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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乡河长制工作,扎实完成2020年度河湖治理管护任务,根据《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省市要求,制定《县乡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根据人员变动,重新明确各村、各河的责任人。
二、明确巡河任务
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查河湖工作,了解责任河湖的现状、治理管护目标及重点任务,检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查找分析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度河长计划任务落实和河长制“见成效”阶段性目标实现。
三、明确巡河内容
1、河道治理进展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3、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4、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5、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6、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7、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8、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9、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10、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四、健全方法步骤
乡级河长巡河工作由相应乡级河长自行巡河,相应的村级河长应配合巡河;村级河长巡河由各自所在的村组织,进行巡河。
1、深入责任河湖一线调查摸底。河长巡河时,应对河湖进行全程察看,走访沿线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2、对重点路线、重点河段进行重点巡查。各级河长应围绕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年度计划任务,拟定巡查路线、重点河段等,进行巡河。
3、严格工作要求进行巡河。按照河长办拟定的巡河方案实施,河长巡河时,须按省市县有关规定,使用“省河长通”APP(每次巡河不低于5分钟,不少于200米),填写好巡河记录,留下巡河照片发至镇河长办。
4、任务督办。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村级河长进行处理,对进展严重迟缓或交办时限内未能完成的,提请镇级总河长签发河长督办单。
5、资料归档。对乡级河长巡河相关资料,由乡河长办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各村级河长应将定期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作为乡河长制年度考评重要依据,河长办应在每月25日前督促未巡河的河长巡河到位。
五、规定时间要求
原则上乡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级河长决定。
为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再就业政策落实,排查政策落实中出现的情况;切实解决下岗失业人员集中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再就业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以及发现和解决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文秘站网改进和完善再就业政策。我办会同安福县再就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5月8日到5月25日对我县有关单位落实再就业政策情况进行了排查。现把排查情况简要的汇报如下:一、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一系列再就业政策,把做好再就业工作作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作为县的头等大事来抓。今年1至5月,实现全县城镇新增就业1516人,有65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对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工共计87.5万元,20__年还获得了全市小额贷款先进单位;加强了再就业服务和资金投入力度,已筹集再就业资金84万元;安置“4050”人员68名实现就业;再就业免费培训350人次,培训后实现再就业率过到78;1--5月失业金共计发放100.5万元。较好的落实了再就业政策,就业再就业工作总体进展态势良好,朝着既定目标稳步发展
二、存在的不足
1、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落实方面。尽管做出了努力,不同程度得到了落实,但由于现实的经济实力差距,使我县的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不够不足,影响到了再就业政策的落实进度和深度。
2、在再就业政策宣传方面。再就业政策和再就业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缺乏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对没有形成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再就业工作的浓厚氛围。
3、在税费减免协调方面。由于工商、税务部门与我办各成员单位都不隶属同一部门,从而导致在工作协调方面联系不够,致使一些工作的进步缓慢,特别在税费减免的协调方面。
4、政策设计缺欠,部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享受不到再就业优惠政策。目前尚有相当数量未进再就业服务中心且未能并轨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集体企业、国有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下岗失业人员不属享受优惠政策人员范围。导致该部分人员意见较见。
二、下一步打算
1、加大再就业政策宣传。我办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邀请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工会、妇联等相关部门参加活动并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同时加强对再就业政策和再就业典型的宣传。
2、加强工作协调力度。积极主动协调我县财政、工商、税务、物价、经贸及银行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税费减免、工商登记、资金筹集、小额贷款等政策的落实。
(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方面
分局聚焦“四力”要求,与时间赛跑,为企业解难,坚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受困企业依法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助力共度时艰,充分发挥税收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齐心筑起抗击疫情的铜墙铁壁。
(二)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方面
分局管理员全面梳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通过微信群、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宣传,其中政策文件18条,文件解读与汇总26条,申报操作指引9条,政策宣传动漫1条。
对辖区内卫生院积极宣传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贴和奖金、医药防护用品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与卫生院财务人员线上对接,分类统计获得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的医护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的人数及金额、个人捐赠名单及金额。目前,辖区内四家镇卫生院均已将政策宣传全面覆盖
对辖区内企业参与公益性捐赠的,各管理员按照管户分配原则,与当地政府联系确定捐赠企业名单,与企业负责人联系确定捐赠金额及物资数量,核实捐赠途径,深入宣传有关疫情期间鼓励公益捐赠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政策,并叮嘱企业做好捐赠票据、证明等税前扣除凭证的留存管理工作。目前,辖区内共有6户企业参与公益捐赠,捐赠物资及现金总计156.85万元,均已宣传到位。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关键期,分局管理员每日持续更新统计复工复产企业名单,目前已有46户企业复工复产,对于复工复产企业以及待复工企业,分局有针对性地宣传延长亏损结转年限、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等税费优惠政策,为中小型企业注入一针强心剂,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
(二)纳税服务措施落实方面
分局主动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联系,普及宣传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目前分局掌握辖区内有一户企业属于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已通过微信辅导纳税人学习相关政策,后续将在申报期内辅导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分局通过纳税人微信交流群,按照总局要求将网上办理清单告知纳税人,对于纳税人不会操作的,也通过电话指导其完成操作,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记录下来,等待疫情结束时立即帮助纳税人解决需求。
(四)税收征管措施落实方面
一、涉农收费执行情况
按照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职能部门和镇直有关部门均按照上级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依据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方面
今年,我镇各中小学校认真落实中小学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和书费,全镇享受一补280人,其中中学200人,每学期500元/人;小学80人,每学期375元/人,全年合计享受金额26万元,没有发现任何违规违纪现象,深受群众及学生家长的好评。
2、农民建房土地管理方面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除正常收取耕地占用税外,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
3、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方面
计划生育部门除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7条和第38条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为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节育手术、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的证件办理,一律实行免费服务。另外,全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60岁以上有98人独女户及双女户享受了每人每年840元补助政策、86户享受600元补贴,共计补助金额达133920元。
4、农村用电方面
农村照明用电执行0.56元/千瓦时;农业生产0.614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和其它5月份前0.78元/千瓦时,5月份后0.8013元/千瓦,没有加价收费现象。
二、各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
1、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
今年我镇32个行政村(居委会),9160户,补贴面积28511.893亩,全镇共发放粮补资金2523023.4元,于3月5日前兑付农户。
2、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
2012年我镇共涉及有退耕还林任务的村31个,补贴面积9064亩,(其中:每亩补助160元4511亩,每亩补助90元4553亩),补助农户3160户,10年应发放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3153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2011年还未发放。
3、村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
今年到目前为止,县财政下拨我镇村级补助资金114.3972万元,已发放到位。
4、农机补贴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对购买大型农机具补贴的政策,我镇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凡是购买大型农机具的农户,分别到县农机局进行了登记,按照政策进行了补助,共补助农机具78台,补助资金30万元。
三、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落实情况
今年,我镇共有22个村申报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涉及水利、道路、村容村貌整治三大项。项目投资预算额共769.3986万元,其中村民筹资共63.452万元,村民酬劳工日数90935个,拟申请财政奖补资金共122.661万元。除按照上级有关补助政策外,没有发现强行集资、推派问题,并且各村都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定期进行民主理财,发挥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四、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1、减轻农民负担“公示制”落实情况
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价格信息,我们要求由物价部门牵头,在全镇32个村(居委会)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农监部门跟踪督查。通过公示制度的落实,使农民群众明白了价格标准,哪些应该交,哪些不应该交,哪些该交多少,有效遏制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2、减轻农民负担“限额制”落实情况
在“限额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宣传部门牵头,订阅年度党报党刊,严格执行限额标准,即1500口人以上的大村每年度不得突破800元,1500口人以下小村每年度不得突破500元。
3、减轻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在“责任追究制”落实方面,我们要求由镇纪委牵头,农监、组织等部门参加,一旦发现涉农案(事)件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姑息迁就。
XX镇人民政府
科协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今年以来。坚持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关,依照县委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演讲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对一年来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今年以来。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使责任制的内容更加具体,也是全体干部职工更加明确了各自责任。工作中,首先成立了县科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席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主席同志担任。其次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加强机关干部的廉政教育。廉政工作会后。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需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带好班子,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二是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理论知识和中、省、市关于反腐败的重要理论指示精神,全体干部从思想上进一步认识到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
住建局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我局通过“六对照、五查找”及结合第一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任务进行自检,发现问题一项,存在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教育方式的灵活性有所欠缺。
针对该问题,我局立即部署,研究落实整改任务,由分管党务领导牵头,党办负责落实相关任务。一是强化班子建设。结合换届年,重新选举出让党员满意、群众放心的支部班子,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强化方法创新。结合“两学一做”“解放思想大讨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通过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切实强化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内容安排上,注重对症下药、因势利导;三是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制度、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切实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工作实效。
10月29日,局活动小组对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取得实效,同时对主题教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目前,各党支部正在积极筹备换届选举,学习教育按计划进行开展,各项制度逐步完善落实。
11月20日,XX县召开乡镇党建办主任调度会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XXX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州委组织部督查组督查XX县“两项整治”工作反馈问题通报,通报了各乡镇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安排部署了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互查互验互促”工作。
XXX要求,各乡镇党建办主任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督促各村抓实抓细“两项整治”工作;要尽快组织再开展一次“两项整治”工作“回头看”,特别是要紧盯反馈问题,逐项对照、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要认真开展“互查互验互促”工作,本着对组织认真负责的态度,毫不留情面地指出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不出现偏差漏项。
一、指导思想
按照“合理的要快办,无理的要解释、违法的要打击、失职的要追究”的工作要求,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以“金桥行动”为抓手,组织机关全体干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破解发展难题,化解社会矛盾、融洽干群关系,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发展稳定。
二、对象范围
局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下访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到分工联系镇下访;各科室要按照局统一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排查出本科室重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对象,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下访方案,报局“金桥行动”领导小组。局“金桥行动”领导小组要根据本部门重点热点问题和重点对象,组成有科级领导带队的下访工作小组,负责处理解决相关问题,实行包案处理。
三、重点任务
1、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各科室要重点排查化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依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局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集中时
间、深入基层,重点协调解决联系的镇区和分管范围内的疑难复杂问题。对重大问题,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请主要领导或通过集体会办的方式研究解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事要解决”的要求,协调解决本部门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2、扎实开展“积案处理突击月活动”。重点是:对上级交办的尚未化解的案和近期排查出的重点群体性问题,逐案分析问题发生原因,逐案落实处理稳控责任,逐
案研究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集中精力、精中力量、落实责任、限时办结。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责任科室在下访活动中,要按照“三个凡是”(凡是有政策依据的,立即办;凡是与政策搭边的,力争办;凡是虽然没有政策依据,但合情合理,在面上不会形成攀比的,想法办)的要求,把积案化解作为重点,力争问题有效处理,重点人停访息诉。对暂时无法化解的,要研究制订切实有效的稳控措施,确保将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确保不发生进京非访、到省进京集访。8月下旬,局“金桥行动”领导小组将专题听取各责任科室化解情况汇报。9月5日前,各责任科室要将每个重点问题的化解情况和稳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3、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方面的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方面要重点督促市殡仪馆、市社会福利院、市大厦、市救助管理站等单位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整改情况,努力在源头上减少安全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在下访活动中,要认真排查解决可能引发新闻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工作要求
1、落实下访工作责任。要按照分层分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下访工作责任。要重点抓好包案重点问题的处理。局将成立局“金桥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局“金桥行动”牵头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在下访过程中,要深入基层,直面矛盾,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在下访活动中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失职而发起社会不稳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严肃责任追究。
2、加强下访工作宣传。局办公室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造浓下访的舆论氛围。要提前将下访活动的时间、地点向群众公布,进一步畅通渠道,接受群众投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下访活动取得实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二、督查形式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三、督查分工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四、督查内容
(一)综合督查
1.民生工作开展情况。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民生工程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3.运行管护落实情况。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4.清单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5.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6.进行民生工程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二)专项督查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重点督查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五、督查方法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六、结果运用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七、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八、督查组职责及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二要严格奖惩。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