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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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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第1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

2020年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是以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时,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欠薪零容忍的制度体系、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惩处有力的执法机制,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式明显好转,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政策宣传落到实处。开展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月活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省、白城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部署,我市印发《大安市关于学习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方案》(大治欠办发[2020]2号),结合“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在大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大安就业微信公众号、大安公安公众号,全市各类企业、火车站、汽车站、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同时我局面向全市农民工发出了《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农民工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做好资料留存;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存好书面资料;提醒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要确保已被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配合企业将本人信息录入大安市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工资清单核算确认;掌握合法维权途径和方式,依法理性维护个人权益。另外,还发出了《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倡导用人单位在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信守法、规范用工,不断增强农民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走访企业送法上门、网上新媒体宣传、深入工地张贴、发放宣传材料等途径,确保《条例》宣传贯彻到位。深入建筑工地、各类企业设立咨询台接受农民工现场咨询300人次,发放宣传手册800余册、致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致工程建设领域各企业的倡议书彩页1500余份;张贴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形象宣传海报300余张,悬挂宣传条幅20幅。

(二)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落实落地,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我市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市印发《关于大安市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大治欠[2020]3号),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用金融保险公司提供的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保险单替代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充分发挥保证保险作用,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上半年共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94.4万元,其中银行现金缴存194.4万元,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单替代缴存400万元,向建筑市场释放等量资金,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我市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我市开发了《大安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专户信息管理平台》。通过信息管理平台全面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总承包银行等项制度。依法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市场秩序。

(四)举报投诉妥善处理。2020年上半年共受理农民工

举报投诉 12起,涉及农民工55人,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54.4724万元。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突发事件2起,欠薪和突发事件数量较往年同期呈现稳步下降的趋势。

(五)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份制定印发了《大安市2019年度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人社联发[2019]3号),自2020年5月11日至6月12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2家,涉及用工人数224人,依法规范当前形势下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劳动者就业和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大欠薪违法案件公布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拖欠农名工工资的,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将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纳入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白城”网站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截至目前,我市没有符合条件构成“黑名单”的企业。

三、联合惩戒开展情况

我局联合相关部门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从严从重给予处罚,对欠薪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行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开展多部门联合惩戒和社会信用体系评价,使欠薪失信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聚焦《条例》执行,实现依法治理。将《条例》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到突出位置,狠抓工作落实,全面确保《条例》落地生效。持续开展《条例》宣传,不断扩大《条例》知晓度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抓好《条例》学习培训,统一执法标准和流程,增强执法责任和能力,充分发挥《条例》攻坚利器作用。

(二)认真履职尽责,抓好源头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各类工程建设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消除欠薪隐患,监督抓好农民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包、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保证金等“五项制度”落实,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强化监督检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以人社部门牵头抓总,其它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的工作机制。强化欠薪失信行为监管、构建联合执法机制,发挥办案威慑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清欠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2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

**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汇报

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市认真贯彻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总工会【20xx】8号明电的要求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市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自全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来,我市严格按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11月30日,我们以开展“情系农民工、维权促和谐”为主题的全市现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活动为契机,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866户,涉及劳动者3.48万人,全市共补签劳动合同5513份,责令补发劳动者工资630万元和经济补偿金4.2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7213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全市共检查职介服务机构166户,责令47户限期改正,责令退还多收职介服务费用1.75万元。同时,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机构以“及时受理、快速办结”为目标,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积极解决劳动争议案件31起,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7.16万元。

二、专项行动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0月份接到省四部门决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专项行动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过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迅速开展专项行动,真正把专项行动作为我市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按照省里部署和市领导的要求,10月18日,市劳动保障局即召开了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动员大会,对我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机构、人员、责任、后勤保障方面实现“四落实”。10月19日又召开了由县市区劳动保障局长、分管副局长、劳动保障监察股、队长和市局监察、仲裁、工资、劳动就业等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了再安排部署。为迅速开展专项行动,市政府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都非常强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重点,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市建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总工会副主席***等4名同志任副组长,由市劳动保障、建设 、公安 、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同时,各县(市)区也全部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注重策略,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营造氛围,上下联动,我市紧紧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把专项行动引向深入。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我市分别在《**日报》、《**晚报》、**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辟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专栏,每天分两次在重要时段播出,努力扩大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覆盖范围,力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深入基层,深入社区,深入广大劳动者心中。二是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市直和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全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实行专人值班,随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把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工单位作为重点,逐户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特别对排查出的所有有问题的用人单位,强化其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三)摸清底数,明确任务,迅速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全面排查,澄清底子。市县两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使用农民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二是分工负责,密切协作。在专项行动中,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餐饮娱乐场所等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并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处理。建设部门重点监控全市的建筑工地,加大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收取的力度。公安部门重点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劳动、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工会组织重点开展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 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应当说做到了各有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三是纠建并举,努力构建长效机制。在严厉整治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同时,我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实施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劳动权益保障公告等制度,基本在全市建立健全了劳动用工长效监管机制。四是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在全市开展起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别在11月16日、12月21日组织人员分赴10个县(市)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了专项行动不折不扣地按省四部门要求开展工作。五是定期调度进展情况。我们要求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每天向市监察支队报送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情况以及每周汇报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这些情况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汇总后,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究存在问题,明确下步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做到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形成了通达顺畅的指挥控制体系。

三、当前我市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10月19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以来,发现在一些用人单位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从检查的情况看,还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随意性大、不规范。二是社会保险参保率低。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尽管一部分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但农民工参保的比重与应保尽保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用工单位的参保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不按时支付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按照《劳动法》的要求,用工单位必须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一些用工单位仍存在变相克扣或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四是农民工工作生活环境条件较差。有一些建筑工地还缺乏必要的安全生产防护设施,生活条件简陋,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四、下步打算

第3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1-5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7件,受理民事案件10件,其中对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决定2件,终结审查1件,正在办理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正在办理1件)。

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监督1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1次。

二、主要做法

(一)重视公开听证,促进精准监督

为深化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我院四部秉承“关爱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温情”的理念,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办案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不仅有效的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2021年1年8日,我院四部在主管领导。。。副检察长的主持下,组织一场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听证会,本案中,因汪某的过失导致监督申请不应予以支持,但该案中双方当事人为亲戚关系,其妻子在此期间因病过世,两个孩子仍在上小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为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办案检察官决定通过听证的方式为汪某寻得妥善处理方案。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后充分发表评议后,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协议,对方愿意偿还借款,汪某也表示不再收取利息同时撤回监督申请。最后申请人表示,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事情专门举行了听证会,光山县检察院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二)加强行政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光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本年度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听证会,充分发挥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取得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3月17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为城建局)与xx有限公司(以下称xx)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听证进一步查明行政争议的来龙去脉和相关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最后听证员围绕对xxxx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适当性原则及如何处罚等问题展开了评议,最终参会的听证员一致认为,根据我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及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政策,xx县城乡建设局此次决定对该企业影响较大,建议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的同时,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建议双方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三)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院“开展劳动监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21年3月5日下午,xx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工作协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研讨交流会上,参会单位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追根溯源、寻找问题症结。经过会商,参会单位一致认为,应当加强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同时认为应当建立完善各单位之间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联合巡查检查的力度,加强违法行为发现和惩处力度。

会后,参会单位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于2021年3月22日联合《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保障全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已印发参会单位执行。

(四)深入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为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检察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执行监督”小专项活动。

近日,xx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活动以2019年以来法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为重点。检察院将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存在的12项情形进行依法监督纠正。专项监督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汇报总结阶段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县法院已提供了2019年以来办理的民事行政“终结本次执行” 案件卷宗366案。为保证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该院组成由1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评查小组,召集评查员学习了终结本次执行相关规定,明确了评查时间和质量要求,实行一案一评查表,列明12个重点方面内容,便于总结发现问题。

下一步,我部继续对所调卷宗进行重点排查汇总,尽快办结一批案件,推动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抓出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办理案件数量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二)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建议没有外在的强制性效力,在实践中有时得不到应有重视,存在回避问题、回复不及时、表面化等现象,导致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如我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由于该案中法院存在送达及当事人未参加调解活动等问题,我院向光山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虽然光山县人民法院及时对该案作出相应的回复,但该案至今未再次审理,导致当事人一直到我院进行询问,催促,电话频率甚至已经影响我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三)典型意识、精品意识不强。办案过程中缺乏案例意识,案例敏感性不够,忽视了案件本身的核心价值、制度机制创新和程序规范建设,导致我院虽然办理了两起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但缺乏典型性、引领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社会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办理案件数量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第4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

一、召开股级干部会议,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我局于10月21日下午召开了正风肃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题会,机关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学习传达了在省委班子专题生活会讲话精神、《正风肃纪优化环境三十条规定》,通报了近段时间不同地区的服务窗口、执纪执法单位在电视媒体上曝光的事件。局党总支书记同志在会上强调,一是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增强做好正风肃纪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对照问题,冷静分析,找准产生问题的根源;三是强化举措,精心组织,确保正风肃纪优化环境取得实效,全局上下要切实增强五种意识,既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作为意识、团结意识、廉洁意识。

二、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存在问题

我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严格对照《正风肃纪优化环境三十条规定》,认真查找在服务、制度、监督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并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树立人社部门良好形象。重点整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作风涣散的问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三、细化工作举措,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结合我局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推行“零障碍”全程协办制度,保证每日由带班领导及协办员严格登记受理、全程协办。修订完善机关规章制度,着重在人事管理、社会就业、劳动维权和社保基金管理等业务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认真梳理行政职权目录,绘制业务流程图,推行属地化管理,将各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等16项服务事项下发放基层,方便服务群众。

二是强化窗口服务管理。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对服务窗口的每个岗位所承担工作的内容、职责、程序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公开职能职责、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督电话等,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坚持“四心”服务,即对群众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工作细心、服务诚心,大力推行文明用语,用话语暖人、笑脸迎人、热茶待人,树立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

第5篇: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范文

***县总工会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级工会组织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对《工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进一步扩大工会组织优势,在服务全局中强化自身建设,在推进改革中提升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为我县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一定贡献。现就具体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集聚力量,全力营造《工会法》的普法氛围

一是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普法氛围。坚持将《工会法》纳入“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横向到基层工会,纵向到乡镇、村民委员会的宣传活动。在城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多次走上街头开展义务咨询活动,下发《工会法》等普法手册15000余册,编印各种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待职工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举办了以宣传《工会法》为主题的广场文艺晚会和专场演出,通过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相关活动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力度,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渠道,营造浓郁的普法氛围。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不断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先后举办6期《工会法》培训班,全县3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连续两年将工会干部培训纳入大宣教格局,原创: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办班,对300多名工会干部进行了业务知识培训。选送百余人次基层工会干部到上级工会参加培训,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和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

三是开展竞赛活动,巩固普法成果。组织全县工会干部和8700名职工参加《工会法》普法考试,2000多名职工参加《一办法五条例》知识竞赛,进一步增强了工会干部的维护能力和职工群众的自我维护意识。

四是集聚社会力量,优化执法环境。近年来,我们积极主动寻求党政支持,不断优化《工会法》执法环境。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府与工会联系的意见》等多个文件,并在全市率先召开工会工作会议,为工会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坚持每年对全县《工会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视察,就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将检查结果向县人代会进行专题报告,从而推动工会全面依法履行职能;县总还长期重视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联手开展执法检查等活动,集聚社会力量贯彻落实《工会法》。

二、固本强基,加大依法组建工作力度

工会工作的正常运行首先取决于组织体系的完善。依法组建工会既是《工会法》的主要内容,又是深入贯彻落实《工会法》的前提和保障。通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我县以“党工共建”为抓手,逐步形成了以“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工会组织建设工作理念和上下一致、齐抓共管的格局,以非公有制企业建会和组织进城务工人员入会为重点,探索和采用联合、依托、挂靠等多种新的建会形式,不断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目标,努力做到由单一型向复合型递进的转变。

1、借力建会,攻克难点。每年初利用一定时间,对全县各乡镇、开发区新建企业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基础上确定重点、排查难点。2005年,突出三区(县开发区、温泉度假区、浦南开发区)和民营学校这两个难点,借助税务、工商部门力量,对未成立工会组织的6家县开发区企业、5家温泉度假区企业、8家浦南开发区企业进行重点宣传,依法建会。截至2005年7月,19家企业全部建立工会组织,并规范到位。借助教育工会力量,全县14家民营学校全部建立工会组织。

2、党工共建,打造亮点。2000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县总工会联手开展“党工共建”活动,从2001年起,县委每年召开一次党工共建现场会强力推进,把“培植典型,示范引路”作为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建工作的重要方法,致力形成党建工建资源共享、同频共振、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双赢”局面。全县共建立各个层面的领导联系点416个,县级非公企业党工共建示范基地22个,各基层党(工)委共建立党工共建示范点46个。两年中,新建基层工会组织109家,应建工会的组建率达到95.3%;共吸纳1.88万名职工入会,其中进城务工人员1.1万名,入会率达90%,工会组织覆盖面不断扩大。县委多次在省级会议上介绍经验,县总先后被全总、省总授予“全国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先进单位”、“省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党工共建成为我县组织建设一大亮点。

3、固本强基,抓好试点。县委高度重视乡镇工会班子建设,按照常委会研究意见,相继在县开发区、温泉度假区、牛山、浦南、石榴、山左口等乡镇、开发区配备了专职工会主席,明确为同级党委副职级别,乡镇工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2005年6月份,县总经过综合考察,在牛山镇率先成立我市第一家乡镇总工会,并充分发挥镇总工会作用,加大社区、街道、村级联合会的组建力度,在牛山镇成立了19家工会联合会。通过创建合格示范乡镇工会活动,加大对乡镇工会工作的检查指导,全县共有9家乡镇获省“百强示范乡镇工会”称号,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工会工作水平。

三、创新载体,不断推进维权机制建设

结合我县实际,不断拓宽维权途径,创新维权载体,完善维权方式,增强维权实效,把着力推动维权机制建设,作为工会组织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责任。

1、以推进工资协商为抓手,强化依法协调劳动关系机制。

坚持重抓集体合同的督查规范,努力扩大签约面、提高履约率。2005年底,共有270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区域性集体合同在乡镇逐步推开。将工资协商作为依法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全会动员,强力推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县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工资协商的通知》,劳动关系三方合力推进。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县工资协商推进会,有力促进了这项惠及广大职工的重点工程的全面实施。县总成立了三个工资协商指导小组,培训建立了一支百余人的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聘请54名协商指导员,分工联系、指导各系统和乡镇、街道开展协商工作,聘请县人大、政协常委各10人担任全县推进工资协商督查员。首批选定20家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为稳定的民营企业进行工资协商试点,通过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年内共有53家企业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也得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县总荣获“江苏省工会推进工资协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在省工资协商推进大会上作经验介绍。

2、以深化职代会制度为内容,强化民主管理机制。坚持着力推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向非公企业拓展。选树非公企业职代会制度建设示范点10家,以点带面推进全县职代会制度建设的督查规范,严格坚持企业改制方案、涉及职工权益重大事项提交职代会讨论审议,全面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审议权、监督权。目前全县33家百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已建立了职代会制度,部分中小非公企业正在逐步推行,并取得良好的效果。县供电局、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原创: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民主管理工作得到省、市总的高度评价。县总被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探索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3、以预防在先、全员参与为特色,强化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机制。牢固树立职工安全为本的理念,在各类企业普遍推广“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与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定期开展劳动保护工作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安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先后参与10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整顿检查和8起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近百家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2618处,下达安全生产整改通知书252份,提出整改意见2637条,采纳率达95%,切实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不断丰富企业安全文化活动内涵,组织开展了“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在全县女职工中开展“送知识、送健康”服务月活动,聘请知名专家举办两场专题知识讲座;对4568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2600名职工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培训,在职工中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指导帮助18家单位创建了市级劳动保护合格示范工会,不倒翁食品有限公司、太平洋石英制品有限公司获省“女职工工作示范点”称号。坚持广泛开展“安康杯”竞赛,先后有63家企业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全县各乡镇、各系统。

4、以劳动争议预警、调解、监督为重点,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处机制。县总先后参与48起劳动争议仲裁,占全部案件的80%;接待职工来信来访51件次,结案率100%;通过“12351”维权热线接听咨询投诉电话72人次,配合解决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县总相继成立了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市职工法律援助团***分团,聘请了20名法律顾问,通过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免费为求助职工提供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服务。共提供法律咨询235人次,代书14份,受理援助案件11件,受援职工13人,从不同层面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2005年9月底,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全部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站,配备了站长、指导员,初步构建了我县法律援助的网络框架。通过调整规范,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达100%,其中非公企业组建率达40%以上,县、乡两级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全部建立。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县总在贯彻落实《工会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单位和领导对《工会法》的认识仍不到位。部分经营者对工会组建采取不合作态度,认为组建工会就是自找麻烦,甚至拒绝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