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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昆山某古典家具制造厂,家具产品对原材料的要求较高,采购原材料时必须现货付款,而销售产品后货款回收期达1到3个月。由于工厂自有资金有限,且没有固定资产可以融资,造成资金缺乏,无力接受大的订单,无力扩大经营规模.某银行对该家具厂的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进行调查了解,其固定客户均为高档家具的销售公司,已有两年以上的业务往来,付款能力较强且均能按时付款,一般单笔订单的金额较高,银行提出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方案,即企业将未来销售家具产生的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2007年10月10月初,家具厂接到了一笔金额为850万元的订单意向,银行对下订单的客户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该客户实力雄厚,该笔订单符合融资的条件。家具厂提交了基本资料、订单的详细信息以及质押融资的书面申请。之后,银行与家具厂签订了融资协议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在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该笔业务做了登记,随后银行发放了500万元贷款。家具厂在获得贷款后随即开始采购原材料,并加班加点开始生产,在11月中旬时便生产完并交货了,比合同约定期提前了一个星期。12月中旬客户将款项付给企业,企业在12月中下旬即将银行贷款还清。该企业首次使用应收账款作质押获得贷款从而完成订单的尝试获得了成功,并且银行与企业之间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物权法》正式颁布实施以来,让众多像昆山古典家具厂那样处在融资困境中的中小企业看到了曙光,应收账款成为法定的可以出质的权利.缺乏可抵押不动产的中小企业从此可以运用大量的应收账款获取融资支持,同时上线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又给这种融资方式提供了一种权利保障。登记系统所具有的对抗第三人效力和优先顺位原则,让应收账款质押的风险大大降低.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所采用,截至2009年底,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所登记的中小企业融资额度达到2.6万亿元,占所有已登记应收账款融资合同金额的38.1%。那么,面对账面上大量的应收账款,中小企业应如何规划,才能获得有效的融资支持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灵活区分应收账款种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可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包括了销售、出租、提供服务、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以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的收费权。对于企业来讲,不同的企业所拥有的应收账款种类不尽相同,且不同的应收账款在账面上的表现方式也不一样,被授信机构所青睐的程度也截然不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的收费权最容易被商业银行等授信者接受,融资的可获得性相对较高。对于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应收应付款项,付款方为大企业的应收账款更容易获得授信者的认可,被质押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在选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时,企业首先要明确区分应收账款的类别,根据授信者的偏好,将可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类别排序,以提高获取融资支持的概率。
灵活运用应收账款期限
通常情况下,应收账款的融资期限不能超过应收账款的期限.企业在融资之前,应根据融资时间需求合理确定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以便在获取融资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总体收益.例如,企业需要一笔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经过类别排序后,企业选定了对同一购买商销售货物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对象,该购买商名下共有三笔应收账款,一笔是期限6个月、还有45天到期的应收款项,一笔是期限9个月、还有4个月到期的应收款项,一笔是刚刚发生、期限为6个月的应收款项,假设三笔应收账款金额都满足融资额度的需求,那么企业将选择第二笔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品,因为第一笔应收账款期限不符合要求,而第三笔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明显要高于第二笔应收账款.如果单笔应收账款金额不能满足融资额度的需要,那么企业应根据质押所需的应收账款类别、期限需求,将可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合理组合,以获取最大的融资收益。
灵活选择质押融资授信者
目前,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授信者已不仅仅局限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很多担保公司、典当公司都已广泛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甚至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都出现了这种交易方式。那么,对于希望以应收账款质押获得融资的企业来讲,应如何选择授信者呢?通常来讲,如果与企业销售、服务相关的第三方企业愿意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企业提品、资金支持,那么企业可以直接选择向第三方企业进行应收账款质押,以达到融资、融物、缓解流动资金短缺问题的目的。因为相对于其他授信者,第三方企业的融资支持会具有流程简单、手续简便、成本较低的特点。如果企业的应收账款质量不高,但企业又急需资金周转,在无法获得商业银行授信支持的情况下,企业可以选择向典当公司、担保公司、个人进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但前提是融资成本低于融资资金所能带来的收益,否则可能引发资金短缺恶性循环。
【关键词】 供应链 融资模式 债务控制
从会计的角度来考察,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债务和债权是同时产生的。通常,一个公司发生了债务,其他公司就拥有了债权。本文界定的债务控制是指一个公司拥有的对其他公司的债权。债务控制的供应链融资方式是指供应链融资企业以其拥有的债权作为基础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一种方式。实际运用中,通常表现为供应链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方式。
一、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现实性和意义
1、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现实性分析。由表1可知这些中小板企业的应收账款一般占该企业流动资产的20%以上,应收账款太多,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其资产的流动性就会变得较差,其财务状况的前景不容乐观。从另外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应收账款再多,毕竟也是企业的资产而不是负债,如果能有效地激活这些静态的应收账款,增强其流动性,无疑会大大改善供应链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利地推动供应链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不仅对供应链企业本身有利,还对整个供应链企业有利。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按照它们对供应链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资金采取的一些财务标准,金融机构也有兴趣开办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2、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意义。第一,对供应链企业来说,应收账款实质是其他企业占用了本企业的流动资源。如果一个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庞大,回收时间很长,相当于本企业的珍贵的流动资源被其他企业无偿使用,对本企业来说,无形之中,增加了成本;另外,由于供应链企业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企业随时都可能受到经济波动的冲击,此时,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就有可能加大企业资金短缺困境。因此,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是有利于企业本身成长的。现实中,许多供应链中小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进行担保或把它出售出去,一方面使其有了比较可靠的融资担保,提升了企业自身的信用;另一方面,使其静态资产动态化,激活了企业的资源。第二,对于金融机构,相对于传统的信贷,因为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的还款来源明确,金融机构容易进行跟踪管理,其安全性提高了;同时,受理供应链企业的应收账款融资,不仅可以得到利息收益,而且还可以获得手续费收益;广义上讲,应收账款融资使得金融机构有了新的收益增长机会,盘活了其闲置资金。
二、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形式
1、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供应链融资企业把销售商品给供应链下游厂商后,形成了对供应链下游厂商的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企业把应收账款的相关权益质押给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融资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
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还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分类,按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是不是需要专门确认,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应收账款融资,即对于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不进行专门的认定,金融机构根据供应链企业在一个融资时期内连续的应收账款额度,确定一个最高的授信数量,当旧的应收款项结清时,新发生的则继续质押,不必专门认定。在融资期内,供应链融资企业按每笔应收款分别提取融资资金,其可不断地提取和归还融资款。此方式适宜于单笔小额、经常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另一种是特定应收账款融资,此时要对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专门的认定,即金融机构对供应链企业的每笔用于质押的应收账款都要重新审查。此方式适宜于单笔大额、不经常发生的应收账款融资。
按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已形成可以分为现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将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现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金融机构把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设定为发放融资资金的基础。绝大多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属于现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将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金融机构把将要发生的应收账款作为发放融资资金的基础。此方式风险很大,风险控制的关键是金融机构能确保未来的应收账款一定能发生。此方式只适宜于那些和金融机构关系密切、与下游厂商有明确购销合约的供应链企业融资。
在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中,为有效地降低风险,金融机构也可以引入信托人制度。把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方式改造成为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信托融资方式。此方式是这样运作的:供应链融资企业、信托公司和金融机构三方订立信托合约。供应链融资企业将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监管供应链企业的应收账款。供应链融资企业和金融机构也订立融资合约,金融机构按合约向供应链融资企业放款。下文以一般的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为例,说明其运行机制。图1是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示意图。
融资方式的过程简要说明如下:①供应链融资企业售卖商品给供应链下游厂商;②供应链融资企业收到供应链下游厂商的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供应链下游厂商的债务被供应链融资企业控制;③供应链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商品销货的单据,并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于金融机构;④供应链下游厂商向金融机构提交商品收货的单据、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和支付供应链融资企业销货款的付款承诺书;⑤金融机构对相关的销货
的单据、收货的单据、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和供应链下游厂商付款承诺书等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放款;⑥供应链融资企业收到供应链下游厂商支付的销货款项后,归还金融机构的供应链融资资金。
总体上讲,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方式因融资企业承担较重的责任,金融机构担负的风险比较小。在该融资方式中,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评估应收账款的价值,因此,要有效防范风险,金融机构非常有必要选择一个水平较高的评估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科学准确的评估。
2、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习惯上,应收账款售卖融资被称为保理融资。对供应链融资企业而言,应收账款售卖这种方式可以使应收账款直接转变为企业急需的现金流,改善供应链企业的相关报表,提升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供应链下游厂商(买方)的信用风险部分转嫁给金融机构,应收账款的账务和账款的追收都由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管理,供应链融资企业的负担因此就变得很轻,相关的管理成本得到了有效的节约。所以,应收账款售卖融资对供应链融资企业有很大的吸引力。
在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中,金融机构是否决定购买供应链融资企业的应收账款,不是取决于供应链融资企业的信誉而是取决于供应链下游厂商(买方)信誉。只有那些在供应链中信誉优良的供应链欠账企业所欠生的应收账款,才有可能是金融机构积极购买的目标。如今,随着金融机构竞争的不断加剧,金融机构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应收账款售卖融资这两者中,到底选哪种方式,要看金融机构具体的业务战略和供应链企业的实际情形。
按照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涉及当事人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国内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和国际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两大类。国内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中的供应链企业(融资企业和下游厂商)均在国内;国际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中的供应链各企业(融资企业和下游厂商)分属不同的国家。当然,按照其他不同的标准,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是可以分为不同类别的,表2即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分类简表。
下面以国内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售卖融资为例,简单说明其融资的过程,如图2所示。
融资方式的过程简要说明如下:①供应链融资企业售卖商品给供应链下游厂商;②供应链融资企业收到供应链下游厂商的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供应链下游厂商的债务被供应链融资企业控制;③供应链融资企业向金融机构提供商品销货的单据和应收账款单据,供应链下游厂商向金融机构提交商品收货的单据、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和支付供应链融资企业销货款的付款承诺书;④金融机构对相关的销货的单据、收货的单据、证明应收账款的单据和供应链下游厂商付款承诺书等进行严格审核,无误后,扣除一定的利息和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后,给供应链融资企业放款;⑤金融机构凭购买的应收账款,在融资期限结束时向供应链下游厂商收取应收账款的资金。
3、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随着经济的发展,资产证券化越来越流行。供应链企业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它能帮助供应链企业把应收账款快速变现。其运作的基本程式是先通过特设的机构把供应链企业的应收账款“包装”,然后向投资者发售。供应链应收账款证券化融资比较适合供应链中的主体企业,在国外比较流行,国内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参考文献】
[1] 丁伟东、刘伊生:供应链环境下的物流金融[J].中国国情国力,2007(9).
[关键词]应收账款 质押融资 风险 管理策略
一、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综述
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而银行却认为因其不能提供有效的抵质押物,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风险太大。尴尬的是,占据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60%以上的应收账款只能被视作无效抵押物。2007年10月1日出台的《物权法》为这一胶着问题带来了转机,动产担保范围得到了扩展,其中223条明文规定“应收账款可以质押”。至此,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开展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
1.基本概念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Accounts Receivable Financing)是国际上针对中小企业的主要信贷品种之一,也是应收账款融资方式的一种,具体指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以应收账款(以下简称AR)作为抵押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信贷限额条件下,采取随用随支的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短期借款的融资方式。
2.业务流程
首先,买方与卖方之间签订销售合同并出具发票,形成应收账款。然后卖方向银行递交质押融资申请,并提供销售合同、发售货单等各项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向卖方发放贷款。当买方将应收账款偿还给卖方时,卖方应及时向银行还款。债务到期后,买方须将应还款余额存入卖方在银行开设的特定账户。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表1 应收账款质押流程
二、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风险点
(1)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合同内容本身存在法律上的缺陷而无法履行,或者因为合同内容存在歧义以及法律、法规的修改而使银行遭受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我国实现的主要法律基础是《合同法》和《物权法》,以下列举了三种与其相对应的法律风险:
1. 基础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瑕疵
如果商品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应收账款基础合同存在违法违规等无效情况,则基础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而基础合同无效将直接导致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无效。
例如《合同法》中明文规定了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是《物权法》对于应收账款质押是否通知第三人,以及通知的方式和时间都没有做明确规定,这就加大了银行到时无法行使质权的风险。
2. 银行不享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下的债权优先受偿权
当应收账款债务人宣告破产时,质权人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是作为一般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这就使应收账款质押不能像不动产或动产担保一样,给与质权人充分的保证,从而给银行带来了潜在的不能受偿的风险。
3. 再次质押或转让担保物
《物权法》虽然规定AR出质后,除经质权人与出质人协商同意外,不得再做转让。但对转让的后果,《物权法》并未做出明确说明。这将导致一旦已出质应收账款再次质押或直接转让的情况发生,贷款银行的质权将处于不确定状态。
(2)操作风险
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因AR融资业务的操作流程繁琐,任何环节的操作失误都将造成银行的损失。但其中最主要的操作风险来源于欺诈,其表现形式有财务报表欺诈和担保欺诈。
1.财务报表欺诈是指意通过AR向银行融资的企业,故意虚假陈述或者隐瞒相关报表内容来欺骗或误导债权人。其最常见的做法是提前确认收入以虚增利润或少报费用进行欺诈。在AR融资业务中,银行判断是否延长贷款期限或是否加强对担保物的监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财务报表情况,因此,财务报表欺诈会给银行开展AR融资业务带来潜在风险。
2.担保欺诈是指拥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为获得贷款而更改或虚造应收账款的金额。,以下简要介绍几种在业务实践中常见的欺诈方式:
①提前开票
为增加可用信贷额,借款人在交货前就把销售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发票作为担保物提前向银行融资。如果企业能在在短期内运货,这些应收账款在下一个账龄阶段就会被视为正常的应收账款。因此,当企业陷入临时的资金周转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时,常常会采用这种欺诈方式。
②虚假账期
借款人将账龄(如超过90天)不合格的应收账款转移到账款(如30天)合格的应收账款栏内或者应收账款的正常赊销期内,然后就可以获得贷款或者改善其可用信贷额度。
③ 挪用资金
借款人从购买商那里收回应收账款后,却不上缴或报告给银行。
④欺诈性应收账款
这种情形下的诈骗通常涉及虚构的应收帐款,这是在应收账款融资欺诈中潜在的后果,也是最为严重和危险的欺诈行为。也许借款人的发票从未存在,也许发票是出具给朋友或关联企业的,而双方都把这笔“交易”作为出售入账。在这里交易双方的债权人实际是不存在的,借款人从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欺诈银行的资金。
(3)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应收账款的债务人、债权人以及融资安排这三个方面,而它一直被美国货币监理署认为是最重要的风险。
1.应收账款债权人信用风险
该风险是指由于经济波动、政策变化和应收账款债权人本身等因素所导致的AR债权人不能如期履约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应收账款债务人信用风险
应收账款与其它担保物不同,其本身就可以形成自动还款机制,所贷款项可以由收回的AR来偿还。因此,AR债务人的信用状况直接关系到AR债务人的还款意愿和能力,这就使其成为了一个关键的风险点。决定债务人是否能如期履约的主要因素有财务实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行业环境和整体经济情况等。
3.融资安排风险
融资安排是指设置的借款期限必须和应收账款形成双方之间的商品交易周期相吻合。假设AR债务人的还款时间为3个月,那么AR债权人的借款期限定为5个月则较为合理。如果借款期限短于3个月,则无法达到AR融资的目的;如果融资期限设为10个月或更长,极有可能发生借款人挪用既定偿还款项的情况。
三、应收账款质押融资风险管理策略
(1)应收账款债权人评估
银行应该严格审查应收账款债权人的资格,应收账款债权人必须拥有一定的资产规模,经营状况良好,经营产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且能够按照银行的要求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应收账款债务人名录和账户以及应收账款债务人资信等情况。
银行也要对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了解其情况有助于判断应收账款质量,推断其信用风险的水平。应收账款债务人最好是与转让人已建立了一定时间,比如一年以上的赊销关系,该期间支付应收账款的情况良好,对于应收账款债务人为流通企业的,银行需要从严掌握。
(2)确认可用信贷额度
以应收账款为担保、无通知义务的授信额度贷款是业务量最大的资产支持融资产品。这种贷款属于循环贷款,在贷款期间借款人可以不断提取、偿还贷款。当借款人在授信额度内提取借款并将资金转入借款人的支票账户时,就会增加贷款余额。当借款人从支票账户转出金融来还清欠款时,就会降低贷款余额。
担保授信额度中所规定的借款人上限不仅受授信额度的限制,也受当时应收账款的总额限制。例如,授信额度为80万元,但是,如果应收账款的总额不足,那么其在授信额度内的“可利用信贷额”就会少于80万元。也就是说,在担保授信额度之下的可用信贷额,应取授信额度与担保物总额挂钩的可用信贷额两者之间较小数。因此,可用信贷额需要每天计算。
下表用两个时间下的状态对可用信贷额度进行了说明。在3月10日,其应收账款总额是100万元。一般情况下,这此应收账款可以全部作为担保。但是,其中15万元的应收账款被认定为是“不合格”的,这就意味着虽然这部分应收账款仍属于担保物的一部分,但银行在确定担保贷款额时不会包括其价值。因此,只剩下85万元的“合格应收帐款”可以用于确定授信额度贷款额。
此外,为了防止不可预见的问题,以及支付可能发生的收账费用(例如银行被迫对应收账款进行清收的费用),银行需要留下一笔风险缓冲额,因此只能拨付相当于合格应收帐款的80%的贷款。设计放款率主要是因为存在应收账款“稀释”问题,这包括所有可能使应收账款贬值的因素,比如通常在销售扣减中所体现的商品销售折扣和退货等。所以,借款人通过应收账款担保的可用信贷额度就只有68万元.因此,即使授信额度的最大限额是80万元,银行在2月20日也只愿意拨付不超过68万元的贷款。
图表2 某企业可用信贷额状态报告(单位:元)
另一方面,6月10日的状态报告反映出借款人基于担保物总额的可用信贷额超过了最大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银行只愿意拨付不超过授信额度的80万元贷款。
1. 不合格应收账款的种类
不合格应收账款一般是指应收帐款总额中预计无法收回的部分,以下为各种不合格的应收账款类型:
①账龄超过90天的应收账款
银行一般会将账龄在9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划为不合格应收帐款。将这部分应收帐款界定为不合格有两个原因。首先,应收账款的回收所需要时间越长,收账面临的风险就越大。其次,这样分类是为了敦促借款人及时回收应收帐款。
②交叉账龄规则
部分应收帐款的回收过程很长,致使整个账户的回收都存在疑问。对此资产支付银行可能采用20%的“交叉账龄规则”,即当某个客户应收账款余额中有20%以上的账龄都超过了发票日90天以上时,那么该账户之下的全部应收账款都会被划为不合格应收帐款。
③抵消账户
如果借款人的客户同时也是借款人的供货商,就可视其为抵消账户。当同一家企业同时出现在借款人的应收账款账龄和应付账款账龄纪录上时,这种情况就会比较明显。这时,应收账款的回收可能会很有问题,因为借款人的客户会有抵消权。
④销售扣减
销售扣减会减少发票金额,这类款项通常产生于借款人于某个客户的赊销关系,产生这类款项的原因很多。比如,借款人的客户退回有瑕疵的产品,且借款人不再要求其付款。另一种情况涉及借款人在出具发票以后,又向其客户提供低于原发票价格的折扣,因而致使银行的担保基础也随之缩水。
⑤关联企业间的应收帐款
当借款人的组织结构中包含了许多个分支机构,而这些分支机构之间有往来账目时,就会产生关联企业应收帐款,例如,借款人可能对其分支机构拥有应收帐款,如果借款人陷入财务危机,其分支机构向借款人偿还欠款的可能性并不大,因此,关联企业应收账款一般被排除在借款基础之外。
⑥应收账款集中度
当担保的应收款集中于某以客户或者某行业的客户时,资产支持银行的借款基础就缺乏多样化,这就会引致额外的信用风险。
⑦交易真实性欠缺
有时,借款人会出具发票并准备商品,但根据客户要求,要等接到客户通知后才交付商品。这类应收账款将被划分为不合格应收帐款,除非资产支持银行能获得足以证明借款人与其客户交易真实性的文件。
2. 考虑风险缓冲因素
排除了不合格因素应收账款之后,银行还需要确定一项综合风险缓冲额,以应对不易确认的收账风险。建立风险缓冲额的主要目的是在不合格应收帐款之外再加层保护,以应对其他应收账款减值的情况以及无法预见的回款问题。此外,风险缓冲额还包含了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清收”费用,这些费用含担保物清算过程中相关的法律费用。风险缓冲额一般采取折扣形式,例如,在图表2中,2011年3月10日银行愿意拨付给某企业68万元的贷款,而合格的应收帐款总额是85万元。这也意味着,银行对某企业的合格应收帐款的折扣率为20%。
资产支持融资的习惯做法是将历史稀释率的两倍作为折扣率。但有时银行会根据以下几种因素调整放款率:一是综合的宏观经济因素。当整体经济发展较快时,银行愿意提高放款率。二是借款人当地的具体经济状况,它也会影响放款率。三是银行可能根据具体借款人应收账款顾客的信用程度的综合估计来调整放款率。四是放款率的调整受借款人毛利润率的影响。银行不会愿意接受未收回的利润为担保,因此对“产品毛利润高的借款人”的放款率可能会因此而调低。五是银行根据可预见的收账费用调整放款率。例如,如果平均发票额和每笔应收账款额的平均都较低,那么对于每一元的贷款来说,收账费用就会很高,放款率就应往下调。
(3)设立特定账户存放应收账款回笼款
为借款人设立一个存款账户该账户只用于接收所有应收账款的回笼款。这主要是为了对资金的流入进行控制,以确保可用信贷额和贷款额之间不会失去平衡。相反,如果借款人控制了应收账款的回款,那么借款人就有可能将这些资金挪用于其他方面,而不是偿付贷款。这会为银行带来重大风险:也随之款被收回,担保基础下跌,借款人花掉回收款,而贷款余额仍维持原样。因此,可用信贷额就会很快低于贷款余额水平。但是,如果银行建立了特定账户,就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保险系数,确保在应收账款收回、担保基础下跌的同时减少贷款余额。
(4)加强对应收账款担保物的监控
在应收账款担保情形下,银行对于借款人担保物进行监控的三项主要技术是:信贷管理、核对应收账款以及实地审计。
1. 信贷管理
担保清单、回收款清单、特定报表、应收账款账龄、应付账款账龄等报告一般需要信贷管理部进行处理。很重要的一点是该部门是防反担保状况恶化的第一道防线。信贷管理部负责输入这些报告中的数据,并核实这些数据是否与上一次报告内容一致。此外信贷管理人员应时刻关注贷款恶化的“危险信号”。
在如何发现这些及其他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的危险信号方面,有经验的信贷管理人员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尽早发现贷款的恶化对于减少贷款损失至关重要。客户经理应与信贷管理员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并把信贷管理员当成借款人财务健康状况的重要动态姑息来源。
2. 核对应收账款
信贷管理部须定期与应收帐款借款人联系,以抽样的方式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其金额,其目的是及时发现假发票,防止欺诈。而借款人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决定了银行核实的频率。
3. 实地审计
许多银行拥有自己的实地审计部门和人员,但也有部分银行将实地审计工作外包给专门对资产支持融资业务提供实地审计的公司。不管是哪种情况,实地审计队伍的成员应当具有很强的审计经验。在实地审计过程中,审计队伍要与借款人的员工密切配合,这种互动应被当作是获取借款人财务状况信息的数理和质量的重要来源。
四、结论
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应收账款系统登记总量已突破50万笔,主合同金额累计近21万亿元,而仅2011年度登记量就占累计登记量的四成,较2010年增长34%。最近一年来登记量的快速增长,反映出我国动产担保交易改革成果进一步显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在我国已获得较快发展。
因此,加强风险管理对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的完善将起到推进作用,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融通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改善银行担保结构,繁荣金融市场。
参考文献:
[1]卢福智.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初探[J].中国商贸2011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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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利差的不断缩小,商业银行不得不寻找新的业务增长点和利润来源,大中商业银行最先意识到小微金融的价值,为解决其融资困境,纷纷建立了自己的供应链金融专门品牌及专业化运营体系,在供应链金融产品的开发走在了前沿。新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在被不断推出,而城商银行受到规模、实力、网络、地域品牌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制约,仅凭传统的“散、单”贷款模式定位于小微金融服务已经很难满足自身发展要求。因而,城商银行需要凭借更为丰富灵活的金融产品来维系住原有客户群体并深度挖潜,提供更加全面的、符合小微企业发展需求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才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二、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供应链金融一词是商业银行在传统信贷业务及各类中间业务基础之上延伸出来的,深发展银行在国内商业银行领域内较早尝试供应链金融服务,他们在与中欧工商国际学院共同编写的一书《供应链金融---新经济下的金融》中对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供应链金融是指在对供应链内部的交易结构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商品贸易融资的自偿性信贷模型,并引入核心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引工具等新的风险控制变量,对供应链的单个节点企业乃至整个供应链提供封闭的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这一定义重点强调了基于核心企业的上下游企业的紧密联系,上下游企业基于供应链既是关联企业又负有连带责任;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
三、城市商业银行供应链产品和风险机理分析
整理国内城商行供应链金融产品,我们发现各家银行均做了很多努力,扩大自己的供应链信贷业务,如下表1。可以看到,一方面城商行根据自身情况,开发了基于行业供应链符合小微企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产品数量丰富;另一方面产品同质性很强,基本上是传统贸易融资的扩展,缺乏实质意义上的创新。
表1 国内部分城商行供应链金融产品
为了对城商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有更清晰的认识,我们将各类产品按其不同特点可归纳为预付账款融资、存货融资及应收账款融资这三种模式,然后分别分析其主要产品和风险形成机理。
(一)预付账款融资
预付款融资是依托核心企业为下游提供融资渠道的商业模式,银行通过控制融资企业对其上游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提货权为手段,向融资企业提供融资的行为。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1此种模式下商业银行具体的产品包括:先票后货、保兑仓(亦称为厂商银)、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国内信用证。
注:(1)签订合同(2)获取贷款(3)银行审查(4)仓储监管协议(5)卖方发货(6)买方缴款(7)开立银行承兑汇票(8)买方缴存保证金(9)买方提货(10)卖方回购。
1、产品分析
(1)先票后货
先票后货是指授信客户依据核心企业与其签订的销售协议,在取得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银行向卖方支付全额货款,卖方按照销售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安排货物的生产和备货,同时,银行取得该批货物的抵质押权,作为授信担保。
(2)保兑仓
保兑仓模式为先票后货模式的变形,仍为授信客户交纳保证金,银行据此将全额款项付给与其签订购销合同的上游核心企业,客户分批次向银行还款,银行通知核心企业放货的一种预付融资方式。
(3)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在国内企业的各项交易中,由银行根据申请人要求,银行按照信用证的条款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国内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是一种的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但必须依赖于真实贸易背景下的货物单据。
(4)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
进口信用证项下未来货权是国际贸易项下预付融资的一种形式,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申请,在进口商交纳一定比例保证金后,为其开立出口信用证,由于企业授信评级资质无法达到开证要求,因此,银行通过控制信用证项下单据所代表的货权作为还款的保障。
2、风险分析
预付账款融资解决了供应链链条上的采购阶段的资金短缺问题,为经销商或生产商取得上游企业的产品或原材料融资。但其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通过分析预付账款融资模式运作原理可得出预付账款的风险有以下方面:
(1)核心企业风险
核心企业这里指的是供应链链条上的生产商,为下游企业融资承担着担保和连带责任。核心企业对供应链金融业务影响体现在其生产能力突然变化对履行赊销合同的影响。生产者到期交不出商品的风险,如原材料价格上涨、工人罢工、企业管理层人化、设备重大损坏等,都会影响商品生产。因此,核心企业生产能力的变化可能使银行无法及时取得质押物,质押权落空,银行面临授信风险。
(2)融资企业风险
融资企业风险是指由融资需求方带来的风险,主要包括融资企业的信用风险,即融资企业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还款义务或信用质量的变化给银行带来损失的可能。融资企业是银行预付账款的第一还款人,客户的规模、运营状况都对预付融资业务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另一方面,当融资企业面对产品价格下降,而预付账款融资锁定的价格高出了现有的市场价格时,将大大提高其违约的可能性。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的内部程序、员工、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预付账款融资业务的操作环节相对较多,人为的因素占比较重,面临的操作风险主要由银行内部控制不到位和外部信息不对称引发。在银行对于供应链上企业进行整体授信时,须对借款人的过往经营状况、借款原因、行业状况、所处产业政策等进行详细审查,还必须对其核心企业状况进行审查及考察整个贸易合同的真实性,谨防借款人、担保方虚构贸易合同,诈欺贷款的行为。
(二)存货融资模式
存货融资指授信企业将其自身拥有的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具体运作模式如下图如2,其具体产品包括静态质押、动态抵质押及仓单质押。
1、产品分析
(1)静态质押
静态质押是授信企业将其自身拥有的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作为抵质押物,向银行申请授信融资,银行审核通过后,委托第三方监管公司作为货物实时动态的监管人履行对货物的监管职责,进而向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企业若想提货,必须打款赎货,不支持以货易货。
(2)动态抵质押
相较于静态抵质押业务,动态抵质押突出特点就是更为灵活,银行根据企业提供存货的价值为其核定一个授信额度,同时设定一个最低限额,在这一限额基础上,企业可以自由提货,到达临界值或低于限额则需要补充保证金,同时也允许补货。动态模式也支持企业以货易货。
(3)仓单质押
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通常质押标的为在期交所注册并生效的标准仓单,该仓单为有效的物权凭证,仓单作为有价证券,具有很强的流动性,银行一旦面临风险,标准仓单具有很强的变现能力。而非标仓单的质押则是银行凭借授信客户提交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或仓储企业出具的用于表明质押物信息的仓单为质押物,客户对仓单进行背书后,向银行申请融资。
注:(1)签订协议(2)交付质押物(3)货物验收、监管及评估(4)贷款申请(5)出具证明(6)发放贷款(7)偿还贷款(8)通知发放货物(9)取得货物。
2、风险分析
基于存货的供应链融资可以充分利用上下游企业的存货资产融资,与此同时也面临风险,与预防账款融资模式不同,其风险围绕存货产生。
(1)供应链系统风险
存货融资的授信是基于整个供应链系统、单个企业状况已经不再是重点的考察对象,整个供应链链条的行业状况、运营绩效、核心企业的信用状况、协调能力都对存货融资产生影响,因此要建立对整个供应链系统的风险控制。
(2)存货风险
存货风险是指由存货状况变化带来的损失可能性。在存货融资中起着关键作用的就是作为质押物的存货,存货的货权归属、变现能力、价格波动情况、易存储程度都是开展业务必须考虑的因素。
(3)信用风险
存货融资的信用风险包括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和融资企业信用风险。对于融资企业,必须考虑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规模和行业发展情况等。此外,还必须考察核心企业的实力、对供应链的信用扩散程度,供应链整体协调能力。这些都可能影响履约还款义务,对银行整体授信产生影响。
(4)操作风险
存货融资也面临包括银行人员操作的流程风险以及合同制定的疏漏,例如,在以货易货时,必须重估货物的属性(包括货权、价格波动情况、变现能力、易储存状况),这方面的错误会带来风险。
(三)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其实主要针对授信企业实现产品或服务销售后的应收账款及各种对应的权益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保理、福费廷、商票保贴业务,其运作模式如图3。
1、产品分析
(1)保理
保理即保付、托收保付,是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融资企业为了规避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银行)承担风险的做法,包括国内保理和国际保理。
(2)应收账款质押授信
应收账款质押授信是指在销售阶段,基于卖方企业的应收账款作为贷款支持的质押标的而进行的融资。
(3)商票保贴
商票保贴是对符合一些商业银行指定条件的企业,以书函的形式承诺为其签发并承兑或背书转让或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的一种授信行为。
注:(1)货物交易(2)应收账款单据发出(3)单据质押(4)付款担保(5)信用贷款(6)购买生产要素(7)销货收款(8)支付账款(9)合同注销。
2、风险分析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风险要点在于应收账款,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1)融资企业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的交易对象是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作为其债权企业,其转让或者质押的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都对业务开展有重要的影响。
(下转第275页)
(上接第273页)
(2)债务企业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中债务企业是第一还款人,债务企业的实力影响到最后应收账款的收回,例如福费廷产品中银行买断应收账款票据,放弃了对融资企业贴现款项的追索权,一旦债务方破产,银行将面临资金损失风险。
(3)法律风险
应收账款转让的确认及合同条约是否符合相关法律,将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一旦应收账款合同无效,银行资金就可能面临无法回收的风险。
(4)应收账款风险
应收账款风险来源主要是财务报表欺诈、应收账款产品和价格欺诈等人为操作风险。例如,应收账款的债权和债务企业可能为了获得更高的授信额度,两者联合,共同虚构交易行为或者交易价格、数量,导致应收账款的不真实或实际应收账款的数额远远低于银行的授信额度,造成银行差额损失的风险。
(5)管理风险
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管理风险是指业务运作过程中因信息不对称、管理不善、判断失误等带来银行损失的可能。例如,如果银行未能及时有效地管理应收账款融资下应收账款使得债务企业未到期还款,或银行工作人员审查企业出错,给银行带来的损失只能由银行自己承担。
四、城市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
三种模式风险控制要点各有不同,存货类融资最关键的风险来源于存货,存货属性的变化对风险的产生有至关重要的关系。预付账款融资风险管理要点在供应链上企业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而应收账款融风险要点是融资方的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及后续的现金流追踪问题。针对三类融资模式风险分析,可总结出城商行以下措施以控制业务开展的风险。
1、严格市场准入,慎重选择核心企业
核心企业负有还款的连带责任,保证银行贷款的安全收回。因此,应该建立科学的合理的市场准入原则及其标准,并且要求核心企业有严格的上下游企业进入、推出机制。
2、完善银行内部控制体系,减少不必要的操作风险
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机制,实现银行内部控制目标,减少供应链金融产品带来的风险。
3、加强与物流企业合作,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物流企业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起着第三方监管作用,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或存货价值评估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关键词:电网企业,应收账款,融资
0、引言
电网企业是资金密集型企业,资产规模巨大,负债比例高,承担着较大的还本付息财务压力。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近几年电力需求也快速增长,电网输配电建设工程任务艰巨,目前仅靠电网企业经营积累,即企业的盈利和折旧等资金投资建设电网是远远不够的。面对电网企业发展进程中资金短缺的难题,电网企业的融资工作亟需创新。
目前电力企业的融资来源主要是银行的各种借款和少量的电网债券等,融资结构简单,且银行贷款审批时间长、贷款条件高、融资成本高。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品种、金融服务的多样化,金融机构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渠道的金融服务。对企业而言,如何利用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内部资源管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已成为值得电网企业深入探索和实践的问题。
电力作为产、供、销同时完成的特殊商品,电量销售长期以来一直是采用赊销的方式,即先用电、后付款。因此,应收账款一直是电网企业管理的重点。尽管近几年电网企业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强化了应收电费余额的考核,但由于售电量的增长,每个会计期末整个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收电费余额仍达几百亿元,同时电网企业还要支付上游发电企业的应付电费,两者合计的会计数据将更大。面对金额如此巨大的债权债务,电网企业一方面仍需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另一方面利用目前的金融政策,可以考虑利用应收(付)账款——应收(付)电费的资源进行融资,开辟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1、应收账款的融资方式
应收账款融资在西方国家已推广运用。随着国内金融市场的改革,新的金融品种不断推出,以及外资银行的进入,应收账款的融资方式将不断成熟,也将被国内更多的企业采用。
应收账款融资的财务理念是指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除了积极催收外,还将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特有的一种债权,即企业的一种财务资产,可以进行转换或转让。在转换或转让的同时,不仅转移或减少了风险,还可以通过转换或转让来融通企业经营需要的资金,其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商业票据贴现、保理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应收账款信托贷款等。
申请应收账款融资,一般需符合以下条件:①公司连续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②提供会计报表;③提供经买方确认的送货单、托运单等;④提供代表应收账款的增值税发票;⑤提供销售合同。
1.1 商业票据贴现
商业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以后的利息后支付现款给票据贴现企业。应收账款持有企业可将应收账款转换成商业票据,即商品销售方要求购买方将应付货款开具商业承兑汇票,销售方将收到的应收票据再与银行签订贴现协议进行商业票据贴现。票据贴现可分为卖方付息和买方付息两种形式,应收账款即应收电费对应的应收票据,应付账款即应付电费对应的应付票据,分别可进行卖方和买方付息。因此,企业可视需要分别对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进行商业票据贴现融资。其一般流程如图1、图2。
央行规定,目前商业票据贴现利率为3.24%,而银行一年期的短期贷款利率为6.12%,半年期的短期贷款利率为5.58%。因此,商业票据贴现率仅为半年期短期贷款利率的58%,同比可节省42%的融资成本。且商业票据贴现手续较简便,利率低,企业只需与银行签订贴现协议即可。
1.2 保理融资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集融资、结算、账务管理和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业务,是指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银行,银行为企业提供资金,企业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
保理融资可分为有追索保理和无追索保理,前者是指当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融通资金后,如果应收账款债务人到期未付款时,银行在追索应收账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追索未付款款项;后者是指当应收账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款时,银行只能向应收账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权。对于生产经营中持有大量应收账款的企业来说,保理融资使企业有机会获得基于应收账款的短期低息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
保理融资与票据贴现相比手续稍复杂,利率稍高,企业需支付保理费。目前国内有追索权保理费为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1%—0.2%;无追索权保理费为受让应收账款金额的0.2%—0.3%,但仍低于贷款利率,对难以取得票据的企业比较适用。
1.3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授信而获得融资的行为。通常是持有应收账款的企业与信贷机构或银行订立合同,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品,在规定的期限内企业有权以一定额度为限借用资金。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抵押方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权益,同时也要承担坏账的责任。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与银行借款相比,手续较简便,企业无需寻找其它企业为其担保,可利用银行信用使债权提前变现。
1.4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是指以申请企业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收益人,三方共同签定信托合同。企业将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负责监督企业对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银行和企业签定贷款合同,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应收账款信托贷款与票据贴现相比手续稍复杂,利率稍高,但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力度可减轻。
2、应收账款融资的利弊分析
2.1 应收账款融资的优点
2.1.1 增加了融资渠道,优化了融资结构
通过应收账款的融资,增加了公司的融资来源,将资产负债表上的应收账款变为企业的银行存款,资产负债率保持不变,优化了企业的融资结构。
2.1.2 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发展
应收账款融资的成本一般低于常规的负债融资,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尤其是票据的贴现利率仅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8%,因此可获取短期低息资金,支持企业的发展。例如某企业2006年从商业银行短期融资资金20亿元,期限为6个月,其中:短期借款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各10亿元,按人民银行公布的6个月基准短期借款利率和贴现利率计算,其支付融资费用分别为:短期借款应支付利息2790万元;商业票据贴现应支付贴现费用1620万元。由此可见,该笔业务利用票据贴现比短期借款节约利息支出1170万元,节约41.9%。如反复贴现按长期借款利率计算,差异将更大。
2.1.3 将应付债务转化为资源,为企业带来效益
应付账款一直作为企业的一种负债,但通过发电企业应收票据贴现,实现电网企业应付账款的融资,即应付票据的买方贴现,将其转化为企业的资金来源,为企业带来融资资金,同时也节约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例如某电网企业按购电合同规定应按期支付购电费,但由于资金紧张,在与发电企业协商后,通过开具远期应付票据,由电网企业承担买方票据利息,让发电企业从银行拿到电费资金。如此做法一是不影响发电企业电费资金到位,二是电网企业推迟付款,只需承担买方贴现利息,避免了从银行借款支付电费的情况,相比较也节约了利息支出,为企业带来效益。
2.1.4 操作简便,可解企业燃眉之急
应收账款融资与银行贷款相比,手续简单、风险低、企业等待时间短,而企业的正常运营,尤其是处于高速发展期的企业,更是急需周转资金,因此采用应收账款进行融资,操作简便,企业可以迅速筹措到短期资金,以解燃眉之急。
2.1.5 及时融通资金,通过加速资金周转带来收益
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的循环自我清偿贷款,在会计意义上是短期借款,但在财务概念中对企业却可以是长期借款。
2.2 应收帐款融资的不足
商业银行或机构通常都要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如规定企业的信用等级;企业应对客户拖欠应收账款负责;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等。但作为企业对其应收账款客户可有选择性地进行融资,避免商业银行或机构提出额外的要求。
可见,应收账款融资其利大于弊,不仅可以迅速地为企业融人资金,盘活应收账款,加速应收账款变现,而且其筹资成本低,既避免了风险又融通了资金,可以化被动受制为主动出击,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是值得采用的融资方式。
3、结语
随着国内金融市场改革开放,应收账款融资方法将在更大范围内被国内银行和企业采用。电网企业的应收账款绝大部分是应收电费,资产质量较好,因此,银行对电网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应该属于其优质业务。而电网企业一方面电网建设规模大,资金缺口严重,另一方面应收(付)电费金额巨大。电网企业应加强金融知识的学习,积极与银行和客户沟通,充分利用应收(付)账款的融资业务,增加融资渠道,提高短期资金融资水平,同时加强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认真分析自身应收(付)账款的特点和资金需求,提出适合企业资金流动特点和操作方式的融资需求。
内容摘要:供应链金融作为一项被广泛关注的创新业务,不但给商业银行带来了新的市场和盈利模式,而且有效地降低了供应链管理的成本。本文分析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并且建立了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定价博弈模型,在此基础上,得到影响供应链金融体系效益最大化的因素,对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提出了改进意见。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 应收账款 融资 博弈论
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新的创新业务,主要是对供应链的交易模式进行分析,然后运用自偿性清算和合同约束的一种贸易融资的信贷模型。供应链融资中主要包括的主体是核心企业,在一条供应链上与核心企业有密切关联的中小企业,物流监管公司,资金流导入的金融体等。供应链金融就是用一种合同的约束方式来对整个供应链中的不同节点之间进行流程的控制,银行用封闭的授信支持和结算系统来对供应链提供整体的资金支撑模式(胡跃飞、黄少卿,2009)。
应收账款融资作为供应链金融中的一种融资模式。在实际情况中,银行不愿意提供中小企业贷款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了规避信用风险,而信用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中小企业内部控制不足,抵押物价值不高所造成的。而在供应链金融中银行更多关注的是整条供应链的信用等级,而应收账款也因为核心企业的担保而更具有价值和流动性,所以可以更好地帮助供应链资金流的运行和重组。在整个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是哪些因素影响到银行提供信贷的意愿,又是哪些因素影响到核心企业对上游中小企业的支持意向,而这些因素又是怎样影响到利益相关者的。本文使用斯塔博格模型,一个具有“主导”和“从属”关系的双头垄断模型来建模,主要研究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的主导方银行,和从属关系的核心企业的利益相关主要因素,以及怎样建立一个合理的定价和正确的分担来达到整个供应链的最大收益。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研究
应收账款融资在会计中是指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且将自己的应收账款作抵押(杨育谋,2007)。而银行会按照贴现,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的方法,按照应收账款面值的一定百分比作为的贷款额来进行贷款发放。应收账款融资是一种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上游的中小企业向银行申请到短期的信用贷款方式。一方面不但可以满足上游中小企业短期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还可以构建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来帮助中小企业的健康成长,从而优化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和运行(张婷婷,2009)。
(一)流程介绍
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示意图的流程可以简化为:银行与上游中小企业、核心企业签订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合同;上游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并且申请贴现式的短期贷款;核心企业向银行核实以后,申请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短期贷款;核心企业缴付一定的押金后,银行对上游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并且出账使得中小企业全部或阶段性地获得资金;中小企业获得资金,并向银行缴纳一定量的服务费;核心企业直接把应收账款额交付给银行,并向银行缴纳一定量的服务费。
应收账款模式的运作过程简化后可以建立融资收益博弈模型。银行按照预定的单位价格和申请应收账款贴现量向核心企业收取服务费,由于核心企业在此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是服务费的价格接受者,此时核心企业只能通过调整应承担的服务费率和上游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折扣来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
(二)模型假设及参数说明
设立模型的假设条件是:当上游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组成的供应链向银行申请融资时,银行首先按照协定的贴现率提供应收账款的贴现款;银行向供应链提供无经济利润的贴现,所以在提供贴现的时候收取一定比率的服务费;服务费由上游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共同承担,中小企业提供的折扣多少会直接影响到核心企业愿意承担服务费的比例大小;信息对称。
该定价模型中需要用到的参数做如下说明:P表示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贴现式短期贷款服务的报价(元/单位融资量);F(P)表示在单位融资量的服务价格为P时的中小企业和核心企业所需求的融资总量(单位融资量/年),因为F(P)是一个需求函数,所以根据需要函数的特点,它应该是一个P与F(P)呈现反方向变动关系的函数,即假设F(P)=aP-b,(a>0,b>1),a是换算常数,b为价格弹性;RB表示应收账款贴现率;D表示核心企业缴付的押金比例,即交纳的押金金额占总融资金额的比例;CB表示银行融资单位成本(元/单位融资量);RD表示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折扣率;a1表示核心企业承担的服务费比例;a2表示上游中小企业承担的服务费比例;PS表示还款违约率;UB表示银行的净收益(元);UC表示核心企业的净收益(元)。
(三)银行提供融资收益模型
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定价模型中,银行在此一项的净收益可以表示为:
UB=提供融资服务收益-融资失败风险-运营成本
其中:应收账款贴现的差额性收益可化简等于应收账款总额乘以贴现率,即应收账款贴现差额性收益=RBF(P)。而服务费的收益就应该是单笔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贴现式短期贷款服务的报价乘以应收账款的总量,即服务费=PF(P)。所以提供融资服务收益=应收账款贴现差额收益+服务费=RBF(P)+PF(P);融资失败风险是银行在融资运作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产生了违约现象后,所要损失的资产金额,即:融资失败风险=F(p)(1-D)Ps;运营成本是银行在为供应链的客户企业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需要耗费的相关费用,其金额与应收账款服务需求量成正比,即:运营成本=CBF(p);所以,银行的净收益可以表示为:
UB=RBF(P)+PF(P)-F(p)(1-D)Ps-CBF(p)=[RB+P(1-D)Ps-CB]aP-b (1)
为了求得银行收益的最大值,需要将上式的决策变量P分别求一阶导数和二阶导数,因为使得银行的净收益若存在合理的最大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UB为凹函数;银行的净收益大于零。
所以可得决策变量P应满足以下范围:
(2)
令,则可得:
(3)
且P满足公式(2)的取值区间要求,此时银行的净收益得到最大值,且大于零。由此可知,银行的收益是受到价格弹性b,银行贴现率RB,核心企业缴付的押金比例D,还款违约率PS,银行融资单位成本CB相关,当定价P满足公式(3)时,银行可以获得最大的净收益。因为价格弹性,银行贴现率,核心企业缴付的押金比例是定值,所以主要的变动因素是还款违约率、银行融资单位成本等因素。还款的违约率主要是根据核心企业的稳定性,供应链的信用等级来确定,所以银行会接受那些供应链相对稳定的供应链融资申请。而银行的融资成本一般就是由银行的信息系统平台的创建和管理的方式来决定,银行应该加强管理,简化程序,提高信息化操作平台的建设。
(四)核心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收益模型
在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模型中,核心企业的收益可以表示为:
UC=获得的商品或服务折扣-付出的融资服务费用-融资失败风险
其中:获得的商品折扣就是按照约定的合同,核心企业为上游的中小企业做一定的应收账款的押金做担保的时候,上游的中小企业对核心企业提供一定量的商品或服务折扣,即获得的商品或服务折扣=RDF(p);付出的融资服务费用就是在供应链的整体融资活动中,银行所收取的服务费中核心企业应该付出的部分,因为上游中小企业承担的服务费和核心企业承担的服务费的总量是银行应收的服务费总量,即a1+a2=1,所以此处核心企业所要付出的融资服务费用=a1PF(P);融资失败风险就是当银行在向上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后,核心企业向银行支付押金,由于某种违约造成的损失,即融资失败风险=F(p)DPs;所以核心企业的收益为:
UC=RDF(p)-a1PF(P)-F(p)DPs=[RD-a1P-DPs]aP-b (4)
因为此时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贴现式短期贷款服务的报价P已知,并且因为在银行所收取的服务费PF(P)是中小企业缴纳的百分比a1PF(P)和核心企业上缴的a2PF(P)总和,并且a1+a2=1,因为应收账款的总量是一定的,所以具体的单笔服务费的量缴纳的分布就是按照银行的单笔服务费分别是a1P和a2P,所以把P和(a1+a2)代入,然后对决策变量a1分别求一阶导数和二阶导数,因为核心企业的收益若存在合理的最大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UC为凹函数;核心企业的净收益大于零。
可得到决策变量a1应满足的范围是:
(5)
其中,
令,则可得: (6)
此时核心企业的净收益得到最大值,且大于零。因为此时银行根据自己的情况得到收益最大化时的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贴现式短期贷款服务的报价P,而此时核心企业决定的核心企业承担的服务费比例a1与银行的定价P,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折扣率RD相关。当a1满足公式(6)时,核心企业就可以获得最大的净收益,可以看出,当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折扣率RD越高,核心企业愿意承担的服务费比例a1就越高,核心企业缴付的押金比例D越大,核心企业愿意承担的服务费比例a1就越低。
(五)提供融资系统平台总收益分析
通过对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模型中,银行和核心企业的收益分析,可以在此融资过程中双方的各自最优策略,并且此时双方收益最大化时的条件是同时满足P和a1,所以代入融资系统总收益表达式,提供融资系统的总收益可以表示为:
U=银行收益+核心企业收益=UB+UC=[RB-CB-DPs-(1-D)Ps+RD+(1-a1)P]aP-b (7)
由公式(7)可知,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型中,当银行与核心企业达到斯塔博格博弈均衡时,融资系统总收益最大时,应该满足银行提供应收账款质押的贴现式短期贷款服务的报价P满足公式(3)并且满足核心企业愿意承担服务费的比例a1满足公式(6),此时的融资系统的总收益是最大的,它与融资服务的需求特性换算常数,价格弹性,银行的贴现率,中小企业提供的折扣,银行的运营单位成本和还款违约率相关。
结论
综上所述,要提高整个融资平台的收益率,银行主要关注的因素是还款违约率,银行的融资单位成本和中小企业提供的折扣。从银行的角度而言,要降低还款的违约率,一方面要选择优质的供应链客户,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供应链的监控和贷后管理。而银行的融资成本主要涉及的是在整个融资运行中所消耗的人力和物力的总和,因此要加强银行的信息系统平台的创建,使用更加有效率的管理方式。而中小企业的折扣又和核心企业承担的服务费的比率相关,上游的中小企业提供的商品折扣率越高,核心企业愿意承担的服务费的比例就越高。21世纪的企业竞争是供应链之间的竞争,所以供应链管理也应该成为核心企业着重关注的事情,只有整条供应链的稳定性和资金流动性的提高,才能使得核心企业的效益得到根本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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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关键词:温州;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161(2011)03-0130-03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应收账款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2005年以来,中国企业的海外应收账款余额已经超过1000亿美元,现正在以每年15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中国出口总额69%以上来自中小企业。我国中小企业有80%缺乏资金,其中最大的资金压力其实来自于应收账款。在此背景下,如何帮助出口企业,盘活应收账款、加速资金流通,成为金融行业创新的重要课题。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开始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连续多次提高存款准备金,银行资金压力增大。占用经济资本较少并可带来可观中间业务收入的贸易融资对银行发展非常重要,应收账款融资作为贸易融资的重要部分越来越受到银行的重视。《物权法》的出台、贷款政策“三办法一指引”的出台,使得应收账款融资迎来了一个新的发展契机。就应收账款融资而言,由于其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影响应收账款融资发挥作用的障碍。通过提高应收账款的风险管理来促进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快速发展是发展应收账款融资的重要途径。本文主要就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展开探讨。
一、应收账款融资的积极作用
国际贸易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是贷款与担保品之间密切联系的一种担保贷款,指商业银行或专业融通公司有条件的收取企业因在信用证、托收或者赊销等方式下向付款人销售货物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并为企业提供融通资金、催收债款、销售账管理、信用销售控制、信用分析、代办会计处理手续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金融服务,使企业得到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的周转。应收账款融资形式主要有:应收账款抵押融资、应收账款转让融资、应收账款证券化。目前,在我国国际贸易中,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方式是应收账款转让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有利于企业,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解决企业内部资金短缺、赊账回收问题
应收账款的融资成本较低,同时企业又能提前获得周转资金,从而能够盘活企业资金,加速资金流转。
(二)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利用应收账款融资,企业能尽早获得资金,可以通过扩大赊销贸易比例提高产品竞争力。融资机构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综合服务,企业能从中随时掌握客户的资信状况及市场信息,建立客户关系,提高了企业的销售能力。
(三)有利于降低企业风险
融资机构通过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改善企业收款情况,帮助进出口企业降低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二、商业银行从事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
对商业银行来说,通过开办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可以扩大企业存款来源。同时,商业银行可以收取融资利息和业务手续费,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中间业务的发展又能反过来促进资产业务的发展。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担保物存在一定风险。商业银行在接受应收账款担保物或者接受应收账款债权时,必须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的防范与管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主要面临三类应收账款融资风险。
(一)商业风险
商业风险主要包括第三债务人履行能力的欠缺和可能行使的各种抗辩权和抵消权等,比如出口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应收账款账期过长等。商业风险主要取决于银行等信贷机构自己的判断。
(二)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包括欺诈性风险、违约风险和判决执行风险等。如果第三方债权不可以依法转让,债权不具有真实、合法、有效和完整性,或者债权存在权属争议且申请人以任何形式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存在被第三方主张抵消、代位权等权利瑕疵,则会产生法律风险。
(三)操作风险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操作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如果风险管理不严格,容易被少部分不法企业钻空子,利用假应收账款融资套取银行资金。
三、温州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温州商业银行对应收账款融资有了进一步认识,对此项业务银行认识比较到位,对产品也开始熟悉,重视度越来越高。据笔者调查,温州20lO年应收账款融资达到约40亿美金,20lO年应收账款余额达到约10亿美金。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温州得到一定的发展,但同温州高速增长的进出口贸易相比仍相对滞后。温州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对外贸易在温州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在温州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存在巨大的市场潜力。随着近年来央行数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及加息,宏观政策已进入新一轮紧缩时期。该项业务的发展也是解决温州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个重要途径。
温州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商业银行主要以中资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辅以中资中型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资小银行如浙商银行、温州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展极少量应收账款融资业务。
温州大部分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由国际业务部进行核准,由审批部进行审批,客户经理是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部分根据应收账款风险监控评估指标对应收账款产品进行评估。评估指标主要有:卖家因素(包括国家风险和付款人违约概率)、应收账款项目因素(包括结算方式、账期、交易历史、退货率)、行业因素、经济周期因素、担保条件。银行根据评估指标对具体应收账款确定申请人置信系数。企业要获得应收账款融资一般需要提供传统的抵押担保条件:保证金、国债、银行存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房地产、土地抵押、第三方保证等。
虽然温州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这些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按照一般流动贷款来管理
大多数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纳入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在进行授信的审批过程中,各级审查人员更多关注的是第二还款来源,如是否有足额的抵押担保,而不管客户的实际贸易形式,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授信等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没有考虑到应收账款融资自偿性的特点,没有扩大第二还款来源。虽然要求应收账款融资企业提供传统抵押担保能降低银行风
险,但是对于很多中小企业来说,寻求足够的抵押物、质押品或有实力企业的担保有很大难度。此举遏制了这些企业的需求进而制约了应收账款融资的发展。笔者认为,只要银行能进一步提高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管理能力,那么如果弱化抵押担保条件,更能促进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融资的发展。
(二)传统的贷前、贷后管理不适合应收账款特点
商业银行贷前授信更重视企业的财务报表或抵押物,没有对企业的贸易背景和上下游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针对应收账款融资,很多客户经理仍然按照传统模式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进行贷后管理。银行没有真正跟踪企业业务流程,盯不住货物,只是通过海关数据来监控货物是否有真实出境。一旦企业发生违约,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货物可能已经被企业处置掉;即使银行手中掌握物权,但是缺少物权处置的能力和经验,最终只能通过追索担保的方式进行财产保全,这样就会处于比较被动局面。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特点就是以其业务流程本身进行风险防范,在加强对应收账款融资企业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定期审核的同时,特别强调结合应收账款融资的业务特性进行动态贷后管理。
(三)保险公司参与度不高
国内应收账款融资保险参与度很低。国际贸易项下的应收账款只有中国信用保险公司提供出口信用保险。该公司所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几乎能够承保商业信用支付方式下产生的一切收汇风险,涵盖范围大,费用因为有国家财政补贴而相对比较低。有了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出口企业就更容易获得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金融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也就降低了风险。银行应收账款融资加出口信用保险是一项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企业三方都能获益的业务。但是目前温州中小出口企业参保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比例还不够高,并且国内只有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一家政策性机构没有商业保险公司介入出口信用保险,这也制约了应收账款融资的更快发展。
四、提高温州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水平的对策
为了促进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做大这块蛋糕以进一步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温州各商业银行也在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从应收账款贴现到一揽子应收账款买断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一个发展方向,但是它对银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努力提高温州商业银行应收账款融资风险管理水平以适应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发展要求。
(一)发展弱保全下的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在风险管理方面,应当从自偿性角度强调操作控制,淡化抵押担保条件和准入控制,突出不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特征和管理方式。应收账款融资授信管理应更“活”。为进一步发展该项业务,必须扩大第二还款来源范围,第二还款来源可以包括动产抵押(存货、原材料、在途货物、车辆、设备)、仓单质押(提单、标准仓单、非标准仓单)、应收账款质押(信用证、出口保理、信用险等项下)、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质押、进出口配额或许可批文等权利质押等。银行甚至可以尝试在自偿性充足的前提下免除第二还款来源要求。通过降低应收账款的准入门槛,能把温州应收账款融资的盘子做得更大。
(二)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
加强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合作,大力发展应收账款保险。利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出口信用保险,通过同出口企业的协商与参保将有关保险赔款权益转让至银行,确保银行应收账款融资的安全。针对温州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而中小企业又存在自身信用不足的问题,与保险公司加强互动,将银行融资与保险公司的信用保险紧密结合。银行凭借交易单据、保单以及赔款转让协议等文件,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利用保险公司承担风险能力较强的优势,转移风险,提升银行风险承担能力,扩大中小企业融资的能力。这样商业银行也能够扩大该项业务的市场份额。
(三)建立适应应收账款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
商业银行应建立适合国际贸易下应收账款融资发展的信贷管理模式,对应收账款融资信贷业务进行精细化管理。
l、对客户的调查分析要从定性分析转为定量分析。要根据应收账款的风险评估因素进行细化分析,银行根据评估指标对具体应收账款确定申请人置信系数。
2、要加强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前期调查,加强贸易背景审核。通过全面掌握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来减少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以降低银行业务风险。客户经理要深入实地核查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第一手资料。
3、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时效性强,要提高审批流程速度才能迎合企业需要,从而获得业务。
4、对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更应注重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和贸易的连续性,信用记录、交易对手、银行的贷后管理和操作手续等情况的审查,并关注贸易过程所产生的销售收入,以及期限严格与贸易周期匹配等。将贸易融资授信额度作为参考数值,根据业务本身特点,对贸易融资业务实施全面动态化管理。建立动态信息报告系统,运用动态管理方式随时监测应收账款变化情况。比如,在应收账款池融资方式下,经办行在办理具体融资业务前应仔细审核确认应收账款情况,如出现争议、拒付或应收账款逾期、损失等不能全额收汇的情况,应将其视为不合格应收账款从池中剔除,同时相应扣减融资池的可用额度并及时更新台账,从而能够动态监控客户风险。
发展应收账款融资,银行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在贷后管理上。银行要按照动态化管理原则进行贷后管理,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有效的贷后跟踪管理制度。积极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动态监控,帮助企业组织好生产、发运、资金运用等环节,掌握市场环境的变化对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办理融资后,应当联合会计部门共同把关,监督其资金的使用方向,防止企业将资金挪作他用,要紧盯风险敞口。根据应收账款融资自偿性特点,对授信企业的每一笔订单的出货和收汇进行实时跟踪和考核。银行可以通过境内外机构的合作,监控进出口双方。在事后控制上要增加对资金流、物流的管理。一旦融资不能正常收回,要有对应的应急方案,确保银行资产的安全。贷后管理中,还要注重相关部门的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协调配合。
(四)加大对相关业务员的培训力度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属于流程管理,办理业务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专业敬业,这样才能防范风险。提高贸易融资管理人员的素质,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是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银行要抓好岗位培训,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外汇政策和外汇业务管理的培训,以提高业务经办人员和管理层的业务素质、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减少操作失误和违规行为。银行应本着稳健经营、管理在先的原开办新的贸易结算融资业务品种。银行对高风险的国际结算项下融资持谨慎态度,要不断提高员工识伪、防伪能力。银行需对国际业务人员和客户经理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做好与信贷管理、公司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产风险管理等部门的联合培训,尽力培养符合商业银行国际业务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五)政府应进一步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仍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即便是在金融发达的温州市,也缺乏相对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我们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管理企业信用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征信和收账服务体系,为金融机构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全面、真实的咨询服务和专项信用调查。这样提供应收账款融资的金融机构就能够全面、真实了解应收账款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信用状况及企业信用等级。
基金项目:文章为温州市科技局课题“温州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管理实证研究”(课题编号:R20090059)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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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探讨
中小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已超过4000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9.6%,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占我国GDP的59%,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60%,上缴税收占总额的48.2%,担当了70%的进出口额,解决的就业占全国城镇就业总量的75%以上,中小企业不仅是我国经济的活力之源,也是经济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因此,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是加快我国经济发展,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缩小城乡差距的有效途径。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却遇到许许多多的难题,其中最突出的当数融资难问题。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1.信息不对称问题。中小企业大都是以家族经营、合伙经营等方式发展起来的,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财务管理和经营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披露可信度不高,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突出。由于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银行的贷款供给不一定是利率的单调增函数,在竞争均衡下也可能出现信贷配给,即中小企业可能会因为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严重而被排斥在信贷市场之外,无论他们愿支付多高的贷款利息,而其他的大企业却相对容易得到贷款。
2.可提供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中小企业通常固定资产规模小,缺乏银行所乐意接受的不动产抵押物,同时又很难找到令银行满意的担保人。实际上这正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症结所在,如果有充足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可以得到缓解,贷出的资金也因有足额的抵押物或可靠的担保人作保障而在企业的经营风险前设了一道防火墙。
3.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后问题。中小企业规模小,容易另起炉灶,因此,抽逃资金、拖欠账款、恶意逃废银行债务、偷税欠税等现象较为常见,而目前我国信用体系建设落后,缺乏对这些企业主或者企业的实际掌控者有效的惩戒措施,这在很大程度上又助长了这种风气的盛行,从而损害了中小企业的整体形象,成为中小企业获取信用支持的重要障碍。
4.中小企业的自身经营风险问题。中小企业所处的产业水平通常较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这种产业归属决定了中小企业多处在竞争性较强的领域,规模小、业绩差,再加上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经营中的风险较大,生存能力不强,难以受到银行青睐。
二、供应链融资模式分析
供应链融资,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供应链上的相关关联企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上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小企业,从而解决供应链中资金流向、分配的不平衡问题。供应链融资的实质就是利用供应链中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资信能力,缓解商业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解决中小企业的抵押、担保资源匮乏问题。因此,供应链融资的基本模式可以按照担保措施的不同,分为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以及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
1.基于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存货质押融资就是中小企业利用其原材料或者产成品库存设置质押,获取银行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形式。具体融资模式通常是商业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的分工协作,由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货物运输、仓储、质物监管、评估以及处置等专业领域方面的服务,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如图1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银行、中小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2)中小企业将原材料、产成品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仓储、运输、监管等;(3)中小企业将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的存货质押给银行获得融资;(4)中小企业归还银行融资款项;(5)银行解除质押,向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出放货指令。
2.基于信用担保融资模式。信用担保融资就是商业银行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而给予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一种融资模式。其基本原理:银行根据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规模、经营业绩以及信用程度等,授予第三方物流企业一定的信用配额,第三方物流企业又根据与其长期合作的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配置其信用配额,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受保企业委托其仓储监管的货物作为质押品或反担保品确保其信用担保的安全。该融资模式将供应链融资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挂钩,而与繁琐的存货质押手续脱钩,存货质押手续仅作为中小企业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供反担保的措施,从而可以使质押手续和仓储手续整合操作,在融资期间企业的补库和出库也只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确认即可,中间省去了金融机构的确认、通知、协调和处理等许多环节,在保证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了企业产销供应链运作效率。
3.基于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是以未到期的应收账款设置质押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的业务模式。基于供应链融资产品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一般是为供应链上游的中小债权企业融资。中小企业(债权企业)、核心企业(债务企业)和银行都参与此融资过程,核心企业在整个运作过程中起着反担保作用,其应付给中小企业的应付款项作为融资的还款来源;银行在同意向中小企业融资之前,仍然要对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只是把关注重点放在下游核心企业的还款能力、交易风险以及整个供应链的运作状况,而不仅仅是对中小企业的本身资信进行评估。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模式使中小企业可以及时地获得银行提供的短期信贷资金,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也有利于中小企业和整个供应链的健康高效发展。如图2所示:
基本业务流程:(1)中小企业(债权企业)与核心企业(债务企业)进行货物交易,从而产生债权债务关系;(2)中小企业将应收账款单据质押给银行;(3)核心企业向银行确认应收账款单据,并出具还款承诺书;(4)银行按应收账款金额一定的比例给予中小企业融资;(5)核心企业到期还款。
三、供应链融资服务的现实意义
在供应链融资服务模式下,银行基于其控制货权、物流与资金流封闭运作,或基于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供应链中资信良好的核心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形成互利互补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使中小企业、核心企业、银行以及物流企业四方在合作中“共赢”。
1.对于中小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使中小企业获得了银行信用支持,赢得更多商机。中小企业通常就是供应链中的弱势企业,其在采购过程中往往只能获得较短的账期,而其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却往往又要承担着较长的账期,同时由于其抵押担保资源匮乏、资信水平低下等方面的原因,导致商业银行对其是“想贷不敢贷”,因此资金流转相当困难。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银行通过供应链中的物流和资金流封闭运作,从而降低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的风险。因此,通过依赖供应链的整体实力、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分工协作,中小企业信用等级获得提升,从银行获得宝贵的资金。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中小企业能够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进而得以满足核心企业苛刻的贸易条件,并与其建立长期战略协作关系。
2.对于核心企业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帮助其上下游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保证与其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稳定其供货来源和销货渠道,从而使整个供应链健康稳定地发展。供应链是一个有机整体,各个环节相互影响,中小企业的融资难所引起的问题会给核心企业造成供应或分销渠道上的不稳定,通过供应链融资服务,供应链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有效地解决,使供应链中各个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得以维持和巩固,从而有利于核心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
3.对于商业银行而言,供应链融资服务是其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培育未来优质客户的重要手段。现代商业银行间竞争同质化现象非常严重,在直接服务大的集团客户过程中话语权减弱。借助供应链融资,通过核心企业的资信,以及物流企业作为第三方监管人对库存商品信息充分的掌握和可靠的物资监管,不但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外部性风险,而且也提高了信贷资产收益率,并扩大和稳固了客户群体,培育银行未来优质客户,树立起银行自身的竞争优势。
4.对于第三方物流企业而言,通过与银行合作深度参与供应链融资,在提品仓储、运输等基础性物流服务的同时,为银行和中小融资企业提供质物评估、监管、处置以及信用担保等附加服务,为其自身创造了巨大的新的增长空间,同时也稳定和吸引了众多新老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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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银行 理财 产品 质押 性质
[中图分类号]D922.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2)10-0017-01
在现实中有的银行已经开展了银行理财产品的质押业务,有些在收益上没有特别高的优势的理财产品,由于能够被允许质押贷款,而获得投资者的喜爱。但由于缺乏法律对银行理财产品质押的保护,不能公示,在开展个人理财产品质押的业务中,没有方法对抗司法机关的冻结和扣划,也无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利,有较大的法律风险。
一、银行理财产品现状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指:在知道客户的信息以后,并且利用金融产品的优势,了解客户有什么样的要求,并且从客户的角度帮他们分析他们的经济情况,知道客户的情况以后,帮他们制订出个人财务的管理计划,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最适合的金融产品,帮助他们选择。
在西方很多发达国家里,个人理财业务的历史已经有三百多年,在最近几十年已经发展到了相当成熟的地步。而在我国的历史中,个人理财业务出现的则很晚,出现的时间大概是上世纪90年代后期。在前几年,随着我国加入到WTO组织,很多股份制银行和外商独资的银行出现在我国的金融市场里,使得我国的国内金融市场的竞争极大加剧。但是同时,因为经济发展迅猛加快,我国城市农村的经济水平也不断提高,这些因素使得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也迅猛发展起来。我国的很多商业银行都开始了此项个人理财业务。很多家银行用开办个人理财业务的方法,来争取重要客户,这是一种重要的手段和经济增长的方式,并且我国商业银行今后业务的方向也是开办个人理财业务。
二、银行理财产品质押的法律性质
(一)质押的法律性质
质押,也称为“质权”,是指拥有债权的人与承担债务的人或承担债务的人提供的第三人用协商的方式,订立书面合同,移转承担债务的人或者承担债务的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的占有,在承担债务的人不履行应该履行的债务时,拥有债权的人有权对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质押大体上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二)银行理财产品质押不是账户质押
账户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指承担债务的人,用于作为质押标的的是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清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债务人账户里的资金。其实账户本身是没有经济价值的,账户质押可以说就是以里面的资金为质押标的,是动产质押。在个人理财业务的过程中,钱会从客户理财资金的账户里转移到银行的账户里。这些理财资金会被银行投资到金融市场里。银行在给客户办理质押的服务时,会冻结支付客户的理财资金账户,但是账户里面并没有钱了,所以根本不能适用质押条件,不是质押。
(三)银行理财产品质押不是应收账款质押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应收账款包括在质权的范围当中,设立应收账款质押,还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且要办理出质登记,登记的机构是信贷征信机构。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规定,应收账款是指:债权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在此之后就可以要求义务人付款。应收账款是经济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一项债权。在中国,大约一半的中小企业的资产是以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形式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集中体现在中小企业的贷款难和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放款难。
(四)银行理财产品质押应属一般权利质押
根据定义来分析质押,若是想把质押的范围包括银行理财产品,那么银行理财产品质押的性质应该为权利质押,《物权法》和《担保法》都列明了权利质押的范围,但两法均未明确界定银行理财产品的质押融资流程。
一般权利质押,是指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设定的质押担保,在债务人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办法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对该项权利中的财产利益进行处分,并且受偿此财产利益。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质押担保的一般权利必须符合的条件有:有财产的性质,可以用金钱评估他的经济价值;有可以转移的性质,质权人可以通过处分这个权利来实现到期的债权;还要有设定质权的性质,即对质权的设立和实现上有可操作性。
根据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个人理财产品是一种债权,客户是债权人,银行是债务人。并且它具有经济价值,包括本金和收益,也不属于法律禁止的不得转让的权利,并且有便利性,因此在法律性质上,应当把银行理财产品的性质定位为一般权利质押的范畴。
【参考文献】
[1]邢彬.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的定价和风险管理研究[D].复旦大学,2010.
[2]陈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对策研究[D].河南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