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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对全市“防病”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深入村内进行巡诊,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
3、加强传染病管理,按季节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并做到全程、适时、足量。
4、做好以除害防病、卫生创建、健康教育和管水管粪为重点的爱国卫生、饮食卫生、学校卫生、幼托卫生及职业危害等的卫生技术指导工作。
5、认真做好疫情报告,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指精神病、结核病、恶性肿瘤)及眼病、牙病、性病、老年保健的造册登记,并进行系统管理,定期随访,做好记录。
6、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二、门诊登记制度
1、坚持文明行医,坚守工作岗位,病人随叫随到,及时诊治,耐心解答问题。做好门诊、出疹、转诊人次和发病情况的登记、汇总、积累、分析、保管和上报工作。
2、做好门诊病史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文句通顺、内容完整、简练、正确。应用钢笔书写,病史记录做到“六全”,即: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用药、签全名。
3、凡是有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显著位置注明过敏药物名称,没有使用病史卡的应建立疾病登记簿。
4、遇有疑难病例或诊断困难的疾病,应填写扼要病史,提出转诊要求。
5、认真做好基础资料上的保存、整理、积累工作。做到封面整洁、填写完整、清晰。使用全市统一印制的“八册一账”登记。
6、严格合作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有关用药规定。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白色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筒,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后,再放入另一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中浸泡30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四、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制度
1、有专人负责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工作、掌握本村的新婚、孕妇、产妇、0-6岁儿童数和村内计划生育措施落实情况的记录、登记和上报工作。
2、动员本村婚龄青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做好新婚月访,掌握本村早孕人数,督促孕妇在12周建卡初查。
3、做好产前检查、产后访视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关心计划生育手术对象。
4、掌握村内孕产妇高危情况,督促按时接收治疗,帮助做好孕期家庭自我监护。
5、负责做好幼托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新生儿、早产儿、体弱儿的访视和简易治疗。
6、宣传妇女“四期”(经期、孕期、产褥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等措施的落实。
五、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十全”,即: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家庭住址、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5、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要配备一名兼职会计和出纳,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分户消耗和现金出纳等必要的账册,账目应日清、月结、按季公布,定期上报、按年公布。对村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
2、严格执行报销、收费制度,服务收费有标准,明码标价、收取费用有凭证(发票)。
3、应建立财务账册、药物账册、物资账册等,并明确分工,账钱分管,管账与管物分开。
4、村卫生室的各种医疗器械和其它设备,要登记造册,有账可查,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部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不能完全一致,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远低于理论数字。
2、 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 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 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 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三、 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同时加大筛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两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每个月组织动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及6岁以下儿童家长等以重点人群为主的本地群众参加我院举办的健康教育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 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乡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建证、入托学生验证。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四到六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80%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做好儿保建册工作,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
免费向我乡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 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 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 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 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 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 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__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 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 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第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一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一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5、根据情况,进行居民健康档案的整理工作。
一、基本功能
1.基本医疗服务
(1)运用适宜的中、西医药及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
(2)提供出诊、家庭病床和家庭护理等家庭卫生服务。
(3)提供院前急救服务。
(4)开展康复期医疗服务。
(5)运用针灸、火罐、推拿等技术开展适宜中医药服务。
(6)三甲医院对口支援专家每月至少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2天。
2.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每月在社区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不得少于1次,重点做好卫生应急,重大传染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和食物中毒等防治知识的宣传。
(2)每季度或根据传染病的发病季节在社区宣传栏制作防病知识专刊。
(3)每季度发放《*健康管理报》和其他的健康宣传资料。
(4)深入特定场所(如新引进驻区企业等)开展肝病等传染病、职业卫生、心理健康、亚健康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5)为每位居民建立1份电子健康档案,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达90%。
(6)管理片区60岁以上老年人每季度随访1次,80岁以上提供2个月一次的契约式管理和随访服务,同时根据老年人需求及时提供上门服务,签订健康保健合同的健康管理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对其他35岁以上人员开展就诊测量血压,对吸烟、酗酒、久坐等高危因素进行干预。
(7)对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慢病管理率达85%,至少每季度1次的定期跟踪随访,随访结果(临床治疗、生活行为、健康指导信息)及时录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并保存纸质的随访记录。
(8)开展社区居民的死因监测和调查。
3.卫生应急与疾病预防控制
(1)对社区范围内的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管理与宣教。
(2)协助对突发性传染病的应急处置及流调。
(3)根据周边居民服务需求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接种(2008年应开展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景明佳园、春江新城、丁墙、天后、金叶花园、上怡二村。2009年后由区公卫办确定)。
(4)根据需求协助开展食品、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2008年应开展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景明佳园、天后。2009年后由区公卫办确定)。
(5)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协助开展各类相关的食物中毒、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6)开展学校因病缺课、发热、腹泻早期预警监测,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处置工作。
4.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
(1)配合做好2个系统管理。
(2)协助做好新生儿出生缺陷、围产儿、5岁以下儿童及育龄妇女死亡的调查和登记。
(3)开展产后访视。
(4)协助做好免费婚检宣教等工作。
(5)做好计划生育咨询指导、孕前宣教,负责发放避孕药具工作。
5.康复医疗服务与惠民救助
(1)掌握社区残疾人等功能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和医疗康复需求,社区人群残疾发生情况及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并建立资料。
(2)开设红十字爱心角,设立红十字募捐箱。
(3)基本用药零差率品种不少于药品总量的50%。
6.合作医疗
(1)建立辖区“大病救助卡”、低保户五保户惠民减免工作台账,实行五免五减半,并如实做好登记工作。
(2)执行医疗服务技术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合理诊断、合理检查、严禁大处方、乱收费现象。
(3)有专人对合作医疗系统进行管理,确保网络通畅,收费项目维护准确无误。
二、基础管理
(一)人员管理
1.人员配备
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口需求,配备数量适宜的卫生技术人员。人员配备要以精干、适量和高素质为原则,要求医护人员一专多能。
每个站人员配备以团队组成人员为主,工作日白班在岗人员不少于3名[1名医生、1名护士、1名收费人员],夜间有1名医务人员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站医务人员构成[其中全科医师不少于2名(1名中级或高年资住院医师、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1—2名护士,1名药房人员兼收费、操作合作医疗刷卡,1名医技人员兼B超、心电图、检验、1名公卫医师,其中1名医务人员(女)兼产后访视]。
社区卫生服务站所有人员掌握血、尿常规的检验分析技术。全科医师应全部掌握心电图机的使用。全科医师和社区护士接受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针灸、推拿、按摩、火罐等在内的至少1种中医药服务技术;能够为居民提供健身指导与咨询,指导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应掌握所服务区域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社区主要疾病谱及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熟知法定传染病分类、报告方式、报告时限等各类卫生应急常识,重大传染病防治常识。
人员配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法定的执业资格,医护人员必须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专业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并取得《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工作人员也必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医师、护士经注册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在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医疗和护理服务;未经注册的,不得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2.人员聘用
(1)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并实行聘任制。对符合聘任条件的执业(助理)以上医师,经个人自愿申请,由中心进行考试考核择优调配聘任,并报区卫生局社区科注册备案。
(2)鼓励聘用离退休高、中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当为其开展服务提供便利,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3)对聘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为一年,根据年度考核情况,决定续聘、转岗、辞退。
(二)业务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医疗、康复、人员培训等业务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并进行检查指导。
2.社区卫生服务站做好院前急救工作,对急危重病人应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护送转诊到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与中心双向转诊协议,保证就诊者得到便捷、连续、优质的服务和急救渠道的畅通。
3.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和诊疗行为、诊疗文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诊医师负责制,必须公示值班电话;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医疗执业活动中实行统一的门诊登记、处方、收费发票和操作规程等。必须做到看病有登记、观察有记录、开药有处方、转诊有记载、收费有发票,并严格执行各项医护操作技术规范,杜绝医疗差错,防范医疗事故发生。
4.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从事超范围诊疗业务。
5.社区卫生服务站执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区卫生局及中心定期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班,努力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药品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等由中心统一配送,实行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必须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用药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与中心药房托管统一实行10%让利,对基本用药零差率品种药品做到首选、必选、多选。
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计划必须每月报送中心,中心根据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用药计划采购和调拨药品。
4.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药品进销存明细帐,药品实行季度盘点。严禁社区卫生服务站从其他渠道和个体药贩手中进购药品及其它医用材料。
5.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要有专人负责,并按要求落实防盗、防鼠、防潮、防霉变等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严禁将药品分散保管。
6.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得经营品和一类。
(四)财务管理
1.社区卫生服务站财务收支纳入中心一体化管理,不允许私立帐户独立核算。
2.社区卫生服务站必须严格执行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按照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临床常用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项目标准公布上墙,接受群众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3.全面落实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减免政策。
三、基本规范
(一)基本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制度:
1.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制度
2.24小时值班制度
3.社区卫生服务站上门服务制度
4.社区卫生服务站双向转诊制度
5.社区卫生服务站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6.团队工作室制度
7.公卫工作室制度
8.社区康复室制度
9.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二)基础台帐
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统一格式工作台账,并规范填写。每月各中心对站点工作台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有书面检查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
1.基本医疗服务登记本
2.双向转诊登记本
3.传染病、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
4.院内感染管理登记本
5.残疾人(精神病人)康复登记本
6.妇幼、计划生育服务登记本
7.辅助检查登记本
8.医疗事故差错纠纷登记本
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登记本
10.“五小”单位基本信息登记本
11.健康咨询登记本
12.惠民医疗登记本
20xx年是推进医改工作的关键之年,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镇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镇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以及旗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我镇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建档率低,致使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低于理论数字。
2、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
3、由于慢病患者外出,致使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
4、由于村卫生室人员业务能力有限,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
5、与门诊大夫未配合好,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大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
6、由于仪器及试剂等原因,65岁老年人体检中的辅助检查工作未完成。
二、20xx年的工作目标: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和惠民政策,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全体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上一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完善返乡及流入等人群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2、慢性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尤其是高血压人群,应分级及时按月做好随访工作。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使农民对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并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慢病的管理率达80%以上,慢病的控制率达25%。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测血压率达100%。同时加大筛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做好门诊日志记录。
3、健康教育工作。要真实,有意义。在原有的基础上,结合季节防病重点,每月更换一次室外及室内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内容,印刷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覆盖率达60%以上;要求相关人员在上门访视时进行相关健康知识的宣传,使居民基本卫生常识知晓率达80%以上;组织动员孕妇及3岁以下儿童家长参加我院举办的孕妇和儿童健康教育讲座;孕妇在孕早期或中期接受一次健康教育的覆盖率达到85%以上,3岁以下儿童家长覆盖率达到85%以上。每个月进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每个月利用集市开展一次健康咨询活动;每天循环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六种;提供不少于十二种的印刷资料,居民覆盖率达30%以上;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达60%以上,其相关资料(通知、照片、记录、教案、试卷等)必须规范存档。
4、老年人保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护和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尤其是管理的老年人辅助检查工作,今年至少完成95%以上。65岁以上的老年人管理人数达到90%。加强体检宣传工作,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特困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群体,体检率要求。全年对上述人群进行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和一次健康管理服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参与强化免疫,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5、档案(纸质和电子)的利用工作既是重点,也是难点。今年不漏来院的任何一个就诊、咨询者,未建档的建档;建档的充分利用档案,如信息的更改,内容的填充,随访等,除特殊情况下,必须当面立即完成。
6、预防接种。建立规范化的免疫门诊,建立健全计免制度,规范计免接种操作,每月接种不少于8天,同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做到安全注射,为我镇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熟练掌握接种前、后的全面情况,做好接种反应事故的处理登记,加强冷链管理,做好疫苗的进出管理、冷链远转管理、失效报损登记。根据上级疾控中心的要求,进行相关疫苗的强化和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性的传染病。新生儿建卡率、建证率、卡证符合率都达到100%。入托学生验证率达100%。
7、传染病防治。
(1)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组织和传染病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使用门诊日志,建立健全发热、腹泻门诊登记,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疫区管理及疫情登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让医务人员全了解法定传染病的病种分类、法定报告人、报告时限、方式、程序等业务知识。同时让更多人群认知疾病防治的重要性。要及时、准确上报疫情,及时完成疫情登记,保障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每月至少报一例传染病,报告率100%,报告卡及时、准确、完整率100%,疫情登记率100%。
(2)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病人转诊率达100%,同时开展病人的追踪治疗及随访管理,督促其定期复查,并将信息及时上报贺州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普及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规范的狂犬病预防处置门诊。
8、儿童保健。加强儿检工作,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75%以上,新生儿访视率达90%。加强散居儿童保健管理,使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80%以上,婴幼儿系管率和使用生长发育图监测率分别达75%以上。及时发现与治疗影响儿童健康的疾病,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开展儿童保健技术培训。
依法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管理。对新入托园的幼儿一律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入托。5-6月份完成所有幼托儿童的健康体检。保证7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要求达到80%以上。
免费向我镇0-6岁儿童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同时对儿童的生长发育、辅食的添加等营养及护理的咨询指导,对常见病的预防、心理发育、意外伤害的预防指导。对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等疾病进行预防,规范儿童保健服务,逐步提高儿童健康水平,降低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9、孕产妇保健。免费向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规范孕产妇保健,做好早孕建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并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等工作。继续加大实施母婴安全工程的宣传力度,以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为目标,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情况,动员和通知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覆盖率达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以上。孕产妇产后访视率85%以上,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减少孕产妇死亡。叶酸及孕产妇分娩补助及时发放。
10、重性精神患者管理。完成四次的随访等工作,如患者等情况许可,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年底,在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每月针对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重性精神疾病、孕产妇、儿童进行免费体检(辅助检查:彩超、尿常规、血糖、全血细胞分析、乙肝表面抗原、肝功、肾功、心电图等)
12、每月的22日各专项小组上报纸质的工作情况及相关数字到卫生院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审核完成,25日前上报旗卫生局。
四、阶段性工作安排
一月份:①召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下发今年总的工作计划。③各专项小组上报各自的工作计划。④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讲座。
二月份:①召开第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相关知识培训。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次检查、督导。④开展儿童保健知识讲座。
三月份:①召开第三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利用三八妇女节、3.24结核病防治宣传日,开展两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两次,重点宣传生殖健康知识、结核病防治知识。对结核病的防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四月份:①召开第四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进行儿童预防接种知识的讲座一次,并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五月份:①召开第五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二次检查、督导。③利用5月3日世界哮喘日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一次,针对5月31日世界无烟日,重点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知识咨询活动。
六月份:①召开第六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全院职工及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公共卫生培训、学习、互相交流。同时召开一次村委会协调会议,并邀请分管镇长参加。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二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利用6月6日爱眼日进行眼部疾病及保健方面的知识讲座一次。对公共卫生半年工作进行总结。
七月份:①召开第七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开展碘缺乏病的预防知识讲座一次,并对相关知识开展健康咨询活动一次。
八月份:①召开第八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三次检查、督导。③进行滥用抗生素对人体的危害相关知识讲座一次。
九月份:①召开第九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进行村卫生室及全院职工公共卫生知识培训工作。③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④结合9月20日全国爱牙日,开展口腔保健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讲座一次。
十月份:①召开第十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总结一年的工作进展情况。③结合10月8日高血压、世界精神卫生日,大范围开展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讲座及健康咨询活动各一次。
十一月份:①召开第十一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对我镇九个村的老年人、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人群进行今年的第三次面对面随访并及时电子录入。③对九个村卫生室人员的工作进行第四次检查、督导。④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和11.14的全国防治糖尿病日,开展食品卫生与营养、糖尿病防治的讲座及宣传教育。
十二月份:①召开第十二次公共卫生项目办公会。②利用12月1日世界艾滋病防治宣传日,重点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的讲座、宣传教育。③各专项小组对工作分析、总结,上报下年计划等。
五、临时性工作安排:
1、如有特殊情况,以上时间、工作临时调整。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3、根据工作情况,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培训、检查、督导。
4、抓住机会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如集市、学校开家长会、家长接送学生、接种日等。
近年来,新发传染病不断出现,给基层传染病管理工作带来更高的要求和更新的挑战。需要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因以制宜,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基层传染病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在健全管理体系上求突破
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封闭式集中办公的方式,专门进行了项目管理方案的修订,本着务求项目实施的系统性、规范性、可操作性、透明性和实效性的原则,对原先制定的项目管理方案调整为健康教育、艾滋病性病综合防治、急性传染病防治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寄生虫病防治、血吸虫病碘缺乏病防治、结核病防治、麻风病防治、预防接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制、卫生监测、精神病防治、妇幼保健、农村公共卫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多个具体实施项目,每个项目均明确工作内容要求、完成时间、经费预算、考核评估办法、责任单位、责任人等。通过培训,使所有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各级各类人员对整个项目管理的目标、任务、要求、经费、考核、奖惩等全面掌握,明确了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从而使项目管理工作从体系上得到了健全完善,纳入了惯性运行的轨道。
二、在完善管理机制上求突破
以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所为龙头,以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所)为枢纽,以各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为补充,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已基本建成。
在镇级,建立了由镇卫生所公共卫生业务骨干为主要成员的镇项目工作指导检查小组,根据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项目工作的职责要求,落实具体的实施单位及责任单位。各镇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指导检查,医院每月至少一次,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医院项目工作检查员对重点工作每天巡查一次,工作完成情况每旬检查一次,所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月检查一次。在村级,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负责将各具体项目工作分解落实到站内人员,并加强本站实施项目工作的管理和检查。
为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我县采取“谁指导、谁考核、谁评价”的办法,实行统一扎口管理,由县各项目督导组进行考核,实行平时考核与年中、年末考核相结合,县级考核与镇级考核相结合,单位考核与具体工作
责任人考核相挂钩,上级考核结果与下级考核结果进行捆绑的办法进行,即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结果与其举办主体、镇卫生所的考核结果相挂钩,医院考核结果与镇卫生所考核结果相挂钩,镇卫生所考核结果与县相关项目督查单位考核结
果相挂钩。为了促进和保证各级督导、考核落到实处,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在规范经费管理上求突破
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总额有限,还不能满足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需求这一现状,我县将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各级财政相关专项业务补助资金等进行整合,统一建立专账,实行项目管理,捆绑式使
用。本着规范管理、透明公开、谁做谁得、劳酬相扣的原则,严格按照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序时进度等实绩的考核结果,对劳务费、补助费等实行一竿子到底的办法进行分配。所有纳入项目化管理的经费.采取预拨与逐季核算、年底考核结算的办法予以下拨,直接下拨到中心卫生院、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等项目实施单位。为确保项目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对乡村医生的劳务补助费统一通过银行打卡的方式进行发放,防止截留使用现象的发生,调动了乡村医生从事项目工作的积极性,夯实了基层项目工作的基础。
四、在提升管理效益上求突破
(一)加快推动医疗改革。形成__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初步思路:在公共卫生方面,以市、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为龙头,9个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35个乡镇(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为网底,2018年前建成“市、县(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含乡镇(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网络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做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医疗方面,县级以上医疗全部放开,交给市场,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需求;强调政府保基本作用,在9个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和35个乡镇(社区)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协助北大尽快形成我市医改评估报告。进一步完善区域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意见、医疗机构“升级晋等”和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奖励办法,争取政策年内落地。全力支持南京鼓楼医院集团__市人民医院争创三甲医院。严抓卫生重点工程质量、狠抓安全生产,主动靠前服务,实行项目建设月报和现场督查制度,确保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红十字眼科医院、市妇产医院(佳宝儿童医院)、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重点工程按序时进度顺利推进。
(二)集中力量确保创卫成功。按照国家技术评估组初步反馈意见,结合各组检查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整改,并举一反三,以迎接省爱卫办考核验收,确保取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重点做好:一是强化市容整治。二是健全长效机制。三是城乡全面推进。四是提高创建水平。
(三)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宣传和人员培训培训,严格配送企业积分考核,提高基本药物配送率。组织好4个月一次的现场观摩,进一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进一步征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推动政府研究解决业务用房、经费保障和医保政策对接问题,加快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意见》,力争年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城乡居民同等享受改革实惠。
(四)强化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工作。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落实重大疾病保障政策,住院政策补偿比达75%以上。认真实施大病保险工作,进一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建设,确保20__年完成总建设任务的40%,其中20%以上达到省示范化村卫生室标准。完善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进一步细化并出台各种管理制度,强化乡村医生培训,加强督导检查,提高一体化管理水平。
(五)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医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为抓手,突出抓好重性精神病管理、重点传染病防控、艾滋病全人群检测、慢病防治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等重点工作。加大丙肝和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作好监测与预警,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依法做好各类日常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继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做好举报投诉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和超范围行医行为清理工作,加大非法行医案件的移送工作力度。推动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使卫生监督机构的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
一、购进药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河经营企业购进。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
二、购进药品要索取供应方的合法资格证件和合法的票据。
三、购进药品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管理条款内容。
四、药品采购人员须具有法定资格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担任。
五、首次购进的药品,应索取该品种的生产批准文件和质量标准。
六、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不得配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的范围和品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验收与保管制度
一、购进药品要依据原始票据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填制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的内容应符合法规规定要求。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二、对验收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库,重大问题应及时向药品监督部门报告。
三、储存药品的库房应按要求划分不同的区域,实行色标管理。药品实行分类存放,并根据药品的性能及储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阴凉处和冷藏环境。
四、对近效期药品要设立警示标志。
五、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贮存和管理。
六、对过期失效,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不合格的药品,要做好登记必须与合格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防止错发误用。
七、对库存药品要定期检查和养护,并建立检查养护记录。
调配工作制度
一、药剂人员调配药品,必须凭处方或者医嘱进行,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严格执行药品调配操作规程,确保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炮制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炮制规定。
二、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计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三、对拆零药品使用的工具和容器要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对分装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上要按规定注明有关事项。
四、对麻醉、剧毒、调配人员应严格审核处方,按规定调配。发现违规处方,应拒绝发药。
五、严禁裸手直接接触片剂、胶囊剂和直接口服的中药饮片等无包装药品。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检测小组,或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向当地药监部门如实报告。严重不良反应在发生__小时内上报。
三、对不良反应报告书的有关资料和手续,要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查用。
药剂人员学习培训健康查体制度
一、药剂人员必须具有法定资格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二、药剂人员每年要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药监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和专业培训,并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三、药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查体要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一、购进医疗器械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购进。
二、购进医疗器械要索取供应方的合法资格证件和合法票据。
三、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应索取该品种的生产批准文件和质量标准。
四、购进医疗器械要依据原始票据进行检查验收,并建立填制购进验收记录,并验收产品合格证明。
五、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六、对一次性使用的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使用过的必须按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芷江县境内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药房实行规范化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改善药房、药柜条件,确保药品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对药房硬件设施的改造要按照《*省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运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的确认。由医疗机构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报,经县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县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领导小组确定后,由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规范化药房建设达标证书。
第六条医疗机构必须在依法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的药品使用范围内,凭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工程师或者取得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证书的乡村医生的处方调配药品。
第七条医疗机构要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为药品质量负责人。村卫生室药房从药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中专(技)毕业文凭。
第八条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已通过GMP、GSP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采购药品,并签定购药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协议书,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第九条医疗机构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记录应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家、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员等内容。
第十条购进药品必须有合法的票据,票、帐、物相符,药品购进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药品有效期超过3年的,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购进、使用假劣药品,在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质量可疑药品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药监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不得邮寄、伪造处方,不得柜台开架自选和义诊、义卖、咨询、试用及其他方式经营或者变相经营药品。
第十三条药品的储存和摆放条件应与药品储存要求相适应。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要按GSP的要求设置药房;村卫生室要有10平方米的药房,有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设施,需避光、冷藏储存的药品,应当采取避光、冷藏储存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要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对在半年内将过期失效的药品,在药房、药柜上要有明显的有效期警示,警示率达100%。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使用特殊药品,必须遵照《品和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品、一类供应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品、一类购用印鉴卡》后,方可购买和使用。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对于品、必须实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的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从事药剂技术,药品从业人员应按相关规定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职业道德等内容的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