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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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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第1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露依丹”为你整理了这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要求,我乡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自查,逐条对照,现将我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乡《行政执法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执法区域、执法类型等,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乡通过公示栏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乡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按照执法程序,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也应记录入卷。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我乡在行政处罚、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经过法律顾问审核,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二是在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具体、全面:1.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不多;2.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制审核人员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相应培训,需要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3.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行政执法站所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全面领导,各站所具体负责,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规范化、完善化,保障行政执法的合法性。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是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

第2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一、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

为将县委、政府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市司法局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县司法局采取以下措施,依法向县政府、各乡镇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及全社会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印发“关于发挥行政执法和监督职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权力及相关政策和措施,于每日下午4点前执法情况汇报至县司法局。二是县司法局对全旗各行政执法领域,尤其是涉及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交通、商品价格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督查,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等社会广泛知晓地方式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三是对行政执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摸底排查,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力度,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依法开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深入学习《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2月25日至3月2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41个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对“办法”中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进行了理论测试。各行政执法部门在组织学习过程中,查找本部门在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8条,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设性建议5条。

三、上报、公布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关于相关要求,县委书记、县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县司法局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2020年第一季度将《县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办公室常委会研究通过并上报至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同时将《全县2019年度法治政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和全社会监督。

第3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vox1227”为你整理了这篇商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调整充实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并指定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形成了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工作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研究部署行政执法建设年度重点工作。结全我局实际,制定了《临沧市商务局“双普法”工作实施方案》、《临沧市商务局“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制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临沧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等。

(二)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提高临沧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临沧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临沧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项制度。除此之外,还制定了《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法律意见制度》、《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公告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临沧市商务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等多项制度。同时,推进单位法律顾问制度落实,于2018年12月续聘法律顾问1名,合同期2年,并认真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在做重大行政决策时遵守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的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

(三)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0年,根据监管职责,梳理出3项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3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逐项制定抽查计划及方案。根据年度抽查任务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中建立了商务领域的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及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已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全部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共抽查7户企业的年度经营情况,抽查结果已在相关系统上进行了公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2020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协同有关部门持续推进互联网、农村市场、成品油市场、进出口环节等重点领域整治,加强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认真推进“两法”衔接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了大众创新创业热情和消费者利益。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0年,我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没有专业的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执行制度的措施和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业务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商务干部自身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推动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机制,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进一步加强网络法制宣传力度,组织做好商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业务人员、企业服务对象等培训力度。

四是以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为基础,全面推动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境外投资、外商投资、内贸项目等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不履行职责行为的发生,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助推商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4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关键词】:禹城市;水利;综合;执法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水利厅的水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保障水利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近年来,禹城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山东省水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和山东省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禹城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水利综合执法和水资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确定了水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和内容,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建立了台帐制度,对发现的违法事件进行了针对性的尝试和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和思考问题。

一、禹城市水行政执法现状

水行政执法工作,其内容包括水行政许可、处罚、征收、强制等诸多方面,在水利部门拥有的行政权力中,有多项涉及到执法工作,执法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水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水利部门自身的形象。近几年来,禹城市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水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关于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水事违法案件逐年下降,水事秩序井然有序。禹城市水务局在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了两个窗口,开展开放式服务,积极推动执法关口的前移。近年来通过体制改革,禹城市水务局改变了水利部门多头执法为由一支队伍综合执法的混乱现状,整合了执法资源,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能力,树立了水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提升了水行政执法的地位,有利于“人、水、法”和谐社会建设。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困绕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诸多问题依然存在,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协调。

1、执法队伍能力不强。禹城市水政监察大队共专职水政监察员有30人,兼职水政监察员若干。水政大队人员中,法律或水利专业人员仅占三成左右,且年龄以中年以上人员最多,最近几年来几乎没有年轻人补充到水政监察队伍;车辆和技术装备也不足,每个中队分配不到一辆车和取证器材。致使执法效率不高,执法效果不好,有时还会发生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2、执法管理不够规范。水政监察大队的部分中队工作秩序不正规,巡查责任落实不好,建立的管理制度不太符合禹城市水行政执法的实际。部分水政监察人员作风松散、案件处理不太及时、查处程序不太正规、卷宗整理不规范、服务意识弱、精神状态差、执法监督流于形式等现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严重影响了水行政执法乃至水利系统的形象。

二、推进水利综合执法的必要性

分析禹城市水行政执法现状,表面上看主要是职能与制度上不健全和管理上不严格等问题,实际上并不这么简单。过去理清职能更多的是在内部分工上做些调整,在责任上做些明确要求,在制度和管理上制定出些具体的强化措施,很少触及执法的体制和机制问题。致使执法和管理中的问题变成了老生常谈,年年定措施,年年签责任,年年改进不明显。

近几年来,国家推出了水务一体化建设,要求涉水的一切事务要统一领导于一个部门下管理,禹城市水务局借国家的这一形势,在全局内的水利执法工作上采取了一体化建设的试点工作,过去由多个部门多头执法的现状改为由一支队伍——水政监察大队来实施。水政监察大队内设水行政综合执法科、水资源法规科、水资源费征收科、水保监督管理站、水利执法服务窗口(市行政服务大厅)和水政执法办公室,集行政审批、行政收费和行政处罚三权为一体,对外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解决了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和执法推诿问题。通过这一作法,促进了禹城市水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促进禹城市社会经济综合实力的增强,加大了禹城市社会发展的步伐。

综上所述,随着禹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实施和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统筹思路的明确,水行政执法的任务将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迫切需要相对集中执法职能,理顺执法关系,整合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

三、加强水利综合执法的措施

(一)加强水利综合执法要提高整体素质   

 依法治水对于水行政主管部门来讲,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的整体素质,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的关键。如何去提高整体素质?根据禹城市水务局近年来的实践经验总结了以下几点:一是领导认识要加强。现在我国涉水的法律和法规很多,在执法过程中,领导认识的程度不同,执法的力度也不同。因此,造成了行政执法难,行政干预大等问题。较为典型的是,在水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的领导置水法律法规于不顾,一旦水行政执法与自己分管的工作有冲突时,不思影响,不计后果,乱拍板,乱表态,致使执法工作难到位。二是队伍素质要提高。队伍素质的好坏,直接制约着水行政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因此,要鼓励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水政水资源、水保等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同时很有必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三是制度建设要健全。要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工作考核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定水政大队和水政监察人员相应的责、权、利,把法定的权利进行分解、量化、细化,明确执法范围、权限、程度、标准和责任,制定配套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另外,要落实错案追究和行政赔偿等制度,促进水行政执法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树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的责任心;必要的执法装备和车辆也要配备,这是执法中保障性的问题。   

(二)加强水利综合执法要解决好“两个问题”   

作为水政执法人员,其工作是否公平、公正,是否能具体落实到位,与执法人员个人的思想观念,认识程度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在执法前, 至少应先解决好以下两个方面的认识问题:一是要解决为谁执法的问题。其中一种是为自己执法,做事为了自己的升迁。有利于自己前途的事就用心去做,不利于自己前途的事就不屑去做;说话办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知道;不怕群众不高兴,就怕领导不开心。这样的人,为的是名,图的是利,哪还谈得上秉公执法?还有一种是为人民执法,为群众办事。他们在执法过程中,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为谁执法的标准,这样的水政执法人员,办事效率、执法效果就不言而喻了。只有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的利益去执法,只有把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的水政执法人员,才是党和政府的福,才是老百姓的贴心人。二是要解决怎样执法的问题。作为合格的水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落实就是责任,落实就是水平”的思想,坚持尊重以经济建设为前提,以求真务实为基础,以落实到位为目标,把执法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在精心组织、用心巡查、耐心解释、细心协调中,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依靠人民群众去执法,结合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去执法,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样的时候,矛盾就化解了,工作也落实了。   

(三)加强水利综合执法要处理好“三种关系”   

 执法工作是一面镜子,从中可以看出执法者的品质。要想执好法,做老百姓最关心的,送老百姓最需要的,才能取信于民,才具有实际意义。因此,要想执好法,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处理好 “三种关系”:一是处理好执法者与当事人的关系。这里指的执法者是水行政执法者。而水行政执法,就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水行政管理活动中执行水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执法必须体现合法、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而当事人则是违反水法律、法规规章等水事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是管理者,一个是被管理者。因此,这就产生了相互联系的矛盾。如何来化解,这就要求我们如何去执法。所以执法要做到证据确凿、事实充分,在合法的前提下执法;执法时在敢于执法、善于执法的同时,要文明执法,依法办事,应处处时时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只有这样,执法者与当事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化解矛盾,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二是处理好水政大队与相关部门的关系。涉水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较多,有部分就会涉及到其他部门。在利益面前,公与私是很明显的。因此,在执法时就要求水政执法人员去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那些职责交叉、职责重叠的案件,要搞好协调。例如:水务一体化后城镇供水执法仍属建设部门的问题;有的案件需要多部门联动执法的问题等。这就要求水政执法人员视情况妥善处理。三是处理好合理与合法的关系。在这里所提倡的合理并非是要办人情案、关系案,对个别影响不大、涉及面小的案件,在合法的同时,对当事人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达到以教育扩大影响的目的,这就是要求合理。当然,对一些性质恶劣、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典型水事违法案件,可以多部门联动,重点查处、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重点打击,以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

 四、实施水利综合执法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实施水利综合执法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执法理念的转变,一部分人认为,综合执法是对部门职能的削弱;一部分人认为,综合执法能力的增强,可以加大收费和处罚力度,为部门增收。因此,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防止重执法轻管理的现象发生。用执法取代管理,等待违法事实的产生,有意实施处罚,违背了水务体制改革的初衷;

二要防止片面追求收费、罚款的倾向。收费要做到依法依规,不能擅自提高标准,增加项目,也不能随意“减、免、缓”;

第5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法治**建设开展以来,我局严格按照《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要求,加强自身管理,规范执法,切实做好林水法治工作。根据《2019年度法治**建设考评任务分解表》,我单位积极展开自查,未有造成桐庐县在法治**考核中失分的现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做以下自查:

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动主要负责人作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议学法制度,并定期开展不同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政府宣传活动。

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加强行政合同管理。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提升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监督力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进执法监管平台建设。

规范案件办理,大力夯实法治政府基础。规范复议应诉行为,积极应对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及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深化行政调解机制建设。

第6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二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有效。坚持“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针。全面落实网格化的监管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严格食品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管理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大力推行“一票通”和食品配送车辆“带证上岗”等制度。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利剑”作用,实现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三是实施商标战略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建“政府支持、多方联动。行政指导、维权保护”三项机制。注册商标累计达41件,品牌培育、产业升级。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及经济发展的品牌培育和商标保护环境。全年新增注册商标11件。商标年增长率达31%已被评为省著名商标,逐步形成了农副产品、生态旅游和矿产资源三大支柱产业商标共同发展的格局。

四是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对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重点指导、全程服务。充分发挥政策助推作用。营造宽松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的三送”活动,切实帮助解决发展中遇到困难。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创造便利条件。探索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扶持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农民合作社等,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积极拓展服务空间、领域。丰富服务手段。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创新“工商便民QQ群”服务方式受到华商报、农村报、商洛日报等新闻媒体关注,完善服务机制。不断探索便民服务措施。极大地提升了商南工商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服务和谐稳定方面的良好形象。

第7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大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一是多层次宣传。通过各级医疗机构的阵地宣传,累计开展了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等专题宣传,造浓了宣传氛围,提高了群众对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累计目前,接受群众政策咨询300余人次,发动车辆巡回宣传50余场次,收到良好效果。

二是多角度培训。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共组织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考试三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法律法规,通过知识考试,强化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全面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能力,为打造科学规范行政提供了助力。

三是多方位管理。对现有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资格,进行了摸底,向区司法局报送了今年预期新增人数和现有名单。对执法机构改革后涉及注销证件人员进行登记,上报具体名单;对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名单,予以注销。同时,加强执法岗位管理,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二)深入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

根据市、区“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在省政务服务网上把涉及政务服务事项所包含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农村独生子女中高考加分等16项,所需各项资料、流程、时间、办理人员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并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录入到了省政务服务梳理平台,有效保障群众办事“一趟清”;二是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上,把涉及各项监管事项所包含的计划生育落实情况的监管、职业病的监管、公共场所的监管等32项,所需的流程、监管数据等信息,进行了梳理和录入,有效的增加公众对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的监督;三是按照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对机构改革以来的公共服务事项25项进行了资料的梳理和更新,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三)大力推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

为加强责任的落实,改变工作作风,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并印发了《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截至目前,在区政府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30余家和行政检查信息200余家。对执法情况、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的公示,确保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检

一是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省市文件及会议精神,对开展2020年国家监督抽检工作任务、检查内容、检测项目和工作要求,进行精心安排和周密部署。二是确立了各项抽检工作的责任科室及责任监督员,规定了各项抽检任务完成时限。三是按照要求扎实推进,完成国家下达“双随机一公开”抽检单位197家,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深入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医院”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在区一院和区妇幼保健院进行了法治医院创建工作,认真按照创建规划总体要求和部署,强化指导,狠抓落实。

区一院通过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学习讲座和学习辅导,学习《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服务道德规范,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为全院职工进行普法讲座,增强医疗护理人员法制意识,形成遵纪守法和依法行医的优良风气。

区妇幼保健院通过院、科两级会议等人员集中场所进行学习宣传,并把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学习做为一项制度进行执行,要求科室每天在交班会上抽出10分钟时间进行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做到院不漏科、科不漏人,全院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的学习氛围。

(六)认真落实代表委员建议提案答复

根据区政府文件要求,对代表委员建议提案,我们按照科室分工,分配到相关科室承办,相关科室通过开展情况,撰写答复报告,提请相应的代表委员审阅。2020年以来,共答复区人大建议4例、区政协提案6例,双联建议2例,全部通过了代表委员满意度审核,提高了对外形象和办事效率。

(七)有序调整权责清单

根据市、区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市政府和区政府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对机构改革以来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其中机构改革调整后部门职责7类66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给付2项,行政奖励4项,公共服务事项16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权力6项,目前各项权责清单正在有序执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第一,继续开展卫生健康法律知识培训和法制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奠定七五普法宣传成果,规划八五普法计划,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卫健法律法规。

第8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一、培训费用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要求,借鉴省内其他市州经验,我市今年及以后也将采取由市司法局统一选定培训课程各培训单位支付相关费用的方式进行。培训费用为每课时2.00元,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年度需参加培训40课时,即人民币80.00元/人,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需参加考试,考试费10元/人,合计90元/人。各行政执法部门准确统计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已持证人员及新增行政执法人员)情况后,将培训、考试费及人员信息由市行政执法人员报名缴费系统完成录入,在市行政执法人员缴费系统内开具电子发票。

二、培训、考试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及新调整新到行政执法岗位的人员。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领取行政执法证件,可免予培训考试,但应参加以后年度的培训。已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参加年度培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含2019年12月培训考试未合格人员)参加培训及考试。

三、培训考试内容

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公共法律知识、行政执法实务为主,兼顾民法典等相关课程。

四、培训考试组织

(一)培训考试,由市司法局统一安排,分级组织,集中时间段开展考试。

(二)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由各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并开展。

五、培训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1月18日—2月20日)

各地各部门按时限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暨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的通知》要求,将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含新增人员)基本信息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填报。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已持证人员培训工作结合此次换发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工作同步进行。

(二)培训考试时间(1月19日—3月15日)

此次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含2019年12月份培训考试未通过人员)采取网络线上培训考试的方式进行。行政执法人员须登陆),用户名为最新编制的行政执法证件号,初始密码123456,输入密码进入学习平台,系统自动记录学习时间,必修课修完后,方可参加线上考试。

六、培训考试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科学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的落实。

第9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范文

一、总体要求

坚持“突出重点、量化考核、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原则,通过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水平,从而推进依法行政。

二、范围及对象

县政府所属及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或者双重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均列入本年度考核(具体名单附后)。

三、内容及标准

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职能履行的实际情况,围绕制度履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三项重点内容进行设置,具体分为两类:

(一)共性目标。

指行政执法部门为保障本单位依法行政而建立并实施的各项制度体系,包括依法行政实施方案、保障制度、决策制度、监督制度等内容(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一)。

(二)个性目标。

指行政执法部门当年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的质量。其中:

1、行政处罚案件。主要对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主体、事实、证据、程序、定性、量罚、依据、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二)。

2、行政许可案件。主要对行政执法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案件的事项、主体、条件、程序、文书规范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三)。

四、考核分值设置

考核分值采用百分制,按共性目标和个性目标进行按比例分类设置,主要分以下四类:

(一)当年已实施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单位,共性目标得分占30%,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得分占40%,行政许可件评查得分占30%;

(二)当年实施了行政处罚,没有实施行政许可的单位,共性目标得分占40%,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得分占60%;

(三)当年实施了行政许可,没有实施行政处罚的单位,共性目标得分占50%,行政许可件评查得分占50%;

(四)当年没有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单位,共性目标得分占100%。

五、考核方法

(一)个性目标考核采取动态抽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动态抽查。由县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考核办”)组织力量不定期从各被考核单位随机抽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具体数量抽调时确定),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动态性评查。

2、统一评查。11月底前,县考核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成立综合评查小组(具体成员名单于考核前确定)。在此基础上,县考核办从各被考核单位随机抽调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卷宗各5件(不足5件的调取全部卷宗),由综合评查小组对照评分标准,集中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量化评分。

3、结果反馈。评查结果由县考核办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被考核单位如对评查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被考核单位如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考核办提出,由县考核办组织复核,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确认后的成绩作为个性目标考核的结果。

动态抽查与统一评查两项平均成绩作为个性目标考核的考核成绩。

4、优秀案卷评选。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件质量,县政府将结合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优秀案卷评选活动。即由各行政执法单位自行选送若干行政处罚案卷,县考核办对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得分前5名的案卷,评为年度优秀案卷,并进行通报。被评选为优秀案卷,可以在个性目标(行政处罚)考核中加2分。

(二)共性目标考核采取平时积累与台帐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1、自查自评。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共性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按照共性目标考核计分标准进行自我评分,形成年度依法行政书面总结于12月上旬前报县考核办。

2、统一评查。12月底前,由县考核办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考核组(名单于考核前确定),并对照评分标准,结合被考核单位的自评情况,对相关台帐进行检查。

3、结果反馈。评查结果由县考核办及时向被考核单位进行反馈。被考核单位如对评查结果无异议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确认。被考核单位如对评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考核办提出,由县考核办组织复核。确认后的成绩作为共性目标考核的结果。

(三)综合考评。县考核办根据共性与个性目标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评综合得分,报请县依法行政考核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六、考评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纳入各行政执法部门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占工作目标考核基本分2分。其中考核综合得分在94分(含94分)以上的,工作目标考核不扣分;得分在94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的,以94分为基准按比例折算目标分。

出现下列三类情况之一的,扣除全部目标考核分2分:

1、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

2、因故意行为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重大损害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3、在考核中弄虚作假,欺瞒不报,造成考核结果显失公平、公正的。

在进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县政府将评出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考核先进单位分优秀、良好两个等次,其中综合成绩排名前3位的为优秀单位,同时授予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第4至8位的为良好单位。

考核先进单位同时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考评综合得分必须在94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