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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一、城市市容环境的概念
为了更好的界定“城市市容环境”,我们有必要先了解各类环境污染。诸如张贴小广告、摆摊设点、沿街晾晒等影响人们视觉感受的一些违法行为都属于城市市容环境的范畴,而诸如水污染、土壤污染等专业性强的环境污染问题不在本文讨论之列。本文所指的城市市容环境问题是指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存在的影响视觉美好感受的各类环境问题。
二、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包括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和城市市容环境维护。在很多情况下,建设既是维护,维护也得靠建设,但它们还是存在不同。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包括道路养护、绿化补植等内容。城市市容环境维护主要包括环境秩序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除了道路清扫保洁、清理小广告、清理无主垃圾等工作外,其它人为的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的问题都可以人为是环境秩序类问题。
三、我国城市市容管理的必要性
城市管理是城市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工作重点是指导城市规划和建设的管理。特别是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的管理,以及城市居民区的综合管理等,这些都是城市管理的主要内容。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繁杂情况多变,管理难度可想而知。加强城市管理,能够大力推进城市建设步伐,为城市建设注入新的活力,这也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管理好城市市容市貌,能够为城市经济发展创造更好发展空间,为各个行业提供良好生存生产环境,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优秀宜居条件,不断提升城市经济实力和市民生活幸福指数。城市管理对城市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科学调控,使城市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形成和谐统一。特别是对市民进行文明公德教育,可以快速提升市民的文明觉悟,这对打造城市文化品牌,提升城市气质,促进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都可以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四、城市市容环境的分类管理
没有分类就无所谓管理。城市市容环境涉及的面非常广,如果不深入研究各类违法行为的特点盲目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粗放式管理,势必会产生很多矛盾和冲突。为适应现代城市管理的需要,有些地方提出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所谓精细化,也就是从横向上对违法行为进行分类,根据各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
1、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城市市容环境建设、城市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三类。环境建设又可分为道路建设和绿化建设等。环境秩序管理又可分为“门前三包”管理和取缔无照经营等。环境卫生管理又可分为道路保洁和清理无主垃圾等。环境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以招投标引入竞争和加强对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为主。环境秩序管理以行政指导和行政处罚为主。
2、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区域,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街面市容环境管理和社区市容环境管理。街面和社区存在的问题是有区别的,街面以诸如无照经营、店外经营等环境秩序类问题为主,而社区以乱堆物料、无主垃圾等环境卫生类问题为主。针对街面的环境秩序问题以城管执法为主,而针对社区的环境卫生问题则以清运为主。
3、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时效,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阶段整治和常态化管理。比如针对APEC峰会的召开,为了完成良好的环境保障任务,一些沿线道路的环境整治就属于阶段整治,而对于沿街商户的“门前三包”管理则属于常态化管理。
4、按照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多寡,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可分为专项整治和综合整治。专项整治一般针对普遍存在的、需要一定专业治理要求的市容环境问题,如针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的整治,需要采取拖离现场的措施,需要专门租用拖车在短期内集中清理。另外诸如早餐亭、废品收购、摊群、夜间大排档、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治理,采取专项整治会取得更好的整治效果。
5、市容管理不仅仅是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社会团体、街道社区等机构也应该成为维护市容的重要力量。广大市民要严于律己,保持文明形象,不做违章违法的事情,对市容管理执法也要积极配合。特别在市容管理执法中,普通市民要正确对待城管执法行为,不能因为个别城管有粗暴执法行为就对城管执法存在偏执认识。如果没有城管维护市容市貌,我们的环境状况会是什么样子,这也是可想而知的。因此,在维护市容市貌管理中,我们都不能成为旁观者,要形成管理合力,这样才能真正让我们的城市街道路明树绿花香。
五、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管理主体的级别有高有低,管理内容有难有易,管理区域重要程度不一样,违法形态的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从纵向上应将城市市容环境管理进行必要的分级,使管理更加科学、公平和有效。
1、根据管理主体的级别高低和管理范围的大小进行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往往需要属地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有的属于全市性的共性问题,有些属于区域内的个性问题,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的辖区按照一定的级别进行管理,这样有利于发挥高层的指导和监督考核作用,同时也有利于发挥属地的积极性和自主性。
2、根据管理内容的专业程度和整治难度进行分级管理
有些市容环境问题涉及一定的专业化,比如大型违法违规户外广告的设置方面的查处,需要专业技术鉴定,在缺乏此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下,一般将该类问题的查处权限收归市区所有,而诸如清理小广告这类作业则可以由各街道环卫部门负责或外包给小广告清理公司清理。针对摊群等较大规模的环境脏乱点,可以由属地街道主管领导牵头,协调城管、公安等职能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这是较高级别的整治,而针对个别无照经营商贩则采取劝离或暂扣经营物品的方式予以取缔,由普通城管队员就可以实施,这是较低级别的整治。
3、根据道路和区域的重要性进行分级管理
在北京,同样是无照经营行为,经营地点在五环外的清河街道和在天安门广场其影响是不同的,为了更有效地实施管理、处罚和考核,有必要采取分级管理,并根据一定的标准将道路划分为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和三级道路,将不同的区域划分为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和三级区域,根据分级赋予一定的分值或系数,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级别的道路和区域也会有不同的处罚标准,迫使违法相对人不敢在级别较高的道路、区域做出违法行为。同时,同一违法行为在不同级别的道路和区域出现,对该区域属地的考核扣分也不同,迫使属地相关部门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较高级别的道路和区域,有利于优先保障重点道路和区域的环境秩序。
4、根据违法形态的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内容不仅仅涉及对环境的影响,还影响诸如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交通秩序、公共安全等多个方面。从类别上讲,违法建设的社会危害程度大于沿街晾晒的社会危害程度。从空间上讲,同样是堆物堆料,堆放在店外空地和堆放在盲道上,后者的社会危害更大。从时间上讲,同样是夜间施工扰民行为,如果在中高考期间,其危害程度更大,执法部门的处罚力度也应该更大。因此,需要根据违法形态的不同类别、不同场所和不同时段,规定不同的级别,有利于更合理地使用自由裁量权。
结束语
管理归根结底是人的管理。在构建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今天,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给城市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实践过程中,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律,用良好的心态塑造良好的环境。总之,只有在充分了解城市市容环境管理的方方面面之后,从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视野去看待城市市容环境问题,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才能够在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问题时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有效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
参考文献
[1]刘顺才.论城市市容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在实践中的应用[J].城市地理,2014,(14).
[2]李明.如何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管理[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12).
第二条中心城市规划区内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农户以及临街的市场、广场、停车场等主办单位(以下统称责任单位)均应承担“门前五包”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门前五包”,是指在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责任单位对责任区域实行包环境卫生、包门前秩序、包绿化管理、包建(构)筑物立面、包文明行为的工作责任制度。
第四条“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管理、多方参与、舆论监督”的原则,实现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门前五包”责任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管办)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执法局)负责牵头监管,由崆峒区人民政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门前五包”责任制由各牵头单位分工负责落实。
(一)崆峒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区执法局)牵头负责落实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马路市场、夜市、广场、停车场主管单位,工程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车辆清洗保洁经营户,以及报刊亭、公交候车亭经营单位的“门前五包”责任制。
由区执法局牵头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西郊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负责落实辖区内住户及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二)市工商局崆峒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崆峒分局)和市工商局工业园区分局(以下简称工商工业园区分局)分别牵头负责落实各自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和依法登记的市场主办单位的“门前五包”责任制。
(三)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已储备但尚未出让土地的围墙砌筑和地上“门前五包”责任制的日常管理。
(四)市、区交通运管部门负责落实车辆维修、运输服务经营单位(门店)的“门前五包”责任制。
(五)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单位负责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宣传工作,认真履行舆论监督职责。
(六)市、区公安、规划、环保、市政、园林等有关管理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门前五包”责任制工作。
第七条“门前五包”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的日常保洁,做到无瓜果皮壳、无纸屑塑膜、无烟蒂痰迹、无污渍遗撒、无污水淤泥、无拉挂晾晒、无砂石粪便、无积存垃圾。遇雨、雪天气,要负责及时清除积水、积雪。
(二)包门前秩序。负责责任区的秩序维护,做到门前无拖把、水桶摆放,无乱堆杂物,无出店经营,无乱搭乱建,无乱挖乱占,无车辆乱停乱放,无占道清洗车辆、修理加工等行为。
(三)包绿化管理。负责责任区的绿化管护,确保树木、花草长势良好,设施完好。不得在树木上搭挂物品,不得在绿地、树穴内倾倒污水、堆放杂物,及时保洁绿篱、树穴的环境卫生。对随意攀折树木、践踏草坪、损坏绿化设施、擅自占用绿地等不良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和举报。
(四)包建(构)筑物立面。负责责任区建(构)筑物、设施立面的管护,做到建筑物立面干净整洁,门窗、橱窗美观明净,不随意悬挂、张贴广告、横幅、彩旗、彩页,及时清理建(构)筑物上喷涂、张贴的小广告,保持遮阳(雨)蓬、空调外机和排水(气)管等户外设施完好整洁,保持门头牌匾文字规范,无错字、别字和缺字现象,夜景灯饰整洁、美观、完好,如出现残破,应及时修复。
(五)包文明行为。负责责任区的文明行为管理,做到无猜拳行令、大声喧哗、使用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等扰民行为,无占卜、看手相等封建迷信活动,无越门占道打麻将、卧椅睡觉、赤膊光膀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门前五包”责任单位的确定。
(一)坚持“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建(构)筑物和设施有明确产权人的,由产权人负责。
(二)坚持“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构)筑物和设施产权不明确的,由受益人负责。
(三)坚持“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对“门前五包”责任有约定的,由约定人负责,未约定的,由经营人负责。
(四)坚持“谁就近、谁负责”的原则,对责任主体不明确的公共巷道、便道,相邻有单位(个人)的,由相邻单位(个人)负责,相邻无单位(个人)的,由所在辖区的社区、村社负责。
(五)坚持“共同使用,地界长的牵头负责”的原则,对几家单位共用的公共巷道、便道、场地,由地界较长的单位牵头负责。
(六)坚持“主动承担、义务承担、履职承担和指定承担相结合”的原则,倡导各单位和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义务承担“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对其它责任不明确的区域,由牵头管理部门指定。
第九条“门前五包”责任区域的划分界定。
(一)道路两侧横向为责任单位建(构)筑物、设施、场所沿街路的总长,相邻之间有空挡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建(构)筑物、设施、场所立面至机动车道的道沿。
(二)居民、村民居住区横向为居民村民院落围墙沿通行巷道的总长,相邻之间有空档的以二分之一间距为界。纵向为通行巷道宽度。
(三)无相邻主体的居民巷道、村民便道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乡镇、社区、村社配合区执法局划定并落实责任单位,确保“门前五包”责任区域全面覆盖。
第十条“门前五包”责任制实行层级目标责任书管理制度。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城管委)与崆峒区人民政府、市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崆峒区人民政府与区执法局、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市工商局与工商崆峒分局、工商工业园区分局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市交通局、区执法局、工商崆峒分局、工商工业园区分局、各街道办事处、有关乡镇分别与各相应责任单位签订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第十一条对在“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度由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各责任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积极支持牵头管理单位开展工作,按时签订“门前五包”管理责任书,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对不落实、不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责任单位,要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是单位的,由牵头管理单位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是“文明单位”、“卫生单位”、“食品安全放心店”、“诚信市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及正在创建荣誉称号的,由牵头管理单位上报市城管委提请或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或创建参评资格。是个体经营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第十三条责任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责任区内随地吐痰、便溺的,乱丢瓜皮、果核、烟头、纸屑、口香糖、饮料罐、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责任区内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责任区内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清洗机动车辆,进行屠宰加工和摆摊设点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责任人不配置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不及时清理垃圾的,对产生的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责任人超出门、窗摆摊设点的,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可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责任人在责任区的建筑物外墙、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挂)标语、招牌的,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责任人在责任区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物或者吊挂物品的,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以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八)拆迁、建筑工地责任人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可处以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责任人因生产、装修房屋等原因随意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十)拆迁、建筑工地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据《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十一)责任人及责任区内擅自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向树穴、草地乱倒污水,致使树木、草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依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停止侵害,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十二)对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纠正其违法行为,给予警告,除采取补救措施外,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对影响“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实施的其他行为,由工商、规划、建设、国土、交通等部门视其情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限期改正、实施处罚等处理。
第十五条各牵头管理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规定,逐一划定责任区域,确定责任单位,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建立“门前五包”责任管理信息档案库,实施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发生变化时应重新签订责任书,更新档案信息。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及时处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听取责任单位的意见建议,为其提供必要服务,帮助解决落实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六条崆峒区人民政府、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要切实加强“门前五包”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每半年向市城管办报送“门前五包”责任制的落实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市城管办、市执法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协调调度和督查督办,坚持日巡查督办,月检查督查,季考核通报,年底进行综合评定,并向市城管委提出总体考评意见,兑现奖惩。
第十八条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与责任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不按时报送相关资料,不认真落实督办事项的有关监管单位、组织实施单位和牵头管理单位及其责任领导,要由主要负责人向市城管委说明情况。对影响“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迎接年经济特区建立周年和年举办第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大运会”)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民生工程、推进城市更新相结合,组织开展以“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利用两年时间,在我区实施“四旧”改造和“城市装修”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街道家具清洗刷新、交通设施粉刷翻新、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等五项整治行动,实施花卉布置、重点区域的景观营造、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等工程,着力提升以为核心的“四城一镇”功能区域的综合环境水平,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的整体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质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公安分局、区监察局、发改局、贸工局、教育局、财政局、建设(住宅)局、文化局、卫生局、审计局、城管(执法)局、民政局、体育局、旧改办、工务局、物业办、政府采购中心、口岸交警大队、市消防特勤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市邮政局报刊发行分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局、市燃气集团、电信分公司、天威视讯公司、各街道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发改局局长、区城管(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部门、各街道相应成立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三、实施原则
(一)科学规划,精心设计。
以新加坡、香港和内地先进城市为标杆,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改造工作,在建筑风格、绿化效果、花卉造型、街道家具、户外广告、公园建设、灯光夜景等方面进行科学规划和精心设计,务求简洁大方、美观、便民实用,从地面到空中,立体提升市容环境景观水平,彰显热烈喜庆的氛围和年轻、开放、现代、充满活力的城市特征。
(二)突出重点,全面提升。
以建筑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为重点,刷新鹏城,扮靓,集中力量提升重点商业街区、大运场馆及入住酒店周边和主要交通要道的环境质量,打造一批标志性景观节点和视觉中心。点线结合、以点带面,将环境整治与景观营造延伸到城市的每个角落。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坚持条块结合,将项目主体责任逐项分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确保责任到位;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在推进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工作中,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又要大力倡导社会参与,坚持共驻共建、整合资源、勤俭办事,积极丰富和拓宽社会参与的方式和渠道,形成政府、社会、市民三者之间良性互动局面。
(五)及早动手,分步推进。
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及早动手,分步推进。第一步:从现在到年春节是起步阶段,形成工作声势,初步见到成效,推动面上工作;第二步:从年春节到年8月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各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规模效应;第三步:从年8月到年8月大运会召开之前,大见成效,全面实现总体行动目标。今后,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环境管理长期保持高水平。
四、主要内容
(一)开展五项整治行动,实施新一轮“城市装修”工程。
1.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行动。
在我区近年来实施“城市装修”及创建“特色商业街”的基础上,加大力度推进建筑物立面刷新和屋顶改造工作。着力提升以“金融城”、“万象城”、“珠宝城”、“工艺城”和“梧桐山艺术小镇”为核心的“四城一镇”功能区域的综合环境水平。
(1)建筑物外立面整治方式:以满足整体美观效果为前提,对陈旧破损的建筑物垂直立面进行外墙涂料粉刷或改造、清洗,规范附着在建筑物上的广告招牌,改善防盗设施,合理安置或遮挡空调室外机架,同时对屋顶进行“净化、美化、绿化”。
改造范围:
①已列入我区“城市装修”范围内的“五横六纵”(即国威路、沿河路—滨河路、深南路、笋岗东路、布心路—泥岗路、文锦路、爱国路、翠竹路、东门路、宝安路、红岭路—红岗路)沿街两侧旧楼宇和“特色商业街”整治范围的旧楼宇。
②经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确定须改造的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
③宝岗路、梅园路、桃园路、梨园路、红桂路、红宝路、桂园路、船步街、向西路、立新路、新园路、晒布路、人民北路、罗沙路、聚宝路、仙湖路、罗芳路、怡景路、太宁路、深惠路(草埔段)、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等共21条道路沿线两侧旧楼宇。
④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周边、罗沙路(西岭下南村)、雅园立交周边(重点为景阳西、原雅园宾馆)旧楼宇。
⑤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两侧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
⑥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周边区域的旧楼宇。
⑦经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确定须改造的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
责任单位:“城市装修”及“特色商业街”范围内的改造工作按照《市区“城市装修”和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分工执行;沿河路高架桥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片区翻新(重建)由区旧改办负责;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广深铁路沿线由相关街道办负责;布吉路轻铁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由东晓街道办负责;文锦北路东侧教育新村至文锦广场由翠竹街道办负责;相关区域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旧楼宇改造工作由区建设局负责规划设计,所在街道办负责实施;春风高架桥沿线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改造工作分别由黄贝、南湖街道办负责;宝岗路、梅园路、桃园路、梨园路由笋岗街道办负责;红桂路、红宝路、桂园路由桂园街道办负责;船步街、向西路由南湖街道办负责;立新路、新园路、晒布路、人民北路、景阳西区域及中学高中部周边区域的旧楼宇由东门街道办负责;怡景路、罗沙路(黄贝段)由黄贝街道办负责;罗芳路(罗沙路口—延芳路口)两侧旧楼宇由区工务局负责;罗沙路(莲塘段,含西岭下南村)、聚宝路、仙湖路由莲塘街道办负责;太宁路由东湖街道办负责;深惠路(草埔段)、布吉路(洪湖立交至马山小关口)由东晓街道办负责;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改造工作分别由其主管单位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完成时间:列入“五横六纵”及“特色商业街”范围内的旧楼宇的翻新改造工作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示范小区改造须在年8月前完成;上述21条辖区内道路两侧建筑,中学高中部、体育馆周边区域的旧楼宇,滨河路、春风高架桥、沿河路高架桥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和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旧楼宇的改造在年12月前必须完成总工程量的75%以上,年7月前全部完成;布心路原中华自行车厂厂房片区、景阳西、文锦北路东侧教育新村至文锦广场和罗沙路西岭下南村旧楼宇的改造须在年春节前完成;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
(2)建筑屋顶改造方式:以“净化、美化、绿化”为原则,清除屋顶杂物,修复破损设施,涂料刷新,覆彩色膜,种植绿化,“平改坡”等。
改造范围:人民南片区(东门南路以西—深南中路以南—和平路以东—河以北)、东门片区(深南中路以北—东门中路以西—布吉河以东—笋岗路以南)、桂园片区(深南中路以北—红岭中路以东—布吉河以西—笋岗路以南);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及辖区内星级酒店;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
责任单位:人民南片区由南湖街道办负责;东门片区由东门街道办负责;桂园片区由桂园街道办负责;广深铁路沿线由相关街道办负责;布吉路轻铁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改造由东晓街道办负责;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及星级酒店的屋顶改造工作分别由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业办、贸工局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上述片区的改造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区属学校、医院和其它区属物业等旧楼宇屋顶改造须在年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星级酒店、广深铁路沿线、布吉路地铁三号线视线范围内的楼宇屋顶须在年7月前完成。
纳入外墙翻新范围的建筑屋顶改造与外墙翻新同步完成。
2.街道家具清洗刷新行动。
整治的方式和要求:按照“谁设置,谁整治”的原则,采取清洗、粉刷、涂抹抗张贴涂料或修复、更新、拆除等方式,对外观陈旧、涂写张贴严重以及破损、废弃的街道家具,包括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路灯杆、邮筒、报刊亭(台)、早餐车、停车场收费亭、阅报栏、宣传栏、招贴栏、公交候车亭、出租车招停站、道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配电箱、变压器、电话交接箱、电信设备箱、电话亭、交通信号控制箱、有线电视端子箱、消火栓、公共座椅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整理和修缮,确保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同时各单位要结合此次整治行动,建立街道家具的长效管理机制,要从现在起做好第一轮刷新、更换、翻新等工作,到年特区成立周年和年大运会期间,要保持经常性的刷新维护,保证街道家具始终处于良好、崭新的状态,确保整治效果不反弹。
范围:全辖区范围内;深南路段作为示范街道。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负责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垃圾桶的更换、刷新;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分别负责各自设置的街道家具;由各街道办牵头并督促各街道家具设置单位具体落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春节前完成深南路段街道家具清洗刷新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年8月完成辖区内所有街道家具的清洗刷新工作;年4月底前对全区街道家具进行一次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街道办督促街道家具设置单位进行限时整改。
3.交通设施粉刷翻新行动。
对辖区内交通护栏、人行天桥、人行隧道、立交桥、交通隧道、车行涵洞、地面标线等进行清洗翻新。今后禁止利用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
范围:辖区内市政道路。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及各街道办负责人行天桥、交通护栏和行道树悬挂横幅标语的清理工作;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口岸交警大队负责协调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做好辖区内交通设施的清洗刷新工作。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完成。
4.窗口门户地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1)、文锦渡一线关口的环境综合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整治建筑立面和地面临时设施,对建筑物实施“穿衣戴帽”改造,完善夜景设施,提高园林绿化水平。
整治范围:、文锦渡口岸及周边地区。
责任单位:区工务局、南湖、黄贝街道办协助市工务署完成。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
完成时间:年8月底完成口岸、文锦渡口岸综合整治工程。
(2)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的环境综合整治。将已列入规划的广深铁路沿线金三角区段(泥岗东路至河西段)改造工程向北延伸至布吉关口段范围(布吉农批市场),统一规划,同时加强对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日常保洁和巡查管理,全面清除暴露垃圾、乱堆放、乱搭建,提高环境景观水平。
整治范围:火车站、广深铁路沿线。
责任单位:建设路环境营造由区旧改办负责;火车站及广深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分别由南湖、东门、桂园、笋岗、东晓、清水河街道办具体负责。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旧改办、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完成。
5.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巩固以拆除楼顶广告为重点的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成果,继续严格查处违法设置楼顶广告的行为,维护城市轮廓线,加强对建筑立面大型布幅广告的管理,未经法定部门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依法拆除。特别是要做好铁路沿线广告牌的拆除和清理工作。
范围:全区范围内,重点对深南路、滨河路、笋岗路、布心路、罗沙路、红岭路、红岗路、爱国路、宝安路、东门路、人民南片区等主要路段和区域的广告进行整治。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各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完成。
(二)实施景观工程,营造热烈祥和的喜庆氛围。
1.花卉布置工程。
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实施全方位的花卉布置工程,营造花团锦簇、热烈祥和的城市景观。花卉布置的主题为:“先锋、青春盛会、花海迎宾”。按照长期景观和短期景观有机结合的原则,采用灌木花卉和草本花卉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园林景观。其中灌木花卉以大规格的盆苗为主,主要为小叶紫薇、簕杜鹃、软枝黄蝉、龙船花、扶桑、琴叶珊瑚等8月份开花品种,种植形式以组团式、自然式为主,以确保一定的体量。利用边坡、斜坡、围栏、中间隔离带、立交桥等地方大力推广种植市花簕杜鹃,凸显市花的景观效果。
范围:东门步行街片区、人民南片区、口岸及火车站片区、管理中心大厦、中学高中部、体育馆;辖区内的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负责实施公共场所摆花工程;区教育局、卫生局、物业办、贸工局分别负责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摆花动员工作。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各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春节前完成公共场所摆花方案设计招标,年3月底完成项目立项,年5月底完成施工招投标工作,年8月底前完成摆设及种植任务。学校、医院、区属物业、星级酒店的摆花工作分别在年8月及年7月完成,各历时两个月。
2.重点区域的景观营造工程。
(1)在大运会期间,对往返运动场馆道路沿线、大运会签约酒店和运动场馆周边的区域实施绿化升级改造和提高。丰富植物花色品种、更新完善行道树、修复基础设施等。
范围:住返运动场馆道路沿线、大运会签约酒店和运动场馆周边的区域。
责任单位:签约酒店范围内的景观美化工作由相关酒店负责,并由区贸工局负责督促落实;区城管局负责往返运动场馆及大运会签约酒店周边市政范围的绿化升级改造;东门街道办负责深中高中部周边环境升级改造。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2)在全区范围内消灭黄土现象,做好“三不管”地块的环境美化工作。
范围:全辖区。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各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3)体育馆环境美化工程。
对体育馆进行整体环境美化,从绿化、雕塑、小品、水面、灯光等方面进行设计和建设,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白天体现建筑环境和谐之美,夜晚展示璀璨灯光夜景,打造出区域性视觉中心和景观亮点。
范围:体育馆。
责任单位:区工务局、体育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黄贝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7月底前。
(4)城市照明改造和建设工程。
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在重要商业区域的道路营造“星光大道”。在道路两侧的行道树和中间绿化带悬挂LED满天星、氦气球灯、大运会五彩系列等灯光饰品。
范围:人民南路、嘉宾路(东门南路口—建设路路口)、东门南路、文锦路(爱国路口—文锦渡);大运会期间,除上述道路外,增加体育馆周边的延芳路、罗沙路、经二路等道路。
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以及南湖、东门、黄贝、莲塘等街道办。
完成时间:年8月至10月;年7月至9月。
3.公园景观改造与建设工程。
(1)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动员辖区内的所有社区公园以多种形式营造热烈祥和的氛围,安排摆设花坛、设置鲜花造型、悬挂灯笼等等。
范围:辖区内的社区公园,重点是文化公园、南极路艺术广场。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负责文化公园和南极路艺术广场;各街道办负责辖区内社区公园。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8月至10月,年7月至9月。
(2)辖区内新建3个社区公园,改造提升5个社区公园。
范围:其中文华、新秀、长岭等三个社区公园为新建公园;绿景、松泉、嘉南、和平、新南等5个社区公园为升级改造公园。
责任单位:黄贝、南湖、东晓、清水河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在年春节前完成。
(3)在罗沙路和比赛场馆周围对条件允许的物业进行屋顶绿化和墙体垂直绿化。积极发动、鼓励和引导业主开展阳台绿化、窗台挂花和屋顶绿化。
范围:体育馆周边的临街住宅。
责任单位:黄贝、莲塘街道办。
协办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城管局、建设局、审计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完成时间:年7月底完成。
(三)开展清洁行动,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1.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清洁百日专项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落实环卫全覆盖式管理,改善口岸、城市道路、铁路、预留地、待建地、建筑工地、河道的卫生状况。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2.完善环卫基础设施体系。推行新型垃圾收运系统,研究实施区财政负担垃圾转运站运营经费、对物业小区垃圾进站转运免费措施;研究落实市政府提高环卫保洁单价的指示,提高环卫管理水平;督促物业小区对垃圾桶屋(点)及垃圾收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对市政公厕进行升级改造,规范和更新公厕导向标识(标志),完成垃圾中转站与公厕的雨污分流改造。增加大运会场馆、繁华街区、旅游景点的公厕供给;改造、购置环卫工具房、果皮箱和垃圾桶,使之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区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政府采购中心、各街道办协助。
3.加强余泥渣土运输和处理的监管,建立“多管齐下,合理共治”的长效机制。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建设局负责,交警大队和各街道办协助。
4.采购清洗扫路车等应急设备和大运会举办期间体育馆周边环卫作业应急服务,提高环境卫生作业应急能力。
此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四)加大病虫害消杀力度,加强病媒生物控制。
1.大运会前在全区范围内不间断开展“四害”孳生地调查与整治,落实除虫灭鼠辖区管理责任制,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杀灭成虫工作。
2.提前制定关于病媒生物控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提高应对能力。
3.在年1月至7月期间,对中学高中部和体育馆周边延伸1公里的区域进行“四害”加强性控制,严防媒介生物传染病疫情发生,全力保证大运会赛事安全举办。
4.每年4月“清洁月”活动期间,对全区所有国家卫生街道和省、市卫生村(社区)进行全面复查。年7月底前,市级卫生村(社区)要达到90%以上。
以上四项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各街道办协助。
(五)加强部门配合,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清理无证经营、乱摆卖、查处乱张贴乱涂写、拆除乱搭建、疏导流浪乞讨人员、清理流浪犬等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此项工作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各街道办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2.在经济特区建立周年之际和大运会期间,全面加大力度,将所有执法力量放到路面,采取驻点与不间断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大运会场馆和大运会签约酒店周边、城市主干道和文化中心、商业中心、以及一线口岸、二线检查站等实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这些场所不出现乱摆卖、乱张贴乱涂写、乱搭建、流浪乞讨等破坏市容环境秩序的行为。此项工作由区城管(执法)局、民政局、公安分局、口岸交警大队、交警大队及各街道办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
五、工作分工
各成员单位除负责方案中的任务外,围绕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根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加强联动,确保市容环境提升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区城管局负责区市容环境提升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负责对本工作方案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每月向指挥部汇报督查结果。
(二)区发改局负责审核治理工程的投资概算,按程序下达投资计划,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召开项目建设协调或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会同城管局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三)区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和监督,将提升行动所涉及不纳入基建范畴的项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区审计局负责对工程项目的预算、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管理和监督。
(五)区建设局(住宅局)负责指导各街道办开展辖区住宅小区政策宣传,发动业主主动履行整治义务,负责已报建或已办理开工复函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和监督。
(六)区监察局负责对建设工程进行廉政监督,并对工程进度以及立项、审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和资金拨付等进行行政效能监察。
(七)区政府采购中心(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负责为(万元以下)建设工程招投标提供交易场所并组织好招标投标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措施。外墙翻新和屋顶改造工程的资金保障按另行规定执行。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内容、责任完成时限。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工作,认真负责,各建设单位主要领导为项目责任人,负责全过程跟踪项目实施。建立“绿色通道”,将项目立项、审计、招投标、施工许可和资金管理等纳入直通车服务,严格按照《市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各项目审批、许可、核准等工作。
(三)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定期协调机制,实行“半月一协调”和分级协调制度。责任主体内部协调、部门之间横向协调与区领导协调相结合,要求项目主办单位要强化内部协调、主动进行横向协调,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一些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横向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报请指挥部专题研究。同时结合重点项目责任制的落实,每半个月至少召开一次项目建设协调或联席会议,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通报工程整体进展情况。
(四)实施定期通报制度。建立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一月一通报”,各项目主办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底前按督办任务要求的格式内容,将本单位落实责任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书面送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将督办任务落实情况汇总并印发《督查通报》,进行定期通报。
一、管理体系全面强化
县乡镇环境卫生工作由县委农工部牵头负责。业务指导和垃圾处理主要由城管局负责,目前走廊所涉乡镇均已成立环卫管理机构,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按照省市县三级配套镇、镇、镇、镇、镇每个镇20万元资金,各乡镇利用此资金基本建立起“户保洁、村收集、镇运输机制。集镇分别配备了5到10人的管理队伍,集镇清扫保洁人员10人以上,村庄每50户左右配备了一名保洁员。
二、建立了长效机制
每个村都成立了村理事会,有爱卫小组,村规民约,通过理事会、爱卫小组划分各家各户卫生责任区,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建立了相互评比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卫生清洁”评比活动,垃圾收集保洁制度逐步完善。
三、经费保障有力
除县委农工部为支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争取到上级资金外,每个乡镇的管理人员经费乡镇一级全额保障,每年预算20万的经费用于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成本。
四、完善了基础设施
各乡镇的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镇购买了洒水车1辆、压缩车2辆,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焚烧炉1座;镇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镇建中转站1座,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中型垃圾收集车1辆;镇建设中转站1座、购买摆臂车1辆,购买小四轮收集车4辆,每个乡镇均在合适地点建设和放置了一些垃圾池和果壳箱,基本能满足日常垃圾收集需要。目前我县正着手小城镇垃圾压缩站项目建设,届时,垃圾将纳入县统一处理。
五、生活垃圾处理规范
镇的垃圾承包给保洁公司收集处理,一部分用焚烧炉处理,一部分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镇、镇的垃圾直接运送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镇自己建设了一个简易填埋场,垃圾运送到简易填埋场处理,目前只有镇的垃圾采取简易填埋处理,其他乡镇均采取卫生填埋。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决定自X年X月X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和店外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占用城市主次街道、花园绿地、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不得违法占用道路或者侵占公共停车位从事商业活动。
二、为方便自产自销菜农、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残疾人等困难人群自谋生计,X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商贸城、小商品集散地、体育场、悠闲娱乐广场、人民广场设置了X个临时便民市场,各流动摊点业主可入场规范经营。
三、市区内所有沿街商铺要认真落实“门前四包一禁止”管理责任,严禁店外经营、加工、制作、摆放、修理、堆物等,严禁使用扩音设备和高音喇叭,严禁乱贴乱画,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整齐停放在划定区域内,始终保持责任区内卫生整洁、秩序良好、设施完善。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范文一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打造洁净有序、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和责任。近年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城市管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给予了很大的理解和支持。对此,我们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市区正在开展城市容貌环境“十项攻坚”整治活动。市综合执法局秉承“以人为本,为人民管理城市,让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果”的城市管理理念,全力争创全省一流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和谐宜居名城。我们坚持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行为的规范治理力度,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大家进一步增强城市主人翁意识、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参与城市管理,做到不乱搭乱建、不道路遗撒、不露天烧烤、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破门开店、不乱设牌匾、不店外经营、不侵街占道、不乱摆乱卖、不乱贴乱画、不便道停车。不因一己私利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形象。广大市民也要相互监督,积极主动地纠正和检举各种影响城市环境的违章违法行为,营造“同心同力、全民参与、相互监督、共同规范”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和监督综合执法部门的各项工作,让我们携起手来,建设更加美丽、更加和谐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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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范文二市民朋友们:
关注城市建设管理,呵护我们共同家园。我们在相继取得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和重庆市山水园林城市的重大成果之后,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在此,永安镇党委、政府向对广大居民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按照市、县总体部署,我镇决定在全城范围内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此次整治从今年6月份开始,至201*年底结束。城市综合整治内容较多,情况复杂,需要方方面面共同努力。特别是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广泛参与,为创建清洁、有序、舒适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为此,我镇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号召:
一、杜绝“十乱”行为。不乱摆摊设点,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乱倾乱倒、乱张乱帖、乱堆乱放、乱搭乱建。
二、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践踏绿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不损坏市政环卫设施,爱护公共健身器材和桌凳。
三、经营户要规范户外广告、店牌设置,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每月至少对门窗、店牌清洗一次。未经批准擅自设置和影响市容的广告必须拆除,经批准设置的要减量;店牌要做到一店一牌,规格统一,内容规范。倾倒污水要进入下水道,搞好门前“三包四责”。
四、洗车场要按照规划设置和审批,不得随意排放污水。
五、烧肉摊点要自觉接受规范管理,尽最大程度减少对居民生活区造成污染。
六、“五小店”(小旅店、小美容理发店、小饮食店、小副食店、小摊点)要做到合法经营,做好店堂卫生规范和门前“三包四责”,不乱堆乱放和乱倾乱倒。
七、居民户要积极参与整治。定时清洗门窗,清扫雨篷、雨板、阳台、楼梯间垃圾,清除“牛皮癣”。每天按时将生活垃圾提出户外,并放在规定位置。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义务劳动。
八、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热情为整治行动献计献策、贡献力量,对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进行劝导、举报和制止。
**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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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公开信范文三广大居民朋友们:
关注城镇建设管理,呵护苦竹美好家园!近几年,在您们的大力支持下,**城镇建设迅猛发展、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首先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我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广大居民是城镇环境的建设者、培育者,同时也是城镇环境的受益者,正是有了您的支持、理解和参与,我们的城镇形象才会天蓝、地绿、街净、路畅、水清、镇美。为切实有效地开展 “城管大会战”活动,自觉遵守城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增强社会公德心和环保意识,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特此乡党委、政府向全体居民提出以下要求:
1、积极开展门前“三包”(包清洁、包卫生、包秩序)工作, 严格遵守门前“三包”规定。不违规占道经营、不乱停乱放车辆、不乱堆乱摆杂物、不乱钉乱挂物品、不乱搭乱建棚房、不乱立乱设广告牌、不乱贴乱画传单、不乱扔乱倒垃圾。
2、生活垃圾和污物要向定点的垃圾箱内倾倒。翻新临街房屋,统一建成仿古风格,保证墙体整齐划一,产生建筑垃圾的住户要主动同村委会、乡城建办联系,缴纳一定费用,以便及时清运。
3、所有临街面经营户,不要出店经营、不要放置广告箱和广告牌。
4、要积极参与乡党委、政府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的“爱国卫生”活动,争当保护整洁家园的卫士。
5、乡城建办、苦竹口村委会在日常巡查中,凡发现出店出市场经营、车辆乱停乱放、广告牌乱装乱放的,一律对当事人提出训诫并处罚款壹佰元。
6、环卫费标准:
理发:240.00元 餐馆:360.00元 住户:60.00元
一般经营店:120.00元 卤菜:240.00元
早点(含拉面):360.00元 副食:240.00元
机电修理:240.00元 摩托修理:240.00元
废品回收:500.00元
城镇是我家,文明靠大家。**政府号召广大居民朋友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立即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向“脏、乱、差”宣战,同不良陋习告别!用我们勤劳的双手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用我们的爱心和责任心共建和谐文明新家园!请您们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到整治活动中去,同心打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的宜居环境,为把苦竹建设成生态之乡、宜居之乡、旅游之乡、富裕之乡、平安之乡作出更大贡献!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综合整治,使城区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农贸市场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得到有效根治,市政环卫设施得到有效维护,城区整体面貌务必得到明显改观,为迎接中秋、国庆双节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时间
9月10日至10月10日,为期30天。
三、整治安排
为保证整治效果,开展六项专项整治:
(一)市容秩序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摩托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含游商游贩)、违规悬挂招牌广告条幅、乱张贴“牛皮癣”广告。
2.人员安排:市容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3.车辆保障:安排赣B一67178。
(二)物料占道、余土清运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清理长期占道的建筑材料、无主建筑垃圾以及废弃物料,保证有效通行路面;监督施工单位规范余土清运,不得抛洒滴漏;清理遗撒在路面的无主建筑余土。
2.人员安排:余土所、南山公园管理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3.车辆保障:根据需要租用钩机、铲车若干、雇佣小工若干,由市政所负责安排。安排赣B一67792。
(三)环境卫生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加强巡查监管,保证主次干道、小街小巷、河道环境卫生质量,组织清理路面淤泥、沙石、杂草等;每周安排两次主街道清洗;使用园林洒水车对广州大道、锦绣大道、龙腾路等重点路段进行洒水降尘。
2.人员安排:环卫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四)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监督环卫工人或市场开办方搞好市场内环卫清扫保洁,整治市场内经营秩序,保证市场内留出有效行人通道。
2.人员安排:市场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五)市政设施整治组
1.整治内容:加强巡查,及时修补破损路面、更换损坏的井盖、水沟盖板等,监督管线单位保证开挖恢复质量、清理好开挖施工现场。
2.人员安排:市政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六)园林绿化专项整治
1.整治内容:对城区园林绿化进行全面的除草、整形修剪,保证良好的绿化景观效果。
2.人员安排:园林所全体人员,为组长。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分管领导负责所分管部门整治的日常调度,确保整治效果。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市、园林城”,创造清新、整洁、优美的冬季卫生环境为目标。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依靠和动员全区人民,以治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为重点,狠抓街路的综合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六消除、六整顿”为主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管理全方位,责任全明确,整治全到位,实行冬管工作长效管理,为我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打造环境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
冬管前清除城区积蓄垃圾和残土;清掏维修厕所;维修和新建污水、窖井,对垃圾池及周围3米内进行清底。区环卫部门及各街道办事处要重点搞好城乡结合部未开片地区等薄弱地段的垃圾、污水管理。切实抓好街路的清扫保洁,搞好背街小巷的环境综合治理,做到晨清扫、日保洁、分段负责、落实到人,主要街路达到“四无四净三根清”。抓好厕所的清掏工作,杜绝公厕满溢,达到使用标准。
(二)街巷的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居民对现有的大小污水井进行清掏维修工作,要广泛发动群众打挖小污水窖井,避免因乱泼乱倒而造成的“冰山”现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清扫员对居民区内的“三堆一乱”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落实好易形成冰包地段的清扫员包段责任制(清运工作由环卫处负责)。同时,做好主要街路排水口冰包的清刨和“门前三包”管理工作。
(三)街路秩序
1、坚决制止“五马闹市”,清除“三堆一乱”。进一步抓好“门前三包”工作,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任务、责任单位、责任地段、责任人,并狠抓落实。
2、切实加强对商业性造脏的管理,对各类摊点实行定人、定责、定卫生责任区,配备清扫工具和盛装容器,落实奖罚制度,市场周边环境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城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严管严罚。
3、加强机动车和畜力车停车站(点)、管理,做到停放整齐,井然有序,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不挤占道路。
4、加强城区临街户外牌匾、橱窗、广告的管理,依据齐政办发[2002]122号、齐城执发[2003]20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凡在城区内设置的各种墙体招牌、广告和高空(建筑物、构筑物上层)广告等,均要按有关规定审批和缴纳设置费,对现有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经营业户牌匾、招牌、广告限期办理手续,对未经批准擅自乱挂及不符合标准的广告牌匾等一律清除,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市政设施管理处冬管前对排水管线进行全面检查清掏,发现跑冒漏的管线要抓紧维修,对雨水篦子采取措施防止丢失。冬管期间,切实加强对排水明沟的管理,制止倾倒拉圾、污水、残土和积雪,落实专人管理责任制;加强路灯维修、管理,确保安全照明,各种设施要保持完好。
(五)园林绿化
入冬前,完成主要街路的树木涂白或缠草绳保护,抓好绿地、草坪、花坛和园林设施的看护管理,完成市政府冬植松树3500株任务。
(六)市场管理
加强对各类市场的建设和管理,要达到场内摊位整齐、规范,食品卫生及市场卫生干净、整洁、文明经商、文明服务。
(七)冰雪清运
城区各单位要“以雪为令、雪停必清、清雪必净,”按“门前三包”范围清运积雪。做到小雪当日清,中雪两日清,大雪三日铲清、五日内清运完毕。各单位责任范围(详见附表)。清运冰雪的车辆秩序由交警大队负责,环卫处和市政处负责清运。各单位责任区内的冰雪一律清运到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倾倒。
三、时间要求
1、从11月20日至11月25日为调查、摸底准备阶段。各单位要抓紧时间,集中力量搞好冬管前期工作。
2、从11月25日至明年3月20日为实施阶段,各单位要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大打一场冬管攻坚战。
3、从3月下旬为检查验收阶段,全面结束“冬管”工作。
四、主要措施
1、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冬管办公室负责冬管工作协调、检查、督办、汇总工作;各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门前三包”工作,做好污水窖井的管理及收水口积冰清刨工作,同时要抓好禽畜散放、拉圾污水管理、巷道清扫保洁等环境卫生工作;环卫处重点负责主次干道的路面清扫、垃圾清运、厕所清掏保洁工作;市政处、园林处负责市政设施、道路、桥梁、路灯照明及园林绿化管理及冬植松树工作;城管监察大队负责市容市貌、牌匾、户外广告审批,街路秩序监察管理工作;交警大队和交通管理处负责自行车、人力车、畜力车、机动车管理工作。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今年冬管工作的重点是杜绝垃圾乱倒乱卸,居民污水乱泼乱倒及街路秩序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和环卫处要紧紧围绕冬管重点,在秋季大会战中集中清理各自管区内的垃圾残土,污水井的清挖清掏。城管监察大队对街路秩序采取重点部位、主要街路阵地管理和巡视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3、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电视、标语、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工作对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重要作用,提高人们的城市意识和环境意识。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在召开的各种会议上要逢会必谈环境卫生工作,使其在人们头脑中打上烙印,形成共识,在行动上成为自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改善生活环境提供基本保证。
4、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各部门、各单位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冬管工作,把抓好冬管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的高度来认识,要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冬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定期检查,研究部署冬管工作要建立健全并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要明确责任目标,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实处,杜绝部门之间相互推诿,造成管理不善。严明奖惩制度,对在冬管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大力宣传,对组织不利,行动迟缓,没有达到要求的事项,下发限期整改的通知,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通过新闻媒介进行曝光,年度将进行评比。
5、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每月下旬冬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检查冬管工作进展情况,各单位要更进一步提高对冬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摆上位置,加强领导,并发扬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通力协作,善始善终地抓好冬管工作,抓出成效。
为加强对冬管工作的领导,区政府决定成立冬管指挥部:
总指挥:××区委副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总指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按姓名笔划为序)
×××××办事处主任
×××区环卫处主任
×××区纪检委副书记
××××交警大队队长
×××××办事处主任
×××××公安分局局长
××××镇镇长
××××办事处主任
××××族镇镇长
×××区交通运输管理处主任
××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长助理、区建环局局长
××区××镇镇长
×××区市政设施管理处主任
×××区教育科学技术局局长
根据《区次干道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方案》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10月20日起至12月28日对辖区内双井路、斜桥街、花山湾路、大西路、古城路、小米山路、万古一人路等七条次干道进行集中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次干道集中整治是市、区两级政府通过“市容环境集中整治月”活动提升市容环境质量,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主干道整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也是我街道对接大城管机制和接受大城管考评的重要工作内容。全体工作人员要从争创市城市管理最好的街道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打造靓丽大市口,确保辖区市容环境得到市、区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好评。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占道经营。规范辖区内疏导点的经营行为,取缔一切流动推贩、店铺外溢、菜场外设推、夜排挡等占道经营活动。
(二)整治市容市貌。按照次干道整治标准,在七条次干道两侧禁止乱堆乱摆、乱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堆乱放、乱设拱门广告、乱挂布幔、乱设戗牌、废品收购等违章行为,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三)整治环境卫生。加大辖区清扫保洁工作力度,消灭辖区内“卫生死角”,居民住宅楼楼道无乱堆乱放、无张贴小广告,小区内无积存垃圾,加强对环卫设施的管护。
(四)整治违法建设。在七条次干道周边,拆除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建设,和乱搭乱建雨棚,清除乱停乱放的各种设施、障碍物等,不得新增任何违章建筑。
三、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
街道成立次干道市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实行领导挂钩分工负责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管科负责人、执法中队队长和社区主任为相关路段责任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责任人全力抓的组织网络。
(二)广泛教育
发放《告经营户次干道市容环境集中整治的一封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辖区内占道经营、违章建筑等行为人的违章行为由社区牵头反复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耐心宣教、劝导等手段阻止违法行为的出现,为次干道整治活动,营造出浓烈的整治氛围。
(三)集中整治
1、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解决辖区内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出现的问题反复抓,力求彻底解决问题。
2、加大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针对次干道周边违法建设开展专项整治,定期开展行动。
(四)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