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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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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营论文

第1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一)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农业劳动不只是农业范围内剩余价值的自然基础,并且是其他一切劳动部门之所以能够独立化的自然基础,从而是各个部门所创造剩余价值的基础。这一观点为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实施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从固定资产角度看,当新型主体进入成长期后,其生产集约化、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对仓储设施、信息化设备、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入要求增多,产生大量固定资产融资需求,而且融资期限还由周期性生产贷款向中长期延长,需要金融部门贷款支持。从发展层次来看,新型主体从低层次向高层次转换的过程必然伴随着新品种引入、新市场开拓以及高级人才引进等需求及其相应投资,而这些投资不是新型主体自我积累所能实现的,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贷款的鼎力相助。大多金融机构是盈利性组织,其金融支持都存在报酬问题。新型主体在获得资金便利的同时,也要付出相应成本。鉴于涉农行业的微利特性,部分新型主体事实上成为了金融机构的“打工仔”,其发展步履艰难,此时,财政支农就尤显重要了。财政通过涉农惠农补贴、税收优惠、专项资金补贴等工具,直接或间接地为新型主体提供支持,使之获得发展所需积累。因此,财政金融支农是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健全的财政金融支农服务是新型主体开展国际化经营的加速器。从宏观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市场开放领域的拓宽,我国农业经营活动已经扩展到国际范围,新型主体不可避免地直接面临来自国外的跨国公司、大农场主等农业经济组织的竞争压力。从微观角度看,我国新型主体要取得长远发展,必须在减少生产成本和开拓市场等方面有所作为,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和开拓市场也就成为其高级化发展的必然选择。如果单靠新型主体凭自身力量去参与国际市场角逐,其立足过程将会极为漫长和曲折。财政金融服务支持将会从多方面加速新型主体国际化步伐。财政方面,可以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主体建立外向型农产品生产基地,专门用于境外农产品生产;可以对新型主体农产品出口进行适当奖励和安排出口检验检疫费补贴;可以建立出口保护与救助机制,帮助新型主体应对技术壁垒、贸易磨擦等问题。金融方面,银行可以通过专项贷款支持新型主体引进国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甚至建立海外生产基地;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创新保险机制,发展新型主体出口农产品生产专项保险,增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在支持我国大宗和特色农产品出口方面成效显著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也可增加新型主体外向发展支持项目。

二、当前我国财政金融支农服务体系在支持新型主体构建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财政支农注重功利性,金融支农“形”重于“实”,新型主体所获支持有限。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农资金总额虽然逐年递增,但是其功利特性也相当明显。一是许多财政支农资金被洒向一些徒有虚名的形象工程,这些工程大多脱离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福祉,反而挤占了本可用于新型主体建设的有限农用资源。二是财政支农资金大多被投入到见效快、收益高的农业项目中去,而一些见效慢但意义深远的新型主体项目却难以受到财政资金青睐。本质上讲,这都体现了地方官员政绩导向下的功利思维。金融支农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和保险机构承保来实现。银行贷款方面,由于贷款条件过高、抵押物品不足、贷款责任追究制度、金融产品适应性较差等原因,新型主体实际上能获得的贷款极为有限。如对新客户的介入条件,农业银行要求客户有效净资产要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流动比率在120%以上,这种条件直接关闭了绝大部分新型主体贷款求助之路。农业保险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全国大多处于试点阶段,其保险品种覆盖范围很小且只保成本不保收益,对新型主体尚无实质帮助;商业保险公司的偏好与新型主体业务特征基本没有兼容性,前者难有兴趣为后者承保,即使勉强参与也会尽量转移风险,如限制赔偿金额、严格赔偿条件等。

(二)财政支农附有行政回报,金融支农强调有偿性,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过高。行政回报是指执行政府某项优惠政策的行政部门或行政人员,直接要求或暗示受支主体做出有利于执行部门或执行人的行动或获取特定报酬,是政治动机和经济动机的混合产物。在我国财政支农支出过程中形成的委托关系中的各层级政府官员都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主观上个人利益函数与国家财政支农支出最终目标存在差异,这很可能出现支农支出决策、执行行为扭曲。一些得到了财政支持的新型主体被迫按照执行者意愿进行生产经营、被迫建设样板工程以供上级领导视察、被迫经常面对新闻媒体说好话甚至被迫“热情招待”或“感谢”相关工作人员。这种行政报酬无疑加大了新型主体受支成本。金融资本具有与生俱来的逐利本性,其关注重点是利益回报。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仅需要支付利息,也需要提供抵押或者担保。抵押品和担保品需要进行评估,这不仅会产生评估成本,还会花费较多时间成本。农业生产具有季节性,农业资金流动与需求也具有季节性,而金融机构的贷款品种并不一定与这种特征相吻合。新型主体需要季节性短期贷款时,因为贷款品种问题,有时被迫进行长期贷款,贷款成本被无形提高。追求最大利润的商业保险公司,面对经营项目具有高风险特征的新型主体的投保,不可避免地要索取更高保费,新型主体的商业性投保成本同样不低。

(三)财政支农结构呈分散性,金融支农方式具有求稳偏好,不利于全面发展新型主体。财政支农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必须考虑伦理、民生、社会和政治等诸多因素。因此,我国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很分散,国家农业财政投入“横向”被各职能部门分割,而在“纵向”被中央、省级、地级、县级甚至乡一级政府分割。具体而言,财政支农补贴名目众多,如惠农补贴项目就有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超过20种,而且部分补贴是按承包户头直补,这种力求面面俱到的普惠式补贴方法,缺少重点和导向,也使得许多地方政府虽把新型主体作为重点扶植对象,但却在财政资金帮扶方面力不从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具有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等多重要求,在安全性原则指导下,金融贷款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求稳偏好。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大多从事与农业有密切关系的经营项目,具有天生的高风险性;另一方面,我国新型主体处于培育和发展阶段,很少有成功经验可以借鉴,也具有高风险性。金融机构必将对贷款金额、贷款条件、贷款期限、贷款利息等方面做出有利于自身的风险规避。目前,由于自然灾害频发,我国涉农商业保险公司大多入不敷出,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不容乐观,基本处于停滞的状态。金融支农求稳偏好与新型主体经营高风险特性间的矛盾,难以通过市场机制由双方化解,这无疑不利于全面发展我国新型主体。

(四)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配合性较差,制约了支农政策效果。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虽然具有完全相同的目标,但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运行与农村金融信贷、保险间的相互联系并不紧密。从执行主体看,财政支农资金与各级计委、扶贫办、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等十多个部门有关,而金融支农主体也涉及商业银行、政策银行、邮政储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商业性保险机构等。金融支农和财政支农的执行主体众多,部门间协调难度加大各自为政在所难免。从政策制定过程看,财政部门在安排支农支出时很少寻求金融配合,没有将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规划,使其在支农力度上显得势单力薄;金融部门在制订信贷政策以及落实信贷投放时,往往不太考虑财政支农方面的政策,不能使农村金融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从政策执行角度看,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两项政策协调配合横跨多个部门,所牵扯的制度、政策文件较多,真正遇到有关新型主体的贴息、资助以及风险补偿等需求时,相关政策依据的查找较为困难。财政支农与金融支农间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两项政策不能形成合力,影响了政策效果,这必将对新型主体的构建产生较大负面影响。

三、支持新型主体构建的财政金融支农创新

(一)加大财政支农倾斜力度,开展金融支农专项服务,提高新型主体的受支持力度。委托理论认为,委托关系中,由于委托人与人的效用函数不一样,必然导致两者利益冲突,而解决委托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健全激励和监督机制。财政支农目标是支持农业、农村的发展,提高农民福祉,而部分地方涉农官员的目标却是富有功利性地博取民声和彰显政绩。为此,地方政府要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农支出的激励和监督机制,以此促使执行官员的主观认识不产生偏离;确保其目标函数与政策初衷一致,通过监督机制改善信息不对称进而减少成本并确保“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主体倾斜”。任何组织的发展都需要资金呵护,具弱质性和高风险性于一体的新型主体更是如此。金融机构要将支农政策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在“三农”服务大架构下的新型主体服务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主体的专项服务;要针对新型主体积极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发展订单和保单类金融工具;要调整信贷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根据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特点来创新金融产品。只有金融机构改变了为“三农”服务流于形式和挂在口头的传统,真正提高了农村资金供给能力,金融支农才能成为新型主体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二)杜绝财政支农附带行政报酬的现象,健全金融支农补贴机制,降低新型主体获得支持的成本。新公共服务理论(TheNewPublicServiceTheory)认为,公共管理者的重要作用并不是体现在对社会的控制或驾驭,而是在于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帮助公民表达和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承担为公民服务职责。行政报酬的索取显然违背了“为公民服务”宗旨,降低了社会资源使用效率。地方涉农政府部门及其官员要增强服务意识,不以部门利益或个人私欲控制和驾驭财政支农资金,不人为抬高新型主体受支成本。同时,地方政府要规范和公开财政支农办事程序,增强资金透明度,明确新型主体的资金申报、审批环节,做到办事制度化、程序化,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行政报酬的产生。从一定程度上讲,金融支农是一种公共产品供给行为,富有特定公益性,政府理应对此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补贴,避免金融机构将各类成本完全转嫁给新型主体,抬高其贷款、保险成本。地方政府可建立新型主体贷款专项奖励基金,对涉及成本高、收益低的金融业务给予一定财政奖励,加大金融机构贷款的财政贴息力度,以降低利率、改善贷款条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对新型主体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地方政府要针对新型主体的现实困境,完善保险保费补贴制度,加大保费补贴投入力度,提高补贴比例,扩大覆盖范围,化解新型主体因担保物稀少而被迫承担高保费和接受不平等保约的困境。

(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完善金融支农担保体系,为全面发展新型主体提供保障。不平衡增长理论(TheoryofUnbalancedGrowth)认为,因为落后地区资本有限,应集中有限资金和其他资源,对具有较强产业关联度的产业部门进行重点投资,通过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其它产业和整个地区经济的发展。根据上述观点,在我国财政支农资金较为有限的背景下,集中资源办好几件意义深远的事情可能更为现实。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以重点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新型主体代表了我国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地方政府理应高度重视,科学整合支农资金,规范支农项目,将新型主体作为财政支农重点投向,通过其外部经济和连锁效应,带动区域性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相对传统农户而言,新型主体的金融需求呈现出需求旺、抵押少、金额大等态势。金融机构面对这一新局面,要创新经营理念,站在支持“三农”的高度,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对新型主体的贷款金额、期限及利息等给予适当优惠或条件宽化。地方政府要探索设立或引入支持新型主体发展的担保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有潜力、守信用、风险可控的新型主体提供增信服务,为商业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化解,以消除其后顾之忧,让其放心围绕新型主体全面研发新的保险项目。

第2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一)新型职业农民。

美国学者沃尔夫对职业农民的经典定义是:职业农民应充分地进入市场,将农业作为产业,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报酬最大化。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农民,从职业意义上看,所谓农民是指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并以土地等农业生产资料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农民要符合以下四个条件:①占有(或长期使用)一定数量的生产性耕地;②大部分时间从事农业劳动;③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④长期居住在农村社区。职业农民也必须符合这些条件,与非农民区分开来,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将农业作为主要工作进行经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营规则获取利润,追求实现利润最大化的农业经纪人。曾一春提出的:新型职业农民是拥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能、有相当的经营管理能力,主要工作以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为主,生活来源以农业收入为主,居住地以农村或集镇为主的农业从业人员。胡小平认为从职业来看,新型职业农民必须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为核心工作;从素质来看,要求新型职业农民必须从文化、技术和经营管理上都具有一定水平。本文理解,新型职业农民首先是从事职业上看,产业化分工过程中,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把农业生产经营收入作为经济主要来源,能够根据市场变化做出报酬最大化决定,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生态环境意识,愿意把从事农业作为固定的职业;从新型来看,不在是从事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是在市场环境下进行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运用新的农业种植技术、生产技术、信息技术、经营管理技术求最大效益的市场经济。

(二)经营管理能力。

美国企业管理协会用五年时间并从1882名成功的经理中总结出经营管理能力的十种重要基本能力:注重的工作效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较强的自信心,拥有准确的判断力,乐观进取,能帮助指导他人,主动果断客观,善于动员群众,会利用交流做工作并善于建立亲密关系,勤俭艰苦和具有灵活性。冯明侠对于农村经营管理人才这样理解为适应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处在农村的,有一定经营管理知识或经验的,通过自己的经营把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要素组织起来,为社会提供需要的产品与服务,为农村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时对农业生产和稳定农村环境做出贡献的一些人。本文认为,经营管理能力主要体现以下方面:能够运用现有的资源或者争取更大的资源基础上,面对市场竞争环境,做出远景规划与战略制定,制定发展方向,获取更大稳健的经济效益;在制定发展方向指引下,对组织的采购、生产、市场开拓、劳动力、资金和人力优化管理,使目标得以实现,具体包括:(1)能够建立科学的组织结构、管理部门和制度,选择合适人员;(2)能够掌握经济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市场信息,根据信息做好经营预测、经营目标;(3)能够对土地合理利用、整顿、开发;(4)能够最大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5)能够开发出更好的产品,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6)能够很好进行机器设备、组织物质进行管理;(7)能够管理好产品质量;(8)能够运用技术来提高效率和效益;(9)能够控制好财务、成本、效益,以及利润分配;(10)善于交流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二、新型职业农民经营管理能力构成

现代农业具有资源配置高市场化与国际化、农产品高商品率、农业发展深度开放等特征。美国学者爱德华•丹尼森认为:美国的农业高速增长,其中的30%依靠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升,50%是农业技术与经营方式更新。这要求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必须拥有一定的市场和产品经营管理能力。

(一)市场分析和预测能力。

新型职业农民需要适应未来农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商品化,了解农产品市场运作过程,掌握农产品的供应链运作,树立市场营销的观念,改变原来落后的小农经济思想,参与市场竞争。新型职业农民能够独立进行农产品市场调查分析,多渠道收集农产品市场信息,能够对农产品市场进行合理预测,分析市场供给变化的因素,运用科学的方法对农产品市场进行预测。只有做出正确的预测,才能减少决策中的失误,降低农产品市场的风险,帮助决策目标更好实现。

(二)决策能力。

在市场环境不断变化过程中,新型职业农民需要摆脱从众心理,具有独到的慧眼来发现一些规律。在做出决策时,必须拥有自信心,没有自信就不可能有决策,主动思考问题,拥有责任感和事业感,经常探索农业发展的规律和发展趋势,指导自己做出决断。

(三)财务管理能力。

长期的家庭化农业生产过程中,农民的融资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都处于比较低下的水平。新型职业农民能根据自己的经营发展状况、资金情况,做出决定是否融资,保证生产正常运转。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应该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了解金融市场,运用产品和资产进行融资,保证正常发展。在财务方面,能够对成本进行控制和计算,能对生产期间发生的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管控。

(四)生产管理能力。

在现代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提高生产效率与效益。在经营决定目标下,根据农业规律与市场环境,依靠现有的各种资源,做好农业生产计划,组织各种资源进行生产,协调生产各方的问题,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从种子、机器、劳动工具的采购,到组织与控制生产,农产品的收割存储,做到科学管理。

(五)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未来农业生产需要不同的农业分工,在进行农业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不同的农业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提高生产过程的协调性、合理性、科学性。这需要新型职业农民能够选择合适的人员,进行合理分工,并设置好不同的工作任务,对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胜任工作,并且能够制定有效的薪酬体系,对员工进行激励,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六)产品质量管控能力。

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为了能够提供市场满意的农产品、安全生态的农产品,防止产品不合格产生,浪费资源,因此必须做好农产品的质量控制。这需要产品质量管控意识,从采购源头开始,到生产过程,直至存储,进行全面质量控制。

(七)设备管理能力。

农业未来的发展是机械化、自动化,在农业生产过程运用大量农业机械,因此必须掌握些设备管理的知识,对设备的寿命过程中全面管理,从选取设备,安装设备、科学操作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改进设备等过程全面管理,保证设备正常工作,提高设备的工作效率。

(八)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农业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信息化、智能化,这需要新型职业农民掌握好信息技术处理能力。农业信息技术是指运用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战略决策过程中的自然资源、经济状况和社会经济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为农业从业者提供数据、信息的查询、咨询、决策和调制等服务技术的总称。新型的职业农民对大量的农业信息的获取后,需要进行大量处理,在未来的经营中,必须掌握一定的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九)参与农业保险意识和能力。

未来农业生产中,农业会承受巨大的经济风险、自然环境风险。为了分散风险、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就产生农业保险。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能够发现农民收益和农业经济处在不确定的状态,参与农业保险帮助转移和分散风险,利用保险赔偿在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经济损失。

三、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培训

培训是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的重要手段,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新型职业农民是未来农业发展产业化的重要资源,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必不可少,在未来的培训工作中必须做到一下几个方面:

(一)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

培训是多人参加的,这必须要求根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环境,制定因地制宜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内容包括进行培训需求分析,确定培训课程与培训内容、安排培训的地点、时间、确定培训教师、制定和发放开课时间表、安排后勤保障,最后对培训效果进行登记。因此,在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需要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根据现有文化水平以及基础,以及现在急需培训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知识培训,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

(二)调查培训需求。

现有的农民培训中,很多培训内容是基础的、太笼统没有针对性,不符合农民的期望,即使农民参与培训,对其帮助不大反到让大家对培训失去信心,这样既浪费国家培训资金,也浪费农民的时间。因此,就必须做好培训需求调查、分析新型职业农民的对经营管理能力培训的期望和需求,尊重其意愿,也遵循了人才培训的规律。如果对某种产品市场比较感兴趣,就培训这方面知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达到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培训那些就培训那些,什么能帮助农民致富就培训什么。

(三)制定培训内容。

在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内容过程中,需要以农民及市场需求来制定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例如为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培训内容就必须包含一下几个方面:调查和了解农产品市场行情、如何掌握农业市场行情中的有用信息、农产品销售渠道创新、农产品定价策略与技巧、农产品进超市流程与策略、监督保证农产品质量等方面内容。通过这些培训,使新型职业农民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培训模式。

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上,必须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培训内容采用不同的培训模式。在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模式上可以选择自选模式、示范引导模式、典型案例模式、模块式培训模式、五天培训模式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培训的参与度和培训质量。

(五)培训师资。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能否达到好的成果,关键要看有经验丰富素质过硬的教师培训队伍,这要求有一支知识实践丰富的教师队伍。在培训老师队伍中应该1/3是稳定的培训老师,1/3是全国各地优秀培训老师,1/3是成功农民企业家组成。要想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教师,第一,他是个对农业非常了解,从事农业经营有三年;第二、必须具备深厚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教授知识,指导学员的实践。

(六)培训资金。

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要靠政府拨款,很多培训机构要预先垫出进行培训,培训的设备比较成旧。这需要培训资金来源多元化,可以联合政府和农业企业,保证资金充足,做到培训的连续性和及时性。

(七)培训质量保证。

培训的最终的目的提高职业农民的经营管理能力,这需要国家制定科学、系统、严格的考核方案,制定严格的质量考核方案,使培训更有成效,使培训价值得到更大呈现。

四、建议与总结

(一)尽快立法,确保培训的实施。国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验是,有完善的法律保障。美国在1862年的《莫里尔赠地法》,1887年的《哈奇法》,1914年的《馒密斯—利弗法案》,1929年的《乔治一里德法案》,1935年的《旺克黑德—琼斯法案》,为美国职业农民提供培训法律保证。通过政府立法,完善培训法律体系,把提高新型职业农业的素质作为主要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作为保证,纳入法治管理的体系中,使新型职业农民的素质达到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

(二)整合资源,着力构建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体系。

把现行的各种农业培训政策整合起来,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对一些教育培训结构进行整合,比如农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职业院校农等,同步合作,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的多元化。

(三)建设新型职业农民的专业培训课程,着力提高培训质量。

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观念的农民有很大区别,不仅要接受专业的技能培训,还必须认真学习关于创业理念、经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各种专业课程的交叉学习,全面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加强农业培训人员的培育和建设。

对于农业职业教育或技术培训活动的教师,从农业生产经营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方面都要有严格的要求。除了要掌握相关的教育理论和方法,还要求具有灵活的教学能力。在这个方面需要国家相关部做出相应规定,严格限制农业培训人员的准入机制,必须具有相当的资格,才能从事相关方面的培训,建立专项基金对农业培训教师定期进行技能强化培训。

(五)加强培训体系的监督评价。

建立和完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监督控制体制。监督控制机制包括评价方、评价标准、评价内容、评价评判等内容。确保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顺利开展,培训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满足农业现代化生产的需要。

五、结语

第3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现已成为推动我国农村发展的核心力量,并表现出广泛的社会适应性和强大的生命力。但与国外相比,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仍然存在着起步晚、规模小、农业市场机制不完善、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社会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在充分认识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现状及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供以下解决思路。

1.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

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加快建设专业化的农业生产基地,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经营产区,为农业产业化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原料供给,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2.提高农民自身认识,加强农业产业化意识。

各地政府应组织农业产业化培训,让农民在思想上对产业化经营有一定认识,逐渐改变落后的观念,把农业真正作为一种产业来对待,以奠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思想基础,这样农业产业化经营才能进一步发展。

3.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农民组织化程度过低是制约我国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和服务机构要引导农民建立起农民专业化合作组织,并由农民自发管理,实行民主决策制。同时鼓励有能力的农民和组织跨区域经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4.完善市场服务机制,改善农村经济融资环境。

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得不到有效的金融支持,要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金融需求问题,应从三方面入手。第一,努力开拓融资渠道以扩大信贷资金的来源,同时政府加强统筹安排,保证划拨的支农资金切实到位。第二,加强农业产业化资本运营管理。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农业投资基金,采取并购等手段发展股份制企业或上市公司,以提高资本运营效率。第三,创建完善的农业金融体系。整合农村信用社,使之成为农民参与的金融实体;同时发挥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固有优势,加大其支农范围和力度。

5.增强龙头企业的带动力,提高产业化的市场竞争力。

在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龙头企业起着不可替代的推动作用,企业一头连着市场,一头连着农户,有桥梁的作用,发展龙头企业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政府应引导集中各类资本,发展优质龙头企业,并加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带动农户参与到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过程中来。同时围绕地区的特色产业开展系列产品的研发,扩充产业链,促进农村区域化产业经营的长期稳定发展,实现农户、龙头企业与市场经济的联动发展。

二、小结与展望

第4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关键词:沼肥;植保生态;有机肥;无机肥

一、沼肥在农业植保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

农村发展沼气有利于统筹解决并协调燃料、饲料、肥料三者之间的关系,使大量的作物秸秆、人畜粪便和杂草落叶等原料经过沼气发酵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它不仅能生产出廉价的沼气,发酵后的残留物还是一种无菌、无污染的有机肥料。实践证明,发展沼气既开辟了有机能源,促进了农作物生长发育和氮素的保存,又防止了环境污染及肥料的流失。反过来,沼气肥的增加又可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沼气肥能为农作物提供氮、磷、钾、钙、镁、硫及微量元素,其丰富的有机质既能促进土壤中有益微生物的生命活动,又能起到改良土壤、提高植物保护的作用。土壤中80%~90%的氮素是以有机形态存在并保存在土壤中,土壤有机胶体与矿质胶体复合形成稳定的团粒结构,改善a土壤水肥气热状况和耕作性能,所以土壤有机质含量常作为衡量土壤肥力的一项重要指标。可见施用有机质肥料,经常补充土壤中有机质和养分的消耗,对改良土壤和提高肥力、增强植物保护、夺取丰收都起到重要作用。通过3年来“生态农业”试点证明:用沼肥作基肥的地块,小麦白穗率为1.97%,减产1.3%,不用沼肥作基肥的地块,小麦白穗率为6.5%,减产5.5%。由此可知,沼肥既是优质肥料,又是良好的土壤改良剂,还是植物的保护神。若连续使用,可使土壤疏松、结构改良、色泽加深、保水、肥力增强,提高农作物抗病害能力,可见农业要上新台阶必须注重培肥地力,发展沼气,开辟有机肥源,走有机与无机相结合的道路。

二、沼肥在培肥地力和植保生态系统中的作用

2.1供给作物有机和无机营养,增强作物抗病能力

一是给农作物提供有机营养。农作物能直接吸收利用某些有机质,如玉米可以吸收各种氨基酸、酰酸以及核糖核酸等,小麦能吸收赖氨酸及各种磷酸己糖和磷酸甘油酸。沼气肥中都含有此种养分可供给作物吸收利用。此外,施用沼肥后由于促进了微生物活动,产生一些生物活性物质,如维生素B和沼酸、叶酸以及生长素等,可促进植物根系发育、健壮、增强作物抗病能力,减轻病虫害。二是给农作物提供无机营养。沼气肥中含植物所需的各种大量微量营养元素。沼肥中的无机养分,有的是呈游离状态可直接被农作物吸收利用,如秸秆中的钾即可被农作物直接吸收,其有效性约相当于氯化钾的85%;有的则需经过微生物分解释放出来后,才能被农作物所利用。

2.2提高土壤养分积累及供肥能力

一是沼肥养分在土壤中的积储,使土壤形成“养分库”。沼肥施入土壤后矿化速度较慢,可供当季作物利用的养分较低、残留在土壤中的养分较多,据“生态农业”试点可知,农作物的有机氮可为当季作物利用的只有30%,其中60%则残留在土壤中。二是沼肥降低化肥的损失率。施用沼肥能使化肥氮很快转成有机氮,这是因为施用沼气肥后为微生物捉供了丰富的能源,促进微生物对无机游离态氮的同化,从而减少了化肥氮的损失。在红壤田上的试验表明:化肥配合沼肥施用,虽然化肥氮的当季利用率下降,但在土壤中的残留量显著提高,化肥氮净损失率降低。三是沼肥促进土壤中生物固氮活性。施用沼肥可以促进细菌固氮活性,从而增加生物氮源。沼肥中的某些成分及降解产物也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促进蓝藻及其他光合固氮细菌的固氮活动。在试验中表明,在施用化肥的基础上施用沼气肥,一季小麦的固氮效应分别比对照增加80%和70%,土壤生物固氮能力几乎与沼气肥施用成正比。

2.3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更新土壤腐殖质组成

施用沼肥可提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改善有机质组成。沼肥施入土壤后提高了真菌的活性,而真菌同化碳的能力(同化率60%~80%)显著大于细菌(同化率仅20%~40%),因而提高了有机质在土壤中的滞留量。施用沼肥还能更新土壤有机质组成,提高土壤有机质的质量。据试验,施用沼肥土壤中活性有机质提高25%,总腐殖质含量提高11.1%,有机复合度提高60.1%,病虫害减少60%以上,长期施用沼肥的红壤土,不仅有机质总量提高,其易氧化有机碳也比对照高30%~90%,而氧化稳定系数则比对照降低10%~14%,易氧化有机碳与产量呈极显著正相关。而氧化稳定系数则与产量呈极显著负相关。

2.4改良土壤理化性状

长期施用沼肥对土壤理化性状有良好影响,如增加团聚体的稳定性。沼肥施入土壤后在腐解过程中能产生羧基一类的配位体与土壤粒状表面或氢氧聚合物表面的多价金属离子相结合形成有机—无机复合体,通过其表面的有机胶膜使土粒相互结合而形成团聚体,经脱水后逐渐稳定。在沼肥参与下的土粒团聚作用,可以形成疏松多孔的水稳性团聚体。用沼肥培肥红壤土,其中0.5~2.0mm的微团聚体分别比对照增加8.5%~20.5%。

2.5改良被污染土壤及植保生态环境,提高农作物产量

施用沼肥可增加土壤腐殖质含量,土壤中的腐殖质与金属离子可形成水溶性或水溶性的络合物及螯合物,从而控制金属微量元素的有效性及毒害,更重要的是秸秆、家畜人粪尿经过充分的厌氧发酵后变成了无毒、无菌、无污染的优质速效肥料,适宜的pH值有效充分地抑制了各种细菌的繁殖,还直接影响和控制了农药在土壤中的持留、降解、生物有效性、流失、挥发等。因此,作物秸秆和人畜粪便填入沼气池,通过发酵产出沼气用于生活,沼气肥施入土壤增加了有机含量及各种微量元素,防止了环境污染,提高了作物产量。据生态点证明:小麦施沼肥22.5t/hm2,病虫害减少60%,小麦增产1500kg/hm2,玉米增产904.5kg/hm2。

三、沼肥发展的前景

3.1通过沼肥、有机肥与无机肥相结合,增强植保观念

沼肥虽然具有养分齐全、稳肥性好、后效长等优点,但养分浓度低、肥效慢,单独施用不能满足作物迅速生长和当季作物夺高产的需要。而化肥虽具有养分浓度高、肥效快的优点,但稳定性差,易流失,难于满足作物持续需肥的特点。有机肥和无机肥配合施用则可以相互取长补短,在以低品位有机肥为主的地方,施用有机肥的目的应以培肥地力为主,以化肥促当季高产。应大力发展养分较高的沼气肥,使沼肥能部分代替化肥及农药施用,降低生产成本,达到农业高产稳产,优质低耗的目的。:

3.2开辟沼气肥源,培肥地力,增强植保,提高经济效益

农村种植业中生产的秸秆、绿肥等有机物质,虽然可以经堆沤处理直接还田,但效益较低、病菌严重,还浪费了大量宝贵有机肥料使环境恶化。通过沼气厌氧发酵,既解决了生活用能,又增加大量有机质肥源,施入土壤形成良性循环,从而大幅度提高了经济效益。

第5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关内人口大规模地迁移到东北之后,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了东北农业落后之现状,使东北农业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具体来看,近代关内移民对东北农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内移民加速了东北土地的开发与利用,大幅度提高了粮食产量

土地开发与利用的前提就是拥有大量的劳动力。东北地区虽有大量富饶的土地,但由于先前劳动力十分缺乏,因此土地的开发与利用的程度十分有限,大量的土地荒芜待垦,粮食产量也相对较低。伴随着关内移民的逐渐增加,东北土地的开发便拥有了足够的劳动力,耕地面积便开始逐渐扩大。在1914年,东北地区有耕地14019.2万亩,而到1932年的时候,增加到30618.6万亩,18年的时间翻了一番多。特别是1927年至1929年三年的时间里,耕地面积增加速度十分明显,这恰好印证了人口大规模迁移与土地开发的关系,因为这三年正处于关内人口大规模向东北迁移的时期。到1933年,东北三省除了辽宁之外,吉林和黑龙江两省都跨入了全国十大农业省行列,其中吉林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六,黑龙江耕地面积居全国第十,由此可以看出关内移民对东北土地开发的作用与贡献。作为农业生产的基本资料,土地大规模开发所带来的直接收益就是粮食产量的增加,这也是关内移民对东北农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重大贡献之一。关内移民到东北之后,他们通过自己的辛勤劳作,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粮食丰收。1912年,东北三省的粮食产量仅为800余万吨,到1930年时,增加到了1800余万吨,每年净增60余万吨。特别是在1924年至1930年六年的时间,高粱、谷子、玉米、大豆四类农产品的产品呈现出明显增加的态势,以大豆为例,1924年大豆的产量为150万吨,1930年达到了310万吨。在大机器生产还没有得到推广的年代,东北粮食产量的增加可以说主要依靠的就是人力,而这个人力正是由庞大的关内移民所提供的。正是东北土地大规模的开发和粮食产量的不断提高,促使东北出现了松花江中游、松嫩平原、牡丹江流域等几个主要的产粮基地,为东北成为全国闻名的产粮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关内移民带来新的农作物品种和新的种植技术,改变了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

在清末以前,东北地区是我国边疆地带,当地人口以少数民族为主,汉族人口十分稀少。而少数民族在农业生产方式上多以渔猎和牧业为主,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东北的农作物种植业十分落后,农业生产结构十分单一。近代关内移民迁入东北之后,带来了大量的农作物新品种,其中包括玉米、水稻、旱稻、烟叶、甘草、亚麻以及各种蔬菜瓜果品种,这极大地丰富了东北地区的农作物品种。伴随着这些农作物品种一起引入的,还有先进的农作物种植技术。东北少数民族的生产方式较为落后,基本处于原始刀耕火种的状态,这种生产方式不仅仅产量较低,而且容易对土地资源造成毁灭性的破坏,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再次开发与利用。关内移民迁往东北之后,将当时中原地区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技术和方式带到了东北,比如中原地区广泛使用的铁犁、磨盘、锄头就是由关内移民带到东北的,这直接提高了东北地区农业的生产力。不仅如此,关内移民还将中原地区的休耕轮作法带到了东北,这改变了东北地区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对于东北地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土地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正是农作物新品种和先进种植技术的引进,直接改变了东北地区以渔猎和牧业为主的农业生产结构,使得东北农业开始与关内农业的生产结构一致,为其农业经济的繁荣创造了条件。

3.关内移民促使了东北地区农业贸易的繁荣

农作物品种的逐渐多元化,粮食产量的不断增加,使东北农业在满足民众自给自足的同时,也有大量的结余。因此,在清末的时候,关内移民就开始将余粮运往关内或国际市场,这直接推动了东北农产品的商品化发展,进而推动了东北农业贸易的繁荣。在1891年,东北地区向日本出口的农产品金额达到了46万海关两,1899年的时候达到了809.2万海关两。进入民国以后,伴随着关内移民的逐渐增多,东北农产品的出口贸易更是实现了快速发展。1927年,东北大豆出口量是1913年的17.5倍之多,1927年到1931年四年时间,东北大豆年出口量达到了300余万吨,占据全国大豆出口总额的九成以上145。而这四年时间里,关内移民的数量都以数百万计,可见,关内移民确实是推动东北农产品贸易发展的重要因素。东北农产品的丰收,也促使东北地区开始出现农产品加工贸易,比如在20世纪20年代,东北地区就出现了豆油、酿酒、面粉三大农产品加工业,这对于改变东北地区农业经济落后的现状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二、近代关内移民对东北农业经济发展的消极影响

第6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在合作社发展中扮演着主要角色,但是农村经济精英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下、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经营决策,执行的是家庭利益为核心的行动逻辑(贺雪峰,2008)。因此由多个具有独立利益的农户家庭构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在人员管理、资产经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能力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面临着新的能力考验和决策转型。

    一、产权激励

    社员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禀赋差异而呈现异质性,体现在出资结构中少数出资大户与多数一般农户并存,甚至一两家出资额占去了出资总额的90%以上。合作社与所有者企业性质不同在于“股份公司的目的就是为股东的资本增值服务,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而合作社则是为以小生产者为主体的成员的营利服务,为成员服务是合作社的目标,在组织内部,合作社不赚取其交易对象、服务对象——成员的钱”。既然出资额多少并不能直接获取不同的报酬,那么比其他社员多出资的动机是什么?一个可能原因是回报社会、先富带后富的奉献精神驱动,具有这种奉献精神的农业大户真正是为乡亲着想谋求利益,解决农民“真穷”的问题。关键问题是奉献能够可持续下去吗?如果奉献者由于年龄问题而不能参与经营会不会还有新的奉献者可替代呢?奉献者的巨大付出如果得不到社员认同会不会坚持下去?所以说具有奉献精神的企业家人才是稀缺的,也是宝贵的,从长期来看,我们不能寄望于某个人的先知先觉、奉献精神作为合作社的长期发展的支柱,必须以制度来保障合作社的健康运行,给予合作社经营人才合适的产权上的制度激励。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国际合作社的原则作了一定的修正,针对我国农村生产要素供给不足的现实,在控制权、收益权等方面鼓励资本投入,如扩大合作社按股分红的比例,最高可以达到40%等。为进一步明晰界定合作社产权,第五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作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成员退社时合作社应“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因产权制度模糊而导致的“搭便车”问题。

第7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关键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因素;发展态势

新时期加强农业经济管理学的合理使用,注重该学科的可持续发展,可以为我国现代农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确保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农业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效率。实现这样的发展目标,应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应用状况,对其未来发展进行思考,从而制定出相关的发展举措,扩大该学科的实际应用范围。

一、确定发展方向,注重农业结构调整

结合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的实际发展现状,可知其中存在着农业人口多、经营方式落后、机械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着良好农业形态的形成。同时,农业经济需要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不断缩小与国际间的距离。这些内容体现了传统农业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缓解这种矛盾。因此,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中需要确定具体的发展方向,以科技为先导,结合可持续发展理念及相关要求,加强农业经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注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整体的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对既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农产品可靠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及有效的调整措施,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满足使用者的实际需求;确定农业发展方向后,应给予更多的人力资源及先进技术支持,制定出完善的问题处理方案,促进农业经济发展。

二、突出农业管理特色,实现农业生产多样化

在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作用下,可以为农业经济活动开展给予专业指导,丰富其理论依据,实现农业生产中经济学与管理学的有效结合。因此,需要提高对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正确认识,最大限度地满足农业经济管理的实际需求。当前我国的“三农”问题十分突出,如何更好地实现农业、农村、农民间的相互依存,将农业推向集约化、城市化、现代化,使农业更好、更快的发展,需要更加深入的探究。>>>>推荐阅读:如何把控好公共管理学博士论文

三、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保持良好的农业技术水平

促进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应确保专业团队综合素质良好性,在加强他们基本素质培养的同时也需要提升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满足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的实际需求。因此,需要打造出专业能力突出的农业团队,通过他们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确保农业技术水平良好性,为相关农业生产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结合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展概况,可知其学术队伍组成包括这些方面:一是受计划经济影响,接受传统农业经济学理论的学者;二是改革开放后接受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中教育理论的学者;三是当前形势下留学归来的青年学者。针对这些不同的学者,在发展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过程中应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向他们阐述实际的发展现状,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丰富农业经济管理实践经验,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快速发展。

四、重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

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也需要注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基础上重视市场需求变化,给农民们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确保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性,增强农业供给质量可靠性;对农业的农业产业体系、经营体系等进行必要的优化,提高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不同地区农村发展,在满足物质需要的同时重视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注重传统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与此同时,需要突出农业经济管理中绿色优质产品供给的重要地位,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将更多的绿色优质产品推向市场,提升这些绿色、无污染农产品的潜在价值,为人们生活质量提高提供保障,逐渐改变人们传统的消费理念,扩大农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实际影响范围。

五、结束语

重视新时期农业经济管理学科发展,提高该学科的实际利用效率,有利于扩大我国农业产业规模,增强农业经济管理有效性,确保农业经济管理能够达到时代的发展要求,增加国民经济收入的同时提升相关行业的整体生产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多样化需求。因此,未来农业经济生产计划实施中,应提高对其管理学科发展的正确认识,并在相关措施的支持下加快其发展速度。

[管理学博士论文参考文献]

第8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呼兰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农民增收这个核心,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土地流转互动机制,为提升农村经济运行质量,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通过劳动力转移牵动土地流转,从而带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增加投入,促进了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探索出了一条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的新路子。全区采取多种模式加速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有序流动和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不仅使外出务工农民获得土地承包权益,稳步推进了劳动力转移,而且使留守农民实现了规模效益。截止目前,全区转移农村劳动力13.8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1%,创劳务收入14亿元,农业人口人均劳务收入3107元,劳务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全区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和入股等形式,引导转移就业的农民流转土地38.9万亩,占转移就业农民承包土地面积的52%。

一、多种途径流转土地,解放农村劳动力

呼兰区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为推动大规模的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一是创新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流转,释放农村劳动力。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基础上行政管理毕业论文,以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鼓励农民以土地转包、租赁的方式,积极参与农业合作经营,从而加速土地流转,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目前,全区组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00余家,流转土地面积达6.1万亩,吸纳农村劳动力1.2万名。二是引进现代农业资本,促进农村集约化经营,释放农村劳动力。呼兰区注重在农业领域招商引资,发展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运作,借助企业自身资金、设备、技术和管理优势,让农民以土地入股、转包和互换,发展订单农业,建立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助推了土地流转规模。实现了基地建设和农民的互惠双赢。在抓招商引资发展龙头企业的同时,还注重扶持各类专业大户,按市场规则引导土地向种养殖业大户流转。三是建设园区,流转土地,释放农村劳动力。为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呼兰区加快了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并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和劳动力转移输出步伐。以沈家、双井等乡镇设施农业示范园区为依托,打造哈肇路设施农业示范带。采取承包地互换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引导外出农民把土地向园区集中,实现集约化经营,释放了农村劳动力,加快了农民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双井示范园区在300亩土地上建温室大棚20个,每个大棚年纯收入1.2万元。

二、多渠道转移农村劳动力,推动土地稳定流转

农村劳动力转移加速了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要素的优化组合,又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呼兰区近年来采取多种渠道大规模转移农村劳动力,建立和完善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流动有序、管理规范、服务完善”的劳务经济发展新机制,做大做强劳务经济这篇文章,推动了农村土地的稳定流转。一是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劳动力转移,稳定土地流转。呼兰充分利用国家“阳光工程”培训资金,发挥阳光工程培训的牵动作用,通过整合教育资源,采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联合办学方式,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市场需求,坚持定向培训、定向输出。目前行政管理毕业论文,全区已形成了数控、电焊、计算机、建筑、服装等专业品牌。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与省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合作培养的数控专业学员分配到中粮集团、青岛海信等知名企业;黑龙江省农业机械研究所培训电焊工叫响大连造船厂。近年来,全区共开展技能性培训农村劳动力2.1万人,实现了稳定就业。区劳动力转移办公室还与200余家企业确立了劳务协作关系,每年可提供1万余个就业岗位,为学员提供输出、维权保障一条龙服务,促进了稳定转移,也促进了农村土地的稳定流转论文格式。二是成建制举家迁移,稳定土地流转。农户成建制举家向城镇迁移是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和稳定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也是从区域范围实现农工、农商转化,实现减少农民、富裕农民的战略举措。全区已有7669户举家外迁,转移农村劳动力13875人,流转土地11.4万亩,不仅提高了土地流转的总量,而且增加了稳定性,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三是创新发展合作组织,稳定土地流转。发展农村新型专业合作组织,构筑新的载体,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是稳定土地流转的重要保证。许卜乡蒲井村农民合作社利用外出农民流转出来的土地建设设施齐全的蔬菜生产基地,发展无公害蔬菜3500亩,并吸纳本村劳动力110名在生产基地常年出劳务,每个农民年获得工资性收入1.5万元。蒲井村五个钢筋队输出劳动力310人,年创收496万元。新型合作组织建设对稳定农村土地流转,加快农村劳动力分工分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规范管理,配套服务,为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

为保护外出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呼兰区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在法律和政策层面加大力度,为推进劳动力转移稳定土地流转提供保障。一是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区政府出台了《呼兰区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文件,确定了“土地流转形式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实施程序合法化,流转合同规范化”的原则。由区政府统一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承包期内,允许承包人租赁、入股、转包,增加土地收益。乡镇农经中心普遍建立了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土地流转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强化区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职能,加大调处和仲裁工作力度。各乡镇农经管理中心及时向农民提供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完善土地档案。区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乡镇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及时开展土地流转供求登记、信息、土地评估、政策咨询等服务工作,为外出务工农民和务农职工提供了土地权益的制度保障。二是提供社保政策保障。把已经放弃经营土地、进入城市就业的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保的对接,避免再次返乡与民争地。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范围行政管理毕业论文,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于已经流转土地的农民,引导他们从土地流转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参照城镇居民建立个人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提高自我保障能力,增强外出就业的稳定性。三是提供生产经营保障。对于规模经营土地的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呼兰区组织涉农部门,全力给予资金、技术和物质支持,使其快速发展。2010年,区政府协调金融部门发放支农贷款7亿元,扶持农户7.2万户,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资金保障。加快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并与大专学校、科研院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为科学种田提供指导服务。实施优质粮食、测土配方施肥、玉米丰产、科技入户、农业技术标志性工程等,积极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为土地连片经营提供技术支持。建立村民互助小组,帮助外出劳务留守人员春播、夏锄、秋收。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补贴政策,更新农机具140多台(套),综合机械化程度达到87%,使新型大型农机具得到很好地应用,提升了作业效率,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提高了农产品生产质量。

第9篇:农业经营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近几年,黑龙江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如何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经济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本文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黑龙江农垦现已是我国耕地规模最大、机械化水平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目前,垦区农业综合机械化率已达93%,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职工人均生产粮食34吨,高于15个发达国家人均生产粮食25吨的水平;粮食生产能力达到226亿斤,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商品率近90%。黑龙江垦区被誉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费用少、能够应对突发事件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直属粮仓”。 进入新世纪以来,垦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2005年在中国企业500强中位列第149位,居农业行业首位,2007年北大荒集团已经进入中国企业500强前百名行列。在新的历史时期,黑龙江农垦仍然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因此研究新时期黑龙江农垦的农业经营体制对于其今后的更好、更快发展意义重大,对于其他农垦及农村的农业经济体制创新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的发展及现状

    以党的为转折点,垦区经济社会进入了改革发展时期。1979年,开始变革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财务包干”,突破统收统支制度,打破了农场吃国家“大锅饭”的问题,从1981年开始,农场对生产队实行“整体承包,统一核算,利润分成,亏损受罚”的承包责任制。

    1984年,借鉴农村改革成功经验,垦区开始兴办职工家庭农场。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垦区农业改革完成了第一个飞跃,兴办了近20万个家庭农场,逐步建立起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两自理”(生产费自理,生活费自理)和“四到户”(土地到户,农机到户,核算到户,盈亏到户)为标志,大农场套小农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彻底打破了“国家出钱,职工种地,负盈不负亏”的传统经营机制。

    1997年,以九三分局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共青农场颁发规范的《职工家庭农场证书》为标志,垦区拉开了农业实现第二个飞跃的序幕,使农业改革由家庭承包阶段走向规范的、规模适度的家庭农场新阶段。

    2006年垦区开始实行“两田制”,并作为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长期坚持。2006年,绥化分局农场对管理区体制进行了创新,即管理区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并实现管理区办公司的公司化改革。这一轮改革的开先河者为绥棱农场第八管理区,后在全场乃至全分局推广。管理区办公司是农场双层经营体制的进一步细化与延伸,是农场基层组织的一次扩大开放和与市场的全面对接,是农业经营体制改革的深化与扩大。

    二、黑龙江农垦农业经营体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垦区的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实现了多方面的突破,但在所有制结构、经济结构、经营方式等方面仍有很多弊端。

    (一)所有制结构单一

    虽然垦区已经改变了原来的单一国有的所有制结构,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但所有制结构单一的问题仍没有彻底解决,一股独大的现象仍很严重。多数垦区企业集团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完善。

    (二)经济结构单一

    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发展,垦区已经打破了单一粮食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经济作物种植;打破了“原字号”农业经营方式,发展农产品加工;打破了“小而全”的自我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农业产业体系。但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在三次产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比重仍然偏低,发达国家的二三产业的比重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0%以上,农垦不足60%。

    (三)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1947年-1996年是垦区的粗放经营阶段。从1996年农业大跨跃开始的,垦区在耕地基本没有增加的条件下,靠科技进步、内涵挖潜,粮食比上年猛增40%,单产突破500斤/亩,标志着垦区进入了高速高效发展时期和集约经营的初级阶段。但是受技术、人员素质、管理水平等多因素制约垦区的经营仍以粗放经营为主。

    三、主要对策

    (一)进一步完善集团母子公司体制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发挥垦区农业资源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化经营方式,在垦区层面组建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是推进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北大荒农垦集团是以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以垦区国有农场为基础,以国有及国有控股工商运建服企业为骨干,以资产为主要联结纽带,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要加快北大荒农垦集团的构建步伐,适时推进集团改制。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母子公司体制和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集团的战略规划、融资投资、资本运营、市场营销、外经外贸、信息服务与科技开发等功能,提高集团的市场竞争能力。根据系统管理、内部分开的原则,逐步实现政企分开。尽快把北大荒集团建设成跨系统、跨省区乃至跨国的特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

    (二)推进产业结构战略调整,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效益为目标,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这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举措之一。垦区应该以发展质量效益农业为中心,稳定增加粮食产量,着重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粮经饲种四元结构。大力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积极开发花卉、棚菜、药材等特色产品生产,以名优特新产品占领大市场,取得好效益。要大力采用高科技发展以奶肉牛为重点的畜牧业。按照农业产业化要求,突出发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业,重点构建米、面、油、乳、药、酒、麦芽、饲料等产业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三)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

    垦区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具备的两个优势:一是垦区种植业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较高,有较强的机械化生产能力和较高的劳动生产率,有能力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有以家庭农场为主体的新型经营组织,它们已具有一定的自我积累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有条件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垦区应该继续努力推行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经营,尤其是技术集约以此来完善现有的农业经营体制。

    (四)完善创新支撑体系,增强垦区核心竞争力

    新形势下推进垦区改革发展,靠创新体系支撑,要进一步加强科技、人才、管理和文化等创新支撑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把创新理念融入到垦区科学发展实践中,不断完善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创新机制。尤其是针对人力资源的开发,要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基地,多形式、多渠道培训一批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为提高农场主素质、农业增产增效提供人才智力支持。要积极招贤引智,充分利用北大荒博士后工作站等引智机构,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智力和人才,特别是企业高管人才,以适应垦区集团化发展的需要。继续实施“管理区千名大学生”和“农牧场百名研究生”引进工程,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韩乃寅,逄金明.北大荒全书—农业卷[M].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7

    [2]万宝瑞.中国农村经济管理与研究[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2

    [3]林善浪,张国.中国农业发展问题报告[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