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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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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

第1篇:用车管理范文

一、公务用车平台基本情况

公务用车管理科成立于X年X月,现保留有X辆公务用车和X名机动驾驶员,X专车专职驾驶员。X机动驾驶员中,五十岁以上的X人,四十岁以上的X人,三十岁以上的X人。

二、规范制度,加强车辆管理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科作为公务用车管理的具体部门,本着安全、准时、周到、节俭、高效的原则,强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通过建章立制,合理安排,抓好服务管理,保证了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顺利进行。

一是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公务用车进入我科集中管理后,我们实行了公务用车一车一档,及时对车辆购置年限、车辆及其加油卡使用状况、车辆保险、车辆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规范了车辆的日常管理。

二是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我科在无经验可循的情况下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在反复的论证和探讨中,制定并印发了《XXX公务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条件和范围、申请审批程序、驾驶员管理、车辆及其运行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规定,使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严格派车制度。按照上述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用车派单制度。各部门申请公务用车时,需提前预约并通过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填写《用车申请单》,详细说明用车事由、用车时间、地点和人员,并可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批后报我科,再由我科相关负责同志调度车辆,通过此项操作,进一步规范了公车出行审批程序。

四是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管理,我们按照上级部门对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化管理的要求,保留的公务用车已有X辆采用统一喷涂我省统一的永久性标识,标识上方“公务用车”字样,下方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以来,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没有收到公众举报电话反映公务用车违规使用情况。

五是实现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服务。根据XXX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召开了由公务用车管理科工作人员及驾驶员,分管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具体管理公务用车的工作人员及驾驶员XX人参加的保留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终端使用培训会。使车改后保留的公务车实现了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管车用车信息化、公开化和透明化。

三、加强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车改后,我们针对驾驶员队伍中存在的思想顾虑多、情绪不稳定等问题,为确保领导和机关工作用车正常运转,大力加强了对驾驶员队伍的思想教育,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车改有关文件精神,宣讲公务用车改革是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适应大发展、大开放的需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各项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的需要,很好的消除了驾驶员队伍的思想顾虑。

此外,我们狠抓交通法规教育、安全教育、思想教育,培养驾驶员爱车守纪、服务热情、安全行车、节能降耗的良好工作作风。采取日常教育、出车叮嘱、返回报告,全程掌握行车情况。

四、加强车辆运行经费管理,注重节约降耗

为了有效降低公务车辆运行管理费用,严格按照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所有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对号加油和公务用车到政府采购中标的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从而杜绝了大手大脚,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此外,我们还优化了派车流程,坚持合理派车、科学调度、安全用车的原则,采取拼车等方式满足不同部门但同一路线的用车需求,同时,还加强对驾驶员的节能知识教育,要求驾驶员出车后要规范操作,降低车辆运行和管理费用。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驾驶员队伍年龄结构老化,机动驾驶员中X岁以上的占驾驶员总数的近一半。并且,大多数驾驶员身体存在健康问题,可正常完成出车任务,尤其是长途出车任务的驾驶员寥寥无几。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

三是个别驾驶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六、解决措施

按照车改办的工作部署安排,结合我科的工作实际,下一步将从制度管理、节能降耗、维修保养、安全培训、提升服务等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驾驶员遵守职业道德、文明用车、优质服务的工作,加强车队内部管理,完善和健全车队规章制度。

二是做好各类费用统计和各类台账记录,严格考核考勤制度,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

第2篇:用车管理范文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

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用车行为,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我局按照通知要求,在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基础上,对照通知重申的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我办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二、加强管理,严格纪律

第3篇:用车管理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车辆,包括属于公司产权的所有车辆及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租赁、调用的车辆,但不包括生产用车。

第三条公务车辆的配置

(一)公司领导配备公务用车按省市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司各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可申请公务用车,但必须经公司领导审批,统一调剂使用;各部门单位严禁配置固定公务车辆。

(三)生产单位公务用车根据实际需求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

(一)所有公务车辆实行专车专驾,配备专职驾驶员。

(二)公司领导公务用车由办公室负责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委托车辆服务部门统一管理。

(三)在城区范围内公务实行交通补贴制,根据不同岗位,每月将交通补贴纳入与工资同步发放,凡在城区范围内即东至245省道、南至245省道、西至高速路、北至金沙江路的公务,无特殊情况不得调派公务车辆。(事故抢险、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必须派车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按下列审批手续办理:

1、在县域内(不含城区)用车,由车辆使用部门人员提出“用车申请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由车辆调度员统一安排。

2、在市域内用车,由车辆使用部门提前一个工作日提出“用车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由车辆调度员统一安排,原则上中层以上人员才能用车。

3、超出市域范围的,由车辆使用部门提前二个工作日提出“用车申请单”经公司分管领导签批后,报公司主要领导签批,由车辆调度员统一安排,原则上中层以上人员才能用车。车辆调度员根据车辆情况统筹安排车辆。

(五)除公司领导和部门、单位经批准配置的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全部收回,交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公司对所有车辆全部安装GPS实行监控考核;车辆管理部门定期上报公司考核小组,GPS轨迹运行情况。

(六)办公室须加强公务车辆的合理调度,做到科学、公平调度,提高使用效率,降低费用。

第五条交通补贴标准,执行宿供电办〔__〕321号《关于调整交通补贴、通信补贴的通知》相关规定。

第六条 本办法试行后,请每位员工给予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查实后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纪律处分。

第4篇:用车管理范文

为严格车辆管理,保障行车安全,节约用车成本,提高用车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车辆的统一管理、调度。市内公务用车外出必须由驾驶员填写派车单,派车单上注明:用车人、地点、事由、行车时间(车辆管理人员审批);出市公务用车,由用车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报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后,由车辆管理员派车。

2、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一起前往,统一使用中心账户油卡加油,严禁驾驶员及个人私自加油及开通副卡。

(1)定点:中国石化公司;

(2)定时:每周一上午集中加油(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申请);

(3)加油登记车辆公里数、金额、加油量,驾驶员签字。

(4)车辆维修、洗护按照规定填写派车单,由办公室领导审批,车辆管理员保存票根,与修车点、洗车点月度结账时双向审核,杜绝不经申请私自维修、养护。严禁无派车单私自养护、维修。每月公示,每季度核算。

第5篇:用车管理范文

1.目的

明确、规范办公用车的管理和派车流程,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成本。

2.范围

本规定适用公司各单位

3.职责

3.1办公室是办公用车的主管部门,负责办公用车的租赁、调派;负责车辆的维护和驾驶人员管理以及安全教育工作,并确保车辆完好运行。

3.2公司经理负责派车单的审签。

4.程序

4.1车辆租用

4.1.1为满足公司办公需要拟租用社会资源时,由办公室提出租用申请交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办公室负责实施。

4.1.2办公室根据经理办公会决定的有关事项,通过市场调查和网络等渠道了解拟租车量的有关信息,确定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或个人。须具备以下资料:

a.车辆型号、品牌、出厂年限、行驶公里数、车辆有关手续、耗油量、内装饰状况等;

b.驾驶人员年龄、驾领、驾驶证件、社会关系等;

c.出租公司(个人)信誉和连带责任支付能力评价等;

d.有无事故历史等其他公司确定的有关信息。

4.1.3办公室整理完成调查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拟租赁的方案后交经理办公会确定承租单位(个人)。

4.1.4承租单位确定后由法律顾问协同办公室一同拟定租赁合同,执行合同管理程序。

4.2办公用车

4.2.1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部门应提前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车辆。

4.2.2公司实行车辆《派车单》、《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管理方式。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单》一式二联。

4.2.2.1市内用车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办公室调派。离开市区用车派车单须经公司分管经理签字。

4.2.2.2驾驶员见《派车单》出车,非特殊情况,无《派车单》者,禁止出车。

4.2.3车辆在中途不得无故改变运行路线,特殊原因需要中途临时便线时,必须有用车单位告知办公室。

4.2.4驾驶员出车期间及时填写《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作为月底报销的凭证。

4.2.5车辆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路途费用审签

4.2.5.1路途费: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4.2.5.2办公室根据派车单的路线进行单据核实,并在发票后签字认可,没经办公室认可的以及涂改《驾驶员日常行车记录表》的单据财务不得报销。

4.2.6车辆应时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油料充足、整装待发,随时听从领导的用车指令。

4.2.7办公室必须坚持因公派车原则。因私用车必须经过公司分管领导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驾车办私事。

4.2.8出车前或出车归来后应停放在公司停车场或指定安全位置;出车后需停车应停符合停车规则、安全、办事方便的地方。车辆钥匙在休息日及每个工作日下班停车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停车后应锁好车门。

4.2.9综合管理部按季公示公司各车辆的油耗情况,用以监督考核。日常油耗和其他费不正常的,报公司经理办公会处理。

第6篇:用车管理范文

为了提高公务用车效能,降低公务用小车运营成本,保障行车安全,规范小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调度

(一)学校公务用小车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和管理。

(二)学校公务用小车只用于学校各项公务活动和各种突发事件。

(三)学校正校级领导(在岗或继续留用)采用专车接送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副校级领导和在专业技术岗位延长退休的校领导上下班及公务活动用车采用搭配用车。

(四)学校领导乘坐公务用车原则上应事前告知党政办公室,如因特殊情况直接用车,出车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向党政办公室小车调度人员报告,以便及时掌握车辆运行情况,便于统一调度使用。

(五)如遇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可由校领导、安全稳定部门、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直接调度值班小车,事后补办有关用车手续。正常公务用车,未经办公室调度,小车驾驶员不得出车,否则视为私自用车。私自用车由驾驶员自费承担以下费用: 里程费(3.0元/公里)、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六)学校公务用车原则上仅限于z市辖区范围内,省外公务活动不得乘坐学校公务车。特殊情况需要派车,须经学校校长审批。

二、安全管理

(七)驾驶员应热情服务,礼貌待人,爱岗敬业,服从调度和管理,遵守保密制度,并做好车辆的维护、保管、保养及年检等各项工作。在每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出车返回后及时入库,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

(八)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禁止私自用车和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擅自出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九)驾驶员所驾驶的小车如果在公务出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小车管理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善后处理工作,在未查清事故原因前不能出车;公务用车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给予驾驶员相应的处罚。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出现场交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年度内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且直接费用单次在2000元以上的,扣发其年终安全奖,同时扣发当月岗位津贴30%,取消当(学)年考核的评优资格。

(十)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的零部件、工具或油料等送人或转卖,一经发现和查实,将按原价值的100%予以追缴,并按一次扣发一个月岗位津贴给予经济上的处罚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十一)设立学校公务用车技安维护员岗位,由驾驶及车辆维护技术较好、安全责任意识较强、熟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驾驶员兼任,按月给予200元的技安维护补贴。

技安维护员职责:对学校驾驶员进行行车安全、交通法规、驾驶、年检及车辆日常维护等方面的业务指导;除正常保养和维护外,对学校小车进行修理前的故障诊断、责任的明确和修理过程中的厂家、费用和质量监督;与车辆调度一起核查车辆公里数,包括学期末和学期初的行车里程数。

学校小车的修理需先由技安维护员诊断确认,并在驾驶员提交的修车报告上签字认可,经车辆调度验核,再经办公室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修车费用也需按上述程序签字报销。

(十二)小车年度内安全行驶,按照4.0元/100公里给予驾驶员和小车管理部门安全奖,其中奖励驾驶员80%,奖励小车管理部门20%。(如驾驶员在年度内发生交通事故,参照本办法第九条执行)

(十三)小车的洗车费实行每月300元包干使用(如果一个驾驶员管理两个及以上车辆的,第二辆车洗车费按照200元每月包干使用,第三辆车的洗车费按照100元每月包干使用),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三、核算报销

(十四)对每个小车驾驶员给予每月450元的定额加班补助(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如当月公务出车不足1000公里,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减半计发;如整月未公务出车,则当月定额加班补助不予发放),另给予每个小车驾驶员每月50元的通讯补助,连同每月300元的洗车补助,经党政办公室考核审查合格后填写费用报销单到计划财务处报销(给予小车调度150元/月的通讯补助)。如半年月均按规定出车超过2500公里,给予每公里0.2元的超定额加班补助(不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值班补助,值班补助在学校公共行政经费中单独计发),按月进行核发。

(十五)半年月均超2500公里定额公里数的计算方法为:由车辆调度员和车辆技安维护员直接在车辆仪表显示盘上查取半年末和半年初的行车里程数(均扣除非规定、非公务用车公里数)相减后,再减去15000公里,即为半年超定额公里数。

(十六)公务用车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等相关费用需填写《公务用车月核算报销单》,油料、维修耗材费用凭发票,经车辆调度员、技安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审签、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按月报销结算。

(十七)校属各二级学院因重特大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学校公务车,应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提前预约,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审批单》,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由党政办公室根据事情轻重缓急和车辆运行情况综合调度。各二级学院公务用车按2. 0元/公里(商务车2.50元/公里)核算,并承担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等相关费用。乘车人员用车完毕签字确认乘车里程,出车驾驶员将审批单带回交党政办,由党政办工作人员定期到计划财务处结算用车费用,所结费用根据《z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创收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十八)校领导公务用车在非接送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小车管理部门统一调度,调剂使用。校领导出省(市) 外用车,需报学校校长审批。

四、附则

第7篇:用车管理范文

一、规范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使用范围

1.司法行政警用车辆只能作为司法行政公务用车,严禁私自动用警车参与和司法行政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使用警车从事营利性运输;不得租借、转借、承包警用车辆或将号牌租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及个人使用。一旦租借、转借给其他单位使用,出现违反警车管理规定或安全事故,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出借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市局机关的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用于局领导外出(范围以外)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市级重大活动、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及其他紧急、应急公务活动;各区镇司法所(办)的警用车辆由负责人调配安排,用于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公务活动。

3.司法行政警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动车、出车;擅自用车发生事故的,由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

二、加强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4.全市司法行政警用车辆涉及证件,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等,统一由市局办公室保管。

5.全市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统一建立《警用车辆基础档案》(见附件),确保一车一档。建立机关警用车辆使用登记制度,出勤和管理台帐由局办公室负责。

6.市局机关的司法行政警用车辆年检、保险、维修、外观标识等相关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各区镇司法所(办)自行办理上述事项。

7.全市司法行政警用车辆必须按时办理车辆年检。各区镇司法所(办)要将办理手续复印件及时交局办公室备案。

8.根据我市司法行政警用摩托车车龄较大,车况较差的普遍情况,以及今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的要求,各区镇司法所(办)要清理仍在使用的警用摩托车,并从2012年9月起开始办理报废手续,2013年底前,完成警用摩托车的报废任务。

三、明确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使用纪律

9.司法行政警用车辆行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道路交通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驾驶员要做到证照齐全、文明驾驶,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

10.司法行政警用车辆在完成出勤任务后,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局机关停车场和各区镇政府或司法所院内)。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

11.司法行政警用车辆的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随时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出车前进行检查,确保行车安全;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或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

第8篇:用车管理范文

一、车辆的使用安排

车辆的使用实行办公室统一调度制,根据先急后缓,先领导后一般的原则安排使用车辆。

办公室设车辆总调度员和调度员各一名,分别由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总调度员负责做好协调领导用车、车辆维修保养、办理有关车辆年审缴费、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等工作;

调度员负责做好日常车辆的使用安排、车辆的停放监督、车辆出行登记、车容车况检查和每月的车辆行驶里程登记、车辆用油费用公示等工作。

公务用车的安排程序:1、由股室负责人到调度员处申报登记,说明去处及使用时间;2、由调度员安排车辆;3、回来后由司机向调度员报告行车情况;4、对没有专职司机的车辆,由调度员指定本单位有驾驶经验的司机驾驶。车辆离开县城,应由调度员选派本局专职司机驾驶。

局机关和基层站场车辆需要离开市范围,必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严禁使用公务车辆下基层参与打麻将、玩牌等赌博行为;严禁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

二、车辆的停放管理

本局车辆实行统一停放制度。工作日完成出车任务后或节假日,车辆应在固定地点或车库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街道、酒店和娱乐场所等其他场所,否则受到违规用车举报、车辆受损或被盗,由行为人负全部责任。因特殊情况不能停放在局停车场的,需报批分管领导同意。

三、车辆的保养

调度员要督促司机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车辆不带病行驶。

四、车辆的维修

车辆发生故障,由总调度员报告给主要领导批准后,在指定维修点修理。车辆的维修要做到:1、经两名本局司机查看证明确要维修;2、1000元以上或需要鉴定的维修项目,须派人进行评估并报局主要领导审批;3、及时报帐。车辆修好后试运行7天正常,即支付维修费用。

五、驾驶员的管理

1、未出车的司机,统一在司机办公室待命。

2、每天做好出车前对车辆的车况检查。

3、严禁司机在白天喝酒。

4、保持车辆的清洁。

5、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他人使用。

6、安全行车管理。因公车私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用车人承担50%的责任;每月用车违章达2次(不含2次)以上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及全年违章在3次(含3次)以下的,年终对专职驾驶员实行1000元/人的安全奖。

7、车辆用油的管理:车辆用油费用实行公示制。每月的1日,由调度员负责,在办公室进行公示。每月统计一次车辆行驶里程,一份报主要领导,一份报主管领导。由调度员统一核定每台车的用油量,发放加油卡给专职司机保管使用,司机原则上只能使用本车的加油卡,严禁为其他车辆加油。没有专职司机的车辆不发放加油卡,实行凭发票报销油费。

六、非公务用车的审批管理

第9篇:用车管理范文

关键词:农用运输车;管理和执法工作;存在问题;解决对策

中图分类号:S229 文献标识码:A

1 农用运输车管理和执法工作现状

由于农用车是在拖拉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运输机械,发展历史较短,是新生事物。但是农用运输车快速发展的同时,由于管理部门思想准备不足,部门职责划分不清也就是职能管辖权问题和其他多方面的原因,其安全生产形势也十分严峻,管理执法混乱,造成多头管理,甚至无序状态。具体而言,公安交警部门单方面明确本部门对农用车的管理权,但因职责机构设置和警力都适应不了农用车分散并活动于广大农村“一大片”的特点,结果是想管又管不了。农机监理部门从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赋予农机部门的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农机部门面向农村的有利条件看,农用车归农机监理部门管理是顺理成章的事。农用车管理一开始是由农机部门管理,近几年又由公安和农机部门联合管理,即由公安挂牌农机部门进行驾驶员培训核发驾驶证,致使驾驶员办理牌证、年检年审等手续中两边跑。继而发展到现在由公安部门单方面管理,因而造成农用车无牌无照、无证驾驶、违章作业现象严重,事故率高,安全问题十分突出。管理部门执法难以操作,给执法工作带来许多弊端。

2 农用运输车管理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规宣传不平衡、不深入,驾驶员法制观念淡薄

在宣传贯彻农机法规的广度和深度还有较大差距,不学法、不懂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群众的农机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甚至对农机管理存有抵触情绪,不愿接受农机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个别机手甚至无理干扰农机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谩骂、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

2.2 农机执法区域受到限制,农机管理还没有完全到位

主要表现在:农业机械的牌证率较低,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的问题严重存在,尤以农用三轮运输车、手扶拖拉机为甚,牌证率仅占30%左右。

2.3 在农用运输车的管辖权问题存在分歧,致使农用运输车管理上的混乱

从全国农用运输车管理体制上看,农用车多头管理的存在,引起管理上的矛盾,有的地方的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农用运输车不是农用运输机械,不应由农机部门管理,有的认为农机部门核发农用运输车牌照是越权行为,一旦发现即进行扣押或处罚,结果造成农用车管理上的混乱局面,干扰了农机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这也是农用车牌证率低的原因之一。

3 农用运输车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建议与对策

3.1 要加大对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农机法制观念

保障法律的贯彻实施,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靠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形式,加大农机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地开展法规的宣传活动;要通过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依法加强农机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不仅要面向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和机手,而且要对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使之知法、懂法、依法办事。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农机法制观念,为农机管理、农机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真正把执法落实好、执行好。

3.2 要切实加强对农用车管理执法工作的领导

创造发展农用车良好的外部环境,引导农用车稳步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依法加强农机管理、发展农机化事业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农用车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农机部门在执法中遇到的阻力和困难,政府要加强协调,理顺关系,分清职责,积极支持农机部门依法行政。从当前农用车发展情况看,农村是一个大市场,农用运输车增长势头在一段时间内仍会居高不下,管理执法仍会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要保持农机管理、执法机构相对稳定,加强对农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培养一支思想作风好、业务精、执法严的农机执法队伍,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在群众中树立秉公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3.3 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法规建设,完善农用车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随着农机化事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机法规,特别是地方性法规需要加强立法和补充完善,农用车管理方面的法规要尽快建立,以适应农用车发展的需要,要正确认识立法、普法与执法的关系,坚持立法是执法的基础,普法是执法的前提,执法是贯彻落实法规的保障。

3.4 农用运输车管理体制要尽快理顺

从农用运输车的管理体制现状看,农用运输车存在着多头管理的现象,按照遵循“一件事由一家管理”的原则,明确管辖权问题,分清职责。建议农用运输车按拖拉机的管理形式,确定农机监理部门管理农用运输车的法律地位。目前,农用运输车管理陆续制定了有关农用运输车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农机部门管理农用车的职责。从全国看,农家用车由农机部门实施安全管理有利于农村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3.5 要加大农机执法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