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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教案,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一、问题的提出
2002年5月30日,重庆市语文教师高丽娅将自己所在的小学告上法庭。原告诉称:根据被告要求,在1990年至2002年期间,原告先后交给被告48本教案,被告在收取、检查教案后没有及时归还给原告。在原告多次向被告索要下,被告仅退还了4本,其余44本已被被告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原告认为,教案是个人智力和创造性劳动的成果,学校检查之后应该退还原告,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教师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返还44本教案;赔偿损失8800元以及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但被告认为,编写教案是教师的本职工作,而教案本是教学中使用的物品,就象上课时使用的粉笔一样,学校拥有教案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在检查完教案后,可以不退还给教师,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1]该案已经历了法院驳回,原告上诉。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艰难历程,目前仍在进一步的审理过程之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案一经媒体批露,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由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的、直接的涉及教案的规定,本案引发了法律界和教育界的很多思考:教案是否具有知识产权;教案到底应归属教师还是归属学校;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还是附载在教案本上的智力成果权益。
二、教案的属性
1、教案的概念。教案是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教学方案与计划。教案直接关系到上课的质量,其规格、式样、详略等均没有统一标准,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教案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课程的基本信息。包括:教师姓名、班级、学科名称、课程主题、课程类型、上课时间等。(2)教学目标。目标所表达是预想的教学结果,通常以教学结束之后学生能够做到什么的方式进行表达。(3)教学资源准备和利用。课时计划应列出所需教学资源,包括:教科书、参考书、学习材料、视听设备、具体模型等。(4)教学进程。教学进程是指一堂课的教学内容的详细安排,其重点考虑教学中使用的教学形式和方法,是采用全班教学、小组教学还是个别教学,是用讲课、演示法、说明,还是运用讨论、游戏、提问等方法。采用何种形式与方法主要视具体情况加以综合利用。教学进程是教案的最核心部分。(5)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评价学生是否实现了每节课的目标,是教师的一项重要工作。(6)其他可能部分。包括:教学意义、教学重点与难点、布置作业、特殊说明等。
2、教案是一项知识产品,应享有著作权。(1)《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和其他文字作品等”,显然,教案作为教师备课中以课时为单位设计的方案与计划,付出了教师极大的时间、精力、智力与劳动,凝结了教师丰富的教学积累和深刻的思考规划,其本身又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因而无论教案是否发表,应属一项智力成果、知识产品。(2)教案享有著作权。我国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由于教案完全可以通过书写、复印、印刷、录制等丰富各异的手段和方法予以复制,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可复制性”的要件,因此,判断教案是否享有著作权的关键在于教案是否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独立构思而成的属性,作品不是或基本不是与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相同,即作品不是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此也曾作出解释:独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自己的创作,完全不是或基本不是从另一作品抄袭而来。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客观依据,是区别不同作品的重要标志,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2]教案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既不是依已有的形式复制而来,也不是依既定的程序演推而来,而是教师运用系统方法、以具体学生为出发点进行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结晶,更重要的是,教案真实地记载着教师各阶段的教学水平、教学经验积累的过程。作品的独创性在教案的第四部分教学进程和第五部分评价学习效果的设想中体现得尤为显著。因此,笔者认为:教案具备了独创性与可复制性的特征条件,享有著作权应无争议。
三、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
1、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可见,一般的创作作品归作者个人享有,只有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下,代表单位意志进行的创作,其著作权才归单位所有。
2、职务作品的权属规定。我国的《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作者使用外)。此外,由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的职务作品,指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对于这种情况,作者只享有署名权,而其他权利则属于单位。[3]
3、教案是一般的职务作品,著作权归教师个人享有。结合本案可以分析得出:首先教案的写作是教师为完成学校的教学任务而编写的,完成教案是教师的一项本职工作,学校是通过收取、检查教案的方式对教师的教学进行监督;其次,根据《教师法》第八条之二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义务,可见,教师编写教案既是教师的权利,也是教师完成教学的重要义务,因此,教案具备了职务作品的特征要件,应属职务作品;再次,在一般的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都会有“在聘用其间内,教师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努力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以及其他任务”的条款,可见,编写教案就是教学工作的一部分,但是在目前学校与教师签定的聘用劳动合同中一般都没有关于教案权属的具体条款;最后,教师编写的教案,既没有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也不属于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更不是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作品,而是教师根据各项具体实际情况独自选择、取舍、安排、设计、综合的结果,因而,根据法律规定,笔者认为:教案是教师的职务作品,属于一般的职务作品范畴,其著作权归属自然不言而喻,归教师个人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四、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
1、作品与作品载体。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符号等形式所反映出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在借助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时,往往要附于某一物品上,该物品即作为作品载体,如载有小说的图书,以及载有教案智力成果的教案本等。作品与作品载体存在显著的区别。作品载体是载有作品的物质实体,属于物权保护的范围。而作品作为著作权的客体,具有无形性、永久性的特征,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围。[4]
2、著作权与物权的区别。(1)权利的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具有无形性特征,物权的客体则是实实在在的有形物。(2)权能的可分性。著作权的同一权能可以处分多次,而物权的各项权能却只能处分一次。(3)权利的保护期不同。著作权的保护期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保护期届满即丧失著作财产权。物权则没有期限,只要原物存在,物权即存在。(4)当著作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著作权通常让位给物权。比如一幅绘画,当物权转让给他人时,著作权通常还在原权利人手中,如果著作权人行使权利,要以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这势必发生冲突。当二者不能达成一致时,著作权将让位物权而无法实现。[5](5)权利的限制不同。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合理使用、强制许可等措施,物权则具有强烈的排他性。(6)侵权形式的不同。著作权的侵害主要表现为抄袭、剽窃或篡改他人的作品,与作品物化载体无关。物权侵害的主要行为,往往直接作用于物本身,表现为侵占、妨害或毁损等。
3、学校侵犯的是教案本的物权。在本案中,被丢失的44本教案是原告教师独自选择、设计、综合、撰写以及多年积累的结果,教案本则是载有教案的物质实体,所以,综合上述分析,教案的著作权与教案本的物权理应均由原告享有,学校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而学校将44本教案本销毁或卖给废品站,其侵权行为表现为对教案本的物权的妨害或毁损,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利,但并没有实施抄袭、剽窃或篡改原告教案的事实与故意,因此,学校侵犯的仅仅是教案本的物权,而非教案的知识产权,应采用民法的原则和规定进行调整,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十七条“侵占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应当折价赔偿。”的规定,学校理应赔偿遗失原告教师44本教案本的损失。
结语:透视本案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其实主要反映了我国著作权法中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以及相关保护的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与深入,由法律殚精竭虑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权属明显多此一举,不合时宜,现实的实践早已经突破了法律原先设定的原则与框架,而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在这个问题上仍沿用原法、进展不大,笔者在此认为:职务作品的权属不妨由劳动者与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其他方式约定,采取这样的方式将有助于避免纠纷、提高效率,符合当事者意思自制的原则与法制的人文精神。
参考资料:
[1]参见王少冗:《教案的所有权到底归谁》,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03年7月31日,第2版
[2]参见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44页
[3]参见郑成思著:《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89页
关键词:建筑;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安全
1国外发达国家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对于一些发达国家来说,他们在建筑安全管理方面做的比较好。特别是德国、英国以法律法规确立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础,注重强化政府监督职能,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协调的中间作用,通过企业自治自律,达到以人为本,促进工人自觉维护生产安全的目标。
(1)德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a.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机构。德国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立法、监督和执行三部分。德国政府设联邦社会与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委员会,各州、地(市)均有其分支机构。联邦和州有立法、监督的双重权力,行业联合会及其相关的组织(如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联盟等也具备监督的作用)。企业的责任就是自觉、严格地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
b.行业联合会。行业联合会属非政府、非盈利机构,与政府机构共同监督企业对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德国建筑工伤保险协会就是现有的35个行业协会之一。法律规定:每个企业和员工都必须是某个行业联合会的会员,并要根据工资额度和工作的风险度交纳会费。会费除用于预防工伤事故与职业病及咨询、行业规程编制和监督外,还用于保险。在德国,企业发生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由行业联合会组织。在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由行业联合会处理理赔等相关事务,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劳动保护委员会。此报告也是劳动保护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这种做法的优点是:行业联合会成员以行业专家的身份组织、参与事故调查,有利于公平、公正、公开处理行业内的事故,政府也摆脱了事故牵涉的各种事务纠缠。
c.安全工程师协会。安全工程师协会是民间组织,由各行业的安全专家和管理人员参加。协会的主要功能是:与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安全法规和标准,对上岗的安全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组织完成或协调企业的安全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外的技术交流等。安全工程师应了解行业的安全状态,熟悉掌握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具备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在企业中主要提供咨询,并根据掌握的现场情况提交安全状况报告,但无权停止员工的工作,且无处理事故的义务。
d.企业员工的培训。在德国,所有员工必须与雇主签订含有安全生产内容的合同。员工有权知道作业的安全规程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等相关知识,同时遵守事故预防的制度。企业必须对作业时的员工的安全健康负责,并提供装备、规程,采取确保作业安全和健康所必需的措施。员工的培训、教育,既是企业的责任,也是所有员工的权利。德国的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认为:知识就是安全。如果员工认识到具体的风险,避开的机会就高得多;如果员工看到了潜在的危险,就会更好地防护自己。员工必须经常地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的培训和自觉安全行为的教育。员工就作业环境中的安全生产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书面报告,并向企业提出建议。
(2)英国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
a.建筑安全管理的基本模式。英国设有健康安全委员会(HSC),该委员会负责制定条例,并就有关安全健康状况向政府报告,它是介于政府与行业之间的组织,是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枢纽。委员会的人员由政府指定,但必须有一定的行业人员参加,现由12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健康安全执行局(HSE),是执行条例、监督企业的健康安全体系的职能部门,现有3500人,全部为公务员,其中1/3的人员为安全督察员,2/3为制定方针、规程等工作人员。
b.英国建筑安全管理的法规体系。英国在1974年至1999年颁布和修订多部法律规定雇主具有保证雇员在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的责任,明确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和责任。
c.安全与健康监察。英国的安全与健康的监察主要由安全与健康执行局执行,在全国设有很多分支机构。安全调查员根据所颁布的法律,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建筑安全监督工作,包括发出强制执行命令和诉讼。
d.工会及行业协会组织。在英国,工会、行业协会等其他组织约有750人,不同程度的参加政府的有关健康安全组织。这些组织经常派人与国家监察员一起到现场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
e.企业对安全健康的管理。企业的安全健康管理遵循的是法律法规和开工前完成的、经业主批准的安全与健康计划书。一般来讲企业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大小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安全与健康方案。在英国一般25人以上的工地就要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工地的安全与健康的日常管理事务。同时要设立安全与健康培训和教育基地,包括用房、设施、资料等配备、购置,收集、安全信息,上岗前的教育、班前教育、进入工地的教育等。英国政府要求企业须尽量通过技术、设备来代替人工操作,以减少危险源。
2我国在建筑安全管理中取得的成就
(1)法律法规体系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颁布实施,奠定了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体系基础,把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引入建筑行业。到2002年我国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和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初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993年国发(1993)5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我国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3)安全文明施工
1991年,建设部发出通知,在全国四级以上施工企业所属的施工工地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把工程建设安全事故控制的重点放在了施工现场,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这是建国以来建筑业企业第一次全面、系统地组织开展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改善了现场作业人员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同时使安全管理的实施得到加强,减少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应用相关科研成果进行建筑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极大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结论
综观西方国家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的现状,我国现有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具体做法与之相比差距仍然较大。因此,我国的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加强:
(1)政府应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管理与监督的义务和职责。政府职能部门应强化监督职能,弱化管理职能,将大量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由行业协会和企业去办。
(2)应进一步完善社会中介、行业协会组织,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制度,以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或组织的咨询、服务、管理等中介职能。
(3)国家应制定强有力的政策法规,由业主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来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费用投入,从而避免建筑市场恶性竞争导致安全生产防护费用不能保证的问题。
(4)应尽快完善全社会的伤亡事故保险制度,用经济杠杆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5)应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同时政府与一些相关组织要制定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必要的强制性手段加强职工的教育和培训。
参考文献
[1]王宗怀.对欧美建筑行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模式的理解与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2006(6):87-91.
关键词:现场安全管理;问题;措施;建议
一、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安全认识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管理当中,普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没有做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缺乏安全和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逃避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教育,安全意识谈薄。很多生产经营单位只顾生产经营不顾安全的现象还很严重。有的企业新进职工不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不懂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意识谈薄而引发的事故率不断上升。
2 安全管理水平低,管理手段落后;责任不明确,管理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贯彻落实。
生产经营单位对“三违”大多以罚代管,忽视设备和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忽视安全设施的建设。有些企业建立施工管理制度的目的不是用于管理而是应付检查,既不重视制度建设,也不重视制度的贯彻落实,没有管理和责任落实可言。
同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安全生产机制名存实亡,工作无从开展。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能认真落实和对各自的职责负责,经济承包合同未能体现从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施工作业人员,逐级落实安全生产指且目标管理及考核,未能认真如实的执行落实。
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上常见的管理问题
(1)对于模板工程及基坑支护的管理不够重视,模板支撑系统不规范,超高支模架和深基坑未进行专家会审,架体整体稳定性差,支撑垂直度差,个别还存在钢木混支现象,而纵横向水平支撑材未按要求设置;钢管扣件质量不符要求,违规拆模现象较为普遍,特别是存在违规大面积拆除支撑现象。基坑周边防护措施不得力或不周全,且未按规定对基坑及基坑周边进行全面和连续的监测。
(2)疏于管理“三宝四口五临边”的防护。造成架体首层立网没有进行全封闭;临边洞口和出入口防护棚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严,且未进行工具化、定型化防护;部分电梯井口防护未做到定型化和工具化;安全网普遍存在材质较差;部分作业人员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部分工地存在对现场不戴安全帽的管理疏散现象。
(3)在用电上的管理,未采用TN-S系统,未使用标准配电箱,或电箱安装位置不当,漏电开关参数不匹配,且存在部分箱内无隔离开关,引入引出线路不符合要求或混乱;没有落实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线路架设不符合要求;部分仍违规使用木制开关箱;普遍存在专用保护零线末引至用电设备;还存在外电防护不到位或防护不符合要求现象。
(4)在井字架搭设方面,部分限位保险装置不到位;部分吊篮防护不到位;部分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不严或不稳固,且有的未能独立搭设或完全独立搭设;架体与建筑结构未按规范要求刚性连结,且普遍存在违规超高搭设;个别井字架首层出人口兼作通道使用;”部分楼层防护门不到位或形同虚设。
二、关于现场施工管理的对策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必须对各级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通过与各级各类人员、各单位层层落实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按责任和要求追究责任。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搞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生产经营单位不仅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要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定期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 对施工现场安全技术和措施方面进行规范性管理
对于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应该高度重视支撑系统搭设的稳定性,严控立柱对接、严控支撑选材和立柱垂直度、严控主柱违规垫砖、严控纵横向水平支撑的规范设置和材质,严惩钢木混支。加强对基坑及基坑周边的监测,并按规定建档;重视机械、气瓶、潜水泵用电等的安全规范操作。规范现场施工用电,确保专用保护零线被用电设备使用;重视“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和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重视总配电房的规范设置;重视漏电保护装置参数的匹配;规范使用合格的标准配电箱,正确出入配线;抓现场配电线路的规范布设;高度重视外电防护和懂行持证电工的配备。规范塔吊和外用电梯的搭、拆和使用。确保塔吊和外用电梯由具备搭拆资格证的专业队伍进行搭拆;严管司机、指挥和司索的按规配备和持证上岗的落实,严防违规搭拆和操作,重视设备的防护,重视保险装置的有效动作,重视按规定要求资料建档。规范井字架的搭设。规范架体与建筑结构的刚性连结;重视限位保险装置的设置;重视吊篮的防护;重视架体的稳定;抓卸料平台的独立搭设和稳固严密;抓首层落实设一单向门,避免兼作通道;严管架体违规一次到位超高搭设。
三、关于现场管理的建议
1 施工管理工作需要常抓不懈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要做好以下几步工作:
一是严格现场安全管理。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确保安全生产秩序正常运行;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制度。通过责任追究,提高各级人员责任心;
三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对野蛮生产,违章作业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加强安全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预先有计划,投入有明细。
2 加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控制和降低事故危害后果“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的原则。
为了避免或减少事故和灾害的损失,应该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才能住事故和灾害发生的紧急关头反应迅速、措施正确。总之,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要及时查出隐患,认真进行整改,制定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出现新的事故隐患;要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推行现代施工管理施工管理,就是针对人们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3 科学化、细节化管理,力图使每个管理环节数据化。
管理过程中要保证规章制度、措施在实施落实的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施工前要认真分析每道施工工序可能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的每一个细节,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措施和方案,按照预防措施和方案必须认真检查,每道施工工序是如何检查的、发现了什么问题、如何进行整改、整改效果如何等细节问题必须要专人负责并有书面记录,以便后期检查和出现问题时查证核实,分清责任,上一道工序不合格坚决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这样才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各司其职,各尽所能,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控制安全及质量事故的发生。
主题词:高层建筑 安全疏散 疏散楼梯 疏散通道 避难间
一、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特别是出现了不少大体量的综合性的高层建筑,这对改善城市景观和人民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建筑能够发挥其正常的功能作用,除了合理的功能分区之外,还必须有合理的安全疏散和交通组织设计,尤其是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大型公共建筑,功能多样,交通路线错综复杂。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由于高层建筑的特殊性,安全疏散设计成了高层建筑中的重要问题,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从已有的火灾案例来看,高层建筑存在较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在安全疏散方面问题突出,其防火设计必须受到重视。高层建筑的安全疏散设计在满足《高规》规定的基础上,还应有其更严格和具体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安全疏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多,垂直疏散距离长,人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疏散到安全场所;其二是发生火灾时,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烟气和火势竖向蔓延快,增加了安全疏散的困难,而平时使用的电梯由于不防烟火和停电等原因停止使用;其三是人员集中,容易出现混乱,拥挤的情况。而且在疏散过程中人往往具有一种恐惧心理,往往是向熟悉的路线疏散,向明亮的路线疏散,也增加了疏散的困难。
高层建筑的功能分区合理,交通路线通畅,人员安全疏散快捷,不仅反映了一个建筑物的实用性和经济性,同时还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性问题。对高层建筑进行防火设计,应从其建筑及使用特点出发,充分考虑建筑功能与消防安全的合理关系。安全疏散和避难设计攸关人员生命安全,要求高、难度大,无疑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的重点和难点。
三、高层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若干对策
对于综合性的大型建筑,主要安全疏散设施是指疏散楼梯、公共走道和门;对于高层旅馆、饭店和写字楼,还有安全疏散辅助设施,如疏散阳台、缓解器、救生袋等,超高层建筑还有避难层或避难间等。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设施,为人们安全疏散创造条件,对于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严重经济损失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合理布置安全疏散路线。
在发生火灾时,人们在紧急疏散时,一个阶段比一个阶段安全性高,即人们从着火房间或部位,跑到公共走道,再由公共走道到达疏散楼梯间,然后转向室外或其他安全处,一步比一步安全,不会产生“逆流”情况,这样的疏散路线即为安全疏散路线。因此,在布置疏散路线时,既要力求简捷明了,便于寻找、辨别;又要不致因受某种阻碍反向而行,并要特别注意疏散楼梯的位置,一般地说,疏散楼梯靠近电梯布置是恰当的,因为发生火灾时,人们往往首先考虑并经常使用的路线和火灾时紧急使用的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迅速而安全的疏散人员。同时,要防止疏散楼梯与消防电梯合用一个凹廊作前室。因为这种布置方法,在火灾时会发生疏散人员与消防人员的流线交叉和相互干扰,有碍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
2、合理布置环形、双向走道或无尽端房间的走道。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应根据建筑物不同使用性质、采用结构类不同等因素,尽量布置环形走道、双向走道或无尽端房间的走道、“人”字型走道。这样布置交通的优点是,既方便平时使用,火灾时又能迅速使人们安全疏散。现举有代表性的高层住宅、办公建筑、旅馆实例如下:高层住宅建筑,一般采用无尽端房间的外廊式或内廊式走道,对于塔式住宅,其特点是以电梯、楼梯和公共走道组成一个平面核心,所有的住户都分布在核心的四周。这种平面形式布置紧凑,既方便平时使用,又便于火灾时紧急疏散。办公和旅馆高层建筑,凡采用大空间办公室的,大多采用环形走道或双向走道。
3、合理布置疏散出口
为了保证人们在火灾时向两个不同疏散方向进行疏散,一般应在靠近主题建筑标准层或其防火分区的两端或接近两端出口处设置疏散出口。在火灾时人们常常是冲向熟悉、习惯和明亮处的出口或楼梯疏散,若遇到烟火阻碍,就得掉头寻找出路,尤其是人在惊恐、失去理智控制的情况下,往往会追随他们盲目行动,如只有一个方向得疏散路线是极不安全的。
在建筑物中任何部位最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疏散方向可供疏散。避免把疏散走道布置成袋形,因为袋形走到的致命弱点时只有一个疏散方向,火灾时一旦出口被烟火堵住,其走道内的人员就很难安全脱险。
在条件许可时,疏散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尽量靠近外墙设置。因为这样布置,可利用在外墙开启窗户进行自然排烟,从而为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扑救创造有利条件;如因条件限制,将疏散楼梯布置在建筑核心部位时,应设有机械正压送风设施,以利安全疏散。
有的综合性高层建筑有多种用途,如地下一、二层为汽车停车库,地上几层为商场营业厅,商场营业厅以上若干层为办公室,在办公室以上若干层是旅馆或公寓。为了便于安全使用,有利于火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在设计中必须做到车流与人流和消防营救安全分隔,百货商场与其上各层得办公、住宿人员分隔。
安全出口(门或楼梯出口)的布置应均匀,具有不同方向的出口。如北京长城饭店,但必须注意的是,有的高层办公建筑,将两座楼梯相近布置,而且在同一个方向,这样的设计是不合理的,不利于火灾时紧急安全疏散和营救,两者之间至少应保持5m以上的间距。
4、合理布置疏散楼梯
这是疏散道上的第二安全区域。为保证在火灾时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对于旅馆、办公建筑、教学建筑、科研建筑、医院、商业建筑、邮政建筑、电力调度建筑、广播电视建筑、通廊式住宅等或其每个防火分区,应设有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疏散楼梯。
从安全疏散角度看,上述布置方式有以下作用:
(1)由于是两个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可以避免将两个疏散出口(主要是楼梯)布置在建筑物同一层平面相距很近的一侧,在发生火灾时就可避免人群拥挤而出现混乱的情况,也可避免两个出口全被烟火封住,失去两个出口的作用,造成不应有 的损失;
(2)可为人们迅速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由许多火灾实例和试验得知,人们常常寻着平时的行动习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行动。例如,在火灾情况下,首先向熟悉的疏散路线冲去,但由于争相逃命,惊慌异常,有可能奔向窄狭地点,以致不能很快脱险;再次失去理智控制的人,往往追逐别人盲目行动等。若有了不同疏散方向的安全出口,就能较好地与平时疏散活动结合起来,火灾紧急疏散就可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看来,只设有一个疏散方向的安全疏散出口是不够安全的,而在建筑物或其每个防火分区的走道端部或走道端部的附近,设置楼梯,形成不同方向的安全疏散是十分必要的。但由于建筑物类型的不同,标准层面积和性质不同,不分清红皂白地一律要求高层建筑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双向安全出口,实际上对一些塔式建筑和单元式高层住宅的每个单元就有困难。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此作了规定。
对于那些平面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设置室内楼梯有困难,可设置一座室外疏散楼梯或在面积较大的其他公共建筑设置两座及两座以上的室外疏散楼梯。室外疏散楼梯的优点是不占用使用面积,有利于降低建筑造价,又是良好的自然排烟楼梯,因为烟流到楼梯前室(敞开前室)很快就扩散了,比较安全。为了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在设计室外疏散楼梯时,需要满足一下要求:为有利于迅速而安全地进行疏散,室外楼梯的最小净宽按通过一个消防员携带灭火器所需的尺寸,其净宽不应小于0.9m,倾斜度不得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
为了防止火灾时火焰从门内窜出而把楼梯烧坏,则室外楼梯和每层处平台,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h,在楼梯周围2m范围内的墙面上,除了可以设置疏散门外,不应开设其他门洞口,疏散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且不应正对楼梯段。
5、合理设置疏散门
建筑物底层公共疏散门各种高层建筑(如高层医院、旅馆、饭店、酒店楼、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财贸金融楼、科研楼、办公楼、住宅楼),有的安全出口与楼梯的数量与宽度相同。这对整个建筑物人员安全疏散式十分有利的,在设计中如遇到上层工作人数(每层)和底层工作人数基本相同的情况,可以仿效。不过,在许多情况下,高层公共建筑物的底层或其上一、二、三层为公共活动用房(如商业、餐厅、大会议堂、多功能厅、酒吧、舞厅等),人数集中,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分别设置,其外门的总宽度要比楼梯总宽度宽些,出口数量多些。
房间的疏散门安全出口的疏散能力,除了与总宽度有关外,还与一个房间的安全出口数有关,如果人员较多的房间,只布置一两个宽大的出口,平时通行不便,火灾时应急困难,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凡人员较集中的房间,既要考虑平时疏散的方便,又要满足紧急情况下的需要。应在安全出口的数量、分布、距离方面综合考虑确定。
6、避难层(间)的合理设计
设置高层建筑避难层(间)是十分必要的。设置避难层(间)是保障高层建筑内人员在火灾时安全脱险的一项有效的措施。就高层公共建筑来说,人员众多,紧急疏散是个大问题。层数在25层以上的办公、旅馆等人员较多的高层公共建筑,均宜设置避难层(间),但为既基本满足安全疏散需要,又能节约投资,宜缩小设置范围。在一般情况下,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旅馆(含饭店、宾馆)、办公楼和综合楼,应设置避难层(间)。
设置避难层(间)的歧视高度,主要与当地拥有消防登高车的作业高度和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最大体力消耗等因素有关。目前某些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之间,个别少数城市的登高、举高消防车在50m左右。根据对消防队员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次数明显加快,不适应扑救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根据上述因素,自地面层起到10-15层设第一避难层。避难层(间)的层数亦为10-15层。避难层的形式,大体有两种,一种是与设置层结合(采用的较多),另一种是专用避难层。前者形式的避难层要做到:一是设备、管道应集中布置,并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二是要满足疏散人员的停留面积要求,例如避难层管15层,每层平均100人,共1500人,假设人均停留占用面积5人/m2,1500÷5=300m2,则需要净面积300m2.。专用避难层核心部位的设备和垂直交通设施,必需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人均占用面积应满足上述要求。
【关键词】现代建筑;结构设计;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B48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密度日趋提高,从而加大了建筑单位的工作难度。建筑设计是一项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其质量的优劣会对相应建筑的安全性、经济性、适用性、合理性等产生直接影响。建筑的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而它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建筑结构设计。因而相应的建筑企业领导及设计师必须高度重视现代建筑的结构设计。
一、概论建筑结构安全性
所谓的建筑结构安全性主要指在相应设计师的设计下,通过比较合理的施工,在相应环境下具备防止破坏及倒塌的能力,是结构工程当中一个特别重要的指标。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决定于相应的施工水平及设计水平,另外还同相应的建筑结构是否进行正确的使用相关,这些又同相应的土建工程法规及技术标准的合理设置与运用相关。
二、现代建筑结构设计中存在的安全性问题
(一)缺乏足够的抗震度
近年来,我国连续发生了几起比较大的地震,如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充分表明了我国建筑缺乏足够的抗震性,大部分建筑都没有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所以,现阶段建筑设计人员进行结构设计的时候必须充分考虑如何提高建筑物的抗震性,减少或避免地震给人们造成的损失。要想有效提高建筑结构设计的水平,提高建筑结构的抗折设计水平是一个重要的努力方向。对于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国家颁布了相应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从而使设计师进行建筑结构设计的时候有法可依。但是一些建筑企业的领导并不重视建筑结构的抗震性,从而严重影响企业其他员工,致使大家都不重视,特别是相应的设计人员。部分设计师不能充分认识抗震设计的重要性,有些工程师在设计的时候甚至忽略了抗震性原则,从而导致豆腐渣工程的产生,这种问题在全国都非常普遍。因为我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的地质状况不同,因而对抗震的级别要求也有所不同。所以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结构的时候,不光要严格遵循相应的抗震原则,更要充分结合施工地区的具体状况,从而选择合适的抗震级别。
(二)偷工减料问题严重
一些建筑结构因为缺少钢材造成安全性能降低。进行结构设计的时候,部分建筑企业为了最大限度的节省开支,降低生产成本,取得较高的经济利润,就会过度节约钢材、偷工减料,忽视了建筑物的安全性及质量,从而减弱了建筑物当中的钢材性能,造成相应建筑物质量较差,安全性不过关。我国对于建筑物的钢筋配筋率具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不同部位的配筋率不同。所以相应的设计公司设计师必须充分重视相应建筑物的配筋率,实时监督施工过程。
部分小型建筑企业为了节省企业开支,就会采用目前还在发展中的冷轧变形钢筋,这种钢筋通常都在中小城市建筑中应用,具有较强的刚度和脆性,但是韧性比较小,而且不利于建筑物的抗震性,可是能够大量节约钢材,降低成本,所以很多小的建筑企业置建筑质量于不顾,为了牟取利益而采用这种钢材。
(三)不能科学设计建筑结构
因为相应建筑结构的设计师缺乏深厚的专业知识功底及丰富的经验,从而导致设计师所设计的建筑结构不够合理,存在相应的安全隐患及问题。部分设计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单纯追求建筑设计的美观性,不重视建筑质量,或者有时候在明知道企业所要求的设计形式不合理的情况下,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而不提出反对意见,导致悲剧的无法挽回。虽然在建筑结构设计业这类人只占少数,可是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相应的设计师必须要有人人自危的意识,绝不可以只站在自身或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还要切实为消费者进行考虑,保证消费者的安全。相应的设计师只有充分考虑各方面需求及情况之后,再进行相应的设计,才能更好的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性、美观性、经济性,保证建筑工程质量。
三、提高现代建筑结构设计安全性的对策
(一)增强设计师对建筑抗震性的重视程度
建筑结构设计为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工程,需要设计人员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以及灵活创新的思维。设计师应尽量做到精益求精,认真设计建筑的每个基本构件,充分做到知其所以然,有效理解相应章程及规范的意义,积极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做到事无巨细,对出现的问题要善于反思和总结,从而吸取教训,为之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建筑结构设计师还必须积极转变自己陈旧思想,充分认识建筑抗震性的重要性,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负责,充分发挥自身主导作用,对工作高度负责,有效发挥个人材质,不断提升并有效控制相应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性,从而设计出能够充分体现人本意识的作品。
(二)认真遵循相应规范设计建筑结构
近年来,建筑行业进入到了黄金发展的时期,建筑结构更是越来越受到关注。我国出台了很多相应规定。国家出台的规定不光具有很强的技术性,更具有较强的政策性。
但是相应的规定必须与时俱进,进行不断的修改,因而相应的设计师绝对不可以单纯的满足以往设计标准,为了有效提升建筑质量,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相应的设计师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在建筑设计当中不符合相应国家规定的行为提出反对意见,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从而有效减少或者避免类似状况再次发生,充分考虑消费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另外,如果建筑结构设计师对企业存在的违规行为及那些屡教不改的设计师进行及时地举报,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三)积极创新建筑结构设计软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这是所有行业及从业人员都懂的道理。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内容日趋复杂,难度也日趋增加。换句话来讲,我国的建筑结构设计对相应的设计师的知识广度及深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大背景下,目前的建筑结构设计程序显然无法满足建筑结构设计师的要求。因而,要想提升建筑结构设计中的安全性,必须积极开发一种新的高精度的软件,所以相应的建筑结构设计师同专业的计算机程序设计人员必须积极合作,共同完成软件开发工作,不断推陈出新,不满足于现状,这样才能有效推动建筑业的发展,设计出更加合理的建筑结构,保证建筑结构设计的安全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并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四、结论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对建筑的要求越来越多,不仅要求建筑具有较强的舒适性,更要求建筑具有较好的质量和较高的抗震性。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建筑结构设计,因而相应的建筑企业及设计师必须高度重视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遵循国家相应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从而保证建筑工程具有较强的安全性。
参考文献:
[1]王伟.建筑结构设计过程中安全问题的控制与运用[J].科技与生活,2010(17):24.
[2]朱江.试析建筑结构设计的要点[J].价值工程2010(27):35.
[3]王艳霞.建筑结构设计中的结构概念应用[J].中华民居,2010(10):18.
【关键词】: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问题 措施 研究
随着人类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以及人类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文明施工以及人本化的管理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由于建筑工程具有涉及项目众多、工作量大、施工周期长以及干扰因素广等等特点,决定了想要对施工的全过程实施安全管理具有很大的难度。因此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问题与细节的研究与探讨,对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着非常重主要的意义和作用。下面我们就简要的探讨一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相关问题。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所存在问题的探讨与概述
探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有助于我们详细的剖析建筑施工每一个环节所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风险。通过对这些风险、隐患进行了解有助于我们在施工的过程中合理的规避风险、消除隐患。
(一)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的财产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物资以及施工人员都是众多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不仅要做好财产安全的管理工作,更应该做好人身安全的管理工作。下面我们就简要的来探讨一下建筑施工的财产安全管理问题。
1对建筑用料进行分区放置,以防止物料之间发生化学反应,从而破坏物料的结构或者是性能。比如说将钢材与具有腐蚀性的建筑材料应该分区放置,并对腐蚀性材料做加密处理。
2做好建筑用材料的防自然破坏工作,杜绝材料质量发生下降的情况发生。以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造成建筑施工成本的增加。主要是对建筑用材做好防暴晒、雨淋、风化的现象发生。对于钢铁材料还应该做好防潮、防氧化的安全工作。
3做好建筑用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的看管、监护工作。防止丢失、失窃现象的发生。由于建筑施工的工作量大所以期间所用到的建筑耗材以及机器设备都是繁多的。因此,加强对建筑耗材以及机械设备的监管、看护,能有效的防止盗窃丢失带来的财产安全隐患。
4对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的使用以及建筑用原料的使用与申领进行科学的管理,杜绝机械设备的非正常磨损以及原材料浪费现象的发生,也是保障建筑施工财产安全的又一重要措施。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机械设备使用应该从加强操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以及操作技术两个方面着手,这才是做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的根本措施。在我国原材料浪费的现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是非常普遍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以及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和建立有效的奖惩制度和申领体制能够使浪费行为得到很好的改善。
5做好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具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保障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建筑施工的过程所用到的施工工具其种类、数量也是繁多的。比如说经常用到的锨、钳、斧、锤以及脚手架,支架等等。这些经常运用的施工工具在每一次或者是每一阶段的施工完工以后都会出现大量的丢失现象的发生,给施工单位造成了不小损失和麻烦。因此,做好施工工具的管理也是保障财产安全的一项重点内容。
(二)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管理
人身安全管理是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中,毕竟没有任何一项东西比人类的生命健康更重要。做好人身安全的管理工作能够有效的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给工程的顺利施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具体的人身安全管理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做好施工区域的划分与隔离。从建筑施工的整体来说,首先应该考虑的是工程施工现场对周围的居民、道路以及周遭环境的影响。有必要将施工现场整体与周围环境进行隔离或者是部分隔离。通常的做法就是采用铁丝网或者是铁皮进行围栏式的隔离。并注明“施工现场,请勿靠近”等字样进行警示作用。在施工作业内部应该将施工区域与生活区域进行严格的划分,坚决杜绝由于现场混乱引起工人不必要的伤亡。
2建筑施工中做好安全网的架设工作。安全网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具体的做法主要是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来架设安全网。架设应该分为立向和平向两方面开展,避免由于物体坠落或者是沙石飞扬给施工人员以及周围行人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3工程预留孔洞的防护工作。在建筑工程或者桥梁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出于设计的需要或者是现实的需要。经常会对工程进行预留孔洞的处理,这些预留的空洞如果不做防护处理,往往会成为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对于这些预留孔洞的安全管理应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根据预留孔洞的具体需要做防护措施,比如说地下管道的入口应该做加盖处理,住宅建筑的楼梯口应该设置立体网防护等等。另一方面就是需要有明显的标志,并做好晚上的灯光照明提示。
4做好工程施工的用电安全、防燃防爆以及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用电安全除了要保证电气设备以及通电线路的安全以外,还应该普及电力安全知识。对于易燃易爆的工程施工我们应该做好防燃防爆的措施并设置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比如说夏季施工要防止中暑现象的发生,冬季施工中要防冻伤现象的发生等等。
5地基开完安全管理。地基是工程的基础施工过程,在地基开完的过程中应该做好土层分析,坚决杜绝塌方、崩陷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
二、关于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通过对施工过程中的财产安全管理以及人身安全管理进行的分析与研究,我们应该针对性的制定一些措施和建议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具体措施和建议有以下几条。
(一)完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目前我国所行使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是国家相关部门实施施工安全管理的依据和标准,也是制约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文件。但是关于具体的安全管理细作以及明确的事故责任划分,该文件并没有详细的内容予以规定。因此,完善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并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实施细作。能够在确保施工管理水平更进一步的同时,有效地保障参与施工各个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意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的水平
通过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培养,是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最有力的措施。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通过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的方案以及管理的计划从整体上对施工安全管理全过程进行控制与把握。
(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防止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施工的过程对安全防护装置以及施工的过程和细节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及时地发现隐患并解决潜在的危险有着重要的作用。也是防止突发安全事故的重要手段。
(四)制定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标准,并且严格进行实施。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制定切实可行安全标准,并且严格的在施工中进行实施,是做好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性措施。比如说制定防护网的架设标准以及护栏的高度和预留孔洞的处理标准等等,根据这些标准严格的实施与监督,对于保障施工安全的作用是根本性的。
总结
关于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加强型的措施,会根据施工的主体以及要素不同而出现不同。这就需要我们的施工单位根据实际的要求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管理计划或者是方案。同时,希望有更多的从业人员加入到这项工作的研究中来,大家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以保障工程事业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对氧化乐果、呋喃丹、福美胂等高毒或高残留农药尽量避免施用,如氧化乐果,一年不超1次,每666.7m2保证控量在40%制剂200ml以下,毒死蜱、灭多威等中高毒农药限制施用,每年不超过2次。施用农药要注意安全间隔期,保证果品采收时超过农药安全间隔期天数,尤其是年生产中后期施用农药更要注意。如红富士苹果在胶东的采收期为10月中下旬,秋季雨少,许多害虫即将进入蛰伏期,危害较轻,8月下旬至9月上旬即可停止施药,保证农药的安全施用间隔。嘎拉苹果8月中下旬采收,个别园片由于前期防治不力,炭疽病大发生,又是苹小卷叶蛾大量啃食果面的时期,考虑农药的安全间隔期,杀菌剂可选用多菌灵(间隔期12天)或过氧乙酸(间隔期3天),杀虫剂可选用多杀菌素催喜(间隔期7天)。在农药的选用上必须考虑兼治,减少用药的种类,不喷无目的无目标的药,避免过多滥用,尽量减少年用药次数与数量。无公害、绿色果品的安全生产选用农药要结合果品的检测实施。轮换交替施用农药在同一园片连续施用同一种农药容易使病菌、害虫、害螨等产生抗药性,特别是菊酯类杀虫剂、内吸性杀菌剂、杀螨剂等,连续甚至多年施用会使防治效果大幅度降低。轮换交替施用不同的农药是避免或延缓病菌、害虫、害螨等产生抗药性的有效方法,也是增强防治效果的有益办法。还能避免同一农药过多的残留,有利于无公害、绿色果品安全生产。另外,对农药选择还要考虑对生态环境安全、对天敌及其它有益生物安全等因素。如花期前后用药要选择对授粉蜜蜂或壁蜂安全的农药,毒死蜱相对菊酯农药安全。
农药的科学施用方法
各种农药都有适宜的稀释倍数,浓度降低、倍数过大致使起不到良好的防治效果;浓度过高又会造成农药过多残留,有时还会引起药害或隐性药害。所以,农药施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做好稀释倍数的换算。一般以容量单位计算倍数与浓度,如10ml农药500倍液,则需加水5L。大多数农药需要2次稀释,即先用少量水稀释成母液,再进行第2次稀释。水分散性粒剂和干悬浮剂可直接倒入水中自行崩解,进行二次稀释用水适当多量,否则很容易粘连。多种农药混配施用时,应对每种农药分别进行母液稀释,然后再稀释到药液池中。一般顺序是先杀菌剂,再杀虫剂,混配过程中不断地搅拌。在1∶2∶200倍波尔多液配制中,先用1/2的水化硫酸铜,再用1/2的水化生石灰,然后把硫酸铜液慢慢倒入石灰水中,不断地搅拌,配成的药液表面不应出现水的分离层。农药混用可一次“多治兼治”,提高防效。但有些农药之间混配混用会出现絮状沉淀、变色、起泡等反应,严重影响药效。所以农药混合后要及时施用,放置时间过长会加大农药之间的反应程度。红富士苹果套袋前,往往选择保护性和内吸性两种杀菌剂混用,可适当提高每种杀菌剂稀释倍数,避免药液浓度过大刺激果面。农药施用间隔期要恰当,如喷施波尔多液后3周内不能应用三唑锡,喷施三唑锡2周内不喷施波尔多液。目前一般都采用机械喷药,机器提供的压力要得当,喷片上的喷孔对药液的雾化细度影响很大,一般1个喷片喷施药液400~500L,喷片要及时更换,否则会使雾点变大而致着药不匀或浪费药液。要注意喷药时喷杆角度,使枝、叶、果的正面与反面、正面与背面均要喷到,务必保证细致、周到、均匀喷布。为保护安全和顺利作业,喷药器具要经常检修、校正和保养,施药后及时清理机械、药管、器具等,清洗液不要滥倒及误入沟渠、溪流及水塘等水源地。施药人员施药间歇时不吸烟、不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干净。农药在储藏、运输、配制与施用过程中,要严加规范,防止人畜吸入、接触或误食引起中毒。
[关键词] 建筑工程; 施工现场; 安全管理; 措施
中图分类号:TU7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 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近些年, 建筑领域出现施工事故问题可谓屡见不鲜, 可以说建筑施工中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问题, 施工安全已经成为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们知道, 施工安全管理已经成为建筑项目施工管理的有效组成部分, 但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 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 存在这很多的问题。
1.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我们知道“ 无规矩不成方圆”, 对于建筑行业来说, 要想实现施工现场的安全作业就必须依赖规范化的制度作为支撑。 目前, 在建筑领域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在建筑施工的现场, 安全生产的意识不强、 责任不明确, 制度执行和落实不到位, 即使有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也是流于形式, 没能得到认真的实施。 另外, 建筑施工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还不完善, 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较差。
1.2 安全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近些年,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 随着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 合并, 企业缺乏专职安全员的情况大有存在, 出现了他们的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 在新形势下, 很多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差不齐, 素质较低, 甚至不懂得建筑施工的管理常识和管理技术, 自然就很难在施工中安全作业的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对于建筑施工的单位来说, 按照规定, 每个建筑项目的施工都需要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能力的项目经理来担当和主持, 但在现实的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项目的施工建设都是挂靠的, 导致施工现场出现混乱的管理局面, 对安全作业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1.3 安全教育比较滞后
“ 施工重地, 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目前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只顾着尽快完成工程作业, 而忽视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造成很多人安全意识淡薄, 安全生产的措施欠缺。 特别是农民工, 很多的企业雇佣他们之后, 很少对他们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 造成他们极度缺乏安全作业的意识, 所以出现了很多的施工作业事故。
2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建筑企业要想获得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实现高质量高水准的工程建设项目, 就必须转变以往的工作思想, 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对建筑施工中安全管理问题的认识, 有效应对施工中的突发事件, 优化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的对策。
2.1 转变作业观念,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建筑项目施工建设的安全工作重如泰山, 它已经成为建筑施工质量高低的有效组成部分, 也贯穿于建筑工程作业的始终,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转变传统的建筑施工的作业观念, 强化安全生产的意识。 近些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大多是因为我们没有从根本上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很多都是麻痹大意, 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也给建筑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针对这些问题, 我们必须统一思想, 坚持“ 以人为本” 的安全生产观念, 一些作业都在安全作业的前提下完成, 把安全作业放在突出的位置来抓, 施工安全无小事, 树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的意识。 作为建筑企业的领导, 必须强化安全认识, 深入了解安全作业的技术问题、 法律问题及人员安全教育的问题, 切实实施安全生产“ 一票否决制”, 实行安全事故的问责制, 做到思想上和行动上时时处处都重视安全生产。
2.2 加强安全教育, 注重安全技能培训
在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中, 主要是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只有让他们树立较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安全作业, 人人有责, 我们一定要扭转传统的安全管理思想,认为安全作业只是领导关心的事情, 与一线建筑工人没有关系, 其实这是错误的, 我们要建立安全管理的“ 大管理” 思想, 让建筑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都参与安全管理, 认真作业,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同时, 要强化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提高他们的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 在施工建设中, 巧妙的应用各种手段和媒介, 认真宣讲 《 安全生产法》 、 《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等安全作业的规范,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 提高人员素质。 同时加大建筑工人的安全生产的技术培训, 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素质, 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 标准化、 规范化进行, 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2.3 创新工作方法, 实现安全管理的科学化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 施工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之所以还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的就是建筑企业缺乏施工中科学化的安全管理理论, 缺乏防和控制事故的制度建设。 安全施工理论和制度建设的滞后性造成了我们的建筑作业安全管理还不能实现规范化和科学化的作业, 安全管理中随意性大, 成效低。 介于此, 建筑企业必须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 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 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 一层抓一层, 层层抓落实, 实现安全作业管理的常态化。
2.4加强施工安全应急救援措施
在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发生具有突发性和偶然性,很多安全事故会给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所以在安全管理中不仅要加强实现的预防措施,而且要加强事后应急措施,在日常的工程施工中要制定严格的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有效的演练。在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之后,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不仅能减少安全事故中的人员伤亡,而且能减低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
2.5加强培训,提高全员素质
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主要的人群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安全管理人员,另外一部分是施工人员。在施工企业的培训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要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先进的管理知识,在管理过程中可以采用正确的管理方法。施工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在施工中可以按照相关的程序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降低由于违规操作引发安全事故的概率。
3.结论
总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上述内容是每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都会遇到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问题,当然不可能面面俱到,目的是抛砖引玉,与管理同行进行交流、切磋,共同提高管理水平。但要真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在施工安全中发挥真正的作用,管理人员不但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的专门知识,学习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充分发挥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预控作用,还必须对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以督促施工单位健全自身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施工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到合理水平,实现安全管理目标。
参考文献
[1] 牛金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
[2] 马宇.建筑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2.
[3] 纪晓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
关键词:移动电子商务;文献计量;定量分析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1-0049-03
移动电子商务是利用手机、平板电脑等无线终端进行的B2B、B2C或C2C的电子商务。它将因特网、移动通信技术、短距离通信技术及其他信息处理技术完美地结合,使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随时随地、线上线下的购物与交易、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交易活动、商务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等[1]。
移动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方式,利用了移动无线网络的优点,是对传统电子商务的有益的补充。尽管目前移动电子商务的开展还存在安全与带宽等很多问题,但是与传统的电子商务方式相比,还是具有诸多优势的,因而得到了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发展和普及速度很快。
本文旨在通过对近年来移动电子商务研究论文的统计分析,梳理其发展脉络,力图探寻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以求对将来的研究和应用提供参考和借鉴。
一、基于CNKI的移动电子商务定量分析
(一)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本文所有数据来源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CNKI是国内规模最大,使用最广泛的学术论文数据库,其数据最有可信度。通过对其中所收录的移动电子商务论文进行统计分析,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揭示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研究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就统计方法而言,本文以“篇名”为检索项,以“移动电子商务”为检索词,时间为2000年至今。对全部期刊进行检索,共检索出相关文献650篇。通过对重复文献进行剔除,对文献标题进行分析甄别,删减掉会议记录、目录索引、新闻报道等不符条目,最终得到有效篇目604篇,作为本文进行定量分析的总样本。
(二)移动电子商务文献的定量分析
1.年度分布研究
研究的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该学科领域的研究水平和发展趋势。本文统计的604篇论文,其年代分布如图1所示。
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出,近10年来,我国的移动电子商务数量大致呈上升趋势。2000年前,数据库中的相关文献仅有20篇;2000年初,全球通WAP服务在北京、天津、上海、杭州、深圳、广州6个城市试用,论文数量呈现了井喷状态。从数量上来看,增长速度比较稳定,说明我国的移动电子商务研究工作进展顺利,规模日益扩张。而近3年来3G网络的发展,以及智能手机和平板的普及,更是催热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市场。如今我国移动电子商务已经进入了稳步发展的成熟期。
2.论文来源期刊研究
对论文来源期刊进行统计研究,有助于确定该领域的核心期刊,从而可以侧重选择核心期刊进行阅读研究。从对我国的移动电子商务论文的统计数据中可以看出,来源期刊非常分散,数量很大,有270种之多,且涉及范围也极为广泛,包括图书情报、科技、经济、计算机技术、农业、新闻等多个领域。由此可见,移动电子商务在当代中国已得到高度重视,被应用到各行各业之中。
据统计,刊文数量在10篇以上的期刊达到8本,可以作为研究移动电子商务的核心期刊加以重视和利用。详见表1。这8本期刊涉及范围包括经济、通讯、计算机网络。这也证明了移动电子商务是基于通讯和计算机网络的支持,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新兴产业。
3.论文著者研究
核心作者在推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的深度和广度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经过统计,在选取的604篇论文中,发文量在4篇以上的作者共有4位,可视为研究移动电子商务的领头羊,具体情况见表2。
4.论文基金资助情况研究
由基金资助情况可以看出移动电子商务在国家及各地的受重视情况。据统计,选取的文献共得到过19种基金的资助。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3个,省部级基金项目11个,市级基金项目5个。而市级基金项目包括2个上海市的,3个重庆市的,足见这两个直辖市对移动电子商务的重视程度。资助文献数目在4篇以上的见表3。
5.论文主题方向研究
统计分析出移动电子商务的主题分布状况有助于掌握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研究的热点和重点,从而了解其发展现状并制定未来的研究目标。结合电子商务的基础教材,并参照其他学者对电子商务的主题分类,笔者根据所统计论文的大致内容,将主题大体分为5项,分别是移动电子商务理论研究、移动电子商务系统、移动电子商务技术与方法、移动电子商务安全、移动电子商务应用。
如图2所示,理论基础和系统构造的论文并不多,因为移动电子商务毕竟以电子商务为起点。许多理念方法都是通用的,仅在应用的形式上做了一些革新。随着许多新兴技术如二维码、电子支付系统的完善,这些技术如何更好的与移动电子商务相融合成为了研究的热点。而由于移动电子商务尚属于比较新兴的领域,安全问题还很突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它,这将成为今后学者研究的重点。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应用,如何更好更快的为用户服务,将永远是研究者的目标。目前移动电子商务在网络购物,在线支付,商贸金融活动,甚至旅游服务中都得到了很好的应用。
二、移动电子商务研究的现状与特点
1.对移动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比较欠缺
首先,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应用范围仍很狭窄,许多领域仍是空白。比如对移动教育、移动医疗等移动电子商务的新领域的理论研究都十分匮乏。因此,需要加强理论模型的研究,使移动电子商务和这些领域的服务特征更好地结合起来,更完善地应用到生产生活中去[2] 。
其次,我国对移动电子商务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国内的一些学者和专家对移动电子商务的研究焦点大多集中在对消费者的需求探讨上。但是,这种研究也只是停留在少数几个影响因素的层次上,没有将这种影响因素进一步地扩展。
2.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保障问题
安全问题是移动电子商务的基础,也是能否取得成功的核心因素。就目前而言,移动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移动通信安全、移动终端安全、支付安全、手机病毒的威胁和移动运营商的商务平台的安全等。同时,我国也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规范移动电子商务的行为,亟需相关行业准则的治理。
3.移动电子商务的移动支付机制不健全
未来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移动支付的支撑,只有突破了支付这个瓶颈,移动电子商务才有可能更快更好地发展。目前,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主要有:从话费中直接扣除,手机与银行的支付业务绑定,通过预存费用的方式在移动服务商那里建立专门账户。据统计,信用卡是移动电子商务最流行的支付手段,75%的移动电子商务交易通过信用卡支付,而信用卡自身的安全问题至今仍得不到所有人的认可。就现今的情形来看,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支付还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缺乏用户基础、产品服务单一等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4.移动电子商务的成本及网速问题
2012年550.4亿的移动购物市场交易规模在13 040.0亿的网购整体交易规模占比为4.2%,和2011年的1.5%相比有了大幅的提升。虽然如此,与传统的网购相比,仍然只是极小的一部分。究其原因,一是因为智能手机的价格普遍在2 000元以上,对中低收入者来说明显过高;而后续的上网费用更是问题,目前移动运营商多是按照流量或时间来计费的,无论哪一种费用都不低。二是移动网络的网速还不尽如人意,其移定性、覆盖面等都限制了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3G网络虽然网速快些,但并没有得到大力的普及。
三、移动电子商务研究的发展对策
1.加强相关理论的研究
首先,对移动电子商务的研究不应该仅停留在移动购物的层面,应鼓励各行各业的学者参与到移动电子商务的研究中,将移动电子商务应用到诸如医疗,教育,救助等多种行业中。其次,研究的焦点不应只局限于消费者的需求上,如何利用移动电子商务提升企业的形象与知名度乃至提升企业的效益,也是理论研究的重要一环。最后,研究学者除了大学的教授外,也需要更多的企业专业人员参与其中,使研究并不是纸上谈兵,与实际的运营更有力的结合起来。
2.加强安全保障
首先,应该在技术层面上做出革新,参照国外的成功先例,构建端到端的加密机制。并将PKI技术引入到无线网络环境中,建立“无线公开秘钥体系”(WPKI体系) [3]。其次,引导用户或强制终端系统集成商在移动终端安装安全平台,如 360 安全卫士、瑞星手机杀毒软件等,以便优化无线电子商务环境,从而极大减轻病毒及黑客造成的威胁。再次,要完善与移动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借鉴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的经验,用有效地法律保证移动电商健康的发展。最后,应加速推行网络实名制,由公安部、商务部或信息产业部等权威机构来共同监督、实施,将移动电子商务从虚拟状态推向了实体化。
3.完善移动支付机制
201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正式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系列技术标准。这一标准涵盖了应用基础、安全保障、设备、支付应用、联网通用5大类35项标准,从产品形态、业务模式、联网通用、安全保障等方面明确了系统化的技术要求,覆盖中国金融移动支付各个环节的基础要素、安全要求和实现方案,确立了以“联网通用、安全可信”为目标的技术体系架构。有了系统完善的技术标准,再通过金融机构、移动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协同合作,移动支付机制必经趋向完善。
4.完善无线基础设施建设
政府应协同移动运营商加速完善无线基础设施建设。加速3G乃至4G网络的发展。好的无线网络环境是开展移动电子商务的基础。另外,移动运营商应逐步降低资费,目前来看与合理价位仍有一定的距离。而无线网络的覆盖范围应进一步扩大,如学校、图书馆、商场等人群聚集地要做好WIFI的覆盖面及稳定性。
参考文献:
[1] 陈宇.中国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研究[J].电子商务,201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