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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对于农村发展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现阶段看,对于经济欠发达的宁夏,通过有效的土地流转可以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增加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宁夏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但是从长远发展来考虑,土地流转工作若不能合理、有序地推进,会使大量失地农民涌现,粮食安全危机继续凸显,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包袱剧增,农村空心化的问题将会进一步延伸并持续,农村社会将会重演贫困的恶性循环,将严重制约宁夏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1宁夏土地流转于农村发展的积极作用1)有利于实现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宁夏农村大多数农户的耕地比较零散,面积小,仅有的几亩耕地不能取得高收入,更不能致富.土地流转能够全面实现农村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高效化以及机械化种植,促使土地向专业种植大户、种地能手、农民经济集体组织和龙头企业流转,不但会加快宁夏农业现代化的发展,而且从某种角度看,能有效缓解“三农”问题危机,保障粮食安全.2)有利于解决农村“空巢”化和“三留守”问题,加快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宁夏农村土地的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会激发农民种地的积极性,让农民尝到规模种植的甜头,既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又能使农民致富.另外,将土地流转后,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缓解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矛盾,解决农村“空巢”化、“三留守”等许多问题.3)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演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土地流转与城镇化是相辅相成、相互协作的.城镇化促进土地流转,建立与完善土地市场服务系统,将土地推向市场交易,实现土地资源的公平与效率兼顾.土地流转有利于推进宁夏的小城镇建设与市区周边区域的大县城镇化建设,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有效缓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矛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演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4)有利于凸显土地效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土地流转将促进农村土地由粗放式耕种向精细化耕作方式转变,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杜绝农村土地的闲置与撂荒等,能直接实现宁夏农村土地边际收益的递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凸显土地效益,增加农民经济收入的多样化.
1.2宁夏土地流转于农村发展的消极作用宁夏在土地流转的发展过程中,也应重视土地流转给农村发展带来的弊端.如农村剩余劳动力再就业问题没有得到进一步解决,在很大程度上会限制土地规模化流转,阻碍宁夏现代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业种植缺乏技术指导与创新,资金链条短,加剧了农业产业化种植与技术供需之间的矛盾,从而严重伤害农民的土地权益.这一系列问题都会削弱土地流转对宁夏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促进作用,延缓宁夏农民致富与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2宁夏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
2.1农民对土地流转不够了解,导致土地流转比率低宁夏位于偏远落后的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农民对于土地流转带来的利益并不是很了解,导致土地流转效率低下.大多数农民不愿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他们认为土地是一种资源,不能卖.其次,农民的“恋地”情结比较严重,有的农民把土地当作命根子,土地就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离开了土地就无法生活.另外,有些农民认为,土地流转到别人手里,会使土地效力发生改变,当自己想再次耕种时土地的最佳效力会减弱.
2.2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与产权不明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不明晰也是滞缓宁夏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重要因素.比如,政府因招商引资,将农民的土地以国家名义征收,再与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合作,转变为国有建设用地,赚取其中的土地差价,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再譬如,农村以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名义将村内农户的土地流转,具体程序为:先由当地村委会将土地从农户手中集中租用,再由村委会和承租方签订相关协议与租赁合同.此时的村委会并不是村内土地流转的经营主体,但其又是发包方,这种流转形式没有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经营产权不明晰,一旦发生纠纷,农民的权益将会受到严重损害,流转土地的收入无法得到保障.
2.3土地流转呈现封闭性,无法实现经营主体的多元化从现阶段宁夏土地流转的效果来看,除了比较典型的石嘴山市惠农区的中粮模式和固原市西吉县的华林模式外,平罗县的小店子与和平村模式以及贺兰县的稻田全程机械化托管模式等只是集体组织内部村民之间的流转.这种外来人不能进、本地人不能出的流转,严重制约着宁夏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存在极为显著的封闭性.这种人为因素割断了农村土地资源与外界社会资本、企业资本和社会管理要素的有效衔接,阻碍了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化的有效配置.
2.4土地流转隐性化,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目前,宁夏农村土地流转大部分发生在本村内亲戚、朋友或邻居之间,实行的是委托代耕的方式.这种流转方式只是农民之间的一种短期行为,没有书面合同,没有期限约定,没有货币化的市场交易,只有口头约定,流转的目的不是为了赚取转让土地的费用,只是委托亲戚、朋友或邻居暂时看管好自己的土地而已,并且这些土地流转后较为分散,形成不了大面积的规模化种植区域,很难实现土地流转的预期目标.由此不难看出,宁夏农村居民相互之间的社会关系是比较复杂的,他们默认了村内私下进行的土地流转,这就无意间加大了当地政府对农村土地产权交易的监控成本,加剧了土地产权市场的隐性化倾向,致使土地的市场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对策及建议
3.1抓紧基础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本投资对于农业经济增长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宁夏要整合教育资源,积极进行创新与改革,改变农民的旧观念,鼓励农民积极流转土地,提高宁夏农村土地的流转比率.目前,宁夏农村的基础教育工作还不完善,应结合所在县(区)当地的实际,因地制宜,在县(区)内或村内建立幼儿园.进一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此外,土地流转后的模式化种植对务农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应大力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以提高劳动人员的技能素质.此外,进一步促进宁夏高等教育的发展,以高知识人才的力量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实现.
3.2建立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明确经营主体与经营权1)构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激发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要得民意,合民心,要能够代表所有以村或县(区)为单位的农民权益,并建立信用制度,才能从某种程度上全面激发农民流转土地并耕地的积极性,以此来确保宁夏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有序进行.2)明确经营主体与经营权,合法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土地流转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明确经营主体应转向种植能手、专业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组织以及龙头企业等,而不是政府机构、村委会、村干部个体等,避免政府“缺位”与“越位”带来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更要注重明确承包经营权,不能因为集体或个人纠纷等问题而让农民承担风险损失,要合法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
3.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以家庭农场为切入点,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土地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宁夏土地流转的规模化效益.1)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市场化条件的要求下,土地将作为一种资源要素实现市场化流通,这就需要培养一批懂管理、懂经营、会管理、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以促进土地多样化发展适应多元化的经营主体,稳妥有效地挖掘土地资源存在的潜在价值.2)加强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不断加强培育与建设具有宁夏回族特色的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使土地流转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一是要为农村的土地流转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交易信息,让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减少资源的浪费与盲目流转.二是要加强政府对土地资源市场的预测、规划、调控、立法以及监督,促使土地流转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三是以中阿博览会为契机,发扬宁夏的回族特色,建设具有穆斯林风味的农业服务组织,体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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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农村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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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旅游新农村建设农村文化可持续发展
农村旅游是以农村自然风光、人文遗迹、民俗风情、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及农村环境为旅游吸引物,以城市居民为目标市场,满足旅游者的休闲、度假、体验、观光、娱乐等需求的旅游活动。乡村旅游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年以上历史,新西兰、爱尔兰、法国等国家把乡村旅游作为稳定农村、避免农村人口盲目向城市流动的重要手段,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加拿大、澳大利亚、东欧和太平洋地区的许多国家,都把乡村旅游作为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国家旅游局从2006年开始大力推介“中国乡村游”或“中国和谐城乡游”,旨在推动城市和农村实现旅游资源共享、客源互动、共同繁荣,这对促进城乡交流和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已建成的三万多个旅游景区(点),一半以上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据测算,全国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4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5.2亿元人民币。本文就这一形势下如何进一步重视发挥好农村旅游的功能,解决好农村旅游目前所出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将农村融入到现代旅游大潮之中,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探讨。
1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作用
众所周知,农村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发展农村旅游是我国旅游产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最大受惠者应该是农村,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1.1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优化
农村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要的物质基础,发展旅游业是旅游资源富集的农村地区发展农村生产的重要内容。农业与旅游业的有机结合,不仅可以丰富农村生产的内容,还能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有些乡村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农民自愿退耕还林还草,治荒治污,出现田园风光与山水风光浑然一体的景象。有些乡村对农产品等资源进行深加工,生产富有地方特色的农业旅游商品、纪念品和工艺品,还为城市宾馆直供绿色农产品。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地方,同时照样发展种植业,但都产生了附加值,有力促进了生产发展,拓宽了传统农业的内涵与外延,农民由种粮为主转向种养植业全面发展,由务农为主转向农商并举。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第一产业、推动了第二产业、拉动了第三产业,进一步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了现代农业体系建设,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
1.2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旅游开发可为旅游目的地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有关研究表明,每1美元的旅游收入可带动国民生产总值增加2美元-3美元,旅游业1个直接就业岗位能带来5个间接就业机会。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贫困人口所占比重较大,不少地区土地贫瘠,耕地较少。发展旅游业是其脱贫致富的一种必然选择。同时农村旅游具有劳动密集、人员需求多层次性等特点,且投资较少,收效较快。这就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容易找到自己的发展空间,从而增加农民收入,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如云南大理、丽江一些村镇的农民,直接和间接从事旅游的比例已经达到50%以上,当地农村的就业人员比发展旅游业之前以前增加了8-10倍,实现了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就地市民化,旅游经营户的收入平均达40万元以上。
1.3有利于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管理
旅游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乡村旅游同样需要对旅游业的“吃、住、行、游、购、娱”6大要素配套发展,在产品运作过程中需要使用现代市场营销观念进行产品设计、营销及规范化服务,搞好内部管理和经济核算,处理好各种分配关系。现代市场营销观念和现代管理概念的引入使农民自主决策、民主决策意识增强,一些农村纷纷成立各种协会,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了农村的基层民主管理,加强了政治文明建设。
1.4有利于农村形成先进文化与文明风尚
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也包括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旅游业是提高农民素质、培育农村文明的重要手段。旅游不仅带来人流、资金流,还带来信息流、观念流,发展旅游业能促进农民思想解放、观念更新,树立商品观念、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时间观念、效益观念,促进农民参加各种培训、外出学习参观,参加技能比赛,从而使农村旅游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促进农民主动学习旅游服务、礼仪礼节、科学种养、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知识,使农民在与外来游客交往中越来越注重自己的言行举止,从而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文明素养和旅游审美情趣;同时旅游者不仅为当地带来了经济效益,而且会带来各种各样的信息和文化知识,从而促进了乡村地区与城市的交流,对于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人们观念的转变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形成农村良好的文明风尚。
1.5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
农村旅游使人们走进自然、认识自然,促进了人和自然的和谐统一,增强了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乡村旅游消耗资源少,环境成本低,一般不会对资源和环境产生直接的硬消耗,有利于改变大量消耗资源支撑经济增长的传统方式,形成以资源环境可持续利用为基础的经济发展方式,保护当地珍贵的资源和脆弱的生态环境;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村乡镇,通过开发和保护旅游资源,使广大农民有了很强的环保意识,促进了当地环境资源、生态资源和文化资源的保护,增强了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展乡村旅游的策略
2.1统筹规划,政府引导。
发展旅游确实可以促进新农村的全面发展,但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够发展旅游。为此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旅游,不能一哄而起,无序开发。同时政府应该认识到旅游业的重要作用,对城镇旅游业的发展加强引导:第一,通过宣传引导改变城镇居民落后的旅游消费意识,树立新的消费观念。第二,通过有关媒体的宣传,使人们全面了解旅游业,了解旅游产品的丰富性。第三,不断完善健全有关的旅游法规,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以法治旅,为居民出游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第四,做好法定假期的落实工作,如条件允许,还可适当延长带薪假期。第五,联合组织编制辖区内的农业旅游开发规划,指导本地农业旅游健康发展,防止农业旅游开发的冒进现象发生。
1.1制度供给主体的影响因素
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不协调的制度原因主要在于供给主体不同。制度供给主体包括国家、组织和个人。有效组织是经济完善制度的关键,因为组织会以创新的角度去实现自身的目标,达到利益最大化。但是现阶段许多金融组织产权关系模糊不清,以农村信用社为例,它作为农业银行的基层结构,在所有者权益或者亏算方面,很难界定由谁享受或承担,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社员进行入股以及得到的分红与以往的存款及所得利息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导致社员的产权没有独立性。个人也是金融制度中的主体,但由于农户在改革中没有太多发言权,这就使金融制度创新受到很大阻力。另外作为制度的主要供给主体国家,很多时候所提供的金融制度并不适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比如农村信用社由省级政府管理。在面对政治、经济、军事等压力的情况时,国家可能为短期利益最大化,牺牲农村经济利益。所以在进行制度供给时,以国家作为金融制度改革的唯一主体,很容易与农村金融与经济实际情况脱轨,出现不协调的情况。
1.2制度变迁模式的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模式主要包括强制性与诱致性变迁制度。前者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制度模式,农村金融与经济的不协调很大程度是政府强制供给的结果。这种制度模式下信息具有滞后性,是创新率以及有效性低的表现,受到外部因素环境影响时,很容易造成农村经济瘫痪的情况,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系模式下经这种制度模式被广为使用。另外一种诱致性制度一般指企业或个人自行组织和实行,经过国家确认的制度模式,制度的弹性有效率比较高,创新成本比较低。改革开放以后,诱致性制度模式开始用于城乡企业之中,促进了经济的飞速发展。金融体系的不完善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主要原因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以政府行为为主导,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自主性,如农业发展银行的成立、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等。因此在金融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经济的发展也受到很大影响。
1.3制度创新环境的影响
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制度的创新环境为前提,创新环境中最有效的制度便是创新激励制,农村金融体制与经济制度创新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农村金融制度中缺乏激励机制。现阶段国家的金融管制一直比较严格,尤其对民间金融不认可,因为它没有法律地位,所以经常以打击的手段将其抹杀,导致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性。另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需要太多的成本,新制度体系代替旧制度过程中,会影响到很多政府部门以及金融组织的利益,所以在没有健全的制度保障下,制度的创新改革很难得到支持。同时农户的创新能力也没有得到重视,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来保障农民的实际话语权,所以在金融制度完善过程中很难发挥作用。
2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不协调发展的制度分析
2.1信用制度分析
制约金融发展的因素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信用,但农村经济中,金融信用体系一直不够完善,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阶段农村的企业信用体系与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金融机构很难对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做出信用的评估。另外农村获取消息的渠道过于狭窄,经济信息开放的程度很低,企业及个人在信息量掌握方面都很欠缺。同时金融机构也无法合理地分析农村企业及个人的经济活动。
2.2法律制度的分析
从一定程度上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主体在法律法规体系中缺乏制度保障,如产权制度和治理结构等。金融债券方面很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使农村金融机构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严重阻碍了金融机构的发展。
2.3监管制度的分析
农村的金融监管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很多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是为内部利益以及监管权利服务的,忽视了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利益,另外现阶段的正规监管机构以及非正规的金融监管机构都缺乏健全的规范体系,大多以无序化的方式进行管理,导致监管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农村金融方面问题日趋增多。
2.4中介制度的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业务主要体现在企业和个人的贷款方面,很多个体企业中存在做假账、虚假报税等现象,导致金融机构很难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对个人贷款用方面也难把握,加之中介机构的虚假审计信息频频出现等,使农村金融制度的完善受到很大阻碍。
3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不协调发展的措施
3.1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农村金融体制的完善需要加强企业与个人的信息统计,并利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储存与传递,保证金融机构与金融需求者的信息沟通。此外必须要采取责任制与奖惩制,使每个部门严格执法,减少金融生活中的失信现象。
3.2创造农村金融法律环境
现阶段农村企业及个人必须摆脱计划经济的束缚,将自身融入新的经济体制模式下。法律法规体系需要不断完善,明确企业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及利益。同时农村信贷金融机构也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3.3完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与中介制度
农村金融监管方式需要逐步调整,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以现代化方式和理念进行金融管理,主动采取风险控制与防范的措施,将监管工作做到透明化,使监管制度更加完善。此外对于农村金融的中介机构,需要逐渐转变意识,使整个行业向市场化以及竞争化方向迈进,以相关的政策规范引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多引进发达国家的金融管理经验及组织形式,完善农村金融中介制度。
4结论
关键词:农村金融区域;非均衡性;影响因素
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的健康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是在我国各个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表现出较大的差别,使得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出现非均衡性,农村区域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不管在区域金融发展的效率上还是结构上都存在明显的差别,因此,在各个地域之间,区域内部还是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一因素使得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失调,同时也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所以有必要对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的非均衡性以及影响因素进行探讨分析。
一、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的影响因素分析
当前,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影响因素主要有发展制度上的弊端、发展环境方面的弊端以及扶持力度方面的影响。下面我们就来对其进行详细的探讨:
(一)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制度上存在弊端
在我国农村金融区域的发展制度具有非常浓重的政府色彩,各农村金融区域在各地政府的统一强制安排下正在进行金融改革。这是一种垄断性的做法,对地区在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上的差异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造成各地区金融发展出现一定程度的非平衡性。这种由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是由政府执导的,脱离了以微观经济主体金融需求为基本点的原则,是一种为政府利益而制定的金融制度,
(二)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环境的影响
虽然当前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农村金融区域发展的整体环境来看,还是存在很多弊端。一方面,是因为西部农村地区没有完善自身的农村信用体系,贫困地区人们的诚信意识也较为薄弱,再加上信息的获取成本较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较为落后,导致了农村区域金融发展环境得不到完善和进化;另外一方面,是因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能力较低,且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比较单乏,落后的金融服务体系并不能较好的满足人们的实际需求,时间一久,这样的发展环境会对农村金融区域的经济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使区域间的差距逐渐拉大。从我国区域整体结构来看,也可以看到地域差异也是较大的,可以看到东部沿海的金融区域发展环境相较于西部地区占据明显优势。
(三)政府扶持力度方面的影响
在农村区域发展过程中,政府行为对其差异性的形成有着关键性作用,主要体现在中央政府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中。在对各个区域的扶持过程中,因为东部地区有较为明显的经济优势,所以扶持作用较为明显。政府也在对我国中西部地区实施相应的扶持,但是扶持力度较弱,这是中西部农村金融区域至今仍然还较为落后的主要原因,使得农村金融区域差异化不断加大。
二、平衡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的有效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
我国普遍存在农村金融区域发展差异状况,为了能使区域和内部的发展差异尽量缩小,政府应该将自身的作用和优势全面发挥出来,对各地区金融性机构进行相应的扶持,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中西部地区,更应该加大扶持力度。为了能带动贫困地区的发展,应该进行金融中心的培养,并提升其引导性作用,然后以金融中心作为基础,向四周进行引导性辐射,实现完善金融机构的目标。
(二)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
因为有地域以及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所以我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差异。我国东部地区的资源条件较为丰富,发展水平也远远超过中部和西部地区。而且国家对各个差异化区域实施了统一金融政策,造成一些地区的发展条件受到限制,这并不利于缩小地区间发展差异。据于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先对各地区的区域差异性进行充分考虑,再进行相关政策的制定,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能满足各地方区域发展需求的经济金融政策,使政府的市场经济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金融调控的弹性化,最大限度缩小金融发展差异。
(三)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
造成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市场化程度差异。所以,应该加快中西部市场化建设,通过对中西部资源优势的利用进行市场开拓,以此来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的市场观念意识。另外,为了使整个市场经济的竞争力得到加强,应该实现股权结构的多样化,并鼓励中部和西部地区进行个人私有制经济、基金经济等所有制经济的发展,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同时,为了能使各群体的融资需求得到满足,应该对市场机制进行完善,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合作金融思想观,使农村信用社对金融发展的正面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总结
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的出现会对其造成严重的影响。所以,各地区政府应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对各个区域进行相应金融体系的构建,实施差别化的区域金融政策,建立一个完善的金融机构,使周边贫困地区的金融发展得到带动,以此来促进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这样一来,就能使农村金融区域发展非均衡性得到减小,并促使农村金融区域而得到协调发展,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得到全面发展。
作者:郭栋 张雨佳 单位:山东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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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构如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务,是目前必须认真研究的课题。本文从辖内农村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及金融服务状况的调查入手,分析了辖区农村金融在支持“三农”发展和服务中还存在哪些难题和障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承德市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情况
(一)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加大
据统计,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560.4亿元,比年初增加129.6亿元,其中涉农金融机构贷款余额231.4亿元,比年初增加61.6亿元.占比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长34.4%。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208.6亿元,占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37.2%.比年初增加46.6亿元,增长22.3%。县域金融机构贷款中,三家“农”字金融机构贷款占比达到78.1%,其中农业发展银行30.1亿元占14.4%,农业银行19.6亿元占9.4%,农村信用社l13.7亿元占54.5%。县域贷款中81%为涉农贷款。从贷款投向看,农户贷款106.3亿元,比年初增加27.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7%,农村各类经济组织贷款25.1亿元,比年初增加7.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0.2%;从贷款用途看,农林牧贷款49.2亿元,农村基础设施贷款38.1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辖区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产业化贷款余额为7.5亿元,其中,仅农业发展银行投放农业产业化贷款就达4.19亿元.农业银行2.7亿元。
(二)央行积极开展窗口指导
人民银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继续鼓励和引导各金融机构拓宽信贷服务领域,创新信贷产品,完善担保机制.改进服务方式,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支持有实力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有效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出台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的扶持政策,为金融机构积极拓展“三农”服务保驾护航。一是利用小额担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农民212返乡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如丰宁县支行在组织农村信用联社深入企业和农户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工哺农”、“以农促工”的窗口指导意见,并指导农村信用联社在工矿企业较多的乡镇开办了“农户借款、企业担保、农户到担保企业务工、企业用农户务工收入还款”业务,截至2009年6月末发放此项贷款余额5647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活跃农村消费市场;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乡镇企业、县域经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发挥其辐射拉动作用,扩大农民工就业市场容量,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四是加强外汇管理和政策宣传.为出国务工农民提供优质外汇服务;五是成立反假货币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货币工作站挂牌.约有400多名反假货币义务宣传员,县域反假宣传员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农金融服务产品不断增加
农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实行信贷“增量、扩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辖累放农户贷款77.39亿元,农户贷款面达59%;全辖建立农户信用档案40万户,评定信用户29.38万户、授信企业500余家.总授信额度达50亿元。创新和推出了农民工返乡创业贷款、劳动力转移培训贷款、财政贴息贷款、社团贷款和“个贷企还”等新型信贷产品。同时切实加强农村支付清算系统建设,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辖377家基层农村信用社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6月末,累计发放农民工银行卡4万余张。为农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农业发展银行在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方面实现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两方面投入资金达14.3亿元,比年初增长101.5%。农业银行今年以来利用“三农”课堂.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进行培训.通过发放惠农卡.推广小额农户贷款业务,提高了办贷效率,有效地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在8个县支行分别组建了“三农”业务工作组,并选派业务骨干充实“三农”业务客户经理队伍,全行“三农”业务工作人员已达75人,占员工总数的8%。截至6月末,农行累计发行惠农卡65734张,发放小额农户贷款18000万元,分别比年初增长1.1l倍和6.53倍,农户小额贷款授信7500户23250万元;为1761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网上银行,为1075个农户注册了个人电话银行.发展趋势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承德市商业银行不断延伸业务触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县区设立分支机构4家,发放贷款13.22亿元,成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农村金融支持“三农”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辖区县域经济依然相对落后,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主导产业不强、经济结构单一,以及基础设施条件落后,交通不发达.加之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放慢,全市钢铁冶金、建筑材料、房地产等主导产业面临着愈加增大的市场风险。另外县域信用环境建设与银行贷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农业自然灾害等多种因素,难以吸引金融资金向农村的流动。从调查情况看,农村改革和农村经济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但由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资金比较有限,很难满足农村资金需求。2008年县域生产总值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21.6%,而县域金融机构贷款2008年较2000年年均增速为8.6%.贷款增速大大低于县域经济增速.农村信贷资金不能很好的满足快速发展的农村经济需要。二是近年来全市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呈日益加剧的趋势。2008年末,全市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43.5%,较2006年下降11.1%,县域金融机构上存资金达175.39亿元,较2006年增长了106.4%。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资金余缺不能相互调剂,一些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而农行有资金但无机构,两者不能有效结合,金融机构存量资金不能发挥作用。四是邮储银行资金有余,但因成立机构较晚,贷款种类较少,信贷资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资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农”。如承德市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亿元,贷款1.38亿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农村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难以提高金融服务质量
据调查,2009年6月末,全市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427家(其中县城以下机构313家),金融从业人员3156人.与2000年相比机构减少176家.与1995年相比减少35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覆盖率较低.目前有l0个偏远行政乡没有金融机构,成为金融服务的空白区。如农业银行丰宁县支行最多时有11个营业网点,目前只保留县支行1个网点,县城以下无营业网点。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全辖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机构的75.6%,邮政储蓄银行66家(其中代办机构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竞争,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难以提高。
(三)金融产品短缺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样性的需求
一是农村既有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也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既有种植业、养殖业,也有个体工商业、运输业,既有内销企业,也有外贸出口企业.不同的客户对信贷产品的需求不同,对金融服务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辖区农村信贷产品品种有限,仅有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助学贷款、抵质押贷款等少数金融产品,很难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二是信贷资金供求结构不尽合理据调查,全市前7个月的信贷资金投入是历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础设施的多,投入“三农”及实体经济的少,金融机构对“三农”提供的信贷服务中,生产性贷款多,生活性贷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发放个人消费贷款5.41亿元,仅占其贷款总额的5.04%。三是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对周期长、额度大的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农村信贷仍以短期化、小额周转性贷款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农村信用社短期贷款余额99.29亿元,是中长期贷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农业贷款风险较大,信贷投放有偏离农业的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计投放贷款954万元,而铁矿采选行业贷款就达790万元,占比高达83%,农业贷款所剩无几。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贷款限额一般在1万元左右,只能满足简单的农业生产,对于规模经营的资金需求明显不足。同时,贷款期限设置不尽合理。
(四)结算和现金服务不到位难以满足新农村多元化经济结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辖区共开立各类结算账户1809505户,其中乡镇账户619007户。个人结算账户占总开户的99.2%,所有金融机构全部接人个人身份联网核查系统。但是辖区乡镇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低,支付结算服务的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目前农村的支付结算仍以现金、支票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为主。
(五)金融资金高利率难以体现对农村经济的支持
农业属于弱势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非常明显,风险较大,并且农业利润较低.在贷款利率上应给予优惠,但事实并非如此。农村信用社在对“三农”贷款利率的执行上全部实行上浮,并且浮动幅度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间.有的一浮到顶,达到基准利率的2_3倍,没有真正体现对“三农”贷款利率上的优惠,与国家大力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时,贷款难的问题依然突出,据调查,87%的农户认为目前贷款不能满足其生产和生活需求。农业贷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农民负担,又降低了农业利润,同时农村资金偏离农业问题的存在,不利于“三农”健康发展。
(六)严格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
一是贷款审批权限的限制。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县级支行除存单质押贷款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贷款发放的审批权,贷款审批权集中在省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对小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贷款审批权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发达地区符合上级行规定贷款条件的企业较少,有的即使符合条件但由于金额较小,贷款审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严格的责任追究,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投放的积极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学、不合理问题影响了基层行和信贷人员贷款发放的积极性,造成信贷人员不敢放贷、不愿放贷。
三、对策及建议
(一)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竞争有序的金融体系
一个分工有序、竞争充分的金融市场上.金融组织的结构应当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组织.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组织。因此,要加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引导农业银行、农发行县支行加大农田水利、农业开发、农产品加工及其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农村信用社多年在县域经营经验等优势,在服务“三农”中继续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建设,督促邮政储蓄资金“取之于县,用之于县”;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让不同类型、多种资本本着市场的原则进入农村,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的试点范围,提高农村银行机构网点覆盖率,形成种类多样、自由竞争、覆盖全面、互补互助、分区高效的银行服务体系。放宽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使用限制,搞好区域内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余缺的调剂,按规定在农村吸收的资金70%投放到农村使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二)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对农村金融的信贷支持政策
鼓励所有金融机构履行其社会责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提高对“三农”的资金供给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增加农业投入,并根据农业生产特点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实行弹性利率政策,适当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与“三农”经济密切相关的二、三产业倾斜。二是适当限制支农资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确处理农村信用社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的关系。三是规定国有商业银行投入支农资金的比例,财政按比例给予贴息,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所需要的支农资金。四是人民银行适当降低县域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对县域和城市存款实行差别准备金管理。五是限定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比例,同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将盈余资金调剂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为当地农村金融开辟更为广阔的资金来源渠道。
(三)积极推进金融创新,提供适合于农业经济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金融部门在贷款投放上要积极配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贷款投放到农村最需要的地方,促进“三农”又好又快发展。可以针对农村经济的需求,积极进行信贷产品创新。一是贷款流程创新。充分考虑农业经济的实际,重构适合县域农业经济的信贷流程,打造在无需担保抵押的“少、短、快”资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贷产品创新。在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要量体裁衣,设计符合农业经济需求的创业贷款、商铺租赁贷款、整贷零还贷款等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是服务领域创新。在服务县域地区传统项目贷款的基础上,不断拓展金融服务农业经济的领域,开拓在家庭作坊、劳务输出、专利创业项目等领域的信贷,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适当扩大担保抵押品范围,解决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问题满足欠发达地区农业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完善贷款责任追究办法
各级金融部门要结合信贷规模,积极调整贷款投放结构,简化信贷审批程序,应根据不同地区农村资金需求情况和小企业、农户生产经营和诚信状况,适当下放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实行“综合授信”,使其能够在确定的融资额度内随时获得贷款,为农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务。制定科学的贷款奖惩管理办法,对支农工作突出的基层机构和信贷人员给予奖励。对贷款出现的风险,应分清主客观原因,有区别的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切忌实行“一刀切”,达到责权利相统一,保护信贷人员贷款支农的积极性。
(五)引导农村金融合理利率定价
目前,几乎所有亚洲国家都已经放开了对小额贷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机构自主决定利率水平。国际经验证明,农村金融能否成功与利率政策关系极大,哪里分开了小额贷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规金融活动就能够顺利的开展起来。农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价不能“一视同仁”,要分类客户,制定差别化利率,同时考虑不同经济收入农户的承受水平,在担保方式、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方面因人而异,满足农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1.1没有合理的管理理念
我国目前在农村公路的管理上,缺乏应有的管理理念和管理体系,造成许多地区的农村公路无法得到有效的管理。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在农村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管理上,许多人都将重心放在了公路建设上,一旦当地公路损坏到无法继续使用的时候,都不考虑进行维修,而是上报政府进行翻修。所以在这种思想下,造成了许多资源的浪费,而且这样的循环最终不光不能让当地得到发展,还会使人们产生惰性思想从而制约当地的发展。部分地区虽然具备了养护公路的人员,但是却无法正确的进行养护,主要表现为:只是在公路发生损坏之后进行维修,却没有进行日常的养护,这样仍然会导致公路使用寿命的降低。即使养护思想到位,但是就我国目前公路养护管理的情况而言,许多地方养护的技术和设备都无法达到实际的养护效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造成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许多地区的道路管理部门并未重视对道路养护技术的革新,只是依赖现有的技术和设备对道路进行养护。
1.2缺少管理人才和技术
我国目前建成的农村公路其总体数目很庞大,所以配备的养护管理人员也是一个极大的群体。而在实际的公路养护管理当中,不仅需要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技术和设备,还需要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而对于这类技术人员的专业要求也比较高,但是我国这类技术人员的基数并不大。目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都达不到相应的文化程度和技术要求,甚至部分养护人员就是当地普通的村民,因此就极大的制约了农村公路的建设,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为了满足人们越来越高的生活需求,各类技术都在不断的发展、更新,公路养护技术也在随着大流一同发展进步。很大一部分的新技术都已经运用到了公路的养护当中,但是在农村等偏僻地区对于新技术的普及程度并不高。由于农村公路的地域特殊性,导致现今许多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都缺乏先进的技术、设备支持,总体上抑制了农村道路建设和发展。
1.3建设质量过差
就我国农村道路而言,还存在这一个普遍的问题:建设质量过差。这一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到道路的养护管理。一般来说,影响公路建设质量的主要原因有三个:首先,农村道路在进行设计的时候,设计人员考虑到其车流量要求较低,所以一般都将其按照四级公路的标准进行设计,最多也不会超过三级标准,所以导致农村公路的总体建设要求降低。其次,由于农村公路在建设之初的投入较小,要求过低,导致在建设过程当中所使用的路面材料较差,其它材料也是依照就地取材的原则,使得最后建成的公路质量根本无法达到三、四级公路的标准。最后,是公路附属设施不够完善。
1.4当地居民缺乏保护意识
对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产生影响的除公路自身质量、管理部门外,再者就是当地村民了。作为当地公路的主要使用者,当地村民在使用过程当中的行为也会直接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而许多的村民在使用公路时并没有保护公路的意识,在实际当中主要表现为:(1)许多村民人为对公路的养护与其没有关系,自己也不会主动破坏或者保护公路,别人破坏公路的时候他们也不会进行制止;(2)许多村民虽然不会主动破坏公路,但是有时他们的一些行为会间接的影响公路的使用寿命。
2对策分析
2.1完善管理理念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缺乏一个完善的管理理念,导致在实际管理过程当中的效果并不明显,因此,我国在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上应该引进或研究出一个完善的管理理念。
2.2加大资金投入
之所以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过低、管理人员素质不达标,其主要的原因是在农村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上,资金的投入无法满足实际的要求。所以,乡镇公路管理部门要积极的向上级单位进行资金的申请,保证资金可以满足公路的建设使用要求;同时,还可以积极的鼓励当地村民捐款、捐物,让他们也为公路的建设出一份力。
2.3完善管理机制
建立一个完善的公路养护管理机制,将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实际的单位、个人,使建设过程当中建设和养护得到相同的重视,由这个完善的管理机制来约束整个道路的养护管理。
2.4加强新方法的使用
道路养护管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道路养护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改变,所以要不断的引入新的养护管理技术、设备,保证养护管理的质量。
3结语
四川是全国发展利用沼气较早而且规模较大的省份之一,在推动农村沼气发展项目资金方面,四川省从2003年就开始了承担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建设任务。由于四川属于西部地区,2003年~2008年中央补助标准为1000元/户;随着中央补贴政策的调整,2009年和2010年四川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户,2011年和2012年补贴标准又提高到了2000元/户。总体来看,从2003年~2012年,四川农村沼气国债项目建设规模达到1211576户,仅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就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约154775.6万元。
二、新时期四川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新时期四川农村沼气发展的机遇
1.“美丽乡村”的提出为农村沼气发展带来新契机
党的十报告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2013年,农业部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关于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创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计划到2015年,在全国创建1000个美丽乡村。即通过集成推广农村沼气、省柴节煤灶、高效低排放的生物质炉、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型风电等技术和产品,增加农村地区的清洁能源供应。为此,四川借以“美丽乡村”创建为契机,因地制宜将小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等农村能源设施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并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以推动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
2.农村节能减排为农村沼气发展提供了平台
为了实现“十二五”的目标,国家提出的单位GDP能耗下降16%、碳强度下降17%的具体指标,我国正在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颁布的《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也明确提出,要对各省级人民政府实行节能减排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尤其是2013年以来,我国1/4地区出现雾霾现象,受影响的人口达6亿人之多,随着社会公众对PM2.5的广泛关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正式拉开了“向雾霾宣战”的序幕。农村要实现节能减排,改变农业的生产方式和农民的生活方式十分关键。在IPCC的排放清单中,农业也是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据测算,我国农业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大约占全国排放量的17%左右,农业源排放的CO2和CH4分别占人为温室气体排放量的21%~25%和57%。农村沼气的发展不仅可以改变农村的传统用能结构,替代煤炭、薪柴和秸秆等造成的空气污染,从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还可以以农业废弃物生产沼气带动生态循环农业的发展,这有助于农村领域的节能减排,此举也必将为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带来难得机遇。
3.CDM成功试点为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示范效应
近年来,四川充分把握低碳经济的发展机遇,主动与发达国家进行联系,积极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将农村沼气发展所带来的节能减排效益进行捆绑出售。目前,四川地震重灾区的什邡市和绵竹市的1.7万口沼气池,已经以每口沼气池两个碳信用的价格,打捆销售给了挪威的能源部。遂宁、资阳、泸州、宜宾、达州以及广安等6个市的20万口农村户用沼气池,也将进行打捆申报CDM项目,并已与芬兰政府达成有关意向性的协议。预计两项交易每年可以获取约2000多万元的CO2减排收益,将使75万农民直接受益。此外,自2009年以来,四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就与四川省CDM中心以及成都智联绿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有效推进了四川农村户用沼气有关CDM项目的全面开发。PCDM项目也于2010年11月开始启动实施,首先在四川宜宾市和南江县分别进行试点,而且在成功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验收的基础上,2011年开始将有关项目基准线调查范围进一步扩大,惠及四川达州、广安、自贡、泸州、乐山等13个市(州)已建池的农户。该项目已于2012年在联合国获准成功注册,这是全球第一个成功注册的农村户用沼气PCDM项目,也是我国第二个获联合国批准的PCDM项目。据介绍,四川下一步将争取把全省2010~2015年规划建设的所有农村沼气用户合计约180万口农村沼气池全部纳入到CDM项目进行开发,预计全部交易总共可以产生30多亿余元的减排收益,平均每户每年将获得减排收益约180元。CDM项目的成功试点,不仅增加了项目区农户的收入,也为农村沼气有关项目的后续推进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二)新时期四川农村沼气发展面临的挑战
1.畜禽养殖方式变化对农村沼气发展的影响
沼气的发展离不开畜禽的粪便,畜牧业的规模将直接影响气源的基础。四川一直以来是全国生猪养殖大省,作为国家批准建设的唯一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生猪的出栏量曾经占到省际间调拨的1/3、全国的1/9和全世界的1/20,历来就有“川猪安天下”的美誉。目前,生猪的养殖模式主要可以分为农村散养和规模养殖两大类型。据有关部门统计,按照农业部户均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标准,自2000年以来,我国农村生猪的散养户每年正以4%~5%的速度递减,而且目前总体上呈现加速退出的发展趋势。
2.沼气建设成本上升
农村沼气成本上升,一方面是养殖户饲料成本的上升;另一方面是社会劳动力成本的上升。据测算,养殖户的饲料成本约占养殖成本的70%左右。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四川省从东北等地调运的玉米、大豆等饲料粮以及运输成本的上涨,直接导致养殖成本的增加。从社会劳动力来看,近几年出现了普遍上涨趋势,其中农民工平均工资的快速增长,导致农村沼气建设机会成本大大提高,极大影响了农户建池的积极性。同时受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新农村建设导致农户居住方式的改变等因素影响,以及电力、成品油、防疫、环保、用地等费用的上涨,这些都使沼气建设成本上升,政府补贴对相下降,严重地影响了农村沼气的可持续发展。
3.商品能源的替代对农村沼气发展的威胁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基础条件的改善,农民可选择生活能源日趋多元化。能源使用的便捷性成为生活水平较高的农民选择能源的首要因素,与用电、天然气等能源相比,虽然沼气的经济性占有一定优势,但由于沼气的正常使用需要农民掌握一定的技能和付出一定的劳动时间,相比其他能源便捷性不足。因此,近年来选择商品能源农户逐年增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沼气的可持续发展。
三、新时期影响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的因素分析
(一)研究假说
结合前人研究以及四川实际,特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1.农户的个体特征
研究将受调查农户的性别、年龄和受教育程度作为反映其个体特征的基本指标。由于农村沼气建设带有工程建设的性质,一般男性对此更加了解,因而调查其对农村沼气的认知态度越能真实反映农户意愿。如果年龄越大,越可能导致农村沼气建设管理困难,不利于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农民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农村沼气有关政策和发展沼气的好处了解越多,而且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越强,越有利于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
2.农户的家庭特征
农户的家庭特征主要包括家庭收入因素、家庭劳动力人数、外出务工人数以及养殖情况等。据研究,农户在收入水平偏低时比较乐意使用沼气;而随着其收入水平的提高,就更倾向于煤炭、电能、天然气等可得性和使用性都更佳便捷的商品化能源。劳动力人数及外出务工情况预期也对农村沼气发展影响显著。随着畜禽散养农户逐年减少,畜禽养殖结构的变化对农村沼气的发展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3.农村沼气的项目特征
农村沼气项目包括建池年限、建池成本、施工的质量以及配套产品质量情况等。建池年限越长,废旧沼气池可能性就越大,从而降低农户的使用意愿。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中央补助标准偏低,农户自筹压力大,从而影响待建农户参与农村沼气发展的积极性。建池质量、管道安装是否科学、配套产品质量是否满意也会影响农村沼气的可持续发展。
4.政策特征
政策特征主要表现为各级政府对农村沼气发展的重视程度、农户对国家有关农村沼气发展方面的补贴标准以及补贴方式的满意程度等。如果农村沼气发展能得到地方政府的积极重视和配套支持,则项目实施效果会更理想。农户对补贴政策是否满意也会影响待建农户参与农村沼气发展的积极性。
四、研究结论及启示
根据前面的研究假说和模型估计结果,可以看出,影响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的因素比较复杂,既受到政策特征和项目特征的影响,也受到农户个体特征和家庭特征以及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实现农村沼气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政府重视是前提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政府重视程度对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在1%水平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村沼气有关项目的实施具体由地方政府来进行,但地方政府基于财力有限和其他因素的考虑,往往会出现“政府失灵”。而村级组织拥有决定谁是项目村和项目户的选择权,如何选取项目实施的农户,对于农村沼气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十分关键。如果所选择的项目农户能够通过农村沼气的使用起到很好的示范效果,那么这部分农户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其他农户决策行为产生积极影响。因此,政府重视是实现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的前提。
(二)科学设计是关键
分析表明,农户对补贴标准和补贴发放方式、项目施工的满意度对农村沼气可持续发展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调查显示,大部分农户对现行补贴标准不满意,认为补贴标准不足建池成本的50%,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尤其是对于自筹压力大、建池意愿强烈的农户应予以更多的补贴。在补贴发放方式上,大部分农户希望能将政府补贴全部补给农户,由农户自主选择施工人员,自主谈判工钱,自主选择灶具等相关产品购买品牌和价格。在施工方面,虽然政府加强了对施工人员的行业规范,但由于缺乏监管,部分地区由于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导致施工质量不高,管线安装不科学,从而影响了农村沼气池的产气质量。因而农村沼气发展未来的政策调整应考虑如何提高农户对补贴标准、补贴发放方式以及项目施工的满意度,注重政策设计的科学合理。
(三)因地制宜是根本
[摘要]本文研究认为农村金融发展除了采用“金融深化”和“金融约束”的发展策略之外,还可以采用“有约束的金融深化”的策略。通过采用“有约束的金融深化”实现农村金融的和谐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村金融有约束金融深化金融抑制
Goldsmith最早提出了金融发展和金融结构的概念。Goldsmith认为金融结构指的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的金融中介组成、相互之间的比例以及金融中介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所构成的金融生态环境。Goldsmith认为金融发展是指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结构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一个演变过程。不同国家在同一时点上的金融结构可能完全不同,金融发展的道路也有可能出现较大的差异。[1]Mckinnon和Shawn在研究了发展中国的金融结构、金融发展道路和经济发展水平之后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FinancialRepression)和“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理论。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金融抑制现象。所谓“金融抑制”是指,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为了优先发展他们认为需要发展的行业、企业、部门,采用了压低存贷款利率,扭曲汇率或者采用成立政策性开发银行的方式来发展其金融组织体系。刘易斯认为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二元经济结构。发展中国家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金融二元化”(FinancialDualism)的存在。[2]“城乡金融二元化”的出现是发展中国家采用“金融抑制”的金融发展策略造成的后果。“城乡金融二元化”造成了金融资源数量上在农村和城市的畸形配置和价格上在农村和城市的严重扭曲。从1952年我国开始建立以苏联为模板的农村金融体系以来,农村信用合作社一直就是农村地区金融中介事实上的唯一主力。尽管在改革开放中期,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一度也大力开展业务而农村合作基金会也一度发展势头迅猛,但最终除农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都从县域地区撤出了分支机构。农村合作基金会也因为内部管理问题最终被人民银行勒令清盘。2006年以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以及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组织在政府的主导下在许多地区开始试点。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太少,影响力还不够。当前,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中起主要作用的还是存在了50多年的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2年到1978年,国家通过在农村设立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成功的从农村地区动员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为城市建设和工业建设服务。在这个期间,国家压低了金融资源的价格,控制了金融资源的分配。整个金融系统的功能主要就是国家的出纳。这一期间的农村金融发展策略就是“金融抑制”发展策略的一个机械延伸。农村为城市地区和工业发展输送了大量的金融资源,保证了国家工业化的初步实现。1978年到2006年是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起步和发展的阶段。在这一期间,以农业银行为主的商业银行刚一开始进入农村,然而它们在90年代末期又从农村逐渐的撤离出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城市地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迅速提高并带来了对资金的极度渴求。过高的金融中介准入门槛带来了农村金融中介数量增长的缓慢。农村金融市场供给不足造成了农村金融需求不能得到有效满足并且带来金融中介自身发展的缓慢。Stiglitz在分析了台湾和韩国7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过程中金融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后指出:政府如果控制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并且采用比较严格的金融中介准入制度,就能够在金融市场中创造出一部分额外的租金。金融中介在这一部额外租金的激励下,能够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并且主动改善自己的服务。这种金融发展策略,Stiglitz称之为“金融约束”的金融发展策略。我国在1978年到2006年期间采用的金融发展策略,事实上就是“金融约束”策略的不自觉的应用。在“金融约束”下,农村金融的结构和规模都受到极大的约束,随之而来的后果便是:涉农金融供给不足、农民融资困难、农村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农村非正式金融的发展呈现出对农村正式金融强烈的挤出效应、农村的金融资源通过各种渠道外流到城市地区。我们能够看到的是“金融约束”下的农村金融供给体系极大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大量的资金拥挤在城市地区比拼价格寻找出路,另外一方面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却不得不面对严重的资金短缺,告贷无门的局面。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的强烈反差使我们不得不认真的反思,我们实行的金融发展策略的时效性和针对性。金融约束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金融组织体系的波动,在牺牲了效率的情况下,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的发展策略在运行中存在着对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掠夺,从长远来看这种掠夺是不可以持续的。我们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新的金融发展思路来指导我们的农村金融发展。“有约束金融深化”(FinancialDeepeningwithRestraints)尝试性的提出了除金融深化之外的另外一种金融发展思路。
“有约束的金融深化”通过在发展中国家有条件的实行利率管制、金融机构设立限制,实现金融中介服务范围、对象和产品差别浮动的一种金融发展策略。国家的人政府是推动有约束金融深化的主要对象。“有约束金融深化”内生于国家发展额战略需要。“有约束金融深化”通过激励条件的限制,促进金融中介和金融机构扩大服务对象,改善农村金融供给,有约束金融深化的核心观点如下:
一、国家通过限制金融资源价格创造“善意租金”促进金融中介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通过行政手段,国家可以对金融资源的价格,尤其是存款和贷款的利率实施有条件的限制(比如在城市和农村地区采用差别的存款和贷款政策,以保证农村金融资源外流到城市的现象减轻,同时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农村地区的贷款发放),保证实际利率为政,让存款利率低于市场贷款供求平衡时的利率。金融中介可以比较低的价格获得资金,从而获得超过完全竞争的贷款市场所获得收益。与此同时,金融中介在获取低成本资金的同时,也更有可能给中小企业以较低价格贷款,从而促进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国家应当采取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准入限制
国家采用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能够保证在“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政策下受到很大伤害的农村地区得到足够多的金融供给。国家通过降低农村地区或弱质行业的金融中介的准入门槛限制,能够从总量上加大对弱质地区、弱质行业的金融供给。金融中介数量的增加必然导致竞争的加剧,更有可能带来金融供给效率的提升和金融服务质量的改善。这种来自金融体系内部的改善,必然会提高农村金融的整体运行效率,从而促进农村经济的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地区维持相对较高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能够避免城市金融系统的过度竞争,防止出现系统性的风险,更为重要的是能够保证城市地区不和农村地区争抢金融资源,避免城市和农村地区金融二元化的进一步扩大。
三、国家应该建立明确的跨区经营和跨范围经营的升降级制度
建立针对金融中介准入范围、准入地区的一种动态的升降级制度,能够很好的约束和激励金融企业开展好相应区域内的金融供给业务。当前的农村金融体系中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功能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农村地区缺少相应的降级约束和激励机制。在金融机构退出机制缺位的情况下,农村信用合作社在经营中没有任何压力改善自己的服务,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金融机构的升降级制度的设立必然为金融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好的金融机构能够在升降级制度的鼓励下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则只能维持、甚至是缩小自己的服务范围和领域,甚至破产退出。
笔者认为“有约束金融深化”是发展中国家在实施了“金融抑制”和“金融约束”之后的一个另外一个可供选择的金融发展策略。2006年底,银监会批准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这三类新型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进行试点运行。农村金融中介供给形势进一步丰富。从目前在吉林、四川、陕西和河南试点运行的情况来看,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丰富了当地的农村金融供给的种类,有效的增加了当地农村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程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当地农村居民的金融可得性。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的是,这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出现还显得势单力薄,并没有改变现在农村地区农村信用合作社独大的局面。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前的农村金融市场一方面自身没有一个很好的金融组织体系,缺乏竞争机制,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中介和城市金融市场的金融中介之间缺少一种互动联结机制。[3]归根到底,国家缺少一个整体的金融发展框架,来指导当前的农村金融发展,并建立农村金融和城市金融的良好联结机制。“有约束金融深化”策略的实施一方面能够在农村地区建立起一个良好的金融中介供给机制和金融中介发展激励机制,另外一方面能够通过其升降级制度激烈经营情况好的新型农村金融中介能够扩大其业务范围到城市地区获得更多的利润,,从而保证农村地区的经济在金融中介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得到推动和发展。
参考文献
[1]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