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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考察材料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领导干部考察材料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领导干部考察材料

第1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县为较好掌握领导干部和拟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廉政及履职效能情况,教育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促进领导干部考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作为的干部队伍,近日出台了《*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廉政履职效能考察暂行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廉政履职效能考察制度。

一是细化考察内容。《暂行办法》中明确的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的内容,突出了一个“细”字,将廉政考察和履职效能考察分为10项内容,这10项内容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和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服务高效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考核中监督干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

二是考察方法和步骤程序化。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按认真自查、及时公示、民主测评、谈话考察、收信信息、征求意见、澄清事实、综合评价8个步骤进行。首先在各级党政机关民主推荐出拟提拔人选或后备干部人选后,由被推荐人填写《*县领导干部廉政和履职效能自评表》,对个人的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并在本机关单位公示,广泛接受干部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其次,发放《*县领导干部廉政和履职效能测评表》,对考察对象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本部门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拟提拔为正科级干部的满意率一般在80%以上,拟提拔为副科级干部的满意率一般应在70%以上,后备干部的满意率应在50%以上。再次采取收集信息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考察,收集考察对象的廉政情况,重点考察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最后,经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意见后,形成考察材料,并复函组织部门。考察别注重干部的廉政问题,对于发现问题的及时查处,对于诬告陷害的问题将予以澄清,还干部清白,并对诬告陷害他人者视情查处。

三是实行考察人员问责制。为保证廉政和履职效能考察的公正、公平,防止考察中的不正之风,《办法》要求考察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面、客观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廉政和履职效能情况,严格遵守考察工作纪律,对于不如实反映考察情况或通风报信及影响公正考察情况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干部考察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可向上级党委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检举、申诉,受理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核实处理。

第2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笔者认为,目前的干部考察工作存在着“四难”,即:真实情况了解难、考察对象把握难、考察内容量化难及考察不全定论难。而要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必须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着力在“深、细、实”上下功夫。

一、突出一个“深”字,用好集中考察

集中考察是考察干部最常用的手段,也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基本方法。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集中考察必须克服一般化和表面化,在求“深”上下功夫,以获取准确而全面的第一手材料。一要深入分析干部的述职报告。通过领导干部本人述职,报告个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可以基本了解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成绩。但述职报告容易受述职人主观意愿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影响,因此,必须使之与领导干部的行为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反映、上级评价、鉴定等联系起来,加以综合分析,看是否做到了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二要细心甄别民主测评结果。民主测评基本反映了群众对干部的概括性评价,但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仍难以准确地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对待测评结果,既要重视,也要全面地分析和鉴别,防止片面地以票取人。笔者认为,参照“三讲”教育的做法,考察期间引入对干部的民主评议是可行的。评议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面对面地议,背对背地评,也可以通过填表、写书面意见来进行。评议结果适时向被评议人反馈。通过民主评议拓宽了解渠道,印证民主测评结果。三要重视研究座谈了解的信息。个别谈话是考察组与干部面对面交谈、听取推荐意见的重要渠道,由于受外界干扰因素少,其反映信息真实性更强。在与考察对象的上级、同级、下级进行个别谈话时,要有敏锐性,善于从言外之意、话外之音捕捉评价干部的信息。班子成员之间相处较多,互相了解的比较深,对他们的评价意见尤其要认真听取和把握。要通过考察对象的上级各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情况,还要找领导干部身边的工作人员、工作所涉及的部门和单位的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等。与考察对象直接谈话是了解其思想认识、理论素养和知识运用能力的重要时机,在谈话过程中要适当变换话题和方式,增大时空跨度和知识跨度,请考察对象谈观点、谈看法、谈体会,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对其作一些较深层次的了解。四要搞好对各类材料的加工分析。在必要的时候到被考察人曾经工作过的单位座谈了解情况,可以了解其历史表现。考察一个领导干部是否具有牢固的群众观点,是否自觉坚持走群众路线,不但要多听群众的反映,还要查看其下基层的记录,了解其解决了哪些问题;考察理论政策水平,不仅要看干部是否参加了中心组学习,是否参加了各种培训,而且要看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年度考核、廉政建设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结果等内容,记载着干部表现的信息,对这些材料都要认真分析研究。

二、突出一个“细”字,做好日常考察

集中考察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真实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全部情况,日常考察则能从工作、生活、作风等细节记录干部的社会活动,对弥补集中考察的不足有着重要意义。

一要经常观察干部在工作状态下的表现。一般情况下,在日常工作中行为人的各种特长和不足表现得比较充分。可以通过被考察人的工作对象,了解其工作情况和敬业态度等;通过参加被考察人主持或参加的有关会议观察其组织协调能力、思维能力和决策水平等;通过不定期地了解干部平时的工作进展情况,考察其工作成效、参与程度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等;还可以通过与被考察人交谈、查看学习笔记,了解其思想状况和学习情况。

二要利用特殊机会考察干部的能力水平。如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课题,召开一定范围的研讨会,通过即席演讲、解答问题,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功底、知识积累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可以观察干部在特殊、复杂、艰苦工作中的表现。一个干部是自觉自愿地到艰苦、复杂的环境中锻炼自己,还是远离之,更多地考虑自己工作的优越和环境的舒适,是检测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试金石。同时,能否在特殊、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中做出成绩,也是对干部综合素质的检测。通过参与被考察人处理案件、棘手事件、重大问题等的实施过程,实地考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要经常了解和掌握干部八小时外的情况。以往我们了解干部主要是在被考察干部的工作圈进行,对于其社交圈和生活圈的情况知之甚少。社交圈的知情者则比较熟悉干部工作之外的人品、公德以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而生活圈中家庭成员及亲朋好友则清楚干部的内心思想、性格脾气以及生活作风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场合与被考察人的社交圈和生活圈中的部分成员接触、谈话,可以了解被考察人在对待父母、教育家属子女、处理邻里关系以及与亲朋好友交往、个人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表现,分析其思想品质、道德情操的好坏。

三、突出一个“实”字,完善配套制度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除继续落实好《干部任用条例》和已有的相关制度外,还应探索建立和实行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制定考察工作实施细则。为体现权威性和指导性,最好由省级以上组织部门研究制定较为具体的干部考察工作实施细则,对《干部任用条例》有关干部考察的内容进行细化。地市级组织部门参照此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再进一步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细则应对考察的形式和应用时机,考察干部涉及的范围,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纪律等内容,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干部考察的范围确定上,应尽量根据不同层次、不同行业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参加对象,如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和市直单位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在人员范围上不能简单一致,要有区别,体现特色,防止由于涉及对象的范围不同造成考察结果的不可比。

二是实行差额考察制。在任职考察和换届考察中,考察人选应多于拟任人选,以便于组织人事部门比较、分析,优中选优,进一步提高考察的准确性。

第3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范围:全区干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三条后备干部应是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干净干事,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基本条件。

第四条正科级后备干部总数按照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正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2比例确定。

第五条副科级后备干部总数按照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副科级领导干部总数的1:1比例确定。

第六条正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以40周岁左右为主体,副科级后备干部年龄以35周岁左右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选拔程序

(一)民主推荐。一般结合干部年度考核,采取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干部,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区直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以及机关科局主要领导或负责人。

(二)确定初步人选。区纪委常委会根据推荐结果和平时综合表现情况,在征求相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意见后,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三)组织考察。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知识测试合格后的后备干部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人选。区纪委常委会听取考察汇报,确定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由区委组织部按规定提交区委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管理

(一)教育培训。注重对后备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区纪委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班集中对后备干部进行培训;优先推荐后备干部到各级党校、干校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学习;采取岗位轮换、跟班学习方式,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

(二)定期谈话。建立后备干部定期谈话制度,区纪委领导每年与正科级、副科级后备干部谈话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后备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

(三)动态管理。建立后备干部人选信息库,保持总量不变,对后备干部实行一年一次的滚动管理。

(四)建立档案。后备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及奖惩情况等。

第九条后备干部的推荐使用

(一)区纪检监察系统科级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从全区后备干部中推荐使用,对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或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第4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在干部日常管理中有以下情形时,组织部应及时与领导干部进行谈话:

1、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向领导干部本人通报情况或者转达意见时;

2、在领导干部职务调整或试用期满时;

3、领导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挫折,或者家庭遇有特殊情况时;

4、具有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时。

二、领导干部需要反映问题、沟通情况和提供建议、意见时,可向市委组织部提出谈话要求。

三、组织部找领导干部谈话,一般通过电话预约,特殊情况下可随时进行;领导干部向组织部提出谈话要求的,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预约。

四、组织部与领导干部谈话,由部领导担任谈话人,受部领导委托,也可由组织部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谈话人。谈话方式以个别谈话为主,必要时可进行集体谈话。

五、组织部与领导干部谈话,应讲求实效,重在思想沟通。

1、谈话前,有关科室要制定干部谈话计划,并事先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以增强谈话的针对性。

2、谈话时,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肯定成绩,又有针对性地指出不足,并认真听取干部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

3、对谈话中干部反映的有关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深入了解;对认定存在的问题,要向干部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4、与干部谈话的情况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谈话的有关材料,不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第5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强化学习意识,坚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把学习作为一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内在需要来切实加强,一是加深对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决策的学习和理解,特别是系统地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及时了解掌握新精神、新要求,使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新的提高。二是在掌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业务上狠下功夫,认真学习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政策,系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5+1”文件等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身边和周围的同志学习,把学习知识和改进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学以致用。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作为一名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的组工干部,多年来受组织部门大环境的影响,牢固树立了组织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在部里先后承担过文书收发、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干部信息化管理、干部提案的准备等基础性工作,承担的工作任务比较繁杂琐碎,我能够坚决服从组织的安排,坚持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眼,力争把每一件事做细、做实、做好。

(一)认真做好干部日常工作

根据部里的统一安排,曾多次抽调参与干部的日常考察、年度考核和换届考察工作,考察工作中,能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守保密纪律,维护考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认真落实考察的每个环节,按照考察组的统一要求及时形成考察材料、提案和相关表格,没有出现任何泄密和跑风漏气现象。在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期间,按照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组织人员,加班加点,对全县级干部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好评。在干部一科工作期间,曾多次参与干部提案的准备、任免文件的起草、干部化名册的制作、后备干部数据库的维护等日常工作,无论任务多重,都能尽心尽力、保质保量完成交办的工作。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等有关法规,进一步规范直单位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尤其是严把“程序关”、“资格审查关”,制定了《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指导手册》,年内较好地完成了对全190余名科级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查,有效地防止了违反《条例》、《公务员法》情况的发生,维护了干部工作的严肃性。

(二)认真做好党群口公务员登记、参照单位申报和建立公务员信息数据库工作

《公务员法》出台以后,按照部里的安排,抽调我负责全党群口贯彻实施公务员法的具体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我们根据自治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党管干部,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平稳推进,层层把关,逐级负责”的指导原则,严格依照政策,精心组织安排,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各类工作流程、统计表格,在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完成了对党群系统公务员的登记审核审批工作和申报参照单位的审核上报工作。对直单位人员进行了公务信息系统软件的培训,并顺利完成了全党群口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的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确保公务员法实施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认真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有关工作

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耐心细致地做好企业领导干部来信来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想方设法化解矛盾,特别是在努力为国有企业退休领导干部解决和落实生活待遇的工作中,按照政策规定,反复调查、认真核实,耐心解释,及时办理了来信来访事项。加深了对一些不同行业有关政策、业务的了解,学到了新知识,拓宽了知识面。

(四)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坚持《条例》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公推差选”程序

综观“三推三考两票决”全过程,我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众个别推荐、各方代表集中推荐、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三轮民主推荐,进一步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县委将公选的职位、范围、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将初始提名权和推荐权完全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所在单位党研究和资格初审,按所列职位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一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县“公推差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第二轮推荐由在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县正科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每个职位按推荐得票多少取前6名进入第三轮民主推荐。第三轮民主推荐由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实行署名推荐和加权计算得分办法进行,推荐票未署名的作弃权票处理。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各职位按分数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为考察对象。三轮民主推荐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选拔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的问题。参与竞争者涵盖了不同的部门单位,网罗了各类人才精英,这种开放式的选人制度相对于以住的从后备干部中选人视野更开阔,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优秀人才有同等的机会脱颖而出,较好地实现了“从少数人中选人”到“从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同时,整个“公推差选”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电视媒体跟踪报道,在民主推荐和票决环节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单位负责人参与或担任观察员,并通过公告、公示、考察预告等方式,将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显微镜”之下,坚持群众公认,完全公开透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赛马”。

“三考”:即组织考察、驻点考察调研、现场面试。三轮考察(考试),进一步掌握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和德才表现,全面准确识别干部,选好用准干部。一是组织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现。县委派出5个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第三轮推荐产生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对各职位考察对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见。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考察汇报的基础上,对每个职位的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二是驻点考察调研,考察其对该岗位的认知度。将县委常委会票决后产生的2名人选,由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派员随同进驻选拔单位进行封闭式驻点考察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即竞职演讲稿)。三是面试和演讲,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调研结束后召开县委全委会,逐职位听取票决人选竞职演说。演说完毕,主持人根据演说内容和岗位特点对竞职演说者进行面试。通过“三考”,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识人途径,体现了“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这次“公推差选”符合条件的有200多人参与竞争,每个职位如果参与人数较少还要取消该职位的选拔,同时每个职位组织考察对象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实现了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同时,通过各职位的条件设置,使竞争者对岗位的适应性大大增强,胜出者能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

“两票决”:即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和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两轮差额票决,进一步完善了县委研究干部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干部时很少实行差额表决,多为口头方法进行表决。这次县委常委会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对各职位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每个职位人选按得票情况取前2名人选,提请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县委全委会在听取票决人选考察情况、竞职演说和面试答题等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确定各职位的拟任(提名)人选。最后县委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同时,将经过全委会票决而未任用的人选,分别列入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两次票决,突破惯例识人,打破常规任贤。票决中,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每一位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力,充分体现了民主,避免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在研究干部时发挥了全委会的作用,实现了“由少数人选人”到“由多数人选人”的转变。

二、坚持在继承中探索,不断创新“公推差选”举措

此次“公推差选”,我们继承了以往“公推差选”的成功做法,吸纳了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

一是实行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强化了县级领导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第三轮推荐中,要求县级领导署名推荐,这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史上首开先河,既增加了推荐的公正性、严肃性,又减少了推荐的随意性,增强了推荐者的责任感,提高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着对党、对群众、对组织、对竞职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是采用县级领导权重计分法,规范了县级领导的用人权。第三轮县级领导署名推荐中,竞职者每得一张同意票,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和其他县领导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权计分,这既体现了推荐的民主,又体现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权重,有利于民主推荐过程中对全局和宏观的把握,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三是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面试,提高了县委委员对竞职者的认知度。过去“公推差选”工作是将面试放在县委常委会票决之前,这次是在县委全委会上,每个职位2名人选在县委全委会进行竞职演说和面试,先由各职位人选分别发表竞职演说,然后现场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问。把面试和竞职演说结合在一起,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将面试这一程序作一改变,变以住主要由专家学者担任面试评委为县委委员担任面试评委,既有利于县委委员更全面了解竞职者的综合素质作出选择,又减少了工作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落实了县委全委会在人事任免上的决择权。在“二选一”的最后票决中,由县委全委会采取差额票决方法“一锤定音”,把最后的决定权由县委常委会转移到县委全委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职权。

三、坚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断巩固“公推差选”成果

要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一种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还必须从拟定“公推差选”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选”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要认真拟定选拔职位。拟定选拔职位前要对参选人群进行调查分析,尽可能选择多数人能适应、愿意报名参与竞争人数多的职位进行选拔。若报名参与者少,选人用人视野窄,就难以达到竞争、择优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开选拔工作的真正意义。

二要科学设置职位条件。针对职位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条件,可以使入选的同志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这次“公推差选”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条件首先就是第一学历必须是医学类专业或者是卫生系统中级职称以上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报考条件必须是政法口和县直单位或乡镇专职从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观推介竞职对象。“公推差选”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推介竞职对象,提高参与推荐和票决的同志对竞职对象的熟知度。特别是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时,县委常委和县委委员对票决对象熟知度不同,将直接影响票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向每个常委和委员提供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况,定量情况包括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考察组评价情况等。定性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现实工作表现等,从而有利于县委常委、委员投票表决。

第7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优秀人才,努力建立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断激发我局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带动和促进我局干部制度改革,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竞争上岗职位

1、办公室主任1名

2、督察研究室主任1名

3、司法所所长3名

三、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任职资格:

1、竞争行政职位要求占用行政编,具有公务员身份。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任职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4、竞争正科现职领导职位须具备副科领导职位满2年或主任科员满1年及以上的经历。

5、年度考核连续2年优秀或连续3年称职以上。

6、应经过任职培训,特殊情况未达培训要求的,应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四、时间安排

*12月9日—*12月31日

五、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12月9日—12月13日)

1、与区公务员局核定职数。填写《科级干部队伍结构比例分析》表。

2、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此次我局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公务员局批准后实施。

3、成立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思想动员工作。

4、召开动员会,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的安排部署。

(二)公告(12月13日—12月14日)

张榜公布此次科级竞争上岗的职位、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公开报名时间和截止时间。

(三)公开报名(12月14日—12月15日)

由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报名,填报竞争上岗报名表,并同时上交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审查(12月15日)

1、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报局党组复核审批。每一职位必须有2人以上参与竞争,未达到2人以上的,此职位取消竞争。

2、将报名者资格审查材料上报区公务员局复核审批。

3、局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两级资格审查确定的竞争人员基本情况、主要简历向干部群众公布。

4、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做好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准备工作。

(五)笔试(12月18日)

经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进行笔试。笔试请具有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笔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考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

(六)面试(12月21日)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请具备出题资格的市考评中心负责出题。面试得分占竞争上岗总成绩的30%。面试由面试小组实施,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至少2人为区公务员局人员。

(七)民主测评(12月21日)

对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计分,参加民主测评范围为全体干部。民主测评结果占总成绩的40%。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并确定相应的分值,由参评人员无记名填写评价分数。

(八)确定考察对象(12月22日)

召开党组会,根据竞争者的综合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民主测评结果等。综合成绩汇总情况,要及时上报区公务员局审核。

(九)组织考察(12月22日—12月23日)

考察预告,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范围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本科室全体干部及相关科室干部代表等。

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干部廉政情况作出文字说明。

(十)讨论决定(12月24日)

召开党组会,听取考察组对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

(十一)任前公示(12月24日—12月30日)

在党组讨论决定后,对拟任人选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2月30日—12月31日)

公示期满符合任职规定的,由分管领导同新任命人员进行谈话,对其提出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职决定。将任免情况向区公务员局通报备案。整理相关资料,归入干部档案和记实档案。

提拔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九人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七、竞争上岗工作要求

1、成立竞争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竞争者的资格进行审查,严格把关,对竞争程序逐项监督,增强竞争上岗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2、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第8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是要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的设计上,按照“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要求,全面反映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一级指标要突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满意程度6个方面。二级指标既要突出GDP、财税收入、工业经济、农业经济、外贸和外经工作、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第三产业、就业与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安全生产、教育、文化、卫生等,又要包含党的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原材料消耗慢度、能源消耗强度、水资源消耗抢度、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社会劳功生产率等。

二是要采用科学的考核方法实行动态考核法,即住领导干部日常工作和活动中进行全过程跟踪考核,根据领导干部一年做了哪些工作,每项工作进展如何、效果怎样,用“量化写实法”逐项考核并计算出其所做工作的“数量分”、“质量分”和“效果分”,三分之和即为年度总分。实行统一考核法,即把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考察和政府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结合起来进行,使领导干部的升降去留和经济奖罚融为一体,从而确保考核结果全面、准确。

三是要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过程中,必须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范围,尽可能地使那些能够直接反映考核对象工作效果的相关部门、主管单位和服务对象参与考核,越到基层,群众参与度越大;越到上面,越要注意集中,使领导干部做到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统一。

四是要强化考核责任。要实行考核工作责任制,明确考核人员的责任,促使他们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考核,真正对考核结果负责。对因工作不慎,造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失真,或故意夸大、隐瞒领导干部政绩的,要追究考核人员的责任。

政绩评价是政绩考核的扩展和延伸。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还必须把握以下四点。

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地方不同,条件自然不同,因此,我们在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时,决不能搞“一刀切”,而要充分考虑地区的差异性,采取分类比较的办法,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要注重潜绩的认定。潜绩是指已经投入精力和财力、现正在运作、成效还不明显但预期可以实现的政绩,如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等。目前,我们对领导干部潜绩的认定,尚有一定难度。但是,只要我们把已经投入的精力和财力作为标准,以领导干部的努力程度作为参数,还是可以作出评价的。

第9篇:领导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一、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表现分析。

一是考察手段“单一”,接触面窄。考察时,主要采取“一听(领导班子成员述职)、二测(民主测评)、三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四座谈”的方式进行。实践中,座谈考察的对象主要集中在机关干部中,若是对乡镇领导班子考察,也是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中层正职为主,而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服务的对象和基层群众参加个别谈话的不多,考察组接触的对象范围偏窄。

二是考察内容“笼统”,方法简单。现在所采用考察干部内容基本是印象分。在具体操作上,没有做到因人、因事、因地而采取不同的方法,也没有进一步地细化考察细则,更没有提出不同岗位职责对不同领导干部能力的要求,而是很笼统且原则地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结果测评,内容包罗万象且大而全。民主测评时,与会者在较短的时间内凭印象测评出来的干部民意,其真实可信程度不高。

三是考察方法“老套”,了解不透。考察干部时大部分是座谈和个别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勤政廉政、工作实绩、开拓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从谈话的有效率来看,反映情况雷同的(思想表现好、实绩突出、勤政廉政等)要占很大比例,原因在于有的即使了解真实情况的不愿说、不敢说;也有的不了解网情况,与被考察对象工作上接触并不多,说不出所以然,反映的材料也是“二传手”。同时,考察组绝大部分时间没有直接深入到群众中去,很少核实有关资料,封闭运行,以致情况了解不透。

四是考察材料“一律”,较少个性。干部考察材料,是对一个干部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真实评价,是对一个干部形象和能力的“画像”,必须突出个性,然而,干部考察材料往往使用主观性语言多、客观性语言少;共性化语言多、个性化语言少;反映显性的多、分析隐性的少。特别在评价不足时,避重就轻,不分析岗位需要,如:工作中有时有急躁情绪;性格内向;缺乏行政工作经验(原来就没有行政工作舞台);……考察材料千人一面,画而不像或雾里看花。

二、干部考察工作不足的原因探究。

1、创新的意识不强。干部考察重点是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总体把握,《干部任用条例》对于干部考察环节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封闭性,因而带来在干部考察方法上的程式化,缺乏创新的勇气。一是以票取人,可以减少责任风险。考察主要是以民主测评的“优秀率”、民主推荐的“得票率”来作取舍、定升降的,至于其中的情况是否真正反映民意、真实可靠,不作深入。然而实际情况往往现象掩盖本质,有的干部工作踏实,能力突出,但不善于与人沟通,特别是在工作过程中难免较真、碰硬,损害了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加上能力突出,遭到这些人的妒嫉,因而测评中形成了不少的“出气票”。还有的干部网工作不认真,但善于乔装打扮,迎合蒙蔽同行,“你好,我好,大家好”,工作上搞搞花架子、树点“形象工程”,却被视为“能人”、“好人”,由此得到许多“人缘票”。这些“民意票”比较难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但对于考察组,却不敢“越雷池”,以票定优劣,比较稳妥。二是封闭运行,可以减少泄密危险。干部考察工作对保密的要求很高,考察的深入程度和进展情况“外界”是不清楚的,尤其在领导班子换届考察、较大的人动前更为明显。在干部考察过程中,一但某些环节被“创新”或者提前“突破”,不仅可能会对当事人产生伤害,甚至给拉票者提供可乘之机,而且影响党委选人用人决策。因此,循规蹈矩成为考察组首选。

2、洞察和识别人的能力有差距。古人云:一流之士,识一流之人。考察人的人,应该是识人的高手,看问题能够入木三分,分析问题高人一筹。“怎样选人”是方法和手段问题,“选什么样的人”是个政治立场问题,是出发点和归宿,考察干部综合性很强,政治性也很强,因此,考察人的人,要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要树立公道正派的工作理念。评价干部要有战略眼光、全局意识和综合分析的能力,考察干部要处理好动态与静态的关系、直接与间接的关系、主要与次要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显绩与隐绩的关系。有一种错误认识,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考察干部不能象过去那样事无俱细看人,眼光要改变,什么不看学历看能力,不看过程看结果,不看民意看数字,不看支流看主流,更有甚者把一种 消极腐败的东西,作为干部的优点或优势来衡量,这就对考察人看问题的判断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考察人在撰写考察材料时,要善于突出个性,把握对考察对象的评价分寸。

3、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不够。由于多种因素,干部考察过程不够深入,带来知人不深、察人不细、用人不准。一是考察“例行公事”。考察年年搞、年年搞考察,考察目的不具体,特别是考察人分组分工相对稳定,工作方法“老套”,对被考察对象多次考察印象深刻,以致走形式、不深入。二是集中考察时间仓促。集中考察往往是对一个班子考察2-3天,基本属于测评、推荐加座谈,个别特殊情况难以摸透。三是考察拾遗补缺。个别时候因工作需要或班子结构需要,定点、定向考察,考察实际就成了补充材料、完善程序的过程。四是考察作风欠扎实。考而不察,考察组大部分时间坐在“家”里,而不去被考察对象的工作一线,接触的主要是班子成员、中层正职干部,听听一些情况,这样的考察叫做“井底的葫芦--看以沉在底下,其实还是浮在上边”。

三、创新干部考察工作的几点构想。

1、要把干部考察的对象由“平行线”转变为“金字塔”,形成立体化考察结构。以往我们考察干部所接触的只是一个平面——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村主要干部。所谓“金字塔”考察模式,就是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要分层次和不同对象,第一层次:领导班子成员;第二层次:机关工作人员;第三层次:基层干部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四层次就是与被考察对象直接共事、经常接触的普通群众,他们对被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情况最有发言权。通过“金字塔”式的考察,对被考察对象,可以更全面了解,这样就避免了测评和推荐在一个平面上、一个活动范围内所产生雷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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