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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储备布局,增强省级调控能力
近年来,湖北省高度重视粮食储备工作,全面落实了国家新增湖北省17亿斤地方储备粮计划,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储备体系,各级粮食部门对所属国有粮食储备企业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政策,不管具体经营。针对原有省级储备规模偏小、省属储备企业实际承储量不到全省总规模的十分之一,省级调控能力较弱、不利于统一监管的状况,我们明确提出了“两主导一集中”工作思路,即:地方储备粮中省级储备粮为主导、省级储备粮中省属储备企业为主导,原粮储备适度向主产区集中。结合落实新增储备计划,着力优化地方储备粮布局。支持省局管理的省储备粮油管理公司重组整合了5家市县储备库,直属库达到8家,总仓容15亿斤,罐容3万吨,承储省级储备粮达到9.6亿斤,储备油2万吨。同时,统筹口粮供应和粮油产业发展,推动原粮储备向主产区适度集中,支持就地加工转化,调动主产区抓粮积极性。目前省级储备规模占全省总规模的57%,省储备管理公司承储规模占省级储备的68%,主产区储备规模占全省总规模的86%,省级调控能力明显增强。
二、建立动态储备,实行承储主体多元化
针对地方储备粮承储主体单一、经营管理机制僵化问题,我们把原粮储备与成品粮储备、搞活储备经营与支持粮油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打破国有储备企业垄断储备粮经营局面,在原有省级储备中安排5亿斤商业储备,择优委托给19家民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平时参与企业加工周转,特殊情况下可投入应急供应。2015年在落实国家新增湖北省17亿斤地方储备规模中,再安排省级商业储备5亿斤,使商业储备规模增加到10亿斤,通过公开竞争办法委托给民营粮油加工龙头企业承储。农发行提供政策性贷款,省财政全额贴息并给予每斤每年2分钱保管费用补贴。同时,我们正在筹建1.3亿元规模的省级商业储备风险金,由承储企业自愿出资、统一管理、风险共担,确保商业储备粮安全。建立商业储备相当于每年给所有承储企业提供了15亿元左右的无息贷款。在当前普遍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形势下,既支持了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又促进了储备粮承储主体多元化。通过几年持续支持,湖北省一批省级商业储备粮承储企业已发展成为省委、省政府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中排名靠前的重点企业。
三、创新储备方式,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几年来,受粮食购销价格、国内外价格严重倒挂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粮食市场持续低迷,地方储备粮经营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压力。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主动用改革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一是坚持地方储备粮所有权、动用权、监管权不变前提下,将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推进粮食储备企业与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储备粮就地轮换加工和转化增值,改变“收原粮卖原粮”的传统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轮换经营风险。目前,全省有21家承储企业积极同加工企业联合,建立“订单式储备”,实现了储备企业与加工企业深度融合发展。有近60家市县级储备企业实行多元结合模式,放大了储备粮的市场效应,降低了经营风险。二是针对湖北省粮食品种结构变化、优质稻比例达到80%以上的实际,组织开展优质稻储存试验,缩短优质稻储备粮的轮换周期,促进粮食保值增值。三是保持地方储备结构相对稳定前提下,以市场和消费为导向,积极探索“以销定储”新模式,适当增加小麦、优质稻等适销对路的品种,促进储备粮轮换销售,降低轮换价差损失。通过推动储备企业与加工企业合作,储存优质粮,一年一轮换,由加工企业按锁定的价格进行新陈置换,加工企业获得了稳定粮源,节省了收购贷款利息;储备企业规避了轮换亏损风险,达到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目的。通过全面推进地方储备粮经营管理创新,2014年以来全省地方储备轮换减少亏损1亿元以上,遏制了普遍亏损局面,保证了地方储备粮的正常轮换和可持续发展。
四、引入外部监督,进一步强化监管效力
为克服粮食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弊端,去年初,我们主动引入外部监督,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发行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的意见》,建立了地方储备粮联合监管制度。每年联合组织地方储备粮库存检查,在2014年选择2家储备企业开展审计试点基础上,2015年配合省审计厅开展了全省地方储备粮全面审计。审计报告在肯定湖北省地方储备粮总体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的同时,发现了不少问题。针对审计反映的突出问题,我们及时进行了全面汇总梳理,共梳理出6大类17小类115个问题。组织局监督检查处对粮食系统7起重点案件进行协调查处,局监察室对局直企业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分清责任,问责追责。全省共查处地方储备粮管理违纪违规案件18起,问责追责7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被问责,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3起典型案例全省予以通报,在全省粮食行业引起强烈震动和有效震慑。
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储备粮管理法规制度,把好的成功做法用规章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先后提请省政府以政府规章形式出台了《湖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省审计厅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市县储备粮油管理创新的意见》、《湖北省省级商业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规定,初步形成了地方储备粮的制度体系。2015年,结合审计发现问题,对近几年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修订完善,查找堵塞制度漏洞,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推动地方储备粮管理逐步走上法治轨道。
五、推动科技应用,促进储备管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