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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在我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部署要求,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有组织有步骤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工作,注重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积极营造了放心,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职责
我街道对本辖区的食品企业进行调查登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协助上级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查处,及时上报区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确保街道辖区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1、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各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各食品生产经营商户进行备案登记并定期检查,每年对辖区内的商户检查至少两次,对存在问题的商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做好记录,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商户立即上报并按照我街道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各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会在每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并上报到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
2、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为确保在遇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能够将危害降到最低,我街道和各社区均制定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切实做到有备无患。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安全意识
坚持将宣传培训贯穿于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我街道每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讲座活动,主要是围绕食品法、合理膳食和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如何处置等贴近民生的内容,这些讲座大大提升了居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
4、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的调查
我街道今年随机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调查表和群众满意度调查表各140份,调查结果辖区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满意的人数是132人,满意度达94%以上;食品安全知识了解的人数是127人,知晓率达90%以上。
5、开展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我街道对辖区学校周边的食品生产经营商户进行了专项检查,确保学校周边没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学校师生提供一个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本次检查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是否有健康证、是否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销售的食品是否过期、场所卫生情况是否合格等。
在未来的食品安全工作中,我街道会继续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为切实的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加强对“三小”监管,进一步净化我辖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紧紧围绕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一切从实际出发,确保我街道辖区无食品安全事故,为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出一份力。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虚假标注、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和规范乳制品、白酒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和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重点检查存在委托加工食品或分装的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三是重点检查企业实际生产与许可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标签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违法标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四是重点检查曾因食品标签标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证实投诉举报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5月-6月)
各地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日常检查、企信通等多种形式,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和《食品标签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表》(附件3)传达到每一家食品企业,要求企业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自查表》,6月底前上报当地质监部门。企业未认真自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明显严重问题的,从重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7月~10月)
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食药监局的要求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标识标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及处罚的要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失信惩戒。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4年11月1日~15日)
各地应认真总结此次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不同产品标识标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服务规范和整改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本地食品企业标签标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并于2014年11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报市局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把规范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对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治理重点,细化检查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厉查处,信息互通,
各地要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特别要突出治理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与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检查相互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和隐患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保证专项监督检查目标任务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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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我县三品一标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深入贯彻县委打造绿色农业基地指导思想,扎实推进认证与监管相结合,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今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绿办、经作、茶叶办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具体协调承担股室,提出了“三品一标”工作目标和措施,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力求把发展三品认证工作做为创农产品品牌、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广泛宣传
1、加强宣传。我县采用网络、电视、科技赶集等多形式广泛宣传三品一标工作,今年来,共开展各种宣传咨询活动1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30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及操作手册2万份。
2、加强培训。为从源头加强“三品一标”产品质量和规范用标管理,组织申报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参加省绿办组织的内检员培训班和网上培训。
三、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专项检查。我站加强对已经认定的产地加强了环境监管。对获证产地环境进行跟踪检查,指导基地农户标准化生产,确保获证基地环境不受污染,产品质量达标。对获证单位规范性、安全性、合法性进行了全面检查。生产中严格按照种植技术规程和加工技术规程执行,基本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购买、领用及产品销售均有台帐记录档案。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三品一标”专项检查,检查了6个市场、3个超市、10家企业,共检查“三品一标”标志的农产品52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20个,发现用标不规范的产品2个。
2、积极认证。今年我县绿色食品新认证产品8个,分别是江华丰润生态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脐橙、沙糖桔,江华瑶族自治县瑶郡绿色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红薯粉丝、紫薯粉丝,江华瑶族自治县瑶味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瑶味稻,江华瑶族自治县雨诺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沙糖桔、皇帝柑、脐橙。申报材料已上报中心的企业5个(产品11个),现处于一审、二审阶段。全年预计可以完成19个认证任务,超额完成市级分配的认证任务。经统计,我县三品一标累计认证130个,目前有效总数69个,其中无公害43个、绿色食品18个、有机食品6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2015年累计认证83个,有效总数49个,无公害25个、绿色食品17个、有机食品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2个)。
四、存在问题
1.认证工作难度大。现在对认证企业的要求越来越严,随着对认证的补贴政策到期,认证成本将升高,企业申报积极性下降。
2、监管工作难度大。企业重认证,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生产中不能完全按照相关标准化生产,生产档案管理、用标等都还存在不够规范现象。
五、明年工作打算
1.做好产地管理。加强基地管理,从源头上确保质量安全。
2、做好绿色食品企业服务,督促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产品质量。
3、积极组织企业申报材料,完成上级下达的认证任务。
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督管理,促进农村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不断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需要和安全消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
由市贸发局牵头,市供销社、粮食局、海洋与渔业局配合,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现代流通网。在“十一五”期间,发展一批农村现代农产品和食品流通骨干企业,初步形成以各县(市)城区中心市场和骨干企业为核心、乡镇市场和重点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布局合理、规范有序,便利安全的农村现代食品流通网络。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农村农产品流通体系
1.加快推进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和改造升级。由贸发部门负责,供销、海洋与渔业、粮食部门配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县(市)有重点地建设和改造升级一批粮油、果蔬、水产品、肉类等专业批发市场;加快批发市场的信息系统、物流装备、农产品冷链系统以及食品安全检疫检测设施建设,逐步建成区域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价格中心、加工配送中心和信息服务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标准化工作,促进农产品交易市场改善经营环境,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完善经营设施。今后五年内全市要培育40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培育5个农产品经营龙头企业;新建和改造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以及农贸市场7个,其中省级重点扶持2个,市级重点扶持5个。
2.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供销部门负责,鼓励发展为农民提供包括信用、供销、技术推广等在内的服务的行业协会和购销服务合作社,鼓励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为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发展农村行业协会20个,专业合作社23个。
4.发展一批有经济实力、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大型生鲜超市连锁企业。由贸发部门负责,加快建立和发展生鲜农产品加工、包装、存贮、运输为一体的统一配送系统和冷链系统。鼓励连锁超市集团建立自有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或与生产基地产销对接、定单、定牌生产。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的试点工作,重点依托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逐步
加大现有大型连锁综合超市中的农产品经营份额,国家试点企业力争用三年时间,使食用农产品的销售比例达到25以上。
(二)建设和完善农村食品经营网络
1.建设“万村千乡”农家店。由贸发部门牵头,供销社配合,按照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引导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进入乡村,加快推进农村流通产业的发展,积极鼓励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到农村开办直营店、发展加盟店。改造和新建连锁经营网点,拓展农村市场,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村零售网点的作用,依托现有经营设施,逐步开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完善农村服务网络体系。鼓励农村食品经营网点适应农村居民生活需求变化,增加服务项目,扩大经营品种和经营规模。20xx年在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8个试点县(市、区)的乡(镇)和村建立86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并建立县级生活消费品配送中心。20xx年8个试点县(市、区)乡(镇)、村计划建立400个消费品农家店和农资农药店。力争用3年时间发展和改造乡(镇)“农家店”1800家,8个试点县(市、区)和**市区建立生活消费品和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并依托在**的大中型流通企
业,构建全市消费品流通网络。
2.加强县乡加工食品批发网络建设。由贸发部门牵头,工商、质监、卫生、粮食、供销部门配合。在城区发展辐射农村、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或批发一条街,发展向农村小店统一配送食品的骨干批发企业和配送中心。在重点乡镇培育一批讲求信誉、规范经营的加工食品批发户。今后五年内全市要
实现县县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市场(街),乡乡有较规范的加工食品批发户。
3.加强中心集镇商业建设。由贸发部门负责,在中心集镇积极发展食品超市、便利店、自选店等新型业态,把集镇食品商业网点建设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形成辐射周边的农村商业中心;以现代流通方式新办超市、便利店、专卖店、购物中心253家,营业面积8万平方米。
二、建设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
联席办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建立农村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食品中毒事件及时进行处置,依法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主要措施:
(一)由市联席办牵头协调农业、卫生、质监、工商、粮食部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息监测系统和信息通报网络,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性调查分析工作,及时研究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形势,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公|_文有]约gw 9080.c om
(二)由农业、渔业、工商、供销、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落实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治理农产品污染。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组织开展农药残留、滥用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水产品药物残留等专项整治,加强农药、兽(渔)药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依法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建立健全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确保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原料的质量安全。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检测。同时在蔬菜、茶叶、水果等主产(基地)乡(镇)农办设立快速检测室,每
星期深入产地2-3次开展产品上市前的抽查检测工作。继续抓好禽畜的防疫检疫工作,防控疫病发生,加强生产(外调)源头监管,防止疫病禽畜产品上市。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示范农场和出口生产基地的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基地+公司+农户”模式。今后五年内全市要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场30个(不含水产品)、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45个(其中水产品20个)。
(三)由贸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加强牲畜屠宰行业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屠宰,推行定点屠宰场、市场两个“准入准(退)出”制度,巩固和发展猪肉产销监控工作,提高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率。加强牲畜屠宰检疫、“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工作,严格查处定点屠宰场为私宰肉盖章出证的行为。强化肉品“两证”、“两章”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推行无公害和品牌肉上市,加强对集贸市场、生鲜超市肉品销售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责任制度和经营者准入退出制度,建立健全肉品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和不合格肉品退出销毁制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执法力度,依法取缔非法屠宰场和屠宰窝点,彻底摧毁其经营网络。对涉黑势力和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要严厉打击,追究其刑事责任,震慑违法者。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了解和掌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组织辖区内的企业逐一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其完善保证产品质量生产必备条件, 严格按照质量法律法规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发现企业重要情况变化或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县(市、区)质监部门报告,并协助质监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组织深入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清理整顿,从源头上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紧密配合,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扎实开展清理整顿,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管理,依法严肃查处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建立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的有效管理机制。行政村(居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安全工作,形成联防联控联治的工作机制。县(市、区)质监部门要定期向乡(镇、街道)通报食品加工安全有关信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按照协管职责,做好加工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通过整治,到20xx年全市各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全都具备相关证照,28类加工食品生产企业都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落实食品流通环节监管责任,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治。由工商部门负责,卫生部门配合,加强对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要把好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指导和监督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开办者和经营者建立健全农产品和食品的索证索票、验证、检测、标识及公示制度,开展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卫生监测。健全和完善市工商局流动监测车不定期巡回检测、各县(市、区)局每月抽检、基层工商所每周定向检测制度,形成三级过滤式快速检测网,特别要加大食品批发市场、批发店的巡查力度,建立健全大宗、敏感食品的日常抽查检测、结果公示制度,切断假冒伪劣食品流通的关键环节。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对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商店、小超市、代销点、流动摊贩的整治,对农村无营业执照和超范围经营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提高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把食品进货关、贮存关、销售关,依法经营合格食品。到20xx年全市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店全都具备相关证照,市场上的28类食品基本具备QS标志,禽畜肉产品都有票有证;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都建立快速检测,对上市的蔬菜、水果、水产品进行抽检、公示。
(七)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有毒有害食品以及非法经营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
(八)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食品安全行政监管经费的保障和资金落实工作。
三、建设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
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建设全市农村食品群众监督网。主要措施:
(一)建立多方合力机制,实行食品安全巡察员制度。
1.组建相对固定的分别由人大、政协、社会团体、企业主、群众代表、新闻媒介、专业人士等人员组成的食品安全巡察员队伍,建立完善市局
、县(市、区)局、工商所三级监督联动、方便群众参与的监督平台。
2.建立工商部门、名优食品企业、农村经销商、农村消费者四方互动机制。采取定期邀请食品生产商(供应商)、经营者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召开约谈会,协助食品生产商举办产品推介会等形式为经营者掌握农村信息和了解农民消费需求、村民了解食品市场信息提供互动平台,进一步增进购销双方和监管与被监管双方的信任,形成名优食品产销信息互通的良性机制。
3.建立工商、名优食品企业联手打假机制。与名优企业建立经常性的联手打假机制,实行食品名优企业联络员制度,采取专人联系、定期沟通的办法,利用名优企业掌握市场信息准、识假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定期深入广大农村开展联合打假,维护名优食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4.建立红盾维权监控网。深入开展红盾维权进乡村活动,依托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等组织在全市建立“红盾维权站”、聘请红盾维权联络员,把维权投诉网点延伸到边远山区,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群众投诉有门,投诉方便,处理及时,进一步提高对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的监控能力。
(二)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工商部门配合,建立乡镇一级消委会分会,做到人员到位、机构健全、履行职责规范、农村维权作用明显,至少要达到“六个一(一人、一牌、一证、一室、一薄、一栏)的标准。“一人”,即至少有一人兼职做监督维权工作;“一牌”,即悬挂统一式样的乡镇分会标识牌;“一证”,即为工作人员颁发的社会监督员证;“一室”,即调解室,可单独设立,也可与乡镇政府其它合用;“一薄”,即投诉、举报登记薄;“一栏”,即固定宣传栏,刊登法律法规、消费警示等内容,并配备投诉举报电话。到20xx年全市乡(镇、街道)要100建立消委会分会。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20xx年5-6月)
市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根据省政府印发《**省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工作方案》制定5年全市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建设实施方案,并由市政府印发各地执行。根据省里试点工作的要求,我市确定晋江市、安溪县为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试点。
(二)试点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
晋江市、安溪县制定试点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试点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组织观
摩学习,完成试点工作总结。
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和督促企业强化自律,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责任”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原辅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产品销售台帐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企业诚信制度等,督促企业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一)整合监管资源,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要按照“三位一体”实施方案中有关部门职责分工,依托内部联系会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整合内部监管资源,形成监管合力。二要建立镇食品安全协管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健全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网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考评力度;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共享内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合力和工作的有效性。
(二)严格市场准入,实施长效监管。一是帮助企业按细则要求规范生产设备、卫生环境条件;二是督促企业按生产工艺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制度;三是对已获证企业在强化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同时,加强获证后继监管措施,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安全持续稳定合格;四是做好获证企业到期复查换证工作;五是加强获证企业递交年度自查报告的严格审查工作,按照79号令的要求,对年度自查报告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建议发证部门取消食品生产许可证资质。
(三)继续推行“三分监管”,提高证后监管效能。根据《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级分类分等监管规定实施总体框架》,结合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按照对全县食品企业确定的监管等级及监管频次,制定监管计划(见附件一),对获证食品及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和小作坊进行监管,不断提高日常监督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及使用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备案核准工作。对企业(作坊)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承诺制度并张贴上墙。做到食品添加剂备案率达100%和“四个相符”,即企业提交的配料清单、经本局核准的食品添加剂备案表、食品标签标识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名称与企业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符合。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标准、超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禁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
(五)生产条件持续改进及新企业严把准入关口。已获证生产企业应当对发证时的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生产设备、检验条件等环节持续改进。对相关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予准入预审;对新获证企业开展证前企业法人代表约谈工作,提高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和守法生产经营观念。
(六)加强对原辅料资质检查与质量评估。企业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向供货者索取许可证复印件和与购进批次产品相适应的合格证明文件;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企业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此外,企业应及时关注原辅料生产企业的诚信情况,做好安全评估,如有问题应立即跟换原辅料的供给企业。
(七)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和各类专项整治。做好重点产品监管工作,加强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桶装水、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治理工作,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八)做好举报投诉处理工作,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九)认真做好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资源准备。
三、主动配合,积极履行行政职能
(一)按规定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监抽计划、工作总结和其他相关信息,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
(二)配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实现环节之间无缝对接,互通情况。
(三)积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建立食品安全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围绕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全过程监管链条这条工作主线,加强协调指导,探索创新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大力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兼职监管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全社会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为构建和谐平安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
二、创建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一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食安委办公室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并逐年递增。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22个乡镇每个村至少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县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达到100%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蔬菜农药残留检验合格率达到91%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到99%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小作坊得到全面整治。
四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基本建立市场检测体系。100%乡镇、90%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万家福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95%
五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学校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95%以上。
六私屠乱宰得到有效整治,上市肉证章齐全,县城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以上。
七各环节生产经营单位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
八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得到整合,基本达到检测计划、抽样检测和信息实现统一。
九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4个行业20家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十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健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率达到100%每年举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
十一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组织协调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构,各乡镇均应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下设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综合监管办公室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监管员,综合监管办公室要有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电脑、桌椅、文件柜、举报投诉电话等设施,要有1-2个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完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县政府与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乡镇与各行政村社区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对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络。每个乡镇设有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办公室,行政村社区有食品安全信息员。整合农村公共安全员队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统一举报和奖励办法,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综合基础工作
1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县政府网站上开设食品安全专栏,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编制年度食品安全状况报告;强化企业诚信意识,积极推行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实行扶优限劣,奖优罚劣;对严重失信企业,依照有关规定坚决淘汰出局。
2应急体系建设。制定《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操作手册》建立重大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应急处理保障机制,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重点建立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保障体系,确保农村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能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避免发生Ⅲ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
3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整合和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逐步实现科学合理地安排检测计划,统一抽验,统一信息。
4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板报等宣传阵地,建立宣传栏目或宣传版块,网站食品安全专栏每月更新不少于1次,其它宣传栏目每季更新2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四进一上”宣传活动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上媒体做到五个一”即每个行政村社区有一名食品安全信息员,一块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栏,一幅永久性的食品安全标语或宣传画,每户有一本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学校每学期开辟一堂食品安全知识专题课等
三种植养殖环节
1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计划”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管理,加大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力度,杜绝损农事件或因使用违禁药物引起食用农产品中毒事件。强化种植养殖全程管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生产档案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监测。完善整改措施,严格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2认真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应用,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按标准要求规范农产品生产,推广的标准应当简化为技术规范操作卡或手册发放到农户。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组织申报工作,认证产品数量逐年增加。
3稳步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启动部分农产品强制性认证试点工作,推进产地编码应用,对重点产品、重点产区进行包装标识执法检查,强化溯源管理。
四生产加工环节
1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整治力度,严格市场准入,实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生产许可证,并加贴QS标志;小作坊100%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和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监管企业的抽查和普测频次。
2加强小企业、小作坊的综合治理。全面启动对28大类无生产许可证食品企业查处工作;全面开展对城乡结合部以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档及目录监管,关停取缔城乡结合部以内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企业。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五流通销售环节
1全面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经济户口”档案材料,有组织、有计划地对食品经营单位和交易场所进行巡查,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活动,查处打击印制和使用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整治。
2加强城区农贸市场建设和监管。通过市场硬件改造和市场经营秩序、卫生环境综合整治,城区建立起1-2个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农贸市场。
3积极推行食品流通企业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协议准入、不合格食品以及未获生产许可证列入无证查处范围退市召回和销售食品质量安全承诺等六项制度,完善食品流通环节可溯源制度。
4建立健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认真履行法律职责,按照有组织、有人员、有机构、有制度的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设立或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验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城区食品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和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和城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没有发生因区域性食品质量问题被省、市级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问题”通报。
6严格实行生猪定点屠宰,加强畜禽检验检疫和上市肉品检验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严格控制上市猪肉“瘦肉精”等B类兴奋剂检测检出率。
六餐饮消费环节
1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加强餐饮单位开办前审查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杜绝无健康证人员上岗。旅游景点、大排档等集中经营场所的餐饮企业单位均持有卫生许可证。
2强化餐饮卫生监管。集中力量对学校、大型企业和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卫生状况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推行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
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组织开展农村厨师登记、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对3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全面开展现场指导。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包括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巩固完善和检查验收等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并征求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成立示范县创建领导和办事机构。组织召开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部署示范县创建工作;县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监管部门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食品相关生产经营者要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组织实施阶段
对照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分解、细化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创建任务、目标;乡镇政府与所属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开展对乡镇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巩固完善阶段
各乡镇及相关监管部门对照实施方案、评价标准和《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全面疏理各项创建工作,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月底,县食安委将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
按时完成示范县创建工作资料整理、归档,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果,查找存在问题并加以整改,以迎接底省政府组织的有关部门对创建工作开展的综合考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对于进一步增强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能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和有关监管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示范县创建工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乡镇和食品安全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强化指导协调,形成创建合力。
示范县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管工作。县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熟悉政策和业务的优势,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创建工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精心组织食品综合评价与检查工作。各监管部门在 月底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和自评情况上报县食安委办公室。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示范县建设需要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社会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农村食品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质。充分发挥新闻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作用,发挥工商12315质监12365卫生、农业等投诉举报热线电话的作用,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明确、定员定责、协调配合、运转有序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全县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和社会氛围。
一、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等各个环节食品添加剂的销售和使用,依法打击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各个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防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食品涉及的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储存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大中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食品加工小作坊、各类餐馆、饭店、宾馆、学校食堂、水产品养殖场、畜禽产品养殖场、饲料加工厂、兽药生产厂等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二)重点产品:米面制品、淀粉制品、豆谷制品、蔬菜制品、糕点、糖果、饮品饮料、保健产品、水发制品、调味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饲料、医药、保鲜剂、增白剂、抛光剂、增筋剂等易添加和滥用添加剂的各类产品。
三、工作时间
从年4月29日至7月3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9日—5月10日):宣传动员摸底排查和企业经营者自查自纠阶段。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结合监管职能,于4月30前将中、省、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精神传达到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要求每个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于5月3日前传达到每个员工。各级各部门组织专人深入企业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档。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5月10日—7月20日):全面清理集中严打阶段。由乡镇、街道、区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涉及的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销售、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集中查处一批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第三阶段(7月20日—7月30日):统一检查、巩固成果、总结阶段。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组织相关执法部门对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交叉检查和现场督导,同时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各行各业建立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严打专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门负责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搞好源头控制,加强对上市种子的质量抽检,对检测不合格品种,责令经营户遣退,不准上市销售。加强对农资经营大户的重点监管,开展不定期随机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批发大户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行为。加大对经营主体的清理,杜绝无证或走村串户销售不合格农资产品。加强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监管,严查假冒伪劣植物生长调节剂。进一步规范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严查严控违规使用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为。
(二)畜牧部门负责畜产品食用安全监管
加强投入品监管,从源头上保障畜产品安全。严厉查处规模养殖场使用过期失效兽药,使用“三无”产品、不合格兽药饲料和氯霉素、盐酸克伦特罗、呋喃唑酮等违禁药物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大生鲜乳整治力度,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同时,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环节中的三聚氰胺的专项抽检力度。进一步加大饲料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假冒和“三无”饲料,并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兽药整治力度,采取拉网式全覆盖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查处打击违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的不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兽药要立即收缴并追踪溯源,对相关责任人要从严、从重处理。加强检疫,严格执行售前报检制,全面落实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定点屠宰驻厂(场、点)检疫制,严防病害畜禽产品入市。进一步加大对猪、禽、牛奶等动物性产品中禁用药物、抗生素(抗菌剂)类药物残留抽检力度。
(三)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的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排查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重点检查原辅材料库房、配料间等重点部位和原材料的进货台账和配料记录。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对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
(四)水务部门负责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
对所有生产、销售水产养殖投入品的渔药企业和渔饲料门市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排查。查处在水产品药、水产品饲料违法添加非食品添加剂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重点抽检水产养殖基地的水产品。按规定对无公害水产品基地进行复检。
(五)粮食部门负责粮油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排查粮食和食用油收购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保鲜剂;粮油储存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化学药剂;粮油加工中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使用增白剂、浸出溶剂、抛光剂和增筋剂。
(六)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对所有大型超市、批发及农贸市场、食杂店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开展全面排查。对不按规定落实记录、查验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证索票、票证保留不完备的,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对提供虚假票证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其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使用含非法添加剂食品的,责令停产、停业。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责令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对贩卖非法添加剂的主要非法销售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重从快惩处。
(七)商务部门负责猪肉、酒类产品食品监管
重点加大对猪肉、酒类生产加工经营企业的整治。严厉打击在猪肉中添加瘦肉精和在酒类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追溯非法食品添加剂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
(八)卫生部门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对餐饮环节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进行专项整治。认真落实餐饮单位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验收工作,把好采购关。严格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前移监管关口。全面推行餐饮经营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建帐制度,动态监控食品添加剂使用过程。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使用知识培训,提高餐饮从业人员知晓率。
(九)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出口食品企业的监管
重点检查出口食品企业的添加剂备案资料,严格审查企业备案资料是否真实可靠、企业相关资料是否具有权威性﹑企业新购添加剂是否重新申报,确保一批一证,每批合格。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添加剂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和进口国的要求,必须向检验检疫部门如实申报;对企业添加剂的购买、保管、领用和使用都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记录,并有专库、专人管理。
(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管
重点开展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整治,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管,严格审查企业是否持有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证书一致,是否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销售的保健食品产品是否有效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和抽验降压、降糖、壮阳、安神、减肥、降脂等6类保健品,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药房销售违禁药品的监管,防止不法商贩当作食品添加剂使用。
(十一)公安、司法、监察、财政、教育、文广、船山周刊
公安、司法、监察等部门要加强与食品安全执法部门的配合,对那些敢于添加和违法滥用添加剂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查处,对涉案政府工作人员,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那些造成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公安、司法部门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门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常识,培养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支持力度,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和监测经费。
广播﹑电视、报刊要按照《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区政府成立船山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其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从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负责严打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
(二)落实职责。食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区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与下属单位、科室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要与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确保全区范围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无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发生。
(三)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联合执法,规范信息,凡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要及时上报信息,各责任单位要立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信息通报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的具体措施,严打专项行动期间每周一上午九时前各乡镇、街道、区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要将上周的情况汇总上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坚持每周一通报。
XX年工作总结
XX年,在xx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中心,创新工作,突出抓好强检补检,全面履行技术部门职能,严格依法开展检测工作,发扬争先创优精神,团结一致,完成产值148.3万元,检测计量器具14100台、件;比去年增长56%和48%。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将全年总结如下。
一、提高管理、检测效能,深化、细分“三大项目”
1、5月初,我所更换领导班子,加强了理论学习,提高本所人员的文化素质,技术水平,抓紧了工作的落实,上半年有8人次参加xx举办计量检定员的有关专业知识培训,3人9月到广州参加油机检定员新规程的学习班。投入3万多元对所水表室及大门口装饰,对本所的用电安全进行了重点整改,避免隐患。我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重新制定所的工作人员职责、管理制度汇编,并编印手册,保证员工人手一册,使所的管理上了新台阶。
2、全年检测衡器完成48万元产值,完成计划115%。5月开始,将衡器进行细分,把加油机检测由衡器组分到所综合检测,合理加强衡器部分的检测工作,对电子地中衡周期检测明确落实到专人负责,重点对“公秤”联合局一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经营者法治意识,营造有利于电子地中衡检修管理规定到位的工作环境,推进其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半年的努力,合理地把电子地中衡的检修工作规范化,维修、管理、执行情况每月汇报所办公室。电子地中衡的显示器,传感器都做到签封完好,各行业的电子地中衡,机械地中衡,分片分面开展业务,做到不漏检一台地中衡,全年检测地中衡82台,比去年35台增长了47台,地中衡产值31万元。
3、完成各企业计量器具检测同时,并对各大超级市场用于贸易结算的衡器,先到各超市现场记录计量器具详细资料,后安排具体检定方法,共检电子计重秤51台,收入4700元。通过这次超市检测工作,鼓舞了士气,接着医疗卫生的药品经销店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测,从网上搜集到全市有300多间药品店,每店都有厘戥秤等衡器,先市区,后城镇,共检测药品行业110台、件,产值4100元。在药品店总结出科学业务联系方法,合理安排时间,第三季度全面完成该项检测任务。衡器组对城区及水口、月山等地废品回收店的在用衡器进行检定,共检台秤31台,虽然在检测过程中遇到一些阻力,但取得了社会和经济效益,完善该行业的衡器管理得到经验。衡器组对全市的建筑行业的搅拌站衡器检测,共检测4家搅拌站衡器13台、件。
4、工业计量今年完成产值62万元,完成计划的112%今年。工业室保持去年的各项业务的基础上,争取水泥企业化验室计量器具争取全部本所做检测、校准工作。在企业开展计量保证体系确认、ISO、3C、QS认证,工业组能向认证企业宣传《计量法》,使企业计量器具在受控范围多检定、多创收。如彼迪药业、罗赛洛明胶、联新开平公司、金亿胶囊这4 大公司,今年在保持去年检测收入基础上,通过多想方法,开展一些校准项目,来为企业服务,以服务促创收,这4 家公司工业组今年检测收达13万元。为确保食品安全,所在局的“闭环”工作支持下,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计量器具检测完好后,实行计量器具信息记录,使用计量器具“身份证”管理,便于后续检测联系规范化。并对市区的7家“金行”使用的电子天平进行检测,完善该行业计量器具的规范检测工作。工业组加强压力仪表的检测工作,做到检定期必检,多想办法,使用压力表的企业能够到期自觉送检,保障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5、所综合检测的加油机,全年检定1270枪及江门石化补检300枪,产值38万元。10月积极筹建水表检定装置,经济合理地完成该项工作,11月检测水表1000只,产值1.2万元。加油机5月开始由所统一管理,合理地配置人员岗位,更好地发挥大家的积极性。
二、“闭环”工作加强,夯实计量基础
根据质监局“闭环”工作计划精神,在这年来工作中,通过与局各科室联动,初步收到了一定成效。计量科水表管理落到实处,市供水公司水表XX只送检。通过局安全监察科转介成功进入了海伦堡工地,完成了5000多元校准业务。发现地中衡业务源2个,提供企业信息使我们顺利介入企业3宗,并完成了交流渡码头20吨地中衡检测工作。在计量科联动方面完成了奇香食品厂计量器具23台业务。达成替QS认证企业购买化验设备多宗。局办公室转介QS认证企业购买化验设备3宗,估算可以带来3000多元经济收入。初步扭转了开平QS认证企业首次校准业务外流势头。另外,通过局其他科室联动为所顺利完成校准业务10000多元。检测所根据联动工作,转介计量科、稽查队金丰公司地中衡,水井台秤计量作假执法1宗。积极协助标准、计量科对企业和加油机的执法检查, 8月对全市医疗卫生单位的计量器具记录,并上广东省质监网进行录入工作;通过联动,让检测所各项业务较顺利打开,对工作树立了信心,为顺利完成经济目标任务有保障。
三、 明年工作设想、做法
提高质量技术监督检测实效,全面履行质监技术部门职责。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局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xx市经济建设,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水口、月山等城镇供水公司及各住宅小区的水表检测工作,理顺市供水集团水表检测,把水表检测做强做大。
2、联合局安全科做好压力表强检记录工作,认识压力表半年检定时间重要性,不定时到有压力表使用部门去联系检测工作,促使能够半年检定周期内送检,多想方法,保障压力表强检工作顺利完成。
3、对食品企业的定量包装机、灌装机进行校准工作。对大锅炉发电的电站安全防护、环境监测使用电流、电压表,温度仪表、压力表开展校准/检测工作。开展全市废品回收行业、集贸市场在用衡器进行强检工作。
今年,我所业务、检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如检测设备跟不上校准需要;人员专业知识达不到校准项目开展;检测方法不规范,特别是加油机的检定签封没有按规程要求做好,检定人员工作不细心认真,检定规程理解学习不深;检测场所不够,新开发的业务源不足,未能用好科所联动的优势;上班纪律不严,法制观念淡薄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努力地加以解决。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开展整治活动,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家底,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启动茶叶等13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完善食品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长效监管机制;食品生产加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安全自律意识明显增强;食品生产质量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三、整治的内容、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内容。着力整治没有基本质量控制措施,产品标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及产品质量低劣等问题。
(二)整治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全部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及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加工企业。
(三)整治重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粮、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酒、饮料、儿童食品等品种,以及水产罐头、饮用水等区域性或行业性食品质量问题。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20*年底结束,具体分宣传发动、普查建档、集中整治、总结验收和巩固提高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年5月20日前)。学习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组建工作机构,制定整治方案,开好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
(二)普查建档阶段(20*年5月21日—6月15日)。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在20*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普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进村入户入企”等办法,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查漏补缺调查登记,完善普查信息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在此基础上,市有关部门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能力、检测能力、诚信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和A、B、C、D分类划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A、B、C、D分类划分标准附后),建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信息档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年6月16日—11月15日)。根据分类划分的不同类型生产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引导支持和集中整治。对A类企业,采取支持、扶持政策,引导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快发展;B类企业,督促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完善,督促和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在生产条件、卫生条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产品质量稳定后,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C类企业,给予一定的整改期,整改结束后,经考核验收,对生产条件、卫生条件达到市场准入要求、产品质量稳定的,允许其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落实重点监管措施。对经整改后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仍不合格或产品质量不稳定的,转为D类企业;D类企业,采取坚决果断措施实施关停并转。对无证无照、黑窝点的D类企业,依法坚决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20*年11月16日—11月30日)。各镇、街道在11月20日前搞好自查自验工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府办和市质监局。11月下旬市组织人员进行考核验收。
(五)巩固提高阶段(20*年—20*年底)。在20*年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镇、街道和市有关部门巩固和深化集中整治成效,从健全管理制度和完善工作机制着手,加大治本力度,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完善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案件移送机制、食品生产企业质量诚信机制、举报奖励制度、食品监管责任制和制假“黑名单”通告制度等工作机制,强化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管手段,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经贸、农经、卫生、环保、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领导为组员,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各镇、街道和市相关部门行政负责人及社区居委会、村民会等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市质监局是全市整治活动的牵头单位,负责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市经贸、农经、卫生、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职能,配合市质监局共同做好工作。建立部门工作联系协调制度,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探索建立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