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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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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法论文

第1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标准化;对外贸易;国际标准

标准化是“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ISO/IECGUIDE2:1991)。其本质是在于通过对标准化对象“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其目的是在“统一”的基础上“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在一国对外贸易中,标准化活动是一把“双刃剑”,直接影响到贸易中技术壁垒的形成和消除。一方面它是取得出口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促进商品出口,成为国际市场上的通行证;另一方面它也能限制商品进口,成为一种非关税壁垒。因此正确认识标准化的“双重”作用,并采取相应措施,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标准化在对外贸易中的作用

(一)促进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标准代表着一定的质量和技术水平,不同国家间商品的交换、人员与信息的交流以及运输的实现等,都是建立在标准的基础之上的。因此标准有当代国际贸易的基本要素之称,成为国际市场上的共同语言。目前国际贸易中的绝大多数商品都有公认标准(包括国际标准),符合这些公认标准的商品和服务在国际(或区域)市场上可以畅通无阻。许多国家和厂商利用标准化特别是国际标准化活动作为商品促销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因此标准化大大地促进了一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中指出:“国际标准和符合性评定体系能为提高生产效率和便利国际贸易做出重大贡献。”

(二)消除贸易障碍。由于各国各地区的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要求不相同,以及各国各地区技术水平和技术发展政策上存在的差异,使得各国各地区各行各业就同一产品和服务上制定的标准必然存在着差异。同一产品或同一服务,一个国家一个标准或者一个区域一个标准或者一个企业一个标准都是正常现象。如何减少这些差异,需要各国、各标准化组织以及联合国中许多专门机构之间进行协调,特别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协调,否则,商品、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就难以实现。协调的结果是各国或者多数国家或地区之间就同一产品和同一服务采用统一的标准(如国际标准或区域标准),这样就能减少跨国交易中的困难,消除贸易自由化中的障碍。因此标准化是沟通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合作的技术纽带,通过标准化能够很好地解决商品交换中的质量、安全、可靠性和互换性配套等问题。

(三)保护进口国市场和消费者的利益。标准的保护作用具有二重性,一方面,标准往往成为市场准入的决定性因素,成为保护国内市场的重要工具—形成一种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进口国家利用进口商品没有达到某项标准而将其拒之于国门外的例子屡见不鲜。近年来在国际贸易中大为盛行贸易技术壁垒主要是因为一些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制定出非常苛刻的技术标准,而多数发展中国家又无法达到这些标准而造成的。另一方面,这种保护作用又能阻止低品质的、不健康的、不安全的、对用户不利的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保护着国内消费者的利益。

(四)作为解决贸易争议的依据。贸易双方交货的品质、包装等有许多是通过公认标准或国际标准来规定的。毫无疑问,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交易的双方难免会产生争议,如果对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那么极有可能以这些标准作为仲裁的依据。因此标准为解决国家间贸易纠纷创造了公正的条件,为维护国际市场的正常秩序提供了基本准则。

二、我国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现状

截止2002年底,我国共制定了20206项国家标准。其中,强制性标准2789项,推荐性标准17417项。从标准的结构看,产品标准6048项,占29.9%;方法标准8240项,占48.8%;基础标准3848项,占19%。三者共占国家标准总数的89.7%。此外,我国共有行业标准34300项,地方标准12580项,企业标准约86万多项。在国家标准中,已有8931项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占总数的44.2%。从1993年起,我国开展了对采用国际标准产品实行标志制度。至今有关部门已公布了6270多项采标标志,共组建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60个,聘请27200多名委员。商品条码成员总数已超过4万家,50多万种商品采用了商品条形码标志。全国累计有8000多家企业持有8200多张带有国家认可标志的质量体系谁认证证书,8600多家企业持有35000张产品认证证书。我国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衔接配套的标准体系。

我国标准化工作已从传统工农业、工建领域向高技术、服务领域扩展,基本上满足了我国对外贸易活动和其它国民经济活动及社会发展的需要。但是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尽如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现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等同、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相对数量还太少,大多数标准没有参照国际标准来进行制定、修订工作。迄今为止,我国只有10个标准被ISO采纳为国际标准,仅占ISO国际标准总数的0.7%,因此在国际标准面前我们只能受制于人;二是标准化水平不高,许多现有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与国际标准相比,其质量指标和内容要求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同国外先进标准的差距更大;三是标准制订的周期长,滞后性较为突出,跟不上市场的变化和企业的需求。已有的标准无法满足国际市场对进出口商品提出的新的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一些工业标准老化,农业标准未形成体系,服务业标准极少,难以满足当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发展要求;四是标准的数量不足。新产品开发速度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周期缩短,因此一些新产品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国家标准严重缺乏,受制于人;五是多数企业的采标意识普遍淡薄。我国的采标工作基本上停留在靠政府推动状态,只有少数先进企业采标意识较强,自觉地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等等。这些原因直接导致我国产品档次低、国际竞争力差。三、必须大力加强我国对外贸易中标准化工作

目前,一些国家把进出口的标准化工作作为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和品质管理政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标准化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能力,保证进口商品符合国内生产使用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要求,保证引进技术设备,符合本国标准体系和计量制度的统一的要求,增进对外技术经济合作和对外贸易往来。如英、美两个“英制”的国家近年来为扩大商品的出口,也不得不花费高昂的代价来推行国际单位制(公制)。许多跨国公司为使自己的产品“国际化”―在世界各地都能通用,也不得不首先采用国际标准。

在我国大力加强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符合世界潮流、努力提高我国产品出口竞争力的一种必然选择。标准化战略有利于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冲破贸易技术性壁垒,促进商品出口;有利于加快我国企业、商品与服务同国际市场接轨;有利于加快生产技术的更新速度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进商品和服务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转变观念,重视对外贸易中的标准化工,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的主管部门到各企业,都必须认识到标准化工作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性。特别是各类外贸企业,要强化标准化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以《产品质量法》和《标准化法》为主体的有关法规文件,严格依法经营。对不符合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就坚决不上,达不到要求的自动停产。

我国目前标准化工作落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对标准化研究的投入偏少。如我国高新技术研究项目一般不安排标准的研究经费,这直接影响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目前发达国家之所以能够引导着世界标准化工作的潮流,是与它们在标准化研究方面大量投入有关。如2001年德国标准化的投入达到7.7亿欧元,产生了160亿欧元的效益,这意味着德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三分之一是标准化创造的。因此,我国政府、企业有必要加大标准化研究费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自己的技术标准体系。

(二)认真研究和积极推广使用国际标准。国际标准是世界各国协调的产物,它反映了国际上普遍达到的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成为国际级别上的协调标准和处理贸易纠纷的重要基础国际标准,有取代国家标准的趋势,因此以国际标准为基础制定本国标准,已成为WTO对各成员的要求,直接构成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条件。同时积极地推广采用国际标准,能够及时地了解国际先进技术,提供技术改造的方向和目标,推动相关技术的进步,实际上这也是一种廉价的技术引进。目前,世界上约有近300个国际和区域性组织,制定标准或技术规则。其中最大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ISO、IEC、ITU标准为国际标准。此外,被ISO认可,收入KWIC索引中的其他25个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也视为国际标准。

(三)注意不断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及时研究、搜集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整本国产品的质量指标。国外公司标准和行业标准经常修订,一旦有了技术上的新成果,即制定成标准,供生产直接采用,滞后时间短。标准对设计、生产、使用中出现的变化,反应迅速及时。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过程中,如果坐等标准正式颁布才开始采用,滞后时间很长。应在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密切注意其动向,不失时机地进行跟踪。其方法是直接采用,缩短滞后时间;编制过渡试行标准,跟踪国际标准的变动,包括以国际标准制定过程技术活动的跟踪,而且是全过程的跟踪。

(四)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开展国际认证是一项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标准化工作。按照国际贸易发展趋势,一国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获得“白色通行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通行证”—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认证。通过国际认证的企业和产品,意味着在国内外有良好的企业信誉,相当于获得了进入别国市场的“钥匙”,成为国际市场免检产品,其市场竞争力不言而喻。因此,随着国内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我国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国际认证工作,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从而增加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五)主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一些国家和地区由首先立足考虑国内标准,而转向最大限度地控制国际标准,即将本国的技术法规、标准纳入国际标准。他们致力参与ISO、IEC各种技术活动,特别在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方面,积极争取承担起草工作,以保证国际标准充分体现本国利益,或将他们的本国标准纳入国际标准,积极倡导在世界范围内采用,以保护、发展自己的产品。为保护民族工业,让产品打入国际市场,日本以“制定标准者控制市场”为出发点,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以求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争取领导地位。欧洲国家承担TC/SC秘书处工作的在ISO和IEC分别占66%、54%。他们在产品的研究开发阶段针对新的开发研究成果,制定欧洲标准,并努力将其推荐为国际标准,力争贸易上的主动。美国积极强化落后于欧洲的国际标准化活动,无论是承担TC/SC秘书处的数量还是对国际标准的提案数都急剧增加,特别是新承担了通信与系统间的信息交换JTC1/SC6等重要领域的秘书处工作。目前的国际上所采用的国际标准有大多都是发达国家的国家标准或者是发达国家的大企业的企业标准转化而来的,充分地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利益,这显然不利于包括中国在内广大发展中国家。因此,我们不能只满足于跟着采用国际标准,应积极主动地参加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活动。这样做不仅能让我们跟踪国际标准动态,而且还能使国际标准充分反映我国的意见和合理要求,扩大我国的影响。对我国的先进标准(将我国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的科研成果及重大的技术变化及时转为技术标准),以及具有中国国情特点的文化、传统工艺品、名品的标准等,都应积极地向国际组织推荐,争取纳入国际标准。只有这样变被动为主动,才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

(六)重视培养国际标准化人才。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外语水平高,有渊博的知识,是该领域的技术或标准化的专家。他们掌握整个国际技术和经济状况的动向,知道自己所属企业、产业在国内及世界上的竞争能力与位置,以及与该技术有关的国外企业和产业的动向,懂得该领域企业和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国家政府的政策策略等;他们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充分向有关各国和各企业的专家说明采用日本标准提案将会给世界上带来的好处。这样的人才可通过MOT的研究和教育来造就。MOT比MBA增加了很多技术要素。在美国,设MOT硕士课程的院校已超过100所,欧洲和亚洲各国近年也加快了创建这种院校的步伐。可我国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因此为了有效推进国际标准活动,我们应注重培养熟悉ISO/IEC国际标准审议规则并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才。

(七)大力宣传对外贸易中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标准化工作的意义,引起全社会特别是企业的重视。对按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企业和达到这些标准的产品,要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并实施各种优惠政策。

[参考文献]

[1]刘耀威.竞争优势新要素(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7.

第2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贸进出口对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日益增强。1988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大关,达到1027.9亿美元;之后经过6年的发展,于1994年再迈一个千亿美元的台阶;1997年,外贸总值突破3000亿美元,并首次跻身世界10大贸易国行列。

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外贸易更是焕发出勃勃生机,每年都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为迅速的时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规模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2006年对外贸易进出口高达1.76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三大贸易国,并进一步缩小与第二大贸易国的差距;加入世贸组织5年间合计进出口总值已超过从改革开放到加入世贸组织之前23年的总和;2006年外汇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达到10663亿美元。

对外贸易的良好发展,对于解决我国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的矛盾,提高我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乃至对世界经济的推动,都表现出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改善我国经济结构,加速工业化进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外向型经济部门不断壮大,通过扩大出口,利用获得的资金,引进工业生产所必需的资本品、原材料、技术等,加速工业化进程,改变传统产业格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总体竞争力。

二是推动国内技术进步,体现“后发优势”。对外贸易是我国获得技术的重要渠道,知识产权的跨国交易本身就构成了现代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和生产线,实现了产品出口结构的不断优化,推动了国内技术进步,这种“后发优势”对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增强经济的抗风险能力。通过出口国内生产相对过剩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可以缓解国内供求矛盾,提高经济效益。当前我国手机、电冰箱、电视机、摩托车、服装鞋帽类的出口依存度均在5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70%以上。而国内经济发展所需的紧缺原料,也能够通过对外贸易得以实现,2005年我国已成为世界铁矿砂、氧化铝进口第一大国和原油进口第三大国。由于进出口的良性运作,不仅弥补了我国国内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结构失衡,提高了总产出水平,而且逐步实现了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增强了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四是促进资本积累,提升规模效益。

多年来,我国货物贸易的顺差一直是外汇储备快速上升的重要来源。2001年底我国的外汇储备刚刚超过2000亿美元,2006年底突破1万亿美元,同期货物贸易顺差累计达到3675亿美元,相当于同期外汇储备增量的43%。贸易顺差为企业的资本积累提供了资金来源,提高了生产厂商对未来市场的预期,刺激了投资需求,提升了企业的规模效益。

五是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增长,带动了国内就业。外向型经济的日趋活跃,带动了国内就业水平的提高。据有关专家分析,2006年,我国外贸依存度达到70%左右,有效带动了国内就业,新增城镇就业人口1184万人,是近年来新增就业人数最多的一年。

六是在全球经济增长中发挥积极作用。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发展更具开放性,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带动效应更大,多年来无论进口还是出口都能保持高速增长。据有关专家分析,2003年至2005年间,中国对外贸易增长对世界贸易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10%左右的水平,对全球经济的全面复苏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贸易顺差是我国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和特有贸易结构的必然结果,也是国内经济长期健康快速发展的正常表现

长期以来,我国拥有良好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环境,近几年世界经济全面增长,为我国积极利用外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在条件,形成了以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以外商投资企业为进出口主体的我国特有的贸易结构。这是我国对外贸易长期保持顺差的主要因素。

一是加工贸易发展势头迅猛。一方面,我国良好的工业配套能力和大量廉价劳动力,加速全球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实行保税政策,对于外资投入加工贸易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因此,长期以来,加工贸易成为我国外贸的“半壁江山”。加工贸易是一种增值的贸易形式,必然产生贸易顺差。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总额为1775亿美元,其中,进出口为逆差的贸易方式有:外商投资企业设备进口逆差278亿美元,保税区、保税仓库进出口逆差600亿美元,还有其他贸易方式有部分逆差;进出口为顺差的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进出口顺差831亿美元,而加工贸易进出口顺差则高达1889亿美元,超过了贸易顺差总额。由此可见,当前加工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顺差中的最主要因素。

二是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额持续增长。2006年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规模达630亿美元,已经连续3年保持在600亿美元以上的水平,其中近7成投入到了制造业中。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超过190个,全球500强已有480多家在华投资,我国已成为一些重要工业品全球制造业的中心。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日益巩固。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面向国内市场生产,替代了部分进口需求。钢材、汽车及零部件、机械设备、消费类电子产品、尿素等产品进出口态势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有限,外商投资企业自身存在巨大的出口需求。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占我国对外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六成左右,而且呈逐年增加的态势。

除上述两个长期因素外,我国贸易顺差问题也与下面三个短期因素有较大关系:

一是部分企业在出口退税率调整前突击出口。近两年,国家对“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相继调低或取消出口退税率。企业往往根据政策调整日期提前出口或突击出口。如2006年钢材、服装等产品集中突击出口现象较为明显。

二是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促使企业加快出口步伐。截至今年1月,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相比汇改前累计升值幅度已达6%。从长远看,人民币升值对进口比重高、外债规模大、拥有高流动性或巨额人民币资产的行业将会带来好处,而对以出口为主、外币资产高或产品国际定价的行业则会带来冲击,如电子、纺织、机械等行业。为了减小或避免人民币继续升值的冲击,许多企业纷纷加快出口步伐,而对进口采购则持观望态度。

三是出口成本上升提高了出口商品价格。由于近年来国内土地、原材料、劳动力等价格上升,导致企业出口成本上升,许多企业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转嫁部分成本。与2005年相比,2006年我国出口价格总体上升4.2%,而进口价格总体仅上升3%。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国家打击出口骗税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企业守法自律意识的不断加强,企业出口骗税违法行为逐步减少;导致出口价格总体水平提升的直接因素是人民币小幅升值和出口成本总体上升。因此,从海关统计角度分析,所谓“大量出口高报价格以骗取出口退税、导致巨额虚假贸易顺差”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除此以外,少数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我国实行高精技术及其产品出口封锁,导致我国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所急需的技术及其设备进口不足,这也是造成大额贸易顺差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必须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贸易顺差大幅增长带来的新问题

我国积极利用外资的政策和特有的贸易结构,决定了我国贸易顺差现象将长期存在。国际上判断贸易是否平衡,通常用贸易顺(逆)差额与当年进出口总额相比,在10%以内的为基本正常,这个10%也可称为贸易失衡“警戒线”。2006年我国贸易顺差1775亿美元,约占当年进出口总额的10.1%,刚刚触及“警戒线”。从当前世界第一大出口国德国的情况来看,德国从1952年到2005年的54年间,对外贸易均为顺差,2002年贸易顺差首次超过1000亿美元,2004年和2005年均超过1900亿美元。其中贸易不平衡度超过10%的年份就有12年,最高达12.7%,超过我国目前的贸易不平衡程度。因此,我国目前存在的大额贸易顺差基本是正常的。

但是,大额贸易顺差也给我们带来新的问题。如:我国与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贸易摩擦加大,出口企业遭遇国际贸易壁垒的风险增大;我国外汇管理面临更加放开的国际压力;国内经济面临通货膨胀的潜在风险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既积极、又稳妥的办法,确保经济健康发展。

第3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教学改革;合作探究式教学

一、我国法学专业进行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学教育呈快速发展期。按照有关统计,2008年底,设立法学本科专业的高等院校已达634所,我国的法学教育在校人数从1970年代末期的700多人发展到现今的40万人。然而,在这样一个背景下,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却没有能够形成良性的衔接。大多数高校的法学教育还停留在传统的法律职业部门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上,这种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人才需求衔接不够。当前中国需要大量的职业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要改变原先比较重视学术型法律人才的状况。在法学教研职业化的背景下,由于一般法学院的条件限制以及与司法机构之间进行教学沟通的现实困难,在校内进行实践教学就成为法学院日常教学中的一个必要选择。但是,在我国的法学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又存在着不少障碍。

二、我国法学教学中实践教学的困境

法律教育方法的选择和采用与法典有着密切联系,在以成文法典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法律的教育方法一般选择演绎法,课堂教学的具体方法就是由教师系统地讲授法律知识。在以不成文法典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一般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在我国当前的情况下,法学教学中采用实践教学还存在许多条件的制约。比如,我国的法学教学中有14门核心课程,这些课程由于其重要地位,其教材的选用有一定的限制,各个院校在进行这些课程的教学中也较为谨慎。这14门课程中有些与实践有着很大的联系,但教材的体例却与实践相去甚远。这些教材的套路都是(某一制度或者类似规范的)概念、特征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或者原则、理论争议等,依照这样的教材进行授课,很难与实践真正结合起来。虽然近年来很多教材也进行了改革,注重既阐述原理又插入一些案例进行分析,但是这种原理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度还不深,很多陈述都非常牵强,原理与案例彼此分离,无法对接。其他因素,如教师的考核标准以及对学生的考核指标,法学教学规模与培养能力的脱节等问题,都制约着我国大部分法学院难以真正开展实践教学。

三、我们在国际法类课程中开展实践教学的尝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都属于法学专业14门核心课程,俗称为“三国法”。围绕这些课程及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课程,我们根据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目标,设置了国际法务课程体系,旨在培养既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又具备外经贸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人才,以适应当前浙江企业对外出口和投资的需要。从目前设立该方向的一些法学院系的课程设置来看,我们在坚持传统法学本科专业基本课程外,增加了有关外经贸知识的基本理论、应用性内容及相关岗位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开设了《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海商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特色课程。

1.在理论教学中,鼓励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理论教学是我国法学教学的一大传统,在一定阶段内将延续存在。因此,我们在理论教学中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按规定开展集体备课、示范讲课、教学讲评外,还组织参加学校的比赛。在教学中倡导和使用“讨论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根据我校法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我们以合作探究式教学改革为指导思想,修订并完善了教学大纲,在大纲中进一步明确了理论授课和实践教学的学时分配,制订了合作探究式教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我们对《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等主干课程教学总体分为两个部分:理论讲授部分和课堂研讨部分。其中“理论讲授部分”的学时安排占总学时的50%,要求学生在自学阅读相关教材和参考书籍的基础上,听取教师对理论内容难点和要点的讲解,形成对课程内容的基本认识和理解。“课堂研讨部分”占总学时的50%,分成小班授课。课堂研讨部分分别采用不同的研讨方式进行,总体上要求教学研讨过程中能够实现学生从传统教学方法向自主式、合作式学习方法的转变,提高学生自我学习的能力和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并通过理论教学的深入研究、发言、讨论、问答、辩论、写作等多种方式对所学基础理论知识进行梳理和深化。在此过程中,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在研讨课中,我们对学生的研讨有以下要求:①知识准备。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学生按照教师提供的参考文献进行阅读和总结,对所讨论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知识广度和深度。学生对相关研讨主题必须进行充分的知识准备,自行检索和搜集所研讨问题涉及到的法律法规、专著,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和相应的专业知识资料。要求学生针对所研讨的问题将检索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编辑,对相关问题的论点、论据进行总结。②逻辑思维。在研讨过程中,学生应当始终把握所讨论问题在逻辑上的推理性和严密性,应当杜绝缺乏逻辑层次关系和说理性的文档材料与讨论发言。③团队合作。在研讨学习过程中,各小组成员之间应当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对于参与小组研讨消极、缺乏贡献的成员,小组成员应当以一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其进行纠正。小组合作中不应当出现部分成员缺乏参与的状况,也不允许小组之间出现恶意竞争现象。④文档记录。研讨学习的全程都应当进行适当的记录,以方便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改进与考核。按照研讨要求需要制作的记录必须规范、完整、准确。⑤纪律要求。学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研讨课程,课程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学生应当及时完成小组分配的任务和研讨课程的各项要求,不得在研讨过程中做任何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学生必须服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裁定,不得提出异议。

2.积极进行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我们在长期实践教学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实验课教学、社会实践活动、课外科研活动、假期社会实践等实践教学体系和实习。其中我们所进行的《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课程是我们着重打造的一个实践教学项目。①课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课程是法学专业实验训练模块课程之一,该课程是法学专业实验训练模块课程之一,是在学生修过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贸易法等主要课程之后,在最后走向社会实践之前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法律工作技能之前的一个模拟训练。本课程不仅要求学生掌握国际贸易法律规则,更应该对国际贸易的一些基本实务和流程有一些掌握与了解。本课程既要培养学生的法学专业基本知识,有能够参与具体对外贸易实务的复合人才。在我们已经完成的《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大纲》、《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指导手册》等物化材料中,我们都强调了国际贸易实务知识和法律实务的结合。②课程训练方式和考核标准。课程采取实务模拟训练的方式进行,并对学生训练过程中所形成的文档加以评定和考核。课程要求学生在教师安排实务训练之后,在课堂以及课后时间结成学习小组共同完成训练任务,并要求学生自行对训练过程进行记录,最终需要提交训练底稿和训练所要求的成果文档,并进行发言的讨论。训练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训练介绍阶段。由教师向学生介绍对外贸易法律实务的基本知识和主要工作方法。说明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及训练要求,组织学生分配训练小组。第二阶段,训练操作阶段。根据训练的具体内容,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收集相关资料、组织讨论、完成具体训练任务所要求的各类法律文本,并写出训练报告。第三阶段,训练发言和讨论。每个小组应当对训练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总结,并就这些问题与同学和老师进行讨论。最后由老师点评。课程的具体考核评分标准如下:采用百分制考核,每个学生的训练评分中有20%为学生个人表现,分为考勤和其小组对个人的评定,各占10%,剩下80%为小组成绩。对于小组的评分,有指导教师根据小组所提交的文档的完整性、专业性和合理性三个标准进行评定。

3.《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的特色。①在国际法务课程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并不是我们国际法务课程体系建设的主干理论课程,也不是针对某一门课程进行训练,而是一个综合性的实务训练课程。在整个国际法务课程体系的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补充与辅助作用。在这个实务训练当中,需要综合运用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有关理论知识,并与具体的对外贸易实务相结合。②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是一个跨学科的实务训练。如上所述,在该训练的教学内容中,不仅有法律实务的训练,更重要的是结合国际贸易实务的相关知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训练。这不仅对学生的要求较高,也是对教师教学技能和知识范围的高要求。这门课要求教师首先掌握国际贸易实务的有关知识和实务经验,然后才能给学生进行有效的训练和讲解。因此,讲授这门训练课的老师一般应均有实务部门的工作经验,或者从事过实际的涉外律师业务,对国际贸易环节比较熟悉。③《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所针对的职业范围较为广泛,并符合浙江本地特色。由于浙江是中国的外贸大省,又拥有中国第二大港口,因此对外贸易非常发达。根据我们对浙江大学生就业形势的调查和研究,浙江大部分的行业都与对外贸易有关。这种训练对他们在从事涉外贸易的公司和生产性企业工作提供了前期的准备和训练。

第4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一)中国贸易出口结构的制约和中国贸易出口经济发展的不成熟

中国对外贸易的贸易结构比较单一,出口规模以量取胜,其中多以小商品和手工密集型产品等劳动力产品为主。例如纺织品,小家电,小型手工艺品等等。产品科技含量低,成本低廉,依靠低价出口来获取贸易利润。我国目前的贸易出口结构,依旧是高科技产品出口比重低,主要依靠纺织品和其他劳动力产品的出口来获取贸易顺差。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的增长,给予企业优惠政策以鼓励企业出口商品。令很多企业盲目生产劳动力和生产成本低廉的商品,依托政府的优惠政策,依靠低价出口商品,谋取利润。

(二)中国劳动力成本低廉,企业生产产品的成本极低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大批地涌向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而这些地区也正是中国出口贸易最为发达的地区。在商品生产中,劳动力成本低廉,甚至有些劳动力平均每人每天仅仅只有几块钱的工资,几乎为零的商品成本,为出口企业低价出口商品,提供了强大的生产后盾,使他们在一定时期的出口贸易中占有了绝对的优势。

(三)中国企业的发展受到了自身发展理念的制约

一些中小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严格执行劳动、环保、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导致所谓的“生产成本”极低,以这样的成本加低廉的利润来闯荡国际市场。

(四)中国国内商品出口存在的不良竞争

部分企业为了求得一席生存之地,不惜采取低价竞销等非常手段。往往在一国市场开拓初见成效时,开始以低价竞销进行恶意竞争。这样反而容易遭到反倾销而丢失市场,扼杀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一)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有利影响

1.商品低价出口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我国的贸易顺差。我国加入WTO后,对外贸易迅速发展,2004年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已经超过万亿元,雄居世界第三位,2005年更是有所提高,其中服装出口增长19.9%;纺织纱线、织物及其制品出口增长22.9%;鞋类出口增长25.3%;塑料制品出口增长22.9%,状况喜人。这些商品低价出口,在对外贸易中利用自己的产品优势,为我国的对外贸易顺差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解决了我国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在商品低价出口贸易中,出口的商品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其生产的加工流程对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专业要求相对较低,从业人员培训周期短但效率和回报高,从而令很多企业争相聘用这些低廉的劳动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业压力,是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的重要途径。

3.拓展国外市场,增强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力。一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如何,重点在于经济竞争力。在一定时期内,商品低价出口在对外贸易中具有很大的发展和竞争优势,虽然是依靠数量和低价的出口来获得经济利润,但仍然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使中国在国际市场上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商品低价出口,中国制造的品牌在海外市场上依然取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肯定,经济实力的提升更是带来了我国国际地位的上升,让世界认识了中国的商品。

(二)商品低价出口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1.商品低价出口是非官司多,面临一系列的国外反倾销。商品低价出口在推动我国的出口贸易发展的同时,遭受了一系列的贸易厄运。在商品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贸易规则也更加“苛刻”,各种贸易摩擦频繁发生。统计显示,2004年发达国家对华反倾销新立案件31起,比前两年多出20%。1979年至1989年,国外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主要是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占案件总数的97%以上;而1995年至2004年上半年,发展中国家共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244起,占国外对我国反倾销调查总数的63.2%。在中国商品低价出口中,尤其以纺织品和鞋类出口贸易的反倾销调查最为严重.

2.不利于建立中国商品的国际品牌形象和提高其长远的竞争力。国内部分出口企业低价出口商品,更没有品牌意识,甚至借助国外的某些知名品牌来达到自己的商品出口的目的,淡化了产品的产权意识和品牌意识。同一品牌的产品和同一规格品种的产品同时由许多厂家出口的现象相当普遍。虽然中国的产品现在遍布了世界的各个角落,但国外市场上对中国商品的品牌仅仅停留在“中国制造”的整体印象上,没有长远的发展前景和竞争优势。

3.低价商品在国内生产原材料耗费、环境污染严重,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许多企业发展观念依旧滞后,盲目追求商品生产,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企业的商业利润。这样的企业发展经济,不仅不利于企业自身的长远发展,更污染了环境,以牺牲子孙后代的幸福为代价,不利于国家建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中国商品低价出口对策及思考

(一)面对商品低价出口中国政府应该采取的对策

1.政府应该加强宏观调控,对企业出口加以政策指导和信息帮助。政府在针对商品低价出口这一现象,可以运用退税杠杆、调低税率、征收出口关税等一系列措施从宏观上对商品低价出口现象加以限制。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国对外贸易的出口,可以处罚低价出口,意在减少遭遇反倾销的风险。国家应对企业加以政策指导和信息提示,防止企业的盲目竞争和恶性竞争,及时将国际市场动态传递给企业,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提高企业的分析和决策能力,从而令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大大增强。

2.国家应该加强立法的完善。完善与国际贸易的相关立法,建立健全与国际贸易活动相关的法律体系,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引导约束中国生产企业的行为,规定相应的标准,并且对企业应对反倾销提供可靠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面对商品低价出口中国企业应该采取的对策

1.企业应该建立与现代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企业理念。企业应该转变发展观念,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赢得机遇。出口企业在对发展中国家出口时要提高警惕,改变用低价打开国外市场的习惯,中国企业也要积极应诉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提高抗争意识,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企业具备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质量意识,品牌意识和服务意识,但还缺乏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在各国企业都运用国际贸易法规来保护自己的今天,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商战即法战,中国经济的发展必须与世界接轨。而中国企业也必须转变落后的企业发展理念,学习现代经济的崭新规则,向世界的优秀企业取经。

2.企业要研究和灵活运用国际贸易发展规则。对于我国低价商品的出口企业来说,目前最迫切的任务就是要加强对国际规范的了解,世界贸易组织作为当今规范国际贸易规则的最大的多边经济组织,制订和实施的一整套多边贸易规则涵盖非常广泛,几乎涉及了当今世界经济贸易的各个方面,这些规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只有熟悉和掌握了这些相关规则和基本知识,遵守这些规则,才能防止由于不了解规则,而带来的经济摩擦、纠纷和损失,同时要学会充分利用国际贸易规则,来合法保护自身的经济利益,把出口贸易中遇到的经济损失降到最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3.企业要加强创新能力发展和重视企业专利的发展。在过去的出口贸易中,企业出口往往忽视了商品的品牌效应和商品的专利发展。我国加入WTO后面临更多技术壁垒,需要自主创新努力提升自我技术水平才能跨越。我国的出口企业在专利方面遭受损失严重,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结论

要扩大中国商品的对外出口规模,低价出口依然存在发展市场,但必须从长远发展考虑,认真分析当前的国际市场状态,加强中国绿色贸易和高科技贸易的发展,完善我国的贸易法规,增强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出口贸易利益,使中国的对外贸易得到更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福前.中国出口快速增长的原因与效应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5,(10).

[2]冯飞.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与国际竞争力[J].改革,2005,(7).

[3]鲁建华.加强自主出口品牌建设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N].人民日报,2004-07-05.

[4]艾华.万亿美元买不来贸易强国[J].时代经贸,2005,(4).

[5]卢洪雨.对我国产品出口非正常低价现象的探讨.国际贸易问题,2004,(2).

第5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国际贸易学科:国际贸易:学科建设

中图分类号:F740.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594(2006)06-0080―05

收稿日期:2006―08―20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迅猛发展,培养为其服务的国际贸易学科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迅速发展起来,不仅本科、大专招生的增长及总量居各专业前茅,而且硕士点、博士点的设立和招生也迫切要求增长,国际贸易学的研究领域和方向究竟要确定哪些,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国际贸易学科研究范围狭窄,不能适应学科和外经贸实际发展的需要

现今的国际贸易学科,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调整学科专业确定的,属于应用经济学,在其《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简介》中,它同其它9个二级学科同属应用经济学,在国际贸易学(020206)中指出:“国际贸易学是研究国家(地区)间商品与劳务交换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实践性特点的学科”。①但是,当今世界已经成为现实的生产要素、人员、知识产权交换及国际间的经贸合作,这些比纯粹的商品和劳务交换更为重要的内容没有包括在内。在业务范围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政策,国际贸易实务与管理,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国际贸易组织”。①从当今学科发展的实践来看,它注重了理论与政策,贸易的实务,没有指出国际经济合作这个内容极为丰富的领域,业务范围是比较狭窄的。在指定的博士学位专业课中,指定为“国际贸易理论研究,国际贸易政策研究,跨国公司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硕士学位专业课为:“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经营管理及结合培养方向的其他专业课”。①这些指定,一是笼统,二是国际经济合作、国际经贸组织、国际金融、国际经贸法规等类重要课程没有提及。在指出的主要相关学科中,仅列出了“金融学和世界经济学”。①而与之关系极密切的国际经济法、企业管理、国际关系等没有提及,比起其他应用经济学的二级学科来相关学科很单纯。

在以上学科研究范围的指导思想下,很多学校的博士、硕士学位设置的研究范围都或多或少的受到影响,总体上以文字中规定的为主,领域较小,对我国整个对外经济贸易战略有重大作用的对外投资(走出去)、利用国际优质资源(引进来)研究较少,偏重于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当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重点院校与研究机构未受影响,影响主要是对一般性大学,它们多局限于以上给出的范围。实际的对外经贸情况早已突破了上述设置的范围,研究外资、外经的文章充满了主要国际贸易学类杂志,但在权威的“指导简介”中没有。

更为不可理解的是,在2006年国家社会学科基金申报填表的学科目录中,在应用经济学24个二级学科里,竟然没有了“国际贸易学”这个二级学科的名称,我们申报表只好填写成“应用经济其他学科”,作为全国最权威的管理和指导社会科学研究的机构,究竟是如何看待这个学科领域及其地位的,我们不得而知。

学科是指学术的分类,即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专业分支。我国国家标准G/T13735-92将学科定义为:“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学科的划分是遵循知识体系自身的逻辑,它有相对稳定的知识体系,但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一些新的知识也归于原来的体系,这是任何学科都存在的发展规律。划分学科的目的,是为了专于学科的逻辑体系进行研究,以求学科有新的发展,水平逐步提高。(1)从国际贸易最初的知识体系来说,就是直接的出口和进口,后来有了国际投资,对外贸易与对外投资二者可以互相替代(Mundel,1957):贸易障碍会产生资本流动,资本流动障碍会产生贸易,二者具有相互替代性;Bhagwati(1973):过多的引致投资可能带来贸易的“悲惨性(贫困化)增长”。Markuson(1983),Svensson(1984):国际贸易与国际投资之间具有互补性,如果贸易和投资之间不合作,则出现相互替代关系,如果相互合作,则是互补关系。商品的贸易和生产要素的流动将互相促进。还出现外贸对外资的促进发展(陈泽星等,2005);相当多的学者都承认了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投资理论相互渗透发展的现实和趋势。(2)我国实践也证明,外资利用大大促进了对外出口和进口。在经济全球化下,生产要素和人员的跨国流动,跨国投资,它的地位和利益的所得,已经超过了单纯的出口和进口,仅以外贸来衡量利益的大小已经不能反映一国得到的外贸实际利益,对外投资和利用外资是对外贸易自然的延伸或替代。

无论任何学科,其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应用,我们学习和研究的目的是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总战略服务,为政府和企业服务。从目前我国主管对外经济贸易的国家职能部门,也可看出国际贸易学应该研究哪些领域:最高有国务院的经贸委,国家商务部,以下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商务厅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在以下是市县的相应部门。商务部的主要下属职能机构有近20个,但无论多少,职能业务总体可分为外经贸法规政策部门、进出口管理部门、外商投资管理部门、对外投资或对外经济合作部门四大类,当然新设立的商务部增加了管理国内市场和商贸一项大内容,倾向于内外贸一体化,这也是个新的研究点。省级商务厅或外经贸厅的主要职能机构有:没有设商务厅的省暂时不管内贸,其他管理职能部门如同商务部:外经贸法规政策(原政策法规处,现为综合处)、对外贸易(有贸易发展处、贸易管理处、贸易促进、机电进出口处)、外商投资(外资处、投资促进处、开发区处)、对外经济合作(外经处、境外处)。对于无形贸易,如旅游、运输、金融、保险的进出口,则属于其他政府部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学,它应该的研究范围是很宽泛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界的生产要素大规模流动成为必然,载体是跨国企业和人员,因此,对跨国企业和人员及其文化的研究是越来越重要了。还有,国际竞争的加剧,多边贸易体制运转不好时,次多边即区域一体化组织,或几个国家的一体化组织,或双边一体化的发展都在涌现,因此,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应放在一个日益关注的地位。

国际贸易学科研究面较小的另一个突出表现,

就是学校对纯理论研究较多,应用性对策研究较少,成果鉴定重期刊发表及档次,轻政策对策性研究报告,使我们的理论成果与实际需要脱节,失去了研究成果应有的价值,也抑制了研究面的扩大。

此外,学生,甚至我们个别的同行,也把国际贸易学科的研究范围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内容理解为仅是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这种对学科和专业的片面或错误理解,导致的负面效应是严重的。首先,它使我们研究领域局限于狭小的范围,不利于开拓应有领域或新领域,使研究水平很难提高,研究成果不能很好地为政府和企业服务。其次,由于这个专业的热度非凡,我们的学生和其他有关从业人员是社会上人数增长最快和总量居前茅的,但学生如果仅做外贸单证或坐办公室,跑海关和工商税务局,这种单一的就业面,现已人满为患,中专生、高职生、大专生、本科生,同抢一个饭碗,我们的本科生与他们竞争没有多少优势。这样片面的认识会影响我们全方位、多层次外经贸人才的培养,现在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不能简单地就理解为国际贸易专业,而是一个“大外经贸”专业。

二、国际贸易学科应拓宽的研究领域与方向

(一)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的指导思想

教育部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中,对学科专业的改革结构调整提出了原则,如提出:学科专业调整是“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全局性、战略性调整”,“要以主动适应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需求和提高国际竞争能力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和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优先发展适应加入WTO急需的金融、法律、贸易等类本科专业”;“大力开展与地方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鼓励高等学校积极探索建立交叉学科专业.探索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的新机制”[3]我们应根据以此指导思想并结合外经贸发展的实际和未来的趋势,拓宽研究领域与方向。

(二)学科研究总体要增加的内容

在对学科研究规律内容的界定中.应增加“生产要素跨境流动与交换”,以补充原来仅有的“商品和劳务交换”,体现当今经济国际化深入发展的现实和趋势。强调应用性、对策性,体现学科特点。在主要相关学科中,除原来列出的“金融学、世界经济”外,应增加“国际法学、国际关系、企业管理”等几个重要相关学科,体现与它的知识体系相关的重要学科。

(三)从整个再生产纳入全球的现实来考虑国际贸易或对外贸易

我们要从经济全球化,生产贸易国际化来看学科的研究领域。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它与生产前、生产中、生产后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统一过程,利益的分配也不局限于哪一个阶段。我们可以从国际化生产的整个再生产过程的三大阶段来看:

G--W…P…W’―G’

传统的出口贸易是仅在w’―G’间,纯粹用的是本国的原材料加工生产出口,也叫一般贸易。

传统的进口贸易是G―W,从国外进口来直接消费。

加工贸易,外商用进口的原材料加工出口,则是G―W…P…W’―G’。

如果是在境外国外利用当地原材料生产并就地销售,则是W…P…W’―G’。

这几种方式,都是与贸易有关的,包括了直接出口(传统出口,或自己进料加工出口);直接进口(传统进口);间接出口(来料、来样加工出口,外商要扣除进料外汇);间接出口和进口(跨国企业利用母国的设备、东道国的原材料、人力加工生产后在东道国当地销售,或转销其他国家,或产品返销母国)。

以上表面上是进口与出口,实际上是利用外资来加工生产再出口:对外投资进行生产在东道国销售或转销他国或返销母国。这就是现资、加工、生产、贸易的复杂关系。

从国际贸易的角度来说,直接进出口,也就是传统的外贸,这是第一层次的外贸,也是狭义的外贸;第二层次的外贸,是利用外资加工生产后的外贸和国内贸易:第三层次的外贸是到境外国外投资利用当地资源进行生产后的出口(产品到东道国或其他国家)或返销母国的进口。从利益上讲,第三层次的外贸综合利益最大。所以,仅以简单的出口和进口来看国际贸易是远远不够的,没有看到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都是与贸易直接有关的且利益更大。

以上是国际贸易学最核心的内容,可概括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投资,简言之,即外贸、外资、外经三大领域,我国管理外经贸的政府机构,主要是围绕这三大领域设置的。

(四)从与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知识与理论体系及其相关性来分类细化研究领域与方向

以下研究领域大都出现于外经贸实践中,但从全国各大学及研究机构来看,研究领域总体较小,有的研究虽然有,但不深入,有的没有开拓和创立,应拓展领域和方向。这里并非要每个学校都要面面俱到,而是指全国应有如下研究:

(1)国际贸易理论研究:从古典到当代,各种理论与学说,这是最基本的重点的研究领域,要开拓新方向;(2)国际贸易实务研究:国际经贸惯例、贸易合同、争议与仲裁、物流、运输与保险、信用证等单证运用、商务谈判等,要深入研究,开创新的方向;(3)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研究:WTO规则,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协议,原料生产与输出国组织规则,联合国经济贸易组织规则,双边经济贸易合作组与协议;(4)国际经济贸易关系研究: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区域和次多边经济贸易关系、双边贸易关系,要深入或开创研究新方向;(5)国际贸易法规政策研究:国际经济贸易法,国内对外经济贸易法规,各国政策,要开创新研究点;(6)货物贸易研究:机电产品、纺织品与服装类、农林渔水产品贸易研究、原料与资源产品贸易研究,要深入研究或开拓新研究方向;(7)服务贸易研究:金融、电信、运输与保险、旅游、会展等研究.领域大,行业多,在不断扩展,地位日渐重要,是重点开拓研究的领域;(8)对外直接投资研究:“走出去”战略与政策,投资方式、投资环境等,这是现在和未来都要大力进行并开拓的,是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重点领域;(9)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研究:“引进来”战略,产业政策,招商引资环境、方式,开发区,跨国公司研究,与上面都属国际投资的内容,研究理论多,形式及内容更多,要深入研究,以外资促进外贸;(10)国际工程承包研究:国际承包市场,招标投标,竞争能力等,要深入研究,开创研究新方向,是贸易增长方式的重要方面;(11)劳务输出与自然人流动研究:这是现在和未来要大力拓展研究的领域,是我国服务贸易增长的重点项目,可部分解决我国剩余劳动力,是增强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渠道之一。以上(7)、(10)、(11),是我国重点开拓的贸易增长新领域,必须加强研究;(12)国际市场营销研究:市场预测分析,营销策略与手段,开拓的新领域;(13)国际金融研究:国际金融市场,贸易融资,国际货币体制及人民币汇率,我国资本与金融项目开放与运作.

要结合外经贸深入研究;(14)贸易方式研究:、经销、加工、补偿贸易、租赁贸易、采购、期货贸易及电子商务等,要大力开拓、开创研究;(15)国际企业管理:跨国经营与管理,要重点开拓研究,为“走出去”服务;(16)贸易摩擦与应对研究:问题层出不穷,要深入进行研究。

三、国际贸易学科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换名或同名及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问题

从以上国际贸易学需要研究的领域和方向看.它涵盖的内容很多,但从字面意思上看,它没有包涵这些内容,与实际要求的内容差别太大。更重要的是用“国际贸易”这个学科名,容易使人们对它产生狭义的或错误的理解,这种理解,不是少数人,甚至包括了实际在从事这些工作的人。我们在毕业论文封面上写学科与专业名称时,不只是学生写错,而且相当部分老师也是模糊的,其他专业的人。就更不用说是片面理解和错误理解了。这种误解,对学科研究与专业的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为此,不如将学科名称与专业名称互相替换,学科名称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名称定为“国际贸易”。但从“大贸易”或“大经贸”看,专业名和学科名都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更好一些。

这样命名的好处:一是从字面上就拓展了学科的研究领域和范围,有利于学科研究和发展:二是纠正对这个专业狭义的和错误的理解,跳出片面狭隘的专业就业观,可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及全方位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深入发展,开拓更广阔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领域。如按狭义的该专业就业,就是从事直接的进出口贸易、做单证、谈生意、跑海关、坐办公室,而与其他专业无缘,各层次学生在同一岗位就业。而要从国际经济与贸易这个本科专业及学科涵盖面来看,就业领域就很大了。如我们的培养要求与目标中指出的那样:本专业培养应对经济全球化,为我国外贸、外资、外经、外事等领域服务的以实用型人才为主的多层次对外经贸人才,毕业后能在进出口企业、有进出口权的工业与商业企业、涉外金融企业、涉外政府机关和涉外事业单位、涉外中介机构等部门及个体工商业,从事进出口实务、商务谈判、翻译、经营管理、招商引资、市场营销、研究策划、文秘、宣传公关、新闻、研究、教育等工作。

此外,国际贸易或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可否上升为一级学科,⑷也值得商榷。任何学科和专业都是根据社会需要而来的。根据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国内经济与国际经济越来越紧密融合,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种趋势和规律将引导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以从事与国际经济与贸易有关的就业人员来看,所占比重越来越大,显示出这个学科的地位日渐重要;另从学科研究领域和范围来说,应用经济学的其他任何一个二级学科,都没有这么大的领域,研究方向远远没有这么多。可否把它作为一个一级学科独立出来,与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并列起来。学科名可以定为国际经济与贸易学,下设三个大的二级学科,国际贸易学(涵盖所有的贸易理论与政策、各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合作学或国际商务学(国际融资、对外投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国际经贸组织学(wT0理论与规则、区域经济贸易组织、双边贸易组织及双边经贸关系等)。这个设想敬请同行们提出意见。

第6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关键词:人力资本 需求 供给 外贸人才

我国外贸人才的需求分析

图1是1992-2012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走势图,从中可以看出,2002年以前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处于起步阶段,发展相对缓慢。从2002年开始,许多企业采用收购、兼并等方式来拓宽其在海外的业务范围,从2005年联想集团正式宣布完成对IBM全球个人电脑业务的收购,此外,中国海洋石油、京东方、TCL、上汽、中化集团等大量的海外并购案例集中涌现,我国企业正逐渐步入国际化发展的轨道。

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及全球经济增长减速,对我国的内需及出口的国际竞争力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但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进出口总值25616.32亿美元,同比增加17.8%;2009年进出口总额较前期虽有下降,但仍高于2007年。2010年全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29727.6亿美元,比2009年同期增长了34.7%;2012年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38667.6亿美元,同比增长6.2%,这也突显出外贸行业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张嘉为等,2009;傅苏颖,2013)。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贸行业的前景是很乐观的,我国的贸易依存度不断提高,外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因素之一,这种状况和发展,客观上需要更多的外贸人才参与到对外经贸业务中。特别是一些沿海发达城市,最为突出的是以上海为龙头的长三角地区,该地区随着产业经济链国际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和外贸的不断发展,其对外贸人才的需求也与日俱增,根据国内知名的HR供应商―前程无忧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外贸行业需求职位,包括跟单员、外贸业务员、采购员到涉外律师、商务谈判人员等各种职位,位居职业需求排行榜的前列,各类外贸人才供需缺口仍然突出(潘晨光,2010),如表1所示。

根据前程无忧公司公布的2011年1月至12月外贸行业人才职位需求量(见表2),利用t表示时间,设为自变量;Y表示需求量,设为因变量,对数据进行线性回归分析。表3是相关系数的结果,从表3中可以看出,Pearson相关系数为0.924,单尾显著性检验的概率ρ值小于0.05,所以自变量与因变量之间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图2是回归标准化的正态P-P图,图中给出了观察值的残差分布与假设的正态分布比较,可以看出标准化的残差散点分布在直线上或靠近直线,这说明标准化残差是呈正态分布的。表4给出线性回归方程中的参数和常数项的估计值,其中常数项系数为4.828,回归系数为0.276,线性回归参数的标准误差为0.036,标准化回归系数为0.924,回归系数T检验的t统计量观察值为7.670,T检验的概率ρ小于0.05,所以可认为回归系数有显著意义,即得出线性回归方程:

Y=0.276t+4.828

利用上式可对2012年度外贸行业人才职位需求量进行预测。该线形拟合公式对2012年外贸行业人才职位需求情况进行预测,得到表5的数据。

我国的对外贸易正处在一个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对外贸人才的需求量与日俱增,这不但体现在对其的数量要求上,更体现在对其更高的质量要求上。从企业角度出发,其所聘用的外贸人员不但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更注重其有一定的实务操作经验,同时还要熟练地进行外语沟通,当然还要持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吴丹辉,2012)。

我国外贸人才的供给分析

(一)外贸人才供给总量不足

随着我国外贸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越来越多的企业被批准直接从事对外贸易,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贸人员不仅具有日常工作所需的听、说、写、译的外语能力,还应懂得国际外贸知识、国际贸易谈判规则、国际经济法律、营销技术及基本的产品专业知识等。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与中东、非洲的贸易的不断增加,精通小语种的外贸人才日渐紧俏。尤其是随着近几年国际贸易争端的不断频发,那些有能力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实务型人才则更为抢手。

(二)外贸人才能力素质结构偏低

越来越多的外贸企业期望的是较高级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而我国高校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对理论课程的教学环节比重过大,忽视了一些重要的实务性课程和实践环节,这也造成了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偏低,虽然近年来很多高校也开始注重调整实践环节的比重,但这些都仍处于初级阶段,未能真正落到实处,这导致学生实践能力和操作能力不足,大部分高校的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很难全面、系统的体验进出口业务操作流程,尤其是缺乏有关审核、填报相关单据、报关和商业风险的防范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在这种学历教育模式下所培养出来的人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外贸行业属于知识、经验、智力高度密集的行业,外贸人才需要具备的基本能力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扎实的理论知识。外贸人才应该具有良好专业理论知识,要通晓相关的外贸政策、外贸规则与惯例,进出易程序等。由于交易双方处在不同国籍,因此外贸从业人员要熟悉国际贸易法,通晓国际经济、政治法律、社会文化等情况。另外,要具备较高的电子商务知识以及必要的风险管理知识。二是良好的职业素养。外贸人才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要加强自身的职业修养,注重自己的言谈举止符合国际礼仪,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思维敏锐,要敢于开拓新路子、新局面,同时要有良好的业务决策和组织能力。三是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外贸人才的沟通交流能力主要是指语言交流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精通外语,尤其是在技术引进、对外贸易、海外投资、跨国经营等领域,是否具有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此外,国际贸易人才还要有开放的思想和全球化的观念,具有跨文化沟通的能力,尊重外国的及风俗习惯。

我国外贸人才培养对策和建议

(一)培养目标的明确化和课程设置的宽泛化

高等院校应根据自身的发展实际,明确国际贸易人才培养的目的,建立多层次人才培养目标体系,避免趋同化现象。综合型重点高校要侧重培养研究型与创新型的复合高级人才,加强对国际贸易理论,国际贸易法规、WTO规则、贸易救济、跨国投资经营等方面的研究,一般本科和高职院校则侧重培养针对不同行业进出口岗位的实务操作型人才。高校国际贸易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更加宽泛,实现跨学科、跨领域的知识开放性,在课程设置时,应多加注重经济、管理、法律等学科的融合,尤其与法学课程的结合,强化国际经济、贸易、法律和国家文化知识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应让学生在学习专业理论的同时,积极增加专业实践教学的投入和研究,注重专业的实践能力的培养,不断充实国际化的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国际竞争的能力,以适应市场对人才的需要,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

(二)积极开展外贸人才培养的市场营销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院校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人才,而国际经贸相关用人单位是高等院校提供的产品的使用者,现在多数用人单位仍不愿意承担大学生就业后的“在岗培训” 的费用,招聘中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因此对刚刚走向社会的毕业生来说无疑提高了就业门槛。高等院校要从提高教育竞争力,优化学生个人职业前途出发,积极开展市场营销活动,高校可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在专业特长领域内,准确定位,建设自己的专业化品牌,加强与企业间的合作,探索校企人才合作模式,积极提供给学生更多的与企业直接对话的机会,如可以把“在岗培训”转移到学校里面完成,使学生所学专业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并在实践环节得到延伸和巩固,最终实现外贸人才培养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人才培养的信度与质量,为我国从贸易大国转变为贸易强国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宏,赵晓敏.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与问题研究[J].国际贸易,2012(11)

2.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N].金融时报,2013-8-3(5)

3.尹德先.加快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2

4.张嘉为,齐晓楠,张.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J].管理评论,2009(2)

5.傅苏颖.四因素致进出口未达预期目标 2013年或好转[N].证券日报,2013-1-11(A02)

第7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在我国,推行外贸制是当前外贸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之一,它是国有外贸企业在市场机制下求生存、谋发展的重要竞争手段。近年来,不少学者运用社会分工理论、市场营销概念及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对我国推行外贸制的必然性及可行性进行研究,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我们认为,对外贸制进行研究,还存在另外一条思路,即运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从委托形式固有的信息不对称现象(asymmetricinformation)入手,对当前讨论较多的几种外贸制形式进行分析比较,寻找一种符合中国国情并有利于克服因不对称信息所带来的内在缺陷的较优契约安排形式。本文拟从这个角度出发,主要以出口为例,对外贸制在我国的推广及优化提出自己的看法。

二、对外贸制的基本认识及研究思路

1.为了便于讨论,我们首先将已在国内外实践中出现的外贸形式归纳为三种:形式Ⅰ:直接(又称佣金);形式Ⅱ:中国现行的出口形式(我们称其为中国式风险);形式Ⅲ:间接(又称行纪)。

论文百事通其中形式Ⅰ(即直接)系指人(外贸企业)在权限内,以本人(生产企业)的名义同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办理进出口业务,并收取一定佣金,人对第三人不承担责任,也不享受权利;而形式Ⅲ(间接)也是国际通行的外贸的一种形式,它指间接人(行纪人)为本人(委托人)的利益和计算,但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国外进口商)签订合同,并收取一定佣金,同时对第三人承担合同中的义务,享受合同中的介入权;最后,形式Ⅱ(中国式风险)是中国现存外贸体制的产物,它的产生系以我国外贸经营权的审批制为基础,并在非完全出于双方当事人(本人及人)自愿的背景下,由人(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订立进出口合同,以帮助生产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显而易见,这三种外贸形式在佣金分配、风险划分及约束法规等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为便于后文分析,现将其作一比较并列于下表中:

三种外贸制形式的比较

比较项目风险收益

比较内容(人)(人)

形式

直接(Ⅰ)风险=0佣金>0(中等)

中国式风险(Ⅱ)风险>0相对较小

间接(Ⅲ)风险>>0佣金较高

比较项目约束法规人与本

比较内容人间关系(是

形式否自愿)

直接(Ⅰ)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中国式风险(Ⅱ)1991年《暂行规定》及并非完全自愿

《对外贸易法》第13条

间接(Ⅲ)各国民法(或商法)一般自愿

2.进而,我们对当前外贸制的改革与现状谈两个基本认识:(1)我国外贸体制改革必须以大力推行外贸制作为主要方向之一。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外贸经营的计划体制,大部分外贸业务由垄断的外贸专业公司经营,经营方式以收购制为主,但这种做法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以及与国际经济的接轨,其缺陷也越来越突出。对于这点,已有众多文章加以论述,这里不予展开。另一方面,经过试点企业的实践表明,外贸制适合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外贸垄断制解体后的形势,它有利于生产企业扩大对外贸易,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正是基于这些原因,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外贸制已被提上外贸体制改革的日程,尤其是1991年,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专门制定了《关于对外贸易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对外贸制也做了原则性规定。这都为外贸制在国内的真正实施奠定了一定的法律基础。(2)近几年的实践也表明,外贸制的推广目前遇到了一系列困难。外贸是实现跨国交易的一种较为复杂的方式,它涉及到委托人、人、第三者三方的利益、权利及义务分配问题。因此它的顺利推行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外部条件。而当前我国经济体制在许多方面不同程序的欠缺恰恰使外贸制这一新事物与旧的外贸经营方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从而导致了外贸制难以有效推广。据资料显示,近些年来,外贸企业出口占全国出口总额之比重一般在0~5%,很少超过10%,甚至普遍呈下降趋势。

3.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学者针对外贸制推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原因与可能改革方向进行了大量理论探讨,其中在不同程度上涉及到外贸制的形式选择问题。这些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两点:其一,在目前条件下,是否应立即从现行制形式(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或向间接(形式Ⅲ)转换;其二,假定转换条件不具备,则对于现有的形式Ⅱ,我们又应从哪些方面对其进行规范及改善。具体说来,目前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主要顺着以下两种研究思路展开:

思路Ⅰ:法律不规范论。这种思路主要从我国现行外贸制的外部法律环境出发,认为当前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在于法律的不规范性及相应造成的行为的不可操作性。首先,这一思路强调有关外贸制的立法相互不协调。根据《暂行规定》,我们当前应选择的形式为形式Ⅱ,而这种选择又缺乏民法基础,因为按照《民法》所给出的形式应为形式Ⅰ。这样就造成实际操作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对形式选择的矛盾性。其次,这一思路认为现存的外贸法规条例对行为涉及的三方(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及外国客户)的责、权、利界定不尽合理。这种不足尤其体现于人的权、责比例不协调。外贸企业在现行外贸制下既不具备间接(形式Ⅲ)中的行纪人所享有的多种权利(如介入权等),又必须承担形式Ⅰ下所不需承担的较高风险。因此,持此类观点者建议可从以下两条道路择一而行:或由《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外贸制向国际通行的间接(形式Ⅲ)过渡,或直接采用民法规定的,依据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来规范现行制,这样可使行政规范与法律基础相一致。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鉴于目前制形式的冲突,可考虑在修改的统一合同法中规定间接(行纪)合同,使民法规定的直接(形式Ⅰ)和合同法中规定的间接(形式Ⅲ)并行。同时为了避免冲突,对民法通则的制定细则,使外贸的各种形式均有法可依,防止与经济合同修改不一致。

思路Ⅱ:外部条件不具备论。这种思路认为,目前无论采用什么形式的制,其对外部条件都是有一定要求的。而具体到某一给定的外贸制形式,又必须在相应的外部条件下才能得到顺利推行。例如,对应于《民法》所规定的形式Ⅰ,我国目前的外部环境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不具备:一是外贸经营权审批制尚未取消,这形成了推行直接(形式Ⅰ)的主要障碍,因此加快放开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是推行外贸制的必要条件;二是市场条件及国有企业内部机制不具备。就市场条件而言,国内市场不成熟这一外部条件不利于人与委托人按国际规范的委托方式承担责任与义务;而作为委托主体的国有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由于现代企业制度未能得到充分实施,也会对制的推广造成相当困难。

以上两种思路分别从法律与外部环境的角度讨论了推行外贸制的现状、问题及改革方向,尤其是在外贸制的形式选择方面作出了具体分析,这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我们认为,外贸制的顺利推行及具体形式的正确选择,除应具备必要的法律规范与外部环境外,还应具备高效率的内在激励机制,而后者涉及到委托制自身在信息拥有、风险安排等一系列因素上的内在结构。因此,关于外贸制形式选择的问题,我们建议还必须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去探讨,以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具体形式。

三、委托理论与外贸制

(一)不对称信息与委托一般理论。

不对称信息指的是交易的一方参与人拥有但另一方参与人不拥有的信息。近些年来,对交易中不对称信息存在的关注已越来越成为现代经济学的重要部分。在某种程度上,如同“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基本事实一样,不对称信息也是一种市场的常态。因此研究非对称信息条件下交易的最佳契约安排具有相当实际的意义。

分析不对称信息是通过委托模型来实现的。信息经济学上的委托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有别于法律上的委托,它是泛指任何一种涉及非对称信息的市场。其中:委托人——非知情者(un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劣势;人——知情者(informedplayer),处于信息优势。非知情者将不得不因为知情者的信息优势付出更大的交易代价。在这里,拟主要利用两种模型,来为我们分析中国现行外贸制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模型Ⅰ:隐藏行动的道德风险模型(moralbazardwithhiddenaction):签约后人所选择的行动以及人所面临的自然状态(为不受人控制的外生变量,如市场状况、交易背景等)是委托人所观察不到的,委托人只能观测到由人行动和自然状态所共同决定的交易结果。而委托人的目标是设计激励合同使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选择对委托人有利的行动。

模型Ⅱ:逆向选择模型(adverseselectionmodel):逆向选择发生于签约前,委托人不知道人的状况、类型及人的私人信息。因此逆向选择模型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一种契约设计来获取人的私人信息。

论文百事通

(二)中国现行外贸制(形式Ⅱ)实践中的契约机制缺陷。

运用委托一般理论,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下现行外贸制形式所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些问题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信息不对称的放大。在一般的条件下,外贸人拥有国际市场信息,以及自己业务能力、交易磋商的信息,而委托人则不完全拥有这些信息。而现行的外贸体制和制形式扩大了这种信息不对称倾向:(1)外贸制中存在着“一顶帽子大家戴”的情况,即由于外贸经营权没有放开,无外贸权的企业挂靠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使合同产生法律纠纷的隐患,同时使委托人认定外贸人的资格和真实业务能力存在障碍。同时使一些信誉良好的人退出市场,不愿做业务,因此这个市场上存在逆向选择问题,这也是外贸制推而不广的原因之一。(2)信息的拥有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几十年来的收购制使生产企业处于与国际市场隔离的状态,在推行制后,生产企业依然处于信息劣势,与国际市场仍处于半隔离状态。(3)现行外贸制中由于委托合同不规范,常以订单代替委托合同,关于人如实报告交易信息的人基本义务,没有在法律上确立下来。同时现行制缺乏补偿条款,使人唯恐交易成功后,委托人甩开人直接同外商签约,因此产生“互不信任”,从而产生机制缺陷下的信息封锁与保密,即会出现前述的道德风险问题。

2.风险分担缺陷。现行外贸制做法使外贸公司垫付资金,且产生所谓“拿1%的手续费,承担100%风险”的状况,而生产企业承担的风险接近于零。由于一些生产企业无外贸经营权,从而成为被动的风险中立者。但人承担全部风险,应意味着委托人只能得到固定收入,其余利润应由人所有。现行做法对费用的计算标准是采用硬性的收费标准,即合同标的0.5%—1%,且一般只能收取费。这种做法实际上使外贸人通过合同所获得的利益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必然导致合同产出与利益的不均衡分配。

3.激励机制的缺陷。根据生产博奕模型来分析,在不对称信息下,外贸制的合同应是一种奖惩合同,根据外贸人的业务水平、积极工作水平进行奖惩。现行外贸制下,由于委托合同不能使人选择委托人所希望的行动,同时由于佣金不合理,使外贸人在出现合同纠纷时消极应诉、索赔,从而产生外部效应。从这个角度说,现行外贸制契约设计中,委托人并没有把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建立在外贸人的激励相容约束条件之上。而激励机制应是一个动态系统:一方面人的激励来自于委托人的利益让与,另一方面,外贸人的积极行动增大了合同产出增加的可能性,从而促进生产企业增加对外贸企业的激励。

(三)从委托理论看我国外贸制的形式选择。

如前所述,目前中国外贸制的发展有三种选择:一是改变现行外贸制形式,由形式Ⅱ向直接(形式Ⅰ)发展;二是从形式Ⅱ直接向间接(形式Ⅲ)发展;三是在现行制形式Ⅱ的框架下,完善法规,健全机制,疏通信息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效率损失。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以上三种选择在具体实施中都各有利弊,因此,任何关于外贸制改革的举措都必须充分考虑到在信息拥有因素及其对应的风险分布权衡利弊,据中国具体国情作出正确选择。以下将就其作出具体分析:

其一,三种制形式优劣比较。

对于直接(形式Ⅰ)来说,由于委托人可观测到人的选择同时也可观察到外生变量(即人所选择的自然状态),且委托人可参与交易磋商的全过程,因此委托合同可建立在人的工作努力程度之上,从而激励相容约束是多余的。委托人可设计强制合同,根据进出口合同及人的工作努力程度确定佣金的支付,因此人没有选择消极工作的余地。这种方式下,委托人是风险中性的,最优合同要求人的收入应是相对固定的,不享受合同的其它利润,但同时也不承担风险。

行纪(形式Ⅲ)与中国现行外贸做法都是以人的名义对外签约,因此人履行委托义务的行动在某种程度上都存在着对委托人的道德风险。然而行纪由于规定了人的直接履约权和介入权及规范了指定价格交易及其余利润归人所有的权利,使人权利和风险都相应增大。由于行纪使人真正成为风险中立者,承担全部风险,且取得更大利益,因此行纪相应地克服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效率降低的缺陷,对人激励来自于人对自己潜在利益与风险的关注,出于这种内在动力的驱使,人如同为自己工作一样,不会选择消极工作。

以上分析表明形式Ⅰ与形式Ⅲ在克服信息不对称方面较形式Ⅱ而言有相对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照搬国际通行的形式Ⅰ、Ⅲ即可成为解决我国外贸制所遇到困难的一条坦途。这是因为,一方面信息不对称问题作为形式的固有内在缺陷,无论在形式Ⅰ、Ⅱ、Ⅲ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我们在形式转换过程中必须对这一问题引起充分重视。例如:现行制下,人常常抱怨他们必须承担100%的风险,而要求尽快推行直接(形式Ⅰ)。事实上,按照米尔利斯阐述的原理,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小应与其所占有的信息优劣程度成比例。因此可以认为外贸企业目前承担100%风险与其在过程中占有信息绝对优势是相协调的。这样,如果转向直接(形式Ⅰ),如何在降低人风险的同时也降低方在信息上的绝对优势则成为我们必须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另一方面,以上分析的形式Ⅰ与形式Ⅲ均是在理想市场状态下才能较好地解决了保险与激励问题,而在现有中国市场条件下,由于非市场行为而导致的信息不对称必然会成为交易中不可回避的风险。因此推行国际规范只是努力方向,施行起来还须假以时日。

其二,完善中国现行外贸制:对信息不对称的克服。

如果目前从形式Ⅱ向形式Ⅰ、Ⅲ转换时机尚不成熟,我们应做的就是在现有形式Ⅱ的条件下,努力克服包括信息不对称在内的各种弊端与问题,在这里我们拟提出五个对策。

对策Ⅰ:外贸人资格的认定。对于现行外贸制的人来说,如果其通过某些渠道将自己的类型信息和能力信息传递给处于信息劣势的委托人,则可以实现事前交易的改进。实现信息传递的渠道是:(1)外贸企业传递其无形资产价值,如信誉、政府认证等。(2)委托合同中强调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及无法人资格权的违约内容。这样,无法人资格权的人则不会轻易从事此项业务,这也从间接传递了外贸人的真实背景。

对策Ⅱ:应该有效地实现对人的奖惩。按照米尔利斯—霍姆斯拉姆条件,信息不对称下,人的收入应有更大的波动性,因为人的行动不可完全观测,为了实现有效奖惩,可将另一些除人行动之外的其它可观测信息写入合同,如商品的国际市场可比成交价格,以及竞争对手签约价格等,这样委托人对人的激励不仅依赖于产出,还可依赖于此可观测变量。而且当此可观测变量包含有关人行动的信息时,即使在信息不对称状态下,也可达到交易的最优实现。

对策Ⅲ:力图使委托合同标准化,制定共同的合同条件。比如人如实的交易报告义务,就应是合同的一项基本条款,也是人的基本义务。另外,可以制定补偿条款以解决人对委托人不信任而产生的信息封锁问题。从国际实践上看,对制定统一法规及合同标准是一种趋势。

对策Ⅳ:佣金设计应合理化,而不宜采取硬性规定,以实现对人的激励。以德国的贸易业务为例:德国所有行业的平均佣金率为5%,但技术含量高的产品佣金率一般为18%,而大宗消费品则为2%。因此借鉴国外做法,我国对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尤其不应采取固定佣金形式。同时在中国目前现实下,佣金不仅包括费用,还应包括合同的一部分利益让与,这和人相应承担部分风险是相对应的,同时应以外销合同为基础签定委托合同,以实现对人的有效奖惩。

对策Ⅴ:政府不应局限在仅仅以行政手段强行推动制的实施。因为委托交易方式是通过市场内在要求来推动的。西方的现代商业制之所以盛行不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市场和时间的共同作用,逐渐克服机制缺陷而成熟起来的。因此中国外贸制在目前过渡阶段,需要的是政府不断地创造和完善外部条件以向更有效的交易形式发展。具体说来,政府在推行制所起的主要作用应包括疏通信息渠道,进一步下放外贸经营权,建立外贸业务公司的审评机制,界定外贸人的法人资格权,以克服逆向选择问题。在这个问题上,不妨借鉴韩国做法。《韩国对外贸易法》中明文规定了只有具有一定业务渠道的人才有从事进出口业的资格。

四、结论

本文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对我国外贸制的现状及改革思路作了具体分析。通过以上论述,我们认为,在现实国情制约下,如果立即在全国推行出口直接(形式Ⅰ)或间接(形式Ⅲ),则政府部门必须对这一过程必然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延伸引起充分重视,采取相应克服措施。目前较为可行的是,在现行外贸制(形式Ⅱ)框架下,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及风险分担机制,大力发挥政府部门在疏通信息等方面的作用,使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责权利不平衡及相应的效率损失降到最小,从而推动我国外贸制的发展。

【参考文献】

EricRasmusen,(1994),GameandInformation,Cambridge:BlackwellPubisher.

第8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 国际贸易 知识产权 战略对策

    一、知识产权在企业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一)积极作用

    在知识经济时代,智力资源丰缺盈余程度将成为企业在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决定性因素。豍知识的生产成为企业在国际贸易中提高竞争力的手段的同时也将成为企业贸易的主要形式。在当前的国际贸易中,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与服务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关系日趋紧密。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所涉及的商标权、外观设计权和专利权、版权、广告、地理标志等,一方面能够极大地提升商品和服务价值,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大量的知识产权纠纷。竖

    一种经济现象的持续与发展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国际贸易的可行性。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使得当今企业的国际贸易成为可能。豏由于知识产权保护会对企业的国际贸易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可以说,只有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得到提高,这个国家的企业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才会同时提高。

    在经济、法律与科技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鞭策和调整的利益机制。“知识”也是一种资源,这种特殊资源的归属问题也相应得到解决。为了使特定的智力成果发挥了“知识”的价值,而将知识产权设为法定的专有权。这不仅使权利人拥有了充分的利益,而且还提高了人们进行创新活动的积极性。通过法律机制,知识产品取得了一定的权利,某些无形的知识产品则变身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总的来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知识的使用和扩散、知识的产业化乃至国际化的重要条件。

    (二)消极作用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保障了企业国际贸易的秩序,这使众多的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获益。但事实上,国际贸易的秩序实质上是发达国家企业的国际贸易秩序,发达国家企业在此获益颇多,而发展中国家以及不发达国家的企业却饱受剥削,尤其是中国企业。

    为了能够快速地与世界的经济秩序融为一体,中国果断地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为此,中国既要承担因融入全球化经济所带来的经济风险,也应当享有在世界贸易组织之下的法律规则的保护。而在当今的法律规则制度中,最主要的法律规则的保护是享受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然而,中国步入WTO不久,自2005年1月起发生的多起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却使中国陷入了知识产权危机。如英特尔起诉中国某企业生产的语音卡侵犯其专利,又如日本的三洋在电池专利方面与深圳比亚迪产生了纠纷等等。当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以及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扮演重要角色的时候,知识产权危机给这一全球化进程蒙上了一层阴影。

    二、我国企业对外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一)立法方面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做了一系列改进。1982年的《商标法》、1984年的《专利法》以及1990年的《着作权法》都为此奠定了法律基础。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相继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尼泊尔公约》、《保护音响制作者防止非法复制公约》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后,我国为了实现对国际公约的承诺,对国内的法律进行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在1993年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使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水平有所提高。于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三大法律及其实施细则均按照WTO的承诺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并于2004年对《对外贸易法》进行了修改。另外,2008年又新增了《反垄断法》。据此,如果权利人随意乱用知识产权,就会与商品市场上的限制竞争行为相同,由反垄断法来进行调整。

    配合知识产权立法,最高人民法院也相继出台了若干司法解释,对涉及知识产权的审判工作做出指导,如《关于审理着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协助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二)政策方面

    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政策,方向明确、层次清晰,尤其在国家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更是对知识产权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比如,在2006年颁布了《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确切地指出了当年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计划,顾全大局的同时抓住了重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

    另外,为了加强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商务部已经提出逐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考虑到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此制度必须是与我国国际贸易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到2020年,我国与国际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战略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1)建立系统、完善的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2)加强对外合作,参与制定多、双边国际规则,切实有效地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知识产权人利益。

    三、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应对战略

    (一)专利对策

    政府在推进企业专利战略方面扮演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企业专利战略是介于区域战略与行业专利战略的中介,也是整个国家专利战略实施的基础。政府从宏观角度加强战略协调方面的指导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来说,政府在推进企业专利战略实施方面的功能和使命主要包括:第一,启动国家专利战略工程,为企业全面、有效实施专利战略提供切实可行的宏观指导。第二,完善专利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为企业专利战略实施提供政策导向和制度保障。第三,加大专利保护宣传力度。第四,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和扶持力度。第五,为企业和公众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强化专利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建设。第六,培训企业专利技术管理人才,为企业专利管理和战略服务。

    企业需要尽快树立专利竞争观念、专利战略意识和专利经营意识,密切追踪国内外专利战略特别是跨国公司专利战略发展动态,加紧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我国企业的整体经济能力和技术开发能力都比较薄弱,可以在专利战略实施模式上,采取追随战术,在紧密跟踪国内外专利发展动态的基础上,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围绕基本专利技术开发外围专利,创设自己的专利战略防御系统,突破跨国公司的专利壁垒。同时,还要加强专利实施、重视专利文献和情报分析、完善专利激励机制、构建自己的技术标准和加强企业的专利管理。由于打破以国外跨国公司为突出代表的专利权的封锁是我国企业对外贸易中需要高度重视和关注的问题,企业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四方面:第一,高度重视国际贸易领域专利权问题,摸清情况,有的放矢;第二,重视海外专利申请;第三,遇到专利法律纠纷时果断采取适当对策;第四,重视定牌加工(OEM)中的专利处理对策。

    (二)商标对策

    目前,企业市场竞争,不仅仅表现为技术之间的竞争,同时也表现为品牌之间的竞争。商标是企业信誉和企业形象的载体,尤其是勤勤恳恳逐步培养起来的驰名商标,则成为了企业参与全球市场竞争的锐利武器。正是由于商标在现代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国外跨国公司不仅在目标市场国家和地区申请了大量的专利,而且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这种做法值得我国企业借鉴。在此基础上还要加强商标管理,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商标文件资料的保管、商标标识印刷、商标投资管理、权利维护等内容。同时还要保护企业的海外商标权,主要涉及海外商标确权、防止他人在海外抢注商标、打击在海外侵犯我国企业商标权的行为等等。

    根据国际经验,实施商标的国际化经营战略、打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品牌,是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企业向国外市场渗透并最终取得国际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经验。比如在日本的家用电器、电子、汽车行业,松下、本田、三菱、东芝、索尼等品牌早已经是全球家喻户晓的驰名商标。这些品牌的国际化经营,从市场营销学的角度看是由于需求的国际转移,因为需求的国际转移为品牌的国际化提供了内在动力和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国企业应该抓住机会,启动国际化经营战略,这也是我国企业在与国外跨国公司较量中必须学会的本领。

    另外,还要选择好正确的商标战略模式。企业的战略存在不同的模式,而且对具有不同技术和经济实力的企业来说,在战略模式的选择上也不尽相同。如就拥有驰名商标的企业来说,利用商标手段获得竞争优势的商标战略、联合商标战略和防御商标战略是其中的重要模式。就品牌定位和使用模式来说,个别商标战略、统一商标战略就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市场定位的企业。在新产品市场上,也存在不同的商标战略模式。因此,选择正确的商标战略模式非常重要。

    (三)知识产权纠纷对策

    从我国企业的整体实力出发,综合评价我国企业对外贸易中具有的知识产权的实力,可以得出: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研发仍处于国际贸易的劣势当中,受国际知识产权贸易的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因此,必须加快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开发和利用,同时在当前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中保护我国企业的利益并尽可能寻找突破口。

第9篇:对外贸易法论文范文

国际贸易教学论文范文一:高校国际贸易教学变革思考

摘要:

中国加入到WTO后,对外贸易总额有了明显的提升,对于人才的需求开始增大,使高校开始面临更大的教学压力。不过,高校作为我国教育体制下,主要的社会人才培养基地,肩负着提升社会发展的重任,随着中国在全球贸易中,所面临的竞争压力越来越多,高校的必须在更短的时间内,为社会提供数量充足的专业型人才。因此,本文对于国际贸易教学进行研究,提出有效的教学变革方式,希望能够从教育层面,找到弥补社会人才缺口的途径,以提升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贸易 教学变革 社会人才需求

国际贸易是一门相对复杂的学科,不仅涉及到经济学的基础知识,对于外语、法律也有着一定的要求。而基于国际贸易人才的全能性需求,高校在教学上也提出了严格的标准,导致国际贸易相关课程的数量和难度不断提升。对此,必须快速找到提升教学效率的突破口,以保证学生在有限的校园时间内,完成基本的知识积累和能力塑造。

一、国际贸易教学的新发展

随着社会需求的变化,教育主管部门开始不断的修改专业教材,使之与其相契合,而国际贸易的教学内容,也在近年来得到了修订。较比于以往的教材,主要特点在于:一是教学范围增大,传统国际贸易教学,是以经济学中的理论知识为核心,主旨帮助学生分辨国际贸易与国内贸易的差别,所以实践内容相对较少;二是完善了法律体系教学内容,由于任何国家的法律都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造成各国贸易法律经常修订和完善,因此,在教育中不断的完善法律内容,对提升学生的能力,有着直观的作用;三是着重强调了国际贸易法的地位,减少学生基于对贸易法认识不深刻,而在实践中对企业造成的损失的问题。另外,法律也是全球贸易的基础规则,任何一个国家都需要进行遵守,帮助学生重视法律,对于学生国际贸易观念的养成至关重要。

二、国际贸易教学变革的必要性

1.传统教学方法的滞后。

在高校教学中,由于国际贸易的内容复杂性较高,并不断的添加新的规则,所以,教学手段无法有效进行创新上,导致方法滞后的问题出现。主要表现在:一是手段相对落后,很多教师仍旧沿用数年,乃至数十年的教学手段,学生早已对其产生了主观情绪的抵抗,无法达成良好的学习效果;二是仍旧存在机械化的灌输教学,教师的教学主动性过高,影响学生的积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并且严重制约学生的开拓性思维;三是教学气氛死板,国际贸易教学由于理论知识要求较高,所以,课堂中大部分教学内容在于知识讲授,缺乏与学生的互动,导致教师对学生的掌握情况无法了解。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不有效的在教学方式上采取变革,学生的前途将十分堪忧。

2.国际贸易人才的需求。

我国近年来国际贸易突飞猛进,进出口产品开始复杂化,专业人才形成了较大的缺口。严重的人才问题,直接导致了中国在国际贸易环节中的弱势,更无法有效的与发达国家展开竞争,最终影响的将是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所以,高等教育必须重视目前的人才缺口问题,有效率的为社会提供专业型人才,以满足我国在全球化发展的大浪潮中,能够稳固的占有一席之地。综合来看,无论是教育本身的需求,还是社会对人才提出的要求,高校必须合理的转变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学生在国际贸易领域上的综合素质。而实现该要求,需要高校从多个层面进行变革,包括教学的目的、方式、内容,以及为学生设置实践教学等。同时,学校也应该具备与时俱进的教学理念,鉴于国际贸易所涉及到的法律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推进而不断更改和完善,因此,高校必须采取及时的将其列入到教材的措施,使学生掌握更加完善的知识。

三、国际贸易教学变革的思路

1.转变教学目的。

首先,教育者必须认识到国际贸易教学的目的,并不是培养知识型人才,而是能够在学生毕业后,成为快速融入社会的专业性人才,所以,需要改变教学思路,提升学生的专业素养;其次,教学并不是完成教育任务,目的是在于对学生的培养,所以再教育环节中,学生应该占据主体地位。教师必须要深刻的认识与学生之间的关系,教育者不应该存在主导者的姿态,应更多的为学生发展而提供服务,因此,教师在教学手段上,也要适时的进行优化;最后,我国近年来国际贸易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所以,在教育上要帮助学生,认识到国际贸易对于国家的客观意义,即,帮助学生掌握国际贸易行为的目的。

2.变革教学内容。

第一,适当的引用国际教材。虽然我国参与了WTO,但是国内的贸易环境,与国际形势存在着一定差异。教材的编撰者,多是以国内规则为主体,导致现行教材与国际环境不符合,影响学生对于国际贸易的认识。采取国际教材,可以更好的实现国际接轨,同时,外国所使用的教材,多已经完成了丰富的实践,正符合我国急缺人才的需求,即,可以减少短期内理论编撰无法与时俱进的问题。第二,合理的开展实践教学。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高校采取了联合式的实践教学,即学校与企业合作教学,由学生负责理论知识的培养,企业负责实践能力的提升,最终直接向企业输出对口人才。实践教学目的,在于为社会节约人才的培养成本,使企业更加愿意录用应届毕业学生。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实践教学可以实现高校内培养人才,更具效率的满足社会人才需求。第三,建立前沿信息分享教学机制。基于国际贸易的变化性较大,所以在教育中,教师应该不断的向学生提供相应信息,包括国际形势的变化、新型规则的要求、典型案件的裁决等,使学生可以感受整体国际贸易环境,并加深对于国际贸易的思考。

3.变革教学方法。

第一,改变模式。首先必须将部分传统的教学手段去除,特别是填鸭式的教学方式,不能够出现在现行教育理念中。在教学方式的设定上,应采取以启发式为主的模型,例如案例教学法,为学生展示国际贸易案例,如WTO仲裁的典型案例,培养学生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教师要注意活化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塑造提升学生的问题解决思维。第二,创新手段。现代教育不能够在局限于书本和黑板,而且,我国高校也全部配置了多媒体教学器材,教师应该合理的利用资源,帮助学生更加形象化的记忆知识,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在课下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为学生创作多样化的学习空间。

4.注重教学实践。

实践已经成为了国际贸易教学的基本要求,学生除了基础知识的学习外,还要参与到实践活动中,巩固知识结果,使自身在正式工作前,拥有一定的岗位经验。而在实践性教学方面,最好的方式无疑是联合,学校可以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对外贸易公司进行合作,让学生能够在其中吸取经验,例如与律所的合作,学生可以直接参与到国际贸易案件中,虽然不具备决策权,但是,能够身临法庭,并得到专业律师的指导,已经有效加强了基础知识的理解。

5.加强教学与科研的联系。

虽然我国普通高等教育中,并不要求学生参与到教师的学术科研中,不过,为了提升学生的研究能力,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参与的便利,同时也能够帮助教师降低科研时间成本。在加强教学与科研的联系方面,首先高校应该建立相关机制,使学生具备参与的调解;其次是教师调解课题内容,帮助不具备学术能力的学生,也可以完成部分科研工作;三是开展随机课题,可以在教师指导下,让学生参与所学知识的小型课题;四是鼓励学生独立学术研究,并指导发表学术论文,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四、结语

中国对外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了大量的专业人才缺口,而此时不仅是中国发展的契机,也是高校教学合理变革的机遇,所以,高校应该充分的研究社会需求,有效的调整教学方式,为社会提供更加适合的专业型人才,以此推动中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曹卉.国际贸易教学方法的新发展和教学变革的新思路[J].科教导刊(中旬刊),2015(09).

[2]吴钧.经济全球化视角下地方高校国际贸易专业双语教学的理性思考[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2(04).

[3]沈木珠.国际贸易法新发展及其教学改革新思路[J].南京经济学院学报,2013(03).

[4]李红.浅谈应用型高校国际贸易专业核心课程教学方法改革[J].当代经济,2014(21).

国际贸易教学论文范文二:国际贸易教学情境创

摘要:亚里士多德说过::思维从对问题的惊讶开始.问题情境,就是通过教师有目的地建立一系列有难度的问题,活跃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从而在教学过程中营造一种强烈的求知氛围。

关键词:国际贸易;教学

一、亲历情境

亲历情境指从生活中选取某一典型场景,作为学生观察的客体,并以教师语言(文字)的描绘,鲜明地展现在学生眼前。教学实例1:教学内容:国际技术贸易教学情境创设:计算机软件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项重要标的,它既具有其他国际技术贸易标的的种种共性特点,同时还有发展时间短、速度快、问题多、争议大的个性特点。最重要的是,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便于教师为学生创设教学情境。首先通过教学文本介绍我国计算机软件进出口贸易迅猛发展的情况,在课堂上发起相关主题的讨论。如:(1)假如没有进口计算机软件的生活;(2)你认为windows视窗软件在中国的售价是否合理;(3)你认为中国是否需要加大对于进口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通过这些主题讨论,可以使学生调动自身的情绪,谈谈切身体会,同时铺陈学习内容,因为这些讨论主题已经涉及到课程讲授的主要内容: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况、国际技术贸易产品的定价、知识产权制度及其国际保护。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找到学习的最佳切人角度,有利于学生经过同化与顺应的过程,逐步建构起关于国际技术贸易的知识体系。

二、现场模拟情境

现场模拟情境是指学生以游戏、角色扮演的方式参与到教学过程中来。有些情境并非人人都能亲历,但通过现场模拟情境,让学生处于接近真实情境中,通过眼前形象和实际感受,联系已积累的经验,展开联想与想象,使情境丰富而逼真。教师则根据教学的实际斋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特征,运用一定的手段进行复现,达到形象地反映事物的特点就行。教学实例2:教学内容:中国加人世贸组织与世贸组织的发展教学情境创设:此章节是教学重点,需要学生掌握。世贸组织设有服务于包括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分理事会、委员会和工作组在内的各层级组织的的秘书处,由世贸组织总干事领导.总干事由最高级别的部长会议任命,职位非常重要,也十分敏感。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常常为这一人选的确定而明争暗斗。教师可以在课堂中组织学生进行世贸组织总干事的模拟竟选,发表竞选演说,可要求演说(稿)包含以下要点:(1)对世贸组织性质、地位和使命的认识;(2)当前世贸组织面临的当务之急;(3)如何协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贸易利益(4)如何在未来通过变革实现世贸组织的宗旨。通过这样的模拟情境,可以使学生主动去探求与世贸组织有关的知识,并将它们加工整理,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培养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故事情境

美国作家雷诺兹普莱斯(ReynoldsPriee)曾经说过:讲故事和听故事是人类的本能,其重要性仅次于食物,爱和房子,人可以没有爱情或房子,但没有人能够在沉默中生存下去,故事的声音占据我们的生活,从最小的日常琐事到难以沟通的精神之路。在教学过程中通过故事情境,可以生动地展现理论产生发展的完整图景,有助于学生理清理论发展的逻辑顺序,理解各种理论之间的内在联系。教学实例3:教学内容:西方经济学家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理论教学情境创设:这一部分的内容十分庞杂,理论性较强,但又是国际贸易理论教学的重中之重。教师可以选取一个国际贸易理论发展历史上十分重要的经济学家凯恩斯(JohnMaynardKeynes,一533一1946)来创建故事情境.(1)凯恩斯所处时代的背景故事凯恩斯之所以成为改变历史面貌的伟大的经济学家,与他所处的时代有很大的关系。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上半叶,人类社会由蒸汽时代进人电气时代,自由资本主义开始并最终完成向垄断资本主义即帝国主义过渡,两次世界大战,其间还有横扫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萧条。这当中有太多的时代故事,创建这些故事情境有助于学生了解凯恩斯的国际贸易理论产生和发展的背景。(2)凯恩斯生平故事这类故事情境可使学生了解凯恩斯出身、师从、求学经历、任职情况和逸闻趣事,甚至是他的股市传奇,凯恩斯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有助于学生了解凯恩斯作为经济学家的特质.(3)凯恩斯经济思想转变的故事凯恩斯由于师承于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早期曾是一名自由资本主来的信徒,直至20年代末仍信奉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认为保护主义对于国内的经济繁荣与就业、增长一无可取.甚至1929年同瑞典经济学家俄林就德国赔款问题论战时,还坚持国际收支差额会通过国内外物价水平的变动,自动恢复平衡。但经过了1929一1933年经济的大萧条,凯恩斯的经济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强调贸易差额对国民收人的影响,相信保护政策如能带来贸易顺差,必将有利于提高投资水平和扩大就业,最终导致经济萦荣。这类故事情境的创设对于该教学任务的圆满完成至关重要。首先,可以利用凯恩斯的经济思想转变将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贸易理论联系起来,因为凯恩斯早年曾经受到古典经济学自由贸易理论的巨大影响,而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TheGeneralTheoryofEmployment,InterestandMoney)出版之后,有对之后的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样,这类故事情境可以帮助教师向学生完整地展示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完整图景,有利于学生将相关知识系统化;其次,通过凯恩斯的经济思想转变的故事情境设工,使学生理解各种类型国际贸易理论从来就是因时因势而产生和发展的,都是为了反映一定时期的经济现象,解决特定的经济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在创设故事情境时,教师除了用语言文字描述情境之外,还应该充分利用包括数值计算、文字、声音、图像、动画以及电视图像等多媒体手段,可以用描写大萧条时期社会生活的电影(如《铁拳男人》)来创设背景故事情境,用凯恩斯的传记(如《凯恩斯传(1883一1946)》)来创设生平故事情境,用网络视频、图片和电视专题节目来创设凯恩斯经济思想转变的故事情境。

四、问顺情境

亚里士多德说过::思维从对问题的惊讶开始.问题情境,就是通过教师有目的地建立一系列有难度的问题,活跃学生的思维,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从而在教学过程中营造一种强烈的求知氛围。也就是说利用一定的间题刺激、激发学生的思维。一个好的问题情境,不只可以使学习内容的意义被充分地揭示出来,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激发学生积极主动地使新、旧知识发生相互作用,产生联系,从而创新他们的思维,使新知识获得实际意义,最终实现有意义的学习笔者在《国际贸易》的教学过程中发现,有一些已经存在着的间题情境,如著名的斯密之谜、里昂惕夫之谜等等。除此之外,还需要教师按照教学要求,根据教学内容,精心创设出好的问题情境。教学实例4:教学内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与国际贸易教学情境创设:在创设问题情境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间题要鲜活,能够起到激发学生探寻问题结果的欲望,二是创设问题情境目的并非是要学生给出正确答案,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设问,需要教师的引导和提供相关背景材料。针对教学内容,可以设置这样一个问题:海尔集团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跨国企业吗?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并非易事。不但要了解跨国公司的定义(目前还没有公认的一种说法)以及组织和经营上的特征;还要掌握海尔集团的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市场表现和企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信息。这些需要教师在学生探寻问题答案的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在《国际贸易》的教学过程中,情景教学法的运用可以充分利用创设情境来激发学生参与的情绪,启发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培养情感意识,把认知活动和情感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学生对知识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