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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工作
1、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全市统一代码的社会组织124个(其中社会团体7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2个),其中2020年来新登记的社会组织14个(1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的社会社会组织法3个(3个社会团体,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社会组织4个(2个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2、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情况
我市2019年度应参加年检社会组织110个,于今年4月-5月开展了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的105个,不合格的5个(一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团体2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年检合格率100%。参检率95.5%。于7月份在政务网上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3、社会组织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培育社会组织,引导行业协会发展,社会组织形成了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管理模式,全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严格登记程序、规范办事流程。社会组织登记时严格把关,对社会组织法人要求出示身份验证,社会组织法人无犯罪记录和无失信记录。社会组织章程有坚持共产的领导和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内容。
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和谐稳定发展。行业协会收费规范,收费情况在信用中国综合公示网进行公示。开展行业协会收费检查,目前只有资兴市小水电发电协会、资兴市建筑业协会、资兴市东江湖民宿协会收取了会费,其它行业协会都未收取会费。
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全市没有非法社会组织。一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签订了“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全市社会组织没有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二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在年检时和社会组织登记时社会组织进行涉黑涉恶自查,签订了“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诺书”,所有社会组织没有涉黑涉恶的行为。三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检查,全市52家社会服务机构活动开展正常。
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4-5月份从全市社会组织中抽查了20家社会组织,抽查的社会组织工作开展正常,没有发现有非法社会组织。
4、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规范、透明、公正
按照四级(国家、省、市、县)四同(基本目录名称、事项类型、基本目录编码、法律依据)的原则,与国家、省经过全面对接和深入对接,民政局共整理依申请类和公共服务类86项和依职权类43项,共梳理事项129项,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一体化平台公开政务服务指南和办事流程,同时按照湖南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全网通办”工作要求, 民政部门第一批和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一共16项,实行综合窗口受理,按四办落实到位。将城乡低保和农村养老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社区。城乡低保下放到镇、村社区,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实施三级评审制度,实现了低保办理及时、有进有出、透明、公开、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避免了错保、漏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对农村特困五保户实行村、社区审批报乡镇审核进行集中供养。部份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提高了办事效率,受到群众的好评。
二、社会事务工作
2020年,根据省、郴州市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标准由60元/人.月提高到65元/人.月。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严格按照宣传到位、服务到位、发放到位等“三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加强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定期复核等机制,使补贴发放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做到不漏一个残疾对象,也不重复或者错发一个残疾户,实现了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确保做到了精准救助。全年共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22013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807.73万元。
2021年工作打算:
1.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批工作;
2.做好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
1、出生缺陷防控
出生缺陷控制在15‰以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6年目标人群免费孕前优生检查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率达到95%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5%以上,产前筛查高危孕妇产前诊断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
2、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
性别比为106及以下。每月对孕14周以上孕情消失情况进行排查,准时报送排查情况,对非正常消失的有调查结果;孕14周以上孕情消失及时报孕妇及怀孕结果;辖区医院落实出生实名登记制度;规范辖区内B超管理制度;凭证实施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辖区内无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现象。
3、符合政策生育率
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目标完成,同时考核流动人口生育的符合政策情况和政策外多孩率。乡镇党委、政府对村下达符合政策生育率指标并报市委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4、优质服务
(1)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按当月累计完成。
(2)长效避孕措施措施到位。
(3)避孕药具按要求及时发放。
(4)孕产妇(含流动人口)孕情及孕期健康管理到位。
(5)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5、利益导向
(1)奖扶对象按程序确认并及时准确审核上报,确保奖扶金准确落实到位。
(2)做好相关奖扶对象的年审和退出工作。
(3)农村奖扶及时率达到90%以上、准确率达到100%。
(4)手术并发症家庭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
(5)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计划生育其他奖励优惠内容。
6、依法管理
(1)社会抚养费征收
注重社会抚养费征缴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考核立案率、征收到位率,征收程序合法,定性、标准准确,电话录入及时准确,征收金额准确,资金及时上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规范。
(2)落实一孩、二孩生育证登记制度,方便群众办事。
(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证明出具和生育证办理等按规定依法依规办理,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4)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规范。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服务与管理规范。
(6)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行政行为或行政不作为行为实行倒扣分,直至“一票否决”。
7、流动人口
(1)加强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采集、提交率90%以上,反馈及时率100%,协查管理服务。积极为流入人口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开展流动人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3)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包括宣传倡导、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奖励优待、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重点人群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病管理等服务落实到位。
8、信息管理
(1)全员人口数据出生、妊娠及避孕节育措施及社会抚养费征收信息上报及时、准确,出生数据没有瞒报、漏报现象。
(2)医疗服务机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及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等信息通报及时、准确。
(3)网格化建设和应用情况。进一步完善计生网格化基本信息,三维关联,并使用网格化信息系统开展人口计生工作。
9、基层基础工作
(1)宣传教育
①规范村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乡、村两级宣传版画和公示橱窗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及时更新,内容规范。
②巩固和加强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着力培植新的计生宣传阵地。
③提升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知晓率。宣讲和传播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知识,积极开展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
(2)协会工作
①村级计生协会组织健全;村全面落实骨干会员联系户制度。
②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民自治公约、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③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3)开展计划生育“百日攻坚”活动。
(4)其他工作
①市级下达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试点工作必须严格按要求如期如质完成。
②乡镇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各类业务报表、文字材料信息和领取相关物品资料。
③其他文件规定需严格执行落实的项目。
10、
关键词:工程造价 职业道德 行为规范
目前在我国已有概预算人员达80万人,虽然已经形成了一支具有一定规模和层次的工程造价队伍,但在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的体制下,财产为全民所有制,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工作则是完成国家统一的基本建设计划项目,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和成本核算意识十分薄弱,缺乏精度,由此可造成资金的浪费和不足。另外,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专院校当中没有相应的专业设置,无相应的学科支持该领域的发展,造价工程师的培养缺乏一理论与实践氛围。值得一提的是1999年天津理工学院在全国率先论证并设置了工程造价专业的专科教育,并在此基础上论证了“工程管理”的本科专业,但毕业生要在三、四年后才能走上工作岗位。因此,国内现有从事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均是从其他专业“改行”而来。由于大家学习、工作背景不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造价的需要。特别是随着我国投资体系的不断深化改革,必将冲破国家计划价格体系而转变成市场经济的造价机制,因此对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市场应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维护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荣誉和尊严,保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是首要条件,笔者认为一个合格的造价工程师必须做到:
1.诚实、公平、全心全意地为雇主、委托人和公众服务;
2.严格执行工程造价管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行业和自身声誉;
3.积极采用相应的新知识和新技术促进工程造价管理的不断进步和社会进步。
作为对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探讨,笔者认为造价工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决定了他的道德规范应建立在处理好与公众的关系、与雇主和委托人的关系、与合作工程师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上,具体要求如下:
一、与公众的关系
1.必须把公众现在的、未来的安全、健康、幸福放在首位。
2.必须向公众普及和应用工程方面的知识和成果,并坚持反对任何有关工程的错误的、无根据的、夸张的论点。
3.必须谦虚、谨慎、自尊、维护职业的尊严和荣誉,杜绝一切虚夸现象。
4.表明自己对有关工程方面的观点时,必须有足够的、令人信服的根据。
5.不得因受任何社会团体的利用或雇佣,而就工程上的问题发表看法、批评和评论,除非其前提是表明他自己和其所代表的社会团体的该问题的利益关系。
6.只赞成和拥护那些符合现有的工程和经济的标准,并能保证公众安全、健康、幸福的决定。
7.当其工作中的决定有可能威胁公众的安全、幸福、健康而被否决时,应向其雇主或委托人说明将会产生的后果。
8.应当通过职业交往来鼓励和支持那些遵守职业道德的人。
9.只与那些遵守职业道德的人合作。
10.在工作报告、论文和一些证明中,应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其中还应包括所有与之相关的、真实的信息资料。
二、与雇主和委托人的关系
1.在专业事务中,作雇主和委托人忠实的人或受托人。
2.对业主和承包商要公正无私,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贿赂。
3.应当向雇主或委托人说明在为其工作时,那些潜在的业主或订约人,或者是发明、机器、设备为他带来的收益,但不得因此给在为其承担的工程项目作出决定时带来不良影响。
4.经研究,若确认项目会失败或其工程和经济评价被否决,造价工程师应及时通知业主或委托人。
5.工程师必须具备其所从事工作的资格。从雇主或委托人的利益出发,聘请或建议雇主或委托人聘请专家,并能够与专家密切合作。
6.应对在工作中得到的信息保密。为维护委托人、雇主或公众的利益,不得因牟取私利而泄露这类机密。包括:
(1)未经允许,不得泄露现在、从前雇主或委托人的商业机密、技术机密或标底,但因法律要求的除外。
(2)作为任何一个协会或委员会成员,不得泄露其中的机密,但因法律要求的除外。
(3)未经允许,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计算结果、图纸等复制给他人。
(4)不得因个人利益泄露在工作中获取的信息,而损害委托人、雇主或公众的利益。
1.未经允许,不得为某项工作或下属部门接受一家以上社会团体的经济上的或其他形式上的赞助。
2.必须经雇主同意,才能接受他人雇佣或从事顾问工作。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利用其雇主的机械设备、物资、劳动力或办公设备。
4.造价工程师不得向政府部门的领导、官员或是某一组织机构的成员提出签定工程承包合同的请求。
5.在管理一项建筑承包合同(或其他合同)时,必须对所有社会团体一视同仁。
6.在工作中,如果对工作做出的改进、工作计划、设计、发明或记录,将涉及到版权和专利的问题时,在此之前,造价工程师就应与有关的社会团体签定明确的协议。
7.必须勇于承认错误,不得歪曲事实来证明自己的结论。
8.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手段从其他雇主那里聘请正被雇佣的工作人员。
9.在专业问题上,应与雇主或委托人忠实合作,尽量避免利益冲突。应作到:
(1)应避免与雇主或委托人发生已有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果某些商业往来、利益、环境会影响其对工作的判断和工作质量时,应尽快通知雇主和委托人。
(2)在其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接受承包商及其人,或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的贿赂。
(3)作为公众服务机构的成员、顾问,或政府机关及其下属部门的雇员,不得参与那些由他们的组织申请实施的个人或公众的项目。
三、造价工程师之间的关系
1.必须明确,工程工作的荣誉只有那些忠于职守的人才能拥有。
2.在雇佣工作人员时,必须详细地向其说明工作条件以及所要担当的职务。在雇佣关系结束后,应告知其工作职务和工作条件的改变,并加以挽留。
3.必须坚持给予那些从事工程工作的人员及其下级以足够的、合理的劳动补偿。
4.应尽力为其下属的工程师提供专业深造和发展的机会。
5.不得排挤其他已被雇佣或将被雇佣的工程师。
6.不得恶意地、直接或间接地破坏他人的前程和名誉,不得随意地批评他人的工作。如果确实了解到其他工程师在工作中有违犯职业道德的、不合法的或不正当的行为,应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不得与其他工程师有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8.应当与同行和学生交流先进的工程专业知识、最新的信息和经验并与之合作。为公众的传播媒介、工程科学团体和学校做贡献。
9.在某些情况下,当其专业方面的决定可以做出让步时,工程师不得要求、提出接受回扣。
10.不得伪造或涂改其本人的、协会的、学术的或专业的资格证明。
11.为技术性刊物所写的文章要真实,明确、不得有虚假和夸张现象。在这类文章中,作者只能涉及其本人参加这项工作的情况,不得提及他人,除非其目的是赞赏他人的工作。
12.不得采取任何方式强迫他人支持其本人或其同事在技术性团体中的竞选资格。
四、工作表现
1.在阐述自己的工作业绩时,应事实求是、谦虚谨慎、不得为牟取私利而损害行业整体的荣誉和尊严。
2.作为专家为他人提供证明时,对于工程上的观点必须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对实际情况的详细了解,还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令人信服的、诚实的精神。
3.应不断地提高专业水平,并为下属的工程师也提供这样的机会。做到:
(1)应该通过工作实践、参加继续教育、阅读专业性报书籍以及出席专业方面的会议等类似活动,保持专业先进性和时代性。
(2)鼓励其工作人员尽早地成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3)鼓励其工作人员出席专业和学术方面的会议,并在会议上提交论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目标,完善组织,健全制度,整治社区环境,完善社区功能,努力建设服务完善、环境优美、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努力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居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同时,每个社区软硬环境整治、改造计划的提出,都坚持群众满意标准后再确定具体工作计划。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根据各社区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确保在今年所有的社区全部达标。
3、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广泛发动辖区内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居民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4、完善设施,强化管理。结合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和小街小巷改造,重点抓好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社区工作和居民生活的基本条件。各社区要加强对社区环境设施的日常管理。
5、分类建设,全面推进。按照不同类型社区分类搞好社区改造升级,在巩固原有亮点社区的基础上,按照文明城市社区评比标准,全面推进街道所有社区的建设达标。
6、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分包领导和各社区要明确自身职责,切实负起责任,相互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二、总体目标和工作步骤
(一)总体目标
通过今年的努力,所有社区要达到文明社区评估标准,基本形成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有序、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广泛动员、共驻共建的参与意识,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配套齐全、机制完善的服务功能,为建设文明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3--4月)。利用这段时间,进行文明社区建设相关情况的调查摸底,各社区制订出台《文明城市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文件,搞好宣传发动,充分调动辖区各界参与文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组织实施(2011年4--6月)。从今年开始,按照文明城市社区评比标准,利用2个月时间对各社区进行软件升级,硬件改造。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计划和安排,并上报街道文化办。
3、申报验收(2011年7--8月)。每一阶段任务完成之后,在社区自查的基础上由办事处进行实地勘察,根据标准给予验收,并授予“文明城市社区”称号。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健全组织网络。健全社区服务组织,有序发展民间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文明社区建设的重要支持、参与力量。建立社区资源整合机制,有效整合社区内各种协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
2、完善硬件设施。加大社区硬件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通过改(扩)建、调剂使用、置换、清退挤占(挪用)等办法解决好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功能,建立社区市民学校(教学点),大力加强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和居民健身路径建设,改(扩)建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整治生活环境。一是各社区要加强对已建成绿地、树木的养护管理,发动社区居民、党员主动认养绿地、树木,自觉保护花坛、绿地。二是用上半年时间完成辖区所有小街小巷的硬化改造;三是加强居民生活垃圾收运管理,实现垃圾不落地清运;逐步在居民小区增设生活垃圾桶;全面排查和清除社区内卫生死角。
4、加强文明创建。积极推动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举办“市民读书节”,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和“文明巡访”活动,切实搞好道德、法律、科教、文体、卫生“五进社区”,发展社区教育,抓好科普宣传,加强社区居民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积极参与“邻居节”活动,培育以“诚信、和谐、博大、卓越”为核心内容的城市精神和团结友善的人际关系。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确保文明社区建设的顺利实施。文明社区建设工作在街道党工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负责、部门参与、社区实施的工作体制加快推进。
(二)广泛发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文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各社区要广泛发动社区党员、居民积极参与,定期参加义务劳动,美化社区环境;建立辖区单位与社区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制度,积极协调、争取辖区单位支持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组织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考察团”于10月13日赴英国、西班牙、法国考察,历时半个月。这次考察的目的,一是了解英国、西班牙、法国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框架;二是了解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基本情况;三是借鉴建造师执业资格管理的经验,提出建立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议。本次考察,访问了英国建筑业理事会(CIC-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Council)、英国MACE公司、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西班牙TECPLAN公司、法国国家建筑师总工会(CIAF-Conseil International des Architectes Francais),考察团按计划完成了考察任务。现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英国、西班牙、法国建设领域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框架体系
(一)英国
英国建筑业年总产值550亿英镑,占其GDP的10%,建筑业从业人数约150万人,其中具有各类执业资格人数约50万。
1、执业资格制度的管理方式
英国对建筑业进行管理的政府部门是英国贸易与工业部(简称DTI),它不直接管理建筑业各类人员执业资格,英国执业资格都由相应的学会负责,并根据协会章程对会员进行管理。执业资格设置的有关情况由学会负责向英国政府设置的资格管理机构(Qualification Curriculum Authority,简称QCA)报告。英国执业资格不是强制的,不取得执业资格也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但是在业主选择时需要经过多项、复杂的考察手续,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在社会上信誉好,从业比较容易。
2、英国建筑行业协会、学会概况
英国建筑业战略论坛(简称SFC)是英国建筑行业最高级别的联席会性质的组织,研究建筑业的战略发展问题,负责建筑业各协会或学会之间以及协会或学会与政府之间的协调和联系。英国建筑业理事会(CIC)是负责建筑业执业资格管理的组织,它也是SFC的成员。CIC成立于1988年,当时只有5个会员,现在已发展成为涉及建筑业各方面的最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团体,英国负责建筑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学会基本上是CIC的会员。
英国建筑业理事会(CIC)主要工作是作为政府和工业组织的协调人,进行信息交流和传递,参与制定执业资格标准和人员培训标准,解决公司和客户争端。主要目的是提高专业学会工作效率和质量,改善专业学会对客户的服务,鼓励公司团结一致以国家利益为重,加强个人会员的执业道德建设。CIC在英国各地已成立了6个分支机构,还将成立6个分支机构,工作范围将涵盖英国所有地区。CIC由建筑企业、咨询公司、研究制定标准和政策的机构、院校等团体会员和从事建筑、咨询、标准制定、政策研究、教育等方面工作的个人会员组成。
英国建筑业战略论坛(SFC)和协会或学会间的相互关系如图所示:(图略)
3、建设领域执业资格设置总体情况
英国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分为七类,皇家特许测量师、皇家特许建造师、皇家土木工程师、皇家建筑师、皇家结构工程师、皇家建筑设备工程师和皇家规划师。
这七类执业资格分别由七个学会负责管理,成为学会的会员,就具有了相应的执业资格。这七个学会分别是: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oyal Institution of Chartered Surveyors)、皇家特许建造学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土木工程师学会(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s)、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Royal Institute of British Architects)、结构工程师学会(The Institution Of Structural Engineers)、皇家建筑设备工程师学会(Chartered Institution of Building Services Engineers)、皇家城市规划学会(Royal Town Planning Institute)。
人员执业资格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学历教育,二是毕业后的实践经历。每个学会对会员的培养都和大学的教育紧密联系,大学课程的设置需经学会评估、同意。在校学习规定课程的学生可以申请成为学会的学生会员;学满规定课程的毕业生,接受学会的培训、考核,合格后即可成为学会的正式会员。各专业学会负责各自相关专业的评估,其相互之间是互认的。如英国皇家建造师学会负责建筑管理专业课程评估,并给该专业毕业生评定专业积分,作为其成为会员的一个条件。来自土木工程、测量、设计、建筑设备工程等专业的毕业生也可以成为建造师学会会员,这些毕业生的专业积分由各专业学会评定,其积分效力相同。
在英国,法律未对建筑业各类执业资格人员的从业有任何限制性要求,学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分工,各有侧重,人员从业要求主要是依据社会的认可和人员自身的实践经验。如皇家特许建造师侧重建筑管理方面,大多数会员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但是其会员也可以从事工程项目设计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
4、学会会员标准
学会会员资格标准都遵守英国国家职业资格标准(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简称NVQ)(在苏格兰,称为SVQ)。在英国,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由副首相办公室负责。一般是先由协会提出新的标准,经国家标准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企业中成立案例组进行试用,经政府认证机构评估后由副首相办公室负责颁布。关于建筑业标准由原国家专门负责标准制定的组织CISC制定,该组织资金由政府提供,1999年该机构合并到英国建筑业理事会(CIC)中。
NVQ/SVQ标准涵盖了所有的行业和所有的级别,它是个人工作能力考核的依据,是人才培训、选拔、任用的基础标准,标准分五级。各学会依据这一标准制定了自己专业的会员标准。例如英国建造学会(CIOB),准会员(ACIOB)对应的是NVQ3(三级),合作会员(ICIOB)对应的是NVQ4,会员(MCIOB)对应的是NVQ5。
(二)西班牙
近五年来,西班牙建筑业呈发展势头,建筑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7.9%,2001年建筑业总产值为93.4亿美元。按用途划分,住房占37%,民用工程(铁路、公路、市政、高速公路)占22%,楼房改造占30%,其它占11%;按投资来源划分,私人投资占78%,政府投资占22%。
1、执业资格总体设置情况
西班牙建设领域执业资格分为五类:建筑师(Architects)、技术建筑师(Technical Architects)、土木工程师(Civil Engineers)、技术工程师(Technical Civil Engineer)和工业工程师(Industry Engineers)。西班牙建筑行业具有执业资格人员约有10万多人,
建筑师(Architects)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同时可以负责监督工程按设计意图施工,但二者也可以不是一个人,建筑师都是个人执业。技术建筑师(Technical Architect)有43000人,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监督管理,要求具有建筑管理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既可承担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管理,又可以受雇于业主实施工程施工项目监督管理。
土木工程师(Civil Engineers)、技术工程师(Technical Civil Engineer)和工业工程师(Industry Engineers)分别从事有关工程项目的结构计算、施工图设计和专业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等。
投资者完成工程项目一般需要签三个合同,三个合同的对象分别为: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的建筑师、负责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建筑技术师以及施工承包商,其合同各方的关系在《西班牙建筑组织法》中有明确规定。相当于我国建设工程管理中的投资方与设计院、监理公司、施工方之间的合同关系。
2、执业管理方式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分别由各自的行业协会负责管理,成为协会的会员也就具有了执业的资格。相关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向学会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获得会员资格,不需考试。如:通过城市规划或建筑专业5年大学学习,毕业后加入该协会即成为建筑师;通过建筑管理和建筑技术专业4年大学学习,毕业后即成为建筑技术师;土木工程师是5年大学毕业;技术工程师3年大学毕业。
(三)、法 国
法国建筑行业只有一种执业资格,由法国文化部管理。获得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经过指定大学的专业学习,目前法国有3所学制为6年的大学可以颁发建筑学专业的文凭。建筑师实行严格的个人执业,在公司中工作的具备建筑师执业条件的人员,不能在协会注册获得建筑师资格。法国现有27000名注册建筑师,有19000名将来可以取得建筑师文凭的在校学生,有8000名有资格但未注册的建筑师。
法国法律规定:建筑面积为17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项目必须由建筑师完成,专业工程项目需由相应工程师完成(对工程师没有执业资格要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项目需要进行方案竞争选择建筑师。其中,小型工程由市长或项目负责人根据文字资料选择建筑师,大中型工程由成立的委员会进行审查,只是大型工程分为初审和再审两个程序。工程项目施工由工程师负责,相关专业大学毕业后就可以成为工程师,对工程师不设执业资格。业主可以同时和建筑师、工程师签合同(工程师由建筑师推荐),也可以全权委托建筑师完成工程项目。
二、英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基本情况
比较这三个国家执业资格制度情况,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建立时间久,管理制度健全,因此,仅将英国执业资格制度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英国建造师称为特许建造师(Chartered Builder),执业资格由皇家特许建造学会(CIOB: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Building)负责管理。
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会的基本情况:
该学会是一个由从事建筑管理的专业人员组织起来的社会团体,成立于1834年,1980年获得英国皇家特许资格。它主要从事教育、科研和会员的管理,是非盈利的组织,没有政府资助。学会会员分五级,即学生会员(Student)SCIOB、准会员(Associate)ACIOB、合作会员(Incorporated)ICIOB、会员(Member)MCIOB、资深会员(Fellow)FCIOB。其中:准会员(Associate)ACIOB、合作会员(Incorporated)ICIOB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类别;会员(Member)MCIOB、资深会员(Fellow)FCIOB属于专业管理人员类别。
学生会员(SCIOB)、准会员(ACIOB)和合作会员(ICIOB)属于非正式会员(No-corporate)。学生会员(SCIOB)由在校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通过申请获得,准会员(ACIOB)和合作会员(ICIOB)学历和工作经验都相对较低,由相关专业毕业学生或相关工作经验者申请获得;非正式会员在学会中不具有参加选举等权利。会员(MCIOB)和资深会员(FCIOB)属于学会的正式成员(Corporate),在学会中享有正式权利,并参加学会的选举。
对于各类会员资格的管理都是由学会统一负责,并由其派往学校、企业的专职人员具体落实完成。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的培养、考核、注册、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其中会员的培养是学会的一项相当重要工作,并严格执行职业开发项目PDP(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Program简称PDP)。目前,各类会员人数为40000人,其中会员(HCIOB)约有2.5万人,资深会员(PCIOB)1000人。
建造师学会职业开发项目(PDP)简介:
对象: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实际工作的相关专业大学毕业生。
方式:大学毕业后,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师傅带徒弟的方式,完成各项考核指标,每项指标必须提交报告,并由CIOB的专门人员进行评测。
时间:三年时间内完成9个单元,并达到所有要求,但在完成顺序上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具体内容:决策制定(decision making)、沟通(conmunication)、信息管理(managing information)、制定工作计划(planning work)、工作质量管理(managing work quality)、安全管理managing healthy and safety)、材料管理(managing resources)、风险管理(assess environmental constaints)、造价管理(managing cost and valuation of work)、自我管理能力(personal management at work)
2、英国建造师不划分专业。对于英国来讲,一般不存在跨专业执业的情况。由于加入CIOB是一种自愿行为,并非强制,在实际工程项目中主要看个人以往的工作经验和业绩,因此在该领域没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在实际工程项目管理中很难得到认可。
3、英国建造师划分为二个等级。会员(Member)MCIOB、资深会员(Fellow) FCIOB。
4、建造师资格条件
会员(MCIOB):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实际工作中通过CIOB的职业开发项目(PDP)训练,并经过CIOB专家组织的专业面试合格后,方能获得。资深会员(FCIOB):具有5年MCIOB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领导者可以获得。
5、继续教育:获得MCIOB后,CIOB通过其分支机构,利用社会办学的方法实施专业继续开发项目(Continu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简称CPD),每年最少为会员提供30小时的培训。
6、注册:学会会员注册期为两年,如不及时进行注册,需要再次进行专家专业面试后方予以重新注册。
三、对建立我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几点建议
通过考察,我国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应立足于我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时借鉴国外在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提出如下建议:
1、建造师定位:建造师应是具有建筑管理专业及其相关技术、经济专业的学历和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负责组织工程项目施工或工程项目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建造师的等级和专业:为便于人员培养和管理,建造师应分等级和专业,国外虽然对专业没有明确划分,但据了解,具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很少跨专业执业,大家都很遵守行规,重视信用,市场也非常重视人员以往的业绩。但在我国目前个人执业不规范、个人信用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需要通过专业划分来规范个人执业行为,保证工程质量。专业划分,不宜过多,以更好发挥管理者的作用,合理使用人才。
3、建造师资格的取得应和学校教育相结合。建造师资格考试应结合其在校学习的专业、学习的时间及从业后的实践经验,对考试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并注重其实践能力的测试。专业以建筑管理专业为基础,可以涵盖与建筑技术和经济等有关的专业。目前我国组织进行的大学建筑管理等相关专业的教育评估互认,也为以后进行执业资格的国际互认创造了条件。
4、考试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通过考试获得。我国目前执业资格都实行考试注册制度,建造师执业资格也应进行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库、统一录取标准、统一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建造师的执业不应受地域的限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经注册后应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各级管理部门不应再设置任何附加条件,干预业主对符合条件人员的选择。
5、注册管理及其它事项:借鉴国外执业资格人员管理的办法,我国建造师也应由行业自律组织管理,包括培训、考试和注册等方面的管理。如组织成立注册建造师学会,实行会员制。开始时,可以由政府牵头成立,并促使其逐步发展成为行业自律组织。
四、几点体会
1、英、法等欧洲发达国家很重视对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行业管理,结合本国实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个人执业资格大都是由行业学会管理,政府予以确认。有的资格是强制的(国家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有的没有强制。从本质上看,国外的这项制度是一种专业人才社会评价、市场准入制度,是与这些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与建设体制相适应的一种制度。该制度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制定科学和严格的执业标准,并引导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贯彻落实,吸收符合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其会员。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国家法律的要求和市场的变化,不断改进评估标准、执业标准,达到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目的。
2、英、法等欧洲发达国家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所有执业资格都和大学的在校教育相结合。相关专业学生毕业后,学会按照会员培养计划,给予专门培训,定期考核,培训计划结束,个人也就取得了执业资格。或者将培训计划纳入大学教学中,毕业后直接获得相应执业资格。在这种制度下,有志于工程建设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能更快的成长,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充分发挥才干。
3、个人的执业信用和执业保险是个人执业的基础。英、法等欧洲发达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制度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原则。这几个国家在执业资格制度方面共同的特点是都建立了个人执业保险制度,由于个人的差错给工程项目施工带来的损失都通过保险赔付。对于以个人名义成立的机构,人员必须具有所从事业务相应的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方可开展工作。
个人信用在执业中非常重要,个人执业时,其以往的经历是业主重点考察的内容。个人执业的情况由各个学会负责记录,以定期注册的形式进行管理,在两次注册期内要接受学会的继续教育。学会对会员的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如果会员出现问题,学会的声誉也受到影响,由于制度完善、管理严格,会员很少发生违规行为。
4、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应当处理好与现有建筑类执业资格的关系。譬如与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的关系,特别是在考试人员在大专院校的学习专业、考试制度(考试模式、时间)、注册制度、执业管理方面应统一协调、有机结合。同时,要研究和国际上其他国家执业资格互认的问题,为我国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提供所需要的人才。
建设部赴英国、西班牙、法国建造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江苏省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环境美校”为动力,强化职能,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水平;大力开展以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为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社会公德、卫生健康意识,维护学校公共卫生安全,提升师生健康素质和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心健康作贡献。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三级公共卫生组织网络
1、调整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及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
2、建立、健全学校、学院(部、处)、班级三级公共卫生工作网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校长为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部、处)、班级设立公共卫生责任报告人,各学生宿舍设立卫生督查员。
三、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宣传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1、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净化、美化校园环境,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健能力。
2、结合与学校卫生相关的主要卫生节日,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控烟禁毒、食品卫生安全、意外伤害防范等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3、做好传染病多发季节或发生传染病疫情时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主动参加预防接种。
四、进一步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工作,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病能力
1、进一步优化校医院(医务所)门诊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切实提高校医院(医务所)门诊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加强各种传染病防控检测,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迅速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根据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
3、做好年度新生入学体检和大三学生的体检工作;完成一年一度的教职工体检,做好教职工健康分析、管理,提高预防保健水平。
五、进一步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素质和水平
1、充分认识高校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健康教育工作切实纳入学校工作计划,细化学校健康教育网络组织成员,落实到人。
2、积极参加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组织开展的健康教育知识网络宣传活动,组织专业人员完善学校的健康教育专门网页“心湖网”,适时组织指导学生上网学习相关知识,迎接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开展的健康教育网页设计比赛及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高校预防艾滋病学生辅导员培训班活动。在今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省教育厅将指导各高校依托校园网络组织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4、积极参加市健康教育所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完成市健康教育所下达的各项任务,搞好市、区、校等各级健康咨询活动。认真参加有关健康教育方面的继续教育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
5、努力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和卫生知识讲座,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减少心理疾患的发生,并把健康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
6、定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充分利用学校个体心理咨询室和团体辅导室两个平台,聘请专兼职咨询专家,及时处理个体咨询中的特殊案例。开展主题团体心理辅导,扩大心理辅导的覆盖面。
7、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继续办好心理健康教育刊物《心翼》,通过《心翼》这一重要载体,让同学们分享成长体验、交流心情故事、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放松心情。不定期编印健康知识小报,制作《传染病防治知识手册》,做到新生入学时人手一份。
六、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
1、加强爱国卫生宣传工作。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途径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
2、积极组织开展四月份“爱国卫生月”活动,并利用“五・一”和“十・一”节日集中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和室内卫生,进行全校卫生大扫除。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将督促各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水泥、砂、石料和工程垃圾的运输、堆放规范;加强学校民工集中居住地的卫生监管,督促用工单位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定点定时清运生活垃圾。加大力度整治实验室周边环境,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实验基材和废弃材料摆放秩序,督促实验室对废弃材料及时外运处理,确保周边环境整洁。
3、加强除“四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除“四害”专业灭杀机构密切联系与合作,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灭鼠活动,确保鼠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进一步做好夏、秋季灭蚊蝇工作,铲除孳生地,清理卫生死角;科学合理用药,最大限度地降低蟑螂密度。特别加强对厕所、垃圾箱、食堂等重点部位的消杀灭工作。
4、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切实做好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与有关餐饮部门责任单位签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状》。各餐厅、饮食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量化分级管理。坚持餐厅炊管人员持“卫生许可证”上岗,定期开展行业卫生检查(包括个人卫生、室内外环境卫生、工具售货、防尘防蝇防鼠、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食品保鲜等),确保食品和饮食安全。
七、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红十字会活动,弘扬“红十字会”精神
1. 加强学校红十字会领导组织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召开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调整红十字会理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逐步建立各学院红十字会,保证红十字会有组织、按计划、经常性开展活动。在学校现有红十字会成员的基础上,积极发展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充实并壮大红十字会会员队伍。
2. 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红十字会法”和“红十字会章程”的宣传,在大学生开展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红十字会员的整体素质。
3. 努力开辟红十字活动室,建立并完善红十字会会员档案和红十字会活动文字图片资料。
4. 开展多种形式的红十字会会员活动。办好红十字会宣传阵地,利用校园网、校报、宣传栏,及时地宣传报道红十字会方面的信息;加强高校校际间的红十字会工作交流,组织学生红十字会到其他高校红十字会去参观学习;举办卫生及救护知识讲座1~2次,组织观看《野外生存与自救》、《火场自救与逃生》录像,教会红十字会员自我保护的能力。
5. 利用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开展红十字会宣传活动。组织新会员学习《红十字法》、《红十字章程》及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的宣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省红十字会组织的大学生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基本知识竞赛活动。
6. 组织参加高校学生普及捐献造血干细胞治病救人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报名动员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两次无偿鲜血活动。
7. 组织预防艾滋病的同伴教育学习班4-6期;举办大学生急救员培训,争取培训40~50名取得省红十字会急救员资格的急救员。
【关键词】地理标志 资源普查 规模性经营
河北省是历史悠久的农业大省,地貌特征多样,许多地方都出产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质农产品。目前河北省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有京东板栗、昌黎长城葡萄酒、沙城葡萄酒、卢龙粉丝、黄骅冬枣、沧州金丝小枣等共16种。地理标志的保护工作初见成效,截至2007年9月河北省地理标志产品总产值就近70亿元,从业人数60余万。
但河北省该项工作开展时间比较短,相比浙江、河南等地理标志保护大省,还有许多的缺陷和不足:具有地理标志申报条件的资源产品普查摸底工作展开不够;分散农户经营模式以及部分农民片面追求利益导致产品质量不稳定;产业化链条不长,规模化经营不够;中介和社会服务系统不健全,缺乏标准化信息服务。因而河北省应探索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有效的解决办法,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把地理标志纳入政府常规工作计划中,做好资源普查
完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机制,把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与保护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做到短期中期长期都有发展目标,保护工作由各级政府统一指导实施,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从省级到地方政府都应该把地理标志工作列入经济规划,使该项工作长期有序地进行下去,逐步赶超先进省份,发挥地理标志“质量通行证”作用。如河北省政府2009年规划到2013年,每年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要增长2~4项。沧州市将地理标志产品的申报与保护列入经济发展规划,设立了专门机构和专项发展资金,并将地理标志产品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就是值得各地方政府效仿的例子。
搞好资源普查工作,建立地理标志产品地方资源库。首先必须收集第一手的资料,清查有潜力的名优产品,工商部门配合政府对全省的农副产品资源开展专项调研,也可由专项的科研课题组和地方政府一道,对全省农产品的科研情况、品种类型、分布等进行细致全面的普查摸底。同时,对各地特征显著的优质农产品进行筛选,作为地理标志申报保护的备选产品。并有针对性地对当地有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协会或企业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进行引导培训,并组织和帮助其进行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沟通,发挥其了解本地行情的优势,统计和整理优势产品信息,力争使传统名优特色的农副产品都在资源网中备案。
加长产业化链条,加大规模性经营,拓宽产品销路
利用各种方式搞好产、加、销。可以实行生产基地、加工基地、销售基地的一条龙式的产业链条,同时以大龙头企业为首,加大规模经营的力度,克服农户分散经营的不规范,由统一的大企业强化统一的质量标准。如沧州金丝小枣可以加工成枣汁、枣酒、乌枣、阿胶枣、枣茶等很多个品种,从生产基地建设到加工基地都必须在产业链上相互衔接,产品质量在上游有保障,下游有提高,销售环节有增值,产品产业链加长了,从中获益的人增多,解决了产品鲜销期短的问题,增长了产品的寿命。要克服目前存在的经营上“多、小、散、乱”的弊病,就要建立一体化的产供销一条龙的规模经济模式,做到集约经济,专业化、品牌化。鼓励在我国现有两套体制保护下,获得地理标志的企业再申请自己的注册商标。如沧县对金丝小枣推行“协会+基地”、“企业+基地”、“政府技术+基地”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实现了产、加、销三位一体的品牌化格局,初步形成了金丝小枣产业和规模化格局。
以前瞻的眼光,开拓产品销路。可以加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商的国际网络组织“国际地理标志网络组织”,以此为平台在国外宣传自己的产品以拓展国际市场;也可以借鉴采用目前流行的观光旅游农业模式,果园参观、吃农家饭、住农家院三位一体,以尝试开拓地理标志产品销路。如金丝小枣观光采摘节就集历史人文、民俗风情、赏枣、摘枣、品枣等观光活动于旅游活动中,增加了金丝小枣的销路。
加强中介组织的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信息服务和科技进步步伐
加强中介服务组织的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在经费方面可以由政府适度给予财政支持,人力上政府可以给予帮助,以保证其机构的运转和活动的开展。中介组织也要尽量利用所收取的会费和财政投入资金开展科研开发活动。服务性的中介组织如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技术服务站等不仅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要解决怎么提高质量的技术问题,还要如解决市场开拓问题,让地理标志产品从本地区走出省际,走出国门。
科技的支持是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的保证。各地政府和服务性的社会机构在培训和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及收集传递信息中的作用是要加强的。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的所有者也必须把技术和信息放在工作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技术培训班,更新和强化技术人员的知识,培养懂技术的专业人才。河北省林业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省商标协会,在2009年3月份曾联合举办全省地理标志注册培训班,培训地理标志知识,其间不仅有法律知识,更有类似经验的交流。类似的培训既可以由政府来做,也可以交给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去做。以金丝小枣为例,沧州市培训了400多名林果专业技术人员,枣区建有62个枣树技术服务站,12个红枣协会、研究会,每村配备1~2名技术人员。这些服务站和协会由于有政府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了信息的交流,指导了小枣的生产和加工。
利用传媒和博览会等各种形式,打造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
政府、服务性中介组织可以利用专业的网络如中国板栗网、中国枣网、地理标志网等网络传播速度快,浏览不受限制的特点,宣传本地地理标志产品特色品质。而中央电视台农民频道,河北农民频道,河北的报纸、杂志,地方的媒体等也可以用来从各个角度地进行地理标志产品的展示。
交流会、博览会、观光节、采摘会等形式也可以被采纳以不拘一格地推广产品和增加知名度。例如2008年河北省农产品商标及地理标志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在迁西召开,迁西县介绍了自我保护的措施、使用标志的做法、使用商标的作用等,不但丰富了与会者的地理标志知识和经验,而且极大提升了迁西板栗在省内的知名度。
健全相应的地方立法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使奖励与惩罚机制制度化、法律化
地理标志保护工作需要立法支持,即把地理标志保护立法纳入立法机关的议程,争取尽早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为地理标志产品免受侵权和获得救济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各行业协会的地位、质量监测权,以及对行业内的违法行为的查处权,也需要立法给予肯定,以克服其权力弱、监管力度不够现象的广泛存在。
制定符合河北特色的保护地理标志的地方性法规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并在其中囊括奖励条款和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把奖惩机制制度化、法律化。河北省政府2009年已经下发《关于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正式确立了对获得地理标志保护的产品实施奖励。明确了对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企事业单位及区域给予重奖。但相应的立法还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应以立法明确优者当奖;对于假冒和滥用地理标志产品的侵权行为,更要有具体的惩罚措施;而对降低地理标志产品品质的则也给与可操作性的处罚。如沧州市对于金丝小枣的生产者、销售者中违反有关规定的,除质监局(或工商局)依法处罚外,产品质量一次不合格的,予以警告,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原产地域产品(或证明商标)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由质监局(或工商局)撤销使用单位原产地域产品(或证明商标)专用标志,并予媒体公告。类似的规定可以警戒假冒者或以次充好者。
进行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制定地理标志产品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在标准的内容和形式上和普通产品相比要有提升,应该突出产品的特色,而且规定应该尽可能的细致。对于技术规范,应该就相应的土壤条件、施肥标准种类,农药用量用药标准,产品生长过程标准和采收标准都应该有具体详尽的规定,这样才能使地理标志产品从生产源头保证质量。
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以下简称社区体育)是体育社会化的产物,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党的以来,随着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社区体育有了较快的发展。但是,发展还不平衡,人们的社区体育意识还不够强,社区体育组织还不够健全,参与的人和单位还不够广泛,场地设施等物质条件还不能满足人们参加体育活动的需要等问题,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就近、方便、文明、有序的体育健身环境。现对加强社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任务与职责
(一)社区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采用多种方式,发动、引导、组织社区成员开展经常性的体育健身活动,提供门类众多的体育服务,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需求,增强体质,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社区生活。
(二)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发展社区体育作为贯彻《体育法》、实施《纲要》的一项具体措施,纳入城市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社区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的一项内容,努力为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物质条件。
(三)市、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加强对社区体育的领导,依据《体育法》和《纲要》制定社区体育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区体育组织为主体的社会体育组织网络,制定开展社区体育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社区体育理论研究,建立社区体育发展的指标体系。
市、区人民政府教育部门要在保证学校教学秩序和体育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设施对社区居民开放,开展有偿服务。切实发挥学校体育教师、体育设施在开展社区体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根据城市管理中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能作用,将开展社区体育作为街道办事处的一项工作职责,将社区体育作为社区建设的组成部分,统筹规划和评估,在政策上给予扶持。
市、区人民政府文化部门在建设和发展社区文化的工作中,要重视社区体育的开展。街道办事处的文化站,要大力宣传体育健身对增强体质、丰富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意义,有计划地开展丰富多彩、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
市、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要按照国家对城市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市、区、居住区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中,合理布局,统一安排。
在开展社区体育工作中,要重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
(四)街道办事处对辖区体育工作具有领导、管理的职能。要调动辖区内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健全体育组织和组织社区内成员经常开展体育健身、竟赛、表演和体育交流活动。组织开展成年人体质测定工作,协助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工作。
(五)居委会应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居民经常开展群众性的体育健身活动。
(六)到本世纪末,我国社区体育的发展达到:经常参加社区体育活动的人数有较大的增长,体育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快的改善,社区成员的体育意识和体质普遍增强,社区体育组织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国家、社会、个人三者有机结合,社区。单位、家庭共同发展的全民健身新格局。
二、组织管理与体制
(七)按照《体育法》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授权的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工作”的规定,区(市辖区、不设区的即为市,下同)人民政府可授权街道办事处主管辖区社会体育工作和组织实施辖区体育活动。形成以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分级管理体制,以及条块结合的组织网络。
(八)街道办事处应成立以街道办事处行政领导挂帅、辖区内各有关单位参加的社区体育组织。应有部门管理体育工作,配备专兼职体育干部,在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要充分利用辖区内各单位人才、资源和场地等条件,组建街道办事处一级的各类体育协会、文体中心、体育指导站、健身俱乐部等,形成在街道办事处领导下的街道、居委会和单位多层面的体育组织网络,有效地开展多种多样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满足社区成员的广泛兴趣和爱好。
(九)居委会应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居住区、楼群晨、晚练指导站等体育组织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社区内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增强社区意识,支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社区体育工作,积极参加社区的各类体育活动。
三、骨干队伍建设
(十一)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培养、选拔德才兼备,熟悉、热爱体育工作的干部充实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体育组织,并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社区体育干部。
(十二)社会体育指导员是开展社区体育的骨干。要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中的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作用。
(十三)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各单位体育干部、业余体校教练员、体育教师以及热心体育和有体育专长的离退休人员的作用,吸收他们参与社区各类体育组织的领导与管理工作以及活动的组织、技术指导等。
(十四)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要有计划地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各类体育干部、体育骨干、体育积极分子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
四、场地设施的建设与利用
(十五)体育场地设施是社区居民开展体育活动必需的物质条件,是体育活动经常化的重要保证。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已建成的居住区要努力挖掘潜力,为居民修建简易体育场地;新建居住区、小区,必须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建设部联合的(GB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原城乡建设部、国家体委1986年颁布的(86)体计基字559号《城市公共体育运动设施用地定额指标暂行规定》,规划、建设好社区体育设施。
(十六)街道办事处应在辖区内有计划地修建社区体育活动室或体育服务站(点),并配备相应的健身器材设备。到本世纪末,力争50%以上的街道达到上述要求。
(十七)合理使用街道辖区内现有的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一律向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在不影响工作和生产秩序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居民开放,为居民健身服务。
(十八)应在社区内公园、闲置空地和楼群间合理布局简易的体育场地设施,开辟健身场所,使居民就近就便参加体育活动,做到运动场地就在身边。鼓励居民自力更生及义务维护和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提倡居民添置体育健身器械,开展家庭健身活动。
(十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和挪用体育场地设施。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须经当地体育、城市规划行政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改变社区体育场地设施作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要在就近、方便使用的原则下,先行在适当地点择地新建,面积、标准不得低于原有设施。
五、经费来源
(二十)社区体育经费实行公益型的管理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区人民政府要根据《体育法》的规定,逐年增加对体育事业的经费投入。体育行政部门要对社区体育工作安排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资助社区体育活动和体育设施建设,鼓励辖区单位举办或承担社区大型体育活动。有条件的社区,可设立由团体和个人投资的社区体育发展基金。社区的各类体育协会或其他体育组织可实行会员制,可向会员收取一定数额的会费。
(二十一)积极创造条件,开发体育产业,依法开辟体育经营场所,为经营体育产业提供有利条件。要努力开展技术指导、骨干培训、体育表演、健身咨询等多种形式的社区体育服务,在经营、税收、资金等方面参照*年8月民政部、国家体委等14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的有关政策执行。
六、健身活动
(二十二)社区体育以经常性健身活动为主体,坚持业余、自愿、小型多样,遵循因地、因时、因人制宜和科学文明的原则。在开展各种体育健身活动中,要讲究科学,注意安全,重在参与。实行传统健身养生法与现代健身方式相结合,个人锻炼与集体活动相结合,健身娱乐与医疗保健相结合,健身活动与节假日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
要加强晨练、晚练和季节性体育锻炼的组织和管理,制定可行的管理制度,引导不同特点的人群参加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
要关心和重视知识分子、老年人、幼儿和残疾人的体育活动。
(二十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活动,激发居民体育健身的积极性。竞赛活动以动员尽可能多的居民群众参加为基本出发点,办出特色,形成传统。
社区体育组织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定期举办综合性体育竞赛活动和单项竞赛活动,要有目的地结合节假日组织体育竞赛、表演和社区内外的交流活动,形成热点,利用寒暑假举办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单项体育竞赛、培训以及锻炼小组等活动。
七、评比表彰
关键词 青年 志愿服务 对比
志愿服务的概念源自19世纪初的西方国家,当前,志愿服务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与推行,业已进入规范化和理性化的阶段。期间其内容、范围、组织形式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朝着符合现代社会发展规律的方向不断完善。全球政治经济多元化和一体化飞速发展的今天,中国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志愿者队伍逐步扩大,志愿服务的社会作用和影响日益增强,同时志愿服务国际化的趋势不断增强,为中国的志愿服务带来更多超越文化阈限的沟通和交流。这些外部环境的推动和内部发展的变化已将中国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引入国际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道路。我国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经历了20余年的发展,在组织建设、服务内容和方式、影响效果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需要与其他国家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进行全方位的对比,从中汲取精华,总结出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组织发展与受众需求的发展路径。
一、中外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1.西方国家志愿服务的历史演变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历史。早在古罗马时期,宗教哲学家马尔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认为:“好心为迷路者带路的人,就像用自己的火把点燃别人的火把,他的火把不会因为点亮了朋友的火把而变得昏暗”。近代西方志愿服务的前身,直接源于18世纪末欧美的宗教性慈善服务,因此那时的志愿服务主体是由宗教团体或组织来担任的。直到19世纪资本主义迅猛发展,一些非宗教性的志愿组织开始出现,例如,英国为了协调政府与民间各种慈善组织的活动,在伦敦成立了“慈善组织会社”;1818年,在美国纽约出现了纽约救贫协会,志愿人员经常访问处境困难的贫困家庭,帮助他们改善处境,直到他们从事合适的经营和工作,并教育和培训他们的孩子,掌握一定的工作技能。至此,现代意义下的志愿服务组织的萌芽开始逐渐萌发。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工业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滋生,在经济与政治发展不平衡的前提下,社会失范、运转轨道偏离。西方国家志愿服务组织的长足发展得益于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自由性,大量社会组织自民间兴起,它们各有所专,依托中产阶级和名门望族来吸收社会公民,通过毫无盈利的社会志愿服务启发人们的自救运动,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通过自我调整,为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良好而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战后,西方资本主义强国进入“福利国家”时代,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和帮扶社会志愿服务组织等手段参与到社会领域的建设中,使得志愿服务组织的地位、服务领域和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整个社会的志愿服务热情十分高涨。同时,志愿服务组织也进入规范化和专业化阶段,社会工作专业和相关专门学校逐步建立,一些偏商业性的宣传方式也融入到了组织和活动的运营中。2.我国志愿服务的兴起和发展20世纪初,我国高等教育迅猛发展,当时的学生自主性很强,表现为“知识分子”的身份自觉以及对社会时事的极大关注,在这一时期,青年学生只有在进行社会调查和研究的时候,才会对社会福利和慈善的缺失有所关注,但却无法开展有组织的慈善活动。从二战时期到改革开放前,我国在社会志愿服务和慈善行为等方面的发展处于停滞和空白状态。改革开放后,一方面,青年学生享受着爆炸式的信息增长;另一方面,感受着西方多元的思想汇聚,参与志愿服务的自我关注趋于淡漠,志愿服务的概念并没有得到理解和传播。1993年底,决定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当年的12月19日,2万余名铁路青年率先打出了“青年志愿者”的旗帜,在京广铁路沿线开展为旅客送温暖的志愿服务。1994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北京正式成立,这标志着中国青年志愿者组织进入有组织、有秩序的发展阶段。至此,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受到普遍关注和积极响应。从铁路系统的职工,到校园内的大中学生,从工厂的干部,到农村的普通青年,不计其数的人们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仅1994年的暑假,在全国的山乡村寨有几万支青年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从2000年起,每年的3月5日被确定为“中国青年志愿者日”。截至2010 年12 月,我国已形成了近2000 个高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总人数高达7240万,全国累计有8000 多万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0亿小时的志愿服务。
二、中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之比较1.内容形式的差异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经过多年的演变,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内容体系。主要包括由团中央发起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由民政部发起的“社区志愿服务”、由民间慈善机构和宗教团体发起的相关志愿服务等。青年人参与志愿服务已不仅仅是个体行为,更多是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来进行的,是一种组织行为,如参与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如奥运会、世博会等,另外,是带有较强公益色彩的工作,如扶贫募捐、助残帮困、义务就诊、法律咨询等。但总体来说,形式较为单一,服务领域较为狭窄。同时,这些志愿服务项目大多声势浩大,有着明确的组织和目标,受到社会关注较多。而现阶段国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已扩展到社会福利之外的领域,如学龄前儿童日托、老人日托、学龄前儿童课余活动、保护妇女、移民难民安置、社会义举、社会正义、民权、社区开发、文化和艺术、卫生和医院,等等。此外,国外的志愿服务项目针对性较强,每一个组织有专门针对某些领域进行的志愿服务项目,组织会对志愿者进行严格要求和培训,并且持续进行同一项服务,因此每个志愿者都能够对项目进行深入服务,也使得志愿服务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形成较深刻的社会影响。2.政策制度的差异国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到今天,其组织特征和管理经验十分接近现代企业,因此为了组织高效运转,在成立之初就由创建者或者创建集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奠定了组织的法理基础,对组织进行制度化管理。在组织领导层面更替的过程中,许多具体的规章会得到继承和修改,根据现实情况的不同还会删减不适宜的规章或是添加新的规章,但整体的制度框架一般不会动摇。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章制度大多不够规范,专业化程度较弱。一般只制定了组织在一些具体事项上的做法与细则,以及涉及某些方面,如人员竞选、网络平台、办公室、培训等的管理办法。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规章制度的制定多由领导团队自行制定,参照一些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现行规章和管理方式,随着组织具体事务的变化而进行增减或修改。3.人员管理的差异国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大多依托社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信息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有关志愿者需求数量、岗位要求和报名方式等招募信息。另外,组织可深入政府、社区、农村、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吸引和动员热心公益的广大市民特别是专业人士随时和就近加入志愿者队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多面向在校学生进行志愿者招募,通过网络平台、海报、展板、传单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招募,招募标准由组织自定,但是时常要经过笔试或面试考核。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有时也会定向动员招收志愿者,如有较强的外语技能、艺术水准或者其他特长的学生,这些大多是考虑到组织的一些项目中需要拥有专业特长的志愿者。这种机制使得我国的志愿者素质整体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但其社会属性却被逐渐忽略。在绩效管理方面,国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通常运用督导的方法。在志愿服务期间,定期督导可以帮助组织检视服务素质和水平,并对志愿者工作做出及时指导和帮助,以达到服务持续改善的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者要做到对志愿者行为的组织与督导,以便保证志愿行动的顺利以及日后工作计划的制定。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由于大多建立在学校,其内部成员更替频繁,若没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较强的措施和方式,很难提高志愿者积极性。例如,在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中,通常通过志愿服务证明、志愿服务时长认证、培训与内建等方式来作为激励措施提高绩效。4.运行模式的差异国外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模式是一种自下而上发起和推行的模式。组织成员自行发起活动,将团队组织起来,逐步发展壮大后,采取企业化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制度作为约束和保障,用强大的志愿精神作为组织和人员行动的向导和激励,通过企业、政府和社会的捐助获得资金资源,同时还能通过公益服务收获一定报酬。国外青年服务组织在社会中寻找合适的项目,通过协谈介入,从而可以将自己的力量贡献在需要帮助的地方,并形成自己的项目,通过不断的培训和完善达成项目持续深入发展的状态。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的组织运行模式通常是自上而下发起和推广的模式。我国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多是由共青团系统发起。青年志愿者服务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组织动员力量强”,适用于服务国家政策支持的大型项目的推行。这种运行模式存在着较大的行政干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组织化和社会化水平较低,自主空间不足。在组织中,下级服从上级,上级还要服从组织外部的社会机制,加上资金来源有限,组织运行和活动开展受到限制。另外,在这样的模式下,组织队伍容易分散,缺乏凝聚力,参与者并不真正了解志愿服务的精神,缺乏主动参与创新的动力。在开始阶段,志愿者积极性高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积极性开始锐减,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我国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对策1.提供更宽松的社会环境我国青年志愿服务已经迈向自主发展、多元化发展阶段,但是离“全民参与”仍有一定距离。在这一进程中,党和政府在推动志愿服务发展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各级团组织仍是推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主要力量,这一发展模式使青年志愿服务具有较强行政化的特点,且获得资源的渠道比较单一,这样很难激发甚至会削弱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性。城市和高校党团组织应提供适度宽松的政策引导和科学建议,增强组织运行的自主性,可以设立青年志愿服务专项基金,为青年志愿服务积累事业发展的资本,尽量提供自由、宽松的制度环境,允许组织发起或参与更多难度高、服务跨度较大,以及一些能够带来收益的服务项目和公益活动,让组织自由发展。总而言之,政府统筹、社会支持、组织自主发展是志愿服务未来的一个发展趋势。2.加强各领域的资源融合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是存在于社会大背景、大系统下的子系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需要在系统理论的指导下,呼吁社会、政府、单位共同合作,这样才能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脱离了联系与合作,青年志愿服务举步维艰。从全国范围来看,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存在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包括地域间的不平衡,政府投入的不平衡、民众认识的不平衡等。另一方面,作为公益性质的社会团体,要得到社会环境的认同以及助力,需要克服一定的困难和阻力,唯有加强与各领域的合作,寻找共同的价值目标,采取多元化的发展模式,才能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失衡”,组织才能得以平衡协调的发展。3.推广企业化的管理模式企业是从事生产或服务性经济活动,向社会提品和服务,满足社会需要并获取盈利,实行自主经营的经济组织。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企业化运作,就是用企业的经营理念来管理运作志愿服务工作。我国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应汲取西方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运行经验,推广企业化的运行模式,在规章制度和科学管理中实现组织的自身优化,在人员管理、激励机制、绩效评估、财务制度、项目化操作等方面实现管理模式的突破,结合国内青年志愿服务大环境的现实情况和社会需求,实现项目创新与人才培养的双轮驱动,使组织走上高效发展的轨道。4.拓宽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志愿服务已经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水平的指标。近年来,我国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规模与数量不断发展壮大,并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领域发挥着一系列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优秀文化的输出、跨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对青年志愿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平台拓宽志愿服务国际化的发展道路,对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先进文化的交互以及社会的和谐进步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尤其要注重对于志愿服务理念的多维度认知,从服务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运行等方面逐步完善国际化的进程,建立健全运行、主体、保障等一系列联动机制,吸收国外志愿服务组织的先进经验,由内而外进行全方位的调整和接轨,尽管这条道路还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探索,但在国际化大潮的影响下,国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必将探索出一条能够更好契合时代主题、适合自身发展的道路,促进时代与青年的共同进步,实现社会与青年人的和谐成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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