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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协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公证协会工作计划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公证协会工作计划

第1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认识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做任何工作,都要认识到位才会引起足够的重视,认识到位工作才会有动力、有压力。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对政府各方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是对政府工作实施依法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政协委员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形式,是政协委员向政府献计献策、推进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市长直通电话是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畅通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应急事件都是关系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因此,我认为,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不仅十分重要,而且十分必要,至少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体现:

一是践行宗旨的体现。一方面,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是了解群众意愿、掌握群众思想脉搏的重要途径,更是帮扶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具体过程;市长直通电话大多是一些群众关心的、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一个电话都是百姓疾苦的诉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另一方面,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各级政府是不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不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就是一把很好的检查尺子,是一个很好的衡量标准。

二是依法行政的体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大多是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过深思熟虑提出来的,比较符合客观实际,比较准确地反映了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市长直通电话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普通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办理好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是尊重人民当家做主,尊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体现,对于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依照法律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使好自己的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作为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作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日程,认真办实办好。

三是转变作风的体现。一方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优秀精英,他们提出的建议和提案,不乏真知灼见。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解决和处理一个个具体问题,更好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使政府的工作更好地体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另一方面,我们的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和问题,往往我们没有发现的,建议提案发现了;我们已经发现的,建议提案中反映得更深刻;我们一时找不到解决的办法,建议提案给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思路和措施。这些对于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都是非常有益的。

二、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实效性

建议提案无小事,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承办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办理效果。具体办理的要求,刚才几位领导都讲得很具体、很全面,我不再重复,在这里只强调“三个注重”:

一是要注重创新办理建议提案的方法。有不少建议提案都是在新形势下提出的一些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办理的过程中,既要严格按规范程序办理,又不能“循规蹈矩”,“按部就班”。一方面,要坚持办理程序不简化、不变通,要求不降低,时间不拖延。另一方面,各承办单位不能停留在简单办理、书面答复上,搞“文来文往”,要不断拓宽同代表、委员联系和交流的渠道,不论建议提案所提的问题能否解决,都必须加强沟通,做到“人来人往”,有案必答。对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要注意了解来龙去脉,掌握问题的症结,必要时实行“开门办案”、“现场办案”、“面商办案”等,努力取得与建议人、提案人的共识,增强办理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办理的满意率。

二是要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办理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既是一个工作过程,更是一个学习过程,对于我们拓宽视野,提高工作能力有重要帮助。今年交办政府系统办理的建议提案共110件,另有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件,与前两年相比略有下降,且绝大多数的建议提案都是新提出来的,这说明我们办理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从当前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来看,群众关注更多的是民生、治安、保障、突发事件应急等问题,尤其是今年初突如其来的灾害性雨雪冰冻天气和3月份多起森林火灾等突发事件,对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都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不管是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还是市长直通电话,或者是各种突发性应急事件,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甚至是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事关全区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不断与时俱进,不断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不断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切实提高应对和处理各种问题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三是要注重提高办理建议提案的效果。今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的建议提案质量很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贴近区情,贴近民意。各承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这些建议提案的价值,并综合运用好、发挥好,用以改进我们的工作,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一要实现从简单办理型向深入开发型转变。有些建议提案虽然在答复意见上代表和委员签署了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意见,但并不一定就说明代表和委员们已经真正满意了,可能还有很多需要完善和落实的工作,必须跟踪办理。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答复有止境,办理无止境”。同时,要善于换位思考,真正做到使代表满意、委员满意、人民满意。二要实现从任务型向动力型转变。办理建议提案,不能单纯的就事论事,要克服单纯的任务观点,做到由此及彼、举一反三,不断拓展办理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把办理工作作为促进部门工作的动力,并以此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三、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市长直通电话和应急管理工作是区政府及其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具体工作中必须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要强化领导责任。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办理工作做得好不好,质量高不高,关键在领导。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直接抓,职能科室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本人是区政府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我将坚持做到经常关注和参与办理的具体工作;每位副区长、区长助理每年也要带头主持办理1至2件建议提案,并亲自协调处理市长直通电话反映的重大问题。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本部门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把一般建议提案办实、办妥,把重点建议提案办成“示范点”、“模范点”。

二是要强化协调办理。这次交办会后,各承办单位要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尽快分解任务,制定措施,把建议提案和市长直通电话办理工作与部门年度工作结合起来,早安排、早部署、早落实,真正做到交办有人接,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着落。涉及到几个部门单位共同承办的,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主办单位要认真牵头,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共同把各项工作办理好,落实好。

第2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在商业活动实现网络化之前,采购是面对面或通过纸质文件进行的,有迹可查,即使是电子交易,其设备结构是专用的,一般只限于已知用户使用,任何外部用户必须是已知的、身份明确的、可追踪的;系统通常是主机结构方式,相对易于监督、控制和审计。与传统商业相比,万维网客户/服务器系统的特点是高度分散,资源共享、服务分散、顾客透明度高等,而电子商务的运作速度更快、业务循环周期更短、风险更大、更高程度地依赖于技术。电子商务系统的技术基础和市场的快速变化意味着传统的衡量方法已不再适用于企业的某些资产,财务报告不能充分提供企业的状况和价值方面的信息,特别是网络企业的无形资产,如商誉、客户忠诚度和满意程度等这些产生长期价值的关键资产。核实确认这类资产价值的困难在于缺乏足够的历史数据、合适的参照标准、先进的实践经验以及对网络的各种威胁和概率的准确估算。企业管理层以及公众都需要寻找能够用以表述网络企业的可信度、安全性及其他资产价值的方法,需要一些新的核查和审计方法,更有效地评价无形资产,如知识、品牌等。因此,电子商务系统审计就成为历史的必然。由于,电子商务的可靠性、适用性、安全性和性能等方面受到的威胁或存在的风险,都可能会影响其生存和发展。风险因素包括:商业信息的泄露、智能财产的不当使用、对版权的侵犯、对商标的侵犯、网络谣言和对信誉的损害等。因此,进行必要和客观的审计,才会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运作和效益满意和放心。

二、网络风险和风险管理

网络风险如同自然灾害一样不可预见。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就是要分析和衡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后果,引起风险的因素及其关联因素,出现风险的关键点采取什么方法能够减缓风险,风险出现造成后果如何,以及评价管理层是否履行了应有的职业审慎进行防范和控制。同时在评估中还要为各项因素设计评价比率,计算各种风险的影响后果,根据影响和后果排序,对高风险因素作进一步的分析。

通过风险评估,可以认识到潜在风险(威胁)及其影响,以便对高风险领域作一些防范、检测、控制、减缓和恢复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这些计划和安排应涵盖对各项控制成本,主要是指接受、避免、转移、监测成本的分析以及各项工作的先后次序。

三、电子商务系统审计中网站的合法性证明

网络终端用户都会关注网站是否来自一个真实的、可靠的机构,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真实,机构背景是否正当合法,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是否得到保护等。所谓隐私权是指对个人的数据/信息的搜集必须合法、公平,必须用于某一特定、公开的目的,必须取得该个人的同意并受到保护,本人必须有权进入系统进行修改或删除,信息的越域流动和将来的使用、披露必须予以安全保证和限制等。

解决这些网站合法性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由一公证机构提供可靠的证明,以使网络终端用户能对网站提供的电子商务放心。如Verisign,TRUSTe,BBBOnline,WebTrust,SysTurst等都是具有良好的信誉并且提供证明-查证服务的专业组织机构。网络终端用户可以通过查询这些公证机构的记录,获得确认被访问网站的名称、有效状态、服务器标识等信息。

四、内部审计和电子商务系统审计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核实查证”的定义是“提高决策者所需要信息的质量或内容的独立性专业服务。”其审计原则是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安全性、真实完整性和持续性,建议对系统安全性和真实完整性方面存在的控制点进行检查、评价和测试。并尽量在今后采用合适的审计标准对信息技术进行审计。不同于以年度为基础的传统外部审计,电子商务的实时性要求审计人员应对其进行连续不断的评估,按特定的审核标准对已发生的交易进行追踪,而系统内设置的自动登录记录可作为相应的审计轨迹,在系统内部实施对事件监督和控制。

尽管当前许多人认为核实查证通常与外部审计人员相关,内部审计人员则在公司内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对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要求则是:审计控制目标主要是审计财务报告制度、经营的效益和效率、合规性和保护财产安全等方面。审计模式应该建立在系统的可用性、容量、功能、保护和可靠性的基础上。例如,内部审计对网络企业控制水平的独立评价,使得客户了解到企业提供的数据将不会被有意或无意地滥用。再如,企业目标是建立电子商务以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那么电子商务风险是随着网络交易的增加而增加,以至于不能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或分辨用户的可靠性,因此,所需要的控制就是对用户的真实性进行确认以及对通讯信息进行加密。

电子商务系统审计的成功与否在于审计人员是否掌握相关的技术知识,了解商业风险及风险管理策略,是否有现成的策略随时应付出现的风险。因此,作为一个成功内部审计人员应了解企业的业务,以服务为宗旨并努力增值,积极提高专业技能,关注系统的效率和效益,建立对电脑领域发展的职业敏感性。

第3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2005年5月7日)

2005年4月,我们组成调研组,开展“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课题调研工作,对天津市、青岛市、大连市等地区实施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查看了有关的地方法规及文件资料,实地考察了劳务交易场所和施工现场,召开了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参加的三个专题座谈会,40多家企业参加了讨论。

天津市是典型的劳务输入地区。全市25万人的农民工,基本属外来队伍,成建制进入本市的企业122家,具备劳务资质,本地劳务企业190家,全市总计312家,占全市劳务总量的60%;

山东省既是劳务输出的大省,也是劳务输入的集中地。截至2004年底,山东省劳务分包制度的大框架已初步建立,已成立1169家劳务分包企业,吸纳农民工14.1万人,占建筑劳务人员总量的5.8%;在青岛市,已经建立劳务分包交易市场,劳务分包企业379家,有90%的农民工已经被企业吸纳。

大连市属于劳务输入地区。全市有28万外来的农民工,大多数农民工被总包企业直接雇用或通过“包工头”雇用;现有200家劳务分包企业。

一、调研地区基本情况

调研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的规范管理,高度重视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建立规范劳务交易场所的工作,建立了专门管理机构,坚持从基层抓起,从源头抓起,突出重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

天津市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设立了“分包交易中心”。其主要职责:监督管理工程分包行为,对外地进津企业进行严格的备案管理,规范劳务市场用工行为,查处无资质队伍私招乱雇和违法承揽工程行为等。同时,筹备成立“建筑企业劳务派遣中心”,并要求各省驻津建管处也建立建筑企业农民工派遣中心,和区县劳务派遣中心,将全市建筑业使用的零散农民工进行集中管理,为其监督办理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现阶段天津市已成立百家“派遣中心”,拟2005年6月低正式运营。

青岛市有专门的建筑市场和建筑队伍监管机构——建管局。在建管局成立了“规范建筑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贯彻落实,同时负责该项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第一责任人,并安排专人负责检查、监督各项规定、制度的落实。

大连市建委年内计划建立劳动力市场。劳动力市场是个综合管理、服务机构,由就业服务中心、技能培训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等三大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对用人单位和中介机构提供信息服务、职业介绍、进行职业培训、政策咨询、受理劳务企业申办资质并进行初审,对劳务队伍进行日常管理。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全市28万名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结束建筑业的非法“包工头”行为和务工人员随意无序的流动局面。

(二)出台政策措施,扶持企业发展。

简化劳务分包资质申办程序。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现阶段,本市注册劳务分包企业已有379家,有90%的农民工被劳务企业吸纳。

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狠抓合同签订率。青岛市要求各施工企业必须和每一位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全市规范用工行为大检查,狠抓落实,现阶段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合同签订率已达90%。

严格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禁止无资质“包工头”承揽工程。青岛市规定凡在青注册和施工的企业,必须用有资质的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队伍,严厉打击“包工头”承揽工程,有力的杜绝了“包工头”非法承揽工程和“挂靠”现象。

制定劳务人工费指导价,定期公布,指导市场。青岛市积极维护劳务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定期制定并公布了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指导价,作为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重要参考,受到劳务企业的广泛欢迎。

主动向社会推荐劳务企业,帮助劳务企业创建品牌。青岛市,积极培育骨干劳务分包企业,带动其他企业发展壮大,筛选部分用工规范、管理到位、质量安全好、专业特色较强的劳务企业,通过宣传册等形式向全行业、全社会推介。创立“农民工夜校”,定期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教师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和职业素质教育,提高了农民工自身素质和维权意识。

天津市实行联动措施,规范劳务市场。强制实行农民工工资卡制度,每月支付不低于53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每季度结算并全额支付剩余报酬;制定建筑业农民工专用《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保证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企业可办理年度备案。

下发劳务资质审批权,推进建立劳务基地。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调动区、县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根据本地实际发展劳务企业。从2004年下半年发文至今,已建立劳务企业200多家。2005年计划在新增100家,再通过5年的发展,至2010年达到1000家,使大连建筑业从整体上达到结构和谐;开展农民工培训工作,2005年将建筑业农民工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政府专项拨款2000万元,对本地区8万农民工实行免费培训;计划建立金州区、庄河市、瓦房店等劳务基地村镇,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农民进行培训,形成一批模板作业村、抹灰作业镇、砌筑专业乡等。

(三)规范市场监管,狠抓劳务备案。

天津市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与地税局联合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税务专用发票等手段,使进津劳务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全面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对使用未备案和无资质劳务分包队伍的行为,转包、违法分包和借照挂靠的行为,不签订劳务合同、阴阳合同和不按期结算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规范劳务分包市场经济秩序,有效控制了“包工头”非法承包工程行为。

青岛市建立劳务作业网上监管系统。2005年7月起,青岛市所有在建工程,建立了闵路电视监控系统,企业、政府主管部门不到现场,就可以及时监督现场发生的问题,及时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有关情况。

(四)广泛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

发放宣传材料。青岛市印制了20万套《致广大来青务工朋友的一封信》、《建筑工人手册》,春节后在外来农民工集中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发放,3月份开始在已开工的施工现场发放,基本做到每位农民工人手一册。并要求所有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知牌,公布维权公开电话和有资质建筑劳务企业名单。来青岛的外来农民工,根据《手册》可及时,合法就业。

天津和大连市也充分利用传媒途径,对来本地工作的农民工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了农民工的自我维权意识。

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定期执法大检查。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近几年,青岛市每年组织1-2次“两个规范”大检查,主要针对劳务分包资质管理情况、现场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及工人工资发放情况、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现场“两个规范”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全市通报批评外,还做到“四个结合”:与市场信用考评结合、与资质管理相结合、与招标投标相结合、与各项先进评选相结合。

二、调研地区完善劳务分包管理的典型做法

(一)实施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2004年年初,天津实行了分包合同备案制度和分包合同备案公证制度,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代征代缴税金和开具专用发票手段使进津企业合同备案的行为得到有效监控,更有效的遏制了在劳务分包工程中存在的阴阳合同、小合同大工程、名为分包实为转包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二)实行外地进津企业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2005年天津实行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进行年度备案和项目备案制度,初次进津的建筑业企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指定的在津负责人按项目备案,办理进津备案手续。年度考核合格的进津建筑业企业可申请年度备案,凭《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全年承揽本市工程和签订合同,对人员全部实行身份管理,进津务工人员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

(三)简化劳务企业申办资质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青岛市把申办劳务分包资质向本市和外来建筑业企业及人员完全敞开,随来随办,在办理过程中,尽可能的将有关手续进行简化合并,提高工作效率。

大连市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的审批权限下发到各区市县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鼓励各区市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

(四)探索创建建筑劳务市场。天津、大连市探索创办建筑劳务市场,进行行业管理和就业培训服务,对本地区零散用工及劳务企业进行有序管理。

(五)、严格规范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禁止无资质的“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青岛市明确规定:凡10层(含)以上高层住宅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公共建筑的劳务分包,实行进场招标,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任务。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接国有投资或国有控股投资的工程,劳务分包必须实行公开招标。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

(一)应采取多种措施在政策上培育和扶植劳务企业的发展,如通过清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指导价、禁止“包工头”承揽工程、简化资质审批程序等手段和形式,创造有利于劳务企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执法检查,对于不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劳务作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规范劳务用工行为,鼓励包工头建立有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工程施工。

(三)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交易行为的监督制度。可通过劳务合同备案制、公开招标等多种方式进行监督。

第4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中国保险业是外国投资者最为关注的行业之一,中国人寿海外上市曾是2003年全球最大的IPO项目,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也都在海外成功上市,就是有力的证明。如何完善内部控制,如何强化内部控制的基石,是中资保险公司健康走向世界的必修课。

一、公司内部控制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2002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了《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也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以下简称《法案》)。2002年7月30日,该《法案》经美国总统布什签署后,正式成为法律并生效。该法案的出台是针对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的能源交易商——安然公司造假事件,以及其后又接连发生的施乐、世通等大公司会计造假案而制定的。根据安然事件反映出来的严重问题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法案》不仅对《证券法》(1933)和《证券交易法》(1934)这两部证券监管的重要法律做了修改和补充,而且还对会计行业的监督、审计独立性、财务信息披露、公司责任、证券分析师行为、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权利和责任等诸多方面做了新的规定。在这些新规定当中,要求管理层报告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要求外部审计师证实管理层报告的准确性最为引人注目。使内部控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法案》的第302节要求CEO和CFO就他们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报告,并在提交给SEC的财务报表上签字——依此作为保证,因此,这部法律将迫使高级执行主管确保其内部控制系统的适当性;而《法案》第404节要求公司:(1)陈述管理层建立和保持适当的内部控制结构和财务报告程序的责任;(2)在上市公司的财政年度末,对内部控制结构和财务报告程序的效果的评估。《法案》的第404节以及103节,指导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制定用以管理外部审计师的证实工作,并就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评估进行报告的行业标准。

2004年3月9日,PCAOB了其第2号审计标准:“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并于2004年6月18日经SEC批准。该标准关注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以及这项工作与财务报表审计的关系问题。这项综合的审计会产生两份审计意见:一份针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另一份针对财务报表。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涉及以下内容:评价管理层用于开展其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的过程;评价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转的效果;形成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意见。该标准的出台,将对构成有效公司治理基石的董事会、管理层、外部审计师与内部审计师产生深远的影响。正如PCAOB主席WilliamJ.McDonoush所称,“该标准是委员会采用的最为重要、意义最为深远的审计标准。过去,内部控制仅是管理者考虑的事情,而现在审计师们要对内部控制进行详细的测试和检查。这一过程将对投资者起到重要的保护作用,因为稳固的内部控制是抵御不当行为的头道防护线,是最为有效地威慑舞弊的防范措施”。

PCAOB的工作对于规范化的内部控制设计、实施、监督、评估与不断改进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它使许多美国公司的各层管理者能在一个统一的框架内有效履行其内部控制的职责,并为会计师行业对内部控制的评估提供了一个基础。更为重要的是,该标准将力促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监督体系,这为有效的公司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毕竟,内部控制监督过程需要审计委员会、高层管理者、外部审计师和内部审计师的共同参与。

PCAOB相信,为获取可靠的财务报表,机构必须保持内部控制的运转,以便了解各项记录的准确性,各项交易和资产的处理的公允反映情况,并对各项交易记录的充分性提供保证,且收支工作都经管理层和领导者授权。这样,就能根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运转还能确保上述步骤的运转,以防止或发现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资产的盗用、未经授权使用或处置情形。简言之,如果公司管理层能证明其对簿记工作实施了适当的内部控制,用于编制准确财务报表的账簿和记录是充分的,并遵守了公司资产的使用规则,投资者就会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更为信任。

《法案》将代表一个新的资本市场监管时代的到来,对公司内部控制、会计、审计发展的意义尤为重要。随着中国保险业对外国同业的全面开放,中资保险公司已置身于世界市场一体之中,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法案》决不能视而不见。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研究《法案》,从中吸收营养,为完善中资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有用借鉴。

二、COSO框架应该成为中资保险公司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的标准

第2号审计标准依据COSO制定的内部控制框架制订,在“管理层用于开展其评估的框架”一节中,明确管理层要依据一个适宜且公认的由专家群体遵照应有的程序制定的控制框架,来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在美国,为管理层的评估目标提供的适宜框架就是COSO框架。

COSO是一个由IIA和AICPA在内的众多组织组成的联盟,它开发出内部控制综合框架模型,称作COSO框架。SEC对PCAOB的第2号审计标准的认同,从一个侧面承认了COSO框架,表明COSO框架已正式成为内部控制的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要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准确理解COSO界定的内部控制的目标、内容、概念是一项最基础的工作。

(一)内部控制的目标

通常情况下,对于组织来说,内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实现以下组织目标。

组织运行的效果与效率。所谓效果,就是组织实现组织目标的程度;所谓效率,就是指一定的资源投入所带来的产出量。

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财务报告是综合反映组织经营效果和效率的文件,同时也是组织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财务报告的不真实、不完整往往是组织的重要风险之源。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既可能给组织带来较高的违法或违约成本,更可能隐含着对组织资产或股东利益更严重的危害。

(二)内部控制的内容

内部控制主要由控制环境、风险评价、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及监督5个部分组成。

控制环境,指影响组织实行内部控制的各种因素,其中包括组织特征、产品与服务构成、组织文化、领导风格、法律制度、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组织信息管理系统等。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对内部控制的推行、效果或效率产生正面或负面影响。

风险评价,指对风险的真实性、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防范风险可能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些措施可能产生的效果和风险发生后将产生的内外部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控制活动,是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采取应对措施,纠正偏差,使组织的运行朝着既定目标发展,其中包括相关的政策和程序。

信息沟通,内部控制涉及到组织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为了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控制措施得到充分响应、风险评估客观公正,广泛的信息来源和相关人员之间的充分沟通与理解是内部控制中十分重要的工作环节。

监督,整个内部控制过程,包括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本身都必须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以提高内部控制的准确性、有效性和控制效率。

(三)对内部控制概念的理解

对内部控制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

内部控制是动态过程。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是实现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结果本身。组织目标是由组织的宗旨决定的。它包括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效率。内部控制是防止那些可能影响组织目标有效率地实现的风险因素造成实际损失、或者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的,贯穿于组织各项活动中的一系列行为或措施。环境影响内部控制,内部控制随环境变化而变化。

内部控制受人员沟通程度的影响。内部控制受到组织内各层次人员的影响,而不仅仅是简单地制定出一本制度手册或规章。单纯的规章制度只是一种机械的控制措施。组织虽然按照规章制度来运行,但人是具有个人目标、个人情感的能动性个体,他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规章制度的实施效率和效果。他们的行为可能受到其个人利益的驱使,也可能受其误解或抵触情绪的驱使。因此,内部控制必须建立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

内部控制提供的是合理保证。对管理层或董事会而言,内部控制提供的只是合理的保证,而不是绝对的保证。内部控制措施,无论设计的多么完美、运行的多么好,组织目标实现的可能性受到内部控制制度所固有局限性影响。内部控制也仅能为董事会和管理部门实现组织目标提供合理的保证。

第2号审计标准认为,COSO框架能确认出内部控制的运营效率和效果、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守适用的法律和规章三大主要目标,而这三大目标都会对财务报告产生重大的影响,是关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此外,标准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控作为框架的五大组成要素,服务于上述三大目标。

事实上,当今世界另外几个主流内部控制框架如加拿大的CoCo、英国的Cadbury报告、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11A)的SAC、信息系统审计与控制协会(1SACA)的Cobit都与COSO框架紧密相关。我国有关部门制定的内部控制标准,包括证监会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2003)”、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2002)”、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准则——内部控制(2003)”,其核心目标也与COSO框架一脉相承。

总之,无论COSO框架,还是PCAOB的努力,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就是要在公司内部建立一个基本的控制框架,作为管理层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基准。这也是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在管理方面的必然要求,它受公司治理、价值创造、风险和机会、管制、企业文化、技术发展及受托责任等各方面的影响。我们应该从COSO的框架中吸收合理的内核、应从中汲取经验,这会有助于中资保险公司管理层次的提升,执行能力的到位。毕竟,我们正面临一个国际化的舞台,在一些标准、框架的执行上应与全球主流框架保持一致,这样才有沟通的可能,有平等对话的可能,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

三、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益于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适当、执行是否有效,必须依据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这个标准就是COSO中论述的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整体层次和/或作业层次的评价标准。对于内部控制评估应由谁来完成,对此COSO和Cadbury报告中的观点都认为,首先应由企业管理当局(或其指定人,如内部审计机构)定期对本单位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提出评估报告,然后再由注册会计师对其加以审核,提出内部控制审查报告。《法案》也做出同样的规定。由此可见,公司内部审计在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估中的重要性。在颁布《法案》的过程中,由于IIA的积极参与,使得内部审计的作用与职责在法案中得以充分体现。

《法案》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有关指南,要求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对提交的财务报告提供保证,因此执行管理层是控制环境和财务资料的负责人。外部审计师为财务报告作公证,他要向财务报告使用者保证报告中的资料是按照公认会计准则公允地反映了组织的财务状况。至于内部审计师则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或其它委员会保证,组织为编制财务报告所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内部审计执行主管要经常及时地与审计委员会沟通;审计委员会要评价内部审计执行主管报告的全面性和充分性。

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活动与咨询活动,它的目的是为机构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对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进行评价,提高它们的效率,从而帮助实现机构目标。

(一)要注重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法案》要求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都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并确定其主要职责是:讨论每一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报表并提出质询;评估公司对外的所有盈利信息和分析性预测;讨论公司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政策;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建立及运行;接受并处理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方面的投诉;负责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决定支付其费用并监督其工作,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直接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有权聘用独立的法律顾问、其它咨询顾问。同时,法案对公众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及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责任和权利进行了细化,要求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对公司所提交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书面保证,并要阐明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

(二)要遵守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属性标准

内部审计活动是在一种多样的法律和文化环境下进行的;在目标、规模与结构都各不相同的机构内开展的;而且是由该机构内部或外部的人员进行操作的,并且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和习惯,这些差异对不同环境下的内部审计实务都会产生影响。为此,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了统一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用以说明内部审计实务的基本原则以及评价内部审计工作依据的标准、指导内部审计活动的开展,并为促进不同的、具有增值性的内部审计活动提供一个框架,从而帮助组织改善经营与工作。其作用在于让外部人员认同内部审计师所履行的审计工作是专业性的,即当一项内部审计工作遵守了该标准时,才能被外部认同为专业性的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审计实务标准》由属性标准、工作标准及实务公告三部分组成。属性标准通用于各行各业,主要说明内部审计机构的特点和对人员的要求,内部审计章程、独立性和客观性是其重要内容;工作标准通用于各行各业,阐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并提出了衡量内部审计活动质量的准绳;实务公告适用于特定类型的审计活动,它是属性标准和工作标准在特定类型审计活动中的具体表现。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于2003年在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方面了几个实务公告,其中,实务公告2120.A1—4(财务报告过程审计),与实务公告2060—2(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委员会的关系)、2120A1—1(对控制过程的评价和报告)、2120A1—3(内部审计在季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和管理当局承诺函中的作用)有密切的联系。这3个公告分别讨论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关系,内部审计如何评价组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形成审计意见,以及内部审计在贯彻美国《法案》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指南中应起的作用。本公告则进一步讨论内部审计师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和外部审计师在财务报告过程中的关系。

(三)要发挥内部审计执行主管的作用

内部审计执行主管在财务报告过程中应将财务报告过程审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分配适当的资源外,更重要的工作在于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提出有效的建议。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应主要从几个方面人手:

1.组织是否有浓厚的道德文化环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以身作则遵守组织的道德行为规范;组织的道德行为规范是否通过培训使全体员工了解,并成为组织道德文化的倡导者和执行者;财务报告有无不实的表述和舞弊。

2.组织怎样进行风险管理。组织有无风险管理程序、是否有效;高级管理层是否依靠整个组织来控制风险;管理层是否开诚布公地与董事会讨论主要风险。

3.组织的控制制度是否有效。组织对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是否全面、是否包括收集资料、编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以及规定要披露的和自主披露的事项;高级管理层和相关管理层是否声明对控制有效性承担责任;组织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披露是否反映出高级管理层、董事会或组织事故不断;整个组织是否有良好的沟通渠道和报告制度;控制制度被视为促进目标实现的积极因素,还是绊脚石;雇用的人员是否合格、是否经过充分的培训、解决问题是否及时和有效。

4.组织是否有有效的监督。董事会是否独立于管理当局,没有利益冲突,信息灵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内部审计是否得到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是否与高级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开诚布公的沟通和私人接触;各级管理人员是否对控制过程进行监督;对外购审计过程是否进行了监督。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完整性,主要有:

1.在财务报告方面。给外部审计师提供与业务相关的资料;与外部审计师协调审计计划、范围和工作安排;与外部审计师分享审计信息;与外部审计师和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计政策和政策决策;与审计委员会、外部审计师和高级管理层一起审查财务报告和披露事项;评价财务报告质量,包括向法规机构提交的财务报告;评价组织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尤其是对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监督管理当局遵守组织道德行为规范,为组织树立良好榜样,与员工、董事会和外部股东进行公开和真诚的沟通。

2.在组织治理方面。审查与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道德有关的公司相关政策;审查与组织风险和治理相关的未决诉讼或法律诉讼;提供有关员工利益冲突、不正当行为、舞弊和道德规范的管理程序和报告制度执行结果的资料。

第5篇:公证协会工作计划范文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定规划。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区级分管领导为正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普遍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成员,形成了组织领导有力,普法机构健全,办事人员精干的良好局面。区政府在认真总结前四个五年普法工作经验和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细化了任务,落实了责任措施。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和单位也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了普法实施方案。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

(二)注重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为全面落实《规划》,提升法制宣传教育水平,区政府高度重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在树立服务理念,建设一支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上狠下功夫。整合充实了普法讲师团、普法宣传员、普法志愿者和法制副校长等普法队伍。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102名区直局级单位普法辅导员、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组织他们深入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他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调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普法工作实践中,会宣讲,会答疑解难,会调处矛盾纠纷,把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同解决实际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据不完全统计,普法讲师团为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80场,听讲人员达到177690人次。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普法辅导员共宣讲法律法规362场,使293200人次受到了法制教育。

(三)创新形式,增强实际效果。一是搞好“三项建设”。第一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区731个村(街)全部设立了法制宣传栏,每个乡镇街道1-2个村(街)建立了法制图书角,全区编印《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订购《农民法律知识读本》20000余册,村民学习法律有了方便的场所和书籍。部分村(街)还开办了“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广播,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农村成为一大亮点。第二推进民主法制村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村民自治机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的保障。全区已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52个。第三注重社区、村街业余文艺队伍建设。目前,全区有业余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社区、村(街)。各级普法部门与文化部门密切合作,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加大对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农闲时节举办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二是积极开展跟进式法制宣传工作。区内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法制宣传教育跟进服务小分队,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把关,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先后50余人次深入到新农村建设试点村,配合乡镇政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答疑解难,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法制宣传工作。首先是借助农村土地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时段,向群众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群众易于接受方式,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因人施教,把集中讲解与个别解释相结合、与现场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大大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开展宣传服务,效果十分显著。

二、取得的成效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主要体现在:区委、区政府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放在重要位置,定期研究。“xx区领导干部讲法报告团”经常深入基层,带头宣讲法律。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律考试等制度得到很好落实。2006年和2007年度分别有1200名和1462名领导干部参加法制讲座和法律知识考核。全区领导干部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公务员法制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组织了公务员《公共管理(mpa)知识精华读本》、《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全区1390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职业道德、行政执法实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行政法律知识培训,全部通过考试持证上岗。司法人员通过学习培训,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强化。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日益加强,全区235所各级各类学校配备了专兼职法制课教师,聘请了237名兼职法制副校长,全部实现了教材、课时、师资、大纲、考核、法制副校长“六落实”。开展了教师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讲座。组织法律专题讲座362场,听课学生达28万余人次,举办法制报告会110余场,法治实践活动300余次,直接接受教育和参加法治实践活动的学生达5万余人次。教师依法执教水平、学生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以及遵纪守法的认识有了明显提高。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得到了广泛开展。先后组织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培训536场,24341人次接受法制教育,全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诚信守法的理念和意识不断增强,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

(五)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全区以“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坚持贴近农民思想观念,贴近农民法制水平,贴近农民行为表现,贴近农民实际需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以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普法活动100余次。先后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轮训。村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家庭法律明白人”在农户中的比例日趋增多,农民的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有了新的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工作不到位。少数单位及领导干部对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普法是软任务、软指标,积极性不高,重视不够,有的甚至产生厌烦情绪。有的单位虽然制订了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但抓落实力度不够。普法工作缺乏广度和深度,重部门法、轻公共法学习的现象比较突出。阶段性的活动较多,经常性的宣传教育较少。相关档案资料积累不全,个别单位的档案资料还是一片空白。

2、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偏少,其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职能作用发挥不够。有些部门和单位存在普法工作人员缺、设备差、经费少的问题。有的单位普法联络员兼职过多,普法工作精力难以到位。一些部门和企业还没有普法联络员。全区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普法大格局还没有完全形成,普法考核机制、督查机制有待完善。

3、重点对象的普法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不够系统、全面。二是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存在着“盲区”,法律宣传教育手段单一,形式不活。三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一些企业普法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普法宣传员和联络员,工作难以开展。

4、工作创新意识和超前意识不够。表现为视野还不够开阔,思路还不够宽,破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招法不多。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从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入手,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今年是“五五”普法中期评估之年,应对照《规划》要求,认真总结,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提高。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相应的解决办法。要研究制定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普法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区普法《规划》明确了此次普法的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要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宣传教育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保证对普法重点对象宣传教育目标的实现。特别是,《规划》首次把农民作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要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作为建设新农村、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环节来抓。目前看,农村部分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发生矛盾纠纷时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是选择上访,造成基层问题突出,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应着力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土地承包流转、基层民主自治、治安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农民准确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依法化解矛盾和纠纷,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村务管理。加强村级“两委”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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