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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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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

第1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民族文化;创意;机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59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31-0189-02

一、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文化创意产业与传统旅游产业的互动导致了两大产业的融合,融合的机理是:通过对各自产业价值链上的价值活动进行细分,识别出价值活动的优劣势,借助原创者的智慧和新的技术手段,以产业之间价值链渗透或延伸的方式,进入彼此的传统产业活动领域,再结合其内部价值活动对两大产业价值活动进行优化重组、整合及创新,最终优化整合而成涵盖有两大产业核心价值活动的新价值链,实现两大产业的融合化发展。“文化”和“创意”是创意产业的核心要素,决定着创意产业的发展。因此,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传统旅游产业发展(结构升级与可持续发展),本质上是文化和创意对旅游产业价值链的渗透、辐射和延伸,促使旅游产业价值链增值和增殖,其机理如下:

①丰富资源种类;改善资源组合;优化旅游品牌基础。②旅游产品层次化、系列化、高品位化。③加快要素流动;拓展客源市场。④增强旅游时尚;扩大游、购、娱的消费比重。⑤改善旅游消费模式;提高消费技能。⑥激发文化认同与民族文化自信。⑦增加客流量。⑧完善区域功能。

二、民族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模式

现代产业发展模式的本质是结构主导型的发展,即以产业结构变动为核心的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的发展模式是:用创意挖掘旅游资源,以资源开发促使产业结构升级;用创意创造旅游产品,以产品创新促使产业结构升级;用创意强化旅游营销,以市场拓展促使产业结构升级;用创意引领旅游消费,以消费促使产业结构升级,在这种新型的发展模式下,生态、经济、文化和社会得到可持续发展。

裂变效应:旅游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图

(一)用创意挖掘旅游资源――优化资源组合,重塑产业品牌基础

旅游产业是一种资源依托型的产业,尽管出现了网络旅游、虚拟空间旅游等新型的旅游形式,但它们仍是建立在或实或虚的旅游“资源”基础之上。

1.用创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既包括对遗失于现实生活,但“存活”于典籍的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民族文化资源的抢救、整理、呈现,也包括对已经开发利用的民族文化资源做更深层文化价值的探索和研究。“挖掘”意味着民族文化的存真性,要在挖掘整理的基础上突出民族味、亲切度,筛选出核心文化价值,围绕核心价值开发出层次性、系列化和高品位的文化旅游产品,重塑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和产业品牌形象。

2.用创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要针对民族文化的三个层次:物态文化、行为文化、心意文化,采取“大同小异”的挖掘开发方式。所谓“大同”是指对文化旅游资源的挖掘和开发要体现一个共同的主题,“小异”是指不同层次的民族文化,其表现形式要多样化。对物态文化,要侧重于借助可视文化载体“全方位”的“展示”;对行为文化,要侧重于其互动性价值的充分发挥,要精心选择与旅游者的互动方式;对心意文化,要强调 “氛围”的营造,侧重于旅游者心境体验的满足。

3.用创意挖掘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还包括对文化旅游资源的集成与创造性整合,达到优化旅游资源组合的目的。比如通过提取“优生单元”的集成方式来优化资源组合。

(二)用创意创造旅游产品――促使产业增值,增强核心竞争力

1.用创意创造民族文化旅游产品,要选准切入点,突出产品的层次性。如对民俗风情旅游资源可从多个切人点进行创意规划和开发:观览、参与体验、知识教化等。

2.用创意创造民族文化旅游产品,要提炼主题,突出产品的系列性。旅游体验主题是对旅游产品及其相关因素进行组合所形成的内在的、统一的基调,既是旅游地核心理念的体现,也是旅游个性化的依托。旅游产品的主题越鲜明,就越有利于创意主体分层次、多视角地进行展示和设计,通过强化、充实、剪裁、协调、烘托等创意手法,使其内涵得到充分发挥,为旅游者创造出层次丰富而深刻的旅游体验。

3.用创意创造民族文化旅游产品,要丰富文化内涵,突出产品的高品位性。旅游产品品位的高低与旅游产品中的文化含量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创意将大量的符号与象征元素(如品牌等)运用在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过程中,让产品成为文化意义的承载者。用创意创造旅游产品应体现出异地和异时的文化风格,独立的文化主题,突出旅游产品和旅游场景或旅游环境的文化性;要凸显创意旅游产品对文化旅游需求的多元“文化格次”的关怀与满足。

(三)用创意强化旅游营销――增加产品渠道,拓展客源市场

1.构筑产品竞争优势,用体验的思维创造旅游产品。“最好的广告是满意的顾客,最好的营销是旅游者的口碑”,旅游者的口碑来自于对旅游产品的体验。旅游体验不是自发的,而是由体验环境(即旅游产品)诱发的,因此,体验营销需要旅游企业从旅游产品与服务的生产者转变成为体验的策划者,要将旅游者感觉、感受、甚至思维等诉求于旅游产品的创造,构筑竞争优势。

2.选准旅游营销的载体和突破口,用发散的思维进行营销组合。旅游产业的综合性决定了旅游营销手法的广泛性,要选准旅游营销的突破口和载体,就必须运用发散性的思维,将所有有助于旅游营销的要素都纳入旅游营销的范围。此外,旅游产业具有交叉活性,在旅游产业与社会、经济、文化与自然等各方面的交叉点上,不断碰撞出灵感,形成新的营销创意,为旅游营销找到新的载体和突破口。

3.建立目标市场顾客的品牌忠诚,用弹性的思维运用营销策略。旅游市场需求与竞争态势变幻莫测,决定了旅游营销是建立在营销原理基础之上的弹性营销。针对不同的客源市场、不同的旅游人群、不同的产品体系,在营销主题、营销内容、营销形式、营销渠道等方面,运用不同的营销策略。

(四)用创意引领旅游消费――升级消费结构,增强旅游时尚

商品的市场价值可分解为使用价值和观念价值两部分。前者由科技创造而成,是商品的物质基础,后者因文化渗透而生,蕴涵的是文化的观念。随着商品日益丰富并趋向同质化,人们对商品或服务中所包含的一些无形附加物,如品位、感受、感觉、情趣、意味等更易产生“共鸣”与认同并大力追求。

一方面,创意旅游可以提高旅游产品消费中文化的含量,有助于推动消费方式的转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另一方面,旅游消费具有分层的特点,创意旅游模式要通过激发旅游者的潜在消费欲望,提升消费层次,拓展消费空间,此外,创意旅游还有利于培育旅游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旅游时尚,突破传统旅游产品的静态和单调,吸引旅游者消费欲望,实现对旅游消费的引领,扩大消费需求,这对吸引投资,实现消费需求与旅游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起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实现旅游经济的持续增长。

参考文献:

[1]王慧敏.旅游产业的新发展观:5C模式[J].中国工业经济,2007,(6).

[2]李经龙,郑淑婧.旅游规划核心内容动态分析[J].地理与地理信息科学,2005,(1).

[3]崔凤军.中国传统旅游目的地旅游产品创新与发展[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2.

[4]解永秋.旅游资源规划开发中的文化创意[J].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08,(6).

[5]吴文智,庄志民.体验经济时代下旅游产品的设计与创新――以古村落旅游产品体验化开发为例[J].旅游学刊,2003,(6).

[6]厉无畏,王慧敏.创意产业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机理・模式・路径[J].中国工业经济,2006,(11).

[7]李秀金.旅游文化创意:载体与产业转型[J].社会科学家,2008,(1).

第2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文化生态 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

伴随着工业化向信息化的时代演进,城市的发展呈现出根本性的变革。那种由规模化、标准化大生产驱动经济的城市发展模式从整体上看已经弱化,消费经济时代城市本身及其文化表征已成为一种可生产并进行交换的商品。①城市旅游正是这样一种商品。在这种迅速变化的生态状况下,城市展现着自身文化的独特特征,不断牵引着人们好奇的神经,但这也使得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面临困境。本文以西安为例,结合城市变迁与文化生存的生态变迁,研究如何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这种优势资源的发展保护,解剖城市旅游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作用,为实现城市旅游发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寻找更有效的方法。

现代城市发展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随着全球化和经济发展,城市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越来越少,而且生存空间不断遭到挤压,处于一种弱势地位。这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生态依附于特殊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风俗活动等,工业化和信息化进程使得这些发生了变化,使它们丧失了实用价值而濒临消亡。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面临着现代文化的冲撞融合,而且面临着城市发展中的经济生存问题,其生存发展越来越成为广泛关注的话题。

全球城市的文化竞争,使文化及创意产业作为一种软实力,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或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②文化成为城市竞争的重要内容。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其重要一环。将旅游和休闲结合作为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复兴的“推进剂”是世界上许多城市(如日本东京,中国苏州、上海、杭州)采用的措施。

虽然城市旅游在帮助非物质文化复兴中表现出自己的潜力,但在一些案例中,非物质文化的复兴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争论。如缺乏对文化生态与自然生态环境的整体展示,以及商业化的运作有遗失文化本真性之嫌。

西安是中国古都之一,其旅游资源的得天独厚,被誉为“天然历史博物馆”,历史文化成为西安的旅游主题。由于它独特的历史资源禀赋,有着很大的旅游发展潜力。西安是古代农业文化的城市标志,这种城市的突出特点是乡村文化传统仍延续在城市空间,“城市在联合村庄、城堡、圣祠、市场的同时,还继续依托了村庄的道德基础:在日常的共同任务中愉快劳动、相互协作,以及在饮食、生育、祭祀供奉方面的共同习俗”。③在这种城市文化生态下,西安孕育创造了数量众多而又异彩纷呈的非物质文化,如秦腔、长安乐舞百戏、皮影、“长安古乐”、木版年画、纸活、剪纸、泥塑、刺绣、布艺、长安造纸术、唐三彩制作工艺、风味小吃烹饪工艺等。尽管西安秦腔、西安鼓乐、蓝田普化水会音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北张村传统造纸技艺、长安斗门石婆庙七夕传说、长安王曲城隍庙祭祀和庙会、十面锣鼓、骊山女娲风俗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生存,但全球化的推进使得其原来的生存土壤和环境遭到破坏,局部随意滥用,加速了其蒸发。这是其现存生态。进一步,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与城市旅游之间的良性循环互动显示出有前景的城市游带动文化复兴可能会是一种可行而有效的方法。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状况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现状。西安城市旅游是以体验汉唐文化为主的,在崇尚文化多元化的精神下,这种单一主题旅游模式在文化旅游深层发展中显得单薄无力。如此,民族社区旅游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成为重要的补充,如以回民街为标志的民族社区旅游源于居住聚集、地理位置较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散性,使得只能对其在一定程度上有限利用。对于秦腔,一是曲江新区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区为平台,将西安秦腔剧院市场化运作,通过曲江秦腔之夏、“中秋曲江月更明”秦腔晚会、“年末岁初,奥运会开幕式要开吼秦腔”,打造产业化的文化旅游精品;一是以“梦回长安”展现一幅秦腔交响诗画。还有,建立以展现大唐文化的大唐芙蓉园作为陕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基地。这些有限利用,虽然可以向游客展示出西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底蕴,形成多元的西安旅游形象,激发游客对汉唐文化之外的地方性文化的了解热情,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在西安城市旅游中的地位没有得到彰显,表达的仅是汉唐文化的一种附属,与构建文化多元化还有很大差距。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困境。尽管西安采取了行政行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如前述,西安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生存传承已不复存在。这就需要现代城市空间关注文化生态,为其搭建合适的社会生存环境。传统社会下非物质文化的自然传承,源于它作为一种谋生的手段。现代城市谋生方式的多样性,使得很多实用价值较低的传统技艺丧失市场。非物质文化传承者无法获得利益,以致不能赢得更多的认同,从而不能形成一种文化“自觉”。西安目前的旅游规划定位于再现盛世唐都,作为不符合唐文化系统元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就受到一定挑战。由于政府在城市旅游资源开发中,具有一定的偏向性,其资金主要选择投向西大街仿唐建筑一条街的修建和建设大明宫城市中央公园等,这样,其他方面就会受到资金的限制。

西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

文化的发展是在文化―环境―人三者动态平衡的时空中不断演进的。④依赖于农耕文化产生的非物质文化,在与相背离的现代城市下,早已丧失传承存在的生态状况。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取决于在现代城市中如何构筑起适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再生文化生态(相对于原生文化生态),从而形成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常态性保护和开发。

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发挥互联网的现代功能,构筑一种网络生态。对西安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展开全面普查,运用现代高科技方式,对其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整理记录,分类建档和数据库。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管理信息系统,为文化旅游开发提供可形可视资源。在网络环境中,人们能够通过它相互沟通,减少相互之间的无知和误解,实现共生。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符合了现代城市人的一种生活潮流,彰显了互联网对传统文化特别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的管理功效。

依托城市改造规划与城市旅游发展,搭建一种旅游生态。一是依托仿古文化街区建设生态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的经济价值实现,关键在于旅游产品的设计,而这依赖于有效载体化。西安在打造盛世唐都过程中,可依托街道改造,如仿古文化街,建立具有乡土文化的生态博物馆,对西安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开整体移植,进行综合展示。在西安城市改造中,在以传统历史文化痕迹为表征的仿古文化街建立的博物馆,展示既有收集、归类的标本式的综合展示,又有原生态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及文化艺术品的原样陈列,这可以使人们身临其境地参与,而不是被动静态观赏,也可能是一种有效模式。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技艺传承和表演与旅游体验相结合的传承人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在于传授方式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它们并不乐观的生存现状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间的传承性难以再续。就旅游体验而言,文化传承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重要的活态载体,是旅游资源色鲜明、个性独特和具有原生态的基因,是旅游者在众多的旅游宣传信息中作出旅游决策的重要因素。这就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展现了一种机会。依托仿古文化街建立的生态博物馆,表面上它作为一种旅游产品,向游客表演各种民间技艺,让游客亲自体验各种技艺,出售各种纯手工、传统工艺、传统材料开发的旅游商品或手工艺品,以及批量生产的工业化的“工”品,满足不同层次需要,实质上保证了文化传承人在旅游中的经济利益,从而解决了非物质文化技术传承的问题。

西安作为一个蓬勃发展的旅游城市,在应对城市发展和更新的潮流中,要完整保留住自己的地方文化,应充分发挥旅游在其中的作用,实现旅游经济与文化经济的融合,地方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契合。可以看到,城市旅游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中有着独特的作用。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散性与生存困难性,其保护和发展依赖于政府发挥主导性作用。政府在强调城市汉唐文化主题以及相关改造的同时,要注重对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这对于城市旅游与城市整体发展将是一个层次性的提升。(作者单位: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注释

①焦彦等:“城市旅游定位的战略方法――以天津城市旅游为例”,《旅游学刊》,2009年第4期,第19~23页。

②高宏宇:“文化及创意产业与城市发展――以上海为例”,上海:同济大学,2007年。

第3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全域旅游 嘉峪关市 经济文化一体化

一、嘉峪关全域旅游可行性分析

嘉峪关是甘肃省重要的工业和旅游城市,其境内有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明代万里长城西端起点――嘉峪关,魏晋文化研究宝库――魏晋“地下画廊”,历史上最早的玉门关、西部八达岭――石关峡悬臂长城,亚洲距城市最近的“七一”冰川,新城国家级湿地公园等著名文物古迹、历史名胜和自然奇观。有东湖生态旅游园区、紫轩葡萄酒庄园、中华孔雀苑、嘉峪关城市博物馆等国家4A、3A级旅游景区。有讨赖河水利风景区、华夏龙园、文殊寺旅游景区、“两湖一河”文化园和迎宾湖等生态人文景观。有嘉峪关大剧院、雄关文化广场、长城博物馆和国际三大滑翔基地之一――嘉峪关滑翔基地、国际铁人三项专用赛场、汽车摩托车越野基地、嘉峪关体育场等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有雄关冰雪文化产业园、三禾奇石城、雄关博物馆等独具丝路特色的民营文化产业。有方特欢乐世界、观礼古镇文化休闲生态旅游综合景区等体验式旅游项目。丰富的旅游资源给嘉峪关全域旅游提供了多样化的产品选择,也给嘉峪关发展经济文化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强大的支撑。2015年,嘉峪关以“方特”欢乐世界开园经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文化、旅游节庆会展活动,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实现快速发展,全年累计实现增加值4.31亿元,同比增长33.85%。文化产业机构数239个,比上年同期增加3个,增长1.27%;从业人员5205人,比上年同期增加330人,增长6.77%;资产33.0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4亿元,增长38.86%。实现旅游收入39.5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6.85%;旅游人数620.29万人,比上年同期增长34.26%。

二、发展嘉峪关全域旅游,建设戈壁明珠旅游目的地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及消费者素质的提高,游客的消费观念、消费诉求发生变化,传统的观光型旅游已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游客变为更个性化,更倾向追求文化内涵的体闲度假型旅游。借助“一带一路”战略和甘肃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的机遇,立足嘉峪关独特的历史文化、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人才资源等优势,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着力打造“文化强市”。

(一)树立全域理念,构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机制

将嘉峪关市作为一个大景区来整体规划,通过规划和引导、约束和规范,推动“景城一体化”的发展。按照全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一带三区十三板块”的总体布局,嘉峪关市重点谋划实施“1251”工程,即用好一个品牌,推动两个发展,打造五个园区,实现一个目标。用好世界文化遗产嘉峪关这一品牌,推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两个发展,打造以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为核心的历史文化展示园区、以华强科技文化产业园为龙头的科技生态文化创意园区、以丝绸之路文化博览园为重点的文化体验园区、以国际短片电影展为带动的节庆赛事文化交流园区、以城乡文化共同繁荣发展为目标的城乡文化一体化示范园区,实现建成嘉峪关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这个目标。通过开拓休闲度假、体育健身、商务会展、生态旅游、自驾游等休闲度假产品,开发漂流、探险、养生等体验旅游项目,发展野外拓展、户外露营、山地运动等健身产品,不断创造出能够满足游客心理、情感、审美享受的旅游产品,形成多元化、系列化、适应不同层次需求的旅游项目群。将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相结合,实现集群发展。

(二)强化品牌意识,打造文化旅游特色精品项目

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一批“拿得出、叫得响、传得远”的旅游特色精品品牌。精细化打造历史文化遗产,建设集景点观光、文化体验、戈壁自驾、历史演义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旅游园区。创新开发旅游演艺项目,通过大型话剧、歌舞向游客展现嘉峪关市特色文化和风土人情。办好国际铁人三项赛、国际短片电影展、房车博览会、国际马拉松、国际滑翔节、奇石文化旅游节、丝路・长城国际音乐节、美食节等各项活动,打造品牌节会。着力开发旅游商品,如夜光杯、烤肉串、紫轩葡萄酒、锁阳咖啡、祁连山墨玉等特色旅游商品,促进嘉峪关经济建设。

(三)优化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旅游设施建设

嘉峪关全域旅游的发展离不开优质的旅游服务,对旅游的食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过程及旅游目的地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是发展趋势。加快景区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与城区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构建旅游交通网络体系,要考虑到自驾车自助游需求,完善标志、标线、标识等系统,在风景优美的地方规划建设观景台和休息服务设施,完善旅游集散体系;建设游客咨询和服务中心,提供信息咨询、住宿预订、导游调配等服务;加快推进以信息查询、电子商务、虚拟旅游为一体的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提升旅游服务人员整体素质。为嘉峪关游客提供提供人性化、标准化、智慧化的全程旅游服务,确保嘉峪关全域旅游的建设发展。

三、嘉峪关旅游可持续发展思考

(一)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旅游规划

嘉峪关市发展旅游业,要重视合理利用旅游资源,成立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做好旅游资源的调查,制定对应的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管理与保护的一体化程序,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科学根据嘉峪关市旅游景区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确定开发利用强度和限度及容量,组织有计划的游览活动。

(二)坚持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出特色旅游项目

“体验参与,融入文化”是现在旅游业发展的新趋势,是大众的需求变化,也是未来旅游发展的趋势。嘉峪关市是历史文化、工业产业文化、大漠风情等完美结合于一体的旅游胜地。嘉峪关市在发展旅游业、建设旅游优势产业时,要按照旅游业的发展趋势,以独具特色的戈壁为亮点,突出生态主题,优化旅游产品结构,加强游客体验互动项目开发,用本土独有的特色文化吸引游客。

(三)坚持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目的建设旅游人才队伍

目前,嘉峪关旅游服务质量急需提高。 首先,嘉峪关旅游从业人员大都从事于传统的旅游部门,如酒店、旅行社、旅游局、旅游景区等,如今全域旅游的到来,需要大批的新业态旅游人才,人才的匮乏满足不了行业的需求。其次,嘉峪关市的旅游人才以中专、大专学历为主,具有本科生、研究生学历的人员较少。旅游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强,导致服务专业化效果较差。第三、旅游人才中,能熟练掌握外语的人数较少,其他小语种语言更少有人掌握。因此,嘉峪关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更多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的支持。一方面要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和专项基金引进旅游管理的高端人才,高起点规划并推进嘉峪关旅游产业发展;另一方面要制定长效人才培训机制,构建培训平台,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注重人才培养和人才储备。如利用当地高职院校培养旅游、酒店、电商、物流等专业,为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提供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第4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一、巩义民俗文化资源分类

巩义民俗民风文化资源可概括为物态类民俗文化资源、制度类民俗文化资源、行为类民俗文化资源三大类。

(一)物态类民俗文化资源

巩义市的物态类民俗文化资源主要包括民间工艺品、风味饮食以及土特产等。通过调研统计,现巩义民间手工技艺包括根雕、织布、印染、剪纸、编织、篆刻、刺绣等31项,其中站街镇大黄冶的唐三彩、潜彩画、剪纸以及巩义绞胎瓷尤为突出。巩义唐三彩窑由我国著名陶瓷家冯先铭在黄冶村发现的,由于它专为皇宫贵族烧造明器,技术高超、品种繁多、釉色晶莹可爱,1963年,被河南省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潜彩画是一种别具一法的绘画艺术,它的颜色在画中潜藏着,对着自然条件的变化颜色会随之变化,故称“神画“。巩义的剪纸主题直观,结构独特,造型洗炼,火爆鲜艳,乡土味浓。图案的简练简到不能再简的程度,整体结构相连不怕风吹日晒,是民风民俗的产物,是民间剪纸的活化石。

巩义地方民众喜面食,由于离省会郑州较近,巩义的餐饮风味也越来越体现出了多元化。如巩义虎家烩面汤红菜绿面筋斗,汤香味美,口感劲道;回郭镇肉合外焦里嫩、香酥可口、经济实惠;城区镇北路的老君烧鸡离骨离帮,鲜嫩脆香,不油腻、不粘连、不夹牙。巩义土特产品种繁多,南河渡石榴,个儿大籽保,酸甜可口;鲁庄镇的星神鸡蛋,皮为绿色,是环保绿色食品中的佳品;小关柿饼个儿大肉厚,无籽霜多,含糖高,久储不干,生津、润肠,清咽利喉等特点;南山核桃,外形美观、皮隔均薄,出仁率高,含油量大,药食并用,营养丰富,久食可抗衰老,延年益寿。

(二)制度类民俗文化资源

巩义庙会,历史悠久,每逢过年过节都会举行庙会。文娱活动多为群众自发组织,同时,庙会上小商小贩云集,群众边看戏边选购自己需要的商品。据统计,巩义市建国前尚存古庙会267个。最特色的要数回郭镇苏林观会、孝义二郎庙会,浮戏山老庙,庙会期间大戏连台,朝山进香,人山人海,热闹非凡。但随着人们思想意识的变化和经济发展,古庙会保留至今的已为数不多,随着巩义经济的飞速发展,巩义的人们更加注重文化生活,每年正月十五的灯会和正月十九各乡镇的文艺汇演仍然是巩义市民期待的项目。

巩义虽属于县级市,各种各样的礼教制度却非常多。如:新婚之夜压床的习俗,传说这能保平安,保健康;在中国传统的中秋节里,小辈都要尽可能赶到家中,团聚在长辈身旁。在中原大地娶亲,都要抢时辰或抢绣鞋。这种礼制起源年代久远,至今世代相传。

(三)行为类民俗文化资源

行为类民俗文化资源,主要包括民间舞蹈、民间曲艺、民间体育活动等。据调查统计,巩义的民间传统体育与竞技包括鲁庄镇的高跷表演、河洛镇南河渡村的旱船表演,米河镇的舞狮表演以及民间杂技东庄秋千等12项传统技艺。其中被誉为“中原第一狮“的巩义小相狮舞,被河南省文化厅推选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候选项目。另外,东庄打秋千是巩义市鲁庄镇独有的秋千形式,它集骑秋、跑秋、翻梁秋等独特秋千为一体的打秋千,是集秋千艺术、体育艺术、建筑艺术和杂技艺术为一体的完美艺术结合。据统计,巩义民间曲艺大致涵盖30个门类,其中以河洛大鼓书、说书、十八盘唢呐尤为突出,并在民间广为流传。

二、巩义民俗文化旅游现状的SWOT分析

通过以上对巩义市民俗民风文化资源种类的了解,综合游客行为学、心理学等相关因素,笔者得出巩义民俗民风文化资源的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

(1)比较优势(Strengths)

①区位优势

交通便利,区位条件优越。巩义位于郑州最近的辐射区,中原文化的发展固然离不开巩义的发展,同样巩义的发展也必将提升中原文化的发展潜力,因此巩义更应该发挥它的区位优势,挖掘巩义民俗文化,提升中原文化的发展。

②民俗文化内容丰富多彩,开发潜力巨大

从第一部分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巩义的民俗文化资源非常丰富,民间文学、民间信仰、民间手工技艺类资源尤为丰富,详情请参见图表1。巩义不仅拥有无比丰厚的民俗文化资源,同时也是具有无限魅力的民间文化,有着巨大的开发潜力。比如河洛大鼓书,是河南历史比较悠久的戏品种之一;小相舞狮和东庄打秋千两大体育民俗文化,在河南有很大的影响力。这些民俗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传播广泛,部分优秀民俗文化资源有待发掘,开发潜力巨大。(见图表1)

(2)发展制约(Weaknesses)

①观赏性弱,缺乏资源整合

巩义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并未体现出真正的民俗内涵,多是一些外在的表面现象,观赏性不强。各地区的民俗文化处于分散、独立的状态,资源整合度不够,譬如:巩义各镇庙会随着社会的进步,有些因人数聚集太少,逐渐被取消;河洛大鼓书也只有在局部地区传唱度比较高,大多数地方都对此曲艺类别去向陌生状态。同时,一些独具特色的民俗文化资源未进行合理规划、分类、收集和挖掘,整合效益差,使得巩义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缓慢,缺乏活力。

②民俗精品缺乏,深度挖掘不够

巩义大鼓书、小相狮舞等历代传承的民俗现正申请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或民族民间保护工程,大多数民俗文化资源挖掘深度和力度不够,效益低下,精品太少。

③产品创新不够,缺乏体验性

目前游客到河南巩义旅游观光时,除了到康百万、浮戏山雪花洞、巩义石窟观光外,很少参与庙会、社火这类民俗旅游项目。大同小异的秧歌、高跷、捏面人等表演形式缺乏创新意识。虽然舞狮在一些节庆活动上还比较盛行,多为经济目的,因此并未开发成旅游产品,缺乏参与性。

(3)发展机遇(Opportunities)

①政府支持

近年来,巩义市在发展民俗文化上,政府相关部门已认识到,要把它作为重要的产业链来开发,须加强旅游资源整合,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加大对民俗风情游的扶植力度,使民俗文化焕发光彩,发挥更大的作用。2012年,在巩义康百万庄园举行的“巩义市第三届民俗文化节“吸引如织游客,精彩的民俗文化展、“明清真人秀“、传统婚礼礼仪展示、书法作品展等多项活动让大家陶醉其中。

②民俗文化保护意识增强

随着民俗文化旅游称为一种热潮,游客对民俗旅游的需求量不断增大,保护、传承与发展民俗文化,就成为了当前民俗文化旅游发展的催化剂,对于巩义来讲,若想保护,必先挖掘,毕竟民俗文化是一种无形资源,发展的最好方式就是传承和保护。

(4)面临挑战(Threats)

①部分民俗文化后继无人、日渐萎缩

在我们调查过程中,随着人们思维的不断转变,不少民俗文化受到外来异域文化的影响,传统文化的烙印越来越淡化,使得民俗文化面临着后继无人、日渐萎缩的局面。除了河洛大鼓书在巩义家道频道播出外,如潜彩画、婚庆习俗、东庄秋千在近几年呈萎缩状态,有些甚至后继无人。

②周边区域竞争力增强

巩义属于县级城市,与周边洛阳、郑州、安阳等地相比,宣传力度、服务配套设施等方面都有一定的差距,这无形中在横向空间上制造了一定的威胁,政府应加大民俗文化旅游的创新性与宣传,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3巩义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策略

①以核心景区为依托,挖掘民俗文化旅游产品

针对巩义市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分布的状况,依托巩义市每个乡镇区域的核心景区,如南河渡镇的石窟寺和黄河游览区、康店镇的康百万庄园、新中镇的浮戏山雪花洞、大峪沟镇的青龙山慈云寺风景区等,以它们为依托,挖掘各乡镇的民俗文化资源,对其进行设计,作为景区内的附属项目,贯穿于整个景区。譬如:南河渡镇,可在当地举办石榴节、庙会、垂钓等活动等,结合黄河游览区和石窟寺,使其形成特色鲜明的民俗旅游产品线路。两者的结合,可以同时满足游客吃、住、行、游、购、娱等需求。

②增强民俗文化品牌意识,开发特色产品

巩义民俗文化资源很独特很优秀,如地方曲艺河洛大鼓、民间工艺水浒英雄脸谱、口水画、潜彩画等等。如何更好的保护和继承这些民俗文化,使其后继有人,就需在产品特色上下功夫,可举办一些河洛大鼓说书比赛,像河南著名的节目《梨园春》一样,使其发扬光大,或举办一些竞技大赛、秋千大赛等,使巩义民俗文化特色更加鲜明,增强品牌意识。

③增强游客的参与性,转变开发模式

民俗文化更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地域性,因此可转变产品开发模式,从游客的参与性入手,使其入乡随俗。将巩义民俗文化中的礼教习俗、饮食习俗、婚庆习俗等文化转变成民俗体验项目,一改以往只看不参与的观光游览模式,感受当地的风俗及传统。另外可以设置新颖独特的旅游项目,如“巩义美食一条街“、“巩义土特产购物中心“等等。还可以在旅游线路开发方面采取“洛阳-巩义-开封“为中心的线路,或以“巩义石窟-康百万庄园-龙门石窟“为中心的中原民居旅游等。

四、结语

经过对巩义市民俗文化旅游现状的分析和总结,笔者认为目前巩义市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尚浅,在开发策略论述中重点突出了产品开发方式及途径。在巩义市民俗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上应做到:发展以民俗文化为主题的休闲养生特色旅游,重点发展针对周边市场的短线休闲旅游,策划创意新型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积极开展旅游项目多元化,促进中原旅游业的持续增长。

第5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创意 工业设计方法 旅游纪念品

不同地域的人们在逻辑思维、行为方式上因文化差异存在很大差别。“设计的内涵就是文化”,若离开文化的土壤,设计则将变为无本之木,伴随着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纪念品市场也显示出了巨大的开发潜力,用户对旅游纪念品的创意契合、文化认同需求增强,将文化创意融入旅游纪念品设计中显得尤为重要。如何设计出富含鲜明文化内涵的旅游纪念品,迫切需要一种有效的设计方法。

一、中国传统文化在产品设计创意中存在的问题

时至今日,中国传统文化及创意的应用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对于文化的追本溯源已成为一种共识,但在旅游纪念品设计表达上,部分产品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中国传统文化在旅游纪念品设计的应用中,表象化严重,重形式而无内涵。

(二)创意元素装饰性大于实用性,创意与旅游纪念品契合点低,牵强的附加影响旅游纪念品整体性。

(三)创意元素多为“初级元素”,缺乏思考与深加工。很多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被套用照搬移植到旅游纪念品上,在提取过程中缺乏系统的、多方面的循序渐进。未能先“悟形”、后“延意”、再“传髓”、终“超境”。

(四)设计创意因袭模仿严重、角度单一。在文化体系多元化的今天,对传统文化的理解与应用也应采取发展的、辩证的、多元的准则。

(五)设计师与用户间,通过产品所表现的直观可呈现性、可沟通性不足,用户无法立即与产品产生共鸣。

二、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创造性思维阶段

创造性思维是一种体现创意的思维抽象过程,它能将旅游纪念品实质和内外联系通过一定方式具象呈现。当创造性思维融入旅游纪念品设计中,可以增强消费者记忆辨识度,在旅游地购买旅游纪念品,通常时间紧促,无法充分细致的了解产品,而独特新奇的事物更能激发人们的记忆辨识,产生兴趣;通过创意直观快速的展示,抓住人们感性判断和情感需求,依托创意将体验和互动传递给消费者,产生共鸣,达到提升旅游纪念品特点和人性化的目的;凭借对功能和载体的归纳融合,选择恰当对口的创意,满足用户潜在需求。

针对于旅游纪念品的创造性思维主要依托头脑风暴法、换元思维法、联想思维法、逆向思维法和优选法等方法多元横向的联系产生新的思路,提出新的问题,结合观察阶段整理资料,寻找当前设计的突破点、重点和盲点;将旅游纪念品功能延续与开发放在首位,新功能的使用固然可喜,但旧有功能通过载体变换和改变表现方式,也可达到创新效果;增强创新性联系与组合,结合已有经验,不孤立差异时效环境的条件,强调分析共同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整合,衍生新的思路,这样才能切实做到将创造性思维融入旅游纪念品设计中。

(二)分析阶段

旅游纪念品设计主要包含题材、立意、功效、形态、色彩、材质六种元素,它们联系紧密、环环相扣,任何一处变动都会影响产品整体效果。题材引领设计思路,以中国传统文化创意为线索,就是要抓住当地特有文化,反映独创性和高度凝练的人文特征;立意体现旅游纪念品品味层次,必须掌握传统文化审美特点,将立意转化为直观的创意,让消费者找到共鸣和情感归宿,提升产品内涵;功效体现旅游纪念品价值,其中认知功效体现互动性,能够传递旅游地信息,审美功效体现产品美学情趣,实用功效增加产品竞争力,体现价值所在,功效的不同偏重直接影响产品意义;形态作为抓住第一印象的关键,其核心内容是创意推新,通过全新造型的引入或是旧有元素的重新组合,促使消费者提升认可度和激发好奇心;色彩作为最直观的印象,能够有效地满足审美对感官的直接刺激外,还具有提示、象征的意义;材质选择体现地域性,尊重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可引入新材料,避免粗制滥造;结合成本,合理使用加工手法,在忠实传统工艺的前提下依托现代技术,既传承以往又创新发展。

(三)解构、组合阶段

本次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创意视角的旅游纪念品设计采用分析精简选择法。其实施手段是:首先罗列具体方式,包含产品定位、文化创意主题确定、分析三个步骤;其次为分解阶段,进行元素提取;然后引出分析精简选择法进行元素组合;最后为方案筛选。

分析精简选择法是一种先通过大量不同信息分类排列重组,再根据期望目标精简后,最终得到理想方案的设计方法。它的特点是以文化创意贯穿整体设计,通过元素解构组合形成创新。具有针对性强、涉及全面、步骤条理清晰的特点,适合旅游纪念品特色化、人性化、系列化发展。

1.具体方式

明确目标消费者、纪念品功能、技术,结合企业自身形象与文化,针对特有地域性、人文性、情感性、美学性进行产品文化定位。通过分析调查问卷,抓住重点,避免盲点。

旅游纪念品文化创意主题需结合产品使用环境、人机伴随关系,集中目标、广泛思考。要满足消费者内心需求,创意与功能恰当融合,文化主题与表现形式协调自然。通过体现产品区分性的选择条件改变,提出各项属性的改进创新方案。

2.分解阶段

分解阶段又称为元素提取阶段,针对旅游纪念品设计的主要元素,如:色彩、材质、结构、工艺等可利用之前收集整理后的信息进行提取,结合差异比较法、分解提取法进行元素分类,将所分解的元素以图表形式表现。

3.组合阶段

组合阶段又称为元素构成阶段,通过分解阶段对旅游纪念品元素的整理归类,可选取分解阶段每组单项中的独立元素利用数学排列组合法进行重组。

排列组合结果会产生巨大基数。重组,其本质就是将抽象元素转化整合为具象实物。此过程中旅游纪念品应用的地域特征元素越多,产品与旅游地统一性越高,形象越具象,偏重模仿性越强;反之,产品偏抽象,特征不明显,代表性弱。所以在组合阶段选取元素特征种类和数量上应遵循:

第一,时刻把握旅游纪念品整体性,注重元素间相互关系的衔接,避免“为了设计而设计,为了装饰而装饰”。

第二,对“不可能”元素项剔除时,多思考,分析有无其它路径将其实现。往往达到创新效果正是靠这些“不可能”项发挥作用。

第三,辩证的看待元素组合数量,通过尽量少的元素,交代清楚产品即可,面面俱到反而有可能画蛇添足,“少即是多”。设计点也有主次之分,抓住最有代表性的元素,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组合,忌畏手畏脚、因袭模仿,无创意。

(四)方案筛选

本阶段运用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创意视角的旅游纪念品设计评价标准来进行方案筛选,其评价准则为:第一,人的需求得到满足。包含生理、心理、社会、自我实现四方面;第二,文化创意的体现;第三,地域性、代表性的直观体现;第四,形式美学完整简洁、体现整体性;第五,产品使用效率、适用性,与所在环境的关系;第六,功能、造型、结构三者统一性,产品传递信息与用户的一致性;第七,实际生产情况及企业发展与效益。

通过评价准则和问卷反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加权计算,得分最高方案即为最终设计方案。

三、设计实例

桌上旅游纪念品已经在日常生活中得到广泛的使用,运用中国传统文化创意设计不仅可以增添纪念品功能与情趣,还能提升实用性和美学价值,满足消费者的文化诉求和情感认同。下面以南通旅游纪念品为实例,进行桌上旅游纪念品设计。

(一)创造性思维阶段

创意最直白的理解就是能让用户产生共鸣并为之感动。抓住南通地域性特有元素,以当地传统文化为主轴,寻找突破现有纪念品的思路:需要打破常规,拒绝雷同,让消费者眼前一亮,产生兴趣。通过对重点、盲点元素的分析拓展,表现方式的筛选,功能结合载体的融入,确定纪念品创新思路。

(二)分析阶段

通过对消费者问卷调查及企业希望,结合影响因素分析的分析与文化创意主题分析,确定本次创意主题方向为“当地代表性历史人物”,经过对比南通历史人物的影响力、熟识度和可设计性,确定以“秦淮八艳”之一才女董小宛为设计原型。

(三)解构组合阶段

1.分解阶段

对收集的素材,结合差异比较法,分解提取元素,然后归类列表。(图1)

2.组合阶段

在遵循组合阶段三点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目标性的组合。董小宛桌上纪念品色彩不宜艳俗,以白色调为主色,辅色可配以当地特有蓝印花布色和少量其他色彩;材质受造型限制,应选用硬质;结构伴随功能,需要有盛装空间;载体、形状、空间比例三者联系结合文化创意主题,可系列化设计;通过人物形态,传递感受;装饰选取南通当地特色或代表性色彩;意境以董小宛生平才艺出众的表现来传递传统文化创意;由看尽人间百态、体悟世间冷暖的生活细节来诉说情感需求;通过操作,体现功能,产生交互;纪念品小型化,体现便携性。明确目标后,进行排列组合。(图2)

3.筛选阶段

依据旅游纪念品评价标准,进行初选,剔除不实际、不恰当组合,通过问卷调查满意度,进行方案改进。

在修改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权计算,选取得分较高的组合进行深入设计比较,最终选定以“四书五经”中“礼乐诗书”为文化基础,结合董小宛造型与功能的融合为创意的一系列桌上旅游纪念品。(图3)

旅游纪念品思维选择分析方面,通过系统组合与形式组合,将南通旅游资源整理分类,分解转化为当地特征性元素,再运用排列组合方法进行元素重组,产生出“礼乐诗书”桌上办公用品这种新的组合形式。

在文化性需求上,能够展示当地代表性文化元素,满足游客与用户对于文化性的心理、生理需求;在功能性需求上,通过创意将旅游纪念品功能的表现形式予以新颖化、情趣化,能够给用户带来良好的操作体验;在审美性需求上,当地传统元素与现代工艺结合,使得纪念品形象富有活力,外形美观讨巧,在具有审美价值的同时能够激发游客与用户的兴趣;在情感性需求上,功能的创意表现,突出人性化关怀,卡通形象富有趣味性,在操作时,旅游纪念品与用户能够良好的进行体验交互;在创意性需求上,通过文化创意的融入,能够加深游客和用户对南通当地文化的了解,形象元素的创意组合会让人产生联想、引起共鸣。

结语

将传统文化思想融入旅游纪念品设计,既可以延续人们的审美情趣又可以满足文化诉求和情感需求,赋予纪念品传承感和张力。针对消费者的需求,通过基于中国传统文化创意视角的旅游纪念品设计方法进行桌上旅游纪念品设计,并应用此方法设计出了一系列具有鲜明南通特色的桌上旅游纪念品,验证了该方法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1 张小平,曲双为.论传统文化与产品设计[J].陕西科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01):188-191.

2 郑建启,李翔.设计方法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第6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 新疆南疆地区 法律意识 差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了“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治国方略,其中对“法治社会”建设以及“全民守法”的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些目标的实现,离不开公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意识一般是指人们对法律这种社会现象的心理、知识、思想和观点的总和。增强公民对法律的信任感、神圣感,提高公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度,树立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精神为核心的法律意识观念,对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尤为重要。

新疆南疆地区通常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天山以南,昆仑山系以北的区域,包括巴音郭榜蒙古自治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和喀什地区,即所谓“南疆五地州”,是一个维吾尔、汉、蒙、塔吉克、柯尔克孜等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由于特殊的历史与社会环境,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暴恐活动”等负面影响因素严重,南疆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由于南疆地区特殊的人口构成以及宗教文化传统,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参差不齐。为了能够了解南疆地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我们在2014-2015年做了一份关于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对南疆地区不同民族、不同职业以及不同年龄段、不同学历的居民进行了调查。

一、 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突出特点

(一)居民法律意识总体水平偏低

调查发现,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总体偏低,主要表现在法律知识有限,法律行动能力不够,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守法意识不高,部分群体甚至出现了法律信任危机问题。

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0%的居民表示要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这表明大多数人能做出正确的价值判断,但在进一步的考察如何应用法律程序保护自己时,回答正确的不到30%。由此可以看出居民的法律行动力不够,用法意愿还缺乏实践能力,影响法律意识的提高。

关于“对我国法律公平性的看法”的调查,选择“法律对所有人是平等的”仅占总选项的27%,另有28.2%的居民甚至认为“法律很不公平”,居民对法律信任度偏低,进而影响到他们对法律的遵守。

(二)城乡居民法律意识水平有差距,农民法律意识问题尤为严重

1.农民群体多以道德和传统文化为准绳,对法律的信任和用法习惯偏低:从调查结果看南疆地区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提高。在广大农民群体中,礼俗、习俗、宗法族规等成了重要的社会控制手段,人们对礼俗、习惯的推崇超过了对法律的重视。在被调查的农民中,“私了”是农民遇到法律问题的一种普遍现象。在发生纠纷时,由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对“司法”的陌生甚至是“恐惧”,通常“不愿”或“不敢”用法律,而首先想到通过关系或是民间权威来解决问题。

2.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相对较高,但对法律的信仰潜伏着危机: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居民对法律的了解相对较多,维权意识较强。但对法律的信任却较低,主要是因为我国司法活动、执法机关执法不够透明,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看到现实生活中大量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导致司法机关的活动大打折扣,由于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对司法失去信心。在我们的调查中,当问到认为我国目前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是什么?有76.7%的城市居民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权力大于法律。有26.7%的城市居民认为有时权大有时法大。很明显的反映了城市居民对司法机关工作的不信任。

3.民族习惯、宗教教义等对居民法律意识的影响尤为强烈:南疆地区是一个较复杂的环境,以维吾尔族为主同时又有着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兵团的存在也是一个特殊的成分。随着经济的发展这里又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人们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各民族传统习惯以及宗教教义对南疆地区乃至整个新疆都产生了影响,尤其是极端宗教和泛突厥主义对新疆安全与稳定的威胁,对居民法律意识也有极大影响。

在南疆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法律意识相对较低,这与其文化背景有着特殊关系。有42.5%的维吾尔族居民表示当法律与传统文化相冲突时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回族居民有36%的居民选择遵守传统文化,其他民族包括(哈、蒙、柯尔克孜)等有40%的居民表示遵守传统文化。

二、影响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提高的原因分析

(一)以农为主的经济结构,熟人社会的特点,使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而非法律解决问题

南疆地区的地理环境制约了其经济的发展,总体以农为主的产业结构,很多地区甚至还停留在小农经济时代,商品经济不发达,不利于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与经济水平发展相应,南疆地区特别是其农村地区,基本还保留着熟人社会的生活方式。所谓“熟人社会”,按照先生提出的概念,即人与人之间有着一种私人关系,人与人通过这种关系联系起来,构成一张张关系网。熟人社会它弱化了“法制”的功能,“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熟人社会的特点,人们更倾向于利用人际关系来解决问题,而并非采用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熟人社会降低了诉讼率,但在此同时也严重影响着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

(二)传统文化与宗教对法律意识的冲击

南疆民族地区有着强烈的“人治”高于“法治”的传统,至今仍广有影响,积淀到社会大众的意识结构中,在方方面面影响着社会生活,表现为较强烈的“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遇到问题以后习惯找“权威”来协调,并不严格依法办理。

传统文化中还有对簿公堂是有损于名誉的观念。民众在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民间习惯,不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会尽量避免对簿公堂。

南疆地区居住着很多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在信教群众中间,宗教教义的影响非常大,甚至超过法律,这就严重的影响了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三)司法、执法腐败及法治改革的滞后,影响到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南疆地区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进入司法程序的各种冲突显著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司法腐败、司法不公的情况仍有出现,社会负面影响往往通过各种途径被放大,司法本身具备的长耗时、较低效率以及聘请律师带来的费用负担,给民族地区群众带来障碍。同样在执法过程中,违法行政的情形也影响到居民对法律的信任。

(四)法治教育滞后,居民权利意识淡薄

政府在南疆地区进行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但总体效果并不尽如人意。客观上自然经济、民间习惯和宗教教义的社会存在形式,导致与之联系的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无法正常发育和成长,民众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不知用法律来维权。

(五)地理原因,造成信息流通不畅,特别是法制信息的闭塞

交通闭塞造成信息流通不畅,特别是法治信息的闭塞。新颁布的法律常常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在南疆地区付诸实施。在南疆地区普法仅仅是公检法及相关政府部门来进行。宣传时间短,活动形式单调,仅仅是单一的发传单、挂横幅。

三、提高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若干建议

(一)加快经济转型发展,提高人民的现代化意识,弱化“熟人关系网”带来的负面影响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南疆地区居民法律意识的提高,从根本上来说要改变小农经济模式,加快向商品经济转型,这有助于居民建立现代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陌生人社会”逐步形成,可以避免“熟人”的“情感”代替法律的威严,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熟人的“情”中发生倾斜。

(二)寻找传统文化与法律的契合点,弱化传统文化负面的影响

作为一种历史文化力量,传统具有深厚的社会基础,存在于普通民众的意识、心理、习惯、行为方式及生活过程中。法律文化传统则是从过去沿袭传承,到今天还在发挥作用的一种精神,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社会主体的法律实践和法律行为。传统的文化以及道德对于维护社会的安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不能排除它与法律相冲突的负面影响。传统文化以及道德不可能灭失。法律也会长时间的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所以如何在现实中很好的利用这两种调节方式以达到最好的效果。

(三)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加快司法改革进程

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杜绝执法者在执法中徇私枉法。违法执法滥用执法权力现象,这现象对民众正确树立法律意识有极大的危害。要解决滥用司法权的问题,首先是社会监督方面,除了自身的监督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和作用,包括媒体 个人的检举以及传统的国家权力部门的监督。司法机关应该转变工作作风以及缩短班案的时间,这样就需要司法机关自身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同时还要向社会公布其内部常务,接受社会对其内部监督。

(四)加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持续性,加快法律文化建设

法律意识不可能自发形成,而必须有意识地进行培养,这就要求国家进行普法,普法教育要深入基层,形式多样、紧贴群众生活,避免走形式。

要扩大普法的主体。普法宣传是一种范围极广 影响深远的法制宣传活动,普法不仅仅是公检法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我们每一个懂得法律知识的公民都应该树立普法意识,普法宣传不能限制在法制宣传月,要适当的延长时间。宣传活动形式也应丰富多彩,不能仅仅是单一的发传单、挂横幅,只有让民众积极参与进来,才能够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才能有助于实现依法治国,才能潜移默化的使法律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一种思维、一种信仰。在南疆地区由于辖区面积太广,进行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不容易实现,应该在人口密集区设立宣传点 ,由点到线再到面这样能提高宣传的效率。

法是文化,个体法律意识的提高有赖于整个社会法律氛围的增强,在一个整体不守法的社会,守法者反而会成为异类,成为弱势,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法治社会的实现会愈加困难。

(五)加快南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多形式畅通法制信息渠道

加强南疆基础设施建设,使偏远地区居民更多地与外界交流融合,才能有助于其向现代社会转型。法制信息传播渠道应更多更流畅,使南疆地区居民更容易接受最新的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张金鹏.多民族地区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现状研究.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1).

[2]阿依帕瑞?艾力.经济的发展与少数民族法律意识之培养.陕西师范大学.2014.

第7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高中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途径

依法治国是国家的基本战略,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但是现如今,社会上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的人越来越多,这些都是社会进步的“绊脚石”。我们高中学生是中国未来发展的生力军,其是否懂法守法关系着中国未来法治社会的建设方向,因此通过何种途径有效的培养和提升我们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应该成为每一个教育人士认真思考的问题之一。

一、法律意识的基本概述

这里所指的法律意识主要讲的是人们对于各种法律和法律现象的看法和认识的一个总称。法律意识属于法律文化的范畴之中,其对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公民只有具备了正确健康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的遵纪守法,也才能正确看待现今实施的各种法律法规,并对其进行正确的评价。

二、培养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一)与学校的管理制度相契合

对于我们高中生而言,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待在校园之中,而学校制定的各项校纪校规也是推动学校进步和我们学生全面发展的“奠基石”。因此,培养我们学生的法律意识与学校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便不谋而合。同时,也只有我们学生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意识,校园文化的建设之路才能变得更加平顺且无忧。换言之,我们学生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意识能够推动校园管理制度的建设发展,而校园文化制度的建设发展又能反作用于我们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与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相契合

我们高中学生是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也是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立的主要力量来源。因此,在高中时代培养我们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与影响。每个同学都应该努力学习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并且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为将来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奠定下坚实的基础。

(三)能够有效预防高中生走向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我国的犯罪呈现低龄化的发展趋势,有不少的同学思想防线薄弱,一旦受到外界的诱惑或者是挑唆就容易不由自主的走上犯罪的歧途。因此,为了有效降低我们高中学生的犯罪率,开展深入和广泛的法律意识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高中学生这个年龄阶段十分特殊且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因此,各个学校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同学们法律意识的培养。

三、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主要途径

(一)学校加强对于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对于培养我们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而言,学校有着责无旁贷的责任。各个学校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为我们开展具有实效的法治教育,并且通过各种途径向我们学生传授与法律相关的知识。同时,作为培养我们学生法律意识的“主战场”――思想政治课必须引起学校的高度重视。我们高中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因此在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采取更加灵活多变的方式向我们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渗透,并帮助我们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养成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家庭加强对于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对于我们高中学生而言,两点一线的生活是我们的常态。因此,除了学校之外,家庭教育自然也显得十分重要。各个同学的家长应该在自己的家庭教育中巧妙的渗透于法律相关的知识和内容,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为自己孩子效仿的榜样。不论是在日常的生活过程中还是在专门的教育环节中,父母都必须给予孩子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尽最大限度的为我们打造一个“纯净净土”,让自己的孩子在生活在这片净土之上,远离生活上的各种错误甚至是违法的思想和行为。

(三)社会加强对于高中学生法律意识的配合

除了学校和家庭之外,我们高中学生也不可避免的与社会有着或多或少的接触。因此,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也是培养和提升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基础。相反,如果社会环境不健康的话,我们学生就会受到错误思想的引导,严重的甚至会走上犯罪的歧途。同样,社会风气的好坏也与我们能否健康成长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好的社会风气能够助力我们学生法律意识的逐步形成,并让同学们在健康和谐的氛围中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才。

(四)高中学生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现如今,很多同学只重视应试成绩的提升,对于其他方面的教育则显得漠不关心。很显然,这样成长起来的学生就算成绩再好,也不会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人才。因此,为了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我们学生也应该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观念,并学会运用适当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与利益。此外,我们学生还必须在日常阅读的过程中多多涉猎与法律有关的内容,在思想政治教育课上认真听讲,不断吸取与法律相关的知识与内容,已达到助力自己法律意识提升的最终目的。

四、结语

现阶段,我们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是普遍缺乏的。因此不管是学校、家庭、社会还是学生自己,都必须不断努力,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提升我们学生的法律意识,让我们学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并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和守法的新世纪人才。

参考文献:

[1]李_欣.试论高中阶段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J].法制与社会,2016,(04).

第8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Abstract: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n legal consciousness of a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Ningxia include economic and religious factors, law enforcement and justice factors, cultural education factor. And raising the level of legal consciousness of a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Ningxia is an integrated system process, needs the active participation and support of the entire society. Interview on the legal consciousness of a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Ningxia and the study will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ule of law for other minority areas, which has a certain degree of representation.

关键词: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问题;对策研究

Key words: Ningxia a new gene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the legal awareness;problem;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4-0328-02

0 引言

宁夏地处祖国西北、黄河中上游,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海拔1090-2900米。自古就有“天下黄河富宁夏”之说。宁夏大力发展劳务产业,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70万人以上,农民工在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分别占到60%和70%,已成为宁夏二、三产业的基本力量。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力军,30岁及以下农民工占到农民工总量的62%。

2013年春节期间,笔者以访谈的形式,对户籍在宁夏的80、90后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进行了分析和研究。调查工作由笔者组织宁夏大学学生实施,以入户随机调查为主,结合部分行业调查,基本涵盖了宁夏各个地区。调查结果较为客观地反映出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

1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知识缺乏,无法满足现实需要

您知道我国都制定了哪些法律、法规,调查见表1。

调查表明,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还不够了解。了解婚姻法和劳动合同法高于宪法和刑法。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2的被调查者回答知道劳动合同法,而超过1/3的人回答知道婚姻法,1/5的人回答知道宪法。因此,新生代农民工对我国法律、法规的了解仍需提高。

1.2 法律意识脆弱,维权护法精神欠缺

如果您的雇主有意拖欠您和您工友半年的工资,您的首选做法见表2。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对“找熟人协调”的选择率高达46.7%,而对于向法院的选择率则低至6.7%,甚至远远低于对“找老板协调”的选择率。这一现象反映出公众在法律保护问题上对社会关系的依赖和对法律的强烈排斥。

1.3 法律意识受到宗教影响很大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意志脆弱,维权护法的精神较为欠缺,普遍存在担心麻烦、恐惧报复、权利麻木等情况。在当地回族中,法律意识还较大程度地受到宗教,尤其是《古兰经》的影响。当面对相关的法律问题时,他们更习惯用而非法律规范来分析和解决问题。出当地回数民族法律思维方式的感性化,即对自身的行为调整倾向于自律或者是私了,法律因素还难以成为他们思维或决策中的主导因素。

2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对策研究

2.1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的形成原因

2.1.1 经济因素 西部地区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了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必须将经济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环境法律意识特别受到社会总体经济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在经济发展水平低下的社会里,人们最为关注的是衣食住行问题,法律意识是居于第二位的。

只有市场经济越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才能越提高,才能为法律意识的提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目前,宁夏一些地区还属于国扶、省扶贫困县,还有很多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甚至连温饱水平都达不到,这在很大程度上对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造成了影响。例如,诉讼作为纠纷的解决手段比起其他私力救济方式来说需要耗费更多的财力这就让人们在选择运用诉讼手段时多了一份顾虑。

2.1.2 宗教因素 宁夏新生代回族农民工对伊斯兰是无比虔诚的,他们将《古兰经》作为生活准则置于生活中的首要位置,一般人对这些准则都能予以自觉服从和遵守。而对于法律,在大多数情况下,宁夏新生代回族农民工也都是认可和遵守的,但他们对于法律的信赖程度远远低于《古兰经》。

由于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作为一种严格的内控性生活制度,其严格的私密性和族群性实际上有可能对国家法律的实施产生一定的阻隔和消解作用,比如当回族伊斯兰习惯法中的某些规定一旦与国家法的价值追求不一致的时候,这种可能即会变成现实,它往往削弱了国家法律在回族社会中的权威和效力。它会影响到人们对国家法律的认知程度,甚至会误导人们轻视国家法律。

2.1.3 执法和司法因素 从对宁夏新生代农民工访谈中我们可以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对法的实现缺乏信心,而造成这一结果的最主要原因就在于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的不公正现象,执法不严、司法腐败导致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当地群众的眼中不过是金钱和权力的玩偶。以普法为主要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对于提高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的作用,可以说是虽有成效,但并不显著。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法律至上的确信和观念的形成不可能只靠宣传和教育,对社会大众而言,更要靠具体的法律经验的感知。因为对于观念确信乃至信仰坚守而言,最重要的不是语言的说教,而是行为的感召;不是一般的倡导,而是具体的示范。而这种感召与示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法律自身的尊重、服从与遵守。

2.1.4 文化教育因素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教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知识与文明相伴,而文明是法律意识现代化的主观要件。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说受过文化教育的人或有较高文化水平的人其法律意识水平一定高,但是可以肯定,一个人如果是文盲或半文盲,对于他知法和守法无疑会形成严重的障碍。经过对宁夏新生代农民工访谈情况的统计,我们可以看到宁夏新生代农民工受高等教育的程度较低,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宁夏的教育事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办学力量薄弱、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较低,教育手段落后等,这些因素在制约当地回族族受教育程度的同时也阻碍了他们法律意识水平的提高。

2.2 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现状的对策研究

2.2.1 在清真寺管理委员会中设置兼职法制督导员。建立、健全对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成员及阿旬的法制宣传、培训制度。清真寺在回族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开展和进行各种宗教活动的地方,也是回族聚居区信息交流的中心,所以要通过强化和提高清真寺管理委员会成员和阿旬的法律素养来发挥清真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清真寺中的法律督导员不仅肩负为管理委员会成员和阿旬在自主管理的过程中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以各种形式对管理委员会成员和阿旬进行法制宣传和教育。

2.2.2 拓宽新生代农民工学法渠道。利用网络这种新型宣传媒介进行法律宣传,拓宽新生代农民工学法的渠道。政府和有关部门可以组织法律宣传人员将与新生代农民工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的顺口溜,将新生代农民工可能感兴趣的典型小案例采用漫画、照片等图文并茂的生动形式进行展现,并创建专门用于法律宣传的《法律手机报》,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免费向新生代农民工发送。在一些新生代农民工经常浏览的网站和一些门户网站上,将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法律宣传内容放在醒目位置。当然,在内容的选择上也需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和用语言的生动性,从而引起新生代农民工的注意,调动其学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一些因经济困难无力购买手机的农民工,可以采用政府发放通信费用补贴或政府直接购买的形式,提高农民工的手机拥有率,从而扩大手机和网络这两种新型宣传媒介的影响力。

2.2.3 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宁夏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水平。可以采取培训班、讲座、科技推广等形式,内容包括:①法律、法规教育:为农民工讲解《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农民工维权常识等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让农民工知法、懂法、用法,更好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②可持续发展教育:强抓教育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整体技能水平。政府在农民工在职培训上担任重要角色,通过和当地的职业院校联系,以政府采购方式建立农民工培训基地,在培训经费、师资力量予以支持。建立健全农民工在职培训机制。③文化修养和综合素质教育:提高宁夏新生代农民工的受教育程度。法律意识的提高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与人的自身素质和整个社会环境都有直接关系。在直接进行普法教育宣传的同时,也要注意培养人们的竞争意识、市场观念和现代价值观念等,这与提高人们的权利意识、契约意识,促进法律意识的现代化是相辅相成的。

参考文献:

[1]杨经德.回族伊斯兰习惯法研究,宁夏人民出版社,

2006,8.

[2]梁利.《试论偏远地区少数民族法律信仰问题》,载《南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2期.

[3]刘进田,李少伟著.《法律文化导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1997年第l期.

[4]李萃英,李光禄,李双立,庄严,李文波.《山东省公民法律意识调查与分析》,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

第9篇:法律意识与法律文化范文

关键词:法律意识;德育渗透;职业院校

在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法律的体系也在不断的完善,职业院校对于提升学生的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也逐渐重视起来。渗透式教育主要是在逐渐渗透的过程中达到对于学生的行为、思想影响的教育方式,对于传统教育过程中的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能够实现有效的弥补,因而职业院校需要将这一教育的方法实现更为积极的应用,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进一步优化的渗透性措施,将教育的有效性显著提升。

一、职业院校中学生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普遍不高的主要表现

(一)职业院校中的部分学生对于法律意识的认识不足

现在的职业院校中学生对于法律的态度既具有积极性,也具有消极性。在各类生活实践中,学生能够实现对于法律的作用的正确认识,同时也能够使用法律的手段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另一个方面,很多职业院校学生往往存在着消极的心理。其中一部分学生对于法律赋予的控告、检举等方面的权利往往选择忽略,甚至选择避而远之的态度,在自身权益受到伤害的情况,不愿意使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利益,甚至只是采取容忍的措施,希望能够保证以后的平安生活,自认为能够消除后顾之忧。存在这种消极的心理,导致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建设的步伐被减慢了,对于普法教育过程中的进一步完善有阻碍的作用。

(二)一些职业院校学对于法律的依赖感和信任感缺乏

现在,我国绝大多数职业院校都实现了组织学生学习法律的过程,这个过程主要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个课程来实现的。学习的过程中存在着法律学习的不规范以及不系统的情况,同时学校也存在对于这门课程不能够足够重视的情况,甚至一些学生在触犯了法律后仍然浑然不知。一些学生在受到侵害时不懂如何使用法律的武器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在正义、公平、公正、等法价值原理等方面,具有非常浅薄的认识。同时,职业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信任感缺乏。因而职业院校中学生缺乏对于法律基本知识的正确认识,另外现在社会上还存在着诸多利用各种方法实现法律责任逃避的现象,监管不严、司法腐败等问题时有发生,一些职业院校学生存在着不信任法律的思想倾向。最后,针对法律的信仰不足。目前,职业院校学生没有清晰的对于法律的神圣感的概念以及依赖的感觉,在行为上则表现出参与法律的过程不够积极的状态。

(三)一些职业院校学生的义务和权利观念较为淡薄

目前,很多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权利意识,而义务的观念则较为淡薄。如今,很大一部分学生只对自身的权利进行关注,如奖学金、资助以及毕业证等的获得,而对于学习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违纪处分则具有较低的关注度,甚至缺乏认同。最为典型的事例如学费的缴纳问题,这是学生在学校学习的过程中所必须尽到的义务,在高等教育的相关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仍有一些学生因为其本身淡薄的法律意识以及义务履行的观念,对学费进行故意不缴纳或者拖欠的情况。职业院校中的学费是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缴纳的相关费用,不缴纳学费对于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有着直接的影响,也会导致教师的一部分权益不能够得到保证。另外,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代表了对于按时缴纳学费的学生的不公平。职业院校中的学生对于这些内容没有足够的认识,一些学生在认识法律的作用过程中出现了偏差,导致其浅薄的法制观念。

二、实现职业院校中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水平渗透的主要原则

要想将渗透职业院校中的德育水平和法律意识的程度提升,职业院校就需要对渗透的相应教育过程的原则进行遵守:

(一)职业院校教学过程需要增加趣味性

职业院校大多是处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具有较强的新奇感,有很强的探究新事物的欲望。这些学生进行学习过程最为重要的动力就是兴趣,因此就需要在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过程中,实现学校在教学过程中将其趣味性增强,达到教学过程与学生实际兴趣爱好进行充分的结合,实现对于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相应兴趣的提升,让学生更为主动的去接受德育的过程,并积极的学习法律相关的知识。

(二)职业院校的教学过程需要有明确的目的性

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是目标性很强的教学类活动。教师应该提前明确渗透教育的相关目标,将德育以及法律的内容有效的融入到教学的过程中去,依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相应教学活动的过程,对针对教材以及教学活动的情况将德育、法律因素中的运用和开发工作进行加强。

(三)职业院校教学过程应该具备灵活性

教育的过程不应该只是照搬以前的教育方法,要更加灵活的将各种知识渗透到学校的不同的教学过程中去。如在“母亲节”时,举办相应活动的过程中,教师要对“赡养方面”的德育知识中的“义务”以及“权利”进行对等性的渗透,实现其在活动过程中的传授过程,将“孝道”的思想向学生传授,让学生能够明白,父母对其养育的过程是父母的“义务”,而长大之后,子女也有对父母进行赡养的“义务”,这也是父母本身所拥有的“权利”。在不断规范学生道德各方面意识的过程中,将其法律的知识进行不断的增强。

三、职业院校实现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优化的方法

为了将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以及德育渗透进行提升,就需要在渗透教育中进行各种方法的优化,在渗透教育进行的不同方向,实现改善教育渗透过程中的整体效果。

(一)职业院校需要在教学的过程中实现德育水平以及法律意识的渗透过程

在现在的教育教学过程中,进行德育和法律意识渗透的课程基本上就是只有法律课程以及思想政治课程,在其他学科中,教师一般只是进行本学科的教学活动,极少进行相关知识的渗透的过程,因此就需要职业院校对所有教师提出要求,在其教学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相关的知识,让其认识到,在每一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缺乏渗透德育和法律相关知识,都因为其教学的过程中是缺少目的性的。比如,在进行计算机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在进行文明上网的教学过程中,实现渗透德育的过程,让学生对于网路垃圾的危害性进行更清晰的了解,将学生良好的网路道德培养起来。另外,在将法律意识渗透于网路完全的教育过程中,能够让学生对于各种由法律实现制裁的方法以及对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明确的了解,将更为良好的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二)职业院校需要将学生职业的发展过程与教学过程相结合,实现渗透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过程

与本科教育相比,职业院校的教育过程与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职业定位的问题。在将学生的职业作风、职业责任、职业理想等方面与渗透教育的开展相结合的过程中,能够将更好的教学效果体现出来。例如,可以依据学生不同的年级、性别、专业的情况进行职业规划辅导工作的开展,并把相应行业中需要遵循的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在辅导的过程中实现渗透,并可以实现信息化手段的借助,将相应的职业规划网站建立起来,实现职业与法律、职业与道德、行业动态、名人轶事等相关板块的设计,并在各个板块中将核实的德育内容以及法律知识添加其中,实现对学生德育以及法律教育潜移默化的渗透的过程。

(三)职业院校要创建更多学生喜欢的活动,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相关知识的过程

比如,在进行传统文化节活动的举办过程中,需要对学生在文化节上的活动进行鼓励,将自己制造的传统手工文化作品向学生进行出售,并将其他学生吸引到其中,积极的参与互动的过程。在对传统道德文化魅力进行亲身体会的过程中,实现诚信、孝道、尊老爱幼等传统文化中的道德品质向更多的人进行宣传,以达到有效渗透德育的过程。同时也能够进行情景剧创作大赛的组织和参与,对学生进行日常法律知识情景剧的创作过程进行鼓励,学生在参与表演以及观看表演的过程中实现对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情景剧中的获取过程,在得到愉悦感的同时,也能够将情景剧中相关的法律类知识实现印象的加深,让其对相应的法律和法规的知识进行熟知,以实现法律知识有效渗透的主旨。另外,职业院校中,还能够举办辩论比赛、爱心类活以及相应知识和作品展览等学生喜爱的活动,实现有效渗透德育以及法律意识的目的。

(四)职业院校需要对学生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的能力培养出来

法律意识以及德育的基本要求就是讲法理、讲秩序、讲证据、讲道德。需要将这项教育放入到课程安排以及教育计划的正常过程中去,实现推广、实践、学习法律知识在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包含,这是现在职业院校实现渗透德育以及法律知识的一项重要途径。学习兴趣的培养,法律知识的学习、具体案例的讨论的过程,应该是职业院校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的所应该具有的相关内容。对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守法、懂法、知法的能力进行培养,是实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发展过程的主要前提。针对职业院校的法律类基础课程进行有效的教学改革,是实现职业院校的法律意识的教育过程的改进的主要方法。这个培养的过程,不是对法学家进行培养,也不是对未来的司法工作者的培养,是要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让学生将牢固的法律信仰、稳定的法律修养以及高水平的德育素质培养出来。

四、结语

总而言之,“德”是治国之道、“法”是治国之本。因此,职业院校需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德育和法治教育知识加强培养。但是在目前的职业院校中相关的教育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学生具有较为薄弱的道德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学校需要对相关的原则进行遵守,在教育活动、职业规划指导、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有效的渗透德育和法律知识,将教学效果增强,帮助学生将良好的道德观念以及法律意识树立起来。

[参考文献]

[1]余筱兰.渗透式法律教育在高校德育教育中的有效运用[J].中国教育学刊,2015,1(1):237-238.

[2]于子雯,杨诚.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渗透式方法[J].教育实践与研究(B),2015,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