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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移动商务 ECM信任因素模型 持续使用
[分类号]C931.6
用户认可并持续使用是实现移动商务目标的基础,它已成为我国移动商务企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国内外学者纷纷利用期望确认模型(expectation confirmationmodel,ECM)来研究移动商务的持续使用行为,并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的影响因素。
当前我国移动商务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相关的交易监管制度尚不完善,其交易过程虚拟化,存在着较大的交易风险和不确定性,用户信任对移动商务采纳具有重要影响。用户采纳移动商务后,会重新评价移动商务,形成新的信任以决策是否持续使用。用户信任对移动商务持续使用行为的影响作用不可忽略。但已有研究都未考虑到信任对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的影响。
为探索信任对移动商务用户的影响,全面考察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的影响因素,本文借鉴信任因素模型和ECM模型,结合移动商务的特点,提出TrustECM整合模型,并利用数据证明期望确认度对信任及满意度的影响作用,指出各因素对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的作用机理。
1.研究理论与假设模型
在移动商务中,信任、期望确认度、感知有用性等因素都是影响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的先决条件,本文将结合ECM模型、信任因素模型及消费行为理论三方面的因素来建立移动商务用户的持续使用意向模型,并考察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
ECM模型是Bhattacherjee在2001年基于消费者行为学的期望确认理论和经典TAM模型,提出的一个解释信息技术(简称TT)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的模型。模型包含4个因素:期望确认度、感知有用性、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并指出期望确认度积极影响感知有用性和满意度,感知有用性和满意度积极影响用户持续使用意向,同时感知有用性又积极影响满意度。当移动商务用户开始使用移动服务时,他们实际上就是使用了新的信息技术,所以可以使用ECM模型来研究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行为,因此本研究提出以下假设:
H1a: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感知有用性;
H1b: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满意度;
H1c:移动商务用户的感知有用性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满意度;
H1d:移动商务用户的感知有用性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持续使用意向;
H1e:移动商务用户的满意度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持续使用意向。
信任为用户对其使用的移动商务具体属性的感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研究信任的影响因素。MeKnight把信任分为信任信念和信任倾向。Siau把移动商务信任分为对移动技术的信任和对移动服务供应商的信任两方面,闵庆飞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信任因素模型,指出信任受到技术信任、制度信任和移动商务供应商信任的共同影响,其中技术信任和制度信任影响用户对供应商的信任。本文根据此信任因素模型研究用户持续使用移动商务的信任影响因素,其中供应商信任包含其能力、善意、诚实三方面,技术信任从WAP网站、无线通讯网络和移动终端设备三个侧面评价,制度信任则考虑结构保证和情景规范两方面。
H2a:用户对移动商务供应商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的信任;
H2b:用户对移动技术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的信任;
H2c:用户对移动技术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供应商的信任;
H2d:用户对制度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的信任;
H2e:用户对制度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供应商的信任。
用户在采纳移动商务前,对供应商、技术和制度进行初步评价并形成初始信任。在采纳移动商务后,用户根据其期望确认度,重新评价移动商务的三个信任子因素。采纳后用户期望确认度越高,则其对WAP网站、无线通讯网络和移动终端设备等技术要素评价越高,认为其技术可靠性和稳定性越好,用户对技术信任也会提高;用户期望确认度越高,则对相关法律、规范、规则等更加了解,更容易依据使用经验和形势产生预期成功的信念,对制度因素的信任也会增加;用户期望确认度越高,其对供应商的能力、信誉和善意评价也会提高,对供应商的信任也会增加。同时,邓朝华等指出信任对用户满意度具有显著影响,闵庆飞等则发现信任对用户采纳移动商务的行为意向具有显著影响。基于此,本文认为采纳后的信任也将会继续影响移动商务用户的满意度和持续使用行为。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3a: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技术的信任;
H3b: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对制度的信任;
H3c: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供应商的信任;
H3d:用户对移动商务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对移动商务的持续使用意向;
H3e:用户对移动商务的信任将积极影响用户满意度。
同时,用户使用移动商务是一种消费行为,其使用行为受到感知成本的影响。用户采纳移动商务后,当其感知成本合理且可继续承担时,便会产生对该项服务的满意度,并形成持续使用意向。而在用户判断感知成本时,会依赖于其期望确认度,即用户的期望确认度会对感知成本产生正向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4a: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感知成本;
H4b:移动商务用户的感知成本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满意度;
H4c:移动商务用户的感知成本将积极影响用户的持续使用意向。
综上所述,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研究模型及其假设如图1所示:
2.模型变量的测度与数据收集
本文采用调查问卷收集数据,大部分变量的测度题项都依据现有文献进行移动商务情境适应性改进。其中感知有用性、期望确认度、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借鉴文献[5],信任借鉴文献[7]、技术信任借鉴文献[7]、供应商信任借鉴文献[7]、制度信任借鉴文献[9],感知成本借鉴文献[10]。题项以李克特五级量表来衡量,要求答题者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情况来回答,依次选择非常不同意、不同意、不确定、同意、非常同意5项,分别给予1-5分。为避免问卷内容存在语义方面的问题,导致使用者误解题目表达的意思而答错问卷,影响问卷的效度,研究进行了小规模的预调查,邀请5名移动商务研究专家针对问卷题项的用词与语法表达提供意见,然后根据回复意见修正问卷。
问卷回答者主要为长春各大学的本科生、研究生、MBA班学生以及中国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的用户。
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527份,由于有些发放对象未曾使用过移动商务,只回收了240份问卷,其中有效问卷207份,有效反馈率为39.3%。表2为回收样本的基本特征。样本者中男女比例接近3:1;76.81%的回答者使用移动商务的时间在半年之上,这说明样本用户都比较熟悉移动商务,能够做出准确评价;30岁以下年轻人占62.32%,教育程度大学本科以上的占到80.68%,学生比例为43.96%,样本中年轻人占大多数,且学生比例较高,这可能会造成样本的代表性问题。CNNIC 2010年的调查数据表明,我国手机WAP服务用户中,30岁以下用户比例超出了70%,学生的比例也非常高。艾瑞移动商务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移动商务用户中青年占85.3%,学历在本科以上的有半数以上。另外,从社会的发展来看,新技术、新生活方式总是在这些人群中首先被接受、被实践。目前我国的移动商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它的消费主体仍是那些有一定新技术、新思想的人群。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样本抽样是合理的,对于移动商务具有较好的说服力。
3.数据分析
3.1主成分分析
本文利用SPSS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样本适当性检验系数KMO值为0.852,比Kaiser提出的临界值0.5高,同时Bartlett球形检验的卡方值为3381.938(自由度为496),比较显著,表明样本相关矩阵有公因子,适合进行因子分析。表1为样本旋转后因子载荷阵的结果,32个指标共析出特征值大于1的9个因子,方差解释率为68.48%,各个测度项在相应的单一因子上的负载值都大于0.5,在其他因子上负载值都小于0.5,样本数据具有良好效度。
3.2信度和效度分析
本文对数据进行了验证性因子分析,以进一步检验变量的信度和效度,结果如表3所示:
其中的CR值(变量的组合信度)和Cronbach’sa值都大于临界值0.7,表明数据具有较好信度;AVE为各因子的抽取平均方差,均大于0.5,表明数据具有较好效度。
3.3模型假设检验
本文利用AMOS软件验证研究模型及似设,检验结果如图2所示:
除假设3a外,其余假设都得到数据支持。期望确认度对供应商信任、制度信任和感知成本的影响显著,移动商务信任、感知成本对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的影响作用也都比较显著。因变量移动商务信任被解释的方差为34.2%,满意度被解释的方差为51.3%,持续使用意向被解释的方差为61.5%。AMOS软件也给出了模型拟合指标值,比较临界值和该模型的模拟值,可知整合模型拟合度较好。如表4所示:
4.结果讨论
在数据基础上运行结构方程模型,除假设3a外,其余假设都得到了较好支持。
・本研究验证了ECM模型中的对应假设,模型中假设全部成立,进一步证明ECM模型对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行为的解释力。在模型中,期望确认度通过感知有用性和满意度的中介作用影响用户持续使用意向,但对于移动商务用户持续使用意向而言,满意度的路径系数大于感知有用性(0.34>0.21),这也证明了用户满意是实现用户持续使用驱动力的ECM论点。
・本研究验证了信任因素模型中的对应假设,模型中假设全部成立,表明该模型对采纳后用户移动商务信任的适用性。在影响移动商务用户信任的各因素中,供应商信任的路径系数最大,其影响作用最强。而闵庆飞等则指出影响用户采纳移动商务的信任因素中,制度信任的作用最大。本文认为造成此差异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时间差异,闵庆飞等的研究处于移动商务发展初期,相关的各种技术标准和交易规范非常不成熟,用户缺乏制度信任,而今各种相关规则不断完善,制度信任已不再是关键因素;同时移动商务服务供应商的数量不断增加,各供应商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对供应商的选择更加困难,因此,供应商信任更加重要。另一方面本文研究的是已采纳移动商务的用户持续使用行为,这些用户在使用移动商务的过程中已建立起较高的制度信任和技术信任,而供应商信任已成为影响用户移动商务信任和持续使用意向的最重要因素。
・本研究提出的第三组假设中,移动商务用户的期望确认度对供应商信任、制度信任的影响显著,移动商务信任对用户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的影响也显著,这表明用户期望确认度通过供应商信任和制度信任的中介作用间接影响移动商务信任,从而提高用户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而对于假设3a,期望确认度对技术信任的影响不显著,这可能是因为技术信任是用户对移动通信网络及各种终端设备的服务评价,它更大程度地受通信技术环境的客观影响,因此,用户体验服务的主观感受对其影响并不明显。
・本研究提出的第四组的三个假设全部成立,期单确认度对感知成本的影响显著,感知成本对满意度和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的影响也显著。这表明用户的感知成本越合理,其对移动商务的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越高;此外,期望确认度也通过用户感知成本间接影响用户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对移动商务各相关服务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对于移动商务用户而言,期望确认度非常重要,它通过影响用户满意度、感知有用性、信任、感知成本等因素影响用户持续使用意向。移动商务用户初始使用期望是确定的,感知有用性、信任、满意度等其他因素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变化,这就要求移动商务服务供应商要以用户为中心,重视用户服务体验,并努力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以提高用户的期望确认度,从而积极影响各相关因素,以提高用户持续使用意向。
・对于移动商务信任而言,供应商信任的影响作用最大。因此我国在发展移动商务的过程中,不仅要完善通讯网络、移动终端设备等硬环境和各种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等软环境,以提高技术信任和制度信任,更要努力发展各种移动商务服务供应商、建立有效的监管制度,督促其提高服务水平,从而使用户形成较高的供应商信任,以提高用户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
・用户感知成本也影响其满意度和持续使用意向,因此移动商务服务供应商要努力改进现有的服务系统,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提高用户感知成本的合理性,并最终实现用户满意和持续使用。
5.结语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心理;综述
0.前言
电子商务的兴起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然而它也是一把双刃剑。电子商务所面对的群体是消费者,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主要取决于其消费心理,故,针对消费心理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其综述也必不可少。本文将电子商务模式下的消费心理的研究文献分为以下三方面进行综述。
1.电子商务消费心理特征、变化趋势及制约因素
研究电子商务中消费心理的特征和变化趋势以及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的文献较多。应南凯在《电子商务顾客的消费心理特征》一文中专门对电子商务顾客的消费心理特征进行了分析。原莉的《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兰亦青的《电子商务的消费心理分析》、李忠艳的《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浅析》、裴玉玲的《浅析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朱安平、Zhu Anping的《浅析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及其对策》和齐新的《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分析了电子商务中消费心理的变化趋势和特征以及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并提出了电子商务中现代企业的应对策略。
在《从消费心理透视电子商务》中,陈文阁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的心理不足。刘源在《浅议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及其对策》中探讨了电子商务中消费心理的变化和购买行为以及电子商务中现代企业的应对策略。陈智勇在《B2C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研究》中分析了消费者对B2C电子商务的心理障碍,并提出了B2C电子商务公司应对消费者心理变化的对策。刘洋、徐小龙的《浅析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蒋薇薇的《浅谈电子商务下的消费心理》中,作者均分析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和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
牟永泉的《对电子商务营销购买者消费心理分析》、赵永欢的《探究电子商务消费心理》和 吴吉义的《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心理和购买决策过程分析》也探讨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消费心理,吴吉义又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
左臣真、罗贤春在《应对电子商务B2C模式中消费心理的策略分析》中分析了电子商务B2C模式中影响消费的因素,指出消费者眼见为实的购物特点和讨价还价的心里约束,随后对提升电子商务B2C模式发展的策略进行了分析。
2.基于电子商务消费心理的营销策略
针对电子商务消费心理而提出营销策略的相关文献主要有:蔡利的《基于顾客网络消费心理的网络营销策略研究》、王岩等的《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陈枭的《现代大学生电子商务中购买消费心理探究》、朱雯的《基于网络消费心理分析的网络灯具营销策略》、廖晓丽的《从消费心理看电子商务和企业营销》、黄国安的《基于网络消费心理的电子商务营销策略》和杨云峰的《网络消费心理与行为研究》。王岩等首先阐述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情况及特点,通过对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心理及行为的分析,提出了现代企业在电子商务中促进消费者购买行为发生的策略。陈枭阐述了当代大学生电子商务过程中的几个心理特征,并提出了满足大学生电子商务消费心理的营销策略。廖晓丽分析了当代消费者心理变化趋势和特征,阐述了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并提出现代企业在电子商务中应采取的策略。黄国安在分析网络消费心理的基础上提出电子商务营销策略。杨云峰则首先从消费者的角度入手,分析其心理特征、行为特征、风险感知等;其次从营销者的角度分析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对网络营销的影响,以及营销者在网络营销过程中存在的心理优劣势,并就营销者针对消费者的心理行为采取的营销策略进行了研究;最后,就如何利用消费者的心理与行为来提高个性化推荐的效果提出了解决思路。
3.E时代环境下的灯具、旅游、图书电子商务消费心理
随着e时代的到来,灯具、旅游、图书等产品的电子商务也有了迅猛发展。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灯具、旅游、图书消费心理相关文献综述如下。
朱雯在《基于网络消费心理分析的网络灯具营销策略》一文中,分析了网络营销中的几种典型消费心理并提出了基于网络消费者心理的营销对策。
关于电子商务旅游消费心理,梅偌霖在《旅游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心理》一文中,在考察旅游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心理基础上,结合我国旅游业发展实际,分析我国旅游电子商务发展的各方面有利不利条件,探索了如何加快我国旅游电子商务进程。同时分析了电子商务下旅游消费心理的变化及影响。
针对电子商务图书消费心理,《浅议电子商务时代图书消费心理》中作者刘月梅阐述了电子商务时代图书消费者心理现状,列举了电子商务时代图书消费心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图书电子商务企业的应对策略。
【参考文献】
[1]黄国安.基于网络消费心理的电子商务营销策略.市场研究,2010(8).
[2]廖晓丽.从消费心理看电子商务和企业营销. 天府新论,2007(z2).
[3]陈文阁.从消费心理透视电子商务.科技咨询导报,2007(1).
[4]兰亦青.电子商务的消费心理分析.商场现代化,2007(27).
[5]应南凯.电子商务顾客的消费心理特征.商情,2009(9).
[6]吴吉义.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心理和购买决策过程分析.电子商务,2007(8).
[7]千丽霞.电子商务营销中购买者消费心理分析. 科技信息(学术版),2008(32).
[8]李忠艳.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浅析.商业研究,2004(11).
[9]牟永泉.对电子商务营销购买者消费心理分析.电子商务,2009(8).
[10]蔡利.基于顾客网络消费心理的网络营销策略研究.时代金融(下旬),2011(7).
[11]黄国安.基于网络消费心理的电子商务营销策略.市场研究,2010(8).
[12]齐新.浅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大众科技,2006(2).
[13]杨云峰.网络消费心理与行为研究.京邮电大,2008.
[14]蒋薇薇.浅谈电子商务下的消费心理.东方企业文化,2010(12).
[15]朱安平.浅析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及其对策.计算机光盘软件与应用,2011(5).
[16]刘源.浅议电子商务环境下的消费心理和行为及其对策.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09,18(1).
[17]原莉.谈电子商务中的消费心理.职大学报,2007(2).
[18]赵永欢.探究电子商务消费心理.数字技术与应用,2011(3).
[19]陈枭.现代大学生电子商务中购买消费心理探究.管理观察,2010(17).
[20]左臣真,罗贤春.应对电子商务B2C模式中消费心理的策略分析.商场现代化,2011(6).
关键词:电子商务 营销 消费心理。
电子商务是基于国际互联网环境中的 B/S 架构开发出来的一种应用方式。在电子商务这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中,买卖双方可以互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务活动,可以全程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在线电子支付等商贸环节。电子商务将国际互联网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引入到商贸领域,对商业运作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同时也被各行业广泛运用。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电子商务优势明显,因此众多现代企业都基于 B2C 模式开发电子商务平台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而企业在制定产品最终价格时,除了考虑成本、利润等客观因素外,还有一个因素不可忽略,即定价策略中的心理因素。
在电子商务这种彼此互不见面的特殊消费环境中,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充满不确定性,其表现更为复杂和微妙,商家对于消费者心理状态的把握更加困难,而这种心理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在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经营效果和发展空间。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中人们的消费心理和消费行为对企业良好地应用电子商务系统具有重要意义。
1 电子商务环境下消费者的消费心理特征。
改革开放使得产品种类和形式日趋多样化,消费者可挑选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因此市场也由最初产品匮乏的卖方市场向消费者掌握主动的买方市场转化。在消费者主导市场的时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与卖方市场相比表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在电子商务模式中这些特点和趋势表现得更为突出,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1 追求便捷。现代社会将人们的生活节奏变快,对于快节奏生活的现代人来说,需要一种方便、快捷的购物模式,而传统的购物模式通常需要在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到达购物场所、挑选购买产品,整个过程繁琐、复杂、耗时长,再加上往返路途上的时间,通常会消耗掉消费者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网上购物恰好可以弥补这个缺陷,其方便、快捷、高效、24 小时不间断服务等特征符合现代人的消费心理。
1.2 追求物美价廉。在买方市场中,消费者对于产品的选择余地变大,因而价格就成为消费者较为敏感的因素之一。互联网上的网店相对于传统商店而言,可以让消费者通过网页轻松地浏览商品、比较不同卖家的商品,更为重要的是,电子商务模式提供了企业直接面对消费者的平台,这样省去了中间商环节的网上直销模式可以节省成本,最终降低产品价格,因而,电子商务模式可以满足消费者选择价廉物美产品的心理需要。
1.3 追求个性化。买方市场中消费品无论在数量上还是种类上都极为丰富,现代消费者特别是年轻消费者往往想象力丰富、喜欢展示自我个性,通常希望企业生产的产品能够独一无二,这种心理对个性化消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消费者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只看商品的实用价值,而更重要的是看商品是否与众不同,是否能充分体现个体的特性,这也已成为消费者消费的一项重要指标。
1.4 追求独立思考。在消费品种类及数量急速增长的现代社会,随着消费者选择范围的扩大,消费者独立思考的意识也在加强。面对传统模式下商家的各种宣传消费者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消费者通常会主动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获取产品信息并进行分析比较。消费者会从自身分析比较的过程中获取心理上的平衡,从而降低购买产品特别是贵重产品的风险感,增强购物过程中的心理满意度。
1.5 追求表现自我。电子商务购物环境中往往消费者会占据主导地位,通常消费者会花费较多的时间到虚拟网店中浏览、对比并选择产品。在买卖双方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购物环境中,消费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想法行事,这种思想会使得消费者在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中表现自我的心理体现的愈加明显。
2 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心理因素分析。
虽然电子商务的网购模式具有方便、快捷、高效等诸多优势,但是目前仍有大量消费者基于对互联网环境的不信任,进而对网上消费产生怀疑,对电子商务模式敬而远之,这会严重制约电子商务的发展。消费者的这些心理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1 传统购物方式已深入人心。消费者在传统购物模式中已经习惯“眼看、手摸、耳听”的方式,这种方式与网上购物环境中通过图片、文字、视频、影音等方法了解产品是截然不同的。网购平台不能满足消费者手摸、眼看的特定心理,而习惯了传统购物模式特性的消费者往往会因此对电子商务产生怀疑和顾虑。
2.2 对网上支付模式缺乏安全感。国际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完全开放的网络环境,对所有使用互联网的用户均没有准入限制,因此互联网上存在大量的黑客和攻击者,而电子商务是基于国际互联网开发出的一种应用,其支付过程完全是在互联网上实现的,尽管电子商务有一些安全保障措施,但是消费者的个人资料、银行卡密码、交易信息等都有被窃取、盗用和篡改的可能,部分消费者会因为这些原因不敢尝试电子商务活动。
2.3 价格达不到消费者预期。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通常期望能够得到质量相同但价格比传统商场中低很多的产品,据统计显示,目前的网上商品仅比商场中便宜 4%- 10%,再加上网购环节中的物流、配送费用,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实际享受到的价格优惠是十分有限的。价格上达不到消费者预期会使部分消费者宁可多花时间和精力采用传统购物模式,也不愿选择电子商务模式。
2.4 配送体系效率较低。电子商务模式中有形产品的运输无法通过互联网直接实现,必须借助物流配送体系才能完成,因此,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有着密切的关系。目前,我国商品的配送存在周期长、费用高、效率低等问题。数据显示我国仓库周转率仅为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而差错率却近乎于发达国家的三倍。低效的物流配送体系会严重影响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感知,进而导致部分消费者不愿接触电子商务。
3 小结。
电子商务为消费者带来了方便、高效、快捷的购物方式,消费者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消费心理给企业传统的经营理念带来了新的挑战,商家必须适应消费者新的心理特征和变化,了解消费者的心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建立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电子商务运作机制,只有如此,企业才能在电子商务运作模式下获益。
参考文献:
[1]樊春阳,葛新旗。基于消费心理学的企业营销策略浅析[J].安徽 农业科学,2007,(27)。
[2]江霞,谌洪茂。电子商务环境下客户消费行为分析与营销策略优化[J].中国商贸,2010,(4)。
【关键词】电子商务  ;移动电子商务  ;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
一、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及特征
移动电子商务(M-Electronic Commerce)是近几年随着无线移动通迅技术发展,而新兴起来的新型商务模式,它利用无线通讯技术和移动互联网进行数据传递,通过智能手机、PAD和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与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网连接来完成商务交易过程的新型商务模式。
传统电脑平台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传统的电子商务运营模式以B2C、B2B和C2C为典型模式,以B2C网上商场模式为例,其运营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B2C网上商场运营模式
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移动电子商务的运营模式是由移动电子商务交易参与者不同面产生不同的运营模式,具体有内容提供商运营模式、移动运营商主导模式、服务提供商运营模式、WAP移动门户网关运营模式。下面以内容提供商移动电子商务为例说明其具体运营模式,如图2所示。
图2
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区别于传统电脑平台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特征。移动电子商务是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浏览商品,这样就能十分方便广大移动商务用户,进而撼动传统电脑平台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区别于传统电脑平台电子商务业务,移动电子商务模式具有如下的特征:移动电子商务突破传统电脑平台时间和空间限制,极大地推动了电子商务销售规模。移动电子商务由于用户是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浏览和选购商品,这样就打破传统电子商务用户只能坐在电脑前固定时间购物时空限制,用户能够在象旅游乘车等任意时间任意地点通过移动商务设备实现网络购物。移动电子商务由于用户使用的是移动终端商务设备,交易更加方便、快捷,能够极大提高电子商务交易效率。移动电子商务由于用户通过移动终端设备浏览和选购商品,而不是只能坐在电脑面前完成交易,这样就使电子商务从传统单一固定电脑平台端变为随时随地能方便用户购物的移动贴身服务,从而能极大地提高电子商务的交易效率。移动电子商务由于使用移动终端设备使条码扫描功能更为简单,比价功能更为方便。移动电子商务用户只要通过扫描在传统超市中正在关注的商品条形码,就可以通过移动设备收索该产品商场超市和超市商品报价,所以,移动电子商务通过扫描商品条形码而实现商品的比价功能更方便实用。
二、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面临的问题
移动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时代新兴的交易模式,各商家在风起云涌发展移动电子商务之时,也象日韩和欧美国家的移动电子商务发展一样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难题。
移动电子商务运营模式的竞争优势。移动电子商务网络不稳定连接不畅,服务内容不够丰富。我国的移动无线网络由于发展时间短,经常会出现网络不稳定和连接不畅的问题,严重影响移动电子商务交易正常进行和消费者信心。移动终端设备屏幕格式多样化和操作系统版本不统一,造成移动电子商务软件平台更新难度加大。移动终端设备屏幕格式多样化和操作系统版本不统一,支付系统不统一,这些都给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软件开发设置的一道道障碍。由于不同的移动终端设备屏幕格式和操作系统版本功能不一,这就使移动运营商搭建移动电子商务网站和商家更新移动电子商务软件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三、大力发展我国移动电子商务的相关对策
加大无线网络的建设和覆盖力度,通力改进移动电子商务的服务内容和搜索服务功能。针对我国依托无线网络的移动电子商务,经常会出现网络不稳定和连接不畅的问题,应该加大无线网络的建设和覆盖力度;同时移动运营商和商家应通力协作,增加移动商务服务内容;真正把移动电子商务设计成界面友好,操作简单,搜索快捷的电子商务平台。
尽快制定移动电子商务终端设备屏幕格式和操作系统的规范标准,使移动电子商务终端设备的屏幕格式和操作系统尽可能标准化。
对移动电子商务所有交易环节设置比平台电子商务更为严格安全防范措施。与传统电脑平台电子商务对比,移动电子商务由于采用无线通讯技术,因此可能会遭致更多诸如终端假冒、无线数据、交易拥堵等安全风险,为确保移动电子商务数据安全传输,就需要采用无线加密技术和无线公开密匙体系,以确保移动电子商务整个交易过程的安全可靠。
四、结语
移动电子商务是我国近几年刚刚兴起的新型商务模式,与传统的电脑平台电子商务相比,移动电子商务的商务环境和运营模式是明显不同的,而我国现有的移动电子商务在发展中面临着没有国家统一标准,因此,必须尽快制定移动电子商务产业相关法规,使移动电子商务监管有法可依;增强移动电子商务网络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加大对移动加密技术的投入,真正发挥出移动电子商务产业蓬勃发展的优势,使其真正能够成为我国新的经济增长平台。
参考文献: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特征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具有行为的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主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而违法认定和法律规制更加困难。
20世纪6O年代.经营者就开始使用电子数据交换(EDI)来加快相互之间信息的传递;9O年代后,国际互联网(WWW)的逐渐普及,电子商务迅速地发展起来。电子商务的出现,带来了商业运营模式的变革,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到越来越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电子商务中存在各式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一、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在电子商务中采取各种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违法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诸如域名枪注、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商业秘密侵权等。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是传统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有的则是在网络环境下特有的,属于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专利”。
(一)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或营业相混淆。谋取不正当利益。电子商务中混淆行为具体表现为:将他人注册商标、商号登记为网站名称,搭其他经营者的便车;网站的Logo标识与他人商标、商号、标识等相同或相似;域名与域名之间相似;模仿、抄袭其他经营者的网页。
(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虚假宣传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下虚假宣传而言,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其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诸如可以采取BBS、电子邮件等新的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影响更加广泛.可以对其竞争对手在全球范围内造成影响。
(三)侵犯商业秘密
《布莱克法学大辞典》将商业秘密解释为“用于商业上的配方、模型、设计或信息的汇集。使拥有人相对于其他不知或不使用的竞争者有更多获得利益的机会”。一般来讲,商业秘密具两个特点,一是秘密性,即该种信息只有有限的人知道,并且经过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这是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二是经济实用性,即技术或经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相对于传统商业中而言,电子商务中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主要表现为:电子商务企业员工利用自身的优势.非法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黑客”非法入侵其他经营者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数据;以BBS、新闻组、FTP传输文件和远程登录等方式,披露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这些形式的列举远未穷尽互联网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随着互联网应用程度的提高,电子商务中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还将会不断翻新。
(四)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从实践中看,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运用网络广告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在BBS上进行商业诋毁;网络匿名诽谤。由于使用网络,信息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而且主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造成的后果较传统商业模式更为严重,损失更为巨大。
(五)域名抢注
从法律的角度讲.域名是指域名所有人拥有的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网络地址。从域名本身而言,它并不是商标或者企业的名称,只是对应互联网上IP地址的一种技术手段。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经济空前繁荣,域名在网络中的全球唯一性相当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业标识”,使得其具有了潜在的商业价值,由此而产生的域名抢注纠纷也日渐增多。与混淆行为下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不同。域名抢注是将知名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以便将来把这些知名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的域名高价出让。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类似于“傍名牌”。而域名抢注更类似于“网络敲诈”。
(六)网页链接不正当竞争
基于网络的“互联与共享”的本质特点,链接是当今互联网上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普通链接、深度链接及加框链接等等。它有效地实现了信息共享,方便使用者的查询;合理地使用还可以使经营者增强网络宣传的效果,扩大自己的影响,实现“三赢”(用户、设链者及被链者)。但是,网络是一种注意力经济,靠的是吸引广大网民创造收益,不正当竞争者通过不合理的链接方式将他人的成果轻而易举纳为己有。则必然会影响原网站经营者的利益,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电子商务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
电子商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同传统商业模式一样,存在着形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模式之一,也受到了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市场经济以竞争机制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历史证明,竞争在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优越性,达到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同时,同样会产生弊端。电子商务为经营者提供的广阔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市场瞬息万变,面临着更加残酷的竞争,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为了生存与发展而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地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眼前的短期利益。
(二)法律和道德因素
电子商务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法律和道德因素体现为法律体系不完善,商业道德缺失的结果。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由于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20世纪末期才传人我国。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相对滞后。这种法律缺位导致电子商务竞争在某些领域缺乏法律的规制。此外,我们社会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商业道德缺失的情况,在电子商务中这种特殊环境下,主体的虚拟性、手段的隐蔽性为一些抱有不法企图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他们抱着“捞一笔算一笔”的心态,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容易滋生和蔓延。
(三)技术因素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某些电子商务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投入相对低廉,而获得的收益较高;同时,所冒的风险性也比较小。实施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联网的计算机外,更多依靠的是技术,投入较为低廉。而获得的不正当竞争利益,如通过网络入侵窃,可能获得其他经营者价值极高的资料。而且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高科技手段,隐蔽性极强,使其行为既难以迅速被竞争对手发现,又容易逃避司法追究,风险比较小。
三、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特征
一般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主体的“经营性”、主观目的的逐利性、行为的违法性和行为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性等主要特征。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这是由于网络技术只是一种手段,而没有改变不正当行为的本质[引。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和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属不正当竞争的范畴,揭开其技术的神秘面纱,其本质性的主要特征并无二致。只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许多传统商业模式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不具有的特点。
(二)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
1.主体行为的虚拟性和隐蔽性
“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1993年彼得·斯坦纳发表在《纽约人》杂志上的这则漫画生动地说明了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电子商务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远距离通信式交易,而且其交易主体虚拟化,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中可以异于现实存在的主体出现[加],与传统商业模式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它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虚拟性的特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对有关主体和行为进行认定具有相当的难度。
2.主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伴随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也日趋深远。经营者完全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全球的、24小时不问断的商业活动。从而使得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危害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严重、复杂,且随着不正当竞争经营者所采用手段的不断更新而愈演愈烈。
3.行为违法认定的模糊性和法律监管的困难
论文摘要: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无本质上的区别,但具有行为的虚拟性、隐蔽性等特点,主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而违法认定和法律规制更加困难。
20世纪6O年代.经营者就开始使用电子数据交换(EDI)来加快相互之间信息的传递;9O年代后,国际互联网(WWW)的逐渐普及,电子商务迅速地发展起来。电子商务的出现,带来了商业运营模式的变革,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到越来越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电子商务中存在各式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一、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在电子商务中采取各种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违法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诸如域名枪注、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商业秘密侵权等。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是传统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有的则是在网络环境下特有的,属于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专利”。
(一)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或营业相混淆。谋取不正当利益。电子商务中混淆行为具体表现为:将他人注册商标、商号登记为网站名称,搭其他经营者的便车;网站的Logo标识与他人商标、商号、标识等相同或相似;域名与域名之间相似;模仿、抄袭其他经营者的网页。
(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虚假宣传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下虚假宣传而言,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其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诸如可以采取BBS、电子邮件等新的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影响更加广泛.可以对其竞争对手在全球范围内造成影响。
(三)侵犯商业秘密
《布莱克法学大辞典》将商业秘密解释为“用于商业上的配方、模型、设计或信息的汇集。使拥有人相对于其他不知或不使用的竞争者有更多获得利益的机会”。一般来讲,商业秘密具两个特点,一是秘密性,即该种信息只有有限的人知道,并且经过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这是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二是经济实用性,即技术或经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相对于传统商业中而言,电子商务中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主要表现为:电子商务企业员工利用自身的优势.非法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 “黑客”非法入侵其他经营者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数据;以BBS、新闻组、FTP传输文件和远程登录等方式,披露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这些形式的列举远未穷尽互联网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随着互联网应用程度的提高,电子商务中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还将会不断翻新。
(四)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从实践中看,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运用网络广告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在BBS上进行商业诋毁;网络匿名诽谤。由于使用网络,信息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而且主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造成的后果较传统商业模式更为严重,损失更为巨大。
(五)域名抢注
从法律的角度讲.域名是指域名所有人拥有的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网络地址。从域名本身而言,它并不是商标或者企业的名称,只是对应互联网上IP地址的一种技术手段。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经济空前繁荣,域名在网络中的全球唯一性相当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业标识”,使得其具有了潜在的商业价值,由此而产生的域名抢注纠纷也日渐增多。与混淆行为下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不同。域名抢注是将知名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以便将来把这些知名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的域名高价出让。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类似于“傍名牌”。而域名抢注更类似于“网络敲诈”。
(六)网页链接不正当竞争
基于网络的“互联与共享”的本质特点,链接是当今互联网上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普通链接、深度链接及加框链接等等。它有效地实现了信息共享,方便使用者的查询;合理地使用还可以使经营者增强网络宣传的效果,扩大自己的影响,实现“三赢”(用户、设链者及被链者)。但是,网络是一种注意力经济,靠的是吸引广大网民创造收益,不正当竞争者通过不合理的链接方式将他人的成果轻而易举纳为己有。则必然会影响原网站经营者的利益,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电子商务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
电子商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同传统商业模式一样,存在着形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模式之一,也受到了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市场经济以竞争机制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历史证明,竞争在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优越性,达到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同时,同样会产生弊端。电子商务为经营者提供的广阔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市场瞬息万变,面临着更加残酷的竞争,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为了生存与发展而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地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眼前的短期利益。
(二)法律和道德因素
电子商务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法律和道德因素体现为法律体系不完善,商业道德缺失的结果。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由于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20世纪末期才传人我国。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相对滞后。这种法律缺位导致电子商务竞争在某些领域缺乏法律的规制。此外,我们社会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商业道德缺失的情况,在电子商务中这种特殊环境下,主体的虚拟性、手段的隐蔽性为一些抱有不法企图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他们抱着“捞一笔算一笔”的心态,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容易滋生和蔓延。
(三)技术因素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某些电子商务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投入相对低廉,而获得的收益较高;同时,所冒的风险性也比较小。实施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联网的计算机外,更多依靠的是技术,投入较为低廉。而获得的不正当竞争利益,如通过网络入侵窃,可能获得其他经营者价值极高的资料。而且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高科技手段,隐蔽性极强,使其行为既难以迅速被竞争对手发现,又容易逃避司法追究,风险比较小。
三、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特征
一般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主体的“经营性”、主观目的的逐利性、行为的违法性和行为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性等主要特征。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这是由于网络技术只是一种手段,而没有改变不正当行为的本质[引。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和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属不正当竞争的范畴,揭开其技术的神秘面纱,其本质性的主要特征并无二致。只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许多传统商业模式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不具有的特点。
(二)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
1.主体行为的虚拟性和隐蔽性
“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1993年彼得·斯坦纳发表在《纽约人》杂志上的这则漫画生动地说明了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电子商务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远距离通信式交易,而且其交易主体虚拟化,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中可以异于现实存在的主体出现[加],与传统商业模式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它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虚拟性的特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对有关主体和行为进行认定具有相当的难度。
2.主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伴随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也日趋深远。经营者完全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全球的、24小时不问断的商业活动。从而使得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危害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严重、复杂,且随着不正当竞争经营者所采用手段的不断更新而愈演愈烈。
3.行为违法认定的模糊性和法律监管的困难
关键词:电子商务 不正当竞争 特征
前言
20世纪6O年代.经营者就开始使用电子数据交换(EDI)来加快相互之间信息的传递;9O年代后,国际互联网(WWW)的逐渐普及,电子商务迅速地发展起来。电子商务的出现,带来了商业运营模式的变革,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起到越来越明显的促进作用;同时,电子商务中存在各式各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严重地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需要给予高度关注。
一、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定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在电子商务中采取各种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等违法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电子商务秩序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为诸如域名枪注、网络虚假广告、网络商业秘密侵权等。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有的是传统经济中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延伸.有的则是在网络环境下特有的,属于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专利”。
(一)混淆行为
混淆行为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正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营业与他人经营的商品或营业相混淆。谋取不正当利益。电子商务中混淆行为具体表现为:将他人注册商标、商号登记为网站名称,搭其他经营者的便车;网站的Logo标识与他人商标、商号、标识等相同或相似;域名与域名之间相似;模仿、抄袭其他经营者的网页。
(二)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行为。电子商务中的虚假宣传相对于传统商业模式下虚假宣传而言,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其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诸如可以采取BBS、电子邮件等新的形式进行虚假宣传;影响更加广泛.可以对其竞争对手在全球范围内造成影响。
(三)侵犯商业秘密
《布莱克法学大辞典》将商业秘密解释为“用于商业上的配方、模型、设计或信息的汇集。使拥有人相对于其他不知或不使用的竞争者有更多获得利益的机会”。一般来讲,商业秘密具两个特点,一是秘密性,即该种信息只有有限的人知道,并且经过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这是构成商业秘密的核心特征;二是经济实用性,即技术或经营信息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或潜在的竞争利益。这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相对于传统商业中而言,电子商务中侵犯商业秘密的形式主要表现为:电子商务企业员工利用自身的优势.非法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信息; “黑客”非法入侵其他经营者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数据;以BBS、新闻组、FTP传输文件和远程登录等方式,披露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这些形式的列举远未穷尽互联网上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随着互联网应用程度的提高,电子商务中侵害商业秘密的形式还将会不断翻新。
(四)商业诋毁
商业诋毁,是指通过捏造、公开虚伪事实或虚假信息,对特定商事主体的商誉、商品或服务进行贬低和诋毁,造成其商业利益损失的侵权行为…。从实践中看,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运用网络广告诋毁其他经营者的商誉;在BBS上进行商业诋毁;网络匿名诽谤。由于使用网络,信息传播的范围广,速度快,而且主体具有虚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电子商务中的商业诋毁造成的后果较传统商业模式更为严重,损失更为巨大。
(五)域名抢注
从法律的角度讲.域名是指域名所有人拥有的用于计算机定位和身份识别的网络地址。从域名本身而言,它并不是商标或者企业的名称,只是对应互联网上IP地址的一种技术手段。但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网络经济空前繁荣,域名在网络中的全球唯一性相当于企业在互联网上的“商业标识”,使得其具有了潜在的商业价值,由此而产生的域名抢注纠纷也日渐增多。与混淆行为下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不同。域名抢注是将知名的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为域名.以便将来把这些知名商标或企业名称注册的域名高价出让。使用与竞争对手相似的域名类似于“傍名牌”。而域名抢注更类似于“网络敲诈”。
(六)网页链接不正当竞争
基于网络的“互联与共享”的本质特点,链接是当今互联网上常用的技术手段,包括普通链接、深度链接及加框链接等等。它有效地实现了信息共享,方便使用者的查询;合理地使用还可以使经营者增强网络宣传的效果,扩大自己的影响,实现“三赢”(用户、设链者及被链者)。但是,网络是一种注意力经济,靠的是吸引广大网民创造收益,不正当竞争者通过不合理的链接方式将他人的成果轻而易举纳为己有。则必然会影响原网站经营者的利益,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电子商务环境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产生的原因
电子商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同传统商业模式一样,存在着形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
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模式之一,也受到了市场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市场经济以竞争机制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手段,历史证明,竞争在发挥其优胜劣汰的优越性,达到高效配置社会资源的同时,同样会产生弊端。电子商务为经营者提供的广阔市场,竞争激烈程度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市场有过之而无不及。市场瞬息万变,面临着更加残酷的竞争,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为了生存与发展而不择手段,急功近利地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眼前的短期利益。
转贴于 (二)法律和道德因素
电子商务中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法律和道德因素体现为法律体系不完善,商业道德缺失的结果。道德与法律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在法律制度建设方面,由于电子商务作为新生事物在20世纪末期才传人我国。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相对滞后。这种法律缺位导致电子商务竞争在某些领域缺乏法律的规制。此外,我们社会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商业道德缺失的情况,在电子商务中这种特殊环境下,主体的虚拟性、手段的隐蔽性为一些抱有不法企图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了绝好的机会.他们抱着“捞一笔算一笔”的心态,使得不正当竞争行为更加容易滋生和蔓延。
(三)技术因素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某些电子商务经营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投入相对低廉,而获得的收益较高;同时,所冒的风险性也比较小。实施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联网的计算机外,更多依靠的是技术,投入较为低廉。而获得的不正当竞争利益,如通过网络入侵窃,可能获得其他经营者价值极高的资料。而且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高科技手段,隐蔽性极强,使其行为既难以迅速被竞争对手发现,又容易逃避司法追究,风险比较小。
三、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般特征
一般来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主体的“经营性”、主观目的的逐利性、行为的违法性和行为后果对社会的危害性等主要特征。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样具有这些特征。这是由于网络技术只是一种手段,而没有改变不正当行为的本质[引。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和传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属不正当竞争的范畴,揭开其技术的神秘面纱,其本质性的主要特征并无二致。只是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管理手段的滞后性,电子商务环境下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许多传统商业模式中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不具有的特点。
(二)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点
1.主体行为的虚拟性和隐蔽性
“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1993年彼得·斯坦纳发表在《纽约人》杂志上的这则漫画生动地说明了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电子商务主要在网络环境中进行,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远距离通信式交易,而且其交易主体虚拟化,企业或个人在网络中可以异于现实存在的主体出现[加],与传统商业模式下不正当竞争行为相比,它具有虚拟性的特点。同时,由于电子商务虚拟性的特点,其不正当竞争行为就具有相当的隐蔽性,对有关主体和行为进行认定具有相当的难度。
2.主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伴随经济全球化,电子商务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在世界范围内展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也日趋深远。经营者完全能够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全球的、24小时不问断的商业活动。从而使得电子商务不正当竞争行为带来的危害较传统商业模式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更为严重、复杂,且随着不正当竞争经营者所采用手段的不断更新而愈演愈烈。
3.行为违法认定的模糊性和法律监管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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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严中华,关士续,米加宁.基于制度的B2B电子商务信任模式的理论研究[J].科研管理,2004,25(2):76-81
[10]梁锋.电子商务盈利模式影响因素研究[D].中北大学,2012
[11]易单.B2B电子商务模式盈利能力研究[J],企业家天地(理论版),2010(4):184
关键词:电子商务 生态系统 演化路径
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与完善,我国的电子商务应用自1995年引入以来先后经历了从初步认识到广泛关注,继而广泛应用、爆发式发展的四个阶段。目前,我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集中表现为电子商务交易额的逐年攀升、在线购物网民数量的爆发性增长以及电子商务网站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日益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网络购物平台的不断发展壮大,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促使移动购物日益便捷,传统企业大规模进入电商行业中的网络购物市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前景广阔。
除了电子商务网站喷涌式的增加以及网民数量的大规模扩张,电子商务产业的迅猛发展也吸引了与互联网交易相关的贸易公司、生产厂商、物流企业以及广告、金融、软件公司等主体的加入,相关的增值服务机构也不断增多。电子商务交易的产品种类随之越来越广泛,囊括了一般零售业商品以外的服务、信息类产品。日益壮大的电子商务产业中,各主体围绕核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网络相互关联和促进,产业集群化特征明显,形成相对庞大的产业链和生态部落,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过程中集群化的现象标志着其产业链的日益成熟,各参与主体之间相互依存与互动、促进共赢局面的产生。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涵义
(一)商业生态系统理论
生态学理论应用于经济研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熊彼特的经济进化论。商业生态系统最先由James F.Moore(1986)提出,Moore将其定义为“基于组织互动的经济联合体”,将生态学观点应用到企业竞争战略中,为研究企业发展与市场运作提供了新思路,初步奠定了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框架。Peltoniemi和vuori(2004)在此基础上认为商业生态系统是由具有一定关联的组织组成的一个动态结构系统,这些组织可能是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及其他各类与系统有关的组织。其后国内外学者针对这一复杂适应系统中各主体之间的关联、价值创造以及均衡发展展开了探讨,商业生态系统的应用越来越广。梁运文、谭力文(2005)利用商业生态系统理论阐述了企业战略选择需要基于对所处商业生态系统的认识;而田秀华、聂清凯(2006)等人指出企业在竞争过程中,不同主体、不同系统之间的动态发展与共赢将是未来发展的主题。
从实际应用角度,商业生态系统理论用动态发展的思想剖析了各企业与外部环境之间的相互依赖、紧密联系的关系,显著优于供应链理论、战略联盟理论等。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当前以共同客户链为导向、共生关系明显的集群化现象,商业生态系统理论相比价值链理论等能够更好地解释电子商务产业的集群化现象,强调成员共生关系及对环境的动态适应与改变。因而本文立足商业生态理论对我国电子商务系统的发展演进展开研究更为合理。
(二)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内涵
将商业生态系统的理论和研究成果应用到电子商务领域,就产生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概念。本文所述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即为一系列密切关联的企业和组织机构,超越地理局限,利用互联网络平台作为竞争和沟通环境,围绕核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联合成为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该生态系统中各成员各司其职,促进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交换和循环,共同组成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商业生态系统。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针对企业发展战略的复杂性,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既是企业的关键战略途径,也是一种管理理念的创新。系统中各成员间应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创新的集成化商务模式和标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调整战略选择、培养核心竞争力。
(三)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构成模型
根据前文所述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对商业生态系统的定义,结合电子商务发展背景与运转模式的特殊性,笔者在整理已有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构成模型做了阐释,如图1所示,描述了各层次之间的依存关系。该模型自内而外、层次分明,包括由核心电子商务企业、供应商及客户组成的核心层;直接参与电子商务交易的各个相关组织,如包括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等组成的支撑层;与电子商务交易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延伸层以及最外层的支撑电子商务系统运作的外部环境。其中核心层的主体是电子商务交易的主体,在支撑层的关联企业的支撑下有效便捷地完成交易。各层次中主体之间的交流协作也促进了电子商务交易中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的交换共享,保障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健康运行。
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特征及演化路径
(一)电子商务系统的特征
1.系统更新迭代速度快。随着技术进步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不断成熟与完善,整个过程中将会持续更新与优化,参与主体多样化、环境的复杂性决定了电子商务系统的不断更新升级。对于传统商业生态系统而言,高速的更新特征只会在衰退阶段出现。
2.核心企业的领导地位。互联网所具有的正网络效应,使核心企业对其客户的价值随着客户数增加而指数型增加。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围绕一个核心电子商务企业的集群化现象明显,随着生态系统的扩大,更多的支撑性、寄生性因素涌入,围绕核心企业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共享以及共同进化。
3.系统边界的模糊性。由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参与主体与市场环境的不断扩张降低了信息共享成本,突破了地域限制,由此衍生出了与交易相关的各类增值服务。和一般的商业生态系统专注于特定领域不同,电子商务系统本身的多样性促使其系统边界随着生态系统的扩大不断延伸,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
4.较高环境威胁。当前电子商务仍是上升势头迅猛的新兴行业,其发展模式、技术支持与政策环境等都没有定型,伴随着系统的高速更新,各种不确定性也在不断提升。因此,与传统商业生态系统相比,其面临衰退和死亡的威胁更高。外部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也将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发展产生不同程度的冲击。
(二)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演化路径
Moore从商业生态系统均衡演化的角度,将商业生态系统从产生并初具规模,到稳定发展最终走向衰退的过程为四个阶段。同样地,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作为新的商业生态系统,也必然经历这一生命周期的各演进过程。基于上文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特征的分析,结合其发展模式的独特性,本文在传统的对商业生态系统生命周期的分析基础上,重新定义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演化路径:分别是初步形成、扩展、协调发展、进化革新四个阶段,如图2所示。
第一,初步形成阶段。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进化初期,核心电子商务企业以满足特定客户需求为目标,通过运营模式创新或提升附加值的方式吸引其他的参与者与协作者。若这种模式是有效的,一个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就将生存下来,并不断扩张。通过开拓阶段后,新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诞生并初具规模。
第二,经过初期的拓展过程且随着系统核心参与者的不断成长,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步入迅速增长的扩展阶段,参与系统的主体逐渐涌现。新的生态系统所形成的价值链条能够实现吸引客户、扩大生产的目标。与此同时,不同领导核心的同质生态系统之间的竞争开始不断升级,市场竞争格局基本确定。
第三,扩展阶段业务的高速增长,使得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统筹系统发展变得日益重要而复杂。此时电子商务生态系统进入协调发展阶段。协调多方利益冲突与价值分割,维持系统健康发展就需要不断完善生态系统的规则和标准。此时市场资源和角色会随着生态系统的不断演进而进行协调和再分配,各类认证体系、规则制度的完善以及大规模协作的产生是抑制系统内部恶性竞争的有效手段。
第四,当既有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受到新的模式或外部政治经济环境的冲击时,系统面临演进终止、被替代的威胁,转而进入进化革新阶段。进化阶段需要系统改变或颠覆原有的模式,进行模式创新或技术创新,进化成为新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事实上,由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本身易收到外部环境的威胁,使得电子商务系统在演进过程中的任意阶段都可能由于外部环境的刺激突发变化进入进化革新阶段。
上述四个阶段本质上也显示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生命周期历程。作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参与者,能够明确其当前所处的阶段有利于帮助其有效的预测潜在风险,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对于领导着整个生态系统的核心电子商务企业而言,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
基于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案例分析
(一)初步形成阶段(1999-2002年)
在阿里巴巴集团初步发展阶段,也曾受到互联网泡沫破灭的威胁,通过大量的试错与探索之后,由功能单一的论坛转型为交易平台,助力中小企业的营销贸易,推陈出新得以生存下来。
(二)扩展阶段(2003-2007年)
随着网络设施的普及与技术进步,阿里巴巴生态系统的成员规模开始呈现爆炸式增长,相应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边界不断扩大。2003年建立C2C网站淘宝网,2005年收购雅虎中国,2006年收购口碑网等举措充分彰显了其业务功能的不断拓充完善。
(三)协调发展阶段(2008-2011年)
随着网民数量的激增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增多,阿里巴巴生态系统中的利益关系日益复杂。2009年成立阿里云公司,2010年淘宝商城独立运营,都旨在为客户提供定位更精准的服务。这一阶段为了实现协调整合,作为系统核心的阿里巴巴敢于调整战略,实现从电子商务服务商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运营商的转型,以图加强系统的开放性,规范各类服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成长。
(四)进化革新阶段(2011年至今)
当前阿里巴巴公司成长势头正旺,但仍为潜在的威胁做好了准备。2011年,阿里巴巴开始着手建设仓储网络,2012年公司从香港联交所退市,生态系统持续良性进化。与此同时,各类社交网络与移动互联的应用也颠覆了一些传统的交易模式,阿里巴巴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中的各成员也都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规避恶性竞争、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促使系统健康发展。鉴于外部环境的高威胁性,虽然阿里巴巴生态系统正处于成熟上升期,未来也可能会有新的商业模式出现,促使阿里集团颠覆当前的模式。
参考文献:
1.胡岗岚,卢向华,黄丽华.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及其演化路径[J].经济管理,2009(6)
2.胡岗岚.平台型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及其自组织机理研究[D].复旦大学,2010
3.吕林,王然.浅谈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内涵及其特征[J].中国科技信息,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