医风实行百分制月考核,对行管后勤科室实行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月百分制考核,考核分95分以上的,给予责任人单项奖,考核分在95分以下的,取消责任人单项奖。进行全员岗位责任制考核:针对工作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公共区域的管理等方面明确岗位责任,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细则,可操作性强,科室每月考核职工,根据得分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系数相挂钩,调动全院职工的服务潜能,形成整体合力。进行反馈式考核:坚持每月开展患者满意度测评,职能科室中层干部、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院领导工作到位率,将满意度测评每月通报公示,每季度开展采购员工作满意度调查,对反应的问题落实持续改进措施[5]。各病^分别召开患者或家属工休会,同时对出院患者进行电话追踪回访,征求意见及建议,建立整改销号反馈制,不断提高环节服务质量[6]。

2强化普法宣传教育,突出一个“活”字

2.1学习内容活

2.1.1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为职工订阅有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书籍杂志10余种,对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的篇目、内容、时间、计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保证自学效果,制定了学习考试考核制度,不定期组织职工撰写心得、抽查干部职工的法律自学笔记。在集中学习方面,主要是采取专题讲座、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把普法学习纳入到全年《职工综合素质教育计划》中,每年集中学习达8次以上,医护参训率达100%,提升学习效果。

2.1.2坚持学习专业法与学习公共法相结合 医院每年将9月定为普法宣传教育月,采取法律专家来院辅导讲课、电视教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7],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儿童发展纲要》《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参与依法治理考试,全院参学率达到100%。

2.1.3坚持内部学习和对外宣传相结合 在院内学习上,对医院所涉及的70多项法律法规仔细清理,汇编成册人手一本,同时购置《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不断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在对外宣传上,采取多种形式,利用“12.4”普法宣传日、4.25预防接种日、5.20全国母乳喂养日、8月母乳喂养宣传周、12.1世界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通过组织义诊咨询、开设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各项医疗法律法规,多途径、全方位地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在报纸、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医院普法动态;利用医院网站、宣传栏、《妇幼简讯》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2.1.4 坚持主题活动与理论研究相结合 以弘扬医院文化为主线,在职工中举办了法治文化漫画比赛、员工法律讲堂,开展了征文和演讲比赛等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近年来,我院已经刊发原创性法治建设论文10余篇;收集普法案例,自制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光碟2部;在省、市卫计委网站、市政府法制网发表稿件十余篇,制作宣传栏和宣传展板20余个,印发法制宣传单20 000余份。

2.1.5 坚持现场培训与网络学习相结合 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监狱、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到农村特困家庭慰问,净化思想;邀请市纪委、检察院领导来院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安排普法骨干参加市级培训班;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执业医师和重点岗位人员观看反腐倡廉法治教育影片,做到警钟长鸣。2013年开始积极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和考试合格后方能通过培训,如参加培训人员离线一定时间系统将自定义重新进行培训,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有效性。通过学习强化医务人员法治思维,近几年,我院全省统一网上普法考试参考率100%。

2.2 学习方式活

2.2.1 领导干部由“被动学”转变为“主动学” 要求班子成员将法制教育同反腐倡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并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引导,提高班子成员的法制观念。

2.2.2 全院各科由“重点学”转变为“普遍学” 对干部职工自学法律的内容、时间、计划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学习考试制度,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的法律自学笔记[8]。集中学习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业务轮训的方式进行。把普法学习纳入全年《职工综合素质教育计划》中,每年集中学习达8次以上,同时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促进学习效果。

2.2.3 重点科室由“单一学 ”转变为 “多样学” 突出强化四大安全为重点,立足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事故管理惩处条例》《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总务科、器械科以及质控办、财务科等科室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受试率达100%,及格率100%。结合重点科室工作特点,聘请法律顾问、消防官兵、专家教授和知名人士来院进行专题培训及消防安全演练、电梯故障应急演练,提高重点科室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

3 强化法治实践活动,突出一个“融“字

3.1 将依法决策融入办院方向之中

依照《母婴保健法》有关规定,确定了“以保健为主导,临床作后盾,保健与临床结合”的办院方向,改变过去“重临床、轻保健”的思想观念和固定模式,根据业务工作性质和发展方向在妇女、儿童保健医疗特色上做文章,近十年,这一决策使医院得到快速发展,医院业务量及发展规模居全省地市级妇幼保健院首位,医院成为市“贫困白内障复明工程”定点医院,每年超额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任务,产科分娩数、儿科病员量常年位居全市各大医院之首。

3.2 将依法决策融入院务公开之中

认真贯彻执行院务公开的要求,坚持“党务、院务、医务”三公开原则。每年召开两次职代会,审议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在医院重大改革、重大方案出台前后,充分发挥职工议事的作用,在职工中广泛征求意见。对职代会收集到的提案实行责任分解,每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导有效落实。对医院重大活动、人事任免、财务收支、职称晋升等定期在院务公开栏公布、公示,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3.3 将依法决策融入院科两级管理之中

坚持按章办事,首先,制定院党委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每月召开两次院长办公会和院长碰头会,统一安排和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月底在行政办公会上,职能科室汇报落实情况,院领导点评工作,总结成绩指出不足。其次,制定中层干部责、权、利管理办法,明确职责,中层干部享有科内人事权、业务人员进修学习推荐权,经济分配权,享有中层干部贡献奖。其三,坚持用三甲标准规范管理环节,做到“七有”:即管理有专本、考核有标准、检查有专人、统计有专表、资料有专盒、档案有专柜、各项管理有规范。通过院科两级管理的落实,促进全院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医院连续多年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甲类单位。

3.4 将依法决策融入医疗服务行为规范之中

3.4.1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医院创建活动,依法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通过扎实开展医院管理年、三好一满意、医疗质量荆楚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创建等活动,努力保障医疗安全。医护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聘用,依法执业,医院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做到“六个杜绝”,即“杜绝超范围执业;杜绝出租、承包科室;杜绝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杜绝非法从事性病、艾滋病诊疗活动;杜绝利用B超等技术手段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杜绝违法虚假医疗广告”。

3.4.2 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医疗保健质量 认真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十三项核心制度》,严格执行《医疗责任追究制》,防范医疗事故发生。通过临床路径制定规范诊疗行为,使医疗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进行,有效地避免漏诊、误诊,提高医疗质量;按照《献血法》规定,加强血液管理,临床用血符合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和医源性感染;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抗菌药物临术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促进了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进展[9];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在药品生产、使用,送氧安全、电梯安全,医疗器械的安全质检、用水、用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均严格按照安全监督部门标准要求来做,有力保障了广大患者的就诊安全。

3.4.3 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建立第三方介入调解医疗纠纷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10] 邀请知名律师到医院为职工进行《侵权责任法》在临床实践中的应用培训,规避风险。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司法部门指导下,我院与街办司法所、辖区派出所联合成立医院医疗纠纷协调处理委员会,设立医疗纠纷调解室,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机制[11-13],建立合理、合法调解程序,在调解中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维护好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好医患矛盾。

3.5将依法决策融入商业贿赂治理之中

3.5.1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邀请市委党校教授来院为全体党员进行“讲规矩,明纪律”专题辅导讲座;医院主要负责人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培训,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做到:严以修身作表率,严以用权秉公心,严以律己守规矩,做事要实讲实干,创业要实勇担当,做人要实显品格。

3.5.2 实行廉政责任制管理,标本兼治[14] 邀请市纪委领导来院进行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学习《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重点抓源头治理,强化对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监督,从源头上防止行业不正之风的蔓延。药品、器械、后勤物资采购负责人每季度向院班子成员及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汇报执行采购制度和节支情况,财务、审计、工会等部门定期进行市场核查,同时与药品、器械、后勤物资供货商签订购销廉洁承诺书,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 安装防统方软件,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接受器械、药品回扣、开单提成和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15-16]。

全面推行依法办院,把普法工作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结合起来,与建成和谐社会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医院综合管理措施结合起来[17-18],多渠道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推进医院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设,将会持续实现医院健康发展和长治久安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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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6-11-01 本文编辑:许俊琴)

第9篇:反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范文

将竞争监管手段有机融入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业竞争秩序健康平稳运行的有利保障,一方面,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中,除各别国家因其独特的历史文化原因偶有例外,大多数国家或地区均未对金融业区别对待,而是将它们一并纳入竞争法的调整范围,接受竞争监管。另一方面,竞争监管手段对市场的监管与其它监管手段不同,竞争监管是在充分尊重市场竞争规律的条件下运行的。因此,通过它实现市场监管,有效减少行业因为被管得过死而丧失创新能力和经营活力的问题。

将竞争监管机制有机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在现阶段对我国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经济体制转型期的国家,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一方面被种种行政手段严格管制;另一方面又被严格保护。改革开放以来,虽然进行了一系列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非常大的成就,但是目前我国金融业依然面临着非常艰难的市场化转型任务:一方面,我们在改革前期所依赖的那些诸如市场准入限制、利率水平等方面的管制保护措施,由于国内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需要和金融全球化力量的冲击,已经不宜再继续采用。那些昔日被这些措施所限制或阻挡在外而只能在处与国有金融业展开竞争的民间金融力量和外国金融势力已经形成倒逼态势——他们正从边缘处的竞争走向与我国国有金融企业展开大规模、全方位的竞争。因此,必须尽早破除金融业长期以来的保护体制,加快金融业市场化步伐,建立健全金融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竞争机制。这就为将竞争监管机制引入金融监管领域准备了条件;同时,竞争监管机制的引入又能反作用于我国金融业,加速、催化和巩固金融业市场竞争机制的完善。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经济时代严格的金融管制制度的日渐瓦解,金融业在进行市场转型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少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如:不少金融企业出现了由于监管缺位而损害金融消费者利益的乱收费现象,一些地区出现了群体性金融欺诈案件等;金融企业间为争夺客户采取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一系列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大型的金融企业之间也陆续出现了串谋定价、滥用支配地位等的案例;金融业行业协会不能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作用和定位却积极从事串谋勾结其成员联合涨价等。上述种种现象都是金融业在市场化转型中必然会出现的问题,而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之一就是加强竞争监管。

具体来讲,将竞争监管手段有机纳入金融业多层次监管体系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加强金融企业内部的竞争监管;二是加强外部的竞争监管。所谓加强金融企业内部竞争监管是指从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入手,即由金融企业自身通过其内部合规部门加强竞争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审查。根据国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相关文件,对银行内部合规部门的职能被界定为“识别、评估、通报、监控并报告银行合规风险的一个独立的职能部门。”而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虽然这是只针对银行业的,但同样可以适用于整个金融行业的合规部门。在金融企业做出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前,由合规部门进行竞争法律法规的合规性审查,可以有效避免金融企业从事反竞争活动。所谓加强外部竞争监管前面已有所述,是指由竞争法的行政执法机构,与金融行业专业监管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监管。将竞争监管与适度的金融业行政监管相配合,形成既能有效降低金融风险保障金融行业安全运行,又保障金融行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多层观综合性的监管体制。

总之,尽早引入竞争监管机制,改变金融业长期以来所依赖的多层次行政监管体制,实现行业监管与竞争监管并举,才能真正引导金融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新一届中央政府不断传达出包括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建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方案、建立个人境外投资制度等方面的多项金融改革意见,应该说即是对这个方向性路径的确认。

本文作者: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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