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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看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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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的看法

第1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一、喀纳斯社区旅游商业化历程及表征

1.喀纳斯村社区概况。喀纳斯村是禾木喀纳斯蒙古族自治乡下属的一个村,位于著名的喀纳斯旅游区的下湖口处,距离喀纳斯湖3.5公里,是大喀纳斯旅游区内的主要社区之一。喀纳斯村还是我国蒙古族图瓦人主要聚居的村落之一,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喀纳斯村相对闭塞的地理环境和独特的自然条件决定了其独特的社会经济特征。图瓦人以游牧、狩猎为主要生计,牧业人口占主要比重;经济结构单一,居民主要从事初级的畜牧养殖业及少量的农业生产,以往收入来源不足;生活水平较低,传统的牧业经济难以满足当地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要。因此,在旅游业进入之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处于原始、保守、封闭的低水平状态。喀纳斯原本为一个村落,但出于旅游开发的需要而被分为老村和新村。1999年,位于现蓝湖餐厅所在地的部分老村村民在政府的指导下,搬迁到现观鱼亭下喀纳斯河以西的区域,形成喀纳斯新村。此次搬迁过程中,原有的126户人家中53户搬迁到新村,38户留在老村,19户迁往自己新选择的定居点,其余16户搬迁到禾木村或白哈巴村[15]。现在的喀纳斯新村和老村之间相距约4公里,有旅游区间车相连通。两村面积之和约3平方公里,至2009年底全村人口238户、787人。其中,蒙古族图瓦人666人,占全体村民的85%,哈萨克族97人,回族20人,汉族3人①。在旅游发展过程中,喀纳斯村具有独特的图瓦民族风情、特色小木屋建筑和民族风味饮食,成为了旅游区内对游客有较大吸引力的旅游资源之一。

2.喀纳斯村旅游商业化表征。喀纳斯图瓦人社区目前主要的商业形式为民族家访、旅游纪念品店、超市、马匹租赁及纪念品摊位经营等。民族家访。民族家访是喀纳斯村村民参与旅游发展的方式之一,拉动了部分村民就业,是融合民居参观、服饰及歌舞欣赏、民族饮食品尝以及民俗体验为一体的社区旅游形式。这种舞台化、表演化的产品成为团队游客最常参与的文化娱乐项目之一。超市。在喀纳斯新村和老村,分布有约十家超市,面积大的三十多平方米,面积小的仅十几平方米。超市主要针对本地村民及景区内的务工人员,针对村民的超市营业时间一般为全年,另外一些则仅在喀纳斯景区开放的时间段内营业②。超市内售卖的多是油、盐、酱、醋、蔬菜、烟、酒等基本生活用品,较大的超市还卖衣服、鞋帽,并提供手机话费充值服务。旅游纪念品店。旅游纪念品店主要分布在游客经常逗留的老村。在喀纳斯老村游客来往较频繁的公路两旁,分布有芒达勒西、大红鱼、奇石缘等6家旅游纪念品店③,售卖的纪念品一部分是从阿勒泰或乌鲁木齐进货回来的标准化商品如手链、手机挂坠等。另一部分则是喀纳斯当地及周边区域的特产,如羊皮、奶酒、禾木蜂蜜、马鞍、哈萨克绣毯、戈壁玉石等。马匹租赁。牧民出租马匹给游客在喀纳斯村较为常见,每户村民可在有剩余劳动力时,带上1-2匹马参与马匹租赁。这种社区参与旅游的方式虽耗费一定的人力、畜力和时间,但对于缺乏参与资本和能力的大多数牧民来说却可以直接带来现金收入。纪念品摊位。在新村停车场、喀纳斯湖边平台上、神仙湾的斜坡上分布有村民及周边乡民们的摊位,出售松子、酸奶、奶疙瘩、羊皮及方便面、帽子、水、披肩等游客较常用的物品。酒吧。酒吧主要分布在新村,约3-4家,少数小餐馆在晚上也充当酒吧角色。游客、村民都会光顾,主要售卖啤酒及花生等小食。家庭旅馆和餐馆。虽然景区管委会已经在2005年禁止喀纳斯村的村民从事家庭旅馆和餐饮接待服务,但由于市场需求的刺激,仍有部分村民利用自家民房经营家庭旅馆,也有少部分村民出租民房给外来经营者经营餐馆或家庭旅馆。餐饮供给包括揪片子、大盘鸡、烤羊肉等新疆特色食品。住宿设施相对简单,大多为多人间,床铺密度大,仅部分房间提供电视。

3.社区参与旅游及旅游商业化历程。社区旅游商业化过程与社区旅游参与相伴而生。为便于厘清社区参与旅游及旅游商业化历程,本文将社区参与旅游及旅游商业化过程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进行分析。第一阶段(1980—1986年),未参与时的非商业化期。此阶段村民并没有参与到旅游中来,此时喀纳斯村还没有成为真正的旅游景区,到喀纳斯来的外地人其主要目的并不是以旅游观光为目的,喀纳斯村的主要经济产业以狩猎游牧为主,同时伴有少量的农业、养殖业,没有针对旅游的商业。第二阶段(1986—1996年),个别参与的低度商业化期。此时为喀纳斯旅游发展早期,村内旅游接待为政府主导型,设施比较少且大多简陋,层次较低。在旅游旺季,餐馆旅馆等接待设施常常供不应求。此阶段,极个别村民开始自行开发家庭旅馆和餐馆,也有具有远见的外来经营户进入并开展旅游经营活动。总体而言,参与旅游经营的社区居民极少,旅游商业化处于萌芽阶段。第三阶段(1996—2006年),无序参与的过度商业化期。此阶段为国内旅游市场快速发展的时期,喀纳斯景区的游客量也呈现出“井喷式”增长。为满足游客需要,政府鼓励全社会大办旅游业。社区居民开始参与到经营家庭旅馆、民族风味餐馆或者家访等旅游商业活动中。由于旅游较传统畜牧业能取得更多更稳定的经济收入,村民参与旅游积极性较高,形成了“家家都有旅店、餐厅”(受访者语)的情况。后来部分村民因自己经营效益不好,就在每年5月至9月的旅游季节将自家的房屋出租(售)给外来的经营户,获取租金,自己则继续从事传统的牧业。到2005年底,新老村共有130户人家将自家房屋出租给外来经营户①。

此阶段喀纳斯村中小餐馆、小旅馆林立,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游客量快速增长带来的需求压力,但也带来了社区的无序参与和景区的过度商业化。第四阶段(2006年至今),限制参与的商业化控制期。这一阶段,阿勒泰地委、行署根据《大喀纳斯旅游总体规划》,对景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于2006年7月正式成立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与喀纳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并赋予该管委会“景区政府”的所有权限。之后喀纳斯景区管委会着手对喀纳斯村过度商业化进行整治,禁止喀纳斯村开展家庭旅馆和餐饮接待服务。期间关停经营房屋153户,拆除床位3490张,绝大部分从事旅游住宿、旅游餐饮的外来经营户离开喀纳斯村,到贾登峪接待中心继续开展旅游住宿、餐饮等经营活动。这一阶段,喀纳斯村内旅游商业大幅减少。至2009年,新老村仅极少数村民自主经营或出租房屋给他人经营家庭旅馆和餐馆;老村沿线分布家访、超市、旅游纪念品店共20家左右;新村公路沿线及停车场附近分布十几个摊位和少数几家小餐馆、超市和酒吧;湖边平台上和神仙湾等地也建立起有序的固定摊位。至此,喀纳斯社区商业化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下文将对喀纳斯社区的商业化治理措施和效果予以进一步分析。

二、喀纳斯村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

1.政府对喀纳斯社区旅游商业化的治理措施。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是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主导展开的。为了控制下湖口区生态环境、旅游发展秩序及服务水平,保证区域旅游可持续发展,从2006年起,喀纳斯管委会实施了一系列治理措施。首先,提出了近期内禁止喀纳斯村村民从事家庭旅馆和餐饮接待服务,也禁止出租房屋给外来经营者做家庭旅馆和餐饮接待。管委会在积极使用强力行政治理这根“大棒”来对喀纳斯村进行治理外,还加上“胡萝卜”———房屋补贴,来弥补喀纳斯村牧民因不能出租房屋或者餐饮接待而失去的收入。该补贴方案是对喀纳斯新村和老村中此前从事房屋租赁的牧民进行的经济补偿。其补偿期限为2006年到2010年,总额为220万元,主要参照牧民原出租房屋的收入高低及房屋大小等标准分年进行补偿。同时,管委会还定期到喀纳斯村村民家中进行检查,一旦发现私自接待游客者,管委会人员会将游客劝走,并对村民进行批评教育,如果多次进行批评教育仍然不改的,则对该村民当年的房屋补贴进行一定的扣除。但由于仍有不少游客希望能跟喀纳斯湖有亲密接触而愿意选择住在紧邻下湖口的村中,近些年开始有村民违规经营或出租房屋经营家庭旅馆。这也成为当前政府管制的一个难点。其次,为了防止经营家访者之间内部削价等恶性竞争,管委会对家访的数量进行控制,经营家访者需要提前向管委会提交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才能经营。同时,在管委会的倡议下,由村民自行组织成立马队,并选出村民做马队长,负责马队的管理工作。马匹租赁服务和管理逐渐规范化、制度化。此外,村委向在景区内摆摊售卖纪念品的村民收取一定费用,并用这些费用在湖边平台和其他区域修建少量固定摊位给村民售卖奶疙瘩、酸奶、遮阳帽、披风等给游客。

2.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社区治理的效果及困境。以管委会为主体对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有一定效果,却也面临一些问题。从家访经营治理来看,经营户数得以控制。老村家访维持在10家左右,但家访仍以外来经营者为主,竞争激烈,高额回扣使得经营者收益微薄;且家访中本地人参与较少,一些社区居民对当前村内的家访及其族群文化的真实性存在意见和看法。从马匹租赁治理来看,马队的成立规范了马匹租赁服务,居民参与经营的积极性普遍较高。马匹租赁成为社区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中较为普遍的一种方式。从商店和纪念品摊位治理来看,商业及商品经营空间及产品范围得以控制。村民们都积极利用旅游纪念品摊位获得经济收益。但也有因不符合经营空间和范围规定的经营受到管制,这类经营者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对家庭旅馆和餐馆经营的管制是当前政府旅游商业化治理中最大的难点。一些村民对房屋补贴政策存在看法,如补贴金额多少的问题:2005年村民通过房屋租赁取得的收入就有305.38万元,高于220万元的补贴,不少村民认为补贴远远少于租赁房屋收入①;也有村民认为房屋补贴的发放和管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②。而针对“禁止喀纳斯村经营家庭旅馆和餐馆”这一规定,喀纳斯村民的反应并非只是停留口头,他们尝试通过上访、向人大代表反映等方式来迫使管委会取消规定,并于2007年将自己的意见通过政协委员别田•夏哈拜在自治区政协大会上提出,要求政府准许本地人参与旅游,最终该提案由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作出回应。总之,禁止村民从事旅游住宿接待的规定,使得喀纳斯本地牧民对当下的旅游开发政策具有一定的抵触情绪,这种抵触情绪又影响着当今旅游管理政策在基层的实施。目前,部分存在抵触情绪的村民甚至暗地经营或出租房屋让他人经营家庭旅馆或餐馆,与管委会进行“住宿”游击战,在政府开展的专项检查中冲突也偶有发生。总体来看,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喀纳斯村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效果不尽如人意,原因何在?

3.旅游商业化治理成效不足的原因。社区治理通常意义上指的是一种有共同的目标支持的社区公共事务方面的活动或管理机制[16]。社区治理强调的是公共事务和多元主体的参与,社区治理的主体包括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公民等,社区治理的客体是社区公共事务[17]。喀纳斯社区治理出现的问题,原因主要集中于事后治理导致的收益落差与难以弥合的心理差距、治理协商沟通机制缺乏、公共利益基础不扎实、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性不足以及社区共同目标的缺失。

(1)缺乏事前治理,事后商业化治理难以弥合社区在治理前后的旅游收益落差。喀纳斯社区商业化治理是典型的事后治理。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喀纳斯村的游客量持续增长,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大量投资旅游接待服务设施建设,村民也自行参与到旅游开发中来,到90年代末开始进入旅游大发展时期,社区旅游也进入了商业化阶段。直到2006年前后,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管理部门开始对社区旅游商业化有所意识并进行整治。但旅游大发展期,外来资本的大量进入使得村民获益颇多,并导致了居民对旅游收入的过高期望,即使未参与餐饮、住宿的居民也觉得钱“来得容易”。因此,当管理部门出台商业化治理措施,并通过强力行政手段推行如“住宿、餐饮禁令”等时,导致一些居民家庭收入大幅减少,引发他们的不满。虽然管委会也试图通过房屋补贴的形式给村民进行补偿,以缓和村民对这一规定的对抗,但如前所述,目前村民对房屋补贴金额和发放渠道及方式均存在一定看法。原本旅游收益较高的村民在村中有更多的话语权,这使得不满情绪在社区内更容易扩散。地方政府对喀纳斯旅游区的管制措施对喀纳斯旅游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长远的战略意义,有利于旅游景区的规范化运作。但是,由于政府前期干预缺失,直至不规范经营广泛存在的情况下才实施社区旅游管制政策,引发村民对治理的抵制。不少村民认为管制政策“剥夺了村民获取旅游收益”的权利,部分村民认为:“自从不允许家里接待游客后,收入就大幅度减少了”,并“希望管委会允许我们接待游客住宿”。社区主体看着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地方政府为长远发展而进行管制,两者之间缺乏社区治理的“共同利益”。

(2)社区治理主体协商机制缺失,各主体的意见不能及时沟通。由于不少村民经济利益在旅游管理部门一系列商业化治理措施之下缩减,他们开始渴望掌握社区发展的决策权,希望有机会参与制定“游戏规则”[18],能对社区重大事务行使决策权和管理权。但社区与旅游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如喀纳斯村就缺少民族语言与汉语对照的公共政策宣传栏,大量的消息通过个体口口相传,其中很难避免信息的漏损和变异。而旅游旺季管理部门工作压力大,其投入社区治理与沟通的人力不足,导致社区与管理部门之间产生隔阂。由于自身及外部的种种因素,致使基层村民对旅游开发的意见难以反馈到决策层,社区难以充分参与旅游决策和管理过程中。当社区居民认为其参与旅游及受益的机会受到限制,他们就会对社区治理相关措施产生抵制情绪。如果没有合适的协商机制对其意见进行传导及处理,则很容易引发村民对直属政府层的不信任,并有可能产生越级“维权”行动。喀纳斯村民对政府管制措施表示不满,在其意见不能得到地方旅游管理部门有效的反馈和解决的情况下,向新疆政协递交《关于要求布尔津县喀纳斯本地图瓦人和哈萨克族人参加到旅游事业中展示本民族民俗风情开毡》提议,明确提出:反对管委会“不准图瓦人和哈萨克族人开毡房接待游客”,要求恢复牧民经营餐饮旅馆接待设施。他们强调,“我们只是想接待游客赚点钱,已经反映过很多遍,但还是不允许”,“没有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希望有人能帮我们老百姓说话”。原本为缓解下湖口区生态压力和保证景区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措施及执行治理措施的管理部门被贴上“忽略社区民意”的标签,而村民们对“参与旅游权利”的定义,对已有的“租赁马匹、特色纪念品店、摊位及补贴”等多元收益方式避开不谈,仅聚焦于经营或出租房屋人经营餐饮和住宿,使得旅游管理部门和社区的矛盾凸显,旅游商业化的治理基础不牢,也面临更大阻力,政府管制成本大幅提升,旅游商业化社区治理的效果也打了折扣。

(3)社区难以共担治理责任,无法为过度商业化负责。旅游地的现代生活与传统建筑保护近年来受到学界较多讨论。喀纳斯村传统图瓦民居在旅游商业化发展下从格局到内部装饰都发生很多改变,而旅游发展为当地带来的经济收益也使得现代化更有条件嵌入到传统的图瓦村落中,这使得村民更看重经济利益,因此在享受现代生活和开展餐饮住宿方面,更多村民首先考虑的是自己能否过得舒适、经济收益是否能提高,但很少有村民会考虑这是否影响了村落的吸引力及景区的长远发展。对村民而言,现代化生活方式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了旅游商业化带来的经济收益,经济收益成为给村民带来“美好现代生活”的重要保障,也因此对政府出台的某些限制过度商业化的治理政策存在抵触情绪。对大多数村民而言,当前低层次的参与能力使得他们多关注自我的经济利益,而往往缺乏对社区共同利益的关照。而以管委会为代表的旅游管理者则更加注重于村落传统和环境的保护。政府一方面通过出台政策禁止村内大范围经营餐饮和住宿,以保护村落建筑景观和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对承载社区传统文化的家访项目及民族特色节庆活动(如敖包节、喀纳斯冰雪风情旅游节)进行扶持和挖掘。前者是对喀纳斯村商业化的整治,其实施后,村内住宿和餐饮等商业设施数量大幅减少,村内过度商业化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却对村民的经济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而后者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为村民增加了商机,但其带给村民的直接经济收益却远小于前者。由上可见,村民对现代生活方式和经济利益的追求与旅游开发者对村落传统元素的保留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两种立场在喀纳斯村社区旅游开发中互相交织,不断抗衡。社区治理中仍未形成针对区域旅游发展的公共目标,各主体也没有对此达成一致,而相对统一的社区发展目标的权责也未制度化,旅游商业化治理的合法性没有完全建立,“谁为旅游商业化负责”也成为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旅游商业化治理过程中责任意识和共同目标缺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各措施的实施进程和效果。

三、结论与讨论

1.结论。社区治理是一个由社区范围内的不同公私行为主体,依据正式的强制性法规以及非正式的、人们愿意遵从的规范约定,通过协商谈判、资源交换[16]、协调互动,共同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管理,从而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社区自制能力、增进社区成员福利、推进社区经济和社会进步的过程。从喀纳斯旅游商业化治理的案例分析可得出如下主要结论。(1)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是政府主导型的社区治理———以管委会为主导,社区居民主体缺位。管委会及在其领导下的基层组织实施的一系列旅游商业化治理措施直接引导并限制了社区参与旅游的方式与内容。(2)喀纳斯旅游商业化治理取得一定效果,但也存在诸多问题。管委会主导对喀纳斯旅游商业化进行治理,采取清理喀纳斯村内家庭旅馆/餐馆、成立马队、规范家访、设立旅游纪念品摊点、对旅游纪念品商店等进行监管等一系列旅游商业化治理措施,对喀纳斯村的商业化起到一定的控制和规范作用。但喀纳斯政府对已旅游商业化并广泛参与旅游的喀纳斯村的社区治理也引起社区对政府的敌意或者反抗,导致旅游商业化社区治理面临困境。(3)引起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主要为预先治理方案的缺失、沟通协商机制不健全、公共事务的公众参与性不足以及社区共同目标的缺失。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中没有实现预先治理,而后期难以完全兼顾社区的经济诉求,导致社区居民产生抵触情绪;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仍体现着中国式的“管制”特色,是政府主导的社区治理,社区居民等主体参与性低,影响社区“治理”的合法性;喀纳斯旅游商业化的社区治理缺少主体间的协商机制与平台,社区偏重个体的经济利益诉求而使社区治理没有合作的基础,极大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效果;此外,旅游发展和商业化治理中各利益主体立场不同,责任意识和共同目标缺失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各社区治理措施的实施进程和效果。

第2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一、大力完美社会救助系统,夯实“社会治理创新”基本

坚持以民为本,存眷社会弱势群体,以进步社会救助才能为抓手,不时完美社会保证收集建立,发扬民政工作构建调和社会“不变器”效果。着力抓好四项工作保证坚苦群众生活难看病难等问题。一是城乡低保工作。做好春节时期的走访慰劳工作,共对全区3330户城乡低保户进行走访,发放春节走访慰劳金67万余元,保证坚苦户渡过一个暖和祥和的春节。截止6月,全区城市低保6974人,个中普通常补对象1120户,1600人,十分补对象2256户,5374人,当月发放城市低保金185万余元,1至6月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1109万余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105万余元,发放城市低保提补资金48万余元,城市低保的月人均补差达266元。1至6月累计对83名乡村低保户发放乡村低保金6.4万余元,乡村低保的月人均补差达139元。努力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二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开展区医保局、病院、区低保局三方同步一站式结算服务,当前曾经开展此项服务的有南昌市第八病院、南昌市第二中西医结合病院等七家病院。1至做月累计进行城乡医疗救助318人次,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126万余元。三是暂时救助工作。为全区的孤老、低保户发放过冬棉被,做好收购采纳、注销、发下班作。1至6月共进行暂时救助30人次,发放暂时救助金46万余元。

二、着力规范社会事务治理,提拔“社会治理创新”程度

增强推进规范化治理,促进社会发展,发扬民政工作构建调和社会“助推器”效果。一是增强婚姻、收养注销工作的规范化建立。规范窗口注销服务,不时深化婚姻服务,提拔婚姻服务程度,准备启动新人娶亲颁证典礼。截止5月底,共处理娶亲3167对,补领娶亲证629对,离婚证662对,补领离婚证151人,处理收养注销2件,出具未婚证5970件,做到100%及格率。增强应急治理,在恋人节等主要留念日知足适婚青年喜结良缘的美妙愿望。二是增强民间组织注销治理。全市社团、民办非企业单元的注销及格率100%。三是稳固殡葬变革效果。开展整治丧葬陋俗活动。在清明节时期,组织社区开展集体追思会、社区论坛、网上祭英烈等活动,让文明祭扫新风走进家庭。持续执行坚苦群众尸体免费火葬准则,当前已为20位坚苦群众报销火葬费。

三、努力促进社会协调发展,保证“社会治理创新”实效

认真落安惠民政策,协调社会好处关系,发扬民政工作构建调和社会“调理器”效果。一是推进底层组织建立。紧紧围绕中心27号文件精神,认真抓好乡村村务公开和底层民主政治建立,指点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立,加速全区调和社区建立措施。增强社会工作人才步队建立。积极开展创立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步队建立试点城区工作。增强民政和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处理工作。二是增强双拥创立工作。具体落实拥军优属各项优待政策,认真做好节日时期驻军军队、现役武士家眷等各类优抚群体的慰劳工作。认真做好在乡老复员武士、疾残武士、烈士家眷等重点优抚对象优抚资金的发下班作。发放2011年上半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费用163万余元,发放2012年任务兵优待金397万余元。为368名伤残人员树立完美档案736份,保证6级以上残疾武士医疗费用保证率到达100%,其他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费用保证率到达80%。做好了退役兵士待安顿时期生活津贴费的发下班作,共发放2012年度(年冬天退)和积年遗留档案省、市、区属退役兵士生活津贴费279人49万余元。为区属67名退投兵士处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2012年度和积年遗留档案退役兵士自谋职业一次性津贴费67人,共154万元。为市属48人退投兵士处理自谋职业手续,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津贴金114万余元。省属2012年度(年冬天)114人退役兵士中,完成处理岗亭安顿和自谋职业手续88人。高度注重做好两参人员稳控工作,精心做好摸底排查,全力化解各类矛盾。拓宽就业渠道,促进退役兵士就业。组织退役兵士参与技艺培训,进步退役兵士就业率。三是推进老龄事业发展。不时深化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间工作。延聘社会工作的专业人才,构建了集居家养老,物品配送,送餐服务,社会工作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系统。截止2011年6月份,免费上门为八一桥街道、公园街道、百花洲街道辖区的空巢、茕居坚苦老人和三无老人供应居家养老服务70余人次。树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知足社区老人养老多种需求为目的,以保证高龄、空巢和非凡坚苦老人为重点,在每个社区树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采纳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等方法,为居家老人供应配餐送餐、保洁打扫、医疗保健、日间照顾、体裁文娱、平安保证等服务,不时进步居家老人的生活质量。设立楼院居家养老合作点。深化推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不时知足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在社区居民楼院设立居家养老合作点,常常对楼院内高龄、孤寡、空巢老人开展喜欢心敲门活动,实时把握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情况;组织楼院老年人开展交心结交、体裁文娱和意愿服务等活动,便利老年人日常生活,丰厚老年人精神生活等。努力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为180名新增老年人免费处理《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持续为20名百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长命养分补助。深化开展关喜欢老年群系统列活动。春节和重阳节时期,区老龄办组织干部深化到社区、福利院探望慰劳百岁老人、特困老人,送去了慰劳金和慰劳品;重阳节时期,区老龄办组织了全区百余名老人代表旅游燕鸣岛公园,并为老人奉上了一份精巧礼物。

第3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 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Logistic回归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2-0032-06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地方政府生态管理与绿色社区志愿者组织成长的互动关系研究” (71173099);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基层政府信任与社区志愿者组织成长的内在关联性研究”(70903002);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苏绿色社区志愿服务研究” (11SHC009);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地方政府社会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研究”(09YJC810022);2011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作者简介〕梁莹,南京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博士,江苏南京 210093。

巴伯曾说过:“民主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民主是一项持续性的实验,而不是一系列固定的准则。” 〔1〕民主的理念在当代社会很少被公开质疑,然而无可否认的是,民主仍是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争议的议题之一。〔2〕在迈向人类民主化的治理宏图中,政治理论家与实务者都将民主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旅途中的至高使命。古代雅典、罗马的民主印象成为政治学者挥之不去的美好期待,有过挫折、有过喜悦,政治民主化总是在这种交替与缠绕中缓缓前行。作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历史的见证者,公民担负着回归政治本身的切实责任。然而,毋庸置疑的是,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将会燃起公民追逐逝去梦想的热情,催促人类开创民主治理的新境界。

一、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之理论回眸与意涵解读

人类的智者从柏拉图到托克维尔都认为由于西方国家的权力获取需要得到公民的支持,因此对于统治者来说,理性地说服人们就非常关键,只有让公民从理性方面获得认同,才能有利于权力的稳固。〔3〕19世纪30年代,当托克维尔初次踏入美国大陆时,深深表达了如下感受:“不论老幼、不论贫富、不论性格差异,美国人总是在不停地结社。” 〔4〕由此可见早年托克维尔非常欣赏美国公民的自治精神对美国民主政治的推动作用。Adam则进一步深入指出自治的原初含义是任何人对于合法的秩序都有统一的偏好,然而由于不同的价值、利益与标准的冲突,这一假设受到挑战。但是自治的固有逻辑却未发生变化,自治强调如果决策执行代表了集体的偏好,一个集体或者共同体将对于个体公民进行管理。〔5〕“公民治理”很接近于早年托克维尔笔下的美国传统的公民自治精神和Adam所言的公民自治的深层意涵――公民直接参与各类公共事务的合作治理,而不是通过政府这个中介;或者直接与政府进行良好的合作互动,使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最大限度地体现自己的美好诉求,最终达到公民治理公共事务的理想目标。

早在1976年,Higgins和Richardson就曾预言:“更大程度的参与与协商已经成为所有层次、所有组织决策的一个必要因素,促使这种参与运动的动力如今没有看到消失的迹象,而且在不久的将来这种趋势定会更加明显”。〔6〕学者们似乎对于将来的更为广泛的公民参与性治理充满着无限的憧憬与期待,然而不少学者也批判性地注意到未来的更为深刻性的公民参与急需一种载体,如果缺失了这种承载公民参与的物质基础,那么所有的公民参与性设想只能付诸于空想。在Clarke 和Newman看来,我们应该更多地发掘社区的潜力,重新发现社区,将社区作为提升公共领域的一种重要途径。〔7〕 通过公民直接控制与通过社区论坛与社区议会等形式,给予公民参与的权力,从而决定影响社区发展的议题,〔8〕而这种理念的发展被后来的学者视为一种走向公民治理的路径选择。“公民治理”在公共管理领域并不是最为前沿的词汇,公民治理的倡导者理查德•C •博克斯的《公民治理:引领21世纪的美国社区》一书在几年前就已经做为译著出版了,但是公民治理的确是我国社区草根民主成长的未来方向。在公民治理模型中,社区居民是他们自己社区的“提供者”,所以,他们应该做出必要的决定以确定应该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以及如何运营这些公共服务。选取代议者以及公共服务职业者在社区公共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他们的角色应该是提供帮助和支持,而不是成为公民的上级,他们应该和公民一起,这才能形成为一个社区。〔9〕

公民治理理论汲取了传统政治学与行政学中的三种价值理念,即地方控制、小而回应性的政府以及作为顾问的公共服务职业者,并试图建构一种公民型政府,这种公民型政府主要由公民、选任代议者和公共服务职业者相互协作而形成。博克斯认为公共组织的发展将经历四个阶段:精英控制(Elite control)阶段、民主(Democracy)阶段、专业主义(Professionalism)阶段、公民治理(citizen governance)阶段。〔10〕同时,为了应对政治合法性的危机与社会的不信任危机,公民与政府的合作治理理念已经成为政治学者研究的热点,学者们普遍认为广泛性的公民参与和合作治理能够挽救传统民主治理的危机。〔11〕而另一位公民治理理论支持者巴伯认为现代社会普遍采用的代议民主制最多只能是趋近于民主,称为“弱势民主”。据此,他提出了“强势民主”的概念,在看到传统代议制的弊端之后,巴伯对于强势民主推崇有加,他认为:“强势民主不仅仅要追求选票,而且要求好的理由;强势民主不仅仅追求观点,而且也重视理性的辩论”。〔12〕

肇始于美国的公民治理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以解决代议制代表性不足为目标,以顺应并推动公民自治意识和公民精神为宗旨,促进公民对于各类社区事务的直接参与。公民治理不仅仅是要实现效率的提升,更重要的是实现一个公民自己设想与自己执行的社区愿景。〔13〕而对于实现真实的公民治理图景而言,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是最为重要的内源性基础。公民治理意识顾名思义即为公民治理活动中所体现出的公民自治意识、民主意识、自由意识、平等意识与参与意识等各种现代公民意识。

“公民精神”可谓是公共管理学科发展历程中始终形影不离的词汇。早年新公共行政学就极为倡导公民精神的复兴。作为“新公共行政”的代表人物,乔治•弗雷德里克森教授提出经济和效率虽然是公共行政的价值和追求的目标之一,但决不是其核心价值。罗伯特•登哈特等人也同样认为,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发展带来了诸多理论的更新,建立在民主公民身份理论、公民社会理论与话语理论基础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公民精神复苏等理念成为公共行政的重要价值诉求。 〔14〕后现代公共行政语境中的话语民主理论与盛行于当代中西方行政学界的“善治”理论,都被视为是复兴了新公共行政学派的对于公民精神的价值追求。Grindle认为,善治呼唤公共部门所有方面的改进,不仅仅要求改进政治与经济互动的规则,改进公共议程设置的决策机构,改进公共部门资源配置方式从而有效回应公民需求,而且善治也低于社会共同价值的实现提出的新的要求。 〔15〕而除了“善治”理论之外,“政策网络”、“多中心治理”等公共管理领域盛行的诸多理论,也是将很多注意力集中于关注公民参与意识、公民自治意识、公民美德与现代公民精神等等。

与公共行政的精神一脉相承,参与精神、民主精神、权利意识、平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成为公民精神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由于长期深受臣民意识与臣民文化的深入影响,很多公民极为缺乏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缺乏参与公共事务与社会政策的治理,缺乏维护公共利益的意识。犹如帕特南描述的社会资本,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可以看成是一种典型的社会资本,任何社会的发展与运作都依赖于此种社会资本,因此实现社会良好治理需要持续地挖掘与利用这种社会资本。在1996年时,提出公民治理弥补政府中公民参与的缺失,在美国的83237个政府机构中,没有一个政府是纯粹意义上的公民治理。〔16〕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极为强调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公民个人在草根民主中所获得的真实发展空间,很难想像在一个缺乏积极、信任、合作、真实、自治的场景中能够催生出真正的民主图景。

二、自下而上孕生的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研究问题与研究概况

当今的世界发展使公共参与的范围急剧扩展,公民为中心的合作型公共治理越来越成为新时代的主要治理议题。〔17〕Melucci认为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全球治理背景下的政府所面临的不再是实现一种合理完美的制度,对于公民的文化教育与素质培育也将被提至重要议程。〔18〕现代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发展与培育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与之发展程度相对应的公民治理与草根民主的逐步形成与最终建构。

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所具有的这些核心价值理念,从理论层面而言与我国当前城乡社区田野之间的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的成长历程有着某种契合和共性。社区自治组织在我国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依靠政府行政力量自上而下推动发展起来的社区自治组织,这类社区自治组织出现比较早且带有“官方化”的特征;另一类则主要依赖于社会民间内生力量的不断壮大,进而自下而上地推动而形成的社区自治组织,这类社区自治组织具有“纯民间性”的特点。本文主要研究和考察的社区自治组织归属于纯民间性类型,也就是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我国诸如“社区邻里互助中心”之类的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成长,都在推动中国草根公民社会的发展。但是资金、资源等有限及其他种种制约条件也使得它们还不能在整体上成长为独立发展的巨大动力。如依据2006年在南京市展开的关于草根NGO的相关实证调查中的数据统计结果,笔者通过《社区公民参与草根NGO:现状与阻滞因素分析――基于对南京市的实证调查》(2007)等论文中基于对南京市城乡若干社区的实证调查,对南京市城乡社区草根NGO成长的现状进行了深入解析,通过研究结果可以发现城市社区居民对草根NGO的参与程度并不理想。在调查结果中可见过半的社区居民表示从未参与任何形式的草根组织;从草根NGO整体参与来看,其中公益服务类NGO的参与情况呈现出非常低的状况,相对而言政治领导类NGO的参与程度却相对偏高。〔19〕

我国是一个历来就缺乏民主氛围的国度,城市社区中草根性的治理意识、公共精神的成长仍然较为孱弱,而孱弱的公民精神、淡泊的公民治理意识对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成长而言,是否存在着较大的影响呢?本文将通过对长三角地区的三个城市南京、杭州和苏州的实证调查,深入考察真实世界中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成长之现状,在此基础上更加深入地进行分析与研究,进一步揭示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社会价值和社会意义,重点分析与研究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对草根社区自治组织良性发展的深刻影响,深入探究培育社区公民公共精神的发展渠道与推进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成长的美好展望。本次调查的数据资料来源于2009年在长三角地区的三个城市南京、杭州和苏州所作的实证调查。调查对象为参加过社区自治组织的社区居民。调查过程中主要采用多阶段抽样法,多阶段抽样过程中又结合简单随机抽样法、分层抽样法、系统抽样法、定额抽样法、判断抽样法等多种抽样方法。在抽样框中,根据已有的资料和研究,考虑了总体的性别构成、年龄构成、职业分布、地区分布等多种因素,整个调查均采用较为简短清晰的结构式调查问卷,此次调查共派发1200份问卷,收回982份,回收率为818%;采用幅度检查和逻辑检查对初始问卷进行严格筛选,除去16份无效问卷,保留966份,最后有效回收率为805%。本文期望能够对我国其他地区城市公民治理、公民精神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实践模式提供借鉴与参考价值。

三、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成长

尽管目前我国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民主化改革,但是传统的臣民文化依然不可避免地束缚和制约着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例如中国比较突出和典型的传统臣民文化――“官本位”、“权威崇拜”和“与世无争”等政治心理,发展至今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惯性地影响和制约着人们的政治观念和政治行为,这极大地抑制了社会公共空间和公民的主体地位。由于我国与西方的民主、法律等多种文化价值系统存在较大的差异,公民的民主与法治等公民精神与公民意识至今仍难以深入我国的民主法律文化土壤。

调查中,对于“我参与的社区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政策的决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我必须在平时多参与社区自治组织,这样能够有效监督社区社会政策的执行”、“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收获在于可以使我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通过参与社区自治组织让我对社区更有信赖感和归属感”、“参与社区自治组织越积极,越有益于推动草根民主的发展”这些说法,均只有半数左右的被调查公民表示比较赞同,而相当一部分公民对于这些说法是表示不认可的。通过数据调查统计发现,部分公民对社区自治组织的自治型参与比较缺乏。 〔20〕而从中也折射出被调查公民的公民治理意识和公民精神相对较为淡泊和孱弱。

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的发展与成长直接为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和草根民主的成长与发展提供鲜活的动力和源泉,其内在关联性在于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的成长本身是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和草根民主发展的重要表征,还体现在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的成长对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和草根民主的成长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下文即对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对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成长之影响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本研究中通过公民对于“我参与的社区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政策的决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我参与社区自治组织越积极,越有益于推动草根民主的发展”等客观论述的看法来测量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这里将测量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指标转化为虚拟变量,比如对“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社区自治组织,为社区尽一份力”这一观点,公民选择 “很不同意或不太同意”设定为0,选择“无所谓”或“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则设定为1。而因变量“事实上,您是否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则将公民选择“不经常参加”设定为0,选择“经常参加”设定为1,通过Logistic回归进行分析,其结果如下:

表1 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Ⅰ

Variables in the Equation

BSEWalddfSigExp(B)

Q1我参与的社区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政策的决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a2585420000

无所谓002203570004109511022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109703569473100022995

Q2为了有效监督社区社会政策的执行,我必须在平时多参与社区自治组织b3056320000

无所谓1946042520970100006997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24490446301061000011577

Constant-2837031481598100000059

Model Chi-square=263344,df=4,Sig= 0000

-2 Log likelihood=1063334,Cox & Snell R Square=0240,Nagelkerke R Square=0320

Correctly Predicted Percentage =719%

a参照变量: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Q1中的说法

b参照变量: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Q2中的说法

如表1所示,模型卡方值(Model Chi-square)为263344,P=0000

从Exp(B) 值即发生比率OR值可以看出,居民对Q1中的这种说法表示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则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生比是“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公民的2995倍。接着,公民对Q2中的这种说法表示“无所谓”与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其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生比分别是“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居民的6997倍与11577倍。以上的Logistic回归分析说明公民精神与公民治理意识越强,公民经常参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比例也就越高。

进一步对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成长之影响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依然是将测量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指标转化为虚拟变量,例如对于“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可以使我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这种说法,居民回答 “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的编码为0,回答“无所谓”或“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则编码为1。而因变量“如果条件允许的话,您是否愿意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将“很不愿意或不太愿意”的编码为0,“比较愿意或很愿意”的编码为1,Logistic回归的分析结果如下:

表2 Binary Logistic回归模型Ⅱ

BSEWalddfSigExp(B)

Q1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可以使我了解并参与社区问题的改良,使社区生活更加美好a3071720000

无所谓124704437940100053480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2153043924069100008609

Q2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可以增强我对社区的信赖感和归属感b3262120000

无所谓104903588600100032856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1899035328878100006681

Q3我参与社区自治组织越积极,越有益于推动草根民主的发展c3830720000

无所谓1548040514609100004702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23350397346551000010332

Constant-4513049184404100000011

Model Chi-square=277623,df=22,Sig= 0000

-2 Log likelihood=889178,Cox & Snell R Square=0254,Nagelkerke R Square=0359

Correctly Predicted Percentage =773%

a参照变量: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Q1中的说法

b参照变量: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Q2中的说法

c参照变量: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Q3中的说法

表2中的回归模型的卡方检验具有统计学意义。而由Nagelkerke R2可知,全部自变量可以解释因变量的245%。这进一步表明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对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成长有较大的影响。 从Exp(B) 值即发生比率OR值可以看出,公民对Q1中的这种说法表示“无所谓”与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的公民,其愿意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生比是“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公民的348倍与8609倍。接着,对Q2中的这种说法表示“无所谓”与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的公民,其愿意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生比是“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公民的2856倍与6681倍。 最后,对Q3中的这种说法表示“无所谓”与 “比较同意或非常同意”的公民,其愿意经常参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发生比是“不太同意或很不同意”这种说法的公民的4702倍与10332倍。这说明公共精神与公民治理意识越强,公民愿意经常参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程度也越高。

Pollettta认为参与式民主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指代政治形式,另一种指代特定的政策制定规则。〔21〕社群主义的主要代表者之一戴维•米勒则认为,社群主义的主旨就是将集体的尊严与价值内化为全体成员的意志。前文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向我们昭示,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是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形成之精髓,进一步解析发现我国城乡社区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发展现状比较孱弱,并成为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成长较为缓慢的最为重要之因素。

四、公民精神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孕育生长:漫长而遥远的历程

在人类社会正在走向后工业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人类社会治理方式正在跨入全球化治理时代,公民治理代表着人类对未来社会中治理关系最美好的价值追求。如巴伯所言,“强势民主并不对个人管理自身的能力抱有无穷无尽的信心,但是它同意马基雅维里所认为的大众从整体上讲是和君主一样的或者比君主更有智慧的,它也同意西奥多•罗斯福德观点,即‘忙忙碌碌的大多数平民管理自身所犯的错误比任何想要管理人民的小机构的官僚所犯的错误更少’”。〔22〕21世纪,就在公民越来越深入地参与社区事务,要求公共服务的职业者承担更多公共责任的过程中,公民也许更明确地意识到,他们需要选择优化的,适宜他们的制度结构,以创造社区的政府。

面对现代社会公共领域的衰弱与公共空间的急剧缩小,西方的学者曾为此深感忧虑,阿伦特等人认为没有公众参与的政治生活将是缺乏生命力的,而且,Nanz和Steffek等人的研究发现,有组织的公民社会将会产生新的公共空间,公众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将极大提升公共领域。〔23〕而本次调查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成长之现状距离公民治理所要求的现代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似乎还有很遥远的距离。对于“我参与的社区自治组织对社区社会政策的决定,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力”、“为了有效监督社区社会政策的执行,我必须在平时多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参与社区自治组织可以增强我对社区的信赖感和归属感”等说法,均只有半数左右的被调查居民表示比较赞同,而相当一部分居民对于这些说法是表示不认可的。接着对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成长之影响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后,则可以发现公民治理意识、公民精神对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成长有着较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而综合前文的分析,可以发现被调查社区中公民美德、公民精神与公民治理意识的心理体认和民主实践还存在着诸多难以克服的问题,有些问题不仅对于草根民主的成长与发展具有消极作用,更为严重的是对国家的民主体制建设具有潜在的负面影响。深入分析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成长迟缓的最为重要的影响因素,努力培育积极的公民资格、公民精神与公民治理意识,为公民治理创造坚实的草根社会基础,是草根社区自治组织与草根民主成长的漫长而遥远的历程之中亟待完成的必要而艰巨的任务。

社群主义者如今更多地从社群之中寻求问题的解决,他们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不仅仅要考虑私人化与新自由主义的策略,公平与正义等理念也需要在社群的道德规范中得以体现。社群主义的发展与公民身份密切联系,公民的志愿服务成为公民身份发展的道德源泉。 〔24〕政治学者在探索民主这一议题时,都给予民主不同的定义。虽然意见纷杂,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民主不是一整套固定的规则,也不是形式上的、直接性公众的直接参与,民主没有特定的形式,而且民主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变化的漫长历程。在人类民主化发展的遥远道路中,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就显得弥足珍贵。通过本研究的分析,被调查公民的治理意识正在伴随民主化的进程不断演进,我们不能不切实际地希望公民的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跨越式地发展,更不能对于现阶段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淡薄而感到绝望。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前行也将是漫长的、艰辛的过程,西方国家的政治实践已经证明。在现实的政治实践中,政治理论家将政治教育作为一种公民政治赋权的重要手段,“自由民主社会中的政治教育不仅仅限制在政治社会化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还应教会如何获取政治权力、如何应对政治权力等议题。” 〔25〕

Nancy Fraser认为在当今社会中,社会公平的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对于社会公平的讨论也逐渐主要分为两个重要的阵营,一种主流观点认为实现社会公平是政府的重要使命之一,因此,通过一种补偿性的资源流动形式,来实现不同地区的同等发展;另一种观点认为如今社会处于一种身份政治时代,要实现社会公平,就必须要保证社会中少数人的观点、信仰为他人所熟知,得到他人的认同。〔26〕而政府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在良好合作的过程中更应遵循公平合作的原则。例如对于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的发展而言,政府还应进一步健全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的注册登记制度,尤其是完善电脑注册系统。另一方面,还应建立科学的草根社区自治组织绩效评估计量体系,加强对草根社区自治组织成员的培训与教育,建立草根社区自治组织共同治理的资源共享的信息平台。然而受政府对社会控制的减弱的深刻影响,蕴涵着现代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草根社区自治组织自身要有足够的能力来帮助社会实行自我治理。草根社区自治组织自身充当网络治理中的桥梁作用,维护和捍卫各种特殊群体的利益,支持社区的网络治理的多元格局。概而言之,公民治理意识与公民精神的培育是一个漫长而遥远的过程,是一个随着法治与民主制度的逐步健全、公民自身素质提高而不断成长与发展的冗长历程,也期望本研究可以为当代中国城乡社区草根民主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尽其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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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美〕本杰明•巴伯.强势民主〔M〕.彭斌,吴润洲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6.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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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Clarke, S. munity and Problematic Citizenship, Political Geography,2008,27,(1), p.23.

第4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微博 微信 城市社区 自治能力 创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些论述对社区治理能力创新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们从客观上提出了创新社区治理能力面临的两大挑战:一是必须改变治理方式,二是必须发挥自治作用。而近年来出现的微博和微信为创新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平台。

一、微博与微信的社区性

据百度百科的界定,微博,是微型博客的简称,是一个基于用户关系信息分享、传播以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可以通过WEB、WAP等各种客户端组建个人社区,以140字的文字更新信息,并实现即时分享。而微信则是一款快速发送文字和照片、支持多人语音对讲的手机聊天软件。用户可以通过手机快速发送语音、视频、图片和文字。用户可以通过“摇一摇”、“搜索号码”、“附近的人”、扫二维码方式添加好友和关注公众平台,它可将内容分享给好友,并且也能将用户看到的精彩内容分享到朋友圈。从它们的界定可看出微博和微信都是一个基于人与人关系的信息生产、消费、传播与获取平台,是一个以“我”为主导的网络化了的人际关系超链接的虚拟社区。简言之,微博与微信都是“我的”虚拟社区。社区性体现在超链接上,这里的超链接首先就是超文本链接,在微博和微信上,“我关注的人”与“关注我的人”随着鼠标的点击打开了一个个超文本链接,这是一种技术链接。其次,是在技术链接基础之上的“关注”之人与人关系的人文链接。正是这种超链接他人,使“我的”微博和微信成为了虚拟社区,这也是微博和微信生命力之根本。具体来说,两者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主体性、自治性。

微博和微信首要的都是“我的”微博和“我的”微信,都是体现“我的”主体性的平台。正是由于是“我的”,是我的责任田,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我”成为了真正的主人,因此不需要任何外在的强力,我都会尽力维护好建构好它们,真正实现“我的”主体性和自治性。“我的”主体性、自治性体现在我的微博我的微信的每个文字上,赋予“我”以具体化的个性与特殊性,我可以独立思考,不人云亦云。我要以自己的智慧和才思获得别人自愿的关注,尽可能地建构更广大的人际关系圈。正是这种主体性、自治性彻底激活了作为主体的我的能动性和创造力,催生了微博和微信的爆炸式发展。

第二,人人性、草根性。

即写微博和上微信的门槛低,只要你识字,有手机或电脑,人人都行。正是这种人人性,带来了大量的草根,迎来了人民大众,人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大量地发微博、上微信。这就是常说的“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有摄像机”。正是这种人人性、草根性,每个人都极易加入到我的微博我的微信中,丰富我的虚拟社区的内涵,扩展其外延,使我的虚拟社区的人数理论上可以无穷大,给我的虚拟社区带来巨大的影响力和威力。

第三,发表快、传播快。

发表快,是指微博和微信的内容生产速度快,微博与微信的信息只要手指一点就发出去了,不必经过层层审查的过滤,它们都是以秒为单位的直播媒体,是传统媒体难以达及的。以微博为例,2008年汶川地震,twitter比彭博社快22秒;2009年四川绵阳地震,新浪微博比路透社快30分钟;2011年5月,本拉登被击毙,twitter比奥巴马宣布消息早了5分钟。传播快,它又是个以秒为单位的传播媒体。我通过自己建立的社交关系,能够实时地、快速地去传播内容,这是一种基于社会资本的快速传播,一种“所有人对所有人的传播”。发表快与传播快的叠加,使加入我的虚拟社区更加便利快捷。

第四,公共性、社区性。

即许多人对一事的同时关注或说围观,形成了真正的公共领域。它表现为微博和微信的转发与评论功能等,通过数以万计的转发与评论,使某事达到其信息公开的极限,“我的”虚拟社区的外延也达到极限。微博和微信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影响”之特质使人们拥有了前所未有的组建社群和共同行动的能力,真正实现了哈贝马斯所期盼的公共领域,也使微博和微信成为了名符其实的虚拟社区。在这个全新公共领域化的虚拟社区里,无数陌生人之间高强度互动,彼此之间为某事的大接力,最终形成某事圆满解决的可能性。

二、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何以可能

任何事物的创新都需要条件的,这些条件成熟后常常促成创新的达成,如一种新的思想会带来理念创新,一种新手段会带来方法创新等,城市社区创新同样是需要条件的,新生的微博和微信提供了城市社区创新的载体,使创新成为可能。

(一)微博和微信的自治性使城市社区自治能力的更新得以可能

从社区的词源学来看,“社”是表示以祭祀为中心的初民共同体,反映的是社区的文化含义,而“区”是指天然的地域含义。在社区,人们与同伴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进行亲密的、秘密的和单纯的共同生活,就体戚与共,同甘共苦,构成了一个区域社会共同体。[1]由此可见,社区从它产生起就植入了自治的天然基因,这是一种“自发而治”。到了现代社会后,“以城市为主要代表的文明形式必然要求建立一种更能适应城市异质性与多样性的社区形态,‘自觉而治’的社区历史性地成为社区自治的重要形态。”[2]从“自发而治”到“自觉而治”标注着社区的本质属性――自治性,这恰与微博与微信的特征相契合。如上所述,微博与微信具有自我建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自治性,微博与微信与现实社区一样具有天然的自治性,这种一致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先验般的保证,因为每个微博与微信用户都是生活在现实的社区中,微博与微信的自治“习惯”必然蔓延到网下的现实社区自治中,不仅为现实社区自治提供了心理和文化的加固作用,而且还可以说,现实社区的自治是其必然要求。

(二)微博与微信的人人性和参与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群众基础

社会自治必须要靠社区内的群众来兑现,离开了群众参与,社区自治不可能实现。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草根性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其用户。据最新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而据腾讯与新浪的统计,微博与微信用户数基本与之持平。实际上,去掉无法上网的学龄前儿童和部分老年人口[3]以及部分农村人口,城市网络普及率估计达到80%以上,可以推算大部分市民都是网民了,都是微博和微信的用户。而这些用户就是现实社区中的基层群众。实际上,网民就是最基层的群众,走近网民实际上就是走进基层,发动网民工作实际上就是发动群众工作。因此,微博和微信的人人性为社区自治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而且从网民实践也可知,微博与微信用户的参与意识较强,这可从微博与微信在这几年的爆炸式发展与许多事情上的爆炸式参与得以证实,这也为他们最终参与社区自治提供了保障。

(三)微博和微信的瞬时性和公共性为城市社区自治提供了时间和机会的保证

众所周知,每个生活在社区的居民都知道建设好本社区对自己的重要性,每个人实际上都有参与的愿望,但是现代社会城市生活节奏飞快,人们整日为生计疲于奔命,这制约了他们,使其难以抽出时间来参与社区自治,这的确是社区自治过程中遇到的棘手难题。微博和微信出现后,为解决这种难题撕开了缺口,因为社区中的许多事情完全可以通过微博与微信这一公共性平台随时进行网上解决,不必花费整段的时间,人们可以利用上下班缝隙的碎片化时间即时参与社区自治,满足了参与欲望,提供了参与机会,更为重要的是解决了社区中存在的问题,带来社区自治参与手段的更新。

三、利用微博和微信进行社区自治创新如何可能

什么是城市社区自治?在我国目前的语境下,既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政府管理与社区管理的简单割裂或冲突,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社区自治组织的自主管理,而应该作如下界定:所谓城市社区自治,是指不需要外部力量的强制性干预,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习惯于通过民主协商来合作处理社区公共事务,并使社区进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过程。[4]其中自治的主体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客体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公共事务,自治的方式是民主协商。由此,利用微博和微信来治理社区可通过以下路径进行。

(一)布局奠基于社会资本的微博与微信关系网络,形成“网络统一战线”

要发挥社区居民利用微博与微信参与自治的作用,首要当然是建立社区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微博与微信的关系网络,这又要靠居委会、业委会等自治组织把社区居民的微博与微信联系起来,开通居民微博和微信与居委会、业委会的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直通车,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张贴二维码、业主论坛公布账号等方法把自己的账号告诉本社区居民。由于微博与微信现在都有了GPS定位功能,居委会、业委会可通过搜索附近人的功能与更多的居民结成互为粉丝的超链接。此外,由于居委会、业委会对本社区居民的相关信息有一定的了解,可有针对性地上门一对一做工作,让一些重量级居民加入本社区的微博与微信中。总之,通过各种办法尽可能地与社区居民结成微博和微信的“网络统一战线”,形成自治的强大群体基础。一旦与社区居民结成“网络统一战线”后,就要积极地创造条件在彼此之间建构社会资本。所谓“社会资本就是存在于由个人或群体编织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的资源,是社会关系网络中一切有利于个人或群体的无形的关系资本,主要表现为信任、规范和网络等”。[1]这恰恰也是当前社区自治急需的资本。由于各方都与社区的利益结成了共同体,因此彼此之间易于建构社会资本,最主要的是要多沟通与互动。一旦“网络统一战线”各方建构起雄厚的社会资本,那么各方共同参与社区自治就水到渠成。

(二)建构奠基于有限理性的民主协商机制,实现从“被组织”走向“自组织”

1919年,美国著名社会活动家和社区工作者玛丽・福莱特提出“社区是一个过程”的新命题,该命题实质上是说,一个“秩序良好”(罗尔斯语)的社区是各方积极参与建设的动态过程,这对社区自治具有指导性。过程性保证了社区的发展性,也说明了社区的发展不是任何人或组织说了算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成为终极真理的掌控者,社区的发展来自于参与各方的民主协商。民主协商是对各参与方主体地位的尊重,对于调动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至关重要;更重要的是由于各方都受有限理性制约,因而也不得不采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所谓有限理性,最早是由阿罗提出的,他认为有限理性就是人的行为“即是有意识地理性的,但这种理性又是有限的”。[2]有限理性研究的集大成者是西蒙。他认为,人们只能在决策过程中寻求满意解而难以寻求最优解,“行为主体打算做到理性,但现实中却只能有限度地实现理性”[3]西蒙提出的有限理性理论是从群体行为角度出发,认为人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组织中,人从来不是孤立的。人的一般行为是人与人、人与组织相互影响、整合的结果。[4]正是由于有限理性,所以必须发挥众人智慧,进行民主协商,社区自治实际上正是参与各方通过民主协商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正是在这种民主协商过程中,每个人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主动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实现了从“被组织”到“自组织”。但在现实中,正如上文所述,这种民主协商由于受居民时空限制,往往难以进行,微博和微信出现后,由于打破了时空限制,而且每个微博和微信用户都是真正作为主体而呈现的,因此,居委会、业委会可把相关事宜先放到微博和微信上,让居民间充分进行实时和延时的协商,然后对于一些非常棘手的问题再延伸到网下当面协商,通过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真正实现社区自治。

第5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一、认真学习,提升修养强素质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社居委主任,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为此,我始终把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一是加强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学习,着力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同时,带头深入贯彻学习镇人代会决议、决定,提高依法行使代表职权能力,增强当好人民代表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光荣感,坚定了做好代表工作的信心;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做到在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真才实学。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学习、会议和代表活动,使自身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不断得到提高;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进行思考,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有效地推动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身体力行,履职尽责促推进

作为代表就应该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努力为民负责,为政府排忧,协助政府推行工作。日常工作中,我坚持深入群众听取反映,密切联系广大选民,做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对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议案都进行了认真讨论,积极发表意见、看法,明确表明了意愿、立场和态度。去年以来,结合镇人大开展的“12345”工程,积极参加代表小组会议;认真撰写学习心得;每年联系和帮扶3个贫困户;参加了镇人大组织的岗农业示范园视察、复建楼建设视察等一系列视察活动;每年给政府提5条建议或意见,得到了镇人大的重视和认可。

三、立足本职,注重实效促发展

立足本职工作。一是抓社区工作机制创新。围绕重激励、严考核、高保障,改进和完善了领导机制、激励机制、用人机制,激发了社区上下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二是认真落实社区经济工作措施,各项经济指标逐年实现稳步增长。全力做好樊洼路(卫楼段)征拆、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楼、复建楼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水电改造、房产证办理、小区内涝等重点遗留问题整改的协调、配合、服务工作;三是抓社区资源整合,促社区发展。扎实抓好综治、计生、社保等日常性管理服务工作,认真部署落实铲雪除冰、预防手足口病、抗震救灾等突发性工作,社区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新的进展。

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利益

四、勤勉奉公,清正廉洁作表率

第6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活动

今年,区提出开展“转型升级提升年”、“社会矛盾化解年”、“基层基础建设年”的活动,根据“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要求,街道司法所在全街道范围组织辖区个社区开展2次大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对排查的矛盾纠纷要求每月上报,社区能够调节的在社区调解,社区不能调节的由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调解,街道司法所不能调解的上报区,申请上级司法部门协助调解。今年,街道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治本环节来抓,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充分化解人民矛盾,为辖区居民提供了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2010年全年,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起,调解率,成功率。在调解中心调节的纠纷共有件,成功调解件,占全部纠纷的。

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根据全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计划安排,今年区所有乡街必须全面开展社区矫正个工作,由于我街道拆迁,社区矫正工作迟迟未能正式开展,为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街道司法所做了大量工作。

1、建立工作机构

按照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我们在交接前成立以街道主任为组长的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交接后一周内组建了一支由社区综治干部和妇女干部组成的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在司法所人员和社区民警组织下开展工作。

2、建立了相关工作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制定了《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街道社区矫正加(扣)分细则》《街道社区矫正月度考核评议方案》《街道“5+1”监管机制方案》等制度;

3、司法所逐一对矫正对象进行分析,制定矫治个案。通过定期谈话、专家心理咨询、社会帮教、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

4、完善社区矫正硬件设施

办公用房紧张是街道的一大问题,在市司法局及开发区综治办的组织协调下,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街道司法工作,司法所长积极与领导沟通解决办公用房问题。班子成员会议商议解决社区矫正办公用房问题,最终在领导的协调下,腾出了社区矫正办公室、教育室、谈话室以及资料档案室,合计面积达到余平方,并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为司法所工作提供了硬件保障。

5、建立了社区矫正对象档案,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判决书、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通知书;矫正对象情况登记表;矫治方案;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

自交接以来,街道共接收了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布在街道下辖的各社区,其中:缓刑人,假释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到目前为止,有v人正在接受矫正。犯罪类型分别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人,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民利罪3人,侵犯财产罪6人,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人,贪污贿赂罪2人。到日前为止,名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现象。

三、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制宣传教育是街道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进程,建立健全了普法、学法制度,街道充分利用横幅、法制讲座、简报、标语、社区橱窗、黑板报以及市民学校等形式,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五五”普法工作计划,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全年,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制作法制宣传横幅条、标语宣传条,社区黑板报期。

为努力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今年,我所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在辖区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物权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禁毒法》、反警示教育等法律宣传活动。如举办法制图片巡展、趣味普法活动、法律咨询活动、组织观看法制电影电视录像、举办法制讲座等,有效地提高了群众学法、用法的兴趣。通过以上活动的落实,使我所普法工作开展的既扎扎实实,又轰轰烈烈,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全年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次,受教育人数。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相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相对要宽松一些,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放松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归正人员的管理同样是司法所的主要工作之一。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我们采取分职业、分年龄、分社区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目前,我街道共有刑满释放人员人,分布在辖区7个社区,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司法所的协调下,本着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有序的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接茬教育和就业安置工作,有效的预防了归正人员重新犯罪。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个别社区调委会业务水平有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2、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后,矫正对象逐渐增多,街道工作人员不够。

第7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创新是当局治理革新的光滑剂,只需当局存在,当局治理的创新就一刻也不会中止。2004年,东城区创新城市治理理念,运用网格化思维和技能创立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采用万米单位网格治理法和城市部件治理法相连系的方法,应用自立研发的信息采集器,树立监视中间和批示中间两个轴心的治理体系体例,再造城市治理流程,完成了准确、高效、全时段、全方位掩盖的城市治理形式,进步了当局治理城市的效能。改过形式施行运转以来,其软硬件系统和信息资本运转不变、反响疾速、数据准确,有用处理了当局治理不到位的问题,促进当局的治理任务\"从被动变为自动、从突击变为常常\",促进了当局进一步实行职责,为当局树立城市治理长效机制做出了有益探究。

一、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创新特点及结果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将曩昔传统、被动、定性和涣散的治理,改变为今日现代、自动、定量和系统的治理,是当局创新城市治理形式的一次革命。一是创新当局治理理念,以万米单位网格治理法和城市事部件治理法为根底,整合治理资本,完成城市的网格化、精密化治理,完成城市治理问题由过后措置向事前预防的转移;二是创新当局治理体系体例,采用双轴心治理体系体例,别离监视和治理两项本能机能,完成当局治理效率的稳步进步;三是创新当局治理机制,再造城市治理流程,构成发现、立案、差遣、核对和了案五个步调的闭环的任务流程,完成任务方法由被动变自动;四是创新当局治理伎俩,运用多种信息化技能,构建顺序化、科学化的城市治理流程,完成城市治理信息的精确、疾速采集和传输;五是创新当局治理审核系统,完美各类审核方法和目标,对城市治理信息进行科学的评价和剖析,完成评价方法由定性向定量的改变。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已成功运转近五年,在这五年里,共处理我区各类城市治理问题20多万件,了案率长时间不变在95%以上,问题处理了案均匀工夫由曩昔的一周进步到目前的6.5小时,每月均匀措置各类城市治理问题3000件,处置问题数是曩昔的6倍。可以说,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创立,进步了当局信息化建立的使用程度,在增强当局治理城市、效劳社会才能的还,有用节省了当局治理本钱,在推进城市生涯情况和社会效劳情况改善的还,促进了市民参加城市治理热情的进步,真正表现了立党为公、在朝为民的要求,用实真实在的结果,践行了科学开展观,初步树立和完美了发现实时、措置疾速、处理有用、监视有力的当局城市治理长效机制。

二、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拓展的可行性和需要性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五年来的成功运转用理论证实了,新形式拥有很强的通用性和拓展性,应用网格化思维和信息化伎俩使新形式持续向当局公共治理和当局效劳的其他范畴延长和拓展成为能够。新形式拥有监管别离的治理体系体例和完好闭环的任务流程,在理论中获得充沛验证,为下一步拓展供应了体系体例和机制上的包管;新形式系统运转不变,可以整合多方面资本、添加各方面数据,为拓展奠基了技能根底;新形式拥有四百名城管监视员,可以搜集城市运转的全方位动态信息,为下一步拓展树立了人员优势。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振奋人心的成效使网格化治理任务拓展成为一种实际能够,而信息化社会的疾速开展与原有当局治理的低效行政之间矛盾的日益深化,则使新形式深化拓展促进当局治理创新成为一种必定趋向。只要应用新形式经过信息技能完成当局城市治理体系体例、机制、组织方法、伎俩的创新,完成信息、人力资本等内容综合性的整合,具体提拔当局的公共治理和效劳程度,才干促进当局本能机能基本性的改动,改善公共效劳的长效机制,真正完成具体建立效劳型当局的目的。

三、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带动当局治理多范畴创新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作为一种创新,其精华就是将治理对象定位,义务细化、职责明白、监视到位,完成精密化的治理理念。多年来,东城区一直科学开展的准则,推进城市治理资本的整合,充沛发扬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技能和人员优势,积极拓展,进行了多个方面的探究,并获得了很好的成效。

(一)秉承理念,拓展使用范畴

网格化治理思维和伎俩在科教文卫等范畴被最先使用。2005年,东城区社区卫生效劳变革应用网格化治理思维,在整合全区医疗资本的根底上,创立了全方位掩盖、全进程监控、信息化支撑、网格化治理、扁平化构造的新型社区卫生效劳形式,将全区进行网格化结构,树立了社区卫生效劳任务网格,使社区居民可以在300米局限之内完成就近医疗,完成了全区社区卫生效劳优质平衡开展。到2008年,全区为10万余人次持卡居民免去挂号费、诊疗费30余万元;执行零差率发卖的药品比例到达了85%,累计优惠药费250余万元。仅2008年,全区社区卫生效劳总门诊量到达61万人次。

同年,东城区沿用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治理思维和方法展开了“学区化治理”和“蓝天工程”。“学区化治理”就是运用网格划分办法,将全区划分为5个网格,每个网格作为一个学区,每个学区内都配有分歧类型的优质教育资本,完成教育资本在网格里的整合与共享。“蓝天工程”就是以青少年学生课表里教育需求为起点,建立课外运动信息治理效劳平台,建立青少年课外运动门户网站和多个数据库,研发“东城区青少年课外运动卡”,创立没有围墙的课外校园。“蓝天工程”启动四年来,全区已有190万人次的中小学生参与了举行的各项运动,进修、运动的空间大大拓展。“学区化治理”和“蓝天工程”双双取得中国教育学会第18届年会一等奖,“蓝天工程”被中心文明办在全国推行。

2006年,东城区持续拓展收集化治理的使用范畴,修建了比拟完美的数字化社会救助系统,使东城区26个社会救助本能机能单元的79项救助项目获得具体整合,根本树立起了以低保准则为根底,以医疗、教育等专项救助相配套,以应急救助、社会合作为增补,当局统筹协调、街道一致施行的综合性、多条理社会救助系统,具体促进了我区社会救助任务的进步。当前,全区负有直接救助职责的部分共触及16个区级委、办、局和10个街道做事处,救助对象涵盖了低保对象、贫穷赋闲人员等16类2万余名坚苦群众。

(二)积极创新,拓展系统功用

2007年,为了做好北京奥运会的效劳保证任务,我们应用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探究展开奥运专题治理任务,针对东城局限内的2个奥运场馆、1条竞赛线路、24家签约饭铺、4家签约病院、10条重点大街,开拓、制造了奥运网格治理专题图层,并将其同奥运重点地域案件标识添加至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中,还,我们还在系统中对涉奥地域的城市治理问题措置流程进行了专门设定,将其问题级别设定为奥运阶段义务,并加以“奥运”字样的非凡标识,包管了问题的疾速处理。2008年8月8日至9月20日奥运会时期,城市治理监视中间共立案奥运相关檀卷3447件,了案3350件,处置中97件,了案率97.16%。

在奥运会时期,我们还共同市08奥运情况批示部任务,在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完成市“城市运转监测平台”东城区数据报送接口平台子系统,每日按时搜集、报送全区各奥运运转团队、分批示部及相关部分的奥运任务运转数据,使指导可以实时获取精确、翔实的城市运转数据。

2007年,依托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我们对活动生齿和出租房子进行精密化和准确化的治理,在有用整合全区活动生齿和出租房子治理资本的根底上,以出租房子作为部件定位,将活动生齿的转变作为事情进行随时反省上报实时更新,构成了由城市治理监视中间担任信息数据采集,区流管办一致协调,街道做事处、社区效劳站一起协作施行,具有信息化、全方位掩盖、全进程监控等特点的城市活动生齿和出租房子网格化治理新形式,真正完成了活动生齿和出租房子治理的精密化。

2009年,我们创立公共平安监管新形式,以风险源为切入点,充沛思索风险源的动态要素,精确、具体地把握风险源的根底信息、地舆信息及平安专业信息,树立一元批示中间,引入城管监视员发现补强机制,化被动为自动,变过后处置为事前发现,具体提拔我区公共平安日常监管才能,做究竟数清晰、责任明白、发现实时、批示有力、监视有用、评价到位,真正完成了对我区公共平安监管对象的全掩盖治理。

(三)发扬优势,拓展监管内容

东城区城市治理监视中间以信息化为支撑,发扬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技能及人员优势,共同当局社会治理和公共效劳的需求,整合全区资本,进一步扩展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监管局限,拓展以城市外观形状为主的新形式治理内容,树立了区城管监视中间与各部分之间的效劳供需链条,在协助当局进步监控和治理才能的还,初步构成了各部分“协同作战”的城市治理形式。

监视中间共同环保局把大气情况管理归入网格化治理,对全区工地扬尘状况进行继续监控,并在监控的还,进行相关数据的计算、剖析,为落实环保任务供应数据支撑。比方,经过剖析我们发现,东城区作为老城区,每年4、5月份,进入旧房抢修、家庭装修的顶峰期,不少胡同也开端集中整修,扬尘问题会呈现必然的反弹景象,所以这段工夫就要求监视员加大对胡同街巷房子补葺、施工料掩盖等状况的巡视反省力度,实时发现问题,共同环保局完成我区各项大气情况目标的完成。

5年来,监视中间应用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协助区文委每季度对我区77处注销未挂牌文物的外观维护状况进行普查,重点反省文物缺掉、严峻破损、被撤除遭毁坏的,或是文物倾倒、存在平安隐患等;还共同区文委展开了“无照游商5·27”专项整治运动,对全区图书、音像商铺地位、无照的音像成品游商散布等进行普查,完成了东城区图书、音像商铺散布图,确定了重点监管点,为探究树立文明市场监管的长效治理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测验;共同区环保局完成了全区2400余家污染源商户的入户普查、复查及抽查审核任务,使全区污染源普查任务顺畅经过市环保局的反省验收;共同区商务局根据《酒类流畅治理方法》相关条目,分两批完成全区十个街道的酒类运营者注销立案效劳任务,共走访商户2873家,完成立案注销表2576份。

(四)多方进修,拓展创新思绪

自2005年7月以来,建立部先后3批在全国确定了51个试点城市(区)进行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推行使用,很多城市在展开网格化城市治理任务的还,连系实践,在新形式内容拓展方面进行了很好的探究,比方:杭州市充沛发扬数字城管系统的优势,依托数字化城市治理地舆信息治理系统,连系无线城域网等现代化信息技能,建立了全市一致的综合收费、治理、监视、效劳功用为一体的泊车综合治理效劳平台,经过科学合理的系统装备,节省了本钱,提拔了运转成效,较好地知足了路途泊车收费、治理及效劳的需求;北京市西城区将东城形式进一步创新,提出资本共享、批示一致、运转协调、措置高效的任务目的,环绕城市治理、应急批示、便民效劳、总值班室四项效劳本能机能,向城市治理监视、当局值班、非紧要救助和应急批示的一致一体化治理批示开展,创立了“四位一体”城市运转治理批示形式,经过当局常态和十分态治理的有用连系,在城市运转治理与应急批示上做了成功的测验;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在城市网格化治理综合平台的根底上,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完美社区根本效劳系统建立,针对当地区特点睁开了“为老效劳”等数字社区的特征效劳,经过为白叟供应物业维修、反省身体等各类效劳,将社会网格化治理不时引入庶民最存眷的热点范畴,进一步发扬当局在数字社区治理中的主要效果与影响力。

经过对各试点城市新形式拓展方式和内容的研讨和进修,连系我区的探究和理论,进一步坦荡了我们在新形式内容拓展上的任务思绪,那就是要一直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精密化治理的精华,充沛发扬新形式优势,整合伙源、连系实践,丰厚以城市外观形状为主的新形式治理内容,逐渐完成在当局任务各个范畴的使用,促进当局治理程度的进一步提拔。

四、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开展偏向

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曾经成功地走过5年工夫,它实在进步了当局治理城市的才能,改善了人们生涯、任务的情况,拉近了市民与当局间的间隔,然则仔细总结,我们可以明晰地发现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还有很大的开展空间,今后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完美我区的网格化城市治理任务:

(一)逐渐构建城市运转监测平台,保证城市平安、不变运转

经由对奥运会效劳保证任务的具体总结,我们愈加看法到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作为当局城市治理最好抓手的主要性,下一步我们将增强网格平台的系统建立,完美功用、健全数据库,拓宽监管本能机能,使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在后奥运期间及严重运动中发扬更鸿文用,逐渐构建城市运转监测平台,使网格化城市治理平台成为当局的根底信息平台,成为整个城市运转的数据、信息的集散中间。还,经过对城市运转的动态监控及对平台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剖析,构成城市运转的总身形势描绘与前兆辨认预警,提出相关的处理方案和政策建议,使城市运转的综合协调与批示目的更明白、办法更妥当、施行更有用,最终完成不只对城市全体运转的全进程进举动态、科学、系统治理,并且还也为城市运转突发事情应急治理供应长效机制保证和数据信息支撑。

(二)进一步拓展新形式监管内容,进步城市综合法律才能

进一步创新治理、整合伙源、理顺关系,充沛发扬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的治理效劳和监视评价本能机能,扩展新形式监管内容。当前,我们已对全区各单元的本能机能进行细心梳理,将可以归入到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的本能机能进行了汇总,下一步,我们将连系实践,逐渐丰厚具有外观形状的网格化城市监管内容,树立完美城市公共治理信息平台,为多部分的综合法律供应详实、牢靠的数据支撑,使各部分可以获得所需的共享信息,并在实行各自任务职责的根底上,真正完成城市治理中各部分间的协同作战,然后有用促进当局综合法律效能的进步,不时健全城市治理综合法律体系体例和长效机制。比方:本年网格化城市治理新形式将在我区的公共平安监督工作中发扬主要效果,经过扩大城管监视员的监管内容,完成全区风险源发现和预警才能的有用加强,并将区内严重风险源的地舆地位、风险水平、周边状况、出产单元根本信息等在网格地舆图层上定位,树立相关数据库,监视员在上传风险源的相关信息后,监管部分可以实时调取所需信息,进行判别跟踪和监控处置,然后大大进步了我区公共平安监管和防备的程度。

(三)以数据促决议计划、以数据抓绩效,增强网格化信息治理系统的数据发掘功用

经过总结5年来新形式运转的实践经历,我们发现网格化城市治理信息系统首要偏重于问题的发现和监视,而在数据剖析发掘上有待进一步进步。下一步,我们将在总体把握城市运转即时数据的根底上,经过数据深条理剖析发掘,做好新问题的辨认和捕获任务,以图表等方式为指导最直观的展示出问题的地点,全力辅佐指导第一工夫获取有用信息,敏捷做出准确决议计划,真正成为指导决议计划信息的最牢靠起原。还,我们还将继续性的采集各部分履职状况的相关数据,经过对数据进行追踪式的剖析,构成响应的绩效目标,使指导透视和存眷到各部分的实践运转状况,真正从决议计划层面推进各部分绩效治理。

第8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关键词]留守老人 社区整合 家庭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4-0009-02

一、问题的提出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在此情况下,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但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留守老人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据有关统计,我国目前农村留守老人达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其中65岁以上农村留守老人达2000万。面对这巨大数量的农村留守老人群体,社会各界纷纷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各个社会学科也对此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不过研究的内容主要围绕着子女外出打工对于留守老人的影响、留守老人的生存状况、留守老人的养老和权益保障等问题,(高娜,2011)而对于留守老人的作用研究则非常少。一个原因就是目前学界对于留守老人的研究基本上是把他们看做是一个消极被动的弱势行动主体,而忽视了其可能作为一个积极的行动主体而发挥的积极能动作用。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也可以发现有的留守老人并非如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弱势无助的消极群体,相反他们在许多方面也在充分地发挥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本文拟以江西省J村调查为例,探讨当前留守老人在社区整合中的作用。希望以此为契机引起社会各界在关注留守老人、尊重留守老人以及爱护留守老人的同时,也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能动作用。

二、留守老人对社区整合的作用

J村是江西省X市的一个自然村,长期以来村民都是靠种植农作物为生,经济状况较差。基于生活压力所迫,2000年,J村的一部分年轻人开始选择外出务工,外出务工使得他们经济收入增加的同时,也影响和带动了越来越多的人外出务工。近几年来,外出务工的不仅仅是年轻人,很多中年人也选择外出务工。一方面是青壮年村民的外出务工,村庄精英不断流失;一方面是村里留守老人越来越多。在这种状况下,J村似乎要面临着一场前所未有的村庄治理危机,陷入萧条的境地。但实际上J村没有陷入“危机”,社区依然呈现出有序状态,造成这种结果很大的原因是留守老人们在社区整合中发挥了作用。

(一)留守老人在家庭中的作用

1.对子辈婚姻矛盾的协调作用

朝夕相处是中国传统的夫妻模式,但是现在的农民工夫妻模式更多的是两地分居模式。这种两地分居的模式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夫妻一方在外务工,另一方留守在家里;另一种是夫妻二人不在一个地方务工或者居住在一起。不管是哪种情形,夫妻分居模式存在的问题是不容忽视的。“夫妻两地分居(特别是较长时间的),必然使婚姻的许多功能不能正常实现,使男女之间不能进行正常的心理沟通和情感交流,不能互相和慰藉,加之性压抑、造成的烦恼和焦虑,等等,结果会使双方(特别是女性)造成精神创伤,会加大彼此的心理距离,会造成彼此的疏离感和陌生感,从而使爱情出现危机,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受到侵扰。”(罗忆源,2006)如何避免夫妻关系的解体,除了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加强情感沟通以外,作为夫妻双方的父母——老年人——在其中发挥的调节和维护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

案例一:LH的儿子长期在外务工,由于没有及时地与妻子进行沟通,导致感情出现了危机。去年5月份的时候,儿媳想要离婚,LH知道以后,一方面对儿媳做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说儿媳要冷静一些,多想想儿女,不要对儿女造成伤害;另一方面赶紧叫儿子暂时回家,不要去务工了,多和儿媳交流下,最终在老人的劝说下,这对夫妻没有离婚,今年3月份的时候,两口子一起外出务工了。

正是在LH的努力协调下才使得儿子与儿媳的婚姻关系避免了解体,同时也使得儿子与儿媳决定选择一起外出务工。在调查中发现像LH家这种情况的还有几家,但都因为有老人在其中的积极协调才避免了情况的恶化。村里老人在谈到此类事情时候也是感慨万千,一方面表达了对于自己外出子女的婚姻担心;另一方面也纷纷表示如果出现LH的情况时,会积极地制止。

2.对孙辈起着监督和教育作用

农民工外出务工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留守儿童的大量产生。这些留守儿童的安全以及教育成为外出务工农民的一大心病。学界对于留守儿童的安全与教育等问题也做了大量的研究,普遍认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相比,由于缺乏父母相应的监督,安全和教育问题要差些。对于爷爷奶奶在对留守儿童的监督和教育作用的认识上,目前的一个看法是爷爷奶奶几乎无法起到很好的监督和教育作用。但是通过调查发现,只要积极发挥爷爷奶奶的作用,不是不能起到监督和教育的作用,很多时候起到的作用甚至会非常的大。

案例二:Y去年顺利考上了大学,对于能够顺利考上大学,他认为自己爷爷奶奶的功劳最大。原来Y的父母早年就出去务工了,自小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当其他的孩子都还沉浸在父母怀抱中的时候,他却只能跟在年迈的爷爷奶奶身边。他说当初自己也有埋怨,为什么别人都在爸爸妈妈的照顾下学习,为什么他只能跟着爷爷奶奶。不过后来他转变过来了,因为他发现爷爷奶奶的教育相比其他父母亲身教育的孩子,使自己更加的懂事,学习的动力也相对较强。

在爷爷奶奶的日常照料之下,Y不仅摆脱了由于父母“缺场”而导致的家庭教育不足的问题,而且通过与爷爷奶奶的长期居住,在日常生活的行为感知中获得了一种新的家庭教育。这种家庭教育在使得Y理解父母外出务工行为的缘由之上更增添了一种孝道教育。爷爷奶奶的“第二父母”角色应该说发挥得非常好。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可以感知到,留守老人作为“第二家长”角色如果发挥得好的话,可以有着重要意义的。

3.维持大家庭完整性,增加大家庭社会资本的作用

春节作为中国人最为重要的传统节日。每到这个时候,大量的农民工都会积极返乡回家过年,如果家里有老人在世的话,这个老人一般会成为家庭聚会的中心点。如果家里没有了老人,大家庭的完整性一般会随之解构。

案例三:LJ的儿子LS常年在外做生意,每年只有春节的时候才会回家一次。在一次家庭聚会上,LS对其他的兄弟姐妹们说:“这些年在外漂泊惯了,每年回来过节是因为老头子还在,以后要是老头子去世了,我可能就不会再回来了。”

从LS的话语中我们可以看出,LJ在这个大家庭中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LJ作为子女交流的一个契合点,可以提供几个子女之间相互交往的场所以及时间点。在这种极少的交往中,相对贫寒的子女可以获得一定的资源:例如经济资源——LS每次回家过春节都带回一些礼物给兄弟姐妹,有的时候甚至给予贫困的兄弟姐妹一定现金实物;信息资本——告知外面招工或者就业的情况。LJ的其他几个子女在谈到LJ的时候,也往往会强调由于LJ的存在才使得兄弟姐妹之间还有来往和互助。

(二)留守老人在社区的作用

1.弥补村庄精英流失后社区治理的缺失

村庄精英是指村庄里那些比一般村民拥有更多社会资源,并且通过此类资源获得并进行权威性价值分配的村庄里的经济能人、政治能人以及社会能人,对村庄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发展起到重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余丽、彭秋婵,2010)村庄精英在村庄权力结构中居于承上启下的中介地位,是国家与农村互动的桥梁,是国家政策、意识形态的传达者,也是村民执行政策、利益分配的庇护者。村庄精英的流失是目前村庄治理缺失的一大难题。通过调查发现,一些老年人依靠自身的经验、威望以及出于对村庄的热爱,他们积极地投入到村庄的治理中去,从而弥补了村庄中青年精英流失后村庄治理上主体的缺失。

案例四:2008年的时候,村庄要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分配,如何做好这项工作成为了一大难题。由于留下来的年轻人大都不懂得如何去做这项工作,当时几乎靠的都是一些老人,LC就是其中一个。对此,LC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靠年轻人的话,土地分配不知道要何时才能弄好,还是我们这帮老头搞好的,真是不容易啊。”

LC的话直截了当地反映出当前农村治理的实际状况。精英的流失使得农村治理有的时候不得不依靠老年人。老年人也没有让人失望,他们依靠自身的经验、威望以及出于对于村庄的关注和热爱,积极地投身到村庄的治理中去。

2.维护社区安全的作用

在城市社区中,保安、监控器等可以制止一些犯罪分子对于社区安全的破坏,但是在农村中,社区的安全一般是靠邻里之间的相互守望。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外出务工,独留下一栋栋的空房子,邻里守望的功能相应的缺失,一些小偷开始猖狂起来。老年人没事的时候喜欢四处遛达,找人聊天,不知不觉中能够了解到和发现以及加以制止一些小偷行为。

案例五:2009年8月的一天,LK大爷从田地耕作回来,在经过Z大爷家的时候,发现他家门打开了,LK大爷很奇怪,因为Z大爷根本没有在家,此时家门如何会开呢,加之此时,正是大家伙都在田间地头劳作的时刻,于是带着好奇心站在门口向里面瞧,这一瞧发现有一个小偷正在偷鸡,LK大爷于是偷偷地回家,叫上了自己的儿子,一起把这个小偷抓住了。

类似的事情还有好几起,都由于老年人的及时发现才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虽然老人们发现并制止了一些小偷事件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区的安全,但与此同时他们也表达了对于当前农村社区逐渐不安全的担心和忧虑。

3.调节和化解社区邻里关系矛盾的作用

对于调节和化解邻里关系的矛盾,老人们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一是他们生活几十年,年高辈长,办事牢靠,说话有分寸,无论在家庭内部,还是在社会交往上,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容易被人接受。二是有方法,懂人缘。他们阅历丰富,对本地人际关系演变比较清楚,谙于人情世故,善于权衡利弊,对纠纷能因势利导地进行调解。

案例六:有一天,LJ和LM由于一点小小的事情吵起来了,甚至快到了大动手脚的地步,M大爷知道了以后,叫上了LJ和LM到自己的家里一起吃饭,在餐桌上,M大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劝说他们,不要伤了邻里之间的情谊,最终两家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三、结论与讨论

当我们从行动者范式去探讨留守老人在农村社区作用的时候,看到的是留守老人并非是一群消极被动的弱势群体,相反他们在积极地发挥着作用。在家庭方面,老人们协调着外出务工的子辈们的婚姻矛盾,使得子辈们的婚姻关系更加稳固;扮演孙辈的“第二父母”角色,监督和教育孙辈;维护大家庭的完整性,增加子女的社会资本。在社区方面,老人们弥补村庄精英流失后社区治理的缺失,维持社区秩序的稳定;保障日常社区的安全;调节邻里关系,维护社区和睦的人际关系。

本文虽然只是一个个案研究,其现实意义或许存在很大的问题,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对于留守老人研究,我们不应该仅仅停留在把他们作为一个消极被动的弱势群体来污名化他们,而应该拓宽思路和范围,更加深入地研究留守老人们在现实中的作用。这不仅可以促进当前农村的发展,也可以为国家的政策制定提供一个更好的思路。

【参考文献】

[1]罗忆源.流动农民工家庭中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6(7).

第9篇:社区治理的看法范文

社区矫正在不同语境可以有不同的表述,但是如果将它作为一个制度性概念,尤其是论者想要借此活化整个司法预防的运作就必须有标志性确认。我个人认为,社区矫正不等同于行刑社会化,“矫正”本身也只表达了该制度的核心内容而非全部特征。社区矫正是与场所性处遇相对的概念,它是指在社会环境下,由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社区组织与社会志愿人员,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或有犯罪危险的人进行行为矫治、生活扶助的活动。

1.沿着司法预防圈由外向内划定社区矫正范围

根据犯罪学的通说,所谓司法预防包括对犯罪人的刑事处置和对有犯罪危险的人的特殊行政处置。由于剥夺自由刑处于我国刑罚运作的绝对中心地位,特殊行政法在刑法又构筑了劳动教养、强制戒毒、收容教育等预防犯罪的措施,因此,由司法机关组织的犯罪预防方式大多在场所内完成,具有封闭特征。关键在于,尽管监禁刑执行直接导致了犯罪恶习的交叉或深度传染,受刑人存在重返社会的困难,行刑机关仍会为实现报应犯罪而视其为一种必要的代价,这表明社区矫正措施对在押罪犯的行刑而言至多起到补充作用,它的真正有所作为应当是增加限制自由刑刑种的适用和改善缓刑督导制度。另一方面,从理论上看,既然剥夺自由刑所固有的弊端同样存在于其他场所性处置之中,除必要的封闭性强制治疗须与社会康复方式结合外,其他劳动教养(包括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甚至工读教育的对象似乎更适宜于采用各种社区矫正的方法。①

客观地说,在现行刑事法或特殊行政法机制中,那些与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改革思路相关的制度尝试大抵可归人社区矫正措施。即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1)假释或监外执行的罪犯;(2)被判处管制或缓刑的罪犯;(3)暂缓不人;(4)除毒瘾强戒对象以外的受教养人。

2.根据司法预防需要,澄清“矫正”之意

“矫正”字义与强制改造相通,但是目前国内社区矫正的试点做法实际超出了这一特定范围,据各地经验,除对受处置人采取行为督导外,限时强制公益性劳动、生活扶助等都是其重要的制度内容,其中强制公益性劳动主要具有社会补偿的意义,生活扶助则具有救助、扶持的性质,这本身已经很能说明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社区矫正既然可以针对不同的对象,它必然被划分为行刑方式、刑的附随处分和其他保安处分等不同种类,因此,用一套固有做法应对不同情况是不合适的。对此我们不妨从国外学者有关社会处遇制度的理论归类人手,说明细化和突出各种方式特点的必要性。日本学者把社会内处遇分为假释、保护观察、改造应急保护、社区服务命令和损害赔偿命令等具体方式。②其中,改造应急保护是针对因无生活来源急需救助的出狱人、免予处罚人、缓刑人、不人予以场所庇护和实施必要的教育、训练、医疗的一时性保护和继续性保护;假释借用的是保护观察手段,但具有执行刑罚的心理强制特性;保护观察除作为假释缓刑督导的方法外,本身可以针对符合条件的犯罪人或违法少年作为终局性处分;社区服务令通过无偿劳动替代自由刑执行;损害赔偿令作为缓期宣告、缓刑或假释的条件命令犯罪人向被害人赔偿损失。以上多数做法可以交叉适用,但有的做法具有相当的独立性,比如保护观察是最普遍的做法,强制无偿劳动则只能针对16岁以上受刑人。

目前国内社区矫正的试点中,责令被矫治人参加公益性劳动似乎较为普遍,其用意可能是:无偿劳动可以替代监禁成为新的行刑方式;社区通过劳动时限可以有效控制特定对象的活动;通过公益劳动,行为人可以对社会做出一定程度的补偿;通过公益劳动,矫治对象可以增强自身的社会连带意识和责任意识等等。问题在于:(1)社区矫治的对象不限于受刑人,至少对缓刑罪犯附加强制公益劳动的必要性有待论证。无偿劳动既有公益性补偿作用也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它用以一种对被判处管制刑或者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方式不存在多少争议,但缓刑是一种非刑罚性处置方式,它与管制刑执行的质的区别似乎不能采用无偿劳动的时限差别予以体现。(2)即使针对受刑人,一律责令公益性劳动也未必合适。目前已经有人从现行刑法规定的角度对强制假释罪犯进行公益劳动的做法提出了置疑。③而从理论上看,假释虽是监禁刑的变更执行方式,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却有着与其他执行方式不同的涵义:附条件指受刑人通过自己的守法行为顺利重返社会,提前释放意味着假释人处于基本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鉴于假释人须致力于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增加其强制劳动的惩罚内容可能过多干预假释人的再社会化进程,因此,对假释罪犯的行为督导理应采取更加有效的方式。

此外,在处理有直接被害人的严重违法或犯罪案件时,以被矫治人对被害人做出损害赔偿为条件启动缓刑、相对不制度或替代场所性教养,并予以必要的行为督导和生活扶助,对于修复犯罪侵害和缓和社会紧张关系来说,有着比强制公益劳动直接积极的社会效果,它同时能够体现法律对个人权利的优位保护。至于采取金钱赔偿还是劳动赔偿方式,确定什么样的赔偿力度,可以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象特点与可能条件具体择定。比如针对严重违法或犯罪的未成年人,选用劳务方式对被害人做出一定程度的补偿可能会收到较好效果。在这个意义上看,通过社会提供有偿劳动实现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赔偿,是值得做出制度尝试的。所以,社区矫正制度的基本特征应是行为督导、生活扶助,强制无偿劳动和对被害人的损害赔偿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对象。

无论在哪个国家,社区矫正法律机制都是公法机制中最具综合特性的部分,它集中了国家、社会与个人共同抗制犯罪的资源和能量,但在貌似相同的运作方式背后有着不同的支配力。如果社区发育较为成熟,来自民间的主导作用足以让政府充当扶助角色,如果社区矫正活动尚须依赖政府推进,规范国家管理部门和司法机构行为,促使其有效分工合作,就成了启动权力机制良性运作的关键环节。

1.国家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社区矫正管理的主体部分

在我国,由国家司法行政系统承担社区矫正管理的主体部分既有现实起点也有历史根据。社区矫正所以能够有计划地在较大范围试点推行,直接得益于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有关建议对宏观决策思维的积极影响。社区矫正的合理性原本不存在理论疑点,刑事法学者对行刑社会化和社会综合治理的价值论证程度甚至让人已有陈词滥调的感觉,但即使如此,社区矫治仍然很难成规模地进人操作层面,相反刑事政策对犯罪处理的态度存在某种程度的分裂,一方面“打防结合、以防为主”被明确为总体指导思想,另一方面,透过历次“严打”和专项犯罪的治理,我们所看到的是以打为防的具体思路。这对刑事法运作产生的影响是实质性的,只不过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传统重刑理念被包裹上一层西方报应主义的外衣,所谓法律公正异化为这样的结果:定罪量刑始终是刑事法运作的重心,行刑制度越来越走向封闭、僵化。对于决策者和大多数国家管理部门来说,通过一次性定罪量刑表达他们对犯罪的否定立场明显比建立再犯罪预防机制要简单得多,尽管他们也知道社会综合治理才是长久对策,但对其社会预防犯罪的起步条件、具体组织过程、成本投入量和收益期等等心中无底,国家司法行政管理系统主要承担剥夺自由刑执行和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执行等具体职能,其对司法预防效益和再犯罪抑制的关注程度要大于其他部门。近年来,监狱系统为加快监狱文明化和行刑开放化进程致力于推行罪犯分类制度,却始终没能取得突破性进展,原因在于制度尝试缺乏必要的外部条件;劳教管理部门完善执行制度的种种努力也因其前期运作的不合理而无力扭转颓势;更严重的是“严打”所造成收容场所的拥挤现象,已使得整个执行系统处于超负荷、低效益运作状态。因此,司法行政部门对推行社区矫正的必要性论证和提出可行性方案,既是争取更有利的外部条件,又符合社会发展的长远利益。

自2002年初以来,上海、北京等地先后进行了社区矫正的试点工作,从试点地区的矫正管理体制看,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部门联手协作,重在解决矫正对象的选择和协作分工;常设办事机构设置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后者具体负责组织矫正工作和落实矫正责任。④

.落实公、检、法等部门的职能联动

按往常做法,采取综合管理机制展开司法活动能够产生运动式效果却很难形成制度。远一点说,劳教审批委员会在名义上是一个综合机构,实质由公安部门代行职责,近一点说,这些年来社会综合治理措施很难落实到位,多少也要归咎于“综合治理、谁也不理。”照此看来,如果由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部门联合办公的做法,最终变成司法行政部门的一家之事,尾巴支配一切的结果就不言自明了。因此,在法律有待完善之时,宏观协调机构如何利用政策杠杆有效整合现有的司法资源,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首先,公安司法部门都负有刑罚和其他强制人身罚的执行职能,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司法部门主要负责场所内的矫正,公安机关负责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和所外执行劳教人员的监督管理活动。司法行政部门由场所执行向外延伸,必然与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发生交叉,这在公安部门治安任务极为繁重、警力不足的情况下,双方配合可能会大于磨擦,但是社区矫治毕竟对任何一方来说都意味着责任的加重。随着社区矫正中种种困难的出现,责任不明就可能导致双方的推诱,从而影响社区矫正的后续性发展。

其二,刑事审判机关的先行活动是带活整个刑罚执行制度的关键,法院对再犯罪预后的关注程度越高,行刑方式就越灵活。比如法院对缓刑、管制刑的适度适用,根据需要相应降低减刑适用率,对临近出狱的罪犯普遍适用假释做法,都将把更多的罪犯放在社会环境下服刑,这是实现社区矫正制度化进程的前提条件,而换个角度看,审判机关的重刑立场如不改变,缺乏积极介人行刑活动的意识,行刑社会化的最大障碍可能会来自司法机制本身。⑤其三,从执法便利角度看,检察机关在决定启用暂缓制度后,可由主诉官负责考察特定对象的行为表现。目前河北、南京已有两起暂缓不案件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它们采取社区矫治方式虽不很成熟,有些经验还是值得推广的。此外,检察机关如何在法律监督环节,支持社区矫治制度的发展,也关系到法律完善与机制成熟的有效磨合。

总之,社区矫正是在现行司法机制中配置的新功能系统,它超出了任何一个司法机关的能力范围,宏观协调部门介人具体实务活动,至少目前可以解决现实问题。

3.利用和保护民间力量参与社区矫正

在我国,居委会和村委会既有群众自治特征,又有“准国家管理”性质,它们无疑是社区矫正依靠的力量。此外,有组织的纯民间力量进人社区矫正程度目前只是象征性的参与,其自发因素较少。社会慈善组织把更多精心和有限资源放在希望工程和各种社会救助上是可以理解的,况且它本身还有维系生存的需要。但与政府单方行为相比,社会慈善力量积极介人矫正,对被矫正人产生的感召力更大,对中国传统罪孽观念的冲击更大,因而更能唤起民众的连带责任意识。从国外行刑历史与现状看,如果没有早期圣公会教友会的积极支持和监督,美国近代的监狱改革实践无从谈起,如果没有数量可观的社区志愿人员的倾力支撑,西欧各国的社区矫正不会如此深刻的影响到整个行刑格局的变化。纯民间力量如果能与群众基层自治组织共同介人社区矫正似有更便利条件,这一共同体应具有两方面的法律作用:第一,有权监督政府行为;第二,能够落实矫正措施。这显然需要打破整个司法预防的神秘和专属色彩,政府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执法观念。当然,我国社会民间力量自发矫正违法犯罪人行为,存在另一些方式。家庭甚至家族对被矫正人的规导作用较大,学校次之。它们是社会志愿人员的重要来源。这些力量也应以同样方式进人以上共同体。

目前社区矫正的难点在于本身制度化程度不高,矫正方法有待逐步完善;由于社区条件有限,对被矫正人的行为督导必须付出极大的努力;而公众对矫正个案的失败缺乏必要的容忍度也会影响社区矫正的持久推进。因此,社区矫正制度化须注意以下问题。

1.完善观护手段,落实行为督导

目前关于强制无偿劳动的时限与具体组织方式,各地已有了一些制度方案,公安部《假释、缓刑、管制、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条例》为其行为督导提供了具体法律依据。但社区矫正包括行刑社会化和教养社会化,它的原意是通过社会化处遇让不同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减少犯罪,如果矫正方式用之不当,潜性扩大行刑范围就会与这一取向相背。比如强制公益性劳动有公开示辱的特性,它的适用面应当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即使是对受刑人来说,直接在本社区从事无偿劳动可能影响其融人社区,一般情况下隔区安排无偿劳动会更好一些。这一点已有成功范例,2001年5月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曾对一桩暂缓的案件适用了社会服务令,犯罪人被责令在另一社区从事规定时限的无偿劳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里,我个人虽对本案适用社会服务令的合理性存有异议,但具体的操作方法是值得借鉴的。

另外,社区观护有更深的寓意。日本学者认为“保护观察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让少年回到社会环境里生活,在周围市民的协助下,给他们以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的必要援助、指导,监督他们不再重犯。保护观察的实施者与接受者之间,会产生一种相互信赖的感情纽带,使少年能战胜外部的诱惑。”⑥可见,社区观护制度应当看重的是培养行为人的自律意识,督导者更多是扮演观察的角色,只在必要时予以行为指点和生活扶助。因此,如何把握行为督导与权利保护的分寸,如何既与被矫正人保持适度距离又不致让督导者懈怠职责,是一个有待继续解答的制度性问题。

2.更客观地建立社区矫正的评估指标,坚持矫正社区化方向

在社会面临犯罪的严峻形势时,社区矫正的制度化将是一个极度艰难的过程,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说,社区矫正既是利用社会力量优化预防犯罪效益,又得通过法律示范引导公众行为。一般来说,社会舆论与公众在总体上能够形成综合治理犯罪的理性看法,但涉及具体案件的社会化处置,其对犯罪的恐惧心理会冲淡理性,他们转而支持重刑政策,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回应要么冷漠,要么反对。尤其是在社区矫正的具体个案处理上,公众不能容忍哪怕是最低限度的失败。因此,对于社区矫正的评估须有更切实可行的标准,至少应当给予这一新兴事业生长的有利环境。

其实,对制度创新的压力不只是来自公众。即使在法学学者内部,有关法律公正与效益的理解仍然存在分歧,一些学者偏重于法律程序技术的立场致使他们对制度创新的审视要多于支持。南京对某犯罪人实行暂缓不案件引起极大争议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检察官本着犯罪人社会化需要而启用的相对不制度,被“上纲上线”:检察官造法、与罪刑法定原则相背,破坏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就难保社区矫正的推进过程中不出现类似情况,“唯轻刑是论”可能就是一顶现成的帽子。其实,既然现行法律给予检察官相对不的自由裁量权,现行法律确认缓刑、假释、管制刑等开放化处置的存在,就已经表明刑事法价值的多元取向。关键在于司法部门与社会志愿人员对社区矫正制度化付出长久不懈的艰苦努力。

当然即使这样,社区矫正中出现失败个例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各试点地区确立的社区矫正指标应具有合理性。

注释:

①在大多数国家,涉及人身自由的保安处分限于对精神病人和酒精、麻醉品中毒者的治疗,与之相关的是社区康复的概念。因此,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主要是犯罪人或实施了严重危害社会而有犯罪危险的不具刑事责任主体资格的未成年人。我国刑法的制度教养具有“准刑罚”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特性,至少在客观效果上它与现行刑法的犯罪评价存在冲突,与人权保障的法治理念相距甚远。因此,把社区矫正的对象限制于犯罪人,这一制度弊端只会日趋明显。反之,借社区矫正方式改善刑事执行和淡化制度教养,能够启动整个司法预防制度的良性运作。

②[日]大谷实.刑事政策学[M].黎宏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258一292。

③天津司法局政研室,实行罪犯社区矫正的可行性研究[J].中国监狱2003,(3)。

④阂征.上海市社区矫治的做法[J].中国监狱学刊,20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