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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核心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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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律核心

第1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关键词:质量管理 制度体系 问题 对策 安全生产

中图分类号:X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5)02(c)-0150-01

近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步入新的水平,人们日益关注经济生产活动中安全生产问题。为了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深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最大化实现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国家号召全国人民坚持宣传、学习、贯彻、实施好新的安全生产法,努力开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

1 新的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概念

1.1 新的安全生产法核心内容

落实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监管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建一个健全完整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安全在生产活动中投入到位、培训到位、企业生产基础管理到位以及问题应急救援到位。从安全问题严重的重点地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开始,集中力量开展保障提高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六打六治”工作[1]。

1.2 新的安全生产法工作重点

明确安全生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安全生产问题放在我国强调的“五位一体”建设过程中,根据经济发展实际适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及企业经营产业结构调整。

2 企业安全生产现状问题分析

2.1 企业不能完善安全生产体系

由于对新的安全生产法理解不到位,让企业在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指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的体系不能完善;甚至由于企业管理人员过于重视生产利益,生产过程中为了缩减成本实现利益最大化,偏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要求,让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形同虚设,得不到发挥作用。

2.2 企业缺乏对安全生产组织人员高效的质量管理

由于企业对生产人员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力度不够,导致安于现状,不能发挥自身安全生产的主动意识;甚至由于企业忽视对控制生产人员的自身职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致使安全生产未能按照新的安全生产法规范要求展开。

2.3 企业缺乏对安全生产反馈的质量管理

由于企业对新的安全生产法指导安全生产的标准工作也流于形式,导致企业未能科学地制定安全生产执行方案,使得企业安全生产不够合理和规范;甚至由于企业三分钟热度,无法坚持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指导安全生产,甚至缺乏能反映新的安全生产法监督安全生产执行力度问题的反馈机制,导致无法了解新的安全生产法监督指导下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2]。

2.4 企业缺乏新手段和技术进行安全生产

有些企业认为新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只要依葫芦画瓢就行,不需要根据反馈机制出现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新手段新技术的研究探讨。使新的安全生产法下安全生产调整局限于旧有手段,安全生产内容以及范围未得到有效的延伸和拓展,但是面对传统技术方法无法解决现有安全生产问题时,不能灵活应对,任由问题扩展。

3 推进新的安全生产法下安全生产质量提高的措施

3.1 推进新的安全生产法制度体系的管理

由政府出面统筹协调,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协调机制。从而保证企业能对安全生产监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调动全部部门,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生产涉及到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履行综合全面的安全生产监管。

加强国家及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适时根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注意安全生产过程中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计划制度的建立。通过对安全生产监督方式的改善,充分提高安全生产的监督效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预防性处理[3]。

3.2 加强对安全生产的质量管理

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管理人员的职责,不仅要拟定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应急救援预案,还要组织学习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以及法规的内容;安排企业全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以及知识技能培训,及时对企业内部监管发现的违反生产安全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认真组织督促企业安全生产落实与适当改善整改情况。

严格遵照新的安全生产法内容,明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监督考核要求。

对从事特定需要生产的企业,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收取保障有关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相关费用。避免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发生,无力处理事故的保障。

3.3 加强学习管理

在企业内部深入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掀起新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坚持在企业内部形成新的安全生产法指导下安全生产需要持久抓、抓关键、见实效,并且切实利用多形式、多层次和多角度进行新的安全生产法要求与标准的新学、深学的浓厚学习氛围。

3.4 推进方法的创新转变

1)加强有关协会组织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信息、培训方面的作用。2)引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通过保障高危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3)通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性作用,严格控制安全生产人员资格审查。相互配合研究适合现状的安全生产新方法新技术。

4 结语

新的安全生产法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的基础上,也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更高要求。所以为了更好的实现安全生产就要全面理解并掌握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实现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保护、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静.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讨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8(11):118-119.

第2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美国安全生产规制法律法规体系主要以《职业安全与健康法》为主体法,《矿山安全和健康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为重要补充,并由OSHA制定具体标准进行规制。

(1)职业安全与健康法(OSHAct)。1970年颁布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是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制的核心法律。该法律主要目的是向劳动者提供全面的福利设施,保证劳动者劳动条件尽可能安全与健康。该法律对雇主、雇员、国会、劳工部、各州职业安全健康复查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工人补偿全国委员会、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等各规制机构在安全生产规制中的责任与权利进行了详尽而明确的规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将违法标准分为了消除违规的努力失败、轻微、一般、不太严重、严重以及反复违规六大类,对执法方法与处罚程度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除此之外,该法律还对风险的紧急处理与雇员的教育培训进行了规定。《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既有严格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规定,又注重实际执法中的调研与信息反馈,并为此提供了有利的司法程序保障,以随时对不合理及过时的标准进行修订,最大限度保障了各方权利及义务的合理实现。

(2)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体系。美国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不多,政府主要通过OSHA制订的标准对企业进行规制。OSHA指定的标准可分为“安全”标准和“健康”标准两大类,安全标准旨在保护工人在工作场所避免受到人身伤害,而健康标准涉及有毒物质以及有害的物质,保护工人免受职业病的侵害。安全与健康标准涉及的领域为一般工业标准、海事业标准、建筑业标准以及农业标准。这些标准对涉及领域的工作条件、采取或使用必要恰当的预防措施和程序提出明确的要求。进入90年代后,OSHA日益重视标准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根据经济的发展与技术进步和修改了大量的标准,并且废除过时标准,许多标准的制订都是在现场进行,从而确保了标准的实用性与可操作性。

二、美国安全生产规制实施方法

美国安全生产规制的有强制性措施以及非强制性措施两种实施方法。

(1)强制性措施。强制性措施主要包括制订标准、监督检查和实施处罚三种类型,主要由OSHA负责实施。这种命令控制型的强制性措施简单、直接,受其他因素影响较小,在早期的规制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政府往往不会考虑企业的生产成本与实际负担,只是简单的通过强制性命令的方式要求企业达到规制目标,这给企业带来了高昂的规制成本。目前美国主要通过针对重点企业进行检查与加重惩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直接管制,有效的降低了直接管制的成本。

(2)非强制性措施。非强制性措施主要分为引导性措施与合作性措施。引导性措施包括:①咨询服务,由OSHA驻各州的机构雇用专业安全与健康顾问提供,主要包括帮助企业确认和消除具体的危险,调查工作地点的危险,评估及完善企业现有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②教育和培训,OSHA设立培训学院,为官员、咨询师、雇主以及雇员提供培训和教育课程。③信息服务,OSHA通过网络提供颁布的安全与健康法规、规制措施、遵守规则的指导、联邦注册告示、网上投诉等。合作性措施是指OSHA与企业、雇员以及工会建立自愿合作关系,二者处于平等地位,共享资源,共同为安全生产而努力。随着企业与工人对职业安全与健康重要性的认识逐步加深,引导性措施与合作性措施在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管制方法中的应用日益广泛。

三、美国安全生产规制的特点

(1)法律体系完善,规制机构执法严格。美国以《职业安全和健康法》作为主体法构建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美国联邦政府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不断进行调整,使法律条文日益详细、完整。此外,美国安全生产规制机构的严格检查及执法,对违规企业处罚极为严厉。2005OSHA对Bp北美公司处以了2100万美元罚款,严厉的惩罚表明政府将保护工人的安全和健康作为企业的核心价值。OSHA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高素质的监管人员队伍,这是提高政府规制执行质量和效率的根本保证。OSHA在雇用资深的检查员的同时,还对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特殊的专业培训,从职业安全的角度培训安全生产规制人员。才外还成立了职业安全和健康数据中心,使规制检查人员在处理问题时能够在充分的数据信息基础上做出快速反应。

(2)加强对工人的培训,激发工人自身的保护意识。OSHA通过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的法规,要求雇主保证工人的安全和健康,并对工人进行培训,使工人能够胜任工作;在合同中要求雇主对培训内容进行详细的说明,鼓励企业对工作流程进行改进,提高工作场所内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水平。通过专业的培训可以使劳动者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实际工作中激发工人自身的保护意识,提高安全生产规制的效果。除了通过政府规制,执行规章等方法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外,OSHA还鼓励工人收集和研究数据以解决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3)制定简化明确的规制条例,便于企业和公众的理解和执行。OSHA早期运作的时候规制目标过于广泛且规制标准非常复杂,20世纪80年代后,OSHA开始重新调整自己的规制目标,将规制的重点放在大众的安全需求。OSHA对安全标准进行梳理,去掉了大量无用的规制条款对不清楚的条款,对安全生产规制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简化。这些改革措施使得美国安全生产规制更有亲和力和帮,标准也更简单易行,使得与生产安全和健康的相关信息被快速、准确的传达到各处,企业和公众能更容易的安全信息并在实践中自觉执行。

(4)积极探索完善安全生产规制体制的新方法。美国安全生产规制早期单纯依靠行政命令型的强制性规制进行监管。但是政府的规制政策是有成本的,而且有时成本非常高,在保护工人生产安全方面单靠政府的努力是不够的。20世纪80年代后,联邦政府开始采取教育或是提供信息服务等其他方式进行激励,但并没有完全采取经济激励法直接替代安全规制,主要通过强制性方法与非强制性方法共同使用,降低了规制成本,极大的提高了安全生产规制效率。

四、对中国的借鉴和启示

1.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目前中国形成了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和漏洞,如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过低,部分执法主体履行职责不到位。我国应逐步对《刑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炭法》等相关法律进行修改,加大了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以及对劳动者的赔偿力度。同时,规制机构应参考国外规制标准的制定依据,建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标准体系。此外,我国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应紧密配合,逐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司法资源进行更有效率配置,严格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提高规制水平。中国每年直接用于安全科研和事故预防的经费不足2000万元,不足为美国的二百分之一。投入资金不足导致中国的安全生产在整体水平上和重大关键技术方面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认为安全投入是一种成本,不愿意进行投入。实际上安全投入还是一种投资,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的保障。必须树立正确的企业安全投入观,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投入等,通过事前投入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随着国家和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将会逐步增大,如果能将其列为中央预算,将会更为有效促进安全生产规制体系的完善。

3.明确安全生产规制机构的职能,完善规制机构体系。中国安全生产规制涉及到多个部门,管理机构一部分是从旧体制下的行业管理部门直接转变过来的,存在职能不清的情况。这导致了安全生产规制职能分散,规制主体不明确。建立完善的规制机构体系,需要建立一个权威的核心机构,能够将立法、执法、管理于一体,从而明确各部门职责,协调各部门运作,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职责重叠、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状况,能在不脱离中国国情的情况下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有效进行。此外,还应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实行中央与省级地方政府两级监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责任区、省以下垂直监察的安全生产监察体制。同时,安全生产规制机构要广泛接受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加强对规制者的监督,提高安全生产规制水平。

第3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关键词】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一、我国安全生产管制现状分析

近十几年来我国每年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人左右。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不但威胁广大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据专家研究分析保守估计,我国近几年因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每年GDP的2%左右,约在1500亿元人民币以上。尤其近几年,我国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2007年全国各类伤亡事故总计96万多起,死亡近14万人,分别比2006年下降10.5%和1.9%。在发生事故类别中以道路交通事故和工矿企业事故造成的伤亡最重。

目前大多中小企业大量以承包、转包和租赁等经营模式存在,从事采掘、粗加工和手工劳动为主,普遍存在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作业环境较差、工伤事故与职业危害风险很大的现象。据抽样调查:82%的中小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在中小企业中近30%的从业工人接触粉尘、毒物等职业危害,其中职业病和可疑职业病患病率达15.8%。一些高危险化学品和强致癌物的使用也没有得到严格的管理和限制,使重大恶性职业中毒时有发生,职业癌患者频频出现。

二、企业安全生产问题严重的原因分析

1.企业安全意识不端正,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在当前形势下,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经营主体,效益与发展是最优先考虑的问题。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往往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减少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甚至冒着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风险强行生产,不少企业在恶劣环境下的工作岗位基本都是雇佣农民工和临时工或下岗工,在没有防护的情况下从事有害作业。大多数企业的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科技知识和事故防范及应急技能不足,管理方法简单且效率较低,职业安全和技术培训不到位。表面看市场竞争风险远大于安全生产的风险值,片面追求利润的目标极易诱导企业负责人急功近利,忽视劳动安全卫生对企业发展所具有的潜在和长远利益。

2.我国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国民安全文化意识十分落后

安全文化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工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安全文化相对落后:首先,职业安全监察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素质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及执法水平低的情况。其次,为了降低成本,很多企业在恶劣环境下工作岗位基本都是雇佣农民工和临时工或下岗工,这类雇员知识水平低,综合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很淡,有些甚至没有。

3.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安全风险”转嫁

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将缩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等许多方面的差距,也会带来若干负面影响。如工业发达国家为了本国的利益,以发展中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不健全为“可乘之机”,把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产业进行转嫁,把环境污染问题多、人工成本高和职业危害突的制造业逐渐转移至发展中国家,把本国禁止或限制生产和使用的有毒原材料和产品向发展中国家倾销,中国是发达国家转移的主要国之一。在近30年的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及技术过程中,有些职业危害也随之由境外向境内转移,已成为我国又一个新的职业卫生问题。

三、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建设的对策

1.健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1)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生产保护基本法律,组成完整的安全生产法律部门;(2)协调好各单项法规之间的关系,使之达到和谐统一;(3)进一步研究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使法律法规标准更具有操作性。

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坚持以下原则: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从我国国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出发,以控制重大、特大事故为重点,抓住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配套法规;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信息化有6个要素:信息技术应用、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技术产业、信息化人才、信息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其中,信息资源处于核心位置。安全生产信息资源的开发要按照市场化要求,打破部门、单位分割和封闭的状况,建立信息采集、加工与的完整机制,要建立多层次的信息资源采集渠道,形成多种形式的信息采编队伍;建立和保持与国际劳动安全及职防信息机构的交流合作关系,形成多层次的信息加工体系;通过电子刊物、光盘产品及网上等形式提供服务。要加强安全生产办公信息、业务信息、决策信息、基础服务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应用。遵循“统筹规划、分层管理”原则,按生产、管理、经营、决策等方面开发建设数据中心,满足对安全生产管理、科技、经济和决策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体系

对于企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政府在意识形态方面应重视对企业安全教育工作的政策指导,加强对企业安全教育改革的宏观控制(尤其是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合资和外资企业)。条件适合的时候出台《企业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用法的形式将安全教育规定下来,营造一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氛围,使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趋于一致,齐心协力,做好行之有效的安全教育工作。企业安全教育要适应企业用工制度的变化,针对出现的新教育群体,必须在管理规定、教育内容、实施手段等方面拿出办法,决不能放任自流;必须树立“大众安全”的战略观点,与整个社会一起构筑“大众安全”的框架。企业安全工作者必须以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文化为己任,在普及安全文化知识方面做出贡献。

4.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

安全生产培训是安全生产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体现。目前社会上来自不同渠道的培训班、研修班名目繁多,内容重复,质量不高,收费不规范,使企业和部门无所适从,且干扰了企业和部门正常的生产、管理秩序,必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进行;应在全国建立分级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并实行培训机构和培训教师的资格认证制度。各级各类培训机构要按照规定的培训范围,面向企业和社会,依照有关法规举办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培训。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开发与推广工作,明确安全科技的主攻方向,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强安全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认可和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安全生产年鉴2006~2007.煤炭工业出版社

第4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1)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发2014年正式实施的新版《安全生产法》,着眼于安全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及发展要求,并在认真贯切落实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指示下,补充完善了相关的法律制度。新法明确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并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其中,新法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制度,授权国务院人力资源、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社会保障部门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新法中首次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写入了安全生产法,打破了近十年来安全工程师从未被写入我们国家任何一部法律的禁锢,其意义重大,说明了注册安全工程师这一群体引起了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视并寄于厚望,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开辟了法律通道,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初步法律地位。2)其他“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从经济增长、产业结构、绿色协调、改革、农业及民生六大领域勾勒出了改革的路线图。“十三五”时期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结合,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重要时期。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不仅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顺应民意,同时也适应了时展要求。

二、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2.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必要性为什么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只要提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才能增强煤矿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1)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现状,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近年来,每年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多达二百万起,死亡人数多达十万,一些煤矿企业多起的伤亡事故,严峻的形势逼迫我们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也是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2)加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法律、法规的強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2.2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问题煤矿安全生产的隐患始终存在,暴露了不少问题:1)安全成本投入不足,安全意识薄弱。煤矿生产门槛低、无证开采、盲目开采广泛存在,煤矿普遍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承包的煤矿存在短期行为,过度消耗使得矿山资源枯竭。一些管理者安全意识薄弱,漠视弱势群体,给煤矿的安全生产埋下极大的隐患;2)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不健全。安全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平衡,未能融入安全生产的核心内涵,安全信息化在加强政府及企业单位安全监管、应急处理及事故预防等方面的整体保障效果不明显;3)煤矿企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或不完善,煤矿本身生产条件差,作业环境恶劣,一些企业领导缺乏对安全工作的关注,也没能很好地开展一些事故自救演习活动,一旦矿难发生,就陷入了被动状态,极易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4)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隐患治理。冰山理论指出人的不安全行为才是最大的事故隐患,规范人的操作程序,人的行为安全才是根治一切是事故的根本对策。

三、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的措施

3.1强化安全意识所谓安全意识,是人们头脑中建立起的必须遵循的安全观念,也是人们生产活动中应对外界环境影响而建立的安全警惕性、安全价值观。强化安全意识,可以从以下三方面着手:1)加强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要注意的是要根据煤矿自身实际情况培训到位,企业要在思想上根植“以人为本“,从而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2)强化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提高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3)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煤炭行业要进一步完善煤矿采掘作业流程,按规程操作,降低伤亡事故的发生。3.2加强安全生产软件设施的投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信息化建设在各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良好的煤矿安全生产离不开先进的科学技术。企业除了投入资金到硬件设施中,也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软件设施的投入。通过建立井上、井下的信息化预警机制,通过对井下巷道瓦斯含量,通风有效性、矿压显现、超前探放水、煤层自燃等进行动态测量及数据采集分析,并实时监控作业环境,减少安全隐患。3.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在积极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制度的前提下,煤矿企业也要制定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矿工的工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做好制度落实的监督管理工作,真正做到“日监测、周报告、月分析”。

四、小结

第5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今天,我们在这里为盐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举行简短而隆重的授牌成立仪式,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对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卢局长一行的光临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卢局长对我区如何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执行。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区委、区政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坚持“依法治安”,为实现我区“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是党的基本方略。这一方略体现在安全生产领域,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安”,即致力于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真正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要“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作为一种新的重大战略思想,与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共同构成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本质特征,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发展应当具有持久和后续能力,既要以资源、环境能够承载为前提,也要建立在人力资源合理利用、安全状况不断改善的基础上,不能以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短期的局部的经济发展。作为一个发展战略概念,“安全发展”强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和保障,把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状况持续改善、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切实保证的基础上,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以人为本”首先要以人的生命为本,科学发展首先要安全发展,和谐社会首先要关爱生命。只有生命安全得到切实保障,才能调动激发人们的创造活力和生活热情;只有使重特大事故得到遏制,大幅减少事故造成的创伤和震荡,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顺应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态度,才能有效防范事故,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从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抓好安全生产这个世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当前,我区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和矛盾突显期,随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和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中影响“安全发展”的因素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有的甚至还比较突出。坚持安全发展,加快推进我区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要做的事情很多,其中一项基础性、关键性、根本性的工作,就是要实施“依法治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目前影响我区安全生产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一些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不顺、安全投入不足、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外来务工者培训教育滞后等,以及一些浅层次、现实性问题,如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管理松懈、监管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等,绝大多数的问题都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造成。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千头万绪,必须从加强执法入手。

二、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做好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应该看到,我区实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离“依法治区”和“依法治安”的总体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较大的距离。主要体现为:

一是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尚未牢固树立起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法律普及程度还比较低。不少从业人员缺乏起码的安全法律知识,不能自觉遵法守法和依法维护自身的安全健康权益。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多数停留在对重特大事故的关注上,而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道很少,自律意识淡漠,违规和违章现象相当普遍。相当多的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当事人违规违章所造成。

二是企业拒不承担主体责任,甚至以身试法谋取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地位,是法律赋予的。《安全生产法》确立了7个方面的基本制度,第一项就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必须确保安全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但一些非法业主竟敢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社会监督,无视工人生命,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冒然以身试法。他们受利益的驱动,认为效益风险大于安全风险。只要效益上去,在安全上降低一些标准、减少一些投入,甚至受到一些处罚,也是值得的。少数企业为获得高额利润,把劳动者承担的伤亡风险提高到临界点,在随时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三是“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突出。我区受全市整体行政架构的制约,在安全监管体制上监管空白和职能交叉等问题仍然存在,监管效率较低。政策的执行力、抓安全工作的力度不大,“执法不严、工作不实”,致使党和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不少仍然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中和会议上,在贯彻执行中打了折扣。一些部门和领导同志口头上也讲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遇到实际问题就变了,甚至主次颠倒、本末倒置。

目前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我区实施“片区”为主、行业监管(执法部门)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片区”(指四个街道、两个保税区、盐田国际港区和东部华侨城片区)由于无法律授权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权,区安监局曾以签订“执法委托书”的形式,委托四个街道和两个保税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但由于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力量不足,技术装备落后,业务素质、执法能力参差不齐。在制止和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上,存在着“气不壮、不适应”的问题,对违法违规企业,该停的停不了,该关的关不住,该追究的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惩前毖后、警示教育作用。

今天成立的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增加了人员编制,增强了执法力量,特别是各街道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队”,作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安全执法任务,接受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办事处的双重领导,从而从法律上明确了街道的安全生产执法权,解决了安全生产属地管理体制中街道“有责无权”的问题。同时,街道由“经济发展科”改为“安全监管科”,不仅说明街道经济发展职能的逐步弱化,社会管理职能正在加强,而且也说明了安全生产监管是街道转变职能的题中之义,是街道代行政府职能的内在的和本质的要求,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因而,街道安监科(安全执法中队)目前尽管还有其他一些“副业”,但安全监管始终是也必须是“主业”,是核心业务,是整体工作的重中之中,必须保证其在日常工作中突出位置。

总之,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在基层一线从事具体安全管理工作的同志,只有从思想上清醒地认识到我区安全工作的形势还很严峻,压力还很大,认识自己肩上担子的份量,树立起强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才能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真正全力以赴地抓好这项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早日建立我区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过得硬”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要以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为突破口,加强执法监察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坚决按照李鸿忠书记的要求,在法律的贯彻执行上动真从严,做到“够威、够硬、够严、够细”。法之有威,在于“法之必行”。“够威”就是要树立安全生产执法部门的权威,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府政令,在依法行使监督、处罚、调查、整改的职权等方面,都要有魄力,有威力;“够硬”就是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真抓实干,在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上要不留情面,不讲变通。抓安全工作的同志就是要做得罪人的专业户,要清楚地认识到人命关天,老百姓的生命远比老板的腰包重要,得罪少数人,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够严”就是要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依法行政、严格监督,牢牢把住安全标准这个关,要从严要求,敢于较真,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不管是谁,达不到标准、不符合程序的企业坚决不放过,同时出了问题要严肃处理。“够细”就是要务实,要实打实,来不得半点虚的。千万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说说,一定要口到、心到、手到、腿到,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该到现场的一定要到现场,该处理的要及时严肃处理。抓安全工作一定要作风过得硬,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我们哪里松一松,疏漏一个环节,有可能多少人命就没有了。

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率。建立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职能部门和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是扭转当前安全执法不力的有效措施,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一个特色,也是一项创新。实践表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符合国情和现阶段行政、司法等资源配置现状,有利于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综合优势,形成强大合力,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威慑;有利于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率效果,切实解决执法不严、违法违规行为屡查屡犯等问题,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有利于尽快查处和追究事故责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要以提高执法效率效果为目标,建立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执法流程、执法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搞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配合和衔接,形成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联合执法的程序一旦被启动,就要按照规矩进行运作,就要真正解决问题。要防止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导致系统“空转”,防止因为执法主体较多出现紊乱。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确定执法责任。行政执法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执法职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要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评议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行政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等;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者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第6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措施;

Abstract: construction safety related to construction personnel and property safety, related to the overall situation of reform,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of society. So security problems on the construction site of the careful analysis, to study and explore effective methods of safety management. We in the construction production should conscientiously implement the "safety first in the whole process, prevention first" guiding principle,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management and safety education as the mean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technology and safety protection measures as support, complementary, comprehensive management, building construction safety system engineering,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ty production target.

Keywords: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measures;

引言:当前,我国建筑业发展迅猛,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直以来都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但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仍居高不下,随着我国建筑业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建设各方行为主体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也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管理部门,应紧紧围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检查各方责任主体执行《条例》的情况,通过“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的转变,把施工现场安全评价与日常管理水平挂钩,把安全生产水平与市场信誉挂钩,加大处理伤亡事故的成本,让企业真正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来。),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管理,维护好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秩序。

一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意义 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共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内容就是依法治国,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为我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对违背安全管理的行为提出了处罚措施。《建筑法》是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第一个法律文件,其中,对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规定,要求总承包企业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把所有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纳入到统一管理中,明确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建筑行业是高风险、事故多发行业,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重复性事故时有发生。形势在发展,技术在进步,体制在变化,而企业安全管理模式仍延续着“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宏观管理体制,但是,该管理体制的概念和许多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的形势,为此,更新安全管理理念,树立企业安全文化,建立现代化安全管理体制以适应新的形势、新的技术、新的体制、新的生产者,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也是共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二 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1领导不够重视

主要表现在安全机构设置不健全,相互之间推诿扯皮,安全人员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资金不到位,任意压缩约定工期,无证上岗,无施工方案,无审批,安全交底不履行,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隐患不整改,越级或无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等等。特别是一些施工单位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而忽视了劳动者的条件、安全保护和环境的改善,甚至以牺牲劳动者的生命为代价。

2 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工作滞后

按照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的提取必须专款专用,目前,仍有部分企业没有执行到位:一是未提取或提取不足;二是对已提取的经费没有做到专款专用。甚至有些企业领导将提取的安全生产经费认为是额外支出,把在安全生产上少投入作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手段。不能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漠视生产工人合法的劳动保障权益,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很大程度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还有部分建筑企业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精简、合并,专职安全人员配置不足。有的虽配备了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自身素质差,监管水平低,不能很好地履行安全员的巡查纠错等职能。

3 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滞后,管理出现真空

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机构改革,企业改制,企业逐渐脱离了行业行政管理的束缚,成为了市场中独立的行为主体。与此相适应,建设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为国家建筑安全专项监督职能的履行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则成为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能的履行者。4 监督不够

缺乏适合市场经济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

我国工程建设投资体制的变化使原有的建筑生产安全管理己经不适应现在的建筑生产方式,因此一直由政府主导的安全管理出现了很多管理漏洞,再加上有关建筑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政府监管效率低,社会监督体系不完善,致使安全管理不到位,适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并行的建筑安全管理体制尚未形成。

三 建筑施工安全对应措施

1 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第一的方针。以专业安全知识为内容用行政奖励、法律、法规为手段,全面增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施工人员的自我安全防范能力,明确自己安全生产责权、利的关系,以达到施工安全效益最佳的目的。主要包括:加强专业安全知识、技术的日常教育与培训,用安全典型事例和事故教训进行教育,对照法律!法规认真地进行分析、讨论。将安全法律、法规逐件公示在安教宣传栏中。积极组织各类管理人员,参加好的安全讲座和参观受表彰表扬的项目工程。通过重视人员的管理、机制的建立、系统的完善、营造出施工企业的安全文化。

2 明确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人

在施工中,明确安全控制由项目经理全面负责,要制定安全管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施工安全的承诺与目标,要编制工程项目安全计划,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工程项目部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并针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和施工条件,合理地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确保施工生产中的安全。

3 抓好施工前与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预防为主”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它也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全过程。对生产过程做到实时监控,提前排除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危险,找出安全隐患存在的原因,利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做到避免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伤害和损失降至最小程度。首先是做好施工前的调查研究。针对现场的地形、地物、地貌进行勘查、记录,及时发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因素,并依据实地记录、设计文件做好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的工作。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宣教,实施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中,要遵循“按图施工”的原则,充分了解、掌握设计文件的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及应力支撑系统的验收工作。特别是井支架、脚手架、各类支撑等。卸料平台等经常性活荷载受力的部位,要按照安全计算的模式进行搭建。掌握全程施工动态,及时发现、纠正违规操作和违纪行为。

4 加强安全文化制度建设

开展安全文化建设必须要建立一个科学、系统、适合本企业的文件化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企业形象策划系统,规范企业安全文化。进行企业策划,引进企业识别系统(cis).建立有显著个性和适合企业发展的企业安全文化支持系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环境管理体系》(GB/T24000)及《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0)等标准,建立文件化的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等建筑施工

结束语:总之,建筑施工安全现状固然严峻艰巨,但作为施工企业我们必须脚踏实地的去分析去应对,也只有去认真对待了,施工安全工作才能取得大的进步。杜绝安全事故是我们的目标。只有杜绝安全事故施工企业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参考文献:

第7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英文名称:Safety & Health

主管单位:福建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单位:福建省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出版周期:半月

出版地址:福建省福州市

种:中文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671-4636

国内刊号:35-1256/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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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范围:国内外统一发行

创刊时间: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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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指导思想

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安康杯”竞赛组织委员会,并设立了安全检察小组,负责活动具体工作。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开展以“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和谐发展。

二、确定竞赛主题和目标。

竞赛主题:掌握安全生产知识,争做遵章守纪职工。

竞赛目标:力争办事处各岗点的基础工作得到加强,伤亡事故和职工危害发病率控制到最低限度,重大、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的趋势发展。各岗点在参赛活动中按照“两个提高,两个为零、三个加强”的目标,即:提高各岗点管理者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加强各岗点的安全管理,加强工会群众监督,加强安全工作生产知识培训。

三、主要内容

1月份: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对“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宣传、动员和总体部署,健全并完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台帐、记录。

2月份:组织成立职工体育协会,并成立各种业余活动小,聘请消防专家给职工进行安全消防知识讲座,制定公司07年“安康杯”竞赛活动考核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3月份:制定“安康杯”活动专用台帐,忆一次事故教训,组织班组签订包保责任状。

4月份: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班组长培训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并将学习资料、照片、图片整理存档,组织工会小组长培训,进行春季设备安全大检查及一季度“安康杯”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月份: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开展一次安全签名活动,制定安全月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

6月份: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进行一次车辆技术大比武,看一场安全生产电影或录像。

7月份:进行设备安全大检查及二季度“安康杯”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六月份安全月进行总结并制定整改措施,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对相关人员进行规章制度考试,提高作业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8月份:举办货车公司第二届“安康杯”篮球赛,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所学习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抽查测试及比赛,并对竞赛活动好的做法、经验在公司范围内加以推广,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

9月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兄弟企业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经验及“安康杯”优胜单位的先进经验,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结合集团公司举办安全健康知识比赛、文艺演出、征文及以“安全、幸福”为主题的演讲等安全文化活动,进行设备安全大检查及三季度“安康杯”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10月份: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抓好入冬防寒教育及冬季设备保养,重点学习《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

四、总结

第9篇:安全生产法律核心范文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实现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就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紧迫性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建立和完善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把安全监管的网络覆盖到基层一线,安全监管的触角延伸到作业现场,强化基础,管住源头,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由被动到主动、由局部到整体、由短期行为到长期效果的转变。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约束机制

1、建立法人代表安全承诺制度。要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岗位操作规程为重点,实行法定代表人向政府和社会作出安全生产承诺,并签署承诺书。监管部门要根据承诺的内容,逐条逐项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凡未按承诺条款履行责任的企业,采取“安全警示告知”、“约谈告诫”、“公开曝光”等措施,要求企业加强管理和投入,切实承担责任,把书面的承诺变成实际的行动。对违反法律、拒不履责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法予以处罚;对发生死亡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把“最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落到实处,促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恪守承诺、诚信履责,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岗位、车间(分厂)、公司(工厂)三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和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挂牌整改制”、“责任追究制”。对瞒报安全隐患或隐患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实施处罚,决不姑息养患。要实行区、开发区、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三级隐患排查治理督办制度,建立隐患监督不力“责任倒查”制,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为建立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管理机制,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颁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区高危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安全生产费用由企业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提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并实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报告制度。安监部门进行核查,对未按规定提取或者发现虚提、虚报的,依法予以查处。

4、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对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依法存储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存储标准应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合理确定,由职能部门督促相关行业、企业按标准足额缴纳风险抵押金,全力提高企业防范事故和抵御事故风险的能力。

5、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把好“设立关”、“设计关”和“验收关”。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和企业,不审查通过,从源头彻底杜绝不安全因素。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和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或关闭。

三、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实际效能

1、实施标准化管理。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核。本着“以点带面、分步实施、加快推进”的总体思路,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冶金、建筑、交通运输、机械、建材等行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发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特点的实施方案,提出年度中长期规划和达标计划,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按照安全工作标准,开展安全评估,规范企业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要采取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手段,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成绩突出企业,授牌表彰,给予适当奖励。对安全生产未达标的企业,择时公布企业名单,挂牌督促整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2、实施规范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实施危化品生产企业“红、橙、黄”分级分类监管的基础上,对所有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企业安全状况划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为安全生产条件好的企业,重点抓好巩固提高;二级为一般企业,重点抓好提升晋级;三级为较差企业,重点抓好整改落实;四级为未达标企业,重点抓好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无望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依法关闭。要建立企业分类管理升降级制度,级别低的企业经过整改,重新评估、验收合格后予以升级;级别高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较多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的要予以降级。要加强零星小企业、租赁企业的评估分类,做到一个不漏,消灭盲区。通过实行分级分类监管,逐步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化。

3、实施网格化管理。为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无缝隙、全覆盖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在全区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以开发区、各街道为块,以部门为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的安全监管责任区。编制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地图,明确标识各安全管理责任区、相关负责人、责任单位和重点监控企业分布等。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对网格内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不间断的综合监督管理。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责任单位整改,直至隐患消除,不留“死角”和“盲点”,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检查的覆盖率和实际效果。

4、实施数字化管理。按照“反应迅速、信息畅通、资源共享、支撑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三大部分:一是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逐步形成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础情况数据库、重大危险源数据库、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伤亡事故档案数据库、地理信息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二是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平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对重点行业与领域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依托市级资源,逐步完善辖区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管网络体系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三是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区、街道及安全生产职能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及时、准确的传送安全生产信息,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形成全区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保障体系。

四、健全保障体系,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1、建立完善政府及部门责任考核体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在全区推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按照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根据市、区政府制定的考评办法,加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力度,并把企业安全监管、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和安全经费保障作为考核重点,提高考评分值。加大目标管理考核频次,对开发区、各街道、有关部门及行政村(社区)采取每月随机抽查、季度分析点评、年终综合考评的方法进行,并公布点评和年度考评结果。建立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2、建立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开发区、各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健全开发区、各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组织网络体系。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宣传教育体系。一是建立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机制。要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大局和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公正客观地向社会安全生产信息,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采取的重大举措、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取得的先进经验,公开曝光隐患严重、管理不善并导致事故的典型案例和违法行为。在有关媒体上开办安全生产宣传栏目,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逐步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教育范围,纳入干部教育五年培训规划之中,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二是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制。做好全区安全监管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严格落实企业“三级教育”和岗位培训,加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三是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按照省、市“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要求,认真抓好以安全法制、安全诚信、安全科技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化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安全生产科技和管理人才,为全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的技术、智力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