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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1、加强各级卫生监督所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卫生监督经费,使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装备、办公用房、执法车辆达到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标准。
2、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各级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改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需求,充实一线卫生监督员,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确保日常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
3、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经费,加强卫生监督稽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4、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按照《2011年-2014年上海市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规划》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技术支持能力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技术支持水平。
5、加快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大对卫生监督学科及学科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加强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注重对现场执法技术等卫生监督重点领域的研究,努力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技术含量。
6、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本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文件要求,优化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审批程序,做好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核工作以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并联审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
二、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7、做好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根据《关于下发<2011-2011年上海世博会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世博园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强化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世博会期间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有效维护公共卫生秩序。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8、建立和完善职业病综合防治体系。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用人单位负责、行业规范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为目标,实施《上海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提升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9、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按照本市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和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10、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上海市职业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质控中心,加强对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指导和培训,规范职业卫生服务行为,提高职业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11、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在本市开展卫生部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稳步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加强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探索本市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和监管模式。
12、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责任意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工作
13、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本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开展本市重点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监督检查工作。
14、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现制现售水和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继续推进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在嘉定、奉贤两区开展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本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区县范围,同时完成卫生部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15、加强涉水产品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涉水产品、消毒产品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11版)》和《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的贯彻执行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和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6、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监督检查。继续做好以甲型h1n1流感为主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冬春季呼吸道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17、加强对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口腔、内镜等科室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8、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严防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加强对村卫生室和家庭病床的医疗废物监管,进一步规范其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19、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备案工作。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监督检查。 【1】
20、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监督检查和宣传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进一步规范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
六、加强医疗服务和血液安全监督管理
21、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加强对《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效果的评估,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大型医用设备、医疗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的监管。探索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名称的规范管理。继续开展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专项治理和整顿,规范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
22、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拟定本市《医师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上海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
23、提高医疗服务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探索建立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管理系统,为医疗服务监管提供信息支持平台。
24、加强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的指导和培训。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增强其依法执业的意识和自觉性,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25、继续加大血液安全监督力度。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临床用血单位的监管,确保临床用血安全。严格规范采供脐带血行为。应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打击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冒名顶替献血等不法行为的力度。
七、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和整治“医托”工作
26、继续开展打击无证行医工作。重点打击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行为,特别是非法接生、非法开展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建立健全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对无证行医处罚力度,并认真做好相关司法衔接工作。
27、继续开展整治“医托”工作。根据《上海市整治“医托”工作方案》要求,通过采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疏堵结合等措施,严厉打击“医托”违法行为,维护医疗服务秩序。
八、认真做好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28、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各区县卫生局应根据要求,制定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关键词】社会医疗机构;卫生监督;监管机制
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近年来,深圳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合理布局,全面放开,严格准入,加强管理”的思路积极支持和发展社会医疗机构,截止至2013年5月,全市社会医疗机构已经增至2000多家,随着社会医疗机构数目的不断扩大,社会医疗机构的监管成为这几年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规范医疗执业行为的重中之重,如何有效监管,建立长效机制,走出一条新路,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最引人瞩目。
1 深圳市社会医疗机构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深圳市社会医疗机构主要包括民营医院、私立综合门诊部、个体诊所、工厂企业医务室,举办形式是民办,所有制形式是公司、私营和个体。
近年来由于医疗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医疗机构数量增长过快,暴露出许多问题:一是社会医疗机构恶性竞争呈上升态势,社会信任度不足。有些社会医疗机构为了求生存,采取虚假医疗广告、雇用医托等方式招揽患者,夸大或虚假病情,骗取钱财,有些医生甚至不顾病人的安危,进行违规操作,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扰乱正常的医疗市场。二是社会医疗机构的人员素质呈下降趋势,难以找到高学历、高职称的医生,聘用人员中大部分来自内地的乡镇卫生院和企业医务室。三是社会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普遍偏高,甚至出现乱收费现象。
目前,社会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以下六大问题:
首先,超出核准诊疗科目范围经营。如一些诊所核准诊疗科目是西医内科或中医内科,而实际经营科目有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B超、检验等,一些诊所、门诊部没有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人工终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对患者的健康危害极大。
其次,有些社会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有些人员只拿到《医师资格证》,没有《医师执业证书》,甚至出现助理执业医师、刚从医学院校毕业的学生单独从事医疗行为活动。
第三,存在违法违规虚假医疗广告。一些民营医院、私立门诊部、诊所利用宣传折页、杂志、户外广告、平面以及视屏广告、网络宣传等,虚假广告,任意扩大疗效宣传。
第四,雇用医托。一些私立门诊部、诊所雇用医托到正规医院诱导、欺骗患者,利用患者不了解医院信息的弱点,把患者骗到私立门诊部、诊所就诊,使患者延误病情、蒙受经济损失,严重扰乱医疗市场。
第五,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医疗机构小科室招牌打出某某医疗中心,诊所打出门诊部的招牌,门诊部打出的招牌变成了医院。
第六,医疗价格公示制度不落实。为提高患者的知情权,要求医疗机构在醒目位置公示医疗价格,但很多医疗机构都没有进行医疗价格公示。
2 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对社会医疗机构监管举措
如何让社会医疗机构杜绝超范围经营、消除违法医疗广告、守法诚信经营,走向良性发展的道路,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在监管举措方面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为民服务意识,继续推进监管机制和模式的创新,落实和完善“1+7” 长效机制,即:严格准入制、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医疗机构法人约谈制、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公示制、全市医疗机构巡查制、年度校验现场审查制、严重违反医疗机构的退出机制、引导扶持制,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的监管手段,以维护全市人民健康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努力达到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医疗监督管理水平。
2.1实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对医疗机构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超诊疗科目登记范围从事诊疗活动、违规医疗广告、篡改伪造医疗文件、雇用医托误导病人、非法从事非医疗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中止妊娠、非法使用假药劣药、没有实行价格公示制度等数十种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诚信行为,予以累加记分,年度累计扣分超过规定分数的单位,予以暂缓校验。同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还将纳入每年“年终医疗机构质量评分管理”,并定期向社会公示,让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情况有较为客观的了解,同时促进医疗机构的自律性。
2.2 加大医疗卫生监管信息通告力度
卫生监督部门对医疗机构违法行为实行通报公示制度。以三种形式进行通报公示,一是通过媒体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内部通报制度;三是在社会医疗机构中悬挂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
2.3 推行“约谈制”,引导督促违法医疗机构自觉履责
对严重违法违规社会医疗机构实行“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对存在明显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拟作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之前,执法人员须约请当事人面谈;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执法人员须约请当事人面谈;卫生监督员认为有需要约谈的案件,执法人员也要约请当事人面谈。
2.4 树立“三规范”样板社会医疗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不仅要加强监督,更要做好服务工作,从规范社会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卫生执业人员聘用行为等方面入手,树立一批“三规范”的样板医疗机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2.5 突出重点,做好医疗机构监管工作
监督执法工作采取以点定线、由线及面、全面铺开的监督模式开展;根据医疗市场热点难点问题、投诉举报情况,及时调整执法重心,重点治理医疗美容服务、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医疗广告等高风险和纠纷多发的医疗服务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技术监督体系,提高执法效率:推进深圳市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工程,充分利用139工程深圳卫生监督综合业务系统,实现全市医疗服务监督信息互联、实时共享,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积极推动将社会医疗机构纳入全行业管理,提高民营医疗机构的整体办医质量。根据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积极引导社会医疗机构科学规划布局,准确市场定位,提高生存发展、平等竞争能力。
针对社会医疗机构投资者、管理者以及医务人员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薄弱的这一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到医院”的大型宣传活动,从法制观和道德观方面全面提升民营医疗机构的经营管理理念,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意识。
3 对社会医疗机构监管机制的思考
由于目前我市医疗市场的迅速扩大和发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也日渐增多,引起了不少严重的不良后果,同时导致了医患关系日益恶化,不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而现行的医疗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由于制订的时间比较早(《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通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不适应当前医疗卫生和社会经济的实际需要,突现了明显的滞后性,给有效执行带来了困难。同时,现行的医疗卫生行政法律法规的着眼点在于对医疗违法行为的个案性的处理,缺乏一个量变与质变有机联系的系统性、总体性、长效性的动态评价和管理模式,造成一种“屡罚屡犯,罚而不改”的尴尬局面,对医疗市场的有效监管极其不利。
笔者认为,对医疗机构的有效监管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第一、服务是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不仅将为公众提供健康服务作为主要职责,倾听民声,为大众服务,而且在工作方式、办事程序、科学研究等各方面,也都紧紧抓住时代脉搏和社会需要进行规划与设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科学发展观。
第二、医疗机构强化自我管理,政府实行依法监督。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加大执法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轻者责令整改,重者严厉处罚直至吊销证照。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意识,遵法守法,依法行医,自觉接受监督和培训,自觉纠正各种违法行为。
第三、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信息与宣传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加强与新闻媒体以及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合作,维护患者对医疗信息的知情权,在充分履行职责和为公众健康服务的同时,也完成了自身形象的塑造和对社会的宣传。
第四、重新修订医疗卫生行政法律法规,从增加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追究经营者或责任人相关责任等方面考虑,以适应医疗卫生的发展。
第五、政府将卫生监督作为自身职责,机构身份合法,体制垂直管理,人员配备充足,经费完全保证,做到依法行政、执法有力、权责明确、保障到位。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职责和运作上,强调依法行政、服务社会的宗旨,从而保证了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的贯彻实施,为保障国民健康、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提高政府声誉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杨春红.吴江市民营医疗机构现状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6,2:103.
【关键词】县级综合医院 安全防范保卫工作
医院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是医院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的重要保证。随着经济的飞快速发展,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机构的安全执业环境面临到越来越多的挑战。长期以来,山区县级综合医院由于人流量大,文化程度不高,人员结构复杂,不稳定因素多等特点,其安全形势变得异常严峻。因此,深入研究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特点,破解困扰安全管理中的难题,这对促进医院的发展,维护医院的稳定,保障广大职工和患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社会意义。
一、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现状
经过调查发现,贫困山区县级综合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专职安全保卫队伍力量薄弱。由于受财政补助、人员编制等条件的限制,大多数医疗单位都有重临床科室,轻边缘科室的现象,专职保卫人员稀少,很大程度由兼职人员完成。二是保卫人员基本素质不高。保卫人员多为下岗、转岗职工,且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对从事保卫工作的必要性和认识不足,处理问题捉襟见肘。三是保卫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低。大部分聘用单位只保证基本工资,没有绩效奖励,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工作的开展。四是安全管理方面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大部分单位只注重医疗收入、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工作的投入,总抱着“得过且过的思想”,能省一笔算一笔,往往从保卫人员的装备,消防设施的安装以及新型技防设施的建立等方面节约成本。五是群众医疗需求增加,医患紧张矛盾日趋严重。当前,因疾病谱发生很的变化,传统医学模式及方法对疾病治疗效果不佳,患者期望值过高,医患双方矛盾凸现端倪。六是院内治安形势严峻。前些年,经济状况较差,医院一般就是偷摩托车、自行车的案件,现在逐步转变为诈骗、偷钱等侵财案件,并且手法不断翻新,防不胜防。七是安全保卫形式单一。经调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基层公立医院的经济投入,医院基础设施步伐加快,住院楼、门诊楼纷纷拔地而起,建筑面积成倍增长,靠原有的人防模式远远解决不了现有的实际困难。各级医院也只有不断加大安保经费投入,加强必要的物防、技防设施,增加消防安全自动报警系统,方可破解现有的困局。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就必须对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社会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和了解,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责任,认真开展自查、隐患排查及矛盾化解工作,有效的维护正常诊疗持续,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些问题都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认真地进行调查与研究。
二、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认识
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目的在于维护医院的正常诊疗持续和安全稳定,为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对内保证安全稳定,对外有协助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工作职能。
医院安全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这是依据医院的特点及保卫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一是医院系半开放式公共场所,社会闲杂人员混于其中,必须防范这些人在院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二是就诊患者随身携带大量现金,住院患者的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三是医院每日所收取的大量现金、大型贵重检查设备等。四是医院检查、治疗所必须的毒麻精神类药品、CT放射源等。五是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医疗用氧、压力容器的潜在威胁。要防止这些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要加强安全保卫和隐患排查工作。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展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消防安全、后勤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工作按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让安全管理得到全方位的落实和保障。
三、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特点
医院的社会性质决定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保卫组织担负着保卫院内医疗持续的稳定和确保病人、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双重责任,与全院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医院点多线长、结构复杂,一旦医院受到破坏,在成巨大损失,就会危害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由此可见,医院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需要全员职工的共同参与,它是一项涉及群众利益的群众性工作。
医院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要紧紧围绕院内的安全环境开展工作,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全天候24小时对外开展医疗服务。患者进入医院,部分在门诊检查、对症治疗,顺利离院;另外一部分则要转入住院部长期观察治疗,相对在医院停留时间较长,在这期间,保卫人员必须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患者生命、财产安全。
(2)医院因医疗需要而必备的放射源、高压氧舱等都在高风险运行。医院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从源头上避免风险,保卫人员加强日常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有效。
(3)医患纠纷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对生命自然科学发展认识不足,往往对治疗需求过高,在一定程度上治疗效果达不到理想的需求,极易形成对立矛盾,再加之医疗费用、服务流程、服务态度等都可引起医患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除了提高医疗技术,加强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外;另一方面需要从政府层面积极引导,注重舆论导向,并由政府部门牵头,司法、、公安等相关参与的调解机构,协调处理医患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4)高精端重点医疗设备以及财务室的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大型设备、财务室、电脑机房这些部位都是医院的安全防范重点,这些部位的安全与否决定了医院正常诊疗活动的开展。针对这一特点,我们必须在搞好人防的基础上,加强物防、技防和规章制度方面的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资金财产安全。
(5)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安全无小事”,医院的建筑面积大、巡查范围广,消防安全工作往往“被忽视”。医院又是伤病员高度集中的场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患者的紧张、恐惧心理、行动不便、避险不当等都可引发灾难性的后果。因此,对医院这样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和《陕西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认真执行,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按照“四个能力”建设的总要求,推进医院消防工作法制化进程,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实行严格管理,切实将火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思考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各项活动都是在院领导的指示下有组织的进行,领导对保卫工作的重视与否将直接影响着医院经营成果。医院领导要充分认识和重视医院内的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同医院的医疗、科研、教学等其他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医院领导要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和消防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的安全保卫组织,将保卫工作的担子落实到单位各科室负责人的肩上,与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书,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法律法规是依据
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框架内活动。医疗机构必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执业医师法》、《执业护士法》等十几个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们的安全工作有据、有理、有结。
(三)制度健全是核心
重视建立医院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安全防范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充实。医院保卫部门应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使涉及医院安全保卫的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重视落实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日常防范是重点
根据医院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工作预案,有针对性的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工作水平。有了安全防范的措施和制度,还必须严格落实,通过不间断的安全检查使制度有约束力。综合医院范围广,科室多,医院保卫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一旦发现隐患、漏洞,立即整改。医院还应加大技防力度,完善监控设施和消防设备,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工作。
(五)安全教育是根本
加强安全教育,是全面做好安全防范保卫工作的思想保证。综合医院职工人口多,医院要切实重视职工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和演练,学习消防灭火技能,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医护人员对入院病人也应尽提醒义务,在病房醒目位置设置标语,提醒病人保管好随身财物,杜绝和减少治安事件发生。
(六)队伍建设是基础
【关键词】医院安保;安全管理
医院是面向社会开放的窗口,随着医疗制度和医疗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医院的治安工作被各级政府的管理部门确定为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广大人民群众及全社会对卫生系统,尤其是医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众聚集场所,有价值不菲的固定资产,有数量较多的毒麻药品,有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有素质高低不一的流动人员,是治安案件易发场所由于全年实施24小时全天候医疗服务,面临的治安形势相当严峻,结合平时的工作实际,将我院当前的治安工作现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安保工作所面临的现状
1.1面向社会的开放性
医院是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单位,是特殊的公众聚集场所,在对象上,不论性别、年龄、地位的不同,都可以到医院来诊断治疗;在时间上,全年进行24小时全天候医疗服务;在地域上,医院周围居民多,小商小贩多,进出通道多,没有-个完整的围墙,给医院的治安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正可谓是“关不了的门,数不清的人”,乘隙拎包,车内物品被窃,诈骗财物等治安案件极易发生。
1.2各类治安的复杂性
医院财务日收入量大,且现金集中;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多,贵重物资散布医院各处;就医群众随身都带有钱财,又常常心情焦急而疏于防范,易发生被盗、被抢或被骗,医院是近年来不法分子频频侵害的重要目标。
1.3危险物品使用的广泛性
医院储存、使用的毒麻药品、放射源化学制剂等以及氧舱、氧气瓶、锅炉以及压力消毒设施等高压特种设备,一旦操作不当或管理不严,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医院因工作的特殊需要,使用大量的麻醉、医用酒精、氧气等,往往也成为不法分子牟取暴利和违法犯罪的根源,重点部位安全的特殊性,医院行业特点,决定了其服务形式:昼夜开放,24小时应诊、出入医院的人员众多极其复杂,人员流量大,流动性强,火种管理困难;院内随处吸烟,病房擅自使用电器,易引发危险的现象存在;对医院来说这些部位就好比一个人的心脏,一旦发生问题,将影响整个医院的正常运转,并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
2、新形势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面临的新问题
2.1医闹问题
“医闹”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医院治安新难题,是借医疗纠纷而在医院聚众闹事、敲诈医院、谋取私利的有组织的犯罪,多采取打、砸、抢和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迫使医院出钱,行为异常猖獗。“医闹”严重破坏了医疗秩序,殃及了医生和就医群众的利益,已经成为危害医院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是危害社会的一颗毒瘤。
2.2后勤社会化改革带来新的治安问题
医院的后勤社会化改革还刚刚起步,随着时间的推移,医院的后勤服务中心因人手减少而难以完成正常的工作,将有可能以招标的方式引进专门机构来完成医院的后勤服务工作,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如洗涤、建筑、保洁、保安、绿化、餐饮、物业等公司在医院大量出现,从人员素质和技能分析,原有人员,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并接受过正规的技术培训,而外地劳动力文化素质参差不齐,会影响医院后勤工作的质量。
3、新形势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发展对策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公共聚集场所,也是一个极其复杂、不易于治安管理的场所,针对以上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3.1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做好医院的保卫工作,要注重抓好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开展经常性安全知识宣传,全面提高医院全体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封堵治安缝隙,严防各类案件和治安事件,同时,结合医院的安全工作的形势、任务、特点,开展安全宣传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反复抓,抓反复”。(2)广泛性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不仅限于本院职工,还包括实习人员、四工人员、病员家属、探视人员等一切院内活动人员。(3)多样性医院应根据自身情况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如利用周会、网站、宣传栏、电子屏等形式对职工群众开展多层次、广角度的安全宣传,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4)生动性宣传方式方法要深入浅出,因人因事,讲究宣传效果。
3.2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预防为主”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方针,新形势下,医院必须站在战略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将利用科技手段强化治安防范纳入医院安全管理工作中,努力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在医院安全防范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人防是保障,物防是基础,技防是补充的打、防、控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在人防方面,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和加强保安队伍,重点部位控制进出人员,车辆依照规定检查登记,同时加强巡逻检查;在技防方面,重要部位安装报警设备、电子门锁,人流量大和重要地方安装监控装置等。近几年,我院投入100多万元在院内治安重点部位、重点科室,安装了红外监视及摄像系统,不断扩大和延伸监控实施覆盖面。
3.3严格执行制度和操作规程
规范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保卫的基础,管理是做好安全保卫的保证,抓安全工作要坚持管理和制度同时抓,缺一不可,而且要不断完善,持之以恒的医院安全保卫干部必须认真研读并合理运用安全保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协作,通过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将职责落实到各部门、各级各类人员身上,并督查制度的落实情况给与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并制定科学、周密的医院安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演练,不断完善,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建立交接班制度和值班制度,达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采取经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开展安全检查,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部门和科室,要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必须限期整改。
3.4妥善处理纠纷事件
医疗纠纷发生后不论医院是否有错,都应积极处理,查清事实,安抚患者,使对公众的不良影响降至最小;一是要快速反应,积极处理,当医疗纠纷发生后,首先应迅速采取切实有效的医疗措施,以控制不良医疗事件的继续和扩大蔓延;其次要迅速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通报不良医疗事件发生的原因,已造成的后果和已经采取的应对措施;二是要深入调查,弄清事实,医疗纠纷处理人员应从中立的角度出发,深入医疗纠纷事件的发生现场,向医务人员、患者以及其他在场目击者了解纠纷发生的整个过程,判定纠纷的性质和程度,明确纠纷的责任所在,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事实依据;三是要自我检讨,安抚患者,在了解不良医疗事件发生的全过程后,医院方面如果有错,应主动承担责任,依照法规给予患者或其家属精神安慰和适当的经济赔偿;对于不属于医院方面责任的不良医疗事件,医院要实事求是地向患者或其家属解释清楚,取得患者或其家属的谅解;对于患者或其家属的无理要求,医院要严词拒绝,以免使他们认为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