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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自评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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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自评报告

第1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县2013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

2013年,我县累计完成扶贫项目总投资7359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585万元,整合部门资金2901万元、自筹和投劳折资2873万元。按照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的贫困标准,我县2013年度解决的贫困人口是1.1591万人,完成市下达计划(0.9273万人)任务的124.9%,贫困人口由89287人(注:2013年省上按新扶贫标准核定人数)减少为77696人,贫困人口年度变化率为22.5%(注:参照2011年末全县贫困人口基数37841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7727.23元,增长幅度为14.9%。

二、开展考核的主要做法、步骤

(一)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考核自评方案。

通过召开扶贫干部座谈会、涉及考核工作县级部门协调会,围绕考核主要指标及具体考核办法,收集我县扶贫开发自评工作意见建议,迅速制定自评考核工作方案,明确时间任务,落实人员开展具体工作。

(二)深入实地查看扶贫开发基础工作及项目完成情况。

深入乡镇、村、组,查阅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情况,查看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了解基层干部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的评价、建议和要求。实地查看连片扶贫开发、整村推进、产业扶贫、扶贫新村、危房改造、村道整治等项目的实施及成效情况,为迎接上级考核作好准备。

(三)仔细查阅档案收集考评数据。

认真查阅2013年度县委、县政府和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和领导讲话;各类扶贫资金投入及资金管理的情况;收集了解扶贫开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扶贫工作责任制文件及责任书签订落实等情况。按照考核指标解释要求,实事求是填写考核数据,根据考核标准和实际情况逐项评分。

三、对照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自评

(一)组织领导情况。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调整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强化了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年初召开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对我县农村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进行了详细研究并审定了有关事项;召开了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上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了我县扶贫开发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思路和工作方向,并对2013年度扶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与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乡镇、乡镇再落实到村;县组织人事部门将扶贫开发工作列入科级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年度考评及提拔任用依据之一。

2013年县本级预算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7万元,在2011年(175.75万元)基础上增幅达18%。调动县(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定点社会扶贫、参与率100%、投入资金525.69万元,比2011年348.3万元增长51%;投入社会扶贫资金299.84万元,在2011年203.36万元基础上增长49%。全年在市以上媒体发表信息20余篇。

县委、县政府特别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机构改革中,组建了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将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县发改局隶属的移民培训中心职责划入,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系县政府组阁局、县政府工作部门。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扶贫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全县贫困人口由37841人减少为26250人、贫困人口年度变化率为22.5%(注:因新旧扶贫标准数据悬殊,参照2011年末全县贫困人口基数37841计算)。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727.23元、增长幅度为21%(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725.18元)。

(三)扶贫工作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认真落实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2011年11月底到2013年3月,中央、省委、市委相继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为今后十年扶贫开发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我县从六个方面进行贯彻落实:一是组织召开了县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认真总结回顾了上一轮扶贫开发工作,安排部署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二是调整充实了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审定了我县2011-2020年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编制有关事项,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和规划评审委员会;三是深入调研,掌握全县扶贫开发现状。将“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现状”列入县政协年度调研提案,对我县南北端最远的五矿、迎安两镇,开展了扶贫开发现状专题调研,并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形成《关于我县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思考与建设》(见调研第25期)。四是进一步核实扶贫统计基期监测数据,通过农户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启动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完成了程序衔接工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准确数据;五是组织开展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工作,从县级涉农部门抽调专家组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明确各自分工,围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开展新十年扶贫开发规划编制及评审,年底前有望印发全县新十年农村扶贫开发规划。六是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思路、目标和主要任务,强化了保障措施,并与各乡镇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

2.立足重点,改善民生,打造扶贫开发工作亮点。

(1)集中打造连片扶贫开发民生工程。列为全县今年十大民生工程之一的2011年省级连片扶贫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7260万元。建设内容涉及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新村建设、江南特色效益农业基地建设等内容。经过一年的努力,在四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发展规模农业,打造脱贫致富样板。划定怡乐镇公平、和平等6个村为项目区,新发展连片酿酒专用高粱3200亩、怡乐大葱1000亩,促进项目区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实施村道建设,打造农村“户户通”样板。在项目区内新建和整治村级泥结石路30公里,硬化村道13.6公里,新建入户便道10公里,生产作业道30公里,在基地内形成公路、产业路、便民路环线及网络。三是开展小农水项目整治,打造科学用水样板。在项目区新建渠系4.5公里,提灌站2个,蓄水池4500立方米,整治山坪塘9口,新建囤水田200亩,坡改梯1500亩,田型调整1500亩,解决项目区群众农业生产及人畜饮水问题。四是整治村容村貌,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样板。计划在项目区内新改建农民住房165户,高标准打造村民集中居住示范点1个,三建三改及风貌整治300户,建垃圾池20个,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2)统筹兼顾实施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继2011年10月,获省革命老区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资金306万元之后,今年,我县又获得该项目资金377万元。为使资金发挥最大社会效益,更好地解决革命老区专项事务建设和民生发展上存在的问题。我局配合县老促会,于5月召集老促会理事单位负责人座谈,共同探讨2013-2014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规划,对2011革命老区建设方案进行了评估。明确了2011年项目工程设计、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工程期限等有关事项。建设内容包括:一是在大井镇新福村碗厂坡新建余泽鸿烈士纪念亭一座,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六角形仿古亭,含走廊、回廊、装饰、行道树等,塑余泽鸿烈士塑像一座,建纪念碑一座;二是改善泥溪小学(校址在新福村)教育教学设施,建600平米文化墙、添置教师办公用桌椅10套、配置电脑5台及打印机1台、安装教室及教师办公室电扇60把、改善学校食堂条件、安装天然气等、建图书室一间等;三是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以余泽鸿烈士纪念亭为中心,围绕川南游击纵队活动的主要区域,在大井镇新福村、泥溪村及仁和乡会龙、伏龙村等四个村新建和整治通村公路13800米,扩建并硬化泥溪小学桥头至纪念亭的公路1500米。项目的实施,极大改善了项目区4个村33个村民组5863人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项目区竹产业发展。本着着眼长远、立足民生改善,经济、社会效益两兼顾原则,编制了2013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青峰寺红色旅游生态建设实施方案”和“铁清镇犀牛村2013年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前一项目拟在怡乐镇关口、滥池村、留耕镇人民村、四重村、重兴村实施,建设内容包括:青峰寺革命烈士纪念馆山门整治、新改建泥结石公路14.2公里,新建便民路5公里,新建集中供水蓄水池2口,改善滥池、人民村小学教育教学设施等。后一项目拟在铁清镇犀牛村实施,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三重四级通村泥结石路1公里,加宽整治泥结石路2.5公里,新建囤水田80亩,新建便民路4公里。2013年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评审工作,进入招投标。

(3)整改规范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以来,存在农户入社率低、借款比例不足、借款垒大户、贫困户借款率低等问题。针对问题,我县从四个方面入手,进行整改:一是加强业务指导。调整充实县、乡镇、村领导及具体业务人员,安排比较固定、懂会计、会微机操作、责任心强的业务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加强协调和业务指导、培训、检查;二是强化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管理方式、运作程序、入社农民的权利及义务、互助资金项目运行情况,提高群众对互助资金政策与操作程序的知晓率与参与率;三是强化项目监管。组织理事会成员和村组干部认真学习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规章制度,吃透政策,把握底线。防止因试点工作监管不严而导致理事会成员或镇村组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的安全;四是完善工作制度。按照要求,修改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规范互助资金从入社到借款、还款等软件资料的管理,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建立完善的互助资金档案管理资料。经过一系列有力措施,收到了明显的效果。截止2013年底,投入资金总额622.228万元(其中社员入社资金125.22万元,财政投入资金485.22万元),入社农户6282户,占试点村在家农户53%,贫困户入社4845户,贫困户入社率达85%。帐面借款共发放5804笔,总额达1505.0681万元,其中:贫困农户借款3359户,累计发放借款1271.1711万元;贫困户借款占借款总额的85%,不含提前还款的还款率达100%,逾期借款为零。提供服务收入52.7896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试点村贫困群众贷款难、增收难、管理难、培育产业难、持续发展难等问题,发挥了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作用。

(4)建档立卡做实“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基础数据。按省、市部署,启动了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完成农村低保、五保和农村扶贫户的建档立卡和微机数据库录入程序衔接工作。按照2300元的国家扶贫新标准统计,我县贫困人口尚有29838户8.9287万人(其中扶贫户16598户56403人,五保户2080户2398人,低保户5359户9497人,扶贫低保户5802户20989人),为政策衔接和管理衔接工作开展打好了基础。

(5)发展产业提升贫困农户持续增收能力。按照“特色产业快速推进、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农户整体脱贫”的目标,我县按照“北橙南竹”产业发展规划,把产业扶贫工作作为加快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步伐的重要手段。一是集中产业扶贫,在北乡四面山、水清、铁清、桐梓镇,以省级优质柑桔产业化基地扶贫项目为依托,通过改善项目区基础设施条件,引导群众发展优质橙类和小水果。二是在南乡、怡乐、留耕、夕佳山、大妙、底蓬、仁和、大井、蟠龙等乡镇岩区及丘陵地区,成片发展竹、茶、小水果产业。三是全面实施“一村一品”工程。通过在重点村实施“一村一品”工程,如迎安密本南瓜、黄泥坝萝卜、怡乐大葱、赶场山大白李、小坝沿江蔬菜、四面山獭兔养殖、留耕湘云鲫生态鱼养殖等,形成特色产业,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四是充分发挥扶贫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其产业化扶贫的辐射面和带动力。

3.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争取并落实各级扶贫项目。

新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带来扶贫开发工作新的机遇,面对机遇,我县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编储项目,主动向省、市汇报,积极争取并落实扶贫项目,造福百姓。

(1)省级整村推进连片扶贫开发项目。省2013年整村连片扶贫开发项目于5月落户。该项目总投资521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扶贫资金8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221万元,农户投工投劳2194万元,分别在四面山镇中桥、义安、新桥、新屋和五矿镇槐子榜、文峰、友隆、高山8个村两个片区实施。五矿镇片区将围绕区域内的葡萄、竹类资源特色产业,新发展优质葡萄基地370亩、杂竹基地750亩,新建生产作业道17.2公里,蓄水池20口,囤水田231.6亩。在核心产业基地实施公路建设,新建山重四级村级泥结石路8.82公里,新建人饮蓄水池1口,危房改造50户。四面山镇片区将围绕獭兔、柑橘为主导的特色优势产业,新发展獭兔种兔250组,新建生产作业道28.75公里、囤水田140亩,围绕核心产业基地新建村级泥结石公路13公里,新建中桥村集中居住区1个,首批入住农户20户。项目计划于2013年6月实施完毕,

(2)省级产业扶贫项目。我县获得2013年省级产业扶贫项目1个,该项目总投资45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0万元),在底蓬镇文武村实施,新发展竹基地586亩、新发展茵红李示范基地275亩,围绕产业基地,新建囤水田埂2.92公里、新建生产作业道9公里,整合硬化公路3公里,预计在2013年6月完成该项目。

(3)列入了市扶贫开发重点支持县行列。我县在市新一轮农村扶贫开发规划中,被列为市级2011-2020年农村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3年,我县获得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275万元,包括2个市级新村建设项目、1个产业扶贫项目、4个定点帮扶村项目、危房改造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投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07万元开展扶贫解困。年初,我县组织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决定每年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按一定比例增加投入,确保至少实施3个扶贫新村项目(含市级新村)。2013年安排了县级财政扶贫资金207万元,进行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实施2个县级扶贫村,改造160户农村危房,对26个贫困村开展村道、人畜饮水及便民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4.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构建部门协作各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1)深入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活动。继续抓好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充分发挥定点部门的帮扶作用,利用挂点单位部门优势,从资金、技术、信息等各方面进行帮扶。据统计,共安排109个单位,近400名干部参与定点帮扶工作,对80个县级贫困村进行定点帮扶,制定并印发了《县2013年社会扶贫绩效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考评方式和奖惩办法,千方百计为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

(2)募集“爱心助学包裹”资金12.12万元。2013年春期第一周开始,我县“挂包帮”对口联系乡镇的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纷纷深入18个乡镇的69所中心校、基点校及村小,向贫困学校和小学生发放2011年“爱心助学包裹”877个。8月,经过精心筹备,我县组织动员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乡镇开展了2013年“爱心助学包裹”资金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1.42万元,市级部门捐赠0.7万元,共采购学生型爱心助学包裹1152个,学校型包裹6个,将于2013年春期开学发放到位。

(3)启动第二轮企业帮村扶贫“种子基金”项目。5月,我县启动第二轮企业帮村扶贫“种子基金”项目,投入企业帮村扶贫资金50万元,按照“帮穷村、扶穷人、扶真贫、真扶贫、求实效”的原则,将资金锁定铁清镇新庙村、四面山镇龙泉村,大庙乡分水村,桐梓镇云峰村,夕佳山镇横石村5个村内,以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小额信贷形式,供贫困农户借用发展生产。

(5)实施扶贫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县扶贫移民局确定铁清镇五通村为部门扶贫与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在村内的计划生育家庭中的贫困户、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生育的双女户中,重点选择计划生育新增户15户、联系户22户、帮带户38户进行帮扶。今年安排下拨2万元资金,对基地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和完善,向计划生育新增户发放氮肥1200公斤。

(四)我县扶贫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

存在问题:

1、农村贫困面大,扶贫解困任务艰巨。

我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核定脱贫人口为89287人,扶贫解困任务重。今年市上下达我县扶贫解困任务9273人,实际完成11591人,但这仅仅体现在统计数据上,与真正脱贫尚有差距。大扶贫格局尚未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扶贫格局尚在起步阶段。

2、扶贫开发项目任务下达较迟,多数项目需跨年度才能完成任务。

上级扶贫项目下达时间相对较迟,而编制方案时间短,方案批复后组织实施的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很大部分项目均要跨年度实施才能完成。

3、部分乡镇对扶贫解困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未将扶贫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基层扶贫干部更换频繁,造成业务不熟,项目实施缓慢,轻于管理。部分扶贫项目未发挥“雪中送炭”的作用。个别乡镇,将部分扶贫项目落实到了基础设施及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没有真正落实到贫困村、社和贫困户。

下步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任务;二是认真组织实施跨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三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支持;四是加强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并加强绩效考核;五是加强扶贫移民工作宣传,营造良好扶贫和移民工作氛围,努力构建部门协作、各界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

四、扶贫工作管理情况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我县共投入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1585万元,省级项目3个,投入财政资金1043万元,分别是:整村连片扶贫开发项目1个,投入省级财政资金80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1个,投入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项目工作经费6万元;劳务扶贫培训项目1个,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6万元,贫困村互助社奖金资金21万元。市级项目20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27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0万元,分别是:新村扶贫项目2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1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60万元;产业扶贫项目1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40万元;定点扶贫村项目4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40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2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30万元;危房改造项目1个,投入市级财政资金25万元,实施50户贫困户危房改造。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29个,投入县级财政资金207万元,分别是:扶贫村项目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6个,贫困户危房改造项目1个,对160户贫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2013年各级项目自于2013年6月启动以来,各项建设进展顺利,到12月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任务的60%以上,预计到2013年4月全面结束,项目可提前2个月竣工。现已验收项目12个,除预拨资金外已兑现项目资金17万元,正在催促乡镇报帐,所有项目将于2013年元月前底全面竣工验收。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一是各项扶贫资金运行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严格审批和备案程序,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扶贫开发规划统筹安排使用扶贫资金,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帐制。认真执行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建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做到了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拨付扶贫工程财政补助资金,确保了资金安全。二是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利用县、乡两级党政网、政务外网、镇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将扶贫资金规模、使用方向、分配原则、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进行公示公告,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加大了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力度。

(二)日常工作。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省、市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对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监督项目实施质量和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2011年我县扶贫开发工作被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定为a级,2013年扶贫开发工作市级目标考核现未公布,县级获县委、县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奖。

(三)机制创新。

第2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考核对象

各县、区(市)农(林)畜牧局。

二、考核内容

考评内容按年初签订的农机、渔业安全工作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和农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市农委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县、区(市)农(林)畜牧局农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考评小组考核、平时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市)农(林)畜牧局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自评,按《2010年农机安全工作责任书》、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关内容逐项撰写自评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11年1月10日之前报送市农委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委农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各县、区(市)农(林)畜牧局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形成考核意见,提交委党组决定表彰及责任奖兑现。

四、奖励表彰方式(奖项设置)

按照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得分在80分(不含80分)以下的不予评奖。

五、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县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评组织工作,切实保证责任制考核自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客观公正考评。各县应当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同时,对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内容进行自评,自评说明必须客观公正,应有相关的材料和数字依据。

第3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万亩以上圩堤、重点千亩圩堤和小(一)型水库工程(以下简称重点水工程)。

第二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对象是对重点水工程负有管理责任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工程管理考核按照堤防、水库等工程类别分别执行相应的考核标准。

第四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年进行一次。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和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水工程管理状态进行自检评分和考核评分(详见附件)。

第五条水工程管理考核工作分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自评和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两个阶段。

自评阶段由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自行组织进行。自评阶段要专门组织人员,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对自身管理工作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逐项对各项考核内容进行赋分,实事求是地对自身各项工作的管理状况进行评价,并将本单位《水工程管理年度考核表》(含自评报告、考核赋分表)经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企业集团主要行政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上报县政府。

考核阶段由县政府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考核工作的重点是按照本办法及其考核标准对照其上报的《水工程管理年度考核表》,分析工程管理单位管理工作状况,对各项自评得分逐项进行审核,并就自评、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考核情况和评奖意见。

第六条水工程管理工作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达标、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四个等级。考核评定标准为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0分(含80分)至90分的为达标,得分在70分(含70分)至80分的为基本达标,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

第七条年度考核奖项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类别,且考核等级均应达到达标以上(含达标),各类奖项数量均为1个并按年度考核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评定。

第八条对发生人为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管理设施被盗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第九条经年度考核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将予以全县通报表彰,并分奖项类别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4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为及时、顺利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辽宁省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XX市交通局、XX市运输管理处对于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及考评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即日起在公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公司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相关各项工作的督促、指导、考核和检查。各部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全力配合,按照要求认真推进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梳理检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程、资料、图表、文件和工作措施等。

二、由考评小组对各部门的考核形成自评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检查、考核不合格部门要按照安委会和自评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接受自检小组的复查直至合格。

第5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完成全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10年是国家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年。“五五”普法规划的实践执行情况,实现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国家统计局已将2010年确定为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并拟于下半年组织开展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为迎接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同时为推出本市普法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和经验,为下一步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总结评比工作奠定基础,考核验收工作拟分三步进行:

工作部署:4月上旬,由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并征集意见;4月中旬印发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考核验收办法以及相关文件;4月下旬,进行工作部署。

自查自评:5月上旬,各区县按照考核验收办法完成对本地区普法工作自查自评,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

全市验收:5月中旬至6月中旬,完成对各区县普法考核验收工作;6月底前,提出全市考核验收结果及工作报告。

全市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不同层面开展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其中,以组织开展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学习、考试及注册情况为考核验收重点。

考核验收采取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方式。

(二)围绕统计立法、修法工作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

2010年是《统计法》修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地方法规要做修改准备的关键一年。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统计法律法规修改、审议、出台等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大力宣传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的修改进程、动向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情况和观点,要自下而上组织各种类型座谈会、研讨会,积极发动、广泛参与立法、修法工作,结合实际,提出有价值的立法、修法建议,使统计立法、修法过程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法制宣传工作要着力抓好宣传作品稿件的采编发和网上普法阵地栏目的定期维护,栏目内容做到保证数量、注重质量、讲求时效。

结合统计法及相关法规出台,及时组织全社会及系统全体人员学习、培训。

(三)结合“12.1”地方法规施行15周年纪念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日自主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周活动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普法宣传阵地和办公区场所,播放统计法制宣传用语、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营造宣传气氛。

二要紧紧抓住统计年定报布置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的有利时机,播放普法宣传片;开展会前讲法、学法活动,增强报表单位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三要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到企业、下乡村、上街头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众的知晓度。

四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优势,通过组织座谈、演讲,举办讲座、论坛、展览等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月初,下达开展全市统计普法宣传周活动方案、通知,11月下旬,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上报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总体工作要求

(一)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目标

按照《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要结合本局队中心工作,对2010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全年及各阶段工作任务和目标。4月底前,以局队文件形式上报本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二)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扩大宣传影响,提高普法效果

2010年,国家统计局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创新作品征集和评选活动,届时,市局、总队将组织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积极参加。要求各区县及开发区局队围绕统计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扩大普法宣传影响为宗旨,积极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和载体。

第6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深化学校自评管理要遵循的原则

1 认识先行原则。素质教育的主体实施者是学校,学校自觉规范的自评是督导评估的基础,能否发挥学校在督导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是督导评估成败的关键。学校自评的过程就是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教育法律法规政策的过程,也是学校反思总结,不断修正、提高与发展的过程。联合同教科文组织二十一世纪教育报告:《学习:财富蕴藏其中》一文指出:“二十一世纪的教育变革为学习。”这就要求学校的迎检人员,包括领导和职员,都要通过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正确把握学校自评的内涵。增强学校有关人员的自评意识,是进行教育督导评估的必要前提,要通过思想教育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只有通过规范严格的自评,才能查找出促进学校工作的亮点、缺点和弱点,以亮点促提升,以缺点促补差,以弱点促强化,从而改进学校各项工作,提高办学水平。提高认识的另一举措是自评制度的深化改革必须与学校工作计划和总结相结合,与学校各处室、各年级组、各教研组的学期、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相结合,与学校教职员工的期末和学年考评相结合。深化学校自评管理的过程必将是有效动员学校各个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过程,是不断增强集体凝聚力,落实以责任、目标、过程、考核为线性中心的精致化管理的过程,也是促进学校管理水平提高、提升学校高端品牌的过程。

2 制度保障原则。学校要立足于加强自评制度建设,来完善学校的自评管理工作。一般说来,学校自评管理制度应包括三方面:

(1)组织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的自评组织机构,包括成立学校自评领导小组和各个项目工作小组,从制度建设的高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保障学校自评人员队伍建设的良性发展。

(2)报告制度。自评管理的报告制度,是指学校在实施每次自评管理中,要有过程性自评和结论性自评。自评开始前,学校要做好思想发动工作;自评中,要召开教师、学生和家长座谈会,还应结合教代会的召开进行相关意见建议的征集。每学年应至少自评一次,写出自评报告。

(3)档案制度。学校要严格按上级教育部门的督导要求,规范整理,分门别类,建好督导检查的档案,要充实好、丰富好各种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视频等,并且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存好自评档案资料,上级教育督导部门抵临时,能够快速及时、全面准确地按要求提供所需档案材料。

3 扎实有效原则。要做到学校自评管理的扎实有效,必须要深入推进有关督导评估标准的学习领会,力求实效地搞好学校自评。通过集体学习、专题学习,甚至模拟临检等丰富多彩的方式,使每一位领导和教师明确“督导评估标准”的每一项指标要求,烂熟于心,并且运用于平时的准备工作中,不搞临时抱佛脚,贵在实施过程管理,化督导标准为日常管理实际行动。这是深化督导自评管理、促进学校品牌建设的关键所在。

要做到扎实有效,还要注意是否严格按照督导标准进行心平气和的分析、实事求是的反思和及时有效的改正。通过自评总结,要站在创建品牌学校的高度,总结办学经验,升华办学理念。

4 群众性原则。马克思认为“人始终是主体”。学校督导自评是涉及学校各个部门、每一位教职员工的系统性工作,既要评价学校管理,也要评价办学条件;既要评价部门领导,也要评价教职员工;既有学校层面,也有班级层面;既要有关教师,也要有关学生和家长。所以,要提高学校督导自评管理水平,就要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最大限度地参与到学校自评工作中去,从而避免自评工作中的片面性失误和少部分人闭门造车、虚假以对的错误倾向。

5 评改结合原则。坚持自评与整改密切结合。在督导自评过程管理中,学校要通过总结,理出整改思路,以评促改,以改促提,以“查摆改”的方式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提升。

二、以深化学校自评管理作为提升学校品牌的途径

1 加强督导专门人员队伍建设。学校在成立督导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要通盘规划自评专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做到有计划,有实施,有考核。通过学习培训,使督导专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具体明确督导自评的分项要求,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的内涵、外延和评价的一般程序、方法步骤等,还要明确督导评估工作的相关运作方法,并做好学校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2 以数据统计学理论科学地实施督导自评管理。要提升学校自评管理的水平,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保证学校能够可持续性发展,保证为学校决策层提供关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准确性信息。在督导自评中,各专项自评小组必须按照所负责的指标和要素的要求,全面准确详实地收集资料、记录数据,并且怀着严谨的态度,运用统计分析理论,对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形成科学的自评意见。

3 全方位集思广益,保证学校督导自评工作的全面性提升和学校品牌的大力彰显。学校督导自评领导小组要主动征求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指导性意见,要综合学校各专项自评小组的情况,要广泛征求教师、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和社区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过程中,学校通过谦虚真诚的态度、锐意改革的作为,目的是赢得家长、社区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从而加大学校品牌的宣传力度。

4 充分发挥学校督导自评的激励调控功能。学校要公布督导自评工作分工情况以及自评考核结果。要把督导自评考核结果列入学校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中,对在学校督导自评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人员,要进行表彰奖励,对督导自评工作中获得的先进经验要进行专题总结,并加以推广。

三、深化自评管理,促进学校品牌建设的深入思考

虽然当前的中小学校都普遍认识到了学校督导自评对促进学校品牌建设的重要意义,但在工作实际中,学校的督导自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包括认识的程度不够;长期性、制度化缺失;还有的把督导自评工作与学校品牌建设隔绝;有的好大喜功,缺少从督导自评中对学校品牌长远发展的深入思考。作为学校督导工作中的一员,笔者有以下思考。

1 发挥主体地位,增强自评意识。“人在自觉地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形成了主体。”上级教育督导部门督导评估工作的主体是学校,没有学校自觉主动的自评和整改就无法使督导评估产生应有的效果。所以,能否发挥学校在督导自评中的主体作用,是督导工作成败的关键。从辩证唯物主义理论来看,上级教育部门督导评估的制约作用和导向功能均是外部因素,学校的迎检意识、品牌意识才是内在的真实动力。所以,在督导自评过程实施中,各级部门应充分重视学校的主体地位,增强学校的自评意识,彰显学校的主人翁精神。

2 自评管理要做到与学校品牌建设过程相结合。学校品牌建设过程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学校如何做到其与督导自评的有机结合,应注意以下三点:

(1)把学校品牌建设的长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学年、每学期的督导自评实践中。力求通过制定学校五到十年发展规划一年度目标分解一年度督导实施一学期目标分解一学期督导的实施步骤,构建计划、分解、实施、发展、提高的良性品牌建设道路。

(2)学校在平时的管理中,要把各方面工作纳入督导自评的范畴,使之走上有效性管理的科学轨道,让学校的人员、学校的各项工作始终处在自觉、正确自我评价的可控状态之中,促进学校品牌的科学提升。

(3)加大指导力度,提高自评和品牌建设质量。学校的督导评估是学校督导人员与被督导方的分工合作过程,学校品牌的创建也是学校领导层与全体教职员工的相互配合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讲,督导自评和品牌建设的成效,需要学校的领导层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有效性的指导和监督。

首先,领导层应转换角色,把自身视为督导人员,以加强对学习督导过程的领导和检查。孙邦正指出,“教育事业的改进、教育制度的革新,以及教育效率的提高,均有赖于视导人员精密的调查、考核和指导。”领导层在转换角色之后,才能从审视者的角度,深入到广大教职员工中,指导各个部门和教职员工制定相关计划,在相关部门落实计划过程中,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并及时反馈,对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使学校的督导工作和品牌建设达到可控性、科学性地发展。

其次,发挥榜样人员的示范引领。通过监督、指导和考核,及时发现督导工作与学校品牌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人物,典型引路,榜样示范,集体跃进。

第7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一、考核对象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对象为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含散装水泥办、墙改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煤炭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残联、市农办、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保密局、市档案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公路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房地产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拆迁安置管理处、市无委办等个市直单位以及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盐务管理局、娄底银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市邮政管理局等个中央和省属在娄单位。

二、考核内容

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省行政程序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在娄单位考核的具体内容及分值分别见附件、附件。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建立档案。考核机关在收集和统计考核对象依法行政的各种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各考核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了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自查自评。年月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自评表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联系人:市政府法制办,电话:)。

(三)组织考核。年月日前,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或集中抽查,并对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和资料进行审核。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从司法机关、机关、监察机关和新闻单位收集相关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四)确定结果。年月日前,考核机关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两部分。考核对象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市政府绩效评估考核,考核分值按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在市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分值比例折算为政府绩效评估分值。

第8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 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 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 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 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 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 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 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近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 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 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近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近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 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 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 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 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 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9篇:考核自评报告范文

关键词: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技术

1问题的提出

温州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决定了台风季节容易遭遇风、雨、潮,沿海平均潮差4.5m,水利工程本身的安全和效益,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水利工程防洪减灾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随着“五水共治”资金的投入,工程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然而,“菲特”台风的袭击,洪灾损失依然惨重。在这种情况下,美国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重视非工程措施,得到了世界各国广泛借鉴和采用。应用地理信息、通讯、计算机及信息化技术建立的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是多种非工程防洪措施的集成系统,能够全面掌握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状况,为防洪调度、管理考核、水资源优化配置提供决策支持,对于有效减轻洪水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1]。水利行业是一个信息密集型行业,国家正在加快水利信息化的步伐,将水利信息化作为水利现代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国家于1995年启动了“金水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水利信息化试点推广工作。西方发达国家信息化起步较早,于20世纪90年代信息化指数已经达到95%以上。但无论国内外均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水利信息基础数据各自保存于测站、用户计算机中,由政府牵头的水利信息化系统较少,共享性较差,同时,还未出现一款涵盖考核管理的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2]。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温州市水利局建立了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辅助分析管理全市大中小水库329座,总长380.11km的沿海海塘,大中型水闸74座的安全状况。通过实践检验发现,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有效地解决了监督难、考核难、管理难等问题,提高了水利监督与管理工作的效率,符合浙江省水利厅提出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目标,使规范化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2系统建设

2.1系统架构

系统采用时下流行的浏览器/服务器(B/S)为主,C/S为辅的架构模式,由客户表现层、中间逻辑层和数据服务层构成3层逻辑结构,其中客户表现层部署在客户终端,中间逻辑层和数据服务层可部署在相同或不同的服务端。对系统的业务变更和各种操作均采用系统管理员定制方式达到对各个用户、用户组权限方面的控制,模块与模块之间、与现有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采用XML文件格式进行传输。系统开发环境基于GIS的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主要由系统操作平台、GIS平台、数据库系统和应用软件4部分构成。数据服务的功能的实现主要与DBMS(如:SQLServer2005、Oracle等)相关,可根据不同的DBMS设置不同的数据服务方式(如字段、记录、触发器、存储过程、计划等)。数据流程见图2.

2.2信息通知模块

在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中,为实现公告和信息在用户界面的实时响应,系统采用了信息通知模块。该模块能够将相关公告和信息给当前系统中所有的对象,实现内部的公告模块支持点对点、点对面的信息传递[3],并支持自定义信息栏目,对的信息可设置权限、有效时限、优先级和置顶,支持图片、附件、模板的运用,自动记录阅读历史并计算出阅读的用户数量。

2.3项目管理模块

本系统将建成一个包括所有水利工程信息的数据库,通过对现有工程资料数据的整编,以及不定期收集、整编充实,实现基于GIS平台的工程信息查询、工程数据报表查询、工程注册、工程数据维护等服务,主要包括了海塘、水闸、大中小型水库等工程的资料。信息的表示方式包括Audio、文本、栅格图、Video、表格等,以及表格数据的各种图示化结果,如示意图、直方图、比例图等。

2.4考核管理模块

系统将录入的考核结果数据转存到综合数据库中,根据考核标准相关内容,数据库将录入数据进行分析、整理、分类,再通过开发的考核评分的计算模型和公式进行计算,将计算的结果存储到考核结果统计查询的各个功能模块中,以便用户对信息进行查询,具体流程见图3。

2.5报表管理模块

报表作为一种信息组织和分析的有利手段,是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当前系统的实际情况,水利工程在进行分析统计数据时,往往需要重复的收集同一个任务下的数据,通过多次的同一个任务下达将会造成不必要的操作和资源浪费,为此,通过报表管理模块可以有效解决问题,定时定量的统计分析数据,有利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报表管理就是根据系统在数据方面的需求,建立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报表管理功能模块。用户点击报表管理,打开相应的报表,就可以掌握业务详细数据和统计数据,若需进一步了解,可以点击数据查询;以往的数据维护,大都是通过人工录入的形式或者通过导入Excel的方法,但这样费时费力,信息系统中,用户通过报表就可直接对数据进行维护。报表管理模块既美观又直观,查看数据信息省时省力,可以给用户减少很多不必要的操作。

2.6系统管理模块

后台管理员可通过本功能模块根据工作需求对用户权限进行有效的管理分配,通过对用户使用模块的限制,科学有效地分配工作职责及范围,保证工作流程的有序以及保护重要信息安全。

3系统应用

3.1信息查询

信息检索查询是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功能,用户能快速灵活地获取所需数据,以水库为例。3.1.1快速检索能快速检索到水库相关的地图定位功能、基本信息显示功能、规模特征等功能接口。提供工程类别、地区、乡镇、工程规模、工程名称等5项条目,通过不同的组合形成查询条件,这样的条件组合操作方便,由用户自己把握查询的关键词,可极大地提高系统的交互性能,增强系统的操作性。3.1.2地图定位功能通过输入具体的水库名称可在图上定位此工程和具置,并显示该工程的属性信息。3.1.3基本信息显示功能点击地图上任意的水库标识,该水库的所有资料将在窗口显示,包括水库名称代码、资料截止日期、管理单位代码、管理单位名称、建成日期、开始运行日期、库容、考核通过情况、损坏情况、加固和扩建情况、管理机构人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总投资、开工日期、备注等,并提供基本信息数据维护功能。3.1.4规模特征点击地图上任意的水库标识,将显示水库规模特征,内容包括:管理房、照明设施、上坝道路、通讯设备、水文观测设施、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坝顶、坝坡、排水设施、输、泄水建筑物进出口岸坡、过水断面有无淤积和障碍物、灌溉、发电、供水等生产设施、主、副坝、溢洪道、输水洞、闸门机电设备等,并提供规模特征数据维护功能(见图4)。

3.2工程管理考核

水利工程管理考核能够科学评价水利工程管理水平,强化工程运行维护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现就系统在桥墩水库工程中应用管理考核作简要介绍。3.2.1考核结果信息录入输入工程管理单位的基本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信息录入表格,便于考核人员录入考核结果。另外,系统还提供考核报告和Excel表格的考核结果的导出功能。考核结果信息录入可分为以下几个内容:(1)工程管理单位的选择。通过系统提供的目录和查询功能可对工程管理单位进行选择。例如:桥墩水库的工程管理单位为桥墩水库管理处,即自评单位;水库主管部门为苍南县水利局,即复评单位;验收单位为温州市水库管理处。(2)评分标准的选择。根据实际需求在系统提供的评分标准中进行选择,评分标准包括:海塘工程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评分标准、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等。因此,桥墩水库为中型水库,应选择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考核评分标准。(3)站点信息的输入。系统为用户提供工程管理单位信息输入的表格,用户需根据表格内容进行填写,填写内容包括:考核时间、考核项目(自评、复评、考核)、工程管理单位所属级别(市、县、区)、工程管理单位是否已合格等。(4)考核结果输入。系统根据上述步骤填写的内容,自动生成表格,供用户录入本次考核结果。同时还提供自评报告、复评报告和考核报告的编制模板。新建管理考核任务见图5。3.2.2考核评分计算系统根据考核结果信息录入模块收集的信息,以及系统既定的评分标准和计分算法,对录入信息进行分析整理,自动计算出考核评分,并给出评价结果。例如自评单位—桥墩水库管理处根据其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完成自评工作,对于扣分项,填写相应的扣分原因,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然后提交给复评单位—苍南县水利局,由苍南县水利局对桥墩水库年度维修养护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核,填写复查表并提交给验收单位—温州市水库管理处,由温州市水库管理处对桥墩水库进行考核赋分,并填写考核表,提交给省水利厅,等待省水利厅抽查考核。图6为桥墩水库考核评分功能展示图。3.2.3考核结果统计查询系统为用户提供考核评分的查询、比较、打印等功能,可分为以下几个内容:(1)合格单位复核结果查询。通过工程名称的选择和年份的选择可查询选择年份的复核结果,以及不合格项目的整改限期和整改结果评定。(2)考核单位结果查询。根据用户选择的单位名称,系统提供本年度自评、复评、考核、综合评价的考核结果以及相关报告的内容查询和打印功能。(3)指标要素统计分析。本功能模块为用户提供同类工程横向对比的能力,例如:查询大中型水库的经济管理项目,系统将列举出所有大中型水库的经济管理项目的评分(包括自评、复评、考核、综合评价),并以综合评价的分数从高到低(或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列。(4)历史结果查询。通过单位名称的选择,本模块实现对此单位往年考核结果的查询,并生成分数过程线和柱状图,以便相关人员能够系统了解此单位以往的考核结果。

3.3报表管理

通过报表管理功能模块进行数据统计分析,能够帮助理顺工作对应关系,简化办事程序,避免重复下达工作任务、以及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同时,用户在报表管理模块中,能够直接查询历史结果,有价值的数据信息能够快速掌握,提高整个工作流程的效率。以设备检修上报为例:(1)设备检修上报。本系统为用户提供专门的设备检修上报的模板,以便用户填写上报内容,填写内容包括:设备维修类别(如房屋维修、启闭机维修、工具维修等)、维修金额、计划维修花费的时间、维修目的等。用户填写完成并保存提交后,系统自动将提交内容转存到相关数据库中,以便进行信息查看。(2)设备检修查询。对拥有相关权限的用户开放,以便对提交的设备维修上报的情况进行查阅,并将各个管理单位提交的上报报告整理成列表目录供用户查看。使用户对设备检修上报报告一目了然,同时可对上报模板进行修改,以及取消任务上报。

3.4系统管理

不同权限的用户可在本模块中对各类工程数据进行编辑、更新、增加、删除等操作管理,数据类型包括:海塘工程信息、水闸工程信息、水库工程信息、工程管理单位信息、维修养护经费等数据。同时,系统会自动记录数据是哪位操作员录入的,以确保数据的安全与正确。

4结语

浙江省水利厅提出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中,明确要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系统,因此,本文建立的温州市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信息系统积极响应了省水利厅的要求,为下一步建立全面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奠定了基础,充分达到了温州水利工程信息的资源共享,实现了提高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的建设目标,能够保证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形成良好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郑立生.水利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水利科技,2005(1):53-54.

[2]吴苏琴.基于计算机技术的水利工程管理信息化系统研究[D].西安:西安理工大学,2010.

[3]吴莉,巴继东.无线网络信号质量监测系统事件通知模块的设计[J].中国科技文献,2008(1):100-103.

[4]贺艳琴,陈建斌,李锦.报表管理在IT运维系统中的应用[J].价值工程,2012(26):2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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