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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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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论文

第1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论文内容提要]农村土地、债务、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治安环境是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只有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农村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和改进工作,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笔者从当前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出发,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农村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

当前我国农村社会治安保持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社会治安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少数农村地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治安问题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还比较强烈,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当前农村社会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五大方面:

(一)土地问题成为农村矛盾的重点

因土地问题引发的农村矛盾是当前农村反映最为集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土地承包权属纠纷。主要是城中村、城郊村、开发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等村组,人多地少,成员复杂,因土地权属纠纷导致群众上访的事件仍持续不断。二是违规征地引发矛盾。少数用地单位违规操作,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或占地后长期闲置,导致撂荒,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三是群众对土地补偿标准不满。特别是国家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远低于经营性项目征地,土地补偿标准不一,群众不接受,因征地补偿问题阻止高速公路和铁路施工,甚至阻断交通的事件时有发生。四是失地农民的利益缺乏保障。一些地方违法征占农民耕地,不给农民合理的经济补偿和生计安置,引发农村,仍然是影响农村乃至社会不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

(二)农村债务问题存在严重隐患

农业部在1999年采取抽样的调查发现,全国村级约有3600亿的债务。而农业部2006年上半年的抽样调查,该数字已经达到4000亿。村级债务问题不仅制约了村级集体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而且严重影响了基层组织的正常运转,成为引发农村矛盾纠纷、危及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由于债务不能偿还,由此引发干部与群众之间,现任干部与原任干部之间,村干部与包工头之间等多方面矛盾,由于债务问题引发的行凶动武事件在各地也经常发生。农村债务不解决,对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影响很大。

(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矛盾

一是村务公开未完全到位。现在农村很少召开村民大会开展村务公开,多数公开栏常年不公开,上面检查时往往是突击应付。即使公开了,内容也不具体,群众看不明白,甚至出现公开内容不真实的现象。久而久之,群众对村务公开失去了信任,对村级事务失去了监督。二是农村宗族势力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宗族势力死灰复燃,尤其在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村内宗族或派性之间矛盾难以调和,少数房头宗族势力干涉村务政务,操纵村民换届选举,导致村民之间矛盾冲突,影响正常的村民自治工作,给农村社会带来诸多不安定因素。

(四)农村社会治安环境令人堪忧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展开,农村社会治安保持了持续稳定,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发生在农村地区的刑事案件与2005年基本持平,其中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爆炸、放火、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分别下降了25.2%、13.3%、14.8%和5.2%。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发生的刑事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但是,有的农村地痞、村霸、市霸、水霸、菜霸等流氓恶势力横行乡里,为害一方;有的地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屡禁不止。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危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而且直接影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经济根源和社会背景,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

当前农村存在的突出社会矛盾,都直接或间接的与农村经济落后、乡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的收入水平较低有直接联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形成了强烈反差,城乡差距继续扩大,发展水平严重失调。这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进程,是农村社会矛盾产生的根本原因。

(二)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

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一方面取决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依赖于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这些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承包、土地租赁、土地征用、征地补偿等涉农土地问题日益增多,已成为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焦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性等因素的限制,政府对农民群众在经济利益上的要求不能完全满足。特别是在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面对失地失业,又无养老、医疗保障;面对因公致残,生活极度困难;面对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受到破坏;面对农民工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等等,广大农民群众表达诉求的愿望和行为更加强烈,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群体性上访事件,激化社会矛盾。

(三)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

一是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观念淡薄。少数干部不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不够,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回避推诿,对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及时调处,导致各种矛盾由小变大,致使一些群众越级上访,甚至演变成。二是不依法行政。有的基层干部法律法规水平低,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注重做群众的思想工作,处理矛盾纠纷方式方法失当,引起群众不满,伤害了干群之间的感情。三是以权代法。少数被“海选”出来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在集体项目承包、征地补偿、救济款发放等群众敏感的问题上,不实行村务公开,搞暗箱操作,,侵犯了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引起农民群众强烈不满和抵触情绪。

(四)预防调控机制不健全

完善健全的预防调控机制,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基本保证。有些地方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中,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健全的工作责任制。有的乡镇维稳专班仅一个人,村组干部配置过少,加上经费保障不力,维稳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地方工作又比较薄弱,机制很不健全,导致了一些应由部门处理的问题,直接集中到党委和政府,不仅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和正常的工作秩序,而且对社会稳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的对策建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没有农村的和谐,就不可能有全社会的和谐。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平安建设,构建和谐新农村,应着重强化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农村平安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基层党委和政府。各级党委、政府应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各地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奖惩使用直接挂钩。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帮助解决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工作突出的县(市、区)、乡(镇)、村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鼓励;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村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解决农村社会矛盾纠纷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加大“五五普法”工作力度,通过广泛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具有乡土气息的群众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农民群众自觉地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矛盾纠纷。

(三)切实抓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整合资源,加强乡(镇)、村(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站点等工作网络建设,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结合起来,完善农村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要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归口调处等制度。高度重视和解决农村因干群关系、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环境污染、移民搬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邻里纠纷和宗族问题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各种利益关系。建立和推行重大决策及重大项目风险评估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发生。

(四)加强和改进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

要加强和改进工作,完善督察专员、领导包案处理大要案等制度,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人回应、有人处理。要建立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实行实地调查处理制度。对重大案件、重访案件或认为有必要进行督查督办的案件,省级党委、政府应授权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处理,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防止重访、重大的发生。

农村平安建设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切实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基业,只有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才能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注释:

①《国务院摸底基层债务财政部酝酿相关方案》

②公安部《我国农村上半年治安形势保持稳定》,2007年08月23日05时27分,来源:新华网。

[参考文献]

[1]王智民,等.当前中国农民犯罪研究[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4).

[2]师逸,蒋凌燕.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若干因素浅析[J].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1).

[3]苏建忠,陈允政.浅谈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原因及对策[J].广西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2。

[4]宋远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问题、原因及对策[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1).

第2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即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也是本质内涵就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指的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但是,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遇到了诸多挑战与问题,其中之一就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失衡,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不和谐因素。

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年均增幅达8%以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然而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使我国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资源消耗与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不断加深。2003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占世界总量的4%,却消耗了世界钢铁总产量的30%、世界煤炭总产量的31%。2004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二,约占世界能源消费总量的11%。在资源消耗量急剧增长、供需矛盾恶化的同时,资源浪费现象却相当严重,资源利用效率较低。目前,我国工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只有2O%左右,矿产资源的利用率仅为40%~50%,能源利用率只有33%。在能源及矿产资源不断减少的同时,其开发利用所带来的外部性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增加1个单位GDP的废水排放量比发达国家高4倍,单位工业产值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比发达国家高10倍。同时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法规、政策不完善,体制、机制不健全,相关技术开发滞后等问题。本世纪头20年,我国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面临的资源和环境形势十分严峻。

发达国家的发展进程表明,当国家和地区人均GDP处于500美元至3000美元的发展阶段时,往往对应着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最为严重的时期。我国目前就处于这时期,如何改善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发展,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就显得迫在眉睫。

二、从生态效率的角度深入认识循环经济

1.循环经济的基本理论

循环经济(CircularEconomy)本质上是以物质的功效价值循环利用为特征,以环境友好的方式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生态经济,其主要特征是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发展经济,使经济系统和谐地纳入到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过程中,实现经济的生态化。

循环经济倡导的是一种与环境和谐的经济发展模式,与传统经济方式(图1)相比,循环经济改变了“资源——产品——污染排放”的单向式流程,按照“减量化(Recluse)、再利用(Reuse)、再循环(Recycle)”原则(即3R原则)形成“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复循环流程(图2),实现自然资源的“低投入、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作为一种经济、社会、环境共赢的发展模式,正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选择。

2.循环经济与提高生态效率

循环经济关注的目标不再是单纯的经济增长,而是生态效率的提高。生态效率(Eco-efficiency)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量(即GDP总量)和资源环境消耗的实物量(TMR)比值(公式1),它表示经济增长与环境压力的分离关系(decouplingindicators),是一国绿色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生态效率(资源生产率)=经济社会发展(价值量)/资源环境消耗(实物量)(1)

式(1)中,资源生产率就是用当年本国的GDP除以直接物质投入量(TMR),该指标越高说明单位资源产生的增加值越高、资源利用效益水平越高。

资源生产率与资源效率和环境效率密切相关,可以将其具体化为与资源效率相关的指标:如单位能耗的GDP(能源生产率)、单位水耗的GDP(水生产率)、单位物耗的GDP(物质生产率)等;同时可以将其具体化为与环境效率相关的指标:如单位废水的GDP(废水排放生产率)、单位固体废弃物的GDP(固体废弃物排放生产率)、废气的GDP(废气排放生产率)等。通过这些指标可具体计算出我国的资源效率(见表1)。

资源生产率=当年本国的GDP(2000年不变价)/直接物质投入量(TMR)

由表1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资源生产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十分明显。2000年我国的资源生产率为19.6美元/吨,而日本为746.3美元/吨、德国为337.8美元/吨、美国为381.7美元/吨,均为我国的十几至几十倍,这是我国多年以来单纯注重GDP数量增长,却忽视资源效率与环境容量的后果。如果我国继续按照现有资源利用方式和污染产生水平,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将约是现在的4~5倍。显然,这种模式属于危险的发展道路,意味着可能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和环境退化。

3.基于IPAT方程的生态压力评估

我们可以利用IPAT方程来推算我国在循环经济建设中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衡量我国提高资源生产率的潜力。

197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著名人口学家埃利希(Paul.R.Ehr1ich)教授率先提出了表征经济增长与环境关系率的数学方程形式:IPAT方程(资源环境压力方程)。

I=P×A×T(2)

式(2)中I是环境负荷,P是人口,A是人均GDP,T是单位GDP的环境负荷(其倒数即为资源生产率),式中的环境负荷可以特指各种资源消耗量或污染产生量。从IPAT方程计算资源生产率的过程不难看出,在方程四个变量中,人口是不断增长的,人均GDP也会随着经济发展而增加,因此,要减少经济增长所形成的环境压力,必须依靠技术提高使单位GDP的环境负荷减少,即资源生产率提高。

以2000年为基准年,2000年我国人口约为12.7亿,人均GDP为800美元,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到2020年我国GDP将翻两番,人均GDP达到3200美元。预计2020年我国人口数约为15亿,将以上数据资料代入IPAT方程经测算可知:从资源生产率的角度来考虑,若要使2020年生态环境与资源消耗状况与2000年持平,那么必须使资源生产率至少提高到2000年的4.72倍,而要使生态环境有显著改观,资源消耗大大降低,实现经济可持续增长,那么资源生产率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提高约8~10倍。

三、我国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对策建议

尽管我国的循环经济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存在诸如指导思想落后,理论体系建设滞后;缺乏统一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尚不健全,执行不力;尚未形成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缺乏符合国情的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制约因素。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1.选择我国循环经济的重点和突破点。我国应该把提高资源生产效率作为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和突破点,集中力量,争取在相关的共性和关键技术有所突破。

根据现有的理论研究,提高生态效率主要有两种途径:部门内的改进和跨部门的变革。前者主要通过过程改善,产品创新提高资源效率,这种改革是渐进的、常规的,例如,汽车后面装尾气净化装置,把使用石油燃料的汽车变成使用燃料电池的汽车等。而功能革新跨部门的变革,是在改变产品结构和城市结构基础上寻找替代式的发展道路,从更大的范围内进行生态效率的思考,例如原来城市规划概念是功能分家,工业区、居住区、休闲区等是分开的,联系这些区域的需要使得交通的环境压力加大,而今的城市规划概念已经被新的功能集成的规划思想所替代,在城市组团里面实现居住、就业、购物、休闲的集成,实现最少量的交通。这种改进具有更大的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更重要的战略途径。我们现在的思考比较多地限于传统的渐进发展方式,而没有强调替代方式对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忽视的恰恰是更重要的路途选择。中国在“十一五”及未来更长的发展阶段,不但要继续关注传统的渐进式的变革,还要前瞻性地促进跨部门的技术变革,这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部门和资源环境保护部门联手讨论一种综合的、多赢的发展战略。

2.统筹考虑,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系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制定各项法律政策加以规范引导,同时需要一定的技术水平作支撑,并且依赖于整个社会公众意识的提高,以及环境税、绿色标志的政策机制的完善。而我国还没有形成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体系,缺少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不能适应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因此,在制定循环总体推进计划的同时,应加快《循环经济促进法》立法进程,改革不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机制,在加强行政引导的同时,建立配套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确保在市场机制下政策措施之间相互配套和促进。

3.强化市场机制,建立有利于推行循环经济的动力机制。由于我国仍处于传统线性经济模式中,我们现有的环境法规和政策体系大多采取末端控制、指令性控制,在资源输入端和污染排放端缺少有效的经济控制手段和社会参与手段,这不利于发挥企业和社会的积极性。目前的市场价格体系不但不能反映资源的稀缺性,反而因为回收利用的材料价格高于原材料的价格,不利于原材料的节约和二次材料的大量利用,在污染排放端又缺乏强有力的经济约束。循环经济还要求运用社会机制,制定参与性政策,强调非政府非赢的社会组织的作用。目前的政策体系较少考虑采用市场性和参与性的政策,排除了市场主体企业和社会力量在推进循环经济中的作用,客观上造成企业和社会参与积极性不足的缺陷。

因此,要特别强调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在垃圾分类回收、废弃物资资源化等方面,加快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和合理的费用分担制度,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工具,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我国市场机制的建立。同时,将完善市场机制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引导行业和企业致力于循环经济的建设。

4.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发达国家是在逐步解决了工业污染和部分生活污染后,向消费型社会结构变化的过程中提出循环经济发展理念的,其目的在于解决后工业化时代的废弃物问题。而作为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且各种主要资源都相对贫乏的国家,我国经济发展目标绝对不能简单模仿,而应以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为主要目的。因此,应全面考虑发展循环经济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走适合我国国情的循环经济发展之路。例如,考虑到我国现阶段国情和存在地区差异的情况下,在借鉴日本的规模化资源再用和再生利用机制时,就既要考虑科技的劳动替代和高效作用,又要考虑我国劳动力众多就业压力大的实际情况。譬如,可以通过发展循环经济相关的“静脉产业”(3R)产业,在促进再生资源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的同时,培育新兴产业,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问题。此外,在增加循环经济科技投入的同时,还可以借鉴日本汽车产业在上世纪80年代的经验,结合老工业基地改造,把发展循环经济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结合起来,利用其“溢出”效应,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力。

发展循环经济对于我国来讲是一项新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发展阶段,我们既要抓住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也必须正视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压力。全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循环型社会,充分挖掘和利用资源生产率提高的潜力来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的矛盾。要实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经济、社会、环境的持续、健康、和谐发展的目标,就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推行清洁生产,将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努力实现产业生态化,治理污染产业化,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美]戴利.超越增长[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

[2]黄贤金.循环经济:产业模式与政策体系[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4.

[3]诸大建.上海建设循环经济型国际大都市的思考[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14).

[4]刘滨,王苏亮,吴宗鑫.试论以物质流分析方法为基础建立我国循环经济指标体系[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

第3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一)对社会经济利益的再分配,促进社会利益的协调和公平经济法的目标和价值所在是整理清楚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社会公平与个人公平的关系,社会经济效率和个人经济效率的平衡问题。经济法能够作为社会的本位法,也是因为能够调节这关系的作用。对社会的权力和利益分配和调节的作用是能够促进社会整体效率。经济法的主要价值就在于能够做到社会公平、公正,人民生活安定、有序的持续发展。经济法是健全和谐社会的法律保证,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的价值所在。对稳定市场的秩序,调节社会宏观制度,维护社会的公平、公正,保证社会特殊群体的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关注特殊社会群体生活,促进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和谐社会需要利益的均衡,需要社会的公平化,但是因为国家的社会组成成员复杂,有一些弱势群体,因为种种原因,个人能力的不同,在社会竞争中就会处于弱势的地位,这样就更加增大贫富的差距,这也是社会不稳定发展的潜在原因,这也妨碍了社会的公平,如果放任不管,那么就很难实现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经济法可以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通过建立一个社会保障的体系来对弱势群体进行保护。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时,要多方的资金支持,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险,还有社会的救济,社会的福利等众多有力制度,逐渐地完成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制度。这就大大缩小了社会的贫富差距,稳定了不和谐的因素,能够很好地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为社会主义和谐与安定发展带来积极作用。

(三)经济法的施行有利于和谐市场秩序的维持在和谐社会的范围内必然会有和谐的市场秩序,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正是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首先,和谐的市场秩序是指在整个市场的运作过程中逐渐形成,全部市场主体都要严格遵守的各种法律规范和规则的总和,市场秩序在市场运行过程中产生,并服务于市场的运行;其本质是市场内部的内在性规定。和谐的市场秩序建立的基础在于有效的市场竞争结构,充分运用价格体系的协调机制,在市场经济体制中产权是一定要分明的,在整个资源配置过程中,通过和谐市场秩序实现对整个市场的调控,让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表现出和谐、稳定的运行特点。其次,经济法的施行让市场能够在良好的秩序下得以运行,具有一定的优越性,经济法的贯彻实施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了间接性的基础意义,通过和谐的市场秩序能够有效地降低信息的交易成本,交易者仅凭借对市场价格的了解就能与对方进行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时间与信息成本;和谐的市场秩序还能够减少社会成本,因为该秩序有着透明的信息批露制度,更有严格的商业道德评价体系、激励机制等等,能够让各种经济活动中交易成本得以降低,在和谐社会中实现了交易的和谐化与社会成本的最低化;和谐的市场秩序是和谐社会的一部分,所以市场秩序的稳定维持能够让整个社会更加和谐。通过对各种社会团体利益的协调,相互弥补不足之处,实现各种经济主体的和谐相处,进而保障整个社会的和谐。

二、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在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路径上探索

经济法的发展也是国家在社会发展经济生活的基本法律,其重要意义在于市场经济的优化资源,能够协调社会的各种比例关系,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有一个向上和积极的作用,这样才能通过各种法律来促进社会的经济和谐,从而实现社会和谐。

(一)树立自由、秩序的经济法制理念,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经济法的产生也是为了维护自由竞争的市场秩序,所以,要彻底清除市场的经济发展中的体制性的障碍,给予更多的自由来推动市场的自由发展。秩序化经营是经济法的另一个价值体现,是源于法律的追求,也是自身的价值追求。在市场的经济体制下,经济法为了维护经济的发展,会从改革保护、有效性发展和稳定的角度考虑,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当前的市场背景是有经济法的自由,秩序作为法治理念的,在自由和秩序带来的稳定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健康的市场发展。为社会的和谐做一个可靠的物质基础。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要想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要使经济法的主体在国家的权力和市场的权力之间做好平衡。一是要防止政府部门不以社会的角度出发,干预市场的调节机制,从而影响了经济的发展,二是要防止因为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带来的问题。比如贫富的分化,垄断等社会的不公平现象。防止以上的不和谐环境造成影响社会不和谐的因素。因此,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应是相辅相成、相互关联的作用。要想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就必须让两个主体平衡发展,只有这样才能让市场经济顺利的发展,否则市场经济的发展会有危机感。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树立效率与公平的经济法制理念,实现社会公平与和谐公平的社会,一定的效率是市场在经济体制的追求,所以,发展社会的经济在树立公平和效率的经济法治的相关理念,一定要考虑社会利益的矛盾,市场经济发展的矛盾,充分利用经济法制的引导性,缓解人民利益在市场分配的矛盾,实现社会调控的功能与社会发展的公平。在经济法中,要把这些矛盾区分开来,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来做。坚持效率第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立法的实践中,坚持不断发展的道路,科学理性地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问题,比如弱势群体、社会的保障、失业人员等,同时又可以促进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经济法的作用在人们生活中起到调整作用,坚持公平,兼顾国家的利益与社会的利益,协调经济利益的关系,实现经济法在和谐社会构建的作用。

第4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社区文化并非单一的娱乐项目,和谐社区的文化建设更不是单种娱乐项目的累积,而是一种整体性的文化氛围。构建起和谐社区不仅是对社区居委会的严格考验,也是我国践行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工作准则,只有在社区进行设计、开发、管理等方面都时刻践行以人为本的方针,才能逐渐在社区管理中体现出社区的文化特色,满足居民的文化需求和精神感受,从而形成良好的社区文化与格调,进而构建起和谐社会下的和谐社区。

1.建立制度文化。建立起相应的规章制度,从而形成人们自觉遵守的文化公约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石。人们在生活、工作、娱乐的过程中自觉以这些规章制度为基准,时刻铭记社区的价值观与精神理念,才是保障社区文化长久、健康开展的重要控制力,而这些规章制度的建设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社区的道德标准、人文背景和价值观。

2.创建环境文化。环境的良好与否直接决定了居民参加社区活动的积极性。良好的社区环境不仅能营造出良好的文化氛围,更能体现出居民的精神外貌和价值观。幽静、舒心的环境中更能营造起浓厚的文化艺术气息,对构建和谐社区文化有着重要的意义。

3.培养精神文化。作为社区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精神文化的建设不仅是社区文化观念的体现和象征,更是社区形成独有的形式形态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精神文化建设主要有价值观念、社区精神、行为准则和社区道德等多个层面。

二、社区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全面。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基础。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是实现和谐社区的重要标志。在新开发的小区中,由于开发商的大力投入或相关企事业单位的资助,会建立起完善的基础设施,从而推进社区文化的建设。而在一些老城区,文化建设设施配套则不够齐全,甚至落后许多,无法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2.居民没有完全认识社区文化建设的意义。作为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社区文化活动不仅具有娱乐功能,更是宣传焦化的重要载体。据调查,许多居民之所以参加社区文化活动,仅仅是为了丰富业余活动,或仅停留在锻炼身体的层面上,许多居民对社区文化的认识不够全面、具体,这也直接造成了社区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和畸形。

3.缺乏文化建设经费。虽然街道办对社区文化建设的资金投入逐年增加,但仍解决不了目前社区文化建设中的难题,从而制约了社区文化建设的开展和构建,经费不足也成为了社区文化活动缺失的主要原因。

4.参与群体单一化。参加社区文化活动的群体单一化的问题,久治不愈。许多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时,总是有意无意的向老年群体、下岗职工等特殊群体靠拢,这也就导致了社区中绝大多数的群体无法参与其中,从根本上造成了参与人员的单一性和局限性,直接制约了文化建设重要功能的体现。

三、开展社区文化建设的对策

1.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社区文化活动已经不足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政府应有计划的对进出文化建设投入更多的资金、更大的精力。例如,建立起具有完善设施的文化广场,对城市中的现有格局进行进一步的微调,从而完善社区文化建设的布局,对现有的文化建设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科学维护与管理,使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能起到更大的作用。

2.建立起强大的社区文化网络。建立起强大的社区文化网络有助于解决社区文化建设中基础设施不完全的弊端,社区文化网络的建立不仅能成为社区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更是各种文化形式间的重要纽带。各个社区的居民可以通过社区文化网络找到各自感兴趣的文化活动,可以找到各自年龄段的伙伴,经由社区居委会的统一协调与规划,逐步建立起健全的社区文化网络,实现以街道为“经”,以社区为“纬”的完善的网络体系。

第5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关键字:和谐社会、公共财政、转型

一、“和谐”,人类社会始终追求的目标

和谐是人类社会的元问题,是社会科学的根本问题。

1、中国的“和谐”哲学,宏观和谐

中国四书五经之首的“易经”,其最高境界是“天人合一”,“易有太极”,太极是什么?就是“太一”,是哲学上的整体和统一,是宇宙浑然一体的元气。中国围棋的黑白旗子,以中央为“天元”的棋盘,深深的凝聚着“和谐”的思想。

儒家思想,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数”以来,两千年来一直是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伦理和谐观,实行“仁政”的政治和谐观,都是历朝历代统治阶级宣扬的国家治理理念。

道教虽然与儒家思想同时发源于我国春秋时期,但由于其“清心寡欲”、“小国寡民”的超然和谐观有抑制生产的不利因素,因此被统治阶级所弃用,没有成为中国的正统思想,但其始终伴随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社会隐性的社会和谐观,历代“学而优,却不能仕”的社会精英,往往选择隐居的生活方式实现超然的和谐观。

中国本土化的佛教就更厉害,“六祖大师”惠能的一句“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道出了人生轮回的和谐。

2、西方的“和谐”哲学,微观和谐

而西方的“和谐”哲学却是从小处着眼,从每个独一无二的人性的和谐谈起。

基督教是西方社会基本的社会价值取向的思想根源。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一个最伟大的思想成果,就是肯定了基督教在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在其著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他指出,正是新教的宗教精神,一种新的价值观,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在欧洲的发展。德国费尔巴哈在其《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提出“上帝的完善性,就是我们灵魂的完善性;只是前者是无限制的……”都是从个人的角度出发,来阐述个人在社会和谐中的巨大作用。

亚当•斯密,被认为是现代经济学的开山之人,其“看不见的手”理论通过研究普通制针工人的分工对效率的提高的作用,阐述了充分的竞争交易可以是使个体的自私自利行为在整个社会层面表现为完美的“和谐统一”

精神病学家,弗洛伊德通过对梦这种无意识人类行为的研究,阐述了人的潜意识对于社会和谐的影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哈耶克、米塞斯等人通过研究有意识的人类行为,阐述了自由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

但是在实际中,社会和谐的状态是短暂的,不和谐的声音往往此起彼伏。美国经济学家K·阿罗(K·Arrow)的“不可能定理”,道出了集体选择和谐的现实困难性,“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使人们看到了个人理性的选择到集体和谐选择之间的鸿沟。也正是现实中的不和谐,使人们产生了对和谐社会的憧憬,西方的“乌托邦”、中国的“世外桃源”体现着古今中外人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

二、转型时期社会不和谐的表现

纵观人类历史,社会的不和谐往往在社会转型期表现的最为显著。美国政治学会副主席、哈佛大学政治学系主任塞谬尔·P.亨廷顿在《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里指出现代化过程中基本价值观的转变、社会财富和权力的重新分配、政治体系的巨大变革往往造成社会不和谐。

纵观我国二十年来改革开放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社会正在体现着重重的不和谐:

1、思想上的不和谐,“忠孝”伦理价值观与市场经济的背离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忠孝”为核心的社会。自然经济是以忠孝道德为基础的“人情经济”,“身份经济”,它与以诚信为道德基础的等价交换的市场经济是格格不入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就是价值规律,它从不承认像人情、身份、伦理规则等一类的规律。同时,竞争和变动使得每一个人利益的实现都离不开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每一个人的行为都受到他人行为的制约,因而也有必要通过互相之间的契约达成合意,去完成经济交往活动。契约关系所蕴含的意志自由、权利义务平等、等价有偿和公平竞争等一系列规则及其法律精神必然使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改变“忠孝”的道德观,建立以诚信为基础的市场道德。

2、政治上的不和谐,授权集中与用权民主

西方的政治体制,是体制下的议会制,这种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政治授权的民主性和行使权力的行政独立性和集中性。政府的政治权力是必须通过议会的立法授权,一旦授权,行政权力的行使便不受议会的监督,体现集中性。但是我国的政治体制体现为领导、干部的选拔采取组织提名的办法,行政的授权体现为上级领导的意志,体现为集中;而在国家政策的执行时却体现为民主,必须由“四大班子”一致通过才可以,这样的民主集中制,最大的弊端体现在财政政策上就是各级干部不对百姓负责,而只对上级负责,并且在制定政策时缺乏效率。

3、经济上的不和谐,计划功能与市场功能的交叉

目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一种既不同于西欧的古典市场经济,也与东亚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市场体制相异的“双轨制”,即发育中的市场机制与行政性干预并存。中国特有的经济发展模式被西方媒体称为“中国模式”以区别于“东亚模式”。体现在财政上,就是财政政策对私人经济的过分干预、税收政策的区别对待和国有经济成分的规模庞大以及证券市场上国有股“一股独大”,这种“双轨制”在相当长时期内还可能存在。

4、自然环境上的不和谐,我们的发展是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

由于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把经济的增长、GDP的增大作为各级政府的经济工作的唯一目标,不考虑自然界的发展变化,不建设自然界,只把自然界当作免费获取资源的仓库,导致环境质量下降,自然资源受重损。石油的短缺、国土的沙化、饮用水源的污染、温室气体的排放、城市的光污染等等已大大制约我国经济发展,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凸现三、公共财政VS不和谐

“财政学从本质上说是一个社会科学的范畴,而不只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分析工具。”[i]“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财政都是个大问题。财政、税收实际上是一国政治的全部经济内容,“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政治不过就是决定公共物品提供即公共资源配置(包括收入再分配)的社会机制……是关系到、民主、法治的政治大问题。”[ii],既然财政是个大问题,那么解决社会的不和谐,财政具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1、公共财政应通过对“私人契约”的保护,重塑“诚信精神”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经济交往的最基本形式,因而也是范围广泛的社会关系存在的前提或基础,诚信是签订和履行“私人契约”的道德基础,没有诚信,“私人契约”就会难以履行。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交换,交换的基石是诚信。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在《中国宗教》一书中,说中国商人缺乏“诚实”和彼此毫不信任,这是对中国商人缺乏了解。恰恰相反,中国商人则是非常强调“信”、“诚”之道德的。然而,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由于历史的长期禁锢和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体制的不完善,加之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不清,使得“私人契约”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有效得执行,使得社会的交易成本大大的加大,中国社会传统的诚信美德得到破坏,阻碍着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阻碍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公共财政应当抽身比赛,切切实实的当好裁判员,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降低交易的履行成本,促进契约的有效执行,重塑市场的“诚信精神”。

2、公共财政应通过法治化,逐步形成有效的民主财政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因此,公共财政的首要任务是对市场契约的尊重和保护。公共财政应当成为保护市场契约的工具,公共财政的使命就是保护私人契约。从这点上讲,公共财政首先必然是“法治”的财政,因为对契约的有效保护是法制的本质特征之一。基于对私人契约保护的本质特征,现代“法治”的核心必然是“治政府”,人民通过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力,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建立民主财政。建立人民说了算的财政。通过财政的民主化,逐步促进政治的民主化。

3、财政应通过公共化,退出私人领域,提供更广泛的公共产品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上的交易活动一般只发生在私人领域,市场经济从本质上要求政府退出这一领域,把政府活动其中主要是财政活动局限于公共领域之内。非赢利性是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之一。在我国目前以市场为目的的改革中,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过程,就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改变政府配置资源的方式,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政府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体现在财政上,就是财政支出范围的问题。因此,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财政支出范围就只能界定在市场做不了的即失灵的领域,以弥补市场的不足,提供更广泛的公共产品。

从历史上看,社会的和谐是自发形成的,不是“构建的”,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不能“构建”的,在我们宣传和谐社会的同时,如何运用财政政策使每个公民可以享受到经济增长给他们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利益,使每个公民在经济增长中自身得到发展,使每个公民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增进社会认同感,是我们的政府应该认认真真思考的,也是我国财政在促进经济发展,克服社会的不和谐,建立和谐社会中应该承担的历史使命。三、公共财政VS不和谐

“财政学从本质上说是一个社会科学的范畴,而不只是一种纯粹的技术分析工具。”[i]“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制度下,财政都是个大问题。财政、税收实际上是一国政治的全部经济内容,“因为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政治不过就是决定公共物品提供即公共资源配置(包括收入再分配)的社会机制……是关系到、民主、法治的政治大问题。”[ii],既然财政是个大问题,那么解决社会的不和谐,财政具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1、公共财政应通过对“私人契约”的保护,重塑“诚信精神”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契约关系是商品生产者经济交往的最基本形式,因而也是范围广泛的社会关系存在的前提或基础,诚信是签订和履行“私人契约”的道德基础,没有诚信,“私人契约”就会难以履行。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交换,交换的基石是诚信。西方学者马克斯·韦伯在《中国宗教》一书中,说中国商人缺乏“诚实”和彼此毫不信任,这是对中国商人缺乏了解。恰恰相反,中国商人则是非常强调“信”、“诚”之道德的。然而,在实行市场经济的今天,由于历史的长期禁锢和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体制的不完善,加之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划分不清,使得“私人契约”在很大程度上得不到有效得执行,使得社会的交易成本大大的加大,中国社会传统的诚信美德得到破坏,阻碍着市场交易范围的扩大,阻碍着市场体制的建立。公共财政应当抽身比赛,切切实实的当好裁判员,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降低交易的履行成本,促进契约的有效执行,重塑市场的“诚信精神”。

2、公共财政应通过法治化,逐步形成有效的民主财政

公共财政是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并与之相适应的一种财政模式,因此,公共财政的首要任务是对市场契约的尊重和保护。公共财政应当成为保护市场契约的工具,公共财政的使命就是保护私人契约。从这点上讲,公共财政首先必然是“法治”的财政,因为对契约的有效保护是法制的本质特征之一。基于对私人契约保护的本质特征,现代“法治”的核心必然是“治政府”,人民通过法律限制政府的权力,体现在财政上就是建立民主财政。建立人民说了算的财政。通过财政的民主化,逐步促进政治的民主化。

3、财政应通过公共化,退出私人领域,提供更广泛的公共产品

第6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一、目前我国环境审计的现状和问题

我国环境治理起步较晚,发展又不平衡,一些环境污染事件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也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同样,我国的环境审计工作起步较晚,大部分还处在探索阶段。以政府环境审计为例,在审计对象上,以环境保护资金为主;在审计类型上,以财务收支审计为主。受上述审计对象和审计类型的影响,目前我国政府环境审计在审计内容上主要是对环境保护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审计,而对环境保护制度的合理、有效性的审计也是以环境保护资金为载体展开的,环境效益审计工作还处于探索尝试阶段,而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对环境审计更是空白,我国的环境保护及环境审计工作不容乐观。目前我国环境审计的主要状况是:

(一)环境审计的主要依据内容:有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提高环境质量的环境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国际上适用的环境管理系统的标准等;国家环保政策、方针、战略。

(二)政府环境审计进展。我国目前环境审计关注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国家环境保护投资的重点地域,如“三河三湖”、“两控区”、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等,主要包括生态(生活)建设审计和环境污染治理审计两个方面。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对环境专项资金的审计、对环境建设项目的审计、对环境保护部门(含生态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的审计、对环境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审计等。

(三)环境审计的主要方法。除常规审计方法外,环境审计可以采取结果导向分析和问题导向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调查问卷、询问座谈、延伸跟踪等审计方法。目前我国的环境审计主要是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主线,以财务审计为基础,检查环境保护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情况,主要运用的还是一般财务收支审计的审计思路和审计方法,对于环境效益审计方法应用不多。

实施环境审计,是基于被审计单位的环境管理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后续审计评价和鉴证工作。由于我国环境审计工作开展较晚,目前实施环境审计还存在很多制约因素,主要是:

(一)公民(特别是政府管理者)的环境意识比较薄弱,对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缺乏实质认识。主要体现为目前人们对赖以存在的环境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对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缺乏深刻的、实质的认识,一些政府管理者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不能全面和谐处理。长远的看,经济的快速增长仍是我国很长一段时期追求的目标,本来严峻的环境形势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将持续,片面追求经济发展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对抗环境保护的借口和理由,我国环境审计面临严峻考验。

(二)对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我国环境治理起步较晚,环境审计开展较迟,因此,组织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不多,也缺少系统的环境审计理论阐述。这种状况导致审计机关内部相当数量的审计管理者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对环境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把环境审计工作提高到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这一定程度上延迟了环境审计的推广与深化。

(三)环境审计的依据不足。尽管我国现已颁布了6部环境保护法律,13部与环境相关的资源保护法律以及395项环境标准,基本形成了审计及环境法规法律监督体系,但缺乏具体实施的指导,也缺乏环境审计的具体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环境审计依据既是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的重要手段,又是审计组织开展环境审计的前提,由于缺乏相关的审计依据或评价标准,审计人员在对环境效益进行评价时有难度,审计风险较大。如对环保资金的界限欠缺具体规定,影响环保资产、负债、成本的核算;有些环保的效果和成本难于计量,目前按照推算产生的数据很难作为审计依据;有些环保事项为非货币计量,其成果或损失在会计信息中披露存在缺陷。

(四)没有开展全面的环境效益审计,涉及的领域较少。近几年开展的环境审计项目一般都是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为审计主线,以财务审计为基础,主要集中在资金的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而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价、对履行国际公约和政府环境政策审计监督等内容,基本上是空白。环境审计限于事后审计的消极的防范,与整合和重新配置有限的环境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提供决策依据的目标相差甚远。

(五)缺乏一支由复合型专业人员组成的环境审计队伍。环境审计需要涉及环境经济学、环境法学、环境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工程学等方面的知识,环境审计的难度和广度对审计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挑战。目前现有审计人员绝大部分是财会、审计专业或经济类专业毕业的人员,也未全面涉及过环境审计,而环境审计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不同于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缺乏专业环境审计人员是当前环境审计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建立和谐社会环境审计的主要工作

和谐社会环境审计的内容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以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以关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生活指数为目标,最终推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也是环境审计工作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从战略的前瞻性上认识审视环境审计工作。环保审计是公共支出效益审计的重要内容之一,审计重点应当集中在对重大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效果上,同时要建立环境与发展科学咨询制度、部门联合会审制度、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有关环保的重大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环境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等,定期向公众通报审计结果。

(二)尽快制定环境审计指南,完善环境审计依据。一是要建立可操作的环境审计工作细则,避免环境审计的片面性和局限性,使环境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等制度化、规范化。环境审计是协调环境、经济和社会三者效益相统一的纽带。二是应尽快建立相应机构,研究和制定一套统一的环境会计的会计准则和基本核算体系,为环境审计建立基础,促进环境审计工作的深入发展。三是要严格环境标准管理制度。一方面要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境标准,另一方面,要合理制定环境标准实施计划,充分运用环境监测手段,监督检查环境标准的执行。

(三)拓展环境审计的内容和范围。今后的环境审计要从行政执法的角度,重点审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度的落实和资金的筹集、投向及使用效果,分析有关政策、法规、制度实施中的合理性、有效性以及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富有指导性的建议;同时重点对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资源的保护及永续利用等方面进行审计。

第7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关键词:霍布斯;自然律;社会契约;利维坦;启示

建设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和谐,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和美好期冀。而对于和谐社会理论的构建却是智者见智。霍布斯这位近代政治哲学的创始人、哲学和神学上的勇敢斗士、颇有争议、不易理解的思想家,其思想中也蕴含着丰富的和谐思想。并对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人类社会和谐的条件:自然律

霍布斯认为:“幸福乃是最大的善,但是不存在至高无上的善,享有了它,人的心灵就可以进入和谐宁静的佳境。”[3]18在《利维坦》一书中,他从“论人”入手,指出人的生命也不过是四肢的运动,作为一个自然的生物,人的自然本性首先在于求自保,生存,从而是自私自利,恐惧、贪婪,残暴无情,人对人互相防范、敌对、争战不已,像狼和狼一样处在可怕的自然状态中。“然而这种状况却有可能超脱。这一方面要靠人们的激情,另一方面则要靠人们的理性”。[1]96霍布斯告诉我们,使人们倾向于和平、和谐共生的激情是对死亡的恐惧,对舒适、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通过自己勤劳取得一切的希望,而理智则是提示出人们要取得和平、和谐共生的条件,即自然律。

1、基本自然律:力求和平

霍布斯认为:“自然律是理性所发现的诫条或一般法则,这种诫条或一般法则禁止人们去做损毁自己生命或剥夺保全自己生命的手段的事情,并禁止人们不去做自己认为最有利于生命保全的事情。”[1]97霍布斯通过举例、分析、概括出第一个同时也是基本的自然律——寻求和平、信守和平。他指出:“于是,以下的话就成了理性的诫条或一般法则:每一个人只要有获得和平的希望时,就应当力求和平;在不能得到和平时,他就可以寻求并利用战争的一切有利条件和助力”。[1]98在霍布斯看来,人类应尽一切可能寻求和平,而在战争中寻求救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和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内在条件。

2、第二自然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指出:“在别人也愿意这样做的条件下,当一个人为了和平与自卫的目的认为必要时,会自愿放弃这种对一切事物的权利;而在对他人的自由权方面满足于相当于自己让他人对自己所具有的自由权利。因为只要每个人都保有凭自己想好做任何事情的权利,所有的人就永远处在战争状态之中。但是如果别人都不像他那样放弃自己的权利,那么任何人就都没有理由剥夺自己的权利,因为那样就等于自取灭亡(没有人必须如此),而不是选取和平。这就是福音书上那条诫律‘你们愿意别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也就是那条一切人的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1]98“一个人停使对任何事物的权利便是捐弃自己妨碍他人对同一事物享有权益的自由。一个人放弃或让出自己的权利时,并不是给与任何其他人以他原先本来没有的权利,因为每一个人对任何事物没有一件是不具有自然权利的。他像这样做不过是退让开来,让这人不受他的妨碍享受其原有的权利而已,这并不指不受其他人的妨碍。所以一人消失权利使另一人得到的效果只不过是相应地减少了这人运用自己原有的权利的障碍而已。”[1]99

由此可见,对于人性的认识贯穿于霍布斯思想的始终,且他以自己独特的视野,以人性恶作为自己对和谐社会思想的理论假设。而人与人战争的自然状态就成为了霍布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基础,只有在对死亡恐惧的基础上人类生活才能和谐。那么,人类怎样才能摆脱自然状态中的无序、恐怖状态?面对这一困境,霍布斯提出了在自然状态中社会和谐的方法——自然法。自然法作为道德的原则正是一种理性的箴言,为人们处理好与社会的关系提供了一种理性的思维模式,那就是在人类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都要遵守道德准则,“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自然法中,为实现社会的和谐,霍布斯提出的最初的设计规则,其核心就是对权力的放弃和转让。

二、维护社会和谐的方法、手段(或外在条件):社会契约

自然法虽然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指向,但自然法本身作为一种内在的道德约束力量,要维护社会和谐是不够的,还必须提供一种外在的规范,基于此,霍布斯假设一个恐怖的自然状态,作出自己的理性思考,提出了维护和谐社会的外在规范,即社会契约。

1.履行契约,是订约双方的责任

霍布斯认为:“权力的互相转让就是人们所谓的契约”。[1]100这种权利的放弃与转让之间,在具备了自愿转让权利者和自愿接受权利者两个条件之后,他们之间就形成了契约关系。“让出权利可以是单纯的放弃,也可以是转让给另一个人。当让出的人不管其中的权益归于谁时就是单纯的放弃,当他要把其中的权益赋予某一个或某一些人时就是转让。”[1]99根据霍布斯的契约理论,一个人不管以何种方式放弃或转让出其权利,放弃或转让以后,他就有义务和责任不妨害对方接受他所放弃或转让出的权利的权益。因为“信约的内容或主题始终是深思熟虑中的事物,因为订立信约就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它是一种行为而且是通过深思熟虑所决定的最后一次行为。因之,这种内容便经常被理解为未来的事情,同时也是立约的人判断为可以履行的事情。”[1]104-105因此,订约双方应当不使自己出于自愿而订立的契约归于无效,或订约双方应当保障契约的有效性,这是双方的责任,否则就会破坏社会和谐。

2.履行契约,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霍布斯指出:“根据人们有义务将那些保留起来就会妨碍人类和平的权利转让给其他人的自然法就产生了第三自然法——‘所订信约必须履行’。没有这一条自然法,信约就会无用,徒具虚文,而所有的人对一切事物的权利也会仍然存在,我们也就会仍然处在战争状态中”。[1]108在霍布斯看来,履行信约、坚持正义、讲求诚信,对维护社会和谐是如此的重要。如果社会成员不履行信约,那么,社会将仍然处在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中。因此,霍布斯强调:“要是有一个人宣称他认为欺骗那些帮助他的人们是合理的行为,那么,他有理由能够期待的保障安全的手段便只是从他一个人单独的力量中所能获得的手段。因此,破坏信约之后又宣称自己认为这样做合理的人,便不可能有任何结群谋求和平与自保的社会会接纳他,除非是接纳他的人看错了人。”[1]111这就告诉我们,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履行信约,只有这样他才会被社会所接纳,反之,谁破坏信约,谁就会被生活在其中的社会所抛弃。

三、维护社会和谐的理性工具:强大的利维坦

第8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关键词】和谐社会;国有企业;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低效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社会负担较重,其中包括税收负担过重、企业保障和人员负担过重。因此,改革不可避免会提出卸包袱要求,特别是通过下岗失业把职工推向社会。这方面的改革已经进行了20多年,也确实产生了明显的效果。现在需要讨论的是,这种改革能否继续推行。科学改革观要求以人为本,必须使改革的速度、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以减人为内容的企业改革实际上是将企业内部改革的成本外部化,由社会来承担,而社会不可能长期承受众多企业外部化的成本。当社会无法安置长期存在的并且日益增加的下岗失业职工时,难免会产生社会冲突。从长期来看,改革不能与减人增效划等号。改革就是要减人,这不是以人为本;减人以后才增效,这不是真正的增效。改革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人不是提高效率的负担和包袱,而是实现发展,提高效率的人力资本。根据科学改革观,增效的企业就要稳住就业,即增效稳人。这是企业将改革成本内部化,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所有制基础。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它同私有制企业的区别在哪里?现在看来,国有企业的存在不只是作为企业而存在,还要体现其国有的价值,这就是较多地贯彻社会目标,如就业。与此相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也不仅仅在私有制企业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可能更为有效。特别是现代的竞争不仅包括经济目标(效率)的竞争,也包括社会目标(社会责任和社会信用)的竞争。这两个目标就构成竞争的社会福利目标。完整地实现社会福利目标的竞争效果主要体现在不同所有制之间。在竞争中,国有企业在社会目标方面较为突出,私营企业对经济目标更为关注。两者的竞争包含了相互学习,从而使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能够在不同所有者之间的竞争中都得到实现。显然,从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出发,不能简单地放弃国有企业。

就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来说,在不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一般竞争性部门,国有经济没有占支配地位的要求,国有资本从中退出没有制度限制,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问题是退出的标准是什么,国有资本要不要全部退出?在一些地方甚至将国有资本退出全部国有企业作为改革目标,这就有问题了。根据效益标准,国有资本逐步退出低效益的企业,退出本来就没有必要也没有明显优势并且是处于结构性矛盾中的长线产业,有利于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效益。但是,在一般竞争性领域,也有不少信誉好、品牌好、效益也不差的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在这里就没有必要全部退出。为什么这么说?有以下三方面原因: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要求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如果国有资本在一般性竞争领域连高效益企业都退出,国有资本在哪里能增值呢?国有资本在高效益企业中获利是对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支持。特别是,信誉好、品牌好、效益好的国有企业的存在本身就是公有制为主体的体现。第二,现有的国有企业并不都是像有人所说的废铜烂铁。许多先进的生产要素如较为先进的设备、人力资本还是集中在国有企业,问题是现行的产权制度束缚了其竞争力。因此,对国有企业的态度不是放弃,不是任其关门破产,而是通过新的产权制度安排来解放其竞争力。第三,企业效率的提高并不都要以私有化为前提,只要在明晰产权基础上强化竞争,就能解决提高效率的制度环境。

就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来说,有一种观点认为:公有制与市场经济不能结合。原因是现有的市场经济都是与私有制经济结合在一起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只有私有化才有市场化。中国市场化的实践证明,这种认识是不完全的。现有的国有企业形式不能同市场经济结合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其产权不明晰:人人都是所有者,但具体的个人,人人又都不是所有者。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并不需要完全实行私有化,公有制企业可以通过吸收私人股权建立各种类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于是在同一企业内部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实践证明,这种包含私人产权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现实中存在的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等混合所有制企业就体现社会主义成分和非社会主义成分在同一企业内部共同发展的特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组织形式最为典型的是股份制。国有企业通过吸收各种非公有产权进行改制也要依赖股份制。股份制是一种产权组织形式,它可以包容多元投资,形成多元股权的结合。研究已有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发现改革成本不小。特别是企业改革成本大都外部化,需要社会支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相当部分国有企业因长期亏损而达到破产水平,如果实施破产,则成本很大,一方面破产企业职工被推向社会,另一方面银行投给破产企业的大量贷款化为乌有;第二,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为私有企业后,一方面会因私人资本规模小而使企业整体规模小型化,另一方面改制的前提条件往往是减少雇佣职工而将大量职工推向社会。企业改革成本集中外部化,这是任何社会都无法承受的,也是现阶段社会不和谐的一个重要原因。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将改革成本内部化,并且消化掉。途径就是推进企业重组。企业重组在提高国有企业整体效益方面有两大目标:一是将企业做大、提高竞争力;二是以优质资本稀释劣质资本,消化被并购企业职工。显然,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重组比单纯在单个企业进行成本可能更小。

第9篇:和谐社会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管理模式;公共服务取向模式

1.管理模式与公共服务取向模式

既然我们要谈公共管理模式的变革,那么首先应该明白什么是管理模式。所谓的管理模式,主要是从企业管理这个角度界定的,通俗地说也就是一个企业在管理制度上和其他的企业所不同的地方。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它包括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也就是企业在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上最基本的不同特征。而作为管理模式之一的公共管理模式,也应该包括这两个方面的特征,即公共管理规章制度和公共管理文化。公共管理规章制度作为规范管理者行为的一种手段是外在性的,是要求硬性执行的具有被动性,而公共管理文化则是内在性的,是公共管理者在组织中接受熏陶,自身从内心接受整个组织文化影响的结果,具有主动性,这两个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因此,我们在提倡建立公共服务取向模式时,不仅要从制度上建立,更应该从组织文化上建立,这样才能将组织的规章制度内化成管理者的思想,真正被其接受且更好地加以实践。它代表了一种将私人部门管理观念和公共部门管理观念的新融合,强调公共部门的公共服务使命,但又采用私人部门的“良好的实践”中的质量管理思想。它赋予新型的公共部门——它们既与以往旧的公共组织决裂,又保留了明确的认同感和目标使命——以合法性。这种模式的基本内容及特征是:主要关心提高服务质量,强调产出价值,但必须以实现公共服务使命为基础;在管理过程中反映使用者(而不是一般的顾客)的愿望、要求和利益,以使用者的声音而非顾客的退出作为反馈回路,强调公民权理念;要求一系列连续不断的公共服务的使命与价值,强调公民参和公共责任制等。

2.和谐社会的构建:向公共服务取向模式转变的动力

近些年,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另一方面,经济发展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失衡和社会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和失衡。这些不和谐现象都使得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这些不和谐因素主要是由政府公共服务不到位、越位或缺位引起的。因此,在和谐社会构建中进行转变公共管理模式,建立公共服务取向模式也就成为必然要求。

2.1政府职能定位与市场经济发展不和谐。市场经济是以企业和社会为竞争主体的法制化经济组织形式,政府的职能在于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市场的运作、搞好服务、维护良好的市场运作环境。目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政府仍对市场经济的实际运作直接干预太多,而对于一些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市场经济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和法律法规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严重不足,造成政府不该做的反而做了,但也没做好;该做的却没做或者没做到位。政府职能的越位、缺位、错位使得市场经济不能健康有序运作,二者严重不和谐。

2.2国家公共支出政策结构不和谐。在计划经济时代以及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我国政府一直处于经济建设的角色,承担着重要的经济建设职能,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了市场竞争的主体。因此,一直以来我国政府将大量的资金用于直接投资、改善投资环境和行政支出上,而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资金比重很小。如1990-2001年间,我国的行政管理费用平均增长速度为29.2%,12年间增长了7.3倍。用于经济建设的费用为6472.56亿元,占当年GDP的6.7%,占政府财政支出总额的34.24%;而社会文教费用为5213.23亿元,占当年GDP的5.4%,占政府财政支出综额的27.58%。同时城乡二元教育制度、二元就业制度、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和二元公共财政制度,使得公共支出政策结构不仅在投资建设和社会服务上存在着失衡,而且在社会服务本身结构上也存在着严重失衡。

3.公共服务取向模式的构建

一种管理模式的建立不应该是对原有模式的简单的修修补补,而是进行一次彻底的改造,不仅是外在制度改造,更应该是内在思想文化的改造。世界著名管理大师杜拉克提出:“当前社会不是一场技术,也不是软件、速度的革命,而是一场观念上的革命”。因此我国在建立公共服务取向模式时更应树立公共服务思想,建设应该坚持的理念取向,营造公共服务文化氛围。

3.1强调绩效管理评估、全面政府责任机制。绩效评估指由其他主体用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对政府行为结果是否与其目标任务相配套进行评估。实践证明,绩效评估能促进政府服务能力的提高。全面政府责任机制是指政府的责任并不是单一的。政府不能只关注市场,而忽略法律、社会价值观、政治行为准则、职业标准和公民利益等,应当建立一套各因素相互关联的政府行为问责机制。

3.2坚持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坚持以公众服务为导向。新一届政府也不断强调“民本”的重要性,将“三农问题”提到政府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上来。公众服务导向的内涵就是政府提供什么、如何提供要事先听取公众的意见,将公众意愿作为第一价值取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效果如何应当以社会公众的评价为主。我国自古以来就有“以民为本”的优秀文化传统。20世纪70年代以来,西方行政改革的启示之一就是如何以公众为对象,引人竞争机制,以企业的精神重塑政府,提高政府的能力与效率,使公众获取更多高质量的服务。例如,美国副总统戈尔在1993年国家绩效评价的报告中宣称:政府要服务的是我们的顾客。加拿大要求所有的政府机构书面报告各机关的目标,这些目标必须是支援咨询式的管理方法,并结合服务导向的组织目标。在英国,撒切尔政府时期曾轮廓性地提出公众是顾客,政府为顾客服务的原则,90年代的梅杰政府则进一步提出“顾客中心论”的观点,要求抛弃墨守成规的观念,不断改进服务方法,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号称要与顾客一起来改变官僚系统的文化。在葡萄牙,“公民第一”已经成为促进和指导公共行政改革的口号。打破传统管理理论的思维模式,不是从管理主体的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与民众的立场,要求公共行政的主体,特别是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这是公共行政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