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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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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

第1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英文摘要】Byreviewingtheevolutionofthefirmtheory,thisarticlefocusesontheknowledge-basedtheoryofthefirmthathasemergedinrecentyears.Thetheoryviewsthefirmasanagencythatintegratesitsemployee’sspecialknowledge.Fromabrand-newperspective,itexplainstheissuesincludingtheexistenceandtheboundaryofthefirm,thecoordinationinthefirm,andtherelationbetweenthestructure,decision-makingpowerandtheknowledge.

【关键词】企业/企业理论/知识整合/知识经济

enterprise/firm/theoryofthefirm/knowledgeintegration/evolution

【正文】

澳洲莫纳什大学的杨小凯教授1994年发表了“企业理论的新发展”的论文[1],比较详细地描述了自科斯1937年的经典到90年代初这段时期内企业理论的发展,并着重探讨了“剩余权”的理论含义及其对中国改革的意义。毫无疑问,杨小凯的这篇论文对企业理论是一个很全面的概括,并指出了其前沿所在,这对于了解企业理论的新进展的确很有帮助。但是,近些年来,企业理论又有了很大的发展,许多学者相继提出了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逐步形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这是一种建立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走出理论体系相似的企业理论。因此,现在看来,虽然不能说杨小凯所归纳的企业理论新发展已经过时,但是对其进行补充是必要和有益的。

一、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

企业理论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它的历史可追溯到古诺1838年的论文。一百多年来,企业理论的演进过程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两大阶段,即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下面就是对这两大阶段的简要回顾。

1.新古典企业理论

新古典企业理论的基础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由于新古典微观经济学利用最优决策理论进行了经济分析,它的假设是完全理性和利润最大化,在这种假设下,企业内部的运行被视为一个黑箱,企业唯一的功能是根据边际替代原则对生产要素进行最优组合,从而实现最大的产量或最低的生产成本[2]。企业为了实现最大利润,必须按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进行单一产品的产量和价格决策。

新古典企业理论实际上不是真正的企业理论。因为它没有回答有关企业的一些基本问题,例如企业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内部是如何运行的,企业是选择生产还是从外部市场购买,它仅仅是利用局部均衡分析方法预测企业在输入市场的购买决策和输出市场的供应决策。

由于新古典经济学在本质上是一种静态优化理论,它隐含地假定人的利益是和谐一致的、产权界定清晰、零交易成本、人具有完全理性等。这些隐含假定决定了新古典企业理论存在一些缺陷[3],它无法解释企业内部组织及企业范围的整体布局;无法解释企业中的一般契约关系;也无法解释企业绩效与国家经济效益之间的联系。总之,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理论假设前提阻碍了企业理论的发展。

2.现代企业理论

一般认为,科斯(RonaldCoase)在1937年发表的经典论文——《企业的性质》标志着现代企业理论的诞生。在该文中,科斯利用交易成本的概念解释了“企业为什么出现”这一被新古典经济学家所忽视的简单问题。科斯认为,市场和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办法,二者具有互替性,企业的存在是由于它能节约市场的交易成本,所以交易成本的差别是企业出现的真正原因。但是,企业不能完全代替市场,也不能无限扩大,企业的边界是由企业内部行政管理费用与市场费用相比较来决定的。遗憾的是,从3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几十年内人们对科斯的这种新观点“引而不用”,企业理论未能得到实质性的进展。

80年代以后,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分支,一是威廉姆森(OliverE,Willianlson)借鉴有限理性的假定,假定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提出了资产专用性概念,证明事前的合约是不完全的。二是张五常、杨小凯加以发展的间接定价理论,张五常在1983年发表的论文中指出,企业并不是用非市场方式代替市场方式,而是用劳动市场代替中间产品市场。因为中间产品直接定价和直接交易会产生极高的交易成本,而劳动市场的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企业的出现就在于用交易成本低的要素市场代替交易成本较高的中间产品市场,中间产品通过企业获取的收益相当于对其进行间接定价[2]。

以阿尔钦(AmnenAlchian)和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为代表的产权理论主要是分析企业内部的激励结构问题[4],它是科斯在产权、交易费用和外部性等方面研究成果的发展。该理论认为,企业的实质是一种团队生产方式,在团队生产中,一个人工作的努力程度会影响他人的效率,因而一个监管生产的人成为必要。在这种背景下,他们提出了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的“剩余索取权”的概念。

现代企业理论除了上述核心内容,重要组成部分还包括企业契约理论和委托——理论等。

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的主要观点

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随着知识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作用的日益提高,逐步出现了新的发展。这一新发展得益于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知识库的重要命题[4],也就是说,出现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它来自技术管理、创新与信息经济、基于资源的理论和组织学习等最新研究成果。在理论层面上,潘罗斯(E·Penrose)、阿罗(K·Arrow)、哈耶克(F·A·Hayek)及其他学者的知识中心论,由于演进经济学家尼尔森(R·Nelson)与温特(S·Winter),以及认识论学家波兰伊(M·Polanyi)等人的贡献而得到极大的丰富[5]。

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和现代企业理论根本不同的解释[6]。

·企业为什么存在;

·企业的边界是如何决定的;

·企业中协调的本质是什么;

·企业的组织结构意义,即层级和决策权分配的意义是什么。

1.企业为什么存在

德姆塞茨(1991)认为,企业的存在代表一种对知识经济学基本非对称的反应,知识获取比使用需要更强的专业化,因此,生产需对处理许多具有不同类型知识的个体专家进行协调。但市场不可能确保这种协调作用,因为市场无法面对:(1)稳含知识的不可流动性;(2)潜在购买者占用显性知识的风险。这样,企业作为生产产品和服务的机构而存在,因为这种机构能够创造使多个个体整合其特有知识的条件。

这种把企业的作用看作是整合知识的机构的观点与科斯-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是很不相同的,交易成本企业理论认为企业存在是因为它们能够避免同市场交易相关的成本;而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则关心与特殊交易类型(包括知识)相关的成本。然而,最根本的差别在于,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企业是管理团队生产的组织,而非交易的机构。Ghoshal与Moran(1996)认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核心优势不是简单地避免交易成本,而是以与市场很不相同的逻辑控制某种特定经济活动的独特优势[7]。

2.企业的边界

如果企业的存在是为了整合大量个体所拥有的特殊知识(因为这样的整合不能通过市场来有效地进行)。那么,由什么决定企业的边界呢。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根据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来分析企业的垂直和水平边界。

德姆塞茨在1991年解释了企业在垂直边界[7],如果市场能有效地转换产品而转移知识缺乏效率,如果在生产阶段B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则生产阶段A和B的垂直连接将被整合在同一个企业中。另一方面,如果阶段A和输出不需要使用阶段A所利用的知识就可在阶段B来进行处理,则阶段A和阶段B能有效地通过由市场界而相联系的独立企业来进行。

企业之间的水平边界出现在产品与知识群体的空隙中。许多知识并非要求产品的特殊性,而是要求范围经济。因此,有效的知识利用要求多产品企业和企业的知识领域与其产品领域相一致。一般来说,完美的一致性是不存在的,因为企业的知识领域并没有完全被其提供的产品所利用,反过来,产品生产所需要的知识也不可能全部从企业中获得。这样,为了实现知识的充分利用,经济中便出现了反映产业特征的产品——知识包(bundle)[6],其中小包表示个体企业,不同的产品——知识包决定了企业的水平边界。

3.企业中的协调

企业中的协调是企业理论的重要研究内容,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对企业中的协调提出了崭新的观点。传统组织理论认为组织的基本任务就是协调多个专家的努力。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强调,实现有效的协调是企业的一个主要任务。在协调理论的研究上,劳伦斯和罗斯齐(LawrenceandLorsch,1967)把协调看成是组织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8]。

传统组织理论对于协调的研究着重于作为基础结构的层级,因为复杂社会活动的组织集中于权力关系,合作的实现是通过幕僚程序的垂直影响。基于知识企业理论已有的研究结果认为,如果大部分与生产有关的知识是隐含的,那么知识在组织成员间的转移将是极其困难的。如果生产要求整合许多个别的专家知识,那么效率的关键是在组织成员通过交叉学习使知识转移最小化的条件下实现有效的整合。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有希望作出较大贡献的就是对企业中协调的分析。

4.组织结构

上述把企业作为知识整合的机构的观点,对企业内部结构有重要意义,一是层级的作用;二是决策权的分配。

(1)层级的作用

组织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在组织所包含的许多个体中实现有意义的、协调的行动。这个问题有二重性,一是纯协调问题;二是合作问题。即使协调的技术问题可以解决,分歧的个体目标应如何解决呢。层级就是作为有效地解决个体分歧目标的机制而出现的。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包含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

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认为,如果高层次决策依赖于低层不流动的知识,那么层级就会降低高层决策的质量。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如果生产(包括生产决策)需要许多类型知识,如果这些知识存在于许多个人之中,并且整合机制仅包含相当少量的个体,那么,什么样的组织结构是可行的。最近几年流行的基于团队的结构,实际上是对缺乏效率层级的一种改善,基于团队的组织的实质是通过直接接触个体专家能够最有效地实现协调。如果专家协调者(管理者)不能利用必需的专家知识,他们就无法有效地协调。

(2)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

企业中决策权分配的意义与层级在知识整合中的作用有关。传统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的所有者拥有决策权,作为所有者的代表,董事会把决策权授予高层管理人员,然后管理者依次向下授权给各层级。基于知识的企业观点对决策权分配作出了新的解释。

第一,关于决策权与所有权的关系。如果企业的主要生产资源是知识,而且知识存在于个体雇员之中,那么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企业同雇员签订合约是为了使用那些知识资源。然而,雇佣契约不像实物资产,它无法明确规定企业对雇员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关系,如果决策权由所有关系授予,且如果企业资源由股东和雇员共同拥有,那么管理的决策权由股东或董事会向下授予,由雇员向上授予。

第二,关于决策与知识的关系。决策的质量决定于其所依据的相关知识。如果与某一特殊决策相关的知识能集中于组织的某一点上,那么集中决策是可行的,但转移与积累知识的能力由于知识类型的不同而不同,显性知识是可转移的,但不一定要集中于某一点上。特殊知识(包括无法以统计形式积累和分析的隐含知识与显性知识)是转移成本很高的知识。因此,即使决策所要求的知识是集中的,根据隐含性经验知识所作的决策可能是分散的。

三、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企业竞争的必由之路

通过对企业理论演进过程的回顾,我们分析了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在一些关键方面与新古典企业理论及现代企业理论的重要区别。概括起来,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认为:企业主要是作为整合知识的机构而存在,它能把存在于个体中的特有知识整合成产品与服务,并降低知识交易的成本;知识利用的相对效率决定了企业的垂直与水平边界;协调是企业内部目标冲突的解决,企业的首要任务是为知识整合建立起必要的协调;层级对于协调一个具有多个特殊单元的复杂系统是一种有效的机制;有知识的雇员拥有大量的企业资源,决策权由雇员自下而上授予,决策的质量取决于作出决策所需的相关知识,知识的属性决定了决策是集中的还是分散的。

显然,基于知识的企业理论对新古典和现代企业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它必将引起企业管理的一场革命,企业管理将进入适应知识经济时代要求的,以拥有知识资本的人才作为管理核心的“知识管理”新时代。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组织创新与管理创新是企业对知识进行有效的管理、增强竞争优势的必由之路。组织创新就是要建立能有效整合知识的企业组织,这是一种把与企业有关的人和企业内部的人用网络联结起来的学习型组织,该结构能最充分地利用知识并再生知识,使企业具有活力。在知识经济时代,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建立一种智力基础设施,使知识能够彼此联系并发生作用。所以,管理创新的目标就要建立适应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发展要求的管理体系,以知识为纽带,将人力资源、信息技术、生产过程、市场开发乃至企业的经营战略等协调起来,形成一种能够创造、使用、保持、更新以及转让知识(智力)的全新的管理模式,使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高效地运作。未来的企业将主要通过知识而不是有形的物质资源进行创新的管理来获取竞争优势,求得持续发展。

第2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在关于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众多经济学思想流派中,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关键词:

经济非均衡二次调节所有制改革转型发展道德调节

引言

在中国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的以渐进式制度变迁为特征的市场化进程中,歧见纷纭的经济学家们以其各自的知识背景和社会立场为我们展示了丰富精彩的经济改革理论,形成了众多的思想流派,使得经济学成为中国社会科学中最为繁荣活跃的领域。这些思想,映射着中国的经济学者在深刻反省传统经济体制和理论范式的基础上所经历的艰辛而勇敢的探索轨迹,携带着鲜明的时代转折的印记;尽管这些思想家们也许并未形成缜密而成熟的理论体系,然而他们独特的理论进路和富有创新色彩的思想必将在经济思想史上留下值得珍视的篇章。事实上,中国经济学家在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增长理论、比较经济体制理论、制度经济学理论等方面的卓越成就正在受到国际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如何对中国从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极具民族特色的变迁路径进行合乎逻辑的理论阐释,如何为中国的经济改革寻求和选择一种社会成本最低的推进战略,一直是中国经济学家们试图解决的两大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在理论前提、分析方法和政策主张上迥然相异的思想派别。其中有以强调价格体系的全面改革从而建立竞争性市场机制为理论核心的“协调改革派”,有从中国非均衡的经济现实出发、强调企业改革优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重塑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改革派”,有把改革宏观管理体制作为研究重心、把转换政府职能作为改革中心环节的“宏观改革优先派”,有以稳健见长的、主张把双重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双重发展模式的转换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宽松学派”,有以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两权分离理论为其理论基础的“经营权主导改革派”,有将如何明晰企业产权作为研究重点、主张通过产权制度变革改造传统体制、重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需要的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派”,有借鉴西方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工具和范畴、从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的视角来研究改革的“制度学派”,不一而足。这些极具政策意味的改革理论经历了学术上的激烈纷争和与现实经济的碰撞摩擦,在大浪淘沙般的甄选和淘汰之后,有些理论被淡忘了,而有些理论却日渐被中国改革的实践所证实和接纳,从而奠定了它们在经济改革思想史中的不朽地位。

厉以宁先生是所有制改革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在西方经济学、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学、经济改革理论、经济转型理论、比较经济制度理论方面均有很深的造诣,形成了独特而系统的思想体系,历来被论者认为是沟通中西、治学谨严、体系恢宏、独树一帜的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学的学术发展以及中国经济改革的政策趋向均有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力。厉以宁先生著述宏富,视野开阔,在许多领域都进行了富于独创性的研究,要对他的经济思想进行一番科学梳理并进行恰当中肯的评价,殊非易事。本文拟从六个方面评述厉以宁先生的主要经济思想:(一)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二)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方式;(三)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四)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五)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六)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非均衡的中国经济:经济改革的现实条件和理论起点

一般均衡理论自1874年瓦尔拉《纯粹经济学要义或社会财富理论》发表以来,已经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到20世纪的50年代,阿罗和德布鲁等人完成了一般均衡理论的现代化阐释工作。一般均衡理论所要回答的,一是经济均衡的存在及其稳定性,二是经济系统的帕累托最优状态以及经济均衡和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相互关系。一般均衡的哲学基础是相信自由竟争的市场机制是一个精巧的装置,经济主体的利润最大化行为和效用最大化行为使得市场自动产生供求的均衡,分散决策的市场行为下面存在着一般均衡结构,均衡价格把市场秩序强加于可能发生的市场紊乱之上。这种以理想主义的完善的市场结构和灵敏的价格体系为基本假设前提的均衡理论是长期以来西方经济学研究的基本起点。而非均衡理论在1936年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出版以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学假设逐渐得到了主流学派的关注和认同,非充分就业均衡和市场缺欠作为经济学研究中的常识被人们所接受。60年代后期,克罗沃(Clower)和莱荣霍夫德(Leijonhufvud)有关宏观经济学的微观经济学基础的研究开创了现代非均衡理论的新时期,并产生了以帕廷金(Patinkin)、克罗沃、莱荣霍夫德、巴罗(Barro)和格罗斯曼(Grossman)等人为先驱的非均衡学派,此后的经济学家更是把非均衡理论从单一的市场经济领域扩大到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领域,贝纳西(Banassy)的非瓦尔拉均衡模型和波茨(Portes)的计划经济非均衡理论对社会主义经济研究都有深远的影响。与西方经济学中非均衡理论发展演变的轨迹相似,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研究中,以巴罗内和兰格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从一般均衡理论出发,主张中央计划当局借助“试错法”达到模拟市场的目的,形成均衡价格,以保证社会主义国家的资源合理配置,这种乌托邦式的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被实践证明是行不通的。现实运行的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偏离瓦尔拉均衡状态的非均衡经济,著名的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内(Kornai)甚至认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大经济体系的共同特征,在其代表作《短缺经济学》和《反均衡》中,他认为短缺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正常状态,并从这个观念出发试图建立以说明现实社会主义经济机制为基本内容的微观和宏观经济学,他的开创性研究,正如他在《短缺经济学》的中文版前言中所希望的,对处于深刻变革之中的中国经济和中国经济学家的思想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厉以宁先生是较早对非均衡理论进行系统研究的国内经济学家,他在借鉴和吸收西方经济学家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尤其在汲取科尔内等现代经济学家关于社会主义非均衡经济运行的学说的基础上,对中国经济的内在本质特征进行了深入独特的解析,指出中国经济的非均衡性是研究中国经济的基本出发点,也是探讨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现实起点。早在80年代初期撰写《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之时,厉以宁先生就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总量失衡和结构失衡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经济中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失衡问题,并认识到失衡或者说非均衡是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现实状态。而社会主义经济所追求的均衡,是一种相对的动态的均衡,不是一种静态的绝对的平衡;在此基础上,他探讨了社会经济的动态相对平衡和社会发展战略的动态相对平衡。根据动态相对平衡的观点,厉以宁先生认为,从我国现阶段以及从更长远的时间来看,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状况是发展中社会主义国家的现实,而且为了实现预定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为了保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需求略大于供给的相对动态的失衡是对经济发展较为有利和现实的状况。这就是他提出的“以平衡为分析的出发点,但不以平衡为必然达到和必须达到的境界”的著名命题。这些早期的思想奠定了他以后的“均衡非目标论”的理论基础。

80年代末期撰写的《非均衡的中国经济》被厉以宁先生认为是最能代表自己关于中国经济的学术观点的著作,在这部专门论述中国经济运行的体制特征的著作中,他从中国目前的非均衡经济现实着手分析,以说明资源配置失调、产业结构扭曲、制度创新的变型等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并进而合乎逻辑地提出中国经济改革必须构建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的政策主张。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的提出,是厉以宁先生对于非均衡理论的重要发展和突破,也是他全部所有制改革理论的根基所在。何谓两类不同的经济非均衡?西方的非均衡理论所考察的是市场不完善、价格信号不能起到自行调整供求关系的条件下的经济运行过程,而厉以宁先生观察中国的经济现实所看到的情形是,中国固然存在着市场不完善以及价格信号不灵敏的经济非均衡状况,但是,中国非均衡经济运行中隐藏的更为严重的非均衡现实是缺乏具有充分活力的、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市场决策权利的企业或者厂商。换句话说,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是一个更为重要或更为基本的前提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由此,厉以宁先生作出了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第一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但是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第二类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供给或超额需求都是存在的,供给约束或需求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权利,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尚未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厉以宁先生认为,发达的成熟的市场经济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第一类非均衡,而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国家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第二类非均衡。而经济改革的首要使命,是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运行体制,重新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有投资与经营自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从而由第二类非均衡过渡到第一类非均衡。

厉以宁先生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时期双轨运行体制的最核心的本质特征上的深刻洞见,澄清了人们在经济改革路径选择的优先次序上的许多模糊认识,中国在举步维艰的改革初期所遭遇的众多经济陷阱,诸如产业结构调整的迟滞,国民经济的非正常剧烈波动,政府宏观调控的效果微弱等,都与中国经济所处的特殊的非均衡状态有关。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状态,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完成企业运行机制和企业产权关系的改革,培育具有充分自和活力的市场主体,而不是首先进行大规模的价格体系的调整,也就是说,中国经济改革必须以现阶段的经济非均衡作为出发点,而不应当迷恋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灵活的价格体系;从我国特殊的非均衡状态出发所得到的有关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构想只能是,企业体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第二类非均衡,因此双轨运行时期的资源配置方式就不能只依赖价格调节和市场调节,而应该将数量调节和价格调节、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加以有机整合,积极发挥政府在商品市场配额调整和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秩序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得商品市场配额均衡的实现对于经济由第二非均衡向第一类非均衡的过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说,两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分,是厉以宁先生全部经济改革理论的基石,他的所有制改革优先理论和资源配置理论都是非均衡理论的合乎逻辑的延伸和拓展。

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新经济体制和资源配置方式

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理论的最终指归,也就是说,由于资源供给的有限性,经济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解决如何有效地把经济中有限的资源配置于各种不同的用途,以便用这些既定的资源达到最大的社会物质产品和劳务的产出。自从古典经济学时代以来,在资源配置的研究方面大致有两种不同的趋向:一种趋向认为,市场机制是能够完善地、合理地在社会有限资源条件下配置各种资源的唯一有效的机制,因此资源配置学说无非是一种市场经济自发进行调节的学说,其实质是相信竞争性的市场价格机制能够导致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另一种理论趋向认为,从资源配置过程和效果来看,市场机制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或者反映于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善,从而造成资源闲置或者浪费,或者反映于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协调。这种理论趋向强调政府调节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主张政府调节应当与市场调节在不同程度上结合起来以克服市场失灵的弊端。古典学派之后的新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货币主义学派、供应学派以及理性预期学派,在资源配置的研究上,无不是这两条理论进路的发展和演化,他们的理论分歧,实质上是对市场机制作用的估计程度的分歧,或者说对政府调节效应的判断的分歧。厉以宁认为,尽管西方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资源配置的理论对研究我国资源配置模式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西方经济学的现有理论不可能成为适用于解决我国资源配置失调的现实可行的对策。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实质性问题是寻找一种合理的资源配置方式,这种资源配置方式包含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的含义。宏观层次上的资源配置是指资源如何分配于不同的部门、不同地区、不同生产单位,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使每一种资源能够有效地配置于最适宜的使用方面。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是指在资源配置为既定的条件下,一个生产单位、一个部门、一个地区如何组织并利用这些资源,其合理性反映于如何有效地利用它们以达到最大的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出。厉以宁先生指出,这两个不同层次的资源配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最关键的区别在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实现的途径不同,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可以在不转移生产要素的前提下,通过生产技术措施或组织管理措施来实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而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实现,通常要涉及生产要素的流动、产权关系规范化、固定资产的转让、宏观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宏观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等问题。通过区分较高的宏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和较低的微观层次的资源配置,厉以宁先生认识到,与两个层次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合理化相应的是两个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较低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由此使得企业变得充满活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更加关注自身的经济效益并更好地发挥经营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较高层次的企业体制改革是改革企业的经济地位,使企业由过去作为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转变为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使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化,使企业成为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经由对资源配置理论的研究,厉以宁先生顺理成章地得出了他的关于经济改革顺序的基本选择,即:要使资源配置由不合理趋向于比较合理,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改革是必要的,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必须以赋予企业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地位作为突破口,明确产权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培育和完善市场,在此基础上实现市场定价的格局和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价格改革既不是唯一重要的改革,更不可能成为改革的突破口。经济转轨时期的资源配置合理化的这种路径特征,是由我国经济的非均衡性质所决定的,因此,厉以宁先生的资源配置学说的最大特色,或者说他对资源配置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他从中国的经济非均衡的独特状态出发,从经济体制变革的角度,从微观经济基础和宏观经济调控相互协调衔接的角度来研究资源配置。

按照厉以宁先生从资源配置角度所设想的新经济体制的目标框架,这种体制将是一个企业具有充分活力,生产要素可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的经济体制,企业的内部经营机制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经济体制之下的情形,较低层次的资源配置将因企业对自身利益的关注而趋于合理;同时由于产权关系规范化和生产要素有可能在社会范围内重新组合,资源在社会上不同使用方向之间的合理配置亦将成为事实,于是较高层次的资源配置目标将得以实现。但是这种达到资源合理配置的新经济体制的正常运作离不开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有机结合,离不开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在厉以宁先生关于政府调节和市场调节的结合以及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协调方面的一个贯穿始终的基本观点,可以归结为一个准则,即:对于经济运行(包括资源配置)来说,在运行目标上,宏观目标优于微观目标,而在运行机制上,市场调节优于政府调节。政府干预经济的目的在于使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趋于协调,具体而言,政府调节就是在市场机制保证微观经济运行合理性的基础之上,通过适度科学的政府干预去实现某些单靠市场调节所实现不了的宏观目标。政府干预经济的目标是要从资源配置的宏观经济视角来考虑资源投入的社会边际收益,而政府干预经济的手段或方式是尽力通过市场机制来影响微观经济单位的决策,通过微观经济单位的资源投入调整和资源转移来达成资源配置的优化。这就是厉以宁先生著名的“二次调节论”的基本观点。

对资源配置中政府行为非理想化以及政府行为适度与优化的深入理论解析是厉以宁先生资源配置学说中颇具特色的篇章,他通过对政府调节局限性的剖析划定了新经济体制中政府干预的边界。政府行为的理想化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之上:即假定存在一个理想化的政府,它作为经济活动的主持者,拥有调节经济的丰富手段并掌握充分的信息,它能够通过及时科学的分析对客观存在的经济问题和政策实行的后果进行准确的预测和周密的考虑,并能够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一采取适当的对策。这种政府行为理想化的假设是建立在政府有一种非凡的万能的力量的信念之上的。而厉以宁先生认为,根据非均衡理论,由于经济中存在的大量不确定性,由于政府所获得的信息的不完全性,由于政府政策效应的滞后性和不平衡性,政府行为必然是非理想化的,而只有从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出发,才能正确估计和有效利用政府干预在非均衡经济的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考虑到政府行为的非理想化特征,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调节行为的优化应当以限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消极作用并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为原则,政府调节应当通过对市场的影响而体现出来。

所有制改革优先论:重构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

在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的优先次序的论战中,厉以宁先生是一贯强调所有制改革对于传统体制转轨的决定性作用并把所有制改革或企业制度改革置于首要位置的代表性人物。所有制改革优先论是厉以宁先生从他的经济非均衡论和资源配置学说中必然推致的结论,从逻辑上来看,只有彻底改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构建真正具有独立地位的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从而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自主经营权利并承担经营风险的商品生产者,才能真正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运行机制的真正转轨。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派)之间关于经济体制改革主线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思维侧面和理论视角丰富和拓展了人们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在中国当代经济思想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

新古典经济学将市场机制归结为价格机制,认为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是均衡价格向量的确定;而这种论点的基本前提是,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是合乎理性的,经济当事人的交易界区和产权界定是极其明确的,因此交易行为发生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为零,不存在交易摩擦,从而资源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的配置就只取决于均衡价格。诚然,帕累托最优是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最理想境界,但是它的成立条件和理论前提是相当苛刻的,事实上,如果引入市场机制,至少需要三方面的制度前提:(1)经济生活中的当事者是分散决策的,这种分散决策不仅应当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而且应当有制度保证其决策的独立性;(2)决策者之间必须是平等的,相互之间的决策不能发生直接的影响,即不能存在外在性;(3)分散决策的行动结果事先谁也无法掌握,否则便无公平竞争可言。然而这三方面的制度前提又必须以产权界区明确为前提,因此,若要使中国的市场经济机制真正建立和运转起来,必须首先创造这样一种制度条件。在我国特有的经济非均衡的现实条件之下,经济当事人尤其是企业由于尚未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而使得均衡价格的形成遭遇阻碍,因此试图以放开价格为先导从而建立一种竞争性市场机制的观念是不切现实的。实际上,科斯(R.Coase)在30年代《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就指出市场机制赖以运转的微观基础是完善的企业制度,只有在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之间的财产权利界区明晰的基础上,企业与市场之间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才是明确的,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约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摩擦,从而市场价格机制才能有效运转。厉以宁先生从中国在经济转轨时期所处的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现实状态出发所得出的结论同样印证了科斯的理论。

兰格和哈耶克之间关于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持久的论战对于中国经济改革理论的影响是相当深远的,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理论界曾经普遍接受兰格的通过试错法建立模拟市场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种经济运行模式,不同于经典作家所设想的完全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产品经济模式,也不同于苏联高度集权的指令性计划经济模式,而是一种试图以计划模拟市场的经济运行方式,这一模式以取消消费者为前提,中央计划当局只是被动地反映消费需求和生产成本的变化,制订模拟的市场价格,并通过这种价格调节资源的有效配置。青年时代的厉以宁先生同样认同和服膺兰格的思想,但是六十年代后的社会经济现实迫使他重新审视和反省传统经济模式在公平和效率上的体制缺欠,他认为,在传统经济体制下,由于国有企业在政府行政的强大约束之下丧失独立自主的商品生产者地位和决策权力,由于存在严重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明晰的体制顽疾,国有企业既不能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更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率的配置。这样,厉以宁先生由对兰格模式的推崇转而对兰格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并从自己的理论框架出发,确立了自己的改革思路,即改革必须从企业改革也就是所有制改革入手,所有制改革是中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在没有进行企业改革从而企业尚未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条件下,在改革并不触及计划经济体制的产权基础和产权结构的前提下,中国真正的竞争性的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稳固建立并有效运转起来。在1986年4月25日北京大学“五四”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先生以非常精彩的富于个性的语言表述了他对于经济体制改革路径选择的基本观点:“经济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但经济改革的成功却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的改革,也就是企业体制的改革”。这句在理论界被广为传播的名言集中体现了厉以宁先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观点,可以说,所有制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核心也是最为艰难的部分,所有制改革主线论由于触及最为敏感的产权问题的“”而在实践过程中倍受磨难,厉以宁先生在强大的压力面前始终以一个诚实谨严的学者的姿态阐扬自己的所有制改革理论,充分表现了一个经济学家巨大的理论勇气和科学精神。

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所有制改革派(企业改革主线派)和以吴敬琏先生为代表的协调改革派(价格改革主线派)的论争的焦点在于对市场机制的理解的差异。在厉以宁先生看来,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的存在,在独立的产权明晰的商品生产者缺位的情况下,以价格为调节资源配置基本信号的市场机制就不会真正起到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以企业的灵敏反应为前提的政府宏观调控也不会达到预期的目标,只有通过所有制改革彻底改造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一个有效率的市场机制才会最终建立并正常运行。在吴敬琏先生看来,市场经济是一个有机体系,这个有机体系由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主要通过市场进行调节的宏观管理体系三个要素组成,三者相互制约缺一不可,但是竞争性的市场机制是以完善的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价格改革大大滞后、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的条件下,协调改革派更强调价格改革在构建市场经济体系中的作用,认为只有理顺价格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才有可能进一步推进所有制改革从而构建整个市场体系。所有制改革派和协调改革派之间的长期论争,从不同的视角为中国经济改革总体思路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源,而更加富有象征意义的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进程恰是选择了一条中庸的路线,在重塑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构建竞争性的市场机制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三个方向上同时展开全面推进。实际上,价格改革主线论和企业改革主线论只是分别强调了市场机制的两个不同侧面,前者强调经济运行机制和宏观环境方面的改革,后者则强调经济运行主体和微观基础方面的改革,而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这两方面的改革都是极为必要的:没有独立的产权明晰的企业就不可能有真正竞争性的市场,同样,企业也无非是市场关系的总和,没有竞争性的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经济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无论是企业改革先行还是价格改革先行都是不切实际的,只有将经济体制改革的诸方面协调推进配套进行,注重多种路径选择和目标取向的折中和谐,才能够实现经济体制的真正转轨。

体制、目标、人:经济学研究的挑战与创新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学往往被视为一种具有严格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性质的社会科学,因而在大多数经济学家看来,经济学应该处于一种完全超脱的摒弃“价值判断”的“道德中立”状态。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所谓“价值判断”,即是指研究者“宣称他接受从某些伦理原则、文化观念或哲学观点中所推演出来的实际价值判断”,而“道德中立”,是指两种极端的状态,或是认为“应把纯粹从逻辑上可推演的断定和经验事实断定与实际的伦理价值判断或哲学价值判断区分开来”,或是“主张即使不能用某种逻辑上的完整方法作出这种区分,但还是有希望把对价值判断的断定坚持到最低限度”。然而每一个经济学研究者都必然痛苦地感受到区分经验事实的陈述和价值判断是如何艰难。这就产生了一个令所有学者都感到尴尬的悖论:一方面:“科学经济学”的鼓吹者们总是顽固地维护经济学本身的纯洁性和道德中立姿态,认为经济学的根本宗旨是追求“具有科学意义的在逻辑上和事实上正确的结果”;另一方面,所有经济学赖以存在的理论预设却又与“经济科学不能把主观性评价作为其分析的主题”这种貌似公允的判断相左。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经济学非但不能摒弃和回避价值判断,不能完全摆脱或忽视价值观念在经济学研究中的作用,相反,作为一门社会设计和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应该将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对客观经济运行规律的研究与对人的行为的研究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现实社会经济状态与经济学家经由自我的价值判断而形成的对理想社会的科学设计结合起来,将经济学的科学目标和道义目标结合起来。作为社会启蒙的科学,经济学的最终目标是要通过科学研究告知人们对经济行为和经济事实的肯定与否定的客观标准,从这个意义而言,经济学不是超越阶级的纯粹抽象的数理科学和逻辑哲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经济学将告诉人们,如何进行经济建设,如何制定发展目标并且把目标实现的可能变为现实,如何促进国民经济的协调,以及如何把人们创造出来的物质财富用于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经济学的社会启蒙作用和社会设计作用在实质上是统一的。经济学作为社会设计的科学,如果不能在明确经济中的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设计,不能对一种社会设计的经济运行后果作出恰当的科学的价值判断和是非辨别,那么经济学仍然不可能起到促使发展目标实现的作用,其社会设计功能的道义上和科学上的可信任度就要降低。同样,尽管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启蒙的科学能够告诉人们如何评价一个目标和经济政策,但是如果不发挥经济学作为一种社会设计的科学应有的作用,不研究如何使目标可能变为现实,那么即使是构想科学并且符合道义标准的目标,它也不会自动实现。厉以宁先生将经济学的本质界定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强调价值判断和规范研究在经济学中的作用,但是这并不表明他不重视实证研究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反,他认为实证研究所获致的成果将会丰富规范研究的内容,使得经济学中有关社会评价、政策探讨的判断建立在更有实证根据、更有说服力的基础之上。

新技术革命在最近几十年的突飞猛进给经济学研究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这不但是经济学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的挑战,而且更是经济学研究的根本内容上的创新的挑战。以新技术革命为出发点,作为社会启蒙和社会设计的科学的经济学,就必然将研究的重心置于科学技术对人类经济行为和社会经济运行方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方面,这种影响在三个主题上同时展开:就“体制”而言,什么样的经济体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以促进和适应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科学技术的新发展又对经济体制提出哪些新的要求?以“目标”的研究为例,考虑到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发展目标方面应当如何把经济上的要求与社会上的要求联结在一起?微观经济单位和宏观调控主体在制定目标时,应该如何趋于现实化和合理化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形势?从“人”研究层面来说,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的情况下,人类福利的含义和度量标准发生何种变化?如何使得科学技术的发展真正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总体福利的增进而不会成为科学技术发展的牺牲品?由此,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学研究要在新的时代面前回应挑战,就必须在三个层次上进行全新的探讨:第一个层次是对现行经济体制以及该种经济体制条件下的经济运行的研究,第二个层次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研究,第三个层次是对人的研究,也就是对人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的研究。三个层次的经济学研究在逻辑上有相互关联和相互渗透的关系,但是其内容各有侧重:经济体制的研究主要是一种比较经济体制研究,即在现存的世界各国的经济运行体制中,从集权体制和分权体制各自的优劣比较出发,寻找一种既能够实现较高的经济效率又能够有利于宏观经济调控的经济体制,即探求一种将微观经济的管理与宏观经济的管理有机结合的经济运行机制;发展目标的研究是基于信息不充分和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理论预设,在摒弃最优经济原则的前提下,将现实原则而不是理想原则作为制定经济政策的指导原则,在微观经济和宏观经济决策中使得目标的确立走向现实化、多元化、综合化,追求多种发展目标之间的均衡和谐的实现方式;对“人”的研究建立在经济学的终极人文关怀的观念之上,在这种观念中,对人的研究被置于经济学研究的最高层次,对经济体制和发展目标的研究都是为了人的总体福利的增进和人的全面发展,在经济学研究的这个层次上,经济学的视角与伦理学的视角往往产生相互的交叉与认同。

厉以宁先生将“体制、目标、人”作为经济研究的三个层次,而他所设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正是从这三个层次的研究的角度出发去构建的,他的较早期著作《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反映了他试图以自己独特的理论框架来对传统经济理论进行重新阐述的积极而有意识的努力,即使以现在的眼光来看,我们仍可以明显觉察这本著作在体系创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在他看来,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重点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而经济运行总是在一定的经济体制条件下实现的,因此,必须将一定的经济体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研究的前提。在厉以宁先生的设想中,理想的目标经济体制应该包含以下特征:(1)这是一个建立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之上的、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以市场经济为基本框架的经济体制;(2)这是一个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真正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拥有独立法人的经济体制;(3)这是一个在资源配置中以市场为主要调节方式的、市场调节和国家宏观调控有机结合的经济体制;(4)这是一个有着基本合理的灵活的价格体系从而价格能够比较灵敏地反映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经济体制;(5)这是一个依据按要素分配和按劳动分配相结合的原则促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分配走向合理化的经济体制;(6)这是一个基于政府行为非理想化的基本理念使得政府的行为趋于合理化从而在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战略指导与微观经济主体的自主行为之间寻求协调平衡的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体制分析框架的前提下,可以从国民经济运行、企业经济活动、个人经济行为三个层次分别考察,探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和经济改革的基本路径。在发展目标的研究中,两个最为关键的问题是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即在给定的经济体制之下研究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和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两大社会经济目标。由给定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的实证分析转入有关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合理程度的确定的规范分析,反映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探讨的深化。社会主义发展目标是一个包含社会发展目标和经济发展目标的综合体系,这种目标体系的动态相对平衡性要求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注重多种目标的统一协进,并考虑到在目标的变动中社会承受能力的强度。在对“人”的研究中,厉以宁先生始终以一个关注民生的经济学家的姿态,主张“对人的关心和培养是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认为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人应该成为全面发展的人,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充分拓展自己的潜在能力,不断深化自身历史使命的认识,社会生产发展的最终目标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达到统一。以这种人文关怀的理念为出发点,厉以宁先生对平等与效率问题、社会福利的基本含义问题、人的地位的社会评价标准问题、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等进行了广泛深刻的探讨。

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发展经济学的中国版本

发展经济学作为经济学领域一门新兴的学科,在最近几十年中取得了很多学术界公认的成果。但是发生在中国的广泛而深刻的制度变迁却给发展经济学提出了崭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不是对以往成果的否定,而是对发展经济学基本研究对象所提出的挑战:中国制度变迁中面临的转型和发展的双重使命是传统发展经济学中所未曾涉及的命题。所谓转型,是指中国的经济体制要从初始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过渡到与国际主流社会相一致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所谓发展,是指中国的经济发展状况要从不发达的状态逐步走向繁荣富强的发达状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种转型发展的双重背景之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许多命题诸如资本形成、人力资本培育、市场化、企业家成长等,都与传统发展经济学有着不同的内涵。由于传统的僵化的经济运行机制和长期积淀的传统社会结构的合力影响,强化了中国转型发展的特有的路径依赖特征,逼使许多经济学家在正统发展经济学的教条之外寻求中国独特的转型发展之路。厉以宁先生在他九十年代后期的著作和讲演中,一直关注于转型发展问题的研究,坚持“在转型中发展,在发展中转型”的基本观点:所谓在转型中发展,就是要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创造经济发展的条件,而在这种体制变迁中,最为核心最为关键最为艰巨的使命是重新构造宏观经济的微观基础,塑造具有充分活力的市场主体;所谓在发展中转型,是指通过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对剧烈的体制转轨的承受力,增加整个社会力量对改革事业的支持和理解,从而更加深入地推进以市场化为根本指归的经济体制变革。针对中国在转型发展初期所面临的特殊社会经济背景,厉以宁先生提出了中国转型发展的三个基本命题:以构造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产权改革相比于价格改革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的失业问题相比于通货膨胀问题应居于优先的地位;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增长分析相比于货币流量分析更加有用。在这三个命题之外,厉以宁先生还对与转型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经济调节、社会协调和观念更新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而在九十年代后半期,他对关系中国转型发展的重大课题诸如区域经济发展和反贫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研究。

关于第一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改革既是实质性的,又是渐进性的,“实质性”意味着产权改革将彻底改造深受传统体制束缚的微观经济主体,从而实现中国真正的市场化改革,而“渐进性”意味着中国产权改革的路径选择将摈弃激进论者的路线而采取较为谨慎的推进战略,以最小的社会震荡成本换取最大的改革收益。厉以宁先生在产权改革上的这种立场,一方面将自己与以维护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为依据而对所有制的改革采取抵制姿态的保守人士区别开来,另一方面又与那些主张效仿苏联东欧的经济转轨模式从而对中国实施大规模彻底而迅速的私有化的激进人士划清了界限。以股份制为新企业体制的目标模式促进中国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以股份制改造为突破口完善和促进中国企业的管理模式变革和体制创新,是厉以宁先生产权改革的基本政策主张,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的检验和学术界的长期论争,股份制已经成为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关于第二个命题,厉以宁先生历来主张“就业优先兼顾物价基本稳定”的经济发展战略,在政府宏观政策目标体系中将就业目标放在首要的位置加以强调,认为惟有将就业置于突出地位即把发展置于突出地位,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福利水准,使社会得以稳定协调发展,除非是在物价急剧上涨而引起社会强烈动荡的特殊情形之下。而产权改革和就业优先这两个政策主张在逻辑上是相辅相成的:产权改革的顺利进展带来的企业发展将为就业问题的解决提供宽松的环境,而就业目标的优先策略带来的良好就业态势又可以减少产权改革引发的社会震荡,降低产权改革的社会成本。关于第三个命题,厉以宁先生认为,尽管货币流量分析是现代宏观经济分析中常用的说明经济增长与波动的方法,但是由于中国在经济转型发展时期经济分析对象的特殊性,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具有较大的局限性,而经济增长分析比较适宜于研究转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中国不但是一个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阶段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是一个处于非均衡状态的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特殊的转型发展背景之下,体制的非单一性、市场的不完善、非经济因素对经济运行的有力干扰、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的状态长期存在、隐蔽失业和隐蔽通货膨胀的公开化等,都使得传统的货币流量分析方法无法对困扰中国转型发展的诸多问题进行有说服力的准确的阐明,而更为严重的是,应用货币流量分析对中国转型发展的扭曲解释会使我们的战略决策受到相当的误导,影响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战略的制定。具体而言,货币流量分析无法说明通货膨胀、失业和经济中的短线部门“瓶颈”制约背后真正的体制与结构根源,而由这种分析方法所导致的将治理通货膨胀置于首位的经济政策选择会严重忽视就业和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同时货币分析法所推出的理想化的平衡增长战略在处于特殊转型发展时期的中国是缺乏现实意义的。

经济学的伦理视角:经济运行和道德调节

道德问题并非经济学研究的核心命题,经济学的核心命题是资源配置和效率增进。然而经济学并不是不涉及道德问题,相反,在对经济学的许多命题的最终解答中,价值判断和道德判断似乎总是难以回避的。但是经济学的界限在于,它只是在给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体系下进行分析,它把人们的“偏好”、“价值观”、“生活目标”、“社会公德”等等当作外生的经济学体系之外决定的变量来看待,当作自己分析的前提条件加以接受。然后在多种给定的道德准则、社会规范范围内,进行经济学分析,告诉人们如何行为、如何选择、如何决策、如何配置资源,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增进自己的幸福。经济学和道德哲学的这种学术分野并未成为经济学家关注道德问题的阻碍,事实上,每一个严肃的有着人文关怀的经济学家必然怀有道德忧患意识,在20世纪末中国学术界有关道德问题的饶有兴趣的论争中,许多经济学家以其精彩的论述和独特的理论视角引起伦理学家们极大的关注。经济学家“不务正业”介入道德研究领域,在世纪末的中国似乎具有某种象征含义:在中国由传统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变迁的进程中,经济学家对伦理道德问题的普遍的强烈的关注不仅反映出学者的强烈的道德忧患意识和社会使命感,而且折射出整个社会在制度转型期面临道德规范的混乱与道德意识的迷茫时对于道德秩序的普遍呼唤与强烈渴求。

厉以宁先生是国内经济学界较早关注道德伦理问题的学者之一,从他许多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他试图从伦理学的视角对经济学的诸多范畴进行规范分析的努力,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其理论进路与伦理学家的相异之处在于,他并不将眼光贯注于有关道德的是非判断与善恶评价,而是将道德置于整个经济运行体制中去考量,探讨道德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转型中对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在厉以宁先生看来,由于存在着市场缺陷和政府失灵的情形,因而单纯依赖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就不能达到预期的经济运行目标,而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所遗漏的空白,应该由习惯和道德调节来填充和弥补,在交易活动中如此,在非交易领域就更是如此。由此,厉以宁先生提出,道德调节和习惯调节是超越市场和超越政府的一种调节,它的社会整合和经济调节功能介于作为“无形之手”的市场调节和“有形之手”的政府调节之间,作为第三种调节起作用,共同维系和引导着整个经济的和谐有效的运转。习惯和道德调节的力量来自于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内部,即来自每一个行为者自身,它表现为各个行为者按照自己的认同所形成的文化传统、道德信念和道德原则来影响社会生活,使资源使用效率发生变化,使资源配置格局发生变化。因此,习惯和道德调节的约束力和有效性取决于社会成员对群体的价值观念和传统信仰的认同程度的高低,取决于社会成员建立在共同价值谱系基础之上的自律程度的高低。换言之,道德作为维系社会运行的一种手段,是通过各个行为主体自身的道德约束和相互之间的道德约束从而形成一种渗透于社会生活的道德风尚,它使得经济行为主体对他人的行为和社会前景形成稳定的预期,以此为整个社会经济运行提供一种道德坐标和道德秩序。

道德力量为我们探讨经济学中的一些规范问题诸如效率与公平等提供了新鲜而有说服力的视角。厉以宁先生认为,效率具有双重基础,即效率的物质技术基础和效率的道德基础,单纯用物质技术因素来阐释效率是不够的,事实上,物质技术因素只能产生常规效率,而道德力量才能够真正挖掘效率增长的潜力从而产生非常规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道德力量是效率的真正源泉,这个结论已经被经济史中无数例证以及管理学的现论所证实。道德视角的引入同样可以加深我们对于公平的标准的理解。从收入的绝对或相对平均而言的公平并不能为公平的衡量提供一个客观统一的尺度,类似的,用机会平等来测度公平同样会遗漏下许多难以解释的空白点。厉以宁先生认为,公平以对群体的认同为基础,在一个群体内部,成员对群体的认同程度越高,其公平感就越强,当社会中的成员从其处于超利益的考虑而参与的群体中普遍感到一种受到尊重和和谐的氛围,其公平感就会增进社会的协调的效率的提高。

厉以宁先生强调道德力量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但他并非是一个“道德乌托邦主义者”或“道德万能论者”。第一,他一直强调道德激励与利益动机的相容性。社会成员的道德的自我激励使他们激发起为公共利益和公共目标的实现而努力的热情,自愿地在个人利益和公共目标冲突时将公共目标的实现置于个人利益之上,但是,社会群体对于个人正当利益动机的尊重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我道德激励的必要前提,而社会成员的持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既来自自我的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也来自自我的正当的利益动机。第二,他始终重视现代社会运行中法律的作用。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习俗或道德传统属于非正式制度,而法律属于正式制度,在现代社会中,社会习俗和道德文化传统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与政府的法律规范等正式的制度安排一起确立着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习惯和道德调节在社会经济运行中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制衡功能和协调功能,但是,习惯和道德调节必须以法律的规定作为边界,不能违背现行的法律规范。第三,他关注政府的道德自律并主张建立一套严密的筛选机制、保障与激励机制、约束与监督机制,以此规范政府的行为。政府是一种通过自己的立法行为为社会经济运行提供强制性秩序的组织,政府的成员需要有道德激励和道德约束,但是更重要的是,政府调节行为必须建立在符合法律规范的基础上,需要建立一种由公众实施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促进政府行为中的民主程度并防止因政府滥用权力而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

处在制度转轨关头的中国既需要经历经济体制变迁的洗礼,又必然经受伦理道德体系和文化传统更新的阵痛,对于一个具有长期集中计划经济传统并拥有丰厚的历史道德资源的国家来说,这种经济体制与道德传统的双重变迁的使命注定是意义深远而步履艰辛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道德重整既具有迫切性,同时又具有长期性和渐进性。

结束语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那就是,我们有幸生活在一个中国伟大变迁的时代,我们目睹这个曾经饱受患难的国家重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勇气和信心,向着民族复兴的梦想靠近。而尤其令我们感到荣幸的是,作为经济学的研究者,中国在当代经济发展中所经历的巨大变迁为我们的研究工作提供了无可比拟的丰富而生动的素材,这是时代赐予经济学者的宝贵的际遇。而经济学界诸多学派之间严肃的探讨、论战和争鸣,不但促进了经济学科的繁荣,也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理论视角。厉以宁先生是同时代这些优秀的经济学家当中的一个,假若以对中国经济学术界和中国经济改革决策的影响力作为衡量标准,他又是其中最杰出者之一;他以独特的理论进路、勇毅的创新精神、坚实敏锐的现实感和严密宏大的理论体系,为中国经济改革思想贡献了丰富的思想资源,确立了自己在当代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位置。但他又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家,他以深远的忧患意识对国家命运和民生的关注,使得他的思想浸透着一种强烈的人文精神,充满终极关怀的意味。当然,如同所有深受传统经济体制和传统经济学知识结构影响的经济学家一样,厉以宁先生的理论体系和论证范式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所遗留的深刻的印记,对此,厉以宁先生亦有清醒的自我估价。“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使命”,中国经济学的繁荣昌明有赖于中国经济学人一代接一代的持久而不懈的努力。

参考文献:

1.《超越市场与超越政府:论道德力量在经济中的作用》,厉以宁著,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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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经济漫谈录》,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7.《经济体制改革的探索》,厉以宁著,人民日报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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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济学的伦理问题》,厉以宁著,北京三联书店,1995

10.《厉以宁九十年代文选》,厉以宁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11.《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厉以宁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

12.《体制·目标·人:经济学面临的挑战》,厉以宁著,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6

13.《中国经济改革的思路》,厉以宁著,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第3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古诺;数理经济学;垄断

中图分类号:F0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3月17日

安东尼・奥古斯丁・古诺(Antoine-Augustin Cournot)是曾经对经济理论产生过冲击的最有创造性的思想家之一。熟悉微观经济学的人一定知道,在消费者选择行为理论中有一个概念叫“古诺加总”,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的模型叫“古诺模型”,这些都反映了他对经济学理论发展的伟大贡献。

一、古诺的经济思想

古诺1801年8月28日出生于法国格雷,1833年获巴黎大学博士学位,1877年3月31日在巴黎逝世。虽然古诺在今天的名声主要来自经济学,但他在数学、科技哲学和历史哲学方面也很有造诣,尤其是数学。古诺有两位大名鼎鼎的数学家老师,一位是拉普拉斯(Laplace),另一位是泊松(Poisson)。他的第一本学术著作写的是概率论,而接下来马上就将研究对象由数学转移到了经济领域,并运用其娴熟的数学分析方法于1838年写出了他的第一本经济类学术专著――《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因此,古诺也被看作是第一位打入经济学界的真正数学家。后来古诺又分别于1863年和1877年出版了两本经济学著作――《财富理论原理》和《经济学说概要评论》,但这两本书都没有使用数学去处理经济问题,并且相对于古诺经济理论的开创性著作(《研究》)而言,它们都没有增添实质性的新东西,其中《财富理论原理》主要是使用所谓的文字语言专门来解释他的第一本著作。所以,古诺的经济思想以及他对经济理论发展的伟大贡献主要体现在《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这本研究水平极高的著作里面。尽管古诺对经济领域的研究还涉及到赋税转变、国际贸易等问题,但他最核心的经济思想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接下来我们一一阐述。

第一,古诺是最先力图用数学方法解决经济问题的经济学家。19世纪上半叶,当文字表达还是经济理论家唯一思路的时候,古诺却开拓了数学和图形的研究方法。他认为使用数学是表达复杂经济思想的便捷工具,倡导在经济研究中运用数学分析的形式和符号,以探索“不能够用数字来加以估计的各种量之间的关系,和其规律不能够用代数符号来表示的各种函数之间的关系。”这种数学分析不是非导向数学计算不可,它不一定需要精确的数字,只要能更简明地陈述问题、开辟研究途径、避免脱离主题,数学就有其有用之处。在古诺的心目中,经济分析应当建立在经验观察和事实的基础上,理论与模型不是从空想中推引制定出来的,而是从实际观察到的事实中提升出来,并经过加工得到的。如此推导出来的理论工具,可以在某些假设的基础上形成推理,更具有用性和普遍性。古诺至今仍被重视的原因正在于他用数学方法分析经济问题。以后的经济学家高度评价了他的这种贡献,认为他对已有的,但形态模糊的经济概念和经济命题给予了严密的数学表述;他的分析方法强有力地促使经济学从文字的叙述转向形式逻辑的和数字的表达。20世纪初的著名英国经济学家埃奇沃思指出,古诺的论著“是以数学形式把经济科学里的某些高度概括的命题陈述得最好的。”虽然古诺并没有用过“数理经济学”的名称,但他在经济学方法论的创新思想为数量经济学派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古诺被公认为是数理经济学的创始人之一,1838年《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的出版也被视作数理经济学的开端。数理经济学派对经济学发展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然而几乎所有的理论与实际应用之间都有着不易跨越的鸿沟。一般而言,所有的经济理论特别是数理经济学理论,都会设定许多的前提条件,理论与模型都是在这些前提条件之下展开的。不同的前提条件代表着研究者认识事物的不同角度、研究对象的不同侧重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要求,因而也就会导出不同的结论和结果。而这正是数理经济学派饱受攻击的地方,因为有许多理论的前提条件与现实存在着明显的差别。然而,我们应该看到,经济学研究正是这样一点一滴地不断向前进步,先是假设一些严格的条件,得出应用性较差的结论,然后逐一地将条件减弱再得出应用性较好的结论。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数学方法仅仅是经济研究的工具之一,经济学毕竟不是数学,经济学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能运用数学方法的领域。

第二,古诺对“财富”的理解不同于斯密、萨伊、李嘉图等早期的经济学家。古诺把经济学直接称为财富理论。在他看来,财富不是亚当・斯密所说的那样,能卖出去的就是财富,有交换价值的就是财富,财富由交换价值决定,跟劳动含量无关,这世界上没有什么“真实价值”,只有交换。这样人们就可以通过市场上成交的商品的价值总量,来决定一个国家的财富总量。什么样的国家是富国?是市场交易的商品丰富、人均交易额巨大的国家。所以,在古诺眼中,阿富汗的酋长是个穷人,他一分钱也没有,虽然他可能拥有大量的实物资源,但他没有实物的交易,因此他是穷人;反之,如果一个国家很小,但它是世界贸易的集散地,交易量巨大,就会变得很富。我们可以看古诺举的例子,意大利城邦威尼斯就被他称为是富裕的典型。用交换价值反过来定义财富是古诺的一个天才的创造。什么是交换价值,是一般均衡的价格乘以一般均衡的商品量,这是交换价值总量,可是一般均衡的价格和数量应当依赖于初始的财富分配,而不是反过来。但是,古诺凭借其数学才能将它颠倒了过来,这一颠倒使得很多复杂的研究变得容易了。我们在宏观经济学里看到的总供给和总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和度量了这个国家的财富总量,那就是总成交量。总成交量就是财富总量,这是根据古诺的定义导出来的,这样的“财富”很简单,可实证、可检验。所以,一个国家的富裕程度就由供求曲线的交点所确定了,于是,垄断就会造成贫困,因为垄断使得交换的数量小于一般均衡的数量,造成了效率损失。按照古诺的观点,一国的财富取决于交换价值的价格决定机制以及交换的价值总量。市场的交易总量等于成交价格P乘以总的需求量,也就是PF(P),这样只要运用经验的方法,就能实证地导出国民财富的总量。这里F(P)是古诺在研究需求规律时用曲线画出来的,表示在数学符号里就是总的需求量是价格的函数,即D=F(P)。古诺认为,使一个国家富起来最好的政策就是让总交易量最大的政策,总交易量最大的国家就最富,就这么简单。而只有完全竞争才能使财富总量最大,于是,他论证了今天经济学家普遍认可的一个观点――鼓励竞争。

第三,古诺的主要贡献之一还在于他运用数学方法创建了基于需求曲线的厂商行为的一系列模型。他用一种博大精深的创新的理论概念,为其他许多对经济学至关重要的观念诸如不完全竞争以及博弈论奠定了基础。古诺是第一位提出完全垄断、双头垄断和完全竞争的精确数学模型的经济学家。直到今天,垄断模型和双头模型(也称为古诺模型)仍然是标准教科书中的重要内容。可以说,古诺对于垄断理论的发展是任何现代教科书作者都难以比拟的,甚至精确地说,现代研究垄断的学者所阐发的正是古诺的理论。古诺的矿泉水所有者垄断模型清楚地揭示了“边际原理”,这一原理是经济理论中最核心的有机原理之一。然而,古诺发展的最著名的理论也许与他引进了一个追加的矿泉水销售者有关。古诺模型假定:市场上有A、B两个厂商生产和销售相同的产品――矿泉水,它们的生产成本为零;它们共同面临的市场需求曲线是线性的,A、B两个厂商都准确地了解市场的需求曲线;A、B两个厂商都是在已知对方产量的情况下,各自确定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利润的产量,即每一个厂商都是消极地以自己的产量去适应对方已确定的产量。虽然古诺模型只是一个只有两个寡头厂商的简单模型,因此也被称为“双头模型”,但是古诺模型的结论可以很容易地推广到三个或三个以上寡头厂商的情况中去。在现代经济学和博弈论经常引述的经典文献当中,古诺模型无疑是最早包含博弈思想的经典文献。古诺在1838年关于两个寡头通过产量决策进行竞争的模型是早期博弈论研究的起点。可惜的是,古诺并没有使用“博弈”一词,并且在后来的研究中也没有使用博弈的方法研究经济问题,更没有从模型中进一步发展出一般的经济理论。但是,这些都不能掩盖古诺辉煌的创造性见识,他的简单的模型曾经是并且仍将是经济理论中诸多思想的源泉。

二、古诺经济思想的时代背景解读

对某一位经济学家的思想,某一种社会思潮的分析理解都离不开对当时历史背景的认识。古诺出生于雾月后的第二年,他的一生尤其是前半生所处的时代,是法国历史上最为动荡的时代之一。在这样的年代里,古诺的人生道路并不算坎坷。古诺在他出生当地的学校接受了最初的教育,20岁时进入著名的巴黎高等师范学校学习数学,1823年至1833年他在巴黎大学完成了博士学位,并开始与当时知识界的顶尖人士相接触,他先后在巴黎大学和里昂大学任教,后来担任格勒诺布尔学院院长,成为法国勋级会荣誉军团成员,并被任命为巴黎的教育总巡视员。尽管他视力一直很差,晚年几近失明,但生活还是安逸的。然而,古诺的经济思想在当时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力,甚至到他1877年去世,也几乎没有人知晓他关于经济理论的著作。后来被证明充满了新思想的伟大著作《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在出版后的40年里无人问津,直到之后受英国W.S.杰文斯和法国L.瓦尔拉斯的高度推崇,才知名于世。古诺对现代经济学的贡献直到其死后80年才被全面地肯定。因此,与他的人生经历相比,古诺在经济学领域的思想之路却充满了悲剧与失望,可以说他是生不逢时。

现代一些学者对古诺有一个客观的评价――“超越于他时代的新古典理论家”,那么为什么古诺会超越他的时代?为什么他的经济思想会被他同时代的人所忽视,而后来又被认为是经济理论史上最丰硕的成果之一?实际上古诺的经济思想被人们后知后觉,既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偶然性。

从18世纪最后三十年起,西欧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了第一次工业革命,随着工业生产中机器生产逐渐取代手工操作,工厂这种新型的生产组织形式出现了。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使各国生产力突飞猛进,很自然引起了生产关系上的变化。包含古诺主要经济思想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出版于1838年,然而19世纪三四十年代,法国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一次工业革命,进入了自由竞争资本主义阶段,当时资本家与工人的对立是社会的主要矛盾,法国学术界关注的是对大革命的争论以及日益增长的社会主义思潮。圣西门和傅立叶的空想社会主义,蒲鲁东对私有制的抨击,路易・布朗的工人合作思想,这些都是人们关心争论的话题。但古诺并没有提及这些话题,他的研究使用了当时经济理论权威们不熟悉的数学推理,而且研究的重点是与当时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状态截然不同的“垄断”。因此,古诺的思想必然不会成为那个时代的主旋律。到古诺晚年和去世之后,也就是19世纪七十年代以后,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发生发展。当时,电力和内燃机等的发明和广泛应用,使社会生产力又有了很大的发展。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因之发生的巨大矛盾,使经济危机频繁爆发。这些都促使生产和资本加速地集中,并逐渐使垄断代替自由竞争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垄断在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中开始成为全部经济生活的基础。资本主义逐渐从自由竞争阶段过渡到垄断阶段。这一转变使不完全竞争、垄断等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注意,而古诺的《财富理论的数学原理之研究》早在几十年前就对垄断经济进行了探讨,建立了精确的数学模型,并且包含了现代分析垄断问题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博弈论的思想,因此可以说古诺超越了他同时代研究经济学学者的普遍水平。他的作品在问世之后并没有受到关注,而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后,人们才认识到他著作的深远意义也就不足为奇了。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既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也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并由此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因此,古诺的经济思想被人们后知后觉也存在一些偶然性的因素。古诺性情忧郁,性格孤僻,是个内向型的人,他不关心自己的作品是否有吸引力,同时他的作品又是法文版的,要想获得广泛的认可还存在一个语言翻译的问题,所以古诺在有生之年并没有引起同时代人太多的注意,至死仍然默默无闻。但真金不怕火炼,古诺的著作一经人们发现,便把他带到了一个在经济理论史上很少有人达到的成就高峰,他强有力的思想对经济理论发展的冲击和影响已经渗入到了现代经济理论的真正核心。

主要参考文献:

[1]蒋自强等.经济思想通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2.

第4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摘要: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作为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而产生的,市场之所以能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是因为其能够比战争等其他方式更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前提条件,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这种市场观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差异。它揭示并弥补了后者的许多不足或局限性,有助于人们对市场形成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关键词:新制度经济学;西方主流经济学;市场观

新制度经济学市场观,是指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诸如市场是什么、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其有效的运行需要什么样产权制度前提、有什么经济社会代价等有关市场的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和观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这些问题的观点与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有着深刻的分歧。他们的思想揭示并弥补了主流经济学市场观许多重要的局限性或不足,有助于人们对市场获得更为完整、深入、科学的认识。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转贴于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 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 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 “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3. 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六、结语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新制度主义市场观与主流经济学的市场观有深刻的差异。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来说,新制度主义市场观是一种新的市场观。在笔者看来,无论从推进人们对市场的认识来说,还是从现在还没有建立起能够确保经济持续有效运行的稳定均衡制度的社会来说,这种新市场观都有着重要的意义。综合起来,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强调市场存在的制度基础,有助于人们认识到,自由交易并不像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所暗示的那样是仅仅依赖个人理性就可以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存在的行为,它需要某种特定经济制度的支持,好的市场(sound market)在任何时候都不是完全自发的秩序,它包含并体现着某种人为的秩序,它需要建构理性主义的努力。其二,它指出市场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这一性质,有助于人们认识到,一个社会选择市场,首先并不是由于市场拥有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那些美好的性质,而是因为该社会存在着需靠它来解决的由于资源稀缺所导致的无法消除的使用冲突。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以自由交易的方式来获得自己所需要——但为他人所拥有的物品的市场行为,首先并不是如正统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是一种个人自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强制的行为。其三,它较为深刻地阐明了市场在确保经济的普遍效率方面所具有的为其他任何社会制度或手段所不可替代的优势之所在,弥补了主流经济学的不足,有助于人们更为充分地认识到在现实社会经济条件下选择市场经济制度的经济合理性和必然性。其四,它对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所具有的影响的揭示,有助于政府认识到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制度对确保市场运行效率的重要性,意识到滥用国家权力——这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唯一能够合法地对个人产权进行侵犯的权力——对经济的可能的危害性。其五,它较为客观地揭示了那些不可能在市场经济中消除的社会冲突以及由这些冲突所导致的为有效率的市场所不能加以制止的有害后果的普遍存在性,有助于人们较为充分地意识到,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市场和谐论是不现实的,市场效率不是免费的午餐,只有以理性的态度和科学的方式来应对市场经济的不和谐甚至危机,才可能实现市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和谐。

注释:

①【美】E曼斯菲尔德:《微观经济学:理论与运用》,郑琳华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1985年5月版,第26页。

②【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朱志泰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10月版,第18页。

③【美】J斯蒂格勒:《价格理论》,施仁译,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0年12月版,第83页。

④【美】FL普瑞尔:《东西方经济体制比较:研究指南》,钱伟译,中国经济出版社,1989年11月版,第171-172页。

⑤R. H. Coase ,The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of Production,[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82, No. 4 (Sep., 1992), pp. 713-719,P718。

⑥Brennan,G.,and J.M.Buchanan,1985,The Reasons of Rules.Cambrie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P13。

⑦[16][17][33][36][47]A. A. Alchian, H. Demsetz, The Property Rights Paradigm,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Vol.33, No.1,(Mar.1973), pp16-27、P16、pp19-22、P22。

⑧[27]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527、436页。

⑨⑩[11][18][20]【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350、365、343页。

[12][22]【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13、16-20页。

[13]【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上卷),郭大力、王亚南译,商务印书馆,1974年6月版,第20页;【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下卷),陈良璧译,商务印书馆,1965年2月版,第18页;【英】杰文斯:《政治经济学理论》,郭大力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版,第81页。

[14][21]【奥】C门格尔:《国民经济学原理》,刘絜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第100、97页。

[15][19][46][48][49][52]阿曼阿尔钦:《产权经济学》,载于盛洪编:《现代制度经济学》(上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68-80、68、69、68-69、79页。

[23][24][25][38][50][51]【美】H德姆塞茨:《产权制度中的道德与效率》,载于【美】H德姆塞茨:《所有权、控制与企业》,段毅才译,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26-351、346、337、338、336-337页。

[26]张五常:《佃农理论》,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8月版,第83页。

[28]Steven N. S. Cheung,The Contractual Nature of the Firm,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6, No. 1 (Apr., 1983), pp. 1-21,P5。

[29]张五常:《共有产权》,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30页。

[30]R. H. Coase,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3,

Oct.,1960, pp1-44。

[31]科斯:《科斯的评论》,载于张五常:《经济解释》,易宪容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11月版,第469页。

[32][3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70、pp56-58。

[34]H. Demsetz, Toward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57, May, 1967, pp347-359.P354-359.;Steven N. S. Cheung,A Theory of Price Control,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17, No. 1 (Apr., 1974), pp. 53-71,P64。

[35]H. Demsetz,The Exchange and Enforcement of Property Rights,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7, Oct.,1964. pp11-26,P19-20。

[37]R. H. CoaseThe 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Vol. 2 (Oct., 1959), pp. 1-40,P27。

[40]D. C. North, Economic Performance through Tim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84, Jun.,1994, pp.359-368.:P366,P361;D. C. North:《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版,第162-178页。

[41]B. R. WEingast Constitutions as Governance Structures: the Political Foundation of Secure Markets, 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and Theoretical Economics. 转引自【美】EG富鲁博顿、【德】R瑞切特:《新制度经济学——一个交易费用范式》,罗长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44页。

[42]【法】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10月版,第141-149页。

[43]【法】巴师夏:《经济和谐》,载于季陶达:《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选辑》,1963年9月版,第205-220页。

[44]【美】克拉克:《财富的分配》,陈福生等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2月版,第1-16页。

[45]【美】安德鲁马斯-科莱尔等:《微观经济学》(下),刘文欣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第737页。

参考文献

第5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流派;自由放任;政府干预;经济思想

中图分类号:F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09-0003-03

西方经济学始于重商主义,自重商主义以来,西方经济学界逐渐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没有哪一个学派的理论能够做到让所有学者都认同。虽然诸多学者意见各不相同,但是从从事经济活动的动机来看,西方经济学说主要分为两大学派:一个是注重以个人欲望满足为归依,分析经济问题建立体系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派,另外一个就是主张个人欲望某种程度上服从社会利益社会需要的国家干预经济的学说。简而言之,政府干预为国家的行政机关通过采取经济计划和财政金融等手段对经济进行必要而合理的干预;而自由放任则相反,主张尽量的少干预甚至是不干预经济,通过市场自行对经济调节。

纵观整个西方经济学说发展史可以发现,政府干预和自由放任经济思想一直都处于此起彼伏、相互交替出现的状态。这种现象与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相关,根据时代的发展所表现出的不同的社会性质以及呈现出的相对应的经济思想,西方经济学说史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一、早期的经济思想(从远古至中世纪中叶)

这一时期是各种经济观念、思想产生和发展时期,此时经济学尚未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较为突出的经济思想便是重商主义。重商主义以前的经济思想处于一种“萌芽”状态,所关注的问题更像“家庭管理”方面的问题,比如治水发展农业、等级和阶级的观点等。直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欧封建社会晚期,国王为了巩固统治地位以及满足王室的大肆挥霍,铸币无法满足王室的需求,于是当时出现了一股以追求金钱为目的的学说——重商主义。重商主义的基本观点是财富就是货币,货币就是财富,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活动统统归结于截取金银。之后蒙克莱田上书路易王朝,极力主张国王积极干预管理国家经济,将重商主义推向了。他认为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使国家获得荣誉和不断致富,因此政府应执行有利于本国商人的政策。蒙克莱田可以说是早期重商主义向晚期重商主义过渡时期的人物,也是较早将政府干预经济思想上升至国家层面的人。到了重商主义晚期,詹姆斯·斯图亚特继承了蒙克莱田的思想,在他看来,政府的每一项措施都是按照人民的精神加以审查,政府已构成人民精神的一个部分,因而依靠政府管理已成为人民的一种习惯,人民离不开政府。

重商主义时期的政府干预思想相对狭隘,此时政府干预经济思想主要体现在进行中央集权以获得金钱来巩固地位,这也是重商主义政府干预的唯一目的。即便蒙克莱田将政府干预上升到了国家层面,也仅仅是为了使国家不断获取金银。这种体现出了当时封建社会特征的“唯利是图”的经济思想,随着时代的发展,遭到了后来大批学者的反对。

在詹姆斯·斯图亚特对重商主义经济思想进行总结的时期出现了一批经济学家,他们反对重商主义的政府干预经济思想,主张经济应该遵循自然秩序,这种经济思想被称为早期古典主义。法国的古典经济学从布阿吉尔贝尔开始,他有着重农的观点和自由放任的双重思想,其中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体现在他认为,由于买卖人都是为自己打算,因此社会经济秩序就需要整顿,这种整顿经济秩序的权利只属于大自然不属于国家政府。作为重农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创立者,魁奈主张经济自由。在他看来,在不妨碍别人的情况下实行经济自由是增加社会财富和私人财富的重要条件,其著作《经济表》描述了一个理想、自由竞争经济的商品与货币的循环流动的过程。此时的自由放任经济思想主要是主张遵循自然秩序,不要人为的打破自然规律。他们还没有认识市场规律,因此,他们所主张的自由放任也是狭隘的。

这一时期的经济思想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经济体系,不论是主张政府干预的重商主义还是主张经济自由的重农主义,其大部分的经济思想都是围绕奴隶主与奴隶,农田水利等方面,这些理论相对分散而没有融会贯通,此时的重商主义与重农主义都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干预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而只能算是“萌芽”。

二、西欧资本主义制度确立时期(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

这一时期是经济自由主义盛行时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亚当·斯密和他的《国富论》。在某种程度上,亚当·斯密受魁奈的影响颇多,重农主义的学说让他觉得耳目一新,但斯密并不是完全赞同重农主义的学说。在理清他与重农主义者争辩时所产生的思想后《国富论》诞生,经济自由主义形成了具有说服性的学说体系。亚当·斯密主张经济自由的思想可以从他的“经济人”假设、 “看不见的手”、政府充当国家经济的“守夜人”这些理论中体现出来。“经济人”假设即认为参与经济生活的每个人都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并且参与经济生活的人对自己的经济活动能够做出比其他人更正确的决策。除此之外,斯密认为,社会经济生活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幕后组织管理着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对社会经济问题的处理及时又有效,因此在经济方面国家的职能非常有限。在他看来,经济根本不需要政府部门来干预,政府只需要保证企业和个人的天赋自由权得到充分实现即可。在斯密看来,国家的作用不过是“守夜人”,个人理智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必然使全社会的福利最大化。

古典经济学在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那里发展到了最高峰。李嘉图批评、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主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主张自由贸易并废除强制干预农作物价格的《谷物法》。李嘉图认为,农产品价格上涨和利润的下降是一种“自然趋势”,人为干扰反而会导致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因此他主张废除《谷物法》。同时他又提出了自己的自由贸易学说——比较成本说,这种理论为自由贸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李嘉图认为,国际分工与国际交换的利益只有在政府不干涉对外贸易、实行自由贸易的条件下才能实现。

作为保护贸易论倡导者,李斯特并不十分赞同古典经济学的观点,他认为古典经济学忽视了各个国家的区别,同时他对自由贸易的经济思想做出了改进。李斯特认为,李嘉图的自由贸易学说太绝对,在比较落后的国家是无法实行自由贸易的,因此实质上李斯特并不是绝对的自由放任经济思想的坚持者。李斯特反对斯密关于政府充当“守夜人”的说法,在李斯特看来,生产力的发展还是要靠国家政府的努力。与李斯特一样,穆勒也是一个折中主义者而非一个彻头彻尾的经济自由主义者。起初他继承了古典自由主义关于自由放任的基本观点,在《论自由》中他提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但是同时他也看到了市场制度存在的缺陷,因此他认为自由放任不是绝对的,政府干预适当需要,政府干预应以不损害自由市场的效率为限度。

这一时期是古典经济学盛行与发展的高峰时期,这一时期涌现出了许多杰出的经济学家,他们的理论和研究方向各有侧重点,但是他们的经济思想中自由放任经济思想占主导地位,反对重商主义时期的国家干预经济思想。这一时期经济自由主义发展由自然秩序转移到了市场规律,实行经济自由变得更有理可循。

三、西方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二三十年代)

古典经济学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后已不再受到人们热烈的追捧,它体系中的一些被多数人认为是错误的理论和思想引起了一批经济学家的反对。这些反对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后爆发了号称“经济学思想变革”的边际革命,同时也意味着古典主义的结束。边际主义者中有三位杰出的代表人物杰文斯、门格尔和瓦尔拉斯,他们在差不多同一时期各自独立发表著作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他们的观点并非一致,也不属于统一体系,但是他们都在继承了古典主义的政府对经济的最小干预的主张后,反对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边际效用学派强调消费效用和需求,把研究范围限定在资源的合理使用或最优配置方面。边际主义者捍卫市场配置分配,反对政府干预,谴责社会主义并阻止劳动者工会主义,认为它们是无效的或有害的。

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30年代,边际效用学派的发展逐渐转变为新古典经济学。它在继承古典经济学经济自由思想的同时,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代替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以需求为核心的分析代替了古典经济学以供给为核心的分析。马歇尔是新古典经济学的标志性人物,他将古典经济学、马尔萨斯和萨伊的学说以及其他一些经济学派的理论兼收并蓄,集中了其中的所有精华,在融合了供求理论、生产费用理论、边际效用理论、边际生产力理论等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均衡价格论为核心的完整的经济学体系,从而建立了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完整体系。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前,新古典经济学一直是西方国家的处于统治地位的经济思想和学说。

新古典经济学还有另一位代表人物——庇古,同时他也是福利经济学的创始人。虽然他是主张经济自由的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但是他的福利经济学思想中,政府干预占有一定地位。庇古认为应该通过税收和津贴来克服外部影响所造成的边际私人净产值对边际社会净产值的背离。庇古也主张运用间接控制手段来消除或限制垄断以克服各种形式的垄断对资源配置造成的不利影响。

边际主义出现后,瑞典学派的主要创造人威克赛尔也对经济理论进行了大综合,但是威克赛尔的综合理论体系更偏向于边际分析方法,与之后的凯恩斯经济学有着很多相同之处,但是由于威克赛尔并非英语世界的人,因此他的学说被埋没了。

产生于19世纪70年代,流行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奥地利学派也主张经济自由,其中奥地利学派的代表人物米塞斯就发表了《自由主义》一书来全面的概括他的观点。他认为,自由主义的纲领就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私有制为个人创造了一个不受政府控制的领域,成为个人自由和自治的基础,同时他强调,是资本主义中的自由导致技术进步,而不是技术进步导致资本主义。米塞斯主张自由劳动,自由贸易以及自由迁移。奥地利学派的继承人哈耶克是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与米塞斯等经济学家一起反对,也反对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的凯恩斯主义,竭力鼓吹自由主义,崇拜市场自发势力而诽谤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

自由竞争时期后期,资本家为了追求更多的剩余价值,开始大规模的积累资本和扩大生产规模,垄断自然形成,并逐渐形成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受垄断资本主义的影响,这一时期所出现的经济思想不再坚持彻底的自由放任,而是认为适当的国家干预十分必要。可见这一时期虽然继承了古典经济学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大部分的经济学派也坚持经济自由。但是相比18世纪中叶至19世级中叶,西欧资本主义制度确立时期那种自由主义一边倒的情形,此时经过多数经济学家的补充和发展,政府干预主义开始占有一定地位。

四、当代西方经济思潮(20世纪二三十年代至80年代末90年代初)

以马歇尔和庇古为代表的新古典经济学也影响了这一时期的经济思想,许多经济学家都是在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下熏陶成长。但是一场“凯恩斯革命”将新古典主义从西方经济学正统派宝座上拉下,政府干预主义取代自由放任经济思想成为主流。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凯恩斯和凯恩斯经济学。20世纪30年代,严重的西方经济大萧条让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无所适从并逐渐被人诟病,不再居于西方经济学主导地位,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凯恩斯经济学的出现正好符合时代背景的要求。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经济逐渐衰退。凯恩斯思考了当时社会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例如失业和公共工程等。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世界经济危机表明,单凭私人企业在自由放任的市场条件下的利润驱动已经无法解决这一危机,越来越严重的危机宣告了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交易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终结。凯恩斯在《通论》中体现出来的政府干预经济思想都是针对自由放任的私人企业制度的弊端及其成因所提出的。凯恩斯通论的出版不仅描绘了客观存在着向国家干预型私人企业制度发展的可能趋势,更重要的是它加强了这种可能实现的概率。自此,国家干预不再被认为仅仅是作为临时的危机时课的应急措施,而是以后将长期居于经济思想正统地位。

但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大多数西方国家出现严重的滞胀问题,当时的凯恩斯主义经济学无法解决这一难题,受此影响,凯恩斯主义的正统经济学地位产生动摇。加上当时已经有一些经济学家认为凯恩斯经济学从一开始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问题,而只是将问题延缓了。此时,凯恩斯主义在宏观经济学中不再处于一枝独秀的地位,宏观经济学中出现了很多反对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派,呈现出了群雄并立的局面。其中以货币主义、理性预期学派、供应学派以及公共选择学派等为代表,主张经济自由的流派不断地对凯恩斯主义提出了挑战。

五、总结

综上所述,整个西方经济学说史可以说是政府干预与自由放任经济思想相互交替的历史。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产生了与该时期相适应的经济思想,有些可能是在反对前人的基础上成立的,有些则是继承了前人的经济思想,但是我们无法肯定的说后产生的就要比之前的好,每一种思想都有它的合理性与闪光点。弄清楚这两种经济思想在不同背景时期的发展演变过程可以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参考。中国经历过由政府完全掌控经济的计划经济时代,目前正处于倡导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初期,在中国坚持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对当代西方这两种经济思潮的演变和实践,应该进行理性分析和准确把握。我们应当既要看到西方经济思想中适合中国的长处,借鉴其中的有益成分,又要吸取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运作的经验教训;既要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又要提高政府驾驭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总之,在强调实行国家干预的同时,应充分保护和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调节作用;在强调实行经济自由的同时,又必须发挥国家的经济调节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的公正平等竞争,保证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序性。

参考文献:

[1] 何正斌.经济学300年[M].长沙:湖南科技出版社,2007.

[2] 蒋自强,张旭昆,等.经济思想通史[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

[3] [美]斯坦利·L.布鲁.经济思想史:第6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第6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近年来,这一领域的和实践也日益引起的经济学家、金融学者的兴趣和关注。尤其是即将走过三年历程的中国银监会,在以勇气和智慧开启中国银行业监管新局面的过程中,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具有国际视野的制度框架的构建工作,其探索和创新更为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形成和奠定了基础。

为了进一步推动当代银行监管理论与本土实践的结合,加快中国银行监管理论的建设和,本期《理论前沿》周刊专门邀请两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撰文对银行监管理论进行介绍。

阎庆民博士曾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主任,出版过《中国银行业监管问题研究》、《中国银行业风险评估及预警系统研究》等多部专著。他认为:总体来看,金融理论研究呈现出既分化又综合的发展趋势,这一点在银行监管问题研究方面表现得尤为突出。一方面,银行监管研究的对象越来越精细,研究范围从最初的防止银行挤提,到后来的金融管制直至的银行风险监管。发展到现在,银行监管问题已分化为并表监管、功能监管、跨境监管以及弹性监管等众多的研究领域。但另一方面,银行监管问题并没有像其他经济学领域(如经济增长理论、通货膨胀理论、汇率理论、利率理论、市场失灵理论等)一样形成独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大量理论性的观点、和思路均是散布在各类中,为阐述特定问题而出现。在此情况下,银行监管研究与其他经济领域出现了综合、交叉和渗透现象,利益论、乔治·J·斯蒂格勒管制理论、佩茨曼价格决定模型、波斯纳管理理论、美国经济学家爱德华·凯恩的管制辩证法理论等许多新兴的经济学理论和方法被移植于银行监管问题研究,一些其他经济管制部门(如电信、铁路)的研究方法和案例也被引入到银行监管研究中,20世纪60年代以来风行西方经济学界的博弈论、线性规划和计量经济学更是对银行业监管研究产生了革命性的。

正是根据上述研究方法,理论界对银行监管的经济学原因进行了研究。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有的是从监管的原因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实际效果出发,有的是从监管的机制出发,不同的侧重点形成了金融市场失灵论、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政府掠夺论、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等理论解释。阎庆民博士通过《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一文为我们阐释了这些代表性理论的精华所在。

潘文波博士来自银行监管一线,对中国银行监管工作探索规范化、专业化和国际化的努力有着切实体会,他通过《中国银行监管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一文展示了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致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的有效尝试。

新春伊始,我们推出本组文章,希望在中国银监会成立三周年前夕,有更多的学者和实践工作者能够加入银行监管理论的研究行列。相信借助国际视野与本土资源的双重优势,针对中国银行监管的理论探讨也能成为最前沿的金融学术研究。

当代银行监管理论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是获得外部融资最重要的渠道。格利和肖强调指出,银行把借款人需要的长期信贷组合转变为短期的存款组合,降低了交易费用。为此,各国政府对银行监管给予高度重视。但对于为什么要进行银行监管,监管的效果是怎样的?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许多监管理论。

一、金融市场失灵理论

《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管制”的解释为:管制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经济学家将经济管制理论于金融监管,认为在不存在信息成本或者交易成本很低的前提下,政府对银行强有力的监管能够提高银行的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使社会福利水平最大化,实现帕累托最优。这一理论被称为公共利益理论,或者称为官方监管观点,其政策含义是,私人部门一般缺少相应的信息、动力和能力去监控企业和银行机构,因此,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机构对银行进行监管。

(一)市场失灵

暗含在公共利益理论背后的经济学现象是金融市场失灵。西方经济学家认为信息不对称是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因信息缺乏而在金融制度上造成的问题可能发生在两个阶段:交易之前和交易之后,分别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是在交易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逆向选择指的是:那些最可能造成不利(逆向)结果即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常常就是那些寻找贷款最积极,因而是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例如,风险企业或诈骗者往往最积极地寻求得到贷款。逆向选择使得贷款可能招致信贷风险,贷款者可能决定不发放任何贷款,即使市场上有信贷风险很小的选择。道德风险是在交易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问题。金融市场上的道德风险指的是:借款者可能从事从贷款者的观点来看不希望其从事的风险活动,因为这些活动很可能使这些贷款不能归还。例如,由于使用的是别人的钱,借款者可能将原本用于生产的贷款投资于高风险的股票市场以获取高收益。由于道德风险降低了贷款归还的可能性,贷款者可能决定宁愿不做贷款。

(二)银行危机的外部性

银行危机的外部效应也是需要政府监管银行一个重要原因。外部效应的最主要特征是存在着人们关注但又不在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微观经济学已经证明,外部效应的存在使得社会资源的配置不能达到最优化,影响到经济运行的效率。信息不对称也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广泛倒闭,产生金融恐慌。由于向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广大储户不可能清楚金融机构的经营是否稳健,因此,一旦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发生怀疑,就会出现“传染效应”和“羊群效应”,单个银行的风险问题或者倒闭很容易产生连锁反应而导致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好的银行和坏的银行概莫能外,由此而使公众蒙受巨大损失,并对整个经济造成严重打击。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金融机构财务的高杠杆特性,也使得这种外部效应更为明显。

(三)的不完备性

现实社会是变化的,而法律具有稳定性,当初制定的法律并不能完全反映后来的变化,即存在时间的不一致性。因此,法律具有不完备性,不可能达到最优。而如果人们知道法律的局限,就会钻法律的空子,法律就失去了最优的阻吓作用。由于法庭必须是中立的,不可以成为主动执法者,因为主动执法意味着执法者必须介入案件,要有自己的立场。因此,需要有一个与法庭相分离的机构,即“监管者”。从功能上来说,法庭与监管者的不同在于,法庭的执法方式是被动的,执法只有在上诉后才进行,监管是一种主动的执法方式,可以在有害后果或事件发生之前监督、调查、甚至要求停止某一行为。因此,在法律不完备时引入监管机构的主动式执法就可以改进执法效果。监管是政府行为,不同于法庭。

(四)科斯定理

根据科斯定理,如果没有交易成本,只要有法庭来执行合同,根本不需要另外的机构——政府、监管者,等等。科斯定理所依赖的最关键假设是有效依法履行复杂合同的可能性。法官必须能够、更重要的是愿意去阅读这些复杂的合同,核实特殊条款的约定事实是否真正发生,以及解释笼统、含糊的语言。法官要依法适用法律,就更需要做到这些,对法规细则的解释和适用甚至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事实上,许多国家的法庭资金匮乏,法官缺乏动力,不懂得如何适用法律,不熟悉经济问题,甚至还发生腐败行为。

由法官实施法律的一种替代策略是由监管者执法。法官和监管者的关键区别在于后者较容易有惩罚违规者的激励。由于转轨国家的司法制度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效率低下而且落后,核实特定案件情况和解释法律规则的成本很高,法官也许没有足够的激励去执法。监管者执法则有强大的激励和倾向性,或许可以更有效地保护产权。当利益集团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而且政策制定者独立性强、非常关注公众利益,监管者就能实行审慎监管,这种情况下监管执法就更为强有力。因此,就解决市场失灵而言,政府规制成为低效的司法程序的替代方式。

(五)金融约束

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等人从“金融约束”的角度就政府对银行的市场准入控制等提供了一个新的框架。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政府的两个重要目标是提高金融部门的稳定性,建立激励机制以使高质量的金融机构得以发展。限制银行业的竞争,保持银行业的效益性从而维护其“特许权价值”(即营业执照的价值),就可以提高金融体系的安全性,这对整个经济具有重要的正外部效应。为了规制银行业的竞争行为,政府需要控制向银行业的进入。太多的进入会妨碍大多数竞争者达到一个有效的规模,从而减弱它们长期投资的能力和意愿,恶化银行的整体质量。

当然,除了限制市场准入之外,金融约束的相关政策是要防止现有银行机构的过度竞争,过度竞争或无效竞争只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导致银行“特许权价值”的降低和银行体系安全性的下降。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金融约束政策是限制资产替代性的政策,即限制居民将银行体系中的存款转化为其他资产。否则,就会导致银行体系资金的减少,效益性的下降。这涉及资本市场的发展问题。

二、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

该理论认为由于银行业的特殊性,银行在金融市场中所面临的信息不充分、信息不对称、垄断、公共品、规模经济递增以及外部性等问题不仅仅会导致局部“市场失灵”,而且会导致社会性的“经济崩溃”,金融系统具有强烈的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这些因素使它具有强烈的不稳定性,从而通过干扰国家的货币供给机制和信贷形成机制,对实体经济产生强烈的冲击,并且由于金融系统的放大作用,将使这些冲击具有毁灭性的副作用。因此,国家应当对银行业进行全面的管制。

金融市场失灵论和金融社会崩溃市场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强调了金融监管的合理性方面,基本上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中来构建的理论,并假定了国家和其他监管主体具有监管的能力,且它们的目标是与社会利益一致的。因此,这两大理论构成了主流经济学家银行监管理论的基础。在瓦尔拉的理想世界中,所有的金融制度都能达到金融资源有效配置的最佳状态。

三、政府掠夺论

“/监管俘获理论”是与公共利益理论相反的另一种监管理论,从实证的角度探讨了公共利益理论的现实性。该理论认为金融监管机构的政治家(监管者)在监管工作中并不是将整个社会的福利最大化,而是将其个人的福利最大化。这样,政治家(监管者)经常将银行的资金转移到与政治相关的企业,而不是一般的社会企业;或者实力较大的银行将会“俘获”政治家(监管者),诱导银行监管人员从银行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以社会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进行监管。这一观点也得到了许多实证研究的支持。实证研究表明,从实际效果上看,对银行进行官方监管的结果是降低了银行配置社会资源的效率,特别地,如果一家政府监管机构的权力过大,甚至会影响到一般社会公众和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的能力。也就是说,市场失灵是政府监管存在的必要性,但是“政治/监管俘获理论”却强调了政府失灵的可能性。

为此,经济学家在探索市场失灵(这是政府干预的借口)和政府失灵(这意味着政府监管并不必然能够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同时存在的机制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有人提出,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一种的机制,既能避免政府监管的“掠夺之手”,同时又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也就是利用政府的“扶持之手”。我们可以将之称为“权衡理论”。有人提出,在适当的激励机制下,设立一个独立的银行监管机构可能是解决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的方法。该机构不仅独立于政府,而且应独立于银行,既能克服信息不对称,又避免被银行所俘获。

四、特殊利益论和多元利益论

近年来,经济学家提出应进一步强化私人(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权,因为私人(债权人)数量众多,与单一的政府监管机构相比,很难被银行或者政府部门俘获。该理论的政策意义是,银行监管的战略应是通过强化银行的信息披露要求,降低私人(债权人)获得信息、处理信息的成本,提高其监督银行的动机和能力;与此同时,限制政府监管机构的权力,以防止其利用银行达到特定的政治目的。经济学家也观察到,借助私人机构(债权人)对银行进行监督,必须注意设立科学的存款保险制度,如果一国政府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过于慷慨,则会大大降低私人(债权人)对银行监督的动机。除此之外,由于现实中广泛存在着“搭便车”现象,利用存款人来监督银行的设想很难达到理论上希望达到的实际效果。

在强调私人监管方面,有人认为可以由银行代表储蓄者从私人保险公司(而不是像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购买存款保险,他们认为私人保险公司比政府的存款保险公司更有动力去精确地衡量银行的风险并据此收保费。当然,私人保险公司的提倡者并不是主张完全摒除公共监管。但反对这一观点的人认为,主张私人存款保险公司的观点忽视了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由于银行危机的外部效应,在宏观经济的冲击下,即使是资本充足的银行也会失去清偿能力。最后,政府不得不出面作为最后贷款人,向银行业注入大量公共资金。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银行的大多数债权人,对银行的经营状况了解确实比较少,特别是广大储户、缺乏银行专业知识的非金融企业,使这些债权人暴露在风险之下,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条件下,更容易出现银行挤提现象。因此,建立或明或暗的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相对较好的制度安排。当然,并不排斥其他大额债权人对银行的监督,如次级债券持有人对银行的监督。

对银行监管尽管有上述的争论,但典型的银行监管还是通过公共部门来进行的。公共监管有两大途径:相机监管和非相机监管。相机监管是指当银行的清偿能力降低到某一临界点时,监管机构拥有相机性的权力去控制这家银行。非相机监管是指当监管机构获得银行的控制权后,监管机构可以出售银行或者将银行清算。同时,如果银行的股东愿意增加股本投资,则股东可以重新获得对银行的控制权。一般来说,银行清偿能力越低,股东保留控制权的代价就越高,管理层受到干预的可能性就越大。

总的来说,银行监管理论是现代经济学的前沿理论之一。经济学家对监管问题的研究日益重视,但到今天也没有形成统一、完整的理论体系。随着人们对监管问题的重视,相信会有更多的研究成果问世。银行监管与实践的新

学理论认为:“银行业监管无非是一般公共监管理论在现代银行业的具体”。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为政府的代表,肩负着银行监管的重任。三年来,银监会系统致力进行监管制度、方式和手段创新,有力推动了银行监管理论和实践新的发展。

一、资本约束监管

从风险监管的角度看,资本是一个缓冲器,资本高低直接关系着银行承担风险和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能力,对银行自身安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所谓监管资本,即指监管当局规定银行必须持有的最低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两部分。监管当局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制定并采取的一系列监管标准、和行动称为资本监管。资本监管成为当今对银行业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之一。

我国从1996年开始也实行了资本监管,但在不少方面与国际标准差距较大,导致资本充足率明显高估,此外,对资本充足率偏低的银行,也没有规定明确的监管措施。在全面借鉴巴塞尔新、旧资本协议的前提下,2004年初,银监会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有了新的突破。

两年来,该办法确定的资本约束机制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银行的资本约束意识明显增强,纷纷采取“分子”和“分母”对策,通过敦促股东注资,调整资产结构,改善经营状况,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发行长期次级债券、可转债,上市或增资扩股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另一方面,银监会加强了对资本充足的监管检查。到2005年末,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银行已达40家,达标行资产占比约达73%。从我国实际出发,银监会今后把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基本策略确定为“两步走”和“双轨制”,积极鼓励国内大型银行加快内部评级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二、风险为本监管

纵观国际银行业监管模式的演进,可以清楚地归纳出这样一条发展轨迹:一是合规性监管阶段。即监管银行是否执行有关金融规定,监管主要是基于对资金价格、业务范围、市场准入等的直接控制。合规性监管主要是一种事后查处,这种方法市场敏感度较低,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银行风险,相应的监管措施也滞后于市场发展。二是资本为本监管阶段。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强调银行须持有足够的资本抵御风险。但是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下,仅有简单的关于资本的定量比率是不够的。三是风险为本监管阶段。以香港为例,风险为本的内涵为:先确定和衡量银行营运时所面对的各种风险,进而敦促银行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其基本特征有:必须建立在对银行风险的识别与计量之上;将风险划分为潜在风险数量和风险管控质量两部分,分别进行评价;风险评估须通过标准化的方式进行,风险分类及评估方法应符合国际惯例和最新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尽可能地将监管资源集中在银行机构所面对的最大风险环节;风险为本监管是一个持续监管的循环过程。风险为本的监管模式,渗透和充斥着更多的数据收集以及分析与预测,标志着银行监管迈上了更高层次。

银监会适时顺应和升华了国际银行业监管实践的变迁,在成立之初就启动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1104工程”。逐步确立了风险为本监管的基本框架,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分离,建立非现场监管与现场检查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有效协作机制,逐步向风险为本监管方式过渡。“1104工程”的实施,是实现风险为本监管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我国银行业监管方式的一次革命。

三、法人公司治理监管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银行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银行的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1999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了《加强银行的公司治理》,使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成为了全球性的课题,也有助于监管当局对银行公司治理质量进行评估。近年来,关于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的日益深入。在我国,公司治理已经由一个起初的学术概念演变为当前银行改革实践的核心内容。2005年,银监会刘明康主席多次对良好银行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阐述。“从监管的角度看,公司治理就是董事会和高管层为领导和管理银行运作而设定的架构和制度。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银行内部各个组织机构清晰的职责边界,独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调整后的回报率基础上的考核机制,科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以及先进的管理信息系统等五个方面,这也是良好银行公司治理的五个特征……”

从2002年开始,人民银行就开始制定法人银行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陆续颁布了《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银监会在负责公司治理改革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中,相继了《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等,致力引导商业银行以国际先进银行为标杆,对治理架构、经营管理体制和内部流程进行再造。

四、激励相容监管

激励相容监管是激励理论在规制学中的应用。在对银行业的监管中,监管当局渴望获得可靠的信息,使监管结论更为科学、合理,且具有警示作用。而银行机构作为行为主体的另一方,往往出于利己考虑或其他原因,总是千方百计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使监管结论偏差或失效。监管当局要想获取银行的真实信息,或者说保证银行作出对监管目标有利的举措,就必须设计和建立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正是由于认识到了这一点,”激励相容“这一概念才被用以概括银行监管的发展方向。

所谓激励相容监管,强调的是银行监管不能仅仅从监管的目标出发设置监管措施,而应当参照银行机构的经营目标,将银行机构的内部管理和市场约束纳入监管的范畴,引导这两种力量来支持监管目标的实现。

激励相容监管还没有非常完善的、得到广泛推广的机制。国际银行界对激励相容规制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始于1995~1996年前后,以《巴塞尔资本协议市场风险修正案》的推出和“预先承诺制”(PCA)理论为标志。

激励相容监管的理念,在银监会成立后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和应用,主要就是在监管中强调融合银行的内部管理目标。如,对银行实行分类监管,按银行的不同风险程度,实行差别监管。还如,在资本管理中,突出了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加强对商业银行资本约束的同时,为商业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提供激励。鼓励资本充足率高的银行优先发展,扩大信贷规模。对资本不足的银行则实施纠正和制裁措施。上述措施,充分激励和促进银行朝着监管者要求的目标和方向发展,实现了监管收益最大化的目标。

五、银行监管的链接

公共监管理论认为,银行业是外部效应和信息不对称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业,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监管当局为代表的外部监管正是一种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强制性制度安排。但是这种监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边界的,诸如监管法规的滞后性、监管弹性不足等,从而使有效监管受到限制。与此同时,中介、行业自律、内部控制、市场约束也具有一定的监管优势,成为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重要防线。从而在银行监管和上述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整合、有机链接的机理。

第7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关键词]经济性垄断;行政垄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DOI]10.13939/ki.zgsc.2017.08.038

1制止经济性垄断

“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它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经营者是市场的“单元格”,寻求垄断地位以获得超额利润是经营者内生的欲望。作为反垄断法中三大支柱性经济垄断行为,卡特尔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有排除或限制竞争影响的经营者集中,是市场经济下最频发、最典型的反竞争行为。着眼于我国现实,虽然在市场经济初期阶段,市场中的经济性垄断主要表征为外资企业垄断(从“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案”到“微软”“高通”反垄断案)和国有企业垄断(如石油石化、工农中建等),但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各个领域也逐渐显现行业巨头,如电商领域的阿里巴巴、京东商城、苏宁易购,互联网领域的百度、腾讯、360,房地产领域的万科、万达、万通等。这些行业巨头的出现,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同时也是悬在竞争市场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它们有动机也有实力成为市场竞争秩序的摧毁者。为了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秩序,必须考虑第三方的权威性制定,而居于“经济宪法”地位的反垄断法则可以通过制止各类经济性垄断行为,来为市场参与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从而促进中小民营企业繁荣和发展,为中国“三期叠加”的经济新常态注入新鲜的血液。

2破除行政垄断

当下中国市场的垄断形态,并非经济性垄断的单一投射,而是经济垄断、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的耦合存在。除了经济性垄断外,扮演社会经济管理者、国有资产管理者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三位一体角色的政府还垄断着很大一部分经济社会资源的配置权,并且经常性地直接参与竞争性市场活动。虽然经济性垄断具有频发性,但其终究是市场自由竞争和优胜劣汰的结果。相比这种竞争性市场积累的“毒素”,非市场性的行政垄断往往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更大的破坏性与杀伤力。例如,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交易或指定交易,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又损害了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权,进而破坏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再如,地区封锁阻碍了地区之间商品与服务等要素的自由流动,不利于统一、开放、竞争大市场的形成等。除此之外,行政垄断还导致了诸多的“外溢效果”:如通过行政手段帮助企业获取市场垄断地位,从而诱发“权力寻租”等腐败现象;与自然垄断行业交织在一起,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影响到自然垄断行业的管理秩序等。因此,破除行政垄断是我国当前《反垄断法》最为重要的内容。政府塑造的多重角色,使其无法成为中立的裁判者,因此,最优的做法是,除了国家垄断与自然垄断外,政府与经营者在竞争性业务领域中应完全分离,这样既可以防止“政商不明”,又可以真正发挥竞争机制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面临的产能过剩,除了经济周期等方面的原因外,更重要的也是政府干预造成的体制性过剩。因此,打破行政垄断,以市场化方式来清理过剩产能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3确立竞争政策优先于产业政策

自“七五”计划首次提出产业政策以来,产业政策逐渐成为我国调整经济状况的“重要工具”。诚然,产业政策在克服负外部性、公共产品不足与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竞争政策难以替代的功能优势,且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产业政策优先”契合了“政府主导”与“国家干预”的施政理念,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政策优先”所带来的诸如产业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等缺陷也日益凸显。例如,我国当前面临的产能过剩与产业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即可归因于此前盲目倡导的“产业政策优先”观念,即为了实施快速发展的赶超型战略,从“主导产业的选择”到“重点企业的识别”都是“人为选择”的结果,以致竞争法则下的“优胜劣汰”定律几乎无法施展。而且,细观之会发现,我国产能过剩最为严重的部门也是曾经实施“产业政策”最为集中的部门,而贯彻“竞争政策”的开放性行业则无论是其产业结构还是产业布局均更为合理。由此可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的“去产能”与“调结构”需要借助市场的力量来实现,亦即通过“竞争政策优位于产业政策”的实践来实现。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二者是零和博弈的关系,相反,二者是相互促进、协同互补的,只是应当坚持竞争政策优先的市场经济思维。另外,由于我国有着几千年重农抑商的历史文化传统,故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思想较西方而言较为贫瘠,“竞争政策优位”恰恰弥补了中国人传统经济观念上“竞争”思想的匮乏,并不断以一种全新的“竞争倡导”与“竞争推进”的姿态来引领市场化改革的道路。

4明确反垄断执法优于行业部门监管

《反垄断法》在制定过程中即存在与其他行业部门规则相冲突的地方,在《反垄断法》实施后,反垄断执法与行业部门监管相交织的现象依然存在。具体而言,在电力、电信、邮政、铁路、民航等行业部门对本行业可能出现的垄断行为已经作出了限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各行业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尽可能地以本行业的特殊规定来豁免其义务,或者以行业监管为名排斥反垄断执法部门的执法。一般来讲,反垄断执法较行业监管更具公正性与透明性,执法力度也更大,而非仅仅流于形式。故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权置于各行业部门的监管权之上,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再者,反垄断法在市场规制法中拥有“经济宪法”的地位,具有统领其他行业部门规则的效力,故基于《反垄断法》产生的执法权势必优位于基于行业法规所产生的监管权。因此,将《反垄断法》的诸多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予以有效实施,使行业监管权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同时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强势的执法权,才能真正树立《反垄断法》的权威,亦即如此,才能真正确保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需的竞争性大市场有效形成。

5结论

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反垄断法追求的目标,亦是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路径。不同于西方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供给学派,我国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供给与需求两端发力、政府与市场共同作用。因此,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遵从反垄断法的“经济宪法”地位,充分发挥其“平台”性作用: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执法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以达干预之效;另一方面,通过以反垄断法为核心的竞争体制适用,维护和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所需的竞争性大市场。制止经济性垄断、破除行政垄断、竞争政策优于产业政策以及反垄断执法优于行业部门监管四者之间层层递进,自下而上地构建起了完备的“经济宪法”实施体制,对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五大任务具有极大的助力作用,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释放改革红利。

参考文献:

[1]叶卫平.反垄断法价值问题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

[2]金善明.反垄断法法益研究:范式与路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3]徐士英.竞争政策研究――国际比较与中国选择[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

[4]孙晋.中国竞争法与竞争政策发展研究报告(1980―2015)[R].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第8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一、市场是一种制度

“市场并不像它表面上所显示的那样,是一目了然的”。①西方不同流派的经济学者对“市场究竟是什么”的问题看法并不一致。根据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市场是买卖双方自由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地方,是价格存在并受供求关系影响的地方。如马歇尔认为,“经济学家所说的市场,并不是指任何一个特定的货物交易场所,而是指地区的全部,在这个地区中,买主和卖主彼此之间的往来是如此自由,以至相同的商品的价格有迅速相等的趋势”。②斯蒂格勒也认为,“市场是一个区域,在其中一种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一致”。③普瑞尔指出,市场是“(1)买者和卖者碰面议定商品和劳务交换的过程,(2)价格存在的地方,(3)价格受到供求力影响的地方。”值得注意的是,所谓的“地区”、“区域”或“地方”,既包括有形确定的空间,也包括无形不确定的空间。④在逻辑上,价格的存在是由供求关系决定,是买卖双方在自由进行商品或劳务交易时必然伴生的现象。所以,对西方主流经济学来说,买卖双方对商品或劳务进行自由交易的行为是“市场”的根本。只要存在着关于某种物品的自由交易,就意味着关于该物品的市场的存在。

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看法与主流经济学有明显的不同。他们认为,主流经济学所说的自由交易只是在一个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时才会普遍存在和有效地进行的现象。科斯指出,“大多数经济学家似乎没有意识到经济体系与法律体系之间的这种关系”,“实际上存在着私人法律,如果没有这样的法则和规定,交易就不可能迅速达成”。⑤布伦南和布坎南认为市场意味着一系列运作规则,“个人行为恰好是在这些规则之下在市场中产生的”。⑥所以,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自由交易行为并不是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市场的最为本质的东西是使此种行为能够有效进行的具有特定的“法则和规定”的“法律体系”。正是从这种角度出发,他们把“市场”看作是一种“社会安排”或一种“制度”。如阿尔钦和德姆塞茨指出,可以“把一个社会体系视为依靠技术、法规或习惯对稀缺资源使用导致的冲突的解决方案”,市场只是人类所曾采取的许多“解决方案”或“安排”中的一种⑦。张五常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像任何其他制度一样,市场被创造出来在其他约束条件下降低成本”。⑧富鲁博顿和瑞切特说,“市场最好理解成便于多方进行反复交易(与个体之间的零星交易相对应)的社会安排,‘市场’这个组织由一系列的制度规则(一种制度)和人构成,人们创造了这些规则并将它运用到特定的商品交易中去”。⑨这些制度“决定了每个潜在交易者的产权分配并对这些产权如何使用或转让作出了规定”,其目标是使“绝大多数潜在交易方有机会参与竞争”,⑩并“有效地组织交易”。[11]

总之,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市场是一种制度,是价格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或人们所看到的买卖双方自由地确定交换物品的价格和数量的过程或行为,只是在社会选择了“市场”这种“制度”、“社会安排”或“法则和规定”的条件下才能成为普遍性存在的现象,不是“市场”本身,而是“市场”所力图促进的东西。

二、市场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冲突的一种方式

由于主流经济学把市场归结为人们自由自愿的交换行为,所以,对他们来说,自由交换行为的发生,即意味着市场的产生。在主流经济学看来,导致交换行为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人类的“本然的性能的”“要求互相交换这个倾向”;[12]二是分工[13];三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14]在西方经济学家的观念中,无论是斯密说的交换倾向,还是门格尔所说的人类经济行为所遵循的“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还是“分工”,都不是由人们可识辨的外在于个人的人为的有形强制行为的结果,而是自然或基于个人理性而自发生成的。把交易行为的发生或市场的产生归因于这些自发性或自然生成的有关人性或经济的事实表明,在主流经济学里,市场被看作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

而在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看来,市场制度产生的根源在于经济资源稀缺性所必然导致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它是作为一个社会所采取的用于解决这种利益冲突问题的一种方式而产生存在的。阿尔钦指出,经济资源的稀缺性“阻碍了每个个人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这也就不可避免地使得“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下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社会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冲突”。“每个社会都必须解决它的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通称为竞争。因为,按照定义,既然没有办法消除竞争,那么剩下的问题就在于:为了解决利益冲突,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竞争形式。”[15]阿尔钦和德姆塞茨认为,人类为解决这种“利益冲突”而“作的安排包揽了人类经验的全部范围,包括战争、罢工、选举、宗教权威、法律仲裁、交换和投机。每一个社会都采用过这些方法。社会组织之间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它们所强调的解决与资源稀缺相联系的问题而采用的特定方法上”。[16]这里的“交换”是作为一种社会的“安排”,因此显然不是主要指行为,而是指人们必须通过“交换”才能取得各自所需的但为他人拥有的财物的制度,即其所说的市场制度。

由于在历史上或在现实中,人类还常用许多非市场手段如战争、行政安排或法律仲裁等来解决经济利益冲突问题,所以他们强调,人们选择市场作为解决因资源稀缺问题所导致的利益冲突的一种社会制度或手段,并不是如主流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是“理所当然”的。在他们看来,只有资本主义社会才主要依靠市场来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17]自由交换要成为一种现实的普遍的行为,“需要法庭或政府的权力来加以补充”,[18]需要得到“以国家暴力或惩罚为后盾的行使法律的支持”,[19]因此,“没有政府的协助是不行的”。[20]

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采取用于解决其所面临的公共经济问题即由于稀缺资源使用而发生的利益冲突的“安排”、“方式”或“方案”,并强调它需要公共权力的“补充”表明,在新制度经济学派看来,市场不是基于个人理性自发生成的,而是一个社会的公共选择或集体选择的结果,因此是基于集体理性人为建构的,具有强制的性质。这一点在新制度主义所提出的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中有着更为明显的体现。

三、市场是确保稀缺资源配置效率的最实用的方法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对于主流经济学家来说,要对为什么市场会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解释,就需要对他们赖于解释的市场之所以产生的原因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对于人类是否具有“要求相互交换这个倾向”,斯密本人和后来的经济学家都没有予以解释或证明,也是难以证明的[21]。分工的程度与市场范围是相互依赖的[22],所以人们根本就不可能独立于市场对其进行普遍存在性的证明。人类经济行为遵循“尽可能完全满足其欲望的原则”,只是经济人假设的另一种说法而已。西方经济学家至今都没能对该假设的普遍存在性进行严格的逻辑证明。所以,总的来说,在西方传统主流经济学里,还没有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给予合理的理论解释。

由于把市场看作是一个社会所选择的用于解决经济问题的制度安排的一种,新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就从制度成本或交易成本比较的角度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提出了经济学的解释。他们认为,之所以是市场而不是“战争”等其他手段成了人类社会的用于“解决稀缺资源使用上的冲突”的“主要依靠”,主要是因为总的来说,市场制度的运行成本较低,能确保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率。

德姆塞茨认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产权制度其实就是一组界定行为的原则,它规定了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而具体规定“哪些竞争方式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哪些则不受鼓励、不被允许”与其各自的“效率”“具有很强的关联性”。他说,“依靠暴力进行竞争一般不受称道,部分原因在于,如果容许使用暴力,就看不清这种竞争的前提,即无法估计其净收益了”。而在市场上“通过‘自愿’谈判进行的竞争”之所以是“允许的、受鼓励的”,就是因为它“提供了权衡收益和成本的更合理的技术手段,同样还提供了排除造成净损失的手段”,[23]即“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手段,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这就使得它“要比通过暴力的‘非自愿’方式的竞争,更能为社会增加实际财富”。[24]德姆塞茨还认为,如果不经过市场协调就使用民主政治体制的集体决策或法庭裁定来决定资源的配置和使用,就无法得到通过自由市场交易所揭示的为确保经济的高效运行所需要的信息,这样“不管它们采用哪一种效率标准,都可能只是‘隔靴搔痒’,还很容易错判”,导致比市场更低的效率。总之,在他看来,“恰恰是由于要掌握这些关于效率的先决性条件过于困难,才使得通过自由市场交易以形成最佳定位的所有权及资源使用方式成为一种很实用的方法”。[25]

张五常指出,市场上的竞争“汇集了所有潜在所有者的知识——即可供选择的合约安排知识和资源使用的知识”,而“合约当事人之间的竞争”又“降低了执行合约的成本”,这样就“降低了寻找和追求最有价值的选择来签定合约把一种资源用于生产的成本”。[26]他还认为,市场价格是“唯一已知的几乎不导致或完全不导致租金消散的标准”,[27]所以在他看来,“一般来说,管理决策是不可能优于通过价格机制作出的决策。当价格信息引导从事的每一种活动时,发生错误的可能性必然减少”。[28]因此张五常认为,正是由于实施自由市场制度社会的交易成本一般低于取消自由市场制度的社会的交易成本,具有更高的经济生产力,才使得市场能广泛地拓展到原来排斥市场的国家。[29]

很明显,德姆塞茨和张五常对市场的普遍存在性的解释角度有所不同。前者直接从市场更能促进经济效率或生产力的角度来解释,而后者则是从市场更能节省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解释。但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来说,所有的经济制度安排“都需要一定的成本”,[30]“经济制度的生产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交易成本的高低”[31]。这表明,他们二者的解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以市场能比其他制度或手段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经济效率为根据来解释市场的普遍存在性。这种解释也进一步地表明了,新制度经济学强调市场的集体理性和集体选择的基础。

四、界定明晰而稳定的个人产权是使市场有效运行的一个前提条件

市场运行是买卖双方的自由交易过程,也是物品价格的形成和决定的过程。价格形成和决定的理论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关于市场运行的理论。从该理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主流经济学家把任何经济物品或劳务的价格描绘成了只是由那些与其产权制度安排无关的诸如偏好、生产技术和社会经济资源结构等客观因素决定的函数,因此,完全忽略了产权安排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另外,在该理论里,“交易成本被假定为不存在”。[32]科斯定理表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产权界定不会影响经济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不会影响市场运行的效率。这表明,主流经济学蕴涵着产权与市场运行效率是不相关的市场观。

对于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来说,交易成本大于零是最基本的假设之一,科斯第二定理是该经济理论的最为核心的命题。它认为,在该假设条件下,产权界定会通过影响市场交易成本而影响资源配置效率。所以,产权制度与市场运行效率的关系是该学派经济学家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

根据经济人假设,他们认为,“一切私人所有者都有强烈的动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使用其产权”,[33]而个人产权即个人对自己所有的物品的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权、收益权和自由的转让权等的任何弱化,如产权界定不明晰、受限制或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都会导致交易成本的提高[34]和市场价格信息质量的下降,[35]从而使得以市场出清价格的交换不能实现,影响资源配置效率。[36]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37]。要确保市场的有效运行,“产权界定必须首先高度稳定”,[38]“要求不存在对合约条件的法律管制,而且要求不存在对合约选择的限制”,以确保每一个人即“可以自己将物品或资源用于他认为是最有价值的用途,也可以与其他人进行合约安排达到这种用途”。[39]由于在现代文明社会里,产权的界定和保护要靠国家,对它的侵犯或弱化也主要是来自国家。所以,新制度主义经济学认为,政府对尊重私有产权给以可信的承诺是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40]严格限制政府剥夺财富的能力的可靠政治基础是繁荣的市场所必备的。[41]

五、市场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

为给市场经济提供意识形态上的支持,从亚当•斯密开始,西方主流经济学家除了宣扬社会利益会因为个人的自由的自私自利行为得到有效促进的“无形之手”原理之外,他们还不断地提出各种不同的学说或定理来证明,在市场经济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是普遍和谐。如萨伊定律宣扬人与人之间的利害是休戚与共的;[42]巴师夏的经济和谐论则更是把市场经济描绘成一个能让每一个人“凭自愿对它作出贡献,而获得的则超过他的贡献,并且总是增加着他的满足”的“高尚”、“平等”、“自由”、“公平”和“同个人独立完全协调”的“美丽组织”;[43]克拉克的边际生产力分配论把自由市场经济描述成为没有剥削的正义的世界。[44]在目前,许多主流经济学家都把介绍阿罗和德布鲁等所证明的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作为微观经济学教材的一个重要内容,以此来宣扬任何一个人的福利都不可能因竞争性市场的存在而变得更差的观点。[45]

新制度经济学家明确反对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这种和谐论。在他们看来,市场并不是一种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制度。这不仅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利益冲突是市场产生和存在的根源,而且还在于他们认为:

1.市场并不能消除经济中普遍存在的不可消除的利益冲突,任何交换都必然包含着冲突或竞争的方面。阿尔钦说,由于资源“稀缺”这一“约束的存在”,“每个人”都不可能“达到完全心满意足的程度”,[46]而且,由于“同一资源不能同时用来满足竞争性的需求”,[47]“一些人实现的一定程度的心满意足是以另一些人更低的生活状况为代价的”,因此,在每个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都“必然地”是“没有办法消除”的。“市场”是“解决而不是消除这一冲突的方式”。在市场制度下,“交换行为是一种手段,借助于这种手段,买者就能够为了从卖者那里获得商品而同别的买者展开竞争”。[48]因此,市场交换固然可能因为它是每个买者和卖者借以达到更理想境况的手段而具有协作行为的性质,但它具有竞争行为的性质也是显然的。所以,阿尔钦认为,经济学家不应该只把交换当作协作行为来考察,忽视它的“竞争方面”。[49]

2.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德姆塞茨指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说‘自由市场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也能使社会效用实现最大化’就不正确了”。因为“市场在权衡比较得益和受损时,是把人们愿意支付的货币作为计量尺度,并且把造成可用货币计量的净损失的那种环境筛除出去。自由市场并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他举例说,“当新产品进入市场时,自由市场在运作中承载的那些有害效果就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了。不管一种新产品能给其消费者带来多大的益处,人们购买了这种产品,则被它取代的、原有产品的生产者就受到损害。”所以,他强调指出,认为“自由市场制度总会使每个参加者受惠”或认为“每个人都能从市场行为中受惠的观念”,是出于“对市场功能和运营”的“完全错误”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必须摒弃”[50]。

3.不能防止有害的效果,是市场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德姆塞茨认为,“既然我们讲使用资源就常会发生冲突,有关成本就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哪种制度真能防止有害后果,就像以普遍和谐为基础的那样,那么也会因其无法容忍的非实用性(即没有效率),而很快就让位于其他制度安排。”自由市场“不能制止有害的效果”,“正是该制度具有强大力量的原因之一”。[51]阿尔钦认为,“一切制度”都“不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哪个完美无缺的标准是有效的”。“市场”的这种“不完美”或“缺陷”是人们要获得它的“更大优点”所必须承受的“代价”。[52]

从其反对市场和谐论的最后一个理由中可以看出,新制度经济学反对市场和谐论,揭示市场的不和谐性,特别是揭示它不能制止有害效果的特点,其目的不是为了反对自由市场制度,而是为了反对那些一看到市场有缺陷就认为应该用政府来取代市场的干预主义。从这一角度讲,它的目的其实和主流经济学所宣扬的和谐论一样,都是为自由市场经济制度辩护的。

第9篇:微观经济学最核心的理论范文

《当代财经》将部分学者的发言稿作为特稿刊发,与广大读者共享这次盛会的成果。

关于中国城镇化的一些问题 厉以宁

关于城镇化问题,大家的共识是,中国城镇化率太低了,因为刚解放的时候我们是20%的城镇化,意味着80%的人口是农村人口;经过了60年,2009年达到了46%,60年才增加了26个百分点,这是很慢的。何况46%当中还包括了一部分半年以上住在城市,但是身份还是农民的农民工,他们没有融入城市生活。今后怎么办,经济学家都在呼吁,城镇化率要提高。假定以后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到2019年,也就是十年以后,我们的城镇化率可以达到56%;20年之后,到2029年,城镇化率可以达到60%;30年之后,到2039年,城镇化率可以达到76%。

中国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最后一定像美国那样,把农业人口降到5%以下,要根据将来的情况定。如果将来的人口是16亿,我们的城镇化率可以达到76%,意味着12亿住城里,4亿住在农村,大体是这样的情况。

城镇化率对中国将来经济的影响是很大的,一是扩大内需,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推动力;二是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可增加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

但有一个问题,钱从哪里来?我们首先要问一个问题,地方要扩大城市规模,我们靠土地财政这条路是行不通的。靠卖土地不能解决问题,得靠地方债务问题解决;靠地方债务问题解决,地方欠债就越来越多,谁来还呢?地方债务越来越多,将来会出问题。

城镇化过程当中,需要的公共资金、建设资金数量是巨大的,而且是持续多年的,这样的巨额资金如何筹集呢?有一部分是依靠政府筹集,依靠政府的财政支出,比如说义务教育的实施,某些医疗卫生设施、自然和消防的设施、环境治理的设施、行政关系的设施,政府财政无疑要承担这些建设的费用。居民住宅中的廉价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政府也有责任要承担。还有一些资金,主要要依靠市场,比如说商业性的设施、高档住宅的建设、某些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民办高等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等教育设施的建设,还有某些民办医院的建设,可以通过市场筹集。现在问题在于,公用事业建设的钱从哪里来?公用事业的建设资金来自何处,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城市的供水、供气、供热、供电、公共交通等,还有其他公共服务业资金,既不能完全靠财政,也不能完全靠市场。之所以不能够完全靠财政,是因为财政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之所以不能完全靠市场,是因为公用事业一般投资周期长、回收期长,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意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公用事业方面。所以,必须走出一条新路,想出一种新办法。

我们可以考虑用中国公用事业投资基金来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公用事业资金筹措和运用问题。中国公用事业投资基金怎样建立呢?主要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三方力量组合起来,然后再动员广大的民间资金,把这些资金用在城镇化过程中的公共事业建设。这在国外是有经验的,如澳大利亚城市建设主要是依靠公用事业投资基金。据不完全统计,到2008年10月全世界有63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基金,资金的规模加在一起有好几百亿美元,年平均回报率在10%~14%之间,这个经验是可供我们借鉴的。假定我们在中国要组建中国公用事业投资基金的话,建议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作为发起人,投入适当的财政资金,也就是种子基金。先投一部分进去,然后吸引机构投资者参加。机构投资者主要是金融机构、社保基金和其他的机构投资者,这样基金就初步建立了。由中国公共事业投资基金发行中国公用事业发展债券,以基金债券的形式向社会、民间募集资金。用这样一种方式。就能够吸引民间资金从事公用事业的建设。资金管理是主要问题,把资金运用得好,一开始虽然不能像澳大利亚那样把回报率做到10%以上,但是8%以上是没问题的。8%的回报率,这个吸引力也是很大的。在中国当前的条件下,仍然可以吸引大量民间资金进来。那么中国城镇化建设过程当中,如果资金问胚解决了,实际上是三驾马车一起拉,财政负担一部分,主要是义务教育、医院等;民营企业解决商业设施、民办的教育等;公用事业将主要靠投资基金解决,这样也许我们就能够走出一条新路。

责任编校:一诺

对整体改革理论的几点解释 周小川

我对吴敬琏老师所率领团队所进行的整体改革理论研究简单做几点解释。

首先第一个方面,这个理论强调改革从旧的集中型计划经济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转变,这个体系是整体的系统,不可能拼凑起来,但是最终体制之间有很多相互关联的内容,所以是系统的构建,表明改革开放具有整体性。

一开始大家希望把我们见到的不同的经济体制中的优点或元素简单拼凑起来,比如有一些像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提法,慢慢大家接受这个改革是系统性的,不仅包括不同的经济领域,还进一步发展到法律体系,发展到社会体系。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50条,基本上反映了改革整体性的概念。

第二点我想说的是,既然是整体性的转变,就会涉及到哪件事应该先做,哪件事后做,怎样做使得改革能够尽量平稳,同时取得成效,并在改革进程中给大家带来福利。因此,这个问题就变成最优顺序的问题,也就是改革应该怎样安排各项议程的顺序。每一项改革的利与弊以及收益都有不同,所受到的约束条件不是十分清晰,具有一定模糊性,同时有些问题存在争论,实际上最优顺序是非常难以论证和进行设计的。对这项问题的讨论是有益的,正因为有了最优顺序的讨论,使得最后可能达到一个次优的顺序,而不是很差的顺序,这也是整体性改革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

第三是帕累托改进的问题。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理论中生产要素最优配置的问题导致帕累托最优,最优境界在理论上来讲是比较好认识的,从改革和开放的角度来讲,是追求在改革进程过程中,在动态状态下能够不断实现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改进使得改革能够在步骤上保持尽可能给全体人民带来更大的福利,也就是改一部分获得一部分收益,收益让老百姓能够体会到,从而获得改革的动能,获得广大人民群众、各级干部对改革的支持。当然,这个做法在研究和论证方面有多种多样的内容。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也确实是在这方面取得了成效。不像前苏联和东欧的一些改革,由于不能够及时带来改革的福利,甚至带来GDP的下降,从而很早就出现所谓“改革疲劳症”,出现很多反弹的情绪。

第四是中国坚持了渐进主义。渐进主义反映了改革是一个大的系统,也是一个大的系统转变,同时需要有一个顺序的安排。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有帕累托改进。因此,渐进的改革有它内在的理论基础。

(1)人的思维转变。包括人民和经济学家,也包括政策的决策者,思维转变都有一个过程,有一个不断认识和转变的过程。不论是对旧体制的认识,还是对新体制的研究和理解,都有这样的过

程。

(2)渐进主义。中国虽然坚持渐进主义,但是我们和许多其他国家的改革开放相比,速度还是相当快的。因此,今天我们才获得了这么多的进展。所以,中国在近20年中一直强调发展、改革、稳定之间的相互关系。

(3)配套关系。改革需要很多相互配合的关系,相互配合如果做得不好的话,改革可能代价比较高,收益比较小,同时也不容易获得更多的支持。所以从这几个角度来看,坚持并掌握渐进主义改革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第五,改革问题涉及到的学问,有人归纳为改革经济学,也有人归纳为转轨经济学。我个人在八十年代末期曾经介绍过国际上特别是匈牙利一位经济学家对于改革经济学学术质量评价的报告。既然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看到旧系统的低效,要朝向一个新的系统进行转变,它的很多内容都是过渡性的,研究很多系统相互关联和配套性的关系都是动态转变的过程。现在再回头看,当时的研究似乎没有太高的学术质量,当时在转轨经济学界普遍有这样的讨论。但是,动态变化中如何实现最优或者较优实际上也是很有学问的。改革要处理小样本问题,不可能有大量的数据支持论证改革及其配合关系的优化程度。因为样本非常小,我们七十年代末的体制,到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就已经不大好用了。计量经济学的方法所能收集到的数据,首先要求有一个制度的稳定性。如果制度不稳定,样本回归会出现很大的问题。与此相关,改革经济学必然特别重视横向比较。从时间序列不容易得出非常明确的结论,可以从横向比较中获得。在改革经济学当中要重视思维转变,因为思维转变的内容确实非常丰富。

第六,整体改革结合了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推动两种方式。改革有些内容,比如早期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50条基本框架、外汇改革和税收改革、加入WrO以及银行体系的改革,这些都有自上而下整体设计的特点。我们也有大量的发动群众、发动基层政府自下而上的改革,这两者应该更有机地结合起来。有些改革也是有意鼓励和支持来自企业、地方政府的积极性,由他们推动这些改革。比如说我们的农村改革、多种所有制的发展,都有上下的结合。另外,竞争也推动了改革开放,有些地方会率先敢于冒一定风险实行改革开放的措施,在这个过程当中表现出优势带动整体的改革推动。因此,在整体改革内容中也包括了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互结合。

责任编校:一诺

中国经济的世纪增长与金融模式的选择 吴晓求

中国是全球性经济增长的大国,中国全球性的经济增长若要维持一个世纪,我们需要什么?中国高速经济增长维持20年没问题,也就是说从2001年我们加入WTO之后到2020年,中国经济平均维持9%的增长速度应该说不成问题,因为靠资源、人口、制度的优势,靠制度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人口红利、制度红利等足可以维持中国20年的经济增长。但是中国是一个大国,不可能像韩国那样维持20年的增长,更不能像日本那样,虽然日本也是一个经济大国,但是从地域辽阔和人口来说,不能和中国相比较。我们维持20年的增长,达到人均GDP 1万美元,我想不是我们最后的目标。我们非常远大的目标,我想要像美国那样,在二十世纪100年中,除了6年有经济的衰退,94年都维持了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一直到2008年,也就是说维持了100年的增长。中国经济增长显而易见是要设计一套制度,让它能维持一个世纪-的增长,这样才能成就中国人的梦想,20年的梦想只解决了小康,想引领这个世界还不可能。

美国一个世纪的增长,我们可以总结出很多的原因,其中两条至关重要,我们应该学习。一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在产业中广泛的应用,科学技术的应用,包括19世纪末期钢铁工业的兴起,冶炼技术的兴起,推动钢铁工业的发展,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汽车工业的发展和普及,使美国走进了工业化。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时候计算机的发明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美国经济蓬勃发展,给美国经济强大的动力和生命力,这是非常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广纳人才,造就美国科学技术发展。

第二个是大家所忽视的,美国金融体系对美国经济跨世纪的增长所做出的杰出贡献。美国金融体系最大的特点和以往相比较,不仅可以通过它的开放在全球配置金融资源为它所用,也有很好的基础,就美元的国际化,美元的国际化加上开放的金融市场,可以吸纳全球的资源,通过这种开放的金融市场,也可以把风险分散到全球,也就是说美国金融体系除了有强大的资源配置功能以外,还有非常结构化的、强大的风险分散的功能、风险配置的功能,如果高度概括的话,我想这两条是成就美国

百年梦想的原因。

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如果要维持一百年的增长,应该学习美国,我始终认为应该学习美国,虽然这场金融危机来了,但是不要否定美国金融的价值,千万不要否定,千万不要回到一个古典的时代,千万不要回到传统商业银行主导的时代,这个时代慢慢一去不复返。所以要维持中国经济的增长,我们必须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必须要解决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第二个必须要解决中国经济增长所遗留下来的压力释放的问题,也就是风险释放,制度的设计,只解决动力,不解决压力的释放,那会有问题的。

动力的来源主要是两个,一是美国已经给我们提供了经验,就是科技创新,及其在产业当中广泛应用,从而推动产业的升级,这是中国经济发展源源不竭的动力。这一点毫无疑问,应该摆在首要的位置。第二个非常重要的动力来源,要有财富的迅速增长,特别是金融资本的迅速增长,没有金融财富金融资本迅速增长,这个国家难以维持持续性的增长。金融资产迅速增长不是空洞的,也建立在实体经济基础上,只有实体经济的增长不见得有大规模金融的出现,必须设计与此相匹配,创造大量金融资源的金融体系,这就是现代金融体系。要提供这两种战略资源,科技创新和金融资产大规模的增长机制,金融资产大规模增长的机制,不是一种资产泡沫化,要把两者之间要分开。我们在1990年金融资产主要是银行的存款只有区区3.8万亿人民币,到了今天金融资产经过20年的发展,金融资产已经超过了100万亿,其增长速度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我们不能怀疑这其中有任何的泡沫,中国经济这20年高速增长与金融资产大规模增长提供源源不断雄厚的资本有关系,首先解决动力来源。

其次要解决压力的释放,通过金融体系的设计,让不断存量化的风险流量化,这是我创造的名词,金融功能从早期简单配置增量资源到今天主要配置存量资源,同时也要使存量化的风险流量化,这是金融体系的升级和换代,也是进步。这其中最重要的是资本上的作用,所以构建一个以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现代金融体系,对中国经济的跨世纪的增长是一个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我相信如果我们正确处理好这样几个方面的关系,中国经济也能像美国那样完成一百年的增长。

责任编校:齐民

回归亚当・斯密,告别凯恩斯 张维迎

进步需要创新,但并不是所有的创新都代表着进步。在科学研究当中,有一个词叫科学使得回归主义。回归主义意思是什么呢?科学总是在进步,今天的比昨天的好,晚来的比早

来的好。但是我们看一下历史并不都是这样。在自然科学当中这个也不成立。我们大家知道,哥白尼最早提出日心说,实际上这是不对的,在公元前三百多年前,古希腊著名的天文学家阿利斯塔克就提出来日心说,大家都认为它错了。地心说统治世界1600年的历史,最后又回到日心说。这个道理在经济学上也是一样的,凯恩斯经济学理论大体类似这样的状况。

讨论中国经济的转轨,特别是最近提出增长模式的转轨,我想从亚当・斯密和凯恩斯的角度给大家比较一下,看看有哪些不同。亚当・斯密的理论比较简单,经济学家应该关心什么?关心财富的增长和经济的增长,财富的增加和发展从何而来,来自于技术进步和创新,技术进步和创新又依赖于分工,由于有分工,才有专业化,才有专心致志的研究和开发,最终才有发明创造。分工深度由什么决定呢?由市场的交易、包括市场的规模决定,市场规模的扩展本身导致分工提升,导致技术进步,进而导致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再进一步提升市场的规模,这样就形成正的循环。从这个模型理解中国这30年的变革以及现在面临的问题,其实很有意义。这30年间,重要的就是利用市场,包括市场的规模。当我们走向国际,利用全球市场之后,全球分工上的优势导致了发展和进步。未来我们的发展潜力在什么地方呢?仍然是在利用市场及其规模上。中国过去利用国际市场应该是比较有效的,但是国内市场的开发可能还不充分,未来如何开发国内市场就显得非常重要。

凯恩斯的理论也很简单,即GDP等于消费加投资加净出口,如果愿意的话也可以加政府支出。GDP怎样增长呢?用现在流行的说法就是“三驾马车”,这驾马车跑不动让那驾马车跑。出口不行靠投资,投资不行靠消费,这就是理解经济增长的基本模式。

从这两个角度理解未来转型是很不一样的。如果用亚当・斯密理论理解的话,中国需要做的是开发国内市场,但是用凯恩斯理论理解的话,就变成增加内需。这是两个非常不一样的概念。下面我从政策含义的角度分析二者的不同。从亚当・斯密的理论来讲,它是微观经济学的概念,但是从凯恩斯理论角度来讲则是宏观经济学的概念。进一步,亚当・斯密主张企业家创造新的产品,进而创造新的需求;凯恩斯则主张开发国内市场,增加需求成为政府的功能,特别是政府通过货币政策或者财政刺激政策增加总需求。打个比方,凯恩斯主义需求是,大家都买电脑,政府补贴,原来一个人一台电脑,现在让你买两台,或者让电脑提前退休;从亚当・斯密的角度来讲,什么叫增加需求呢?苹果公司生产的IPAD就是真正的增加需求,真正开发国内市场。进一步延伸,开发国内市场必须要靠创新。从凯恩斯角度来讲,开发国内市场并不需要创新,更多需要的是货币政策的刺激。货币政策的刺激抑制创新,但是一个企业家发现产品靠货币的扩展可以很容易卖的时候,没有企业家会真正愿意认真搞创新,因为创新是一个长期非常冒风险的行动。从亚当・斯密的角度来看,要开发市场,要靠企业家,而企业家靠什么呢?靠激励机制,产权就必须要有安全的保证,创新应该得到有效的回报。

我们再看投资。在亚当・斯密看来,投资是为了增加未来生产率,我今天放弃100元的消费,投资后能不能带来110元甚至更多,所以投资本身是为了提升效率,如果不能提升效率,投资就没有意义。但是,从凯恩斯主义的角度来看,投资就是为了增加需求,无论有没有效率,只要投资,就可以增加总需求,GDP就会增加。按照凯恩斯理论增加的总需求可能是浪费性的,不仅效率不高,而且好多完全是浪费。

我们进一步看贸易。用亚当・斯密的观点来看,充分利用市场,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工,进一步创新,市场靠自由贸易,自由贸易是没有制度性的限制,尽量把交易成本降低,如此,我们的经济就可以发展。但是从凯恩斯的角度来看,只有净出口在增加需求,带动经济的增长。因此,贸易保护有利于GDP增长,因为只有少进口,多出口才能增加GDP。从亚当・斯密角度看这完全是错误的。

比如转型、发展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如果用凯恩斯理论的话,不管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只要有需求就好,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增加总需求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国有企业,去年中国经济刺激当中大量的贷款都留给了国有企业;从亚当・斯密角度看这些国有企业本身是没有创新的动力,其对经济持续增长有损害。

从增加消费的角度看,如果说国有企业占经济的比重那么大,现在仍然占35%以上,国内市场是没办法开发的,为什么?GDP不能真正变成老百姓的购买力,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十几年发生的现象,特别是过去几年发生的现象,居民的收入份额不断萎缩,“弹劾”了经济的转型。此外,经济学家都知道,凯恩斯主义关心短期问题,不关心长期问题。我们要考虑到,如果一个短期的政策没有给这个国家长期发展带来好处的时候,为什么仍然要坚持这样的政策呢?唯一的理由是政治上的考虑,因为政治家一般只考虑短期的事情,不考虑长期的事情。

去年这个时候我们都在关心怎么样提高总需求,我们采取各种政策,如增加货币、贷款,降低利率,提高补贴等以促进需求。政府目前最担心的是物价问题,有必要的时候,甚至要用行政手段干预物价。2009年为了把经济增长率保持在8%,我们付出的不仅仅是通货膨胀的代价,还有国有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体制上的改革可能出现倒退的代价。是以,我们有必要重新回到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上,重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不要盲信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

责任编校:沐梓

关于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转轨问题的几点思考 钱颖一

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思考,尤其是结合数据方面的比较分析。

首先是经济增长。这是我们几乎每天要谈到的问题。从历史上看,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增长特性。低收入阶段和中等收入阶段不具可比性,与高收入阶段也不具可比性;同一个国家在不同的阶段也不具可比性。在某种程度上,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具有可比性,因为这三个国家起点都比较低,而且人口分别排在世界第一、第二和第四位。在1978年改革开放之前,中国人均收入落后于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经过30年,中国不仅超过了印度,而且于1998年也超过了印度尼西亚。所以,在一个起点都较低的可比情况下,较之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中国经济增长成就的确非常令人瞩目,遥遥领先。这是第一个比较的概念。

第二个比较的概念是中国和东亚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比。一是日本,从1950年开始起飞,属第一个非西方的国家取得了工业化;第二个是中国台湾,从1958年开始起飞;第三个是韩国,从1962年开始起飞;中国是从1978年开始起飞;印度从1991年开始起飞。从各国经济发展态势的比较中可以发现,中国经历高速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同周边国家和地区高速发展态势一脉相承。这说明中国的经济增长实际上是在一个亚洲整体较快增长环境中发生的。仔细研究会发现,中国台湾和韩国经济相对于日本而言有一个十几年的滞后,中国经济相对于中国台湾和韩国而言又有一个滞后。如果把时间因素和滞后因素都去掉,并取起飞年作为100,将其对齐,发现各国人均收入变化趋势实

际上相当吻合,说明在增长性质上讲,有共同的规律需要我们一起探索。再往前看的话,是不是增长就到了极限呢?每个国家的情况都不一样,要与别的国家和地区做比较的话,其实还有很多的潜力。日本较早就进入低速增长阶段,这里做了一点思考,认为有一点人为的因素,即人为把1950年作为日本起飞年,因为日本是在战后1950年开始经济起飞的。但是和中国台湾、韩国、中国相比,日本又有很大不同。在二战之前,日本工业化程度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如果把这一点考虑进去的话,我们应该把1950年日本当时发展水平往后推移,其实相当于中国台湾和韩国十年之后的水平。从经济发展阶段来讲,这可能更有道理。从这个角度,中国2007年人均收入大致相当于日本20世纪60年代、中国台湾80年代末或者是韩国90年代初的水平。

从这个情况来看,中国和这些国家(地区)经济增长态势就更为吻合。最终经济学家要用数据说话,第一要靠数据,第二是对数据的解释。解释数据的方法很重要,第一种看法是从某一个固定年开始看,第二种看法是从改革那一年开始看,第三种是从相同的类似发展阶段来看,如按照人均收入起点看。三种不同的看法会带来不同的解读。如果我们仔细看数据、仔细分析的话,还是会为我们带来一些新的认识。首先,我们会觉得过去30年的增长在中国的历史上是极其伟大的;其次,我们可以看到,中国经济发展也许和其他国家或地区有相同的规律;最后,中国今后的增长潜力仍然相当大。

转型是另外一个非常大的题目,既有经济转型,也有社会转型等,比较窄一点的题目是转轨。转轨的问题实际上是两大类问题。一类问题是重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不是简单的多和少、简单的份额关系,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基础,即市场经济应该建立在法制基础之上。另一类问题是由计划向市场转轨的度量。在过去一二十年中,中国在发展市场经济方面有相当大的进展,也存在很多的问题。

第一个是数据。国外的经济学家讲到政府和市场首先拿出的数字是政府财政占GDP的比重,这是宏观的指标,而且统计年鉴就有,也比较简单。中国这一比重最低点是1995年的11%,此后不断上升,在过去的十年间增长了5倍。怎么样理解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发达国家中这一比重超过30%,但是其中有相当大的部分是社会保障、养老金等,因此不太具有可比性。另一个特别是研究创新、创业较常用的指标,即注册企业所需的天数,一个国家要有活力,必须要有新企业,政府在和企业的关系上第一个关系就是企业进入市场的可行性。这里明显可以看到,北京和

上海需要30多天才能注册一家企业,而新加坡、纽约,即使是韩国首尔,其所需时间都少很多。

另外一个是网上的信息,我最近也很关心,牵扯到大学生就业的偏好,这是人民网今年大致估计的数据。大学生最想去的工作单位是什么,政府机关遥遥领先,占63%,国企占11%,剩下的都不超过10%。选择职业表达出来的意愿,同一个优先考虑因素中仍然是经济因素,薪酬待遇、福利保障、职业稳定、空间发展等占了三分之一以上的投票。作为一个数据的反映,让我们在更深层面重思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最后是关于法制建设的指标,这方面我找到一个指标,即关于合同的履行、法律的有效性。排在前面的是三个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包括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后面的三个就是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我们也看到一些信息,印尼在最近几年确实呈现上升和改善的趋势,印度的情况因为历史不同和我们也很不一样。中国在过去十年大致是持平的。在过去十年中国特别提倡建立法制社会,把市场经济建立在法制基础上,但是整体来讲有升有降,十年间的变化并不大,尽管我们的经济增加了很多倍。

责任编校:沐梓关于改善收入分配可以采取的若干措施 郭树清

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大家议论很多年了,收入分配确实是不合理,大家都觉得基尼系数太高,0.4、0.5、0.6大家都有不同的意见,总之收入分配不公平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收入分配不公平主要的问题还是在于分配领域,同时也在再分配领域,也应该说存在着欠缺。在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但是实际上我们还没有处理好的问题上,造成了政策调节不到位,收入分配会有一些问题,以下我想讲六点:

第一,我认为初次分配最严重的问题主要还是表现在要素上。大家讲到有一些产品的问题,也有税收的问题,但是要素市场是最主要的。首先是劳动市场,其次是土地和不动产的市场。第三个是资本和金融市场。扭曲表现很大,但是核心的问题,无非是公开、公正、公平的问题,我们前面讲了,钱颖一教授所讲市场经济很重要的一条,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以外,就是法制。市场没有法制的话,就没有规则。这个问题就质疑到张维迎所讲的,回到亚当・斯密,亚当・斯密那个时代也有政府和法律的问题,要建立这个市场,管理这个市场。我想说的问题是,劳动力市场扭曲是相当严重的,在土地市场上也是比较严重的,在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表现是不一样的。比方说在劳动力市场上,我们经常把劳动力市场的农民工工资低归结为劳动力无限供给,人越多,所以工资越低,其实没有多少理论可以支持的,也没有多少事实可以支持的。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劳动力相对来说更多,现代工人更少,在工业和交通业就业的机会更少,那个时候为什么没有现在的问题呢?这是需要研究的很突出的问题。

土地市场,最大问题可能是灰色区太多。资本市场,包括银行金融的市场、信贷市场,欺诈、内外勾结,投机,这些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首先看劳动力市场的工资形成机制,首要解决的问题是同工同酬。现在同一个岗位可能有三四个用工制度,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银行,也有三四种工资制度做同样工作的,这是历史原因形成的。这个问题写到法律上来,首先把这个问题解决,而且要加快步伐,同工同酬。比方在银行,都是做窗口的柜员,拿一样的工资和一样的考核办法。过去不是这样的,有银行的长期合同工、短期合同工,还有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显然不合适,不是说做不到,完全可以做得到。

第二,必须把农民工平等待遇问题解决。农民工根据我们的了解(也不一定准确),工资和福利加在一起保险、公积金都算在一起的,做同样工作的人,与有城市户口的人相比平均是三分之一,这个是不是也应该落实。第三,更积极推动集体谈判,无论是雇员还是雇主,都应该形成组织,使这种谈判协商制度化,而不是采取没有谈判的余地,为什么我说市场不正常,在自由市场买菜的时候,萝卜和白菜有一个要价还价机制,在劳动力市场看不到,特别是在加工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看不到,因为没有组织。经常采取的方式是说,农民工表示不满的话,就是辞职,再一个爬到电线杆子上,或者跑到高层建筑上、电视塔上,威胁要跳楼,以这种方式谈工资和待遇。要鼓励实施和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最低工资制度是很有争议的事情,特别是对小企业有很大的例外,法律可以有一些豁免和制度安排。总体上来看,无论美国还是欧洲,在历史上看来,最低工资制度应该说还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另外,要加大培训的工作,降低人民找工作的摩擦问题,解决结构不匹配的问题。第六,有针对性解

决好行业部门之间工资收入过大差距的问题。

第三,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土地和不动产市场。流转和增值收益如何分配是一个核心的问题,目前的情况是差异极大,两种极端都有,有的给得补偿很高,很多,也有的给得补偿很低很少,六七年前靠近城市的郊区有的农民补偿给到几百万,村干部给到上千万,也有不给补偿或者补偿很少,强拆的,差别是非常大的。地域上、位置上,级差地租等原因,可能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应该是有限的公正,不能绝对化,绝对化就没有解决方案,特别是在中国这样非常巨大的国家,地区差别非常大的国家。首先一条是否能够明确城乡统一规划,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到现在为止土地管制问题,名义说不允许建别墅,这个禁令没有取消,各个城市始终在建别墅,始终没有停下来,名义上说很多土地不能建高尔夫球场,很多商品房开发了,在灰色地带都建起来了。规划一定要变成法律,保证农民用地。另一方面规划也应该开口子,在山区和其他的地方应该允许建别墅,建第二居所,这方面又没有允许,城里的人又不能到农村,这是很大的问题。应该承认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有长久的使用权,并且允许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我们市场规定30年甚至更多,长久使用权允许交易,同时要整理农村集体用地,在集体建设用地搞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可以是服务业,也可以是工业,也可以建房子出租。

第四,允许和鼓励城市居民依法合规进入农村,城市居民如果愿意的话,应该允许去,这也是世界各国的做法。农业用途是严格管制的,土地的用途严格管制,但是土地使用权完全可以放开交易。假定说未来20年城市化达到了70%,30%的人或者20%的人还是住在农村,农村应该是什么呢?绝大部分^不是农民,可能是大学工作的,也可能是退休的,也可能是第二居所,只有少部分入是农民,不是说住在农村就是农民,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建设新农村,否则靠现在的农民,现在的什么方式去建,新农村建起来就是一片排字房,大家又派不上用场,这个问题就很大了。另外一点区分情况,解决进城农民的社保。

第五,建立覆盖城乡社保体系,这是“十二五”规划已经很明确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大家觉得把城乡居民纳入养老保险是很困难的。我觉得其实完全不困难,你说的是保基本,低水平的。农民的养老保险60岁以上每个月领55块钱,一年是660块钱,1亿人才是660亿,假如水平提高了,占GDP 0.2%,和我们实施刺激计划经济相比,我们还要继续实施下去,要调结构,贷款10万亿,财政有1万多亿,财政性基金也有1万亿,完全可以拿出更大的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的改革,用10亿就解决了。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体系,实现社保全国统筹,无限制转移接续,劳动力真正流动,城乡劳动力市场真正打通。划拨国有资产,转移到社保基金里,也可以解决很多的问题。

非常重要的就是压缩各种政府机关、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种项目,包括大学,研究项目名目很多,我们聘请教授的时候,开工资和奖金的时候,数额很有限的,很多学校是这样的情况,差距拉大,允许更多的资金用于工资和奖金。过去政府机关也是这样,大量经费支出用于会议、交通,和国外央行对比,我们和人家完全相反,倒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