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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
县财政局:
根据《江永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度统筹整合扶贫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指出统筹办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认真梳理,立查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问题描述:报告中指出统筹办未归档保存项目实施的具体资料,如项目工程预算、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税务发票、项目公示照片、工程结算说明等项目相关的详细报账资料。
整改措施:制订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资料管理,设立专人管理项目实施具体资料,完善统筹资金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项目计划申报与项目实施完工产出成果差异大
问题描述:部分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跟计划建设任务存在差异。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乡村申报项目的指导,根据项目资金量据实申报项目的建设规模;二是加强对乡村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的审核, 提高项目建设规模的精准度;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对不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的项目进行追责处罚,并要求施工方按照项目计划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整改到位。
三、专项资金管理不完善
问题描述:未针对2019年产业奖补资金进行追踪管理,核实此部分资金发放情况、农资物品的领取情况,农户收到的补助资金和农资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效果情况。
整改措施:加强对产业奖补资金的追踪管理,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密切联系享受产业补贴的农户,跟进管理。加大管理力度,了解补贴资金领取情况,指导补贴资金的使用,分析补贴资金的使用效果。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过积极有效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低保工作在全省有位,在全国有名。主要的做法和经验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是深得民心的好政策,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农村低保制度的实施,为促进新农村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低保资金全部按季度实行社会化发放,保证了困难群众能及时领取低保金。三是市县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了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四是对低保对象实行的动态管理,保证了低保对象有出有进、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五是省市下达配套资金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市县(区)财政均按规定及时足额配套了资金,保证了低保资金能够及时足额拨付。
二、审计调查中发现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原因
(一)政策执行方面
1.执行低保政策不严格,部分低保对象没有严格执行“按户保障”,而按人保障问题比较普遍。在审计调查和低保档案抽查中发现;有些县区在实际操作中是将家庭人口中的残疾、智障、患病人员、年老独居父母单独确定为低保对象,享受低保待遇,从而导致一户保一人、一户保俩人现象比较普遍。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县(区)、乡(镇)按人口比例将农村低保指标下达到乡镇、村,村委会初步审核低保家庭户数和人数,在不能超指标的情况下对个别低保家庭少保了人数;二是享受低保的“边缘户”较多,部分村组干部为平衡村里关系和维护村上稳定,对个别家庭条件相当者同时定为低保户,但少报家庭人员,将“按户保障”一部分变通为挑选户中的“困难人”保障,造成了少保低保家庭人数;三是村组为了扩大低保政策覆盖面对部分低保户实行了“按人保障”;四是县(区)乡(镇)低保户量大面广,从事低保工作人员少,部分乡(镇)民政办人员身兼数职,工作头绪多,没有时间和精力逐户核实。
2.优亲厚友,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了低保。今年3月份,某县财政和民政部门开始对低保户进行年审复核,严格要求各村组对新确定的低保户全部予以公示。在对某村低保户名单公示后,有部分村民反映了该村个别村组干部及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经查XXX等4户村干部及干部亲属家庭不符合享受低保的规定,于今年4月份取消了他们的低保待遇,追回了2009年下半年领取的低保金1800元。
某县对相对贫困户是否符合低保标准主要由村组干部凭印象确定,容易形成人情保、关系保。延伸审计调查的6个村,普遍缺乏公示资料,会议记录难以全面反映低保对象确定过程。
3.低保对象的确定没有严格执行“以核实家庭人均纯收入为前提来确定”的政策要求。调查发现:对低保对象的确定工作主要在村上,在村民收入普遍偏低的情况下,村委会主要依据申请者家庭生活状况及家庭成员健康情况来确定低保对象,没有严格仔细的核实每户的家庭收入情况。另外,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测算存在着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很难核定的原因是:第一,收入难以货币化,农村居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比重大,价值转化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第二,收入不稳定,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第三,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外出劳务、存款和财产等隐性收入难以核实。受这些客观因素的制约,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核查没有科学、有效的方法,在确定低保对象时没有严格按照低保标准认真核定核实,存在草率估算、凭印象填报现象。延伸审计低保户档案发现,有的乡镇低保户档案中无家庭收入计算及调查核实资料、多数低促户档案家庭收入核定计算粗略、档案难以全面反映低保户家庭状况及收入具体情况。
4.动态管理滞后。某区部分低保家庭人数已发生变化,但未及时进行变动、调整;某县保障对象虽然在按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的时候进行动态调整,但不够及时,个别户家庭成员户籍迁出后因村组未及时申报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某区个别低保户的家庭年人均收入明显超过政策规定的标准,但由于村组乡街及相关部门底子不清,审查不严,将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二)资金管理方面
某县财政低保资金专户银行未计利息。其原因:一是农村信用社对低保资金按规定计息管理运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二是财政、信用社各行其职,互相协调配合不够紧密。
(三)农村低保档案资料不够完善,管理不够规范
有些县(区)抽查的部分档案存在审批表内容填写不完整,签字手续不全,相关证明性材料不齐的问题;有些县(区)个别乡镇农村低保户档案资料未完全做到按户归档;有些县(区)各乡镇街档案资料管理形式不一,个别低保户档案资料信息不全,审批发放低保金程序不够规范;有些县(区)未建立全县农村低保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完整的低保对象档案;有些县(区)存在档案归类不及时,审批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四)工作经费不到位,信息化程度低,对低保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农村低保基层工作政策性强、量大面广、任务十分繁重,尤其是县(区)、乡(镇)、村组在农村低保的具体工作中,承担着逐村逐户调查以及审核、审批、发放、动态管理等一系列繁重工作,很多抽查、调查、摸底、填表等工作程序都需要工作经费来保障,低保工作经费缺乏,导致了一些具体工作不细、不实,同时受经费的限制,也未建立全市享受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未能为低保人员的动态管理提供最基本的信息资源,对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审计对策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民政部门要不断强化预算经费保障,注重信息建设,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规范业务程序;二是加大低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强责任意识,督促县(区)、乡(镇)、村组对低保政策执行到位;三是要教育村组干部增强政策观念,严格执行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加大公示力度;四是县(区)、乡(镇)切实做好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核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合理确定保障对象,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要求完善农村低保档案,及时调整家庭情况发生变化的低保户保障金,做到应保尽保“按户保障”,及时纠正在实际操作执行中与现行政策规定不一致的问题,使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五是加大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方便群众开展监督。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财政部门应加强与本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协调,按规定要求信用社及时足额结算利息,以保证低保资金专户的正常运营,确保低保资金的完整性。同时对低保户所持存折采取一定的监控措施,对长期未领取低保金的农户要查清原因,适时调整;对那些家庭成员常年患病,但年人均收入超过政策规定标准却仍享受低保的家庭,也应采取一定的措施,适时调整,使国家政策真正落实到需要救济的家庭。
(三)增强低保对象生活信心和劳动技能,达到自身脱贫
要激励低保对象积极发展家庭主业,增加收入,要辅之以物质、政策等多方面的扶持,通过农村低保政策的“输血功能”促使低保对象逐渐增强“造血功能”。在给予低保户物质救助的同时,给予低保对象人格上尊严、精神上鼓励,提供生活和精神双重援助。同时发挥自身“造血”机能,对那些有劳动能力和自救能力的,可探索实行包帮制度,制定包扶计划,扶持他们通过其自身的努力尽早脱贫致富。针对家庭有赡养老人能力的不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情况,倡导各种帮扶措施等形式进行帮助;也可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道德榜样,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形成社会求助的良好氛围。
(四)农村低保与其他救助制度进行有效衔接。
2011年上半年房产管理工作回顾
一、房地产业发展基本情况
商品房新增供应量小幅增长。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批准预售面积288.8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58%。其中,新建住房267.7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49%。总体市场新增供应充足,供求关系缓和。
新建商品房成交量稳步抬升。1-5月,我市新建商品房共成交266.84平方米,同比增长14.55%。各月的销售量分别为68.65、27.66、46.71、60.27、63.55万平方米,商品房成交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新建商品房成交价格平稳增长。随着中央调控政策的进一步贯彻落实,房价过快增长势头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保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1-5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均价为5630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7.81%。其中,新建住宅均价为5463元/平方米,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增长8.43%。
二手房成交量小幅回落。1-5月,全市二手房成交面积76.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52%;成交套数6232套,同比下降0.81%。其中,二手住房成交面积63.6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0.62%;成交套数5626套,同比基本持平。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完善服务,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以创建“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为契机,不断完善服务,强化管理,窗口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交易中心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
改善服务环境。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对房产交易大厅进行了合理设置和调整,为税务部门进驻开辟了专门场所,同时与税务部门实行联网,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改进业务流程,将原来的三级审批改为二级审批。对部分业务实行快速办理,外地前来办事的群众,可凭回程飞机票、火车票时间,申请加急办理,1-5月,快速办理房屋交易办证及抵押登记3000宗。开设了延时服务和节假日预约服务,为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电话预约,免费上门服务,1-5月,共办理此类业务10宗,收到群众感谢信5封。
强化服务质量。完成了以来积压的60000份房产档案的电脑录入工作,完成了23979份房产档案的基础整理工作,完成了1959年至1963年共4300份房产档案基础信息的录入工作,方便了群众查询,提高了服务质量。
1-5月,共办发各类权证39040份,面积942万平方米,其中《房地产权证》21042份,面积297万平方米,《他项权证》6569份,面积268万平方米,商品房预告登记11134份,面积163万平方米,房产测绘5206宗,面积490万平方米,房产档案查询30118宗,接受产权档案17900份,电脑录入档案63688份,协助法院查封、解封共1100宗。
(二)强化监管,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房管部门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监管,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朝规范化方向发展。
1.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认真履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职责,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市银监局召集在惠的18家商业银行召开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迅速向各商业银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的通知》,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作了进一步细化。分5批次组织9家商业银行、100多家开发企业召开座谈会,对《通知》逐条进行讲解,就具体的实施细节进行了深入沟通。4月1日起全面组织实施,目前监管工作已步入常态化阶段。有效地确保了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用于后续工程建设。1-5月,共核拨商品房预售款用款580宗。
二是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向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规范使用<二书>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书后,先到物价部门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监制手续,再凭经物价部门批准确认后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表到我局申请,将价格信息导入该项目楼盘表相对应的房屋信息中去。有效规范了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切实建立和维护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市场价格秩序。
三是健全项目备案管理。改变以往作法,要求开发企业必须于申请预售前一个月进行项目备案,为销售、监管、监督收集前期情况,及早介入管理,做到有的放矢,防微杜渐。严格按规定从严从细审核商品房预销售备案资料,观察现场,把握政策,不符合条件不发证,手续不齐不发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系统,目前开发企业成功注册并纳入网上预售系统管理
的增至220家。1-5月,共办理房产项目备案64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5宗,发证面积133万平方米;核发现房备案证8宗;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延期140多宗。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和市场检查力度。今年开始要求开发企业在开盘前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的交易操作知识,防范虚假信息、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发生。并加大现场巡查和违规处罚力度,每周增加半天时间进行楼盘巡查,了解工程进度和销售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情况依法进行处罚。
2.加强二手房交易管理
一是建立了二手房交易评估报告价格管理体系。与市地税局、市房产中介协会制定了评估报告价格备案管理系统。运用信息传输和管理软件对各房地产评估机构实施网点式分布管理。具体由主管单位根据市场情况设立出惠城区范围内各住宅商业片区的二手房价格下限,评估机构不可超出价格下限出具评估报告,同时结合原有的评估报告备案办法再次加强了评估报告备案管理。有效预防了二手房交易中虚报漏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市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二手房交易资金资金监管。进一步优化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流程,基本上做到了程序规范,便捷高效,管理科学,工作窗口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认可,资金监管已成为二手房交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今年1-5月,我市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帐户累计现金流1.17亿元,促成交易281单。至此,中介协会共监管现金流计6.80亿元,促成交易2150单,有力地保障了二手房交易安全运作。
3.加强中介市场管理
坚持做好中介机构备案管理。加大中介机构年检审查力度,今年4、5月份完成了惠城区、仲恺高新区范围内220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条件检查,将初步检查结果在中介协会网站予以公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最终结果将于6月份通过媒体公示。积极推进中介行业诚信建设。开展十佳诚信中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诚信榜样,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将违约行为及处理情况记入中介机构或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及时通报信用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年初新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向各中介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及时总结,严格落实,并将学习实施情况与年检挂钩,有效促进了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发展和人员素质的提高。
4.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
继续做好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各房管所结合辖区房屋租赁实际,大力宣传,积极走访辖区办事处和居委会,争取支持配合,全面摸底调查,耐心做好咨询工作,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办理、资料装订、归档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5月,共完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787套,面积152万平方米。其中河南岸房管所完成180套,水口房管所完成198套,接近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机制
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城房指数”数据的采集、筛选、校核等工作。“城房指数”技术成果今年3月得到住建部城房指数工作技术支持单位(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的认可并通过验收。目前,城房指数”已进入常态运行阶段,能够全面、科学地反映房价走势,为引导市民理性消费和投资提供了依据。
(三)规范发展,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以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为契机,改进管理手段,强化市场监管,增强行业自律,切实促进了社区和谐与社会稳定。
物业管理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开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开发“物业家园”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系统办理前期物业登记、业主大会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备案申请、异域资质备案申请、物业资质申请注册等各项业务,业主可通过系统中的投诉平台提出投诉和建议,真正搭建起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交流沟通的平台。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工作扎实推进。1-5月,共归集维修资金7760万元。截止目前,我市归集的维修资金累计已达10.57亿元。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全面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清理和追缴的通知》,采取业务联动制约等措施,不断加大维修资金追缴力度,1-5月,共追回开发商挪用专项维修资金457万元。
物业管理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推进。对全市33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年检、核准定级、资质变更和登记备案。对年检抽考考评不合格的8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多个重点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召开了外来驻惠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切实规范了物业服务行为。
业主大会成立指导工作依法进行。利用各种不同时机、场合向业主和城区各街道办事处发放《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条例1000余份。对11个住宅小区业主大会的成立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协调,依法依规处理筹备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1-5月,共有6个住宅小区依法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了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了在我局的备案登记工作。
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有效规范。不断加大对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实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管理,督促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规定履行承接查验义务,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查验行为的投诉,全力维护好物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工作有序开展。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小组,完成了待审档案材料的汇总、分类、造册和填报工作,认真做好复检实地考察点的推选工作,完成了各住宅小区的简易平面图的绘制和其他辅材料的制作。
(四)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相关工作取得新进展
针对部分住房保障工作职能移交后,住房基金和住房补贴管理以及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仍由我局负责的实际,积极调整工作思路,不断探索,认真总结,各项工作均取得新的进展。
住房基金管理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了住房基金审批支取流程,保证专款专用。截止5月底,市直住房基金存款余额2.19亿元。1-5月,审批支取住房基金84.5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改制、退市和维修职工宿舍共用部分。
住房补贴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建立了住房补贴管理信息系统,对发放住房补贴来的纸质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输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1-5月,共归集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7674人次,金额1058万元。审批支取个人住房补贴资金1373人次,金额1061万元。
住房保障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完成了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培训。专门聘请省住房信息专家,为各县(区)住房保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信息系统培训,强化了运用能力,提高了住房保障工作水平。二是做好住房保障后续管理的准备工作。加强调研和协调,起草了《惠州市区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规定》,保证保障性住房交接和后期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保障性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有较大进展。惠州市安居工程有限公司退市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公司作清盘处理,公司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做好了补偿安置,其他工作正在抓紧处理中。对惠泽南苑、南山花园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逐一列出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具体工作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五)创新机制,直管公房管理展现新面貌
租赁管理更加规范。经过认真研究,反复修改,制定出了完整的直管公房租赁合同,已开始在网上下载签订。进一步完善了直管公房租赁审批程序,层层把关,确保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坚持实行直管公房租赁审查制度,坚决遏制转租转借等行为。1-5月,共收缴房租240多万元,完成公房租赁更名78户,租金减免审批7户。另外,为12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公房住户办理了清退手续。
安全管理更加科学。负责公房管理的房管所对公房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意识进一步增强,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安全管理。桥西房管所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桥西房管所安全管理制度》,对公房维修施工安全管理、公房日常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规范。桥东房管所完成了惠新东一栋楼梯改造,保障了公房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了群众的好评。1-5月,共完成公房维修129宗,维修房屋面积13496平方米,使用金额37.4万元。
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工作扎实推进。组织有关房管所对非住宅用房承租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调查,主要对房屋情况、承租人、经营单位、房屋用途、经营项目、市场租金等方面进行核查。研究制定了《惠州市直管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批准后全面实施。
(六)注重协调发展,房产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按照《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技术引进力度,不断完善数字房产系统,切实提升信息化水平。
完成了局内部电脑及网络的维护工作。做好局电脑的更新换代工作。不断充实局公众网站,通过各种渠道收集、汇总、更新网站房产信息100余条,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和更便捷的查询。
完成了数字房产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按照局房产交易业务需求的变化,在系统中增加了经济适用房模块、现售商品房备案模块、档案查询及税务减免证明模块,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1-5月,共协助税务、司法、国安等部门查询数据22次。
完成了与房管所的联网工作。租用移动光纤数据专线,顺利完成房产交易大厦与局属房管所的联网工作,保证各房管所办理业务数据安全及线路畅通,实现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公房管理信息系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字物业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工作都在按计划有序推进中。
(七)突出住用安全,白蚁防治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按照建设部《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惠州市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全市白蚁防治单位的从业人员、经营场所、设备配置、经济效益进行全面审查,严格落实好白蚁防治工程的各项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审查白蚁防治施工方案,专人专仓管理白蚁防治药物,全程跟踪管理白蚁预防工程,完善工程档案及回访复查管理工作,并发挥好白蚁防治协会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及技术交流,调处市场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努力抓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及时宣传房屋安全知识,耐心解答群众提问,参照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对申请鉴定的各类房屋,进行及时、科学、合理、有效的鉴定,确保房屋住用安全。1-5月,共办理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备案67宗,落实缴存复查费用86万元,完成预防工程验收45宗。共完成房屋安全鉴定100宗,建筑面积47085平方米,同比增长16.38%,其中,a级(非危房)33宗,b级(危险点房)23宗,c级(局部危房)28宗,d级(整栋危房)16宗,鉴定费收入9.17万元。
(八)狠抓行风建设,党建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
以“党建工作创新年”和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依法行政,形成了廉洁务实、严格规范的行业氛围。
1.多措并举,党建工作在创新中发展
一是精心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拟定了《2011年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中心组暨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做到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制度内容“三落实”,创新学习方式,以检查促学、测试考学、网络宣学,确保学习成效。
二是认真指导支部建设。督促各支部按照“六有”达标要求,狠抓硬件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12个在职支部“六有”达标情况进行了检查,查漏补缺,推进各支部的党建工作上台阶。5月,人民日报记者对陈江房管所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了专访。
三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换届纪律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创先争优“双示范”、“两公开两评议”、“三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向党员干部发放“换届纪律明白卡”,签订承诺书”,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是扎实推进人事工作。完成了全局20个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及人员定责定岗聘用工作。对机构设置、人员在编在岗情况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工作。按照三类人员不同级别标准,完成工资调整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通过两推一评方式产生了一名副科级干部。
五是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积极组织开展了迎新春联欢晚会、劳动竞赛、“五四”演讲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组建了惠州市物业管理行业工会联合会,目前该组织已开始运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注重长效,依法行政工作在变革中稳步前进
一是机制进一步健全。根据《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了第二、三阶段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程序制度、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16项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根据《惠州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针对市法制局反馈的行政执法案卷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到先进单位学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完善受理、调查、听证、审批、决定、送达、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格式及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文书制作和案卷的整理归档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对2011年3月20日以前的现行有效的8件政府规范性文件及1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初步清理意见。1-5月,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2宗。其中申请撤销房产证案件1宗,申请撤销房屋抵押登记案件1宗。
二是业务进一步规范。在学习广州、江门等外省市房产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对交易所、交易中心、档案馆和测绘所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调研,进而提出操作性强的优化方案,各项业务的办理进一步规范。制定了《惠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案件会签、会审制度》,并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1-5月,共组织会审会议2次,集体研究讨论办证疑难问题50多个,切实提高了业务办理质量。
(九)坚持和谐为民,维稳工作和扶贫工作扎实深入
围绕迎接深圳“和谐大运”和扶贫工作“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工作目标,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切实促进了社会和谐和农村困难家庭生活的改善。
1.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一是民生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以“行风热线”、“惠州市楼盘房屋物业主题日”等活动为载体,集中受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络问政工作方式,增强互动沟通效果,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1-5月,共接待来访群众25批次,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700多人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9宗,市政府网上交办事项和局长信箱案件498宗,回复率100%,派发房地产法律法规宣传资料800余份。
二是难题得到积极破解。大安泰大厦、君龙雅苑等问题楼盘的处理工作有序推进,安泰大厦主体工程已经基本完工,部分业主已经收楼,一些收尾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君龙雅苑首批19户经市仲裁委仲裁法庭裁定,根据裁定书初步确认了14户业主的产权。第二批仲裁,已与市公职律师事务所着手启动。惠泽南苑、
南山花园的收尾工作也取得较大进展。
2.扶贫开发工作扎实有效
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年年有收入”的目标,出台了《大丰村贫困户种养奖励办法》,对贫困户中养殖、种植、转移劳动力等情况进行奖励,充分调动了贫困户的种养积极性。制定了大丰村贫困户慰问标准,为贫困户中因病去世、因病住院、车祸受伤5人发放了1万元的慰问金。落实大丰村贫困户奖学助学专项基金,激励和帮助困难家庭子女接受教育。至目前为止,已发放专项奖学金6400元,并帮助一户因贫困无法领出高中毕业证的贫困户支付1000元,从学校领出了毕业证。今年5月18日,组织局里的青年团员10余人到大丰村开展“青春绿万村”活动,在主要村道种植了150株绿化树,美化村容村貌。1-6月,投入大丰村资金共计17.54万元。
今年以来,在各科室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我局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公房过于残破,且所处地段差,造成维修和出租困难。
二是由于档案馆窗口没有安装排号服务系统,导致前来办事的群众常为排序先后问题发生纠纷,不仅影响了工作质量,还给工作人员增添了压力。
三是窗口业务量日趋增多,个别人员缺乏紧迫感、责任感,难以实现限时办结的工作要求。
四是由于对房屋租赁管理认识不足,群众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仍保持一种怀疑、抵触、观望的态度。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需严格履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再行。
2011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局将按照年初工作部署,积极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不断改善小区居住环境,切实提高住房保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提升业务管理水平。继续推进“全国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以此为契机,充分利用“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等抓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业务办理,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提升整体业务管理水平。
(二)全面提升房地产市场监管水平。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对预售管理的各个环节全面优化,强化预售款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对在建楼盘做到尽早介入管理,充分了解情况。加强中介市场管理,提高行业门槛,完善准入机制;加强年检工作,提高年检标准;完善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制度;发挥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双向作用,推进行业自律。加强租赁市场管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与街道办、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加强对“城房指数”结果的研究和应用,进一步健全市场信息监测机制。建立起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继续抓好对现有的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大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个人住房管理系统的推进力度;加大档案数字化的推进力度,继续做好电脑扫描工作,逐步实现房产档案数字化转换;完善网站各项功能,为市民提供全方位服务;做好与地税部门数据共享,业务联网工作;做好测绘软件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下半年完成改造工作。
(四)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积极推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备案考查登记工作,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管理;培养和打造一批国家、省、市优秀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提高物业服务档次。加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归集、使用、利息结余等方面管理科学规范;认真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完善考评标准,细化考评内容,统一评分标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单位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激励干部职工尽职尽责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能,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六)深入推进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统一对我局管理的危旧公房进行安全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建立危房档案,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切实保障危房住户生命财产安全;有步骤地做好公房测绘和办证工作;做好公房档案清查建档工作;做好公房租赁审查工作,坚决遏制转租转借行为;加大对被拖欠房租的追缴力度;进一步完善公房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非住宅公房市场化招租、提租工作。
(七)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好我局建设行政执法示范市的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和实施工作,开展“幸福惠州·法治同行”法制主题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结合具体案情做好案例分析,为我局房产业务提供法律建议,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快业务规范制度事项改革步伐,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并督促贯彻落实。
切入点――制度的威力
一个懂得自律并且架构合理的团队最具有战斗力。面对全局存在的队伍建设和系统内部管理等问题,以武道炯为首的领导班子认清形势,并将制定和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切入点,促使工作局面快速打开,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相继修订和完善60多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涉及到税收征管考核、税收收入量化考核、廉政建设、税收服务、审理重大税务案件的例会等各个领域,有针对目前工作的,有针对下一步工作思路的,有防患性的,有发展性的,并且做到了不搞形式,注重实效,真抓实干,严抓落实,使系统内各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了科学规范。即在人员上下班、在岗形象、执法检查、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安全值班、绿化美化办公环境、办税服务、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管理、财务管理、例会制度等规范、有序。在结合单位特点,制定了各项工作规范标准和制度后,进一步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定期约请特邀监察员和税干家属交流,实行共同监管。通过一系列努力,该局出现了班子凝聚力不断增强、税收大幅增长、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征管理质量得到质的提升、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等新风貌。
为加强队伍的廉政意识,该局通过强化廉政责任,健全监察制度,加强“两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一是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及政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风建设和政风评议实施方案,对全年任务逐项分解,修订考核办法;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廉政勤政教育,以李真等案件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三是加强“两权”监督,落实《安徽省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征收权监督制约实施办法》等6个办法,要求各区县局选准重点环节,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监察活动;四是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财经纪律。其中对以单位名义购买的近10万元商业保险已全部转化到个人负担;五是积极开展政风评议活动。为了能够全面掌握并及时满足纳税人需求,他们在一个“听”字上下足了苦功;定期发放测评表、征求意见表达几万份。几年来,集中开展了“纳税人满意度测评”活动,纳税人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7%以上;六是关口前移,强化过程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抓廉政教育,全系统干部廉政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各项措施的实施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全局上下正气凛然,在社会上得到良好的口碑。一年来,全局拒收礼品、礼金3万多元,拒吃请923人次。
重点――团队的合力
“重视培训,善于学习的团队才能赢得未来”。在生产力所有的因素中,人是最活跃的因素。武道炯和班子成员深明此理,并把努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队伍当作迫在眉睫的大事来抓。
为建立学习型国税组织,建立了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制定全市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全员培训方案,下发了全市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考评办法。采取“推着学、拉着学、逼着学”的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学习自觉性。同时开展“建成一个图书资料阅览室、每天1小时读书学习、一次月度主题活动、一次半年专题调研”为主要内容的“四个一”活动,使全体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和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并对自学获取大专以上学历及参加省、市级税收业务统考取得优异成绩者予以奖励。2003年9月,系统内454名税干参加国家计算机一级考试,有391人取得证书,合格率86%以上,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团队的学历层次和结构。
局党政班子清醒地认识到,单纯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学习是缺乏力度的,作为执法部门更要在思想作风上敲响警钟。为此,在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开展“文明规范”、“职业道德”、“预防职务犯罪”等专题教育。与此同时,利用固定的“学习日”加强领导与下级、同事与同事交流的渠道建设。大家谈心得、谈工作思路,谈思想工作的创新,从而达到思想统一、行动一致。
在积极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活动中,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积极动员,深入学习,广泛听取意见。通过学习,力求“三个突破”,即在创新工作思路上有突破;在解决制约税收工作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上有突破;在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上有突破。去年“七一”前夕,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武道炯带领党员干部特别是新党员深入边远贫困村歙县长标村,开展扶贫助学活动,并让其感受基层农村干部艰苦的工作环境,使大家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使其更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
为提高税务干部整体素质,黄山市国税局还加强了基层领导班子建设。本着既有利发挥干部特长,又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对市局科级干部实行双向选择机制。2003年的全年交流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2人,涉及6个区县局,5个科室主要领导。此外,为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市局拿出7个副科级领导职位实施竞争上岗。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另一方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具有国税特色的税务文化,培养员工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
通过上述一系列体现人本思想,从严治队的措施,黄山市国税广大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共同向着既定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制动点”――革新的魅力
一艘没有方向和动力的船,将无法达到彼岸。黄山市国税局党组一班人认识到,要驾驶这艘船,就必须要在一系列治税理念、方法革新中,让干部职工找准方向,找准位置。
在抓基层建设中,他们着眼于长远,立足于根本,站在顺应时展的高度开展工作。并且将这项工作进行重新定位。重新定位,意味着基层征管机构的进一步收缩。收缩基层征管机构,会不会只是将基层分局的人员办税场所等征管要素简单地向县区局归拢?黄山市国税局局长武道炯说,把基层的概念扩大到县区局,并不只是一个新的提法。新形势下改进和加强基层建设,就是在认真总结现在成绩和经验的基础上,对基层建设工作进行再落实和再推进的过程,本质上也是一种创新过程。不谋全局,不足以谋一役;不谋长远,不足以谋一时。我们以崭新的思路规划基层建设,致力于构筑新时期基层建设新的平台。通过设置专业化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合理分解基层税收执法权,适度压缩了基层征管机构的层次和数量。与此同时,通过征管、机构、人事制度综合改革与推行信息化结合(如目前省内首次用CTAIS中国税收信息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将在基层形成新的信息化支持下的专业化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所以,在全市国税系统基层建设工作会议后,省局领导称赞黄山局“在治税理念上有所突破”。另外,通过加强税收管理,基础工作创新,突破常规工作思维。如对个税初步形成“管住大中户、监控小户,低成本、高效率”,对个体工商户按地域实施分类管理的征管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简化手续;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做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及年度工作;创新稽查工作机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实现稽查主体意识,强化手段,提高了稽查内在运行质量。一年来,稽查选案准确率由原来的40%上升到80%以上,另一方面完善稽查工作考评办法,增加稽查结论户比例指标和人均查补税款指标,发挥考核指标对区县稽查工作的指引和促进作用。此外,加强与公安、地税等部门在征管领域、案件稽查等方面的合作。在与地税部门合作时,建立税务登记信息共享制度,完善税源监控手段,统一“双定”户的应纳税销售收入核定额,建立临时开票相互代征关系,互相交流案件信息,联合查处大案要案。
众志成城的力量使各项征工作进展神速,2003年对571户纳税人进行了稽查,并查处有问题374户,查补税款638.77万元,加收滞纳金105.99万元,罚款167.53万元,滞纳金加收率、罚款率、入库率分别为17%、26.23%和94%。
起点――创新的张力
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是改革取得成果的必由之路。眼下一场以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为目标的“重新定位”变革,正在黄山市国税系统展开。全市国税干部的观念围绕自上而下推行的阳光办税、诚信纳税、信息化国税、规范执法四大工程,经历着从“强制型执法”向“服务型执法”的嬗变。广大纳税人越来越多地品味到了从“被管治对象”变为“被服务对象”的深刻内涵。
观念更新是这一变革的起跑线。立足经济税收观,在依法治税,从严治税,科技加管理的框架下构建“法制、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征管新机制,是当前各级税务部门立足国家总局“1+3”工作思路,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所面临的重大课题。黄山市国税局党组认识到,在执法刚性不变的前提下,要建设好服务型税收机关,关键是摆正执法者与纳税人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过去,之所以“嘴巴上喊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一味重管治、转服务,以及办税等程序繁杂、审批复杂、透明度低等凡此种种,皆因以“执法者”自居,观念偏差,引发种种行为偏差。近两年来,市国税局主要领导干部,都把很大精力倾注在引导全局干部转变传统观念上,全力打造创建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工作平台。
局长武道炯带领着班子成员无论在机关内部,还是到纳税大户调研,都反复讲清一个道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纳税人既负有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作为社会财富创造者,理所当然地享有被厚待、被尊重的权利。强化对纳税人的优质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做好事”,而是新时期对税务执法机关工作性质的重新定位,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履行新《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的职责,切实转变政府行政职能、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黄山市国税局明确提出要更新服务观念、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并付诸实施后,黄山市委领导称赞该局在建设“服务型政府”中做了表率。
围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办税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最佳服务,市国税局提出了“一厅式”和“一岗式”服务模式。全市8个办税服务厅采用“二窗三人”或“一窗二人”模式,同时受理一般纳税人认证、报税和早报事宜,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受理早报时间由30分钟缩短到5至6分钟。同时实行一般性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结合“三分定税”的阳光工程、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制度,并配套实施首问负责制、稽查事前公告等,确保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