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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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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

第1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一、适用范围

*区辖区内所有企业、单位、场所和个人。

二、整治时间

*年3月25日至*年12月31日。

三、整治要求

(一)辖区内各单位、部门、街道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和防火常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辖区内各生产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生产安全隐患、火灾隐患应立即予以消除;发现其他单位、个人违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应积极向公安消防机关和相关部门举报。

(三)*区公安、安监、工商、规划、市政建设、国土房管、经贸、城管执法大队等职能部门和各街道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行为依法按职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有关职能部门重点对下列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建筑工程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或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2.营业性场所未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

3.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导致安全隐患的;

4.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仓库、厂房、废品收购站或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用火、用电、用气现象的;

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

6.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为在高处、临边、悬崖、陡坡等危险场所作业的作业人员采取专门防护措施的;

7.违法生产、加工、储存、运输、装卸、经营、使用、处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8.出租屋不具备法定消防安全条件的;

9.违法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其他违法建设,导致安全隐患的;

第2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车辆管理为中心,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创新活动手段,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活动主题

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6月12日)

1、按照市安委会和市交通局的要求,市局道路运输处派员参加市安委会和市交通局组织的在市中心广场设立咨询台咨询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活动。

2、各级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广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车站、交通工具、施工现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悬挂或张贴横幅,大力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浓厚宣传氛围。横幅的式样和内容由各单位参照附件1,自行确定并制作。

(二)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1、各级、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提升交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向有关信息、报刊报送稿件,扩大信息交流,提高宣传效果。

2、道路运输企业要多形式、多渠道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杜绝违章作业。一是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通过黑板报、壁报栏、横幅、张贴画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倡导以人为本、以车辆(设备)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二是开展“为了家庭,我要安全”主题实践活动。发动职工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合理化建议,增强安全意识。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普法教育活动。通过学习班、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要以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职业道德氛围,进一步增强全体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活动

1、各级、各单位要对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重点检查管理职责是否履行到位,法律法规、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针对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事故发生情况,逐项逐条加以改进、解决和落实,对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进行责任倒查,严格做到“四不放过”。

2、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安全自救、应急预案演练等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修改补充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特别要重点检查历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是否彻底整改、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是否得到真正加强。

(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道路危险货物及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鲁交运〔20*〕15号)和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鲁安监发〔20*〕48号)要求,开展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安全整治活动。按照市局道路运输处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安全整治方案》和《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整治各项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消除和解决一些影响较大的事故隐患和问题。

(五)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万人答卷活动

以《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厅近年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万人答卷活动”(竞赛试题在《现代交通报》刊登)。竞赛活动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四、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性的认识,以此为契机,重视活动的开展,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减少事故隐患,为下半年的安全生产打下良好的基础。为组织开展好这项活动,市局道路运输处成立由刘传利同志任组长,王兆良、李延忠、范志刚同志任副组长,局道路运输处安委会成员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道路运输处安全技术科。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3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1、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

2.全面履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赋予执法大队的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安全监察职权;

3.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

4.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和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依法开展对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

5.依法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进行调查处理;

6.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企业未经安全评价违规经营情况;

7.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施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情况,对违反“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依法查处;

8.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举报案件。

二、服务内容:负责全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咨询。

三、服务对象:县内生产经营企业。

四、服务承诺:

(一)、依法办事,规范行为

认真贯彻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责任制、过错追究制,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切实维护好县内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二)、落实制度,提高效率

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四项制度,从说好每句话、办好每件事、接好每个电话、干好每项工作做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三)、守信承诺,优质服务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3、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热情为企业、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四)、廉洁从政,强化监督

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六条禁令”,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当事人投诉安监干部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我们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五、主要负责人:朱进兴

办公室电话:

第4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浙江省现有航运公司603家,沿海船舶6363艘,是全国最多的省份之一。据统计,2004年辖区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只有59家、船舶295艘,而到了2009年,就达到航运公司261家、船舶1209艘,六年间翻了两番,约占全国五分之一,成为全国实施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和国内沿海船舶数量最多的省份。同时,浙江也成为航运公司船舶审核任务最艰巨的省份之一。

浙江省危化品航运公司在主要装卸储运的货物中,除原油及成品油外,液体类化学品大概有100余种。常运化学品主要分为六大类:酯类、酮类、苯类、醇类、卤代烃、其他(包括环氧乙烷、丙烯腈等)。航运公司由于其装卸货物、船舶运输,以及港口位置等特点,危化品航运公司的事故一般数量较多、毒性大、扩散迅速、污染性严重。单船装卸少则数百吨,多则上千吨,且化学品种多,性质各异,发生事故的突发性强、伤害途径多、检验不易、救援难度大。

为了解浙江危化品航运公司的现状,作者对浙江危化品航运企业人员结构状况、企业港口应急能力、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培训、应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渠道等四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针对所获得的第一手数据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其研究结果对今后航运公司在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及实施方面的工作具有参考价值。

?荩问卷调查分析

1、人员结构状况

根据各企业的问卷整理,对航运公司人员结构状况、学历基本状况的数据进行归纳整理进行分析看出:航运公司各层管理人员的平均年龄普遍偏大,甚至还有60岁以上的老职员,而40岁以下的人员较少,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员老龄化趋势。从总体上看,各层管理人员多为本专科学历,本科以上学历较少。其中机务人员平均年龄最高,学历最低,以大专为主,还有许多大专以下学历的人员。目前,无论企业人员还是企业技术都应跟上发展,创新是科技发展、企业进步的根本手段。因此,公司的各层管理人员应及时进行人员更新,吸收年轻有为、掌握新兴技术的新人,也应注重对年轻一代人员进行培养,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2、应急现状分析

调查问卷对航运公司的应急现状,包括应急救援能力、应急装备以及需要配备的设施做了调查可以看出,目前全省航运公司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方面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缺陷。如技术落后、缺乏大型特种设备、数量不足等,其中技术落后问题最为突出。因此,各企业必须重视应急设备的配备,只有硬件跟上去,才能保证应急预案体系的切实落实,否则,应急预案体系制定的再好,也无法有效的达到既定要求。

综上,在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方面,各航运公司都存在着不足,直接导致了其应急救援的能力问题,但从管理人员对自己所在的企业在装备配备方面的满意度来看,只有4.5%的接受调查者表示不能满足应急时的要求,需补充更新,而90%以上表示应急救援需要只能达到基本满足。这也体现了另一个问题,管理人员对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改进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满足于现状,导致问题不能被及时发现和改进。

3、法律法规建设和培训

法律法规是企业在营运中应急管理的依据和准则,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障,但根据调查发现,企业在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方面不容乐观。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到《国内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与航运公司储运装卸危化学品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4部,调查了航运公司对这14部法律法规的了解情况。可以看出,了解5部以下法律法规的人员超过调查人数的一半,其中还不乏只了解1部和不了解的情况,调查结果使人担忧,存在着企业根据自己利益最大化原则而忽视法律法规要求的现象。

在调查中,各企业认为目前亟需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可以发现,各航运公司认为目前亟需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主要是技术指导类,说明目前的航运公司在应急预案现状方面,所体现的问题是:公司所拥有的应急预案没有企业自身特点,内容比较空泛,实用性不够强;各公司在应急预案制定时不够切合实际,缺少可行性。由于各航运公司本身也较缺乏技术性安全管理人才,致使应急救援能力降低。

4、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

在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的调查研究中,主要将了解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途径分为工作及培训、互联网、报刊杂志和其他四类,所调查的具体情况(见图1)。

工作和培训是了解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最为普遍和有效的途径。但调查发现各单位的培训时间不等,有每季度一次、每半年一次甚至每年一次,时间不等造成各单位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不同,这也直接影响了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所以在这方面也亟待改进。

对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形式,从调查情况显示,其活动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有案例分析、专题讲座、互动回答、视频教程等,其中案例分析和专题讲座最受欢迎。另外,对于法律宣传教育形式,大家认为电视宣传片和报刊专题介绍的效果最好,其次是知识竞赛和文艺演出。(如图2、图3、图4)

应急救援培训是使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并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全部内容及相关知识、熟练掌握预案内容及要求、明确职责和履行职责的具体程序,可以锻炼和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故状况下的快速反应与救援能力,使之能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事故源,控制事故发展,尽快消除事故后果,提高急救援现场应急救和支援的综合素质,以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应急救援培训应间隔多长时间进行一次,一半以上认为半年一次为宜,也有不少认为应一季度进行一次。对于这个问题,建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规定。

?荩对策和建议

根据以上问卷调查的结果分析,应从以下几点解决全省航运公司存在的问题。

1、人员结构年轻化

目前,各航运公司在人员结构上主要体现的问题就是老龄化趋势严重,学历层次不高。航运公司各级领导应从思想上转变观念,注重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老一辈的员工的确应该重用,但对年轻的员工更应注重培养,留为储备干部。

2、应急设备最优配备

应急救援设备作为港口的硬件设施,直接关系着港口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的高低,也关系着应急救援行动是否能达到最优效果。因此,各港口应重视应急设备的配备。首先,应加大资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提高设备的技术含量和应急人员的技术水平;其次,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救援装备,确保数量充足。

3、法律法规的建设

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应加大力度,根据我国港口的现状和需要不断制定和改进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调查表明:技术指导类法律法规是目前亟需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可以以此作为参考材料,注重对此类法律法规的分析研究,制定出一套更为完善的,科学的法律法规。

4、现有法律法规的宣传渠道

第5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对策

Abstract: strengthening the administration of safety in construction operation, we need to constantly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and is also present in our province stand construction increasingly competitive market a effective way. Based on thi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and, at the same time, to improve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several Suggestions, provide the reference for colleague.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present situation;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绪论

自我国加入WTO以来,我省的建筑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以及挑战,要想站稳竞争激烈的国内国外建筑市场,建筑业必须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其中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尤为重要,主要是由于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可见构建一个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整个建筑业的发展而言十分重要。

2当前我省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分析

2.1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关于建筑业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颁布较少,已有的《劳动法》以及《建筑法》等均较为抽象,实用性不强[1];我省也虽有省住建厅(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安全管理方面相关文件,但部分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由于过长时间,早已不适用当前建筑安全生产的发展要求。因缺乏足够的法律制度来进一步制约,导致大多数不具有安全施工条件的建筑企业不按照建筑的安全操作标准以及要求展开施工,难以有效保证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目前已有的建筑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仍未十分完善,有多数的技术标准仍没有全面制定出来,尤其是容易导致死伤的安全事故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因此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亟需进一步完善。

2.2文明安全生产的意识缺乏

近年来,建筑安全施工事故频频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建筑施工相关人员未严格按照具体的施工技术要求规范进行生产,普遍存在安全生产意识不高的现象。除此之外,由于检查监督工作的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的管理者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不重视宣传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条文,不重视文明安全生产,,落实监督管理不到位,仅仅是将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作为口头的形式。

2.3建筑安全生产的各种责任制度以及生产体系未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未明确各部门施工人员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在有关的经济承包合同之中也未能充分体现建筑企业、项目部以及生产班组等的具体责任,没有全面落实下相关的安全生产指标。除此之外,也没有有效执行落实相关的目标管理及考核。建筑安全生产的体系仅仅是一种形式,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对策

3.1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建设

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除了要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法规文件的要求之外,还需要加快《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的法规体系建设,以促使建筑业和政府的各项安全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的技术规范体系,其中应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建筑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现阶段急需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2]》、《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规程》等等。需要强调的是,在完善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建设的同时,应加强相关施工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及培训教育,轮训学习等;以切实做到从源头上抓起。

3.2建立健全机构 保证安全监察

除了要有完善的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及生产技术规范体系作保障之外,还需要有完善的安全机构以及高素质的建筑安全管理员作保障。当前,建筑企业应该结合自身规模,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尤其是要设立专门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员,同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只有机构及人员、资金均配备完备,才可以使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达到上传下达和环环相扣,监管得当,发挥作用。

3.3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

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可有效提高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成效。首先要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提高安全生产装备的水平。企业全体上下必须增强安全生产投入的意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投入的主动性。其次要加强政策以及措施的制定,加强技术改造,及时更新改造不安全设备以及落后生产工艺,应尽可能采用安全性能较高的新工艺、设备以及技术、材料等,以不断改善建筑安全生产的条件[3]。第三要加大检查的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完成,应定时或者动态地进行安全检查。主要可以分三个方面进行:(1)检查安全目标的实现状况。(2)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开展状况。(3)严查各种安全隐患,切实按照隐患排查制度进行。最后是要加强专项整治,例如高空作业、施工用电以及电气焊作业等这些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4]。

3.4做好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管理,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要做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的标准化管理,必须坚持一下四个结合:第一:要和贯彻建筑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机结合。积极开展学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技术规程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之类的法律法规的活动。第二:要和有效改善施工环境及施工人员、安全人员、一些作业人员生活环境有机结合,以使每一个工地均有一个文明安全施工的优良环境。第三:安全生产要和科技创新有机结合;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加快利用科技含量高的设备以及现代化施工工艺来对旧设备、旧工艺进行全面淘汰,进而促进建筑的安全生产。第四要和提高员工以及外来人员的综合素质技能有机结合。应对员工以及农民工加强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培训,尤其对农民工,更要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筑施工企业应该在安全工作的组织安排中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这样有利于企业上下在和谐的安全文化中执行相关施工技术,进而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从而利于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完善构建。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典型的案例教育,通过安全竞赛等手段以及方法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还要密切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突出工作的重点,同时抓住关键的部位,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合理有效的开展。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当前建筑业必须深刻认识到加入世贸组织后建筑市场迎来的发展机遇及挑战,同时全面掌握现阶段建筑安全生产的现状问题,不断加强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进行,降低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促使我省的建筑业逐步与国际相接轨,提升我省作为建筑大省的综合实力与创造力。

参考文献:

[1]黄河,周庆柱.基于SWOT分析的建筑企业安全管理研究[J].价值工程.2009(2):138-141.

[2]余攀.在建工程火灾案例分析及防火对策初探[J].特种结构.2010(06):158-161.

[3]陈学明.浅析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的应对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09(08):105-107.

第6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为了控制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与生产流程,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政府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些化学品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并建立起一系列的监督、事故处理、生产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第一,没有充分认识到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安全意识淡薄。很多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有认识到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于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够,不能有效地落实相关的管理规定和管理措施。由于近年来安全事故的发生率相对不高,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出现管理松懈、管理过程混乱、管理方法不当等问题,使相关的责任与职责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第二,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彻底解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必须与城市人口密集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但是,由于很多历史遗留因素,很多化工企业距离市中心过近,甚至就在市区之内,这样就会给城市居民造成严重的影响,成为一种潜在的隐患。

第三,不具备安全生产要求的条件,难以起到有效的保障作用。化学品的生产与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技术支持。但是,由于很多化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差、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导致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条件十分有限,很多化工企业的设备过于简陋,在安全生产的技术方面也处于较低的水平。

第四,没有妥善地处理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科研水平较低。有很多化工企业不能很好地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将全部的精力放在抓生产上,忽视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改进,不能及时更新设备,也不能引进和研发新的安全生产技术。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对策

2.1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应制定出更为详细、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管理规定,使这些法律法规能够满足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此外,应制定出安全生产相关的技术指标,完善安全生产的技术体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使相关责任落实到位为了让企业中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够认清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这些责任都能够落实到位。

2.3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贯彻和落实“安全重于泰山”工作方针,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活动,使企业全体员工都能够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控制,使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朝着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2.4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的研发,提高技术水平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中,技术支持也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保障。要认清我国现阶段的技术水平,不断加大技术投入力度,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加强对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组织相关课题攻关小组,提高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技术水平。

2.5加强监督与管理,建立起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运输与使用,要加强管理与监督力度,严格实行相关的登记、申请制度,使每一种化学品的使用都在监管与控制范围内。要建立起相关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地处理,制定出相关的应急救援措施,有效地对事故的危害进行控制。

3结语

第7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一)负责参与编制本县安全生产及其监管的有关规划与计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招投标核准及招投标活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县企业发展局

(一)负责本县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贯彻执行电力、非煤矿山、工业企业等有关安全方面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县教委

(一)负责组织指导本系统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学前教育机构,下同)制订安全工作规划和应急预案,编制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制定校园环境治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本系统教育机构开展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本系统教育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安全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县教委管理的学校和直属单位的食堂、学生公寓、附属设施、校内互联网上网场所以及实验室、校办企业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配合治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对学校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中、小学校春游和其他集体活动安全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各类学校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承担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县公安局

(一)负责本县重大活动、大型社会活动(含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核登记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有关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指标,督促、检查和考核各有关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情况;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检查,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全县车辆注册登记、年审和驾驶员年审换证工作;负责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进行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规划的评审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责任指标并组织实施;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负责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及验收;负责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和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监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依法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组织、指挥全县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主管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监察工作,负责本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使用单位的购买、使用及相应储存;监控民用爆破器材流向;许可民用爆破企业和作业人员;监督指导民用爆破器材从业单位安全保卫、工程爆破的安全警戒;许可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和确定运输线路;组织销毁处置使用、运输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侦查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民用爆破器材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负责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负责丢失和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县国土房管局

(一)负责本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建立监测、预报体系和群测群防网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的治理,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颁发行政许可范围内的采矿许可证,对本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采矿,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本县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安全、修缮、白蚁防治和拆迁的行政管理,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县建委

(一)负责组织具有建筑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防范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制度,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建筑行业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建筑行业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以及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拟订本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关的管理规范,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贯彻执行房屋装修的结构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备案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建设工程建设材料的质量管理和建筑机械与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六)负责在组织编制和审查本县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城市规划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对城市防火、防爆、抗震、防汛、防范自然灾害和人民防空建设规划等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七)在履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七、县市政局

(一)负责组织拟订本县城市环卫、园林绿化行业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行业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本县城市道路、排水、桥梁和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收集、清运和处理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天然气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八、县交通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交通行业的特点,研究并组织拟订本县交通运输有关安全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并督促有关部门制订交通行业应急预案,协调处理交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监督检查县公路局、县交通执法大队、县运输管理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情况,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与资质管理,负责道路运输业户、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的市场准入;维护道路运输的市场秩序,负责道路运输经营监督与违章经营处罚;负责对经营性客运汽车站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负责对车辆维修经营者的监督,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参与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监督管理、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检查、制止、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行为,参与公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水路运输管理、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地方航道管理、航标管理,以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地方船舶的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市场准入,对地方水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负责放射源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人员的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九、县水务局

(一)负责制定全县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负责城市水务及城市供水安全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三)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和安全生产行为的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四)负责各类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责任制,加强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五)负责本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制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有关安全宣传教育,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六)负责本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的技术检验、注册、发放牌证、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考核发证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农村机电提灌管理工作。负责提灌作业的质量监督;制定机电提灌建设技术规范、管理规范,指导全县机电提灌提水蓄水抗旱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负责研究提出农业机械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产品、农业机械维修、农业机械作业质量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九)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县畜牧局

(一)负责主管全县动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公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统一组织开展疫情监测、免疫接种以及落实检疫、封锁、扑杀、消毒、病畜无害化处理等各项措施;负责外地进足畜禽及其产品的动物防疫和运输车辆检疫消毒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兽医医政、兽药(渔药)、饲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一、县农业局

(一)负责本县农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渔船的安全监管,并配合交通部门坚决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二、县贸易局

(一)负责结合国内贸易的特点,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监督检查本行业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和进行具有行业特点的专项整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安全审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许可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企业新建、改扩建;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进出口及相应储存;监督管理民用爆破器材产品质量;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单位,组织销毁处置生产、经销环节废旧和罚没的非法民用爆破器材。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本县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管。依法履行定点屠宰厂(场)的行政许可职责,依法打击定点屠宰厂(场)内生猪及生猪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不法行为,严格肉品品质检验,对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严格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三、县卫生局

(一)负责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制订全县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并承担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结合本县卫生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本县卫生医疗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本县卫生医疗机构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监督检查本县卫生医疗机构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现违法行为,按照职责权限依法处理,超出职责权限的及时报告县政府或告知有关部门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负责食品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实施和食品包装卫生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预防食物中毒措施,负责对食物、生活饮用水等中毒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致病性微生物实验的科学研究机构等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采供血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食品消费环节和餐饮业、集体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与审核,要严厉查处上述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质监、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四、县环保局

(一)负责组织起草本县防治环境污染规划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依法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组织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放射源的生产、进出口、销售、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置安全的统一监管。建立并实施放射源登记管理制度;负责从事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管理;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调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及可能对人员伤害情况的监测,提出对环境和人员保护措施的建议;负责对空气和水污染的监测,并提出治理方案。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十五、县工商局

(一)负责商品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食品虚假广告、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将营业执照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县质监和县卫生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在流通领域的质量安全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单位营运执照,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六、县林业局

(一)负责制订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本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负责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野生动植物检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七、县质监局

(一)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厂(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各种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环节实行行政许可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从业人员、检验人员进行考核、发证;负责对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实施进出口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制造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要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和工商部门。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用于安全防护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的质量,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七)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及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八)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八、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

(一)负责本县药品(含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研制、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药品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二)负责本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事故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严格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十九、县旅游局

(一)负责结合本县旅游行业的特点,组织拟订旅行社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组织具有行业特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职责权限范围内督促、检查旅游业重点单位(旅行社、旅游区〔点〕、星级饭店等)落实有关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组织制订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消除事故隐患,依法查处违反旅游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对有关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和报告。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二)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职责中,对涉及安全的有关事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把关,对已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依法承担相应的监管或管理责任。

二十、县安监局

(一)依法对本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组织起草本县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订本县安全生产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全县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提出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统计本县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信息,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综合监管责任。

(二)负责在全县煤炭行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程,督促检查指导全县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煤矿安全技改项目的管理;指导全县煤矿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煤炭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对全县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组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对煤矿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三)负责县属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四)负责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六)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管理、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

第8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近几年,随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不断深入,农业机械化的长足发展,镇沅县农机安全管理也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逐步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管理网络,依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的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管理,为农机安全生产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同时农机生产中安全与效益之间的矛盾在加剧.人们在市场利益的驱动下,为追逐经济效益往往忽视安全生产,无视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农机安全生产的问题日益突出,农机事故居高不下,已严重影响了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机化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镇沅县农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较多,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农机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效果不明显

目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遍存在着不分对象、不分主次、内容单一的现象。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拖拉机驾驶员,而忽视了农村广大村民、中小学生及其他农机操作手;宣传教育时间只集中在一段时期而不是经常性开展活动;宣传教育主要学习的是交通法律法规而不是农村方方面面综合性的法律法规,内容显得单一、狭窄,宣传教育面不广,效果也不明显。

2 农机安全管理覆盖范围狭窄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给农业机械化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农业机械的结构模式有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和购机补贴的推进,以满足粮食、经济作物生产的各类新式农机具和纯农田作业的小型耕作机械数量逐年增多,且发展速度较快。目前农机部门仅对14.7kW上道路的拖拉机实行牌证管理,对其他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状态,致使大多数农机操作手不经培训就进行农业生产服务,导致农机事故发生。

3 农机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当前,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农机安全管理队伍不稳定,人员调动频繁,在其位不谋其职,专业技术学校毕业人员不多且成分比较复杂,导致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农机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甚至出现个别管理人员违反政策规定乱执法的现象,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严重地损害了农机安全管理部门的行二、强化农机安全管理的对策

1.强化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项目。把农机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如拖拉机注册登记率、拖拉机检验率、农机驾驶员持证率及农机事故控制指标)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考核内容,落实到乡镇,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明确乡镇农机安全管理责任主体,确定一名领导具体分管农机安全工作,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摸清所辖区域内拖拉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入(操作人员)底数,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并明确一名同志负责农机安全管理信息的统计和上报跟踪服务。

2.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安全问题除了驾驶员自觉做到遵章守法,确保安全生产以外,作为负责农机安全生产的农机管理部门,首先应积极主动当好政府参谋,及时汇报农机安全生产情况,争取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其次,要依靠乡镇农业中心广大农机管理人员去组织教育广大群众,使农机安全知识、安全法规家喻户晓;第三,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标语、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遵章守纪,文明行车的好典型,大讲违章作业的危险性,达到教育全民的目的。第四.要主动配合学校,把道路交通安全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加学生的安全观念和意识。各乡镇、村都要设立安全宣传橱窗,聘请一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积极开展“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坚持不懈地努力,使全社会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安全法规观念不断增强,使农机安全事故不断减少。

3.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

农机、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拖拉机的静、动态管控。严肃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行为,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切实加强路面动态管控。农机部门经常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公安、安监等部门予以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认真落实信息通报的规定,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检验以及证书、牌照、驾驶证件发放等情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在道路上发生事故及处理情况。

4.加大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财政投入

根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和农业部“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等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要切实推进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服务能力”的要求,把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出专项资金支持农机部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9篇:安全生产主要法律法规范文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煤矿瓦斯居高不下、小煤矿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最终实现本质安全。从法治的角度看,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管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不熟悉、不懂得法律手段和法制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遇到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第二、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虽然安全生产立法的数量不少,但还没有健全上位法与下位法、国家法与地方法、专门法与相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相互衔接配套、统一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无配套法规作出具体法律规定,如安全监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二是有些现行立法的制定时间久远,情况变化,亟待修订,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三是有些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衔接。四是有些地方立法滞后,需要推动。少数地方立法滞后的省区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五是有些立法质量不高,需要完善。有的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程序不明确、条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应当修改补充。第三、行政执法机构力量有待充实。现有的行政执法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很不适应,编制少、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第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成立较晚,由于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及经验欠缺,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繁重复杂的监管执法工作,以至有的地方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衰减,甚至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引发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对《安全生产法》等许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远未到位,仍有走过场和不深不透的现象,存在着死角和盲区,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二、对策及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