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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产品;技术创新;影响途径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2-0-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呈现高速稳定增长的态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11年,我国GDP已达472881.6亿元,位居世界第二。然而,中国经济总体上仍然存在着高投入低产出、产业层次低、技术创新能力弱、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问题,加上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走向低谷,通胀压力的不断增大,原材料成本的大幅上涨,经济基本面不利因素增多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中国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经济加快产业升级,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势在必行。
一、文献综述
技术创新和金融发展是当代经济的两个重要因素,关于两者关系的研究也很多,主要从以下两个角度进行研究:
一是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体系角度的研究,这是研究技术创新与金融两者之间关系的最一般的视角,从整个金融支持体系的角度研究其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中强调了金融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他认为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银行通过甄别将资金提供给那些最具新产品开发能力的企业,从而促进了科技创新。毕克新,郭文刚(2005)对中外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进行了比较,从而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建议。操绪江(2009)主要通过金融支持体系的资金支持能力进行研究,通过研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中小科技企业的不同融资方式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
二是金融结构对技术创新能力影响角度的研究。孙伍琴(2004)从金融功能出发,分析了不同金融结构——以金融市场为主的金融结构与银行中介为主的金融结构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认为由于银行中介的风险内部化,且在信息处理上不能反映存款人的不同观点,使其不适合为高风险、高收益的高科技产业融资;而金融市场有利于投资者通过资产组合分散风险,且能提供表达不同投资者不同意见的机制,使其更能支持技术创新。姜炳麟,李梅(2006)在介绍金融体系对技术创新的重要作用基础上,具体分析了不同金融结构——以市场为主导型金融结构与以银行为主导型金融结构在风险分散和公司治理两方面对技术创新的影响。
以上两种还存在这一些不足。第一种研究视角对象比较模糊,金融体系包括的内容过于广泛,不能很好的体现金融体系之中的各种因素对技术创新能力的不同影响。第二种观点从金融结构的角度进行研究忽略了作为金融体系最重要的金融产品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本文将金融产品作为研究对象,是在第一种研究观点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从金融体系中选取了重要的金融产品体系研究其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同时是对第二种观点的深化,说明金融结构是金融产品影响技术创新的途径之一。
二、金融产品体系对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理论分析
(一)金融产品体系的内容
随着金融业的高速发展,金融产品体系日益扩大,多种多样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不过本文是从金融产品的功能角度入手研究其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为了适应本文的研究需要,本文选取了银行贷款、股票、风险投资和企业债券四种金融产品构成一个体系进行研究。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银行获得收益的方式,同时又是社会资金的优化使用过程。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是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
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简称是VC,是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生产与经营技术密集型产品的投资,投资对象多为处于创业期的中小型企业,而且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需要任何担保或抵押。
企业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企业债券市场是买卖企业债券的场所,由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组成。企业债券的发行可以帮助企业获得需要的资金而且可以调整企业资金的时间结构,帮助企业更好的利用资金。
(二)金融产品的功能及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
1.筹融资功能
技术创新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包含创新研究、知识发现、技术或工艺的发明、创新技术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等一系列复杂过程,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共同配合,尤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技术创新的这一复杂的过程是一个高投入的过程,每一步都需要资金的支持,而金融产品最基础的功能就是为企业进行筹融资,以帮助企业获得技术创新所需要的资金。
2.风险管理功能
技术创新的特性决定了技术创新投资将面临流动性风险和收益率风险,创新主体往往难以独自承担全部风险。金融产品可以分散技术创新过程中创新主体所面临的风险,这样可以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增强技术创新的能力。同时,投资者通过市场了解信息,尽可能的筛选适合的项目进行投资,降低了投资风险,可以激发市场投资动力,获得更多支持创新活动的资金,并且有效防范了风险。
3.资源配置功能
金融产品体系具有分配社会资源的功能。金融产品体系通过选择更富生产性的投资项目,有助于改进储蓄在投资间分配的效率。事实上,现代经济中货币和信用已经成为社会资源分配不可缺少的要素,社会资源的分配实质上是资金的分配。金融产品体系把闲置资本集中起来并转化为现实的职能资本,使资本得到最充分的运用,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佳组合。
4.监督激励功能
技术创新成功后获得的巨额利润是激励创新主体的强大动力。然而,技术创新中存在着技术、市场、财务、生产和管理等客观风险。因此,通过引入银行、风险投资者等外部投资者,并利用股权激励、期权激励等方式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发挥企业和个人技术创新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监督约束企业和个人的盲目行为,减少技术创新失败的主观因素。
三、金融产品体系对技术创新能力影响的计量分析
(一)计量模型及变量选择
1.计量模型
本文在第三部分的理论分析部分中构建了一个可以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金融产品体系,这个体系可以通过其功能有效的促进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根据这一体系建立用于实证分析的模型:
2.变量选择
在上述实证分析的模型中的被解释变量()是中国发明专利授权量[20],技术创新成果的形式多样,虽然专利数据并不能与技术创新完全等同,但在主流的研究中,一直将专利作为创新能力的一个代表。
模型使用了四个解释变量()分别对应金融产品体系中的四种产品(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市场融资额、风险投资额、企业债券发行额)。这个模型可以直观体现四种金融产品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
(二)实证检验
根据上述模型,本文将以1997-2006年的数据对金融产品体系中各种金融产品对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研究。
使用Eviews软件进行相关性分析,得到被解释变量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与解释变量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筹资额、风险投资额、企业债券发行额之间的相关关系分别是0.930006、0.615156、0.969335、0.729828,说明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与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筹资额、风险投资额、企业债券发行额之间有较强的相关关系,可以进行回归分析。
使用OLS方法进行估计,结果如下:
=-30553.12+2.128414-2.628438+33.30585-0.994265
SE (19267.65) (1.160010) (2.862024) (8.990265) (3.755529)
t (-1.585721) (1.834825) (-0.918384) (3.704657) (-0.264747)
F= 40.31253 = 0.969925
在回归结果中= 0.969925说明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变化中的96.9925%可以由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筹资额、风险投资额、企业债券发行额的变化(线性)来解释,说明模型有较好的拟合程度。在显著水平情况下,< F= 40.31253,所以拒绝原假设,即认为模型较好的反映了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筹资额、风险投资额、企业债券发行额对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的共同影响,即认为金融产品体系的变化可以解释技术创新能力的变化。
对回归结果每一个估计量进行检验,工业企业银行贷款总额、股票筹资额、风险投资额的系数的估计量通过检验,即认为这三个变量对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具有显著影响,而企业债券发行额的系数的估计量没有通过检验,即认为企业债券发行额对全国发明专利授权量没有显著性的影响。
四个变量的系数中,最大的是风险投资额的系数,其数值为33.30585,即当风险投资每增加一个单位,全国发明专利授予权就增加33.30585个单位,说明风险投资对技术创新能力具有很大的影响,但是风险投资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事物,与其他的金融产品相比规模较小,所以风险投资的发展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
四、政策建议
由于金融产品体系对技术创新能力有很显著的支持与促进作用,所以在技术创新活动中要注意使用金融产品来提高创新能力,同时要完善金融产品体系以提供更好的支持。基于这样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第一,提高银行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对技术创新支持。技术创新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是高风险、高收益的贷款,银行不应一味回避风险而放弃收益,应该主动了解技术的应用前景,科学评估创新成果,并运用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提高风险的管理能力和对项目的风险辨别能力,找到金融与科技结合的新方式、新途径,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
第二,发展担保机构,服务技术创新融资。技术创新是高风险的企业活动,如没有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化解风险,它必将通过信贷投放而转嫁给金融机构,降低其放贷积极性。因此,需要科技担保体系作为支撑,通过政府引导的方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多元投资主体参与组建担保机构有助于风险分担。
第三,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服务企业技术创新。首先,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通过制定财政、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为科技风险投资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完善有关风险投资的法律法规,对风险投资机构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等实际操作问题予以明确规定,保护投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再次,发展多种组织形式的风险投资机构,吸引更多投资主体进入风险投资;最后,加强培育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风险投资专业人才,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及其他方面的附加服务。
第四,构筑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一方面,努力推动主板市场发展,坚定不移地支持中小板市场的发展,并适时推出创业板,积极构建多层次股票市场,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企业的多种融资需求;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充分发挥债券融资的优势,从而为企业直接融资提供畅通的渠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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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熊彼特.李默,译.经济发展理论[M].陕西: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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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佳.金融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基于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D].浙江工商大学硕士论文,2008.
[5]Pagano M.Finaneial Market sand Growth: An overview[J].European Economic Review,1993,37(2-3).
关键词:开发区 金融服务 土地 产业集聚 地理位置
一、开发区现有金融服务模式利弊分析
现今开发区的融资模式主要有“政策性融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土地抵押(或者质押)融资”。政策性融资是国家通过建立政府银行或对银行体系的间接引导,以比市场优惠的条件为特定的需求者提供中长期信用。股权融资、债券融资是指通过股票(债券)的方式吸纳市场的闲置资金。土地抵押(或质押)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
这些模式首先对投资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要求比较高,只有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才能享受比较好的金融服务,这样便不能使经济实力比较弱的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满足融资需求,这与开发区鼓励企业先发展、大中小企业大发展的特点违背。其次对开发区主城区的金融实力要求严格。它要求金融工具比较丰富、金融体系比较健全,才能保证金融服务的进行。而目前,我国开发区遍布于东、中、西部各个地区,金融实力不一,甚至有一批开发区由于起步较晚,达不到金融工具丰富、金融体系健全的要求。因此为了解决这个矛盾,需要进行开发区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研究。
二、开发区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选择应考虑的因素
对于金融服务的创新,大部分学者从金融特点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金融服务应该从金融规模、金融效率、金融结构和金融生态四个方面进行(吕芳,2008年)。但处于发展初期的开发区金融特点不明显,金融水平大部分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在金融工具、金融体系都未健全的前提下,从金融特点的角度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可行性是很低的。然而开发区的发展特点突出,从发展特点的角度研究开发区金融服务模式具有显著意义,具有可行性。因此以开发区的发展特点为主、金融特点为辅,扑捉金融需求,发现金融服务缺口,进行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
三、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特点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以下发展特点:
1.政府支持力度大。开发区具有政府的性质,在开发区发展初期,对于政府的依赖性很强,而我国的开发区大部分也都处于政府扶持阶段。
2.投资吸引力大,土地大开发。开发区投资越来越多,土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项目土地投资占比大。
3.设立工业园区,鼓励产业集群发展。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以中石油为龙头的石化产业园,石化产业集群,将带来产业集聚效应。
4.地理位置突出,便于外贸、离岸活动进行。开发区地处西南、华南、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交通方便,并且在钦州保税港区优惠政策的作用下,使外贸、离岸活动便利。
四、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新视角
而在纵观相关学者对金融服务模式创新的看法中,首先发现了土地开发与实物期权可以相结合评估土地投资价值,为金融机构是否需要向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了参考因素;其次发现了产业集聚能带动金融服务的发展,在政府的推动作用下能够形成产业金融平台;最后发现了地理位置的便利,能带动离岸金融服务,以新加坡金融服务发展为鉴。因此,本文从“土地、产业、地理位置”这三个新视角进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
1.在土地方面,实行土地期权金融服务模式
在开发区的金融服务中,关于土地的金融服务是很重要的。土地开发投资是一种不确定的非金融类资产投资,可以引入土地期权作为投资决策的工具,属于土地开发投资的实物期权。
2.在产业方面,构建产业金融平台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侧重发展石化、物流产业,形成了小型的产业集聚规模。产业集聚促进金融发展,因此构建产业金融平台,一方面,让企业实现资金“融资—投资—再融资”;另一方面,加深同一领域产业资金融通。
3.在地理位置优势方面,实行离岸金融服务
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放程度高且毗邻保税港区,离岸金融服务是其必然的趋势。开展离岸金融服务,不仅可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还可以抗衡人民币币值的波动,因此借鉴新加坡模式,在政府推动下,为企业提供离岸金融服务对于提升开发区金融服务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总之,从土地、产业、地理位置这三个新视角研究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是开发区金融服务的一个重大突破,将为解决开发区企业融资需求做出重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李萍.基于金融视角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研究—以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例[D].兰州大学.2011年.
[2]邓爽.基于模块组合的金融服务创新模式研究[D].浙江大学.2008年.
[3]张金明,刘洪玉.实物期权与土地开发决策模型[J].土木工程学报,2004,37(5):92-95.
(一)灾前:防范与早期预警,提高抵抗力
微型金融有助于降低农户的旱灾脆弱性程度,提高其抵抗力。微型金融可以帮助贫困农户获得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基本生活稳定;并且通过平滑消费,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可以增强贫困农民的信用水平,增强其获得资金帮助的机会。小额信贷有助于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村水利、水电、农村电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是旱灾脆弱性的主要原因。小微信贷的投入为水利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和保障。小额保险公司提供的旱灾保险品种,改变了单一靠政府财政救灾的被动方式,通过实施市场化运作,更主动、更有效地减灾救灾,减轻旱灾给农户造成的损失。
(二)灾中:减轻和适应,增强抗灾能力
微型金融在抗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通过直接捐款和提供优惠贷款等形式,给受灾群众提供救灾资金等。保证灾中抗旱救灾贷款需求和农业物资的供应。通过开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特色农业贷款等绿色通道,提升对农业企业和受灾农户的贷款服务水平。加大贷款力度,满足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企业的贷款需求,保证灾中农业物资的供应;优先满足农户抗旱救灾的贷款需求,支持农户兴修水利、打井抗旱、购买农机具等抗旱救灾工作。积极做好旱灾保险理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后损失。小额保险提供的保险赔偿降低了旱灾造成的经济损失,提高了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极大地避免了受灾群众因灾返贫,因灾致贫。
(三)灾后:恢复和重建,提高恢复力
农业作为弱势产业,抗风险能力差,许多农民因旱致贫返贫。金融保障机制对灾后的恢复和重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灾后生活保障。如粮食因灾减产甚至绝收,农户收入减少,生活受到影响,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信用风险,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可能不愿意贷款给农户。在此困境下,微型金融机构不断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合理配置资金,加大对灾区困难人群的融资支持,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保障灾区生活可持续发展。灾后生产恢复。通过微型金融的各种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灾后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设施重建。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农作物种植的灾后维护以及其他农作物的耕种;信贷支持农用机具的维修、灌溉设备的重新铺设和修理等。
二、创新农村微型金融,实现农业旱灾风险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1.微型金融机构的组织与管理创新,提高自身的抗灾能力在灾害发生时,微型金融机构只有自身抗灾能力强,才能更好地为脆弱群体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提高农村微型金融机构自身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增强其抗灾能力至关重要。一是加强微型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组建专业的农业旱灾风险管理团队,建立旱灾灾情数据库和旱灾预案体系,提高旱灾风险分析能力;二是建立利益相关者旱灾风险管理体系,密切联系外界防灾、救援等部门,及时跟踪旱灾预警信息,做好防灾抗灾工作。通过内部的完善与外部的协调沟通,促进微型金融机构获得可持续发展。
2.微型金融信息技术创新,提高防旱抗旱能力金融业对信息技术要求高,特别是灾害中的应急处理能力需要优秀的信息技术人才和完善的金融信息数据系统作为支撑。然而,微型金融机构往往面临信息技术人才缺乏和信息技术薄弱等问题,严重影响运营效率,从而影响防旱抗旱的能力。因此,要运用信息和互联网技术推动微型金融快速发展。一是加强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改造传统运营流程,全面实现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电子化、网络化,降低操作成本,提高机构的运营效率。二是加大对微型金融机构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和电子化信息化操作能力,提高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3.微型金融产品创新,帮助脆弱性群体灾后的恢复重建在帮助贫困群体减轻旱灾影响和脱贫方面,微型金融机构开发的紧急贷款、重建贷款、小额租赁等新产品,能有效帮助受灾家庭迅速重置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在旱灾频发地区,微型金融机构还应该不断开发各种新的金融产品,实现微型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为脆弱性群体提供最方便、最适合的产品,保证灾后重建的顺利实施。如发展农村小额保险,创新保险险种,提高农民抗风险的能力。
4.微型金融供给主体创新,拓宽旱灾风险管理的投融资渠道促进微型金融供给主体多元化发展,缓解灾区信贷约束状况。一是拓宽民营资本进入微型金融领域的渠道和形式,鼓励民营资本建立村镇银行,支持民营资本建立可以覆盖农户贷款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放松民营资本参与微型金融的市场准入限制,以形成一种机构多元、适度竞争的普惠金融局面。二是通过民间金融“阳光化”促进微型金融发展,鼓励民间金融由非正规金融向正规的微型金融机构转变。
目前,虽然我国的金融信息服务发展速度很快,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而言,服务体系尚不够完善,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阻力和障碍。一个国家的金融战略不可忽略金融信息服务平台的效率与影响,以舆论调节价格、以价格控制制度、以制度实施战略的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已成为国家信息化战略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平台。因此,金融信息服务走向产业化已成为必然趋势。
时代呼唤金融信息服务
作为一种特殊的专业性舆论工具,全球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在技术、内容和目标上呈现出日新月异的变化,显示了国际话语权与国际竞争力的对比。1896年,“为市场把脉”的第一个金融指数――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在美国纽约问世,成为金融家和投资者观察市场的风向标。如今,道琼斯指数已演变成为世界金融文化的符号之一。
事实上,我国的金融信息服务并不比道琼斯晚,如果追溯历史,可以从多种形式的“票号”找到“金融信息服务”的烙印:银票存贷、典当质押、银票通存通兑等等,应该算是金融信息服务的原始阶段。不过,我国的金融信息服务虽然起步较早,但却发展缓慢,尤其是后来又人为中断了几十年,恰恰是这几十年中国和世界全方位拉开了距离。改革开放之后,虽一路拼命追赶,但始终处于被动地位。
就目前而言,我国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的规模、水平、能力、质量已是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仍然与发达国家相差一段距离。我们更多的是满足于广覆盖、用得上、能服务、可赚钱,甚至把金融信息服务完全变成盈利工具,随意设立收费门槛或收费项目。由于银行的服务和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也成为人们对金融信息服务乱收费抨击最多的行业,而今天取消34项收费,明天就能冒出43项,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垄断和法规滞后。
收费强调跟“国际接轨”,服务却跟“国际脱轨”,这是我国许多行业的通病。就目前的信息服务技术而言,我国金融信息服务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在某些领域甚至领先于世界水平,但“思路决定出路”,用纯粹收费赚钱的思路来指导和发展金融信息服务,绝对不是一条正路,可这恰恰成为大多数金融系统行业追求的目标之一,不能不引起业界的关注和反思。
实时和个性化成为亮点
应该看到,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化大潮的推动下,金融信息服务已从单纯提供经济指数发展成为一个新兴的庞大行业,并形成西方国家企业垄断的局面。后金融危机时代,全球金融信息服务竞争日趋激烈。据悉,在全球金融中心纽约,从事各种金融信息服务的机构数以千计,其中既包括雇员上万且世界知名的大型金融信息服务机构,也不乏仅有几十人、十几人甚至一人的小型、微型机构。统计显示,2011年全球信贷和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增长幅度为4%,盈利为442亿美元。同时,随着新兴经济体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注入的活力日益显现,全球金融服务行业的未来演化愈发成为人们广泛思考的一个问题。
在竞争激烈的金融信息服务行业,速度已经成为评价其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金融市场瞬息万变,新交易手段层出不穷,客户对速度的要求达到了空前高度。“某些市场的交易活动以百万分之一秒计,金融信息的传送需要跟上这个速度。”道琼斯公司金融市场总裁乔・兰扎这样评价说。
目前,新兴经济体正在成为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关注的新市场。为了抢占市场,世界上大大小小的金融信息服务商尽显其能,比如增加对新兴经济体市场信息的分析和评论,以新兴经济体国家的语言进行实时报道等。不少世界主要金融信息服务商,如道琼斯公司和路透社都建立了中文网站。因为相对于美国和欧洲来说,新兴经济体拥有更强有力的增长动力和更广阔的市场前景。此外,新兴经济体市场交易数量的增加、速度的提高,也代表着机会的增加。金融信息服务商针对新兴经济体的具体情况,积极提供满足个性化需要的信息产品。随着新兴市场交易量的不断增加,交易员――特别是货币交易员对经济数据分析及评价性信息的需求大大增加,这将成为实时和个性化服务的重要内容。
可以预计,提供实时个性化金融信息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因为市场参与者千差万别,都渴望获取满足其具体需要的信息,这便对金融信息服务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须能够满足客户日益个性化的需要。全球领先的金融信息服务商彭博公司董事长高逸雅表示,从彭博公司的发展经验来看,一家成功的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毫无保留地以客户为中心;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创建具有凝聚力的企业文化。其中第一项是前提,因为只有精准把握客户需求,才能创造出符合客户需求的高效科技产品和管理模式。
许多服务商的实践已证明,最成功的信息服务是针对客户的具体要求,精心分析,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客户希望传送到的平台,并以清晰和吸引人的方式展示信息。在这方面,各大金融信息服务商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例如,道琼斯公司建立了“全方位信息传送能力”平台,它可使道琼斯公司针对客户的独特需要,对信息进行专家式的分析和整理,然后通过桌面应用、网页或电子移动产品等方式,将信息传递给需要服务的客户。客户打开网页,就可以轻松地找到他们需要的信息。
另外,信息处理的技术创新也是未来潮流所向:“机读新闻”正在成为服务新宠。所谓“机读新闻”就是将新闻变为数字,使计算机和交易程序能够理解并据此做出反应,以此来满足人们更多的个性化需求。
信息化与产业化“比翼双飞”
随着我国互联网和三网融合的强势推进,信息化的普及率为大力发展金融信息服务产业提供了坚实基础。如果产业支离破碎,形不成整体合力,就无法具备国际竞争力,甚至任人摆布,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新兴经济体的金融服务行业发展将促使国际金融信息服务市场走向多元化。世界面临挑战,法制和市场环境具有不确定性,金融服务行业正处在转型和收缩期。国际金融环境的变化,为我国金融信息服务行业提供了前所未见的发展舞台。广电总局在规划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建设中,已明确指出要建设独立的结算支付系统。也就是说,在三网融合下,要想实现跨网络、跨业务的服务,拥有统一支付平台是必不可少的系统,除非不做跨域业务。广电金卡的电视支付将开启传媒和金融信息服务产业的合作之旅,并在形成新的产业链上做出探索。
专家认为,对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经济体国家的金融服务行业来说,这个舞台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国是目前全球经济体发展稳健、金融行业规模不断做大的国家之一,可以充分借鉴成功的金融信息服务经验,加强创新,突出优势,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能不能抓住有利的发展机遇,实现信息化与产业化共兴共荣、比翼双飞,取决于能否“危”中求机,即如何把握机遇,如何正视挑战,如何不断创新,如何实现跨越发展。
面对目前发达国家金融信息服务商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不利局面,我国金融信息服务商必须做出多方面的努力。这既涉及到社会的大环境,也不能脱离企业的小环境。国家应加强政策指导和产业扶持,企业则要立足行业、面向未来,加大投入,先人一步,抓住机遇发展。金融信息服务虽是未来行业发展的新秀,但也不能脱离国情,好高骛远,不切实际,尤其是尚处于起步阶段的金融信息服务商更要甘于从小做起,切勿贪大。
举例来说,1981年彭博公司成立之初,仅仅是专注于为固定收入交易员提供数据的小公司,如今已经成长为一家全球化的大公司。虽然目前的信息化发展环境、服务水平以及公众认知度,早已大大超越了30年前,但有一点却是共通的,即只有那些能在转型阶段拥有最精准商业灵敏度的公司,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并发展壮大。发展金融信息服务是进一步对外开放的需要,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是保证金融信息安全战略的需要,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中国外汇投资研究院院长谭雅玲认为,透过4年多来西方发达国家非常独特的金融危机,不难看出金融信息服务咨询和文化舆论导向对经济的影响,特别是其对实体经济金融,对外关系发展以及援助救助方面的影响尤为深远。在我国金融经济快速发展并得到世界关注与认可的同时,金融信息服务企业的健全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急需培育自己的金融信息服务企业,通过舆论咨询和预期导向的市场平台,为我国经济改革和金融开放提供具备支持性、保障性以及借鉴性的咨询服务和信息指引。其意义并非仅是一种简单的舆论工具,还意味着进一步增强国际话语权与国际竞争力。
论文内容提要:金融服务外包在全球服务外包浪潮中迅速发展,美国、欧洲、日本等国成为主要发包方,印度、爱尔兰等成为金融服务外包接包方,中国有机会成为全球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第二大中心。浦东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浦东陆家嘴和张江已经形成金融机构前台服务和后台服务的集聚效应,浦东应发挥已有优势,通过聚焦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扩大市场准入,加强财政扶持和人才保障,加快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国际化的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在全球服务外包浪潮中异军突起。按照国际清算银行(BIS)所属的巴塞尔银行业监管委员会(BCBS)、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IOSCO)和国际保险业监管协会(IAIS)组成的联合论坛2005年的《金融服务外包》(OutsourcingFinancialServices)报告对金融服务外包所下的定义,金融服务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即银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机构,把IT服务、后台服务和业务流程等非核心业务甚至部分核心业务,以合同形式发包给专业的服务提供商,以提高核心业务的竞争力,降低企业成本,分散经营风险。金融服务外包包括金融信息技术外包(ITO)和金融业务流程外包(BPO)。金融ITO(ITOutsouring),即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是指金融企业以长期合同的方式委托信息技术服务商向金融企业提供部分或全部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应用软件开发与服务、嵌入式软件开发与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等。金融BPO(BusinessProcessOutsourcing),即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是指金融企业将非核心业务流程和部分核心业务流程委托给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主要包括呼叫中心、财务技术支持、消费者支持服务、营运流程外包等。从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展历程来看,金融服务外包起步于金融ITO,成长壮大于金融BPO,发展趋势是金融KPO(KnowledgeProcessOutsourcing,主要帮助客户研发解决方案,并作为企业决策重要依据,锁定高度专业技能及知识密集型核心业务,包括评估研究、投资研究和技术研究等)。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浦东,在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过程中,应当发挥已有的优势,着眼于发展高端的金融BPO,推动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
一、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当前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发展的基本格局是:离岸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迅速,美国、欧洲、日本等国成为主要发包方,印度、爱尔兰等国成为金融服务外包接包方,中国有机会成为全球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第二大中心。
(一)离岸金融服务外包发展迅速
离岸金融服务外包是指企业为降低成本,保留核心业务和提高竞争力而将自己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外国企业的一种商业行为。全球金融服务机构尤其是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越来越多将原来自我承载的业务转交外包商,国际金融服务外包(离岸外包)迅速发展。据统计,目前全球服务外包业务总量为1.2万亿美元,其中输出境外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量为2100亿美元。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据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估计:在2004年后的五年内,美国金融服务业将有3560亿美元的业务外包到境外。离岸业务将在近几年内持续增长,到2010年离岸业务市场产值将达到4000亿美元,占整个行业总产值的20%。据金融研究公司TowerGroup的调查及预测,全球最大的15家金融企业将扩大信息技术项目的外包业务,金额将从2005年的16亿美元上升至2008年的38.9亿美元,年平均增长率为34%。一批世界超级金融机构,包括美国运通、GECapital等都向海外大规模地外移了客户呼叫中心与软件开发业务。
(二)美国、欧洲、日本等国成为主要发包方
美国、日本和西欧的发达国家金融机构的商务流程已经实现了标准化,考虑到成本的需求,将其业务流程中非核心的业务外包给国外其他的服务公司运作,通过利用互联网技术转移到其他人力成本较低的国家进行数据处理,进行24小时互动的服务支持,使国外商务公司低成本完成整个商务服务工作,从而使企业资源得到最佳分配,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减少了经营风险,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印度、爱尔兰等国成为金融服务外包接包方
面对蕴含大量商机的金融服务外包离岸外包市场,越来越多具有接包能力的国家正在成为美欧日金融企业理想的海外转包地。国际金融服务外包最主要承接国是印度,爱尔兰等。以印度为例,据有关专家预测,截至2008年,全球100家大型金融机构将会向印度输送超过100万个后台与技术工作职位,约占全球金融业职位总数的15%。预计印度的金融服务外包收入将从初期的20多亿美元猛升至240亿美元。目前,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已经形成以印度市场为核心,同时包括菲律宾、马来西亚等新兴服务外包市场的整体格局。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行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开始高速发展,年均增长率为56%,2005年总营业额达280亿美元,直接从业人员25万人。2005年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SA)了主题为《离岸业务的行业反馈》的报告,总结了印度金融服务外包迅速发展的成功经验,其内容主要有:印度企业重视变革管理,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的外包和离岸业务发展战略,并有专门机构负责;所有企业都准备有处理突发故的紧急预案,大规模的业务被分散到不同的子公司来减小意外风险;外包业务受到法律的监管并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措施;承包企业都通过了英国信息安全标准的认证,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客户资料和数据的安全;具有大量说英语的专业人才、通信成本低的区位优势,有充足的合格服务供应商和新进入市场的中小企业可供选择;重视合同和约束;外包业务得到了印度政府的支持和鼓励。
(四)中国有机会成为全球承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第二大中心
近年来,在全球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体系中,中国正越来越受到世人的瞩目,并认为有机会成为继印度之后的全球第二大金融服务外包中心。毕博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彼得·郝勒维茨就曾认为,到2015年中国和印度将成为全球金融服务外包业的中心。因为中、印两国拥有大量受过良好培训的外包业务人才,具有劳动力成本优势,能提供满足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更重要的是,跨国金融机构从其全球化的长远发展战略考虑,已经把中国和印度市场作为其战略部署的一部分。
二、上海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优势和制约因素
浦东是上海建设“四个中心”的核心功能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是世界服务业转移的乐土。浦东陆家嘴和张江已经形成金融机构前台服务和后台服务的集聚效应。2007年底陆家嘴已集聚中外金融机构493家,张江建设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也已集聚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交通银行、平安保险、招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部门,其中银联一期全国信息处理中心、交通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以及平安保险客服中心与后援中心已经入住并投入使用,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初见成效,浦东有希望在承接国际金融服务外包转移上抢占先机。
目前,上海在中央的支持下正在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步伐,同时积极落实商务部提出发展服务外包的“千百十工程”,把握上海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落实“千百十工程”的机遇,积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加大引进跨国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的力度,加快构筑第三方服务平台,集聚和培育自主品牌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将使浦东在提升服务外包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目前从综合环境和产业发展的成熟度而言,浦东拥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
(一)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于2003年3月开发建设的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基地——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是全国首个以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为主要服务对象的金融信息服务机构集聚区。基地自建立以来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已成功引进了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上海中心、中国银行信息中心上海、中国银联产业发展基地、中国平安保险全国客户服务及后援中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交通银行数据处理中心(上海)、上海期货交易所金融衍生品研发和数据处理中心等。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基地的战略定位是:立足上海、辐射全国、面向世界,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前台服务功能相呼应,重点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及金融后台服务,为金融机构的前台服务提供支持。目前,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已集聚了众多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软硬件建设齐全,为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金融软件外包服务企业集聚走在全国前列
浦东软件外包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上海浦东软件园作为浦东软件外包产业发展的国家级产业基地集聚了一大批知名软件外包企业,目前软件园内已入驻企业294家,包括HP、IBM、毕博、塔塔、印孚瑟斯、花旗软件、金仕达、新致、中国银联等一批国内外大型软件企业及研发机构。入园企业的业务范围涵盖了软件开发、信息服务、系统集成、电子商务、数据通讯、信息安全、芯片设计、软件出口、金融证券、医药、电信等各个领域,尤其是芯片设计、信息安全、软件出口、系统集成等已在园区形成产业群落,为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金融后台服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基地内已经形成了金融机构后台服务部门集聚,拥有众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后台服务中心或银行卡业务中心,如中国银联、平安保险呼叫中心和营运中心、汇丰数据中心等。同时浦东还吸引了一批新型金融企业入驻,落户在浦东的一些高科技企业也研发出了手机支付功能,并申请了国家专利。浦东新区金融后台服务部门的集聚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并逐渐吸引了一批专业金融外包服务机构入驻浦东新区,逐渐形成了产业的集聚效应,为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营造了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
(四)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首先,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融前台建设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金融后台服务和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打下良好的基础。其次,上海市政府2006年8月10日《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将上海建成全球服务外包重要基地的目标,并明确提出支持、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以及建设金融后台服务示范基地的目标。浦东新区政府也于2005年12月28日印发了《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其中在对金融信息服务产业的支持方面包括:对引进金融机构总部予以奖励;新引进金融机构自建办公房土地出让金优惠;新引进金融机构购房补贴;对新引进金融机构高管进行补贴;新引进金融机构的税收补贴;为金融机构高管子女设立“专项教育基金”;金融信息服务企业形成地方财力部分予以补贴;中介服务业其利润形成地方财力部分给予财政补贴等。更为重要的是,浦东新区于2005年6月21日被批准为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使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有可能突破现有的政策体制障碍,获得巨大发展机遇。
当然,浦东在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方面拥有众多其它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但是由于浦东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配套条件还不够完善,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在产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还面临一些体制,主要是:金融后台服务机构法人化市场化存在体制障碍、市场准入的限制、外汇监管限制、人才不足的限制以及缺乏接发包专业和必要的财税政策扶持等,需要通过改革创新加以突破。
三、推动浦东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与政策建议
(一)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把浦东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真正发展成浦东现代服务业中的重要支柱产业,为使浦东成为我国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发展的主要基地之一,成为亚太地区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承包和转包中心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通过重点引进国内知名金融机构的银行卡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国际知名金融信息服务企业、跨国银行的地区数据处理中心,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达到一定规模。
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形成符合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的交通设施、通讯系统、产业配套完整的现代化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基地以及与之相配套的环境优美、生活设施完善、具有高品位的文化氛围、适合高科技人才生活与发展要求的现代生活社区。
(二)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对策措施
1.建设一个基地——上海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基地
根据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上海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现状和优势,建设上海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基地,这一基地将具备以下四大基本功能:
产业集聚创新功能:集聚金融信息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形成国内外金融信息产品的技术创新中心、业务创新中心和运营机制创新中心。
金融后台服务功能: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后台核心业务向上海集中,形成国内商业银行的跨行信息交换中心、国内外各类金融机构的数据处理中心,与陆家嘴金融贸易区金融前台服务相呼应,形成完善的金融后台服务功能。
国际金融服务外包承接功能:承接以欧美为主的国际金融机构数据处理业务的转移,为上海发展国际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挥示范作用,促进上海成为国际性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接发包中心。辐射带动功能:通过整合浦东的金融服务资源,以张江为核心枢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带动上海乃至长江三角洲地区服务外包产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进而推动上海和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产业升级。
2.搭建一个平台——金融服务外包专业服务平台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的指导方针,搭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平台。这个公共服务平台将提供四大服务。
项目服务:主要是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人才服务:适应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专业性人力资源的需求,搭建人才服务平台,旨在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库。
投融资服务:根据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搭建投融资平台,构建由市、区以及张江集团公司共同组建的“上海市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解决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确保重大项目和功能项目的引进。
政策咨询服务:重点是为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业政策、融资政策、财税政策咨询服务。同时,制定适应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发展需要的行业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外包服务企业的资格审查和信用评级制度,制定合理完善的服务商市场准入机制,构建规范的行业发展平台,促使金融服务外包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3.发展七大类(6+1)业务
根据目前浦东现有的条件和优势,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应积极发展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银行卡业务、客户服务、财务和会计服务、营销服务、营运业务以及研发设计等七大类(6+1)业务。
金融数据处理和灾备业务:以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系统灾备中心和征信管理中心为核心,积极引进各大金融机构的灾备机构和建设中小金融机构灾备共享平台,发展灾备业务;引进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的数据处理系统,发展包括清算、结算、金融基础数据库、客户数据管理中心等业务,发展以数据集中为特征的各类金融机构的信息处理业务等。
银行卡业务:以中国银联银行卡跨行网络数据交换中心为核心,引进国内外具有竞争力、名列前茅的银行卡中心,发展信用卡的流转业务(收单、信息转接、资金结算等)和市场拓展业务(发卡、客户信息管理等);力争成为国内最重要的银行卡后台数据处理中心之一。
客户服务:客户服务是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业务之一,是一个低成本、高回报收集客户信息的渠道,一方面它通过电话、传真、E-mail、短信等多种途径主动为客户服务;另一方面它在内部管理功能上,通过知识库管理对金融范围内的业务、信息、资料、政策等内容进行采集、审核、归档、,通过工作流程系统实现包括咨询、投诉、业务申请、预约、外拨、知识等在内的信息流转,从而在客户业务处理、主动式服务、内部管理和整合服务渠道等多个方面得到全面优化。随着高科技的运用,金融服务外包呼叫中心,将改变传统的服务方式,引入视频技术和多媒体技术,实现多媒体综合服务,使呼叫中心在功能上发生质的飞跃。
财务和会计服务:打造金融服务外包财务和会计服务,其目的专注于金融服务的核心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资金业务及结算业务处理,兼顾支付控制和风险管理及总账会计核算。同时,核心平台提供相应的数据处理、分析和挖掘功能,提高金融财务服务业务管理和服务能力。
营销服务:建立金融营销服务是适应现代金融服务外包的需要,是为确保金融营销工作顺利进行和既定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包括金融服务营销理念的建立及营销文化的形成、金融营销战略和营销目标的制定,营销业务流程的完善与再造、统一的市场定位和营销策略、差别化的营销和服务机制、产品创新机制、综合量化的考核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资源配置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等一系列业务。
营运业务:建立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营运业务,业务范围涵盖金融服务外包业所包涵的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主要功能是对外承接外包业务,同时将所承接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分拆、集成和转包。
研发设计:根据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发展变化,不断设计金融服务的新产品、新服务,以适应国际金融服务外包市场专业化、精细化、多样化发展的需求。
4.组建金融服务外包联盟,承接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
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需要大力开拓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把大量国际金融后台业务吸引到上海。通过组建金融服务外包联盟,承接离岸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内容涵盖金融数据处理、信用卡数据处理、贷款数据处理、金融数据分析、客服业务以及开展金融服务外包论坛等等,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支持浦东发展金融服务外包产业的政策建议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相关财税政策的意见》、《关于促进上海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促进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的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意见》、《“十一五”期间张江高科技园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暂行办法》、《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十一五”期间扶持软件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张江高科技园区特别是上海市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聚焦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支持基地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的定位,着眼于发展中高端的金融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基地引进发展银行卡业务、数据业务、客服业务、财务服务业务、销售业务、营运业务和研发设计业务,努力把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建成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化示范基地,形成产业规模大、竞争优势强、经济效益好、品牌效益高的产业集群,使之成为国内发展金融服务外包市场的主要试验田和集聚地,成为上海建成亚太地区离岸外包业务承包和转包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建立第三方服务平台,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服务、政策咨询、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项目接发包、投融资等市场化社会化服务,政府对服务平台建设和营运费用给予资金补贴,对使用平台服务的企业给予经费补贴。
第三,将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扶持政策延伸到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即凡入驻上海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经认定后享受张江高科技园区的优惠政策,并进一步营造有利于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第四,扩大市场准入,鼓励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国资、外资和民营企业在注册登记和市场准入上公平对待,给予支持和便利。工商部门可在企业的经营范围内,写上“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对涉及增值服务的金融信息企业,允许不同所有制企业经营金融服务外包业务。对外商独资从事离岸金融外包业务的企业实行备案制或放宽审批权限。
第五,建议将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目录,同时建议浦东新区政府牵头,联系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机构,建立金融服务外包行业协会,制订金融服务外包的行业标准,推动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健康规范发展。
第六,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财政扶持。对从事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经认定后享受财税优惠政策。对所认定企业的营业收入实行免税;利润总额所得税按照15%的比例征收;对企业的研发经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从事数据中心等金融服务外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免除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七,为金融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人才保障。支持企业境外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技术人才,对其引进的海外高端人才实行安置补贴,同时实行“一次审批、多次有效”的出入境便利措施;对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形成的地方财力给予奖励补贴;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到金融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创业,政府在税收减免、资金扶持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所谓的电子金融创新即电子商务下的金融创新,主要体现在电子货币、电子银行、电子支付、网上保险与网上证券等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技术创新、金融业务创新、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市场创新以及由此引发的金融战略创新和金融体制创新等新方面。
2电子商务给金融业务带来的变革
①电子商务使金融机构的传统管理模式面临全新挑战。在管理结构上,由于信息可以通过网络直接到达需要者手里,中间管理层的部分职能将被削弱直至消失,过去垂直式的科层结构必将为新的结构所取代;②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机构间竞争更趋激烈,又进一步促进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协作;③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营销进入全新阶段。电子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在因特网上提供信息服务,掌握丰富经济情报,向社会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④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使金融业对人才的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需要一大批既精通金融业务,又能熟练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3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
3.1我国金融创新模式的发展如果把金融创新分为微观层次的金融工具创新和宏观层次的金融制度创新,金融工具创新总是先于金融制度创新,是金融创新的主角,而金融制度创新使金融工具创新的成果规范化、合法化,并最终保存下来,两者在实践中相互推动,共同促进金融发展。我国的金融创新起步晚,始于改革开放后的20世纪80年代,发展也比较缓慢,而且金融制度创新先于金融工具创新。
3.2电子商务带动的金融业务电子商务所具有的快捷高效的特点将金融业务推向信息化的最前沿,网络金融向着多元化趋势、品牌化趋势发展,包括了人们的各种需要。具体地说电子商务带动的金融业务有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保险、金融信息服务业。
4我国电子金融创新的发展状况
4.1电子支付和电子倾向的发展目前,我国的支付工具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磁卡)为主。中国人民银行正在集中建设为商业银行跨行支付的清算和结算服务系统,即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相信随着CNAPS的建立,我国的电子支付会得到进一步发展,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步入电子货币时代。
4.2电子银行的发展电子银行是计算机、网络和银行的三位一体,它利用网络上的虚拟银行柜台向客户提供全天候的网上金融服务。政府相继实施了“金桥”、“金税”、“金关”、“金卡”等一系列金字工程,现已形成了一定的网络化规模。
4.3网上证券的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目前已实现了交易撮合“无纸化”,证券交易“无形化”,资金清算“电子化”和委托方式“多样化”。目前,现代化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已将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的系统有机地联成一个整体,组成了一个色彩斑斓的证券交易结算服务网络,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多层次、多功能、全方位的立体服务空间。
5我国电子商务中的金融创新方向
目前,我国金融业正处于从电子化、半电子化向信息化转变阶段,实现金融现代化还有相当一段路程要走。面对全球经济一体化和全球金融一体化带来的竞争结局和无限机遇,为了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我国的金融业特别需要树立创新思维,推进金融理论、金融体制、金融技术、金融产品与服务、金融管理与监控等领域的创新,我国金融业要借鉴先行者的有益经验,紧紧抓住信息化这一本质和核心,坚持以信息化带动电子化,以电子化促信息化,直接与最新技术接轨,使我国的金融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金融服务创新;网络金融
Abstract:E-finance combines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finance. This article first explains the concept of e-finance and discusses the e-finance’s characters which are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finance. On this basis,this article discusses how to improve commercial banks’competiveness in e-finance situation from the aspects of technology,marketing,management and human resources,etc.
Key Words:financial service innovation,E-finance
中图分类号:F830.33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10)10-0064-04
一、引言
网络金融(e-finance)是网络技术与金融的相互结合。从狭义上理解,网络金融是指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主机为基础,以因特网或者通信网络为媒介,通过内嵌金融数据和业务流程的软件平台,以用户终端为操作界面的新型金融运作模式;从广义上理解,网络金融的概念还包括与其运作模式相配套的网络金融机构、网络金融市场以及相关的监管等外部环境。
网络金融模式改变了商业银行的竞争规则、秩序和结构,使得广大机构和个人客户在寻求金融服务时有了巨大的选择空间,商业银行之间,以及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
二、网络金融的特征
网络金融是金融服务供应商通过互联网实现的金融服务,是以网络等新技术手段为基础的一种金融创新形式,是在网络的基础上对原有的金融业务、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原有的流程、运作方法、运作模式的创新。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金融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征:
(一)信息化与虚拟化
从本质上说,金融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也是一个虚拟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中,生产和流通的都是信息:货币是财富的信息;资产的价格是资产价值的信息;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中介服务、金融咨询顾问服务等也是信息。网络技术的引进不但强化了金融业的信息特性,而且虚拟化了金融的实务运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经营地点虚拟化。金融机构只有虚拟化的地址即网址及其所代表的虚拟化空间。二是经营业务虚拟化。金融产品和金融业务,大多是电子货币、数字货币和网络服务,全部是理念中的产品和服务。三是经营过程虚拟化。网络金融业务的全过程全部采用电子数据化的运作方式,由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电子货币、信用卡系统和网上服务系统等组成的数字网络处理所有的业务。
与传统金融相比,网络技术使得金融信息和业务处理的方式更加先进,系统化和自动化程度也大大提高,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能为客户提供更丰富多样、自主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从运营成本来看,虚拟化的网络金融在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服务的同时,由于经营场所、员工等费用开支降低,因而具有显著的经济性。
(二)一体化
网络金融的出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首先,在金融网络化的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系统管理客户所有财务金融信息的需求,客户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资金资产管理和保险管理等有融合统一管理的趋势。其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信息,从而使得金融产品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能够向客户提供更多量体裁衣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同质化现象日益明显。第三,网络技术降低了金融市场的运行成本,金融市场透明度和非中介化程度提高,这都使得金融业竞争日趋激烈。
三、网络金融环境下提升商业银行竞争力的路径
(一)技术层面
在网络金融环境下,技术手段是商业银行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首要手段。技术创新加快了金融创新的进程,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改变了银行竞争的规则、秩序和结构。
1. 网络技术。网络化的技术和网络银行的发展为银行提供了更先进的业务处理方式,降低了金融服务的成本,同时以个性化的服务吸引了更多的客户,并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用户通过无处不在的网络设施,获取金融服务比传统的形式更加便捷。
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以信息网络技术为载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科技含量。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金融创新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金融创新的进程进一步加快。提高金融产品的科技含量,延伸金融的服务触角,是金融机构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金融机构应该整合营销渠道,共享客户资源,通过“服务模式创新”提高竞争实力。
2. 电子支付。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采用了多种技术手段来改进用户获取服务的方式,提高网络金融服务的效率,如加大银行服务网点的规模,丰富网上银行业务内容等等。同时,网络金融的发展也导致了支付服务市场的分工不断细化,非金融机构逐步加入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行列,给我国传统的支付服务市场带来了冲击。据易观国际2010年8月10日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达到4546亿元,环比增长33%,比去年同期增长89%。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依附于大型的门户网站,且以与其合作银行的信用作为信用依托,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较好地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准入门槛、申请规则、监督管理及处罚等予以界定,意在规范行业,为支付机构正名。
商业银行要对此有正确的认识,不能利用恶意竞争等手段对非金融机构进行排挤,应该与非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共赢的关系,利用自身丰富的网络资源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开发出更加便捷、高效的支付工具,打造互利互惠的合作模式。
3. 信息管理技术。网络金融的发展使得各类信息以网络为媒介集中起来,在信息大集中的模式下,如何利用信息管理的手段,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做出正确的决策,实现管理信息化,是商业银行在网络金融环境下应该重视的问题。信息技术应用从业务操作层向经营管理层、决策层的推进,不仅是提高我国银行业管理水平、缩短与国外商业银行差距的紧迫要求,也是现代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阶段。
管理信息化是现代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发展的重要阶段。国外商业银行计算机应用已从提高内部成本效率管理、解决前后台业务处理问题,转向面对外部市场竞争、解决增值金融服务问题;从满足于账务处理的核算需要,转向致力于收集处理信息、筛选区分客户、规避风险、营销市场、解决新经济下信息不对称难题。可以说,信息技术的应用已从操作层进入管理层,成为管理决策的工具和竞争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银行业应尽快整合和提升计算机技术应用水平,向管理决策层深入推进,发挥信息技术辅助决策的重要作用,把握业务机遇,规避经营风险,保障稳健发展。
4. 信息安全技术。在网络金融环境下,各种交易行为都是以网络为载体的,网络的开放性导致了交易行为的各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在网上交易时,由于交易双方并不进行现场交易,无法通过传统的面对面的方式确认双方的合法身份;同时,交易信息要通过互联网传输,存在可能被非法盗取、篡改的风险;此外,由于所有交易信息都以电子方式存在,无法进行传统的盖章和签字,所以一旦发生争议或纠纷,需要保证交易信息的不可抵赖性,必要的时候还要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
必须从技术上、法律上保证在交易过程中能够实现身份真实性、信息私密性、信息完整性和信息不可否认性。2005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正式执行,从法律上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技术上,通过以PKI技术为基础的数字证书技术,方便、有效地解决网络金融中交易信息的安全问题。商业银行应该在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方面投入更多的人力和物力,对不断发生的风险事件加以防范。
(二)营销层面
传统金融市场中的营销手段已不再适用于网络金融。在网络金融环境下采用的营销称之为“金融网络营销”,它有双重含义:一方面,是将传统的金融业务利用网络技术来进行营销,即将传统的金融业务利用网络技术进行市场调查、促销和宣传。另一个方面,是指专门为网络金融业务而开展的营销活动,指金融机构针对网络金融客户的情况,进行市场细分和定位,确定目标,开发产品,进行网络促销和沟通,实现网络金融服务的目标。对于我国金融机构来说,借助网络技术,确定营销观念,制定营销策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有着重大的意义。
1. 营销理念。商业银行管理层要转变营销理念,重视网络营销,这是商业银行开展金融网络营销的前提条件。现代商业银行在营销过程中应该以客户为对象,着重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以吸引客户。商业银行的营销理念由以业务为对象转变为以客户为对象,充分挖掘网络客户的潜力。商业银行要借助金融网络营销的特点和优势,来构架新的银行营销体系;要以金融信息化建设为依托,通过网络大力提升经营层次,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满足客户全方位的金融需求。
2.省略”等字样,便可以直达各银行网站。其次,要整合网络品牌形象,实现网上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品牌化,将分散的网络金融产品和服务品牌形象,实现总体设计、整合传播,在客户心中塑造强有力的品牌形象。
3. 市场细分。商业银行应该细分市场,选择自己的目标市场,根据目标市场的需求推出相应的产品。在网络金融环境下,应该利用网络资源,搜集客户的需求信息,根据客户的需求来提供个性化、订制化的网络金融产品。在以客户为中心的时代,客户的需要就是企业的努力方向。传统营销方式因为各种局限,无法实现企业与客户的全方位信息交流,不能准确对客户需求进行统计、行为分析。而网络营销的开放性和能够实时沟通的特性,克服了传统营销的局限性,银行可以利用客户信息数据,比较快速全面地了解客户需求,对客户群进行细分,并根据不同的需求,研发设计网络金融产品,提供个性化、订制化的产品与服务。
对于高端客户,应根据其需求深度,开发差异化网络金融产品,提供能够彰显其身份、高附加值的产品服务选择。对于中低端客户,根据《中国网上银行用户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查询、汇款、转账是最常使用的个人网上银行服务,商业银行可以针对中低端客户群来开发此类产品。
4. 联合合作。联合合作有两个层面的意思:一是在营销方式上,要把网络营销方式和其他营销方式结合起来;二是在营销主体上,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的合作。
商业银行要把网络营销方式和其他营销方式结合起来,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弥补各自不足。有些客户对于网络的熟悉程度不够,有的产品单纯利用网络无法完全说明其作用和特点,可以用柜台营销或者热线电话等其他营销形式;采取价格营销吸引客户也是商业银行网络营销中比较行之有效的做法,目前,我国银行普遍对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实行打折,部分银行也在网上银行投资理财业务方面给予费率打折优惠;另外还有服务营销的方式,网络营销由于节约了人力成本,最明显的优势是它的低成本和高效率,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同质性较强,因此网络金融营销的关键往往体现在服务过程中,优质的服务能吸引更多的客户。
网络金融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发展。商业银行应该秉承以人为本的原则,和其他机构进行联合,利用网络的开放性和时空的无限制性,建立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打造网络“金融超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安全方便高效的在线服务。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与证券公司合作,推出相关的银证通产品;商业银行可以与保险公司合作,将代收代付产品收入等传统产品通过网上银行来完成,同时在网上银行推销保险产品;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不断推出新的支付工具,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支付途径等。
(三)管理层面
网络在带来诸多好处的同时也使得监管难度加大以及出现虚拟犯罪等问题。我国银行业也积极顺应这一趋势,发挥优势,努力地学习新技术、新方法及新的管理模式以提高竞争力。
1. IT服务管理(ITSM)。网络金融依托于网络设施与应用系统的支持,需要花费大量IT投入。商业银行在数据中心建成之后,应该凭借更加精细化的管理方法,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对商业银行而言,建立IT服务流程管理制度为宗旨的IT服务管理(ITSM)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通过ITSM的解决方案可以彻底改变信息系统管理问题,通过ITSM提供一整套创造服务、管理服务的方案,切实优化IT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2. 经济风险管理。网络金融的经济风险与传统金融并无本质区别,但由于网络金融是基于网络信息技术,这使得网络金融拓宽了传统金融风险的内涵和表现形式:技术支持系统的安全隐患成为网络金融的基础性风险;网络金融具有比较特殊的技术选择风险形式;由于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和不受时空限制,网络金融会使传统金融风险在发生程度和作用范围上产生放大效应。
要规避信息技术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在进行战略规划时,应该充分考虑未来网络金融发展的规模,网络金融业务量增长的趋势,在对相关统计资料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对银行未来几年的业务量进行评估,以此确定网络中传输的最大数据量,选择高可用性、低风险、高效率的信息技术,使用相应规格的网络产品。另外,在选择客户端操作软件时,既要考虑信息传输效率,又要充分考虑各类用户的使用习惯,避免由于不符合客户操作习惯所带来的客户流失。
要规避网络金融产品本身的风险,商业银行的金融产品创新必须坚持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可充分披露。只有全面、深入识别并定量化地评估产品创新风险,分析预防风险的潜在收益,制定和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才能实现对产品创新的有效管理。首先,在金融产品的定位上,把握收益、风险和流动性等产品特征在客户价值主张中所占的比重,达成产品精准定位。其次,针对金融产品研发的各个阶段,应建立产品设计子模块间的共同管理模式,相关部门和多个子模块负责人共同参与审核,确保并行工程的运转效率,将复杂产品创新中多角度的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任务进行必要的分解,分阶段审核,并根据统一的各阶段审核评价标准,明确产品创新各阶段风险管控和财务成本效益分析要求,从而避免风险遗传。第三,从内外部监管、市场、技术、财务、运营等多视角加强产品创新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预控管理,对于风险评价指标超过一定量值的,提供降低风险预控措施技术模板,以利于提前释放风险。
3. 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外资金融机构加入我国网络金融的竞争,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不仅仅只有技术问题,而且还包括意识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商业银行的专利越多,就等于控制在手中的核心技术越多,很自然会取得网络金融领域的领先地位。更重要的是,可以集中我国银行业技术优势,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取得先机。我国商业银行应该加强对网络金融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让研发出的新技术、新产品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
论文摘要:供应链金融是一个金融创新的全新领域。分析我国供应链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主要业务模式,根据我国在信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从信用制度建设、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和加强技术创新等方面构建我国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设想。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
虽然渗透率较低,但实现了超过360%的高速增长,平台数量也从880家增加至2595家。互联网金融兴起之初,其带来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的降低、去中介化所导致的交易成本的大幅度下降,以及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技术为资金供求双方所提供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服务模式,引发了金融领域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的深度变革,开创了我国金融发展的新格局。在这种趋势的冲击下,目前我国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分成了两大阵营:一是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创新为支撑的新兴互联网企业,二是被“普惠金融”倒逼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和服务创新的传统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服务机构。但是,互联网金融的成长道路充满着风险与不确定性。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其风险问题也频频发生,尤其是P2P网贷平台,俨然成为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爆发的重灾区。在“互联网+”概念被各方热捧,而监管力度又不到位的情况下,近两年来P2P平台问题集中爆发,跑路、无法兑付、破产的平台不计其数。2015年~2016年3月,共有580家问题平台,其中309家P2P平台跑路,2016年一季度累积问题平台数量达到260家,未来还有不断增加的趋势,行业秩序已被严重扰乱(见图1)。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功能与传统金融相比,仍是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等,但其在交易渠道、运营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表明互联网金融同样会具有较大风险,甚至其面临的局部风险要远大于传统金融。
二、风险成因
1.金融行业本身的高风险特性。金融作为货币与资金的融通与交易活动,受宏观经济状况和利益相关者复杂财务关系的直接影响,本身具有高风险的特性。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功能与传统银行业的金融服务功能本质上是相同的,其基础理论仍是金融功能理论,只是金融服务的运行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金融行业本身的高风险特性也必然会体现在互联网环境之中。以传统金融业务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包括跨期跨区资源配置、支付清算、风险管理、价格发现、投资理财等经营货币资金和金融产品的基本功能,依然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2.互联网特征放大金融风险。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体系围绕金融业务的需求进行开发,应用了移动互联网、桌面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各类智能终端技术,为客户提供了更加高效、灵活、便捷、全能化的金融服务,将金融功能更进一步融入到日常经济活动中。但与此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传统金融业务的风险,一旦出现风险,容易产生传递速度快、系统性强、难以控制的局面。在当前互联网征信体制并不健全的情况下,P2P及众筹融资模式对传统融资程序的压缩以及互联网较强的关联性和虚拟性急剧放大了信用风险。互联网的快捷性加大了流动性风险及支付清算风险,部分创新金融产品(例如“余额宝”、“微信理财通”等产品账户)是短期的,而其投资在资本市场的项目一般都是长期的,资产负债之间通常存在严重错配,加大了因交易环节中断而导致的风险。另外,互联网金融对大数据、云计算技术的依赖性也使得信息安全成为了新的挑战,不当的操作程序与内部控制、非法入侵与信息泄露等都会对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构成严重的威胁。根据2016年一季度互联网金融行业网络安全报告,336家被调查机构中有288家机构(86%)域名未做隐私保护,140家机构(42%)存在应用安全风险,134家机构(40%)被公开披露了安全漏洞,其业务风险分布情况见图2。
三、风险特性
1.风险类型更为复杂。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其创新产品非常丰富。这些金融产品大多运用目前较为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运营理念,结构也较为复杂,一般具有较高的价格波动性和杠杆率,且由于技术保密等原因,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普遍不完整、不准确,导致难以对其风险特性进行全面评估,也难以对其现金流及与其他金融产品的相关性进行准确预测。2.风险传播速度加快。互联网信息技术提高了金融服务运营的效率,也加快了支付清算风险的扩散速度。在互联网环境下,快速远程功能及移动终端的使用使资金流动的速度大幅提升、范围迅速扩大,互联网金融使用的电子化货币和虚拟化账户等,也使得风险的预防和化解难度进一步提高。一旦出现问题,影响将更快地传递到每个人,甚至引发,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很难在短时间内有效控制局面。3.风险系统关联增强。互联网金融行业涉及担保企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多方互联网金融企业,各利益相关者之间互相渗透和交叉,使得金融机构间的风险系统关联性日益增强。当发生资金问题时,必定会相互影响,进而可能演化成系统性风险。互联网特性也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通过分业经营、提高市场准入规则等隔离风险的监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风险监管能力。
四、风险监管的难点
1.金融创新与监管尺度。金融创新是指金融企业为了追求金融市场的潜在利益而在经营活动中采取变革,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活动。这一过程往往会推动金融市场资源实现更有效配置,从而给金融行业带来新的发展动力。传统金融的低效和“长尾效应”客观上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带来了机遇。自2013年以来,互联网创新技术在网络借贷、电子支付、数据金融、网络理财、网络保险等方面引发了新兴的金融热潮,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在金融领域引起的变革已成为我国当前产业变革的重要代表。与此同时,金融变革也意味着重大风险的产生,要求政府通过监督和管理来弥补市场缺陷,从而降低金融创新给金融安全带来的威胁。本质上,金融创新与监管存在着对立统一的关系,金融创新总是冲破监管体制的束缚,同时又不断促进监管的变革,对监管体系提出新的挑战。2015年7月,人民银行等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从框架上对互联网金融的业态定位、监管方向进行了规定,但法律监管边界仍较为模糊。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若监管过于严格,容易扼杀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创新的积极性。良好的监管尺度需要兼顾“效率”与“安全”问题。金融创新根植于监管制度的灰色地带,如果对互联网金融放任发展,无疑会造成金融市场秩序的混乱;如果一开始就对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创新业务实施过于苛刻的监管,虽然可以有效地降低金融体系的风险,但同时会抑制金融行业的活力和效率。如何在创新与监管的动态博弈中实现平衡,把握适度的监管尺度,是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难点问题。2.新兴行业与监管体系。监管体系滞后是许多新兴行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则更为突出。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应用,处于高速发展阶段,由于目前我国监管系统的不完善,容易出现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问题。2016年4月,央行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性质,并着重从部门统筹的角度对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的整治职责进行了划分。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尚未建立,因此,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专门负责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工作,目前的监管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仍按照传统金融业的分业归口监管。传统金融行业的监管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已形成了严格的监管体系。在中央政府层面,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主体的“一行三会”的监管格局;在地方政府层面,有相应级别的机构与之呼应。然而,传统的监管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兴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需要。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业务类型和数量迅速增多,从而引发监管混乱或重复监管等现象,监管效率低下成为目前我国金融监管面临的重要难题。3.风险控制与监管能力。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的关键是风险控制,征信体系的健全则是风险管控最重要的一道防线。完备的征信体系能够有效地防止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从而避免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下,各类新型金融业务高度依赖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也增加了操作和安全技术的复杂性。监管的中心任务,在于确保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管控能够使得总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在新的风险模式下,监管能力的建设成为新的课题。目前,我国征信体系由央行主导,即大量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数据为官方所掌控。而新兴互联网金融机构短期内难以实现与政府主导的征信系统进行对接,主要是由于各金融机构技术实力参差不齐,难以达到央行征信标准。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处于起步阶段,标准业务模式尚未形成,行业准入门槛较低,部门从业机构的数据规范性、信息安全机制、客户隐私保护制度等很难达到基础征信要求,在与央行征信系统的信息交互方面存在客观困难,央行难以全面把握行业的整体风险。同时,传统金融监管的技术手段也难以满足互联网环境下的金融监管要求。在信息渠道高度发达的环境下,金融信息的数量和传播速度均空前提升,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也使得实时监管和实地监管更加困难,从而使得监管负担大大加重。监管机构较金融从业机构在技术实力上存在劣势,其监管能力的建设难以跟上互联网金融时代风险管控的需求。
五、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