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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__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__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工作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准日为20__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__〕12号文件《__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__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__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__〕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
.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帐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起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3、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本方案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不含中央及省地垂直部门)。各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部门(单位)进行自查,然后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对资产不清、产权不明、帐务不实以及有经济纠纷的单位由资产清查领导小组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中介费用由县财政统一支付,如果是因单位自查不实的造成中介费用,由单位自理。
(二)各部门(单位)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社会中介机构介入的应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要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奠定基础。
(三)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损溢、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项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时间3月23日至3月31日)。
1.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财政局工作职责: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规定和工作要求,负责指导全县资产清查工作,参与对自查结果的核查和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负责对资产清查中有关损溢的认定和资产清查结果的核实;负责汇总本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并向上级财政部门上报有关资料。对清查结果审核批复。
(2)会计核算中心工作职责:按照清查工作方案,负责提供县直集中核算单位的相关资料;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查;根据单位自查盘点表及相关会计资料,负责组织县直集中核算单位录入单位资产清查基础表、固定资产及土地资产卡片,填制相关报表;根据清查结果,及县财政局的审核批复,进行帐务调整。
(3)编办工作职责: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查。提供并核实按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社会团体等对各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及单位基本性质。
(4)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参与选聘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查。提供单位行政人员、事业人员、长休人员、内退人员、提前离岗人员、带薪学习人员、长期停薪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工人、长期聘用人员的人数。
(5)审计局工作职责:牵头组织核查小组,对单位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认定,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
(6)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查,提供土地权属证书,配合自查单位绘制土地四至图,对土地清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补办相关手续。
(7)建设局工作职责: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查,提供房屋及构筑物的权属证书,对于权属不清的资产,按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或提出处理意见。
(8)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职责: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及对单位自查结果的核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
(9)监察局工作职责:参与并监督选聘社会中介机构,核查单位自查结果,对有意瞒报,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单位,对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统计局工作职责:参与选聘社会中介机构,核查单位自查结果。
2.召开资产清查工作会议,传达相关文件,安排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3.进行业务培训、发放相关软件及表册。
(二)实施阶段(时间4月1日至5月10日)。
1、单位自查。(自查时间:4月1日至4月10日)
(1)基本情况的清理:单位基本情况是指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应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全面清理。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财政预算代码、单位户数、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的清查。
(2)帐务清理: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帐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帐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达到帐帐相符、帐证相符,确保单位帐务的完整、准确和真实。
帐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项帐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帐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差错因素造成的错帐,应当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自行进行帐务调整。
(3)财产清查:是指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来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帐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帐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帐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并收集合法证据,以备中介机构进行鉴证。
(4)填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清查领导小组组织核查:(时间4月11日至4月30日)
由审计局牵头,负责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单位上报自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认定。
3.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时间:4月21日至4月30日)
(1)中介机构要对各单位清理出来的各项损溢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核实确认;
(2)对个别事项出具经济鉴证证明;
(3)中介机构出具《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初稿;
4.材料上报。(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各单位对“初稿”进行修改确认后,编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撰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及准备有关备查资料,连同中介机构出具的正式《资产清查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时间:5月11日至5月20日)。
1.资产清查办公室撰写资产清查专项报告,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对清查数据进行汇总上报。
2.县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予以批复。各单位根据批复作相应的帐务调整。同时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
五、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由纪检、财务、人事、后勤等相关人员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报资产清查办公室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为了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产核实工作主要任务
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负债、净资产进行核实;重点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核实、鉴证、认定及批复;进行账务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电子卡片。
二、资产核实工作基准日及范围
(一)资产核实基准日为*年12月31日。
(二)资产核实的范围为已参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
三、资产核实的原则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市、区财政部门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分别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主管部门根据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资产核实工作。
四、资产核实的一般程序
(一)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填报《行政单位资产核实申报表》或《事业单位资产核实申报表》,账面数和清查变动数应与上报的清查报表一致,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资金挂账明细表数据应与资产清查基础数据库的EXCEL表相一致(包括电子版数据),由主管部门统一报财政部门核实。财政部门书面批复后,各单位予以核销,并及时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二)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资产损益,单位可参照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申报函件通用格式(深财行[*]25号),填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申报表》(包括电子版数据),提供《办法》要求的损益认定证据向主管部门申报核销,主管部门批复核销后,将批复文件连同与资产清查基础数据库EXCEL表一致的资产明细电子版数据报财政部门备案,确保与财政部门资产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
(三)财政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损益,单位须按《关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申报函件通用格式的通知》(深财行[*]25号)要求,单项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大型资产应逐项填列,其余资产按照资产十大类分类填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损益认定申报表》(包括电子版数据),提供《办法》要求的损益认定证据,报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向财政部门申报损益认定。
五、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内容
(一)市属单位工作报告内容。
主管部门报送的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内容应包括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资产核实的总体情况及损益原因分析。主管部门对审批权限内审批的损益事项要在报告中予以披露,对须报市财政局批准处理的资产损益事项及有关损益证据等应提供详细的说明。其中:对须报市财政局审批的各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应按资产的类别说明申报理由,数额较大的应逐项附注说明;对由市财政局审批的资金挂账,应分别按损失原因归类说明申报理由,并逐项附注说明。
主管部门要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对损益证据进行整理归档。需要由市财政局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分别报送所需损益证据。
(二)各区工作报告内容。
各区财政局在资产核实工作完成后向市财政局提交综合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资产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资产核实的总体情况及损益原因分析、资产核实申报汇总表、资产损益、资金挂账事项明细汇总表,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等。
六、资产核实时间安排
(一)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时间安排。
主管部门在资产清查结果上报的基础上,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步骤是:
第一步: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清理,在规定审批权限内对清理出的资产损益事项进行处理,并按照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在*年2月15日前将相关附表填报完毕(详见附件1、2、3、4)。
第二步:主管部门在*年2月28日前将本部门资产核实工作报告及附表汇总报送市财政局,同时报送相关电子数据。
第三步:市财政局在*年5月30日前对市属各单位的资产核实申报进行批复。
第四步:市属各单位根据市财政局的批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二)各区财政局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实际情况和进度安排资产核实上报、批复、执行,于*年5月15日之前向市财政局提交资产核实工作报告、相关附表及电子数据。
七、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办法》审批权限,组织所属单位按级次上报有关资产核实的材料,并就需由财政审核的相关项目提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及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确保单位资产清查基础数据库EXCEL表与财政部门的资产数据库变动一致。未经财政部门备案、批复,单位不得自行进行账务处理和资产处置。
八、主管部门应建立对资产损益认定的集体审批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权限范围进行认定。对已认定的坏账损失,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按规定要求做好“账销案存”工作的同时,应建立债权跟踪制度,保留追偿权,进行清理和追索。
(一)闲置资产盘活效果不明显,网络资产利用率有待提高
由于网络优化、业务调整等原因,使得通信行业存在一些资产虽达未到折旧年限但资源利用率较低以及拆旧退库的资产,这些资产长期不使用或承载业务量极低,下电退网形成闲置资产。因有的闲置资产还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所以企业积极倡导对闲置资产加以充分利用,以提高资产效能。但实际工作中,资产盘活再利用的实际成效并不高,在一些单位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闲置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闲置资产自用盘活计划时间较滞后,闲置资产盘活流程不畅等。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没有得到有效落实,闲置资产盘活效果不明显,网络资产利用效率受到一定影响。
(二)对固定资产管理重视度不够,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全方位管理的意识
在固定资产管理中,企业还存在只注重前期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而轻视后期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只关注固定资产投资数量,忽略固定资产投资效益的情况,在主观上没有形成固定资产全方位管理的意识。如前面所述闲置资产的形成原因里,除了技术更新造成的资产闲置外,与当地建设部门对投资效益认识程度不高有很大关联。在上级部门要求上报新设备的需求时,对一些不十分有必要更换的设备,有的建设部门往往认为不要白不要、有新的为什么要用旧的思想,没有考虑设备是不是符合更换要求,造成一些设备使用年限并不长但由于新设备的使用而形成低效、闲置的资产,有的还遭到淘汰,造成资源的浪费。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在资产投资时还存在没有结合实际发展需要,没有考虑通信行业的发展趋势,没有对固定资产进行可行性分析,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忽视长期效益,使得在一些单位固定资产形成后无线资源利用率、宽带端口综合利用率不高。
二、提升通信行业固定资产管理的思路
(一)增强固定资产管理意识,建立资产管理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由于通信行业固定资产主要由网络资产构成,具有规模大、范围广,分布地点复杂等特点,因此,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建立资产管理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要实施固定资产的全面管理,更要做好源头上的管理推进工作。在制度建设方面,要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健全和优化各业务环节工作流程。同时要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定专业归口管理部门,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要相对分离,要在归口管理部门、资产使用部门,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同时进行责任推进措施,将管理职责落实到每位使用、维护、管理等责任人,并引入考核和资产追究机制,提高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同时要加大固定资产管理宣传力度,加强相关部门和人员重视程度,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对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现实意义,把推进固定资产管理提升工作常态化。
(二)加强固定资产精细化管理,保证基础信息的准确全面
在固定资产过程管理中,一是要做好固定资产交付时资产信息的完整、准确。建设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在工程完工实施固定资产交付时,双方要认真核查资产地点等相关信息,资产会计和资产使用部门管理人员共同加强审核力度。上下级之间要做好管理工作的联动性,如上一级财务部门可将在结算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同级建设部门,上级建设部门针对问题提出对下级建设部门的管控要求。二是要做到固定资产的账、卡、实、责任人四位一体相符。在具体实施工作中,固定资产卡片管理中的信息要填列完整、真实、准确,需要包括:资产名称、目录、规格型号、应用领域、关键字、专业属性、资产归属、地点、责任人等信息。根据固定资产条目中资产数量信息,不允许存在多个资产并入一张卡片的情况,不能发生将资产进行打包的情况,要做到资产数量与价值相匹配,避免出现财务账面价值与该类型资产正常价值差异过大的资产。要求各部门及时粘贴资产标签,标签内容要与资产卡片及实物相符。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对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登记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员要经常性的对资产信息情况进行清查,对资产变动情况进行更新,及时报送财务部门修改系统内信息,并对后期新增资产进行维护,避免前清后乱。三是要保证财务信息质量,要加强会计核算的及时准确。在资产折旧摊销方面,应经常抽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单个固定资产卡片折旧计提的准确性,财务资产核算人员每月将本月计提的折旧总额与上月计提的金额进行对比,查找重大波动的原因,要检查是否存在操作错误、违规操作等情况。在资产拆除、报废资产处置等资产状态发生变动时,财务部门要及时取得相关核算依据,按规定要求进行财务处理。
(三)密切跟踪资产变动情况,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
为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要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固定资产的完好率,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结合办公场所、机构、人员的调整,定期或及时对各类资产进行盘点,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通过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要落实责任人员查明原因,将盘点结果在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更新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在企业内部发生的固定资产调拨、借用情况,要按不同的管理层级实施组织工作,由调拨、借用资产管理部门制定《资产调拨、借用明细表》,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建立《资产调拨、借用备查簿》,及时进行固定资产调拨借用记录及账务处理。对发生的资产报废、毁损、盘亏、减值、调拨等变动事项,要做好技术鉴定工作,落实实际情况。对于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盘亏,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鉴定工作,经审计、监察、财务部门审核后,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对于存在的资产减值,应有充分的资产减值相关证据,并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审批。对资产转让、评估等事项,相关手续要规范完备。对于拆旧资产的出售等符合评估要求的业务事项要按照企业相关规定选择评估机构,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手续。对于资产转让记录要完整,账务处理要及时。
(四)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源再利用效果
要完善资产盘活利旧工作制度及流程规范。建立市场、运维、财务三位一体的协同机制,实现运维、网建、财务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将闲置资源资产盘活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责任人,推进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技术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等程序性工作,提供定期工作报告等支持性资料,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并予以贯彻执行。提高闲置资源与资产盘活工作的效率与效果。一是财务部联合维护部、网络建设部通过召开沟通会议形式,讨论管理短板,集思广益,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对使用率低的资产资源进行名单制管理,结合投资效益分析工作,持续开展闲置资产脱闲情况的跟踪分析,同时加强闲置资源信息的全面完整,可结合资产“实名制”工作开展全面清理,以达到闲置资产“名单制”管理要求。三是通过激励政策的运用,积极推进各单位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热情,促进进一步关注长期闲置资源信息。四是定期对退库资产进行鉴定,对库存资产严格区分闲置资产和待报废资产,仓库采取分区堆放,标识清晰,便于后期的利旧出库。五是针对单位之间跨区域调拨闲置资产,加强信息沟通,鼓励单位间跨区域调拨,拓宽利旧渠道,更好地推进闲置资产的盘活工作。通过加强资产资源盘活,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现有网络资源效益最大化,为企业节约投资成本。
(五)多种措施并行,持续提升企业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