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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竣工验收监理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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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竣工验收监理总结

第1篇:消防竣工验收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电气工程;施工监理;施工质量;阶段

中图分类号: U415.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电气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组成和辅助部分,其投资在整个建筑工程施工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增大。电气工程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比较多,其施工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功能的正常使用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作为工程项目监理重要环节之一的建筑电气工程的施工监理,必须予以重视。特别是近年来,建筑日趋现代化,使得建筑电气安装工程的施工复杂程度越来越大,在很大程度上对电气工程的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从工程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不断提高电气工程的施工监理,以实现促进建筑工程的整体的质量的目的。

1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的原则

建筑电气监理要实现对电气系统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的控制,必须以相关总体原则为指导,以指引建筑电气监理的发展方向和控制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对各分项电气工程进行分析处理,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各个电气分项工程的控制侧重点在哪里。

第二,明确建筑电气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点是在于建筑工程本身的进度控制,同时要注意与其他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

第三,因为电气设备、材料质量、人员素质和责任感等方面的因素,造成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一个波动的过程。所以,在监理过程中要注意施工单位及技术负责人、设备及材料在实际操作过程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处理解决。

第四,施工阶段,为确保电气设备、器具的安装质量,应实施跟踪监理。施工后期,除了要监理好高、低压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的试验、调整,也要注意与专业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做好智能建筑弱电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安防系统、通讯综合布线系统的调试验收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检查结论是否与设计、规范要求相符,能否满足工程电气系统安稳、可靠运行。

第五,建筑电气施工监理过程中,除了做好本专业监理工作外,为了确保供用设备安全及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要对电气施工现场的相关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

2 各个阶段的建筑电气工程安装施工监理要点

2.1 设计阶段

目前设计阶段的监理是监理企业拓展的一个方向。在应业主委托后,监理工程师在已充分了解业主的建设意图,并弄清业主对供配电、照明、消防、通信及视频等系统要求及其使用特点的情况下,尽快且详细编写出符合要求的设计方案,应严格审查设计图纸,特别是与土建、水暖等相关专业的配合情况,保证设计图纸的可操作性。在编写设计要求文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对供电系统的设计方案,采用密集式母线供电还是采用电缆供电,选用何种变压器,什么开关采用进口的,什么开关采用国产的等问题请设计单位提出多种方案,通过多种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经业主同意,才确定最后的优化方案。

2.2 施工准备阶段

建筑电气工程项目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其中,电气施工图的审阅是最主要的准备工作,监理人员对图纸的有效消化,是对高层建筑工程电气施工质量实施全方位监控的前提,这样才能掌控高层建筑工程电气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予以纠正,以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由于建筑电气系统技术新颖、设备先进、管线复杂,因此,作为监理人员在施工前必须仔细地审校施工图,要着重梳理每一份电气设计修改通知单,并将所有变动描绘到电气施工蓝图上,为实时监控施工质量,全面保证电气系统稳定打下基础。

2.3 施工阶段

建筑电气施工必须在遵循相关电气施工规范及建设法规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已审阅的电气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加以实施,不允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变更电气施工设计。编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满足规范要求、符合工艺标准的电气监理实施细则。每道工序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电气监理人员要详细的记录监理日志。施工阶段材料质量必须严格把关,每种电气施工材料要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复测报告等完整资料,并经过试验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场使用。其次,要严格控制分部工程、重点工序、关键节点、细节部分的施工质量。

(1)基础施工阶段

在电气基础工程施工阶段,为了避免防水层造成墙体渗漏、遗漏开凿破坏结构等问题的发生,电气施工应配合土建做好止水挡板及进户电缆穿墙管的预埋、预留工作;对配电柜基础型钢、吊杆基础螺栓、铁件、吊卡、木砖等需预埋的部件,也要配合土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得有任何遗漏。另外,应做好防雷装置引下线、接地装置引出线等工作。电气施工中要着重防止以下问题的产生:均压环、引下线、避雷带搭接处有焊瘤、咬肉、夹渣等;不敲掉焊渣、避雷带焊接处不刷防锈漆;本用圆钢作搭接钢筋的用螺纹钢代替;主钢筋作防雷引线直接用对头焊接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图及有关规范做好复核、检查工作。隐蔽工程必须经检查验收合格,并由监理等各方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施工工序。

(2)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重点质量监控工程的划分是首要工作。建筑电气工程中,配电装置、配电箱、电力电缆的协调交接工作是重点,要做好事前质量监控。另外,以重点工程质量控制为基础,通过以点带面来实现整个电气工程施工质量的监控。其中,电气施工紧密配合土建,根据土建混凝土浇注流水作业顺序及施工进度安排,逐层逐段做好电管铺设工作,是整个电气施工的关键,在此作重点论述。混凝土浇注时,要求施工员做好看护工作,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巡视,防止配管和开关造成破坏。并做好配管、配线的预留、预埋工作,要避免以下问题的产生:

①厚壁管由薄壁管代替,镀锌管由黑铁管代替,金属管由PVC管代替;

②穿线管弯曲的半径太小,并出现弯皱、弯瘪、死弯等现象,且管子转弯不按规定设过渡盒;

③薄壁管和镀锌管由焊接代替丝接,金属管口直接对口焊接,没有处理毛刺,通过中间接线盒时或丝扣连接处的跨接钢筋焊接长度不够,甚至不焊;

④钢管接地不牢甚至不接地;

⑤管子埋墙、埋地深度不够,现浇板内敷管集中成排成捆,预制板上敷管交叉太多,管子通过结构沉降缝及伸缩缝不设过路箱;

⑥明暗管进盒进箱挤成一捆,不顺直,露头长度不合适,PVC管无锁紧“纳子”,钢管不套丝;

⑦建筑电气工程使用的电缆多数为桥架、沿竖井及沟道铺设,电缆集中,数量较多,规格不等,为了防止由于电缆过热,而产生危险现象,需要对电缆的选型进行严格的审查。根据笔者的工作经验,非消防负荷优先使用YJV或者BV型电缆,消防负荷优先使用ZRYJV(NHYJV)或者ZRBV(NHBV)型电缆;矿物绝缘防火电缆(如BTTQ、BTTZ)、无卤低烟阻燃电缆(如WDZR-YJV)及聚乙烯绝缘(如BYJ)等新型电缆仅规范要求时选用(如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明敷时等)。另外,对智能建筑宜采用YVVP、RVVP等型号屏蔽电缆。

⑧注意等电位联结的安装,要求电力和信号电缆的金属护套或保护罩,应进行等电位联结;采用屏蔽信号电缆时,宜采取辅助等电位导体来加强外屏蔽,如采用旁路的等电位联结导体;使用公用屏蔽信号或数据电缆时,采用旁路等电位的导体应是最小截面积为16mm2的铜质材料或具有相同电导体的其他导体;等电位联结的阻抗应尽可能小,因而应使联结尽量短,或采用感应电抗和阻抗较低的截面形状;对于含有大量信息设备的建筑物,接地母排用于等电位系统时应做成环状;不同的等电位系统应互连,并且至少用导体连接两处。

2.4 装饰阶段

由于要按水平线及隔墙线确定管路预埋、各种灯具、开关插座的位置及标高,因此,在砌筑隔墙施工前,电气监理人员应和施工员、放线员一起核实水平线及隔墙线。抹灰施工前,电气施工人员要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核实所有电气工程中的预留孔洞,符合要求后稳定好箱盒,并核实所有暗配管路,然后扫通管路,穿好带线,堵好管盒。抹灰施工时要配合土建做好箱盒收口及配电箱贴门脸工作,重点检查穿线工序,应要求施工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巡视;线缆的连接质量至关重要,关系到基本的使用功能以及用电的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查。

2.5 竣工验收阶段

电气设备的运行调试要按先空载后带负荷、先单体后联动的顺序进行。并先将可调元件如热继电器调整至设计规定值,还要按运行规定的时间持续调试运行,检验电气、机械设备的性能稳定性,重点检查吊顶内线路及导线穿管的敷设。对功能试验项目,如照明、动力通电试运行、电梯试运行、弱电各系统等进行监督、检查时,有必要的话,要请设计单位参加,监理检验过程中,若发现存在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地方,应向施工单位提出限期整改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电气监理工程师应积极主动配合业主主持的单位电气工程验收,要如实回答和解释验收组提出的电气工程各类问题,并向验收组完整的提供相关电气工程资料。无论单位电气工程是是否通过验收,电气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职责,认真对待验收组所提出每一项需要进一步整改或完善的有关电气专业问题,严格督促和检查整改工作的实施,直到满足整改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为止。监理机构在审查合格后,应做好审核竣工图及技术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为建筑电气系统运行过程中的维护和维修提供参考。

3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电气工程与其他专业工程的配合较多、技术含量较高,因此,要做好其监理工作有一定难度。这要求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不仅要熟悉设计图纸,还有熟悉相关的施工和验收规程、规范,统筹兼顾,掌握现场施工管理知识和协调工作。同时,为了提高电气工程的质量,还有提高施工技术及施工人员的素质,只有这样才能使电气工程质量得到保证,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

参考文献

第2篇:消防竣工验收监理总结范文

【关键词】房地产;项目;问题;思考

近年来,柳州市房地产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有关房地产的投诉量也与日俱增。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市住建委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等各种方式接到的房地产投诉问题295件,其中,房屋质量问题占比最大,总计177件,占投诉总数的60%。通过对这些投诉问题的处理,我们深深认识到妥善处理和解决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投诉问题,考验着我们的工作职责和执政管理能力。本文试就这方面问题提出一些处理意见和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目的。

一、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管理能力的需要

近年来,在国家大力发展房地产业的大环境下,自治区、市政府不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力度,柳州市房地产业平均每年以20%以上速度增长。“十一五”期间,全市房地产投资达496.28亿,是“十五”期间的五倍;全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1247.03万平方米,是“十五”期间的179.79%。进入“十二五”以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柳州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势头业始终呈现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2012年1~6月柳州市完成房地产投资99.88亿元,同比增长15.51%。由于柳州市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商品房竣工投入使用。由于开发规模急剧扩大,大量企业迅猛增加,难免企业良莠不齐,很容易导致房屋质量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如何加强对这些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管理,尽量减少和杜绝质量问题的产生,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部门的执政管理能力的现实需要。

2、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应尽职责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业主的日常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很多普通家庭耗费全部积蓄后,才可以购买到一套住宅。如果所居住的房屋存在这种那种的质量问题,居者不但难以安居,更加难以乐业。百姓的事情无小事,我们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出台各项管理制度、处理质量投诉问题时,更多的要考虑百姓的切身利益,在开展监管工作时,全面落实各项质量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工程质量,确保百姓能够买好房,住好房,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的主要内容

在市住建委处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案件中, 因房屋质量问题引发业主投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在少数。这些被投诉的项目中,有交付使用满5年以上的,也有刚刚交付使用的。业主投诉内容大致可分为几类:

一是主体工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很少但极其严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柳石路某项目3栋楼均出现框架柱质量问题。

二是配套工程质量问题。这类问题发生所在的部位一般在电气、管线、电梯、装饰装修工程等。主要有:变电器损坏;饰面板安装不牢固;管道线路设计不合理等。又如:桂中大道某项目的变电器损坏导致小区多次停电、锦绣路某项目的排污管道频繁堵塞。

三是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主要有:屋顶漏雨、外墙渗水、房屋使用功能设计不合理等。如:磨滩路某项目15栋楼房每一栋都出现漏水现象,光明路某项目一些单元房屋的厕所窗口直接面对另一单元房屋的客厅。

四是影响房屋美观的质量问题。主要有:一般裂缝、面层空鼓、抹灰层脱落、装饰粗糙等。如:桂柳路某项目的不少房屋自交房时就有裂缝,墙面抹灰用手指轻抠,都会掉粉。

五是环境质量问题。如城站路某项目变电器噪音污染。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

房地产项目开发是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在整个开发期间,都存在可能导致开发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土地招拍挂阶段管理松散

一直以来,柳州市在房地产开发土地招拍挂时,基本上是价高者得,至于拍地单位是否是房开企业、资质是否达到开发规模的要求,都没有限制。一些单位拿到地后,才匆忙组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少企业为了符合资质审查的人员条件,经常是在组建公司时才临时招聘工作人员,或者通过人员挂靠凑数,公司管理松散。由于项目管理不到位,给质量问题的发生埋下隐患。另外,一些企业资质不高,却开发超越其资质等级的项目,这种情况更容易导致质量问题的产生。

2、项目设计不合理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设计规划条件、前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的产品市场定位,是方案设计的依据。一些企业调查不够充分,产品定位不够准确,设计标准不高,设计时考虑的人性化不够,由此引发为被业主投诉的质量问题。

3、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一是工程建设市场行为混乱。目前,柳州市共有各类建筑施工企业144家,加上各种外来企业,数量就更多。由于产业集中度低,使得柳州市建筑企业的同质化竞争严重,非常容易导致承包市场过度竞争,各种挂靠、随意压低中标价及暗箱操作时有发生。企业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阴阳合同”,通过这种方式向建设单位让利,也成为行业的惯例。一些工程由于层层转包,工程造价不断被压低。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只有偷工减料,不断降低工程的质量标准。

二是项目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是:建设单位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费用、对分项工程随意进行分包、为了尽快完工,人为缩短工期、擅自修改设计文件;施工单位为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管理松懈,管理紊乱;监理单位没有依法履行监理职责,未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和规定。

三是配套建设监管有缺失。自2004年国务院取消综合验收制度后,柳州市消防、规划、人防、环保等法定的单项工程验收继续开展;市质监处主要负责对主体工程进行质量监督,项目红线内的配套管线、设施设备、小区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则没有单位实施监督。在市住建委处理的投诉问题中,有相当多的问题就是由于配套建设不完善所引起的。

四是新技术、新材料在应用时,一些质量问题没有及时控制。如:由于生产技术要求较高,一些生产质量不过关的空心砖大量投入使用后,容易导致房屋墙壁漏水、渗水和出现裂缝等质量问题。又如:由于新能源、节能产品不能正确使用,所产生的一些质量隐患问题让不少建设单位存在畏难情绪,影响工程质量。

四、加强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和引导

一是加大对建设单位开发行为的监管力度。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首先要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发的整个过程中,自始至终占据主导地位,其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总牵头单位,要根据事前确定的设计、施工方案,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质量。

二是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参加土地招拍挂的管理,鼓励企业做大做强。目前,柳州市正在推进经济升级和城市转型,将由传统生产型城市向现代宜居城市转型。要将过去那种只重视招商引资的粗放型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以招商引资和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招商引资时,应选择那些高素质、有实力、有诚信的投资者参与柳州市的城市建设,城市转型才能更有质量保障。因此,凡参与房地产开发土地招拍挂的企业,要求其必须具备与开发规模相适应的开发资质,否则不予参与竞拍;凡不具备开发企业资质的企业,如投资公司、财团等,必须与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组成共同体,以开发企业的名义参与竞拍。在提高土地招拍挂门槛的同时,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引导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开展诚信经营。

三是改变招商引资管理机制。目前,柳州市为了解决外来企业投资落地问题,都要求企业在本市成立独立的公司法人。一些外来企业在开发项目时,不能使用原公司的资质等级,必须重新成立新公司,导致超资质开发的现象不断出现。一些本地公司为了迎合各城区政府完成投资任务的需要,也在项目所在城区设立新公司,企业设立多个子公司,经营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品牌效应,项目开发的品质也难以保证。

2、加强对勘察设计的引导

一是通过投诉案例改进设计。根据历年来房地产行业投诉案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方面的各种问题,由市住建委牵头规划、园林、消防、人防等各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和改进设计的措施,要求设计单位应用到设计工作中,避免设计不合理的问题重复出现。

二是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介入。物业服务企业在接管物业之前,就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的过程,从业主(使用人)及物业服务的角度,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开发出的物业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需求和物业服务的需要,从而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如:柳州市华林君邸小区就是前期介入较为成功的例子。

3、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管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针对建筑市场一些多年未能解决的顽症如: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行为,借鉴先进城市的管理方法,不断制定和完善柳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在市场管理的环节上最大限度地避免质量问题发生。

二是完善质量监管制度。首先要建立综合验收监督机制,加强对配套工程的监管。虽然国务院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8条关于进行综合验收的规定,多年来并未被取消或修改。因此,我们认为,审批制度的改革应该只是改变综合验收的监管方式,而不是全盘取消综合验收。事实上,全国多个城市一直没有中断开展综合验收监管工作。郑州市、无锡市要求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邮政、通信、有线电视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经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积极配合开发企业完成房地产开发项目专项配套设施建设,验收合格后向开发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其次要改变原来竣工验收在前,规划核实在后的管理方式,严格规划核实。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必须先经规划部门规划核实认可后才可以组织竣工验收,确保规划条件全部落实,如:落实社区用房、活动中心、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绿化、道路建设指标,防止出现违章建筑。第三要建立商品房交付使用合格审查制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经核查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通过交付使用竣工验收的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交付使用竣工验收通知后方可将商品房交付使用。

三是积极研究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及时解决实践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我们应该以科学发展观的态度贯彻国家节能减排各项政策,不能一味盲目地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应该切实提高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科技含量。针对新技术、新材料在应用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质量问题的出现。

4、加强对交付使用环节的监管

一是要适时推出柳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住建部于2000年《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多年来一直没有更新,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我市一些开发项目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五花八门,一些格式合同内容明显侵犯购房人合法权益。为了切实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利,有必要尽快推出柳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对住建部示范文本进行完善,通过完善合同条款,有效解决在交付使用环节容易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的法律纠纷。

二是严格执行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严格执行住建部《关于印发〈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通知》(建房[2010]165号),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后,才可以向购房人办理物业交付使用手续,防止不合格或者半成品的房屋交付给业主。目前,全国多个城市,广西区内桂林市、贵港市的物业承接查验工作开展得较好,一些城市在开展承接查验管理时,开发项目未取得主管部门对承接查验的确认意见的,不得办理房产证。由于工作及时到位,房屋质量投诉纠纷明显减少。

5、建立权威有效的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质量投诉问题的管理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由各有关主管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

目前,较为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信息系统。成都市通过建立信息平台,一方面,宣传诚信企业,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被记录了污点且尚未改正的企业,在今后的土地招拍挂、银行贷款、工商年检等各种经营行为将受到限制。同时,购房人可以随时了解企业的诚信状况,污点企业在商品房销售时也将大受影响。通过诚信系统这个工作平台的建立,政府各有关部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切实加强了企业的行业自律行为,较好地规范了房地产开发市场秩序。

二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