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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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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第1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高校; 干部 ;竞争性选拔

随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直选、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已经被广泛地用于各种类型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高校也不例外。如何在高校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确保选的干部政治可靠、领导信任、群众认可、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大课题。近几年来,南通大学党委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促进了干部队伍建设,为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科学设计方案,合理安排选拔程序

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目的是为学校事业发展选拔优秀管理人才,同时也为优秀的年轻同志脱颖而出创造条件。竞争性选拔干部就是要改在少数人中选人为在多数人中选人,这就必须为参与竞聘者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因此,设计的竞聘方案体系要尽可能客观反映竞聘者的基本素质、能力和水平。

能不能科学地设计干部竞聘的方案,直接关系到能不能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的干部。在方案的设计上,既不能太简单,也不能太复杂。方案设计过于简单,体现不出竞争性,也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竞聘者的综合素质。方案设计过于复杂,不便于操作。岗位选拔条件既要体现岗位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又要确保有一定的参与面。如果选拔条件不能很好地体现岗位特点和要求,过于原则,那么选出来的对象可能较难适应岗位工作需要。如果选拔条件过于苛刻,那么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范围有可能较小,报名参与竞争的人员也就比较少,难以选拔到理想人选。

南通大学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方案由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适岗评价、笔试、第一轮民主推荐、面试、第二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示、试用任职等程序构成。

(一)个人报名

个人报名是竞争性选任干部的基础工作,表明其本人有从事该岗位工作的愿望。个人报名要求竞聘者本人根据竞聘的岗位和资格条件,填写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包括个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职务、竞聘岗位、工作经历、获奖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等有关基本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组织部、人事处、纪委、监察处等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对报名人员所填干部竞聘报名登记表中内容逐一进行核对,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认定。

(三)适岗评价

适岗评价是对竞聘者有无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是否具备从事领导工作所需素质的一种基本评价。对竞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领导工作经历、专业背景、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及获奖情况等进行适当量化,由专家小组作出综合评价,折算成一定的分值,满分100分。

(四)笔试

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结合职位要求,测试竞聘者的素质和能力。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

第一轮民主推荐。这是对竞聘者群众认可度的一种测试。组织一定范围人员参加民主推荐,向参与者提供竞聘者的基本信息资料作为推荐参考。以参加民主推荐的总票数为100分,按实际得票数折算成民主推荐得分。

面试。适岗评价、笔试、第一轮民主推荐得分按2:5:3的权重计算出综合成绩1,排出每个竞聘岗位的前三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考官通过问、听、察等手段,综合评判竞聘者相关素质。满分100分。

第二轮民主推荐。综合成绩1与面试得分按6.5:3.5的权重计算出综合成绩2。召开党委全委会,将进入每个竞聘岗位前三名人员的基本信息、前面各项的评价测试成绩等有关材料提供给与会者,由与会者对照岗位要求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以参与推荐的总票数为100分,按实际得票数折算成第二轮民主推荐得分。

组织考察。综合成绩2与第二轮民主推荐得分按7:3的权重计算得综合成绩3,排出每个岗位的前两名,进入组织考察程序,考察预告。考察组在一定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以及是否能胜任所竞岗位工作等,形成写实性的考察材料。

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校党委常委会综合各方面意见,根据岗位要求进行充分酝酿讨论,以无记名差额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

公示。对常委会研究确定的拟任人选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

试用任职。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发试用任职通知,试用期一年。

二、规范竞争过程,确保选人用人公平

方案设计是做好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基础,但能否按预定的设想选拔出优秀干部,并得到广大教职工的认可,还要看选拔过程是否规范。南通大学在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过程中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党委领导牵头,组织部、纪委、人事处、监察处等部门人员参加,负责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各项具体工作,对选拔过程中的每项工作集体讨论决策,重大决策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第2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和规范我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因岗择人、考用一致和择优用人。

第三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开展公选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职位的公开选拔。公开选拔的具体职位、数量在核定的领导职数限额内由县委确定。

第五条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有计划地进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集中选拔配备优秀年轻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位;

(四)其他需要公开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国家安全的职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选拔的职位不列为公开选拔的范围。

第三章基本条件和资格

第七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的人员应具备《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考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附加其他条件。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一)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二)受党纪处分在影响期内或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其他不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

第四章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的基本程序为:制定公开选拔工作方案;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面试;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条在进行公开选拔前,应当拟定公开选拔工作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公开选拔应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拟选拔职位及职位说明、职位数量、报名资格条件、选拔程序和方法、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开选拔报名在组织摸底、个人自愿的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均应填写《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并提供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由县公选办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员与拟选拔职位职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0:1。如某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该职位不实行公开选拔,应通过一定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告说明,并允许报考该职位的人员按其他职位规定条件改报其他职位。

第十四条公开选拔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及重要政策法规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统一时间考试,统一阅卷评分。试卷命题由县公选办制定命题方案,笔试命题、评分委托县外有关部门负责。

评卷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职数5: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第十五条公开选拔体检工作,应在做好保密和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预先确定好检查和复查的医院,并参照《年中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所公选职位对体检标准另有特殊要求的,需在公告中事先明确。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但递补体检人数不得超过面试人数。

第十六条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质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一般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式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按拟选职位分组进行。每组考官一般由县内或县外有关方面领导、组织人事干部、专家等7人以上的单数人员组成。考官具体人选由县公选办决定,考前严格保密。

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第十七条考察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进入考察对象人数与拟选拔职位职数3:1的比例依次确定。综合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计算。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

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掌握了解考察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德才表现、工作经历、个性特质以及对拟任岗位的适应性等。

考察实行量化计分,计分标准由县公选办根据有关规定和选拔职位的需求组织实施。

考察的评分结果及有关适合公开的考察情况应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开。

考察对象总成绩按综合成绩占70%、考察占30%计算。

第十八条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考试和考察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提出拟任用人选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原则上按考察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第十九条对县委常委会决定任用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15天。公示后,无影响任职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开选拔结果。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任职前进行不少于一个月的适岗能力培训,培训主要采取集中授课、跟班学习或挂职锻炼的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察不胜任的,免除现职,一般按任职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第二十二条对经过考察有一定发展潜力,但限于职位未被录用的对象,列入后备干部进行管理、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提拔和使用。

第二十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应成立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组织人事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和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3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开选拔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

本规定所称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面向社会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拔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必须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第四条公开选拔适用于选拔地方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工作部门或者工作机构的领导成员以及其他适于公开选拔的领导成员或者其人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不宜进行公开选拔。

第五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进行公开选拔:

(一)为了改善领导班子结构,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二)领导职位空缺较多,需要集中选拔领导干部;

(三)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本单位无合适人选;

(四)选拔专业性较强职位和紧缺专业职位的领导干部;

(五)其他需要进行公正选拔的情形。

第六条公开选拔工作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党组)讨论决定;

(六)办理任职手续。

第七条公开选拔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提高科学化水平,降低成本。

第二章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第八条公开选拔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遴选方式、时间安排等。

第九条公开选拔应当在调查研究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根据选拔职位的层次、人才分布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确定报名人员的范围。

第十条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对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可以附加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根据选拔职位对人才的需求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需要,可以对报名人员的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等任职资格适当放宽。但报上一级职位的,需在本级职位任满一年;越一级报名的,应当在本级职位任满四年;不得越两级报名。

第十二条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人员等,其报名条件和资格由组织实施公开选拔的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第十三条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第三章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第十六条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命题前应当进行职位分析,增强命题的针对性。试题一般从全国领导干部考试通用题库以及经认定合格的省级组织部门题库中提取。

第十七条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第十八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

第十九条面试应当根据需要选择适当的测评方法,注重科学性。

第二十条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同一职位的面试一般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

第二十一条面试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公道正派,并熟悉人才测评工作。面试小组中必须有熟悉选拔职位业务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面试前应当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第二十四条市(地)、县(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条件允许时可以由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考试。

第四章组织考察

第二十五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第五章决定任用

第三十一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

第三十二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第三十三条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第三十四条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第三十五条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符合后备干部条件的,可以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第六章纪律和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四)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分情况、考察情况、党委(党组)讨论情况等。

第三十七条对公开选拔工作要加强监督。必要时,成立由纪检机关(监察部门)等有关方面组成的监督小组,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第4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坚持《条例》基本要求,不断规范“公推差选”程序

综观“三推三考两票决”全过程,我县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三推”:即干部群众个别推荐、各方代表集中推荐、县级领导干部署名推荐。三轮民主推荐,进一步落实了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县委将公选的职位、范围、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将初始提名权和推荐权完全交给广大干部群众,凡符合上述条件和资格的,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经所在单位党研究和资格初审,按所列职位和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确定推荐人选(一人只限报一个职位),报县“公推差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第二轮民主推荐。第二轮推荐由在职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县正科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每个职位按推荐得票多少取前6名进入第三轮民主推荐。第三轮民主推荐由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实行署名推荐和加权计算得分办法进行,推荐票未署名的作弃权票处理。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各职位按分数多少取前4名(最后一名分值相同者一并列入)列为考察对象。三轮民主推荐注重民主,在一定范围内解决了选拔领导干部初始提名权的问题。参与竞争者涵盖了不同的部门单位,网罗了各类人才精英,这种开放式的选人制度相对于以住的从后备干部中选人视野更开阔,更具科学性,更符合民意,使一大批优秀人才有同等的机会脱颖而出,较好地实现了“从少数人中选人”到“从多数人中选人”的转变。同时,整个“公推差选”过程由纪检监察机关实行全程监督,电视媒体跟踪报道,在民主推荐和票决环节还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单位负责人参与或担任观察员,并通过公告、公示、考察预告等方式,将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置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显微镜”之下,坚持群众公认,完全公开透明,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阳光赛马”。

“三考”:即组织考察、驻点考察调研、现场面试。三轮考察(考试),进一步掌握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和德才表现,全面准确识别干部,选好用准干部。一是组织考察,考察其德才表现。县委派出5个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第三轮推荐产生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对各职位考察对象排序提出初步意见。县委常委会在听取考察汇报的基础上,对每个职位的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二是驻点考察调研,考察其对该岗位的认知度。将县委常委会票决后产生的2名人选,由组织、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派员随同进驻选拔单位进行封闭式驻点考察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即竞职演讲稿)。三是面试和演讲,考察其综合素质和能力。调研结束后召开县委全委会,逐职位听取票决人选竞职演说。演说完毕,主持人根据演说内容和岗位特点对竞职演说者进行面试。通过“三考”,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识人途径,体现了“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这次“公推差选”符合条件的有200多人参与竞争,每个职位如果参与人数较少还要取消该职位的选拔,同时每个职位组织考察对象为4人,真正做到了“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实现了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的转变。同时,通过各职位的条件设置,使竞争者对岗位的适应性大大增强,胜出者能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

“两票决”:即县委常委会差额票决和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两轮差额票决,进一步完善了县委研究干部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作用。通常任用干部是由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干部时很少实行差额表决,多为口头方法进行表决。这次县委常委会按照研究干部的程序,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别对各职位4名考察对象进行差额票决。每个职位人选按得票情况取前2名人选,提请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县委全委会在听取票决人选考察情况、竞职演说和面试答题等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票决,并当场宣布投票结果,确定各职位的拟任(提名)人选。最后县委根据全委会票决结果,依照干部任免的程序和规定办理任职相关手续。同时,将经过全委会票决而未任用的人选,分别列入正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培养。两次票决,突破惯例识人,打破常规任贤。票决中,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每一位县委常委或县委委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力,充分体现了民主,避免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同时在研究干部时发挥了全委会的作用,实现了“由少数人选人”到“由多数人选人”的转变。

二、坚持在继承中探索,不断创新“公推差选”举措

此次“公推差选”,我们继承了以往“公推差选”的成功做法,吸纳了外地一些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大胆创新:

一是实行县级领导署名推荐,强化了县级领导推荐干部的责任感。在第三轮推荐中,要求县级领导署名推荐,这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史上首开先河,既增加了推荐的公正性、严肃性,又减少了推荐的随意性,增强了推荐者的责任感,提高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大家本着对党、对群众、对组织、对竞职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是采用县级领导权重计分法,规范了县级领导的用人权。第三轮县级领导署名推荐中,竞职者每得一张同意票,县委书记、县长、组织部长和其他县领导依次按每票0.7、0.5、0.4、0.3加权计分,这既体现了推荐的民主,又体现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权重,有利于民主推荐过程中对全局和宏观的把握,做到了宏观与微观的有机结合。

三是在县委全委会上进行面试,提高了县委委员对竞职者的认知度。过去“公推差选”工作是将面试放在县委常委会票决之前,这次是在县委全委会上,每个职位2名人选在县委全委会进行竞职演说和面试,先由各职位人选分别发表竞职演说,然后现场回答主持人的即席提问。把面试和竞职演说结合在一起,由县委书记亲自主持,将面试这一程序作一改变,变以住主要由专家学者担任面试评委为县委委员担任面试评委,既有利于县委委员更全面了解竞职者的综合素质作出选择,又减少了工作环节,降低了行政成本。

四是干部任免由县委全委会差额票决,落实了县委全委会在人事任免上的决择权。在“二选一”的最后票决中,由县委全委会采取差额票决方法“一锤定音”,把最后的决定权由县委常委会转移到县委全委会,充分体现了县委全委会的职权。

三、坚持在探索中完善,不断巩固“公推差选”成果

要使“公推差选”科级领导干部,真正成为一种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还必须从拟定“公推差选”工作方案入手,努力使“公推差选”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一要认真拟定选拔职位。拟定选拔职位前要对参选人群进行调查分析,尽可能选择多数人能适应、愿意报名参与竞争人数多的职位进行选拔。若报名参与者少,选人用人视野窄,就难以达到竞争、择优的效果,也就失去了公开选拔工作的真正意义。

二要科学设置职位条件。针对职位性质和特点设置相应条件,可以使入选的同志较快进入角色,更好地开展工作。在这次“公推差选”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设置了相应的条件,如卫生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条件首先就是第一学历必须是医学类专业或者是卫生系统中级职称以上的;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的报考条件必须是政法口和县直单位或乡镇专职从事政法工作的。

三要客观推介竞职对象。“公推差选”过程中,要通过多种方式推介竞职对象,提高参与推荐和票决的同志对竞职对象的熟知度。特别是常委会、全委会差额票决时,县委常委和县委委员对票决对象熟知度不同,将直接影响票决结果。因此,我们必须向每个常委和委员提供选拔工作各个环节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情况,定量情况包括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个别谈话推荐情况、考察组评价情况等。定性情况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简历、现实工作表现等,从而有利于县委常委、委员投票表决。

第5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这次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进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六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就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今年4月以来,全国、全省和全市相继召开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同时中心集中出台了“5+1”文件,省委也出台了5个文件。全省会议提出,在湖州、金华2个市及*等9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鞠建林专门就我县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看我县大胆探索、积极改革,为系统地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这些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为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县委对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听取汇报,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三个题目。

一、认清形势、同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化和制度化,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及乡镇、县机关部分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党内用人*决策机制。二是健全干部培养教育机制。实行了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把任职资格考试作为确定科(局)级后备干部必备“硬件”,为干部选拔任用设立了知识“门槛”。三是完善干部治理监视机制。强化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实施了《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干部治理监视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责任追究制、试用期制和中层干部轮换(轮岗)制、岗位聘任制等九项制度。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些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进步,而且在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上开了新风。总的讲,大家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熟悉越来越高,思路越来越明,步伐越来越快,措施越来越强,行动也越来越积极主动。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有不少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方面,主要是识人视野还不够开阔,选人渠道还不够多样,岗位职责还不够明确,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干部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个中原因,有熟悉不到位、行动不自觉的题目,有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的题目,有发展不平衡的题目,还有一个从总体上来讲不规范、不配套的题目。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熟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势而上、加大力度,捉住关键、找准难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巩固成果、提供经验,使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第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同一起来。这次中心、省委出台的文件以及我县正要实施开展的试点工作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和要求,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改进了党管干部的方法;既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又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权利;既有利于进步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化程度,又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进步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水平,等等。这些都顺应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大趋势,有利于加快*政治建设的进程。

第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9月份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也是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题目。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心和省委出台的这些文件,就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设计、分步到位,整体推进、配套运行。贯彻落实这些文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处,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使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有机地同一起来,自觉落实到行动中往,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有利于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事业中来,不断进步各级干部科学判定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关键所在。最近,县委先后召开了建设“平安*”动员大会和县委六届五次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平安*”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都是县委根据省、市委的要求,针对*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题目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好县委这一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应该说,我县干部队伍总体素质较好。但也有少数干部精神状态疲软,缺乏攻坚破难的信心和措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题目时有发生,干部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靠思想政治建设,最近县委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部分领导班子中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牢固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揭开干部任用工作神秘封闭的面纱,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暗箱操纵为阳光作业,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践证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势在必行,行在必改,改则必活,活则必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我县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这次试点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治理监视、正常退出等配套制度体系,形成改革的规范效应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第一,抓制度体系,明确试点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层面、四个重点”的主要任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执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的示范点;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制度,适时出台,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完善规范干部人事制度的先行点;对于亟待解决而难度比较大的一些题目,要深进调研,积极探索,进行攻关突破,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的试验点。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治理监视和正常退出三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五项制度:即*推荐、*评议、*测评干部制度;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和乡镇与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五项制度:即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制;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轮换(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两项制度:县委全委会成员*提名考察人选的实施办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干部治理监视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四项制度:即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诫勉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三项制度:即乡镇驻村干部双向选择制度、乡镇联片驻(联)村工作责任制和乡镇干部考评及赏罚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干部正常退出方面,要完善规范好一项制度:即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制度;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探索创新二项制度:即要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聘用制和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不在岗职员治理办法。

第二,抓探索创新,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县的综合改革试点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建立县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制度,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推荐工作。为科学公道地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实行县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制度,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推荐工作进行调研,探索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改进*推荐方法和程序,以切实解决*推荐中存在的拉票现象、以票取人等题目。二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对部分空缺领导职位实施公然选拔。推出10个领导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其中面向全市的3个,面向全县的7个。8月10日上午,市里将召开全市联合公选工作动员会,对联合公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份结束。三是在县机关和乡镇选择若干个试点单位,试行中层干部跨部分、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四是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灵溪镇开展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县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暂行办法。五是建立科(局)级领导干

部问责制和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视制约,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治理,制订出台有关规定。六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特点的岗位治理制度。在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择优聘任专业技术职员,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专业技术职员公道活动,优化专业技术职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专业技术职员积极性。七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按生产要素和实现效益进行分配,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结构工资、项目工资、兼职兼薪、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试点。八是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职员的治理,对科(局)及以下公务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原则上给予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资福利、奖金享受本单位在职职员同等待遇;假如继续愿意上班的,要服从组织安排,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和治理,不答应在岗经商办企业,否则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题目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鼓励公务员自谋职业,所有担任正副职科(局)级调研员一律改任主任、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第三,抓统筹安排,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我县这次试点工作,安排一年时间(20*年5月-20*年6月),分四个阶段:一是制定方案阶段(5月—6月):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是开展调研,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专题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报试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二是组织发动阶段(7月份):分层次组织学习中心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文件及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梳理、修订和出台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并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年8月—20*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开展领导干部公然选拔工作,推出部分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实行中层干部跨部分、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推荐工作课题调研;制定出台“县委全委会成员*推荐提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在灵溪镇开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等;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特点的岗位治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职员的治理,建立职员退出机制。四是总结进步阶段(20*年4月—6月):主要是写出试点工作总结,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规范干部工作流程,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系统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加强领导、统筹指导,积极稳妥地抓好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治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涉及到各种利益的调整,各方面都很关注,也比较敏感,时间紧,任务又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协力。实践表明,越是改革到深处,推进的难度就越大,党委(党组)就越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方璋担任,成员由县委副书记徐强中、张建树、苏庆明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林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立民、温兴华、尤有光、陈绍华任副主任。组织人事部分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分,是党委、政府的顾问部、决策部、把关部,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的重要职责,要努力当好顾问和助手。同时,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牵扯到方方面面,仅靠组织人事部分往推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分的气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攻坚协力。

二要留意引导,营造氛围。改革是一场革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必然涉及到一些干部的升降往留,关系到广大干部的亲身利益。这些干部产生一些不同的想法、议论和疑虑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一定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上风,围绕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热门、难点题目,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做到位。要引导广大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试点工作的经验,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观念,坚定改革的信心,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第6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关键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干部分类任用;考核测评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2)03-0084-07

随着我国公共部门人事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竞争上岗已成为各级政府干部任免的重要方式之一,对选拔和任用优秀适岗的人上岗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作为一种崭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竞争上岗在实践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也有诸多经验值得总结推广。我们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领导干部竞争上岗进行了定量研究,研究的对象为:A卷(由H市市级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各区县委组织部、各区县部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204份,B卷(由H市市级单位领导班子和各区县部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770份,c卷(由H市部分市级单位正处及以下干部、区级单位正科及以下干部填写)2031份。其中,参加过竞争上岗,并被任用的有680人;参加过竞争上岗,但未被任用的432人;没有参加过竞争上岗的897人;缺失22人。

一、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概况

1.竞争上岗工作稳步推进。2006年以来,H市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区县、乡镇街道办都开展了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从组织人事部门韵调查统计数据来看,局级、处级、科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频次分别为O.05、2.14、4.04,依次递增。这表明科级领导干部通过竞争上岗形式任用已经较为普遍,竞争上岗工作在稳步地推进。

从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统计结果可知,44.6%的班子成员参加过竞争上岗,其中参加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并被任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32.9%,参加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但未被任用的人数占总人数的11%。对一般干部的调查结果为:33.8%的一般干部参加过竞争上岗,并被任用;21.5%的一般干部参加过竞争上岗工作,但没有被任用。两项合计,55.3%的一般干部参加过竞争上岗的工作。可见,竞争上岗工作在H市开展得已较为普遍。

2.竞争上岗任用数量较大。从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看,科级、处级、局级通过竞争上岗任用的领导干部数量分别为53.90、11.73、0.08。可以看出,科级干部通过竞争上岗的绝对数量较大,竞争上岗工作在科级领导干部任用中已经较为普遍。

3.竞争上岗人员胜任重任。从对组织人事部门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63.7%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所有人均能胜任岗位工作,30.4%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绝大多数人都能胜任岗位工作。这说明,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干部基本能够胜任工作重任。

就“竞争上岗上来的干部在多大程度上能胜任工作?”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组织人事部门63%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95%以上能胜任工作,19.9%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90%胜任工作,11.O%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领导干部80%胜任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中31.8%的人认为通过竞争上岗上来的干部95%以上能胜任工作,比例为最高,其次为90%以上胜任(占24%),80%以上胜任(占21.5%)。综上,可以认为,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基本上能够胜任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4.参与竞争上岗意愿强烈。竞争上岗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大家的积极参与,只有大家积极参与到竞争上岗的工作中来,才能促进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从对一般干部的调查统计结果来看,52.6%的人表示“非常愿意”参加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参与意愿较为强烈。

5.能够较好促进干部工作学习。就“通过参加或参与竞争上岗,对您的工作学习是否有促进?”对一般干部进行调查,从统计结果来看,有45.7%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对他们的学习工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37.8%的被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对他们的学习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两项占比83.5%。可见,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促进了参与者的工作和学习,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6.竞争上岗受到较高关注。就“您经常关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吗?”对一般干部进行的调查统计结果为:52.1%的人比较关注竞争上岗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25.4%的人非常关注竞争上岗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两项数据合计,77.5%的一般干部都关注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上来的领导干部。

7.可以测试干部真实水平。竞争上岗是通过各种测试,依据测试结果来选拔领导干部,能否测试出被测试人员的真实水平就显得尤为重要。就“您认为竞争上岗一般来说能测试出干部的真实水平吗?”对一般干部进行了调查,从统计结果来看,45.1%的一般干部认为,竞争上岗“基本能”测试出干部的真实水平,31.3%的一般干部认为竞争上岗测试“大部分能”测出干部的真实水平。两项合计76.7%。因此,可以认为竞争上岗可以测试和检验干部的真实水平。

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成绩

1.总体满意度较高。竞争上岗是组织人事改革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的开展在领导干部任用上开创了新的渠道。从问卷调查的统计结果来看,组织人事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的总体评价满意度非常高,满意度为90分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41.4%,而满意度80分以上的人数则达到被调查总人数的90.1%。从这个结果来看,H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是非常成功的,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结果也可得出同样的结论。

2.多方位积极影响。竞争上岗工作涉及面广,对本单位、参与竞争上岗的干部、外部单位以及社会风气各个方面都将产生影响。就“竞争上岗工作对于本单位、本地区的积极影响主要在于?”对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对H市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影响是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其次是激活了干部队伍、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再次是形成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良好氛围。在组织人事部门中,有73.1%的干部认为,竞争上岗工作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61.3%的干部认为,竞争上岗工作激活了干部队伍、调动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有45.6%的干部认为,竞争上岗工作形成了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良好氛围。同一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调查结论也与之一致。

3.凸现了干部优点。通过竞争上岗任用的领导干部有其自身的优点与优势。就“通过竞争上岗上来的领导干部的优点是?”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从统计结果来看,年富力强、知识层次高、进取心强为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的主要优势。这与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结论一致。

4.强化了竞争意识。竞争上岗重在“竞”,通过竞争上岗工作的开展,在党政机关和公务人员中渗透竞争意识,使公务人员具有危机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就“总体来看,竞争上岗工作主要有哪些成效?”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44.7%的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工作有利于强化竞争意识,打破论资排辈,形成有利于能者上的局面。

5.突破了选人范围。扩大和突破选人范围,有利于选到更加合适的人。我国人事制度改革一直在探索如何突破选人范围,不拘一格降人才,不拘泥于个人的身份、民族、党派等,很多地方政府都在鼓励从“三新”组织中选拔优秀的人才到党政机关任职。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组织人事部门46.9%的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工作在选人范围上有突破,避免了少数领导在少数人中选人。

6.彰显了公平公正。公平、公正、公开是选拔和任用干部最基本的原则,只有真正切实贯彻“三公”原则,我国的人事制度改革才能真正推向深入。竞争上岗工作一般都有严格的程序和步骤,有利于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组织人事部门44.1%的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工作有利于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做到程序公开透明。

7.组织与群众认可。任何一项工作是否成功,应得到组织认可,也应获得群众的认同。竞争上岗工作,作为一项组织人事工作,更应重视和强调群众的认可。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组织人事部门44.1%的调查对象认为,竞争上岗工作体现了组织认可和群众满意的有机结合。

8.综合多手段选人。竞争上岗在不同的阶段运用了多种评价手段进行测评,使选人更具科学性。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46.8%的领导班子成员认为,竞争上岗工作的主要成效是综合使用多种测评手段,在选人的方法上有突破。组织人事部门和一般干部也得出了类似评价。

三、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问题

1.任职条件不合理。任职条件涉及选什么人、用什么人的问题,是影响干部选拔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就“目前竞争上岗工作中较普遍的问题是?”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28.3%的人认为任职条件和资格设置不合理,与职位需求不符。这说明任职条件设置不合理是当前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领导班子成员与一般干部的评价也与之相似。

2.民主测评走过场。民主测评是确保领导干部具有群众基础和选好干部的重要环节。当前干部选拔过程中,民主测评形式化的问题较为严重。就此问题进行的调查显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各有20%以上的人认为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走过场,未能全面听取群众意见。

3.工作方案不完善。科学的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是确保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条件。从统计结果可以知道,有9.8%的组织人事部门调查对象认为工作方案不够完善、科学。此项评价,在一般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那里,占比都超过了16%。

4.笔试面试不科学。笔试面试难以做到科学合理,是目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从统计结果来看,领导班子成员认为竞争上岗工作中最普遍的问题是笔试面试不够科学,不能体现实际能力和水平,占比65.7%,组织人事部门的此项评价占比73.4%,一般干部的此项评价占比53.9%。

5.工作阅历不丰富。就“竞争上岗上来的领导干部的主要的问题是?”对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把握全局能力偏弱、缺乏必要的层级锻炼、缺乏基层工作经历三个问题比较突出。从三类调查对象对此问题回答的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上述三项占比最高,都超过了20%。我们认为部分竞争上岗任用的领导干部,由于缺乏基层的工作经历和缺少层级的锻炼,总体把握问题和解决问题方面的能力显得不足。

6.负面影响较明显。因为竞争上岗涉及面广,程序复杂,难免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就“竞争上岗工作给本单位、本地区干部队伍带来哪些负面影响?”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竞争上岗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集中在: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不占优势,存在不满情绪;默默无闻的“老实人”不占优势,埋没人才;使少数人不安心工作,成为考试专业户。这三项占比分别为55.1%、54%、40.9%。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的评价与之一致。

7.难考察德的表现。从调查统计可以了解到,46.51%的一般干部认为当前竞争上岗工作最难考察参与者的素质是德。这也是访谈对象反映最多的问题。

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对策与建议

为推进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认为应从以下策略人手:

1.完善竞争上岗的组织领导系统

竞争上岗是一种重要的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也是未来干部选拔任用的发展方向。竞争上岗工作涉及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影响大。我们认为,有必要建立和完善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统一领导和指挥竞争上岗工作,改变各部门、各级政府自行开展竞争上岗工作的较为混乱的局面,以形成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程序透明、纪律严明、管理到位的竞争上岗工作运行机制,这是有效实施竞争上岗工作必不可少的组织保障。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如图1所示:

在上述组织领导系统中,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为非实体机构,可在省、直辖市设立;竞争上岗工作办公室为临时机构,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单位竞争上岗的具体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组织部领导下主要负责政策的制定、解释、咨询,相关工作的布置、指导、协调,供需信息的,跨部门、单位的竞聘的审批等。一般来说,各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竞争上岗的监督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行全过程监督。

2.形成科学的分类选人用人机制

当前我国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方式,有的适用于选任方式,有的适用于考任方式,有的适用于委任方式,因此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上,既不能简单笼统地采用一种方式,也不能错误地使用选拔任用方式。否则,既不民主也不科学,更谈不上公信度。

竞争上岗符合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和平等性原则,是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环境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向和应长期坚持的一种重要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也不能取代其他任用干部的方式。依据调研与访谈,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单位部门领导干部和正职领导等适合选任方式;初任人员、专业技术干部和监督类干部等适合考任方式;机关内部中基层干部、副职领导和执行类干部等适合竞争性任用方式,这类干部传统上主要是以委任的方式任命的(具体的干部分类任用方式如表l所示)。

3.规范竞争上岗工作程序与要求

严格的程序可以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正透明。从工作实践来看,竞争上岗工作一般包括以下程序和步骤:制订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命题笔试、面试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竞争上岗工作各个程序和步骤的工作内容和基本要求应统一规范、明确规定并向全社会公开。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程序步骤和各步骤的具体要求一般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从实践来看,还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竞争上岗工作的关键步骤及其工作要求,从而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平公正地开展,以选出德才兼备的人才。

如图2所示,我们认为,从工作程序来说,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科学设定岗位条件,明确规定竞岗比例,合理确定分数权重,严格把控面试环节,扩大民主测评范围,灵活设置考察比例,加强任用干部的后续培训工作,而在整个竞争上岗工作中都应重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其中关于干部的考核测评是竞争上岗极为关键的工作。我们下面来对这些工作进行逐一论述。

4.做实竞争上岗的前期准备工作

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方案制定、撰写职位说明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明确参加竞岗人数的比例等。

①确定竞争上岗职位。从工作实践来看,竞争上岗有全额竞争上岗和缺额竞争上岗两种。根据访谈和调研,我们认为一个部门或单位尽可能不要实行全额竞争上岗,而应该实行部分职位竞争上岗。这部分职位,既可以是目前人员空缺的职位,也可以是虽然不缺位但根据制度规定或实际情况必须实施竞争上岗的职位,特别是那些重要部门、重要岗位或上级或群众有要求必须实行定期竞争上岗的职位。每次竞争职位一般应控制在单位全部中层职位数的1/3左右,最多不宜超过1/2。否则处理不好会影响工作,也可能导致每个职位参与竞争的人数减少。同时,单位或有关领导要敢于并舍得拿出一个部门或单位好的或相对比较好的职位让大家竞争。

关于竞争上岗的范围,目前,一般局限于单位内部行政编制的国家公务员。对于一些难觅优秀人才或者特别专业的岗位,经过相应的报批程序后,可以实行开放性竞争,打破内部壁垒,欢迎其他机关干部或基层单位乃至企事业单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参与竞岗。

②科学设定岗位条件。竞争上岗的目标岗位条件设定是竞争上岗工作的起始环节,也是决定竞争上岗工作成败的重要一环。因此,应全面调查研究岗位的条件,包括对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性格等方面的要求,从而制定科学的职位说明书。

就“您认为竞争上岗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是?”对组织人事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调查,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认为条件设定是竞争上岗中最关键的环节的人最多,超过32%,其他依次为面试、组织考察、笔试、民主测评、报名、资格审查、任职,因而完善竞争上岗工作理应从最关键的环节人手。竞争上岗的岗位条件设置必须恰当,要保证每一个岗位都拥有足够多的参与者。条件要求过高,会在客观上造成对更多参与竞争者权利的“剥夺”,有的甚至给人以“量体裁衣”之感;而条件要求稍低,则会为更多的人能够参与创造条件,有利于形成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局面。依据实践和访谈结果,我们认为在确定竞争上岗报名资格条件时,应坚持条件要求宜粗不宜细、宜低不宜高的原则,尽量不要人为地设置一些资格条件方面的“障碍”,以免将竞争上岗变成“资格竞争”,导致苛刻的条件把一些优秀干部拒之于竞争上岗的门外。

③明确规定竞岗比例。参加竞争的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是确保选到合适人选的重要条件,也是竞争上岗工作的基本要求,否则不能体现竞争之“竞”。就此问题对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了调查,从对组织人事部门的统计数据来看,只有6.6%的人认为参加竞争的人数与岗位数的比例应低于3:1,有49.2%的人认为此比例应为3:1,有29%的人认为此比例应为5:1,有15.3%的人认为此比例应高于5:1。据此,我们认为,参加竞争的人数与岗位数的合适比例不宜低于3:1。此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干部的调查结果与上述结论是基本一致的。这一比例在制订方案和公布职位的时候应明确标明,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的岗位应取消竞争上岗。

5.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测评机制

竞争上岗作为一项不断探索和改革的选人用人制度,还有诸多制度安排和机制需要完善。从问卷调查和访谈来看,大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如何科学地考核评价一个人是否适合某岗位,是竞争上岗工作的一个关键点。就“竞争上岗工作最需要完善哪些制度或机制?”对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调查,从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三类调查对象均一致认为完善考评机制,保证客观评价是最需要完善的制度。

我们认为考核测评工作主要通过考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等程序来完成,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测评机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①精心组织笔试工作。考试是竞争上岗工作的关键、核心环节,持续时间长,操作难度大,它的科学化水平直接关系着竞争上岗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考试工作主要涉及命题与阅卷工作,而考试一般采取闭卷形式,在此不论述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我们强调整个考试工作应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首先,要严把命题关,紧紧围绕选拔岗位的基本任职要求,从领导干部基本素质和领导干部工作水平、实际工作能力、专业管理知识诸方面,根据岗位和笔试特点,科学设计考试内容,增强命题的科学性。我们倾向于考试命题工作交由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进行。为了降低成本,我们认为可以建立局级、处级、科级等不同等级的竞争上岗试题库,试题库可不断更新,以供一个省市竞争上岗之用。在各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时,再增加符合实际的试题。

其次,要抓牢阅卷关。尤其是阅卷人员,要充分考虑各类人员在全部阅卷人员中的比重,既要保证阅卷人员有水平,更要保证阅卷人员有代表性,从而增强评判的公正性。关于阅卷工作,我们倾向于采用国家公务员考试的阅卷方式,两人对同一份试卷独立评阅,然后加权平均确定最后分数。

②严格把关面试环节。面试被组织人事部门和领导班子成员认为是竞争上岗工作第二关键的环节。就“您认为在竞争上岗中哪个环节最能体现个人的素质能力?”对一般干部进行调查,51.6%的调查对象认为在竞争上岗中面试环节最能体现个人的素质能力。因此,在最能体现个人素质能力的面试环节,必须严格把关,严密组织,选拔出真正优秀的人才。此项工作,对做好竞争上岗工作的意义非同寻常。

面试工作主要包括面试方式、面试试题、考官组成及评分等工作。从调研和访谈来看,我们认为面试采用以下方式较为科学,即当天参加面试的所有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多名考官面试,综合评价。几套面试题抽签回答,在一道政治题、一道业务题之外,可增加一题,即面试者先介绍自己的简历、竞争优势以及竞争上岗后的工作思路和打算。

关于面试试题,从实践来看,一般包括政治题、业务题和辨证思考题,关于具体的命题工作,我们认为和笔试试题一样,可以考虑建立面试题库,交由第三方机构来做。

根据调研和访谈,我们认为面试考官设置7名比较合适,本部门不超过两名,其他考官由部门外的领导和专家构成,可逐步试行考官资格制。评分可采用公开亮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最后计算平均分的办法。

③合理确定分数权重。合理地确定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自所应占的分数权重不仅是确定考察人选的关键因素,也是确保选对人的先决条件。就“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自所应占的分数比重应谚是多少?”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自所应占的分数比重(均值)分别为33.69%、35.28%、30.80%。同一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调查结果与之基本一致。据此,我们认为,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各自比仞应为30%、40%、30%。

④扩大民主测评范围。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扩大民主测评范围,可以考察干部的群众基础,可以考察干部德的方面的素质,确保选到正确的人。就“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多少比较合适?”对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三类答卷都认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百分比应该增大,说明大家普遍认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宜多不宜少,甚至认为应让单位的所有成员参与。从对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查结果来看,47.4%领导班子成员认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应为单位总人数的80%,比例最高。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为单位总人数的80%左右比较适宜。出于强化监督工作的需要,甚至可以再适当扩大民主测评的范围。

⑤灵活设置考察比例。考察人选是进入选拔视野,比较适合岗位的人员。这一比例的确定应慎重,大了增加工作量,小了可能漏选优秀人才或者选不到合适的人。就“考察人数与岗位数的合适比例是多少?”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调查,从结果统计来看,9.9%的调查对象认为考察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应为1:1,47.8%的调查对象认为此比例应为2:1,38.5%的调查对象认为此比例应为3:1,只有3.8%的调查对象认为此比例应高于3:1。据此,可以说考察人数与岗位数的合适比例不宜低于2:1,也不应高于3:1,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定为2:1或者3:1。就该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的调查结果与上述结论是一致的。

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在考察中要把重点放在工作实绩上,因为实绩是一个人德才的集中体现,是一个人素质能力的综合反映,具有客观性、可比性。所以要注意把实绩作为一个重要因素,加以量化计人综合评价的结果中,使考察有更可靠的客观基础。通过上述各个环节的综合考核,最后对优秀的人选,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6.推行考试成绩与资格有效期制

竞争上岗工作的运行时间和成本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是访谈中干部们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我们认为,可以实行考试成绩有效期制,即某一位考生参加某一类某一级别职位竞争上岗考试取得的成绩,在某一段时间区间内有效。为了避免因考试难易度不一而引起的不公平,也可以将考试成绩有效期改为进入最终考察者作为符合任职资格有效,即任职资格有效期,只要列入考察对象,也就具备任职资格,在一定时间区间内有效,即可以在下一次同类同级别职位选人用人中直接进入考察阶段,不需要再次参加笔试、面试,可以降低选人用人成本。

7.试行面试考官资格等级认证制

竞争上岗面试的考官除需要具有政治道德素质与业务素质外,其综合素质、测评技术以及评判水平同样非常重要。因此,可试行竞争上岗面试考官资格等级认证制度,从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和专家学者中挑选一定数量的人员,经过专门培训与考试,发放考官资格证书,逐步建立一支掌握面试原理与技术的专、兼职面试考官队伍,面试考官须持证上岗,这一考官队伍可以和公开选拔的考官队伍共用。

8.健全竞争上岗的监督制约机制

竞争上岗工作,有较多的程序和步骤,只有在每一个环节施以有效的监督,才能确保竞争上岗工作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地开展。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均一致认为完善监督机制,保证公正透明是除完善考评机制外第二重要的制度。由于竞争上岗工作,涉及人员多,程序和环节多,工作中稍有不慎,就会加大选拔工作不公正的因素,甚至会使整个选拔工作毁于一旦。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使竞争上岗工作自始至终都处于监督之下。

在强化社会、部门内部与纪检部门监督的同时,可以尝试引进公证监督。为了增强面试或答辩的公正性,使面试或答辩结果得到社会认可,可以尝试引进社会公证机构参与,或者尝试“面试直播”。

在竞争上岗中应重视群众参与监督,一是预选对象可以由群众推荐产生,二是民主测评吸收群众参与,三是考察预选对象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制约作用,可克服长官意志、主观印象、个人好恶对竞争上岗的影响,提高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同时,也有效地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竞争上岗中的人事争议,当事人可向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诉或控告。上级主管部门应予以重视,查实情况,作出恰当处理。群众也有权向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检举揭发各种违反竞争上岗规则的人和事,有关部门应坚决保护检举揭发者。

9.加强竞争上岗干部的培训工作

竞争上岗工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通过竞争上岗选拔任用了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并没有就此结束。加强竞争上岗任用干部的培养是极其重要的一步,这也是干部适应岗位和发展的需要。就“通过竞争上岗上来的领导干部,应加强以下哪些方面的学习或能力培养?”对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调查,62.9%的调查对象认为,通过竞争上岗上来的领导干部应加强组织管理能力的培养,其他依次为创新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危机管理能力、现场指挥能力、专业知识。因此,对竞争上岗来的领导干部应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创新能力、决策能力、危机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7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摘 要 人力资源是企业发展的第一资源,青年人才又是人力资源的关键组成部分。为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加快青年管理和技术人员培养步伐,拓展后备人才培养平台,拓宽企业选人用人渠道,探索推行岗位管理,促进公司转型发展,开滦唐山矿业分公司立足实际,打破常规,以采煤专业为试点,积极构建“3+1”培养模式,不断探索管技岗位减人提效暨青年管技人员培养新途径,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关键词 “3+1” 青年管技 培养

一、构建“3+1”模式的基本背景

长期以来,开滦唐山矿业分公司认真贯彻“人才优先发展”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导师帮带”“课题攻关”“跟班锻炼”“挂职锻炼”“轮岗锻炼”等多种培养措施,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现有培养模式吸引力和效果有所弱化,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用人、干部成长等现实需求,特别是采煤专业青年管理和技术人员(以下简称“青年管技人员”)存在五方面的问题:

(一)人员分布集中

每个单位都配备了多名采煤技术员,超出实际工作需要,导致技术员的工作量长期不饱和,滋生等靠依赖、观望懈怠、相互攀比等不良工作习惯。

(二)工作热情不高

技术员分工过细,综合性不够,考虑到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特别是用人的习惯性,用人单位很少让技术员轮岗,长期单一的工作内容使之产生疲惫、厌倦、抵触等情绪,导致工作求稳多、求进少。

(三)实践能力不足

实际工作中,深入现场看的多,转的多,说的多,做的少,导致实践能力不足,实践经验缺乏,拿出的规程措施指导性、可操作性差。

(四)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

由于工作的C合性差,加之实践能力不足,遇到问题常常扮演上传下达的角色,独立思考、独立部署、独立承担相对不足,现场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得不到锻炼。

(五)干部接续断档

2009年至2011年,公司大批量招进毕业生,这三年流入公司的毕业生占到近十年的一半以上,相对集中,而这之前和之后的几年,招入的毕业生相对较少,导致采煤技术人员在接续上存在断档的问题。

二、构建“3+1”模式的具体方案

为有效破解采煤专业一般技术岗位管技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造一支既懂技术,又会操作,更会管理的实用型管理技术人才队伍,开滦唐山矿业分公司立足实际,谋划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一是确定了“3+1”培养锻炼的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其中,“3”是指让青年管技人员上操作岗,从事与专业相关的三个主要工种的岗位操作,熟练掌握各操作工种的岗位技能;“1”是指青年管技人员经过三个操作工种的锻炼且考核达标后,被选拔推荐到与专业工作相适应的班队长岗位进行锻炼,培养现场指挥、平衡协调和管理能力。旨在通过搭建“3+1”培养锻炼平台,实现管技岗位减人提效,解决青年管技人员自身实际操作能力、现场管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真正实现现场工作由“看”到“干”的转变,为更好地从事管理工作,培养优秀管理人才奠定基础。二是明确了“3+1”培养锻炼的两个主要步骤。第一个步骤是分散上操作岗,即按照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被列入“3+1”培养锻炼的人员到指定单位从事操作岗工作。期间,每名成员须在导师指导下,分别从事三个工种的岗位操作,熟练掌握全部业务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并通过公司组织的业务考核。第二个步骤是集中上操作岗,即“3+1”成员通过第一个步骤的考核合格后,集中到公司指定的实训基地上操作岗,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每名成员必须独立完成操作员工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公司定期组织考察与考核。三是明确了参加采煤专业“3+1”培养锻炼的人员范围及要求、必须具备的七大基本条件,以及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推荐、组织审核的选拔方式。

三、构建“3+1”模式的主要成效

搭建“3+1”培养锻炼平台,促进青年管技人员加快成长,既是一次突破,更是一次探索。综合来看,主要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一)打破了青年管技人员培养的传统模式

适应形势变化,立足一般技术岗位管技人员理论知识丰富、实践锻炼不足、现场经验欠缺的实际,突破性地让管技人员上操作岗,有针对性地提升操作技能,积累现场管理经验,实现了管技人员的快速全方位成长,成功探索了青年管技人员培养的新途径。

(二)解决了青年管技人员自然成熟的问题

改变了过去等待成熟的做法,分层次、分专业,有目标、有重点地搭建培养平台,促进青年管技人员主动补齐短板,加快提升能力素质,变被动为主动,形成了主动培养、全面提升、快速成长的人才培养局面。

(三)缓解了干部断档的压力

在培养锻炼过程中,一批学习能力强、技能水平高、综合素质优的管技人员脱颖而出,形成了一支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兼备的青年管技人才队伍,为公司干部队伍的稳步接续提供了有力保证。

(四)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

通过锻炼,青年管技人员的整体素质显著提升,后备干部队伍人员储备得到进一步充实,为干部使用优中选优提供了条件。特别是让管技人员上班队长岗,进一步优化了班队长队伍结构,提升了班队长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8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高度重视,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

学院将“三重一大”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教代会制度建设和完善、学院的改革和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学院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中,都明确院长和党总支书记对“三重一大”工作的落实负总责。近年来,我院结合实际,制订诸如《人文与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人文与法学院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人文与法学院关于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人文与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人文与法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对涉及学院的重大事项以及师生的切身利益,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完善学院议事规则,严格工作程序,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坚持院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质询和监督坚持院务公开,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倾听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凡是需要教职工参与的事项、涉及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需要教职工了解和知情的有关事项,一律公开。第一,坚持学院教职工周例会制度,及时传达学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汇报学院工作的进展和规划,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安排学院的各项工作,发挥教职工在办学兴院中的主人翁作用。第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称晋升﹑岗位考核﹑聘任结果﹑荣誉奖励﹑引进人才等,做到程序透明,公开﹑公正与公平。第三,及时召开各种类型和不同层次的座谈会,比如学科发展研讨会,青年教师座谈会,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等等,介绍学院发展情况及相关政策,提高工作的透明度。第四,充分发挥发挥工会、教代会以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学院通过强化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在学科发展与规划﹑人才引进﹑岗位聘任考核﹑分配方案等方面,都注重听取教代会代表的意见,切实发挥了教代会制度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三、明确“三重一大”内容,规范工作程序(一)我院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包括:学院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学院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免试推荐研究生、学生入党、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勤工俭学、特困生资助的办法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学院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

(二)有关重要(重大)事项的工作程序

1.关于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项工作

按规定组成由院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院务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实施。工作程序和方法:

(1)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职工详细传达上述各项工作的方针、政策,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

(2)根据上述各项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程序和日程安排,公布于众。

(3)教职工的聘任、考核、晋级、奖励采取个人自荐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以系部为单位进行个人述职,民主评议,写出评语,并按规定提出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院务委员会根据系部提出的考核等级、等额或差额名单建议,进行综合评价,作出决定意见。

(4)教职工职称评定则按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交业绩成果,由院学术委员会予以推荐。

(5)有公示要求的,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6)决定意见报学校人事处或相关部门备案。

2.关于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工作

(1)根据学校岗位聘任总体要求,我院设置教师岗位、实验岗位、管理岗位三类,并制定相应的岗位要求和津贴标准。

(2)成立以学院班子成员和教代会代表组成的学院聘任审议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和考核工作。

(3)确定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三项原则,即有利于学科的发展和教学改革的深入;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保持学院的稳定;有利于教职工收入的合理增长,充分体现奖勤罚懒,优胜劣汰。

(4)明确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需要处理好的四个关系,即正确处理专业教学和公共课教学的关系;教学过程管理与教学目标实现的关系;教学与科研的关系、本科教学和研究生培养的关系。

(5)对“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管理工作,实行限制教学工作量及对科研成果适当奖励的政策

(6)我院岗位聘任及津贴分配方案的形成是在深入听取院教代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由院领导班子提出初步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深入讨论,院领导班子制定分配方案,报学校聘任考核工作委员会审定批准。具体分配工作由院长按照分配方案规定的程序和内容执行。

3.涉及教职工、学生的

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教职工、学生的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教职工的婚丧嫁娶、身体病痛、临时困难等事项,学生的献血工作、重大疾病、特困生资助等。院领导班子坚持以师生为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一视同仁,各项经济补助有程序规定、数额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有批准程序,有受助人签字,手续完备。4.经费、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1)经费的管理

坚决执行学校的财务政策,按照学校要求,学会经营,精打细算,花出效益。大宗经费使用由领导班子讨论,制订计划,由院长审批,组织运行,签批手续规范完备。经费的主要使用方面是:保证学院办公工作的基本运行;保证专业、课程的基本运行和基本建设,主要包括:购置图书文献;订阅刊物、杂志、报纸;购置音像资料、电子课件;满足教学信息化要求,基础设施的建设,购置u盘、硬盘等;教师参加学术会议、调研考察、攻读学位的费用支出;网上办公所需费用、计算机维护、复印纸供给;学生实习实践环节的费用支出、学生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的打印;安全稳定工作的费用支出,防火防盗设施的购置;学校重大活动的支出,运动会、迎新、庆祝活动等;保证专项经费专项使用,主要是硕士点建设经费、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项经费的使用;对于事关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例如硕士点申报,新专业申报、重大科研课题申报等的费用支出,采取特事特办的办法,党政主要负责人研究确定,由院长审批,经办人签字,形成监督机制。

(2)招待费支出、管理工作

招待工作主要是两个方面:酬谢教职工“年饭”、联谊活动;调出职工的一定范围的欢送餐,欢送毕业生餐费;合作单位的必要招待,由班子成员商议着办。

上述经费、招待费的支出管理工作,由院长向教代会和教职工大会作年度报告和重大费用支出的即时报告。

5.干部的选拔任用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我校《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按着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将5名德才兼备、具有奉献精神和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学院领导班子中,进一步改善了班子的结构,加强了学院对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领导。院内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同样按着学校有关规定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

6.重大资金支出和使用

第9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范文

回望走过的日子,我与培训中心、规范办、文化办的全体工作人员戮力同心,圆满完成了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和地税文化建设工作任务,在学习与工作中,倾尽十分热情,饱含一腔热血,为地税工作尽自己的绵薄之力。总结年度的工作,用三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学不生厌、勤不言苦、廉不言贫”。下面,将本人工作和学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不生厌

“学不生厌”就是把学习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作生活的必须,这样自己就会心甘情愿地学习,主动地学习,并且能在学习中享受到获取知识的快乐和幸福。为了提高工作本领,我根据形势需要与自身的本职工作的要求,始终“咬定学习不放松”,使学习与工作相得益彰,学用相长: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注重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的精神指导工作;系统学习了有关培训管理工作知识,参加了总局在江西税务学校举办的西部地区培训管理培训班,使自己的培训基础知识更加扎实;学习了管理学知识,用管理学的前沿知识指导我局的规范化管理和个人绩效管理工作;学习了文化管理知识,以不断充实、勤于钻研精神去探索和实践,在领导、同事的帮助下,注意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在实践中锻炼成长,在积累中总结提高。

二、勤不言苦

“勤不言苦”在于勤能补拙,更在于勤能生巧。做任何工作,都要勤思考,勤动手。学习要勤奋,工作,同样需要勤奋。长期以来,我负责教育培训、规范化、地税文化三项工作,就只有用一个“勤”字来弥补,勤,而不言苦。

(一)树立人本理念,强化忧患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年,全市地税系统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8期,圆满完成了全年的培训工作任务。为了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年初制定了全年的培训工作计划及培训工作要点;出台了《年-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年度教育培训工作方案》,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早布置、早谋划;为了加强“六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我们及时下发了《市地税系统“六员”培训实施方案》,明确了各岗位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人员的学习内容、要求和目标;按照民主推荐、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省地税系统率先聘请了13名系统内部兼职师资,修订了兼职师资聘用与管理作业指导书,在举办的第一期税收管理员培训班与第一期办税服务厅人员培训班中,系统内部兼职师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组织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系统共有110人次参加了第四次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全部顺利过关;在税务培训中心举办了第五期科股干部培训班,至此,第一轮科股干部培训工作全部结束,培训面达到99%以上;继续抓好市局机关“每日一课”学习,精心挑选、策划“每日一课”学习内容,克服大家的厌烦情绪,保证了“每日一课”学习的生命力。

(二)夯实管理基础,探索管理新路,规范化及个人绩效管理取得突破

针对规范化管理工作已经开展了三年,年度,我们主要探索了规范化管理职能如何归位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规范化管理过程中的作用的问题,在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局,我们率先制定了《规范化常态管理实施办法》,努力实现了日常工作规范化、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强化了规范化文本的评审与修订工作,严格按照pdca循环的要求对工作过程进行控制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进及预防措施;充分发挥了规范化审核和管理评审的纠错功能,用系统的观点审视规范化管理体系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地税人员税收执法和管理行为,在省局组织的规范化达标验收过程中,全市地税系统各个单位全部验收合格并得到了省局达标验收考核小组的好评;认真抓好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深入县局基层,与干部职工一起探讨如何优化绩效指标体系,如何改进辅导与考核方式,积极参与绩效管理重点课题调研,为试点工作诊断把脉,年,个人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三)挖掘文化内涵,拓展文化载体,地税文化建设如火如荼

紧扣我局“文化耕心、以文化人”地税文化建设主题,从培育干部职工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理念出发,我们制定了地税文化建设实施纲要,出台了年度地税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将地税文化建设的工作项目在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分解和协调,做到工作有计划,分解有指标,落实有依据,为全市地税文化建设谋篇布局;开展了地税文化演讲比赛,在全市地税系统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对“继续解放思想,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地税文化建设,促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考;加强地税文化工作调研,就“如何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浓厚氛围”,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崇尚先进,使“和谐聚力”的文化理念落到地税工作的实践当中;组织人员深入新钢公司考察“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经验,探索“学习型组织”与地税文化建设,与读书活动的结合点,推动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激发地税文化建设的活力。

三、廉不言贫

“廉不言贫”要求我们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既然选择了做一名普通的公务员,就选择了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长期以来,我紧绷廉洁这根弦,向先进学习,向典型学习,用正反两方面的事例来教育和警示自己:我们在工作中品味成就,在生活中品味情感,寻找快乐、寻求自信,以平凡的岗位、平和的心态、平静的心情,拥抱着满目的姹紫嫣红!不要用“贪”字折断了家庭团圆之弦,失去了康足富裕之福,剥夺了人格尊严之义。那么“廉”就会吟唱着幸福之歌,在文明之路上意气风发,阔步前行。我坚信,清风正气将永远在身边吹拂,廉政之歌将永远在心中高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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