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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数据及电子商务解析
大数据作为信息领域全新的抽象的概念之一,提出的时间较短。实际上大数据及其应用并不是新鲜事物,在国外已经兴起很长时间,在国内也是早有应用,只不过发展得较为缓慢。一方面,国内对数据收集有着严格的管控制度,导致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迟缓;另一方面,大数据的观念还没有普及,大部分大数据应用的思想只为专业人士所掌握。大数据虽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其4V特征却得到各方面较为一致的认可。所谓4V特征即:体量(Volume)巨大、种类多(Variety)、速度(Velocity)快、价值(Value)密度低。当今社会已进入信息时代,互联网的繁荣发展,使得在网络上可检索到数以亿计、千亿计的数据信息,这些数据量,即为大数据的一部分。大数据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并不仅仅局限于网络上的信息,还包含社会各领域、各行业以及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信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数据将发展成为一种“资产”,并将贯穿于各个领域行业,同时为其增创价值。电子商务一般是指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的商务活动。联合国国际贸易程序简化工作组对电子商务的定义是:采用电子形式开展商务活动,它包括在供应商、客户、政府及其他参与方之间通过任何电子工具,如EDI、Web技术、电子邮件等共享非结构化商务信息,并管理和完成在商务活动、管理活动和消费活动中的各种交易。从该定义中可看出,电子商务是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活动,只不过Internet是众多电子工具中的一种。电子商务主要涉及商(Agent)、商家(Business)和消费者(Consumer)三方。电子商务按交易对象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常见的如以阿里巴巴为代表的B2B模式、以京东商城为代表的B2C模式以及以淘宝为代表的C2C模式。此外,还有企业对政府的电子商务(B2G),消费者对政府的电子商务(C2G),商、商家、消费者三者相互转化的电子商务(ABC)等。大数据处理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一方面大数据处理为市场营销提供便利。企业利用大数据处理,对市场进行分析,尽量达到成本最低化、效率最高化目标,在找到营销中的利润点和市场的潜在价值后,为更多客户提供所需的商品。另一方面,通过大数据处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质需求的个性化更强,在大数据处理模式下,通过对用户的数据分析来改变过去传统商业模式的处理,从而满足用户的习惯性需求或潜在需求。
二、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对审计的影响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审计按照执行主体分类,可以分为: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存在着鲜明的特点,对各类审计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对内部审计的影响
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大数据处理的发展,使得电子商务的自动化、无纸化、数字化等特征更加明显。这就对企业内部审计过程造成了影响和制约。首先,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健全,这些法律法规包括会计、审计方面,也包括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方方面面;其次,内审人员整体素质不适应电子商务内审工作的要求,知识结构单一的审计人员已经适应不了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商务审计;再次,审计风险复杂化程度加大,除了固有风险,审计的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更加不易掌控;最后,某些审计程序和方法不适应电子商务环境。比如,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一是审计不仅仅局限于被审计单位证账表等单方面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得到到全覆盖信息已经成为可能;二是应用大数据可以实现审计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联合审计;三是大数据的应用,在审计范围方面可以实现由抽样审计到全面审计的转变,充分体现审计的事前监督的作用。
(二)对社会审计的影响
在社会审计中,注册会计师要通过搜集证据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表示意见。传统会计中的会计报告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事后反映,主要考虑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而相关性与及时性不足。电子商务环境下,会计信息使用者可通过获得授权等方式随时查询企业信息,使得及时性大大提高。审计人员完成审计报告的时间距离会计报告的完成时间往往间隔几个月,当信息使用者得到的滞后的审计报告时,有些信息已经过时。对于海量的数据,审计人员如何进行处理是个难题。比如,大数据处理将使电子商务数据资产化,这类资产如何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就是摆在会计和审计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当然,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一样,需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人员素质方面,社会审计对人才的需求更高,社会审计的某些审计程序和方法不适应电子商务环境的表现也更突出。
(三)对政府审计影响
电子商务和政府审计关联紧密的内容就是政府采购方面的审计。当前将电子商务引入政府采购、实现采购人在线直购的地区不断增多,这成为电子商务的一种新形态,同时也符合电子政务的需求。政府采购范围几乎涵盖了公共机构和部门采购活动的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都是政府采购的对象。政府采购采用电子商务后,可使价格趋向统一、采购过程透明、审批环节简化。政府采购规模大、品种多,产品差异化大等特点使得采用电子商务后能大大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政采电商化在节约了时间成本的同时,还降低了财务成本。政府采购模式的变化,使得政府审计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首先,相关法律不够健全。政府采购法律中涉及电子商务的内容不够健全完备。其次,审计过程中尤其是对采购执行结果的审计,在确定审计项目、审计范围和程序方法方面都和传统审计有所区别。在知识结构方面,政府审计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虽然没有像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那么高,但政府审计自身的特点也对人员素质有着独特的要求。
三、完善大数据背景下电子商务审计的对策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和政府审计,以及电子商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了很多,但详细规范电子商务和审计的法律法规少之又少。我国应该加快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一方面,加快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步伐,并随着网络交易、信息保护、物流快递、电子支付、跨境电商、食品安全、互联网金融等一系列的电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陆续出台,为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审计相关法律法规中和电子商务有关的内容。把审计的内容和电商内容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下来,使得在操作上更具有可行性。另外,大数据等审计信息化建设也需要在审计领域“大数据”技术应用的相关法规建设。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大数据背景下的电子商务从空间范围来看是全球性的。电子商务的业务范围涉及全球的各个角落,这就不可避免地存在国家之间的交易和联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一定要有国际视野,制定出既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又能够解决国家之间争端的法规。
(二)建设大数据平台,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
大数据平台的建设应充分利用“金审工程”的建设成果,加大大数据背景下的审计研究力度。各类审计要充分利用平台上的数据,达到资源共享。应当建立企业中央数据库,得到有关电子商务方面的信息。光有数据还不够,还要有数据分析平台,通过这些平台得到电子商务方面的信息,为各类审计所用。同时也要注意各平台数据的综合运用,如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商城平台与审计信息化数据库的共享与运用。
(三)加大审计人员的素质培养力度
电子商务是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的产物,和传统的商务模式不同,电子商务是集安全技术网络技术以及数字通信技术与一身的新型商务模式,它具有信息性、互动性、传播性等特点。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其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形势不容乐观,网络安全问题现已成为了阻碍电子商务继续前进的重要障碍。因此,对当前的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同时提出可行性的处理建议就显得尤为重要。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依据分析结果探讨一种安全的、可行的实现电子商务的途径。
[关键词]
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环境;网络安全;发展对策
一、电子商务概念及特点概述
电子商务简单来说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电子方式,二是贸易活动,电子商务是指借助信息网络的方式来完成商务贸易活动的综合性的服务行为,电子商务以其成本低、方便、快捷等优点深受人们的喜爱,且发展速度十分快。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逐渐对消费者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甚至是国际消费市场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电子商务具有时效性强、成本低、方便等优点,所以发展速度十分惊人。
总结电子商务的功能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广告宣传、商品买卖、意见征询、在线支付等等。其中广告宣传指的是电子商务可在Internet广告宣传信息,消费者可通过检索工具找到其所需的商品广告信息。相较于其他的广告手段来说,电子商务的广告宣传方式成本更低,且形式自由、更为方便;商品买卖是指商家及消费者可通过电子商务在线完成商品买卖活动;意见征询是指商家可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来收集消费者的信息及对销售服务的反馈意见;在线支付是指消费者和商家可通过信用卡帐号进行在线支付,在线支付能够有效帮助买卖双方节省不必要的手续开销。
总结电子商务的特点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安全性、商务性、服务性等等。商务性是电子商务的基础特性,同时也是电子商务的本质;服务性是电子商务活动是否可以正常、有序进行的关键,目前很多的电子商务公司均能为消费者提供系统性的服务;安全性是电子商务活动的核心特性,若消费者对电子商务活动缺乏安全性,则他们就会放弃网上购买行为,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的安全性更应该得到重视,这也是本文的选题意义所在。
二、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性要求分析
1、身份认证的要求
为确保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系统首先应建立健全的身份认证系统,同时确保此类身份认证信息均为有效。当前的电子商务市场存在信息失真的现象,致使很多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失去信心,因此进行身份认证就显得尤为重要,建立健全的身份认证系统能够有效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增强消费者及潜在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市场的信赖感。
2、交易信息的保密性要求
为进一步确保为确保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系统还应及时对消费者的信息做严格的保密处理。以免消费者的信息泄漏,使消费者蒙受损失或遭到骚扰,此外,还应注意避免信息恶意攻击。
2.3 数据完整性要求
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完整指的是数据库的原有数据及当前数据应保持统一。电子商务系统的数据完整能够使电子商务活动的公正性得到保障,因此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数据资料不允许被篡改。
三、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网络安全问题分析
1、信息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信息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非正规的手段非法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致使用户的信息被泄漏,从而使用户蒙受损失。此外,一些不法分子还通过非正规的途径对其截获的信息数据进行随意的更改,使信息失真从而致使用户无法正常完成电子商务活动。
2、服务器的安全问题
电子商务的服务器存储了很多商家及软件的信息,甚至一些服务器上还存储有一些商家的重要的保密信息资料,因此加强对服务器的安全监管刻不容缓。当前电子商务的服务器的安全问题主要体现在下述几个方面:不法分子通过向服务器传送大量的无效请求来损耗服务器的可用资源,从而使服务器瘫痪无法继续正常工作;通过一些安全漏洞如操作系统、网络服务、软件等等,借助特定的网络数据请求来阻断服务器的正常工作,使之奔溃、瘫痪。
3、安全协议问题
虽然电子商务已经实现了全球化的发展,但是安全协议问题却未能得到同步的发展。电子商务安全协议还未拥有全球性的统一的标题,这样就易导致区域、甚至国际性的电子商务活动受到限制。除此之外,电子商务的安全协议问题还表现为防御黑客的攻击的能力薄弱等。
4、病毒防御问题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各种网络病毒也随之增加,十多年间的时间互联网新型病毒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些新型的病毒可直接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甚至许多病毒还可借助网络进行快速传播,给用户和商家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5、平台的自然物理威胁问题
电子商务是借助网络环境进行传输的,因此一些电子商务也会受到一些来自平台的自然物理问题的威胁。如因网络设备自然老化致使传输速度变慢等自然物理因素难以预料,此类问题将直接威胁到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除此之外,一些人为因素如恶意删除信息数据、恶意破坏商务系统硬等等也会使电子商务企业蒙受损失。
此外,不法分子还可以通过串音、搭线以及电磁辐射等方式来获取商家的信息,而这些行为都会对企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
6、交易身份认证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技术盗取某些用户的数据信息,利用合法用户的身份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借助虚假的用户信息来骗取资金。上述的这些案例均为不法分子通过盗取某些用户的数据信息来进行违法犯罪行为,可见交易身份认证问题为电子商务网络系统中的重要性。
四、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问题对策研究
1、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致使一些网络犯罪行为未能及时被定罪。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就显得至关重要。相对于其他的法律法规,网络犯罪行为由于具有取证困难等特点致使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难以立法。所以,相对于其他的法律法规来说,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的立法需要更多的时间。
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有关部门要依据网络犯罪行为的特点,建立起一个制度完备、协调统一的网络犯罪法律法规处理体系,从而为网络安全犯罪行为的处理提供法律依据。
此外,和国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落后,我国的电子商务信息基础设备投入存在明显不足的现象,我国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落后于其他国家,致使很多电子商务企业丧失应有的机遇和挑战,使网络安全问题未能得到良好的保障,除了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还应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的建设。
2、加强对网络病毒的查杀
网络病毒的存在无疑给电子商务造成了很大的威胁,对于计算机网络病毒,应以预防为主,查杀为辅。加强对病毒的预防应从对计算机软硬件的系统检测入手,借助相关的杀毒软件来进行病毒的查杀,对于重要的数据文件应及时做备份处理,已经感染病毒的文件应做隔离处理,以免造成病毒的二次感染。
一旦计算机感染网络病毒,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查杀病毒同时恢复系统,查杀病毒的过程中应尽量找出病毒的来源,应避免在清除病毒的过程中误删重要的文件。
3、防火墙的应用
众所周知,防火墙现已成为重要的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应用防火墙的目的是通过设立一个控制关卡来控制用户访问,最终达到阻止不法分子侵入网络的目的,防火墙的应用能够有效避免内部网络设备免遭破坏,从而保证电子商务网络的安全性。
4、引入数据加密技术
电子商务中引入数据加密技术也是保证其网络安全的重要手段。当电子商务中引入数据加密技术时,一旦有不法分子恶意攻击,由于对方没有密钥,就会因为未能得到文件的原始数据而无法实现获取文件的目的,除了违法分子外,其他人可通过密钥解密而获取真实的数据。数据加密技术有效地增强了电子商务网络的安全性,使不法分子即使窃取文件后也无法正常使用文件,然而数据加密技术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不法分子可能可以凭借破译密钥的方式来获取密钥。
因此,为使数据加密技术的安全性得到更有力的保障,还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系统的密钥管理体系。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同时适当地增加密钥的长度。通常来说,密钥的长度越长,其安全性也越高,然而加密和解密密匙所花费的时间也就相对比较长,这样一来就会使数据传输的速度受到影响,因此密匙的具体长度应依据具体的电子商务的内容及安全级别来进行具体设置。
5、企业加强自身管理
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是解决其网络安全问题的另一重点。企业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要求电子商务企业应将网络安全问题作为其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个部门安全工作的展开均应以电子商务安全问题为基础。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其工作人员的信息安全素质锻炼,通过系列的培训工作来唤起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虽然说相关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在某一方面来说能够有效解决电子商务网络的安全问题,但是成熟、完善的电子商务系统管理还需要通过企业自身以及有关的操作人员来保证其正常的运行,因此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实现的关键仍然是人,电子商务网络安全得以保证需要有大量的熟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企业应加强对此类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形成一支专业素质强的电子商务队伍。
五、结束语
电子商务的发展从某一方面来说为全球商务发展的趋势指明了方向,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世界的政治、经济及法律到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因此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问题也变得愈加重要。成熟的电子商务一定有可靠、安全的网络系统,只有安全的电子商务网络才能获取消费者的信赖和支持。
加强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管理应从多个方面出发,尽快完善成熟的电子商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强化电子商务系统的完善及行业的稳定发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建立一个良好、安全、稳定的环境,使电子商务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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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模式的不断改变能够推动交易规则的不断改变,这时长久以来交易法律法规的不断进化的必经过程。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推进,拓宽了消费市场,增加了消费信息量,还增加了市场的透明度。
(一)解释与调整格式合同,解决消费纷争
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于格式合同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规定能够对消费者的权益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时候不能过度认为所有电子商务消费纠纷都需要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要采取灵活的判断标准。经营者在经营的过程中,要尽可能的提供与商品有关的简单详细的信息,并将成本,快递,支付,撤单,售后等交易细则,适当的交给消费者,避免因为信息缺失造成的消费纠纷。
(二)加强电子商务立法,规范电子商务操作规程
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以往的法律法规已经渐渐的不能起到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能满足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要求,因此,需加快电子商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这也就必须考虑电子商务的立法原则。国家在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同时要从电子商务的独特性,切实的反应出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规范电子商务操作流程,要针对电子商务存在的消费凭证易销毁,和证据难以收集性,这就要求有关行政部门在接收到消费者投诉之后,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调查取证和取得相关证据。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健全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制度
在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的方面上,可以学习国际上先进的隐私保护制度,借鉴先进的隐私保护法律制度,确定基本的电子商务个人信息保护原则。首先是告知原则,就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就要告诉消费者搜集了哪些信息,收集信息的手段和用途,以及如何来保护信息的隐秘性。再有就是事先同意原则,经营者在收集信息之前不但要做到告知原则,还有在收集信息前就必须经过消费者的同意。其三是安全保护原则,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是经营者必须要做的。在经营者为了某种合法的目的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要在实现目的的情况下,做到最少的收集信息和使用信息。电子商务隐私权主要包括消费者的身份,住址,电话等等诸多信息,因此消费者的隐私权在被经营者的利用下,要做好保护工作。
(四)治理网络消费欺诈和虚假广告,解决消费者购物后退赔难的问题
要严格治理电子商务交易环境,通过制定特殊的规则,要加强对虚假广告的治理,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公平的交易平台,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实行不定期的检查和举报有奖制度,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虚假广告,诈骗信息,虚假宣传等内容进行规范,让经营者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和确实性。同时要不断培养消费者的反欺诈能力和自己的防范意识,当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和经营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关部门要在处理时,在为了减轻消费者的负担,降低投诉的成本,让经营者来承担举证责任,同时建立一个完善的投诉体系,让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网络投诉体系进行投诉。并有有关部门及时收取证据信息,及时加以处理并反馈给消费者,进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关部门要将强对消费者购物后退款困难的问题和赔付困难的问题,强化监管力度,制定合理的相关制度,督促经营者对售后服务的质量,从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结束语
一、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我国由于电子商务的配套法律相对滞后,相关部门无法依法履职,而且企业自身也缺乏约束,使得虚拟的交易环境成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温床,导致在电子商务活动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其主要表现在:
1.消费者知情权得不到满足
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是与传统购物方式中的一系列环节相配套的。传统的商务活动中,当事人是通过“面对面”的形式完成的,消费者能够比较容易地判断经营者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消费者安全权难以保障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要通过电子支付方式完成交易,这就要求消费者必须拥有电子账户。由于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互联网络平台上的虚拟空间中的商务活动,交易的当事人可能处在不同的地区,大家互相不直接见面,只是通过电子货币或网上银行来进行交易,这就给一些网络黑客通过侵入系统,修改消费者的账户,划走账上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3.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受到侵害
在网上购物中,消费者不得不面对经营者根据自己的利益预先设定好的格式合同。为了麻痹消费者,经营者往往将这些条款设计成文字小、信息多,并将其放在网页上很不起眼的地方,这样很容易被消费者忽略。即使有细心的消费者注意到了,也无力改变。因为这些条款没有给消费者讨价还价的余地,消费者只有选择“同意”按钮后才能继续下一步。当消费者点击同意后,如果在交易后产生了纠纷,商家就会以此来对抗消费者的投诉,使消费者处于很不利的地位。
4.个人隐私受到侵害
用户在互联网上畅意浏览、登录、消费,伴随而来的就是在毫无防备以及被迫的情况下,消费者个人隐私被侵害。其原因在于,在传统商务模式中,经营者一般很少要求消费者提供其个人电话、住址、性别、年龄、收入、爱好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即使经营者要求消费者提供这些信息,通常也会经消费者同意,而且由于传统经营者的信息储存、传输、编辑整理能力的不足,消费者的这些个人隐私信息被不当利用的可能性和风险也不会很大。
二、我国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几点思考
1.法律法规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对于格式合同,我国“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有相关规定,这些规定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我们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不能认为所有的网上消费纠纷都应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解释格式条款时,应抛弃传统的绝对化的解释,要采取更加灵活的判断标准。
2.加强电子商务的立法
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无法适应电子商务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快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立法工作。一方面,我们要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另一方面,要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独特性出发,切实反映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
3.不断加强消费者网络隐私权的保护
加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是因为只有当个人隐私权和信息自由流动带来的利益取得平衡时,网上的商务活动才可能兴旺起来。网络用户固然需要增强自己的隐私保护意识和技能,但最有力的保障只能靠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规范。加强网络隐私法律保护的首要内容是对消费者的身份、健康状况进行保密,因为这是对消费者最起码的尊重。
4.努力通过各种手段,确保消费者交易安全
网上交易安全是消费者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消费者往往希望能简单快捷地完成交易,但又担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因操作不当或黑客入侵而遭受损失。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发现交易系统隐患,防范黑客的侵入;要逐步建立健全以信息安全、网络安全为目标,加密技术、认证技术为核心,安全电子交易制度为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全国性的认证体系,权威、公正地开展电子商务认证工作,确认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身份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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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电子商务发展问题对策
一、电子商务的涵义
结合电子商务在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大致可以给出这样一个定义:电子商务是基于计算机网络的一种开放性、交互式交易活动,它包括询价、订货、支付、送货四个环节,涉及商品提供者、购物服务提供者、消费者等多种角色。就目前发展水平而言,只要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环节在网上完成,即可视为电子商务的雏形。从广义上讲,电于商务不仅包括以因特网为信息交换平台的交易,还包括以因特网、内联网、外联网以及其他广域网、局域网为工具进行交易的形式。目前,电子商务主要分两种:一种是网上直接进行,交易对象主要是软件、文艺作品以及广告等以服务为主的无形商品;另一种是网上订货,但仍以传统方式交货,交易对象主要是各种有形商品。目前在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能够在网上开展电子贸易的产品主要集中在三大类:实体商品(hardgoods),数字化商品(softgoods)和联机服务(onlineservice)。
二、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电子商务在中国才刚刚起步,电脑网络在中国还远未普及,实施电子商务还有许多障碍。如基础设施薄弱,人才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问题和物流问题有待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都制约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1.网络安全问题。安全问题是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基础设施的安全。网络“黑客”四处出击,世界上许多先进网络系统都能被“黑客”畅通无阻地进出。二是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目前信息的真实性、客户身份的合法性、支付信息的完整性、支付信息的不可否认性、整个网上交易的合法性等都无章可循,无法可依,严重制约着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
2.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的规模以及技术水平、服务水平都实现了质的飞跃,这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但目前,网络基础设施仍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由于我国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不足,网络基础设施的发展与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相差很远。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用户直线上升,但传输速度没有相应跟上,网上购物成了漫长等待,将电子商务迅捷的特性瞬间化为乌有。目前全国性的金融网还未形成,金融业自身的电子化还未实现,商业电子化又落后于金融电子化,制约了电子商务的生存和发展。
3.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由于市场和公司的虚拟性,使网上信息变得真假难辨,任何人都可以以一定的身份一定的信息。电子商务活动中很难避免纠纷的产生,而网上纠纷又有其独特性。互联网是一条缺乏管理的信息高速公路,缺少管理和协作,跨地区跨国家的信息传输难以公证和仲裁。如果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纠纷就不可能解决,没有法律法规的规范,电子商务将搅乱我们的社会、经济、政治秩序。
4.我国电子商务人才缺乏。一个真正成功的互联网企业的运营,除了融资和市场推广这两个因素外,有一批复合型的人才是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在互联网公司,技术和资金都不是最重要的,技术更新得很快,而资本据说现在在中关村的资金就有20亿美元,好的项目不愁找不到资本,最重要的就是人才。
三、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应采取的措施
1.需进一步更新观念,培养复合型人才。网络人才越来越受到重视,各网络公司纷纷采取措施,吸引人才。许多公司对网络人才不仅在工资待遇上有优厚的措施,而且给他们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学习的机会,还向员工赠送公司的股票期权,让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目前,我国的计算机人才比较短缺,特别是企业的计算机人才十分短缺,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不相称,对我国经济的后续发展不利。我国的企业要想在世界经济中占一席之地,就必须重视计算机普及教育,重视培养熟练掌握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相关知识的复合型人才。
2.网上支付的安全性。在由交易环节和支付结算环节组成的整个交易过程中,支付环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能否交易成功完全由它决定。同时,支付环节是由支付网关、收单行和发卡行的金融专用网络完成的,因此银行能否对电子商务的运作提供支持对于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是至关重要的。安全问题又是电子商务实施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也是技术难点。客户一般要求的安全业务主要是电子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而且要能准确识别电子信息发送方和接收方的身份等。
3.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电子商务的交易过程涉及商户、银行、电信、公证、ISP和消费者,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可能引发纠纷。要制定相关的电子支付制度、电子商务规则,对其中引起的纠纷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权威的认证机构,维护整个电子商务的交易秩序,促使更多的人放心在网上购物。
4.加速基础设施建设。电子商务建立在信息基础设施之上,没有完备的、先进的通讯基础设施,没有先进的与通讯基础设施相连的信息设备,电子商务的发展只能是一句空话。我国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很差,通讯服务质量和资费仍然是电子商务活动开展的阻碍因素。因此,必须加速建设高速宽带互联网,实现图像、通讯网、多媒体网的三网合一,使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具备良好的网络平台和运行环境,使消费者的上网费用降到最低。
一、什么是电子商务
近一、两年来所有IT媒体中出现频度最高的恐怕就是“电子商务”这个词。电子商务顾名思义就是各参与方之间以电子方式而不是以物理交换或直接物理接触方式完成任何形式的业务交易”。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电子商务实际上是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内容,从宏观上讲,电子商务是指在通过电子手段建立一个新的经济秩序,它不仅涉及电子技术和商业交易本身,而且涉及到诸如金融、税务。教育等社会其它层面;从微观角度说,电子商务是指各种具有商业活动能力的实体(生产企业、商贸企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个人消息者等)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的各项商业贸易活动。
一般认为,目前电于商务主要是包含三大类内容:一是企业之间的电子贸易,也就是EDI over Internet:二是指网上购物,即on-line Shopping;三是指网上信息服务,包括电子化政府等。
二、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如果说1996年是电子商务诞生的一年,那么1997年眼见它逐渐学会坐起来,1998年进一步爬行并学习走路,摇摇晃晃地走进主流消费市场。那么有关专家说,1999年可望是电于商务终于起飞的一年。
据OVUM报道,Internet电子商务目前在全球发展很快;平均大约每九个月其交易额将翻一番。据美国行政服务部及国防部联合主持的跨12部的联邦电子商务项目小组预测:到2000年全球网络上的年交易额将达到1000~2000亿美元的规模,Internet电子商务的市场将达到4500亿~6000亿美元,预计到2002年美国国内的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将逾3000亿美元。而1999年初,最新资料统计结果更是给全球带来了激动人心的消息:据Forrester研究公司预测1998年企业之间的网上交易额达到430亿美元,这一数字比其早先的预测高出几倍,为此,Forrester研究公司不得不重新认识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将其1997年8月估算的五年内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增至3270亿美元修正为8427亿美元。此夕,Forrester研究公司还预测,2003年时企业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将占全部交易额的9%,达13000亿美元。另据美国IDC公司预测,全球Internet电子商务规模2002年将达到9500亿美元,其中美国达5180亿美元。目前金融业、商业零售、运输业和传媒业是电子商务发展最快的领域。
另一方面,从企业的业务发展趋势和收入来看,Internet网上电子商务无疑也具有巨大的生命力。根据美国的一项市场调查显示:在幸福杂志公布的500家企业中的前50家,目前51%的业务收入是通过电话、传真等传统的通信网络实现的,而通过lute。·net网进行的贸易活动只占很小一部分。但是到2000年,做生意的最大媒介将是Internet,通过Internet进行的交易的收入将上升到42%,而通过传统通信的业务量将逐渐降低。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Internet电子商务这种新的贸易运作方式对企业的影响是深远的。有关专家说,1999年可望是电于商务终于起飞的一年。尽管企业主和分析家警告仍有众多棘手的议题尚待克服,但他仍预测这一年内网上购物应能扩大发挥去年己开始展现的潜力。专家预测,今年Internet零售网站有潜力转亏为盈。效率高、服务口碑好的网上零售公司将鹤立鸡群,成为电子商务市场的领导者,并脱离亏损的阶段。
以去年第四季度美国Internet股市为例,科技股成分高的Nasdag证券市场综合股价指数该季涨幅高达29.45%,这反映出投资者仍看好新兴的电子商务市场前景。其中,Internet上首屈一指的书籍与唱片零售商Amazon.com更是股市新秀,其股价一涨再涨。不久前,Amazon的市值高达约200亿美元,相比之下,营业额是它4倍的施乐百公司(Sears,Roebuck & Co.)市值仅为170亿美元。为什么迄今尚未转亏为盈的Amazon公司能让投资人对它信心十足?分析家指出,该公司服务良好的口碑以及周门对电子商务未来发展的信心是其成功的基础。
因此目前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政府纷纷看好电子商务这块新大陆,普遍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是未来四分之一世纪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动力,对其经济的促进将不亚于200年前的那场著名的工业革命。
电子商务将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原因在于电子商务的高效及准确性。它不但可以增进企业生产力,还能开创服务贸易的前景,最重要的是,网络世界容许一向处于资源弱势的中小企业能开拓全球市场;使得整个业务领先一步,且比过去充满挑战性。
三、发展电子商务面临的关键问题及可能的风险
1、安全问题
Internet的蓬勃发展,为电子商务大大启开了方便之门。但是,要通过Internet全面地开展电子商务,还面临诸多实际问题。如何迅速而安全地在网上做生意,彻底打消川沁中的疑团,最关键的就是要很好的解决安全问题。因为整个电子商务系统的安全可靠决定了电子商务活动的成功与否。电子商务安全技术包含许多方面,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数据的安全保证(数据加密)、交易的安全保证和支付的安全保证。
2、法律法规问题
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形式,因而它也引发了一场新的冲突,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的冲突。传统的商务形式是一种非常成熟的商务活动形式,它拥有一毫引申完整妃并经过各国政府认可的法律体系,它为世界各国保护地区贸易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而对于Internet电子商务目前除了美国制定了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外,其它国家在这方面进展尚不快。特别是在国际贸易方面问题就更多,因此尽快制定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Internet上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有力保证。从目前的研究情况来看,国际上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大致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问题:主要是防止通过网络使资金流失以及政府如何有效地控制资金的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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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领域法律法规问题:这方面目前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以及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上。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全新的商务形式,所以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会面陆许多新的问题,而如果没有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电子商务市场将难以发展。而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一直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现在普遍能接受的就是税收中性的观点;
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问题:包括专利、域名权等一系列的问题。
此外电子商务中法律问题还应包括反诈骗、国际民事诉讼、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冲突以及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等问题,这些都需要探讨和建立相关的国际标准和法律规范。
3、电子商务给经讲发展滞来的可能风险
随着电子商务活动的日益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谈论电子商务会给他们带来的机遇和利润,但是专家认为电子商务在给人们提供机会的同时可能会带来新的风险。1999年初。美国的两项最新研究认为,周期性的经济动荡有可能因为电子商务活动而发作得更为频繁,程度将进一步加重。据英国《新科学家》周刊报道,美国的IBM公司的研究人员指出,随着消费者越来越多地通过计算机网络购买商品,他们将日益被称为“软件”的程序来选择最优惠的价格。但通过“软件”进行的交易大多是瞬时的、不受地理距离限制的,所以控制常规经济行为的一些约束因素对这些“软件”往往不起作用。这些“软件”会加剧市场的动荡,同时还可能引发灾难性的价格战。同时,实行电子商务后便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的资金调运,政府可能对此完全失去监控,传统的经济理论也可能不再适用。目前国际上一些国家正在加紧研究这方面的问题,研究新的经济理论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
四、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
政府承担着大量的社会、经济、文化的管理和服务功能,尤其在调节市场经济运行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在电子商务时代,当企业应用电子商务遍于经营虚拟化、银行实现金融电子化以及消费者实现消费网络化的同时,将同样对政府服务和管理行为提出新的要求。因为没有一定程度上的管理,电子商务不可能发展的这么快,没有规则的贸易活动将是十分危险的。但是未来政府的职能应当从管理型向服务型逐步转变,政府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制定法律、法规、政策,从宏观角度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
管理、协调全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服务、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消费、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五、我国电于商务发展前景
电子商务的概念引入我国的时间不长,但发展势头喜人,全国已掀起了一股电子商务的热潮。在我国,由于网络建设和应用都处在起步阶段,金融电子化程度从总体上说还不理想,因此电子商务的推行仍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由于国内异地。异行之间各种卡的消费服务还未全面连通,加之企业上网意识淡薄、网上信息资源匾乏、信息安全难以有效保证等因素,严重制约了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前进脚步。通过研究我们认为;电子商务基础还比较薄弱的我国,要迎接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必须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加速企业信息化,促使企业自觉上网。目前我国大部分Internet用户来自学校和科研单位,企业用户并未大量上网。尤其不少国有大中型企业更是无暇顾及企业的信息化、到网上冲浪去感知外面的精彩世界。企业上网积极性不高体现在某些专用网络用户寥寥无几。
解决信息的安全问题,让用户心中有数。众所周知,商业机密的保密问题十分复杂,国外许多国家在信息的安全和机密保密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我国在信息安全保密体制上,究竟由谁管理?如何管理?有无一套有序的管理办法,许多人都感到茫然,不知所从。
要营造一个良好的商业标准化环境。要确保网上贸易畅通无阻,需要银行、商家和用户三者的密切配合。同时要改造企业的内部环境,使其内部的作业流程程序化、规范化。这里,金融机构的推动作用是必不可少的。
一、电子商务流程及基本情况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很广,一般可分为企业对企业(B2B)和企业对消费者(B2C)两种。
(一)网络市场的组成元素
目前国内的网络市场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由信息、中介服务、在线支付、物资递送、行为监管等环节构成的运行机制。它是网络技术与传统市场相融合,由电子商务、网络广告、中介服务、基础设施等多种市场形态共同构筑起来的,通过交互式的反馈信息,服务于商业行为的无形市场。
(二)电子商务的优势
1、巨大的时空优势。传统商务以街面店铺销售的形式进行,以固定的销售地点和销售时间为特征。电子商务则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库为核心,销售地点是网上虚拟商店,购物时间可以由消费者即网上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因此,电子商务相对于传统商务而言,具有巨大的时空优势,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和更大范围内满足网上用户的消费需求。
2、更加便捷、高效。传统商务虽然可以把真实的商品和服务展示给消费者,但对于一般的消费者来说。对所购商品的材料、性能、结构、安全等方面的认识往往很有限,容易被商品的外观、包装等外在因素迷惑,对于商家提供的服务更难事先辨别优劣。电子商务利用网络技术,通过多媒体设备,可以全方位地展示商品的内部结构、各项功能以及服务的相关内容,从而有助于消费者全面认识和了解商品及服务,作出正确选择。
3、降低商务成本。电子商务以互联网为依托,使得经营者即使不修建、租赁街面店铺,也可以让消费者方便、直观地了解或者购买商品和服务,收到与传统商务同样的效果。同时,经营者还可以根据消费者提交的订单情况来安排商品生产事项,从而节省了传统商务所必需的仓库修建或者租赁费用,运输成本也会大大降低。
中国电子商务始于1997年。在1997年和1998年,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是一些IT厂商和媒体,它们以各种方式进行电子商务的“启蒙教育”激发和引导人们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兴趣和需求。经过这一阶段,在1999年和2000年,以网站为主要特征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在风险资本的介入下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最早的应用者,成为这一阶段中国电子商务的主体。随着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深化,随着资本市场泡沫的破灭,网站电子商务开始跌入低谷,而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却开始大规模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中国电子商务从2001年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企业电子商务成为中国电子商务新的主体。
二、工商监管的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商标注册和监管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对经纪机构、合同、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广告实施监督管理等。
从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可以看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各类企业”,既包括了内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也包括了外资企业;对“从事经营的”都在监管范围之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也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监管的市场范围也是“各类市场”,既不论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不论是传统的有形市场,还是新兴的无形网络市场,都在监管的范围之内;对市场竞争行为、交易行为都要实施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大市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电子商务责无旁贷。
三、网络市场引发的监管难题
近几年,工商部门在监管网络市场、优化网络环境和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虽然已经介入,但是网络市场由于自身的特点及缺陷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这给工商监管带来了一系列的挑战。
1、网络市场的虚拟性。电子网络首先是一种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的信息传输媒体,这种媒体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已经广泛应用于各种社会活动。人们可以借助网络从事各种商业行为、社会行为。网络市场存在的虚拟性、跨地域性、分散性、隐匿性、易转移性等特点。共同导致了网络市场监管的缺失以及网络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的猖獗。
2、网络经营者的观念误区。一是不少人认为互联网是个自由开放的场所,目前国家还没有相应的规范措施,故什么都可以做。二是网上经营行为的定义含糊。不少商家以个人买卖作为电子商务特色和卖点,认为个人交换调剂商品的行为不是经营行为。三是网上经营者为节约成本而规避监管。网上经营者为了实现“无店铺销售”节约成本,客观上引发监管难题。
3、标准不一。各国的国情不同,电子商务的交易方式和手段当然也存在某些差异,而工商监管要面对无国界、全球性的贸易活动,因此需要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建立相关的、统一的国际性标准。以解决电子商务活动的互操作问题。而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问题是概念不清。呈现一种离散、无序、局部的状态。
4、知识产权问题。在由电子商务引起的法律问题中,保护知识产权问题又首当其冲。由于计算机网络上承载的是数字化形式的信息,因而在知识产权领域(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中,版权保护的问题尤为突出。
5、电子合同的法律问题。在电子商务中,传统商务交易中所采取的书面合同已经不适用了。一方面,电子合同存在容易编造、难以证明其真实性和有效性的问题;另一方面,现有的法律尚未对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力进行规范。
6、电子证据的认定。网络中的信息具有不稳定性或易变性,这就造成了信息网络发生侵权行为时,锁定侵权证据或者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对解决侵权纠纷带来了较大的障碍。如何保证在网络环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有效解决电子商务中侵权纠纷的重要因素。
四、工商监管的措施
作为一种不断发展的事物,电子商务所提供的功能
将会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电子商务将实现贸易的全球化、直接化、网络化,发展电子商务是不可阻挡的趋势,这就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服务与监管电子商务提出了明晰的思路:规范引导、促进健康发展。
1、法律抓手。目前,工商部门进入电子商务市场的管理只是刚刚起步,对电子商务市场行为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是空白,可以说在国内,既没有成形的经验可借鉴,更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供参考。而工商法律法规是约束和规范市场交易和竞争行为,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管的必要手段和有力武器,因此,根据市场发展的形势需要,迅速出台监管电子商务市场的法律法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同时,电子商务作为一种网上交易行为,属于市场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为必须遵循商品交易规则,也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守工商法律法规、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督管理。但由于电子商务活动是在网上进行的。网络的虚拟性,交易主体、交易商品及各种交易票据的虚拟性,使得无证经营、商业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纪行为很难确定和控制,没有一整套的网上交易办法和监视措施,监督管理只能是形同虚设,市场必然处于混乱状态。要使电子签名、密码和电子货币流通及电子票据等确实具有法律效力,做到信息传递合法、保密,交易的渠道畅通,交易的行为适于监督管理部门实时监控,既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必须从接受订单、商品配送。到物资保证、财务支付、信息交换、质量保证、安全保险、实时监控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相应的管理规则,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使工商部门确实有手段、有能力依法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2、科技、人才抓手。一是依托高科技监管平台,以网管网。加快以网络建设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托工商电子商务监管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过程控制,开展经营主体监测、网上巡查、案件查处及发放工商机关电子图标等工作。针对工商主要职责构建相应的智能化模块,实现人本监管,其中,消费者信息交流反馈模块,实现消费者对电子商务主体实时、全方位、标准化评价,收集分析反馈第一手的信息,消费者实时评价反馈与工商分类巡查监管、电子商务主体行业自律等共同构成“三位一体、人性互动”的长效机制;网络违法广告、商标智能化搜索监测模块则实现对网页语音、文字、图像的立体监测。二是引进与培养并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引进电子商务和计算机网络专业人才,负责操作各类电子商务监管专业设备,同时开展针对性、操作性、实战性强的经验交流,强化对现有执法人员的信息化、电子商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与高校联合,聘请专家教授讲课、案件分析、法规宣讲、向先进地区学习取经等方式提高监管业务技能。
关键词网上交易信用缺失诚信机制
1信用缺失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在我国的蓬勃发展,许多企业都开设了网上商城为用户提供网上购物服务,由于这一交易方式具有方便、快捷的特点,参与网上购物的网民数量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网上购物引起的信用问题也引起了包括政府、网站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由于网上购物不是面对面地进行,导致交易虚拟性强,而一些网站由于缺乏诚信,给消费者购物带来很大的不安全感。有的夸大其辞,虚假宣传,提供假商情;有的利用巨额奖金、奖品或低价诱惑消费者;有的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承诺,说一套做一套。如此种种,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事件不断发生。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的2003年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十大热点,网上购物赫然在列。如何规范网上交易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已经成为制约网上购物发展的关键问题,直接影响我国电子商务活动持续健康的发展。
2网上交易中的诚信缺失及表现
2.1通过网络诈骗,以销售之名,行诈骗之实
有的网站以虚假不实的公司名称、地址诱导和欺骗消费者,而网站本身既没有通信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也没有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却在网站上提供虚假的商品信息,以低价诱导消费者,待其向指定的银行账号上汇入款项后便没了下文。如深圳就多次发现行骗网站冠以“深圳某某公司”,使用“沙头角中英街”等地址,甚至将一些香港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和网址都用上,打着免税、批发甚至走私的幌子,使外地消费者误以为深圳的电器商品都比内地便宜,从而达到骗取消费者钱财的目的。
2.2商品质量低劣
有的网站虚假宣传,夸大其辞,在网上将自己的产品吹得天花乱坠,以此来误导消费者,但实际销售的商品质量低劣,与网上宣传的并不一致。消费者购买此类商品后往往费时费力去投诉,而网站则不肯承担责任。
2.3不及时送货
有些网站承诺在顾客购买后在一定时间内送货上门,但往往不能在承诺的时间内及时送货,影响到顾客的消费信心。特别是食品、饮料等即时消费性的商品,这一问题就尤为突出。
2.4不履行售后服务承诺
说一套做一套,对网上售出的商品不承担“三包”责任。一些网站在网上销售打印机、电脑等商品,但是当消费者购买的这些商品在出现质量问题后,网站却让消费者直接去找厂家。
2.5客户隐私得不到保护
有些网站需要顾客在购物前登记个人资料,却出于商业目的或恶意被传播或公开,消费者的个人隐私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2.6违法开展经营活动
有些网站钻国家法律法规的空子,大打“球”,如违法提供有奖销售服务,以巨额奖金、奖品吸引消费者浏览其网站,以提高网站浏览量,有一家网站推出的“10分钟做主页”大奖活动,头等奖竟然是一套价值不菲的商品房。甚至还有的网站置国家禁令于不顾,违法在网络上开展非法传销活动。
3信用缺失的原因分析
网上交易之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欺诈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缺乏诚信。
3.1没有一套健全的经营法规对网上交易行为进行制约,使得不法经营者有漏洞可钻
在我国,目前市场法制建设还不健全,尤其是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很不完善的情况下,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进行规范,这样一来,相关电子商务的法律滞后就会给企业和消费者在从事网上交易活动时带来一定的风险。如我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没有涉及网络消费管理的内容,出了问题,有关部门很难监管,消费者的诸多投诉,由于无法可依,解决的难度较大。再加上受传统贸易制度的影响,国内企业的交易多限于面对面地进行,电子商务意识还比较淡薄,导致网上信用意识较差。3.2部分经营者唯利是图的心态导致了网上交易缺乏诚信之风,致使各种欺诈行为愈演愈烈
应该说,互联网为网站经营者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机会,但由于网上交易虚拟性强,买卖双方通常互不见面,这一点就很容易被一些不良经营者所利用。此外,一些网站的经营者仅仅注重短期效益,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经营网站,结果在商品质量、物流配送和服务承诺方面很难让人满意。以上种种,导致网上交易诚信之风日下,给消费者购物带来很大的不安全感。
3.3部分企业网上交易的条件不够完备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从网上交易的整个流程来看,包括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个方面。对许多企业而言,并不具备全面开展网上购物的条件,甚至有的企业仅限于在网上和收集信息,也要仓促上马搞网上销售。而其物流配送体系则不具备向购物者及时送货的要求,结果发生无法送货和送货延迟等后果。对这些企业而言,夯实电子商务的基础,推进企业信息化的建设,健全物流配送体系是非常重要的。
4信用缺失的对策研究
4.1切实推进电子商务活动的立法
我国要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解决网上交易中的信用缺失问题,最迫切的是要尽快健全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参与电子商务各方的法律责任,遏制交易商和服务商的不良行为和不法行为,使得网上交易有法可依。此前广东、上海、北京等地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在此基础上应该进一步努力,加快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同时也需要对各地的地方法规进行综合考虑,统一立法,以解决各地法规不统一易造成法律冲突的矛盾。最近,《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就迈出了很好的一步。制定相关法律,不仅能有力打击网上虚假广告等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促进我国网络商务活动的繁荣发展。
4.2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尽快建立网上交易诚信机制
这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及金融和保险机构的共同努力。政府主管部门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以往通过评选诚信网站的方式来进行监督和管理,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对一些企业起到了肯定和鼓励的作用,成为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但还是不够的。以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并在开展电子商务的机制和社会配套上给予配合。同时要积极探索各种形式的信用机制实现方式,如实行资格审核制度,拒绝那些假冒伪劣产品或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参与网络交易;还可以建立信用追溯机制,如果供货上曾经发生过交易纠纷,将被列入网上黑名单,不能进行网上交易;与保险公司协商,设法增加网上交易安全险种,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解决前期赔偿问题。
4.3经营者要做好商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建设
市场经济是一种信用化的商品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生命线。一个没有良好商业诚信和商业道德的经营者最终是无法立足于市场经济时代的。网上交易的信用缺失问题已引起了很多企业的关注,并为此作出了努力,如易趣网推出了独特的信用评定体系,并承诺对客户在交易过程中因信用风险而导致的交易损失给予补偿,阿里巴巴网则推出“诚信通”,通过提供第三方认证、网上交易记录、网上信用评价及反馈等,为企业建立“网上诚信活档案”。解决网上交易的诚信问题还是要靠广大企业的努力,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达到自觉守信遵约。
4.4提高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保护意识
网上购物有别于传统的购物方式,不少消费者还缺乏必要的购物经验,因此,提高消费者网上购物的保护意识尤为重要。消费者要认真区分网上商城所提供的平台的真实性,以及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应尽量选择熟悉的购物网页,并要求提供货到付款的服务来降低风险。在购物之前,要了解网上商城是否在当地工商部门备案,这样一旦出了问题,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与网民之间的交易,在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来约束的情况下,更要提高警惕,提防网上“陷阱”。
4.5加快建立电子商务便利的物流体系也是非常必要的
目前,我国还没有成熟的覆盖全国的网络商务物流体系和支付体系。由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大多采用的是自营方式,即自己建立仓库、自己直接卖东西,无法保证物流的及时与畅通,造成网络商务不能保证货源供给。同时,由于产品过于广泛,也使销售成本增加。建立系统化、专业化、全国性的货物配送中心,形成一套高效、完备的网上配送管理系统,已成当务之急。
参考文献
这次实训的目的与要求,是让我们学生动手实验,使学生了解电子商务各模块的流程以及操作过程,并对电子商务的特点和应用领域有感性的认识。
这次的实训内容其实也蛮多的,刚开始看起来觉得应该会很容易的,但是,实际做起来才知道不那么简单,尤其是在处理电子合同时,如果是一个人在弄,根本是做不好的,这也需要合作,正如老师说的,走入社会后不要什么都是一个人弄,与别人一起合作,你可以做的更好的。对于我本身,以前最熟悉的也不过是电子邮件服务,有一个邮箱总是和别人发发邮件,其他的也不知道到底邮箱还有什么用,至于还有那么多的内容,根本就没有听说过更何况还是什么见过了,而且还要自己做,真的是不知道,不过还好书上有,让我对其了解了一些,要不然还真的不知道要如何下手了。在做电子合同时,我遇到不少了麻烦,申请的企业不知道哪里出错了,就不是见了,我就从头开始,一切都重新开始,先从b2c做起,注册公司,慢慢的,一步一步来,我以为这样应该不会还有什么不对的了吧,但是做到最后,我还是错了,我那时真的一下就火了,怎么总是错了,不做了,我和自己闹着矛盾,就把这里给丢下,继续做后面的,可是,我还真的蛮笨的总是出错,搞着搞着又不知道做了,真的会晕掉。不过,我是好学生,还是把要做的都做好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有以下的收获呢?虽然,不是通过自己的语言来表达,但我想,我懂了,至少比以前知道了很多。
通过这次的实训,让我知道,电子商务是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的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商务交易形式。这种新型的国际贸易方式以其特有的优势(成本低、易于参与、对需求反映迅速等),已被愈来愈多的国家及不同行业所接受和使用。这种新兴贸易方式对传统法律(无论是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关于合同的成立条件、合同有效性规范、支付方法、提单的转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要求,提出了严肃的挑战。现行的法律法规已无法满足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阻碍了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因此,有必要为电子商务建立起一套必要的法律法规和共同遵守的商业规则,为电子商务的动作提供法律依据,以促进国际贸易更好的发展。
虽然我知道的可能还不是很多,但这次实训给了我一个很好机会,让我知道不少,电子邮件服务、网上银行服务、电子钱包管理与使用、电子商务的三种模式:b2b、b2c、c2c,网上单证、edi模式、ca认证、电子合同和企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