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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符合《*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
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2008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组织驾驶员填写好《*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做好家长、司机(车主)的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2008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对未按规定交“二险”的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08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
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到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是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一、主要成效
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一年多时间的实践来看,工作成效主要归纳起来为“五个有利(即:有利加强管理,减少失控漏管;有利整合资源,发挥公安效能;有利疏导交通,提高通行效率;有利事故处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四个减少(即:无牌无证车减少了,农用车、报废车载客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难度减少了,交通拥堵的现象减少了。)、一个增强(即: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二个方面:
1、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派出所的综合性战斗实体作用。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不断深入,广大农村地区的通行道路越来越长,驾驶人和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但由于农村公路的线长面广点多,路窄坡陡弯急路况差,村民居住高度分散,机动车性能低下,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素质远远适应不了现代交通法规的要求等原因,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县乡公路“四多一少”现象十分严重,给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所谓“四多”,就是在县乡公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无牌的多、破旧车辆多、无证驾驶的多、违法占道的多,“一少”就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少。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通过实施“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机制,有效地调动了农村派出所管理交通安全的积极性。由于派出所的积极有效管理,原来“四多一少”变成了现在的“四少一多”,即县、乡道路上行驶的无牌车少了、破旧车少了、无证驾驶的少了、占道行驶的少了,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多了,农村交通安全出现了可喜的变化。据统计,授权派出所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100余起,接受交通事故报警620起,处理简易交通事故516起,办交通安全“五进”示范样板子38个。从前段改革实践看,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最大限度地整合了警力资源,彰显了三大优势。一是地域优势。农村的每个乡镇都设置了派出所,每所的辖区内就是那么十几公里的省县乡道,管理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完全做得了。二是警力优势。农村派出所大多有5名以上民警,每所指定1-2个兼职交通民警,完全行得通。三是时间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在各项防范工作做得相对充分的情况下,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相对比较好,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发生数量也就相对比较少,完全顾得来。四是业务上的优势。农村派出所的民警,年龄相对比较偏轻,文化程度相对较高,通过短期培训就完全能够胜任交通安全管理,完全做得成。因此,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弥补了交警人员少、装备不足的矛盾,整合了警力资源,充分发挥了农村派出所综合性战斗实体的作用。
2、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满意率明显上升。
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物,在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和疏导交通堵塞等方面也发挥着积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大队目前只有73名民警,而且年龄结构老化,全县道路总里程2388余公里、有4.1万名机动车驾驶人和3.7万辆机动车,人平担负32公里、561名驾驶员、509台机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任务。且县域地形呈西北至东南走向的带状形,最西北端的四明山乡距县城近100公里,最东南端的粮市镇离县城也有70多公里,受经费和警力的制约,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交警中队。因此,形成了警力不足、装备落后与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顾及不到的局面。通过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缓解了上述矛盾。一是交通事故得到及时处理。授权前交通事故处理全部由交警大队事故处理股负责,事故多发时全股所有民警出动都忙不过来,耽误了出警,损害了交警形象;即使及时出警,也要1~2个钟头才能到达现场,产生误会不说,且增大了办案成本。授权后,由所管辖的派出所出警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勘查调处一般以下事故,能做到快速出警,降低了办案成本,提高了交通事故的处理效能。二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查处。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之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处于派出所没权管、交警部门管不到,致使农村交通违法行为日益严重。授权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后,警力增加了,每个派出所都能发挥地域优势,就近管理辖区交通安全事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大提高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三是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疏导交通上,派出所发挥了地域优势,路途短,到达现场快,交通堵塞能够得到及时快速疏导,从而显著提高通行效率。
二、基本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
20**年9月底,新一届大队领导班子到任后,面对大队警力少,且民警年龄趋于老化,全县公路点多线长面广,现有警力适应不了管理农村交通安全事务需要的窘境,组织专门班子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广取众长,集思广益,取得了改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第一手资料,认为农村派出所是一个综合性的战斗实体,具有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警力、能力、时间、地域”优势,完全可以管理好本辖区交通安全事务。大队就如何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形成专门材料分别向县公安局、市交警支队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局和市交警支队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随后,大队又分别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的肯定和支持。为确保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改革能够取得成功和实效,大队多次召开支委会和部分派出所所长会谈会进行专题研究。首先,统一了大队班子一班人的思想。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不是放权,更不是权力的削弱,而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需要。其次,统一派出所的思想认识。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既是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也是派出所职能定位之使然,更是落实执法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所需要。第三,统一大队全体民警的思想认识。全队民警要以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在派出所的紧密配合下,全面做好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责任权限。
大队于20**年11月25日制定了“关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工作方案”,并报上级公安机关业务部门审批同意。对交警大队和全县19个被授权派出所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首先是明确委托授权管理的范围。受托派出所管理的部分交通安全事务为:一是摩托车和农用车无牌上路、违法载客、不按规定投保“交强险”,报废车载客及其他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二是辖区内的交通事故的接、处警,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的调查、事故认定和调解处理工作;三是辖区内摩托车、农用车及在农村乡、村、组道路上营运的客车(不含进县城的班线车、跨乡镇营运的客车)及驾驶人的台帐管理;四是辖区内国、省、县、乡、村道的交通秩序整治及维护;五是辖区机动车辆牌证的协办;六是辖区内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办好两个“五进”工作示范样板。
其次是明确受托派出所对交警大队委托事项的查处程序与权限。受托派出所及交通民警执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必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派出所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一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二是适用一般程序、最高限额在200元以下的由交通民警提出处理意见,报所在派出所的主管所长审批裁决,其中罚款额在200元以上和农用车、报废车载客的处罚,一律报交警大队裁决。
第三是明确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交警大队的职责职权是:一是对受托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指导、督查;二是对受托单位的执勤执法进行监督,可以直接查处受托单位管辖范围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三是负责对受托单位的交通民警进行法制、业务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对受托单位越权办理、违规办理的交通违法案件予以查处,并视情收回委托权。
第四是明确派出所的职责职权。从十个方面明确了受托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职责、职权,其中明确规定每个派出所确定1-2名民警为交通民警,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报交警大队审核,由县局下文认可。
3、积极稳妥推进。
主要落实三抓:
第一是抓组织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县公安局成立了由局长吴起负总责,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施夏泉具体负责的专门领导小组。交警大队也成立了委托授权工作领导小组,由大队长施夏泉任组长,教导员刘卫国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法宣股、事故处理股、秩序股、车管股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派出所建立了一支由所长负责、副职专管、专干专抓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第二是抓业务培训。举办交通民警业务培训班,提高交通民警业务能力。于20**、20**年先后举力了两期农村派出所交通民警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使每个派出所的交通民警都能够信任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是抓督查考评。为加强对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管理,一是开展了定期的督查指导,大队派出督查组每月下到各派出所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督查指导,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遇到困难等,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二是实施不定期督查,大队组织专门人员对各个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或进行抽查,或进行普查,重点放在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程序、案卷的装订是否符合要求上。三是坚持逐月对授权管理部分交通安全事务的派出所进行考评考核,并将此项考核纳入精细化管理考核内容,调动了各所的积极性,促进了各所搞好交通安全事务的信心和决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授权农村派出所管理部分交通事务才实施一年之久,处于探索阶段,加之各所的地理位置、所辖乡镇的人口及经济状况等差异,工作中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指导思想有偏差。各派出所还存在重罚轻管的现象。二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特别是对辖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的底数不清、台帐建立不规范。三是违法处罚欠规范。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罚程序和实体上存在问题,且大多没有实施微机管理。
四、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要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要按照省总队“三基一化”规划要求,国道按60公里设1个中队,农村按3至5个乡镇设一个中队的标准设置农村中队。只有加强农村交警中队建设,才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的根本之策。
一、强化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六个一”的宣传活动,重点开展农机安全“进村、进户、进渔区”活动,以镇、村、学校为单位,设置农机安全阵地和栏目;利用广播、农机安全宣传片、农机事故典型案例等宣传资料,根据农机生产的特点,宣传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通过横幅、标语、图片,和在农村道路上设置必要的交通标识,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来进一步增强全民农机安全意识。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是建设“长安”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抓责任、抓根本、抓源头、抓治理、抓考核,“平安农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整体联动推进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开展。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树品牌、谋长远、建机制、强基础、保平安。镇将进一步整合综治、安监、公安、农机等部门以及村村委会的力量,充分发挥专业管理和专业执法部门的作用,建立工作协商、协调机制,实行综合治理。
综治部门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牵头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创建计划,通报安全管理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的适时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并把创建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内容。
安监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及时通报安全监管信息和农机事故隐患,并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纳入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考核内容。
农机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创建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完善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档案,组织并督促镇与村、村与驾驶操作人员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技术性能检查,对驾驶人员实施安全监管教育,认真组织好镇级农机安全日活动并及时对各村安全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同时为基层提供宣传教育材料。要结合“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拖拉机源头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无牌无证和在本地作业运输的异地领取牌照的拖拉机的安全管理,农机监管人员要积极参与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突击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要把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村”、“平安农机合作社”的建设作为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的基准点。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路面动态管理时,要加强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对无牌无证、未检未审拖拉机等农机机械要采取有效措施,责成机主在限定时间内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镇公安交巡警中队要指定专门人员,根据每月的道路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在镇属重点地段,有针对性的联合检查行动,加大对无牌无证驾驶、超速超载和违法载人的查处力度,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公安、农机部门按照《市乡镇农机站与驻镇派出所交巡警联系制度》有关精神,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相互通报交流农机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工作的具体问题,共同做好上道路拖拉机的管理工作。
一、坚持不懈狠抓正规化建设,树立首都交警队伍一面旗帜
一流的车管工作离不开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团结的班子凝聚人,铁的纪律约束人,良好的环境感染人,集体荣誉带动人,教育培训塑造人,先进事迹引导人”,大力加强车管队伍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流车管队伍。
一是抓教育,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结合此次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工作,在队伍内部深入开展了向天安门分局学习、“准确人生定位,珍惜价值回报”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帮助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打牢执法为民思想基础。以被公安部、市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基层单位”的京南分所、外事科,以及北京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成继学为榜样,利用身边先进,加强正面典型教育,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民警爱岗敬业,树立“有为才有位”的职业奋斗观,找准自己的社会价值定位。
二是抓规范,加强制度建设。在争创工作中,针对车管岗位特点,坚持用制度管人,把制度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名民警,先后建立和完善了《首都车管民警行为规范》、《车管民警岗位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车管业务工作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同时,从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入手,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了《车管民警内部禁令》、《协勤人员十不准》、《车管岗位量化管理办法》等措施,印制了《机动车与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法规汇编》,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有效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为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文秘站 步完善了目标管理考核、执法质量考评和评差促改等保障措施,坚持日检查、周考核、月评比,充分发挥制度管理人、约束人、激励人的作用。
三是抓培训,努力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深入持久开展大练兵活动,常年狠抓法制学习、手续审核、科技运用、岗位服务四个环节培训,从而进一步强化队伍的执法能力、识假辨假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规范服务能力。同时,结合此次争创工作,在组织车管系统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车管所等级评定办法》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车管业务、计算机应用、牌证真伪辨识等业务培训。据统计,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培训民警1500余人次。
四是抓廉政,提高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针对车管工作权力大、政策性强、工作地点分散等特点,为有效防止违法违纪问题,通过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使民警对不正之风、违纪行为由“想为”变“不想为”;通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岗位交流制度、内外部监督制度,使民警对不正之风、违纪行为由“敢为”变“不敢为”;通过加大车管工作科技含量,实施计算机考试、计算机选号等改革举措,从技术手段上杜绝了违法违纪行为,使民警对不正之风、违纪行为由“能为”变“不能为”。
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我局车管所先后被公安部、市政府等授予“人民满意先进集体”、“打击走私先进单位”、“首都创建文明行业活动规范化服务达标单位”等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树立了首都交警队伍建设的一面旗帜。
二、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源头管理,筑牢交通安全一道防线
车管工作是交通管理闭环链条上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着眼于交通管理整体,以公安部等级评定中一等车管所的各项指标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机动车和驾驶员的源头管理,切实发挥车管工作源头把关作用,积极为保安全、促畅通服务。
一是严格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努力培养合格的驾驶员。在全市驾校开展了星级评定工作,对驾校管理制度、教练员和教练车管理进行综合检查,并评出不同星级。建立了驾校考试合格率通报、驾校培训质量排行公布、驾驶员培训三级监管、驾驶员培训考试“三严格”等一系列制度,共审验驾校101所,检查教练车8976辆,对1万多名教练员重新考试上岗,其中对20所驾校责令停业整顿,从而有效促进了驾驶员培训行业有序、健康、良性的发展。
与此同时,全面推行了驾驶员计时培训制度,通过指纹认证、刷卡计时、计算机网络管理,保证了学员培训质量。在驾驶员考试工作中,先后开发和推广了理科计算机考试阅卷、桩考仪和计算机路考系统,通过科技手段保证了考试质量。
结合争创工作,对路考系统进行更新升级。实现考试全过程计算机判定,考试员、考试项目、考试结果的确定由计算机自动生成,考试工作更加客观、公正、透明,杜绝人为因素,从而进一步提高了考试难度,严格了考试标准,对严把道路交通安全第一关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是强化车辆检验监管,严把上路机动车安全关。在全市各检测工位全部安装了计算机监控系统,提高了车检工作监管水平。建立了全市车检信息系统,交管信息中心与全市44家检测场实现了互联互通,使交通违法、被盗抢、事故逃逸等实现了闭环式把关。系统开通以来,共发现交通违法车70余万辆,事故逃逸车59辆。
在全国更正“大吨小标”载质
量工作中,我们在货车新车上牌前逐一测量核定,对在用车采取清理档案和实际称重复核、发放通告、计算机锁定等方法进行全面清查。在对报废机动车的管理工作中,我们与报废汽车回收主管部门建立了信息交换制度,严防非法改装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共计更正“大吨小标”车辆3.3万辆,注销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机动车4.1万车辆。
与此同时,对2578名检验员、检验民警进行了重新考试,38名检验员被取消了上岗资格;对全市44家机动车检测场进行了严格检查,10家检测场被停业整顿,对全市各检测场起到了震慑作用。
三是立足本职,严守防线,加大对盗抢嫌疑车辆查缉力度。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阵地控制作用,将查处被盗抢嫌疑车辆贯穿业务工作始终。特别是在争创工作中,推出了审核法定证明、核对计算机信息、认真查验唯一性、核对车辆识别代码等“六项防范措施”,进一步严密了车管手续审核程序;我们将机动车盗抢信息自动比对判断功能,镶嵌到机动车登记系统中自动查询,有效提高了查处力度和精度。
我局车管所深入工商、海关、汽车生产厂家进行走访,总结犯罪分子凿改、刻画、挖补、焊接号的四种犯罪手段,提高了民警对盗抢机动车看、摸、刮、敲、洗的“五种甄别能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车管系统通过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共查获盗抢嫌疑车237辆,受到公安部的多次表扬。
四是多警联动,专项整治,以提高“三率”为突破口,开展违法车辆追查工作。为了加强对报废车、未检车和无牌无证机动车的打击力度,结合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工作对机动车注册登记率、报废率、定期检验率的要求,我局全局出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上述违法车辆的追查力度。
一是对两个月内即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在报纸和网站进行公告。与市邮政局协商,采取邮寄告知书的形式送达机动车所有人,督促办理报废登记。
二是部署开展了全局专项整治行动,组织路面民警加强对无牌无证、报废车、未检车的路检路查力度。同时,在远郊区县治超点、远郊区县进出京检查站、办证处、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加大检查力度,并联系周边省市共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检查机动车21.6万辆,查获无牌无证、逾期未检车4707辆,报废车916辆、均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处理。
三是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全方位的加强静态交通治理,各交通支、大队积极联合属地公安分县局,并取得区县政府支持,组织派出所、交通(交巡)支、大队民警,深入单位、社区、家庭、停车场、修理厂、农村,对报废车、未检车、无牌无证车进行追查,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是将报废车信息纳入全局信息系统管理,利用计算机系统形成“闭环执法”,在车管、事故、纠违、办证等环节对违法车辆进行核查。同时,联合购置税、养路费、税务、保险等部门共同追查。
五是充分发挥科技手段的作用,在道路上安装号牌识别系统,对过往的车辆自动识别、自动报警,由指挥中心立即布控,部署警力查扣。同时,使用无线数据传输的车载计算机系统,对发现的嫌疑车辆,及时上网核查比对,保证不放过一辆嫌疑机动车。
六是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加大无牌无证、报废车、未检车上路危害、法规规定、处罚措施的宣传力度。利用全市道路上所有的室外交通安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标语、条幅进行宣传,督促上述车辆办理手续。
七是针对远郊区县山区农民因路程远不参加定期检验,而造成远郊区县摩托车参检率低的问题,组织检验人员深入山区,联合当地乡镇政府,对摩托车进行集中人工检验,以提高摩托车参检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我市机动车注册登记率、检验率、报废率明显提高。
三、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建设热情服务一个窗口
车管所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争创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争创一流”意识,在群众满意、求真务实上狠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按照“外建环境、内树形象”的原则,加大硬件投入,改造办公大厅。
二是全面推行开放式服务、一窗式服务、微笑服务、咨询服务、承诺服务、引导服务、领导接待服务、便民设施服务等八项标准化服务措施。力争以良好的服务形象、整洁的办公环境,全力打造“环境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的车管所。
三是在全市21个交通支、大队建立车管站,统一挂牌办公,负责承办驾驶证审验换证和部分机动车上牌业务,组织对本辖区报废、未检机动车追查,既方便了群众就近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手续,又使全局车管工作得到了有机延伸。
四是与 环保、购置税、工商、养路费等有关部门联合,在我市最大的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和车管所办公大厅开展“一站式”多部门联合办公,减少群众在各部门间往返跑路。
五是在全市推行机动车售前检验措施,由机动车经销商在车辆售出前将车辆检验完毕,车主购车后可直接领牌。
六是大力推行机动车销售商发牌,在具备条件的机动车销售场所设立发牌点,群众购车后不出店门就办理牌证,进一步方便群众上牌。
七是启用了10种文字的多语种交通法规考试计算机系统,为更多的外籍及港澳台人员来京创业提供了方便,进一步优化了首都投资环境。
八是在全市机动车检测场推出全程免费引导式服务,群众到检测场验车时,由免费的引导员全程引导验车,以解决群众反映验车不方便的问题,减少“车虫”滋生的土壤。
九是积极开展上门服务,主动为公交公司、出租公司等大型企业更新车辆验车办牌,保证公交、出租车辆及时投入运营。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多次上门为在京港奥台胞举办交通法规专场考试,市政府台办主任亲自送来锦旗。
结合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工作,对大厅窗口民警的坐姿、站姿、说话声音语调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并坚持每日全员岗前15分钟强化演练,使民警在工作做到了“六个统一”,即着装统一、坐姿统一、站姿统一、接办手续动作统一、回答群众问题时的要求统一和接待群众时的服务用语统一。
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我局车管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也得到了全面提高,赢得了社会群众的广泛好评。据统计,今年以来,车管所收到表扬信67封、锦旗38面。
四、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营造争创工作良好氛围。
为增强全社会对我局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工作的知晓度,更好的接受各界群众监督,我们加强了与新闻媒体联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宣传栏、板报等方式,分层次、分步骤地加大对争创工作的宣传力度。
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分别以“规范执法、服务为民”、“车管所公布评优标准及监督电话,请市民监督”、“管理+服务=效率”为题对我局车管工作进行了报道,各大报刊还分别刊登了我局车管所争创工作专题文章,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宣传态势。
自开展争创工作以来,先后召开新闻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12次,20余家中央及本市的电视、广播、报纸新闻媒体,共刊发有关车管所形象宣传新闻稿件117余篇,《人民公安报》、《光明日报》、新华社刊登整版文章及内参对车管所进行宣传,在广大市民中引起积极反响,为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结合争创工作,推出15项措施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一是在车管所、分所、车管站服务大厅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园地”,通过电子大屏幕、触摸屏滚动显示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安全宣传内容;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设立宣传栏,展出宣传挂图,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和争创工作宣传氛围。
二是在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受理凭证、警务回执单、便民提示条上印制了交通安全宣传用语和法律、法规条文,让群众时时处处受到交通安全教育。
三是在车管所和各分所、支大队车管站的民警办事窗口摆放“首都交警提醒您遵守交通安全法”提示牌,免费向群众发放提示卡,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意识。
四是在机动车检测场、机动车交易市场、机动车考试场、驾驶人培训学校业务大厅和学员教室播放交通安全宣传光盘,展出宣传挂图,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渗透到机动车检测场、驾校等单位。
五是选派民警进驾校,开办“车管民警课时”,与学员座谈、讨论,在相互交流中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深学员对交通安全的印象。
六是注重对新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办“考前一课”。在科目一考试前组织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在科目二、三考试前,由考试民警对学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学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七是在车管所、分所、交通支大队办公大厅免费提供和发放实习标志,向驾驶人宣讲初次驾车上路的交通安全注意事项,并提醒驾驶人严格按规定粘贴。
八是对满12分前来参加教育考试的驾驶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特点,有针对性发放“违法行为警示卡”,提示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强化教育效果。
九是在收听率较高的北京交通台开通“车管民警服务热线”,通过直播与群众直接交流,解答群众在办牌办证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广泛宣传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每次节目开播,有几百名群众发来短信,踊跃咨询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是针对交通安全宣传的重点对象,开展“走出去”活动,深入大型运输企业及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受到许多职业驾驶人的普遍欢迎。
十一是抓住中小学校开学时机,选派车管民警到学校讲授新学期第一节交通安全宣传课,培养中小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良好习惯,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渗透到孩子们幼小的心灵。
目前,我局车管所及全市各考试场、检测场音像播放设备已达到141台,其中我局车管所10台,各考试场待考室66台,各检测场44台,全市各车管站21台;“五进”宣传图片151套,其中我局车管所交通安全宣传卡通画、宣传展板各10套,各考试场、检测场宣传展板110套,各车管站21套;大型宣传橱窗3处,营造了“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宣传氛围,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六、细致筹划,多措并举,扎实开展争创自评工作。
此次车辆管理等级评定工作综合性强、业务面广,考核内容全面,为了给争创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按照公安部部署,对照《等级评定方法和标准》要求,本着“认真梳理、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逐项落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对各单位的监督考核力度,扎实开展了自评工作。
一是将等级评定工作与日常检查紧密结合,制定了《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督察考核和自评工作安排》,对督察考核及自评的方式、任务分工、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发现问题的处理及工作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是专门 组织召开了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督察考核和自评工作会,对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督察考核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和培训,进一步强化争创全国优秀车管所的督察考核及自评工作。
三是成立了由市局督察处、我局纪委、郊区工作处和车管所业务骨干共同参加的等级评定工作小组,采取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车管所、车管站进行了为期5天的自评考核。
四是在公安网上设立了“争创工作专栏”,在公布争创工作方案、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同时,对各单位考核评定情况进行排名。
经过最终综合测评,我们认为基本达到了公安部规定的优秀车管所标准,于是逐级向公安部申报一等车管所,等待公安部复评。
总之,通过公安部开展的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全方位、多层面的促进了车管工作的发展,提高了车管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