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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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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预案

第1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通  知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

现将《XX公司2020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交投荆州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防洪防汛抢险

应急队伍名单

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0日         

XX公司2020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XX有限公司沿长江水域建设项目的防汛防洪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员生命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洪方针,树立“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意识,贯彻“全员防洪、科学防洪”的指导思想,切实落实防洪防汛工作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措施到位、抢修及时,确保施工人员、项目驻地、物质设备安全度汛。

雨季来临,为减小、避免雨季对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有计划、有组织、及时、有序、高效的采取措施,

作出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程度,以及对环境影响的程度。

二、工作原则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级实施”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XX公司沿长江水域建设项目。

四、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防洪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统一对公司防洪防汛抢险工作的人员、机械、车辆、物资进行指挥、调度,做到分工明确、纪律严明。防洪防汛抢险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生产部,负责汛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

负责防洪防汛抢险全面指挥工作,负责预案启动指令。

2.副组长职责

负责防洪防汛应急预案日常工作,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协助组长指挥做好抢险工作;对日常应急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成员职责

负责本部门或公司内与应急预案有关工作的落实,启动应急预案后,全力参与应急救援,促使应急行动顺利实施。

4.防洪防汛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防洪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和防汛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了解掌握洪清、汛情、水情、应急预案准备和落实情况;

(3)负责组织检查各子公司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演练、培训、更新工作;

(4)洪情汛情发生时,负责上传下达,协调有关问题,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五、重点防汛部位

边坡、护岸、地勘等重大工程和桩基、基坑、临时设施等重要部位。

六、准备工作

(一)汛前准备

1.必须从思想、组织、工程、通讯、物资、预案等方面做好防汛准备。

2.加强宣传,增强项目周边居民自我保护意识,时刻做好防大汛防大灾的思想准备。

3.对项目周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城区及时做好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的各种准备。

4.对各子公司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

(二)启动防洪防汛抢险系统

接到省、市相关单位的关于做好紧急防汛准备指令,或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防汛指令后,各子公司应立即启动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全线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并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三)落实防洪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预案

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单位防洪防汛应急救援工作预案,按照防洪防汛工作机构设定,可分为抢险组、通讯组、医护组、后勤组等相关抢险救援队伍,明确分工,开展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四)做防洪好汛期巡查工作

各部门应充分做好防洪防汛巡查工作,加强与当地水利、气象、海事等部门联系,及时收集水文、气象、海事等信息,密切关注所在地河流、湖泊及长江流域汛期情况,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五)组建防洪防汛抢险应急队伍

防洪防汛抢险工作领导负责防洪抢险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汛情发生时,防洪防汛抢险救援队伍应接受防洪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调动,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六)防洪防汛物资筹备

提前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例如:编织袋、麻袋、黄砂、卵石、块石、救生衣、救生圈等,另配备防洪防汛抢险应急车辆、船舶、备用电源等设备,并及时疏通道路。

(七)保障信息畅通

要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在防洪防汛期间能将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传递。

七、应急措施

(一)防洪防汛期间,在做好防洪防汛各项准备工作的同时应保持通讯畅通,加强与地方水利、气象、海事、堤防等相关部门的联系,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确保水文、气象、海事、堤防等信息的畅通。

(二)洪情汛情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第一时间将情况报告给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防洪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指挥各抢险队伍进行抢险准备,并通报当地相关部门,同时启动本单位防洪防汛工作应急救援预案。抢险组负责组织人员、抢险物资进行抢险救灾。通讯组负责内、外通讯联系,及时与当地政府防汛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医护组迅速组织人员开展医护工作,安排救护场所,将伤重人员紧急送往当地医院,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同时与地方医疗机构联系,请求帮助。后勤组及时筹备各种防洪抢险物资、车辆,保证抢险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根据水文和气象部门的预报,在预测有可能发生较大洪水时,防洪防汛抢险工作领导小组应根据本地区地势情况,安排人员有组织就近往高处或安全地带进行人员撤离、设备物资转移。将不能转移的机械、设备应在周边做好防护,同时切断电源,防止水淹后发生漏、触电事故。人员转移到高处或安全地带,应立即组织清点人数,确保全部转移,同时稳定人心。迅速将洪清汛情报告当地防洪防汛部门,请求当地政府及防洪防汛部门救援。

(四)洪水退后,应组织人员进行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统计,及时做好各种清理、善后工作,将伤亡和财产损失报防洪工作领导小组及当地防洪防汛部门。

八、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防洪应急救援工作,要以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加强防洪工作值班和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防洪工作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各抢险、救援队在接到防洪防汛抢险工作指令后,必须第一时间迅速到达现场。

(二)各防洪防汛救灾信息要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防止防洪防汛信息误传、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三)大力宣传防洪防汛抢险救灾知识,动员参建人员组建自救组织。

(四)加强对重点防洪防汛部位的检查监督,配备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地应对和处置汛期突发事件。

(五)要与地方防洪防汛部门、附近居民建立预警联防机制,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处理。

九、附则

各子公司应根据防洪防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要求,制定具体防洪防汛工作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XX有限公司

防洪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名单

队  长:XX  

副队长:XX

抢险组:XX 

通讯组:XX

第2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1、市镇位于市区西北,距市城区17公里,距铁路永兴火车站1000米,与市镇一桥相连,与镇接壤,石亭江,镇分界,北与镇相邻,境内有一条至国家二级公路,有至、至二条国家三级公路,至沿山公路通往各地。辐员面积28.1平方公里,总人口23380人。

2、全镇共有中小型企业628个,其中独立核算企业22个,规模企业4个,个体私营企业628个,务工2883人,占全镇劳动力13%。企业总收入2.75亿元,实现税利3776万元,上缴税金13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8780元。

3、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对全镇六个行政村和场镇企事业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重点有:道路交通、森林防火、烟花爆竹、高温、高压、设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农业机械、沼气机沉井、山体滑坡、防雷、防汛、采砂、学校医院及公共聚集场所宗教场所及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食品卫生安全。

二、重大危险源和重大潜在危险因素普查、辨识及评价

(一)二郎庙马鞍山是龙门山脉的前端,山体主要是由石灰石、花岗石组成,山体的北面部份是由镇负责管理使用,东南属镇辖区内管理使用,由于八十年代北面的石灰石资源开采不规范,加之“5.12”强烈地震山体垮塌严重。因此,存着两个方面的危险因素。

1、在开采停止以来,遗留的开采面上无树、无杂草、无山体的保护层,在每年的爆雨来临季节,都会随时从开采过的山体上出现泥石流等现象,造成至的道路不通和行人的人身安全。

2、由于北面山体的石灰石在八十年代开采不规范,造成山顶上常年存在山体裂纹等不安全因素。

(二)由于执行国家退耕还林政策,二郎庙马鞍山上的村民种粮改为种树,近几年来山上的树木花草绿树成荫,沿山公路硬化工程已全部完工通车,卧云山庄及沿山公路公路两旁的餐饮、娱乐正在蓬勃兴起。存在着以下方面的危险因素。

1、沿山公路的修建,上山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存在着森林火灾的因素。

2、旅游资源的开发、餐饮、娱乐的兴起,公共聚集场所(寺、卧云寺),存在寺庙房屋建筑及设备设施不安全隐患。

(三)灾后重建和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着下面两个方面的危险因素

1、“5.12”特大地震造成了山体垮塌,常发生泥石流,存在着道路阻塞不安全因素。

2、一江隔两镇,昆山大桥建成后,桥上来往行人多,车流量大,超载车辆多,存在道路、桥梁交通不安全因素。

(四)“5.12”地震后新修建的安置房和天燃气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危险因素。

1、由于居住集中,人口密度大,用水、用电、用气量较大,存在水、电、气三方面不安全因素。

2、“5.12”地震灾后场镇面积增大,居住人口增多,集市贸易繁荣、餐饮、娱乐、业发展较快,人口集中区增多,存在公共安全因素。

3、新扩建加油站距离居民生活区较近,存在消防不安全隐患。

(五)石亭江河畔地处镇和市镇交界处,由于大桥建成后成为一道观光、旅游的风景线,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危险因素。

1、石亭江大桥建成后,群众休闲、看桥、看水人员增多,存在桥面的不安全隐患。

2、石亭江河砂资源丰富,市水电局办理的采砂企业越来越多,人员杂,各种采砂机械、运砂车辆及用电设备、设施较多,汛期存在不安全因素。

3、沿江采砂超界,堤内堤外自然防汛能力减弱,汛期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

(六)红瑞化建公司的年产30万吨水泥厂和年产硅酸钙板300万平方米的鑫盛特公司,该公司现有员工60余人,由于该公司的特殊性,因此,存在着两方面的危险因素。

1、普通硅酸盐水泥,由于是采用机立窖煅烧,风量风压较大,窖内煅烧温度较高,容易产生窖喷。

2、硅酸钙板产品的工艺要求需要高温、高压、高湿条件制品才能反应结晶成型,所需设备中有一台4吨卧式快装锅炉和2条Φ2ⅹ21m的蒸压反应釜,该产品在釜中需稳压8小时,它的压力为1.0MPX,它们工作温度为183度,所以锅炉运行中最高压力就应为1.1MPX,存在着易爆等不安全因素。

(七)市楠鑫铸造厂,由于采用高炉煅烧成型铁和富锰渣等产品,由于该产品在生产过程的特殊性,主要存在下列方面的危险因素。

1、成型铁产品的工艺要求,需要在炉内进行沸腾高温煅烧,人工操作炉门的开关,存在着炉内铁水喷出伤人等不安全因素。

2、富锰渣产品需要高温高压在炉内煅烧,出炉的富锰渣需要进入水池冷却处理,容易产生火花伤人等不安全因素。

(八)市华胜复合肥厂,地处石亭江畔,现有职工80余人,设计能力年产过磷酸钙5万吨,由于化工产品在生产过程的特殊性,存在下列危险因素。

1、硫酸:遇水爆溅,遇H发泡剂会引起燃烧,遇易燃物、有机物会引起燃烧。遇氧化物会产生剧毒气体,有强烈的腐蚀性。有毒或蒸气有毒有吸湿性或易湿性,有氧化性。

2、运输设备、储存设备、生产管道使用时间过长,容易产生腐蚀氧化漏酸等不安全因素。

(九)省旭阳冉冉家纺有限公司招商入驻镇,投资规模较大,主要生产轻工业系列产品,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存在火灾不安全因素,需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

(十)农机加油站,地处场镇,大桥建成后,车流量大,年销售汽油、柴油1000余吨,本品属高度易燃易爆品,它与空气易形成爆炸混合物,与氧化剂会发生强烈反应,遇明火、高热会引起燃烧爆炸。

(十一)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害因素的主要防护措施。

1、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高度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监督、成立以厂、站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2、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岗位责任、注意事项等,制作警示标志并悬挂醒目处。

3、购置必须的消防器材、设备。

4、成立以本单位成员组成的临时抢险队,制定抢险预案,如发生生产事故,以便及时抢救和配合市、镇抢险队的救援工作。

以上情况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有关部门应立即处于紧急状态,配合协助市公安、消防等部门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根据对危险目标潜在危险的评估,按处理方案有条不紊地处理和控制事故,既不要惊慌失措,也不要麻痹大意,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及职责分工

1、应急指挥体系的建立及各职能部门的分工。

⑴、应急指挥体系:

总指挥:

指挥长:

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能为:

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及时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如需动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总指挥请求市委决定。

⑵、职能部门分工:

抢险组:由武装部负责,组长由武装部长同志兼任,抢险人员由镇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工作,如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协助市公安、消防等部门抢险工作。

警戒组:由派出所负责,组长由派出所所长同志担任。成员由派出所民警和镇治安巡逻大队,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警戒防卫秩序维护工作。

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组长由镇卫生院院长同志担任,成员由卫生院医务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及中毒事故的救护,抢救伤员,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综合协调组:由镇党政办负责,组长由党政办主任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人员组成。具体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传递,部门联络车辆调配,组织调动。

后勤保证组:由镇财政所所长同志兼任,成员由财税所全体同志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所需一切物资、材料、生活、负责后勤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镇安办负责,组长由安办主任同志担任,成员由镇安办、司法民政人员和镇派出所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事故发生后需对周边群众的疏散、防护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取证、善后处理,对死、伤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2、群众义务消防队的建立,负责部门及职责。

群众义务消防队由镇民兵应急分队组成,队长由武装部长同志担任,具体负责企业、农村民用房屋火灾、场镇火灾的消防工作,负责消防抢险、消防物资、消防器材准备以及消防知识宣传,对各村、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等工作。

3、各村应急抢险队的建立,负责部门及职责。

各村应急抢险队由村民兵应急分队组成。抢险队长由各村民兵连长担任,全权服从镇武装部的指挥。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利用村广播,做好消防知识的宣传,做到人人懂消防、户户防火灾。

4、镇临时医疗队的建立,负责部门及职责。

临时医疗队由镇卫生院有关人员组成,队长由卫生院院长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消防医疗器材、药品供应、伤员救治。

5、企业工程抢险队伍的建立,负责部门及职责。

企业工程抢险队由各企业安保科负责,队长由各安保科长担任,成员由各企业单位抽调10—20名青壮年职工组成,具体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工作。

6、应急救援体系的通讯联系方法。

四、事故报警及抢险救援的措施及程序

1、火灾爆炸及天然气的抢险救援。

当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及天然气事故时,现场人员或现场其他人员应及时报警争取尽快得到救援。

2、当发生重大垮塌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镇抢险组电话:,镇安办:,有重大人员伤亡时可同时报警1争取很快得到救援。

3、当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应急时报警,有伤亡人员报警时报警,同时报安办:

4、当发生沼气中毒或其他化学药物中毒,重大食物中毒等事故时,应及时报警镇卫生院电话:,同时报镇人民政府电话:,镇安办电话:以上各事故发生的村、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事发现场,协助抢救,救援并同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详情,以便指挥部统一指挥,采取强有力的施救措施。

五、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及后勤保障

1、防洪抢险物资各村分别准备1200条编织袋,20条竹笼,红瑞化建公司准备10000条编织袋,华兴酒业公司准备麻袋200条,磷肥厂准备编织袋3000条,石棉水泥制品总厂、优特公司准备编织袋500条。责任人、各村支书、村主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详见镇通讯录。

2、农电安全,由供电所负责准备相应的抢险器材,便于抢险时需用。责任人:

3、农机安全:农业机械,特别是加油站、客运站、机沉井抽水安全所需抢险物资的准备,责任人

4、建筑工程安全,应急救援器材准备,责任人:,电话,手机:

5、中毒事件所需药品器材,由镇卫生院负责,责任人:,电话

6、火灾爆炸事故,救援器材的配置由镇派出所负责与消防中队联系,请求救援,责任人:

7、其它事故的救援物资供应由财税所负责,责任人:电话手机:。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和演练

1、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由镇安办将救援预案印发到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各企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危险因素的单位还应制定现场处置方案报镇安办备案,并做好预案的培训演练。

3、救援预案的演练由镇安办负责每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演练。

⑴、中毒抢救的演练,由镇卫生院指导演练。

⑵、消防安全、人群自救的演练,请市消防队指导并演练,地点在中小学校或企业单位开展,让学生和职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4、本预案每年由镇安办修订一次。

第3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各类人社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力度,细致排查各类突发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属地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及“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本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在突发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预案,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为了有效组织领导和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区人社局设立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

(一)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在区安委会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2、传达贯彻省、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工作要求,与区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的时间、方式等。

3、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通报有关情况和信息。

4、研究解决突发事故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局相关股室的职责:

1、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负责督促指导社保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督促指导就业大厅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局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指挥的信息沟通、组织协调工作及处理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督促指导本局内设股室的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联络协调组由局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局办公室等人员组成,负责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接警报告,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主要领导;负责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负责快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抢险,并做好各组的协调工作;负责建立和收集整理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资料档案。

2、现场处置组由发生突发事件相关单位的对应业务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和指挥长指派人员等组成,负责快速组织应急人员和有关抢险物资,指挥抢险人员紧急施救、控制险情,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3、后勤和善后工作组由指挥长指定的局领导、财务室等人员组成。负责救援物资和事故应急期间全体参加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办理事故有关善后处理工作。

4、事故调查组由局业务分管领导及区纪委派驻纪检领导等人员组成,负责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整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局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做好应对突发事故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防,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尽可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股室、二级机构应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所管辖人社服务机构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

2、各股室。二级机构办须制定必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值班制度,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故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单位、各股室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人员保障

各股室、二级机构应根据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在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突发事故预案的普及工作,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有效预防突发事故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应急预案启动

区人社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

(二)指挥和处置

1、应急指挥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成立联络协调组、现场处置组、后勤和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等,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2、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以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3、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向区安委会申请支援,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支援。

(三)信息报送

1、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报送形式

(1)突发事件信息报送采用分级报送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区人社局,区人社局负责向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办公室和上级人社部门报告。

(2)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可采用音像摄录的形式。

(四)信息

严格按照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信息。

七、后期处理

(一)应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善后处理,协调处理好突发事故的经济补偿,协调组织对突发事故的社会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第4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和预警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各部门的救援职责,提高政府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能力,及时、高效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贵州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学、协同应对,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报、预警信息处置、应急响应和重大事故处置。

灾害包括各类危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突发性灾害和事故,主要指火灾、水灾、地震、气象灾害,矿山事故、建筑工程事故、公路损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铁路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电力、通信、供水、供气、供热及其它市政设施损坏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等。

(五)生产安全事故分级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

(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大面积骨干网络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3)造成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或因重要发电厂、变电站、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区域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以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国家处理中心支付、清算系统发生故障或因人为破坏,造成整个支付、清算系统瘫痪的事故;

(5)城市5万户以上居民供气或供水连续停止48小时以上的事故;

(6)造成特别重大影响或损失的特种设备事故。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

(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事故;

(3)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24小时以上的事故;

(4)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伤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共20人及以上,或受灾50户及以上,或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5)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3、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

(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事故危及到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需紧急转移安置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区电网或区域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以上、10%以下;

(3)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气设施供应中断,或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停水、停气12小时以上的事故;

(4)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1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或受灾30户及以上,或烧毁财物损失30万元及以上的火灾事故;

(5)其它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经济建设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

事态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由区政府安监部门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和职责

(一)领导机构

1、区人民政府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在区长或分管副区长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指挥与协调。区应急指挥部由区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

2、区应急指挥部由以下人员组成

总指挥:区政府区长

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安全生产的副主任,区安监局、区应急办、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公安分局、区卫生局、*技监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国土分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经贸局、区气象局、区人劳局、区旅游局、区教育局、*消防大队、区委宣传部、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粮食局、*地电公司等单位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二)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应急救援命令、指令。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3、按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和向有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部要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通报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相关部门及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接到事故通报和救援命令后,要紧急调配其救治器材、物资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救,如需动用当地驻军进行救援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决定并报上级批准。

4、协调落实其他有关事项。

(三)现场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1、成立现场指挥部

在处置一般(IV级)以上级别(含IV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时,区应急指挥部在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或副区长指定的人员。

现场指挥部成员: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队伍负责人等。

现场指挥部职责:以抢救受灾人员生命、控制事态扩大为第一目标,按照本应急预案和现场实际情况,负责受灾人员抢救和抢险救灾工作;向上级汇报和向社会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组织现场工作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现场工作小组组成及主要任务如下:

(1)综合协调组:由区安委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组成。主要职责:对现场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传递和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现场协调;准确、及时、统一事故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2)抢险救援组:由*消防大队牵头,公安、武警、民兵、工程、专业救灾队伍等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营救、搜救、疏散人员;封闭、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等。

(3)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区卫生局牵头,环保、气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救治、护理、转送伤员;监测、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分局牵头,武警、人武部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抢险通道,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监控事故重大责任嫌疑人,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5)应急通信组:由区安委办牵头,通信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主要职责:保障处置工作的通讯畅通。

(6)交通保障组:由*公安分局牵头,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交通管制、路桥维修,开设“绿色通道”保障运输畅通。

(7)应急物资和经费保障组:由区民政局牵头,财政、发改、交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组织、调集、运输、征用应急物资、设备、食品、药品、房屋、场地等;保障和落实应急经费。

(8)生活保障组:由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为应急人员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等。

(9)新闻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职责:引导媒体宣传和事故情况、处置进展、预警公告、自救防护等信息。

(10)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牵头。主要职责:联系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方面专家,根据科学依据,做好技术指导,为应急提供科学、准确的理论依据。

(11)调查与评估组:由区安监局牵头,公安、检察、监察、工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确定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原因和责任,评估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12)善后工作组:由当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卫生、工会、事故单位、保险等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死、伤者亲属及受影响人员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尽快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四)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

设立全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聘请有关科研人员、专家和具有丰富应急处置经验的人员组成专家组,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撑。

专家组的主要职责:对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进行分析研究和事态评估;向区应急指挥部提供工作建议、处置措施和决策咨询。

(五)事故应急救援队伍

1、*区应急救援队。由公安、消防、武警、民兵和抽调的城区各单位工作人员组成救援队,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在第一时间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

2、专业救灾队伍。由*消防大队、区安监局组成。主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专业应急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则,发挥第一时间投入应急救援工作的作用,迅速、高效地开展生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4、志愿者队伍。主要从事故发生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中动员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组成。主要参与应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传动员等非一线工作。

三、预警和信息报送

(一)监测和预测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负有生产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是生产安全监测预测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全面掌握各类有关生产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状况及周边环境,有计划地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并利用技术、人工等多种监测手段,实施有效监控,分析有利因素和危险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测结果、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等进行分析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信息报送

1、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报送以值班信息快报为主渠道。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负有生产安全监管责任的部门,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报告的责任主体。

2、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众应当迅速向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征兆、可能导致发生的各种隐患和现场情况,并有权对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3、监(预)测和信息报送要点

——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故类型、时间、地点、气候条件、周边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应对措施和相关请求等。

4、信息报送程序和时限要求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下或未能确定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报区人民政府、区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区人民政府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关县(特区)人民政府通告。

——发生或将发生一般(IV级)级别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区人民政府和区安监局在接报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关县(特区)人民政府通告。对已确定级别较高的生产安全事故,可采取先报基本情况、后报其它情况的方式,以缩短报送时间,争取处置时间。

(三)预警信息

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紧急程度和严重性,预警级别分为4级,从轻到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代表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4个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

2、预警信息的内容主要包括: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名称、类型、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期起止时间、影响估计、警示事项、应对措施、社会动员及机构等。

3、根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监测预测部门的报告和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经区应急指挥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核实、批准后,由区人民政府蓝色预警信息,表示可能发生一般(IV级)的生产安全事故;黄色、橙色、红色的预警信息,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

4、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可以使用报纸、广播、电视、移动通迅网络、信息网络、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对特殊人群、特殊场所和宣传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新闻媒体、通信、人防等部门和单位有义务按各级应急领导机构的要求预警信息。

(四)新闻报道

1、发生一般(IV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必要时,根据现场指挥部新闻报道工作机构提供的情况,在区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向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应急措施、存在困难和下阶段工作部署。较大(III级)、重大(II级)或特别重大(I级)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由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决策和安排。

2、生产安全事故的新闻形式主要包括授权、举行新闻会、组织报道、接受记者专访等,并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机结合。

3、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做到准确把握、正面引导、讲究方式、及时主动、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

四、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一)预案的启动

1、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对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报告的信息进行分析,并及时通报给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请区应急指挥部批准,立即组织召开全区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组织听取有关专家意见,讨论决定是否启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对符合本预案规定情况的,区应急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

3、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各级有关部门根据预案和各自的职责任务承担责任和义务。

(二)生产安全事故分级响应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IV级)

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送信息或请示蓝色预警信息。主要应急措施如下:

(1)由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应急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应急;区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及时采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现场指挥部按规定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向有关部门报告、通报。

(2)区应急领导机构可根据现场情况,请求上级支持。

2、较大生产安全事故(III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I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的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施。区应急指挥部按照本预案全力以赴地组织救援,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区人民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在上级政府及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响应的升级和降级

当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展或演变,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事故责任部门应当报上级指挥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故责任部门应当报上级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反应级别或撤销预警。

(四)响应的终止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分析,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区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区应急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并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五、一般生产安全事故(IV级)以上级别(含IV级)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先期处置

发生或即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故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负责同志应立即赶赴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当地应急队伍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

对即将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预测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报送信息;请示相应的预警信息。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事发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在1小时内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有关单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疏散交通等原因移动了的事故现场物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先期到达的区级部门、单位和人员,当地政府要积极配合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划定警戒区域;疏散相关人群;救治伤病人员;排除明显险情;确保处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二)事中处置

1、区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立即通知以*消防大队、*公安分局为主的救援力量,以生命救助为首要目标,实施救援行动和紧急疏散,避免事态扩大。

2、*消防大队、*公安分局和社会其它救援力量启用紧急救援标志,携带应急装备,以最快速度分别抵达指定地点集合,并根据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赶赴受灾现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紧急救援标志,为救援队伍车辆和设备提供区辖区内的交通畅通保障和优先通行。派遣的各分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抵达现场,并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

3、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专家咨询组、综合组、现场检测与评估组、信息组等事故处理机构的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部署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向区政府或上级应急指挥机构报送信息;请示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同意相应的预警信息;立即开始组织后续力量,准备增援。

4、区应急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启动专业救援队伍应急,根据需要具体协调、调集相应的安全防护设备。现场指挥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队伍和力量,有效地组织现场指挥。

5、事故发生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事故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配合开展一般以上级别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6、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基础支持。

7、各救援队伍抵达现场后,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置不同力量,组织现场工作小组,开展施救工作。

8、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9、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继续报送信息。

10、区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有关成员单位或临时召集相关区级部门及公路、电力、通信等单位组织必需物资,保障救援队伍和受灾人员的供给以及受灾地区的交通、电力、通信等畅通;根据事件发展趋势,组织后续力量增援。

11、区应急指挥部调集辖区内的应急资源供给;必要时请求上级应急机构指导、协调后备队伍支援。

12、现场指挥部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预案,实施下阶段工作;视现场情况,命令区紧急救援队转为常规救援队伍或休整、收队。

13、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隐患被基本消除后,由预警信息的机构解除预警信息,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工作

应急工作结束后,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及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工作。区应急指挥部和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及时指导或会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部门帮助事故单位开展善后处置;

(1)事故责任单位及有关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监测,继续排查隐患。

(2)事故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和家属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对征用的应急物资(场所)的所有人给予补偿。

(4)事故责任单位和民政部门救济受灾受害群众,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

(5)向受灾受害群众提供心理辅导及司法援助。

2、社会救助、保险

各级社会公益组织应广泛动员和开展救助捐赠活动。相关保险公司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理赔。

对事故责任单位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经费,可采取政府审批、财政垫支的方式处理,待处置结束后,事故责任单位应按有关规定承担。

3、调查、总结

依法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及时确定事故性质、原因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属于责任事故的,对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全面调查、评估和处置结果,总结经验教训、积累经验,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备案。

区应急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撤销现场指挥部。

六、保障

各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一)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灾难或抢险救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遭损失或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在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属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制订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

2、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3、瞒报、漏报、迟报事故灾难信息的;

4、拒不执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5、盗窃、挪用、贪污应急资金或物资的;

6、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第5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为有效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加强对突发事故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省、市、县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及目的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基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自救与社会救援、区域协调相结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火灾安全事故;

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预案的目的:将事故范围局部化,并尽可能予以消除;

尽量减少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影响;降低事故后果,如营救、急救、疏散和恢复正常秩序,并及时通知周边居民。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我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救援处置。

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担任

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及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担任

成员单位:由镇党政办公室、派出所、安全办、卫生院、民政科、财政所、司法所、城建站、国土资源所、供电所、各行政村、社区等相关部门组成。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五个应急救援专业组,职责分工为:

(一)指挥部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公室、安监办人员组成。

其主要任务:接受指挥部指示,传达指挥部意见;负责召集各专业组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分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五个事故应急救援专业组:

1、安全警戒组:牵头单位为镇派出所。其主要任务:①负责事故现场警戒;②组织现场及周围人员的转移和物资的疏散;③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确保现场应急救援秩序。

2、抢险救灾组:牵头为指挥部及相关救援技术队伍。其主要任务:①在技术专家的指导下,尽快控制危险源;②营救受害人,搜寻遇难人员和重要财物;③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3、医疗救护组:牵头单位镇卫生院。其主要任务:①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及医护人员,医疗器材进入指定地点;②负责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的急救处置;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向有条件的医疗单位转送和医治。

4、物资供应组:牵头单位镇党政办、民政办,相关部门协助。其主要任务:①及时提供事故现场所需的抢险救灾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事故现场施救所需的特种设施(如铲车、吊车设施等);②保障事故抢险救援急需的资金和交通、水电、通讯器材畅通;③负责保障参加救援人员的饮食、饮水供应及提供休息场所。

5、善后处理组。牵头单位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政办、安监办。其主要任务:①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②稳定家属情绪;③负责事故遇难者应享受待遇的政策咨询。

三、事故报告及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发现安全生产事故后,应迅速、准确报告事故情况,报告程序如下:

1、发生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用快速办法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

2、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报告书记、镇长(总指挥长);

3、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按照书记、镇长(总指挥长)的指示,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政府、安委会、同时通知有关部门;

(二)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四、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一)事故单位自救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或业主)及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积极争取社会救援措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二)启动救援

指挥部办公室和镇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指挥部的指令紧急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并根据事故性质和发生程度,派出救援队伍。同时,将事故情况及事故救援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

(三)赶赴事故现场

各专业组以及应急救援涉及到的有关部门接到参与事故抢险的指令后,迅速组织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备足抢险设备、器材、物资等,以最快迅速赶赴现场,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接受任务,了解现场情况,便于统一实施救援工作。

(四)现场救援处置

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控制危险源,快速实施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抢救受灾人员,做好现场急救和安全转送工作;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疏散;做好现场清除工作,消除危险源;查清事故原因,估计危害程度。

救援工作结束后,各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之前必须取得现场指挥部的同意。撤离前要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并注意安全,要做好总结工作。

五、其它

(一)本预案是作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社会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

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熟悉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并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的内容.

(三)各有关单位、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随时充分保证各专业组成员和有关物资的落实。

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镇人民群众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意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组织预案演练,做到事故发生后冷静沉着,稳妥处理。

(四)任何单位和公民都有参加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拦或拒绝。

(五)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镇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

第6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取得成效,成立“***水电站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夏传明

副组长:刘承武  洪敦成

成  员:洪  鸣  龚  梅  陈义明 关仁孝  何  奎

1、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电话/传真:0564-

5038289。

办公室主任:刘承武(副组长兼任),联系电话15856451701。

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义明,联系电话13966247000。

2、电站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电话:0564-3692590)

组  长:关仁孝

副组长:胡庚苗

组  员:邬文鹏、徐道忠、何  奎、伍运德、杨先柱、王  政、王  辉、黄海蛟、徐俊峰、李  环、程  胜。

二、目标任务

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做到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信息及时采集、更新、查阅、审查、统计分析和资源共享。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二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数据库。

三是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数据库。

三、工作计划

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0年4月6日前)

1、落实了具备电脑基本操作能力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2、配备了基本的办公电脑,并可以接通互联网。

3、建立数据库建设工作人员联系信息档案和协调沟通机制。

(二)学习阶段(2010年4月)

通过登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注册,下载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系统单机版进行软件使用方法的学习,了解和掌握系统的操作知识。

(三)实施阶段(2010年5月-12月)

1、录入工作。登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网站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管理系统网络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网上录入工作。

 2、指导工作。在做好自身数据库建设的同时,接受安监部门的指导、协助。

3、总结整改。2010年12月中旬前,组织自查,查找不足,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整改,进一步完善数据库的管理,做到应急预案与应急资源数据库正常使用,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对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目标和进度,成立了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全面展开。根据工作目标,并结合电站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全面深入,抓好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

(三)认真总结,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配合,做好应急预案和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工作,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7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方案一: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第四季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环境,全面实现今年我县渔业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部位的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推进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净化安全生产环境,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促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人员组成

我局组成两个检查组,分别于10月底至11月初和12月中旬组织两次检查,组长由县局分管领导和县大队长担任,成员从大队各股、中队抽调。

三、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25日至11月5日)。

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至12月25日)。

由县渔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执法人员和渔船检验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总结汇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31日)。

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上报。

四、检查内容

在组织开展全面大检查的基础上,围绕贯彻落实全省秋冬季渔业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漳州市《2021年创新工作和重点项目立项分解》(漳海渔[2021]41号)要求,推进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渔船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渔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大检查,强化督促协调,全力推进全县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落实。

五、检点

渔船持证和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AIS自动识别系统配备情况,CDMA手机升级换代情况,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持证情况以及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等。

六、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组织检查,执法大队加强敏感水域和事故多发水域的巡查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渔船船东船长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执法人员进行重点检查,及时解决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程中,把大检查与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渔业保险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帮组指导渔船排查整改隐患,促进工作的加强和创新,提升大检查的实效,确保大检查实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的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切实加强对渔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要全力推进大检查工作,对检查、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督促船东认真落实整改并按照“限期整改、停航整顿“的要求逐船进行梳理。

(二)强化落实整改。

对查出渔船有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强化管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将渔船列入“黑.“,需要停航整顿的,坚决责令停航整改。

(三)强化监管执法。

要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强化大检查过程的跟踪督促。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督、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责任体系,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发动镇、村渔业干部及船管员参与大检查活动,全面、细致的排查各种事故隐患。

方案二: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lt;2021年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渔[2021]11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贵州省“平安渔业“建设,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和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去年渔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提高渔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渔业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和持证上岗率得到提高;逐步增加渔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渔业防灾减灾、应急救助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三、范围及对象

渔业生产经营单位、个体渔民;渔船集中停靠地的安全基础设施;从事渔业生产活动的渔业船舶;渔船修造企业。

四、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各地要结合日常渔政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违章载客,不按规定实施法定检验、配备安全设施以及船员未取得证照(或未持证)上岗等行为,对重点作业水域渔船锚地及航道密集水域进行重点检查;切实加大渔船检验力度,对渔船修造企业资格认可进行整治,依法查处非法、违规造船等行为,强化对渔船用安全产品的安全监管。要建立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渔船黑.制度,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继续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对渔船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船员安全技能实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和处置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现场纠正、限期整改、跟踪结果等措施,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及时消除隐患的,要实施挂牌督办并进行公开曝光,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今年上半年农业部将完成渔业安全生产宣传片的制作工作,并组织送安全宣传片上船入户活动,届时各地要结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把宣传片及时发送到渔民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协调电视台放映,掀起一个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要深入分析渔业劳动力变化情况,做好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确保渔民切实掌握基本技能,达到持证上岗的要求。各地要把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深入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渔业部门干部职工践行.和推进安全发展的自觉性。

(四)加快渔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监管队伍建设。

各地要对本地区渔业安全监管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掌握情况、分析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要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确保100%

明确和落实船主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渔民群众参与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作用,在重点渔业乡(镇)、村探索建立渔业安全管理组织和渔业安全员制度,形成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安全生产组织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培训教育,组织渔业安全监管人员认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提高依法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性,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直接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突出重点,细化方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具体的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进度安排。扎扎实实做好

“三项行动“和

“三项建设“。

(三)创新机制,强化配合。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创新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机制,继续强化完善与有关部门的联动机制、与相邻地区的协调机制,促进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四)总结经验,广泛宣传。

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渔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形成全.关心渔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步骤

结合我省渔船检验工作的开展和“禁渔“、“打非“等专项工作,

3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检查行动,各地要对重点市(县)、重点水域进行认真检查;加强对极端天气期间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后三个季度对全省各市(州、地)采取定期及不定期和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省渔业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

七、组织领导

为了更好地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我厅成立渔业“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渔业局。

方案三: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根据8月14日参加市召开的视频会议《漳州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下阶段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安全警示教育

各渔业村要将近期发生在我县的几起海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安全生产防范知识教育宣传到每一艘渔船,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组织船长进行《8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大张旗鼓,不厌其烦,利用广播、会议、标语、入户等形式一遍一遍宣传,力争做到每船必知,每人必知,职务船员摒弃粗心大意,增强防范意识,切实加强值班瞭望,锚泊时要正确显示锚泊号灯,严格招待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保持通信畅通,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制度

1、对全镇所有渔船重新入户核实一遍,对所有改变作业类型的、安全设施配备不齐全的、无证或三证不齐的、船体老化的、渔工和渔船未参加责任保险的船只分类、建档,严禁瞒报、漏报,严格制止其出海作业,并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这些船舶加大监管力度,作为渔业安全生产整治重点。我镇也将对上述船只暂不予以燃油补贴证明,待其整改核实后才补签发。

2、严格执行编队出海作业生产,对新增加的船只是否真实编队要组织检查,严格控制病船、单船出海生产,以确保一旦出险,第一时间能得到及时救护,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

3、充分运用科技,尽快完成AIS避碰系统的安装,要求安装人员安装一艘及时教会一艘船员使用。并利用时间组织培训,希望在这个月底前能完成所有渔船的安装工作。

4、就可能发生的险情,分类进行重点教育,如何预防硫化氢中毒,生产中的规范操作。要不厌其烦向渔民一而再、再而三进行讲解说服工作,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5、做好工作,接受市检查组的专项督察和考核。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保障

第8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1)安全是经济效益的保障

作为客运企业,一定要通过尽量消耗少的经营付出,取得尽量多的社会劳动节约,即扣除各类经营成本所获得的经营利润。若一味追求高速度、多载客、求得高效率、创造高效益,而忽视安全的运营管理,降低运行安全质量,其最终结果将适得其反。每一次有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结果均惊心动魄地告诉我们:只有安全运营才是企业经济效益的保障。

(2)安全生产是品牌效应的支撑

品牌效应是品牌为使用者带来的效益和影响。公路快速客运品牌是客运企业的形象,是企业在公路客运行业中生存价值的延续。只有始终坚持乘客至上、安全第一、确保安全运营,才真正能够构成企业的品牌,才能成为广大乘客选择的最基础性标准。可见,具有良好品质、具有持续安全行驶业绩的企业,是公路快速客运企业创造行业品牌的支撑。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

企业的安全工作与其他基础管理工作均有机结合,几乎涉及到所有的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标准化涵盖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是企业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方法和手段。搞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从而推动企业所有经营活动得到明显提升进步。

(1)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从战略高度理清管理思路

安全生产标准化抛开了企业作为个体的角色,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单纯抓安全模式,超出了企业简单为了追求运输盈利的狭隘观念,将自身放大到整体层面上,从面向社会、服务群众、肩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大责任的角度,以健康与环境的广阔视野,将安全管理与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与企业整个经营活动、组织战略、组织文化、管理者的承诺与支持相结合,促进企业理清安全管理思路,真正确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安全管理理念。

(2)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管理体系的形成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了公路客运管理所及各项要素的自身特点和有机结合,突出了综合治理理念,注重了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立足于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落实、设备完备、手段有效、危害辨识、风险评价、隐患预防与治理、事故处理的思想,充分体现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健康、安全与环境、安全与发展之间的内在联系,系统梳理了各部门职能和关键岗位职责,强化了协调效应原则,促进企业组织战略的定位、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形成。

(3)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管理精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将安全生产管理所及的各项要素作为各项控制指标予以设定,并细化为更具可操作的考评要点子元素,这些子元素既各自独立、个性独特,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形成有机整体。标准化又将企业各管理层级间搭建了高效、通畅的沟通平台,并将沟通体现在全方位,贯穿于全过程,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问题都能够循步骤、有条理、按程序地解决,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更加精细化,使经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得到有效掌控。

(4)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提升全员安全素质

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考核评定是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评价,涵盖了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均有对应的指导作用;改变了传统安全管理的模糊定性认识,采用了准确定量的评价方法,便于员工对自身安全行为的约束和安全技能的提升,为员工全面、准确、真实地认识生产安全状况和科学合理分析处理安全问题提供了有效方法,为安全风险的预控和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奠定了基础,促进了企业安全管理步入现代化轨道、全员安全素质得以迅速提升。

(5)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利于安全生产目标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从管理目标、管理体系、管理行为到生产条件、生产环境、生产工艺环节等,都在标准化的控制之中;标准化对生产中各项控制指标的设定又突出了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与可行性,使企业经营过程中管理目标的变化、生产工艺的变化、管理制度的变化、操作规程的变化等,都能使从高层管理者到基层员工及时了解和掌握,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能有效发现薄弱环节,对安全问题及时修正,使员工的安全能力充分发挥,达到企业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促进企业安全目标的有效提升。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对公路快速客运的新要求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道路旅客运输班车客运部分)安全生产达标工作,旨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为便捷、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营与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这就对公路快速客运企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1)要求企业确立明确的安全发展规划与目标

企业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战略发展规划,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研究制定指导企业安全生产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确立明确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依此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年度计划和安全生产目标,为制定细化的年度安全专项活动方案、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操作措施提供依据。

(2)要求企业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部门,要与企业的规模相适应并可独立运行。安全管理机构要制定明确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则,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具有综合协调和监督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按相关规定合理配置的专职或兼职人员,处于企业安全管理的执行层级,要具备必要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是最直接、最重要的安全管理力量。

(3)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责任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架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及体系运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体系架构是企业中凡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管理层级的组织结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是将企业各级负责人、职能部门及全体职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各自的岗位性质、特点及工作职责和任务,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制定明确的考核制度,依此规范各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础内容。是企业按不同岗位的特点和生产组织,对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具体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作出的统一规定,依此消除或减少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造成设备与财产损失及危害环境的因素。安全责任制体系的运行需要企业各从业岗位人员按不同的职责分工,依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完善的安全生产条件下有效运行。

(4)要求企业必需的安全投入及设备配置

安全生产费用是企业为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企业应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车辆配备需符合行业技术标准规定的技术等级,持有有效的相关证件,放置醒目客运标志牌和必要的安全设备。企业须对因资金投入不足、装备设施不足或维护管理不善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要求企业提升监控管理水平

管理水平包含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及管理方式的改进。科技创新需要通过安全生产科技攻关与课题研究,依据自身的经营性质,开发应用现代化先进手段,如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定位导航系统、GMS全球移动通信系统等。信息化建设需要企业根据各职能部门的需求及行业管理要求,按科学合理的运营流程,搭建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企业通过信息化平台,运用各类先进系统进行指挥、调度、监控、管理等,提升安全生产的监控管理水平。

(6)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及时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继续教育培训、技能操作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控制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业务管理要求安全负责人带班制度的执行、现场调度与驾驶人员执行操作规程的规定情况、交叉作业、营运车辆、运输经营行为、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的考核管理。

(7)企业要组织对危险源辨识、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应急救援

对危险设施或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开展危险源辨识、评估,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护;对作业活动设施和设备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予以防治;制定隐患排查方案,组织隐患排查,分析隐患原因,制定针对性控制对策,开展隐患治理;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时的组织、技术等措施,使相关人员应知应会,通过演练达到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8)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发生事故时企业要及时、准确、如实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按规定要求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分析事故的直接间接原因,提出并落实事故整改措施,严格追究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9)职业健康与企业安全文化创建

公路快速客运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与行业责任的履行休戚相关。企业要以维持职工的生理、心理及社交处于良好状态为目的,将职工安排在适合于其生理和心理的工作环境中,保护职工免受工作环境影响或健康因素的危害;按规定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办理伤害保险,实施危害告知,提供符合职工健康要求的工作条件。企业的安全文化是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价值观、企业安全行为准则、安全知识和技术的综合体现。要组织安全宣传教育,提供安全文化环境;开展安全承诺,印发安全手册;组织安全竞赛,组织安全检查评比。使安全文化建设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精神动力。

(10)企业要组织绩效考评与持续改进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对企业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不断组织评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对安全生产目标、控制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和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所反映的趋势,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制定、操作规程等进行修改完善、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绩效,提升安全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构建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结语

第9篇:安全生产预案范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 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中央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抄报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一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二十七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 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四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