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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北京市XX装潢公司
鉴于乙方承包装修之甲方某公寓XX号房屋工程已于 年 月 日交付使用,有关细项质量需进一步观察,目前有关工程细项已需维修养护,故甲、乙双方就工程的保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在保修期内工作范围为:
就装修工程所涉及全部项目(以 年 月 日甲、乙双方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工程预算明细表及 年 月 日签署的装饰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列明为准)的损坏或质量问题进行更换或修复。如木门变形、裂缝,所有漆面脱落、起皮、鼓包,壁纸鼓包、脱落,房顶出现脱落,所有器具因质量原因出现的损坏及其他质量问题。属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除外。
3.目前工程已存在的问题及乙方责任:
3.1 花岗岩地面有5块有1/3空鼓,1块4cm缺角,1块1/3断裂,若在保修期内有空鼓的花岗岩出现断裂,乙方应予更换,材料费及更换费用由乙方负担,或由乙方返还断裂部分的材料费及相应各项取费。
3.2 护墙板的板面目前变形较重,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更换或整修。
3.3 木门现已变形,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4 壁纸卷边,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进行整修。
3.5 厨房洗菜盆下水管无反水弯,乙方应于 年 月份前新购反水弯并进行更换。
3.6 前述各项问题的整修或更换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等均由乙方负担。
4.乙方工作方式
在甲方发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并电话或传真通知乙方后7日(节假日包括在内)内,乙方须安排熟练的技术工人带料完成整修或更换工作,费用由乙方负担。
5.法律责任
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无故拖延达14个工作日不予整修或更换的,甲方有权扣除工程尾款人民币 元;若甲方因该质量问题造成其他损失,甲方除有权扣除工程尾款外,还可采取法律许可的其他措施要求乙方给予赔偿。
6.结算
保修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或虽出现质量问题但乙方整修及时并令甲方满意,保修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将尾款如数结算予乙方( 年 月份乙方将第3条所述问题整修结束后,若甲方感到满意,可以结算)。
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A公司 乙方:北京XX装潢公司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进行相关分析与探讨,即是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始便开展工程建设建立投资的管理和控制活动,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实现高质量、稳进度前提下,投资目标的最优化,随着建设实践不断的深入,将投资目标分阶段进行设置,在施工阶段的投资分析主要是将设计预算作为基础和依据,对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目标进行控制,本文首先提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控制与分析的必要性,并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和该阶段造价的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对造价控制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提炼。
1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控制与分析的必要性
在我国建设项目固定投资领域中,投资失控是一种很普遍,同时也很严重的现象,对于房屋建筑工程来说,在完成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整个工程项目所消耗的资源量是非常庞大的,而且资源品种繁多,也就是说需要对工程项目投资的金额比较大,由于整个工程项目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需要很长的时间,在每个阶段都会牵扯到各个方面的经济利益,一旦出现投资失控的现象,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损失发生,影响很大,所以需要对房屋建设工程施工造价进行相关分析和探讨,科学、合理的进行房屋建设工程施工的造价控制。
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2.1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主要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设备及其他器具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预备费以及工程建设的其他费用等,只有明确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才可以有的放矢,有针对性、带有目的性的进行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2.2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内容
确定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对象后,接下来需要关注对造价控制的内容,通常情况下,工程造价=工程量(工作量)×单价(定额、基价),目前,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的依据主要包括基础单价和预算定额、工程造价指数、基础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以及工程造价资料。
3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造价的相关因素分析
3.1 采用合适的方法确定标底和工程报价
通常情况下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进行招标标底的编制时,采用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采用综合单价法编制标底时,不仅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以及其他直接、间接的费用,还包括有关文件规定的利润、调价、税金以及采用固定价格的风险金等费用,采用综合单价法得到的标底价格=各部分项目工程量的乘积之和;工料单价法是指参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的前提下,分别计算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再套用定额单价来对直接费用进行确定,接着按照规定的费用定额将其他的现场经费、计划利润、直接费、间接费以及税金等确定,并将上述费用汇总,汇总的结果即工程预算,作为标底的基础。
在投标过程中,房屋建筑工程报价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需要投标单位的决策人与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配合来进行的,房屋建筑工程报价是指投标单位对承建招标工程所要发生的各种费用计算结果的汇总,在进行房屋建筑工程报价计算时,务必要根据招标文件的信息对工程量复核,复核无误后再计算工程报价,在计算工程报价的同时,还需要对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进行规划,并确定与所采用的合同形式相符合。
3.2 对承包合同价进行科学、有效的确定和管理
3.2.1 科学的确定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
当房屋建设单位与中标人达成协议后签订合同时,需要科学的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承包合同价要以中标价为基础并且不能擅自调整和更改,但是只有如下三种情况可以调整和更改:第一种情况时由于涉及图纸修改从而导致实物量发生变化的,可以对承包合同价进行调整和更改,但是只能就工程实物量改变的部分对承包合同价进行调整和修改,第二种情况是当建设单位提供的的实物量与实际工程差别很大时,可以对承包合同价进行调整和更改,但是只能就工程实物量与实际工程有差别的地方对承包合同单价进行调整和修改,第三种情况是工期在一年以上,并且没有将风险费列入承包合同价中的,可以对承包合同价进行调整和更改,并且按照双方在合同协定好的调整办法来进行调整和修改。
3.2.2 有效的管理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
在房屋建筑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不论是签订合同阶段还是确定合同计价阶段,都是非常关键非常重要的环节,通过将工程造价落实到合同中可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对工程造价进行清晰、明确的说明,确保了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实施,避免了很多纠纷,同时对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价进行有效的管理可以保护双方的权益,约束双方不良的行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双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来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法律生效,建筑工程合同价主要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价格合同以及可调价格合同三种。
3.2.3 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严格把关
对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严格把关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通过审查后工程竣工的结算是对建筑工程造价核定的基本依据,也可以作为建筑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结算的基本依据以及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基本依据。
4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造价控制需要注意的问题
4.1 对房屋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以及设备的费用把关
确定好每一个房屋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和相关的设备后,到材料市场进行咨询,在保证材料和设备质量的前提下,购买相对来说价格低的产品,即选择性价比比较高的材料和设备,通过对房屋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及设备等支出费用进行控制来实现造价控制。
4.2 对施工方案进行决策和最优化
对施工方案进行决策和最优化是指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对所有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对比,考虑其可行性、施工质量、以及施工时间、施工费用等各方面的因素,最终选择一个可行性高、施工质量好、施工时间短以及施工费用低的最优化施工方案,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造价控制。
4.3 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和剖析,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索赔
建设单位的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剖析,以应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是由设计或建设单位的原因导致的失误,通过法律途径严格按照索赔程序,参照合同中规定的办法进行管理,如果由于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的损失要坚决通过法律的途径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坚决予以驳回。
5 结语:
由于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客观环境和外界因素的波动而不定期改变,所以导致很难把握好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控制,所以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考虑到各刚面的因素并对其进行分析,对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最大程度的减少投资失控的现象发生。
参考文献:
[1]陈宽山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法律实务[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1
[2]范喜尧.浅谈建筑施工中施工质量管理措施及注意事项[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1(27),27-28
【关键词】建筑工程;双方合同;三方合同;区别
引言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地位十分重要,其管理职能已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现今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多数通过合同委托完成的,这种趋势决定了合同的独特作用。由于社会生产分工需要,工程中会存在多个参与单位,那么在实施过程中必然出现不少工程合同。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居多,也存在部分的三方合同,并且后者的数量和重要性有着明显的上升趋势。
1 我国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1.1 合同一次性
任何建筑工程项目,总体来说都是一次性的,这是工程项目最显著的特点,这使合同的签订存在不确定性,实施过程也存在着风险,合同的签订和实施得不到可靠的参照。
1.2 合同标的物
建筑工程对象系统具有复杂性、个性化特点。建筑工程体积大,而且涉及较多的专业门类,建筑工程一般由硬件和软件结合,科技含量高。
1.3 合同价格和工期的不确定性
建筑工程合同的价格和工期先经过招标投标进行确定,再进行工程设计、供应和施工程序。但是在工程招标和投标阶段,对合同标的物,也即工程对象系统的描述一般是不完整的,因而双方的理解会不一致。因此,承包商也难准确落实到工程的合同价格和工期,这也会造成工程合同出现矛盾。
1.4 合同标的物的实施过程风险大
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具有一次性、复杂性、重要性以及项目投资金额巨大的特点,使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风险性大,因此,业主往往要参与项目的实施过程,掌握项目实施的主动权。
2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类型
2.1 三方合同的起源及其关系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需要经历:(1)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行阶段等;(2)实施建筑、土建、水电机械设备及通讯等专业设计及其施工活动;(3)施工要做好各种材料、设备、资金和劳动力的准备。建筑工程的参与单位之间形成各种不同的经济关系,合同也是多样性。
此外,由于现代建筑工程各方面的实施压力大,业主有必要寻求第三方协助。三方合同的关系包括:(1)业主选择平行发包,其中一方承包商由其他承包商进行协助;(2)联合投标来承包某项建筑工程;(3)大项目为防止腐败,为节省投资,投资人、项目管理公司及使用方会形成相关合同。
2.2 三方合同的常见类型
2.2.1 建筑工程实施合同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业主选择平行发包,那么常会出现三方合同。当业主把建筑工程中的土建和内隔墙进行平行发包时,在施工过程中,内隔墙就需要使用土建单位的机械,并要受到土建单位管理,这样会存在一个三方合同。
2.2.2 建筑工程联营承包合同
在现代一些较大型工程中,联营承包比较常用。联营承包合同是指两家或以上的承包商,一般有设计单位、设备供应商及工程施工承包商等,共同签订联营承包合同,成为联营体进行联合投标,并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
2.2.3 建筑工程三方代建合同
三方代建合同模式在北京、武汉和浙江有进行试用。三方代建合同一般由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签订。这种方式除了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对政府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也有一定的规定。
3 建筑工程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对比
3.1 建筑工程合同标的的区别
3.1.1 合同标的相同之处
合同标的的定义: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合同标的物定义: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举例: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业主和租赁者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不是的。工程合同标的是必须,标的物则是非必须的。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共性:(1)标的物在性质和范围上没差别;(2)工程对象系统可以相同;(3)合同工作内容上相同,都是全寿命周期范围内的工作。所以,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可适用于相同的标的物。
3.1.2 合同标的不同之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双方合同。双方合同的主体只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合同的好处:(1)有利于权利和义务划分、纠纷的解决;(2)有利于标准化和格式化;(3)有利于研究合同和推广标准合同。在工程双方合同中,双方合同标的的特点是双向的、对等的。
相对,在三方合同中,其合同标的的特点:(1)权力和义务相关联,只有在三方共同制约的条件下,权利和义务才能达到平衡状态;(2)三方的权力、义务、责任及知情权等相互制约。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最大区别。此外,在建筑工程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联营组合中的每个参与单位,除具有联营合同规定自己的工程范围责任外,还跟业主有合同法律关系。这种双重合同关系在三方合同中比较特殊,双方合同不具备这种特点。
3.2 建筑工程合同性质区别
在建筑工程合同中,双方合同中承包合同的目的大多数是工程成果和报酬的交换性质,这是双方合同较常见的,其合同关系适用于合同法调整范围。
三方合同比双方合同复杂,三方合同既是一种合同模式,也是一种社会契约。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中,其目的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投标,因此,这种模式是一种社会契约。联营承包带有团体性特点,性质上跟合资公司又有区别。所以,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一般公司的法律原则,都不适用于联营承包合同模式,联营承包合同的法律基础是民法中关于联营的法律条文。
此外,三方代建合同比联营承包合同更复杂。代建合同的法律制度设计和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矛盾,两者的矛盾在于:代建关系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也是行政委托关系,导致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分不清,由于代建制度不是一项法定制度,通过委托代建,虽然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行政责任风险并没有转移。我国目前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导致代建机构的法律地位还不明确。而三方代建合同的目主要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组成的,这可作为一种社会契约。联营承包和代建合同,两者的范围都超出了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而担保合同也可能出现同样情况。可见,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的在性质上区别较大。
3.3 建筑工程合同效力的区别
建筑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成为合法合同,属于一个法律文件。签订合同的双方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双方中,如果一方失职不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接受法律惩罚,给予另一方经济赔偿。工程项目除了特殊原因不能实施之外,合同双方没权摆脱这种法律责任,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的效力特点,这种特点也适用于三方合同。
在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模式中,双方合同法律约束力的特点不存在。由于联营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标前进行签订,它只是工程承包合同的一个附件。联营体在资格预审时,业主会将其视为一个总体单位进行审核,但也要分别考察各方的资质和业绩等方面。业主在评标时,要研究联营承包方、联营合同、联营体的运作情况等,并考虑相关风险,当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联营承包合同正式生效;总承包合同结束,联营承包方才能解体。由此可见,三方合同中联营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条件限制的,受总承包合同的签订条件限制,否则失去效力。这跟双方合同有着根本的区别。而双方合同在单方毁约的情况下便以结束告终。三方合同除了业主其他单方合同毁约也能继续履行。在三方合同的联营承包合同中,若单一个联营成员退出,那么其权利义务则由其他联营成员分担,联营体继续施工直至工程完成为止。
4 结语
建筑工程合同是制约合同双方经济行为的一种手段,是工程建设中参与单位的纽带,是施工中合同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我国现代建筑行业要求和复杂性逐渐加大,加强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工程的顺利建设。在我国的工程实践中,三方合同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双方合同的不足之处,但不足的是,三方合同具有复杂性,在法律主体上还存在矛盾和争议,并且要求更高的合同管理水平,因此,三方合同是实施,更要开拓思路,从不同角度考虑,灵活运用三方合同的法律关系,维护好各方参与单位的关系并明确责任,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周建华.建筑工程三方合同的比较研究[J].经济师,2009,(08).
[2]王宏亮.FIDIC合同条件下的一个三方合同问题的案例[J].四川水力发电,2005,(02).
[3]林基础,成虎.现代工程项目三方合同系统研究[J].中国工程科学,2008,(11).
与三方合同进行比较研究,分析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为合同管理的实践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双方合同;三方合同;差异分析;
Abstract:Contract is the linkageand the supreme working rules among all side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which acts as the instrument regulating economic action ofcontract both-sides.There have been plenty of conctracts i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and so much misunderstanding about contract also.So,in this paper two-sides contract and tripartite contractshould be studied comparably to find out the main difference between them in order to supplying theory gist for contract management practice.
Keyword:two-sides contract;tripartite contract;difference analysis
前言:在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通常是通过合同委托完成的,从而决定了合同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独特作用。由于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化分工的需要,一个工程必须有几个、十几个,甚至更多参加单位,这决定了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大量的合同。其中,大量的合同属于双方合同,但也存在相当数量的三方合同。并且,三方合同的数量和重要性有着上升的趋势。本文对工程合同中的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进行比较研究,以明确各自的界限,为工程评标和合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
1 建筑工程合同概述
1.1 建筑工程合同基本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对合同的定义如下:“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力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对于建设工程合同有专项定义:“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合同。”[1]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定义,合同条件明确定义了双方的责权利: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实施工程,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接收工程,同时支付约定的工程价款。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绝大多数合同只有两个合同主体。但由于现代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出于联盟或者制约等的目的,三方合同应运而生。
1.2 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
(1)单件性或一次性。任何项目从总体上来说都是一次性的、不可重复的。项目的一次性是项目最显著的特点。这个特点造成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充满着不确定性和风险,合同的签订和实施没有比较可靠的参照(虽然有标准的合同范本)。
(2)合同标的物――工程对象系统的复杂性和个性化。现代工程不仅体积大,涉及的专业门类多,而且科技含量高,常常是硬件和软件的结合体。这是工程合同一切问题的和复杂性的根源。
(3)合同定义的工程业务方式的特殊性。工程合同与通常的货物采购不同,先通过招标投标确定合同价格和工期,然后再完成工程的设计、供应和施工工作。然而,在招标投标阶段,对合同标的物――工程对象系统地描述通常是不完备的,双方的理解也可能常常不能保持一致。因此,要求承包商事先比较准确地确定合同价格和工期是十分困难的,这是工程合同的基本矛盾。
作者简介:李娜(1981-)女,河南郑州人,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与工程项目管理研究
(4)合同双方参与合同标的物的实施建设过程。由于项目的一次性、项目的复杂性和重要性、项
目投资金额巨大,使得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充满风险,迫使业主参与项目的实施,掌握项目实施的
主动权。这与简单的货物采购合同存在极大的差别。
2 建筑工程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差异分析
从上述分析可知,建筑工程合同与一般的经济合同最大的或者最终的差异是――甲方参与合同标的物的实施过程。基于降低风险、掌握项目实施的主动权或者监督权,建筑工程合同中经常出现业主签字的三方合同。这给项目评标或项目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和疑惑。一份有三方参与签字的合同是否属于三方合同?作者就这个命题进行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的差异分析,以期明确两者的根本区别。
2.1 合同标的差异分析
合同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会有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例如,在房屋租赁中,标的是房屋租赁关系,而标的物是所租赁的房屋。标的和标的物并不是永远共存的。一个合同必须有标的,而不一定有标的物。如在提供劳务的合同中,标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而在劳务合同中,就没有标的物。在建筑工程合同中,不管是双方合同或三方合同,标的物不会在性质和范围上存在差异,其相对应的工程对象系统都可以是相同的;同时,在合同工作内容上也不会存在差异,都属于全寿命周期范围内的工作。基于以上的分析,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可以适用于相同的标的物。
但在合同标的上,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存在根本差异。合同标的的根本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相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可以看出,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法律关系的定义,建设工程合同的基调是双方合同。合同主体只有两个――发包人与承包人,利于权利义务的划分和纠纷的解决,利于标准化和格式化,利于合同研究和标准合同的推广。在双方合同中,合同标的――即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权力义务关系是双向的。在合同是完善的假设条件下,合同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对等的,这是双方合同标的的特点。
而在三方合同中,双向关系即可以达到权力义务平衡的状态是不存在的。其合同标的的特点是权力义务连环,权利义务只有在三方制约的前提条件下才能达到平衡。如“三方代建合同”,除规定代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外,还明确规定“政府主管部门”的权限和义务:对代建单位(受托人)的监督权、知情权;提供建设资金的义务。“使用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对代建单位(人)的监督权、知情权,对所建设完成的工程和采购设备的所有权;协助义务、自筹资金供给义务[2]。这是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最大的区别。另外,在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联营体内的每个成员除了对联营合同规定的自己的工程范围负有责任外,还与业主有合同法律关系。双重合同关系是三方合同的特例,但这也是双方合同不具备的特点。
2.2 合同性质差异分析
从建筑工程合同的定义上分析,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工程成果和报酬的交换,工程中绝大多数双方合同属于这种性质,其合同关系适用于合同法调整范围。而三方合同则比较复杂,其不仅是一种合同模式,同时还属于一种社会契约。
如三方联营承包合同的目的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所以它属于一种社会契约。联营体具有团体性,但它在性质上又区别于合资公司。因此,工程承包合同的法律原则和一般公司法律原则都不适用于联营承包合同关系,它的法律基础是民法中关于联营的法律条文[3]。另外,三方待建合同就更加复杂。代建机构作为项目法人的制度设计与现行的法律环境还存在一定矛盾。争议在于代建关系是一种民事委托关系或是行政委托关系,直接导致代建行为的法律关系不清。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单位的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并不是一项法定制度。尽管在《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到了“代建制”,但由于相关的配套政策还不健全,代建机构的法律地位仍不明确[4]。由此带来的是三方代建合同的法律关系模糊,但基于三方代建合同的基石也是合同各方为了共同的经济目的和利益而联合或者制约,我们可以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契约。以上两种合同,其范围都已经超出了合同法的调整范畴,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工程担保合同中。通过以上分析,双方合同与三方合同在性质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其焦点在于是否超出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3 合同效力差异分析
合同一经签订,只要合同合法,则成为一个法律文件。双方按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合同双方都必须用合同规范自己的行为。如果不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甚至单方撕毁合同,则必须接受经济的甚至法律的处罚。除了某些特殊情况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都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这是建筑工程双方合同的效力特点,同时也适用于大多数三方合同。
但是,在三方合同中的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是不存在这个特点的。通常联营承包合同在工程承包合同投标前就得签订,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一个附件。业主在资格预审时既要将联营体作为一个总体单位来考察,同时又要分别考察各成员的资质和业绩。在评标时业主也必须研究联营合同、联营体运作的问题,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总承包合同签订,联营承包合同才真正有效。只有总承包合同结束,联营体才能解散,联营体必须完成它的总承包合同责任。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三方联营承包合同的效力是有条件的,只有在总承包合同签订的条件下才成立。假如没有成功签订总承包合同,那么之前签订的三方联营承包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这与一般的双方合同有根本的区别。
另外,双方合同在合同任务结束或者单方毁约的条件下结束(毁约方需要承担毁约责任)。在某些三方合同中,即使单方毁约(除了业主),合同依然继续履行。如在三方联营承包合同中,当某联营成员退出时,其他联营成员有将联营体的业务进行到底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某些三方工程合同中(非联营)或者工程担保合同中。
3.案例分析
作者在评标工作中,发现在工程实际操作中存在大量的对三方合同的误读。如在某工程清标过程中,业主要求承包商所提供的以往的承包合同必须是双方合同(即不认可三方合同),而同时业主认为只要合同中出现三方签字的即为三方合同,从而导致了许多合同作废。这种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作者发现,处于监督的目的,业主作为鉴定方经常会出现在分包合同或者指定分包合同中。而在这种合同当中,业主其实是不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中的,即此类型的三方合同本质上是属于双方合同。因为分包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合同主体只有两个――总承包商和分别商或指定分包商。合同的权力义务关系只在两者之间存在,即使发生本合同范围内的纠纷,也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
4.结论
合同作为工程建设的纽带,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随着现代项目复杂性的日益增加,为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加强合同管理是关键。从而,加深合同的认识就显得非常必要了。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双方合同和三方合同存在着合同标的、合同性质、合同效力等方面的主要差异。同时,两者之间在其他方面,如合同界面、复杂程度、应用范围、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也会存在差异。对两者差异的研究,有助于加深对工程合同的理解,为实际工程合同管理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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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成虎.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
[4]周世玲.贵州省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情况研究[J].建筑经济,2006,(5).
承包施工合同范文一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保证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天全县始阳镇搅拌站部分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天全县始阳镇搅拌站C20砼、堡坎、砌砖等全部工程任务内容。
二、 工程项目单价
1、C20砼:
2、堡坎:元每立方米(包工包料)
3、砌砖:元方米(包工包料)
本工程为双胞,即包工包料。如有增加项目,另行计价。
三、 安全质量保证
1、为保证该工程顺利完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守则及有关安全、质量的标准执行,并保证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如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所有返工费用。
2、乙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施工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工期保证
由于该工程工期短,在保证工期和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合理组织人员配合施工,不得无故拖延工期。
五、工程款支付
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全额支付。
六、工程变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结清后作废。
甲方:
乙方:
承包施工合同范文二发包方:湖北赤东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浠水承包青园工地南二区7号楼砌砖工程。经甲、乙协商,乙方承包未砌完的砖块及没有砌筑墙体,其中二楼、三楼已砌一半的任何部位都无条件砌筑完成及顶层砌筑和施工洞砌筑,打拉墙筋孔及植筋,所有半块砖用完,一楼架子自理,完工后清扫干净。工期为20天,延期一天罚款200元,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特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以包干价结算为准,7号楼二层、三层及顶层全部砌筑工程为220xx万元。
二、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小型工具自理。
三、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若有乙方施工中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带工带料无偿返工。
四、付款方式:平时付生活费,完工付90%,抹灰完付10%。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按国家安全监督部门要求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付全部经济责任。
六、法律责任:本协议双方自愿,自签字日起生效,付法律责任。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乙方服从甲方管理,随叫随到,如哪方违约赔偿对方人民币壹万元。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施工合同范文三工程名称: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柳岗坪村道路工程 甲 方: 巴州区梓潼庙乡柳岗坪村村民委员会 乙 方:
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道路、水利工程 柳岗坪村(施工区)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巴州区梓橦庙乡柳岗坪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复同意的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现决定对这些道路、水利工程进行建设及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实施,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柳岗坪村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区梓橦庙乡柳岗坪村施工区
工程内容: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二、工程承包实施范围
按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民办公助议事决定的内容实施,即: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购置安装涵管20米;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为起始日,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结算方式
1、财政资金补助的工程结算单价按设计施工预算单价并扣除村社农民投劳折资费用后进行结算。
2、结算工程量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经村质量监督小组签字认可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3、工程结算补助总价款不得超过该工程施工预算中“建安”工程费用。
4、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进度,经乡镇农技中心技术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甲方技术负责人)、甲方质量监督小组签字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补助总价款的80%,剩余工程补助价款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经申请,开工时可预拨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情况属实,将取消乙方工程承包合同,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竣工清场
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临时工程、材料、堆积物清理及场地平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九、违约责任
超工期罚金(每超一天处罚结算补助总价款的0.5%)。
十、 不可抗力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指国家规定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国家规定或参照类似工程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区以工代赈办公室、财政局、梓橦庙乡政府备案各壹份。
十一、附件
1、后附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投入情况和建设任务表。(投入情况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补助、农民群众筹资、农民群众投劳折资等方面予以明细)
3、施工区划分表。
4、建筑工程单价公示表。
甲 方:巴州区梓潼庙乡柳岗坪村村民委员会 (签 章)
甲 方 代 表: 字)
乙方:
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钢结构厂房承包合同范文一甲方:
乙方:
因公司发展需要,甲方须在.........园区内改造一栋约500平方米厂房,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约。
一、承包方式:
甲方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乙方提供改造厂房所需材料、劳务、建筑技术及工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价格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总面积约 平方米,总造价 元,此造价包含基础开挖、预埋、回填,另附用材规格明细表。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应,提供住宿方便,乙方必须选用国标材料且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施工,乙方设备工具及材料自行保管,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自行负责。
四、乙方应按钢结构工程建筑质量的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确保厂房质量,特别注意房屋支柱、垂直度、横梁焊接的安全性、屋架焊点应满焊,房顶施工不能出现漏雨现象,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返工工资均由乙方承担。
五、责任安全
文明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或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损伤,财物损坏等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现场清洁卫生。
六、工期要求:
工期为晴天7天,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完工日期,特殊情况除外。
七、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进行改造工作,改造部分彩钢瓦拆除完毕后甲方应付乙方总造价10%,钢材及物料进场后甲方应付乙方总造价40%,待工程完工由甲方验收合格付足总造价的95%,余款5%作保质金半年后付清(不得超过7个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钢结构厂房承包合同范文二发包方:(全称)溧阳市万达金属冷拔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
甲方因生产需要,拟在厂区(别桥镇绸缪化工园区6幢5号)建造厂房一幢,现将钢结构制作及吊装进行承包,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图纸或口头约定进行施工,发包方要求进行钢结构放样,并负责放置预算埋螺杆。如有错误,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二、工程造价:面积约制作,进场运输吊装费、除锈、油漆,包括油漆材料。其余材料由发包方提供,造价为人民币位+行车吨位)*800吨位计算。
三、质量保证及安全施工:安全规范,施工中一切安全事故与责任由承包方负责。四、发包方要求承包方必须投保,内容包括:危险工种人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
五、工程款支付:工程完成后10天内付清工程全款。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发包方与承包方各执一份。
附:合同签定地点溧阳市万达金属冷拔有限公司,变动,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钢结构厂房承包合同范文三发包人:曹谷钦,身份证号码:4323214
刘明辉,身份证号码:4323214
承包人:刘新红,身份证号码:432322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现甲方预算钢结构厂房约 m2承包给乙方,包工包料,按竣工后厂房内实际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叁佰捌拾元承包给乙方。大体结构材料标准要求如下:
1、H型钢立柱:251mm,厚度5mm
2、大梁:251mm,厚度5mm
3、檩子:C型钢镀锌140mm,厚度1.8mm
4、屋面钢瓦:产地宝钢,厚度0.429mm
5、墙瓦:产地宝钢,厚度0.2mm
以上准以实际尺寸、隔热层、风轮、铝合金窗标准承包单价以内。
第二条:厂房长 m,宽 m,高 m,甲方负责基础,地面、砖墙为1.2m高。
第三条: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期为30天,暂订于自年 开工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条:甲方义务
1、按合同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帮助协调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用水、场地。
第五条:乙方义务
1、承包人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进行监度检查,处理日常相关事宜,确保本工程施工后安全稳定。
2、承包人必须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他人。
第六条: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凡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以双方约定的材料标准,做工精致,如验收不合格依照《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
第八条:甲方预付工程款肆万元整,乙方进入施工场地后分批付款给乙方。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关键词:工程总承包工程业务波动风险
1EPC管理模式概述
EPC模式是当前积极倡导、推广的一种承包模式,是由一个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过程、工程造价、工程设计负责的管理模式。无论是国际工程承包还是国内承包业务,都将EPC管理模式视为项目总承包模式的一种,在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建设等众多项目运行中,采用是由承包商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承揽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并最终向业主提交工程报告,这种模式在我国80年代引进之后,成为了一种为承包方、业主、施工方都认可的,具备使用条件并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满足施工要求和施工标准的建设工程承包模式。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建设工程的复杂程度也越来越高,多方对建筑的功能要求也日趋多样化,建设工程的规模越来越大,越是需要一种普遍采用的承包模式,在当前我国现行《建筑法》的实施现状是,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工程质量责任难以划分、工程进度衔接不畅等问题,经过近年来不断地优化,国内建筑市场中已经开始广泛采用EPC管理模式,用于建筑市场的工程承包传统模式向先进模式的转化方式。例如化工、石化等行业,已进行工程总承包的试点。
2EPC模式与传统模式比较
传统模式中业主分别把设计和施工任务交给不同的承包商来完成,这种模式在过去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商可以统筹安排整个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式下项目承包商承担了更高的风险,但是高风险也给承包商带来较高的利润空间。但是采用传统的模式,承包商必然要在报价中加大风险费的比例,采用传统模式时,在整个项目中设计工期所占比例不会很高,通过施工招标来选择施工承包商,专业设计则不必要过于复杂。与传统模式相比,如果一个承包商善于控制这些风险,就能最大限度地将报价中的风险费转化为利润[1]。对于业主来说,EPC项目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雇主需要跟施工承包商沟通,按照设计图纸完成施工任务。另外,EPC项目管理模式涉及范围囊扣了基础设施建设等众多领域,几乎涉及石油化工、房屋建设,冶金电力等各种建筑和工程项目。在EPC项目管理模式下,承包商很少涉及复杂设备的采购和安装,工程项目的规模可大可小,但要承担设计—采购—施工三个主要阶段的全部风险,甚至可以在期货市场寻找工具和方法,规避、控制和转移承包商承担的风险[2]。
3EPC模式风险剖析
就国内EPC项目而言,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风险主要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风险、工期风险、安全质量风险、设计变更风险、外部干扰风险等。其中,材料和设备的风险体现在价格波动上。对于承包商的风险管理而言,承包商的风险其实贯穿了整个合同项目,合同实施阶段,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份附件。由于项目投资的规模不同,也有风险大小之分,例如在投标、合同谈判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环节的管理,就有复杂多样的情况,需要协调的关系众多、需要管理的跨度较大,需要参与的项目,管理的关联方也比较多,这些都存在这诸多的风险,管控尤其重要。
4案例分析
A公司是电子元器件类上市公司,其主营产品是真空开关管等电真空器件、广播电视发射管等,金属铜是主要原材料之一。2017年以来,A公司没有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予以重视,在金属铜的市场价格急剧上涨发生的时候认识不足,导致公司完全暴露在铜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之下,生产成本逐年上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断下降[3]。从公司2018年上半年考会计报告中可以看到,期内公司的销售情况较稳定,但由于受到主要化工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了5.49个百分点。分析材料上涨的主要原因:原辅材料价格暴涨因素,2017年受国家环保政策、美国飓风和国际化工巨头借机炒作等因素影响,全球化工原材料价格暴涨影响,直接增加公司材料成本2亿元,导致公司净利润出现回落;客户定价机制导致价格上涨滞后,价格传递滞后和有限,影响了2017年利润。
5A公司采取的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措施
1)产业布局拓展,通过研发创新和新产业协同发展对冲现有汽车材料业务的产业压力,以现有汽车材料为基础,通过技术集聚、人才集聚、资本集聚,发挥产业协同,产学研结合,内生与外延并举,打造新材料产业持续发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和新领域;建设发展以前沿新材料科技创新、军民融合为特色、新材料研发与工程技术、新材料投融资与资本服务、孵化、新材料产业发展等为一体新材料产业的创新企业集群。2)上下游整合,供应渠道开拓和发育;全球资源整合;供应商战略合作,技术开发、战略采购,产能扩产,规模效应;梳理流程,解放生产力,提高效率;智能制造升级,技术创新突破,获得市场新机会。3)工艺技术上,公司经过十余年的自主研发,掌握了相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工艺技术,打破了长期以来外资企业在原材料生产加工技术上的垄断;因此,在产品研发领域投入非常可观的情况下,陆续推出高端化、差异化的金属铜产品,满足高端改性、元器件开发和创新领域需求,改变目前高端产品主要被外资企业垄断的现状。
最新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一
甲方:博元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施工队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使工程在优质、安全、高效、降低工程成本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合同范围内的工程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发包项目及单价: (详见附表1预算清单)总工程量约为 元。
二、工程人工费的预算及支付方式:
每月15号按出工人数、工日借支生活费,每人60元/天,月底30号按施工队伍已完成形象工作面的工作量的60%借支生活费,但是要扣除月中15号支取的部分。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工工程量的90%,剩余10%工费等主体工程全部完毕,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三、工期:自20 年 月 日 至20 年 月 日计 天,做
完 。乙方保证在正常施工时达到 人开工,否则每延误工期 一 天,罚款 元(由甲方造成原因除外,但必须有甲方的相关签证)。具体开工时间以我公司发出开工报告为准。
另注:①、施工队工程质量以博元建设装饰项目部施工员直接负责管理,应符合现场和建设单位质量要求。②、上班穿拖鞋作业、吸烟及无穿工衣、将罚款50元/人次。③、现场如有合同外工作量需补工,应于完成后5天内由施工班组填写的建议《补工单》转项目部核对,超期交单或无实物核对则补工无效。
四、工程质量以及验收标准(见附表2室内装饰施工规范)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配置现场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质量监督,负责安全技术交底以及解释图纸不清楚之处。
2、甲方项目部有关施工和管理人员不得有意刁难各施工班组或收受好处费,一经查获将没收违法所得,并扣发当月工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施工图,且进行安全和技术以及操作规程交底,并会同乙方制订各流水段的施工工艺流程或方案。
4、按工程所需组织各种材料使用计划,一切物料均由甲方统筹订购(乙方包料部分除开),紧急状况下,零星使用零件不受此限(必须当日部门报备)。
5、施工使用之一切机具设备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各施工队在工地负责卸运各队用材料,乙方负责每天1次清理现场卫生。
6、施工队进入工地必须穿着公司制服,制作施工牌,自行提供小1寸免冠照片,一律向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7、乙方在施工现场下班后应关水关电。
8、在遇到意外事故发生时,甲方提供治疗或救护的方便,但费用自理(由甲方原因所造成的除外)。
9、在乙方不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统一指挥、工程质量低劣以及施工速度缓
慢等原因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且工程量不予结算。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和施工队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施工管理人员的纺一指挥和调配(见现场管理办法)。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效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和现行有关的施工规范以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和操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人身安全及按要求工期内完成,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且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3、乙方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和不符合图纸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要求的施工。
4、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证措施,不得蛮干,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
5、乙方在进行多工序交叉施工时必须保护成品或半成品不得损坏,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且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6、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偷盗工地或他人财物,不得在工地打架斗殴,否则视其情节给予重罚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组长必须住在工地,有事外出时须指派一个有组织和管理能力的人员负责其班组的一切事务,并协调施工管理人员有关工作。
8、乙方对自己所需材料必须提前计划,合理使用和保管不得浪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给予罚款和赔偿材料费。
9、乙方不得对甲方管理人员或施工人员进贿赂,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其退场且不予支付工程人工费。
10、乙方对于施工工程项目于保固、保修期间必须无偿负责修理维护。
11、乙方必须在工地施工结束后将所有剩余材料列表后送返公司仓库存查。
12、乙方必须参加图纸会审,并缴交《施工进度计划表》及《材料供需计划》。
七、其它
1、因施工不当造成返工现象时,乙方必须负担一切浪费之材料费用,且经查明为蓄意之行为对公司形象造成损坏时,其工程人工款项将不予支付,并甲方要求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代表人签约时,必须将现场负责人姓名、联络电话详载于合约中,如同时有数个工地施工,当其中任一施工班组出现违反各项要求及质量无法达到目标时,将解除所有工地合约,并依照前项要求办理。
3、本合同内容随工程项目不同时可修改或增加附加条款,但须双方确认签字方能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项目部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完工程人工费后,自然失效。
本公司工程人工费结算只针对乙方代表签字人
甲方:浙江博元建设股份有限 乙方代表:
公司装饰分公司 身份证号码:
工程部经理: 联络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最新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二
甲方:巴州区梓橦庙乡柳岗坪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 号文件批复同意的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现决定对这些道路、水利工程进行建设及整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甲方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组织实施,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巴州区20xx年以工代赈项目柳岗坪村道路工程 工程地点:巴州区梓橦庙乡柳岗坪村施工区
工程内容: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二、工程承包实施范围
按项目实施方案、工程设计和民办公助议事决定的内容实施,即:乡村公路1公里,路宽3.5米,疏通水沟0.8公里,购置安装涵管20米;房屋及附属设施15户。
三、合同工期
本工程自签订合同为起始日,工期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结算方式
1、财政资金补助的工程结算单价按设计施工预算单价并扣除村社农民投劳折资费用后进行结算。
2、结算工程量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经村质量监督小组签字认可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
3、工程结算补助总价款不得超过该工程施工预算中“建安”工程费用。
4、甲方在拨付工程款时,根据工程进度,经乡镇农技中心技术人员(现场监理人员、甲方技术负责人)、甲方质量监督小组签字按程序报批后,方可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工程补助总价款的80%,剩余工程补助价款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经申请,开工时可预拨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
六、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一经发现,情况属实,将取消乙方工程承包合同,且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责任
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并自觉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如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八、竣工清场
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垃圾、临时工程、材料、堆积物清理及场地平整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完成。
九、违约责任
超工期罚金(每超一天处罚结算补助总价款的0.5%)。
十、 不可抗力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时(指国家规定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并按国家规定或参照类似工程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区以工代赈办公室、财政局、梓橦庙乡政府备案各壹份。
十一、附件
1、后附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
2、投入情况和建设任务表。(投入情况按照以工代赈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整合项目资金补助、农民群众筹资、农民群众投劳折资等方面予以明细)
3、施工区划分表。
4、建筑工程单价公示表。
甲 方:巴州区梓潼庙乡柳岗坪村村民委员会 (签 章)
甲 方 代 表: 字)
乙方:
乙方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签 订 地 点: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字)
最新施工承包合同范文三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承包施工协议如下:
甲方把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承包工程。甲方负责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
一、乙方不包基础费钱3000元,乙方从基础地面做起,房子为半框架结构建筑工程,人工费按垂直投影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220元。
二、承包内容:乙方负责水泥工、钢筋工、木板工、顶木与其他一切做工用具等。负责室内外批档,批档外三面过水泥油,还包每一层一个卫生间,第二层加两个卫生间。
三、付款方式:乙方进场后,甲方要按工作进度预付生活费。每封一层顶要按照每层楼总工程款的70%工程款预付给乙方。
四、每次捣制混凝土的机械费用甲乙双方各一半,在捣板当天伙食费由甲方负责。
五、顶上楼梯房按面积计算220元/平方米,栏水墙每米70元(包批档)。
六、合同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关键词:房屋,质量建议
我国当前已进入加快城乡建设、加快中心镇发展、推进大型城市健康发展的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但房屋建筑质量还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国家和社会就应该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加强和提高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和技术水平相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996~2010 中国建筑技术政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建筑安装施工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切实做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建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抱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就确实做好房屋建筑质量提出如下建议。
1.按照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招标制度,杜绝招标中的腐败行为发生,打破地域和行业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防治恶性竞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质量,达到控制工程工期,确保投资效益的目的,明确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理清施工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好建设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以使其能够科学、公正、自主的做好房屋建设工作。
2. 项目的建设过程执行工程监理制,是建设市场走向规范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并与国际上通行的项目建设管理方法接轨。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实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制,为了能够保证项目的正确实施和有效地对实施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业主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签订监理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将监理工作内容具体化,并赋予监理相应权力;并对工程质量监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房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以及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监理单位要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严格履行监理合同,落实各级质量负责人,监督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实施。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建立,它是保障工程质量一个完整系统,阐明了施工单位总体管理要求、工程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以及专项工作要求。监理工程师审点是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质量保证管理制度的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审查要注意其必须符合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符合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方面的、规范、法规性文件,各项管理制度要配备、完整,不留漏洞,各项工作要求明确,符合工程质量目标,制度之间不互相矛盾,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对质量管理体系审查,使其能发挥指导工程施工、提高施工效率和效益的作用。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批准特殊技术措施和特殊工艺,监督合同中有关质量标准、要求的实施,纠正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承包合同的工程和施工行为,提出或审查设计变更,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组织工程质量验收。
3.积极推行房屋建设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这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的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免费论文参考网。
房屋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制,施工单位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逐级落实各级施工质量负责人。施工单位还必须依据有关房屋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施工单位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五大因素(人、机、料、法、环)进行科学合理分析制定保证实现目标质量切实可行的、有效的措施和采取相应的技术标准。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质量检验工作,认真执行“三检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切实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房屋建筑的供水、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信、消防环保节能等和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相结合,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具体应用过程中,应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物的有关规划和设计的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的周边环境和所在地区的地理、地质、水文、气候特点以及自然灾害情况,充分考虑气候特点和岩土工程特点,因时、因地、因条件制宜,合理选用施工方法,制定施工方案,科学组织,精心施工。施工中应用已有的技术成果的重点为:合理使用钢材、木材、水泥,加大标准化、系列化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应用量,发展地基加固、项目质量管理要有明确的目标。工程总的质量目标已由工程承包合同或任务书所明确规定。为了实现总目标还必须有许多分目标,分目标是实现总目标的具体步骤,桩基础和基坑工程施工新技术,提高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水平,安装施工新技术,确保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大力应用安全环保型化学建材,提高防水、装饰工程质量;研发建筑安装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建筑企业的计算机应用水平、机械化装备水平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免费论文参考网。
4.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免费论文参考网。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工程质量科学公正的进行评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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