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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履职审计 评价 量化 探讨
一、量化计分的意见
探索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以下简称履职审计)评价量化方法,对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履职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履职审计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
履职审计评价是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如果能采用一种用分数“说话”的评价机制,必将有力地促进整个履职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具体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化计分能够避免审计者的主观随意性,使不同的审计者对同一问题评价按照量化计分的方法得出的结论具有一致性。二是量化计分给被审计人用分数“说话”,人人平等的感受,减少被审计人与审计人之间磨擦。三是量化计分的评价统一了管理层、审计人和被审计人评价的标准,审计结论具有公允性。
(二)有效地为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直观的决策参考依据
履职审计的最终目的,是考察被审计人在任期内履职情况,并以此给被审计人一个直观的、明确的结论。这也是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最为关注的。如果通过履职审计,不能为党委正确使用干部提供直观明了的决策参考依据,就会降低党委对履职审计的关注度,履职审计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甚至会“穿新鞋走老路”(相对于离任审计),失去其本来意义。
(三)有助于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履职审计评价结论与被审计人的荣辱升迁密切相关,备受被审计人的关注,加上履职审计正处于探索之中,因此,存在较大的审计风险。只有寻找一种客观的评价方法,客观地进行审计评价,公正、公允地出具审计评价意见,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防范审计风险。
(四)有助于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忠实履责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的方法来量化政绩,使领导干部任期的履职情况直观明了地反映出来,有助于领导干部全面、客观地了解自己,从而有效地克服重形式、轻实质,虚作假为、飘浮的工作作风,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能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遵守财经法纪和规章制度。
二、量化计分的原则
实行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必须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重要性原则
任何事情都要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履职审计也应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设置审计评价指标和分值时,要重点突出,不能平均分配,对于一些重点问题、关键问题分值分配应适当倾斜。
(二)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审计人员进行履职审计评价时,摒弃个人好恶、杜绝感情用事,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附加任何主观成份,不使自己的结论依附或屈从于持反对意见的人的影响和压力,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审计评价。
(三)谨慎性原则
履职审计评价应坚持:审计评价紧紧围绕被审计人履职情况进行,与被审计人职责不相关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在审计范围内进行,审计未涉及或者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查明的事实进行,审计证据不充分的事项不评价;审计评价应按照内部审计准则和法规制度进行,责任不清或者没有评价依据的事项不评价。
(四)历史性原则
履职审计实务需要针对已发生的情况,对被审计领导的履职责任进行责任认定和评价,要求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历史性原则,历史性的问题应放在历史的环境和条件下去考察。如果脱离当时、当地的经济环境和历史条件,就会导致审计结论失去客观性、公正性。坚持历史性原则,就要正确区别“四个责任”:现任领导责任和前任领导责任、主面责任和客观责任、故意违纪责任和预违纪责任、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
三、量化评价的基本要求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基本要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根据履职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和评价
《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是履职审计的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基本尺度。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所依据数据和资料必须是真实、全面、可靠的,而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和内部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是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评价依据的数据资料真实可靠的关键。
(二)合理设置评价指标和分值
履职审计评价量化计分的核心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履职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各级行可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内容的不同,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评价指标和各项指标的分值,可以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所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情况分类别设置,毋需一概而论。
(三)综合评分,确保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为谨慎起见,在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进行打分时,开有分管行领导、内审部门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的审计评价会议,审计组汇报审计情况,提出对每项审计评价指标扣分、加分的初步意见,会议成员各自发表意见,集体打分,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集体打分,综合评定分值以保证审计评价结论的公正性、公允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地规避审计风险。
(四)按分值划分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根据评价内容分项确定分数,依据审计结果确定得分,按照得分多少分履行职责好、履行职责较好、基本履行职责、失职四个档次进行综合评价。
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履行职责好;
80分(含80分)至89分的,为履行职责较好;
60分(含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履行职责;
60分以下的,为失职。
综合评价要特别关注一些特殊情况:对于领导干部履职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本人失职、渎职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均评价为不称职,内审部门还应当按有关规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和计分方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的规定,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责任认定为三类,按轻重依次为:一是领导责任;二是主管责任;三是直接责任。因此,在设置评价指标及其分值时,对每一项指标分值的设定应以领导干部所承担的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为基础进行设定,同时对其所承担的直接责任事项进行加分和扣分。对特殊问题作出特别规定,如提供的资料或账目不齐全,或提供虚假账目和资料的,从其所得总分中酌情扣分。
领导干部履职审计评价具体内容和计分办法
(一)金融法规、方针政策、上级行决定贯彻落实情况(20分)
1、未及时转发或传达上级行的有关文件,扣1-2分;
2、未严格执行上级行的有关决定,扣1-2分;
3、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扣1-2分;
4、所制定的措施、办法有与法律法规和上级行的规定相冲突的情况,扣1-3分;
5、贯彻和落实上级行精神取得明显成效,被上级行通报表扬的,加3-5分。
(二)组织参与决策的情况(30分)
1、重大事项未实行集体研究决策,扣1-5分;
2、未建立明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扣1-3分;
3、决策过程有关记录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真实,扣1-5分;
4、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后果的,扣5分。
(三)内部控制管理情况(30分)
1、本单位、部门岗位职责、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及应急处置预案等不健全,扣1-2分;
2、各项审核、审批权限不明确,扣1-2分;
3、岗位职责分工和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执行不严格,扣1-3分;
4、内控机制不健全,扣5分;
5、对发现的问题纠正和处理不及时,扣3分;
6、内部管理方法有创意,得到上级行肯定并在系统内推广的,加3-5分。
(四)履行业务管理职责情况(20分)
1、未严格履行有关审核、审批职责,扣1-2分;
2、未按规定开展调查研究,扣1-5分;
3、对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扣5分;
4、本单位、部门及所管理的单位各项主要业务出现重大业务差错,扣5分;
5、对严重或突出的风险问题未及时处理或报告,扣5分。
以上四项总分100分,对负有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的按上述标准计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按上述标准的2倍扣分。每个分项得分最少为0分,最多得该项满分。
五、几点体会
我乡市乡两级人大代表中,共有党政领导干部6名,这6名党政领导干部代表平常都能自觉以普通代表身份积极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深入走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积极履职到位,主动为民代言,切实推动了我乡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措施:
我乡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履职考核评价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代表日常活动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结果直接影响代表年度考核。建立了专门的代表小组活动办法,提出了小组活动的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在“两走访”(即人大代表中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走访其他的市乡人大代表、其他的市乡人大代表走访本选区的选民)工作上做了重点部署,原则上要求每名代表全年走访不得低于10次,并详细填写代表走访登记册。探索开展了代表履职报告工作,实行代表履职档案管理。以上工作,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率先垂范、树立标杆,在人大代表中起到模范带头和促进作用。
二、取得的成绩
以民为本,做建言献策的表率。我乡党政干部代表坚持作群众的代言人,通过“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平台,深入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接访活动,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并及时准确地将群众反映的意愿,形成代表建议或提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关注民生,做联系群众的表率。我乡党政干部代表坚持把“知民情、集民意、化民怨、顺民心”作为工作的立足点,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真心集中群众智慧。党政干部代表带头进村入户,与群众拉家常、问冷暖,帮民兴业,助推民富。通过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加代表小组活动,推动各项强农惠民政策落地,支持群众发展产业脱贫致富,有效增进了干群关系,凝聚了发展力量。特别是在脱贫攻坚的浪潮中,全乡党政干部代表更是率先垂范,做群众致富的“引路人”。
真抓实干,做排忧解难的表率。人大代表不仅要为民代言、为民谋利,更要脚踏实地为民干事。我乡党政干部代表坚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保障问题。近年来,我乡党政干部代表聚焦就业、就医、上学、出行、住房、养老、文化生活等各类民生保障问题,为群众破解了一道又一道难题。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人大代表的积极性未被充分调动。近年来,我们极探索代表工作的新举措,强化代表学习培训,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推行选民评议代表,公开晒代表履职等,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对照法律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是存在一些差距。
二是代表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代表政治素质低,缺乏政治热情,行权履职意识淡薄。
一、以学习为先导,致力于“学习型”机关建设
近年来,县政协机关把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建设的先导性工作来抓,不断拓展学习渠道,创新学习载体,营造学习氛围。建立健全了机关学习和委员学习制度,通过机关定期学习、常委会学习、专委会学习、举办委员培训班、常委研讨班、邀请省政协领导举行政协理论报告会、参加全国政协的学习培训和参加省委党校文秘班的学习培训等各种形式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政协委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人民政协基本知识以及履职必备相关业务知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强调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履职需要加强针对性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县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参加机关的学习并率先垂范,结合工作需要,不断研究政协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体班子成员都有理论探讨文章见诸报刊,如曾志毅主席、符垂荣副主席、熊长春副主席撰写的《在创新中提高履职水平》、《关于参政议政的认识与思考》、《实现新时期统战工作新作为》等,均在《光华时报》、《__政协》上发表。
二、以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抓手,致力于“创新型”机关建设。创新是人民政协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源泉。近年来,县政协机关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一系列工作新机制:为有效规范和约束委员的履职行为,出台了《关于政协委员权利义务和履职尽责的暂行办法》;为量化委员履职的基本要求,出台了《关于在县政协委员中开展履行职能“四个一”活动的意见》;为强化委员履职的考核工作,建立了委员履职档案;为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开展了委员述职活动等等。这一系列创新举措的推出极大的激发了委员们的履职热情,委员发挥主体作用和参与政协各类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提高,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的数量和质量也逐年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也逐步增强。正是由于在创新工作机制上的大胆探索和成功实践,县政协荣幸地参加了全国政协和省政协召开的地方政协工作座谈会,《开展委员述职活动,激发委员履职活力》等经验材料在会上进行了交流,受到了全国政协领导和省政协领导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
三、以和谐求合力,致力于“和谐型”机关建设
营造和谐,是人民政协的本质要求。近年来,我们坚持用共同理想凝聚人力,用和谐理念增进团结,促进了各方面的和谐合作。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注重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胡书记、周县长多次走访政协机关,就政协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胡书记、周县长对政协报送的各种报告、送阅件、重点提案和社情民意信息共批示了38件。县政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工作经费,使县政协办公条件大为改善,为政协组织更好地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增进了政协机关内部的和谐。强调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人翁意识。凡是机关的大事都广泛征求全体人员的意见,使每个人都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人文关怀。加强了与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制定了《关于县政协主席会议成员联系常委、常委联系委员的制度》。通过这样一个三级联系网络与委员保持经常性的联系与沟通,及时了解委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督促委员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要求,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信息;力所能及地为委员排忧解难,增进感情交流。有效地增进了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重视老干部工作。逐年增加了县政协老委员联谊会、机关老年体协、老年支部的活动经费,积极支持他们开展各项文体活动。组织机关老干部赴井冈山、韶山、长江三峡等地学习考察,既开阔了视野,也愉悦了心情。坚持年终慰问老干部制度。机关老干部工作受到老干部们的一致好评。
四、以履职为民为重点,致力于“作为型”机关建设
有为有位是我们开展工作一贯坚持的理念。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有关新建发展目标和工作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建言献策,得到了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一是以提高调研质量为支点在建言献策上求作为。近年来,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精选调研课题,严密组织调研,加强科学论证,发挥委员智力优势,共形成有关义务教育、发展特色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发展民营经济、繁荣群众文化艺术、城乡客运、农村安全饮水、县城交通 秩序、发展旅游业等调研报告32个,大部分调研报告被县委办《领导参阅》刊发,有12篇调研报告被省、市、县评为优秀调研报告。所提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参考作用。二是以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为切入点,在民主监督上求作为。近年来,县政协机关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座谈会、县政协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邀请提案承办部门主要领导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汇报会等形式强化提案办理的落实工作,共办理提案843件,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大多数被承办部门采纳,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大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近年来,共整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专刊》108期,内容涉及教育、卫生、住房、交通和环境保护等诸多民生问题,通过领导批办,促成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三是以为民办实事为重点,在提高政协影响力上求作为。通过“百名委员帮百户”、“春蕾计划”、“希望工程”、“赈灾义演”、“助残帮困”、“送科技、卫生、文化下乡”等系列活动,组织和推动广大政协委员,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献爱心,为和谐新建聚人心,极大地提高了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美誉度。四是以加大宣传工作为着力点,在营造政协组织新形象上求作为。密切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系,拓宽宣传报道渠道,积极展示县委、县政府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亮点,展示我县政协的履职成果,展示委员的风采。近年来,在《人民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政协》等国家级媒体上稿8篇,在《__日报》、《光华时报》等省级媒体上稿129篇,在《__日报》、《__政协》等市级媒体上稿78篇,向全社会展示了政协组织履职为民的新形象,进一步扩大了县政协的社会影响力。
完善体制,明确职责。安全生产管理的人、财、物统一由各村负责,业务上的指导和培训由镇安全办负责。安全干部的专兼职及任用调配情况,要上报安全办备案,以保持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稳定。各村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与发展的关系,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衡量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志,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责任,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努力实现基层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要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人员保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全干部要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监管知识,及时参加上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各村要组织安全干部定期培训,逐步提高基层安全干部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要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安全干部的选拔标准,把政治思想过硬且具备较强业务素质、较高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员充实到基层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年龄建议在50周岁以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办要指导各村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设。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各村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对相关制度和台账资料进行细化完善。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村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本村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管理责任。村党总支书记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本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村有实业公司的要同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村、有关公司每年与本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建立健全各项基本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各村每季度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和布置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通报本区域内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应有针对性地对村民,居民和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防、自防自救和应急处理能力。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应每季度对本区域内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建立隐患排查报告制度。应定期组织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做好排查登记,按照“五到位”的要求,狠抓隐患整改,严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属地安全监管机构。五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应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六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应加强对相关人员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的考核,把工作态度、工作数量、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奖惩的基本内容,督促相关人员落实责任。3.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台帐制度。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账。一是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从业人员数、有无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场所性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表2)。二是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期限及复查验收情况等(详见附表3)。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情况台帐。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发现的主要问题、复查时间、整改落实情况等(详见附表4)。
履职考核及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考核,强调过程考核。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村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奖励的专项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分值比重占总的分值不低于5%。年底除常规考核外,由镇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奖励,对于全年无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安全考核为优秀的重点村奖励2万元,一般村1.5万元,城市化村1万元,。对于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安全履职考核为不合格的村,由镇安委会领导对村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对于发生一般以上(包括一般)安全事故的,经市或区事故调查组认定为履职不到位的实行年终考核一票否决。责任追究由事故调查组裁定。对履职到位而发生事故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扣分。镇成立由安委办牵头,纪检部门、安全办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小组按照《村级组织及有关公司2013年度安全生产履职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考核。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 国家治理; 实现路径;
一、经济责任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定位
(一) 促进用人制度完善, 确保选拔阳光公开
经济责任审计在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任免中严格把关, 对确保党的干部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对干部队伍建设具有导向作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的不断完善, 可以为党政机关组织部门考察和选拔领导干部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 监督权力规范运行, 着力打击腐败行为
由于国家管理结构存在的固有缺陷和公共权力所导致的市场效应, 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 作为理性人的领导干部很有可能会出于自身需要来利用市场监管和国家资源的配置权力谋取不当的经济利益, 导致权力寻租等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行为发生。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通过对其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从而达到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的效果, 尤其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打击腐败行为。
(三) 推动干部责任落实, 实现工作高效透明
从问责的角度看,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种见得和追究责任的审计机制。它从目标责任入手, 确定领导干部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并对其履行情况进行评价。这种机制强化了受托经济责任的有效履行, 进而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安全, 提升了国家治理效率。
二、当前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障碍分析
(一) 经济责任审计中责任界定缺乏明晰性, 覆盖范围不全面
在目前的经济责任审计中, 领导干部的责任界定相对模糊是一个最突出的问题, 尤其是党政责任、前任与继任的责任、集体与个人的责任、故意与过失的责任和主观与客观的责任难以合理划分和界定, 从而派生出集体担责为个人行为护盾, 个人违纪演变为集体违纪等多种治理乱象, 致使问责不公, 监督失实。
(二)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存在滞后性, 评价缺乏科学性和公正性
当前我国的经济责任审计多为离任审计, 介入滞后, 往往只强调事后问责, 缺乏事前约束和事中监管。
(三) 经济责任审计问责不到位, 没有形成合力监督
目前来看, 我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并不到位, 其结果既没有全面运用, 也没有做到充分运用, 具体表现为审计结果只在审计内部体系传达, 组织和纪检等部门知识用作简单的参考, 在干部考核评价中的分量并不足, 没有有效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对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履职评价并没有实质性效果, 人为地造成了监督脱节。
三、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实现路径
经济责任审计是服务国家治理目标的必然要求, 基于公共受托经济责任观的分析, 经济责任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路径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实现:
(一) 全面覆盖, 合理确定监督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首先要确定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目标经济责任的确定是对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能否及时有效地履行目标经济责任, 是领导干部是否履职尽责的一个重要表现。确定目标经济责任, 就是要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决策事项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充分分析和判断, 决策过程中是否出现了违背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律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在具体经济项目建设中, 是否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招商引资是否公平公开, 是否兑现了上任之初的承诺等等。坚持以领导干部的目标经济责任为导向, 经济责任审计更能突出审计重点, 为责任政府的建立和国家治理目标的实现提供保证。
(二) 及时, 科学建立评价体系
对于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 审计报告要体现以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为基础的报告内容。经济责任审计的认定结果事关被审计领导干部的任用和选拔, 也关系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效果。审计结果要及时对外公告。建立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让社会公众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进行有效监督, 对被审计对象具有极强的震慑力, 让权力运行接受群众的全天候监督。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情况下, 尽可能公布更多的审计结果;审计公告内容也要进一步丰富, 既要深刻指出问题, 也要推广优秀的经验和做法, 提供借鉴学习的平台。对于公告后的群众反馈, 要及时作出反应, 进一步开展调查, 完善审计结果。
(三) 齐抓共管, 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经济责任审计要强化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如果仅有科学的制度规范安排, 而不注重问责力度, 经济责任审计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客体与一般类型的审计不同, 是领导干部个人, 极具针对性, 更应加强对其本人经济责任的判断和追究, 从权力源头上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 保证行政职权和经济责任的实时挂钩。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 应当按照权责一致原则, 充分考虑其发生的历史背景和实际过程来确定, 同时严格落实终身问责制度, 必要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进一步追责。
(四) 跟踪回访, 促进行政制度完善
逐步制定和完善审计跟踪回访制度。提升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能力。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干部个人的专项审计, 其结果势必会对其本人有深刻的影响。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通常发生在领导干部离任之时, 审计报告的内容对于其下一步任职和工作的开展将会起到一个重要的参考作用。在未来的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中, 领导干部本人出于对其自身形象和政绩的考虑, 也会避免出现在其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生过的失误和问题, 从而让政治合格型干部向经济管理型干部转变, 财盲加法盲的领导干部向懂法与守法的理财型领导干部转变, 做到慎用财权, 用好财权, 从而科学决策和布局, 整体提升国家的治理水平, 更好地履行其受托经济责任。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加快快型发展,推进富民强市”这一主线,以深入开展“晒举措、赛干劲”活动为载体,通过公开承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评议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素质能力、提高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行政高效,服务优质,群众满意,努力建设作风硬、工作实、素质高、服务优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公述民评的对象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
(二)全市具有执法、审批、管理(服务)职能的市级机关部门、市直属单位的中层干部;各镇、街道负有公共管理(服务)职能的中层干部;(详见附件1)
(三)村(社区)干部。
三、公述民评的内容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作风、依法行政、工作效能、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具体评议内容如下:
(一)工作作风方面。工作中有无不负责任、作风飘浮、故意刁难群众等问题;是否主动、热情、文明、规范服务,为企业、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是否围绕“晒举措、赛干劲”创新服务举措,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依法行政方面。是否依法办事、照章办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是否存在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做到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做到服务过程阳光、透明。
(三)工作效能方面。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执行不力、政令不畅等问题;是否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否与岗位相适应等情况。
(四)工作实绩方面。是否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是否能结合“晒举措、赛干劲”各项承诺事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且成效显著,并在单位或本系统处于领先位次。
(五)廉洁自律方面。是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是否遵守效能建设“四条禁令”;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否存在、等现象。
四、公述民评的步骤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结合年终考评工作进行。
(二)中层干部的公述民评活动。各单位根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工作职能,确定本单位公述民评的对象范围,按照公开履职承诺、公开述职述廉、公开民主评议、公开测评结果、公开整改措施五步骤进行。
1.公开履职承诺。各单位要将评议对象的岗位名称、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及个人相片、身份等情况,通过服务窗口(公示栏)、网站、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公示。
2.公开述职述廉。各单位组织召开公开述职述廉会议,并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代表、各类监督员参加。评议对象要按照工作职责与服务承诺,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特别要对“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作出详尽报告,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
3.公开民主评议。在评议对象公开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参会代表可针对评议对象的作风效率、政策法规执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晒举措、赛干劲”活动承诺事项完成等情况进行询问或质询。测评可通过向参会人员发放测评表(附件2),以投票方式进行,也可通过网络等形式,开展公众测评。
4.公开评议结果。在民主评议后,各单位要汇总评议对象的民主评议得分、日常考核得分情况(附件3),经综合分析,将评议结果反馈被评议对象,并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
5.公开整改措施。评议对象根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评议情况,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承诺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达到的效果,并通过适当途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各评议单位于201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公述民评活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窗口负责人的公述民评活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不参加本单位的该项活动。
(三)村(社区)干部的公述民评活动,由各镇、街道统一组织,参照中层干部评议步骤,结合“双述双评”等活动进行。
五、公述民评的方式
公述民评采用百分制评议,由民主评议(80分)、日常考评(20分)和激励性加分三部分组成。
(一)民主评议(80分)
包括服务对象评议、所在单位评议和社会各界评议三部分,按权重分别计算,三项之和为民主评议总得分。
1.服务对象评议。抽取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基础分为35分。
2.所在单位评议。组织所在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基础分为15分。
3.社会各界评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各类监督员等进行评议,基础分为20分。社会群众、网络等公众评议,基础分为10分。
(二)日常考评(20分)
采取倒扣分制的方式,对存在下列问题的扣除相应分值,直至本项基础分扣完为止。
1.凡服务对象投诉、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的,每起扣5分;
2.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或投诉,未及时整改或处理不到位的,每件扣5分;
3.本人被追究效能责任的,每起扣5分;
4.履行职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且确属履职不当,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扣10分;
5.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被追究效能责任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追究的每人次扣10分;
6.其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
(三)激励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评议对象或其所负责部门本年度内受到本市、、省和全国表彰的,分别给予1分、2分、5分、10分的激励性加分(同一奖项就高加分,不重复加分)。
六、公述民评结果运用
(一)科(局)级领导干部公述民评情况,作为年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各单位在中层干部公述民评的基础上,于2012年12月20日前向市作风效能执行力办择优推荐1名最优秀中层干部,填写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另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市作风效能执行力办将会同市委组织部,评选出2012年“十佳优秀科(室)长”。
(三)村(社区)干部通过公述民评活动评选出优秀村(社区)干部,由各镇、街道进行表彰。
七、公述民评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组织开展公述民评活动,是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执行力的有力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一、健全完善现有常委会审议形式
从议事规则相关表述和实际操作来看,全体会议审议是常委会审议的主要形式,有关制度规定比较完备,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比较重视,相关制度落实也比较到位。如常委会议事规则对全体会议审议发言时间的规定、有关地方国家机关负责人到会回答询问的规定、组成人员请假的规定等等。
相较而言,问题比较集中的是分组会议审议。一是各方对分组会议审议重视不够,没有认识到分组会议审议也是常委会审议的重要形式,和全体会议审议具有同样
的效力。实行分组会议审议,主要是为了让组成人员有更充分的发言时间、讨论得更加充分,但实际上,分组会议审议的请假率、缺席率要高于全体会议审议的请假率、缺席率。分组会议审议时请假手续的不规范、出席情况缺乏考核说明,有关工作机构对分组会议审议也缺乏足够的重视。
二是由于诸多原因导致组成人员在分组会议审议时发言较为随意,准备不够充分。一方面是相关制度规则缺失或落实不到位,相较全体会议,分组会议组织确实缺乏一系列的规则约束或相关制度规则落实在分组会议时有自动回避的特点。另一方面,相较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审议缺乏有效的外在压力和无形的监督约束,比如全体会议,出席领导多,会场氛围庄严肃穆,发言影响面广,还会涉及新闻报道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省市人大现场直播开通后,会形成较大的压力,迫使发言人员认真准备,组成人员积极发言,但分组会议审议不存在这些外在的压力氛围。
三是分组会议审议发言记录处理尚有待完善,影响到审议意见的准确表达。第一,相较全体会议审议时使用专业速录,分组会议审议因为会场分散,多由机关干部进行记录,记录发言的完整性有待提高。在记录过程中,机关干部由于不能全部记录,往往会对发言进行整理归纳,但在准确性方面仍有待提高。第二,相较全体会议审议时发言者的意见能够直接到达与会人员,分组会议审议发言往往只能达到本组成员,再加上缺乏简报等信息载体,使各组之间的信息难以勾连。第三,由于分组会议组成人员发言较多且较为分散,在整理后的审议意见中难以充分体现,让组成人员主观认为分组审议发言的影响力要小于全体会议审议发言,也是影响组成人员分组审议发言水平的重要原因。
改变分组会议审议存在的这些不足,要求我们一是切实增强对分组会议审议重要性的认识,把分组审议看作人大监督、决策形成过程的重要环节。二是完善分组会议审议相关的制度安排,比如将分组会议的出席请假情况纳入常委会会议整体的出席请假制度中来,对分组会议审议的发言组织也要有相应的制度规范。三是做好分组会议审议发言的记录、整理和反馈。对分组会议审议也要建立专门的速录队伍,以便准确反映发言内容;尝试恢复简报制度,使各组人员发言能够互通共享;有关委员会在整理形成审议意见后,不要怕烦不要怕累,对各组人员的发言要及时反馈说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准确反映组成人员审议发言内容,同时也会促使组成人员切实提高发言质量。
提高分组会议审议质量,还可以从分组形式本身发掘资源。比如目前分组名单较为固定,就要考虑在分配组成人员的时候注重各委员会驻会成员在各组的平均分配;在组织审议前视察、调研的时候,注意吸收各组均有委员参与,以确保审议时各组都有对议题比较熟悉的委员,保证讨论的全面深入。
二、充分合理运用现有常委会审议形式
作为常委会审议的不同形式,全体会议审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各有长处,而且经过较长时间的探索和磨合,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些较为固定的做法。如关于法规案各个环节的审议形式,《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给予了明确规定:地方性法规草案一审时,首先通过全体会议听取报告,而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但也可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规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二审时,首先通过全体会议听取有关审议结果的报告,而后由全体会议或者分组会议对法规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如果是一审一表决,则是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报告,而后通过全体会议或者分组会议进行审议,经由法制委统一审议后再召开全体会议进行表决。关于监督工作,则多采取全体会议审议的形式,根据有关委员会要求,有时也采取分组会议审议。关于人事任免案,一般是局级及以上干部采用分组会议审议的形式,处级干部(主要是“两院”部分干部)则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报告后直接审议交付表决。
由上可见,在基本厘清全体会议审议和分组会议审议适用范围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模糊的空间,这也是适用何种审议方式争论的焦点所在,即“根据需要,可以召开分组会议”中的“需要”究竟作何解?全体会议审议的特点是比较严肃认真,每位发言者都可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迅速地、直接地、准确地传递给出席会议的成员乃至场外公众,影响力大;组成人员也会更认真的准备,发言质量和水平也更高;同时有利于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回答询问及组织公民旁听。但不足是由于会期限制,不能保证每位组成人员都有发言机会,讨论深度受到限制。分组会议审议的特点是发言时间整体相对延长,组成人员的发言机会也相对增加,可以讨论得更加充分;但现在组织工作略显不足,过程较为松散,发言较为随意;同时审议发言局限于小组范围内,不利于信息交流和凝聚共识,另外委员的意见经过归纳整理也容易部分失真。
由此可见,适用全体会议审议还是分组会议审议,关键看是倾向于审议的影响力、严肃性还是审议能够更加深入、充分。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事关民生的议题,比较适合全体会议来审议;对于专业性强、涉及面较广的议题,比如计划、预算报告的审议,比较适用分组会议来审议。对于同一议题多次审议以及争议较大的,比如法规二审,建议多用分组会议审议,以提高审议的质量;对于监督事项,如专项工作监督和执法检查报告,建议多采用全体会议审议,以提高监督实效性和威慑力,客观上也有利于委员会结合前期调研组织委员发言,引发讨论深度。
三、关于常委会审议形式的一点思考
关于常委会审议形式的争论,表面来看,主要是全体会议审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形式之间的争论,但其实质是有限的会期安排和保证每个组成人员充分发言之间的矛盾,根本反映的是对常委会履职形式和功能的定位。如果要保证常委会审议质量(避免分组会议审议的不足),大可以延长全体会议审议的时间,这样既能保障审议发言质量,也能保证审议时间,而且影响力更大,实际上西方议会就是通过全体会议的形式对所有议案进行审议,即使会议受到不合理的拖延(1957年美国众议院斯特罗姆议员就单项议题发言时间长达24小时)。现在之所以出现矛盾,就在于对会期设定了限制,在不给予充分审议时间的前提下,才有了全体会议审议还是分组会议审议的争论。主张分组会议审议者,不否认分组会议审议存在的诸多不足,但看中的就是每个组成人员都有充分发言的机会,保证了审议的普遍参与。
从长远来看,常委会充分履职的需要最终会突破对会期的限制,但在现有格局下,我们还是可以做一些创新和调整,比如适当延长常委会会期。退一步来讲,即使通过全体会议的形式来保证每个组成人员都有发言的机会(考虑到发言内容的重复性和分组会议审议时组成人员的表现,并不是所有组成人员都会发言),实际增长的会期往往只会多出1~2天,对常委会各项工作并不会带来太大影响,而且效率会大大提高(组成人员讨论的互动性更强、更为直接,效果更好;询问回答的有效性;减少了诸多事务性工作)。或者将分组会议审议和全体会议审议结合起来,全体会议审议可以搞的比较短,但也给各组成人员之间一个互动的机会。实际上,部分区县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已经进行了探索。
如黄浦区人大在2010年第三十三次常委会会议上,就对审议形式进行了探索性改革。通常的区人大常委会,往往只安排半天时间,通过全体会议形式对所有议题进行审议。在此次会议上,黄浦区人大延长会议时间达一天,用了大部分时间对一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审议,相当于延长了一倍的会期。在审议形式上,采用分组会议审议+全体会议审议的形式,首先通过分组会议形式进行审议,再召开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各组分组审议情况的报告,而后由组成人员进行补充发言,氛围很热烈,发言很积极。据悉,黄浦区人大还将于近期开展类似探索以切实提高常委会履职实效。
关键词:持续监管 高管人员 任职资格管理
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是银行业监管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管好银行业机构必须管好高管。从上世纪90年代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作为高管非现场监管,应逐步建立一套成熟的体系和机制,一是要建立较为全面的高管人员档案资料,包括(1)个人情况:即家庭现有财产状况、子女就业就读情况、是否有出国护照、住房变化情况、个人负债情况等等。(2)履职情况:即经营业绩、风险状况、案件情况、合规性经营情况等等。(3)历年评价:即任期内监管当局考核情况、群众评议情况、上级评议情况等等。(4)任职资格处理情况。二是完善高管人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述高管人员个人情况中若有重大事项变动,要及时向高管所在单位上级和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并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下来。三是监管当局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即发现个人重大事项中的疑点问题,有权责成高管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监管当局;发现在履职过程中出现合规性问题、经营风险问题和案件隐患,要及时约见该高管人员谈话;对监管当局动态考核和群众民主测评意见也应及时与当事人交换意见。四是探索对高管人员履职等级评定制度。可以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的标准,根据高管人员履职中的合规性、案件治理、业务发展、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情况,对高管人员进行评价,并将评级情况反馈到高管所在单位的上级行或董(理)事会。规定对评定为“一般”及以下的高管人员限制提拔,对评定为“差”的限期调整。
综上所述,高管人员管理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管“法人”的重要环节,抓好此项工作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无疑是一项的费省效弘的工程。持续有效地监管好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高管人员,对于保持银行业稳健经营,防范与化解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促进经济、金融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抓好高管“软件”管理,一是要将高管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化,并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是否称职、是否留任或升迁的重要依据。二是要细化年度考核内容,量化年度考核指标,将一些难以把握和准确定性、定量的模糊概念从考核指标体系中剔除,代之以明确的、易于把握的指标。如高管是否有违规经营行为,违规经营是一次、两次还是多次,是一般性违规还是重大违规行为。三是可以引入黄牌警告制度。本着教育为主、“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一般性违规高管人员实行黄牌警告,辅之以戒免谈话,指出其违规性质,责其整改,并将黄牌警告载入高管档案。四是考核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与被监管机构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对持续性“软件”管理中表现优异的,要及时提拔,对表现差的要及时调整。
三、高管管理应坚持考察历史记录与考察现实表现相结合,重在考察现实表现
高管人员管理从时间顺序上讲分为历史记录和现实表现两个方面的考察,历史记录表明高管人员过去从业的情况,现实表现则代表当前高管人员履职的状态。做好高管管理必须要考察历史记录,是否有重大违规、是否在履职中有重大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同时,高管管理还须着重在高管的现实表现中去考察是否履职到位、是否对过去的违规情况有所纠正。我国干部管理原则中重要的一条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同时,高管管理的历史记录应分清什么是原则性的问题,什么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以笔者之见,未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的历史记录应是非原则性的问题,上升到任职资格处理即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也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属于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只因一时疏忽导致工作失误而被取消任职资格一定年限的,应给一定机会让这些高管能够重新证明自己,而不应“一棍子打死”。
在参考历史记录基础上,高管现实表现考察至为重要。其主要原因是高管人员肩负着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和发展的管理重任,其现实表现关系到银行业的荣辱兴衰。监管当局应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培训。经常性地组织高管人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要强化监管。对高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告诫提醒,从而引起重视,不犯低级错误,少犯错误。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程序及时做出任职资格处理;三是要把监管当局现实考察情况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察情况结合起来,建立监管当局与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沟通协调机制。监管当局要及时向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通报高管考察情况,同时,银行(信用社)董事会(理事会)、上级行也应将高管中重大变动情况及时与监管当局沟通,从而起到全方位考察之效;四是考察高管现实表现应结合其业绩和群众评议结果全面评价,而不能片面地只看某一方面。高管的业绩主要通过其经营管理所取得的效果来展现,而群众评议结果则是本单位职工对高管工作的满意度。一般来说,二者往往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也可能出现背离。监管当局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正、公平地结合多方面情况全面评价高管。
四、高管管理应坚持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侧重于非现场监管
现场与非现场监管是高管管理的两种方式,现场监管是年度中间对高管人员的动态考核、约见谈话、任职资格处理等监管行为的总称;而非现场监管是监管者通过收集分析各种信息对高管人员是否认真履职作出的判断。这两种监管方式对高管管理都十分必要,缺一不可。但现场监管是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方式,而非现场监管则是日常性的监管,在当前有限监管资源条件下,非现场监管更为严重。
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市人大“解放思想,改进作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第二阶段的工作,安排部署第三阶段的任务,动员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教育活动向深向实发展。下面,我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大的实际,讲三点意见。
一、教育活动深入推进,第二阶段的工作成效明显
教育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按照市委和市委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要求,着眼全市大局,立足人大本职,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运筹,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富有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征求意见、查摆分析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全市教育活动转段动员会议结束以后,我们立即召开会议传达市里的会议精神,对机关教育活动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第二阶段的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每进行一步,都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做到走上步、看下步,环环紧扣,有条不紊。每周一的常委会主任会都将教育活动列为重要内容,听取汇报,重点强调,督查落实。特别是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带头落实市委的指示要求,带头征求群众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了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了这一阶段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二)坚持开门纳谏,深刻查摆分析。人大两级党组把征求意见、查摆分析作为提升思想境界,推动依法履职,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紧抓不放,多措并举。一方面,广泛征求社会各层面的意见建议,召开了市人大离任老领导座谈会、部分市人大代表座谈会,向“一府两院”、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人大发放了调查问卷,广泛发动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建言献策。另一方面,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进行自查,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相互之间,上下之间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加深了解,增进团结,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人人撰写出了个人查摆分析材料。常委会和机关两级党组分别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集体和领导成员在学风、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查摆,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措施制定得实,成果体现得好。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波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民主生活会报告上专门作出重要批示,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注重边查边改,力促依法履职。查摆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我们始终坚持边查边改,务求实效。根据自己查、别人帮、上级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分析,逐条研究了整改意见,特别是根据张秋波书记的指示精神,确定了“抓教育、办实事、促和谐、争一流”的总体思路,突出了“三个狠下功夫”。
一是在提升思想境界上狠下功夫。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特别是通过组织科级以上干部远学烟台、近学滨州,跳出东营看东营,走出人大看人大,实地体验,接受教育,我们在观念思路上进行了重新审视,准确定位。在如何带头解放思想,把握发展大局;如何与市委的决策部署同步合拍,依法推进;如何破旧克满,创新实干;如何增强法制理念,监督改善发展环境;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民权民利等一系列体现人大履职为民的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坚定了信心。
二是在弘扬新风正气上狠下功夫。在这方面,我们注重做到“三个坚持”:第一,坚持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多措并举搭建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平台,健全完善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制度,规范和加强了闭会期间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大活动都有计划地吸收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扩大公民的有序参与,广泛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依靠民主的力量提高依法履职水平,集中群众的智慧推动“一府两院”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二,坚持求真务实,大兴调研之风。始终把调研作为实施科学决策、增强监督实效的有效手段,作为提高依法履职能力的重要保证,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每次常委会议召开前,有关专门委员会都按照职责分工,围绕确定的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合理建议,监督支持“一府两院”改进工作。同时,根据市委阶段性重点部署,适时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为市委决策出主意,当参谋。第三,坚持用制度规范言行,靠机制激发活力。特别是根据新出台的《监督法》,对10多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在重大事项的决定、监督重点和方式的选择、代表联系和活动渠道的拓宽、和申诉控告案件的受理与督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代表议案建议的落实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的改进举措;健全完善了严格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四环节工作法”,加强工作调度,加快工作节奏,狠抓工作落实,提高办事效率,确保了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三是在增强履职实效上狠下功夫。我们始终把握教育活动要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这个根本要求,努力做好人大依法履职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稳定、维护民权民利有机结合的文章。前段时间,我们围绕新农村建设、经济园区发展、市场物价管理、生态环境保护、上学看病就业、“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等一系列重大问题,通过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等多种手段依法推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市委教育活动办公室来我们机关组织民主测评,满意率达100%。
第二阶段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对有些问题的剖析还不够深刻;边整边改的力度不够大;个别同志存有厌倦浮躁情绪,等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把握教育活动根本要求,扎实有效地做好第三阶段的工作
从现在开始,教育活动将转入制订措施、集中整改阶段,历时1个月。关于这一阶段的工作,机关教育活动办公室已印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希望大家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在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要以更开阔的理念境界认识整改。随着教育活动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逐步推进,尤其是到烟台、滨州学习考察后,更加充分认识到观念境界、思路举措、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体制机制、政策环境,对一个部门的工作、对一个地区的发展所产生的重大影响;更加深刻体会到市委决定在全市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这次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整个教育活动来看,思想认识要再深化。最近,秋波书记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活动交流会上突出强调,教育活动深层次的意义在于“四个必将”,也就是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打开广阔的思想通道;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必将为东营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我们要认真领会秋波书记对教育活动重大意义的深刻阐释,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人大工作的实际,不断把教育活动引向深入。就这一阶段的工作而言,整改思路要明晰。制订措施、集中整改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这个阶段是巩固和扩大前两阶段成果,集中精力解决问题的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抓得实不实、做得好不好,直接决定整个教育活动的成败。要始终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搞好集中整改,认认真真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人大更好地依法履职,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以更有效的办法措施抓好整改。这一阶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干部群众高度关注。我们一定要把这个关键环节的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一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重点突出。要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切实明确整改的目标、重点、责任和时限。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既考虑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不提过高的目标和口号。二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履职到位。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整改工作责任制,对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实到具体委室和个人。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整改落实负全责,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抓好整改。要实行整改工作公开承诺、整改情况定期通报、整改成效全程督查等制度,务求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三要集中抓好整改,确保见到实效。要按照确定的整改任务、责任分工、完成时间,列出进度表,逐项抓落实。要把近期整改、中期整改、长期整改有机结合起来,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进行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出进度表,限期搞好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干部群众说明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三)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检验整改。整改工作质量高低、成效大小,检验的标准在于是否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群众满意。因此,我们在整改问题上必须要有大思路、高标准、严要求,坚持谋大局、议大事、抓重点,不能在一些琐碎小事上下气力、费功夫。整改的重点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密结合人大依法履职的实际,突出做到“三个更加贴近”。一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科学发展。要围绕黄河三角洲开发总战略的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广利河综合治理、“三路两港一场”建设、市场物价等重大问题以及突破县域经济、突破市属经济、突破大产业大项目、突破大企业集团、突破旅游业等六大发展关键,通过多种形式,大力依法推动。近期,我们将对广利河治理、旅游业发展情况分别进行专题视察,帮助各有关方面总结经验,正视问题,强化措施,积极推动市委中心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和谐稳定。要在前段对“打黑除恶”等项工作听取汇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市委关注、群众关心的社会治安、村居换届等问题,查民情,听民声,集民智,问计于代表,问计于群众,问计于社会,为市委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尤其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深入研究探讨新形势下畅通民主渠道,依法接访处访,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的意见和措施。三是依法履职要更加贴近民生。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切实关注民生,坚持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要求,把群众评判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继续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子女上学、就业保障、建筑秩序整治、食品药品监管、传染病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等问题,适时列入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议题,听取审议市政府的汇报,提出改进提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得实惠,让群众真正共享发展带来的成果。
在切实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坚持当前与长远、继承与创新、系统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努力把这次教育活动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制订更多更能体现时代特征的规范性要求。要针对市委提出的六个方面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要探索研究和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机制、科学决策机制、作风建设机制、机关效能建设机制、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机制、干部任免和监督机制,巩固和扩大教育活动成果。真正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让群众满意。
三、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第三阶段工作规范有效进行
第三阶段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干部群众更加关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各项措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质量,求实效。
要坚持领导带头。认真落实市委要求,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头搞好整改,带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确定的整改事项,务必落实责任,加快推进,一抓到底。
要狠抓措施落实。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环环紧扣,有序推进。教育活动办公室要超前服务,当好参谋,搞好上下左右的联系协调,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