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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息化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分离 必要性
企业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目前在西方许多国家,企业税务会计早已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形成了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它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并列为企业会计的三大分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和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使企业面临着新的税收征管环境,客观上需要实时反映企业税务会计信息,有效规避、控制涉税风险。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决定实施税务会计系统。中国石油大连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作为中石油下属的地区公司,是这次中石油实施税务会计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一、税务会计系统的特点
所谓企业税务会计,是以税收法律制度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企业(纳税人)的各项涉税活动(包括税款的形成和计算、申报纳税和缴纳税款等)所引起的资金运动进行连续、系统、全面、综合反映和监督的专业会计。它既与财务会计相联系,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在会计账册设置和会计报表的报送方面,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相结合的,又与财务会计相区别,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报告之中。随着经济一体化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化,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管理模式、财务会计方法及税收法律体系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建立企业税务会计已经越来越重要。
中国石油税务会计系统是一套自下而上相互支撑的税务会计体系,即以所得税为主要内容、以FMIS7.0为依托,实时反映税务会计信息,有效规避、控制涉税风险,及时分析、提供税务管理和决策信息,实现税收动态管理、类别管理、个性管理、风险管理、筹划管理、效益管理,提升税务管理服务于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效力。税务会计系统以全面反映会计准则和税法差异为重点,核算递延所得税和当期所得税费用,为所得税纳税申报及财务管理提供详实而准确的基础数据,有利于进行分析、预测及筹划管理,防范税务风险。我们的具体做法是:(1)设置责任中心+会计科目差异调整凭证+所得税会计数据析取,同时参照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方法,在FMIS7.0下设置“税务调整责任中心”,与股份公司、国际准则调整责任中心平行,用作反映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数据;(2)对税法和会计准则没有差异的经济事项,直接沿用财务会计凭证处理数据;(3)对于存在差异的经济事项,在税务调整责任中心进行凭证处理,运用税务调整科目对标准会计科目进行调整;(4)在FMIS中创建所得税会计体系,定义所得税会计体系与FMIS会计核算体系之间的数据逻辑关系;通过合并的责任中心+所得税会计体系从FMIS账务体系中析取所得税会计数据。在FMIS7.0的会计科目表中增加纳税调整科目,此类科目用作纳税调整凭证的调入方科目(调出方为标准的会计科目)。按照税法口径建立税务科目表及税务科目与会计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根据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建立调整事项列表,按月或按年可根据调整事项,在调整责任中心内,制作调整凭证。建立以下属投资公司(本部、添加剂、星航销售、质检中心)为单位,税法口径下的税务合并虚拟责任中心,用作展示税法口径下的核算数据。建立完整税务会计组织架构,依据大连石化一级核算内的账务数据,实时查询税法口径下的核算数据,提供税务会计系统下核算数据的查询分析及报表编制等功能,并继承了ERP与FMIS融合的成果(详见下图)。
二、企业税务会计的原则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必然要遵循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同时,还应遵循税务会计核算的特有原则:
1.遵循税法原则。企业在处理税务会计事务时,必须符合国家的税法规定。当会计一般原则与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对不符合税法的会计事项要进行调整,必要时要单独进行核算。
2.灵活操作原则。企业在进行税务会计活动时,对与企业纳税关系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企业在日常会计活动中应当正确核算各种应纳税金,做到核算与监督相结合,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税法的行为。
3.确保税收收入原则,即以保证国家税款收入为第一要务合理税负原则。税务会计的一项重要目标是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提供准确的纳税资料和信息,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4.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是实体问题,履行纳税义务的手段为程序规定,税务会计中应遵循程序规定优于实体问题原则,例如缴纳税款时有疑问,应先完税,再进行申诉;接受税务机关的审计监督原则,税务机关有权监督检查纳税人的税务会计核算,纳税人有义务接受监督等等。
三、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
(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一的弊端
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税收制度一直处于会计的从属地位,致使税基遭受侵蚀,使税收工作失去其经济调节杠杆作用的真实含义等。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在一些地区公司(尤其是多数控股投资子公司)中,企业会计人员兼任企业办税人员,一人肩负多项职能、多个任务,且涉税事宜的办理也仅仅是会计工作的附属内容,会计人员自然没有也不愿花费较多时间、精力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全面透彻的学习和钻研。企业税务会计人员只对税务部门指示和处理作出被动的接受状态,其在办理涉税事宜时,则难免由于业务而常犯错误和不了解税收政策,使得企业被税务部门治理并遭受不必要损失。
所以说,计税标准与财务制度分离的必然性,决定了企业税务会计从企业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的必然性。企业作为独立纳税人,既要依法纳税,又要追求纳税的合法化,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因此建立独立的企业税务会计体系,便顺理成章地提到日程上来了。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的必要性
1.协调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收制度差异的需要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同属于企业会计学科范畴,两者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共同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与监督,但随着我国税收、会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企业财会制度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差异。例如:会计收入、费用和所得税应税收入、费用确认和计量存在差异,使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产生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按照税法的规定会计利润必须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在遵循公认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为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利益分配关系,还必须按税法的规定来确认、计量会计要素。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企业税务会计,在会计准则与税法不一致时,按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和处理。
2.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需要,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有效途径
目前,我国税制处于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税收变动较为频繁,有些企业财务人员由于对税法理解不够,企业出现税款核算不准确的现象时有发生;也有些企业由于对国家税法掌握不够完整而被税务机关处以罚款和加滞纳金的情况经常出现,这些都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损失。设立税务会计有专人负责税收工作,经常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获得税收政策变动信息,就会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从而便于企业正确缴纳税款。
3.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该履行纳税义务,不应该只为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乱挤成本,扩大费用的开支范围、扩大或多报免税产品、转移销售收入、多提专用基金、搞两套账、私设小金库等,更不能搞明拖暗抗、明漏实偷。企业在自身法人地位得到承认的前提下,应合理利用税收政策,积极搞好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作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财务决策,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从而达到合理节税、减轻自身税负的目的。
4.推行申报纳税制度的需要
企业设立独立的税务会计,配备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使之从繁忙的财务会计工作中解脱出来,精心钻研税收政策及法规,及时计算缴纳税款,这样可以使企业较好地履行纳税义务。同时由于企业具备全面完整的税务会计资料,税务人员可以从检查大量的财务资料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检查税务会计资料,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又能把问题查深查透,从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另外,建立企业税务会计,提高了企业纳税资料的准确性,避免税款的错征与漏征,对税务机关的征管行为进行有效地监督,实现全面依法征税。
5.解决税收争议的需要
企业(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对某一纳税事项有时会有两个以上的合理选择,由于征纳双方对税法理解存在差异等原因,税收征管部门往往会选择确保税收收入的方法,企业则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法,这样双方就有可能发生税收争议。虽然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诉讼来解决税收争议,但程序复杂,耗费精力,且时效性差。建立企业税务会计,由税务会计与税务部门就企业容易发生争议的涉税事宜经双方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有利于减少征纳双方的税收争议,使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志得到充分体现,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总结
随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以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依据的财务会计逐渐形成稳定、独立的会计学科。与此同时,随着税法、税制的不断完善,建立并发展独立税务会计,有利于扩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学科体系,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向规范化、科学化、国际化、现代化发展,这也是会计学科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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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团性企业 税务风险防控制度 控制税负
大型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经济主体跨国家、跨地区、跨行业相互渗透,企业核算的电子化、团队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税务风险已成为大型企业重要风险源,所以大型企业必须选择以风险为导向的税务管理模式,以适应发展需要。
一、建立税务风控体系的作用
企业集团建立税务风险体系旨在指导集团公司总部及其下属企业(含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以及因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导致多缴纳税款,承担不必要税收负担;另外企业集团的年纳税额往往非常巨大,如何有效监控所属企业是否合理控制税负也成为企业建立风控系统的一个重要内容。下文以某生产型集团为例简述风控系统在控制税负中发挥的作用。
作为大型企业集团,早在2003年该集团即设立了税政科,专门研究税收政策、指导所属企业正确进行税收核算及纳税申报,并定期对子公司、分公司税务管理人员进行税务政策培训。2009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9]90号),该集团开始探索在整个集团推行税务风险防控制度建设。2011年完成制度建设,该制度主要包括: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税务信息管理体系和沟通机制;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和改进机制。以下分主要税种进行分析如何进行税务风险识别,进而控制税务风险,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一)增值税的控制
从计税原理上说,在收入范围和税率法定的情况下,销项税额就是确定的,那么只有进项充分抵扣才能有效降低税负。除了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的项目外,保证购进的商品和劳务、应税服务取得合规的抵扣凭证并在有效抵扣期内认证或计算扣税,才能有效抵减应纳税款。在实际工作中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进行控制:
在集团层面下发了纲领性的《发票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制定更细化的制度,并明确对因进项税款无法抵扣造成的税收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进行经济责任考核。这样从制度层面杜绝了业务员因为发票金额小或因对方不是一般纳税人图省事不到税局代开发票等不取得抵扣凭证的行为。
对增值税计税原理进行深入分析之后,选择了三个公式作为预警,销项进项比变动率、销项收入比(当期销项税额/当期销售收入)-13%(17%)、进项成本比(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业务成本)-13%(17%)、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分别设置了变动5%、0.5%、1%、1的预警值。集团税政科对这几项指标的变动进行实时监控,并结合指标综合考虑存货储备、新购入固定资产、增值税营改增等因素的影响,对超过预警值的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异常的发出警示通知。
每年财务基础工作检查,针对发票是否取得有效凭证抵扣作为税务管理的一项内容进行抽查,这样督促各单位财务科在接收发票这个环节上进行有效控制。
(二)企业所得税的控制
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控制主要在于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得列支各种不合规发票、有支出比例限制的费用控制在限额内等。
1、从整体层面保证优惠政策的享受
在各单位申报税收优惠的基础上,集团资产财务部每年汇总审核整个集团所有单位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并进行跟踪动态管理,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新增单位给予政策辅导,提示该单位办理税收优惠减免审批或备案手续。
对于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多口径进行数据比对,比如研发支出,各单位报送的享受税收优惠数据可以与科技发展部编制的当年研发支出预算与完成情况勾稽比对,确保优惠政策享受不发生疏漏。
2、不合规发票和跨期发票的监管
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由集团统一聘请中介机构,并在集团内部实行统一的调整政策,通过每年两次的初审,给所属企业进行纳税健康检查,促使各所属单位将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次年汇算结束后,对汇算中出现不合规发票和跨期发票的单位进行严厉考核,促使造成此类损失涉及单位的数量及金额逐年减少。
3、福利费超支的监管
每年的福利费由各单位控制在税收口径限额中统筹使用,集团资产部财务部年中对超标的单位进行提示,次年汇算结束后福利费超支的单位,除考核单位外,还要考核财务负责人,通过严格的考核引导所属单位将福利费控制在限额内列支。
4、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的监管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报表中对税收有重大影响的研发费用相关指标,在预警模板中对每期的研究开发费用指标设置预警值,提示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和研发费比例是否符合税法要求,确保所属企业每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并顺利通过三年一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5、营业收入变动率、营业成本变动率、营业利润变动率的相关弹性分析
在营业收入变动的情况下,营业成本和营业利润也会相应变动,如若不然,即可能存在偷漏所得税等相关税务风险,因此我们设置了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弹性分析、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弹性分析、营业成本与营业利润弹性分析指标,对所属各单位指标进行监控。
(三)其他税种的控制
其他税种中比重较大的主要是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日常工作程序是各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及时将资产的变动传递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每年财务部门会安排进行不定期的税种自查,并在年底配合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实地盘点核对账面数据,另外通过每年事务所的纳税申报准确性检查,多次交叉稽核,能够有效规避纳税申报产生的税务风险。比如对于集团内部房屋租赁,可以根据事务所提供的检查结果,与资产管理部部门数据进行核对,将集团内部出租单位和承租单位的数据进行勾稽,从而避免重复纳税和税款计算错误。
(四)经济事项的控制
风控制度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主要是通过集团资产财务部发挥桥梁作用,保证各单位之间,集团公司与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和集团公司与税务机关之间保持通畅的沟通渠道,并且做好以下沟通:
(1)单位财务人员与本单位税务会计保持有效的沟通
(2)各单位财务部与本单位管理层保持有效的沟通
(3)各单位财务部与集团财务部保持有效的沟通
(4)集团资产财务部与集团董事会或授权机构(税务风险管理决策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
(5)集团资产财务部与税务机关保持有效的沟通
(6)集团资产财务部与中介机构保持有效的沟通
这些有效的沟通使得新的税法知识通过集团资产财务部以培训、下发公文、发送提醒消息等形式传递至所属单位财务部,各级财务部又传递至管理层,从而消除税收政策不清导致的系统性风险。对涉税经济事项在业务发生前即考虑税收方面的影响,从而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避免形成税收损失。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风险”一词源于意大利语“RISQUE”,也就是在预期范围之外的突发性事件,并且对于本来良好的运行状态具有一定的破坏力,打消原本平衡的可能性。风险的种类多样,包括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税收风险等。其中,本文所研究的税收风险是指涉税行为未能遵从税法而导致企业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它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具有不确定性、难控性、损害性、可管理性,是遏制企业未来发展的潜在性危机,所以对于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税收风险的管理是风险管理体系中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有必要先了解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最早由美国的许布纳博士于1930年的一次保险会议上提出的,从那时起迅速发展为一门独特的管理学科,风险管理的目的即抑制不确定性造成的财务、效率等的损失。
二、现状和问题
(一)风险的产生
我国的立法的主体是国家,因此有关税收的法律是建立在国家行政利益之上的,也就意味着纳税人的个人利益将会妥协于国家的行政权力,也就是税法。
法律是以文字的方式呈现的,也就是法律条文。从主观层面上看,由于法律条文的表述形式的局限,对于不同的人会产生出不同的理解,甚至导致认识的偏差,最终引起收税过程中的税收流失,导致税收风险的存在。另一方面,从客观上看,我国的税法体系存在漏洞,不够完善,规范性有待加强,这也会造成纳税人的税收风险。
这主要表现在纳税人和征税人在法律面前的不对等关系,即信息不对称。由于现行的税务机关征税的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不够广,甚至一部分本来应该明确、公开的纳税法规未能有效公开,造成纳税人对于法规认识和征税人的认识存在出入,这不仅会造成巨大的税务风险,还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适性原则
目前实行的法律规章中对于税务机关的税法解释权和自由裁量权缺乏制约,导致了税务机务实行职能的过程中对于裁量“度”的把握不够精准,甚至出现严重偏差,这同样侵犯了纳税人的正当权益,造成不可挽救的过失,而且纳税人也同样不存在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可能性。法律规则的漏洞是祸根,税务机关行使存在漏洞的规则就是对漏洞的放大,造成了更严重的财务流失和损失。
(二)风险控制
既然税收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可避免的,那么对于风险的控制责任对于风险的应急手段,之所以说是应急是因为真正的对于风险的处理是应该建立起一套从预测到识别、控制,再到处理,最后评估、总结的体系的。而风险控制只是其中的核心环节而已,并不是唯一环节。只不过在人们刚开始意识到税收风险的时候,并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所以只能通过应急手段加以解决。在税收风险控制的过程中应该分税种控制,所以应该有一套税种分类的指标,依法归纳税收风险的控制点,实行战略管理。
(三)现行管理模式下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税源的丰富性导致了风险的逐年上升和风险危害的逐年加重,大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从无意识到有意识的通过正当手段规避税收风险造成的财务损失和企业业绩的下滑。表现在企业越来越重视税收筹划、安排;引入专业人才,专门设计培训机构对专业人才进行培训;有意识地对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现行制度进行调整,创新等。
尽管企业已经意识到了税收风险的危害,但是对于风险的管理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管理策略上下了很大的功夫,做足了准备,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未能落实得当,没有能够严格执行税收筹划,未能及时有效地对制度进行调整、变动,于是在进行动态税筹划时企业策划者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最终导致了风险无法有效规避,税收风险较高,企业损失惨重。
在整个管理过程中,企业更多的是注重事后处理而非事前预防,即使有也只是“保守预防”。也就是说多数企业缺乏“远见”,目光停留在问题和解决问题本身,而非主动预防,有效预防,“瞻前”意识的缺乏是一个普遍的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企业在税收风险管理上,往往带有利益化倾向,而缺乏大局观,整体意识。也就是说,控制风险和对风险的管理只是单纯地为了提高盈利能力的目的,而不是为整个企业的长足进步作考量。这是企业管理者缺乏整体思维的表现,是管理者职能的缺位,因为作为一个管理者应该具备整体观的基本素养,一叶障目,鼠目寸光的人是不具备担任税务管理职位的能力的,而这种缺位在如今的企业中竟然是普遍存在的,这又可以追溯到企业的人才管理的问题,那么牵连出来的事项可能就更多了。有时候,这种局限的思维会损害企业股东和合作者的利益,这会直接导致企业名誉的诋毁,其后果也同样是无法挽回的。
三、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对策
(一)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模式
税收风险的识别是税收风险管理模式中的核心环节,一方面它通过已掌握的涉税数据和构建的指标体系,运用合理、有效的定性和定量的方式发现风险的存在,从源头抑制风险,避免风险造成的更大的破坏。另一方面,它对风险发生的概率、税收流失额度进行估算和预测,避免潜在的财务损失的风险。一个科学的识别系统是对于规避风险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风险识别讲求规范化,即按照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管理人员的相关职责,划清权责界限,避免权力的交叉、重叠。在税收风险识别中,纳税遵从风险是主要的识别对象,应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对纳税遵从度预测、估算,建立完善监控模型,找到合适的系统参数、预警参数,提高规避风险的专业度。
税收风险具有多样性,因此从事风险识别 的管理人员需要有超前的眼光,对于信息要有灵敏的捕捉能力,善于利用科技手段进行精细的计算。另外,除了风险识别的直接管理者,还需要配备相应的监督员,避免职权的过分集中。
税收风险的识别方法主要分为税收能力估算法和关键指标分析识别法。税收能力估算法根据宏观识别和微观识别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其中适用于企业的是自下而上的企业内部流程风险识别法,顾名思义就是通过绘制流程图,对涉水环节和可能造成税收流失的环节进行识别的方法,由于较为复杂,一般适用于大型企业。流程识别法讲求动静结合,通过静态分析捕捉税收风险潜在环节点,通过动态分析着眼流程图之间的相关变动,找出关键点。比如在某个服装公司的半成品库里,缝制衣物前经过的半成品库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若发生意外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交贷就会产生纳税风险,如果运用流程分析图,静态分析加之以动态比较,进而识别出潜在的涉税风险,那么就可以有效地降低风险发现的可能性,减少财务损失。另外一种方法就是关键税收风险指标识别法,也就是税收预警指标主要通过建立税收变动率、成本、利润率等指标,再通过样本采集的方式进行风险识别,需要专业的精算人员专业化的分析,所以主要适用于大型企业。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建立在风险识别和预测的基础上,对已经发生的风险所造成的损失程度,结合相关因素进行综合的、全面的考虑,以便于提出有效的处理方案和策略,对税收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风险评估讲求整体性、统一性、客观性和可操作性。主要流程包括建构风险指标参数,数据加工处理,定性、定量分析,概率统计及修改参数,最终对原程序进行改进。
这里主要以侧重于定性分析为例的专家经验法来阐述税收风险评估的步骤和原理。组建熟悉风险因素和发展趋势的专家组,以书面形式提出风险概率大小的估算结果,整理专家组意见,对于存在分歧的点进行讨论,重新计算概率,如此循环直至意见基本统一。风险度一般取决于两个因素,即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
R=S*P
其中:R为风险度,风险事故损失/单位时间
S为风险强度,风险事故损失/事故次数
P为风险发生概率,风险事故次数、单位时间
根据此原理,专家经验法的目的在于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强度来估算风险度,将得到的数值与税收风险指标体系中的数值进行比较,提出应对风险的计划和策略,及时控制风险,将损失减小。当然,这种方法在分析的过程中工作量极大,而且,专家经验法尽管虽然有定量分析,但这种定量分析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难免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造成计算误差。
(三)税收风险的应对
在整个税收管理的过程中税收风险的应对是最关键的一个阶段。是直接的控制手段,以提高纳税遵从度,控制税收流失为最终目的。在税收风险的应对过程中,管理者要根据全面性、针对性、差别化的原则对税收风险进行分类,逐一攻破,层层递进,确定风险目标,明确应对策略,分析应对信息,实施具体方案,评估应对绩效,完善风险应对体系。
风险应对环节最关键的是分门别类,个性化管理。比如在废旧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了解且也收购废旧物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增购进价格问题?于是通过半段企业资金规模,核实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的真伪性,建立交易报验制度则是重中之重。而在外贸企业则要考虑,企业外贸所得税的监管力度是否得当?利润率是否低于预警指标?于是对所得税的监控力度的把握,对企业所得税汇算的核审工作是尤为关键的。
四、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实践
尽管不同的企业在应对企业税收风险的方法是呈现出不同的风景,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有时候并未取得理想的情形,往往与预期有相当大的距离,因为在实践的过程中,企业会不自觉地忽略一些看似不影响全局实则起到决定性作用的问题。
企业要树立税收风险意识,企业的税收风险意识要贯穿于企业整个生命周期,所以要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模式。但是税收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要灵活应变。在规避风险的过程中要对原有模式要不断的完善、改进。所以企业税收风险的管理是一门艺术,需要管理者发挥主观能动性,调动想象思维,不断的创新,动态的管理。
企业要抓住 关键控制点,进行精细化管理。在一项复杂的精算任务中,管理者要投入较大的资源,若缺乏精细的构思就会导致量化的失误,最终导致资源的浪费。
五、结语
企业税收的风险贯穿于企业的整个生命周期,是企业的命脉,风险的存在也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隐患。目前,企业基本都拥有一套适合自己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但普遍重视事后处理而轻视事前预测,导致管理的被动。税收风险的管理体系包括识别、预测、评估和应对。其中,识别和预测是核心、基础,应对是最关键的环节。另外,在实践的过程中并不一定能达到理想的状态,管理者要灵活应对,抓住关键点,有效的实行控制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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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增值税课税范围;公平税负;税收效率
一、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选择
(一)世界各国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概况
1954年法国首先开征增值税。在将近50年的时间里,各国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从纵向的角度来看,它从一开始仅限于货物的生产、批发环节发展到现在涉及于货物生产、流通以及服务等各个经济领域;从横向的角度来看,各国的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各不相同,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将课税范围局限在整个制造业产品上,这与传统的商品税没有太大的差别,增值税的优势根本无法体现;第二层次是对整个制造业和批发业征收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重复征税现象以及比较严重的增值税税款在零售环节损失的问题,这是一种过渡型的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选择;第三层次则是对商品的生产、流通以及服务的各行各业!普遍征收增值税,有助于税负的公平分配并避免增值税抵扣链条人为中断而降低征管的效率。以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以及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选择第三层次的课税范围。中国的课税范围选择则介于第二层次和第三层次之间,对商品的生产和流通的所有环节征收增值税,但仅对服务行业中的加工、修理、修配行业征收增值税,而对其他服务行业则征收营业税。
(二)影响各国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的客观条件
从上述对各国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的概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的发展以及各国有差异的课税范围选择是由于受到诸多经济、社会等客观条件的影响,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形态、税收法制环境等条件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也是任何国家都无法避免的。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生产和流通的市场化程度高低以及一国的税收法制化程度的高低与增值税课税范围的大小基本呈正比。当然,由于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前述相关关系有时也可能会发生一定的偏差。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选择符合我国开征增值税时的现实国情状况,当时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经济体制尚处于转型的起步阶段,第三产业发展尚不繁荣,很多服务性的第三产业是小作坊式的经营模式,根本没有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仅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本无法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内部制约机制,税收征管水平较低。影响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的客观条件同时也对我国未来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选择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在重新选择增值税课税范围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前述客观条件的制约因素。
二、重新选择我国现行增值税课税范围的必要性
(一) 我国现行增值税课税范围选择存在的弊端
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告诉我们,生产力必须与生产关系相适应,滞后的生产关系必然会对不断前进的生产力发展产生负面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不断地变革生产关系使之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近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体制状况以及税收法制化程度都较增值税开征之初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而导致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课税范围的选择已经出现了抑制我国生产力发展的情况,不利于入世后我国经济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课税范围过窄导致税负不公。
对国内市场经济主体的课税范围仅限于货物销售和加工、修理修配服务业,将第一产业的农业和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全部排除在增值税征税的范围之外。这些行业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虽然不用征收增值税,但是其为生产、服务需要外购货物或服务,根据税负转嫁理论这些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往往会成为外购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实际税负承担者,然而由于其本身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主体,其进项税额无处抵扣,使他们的税负较之纳入课税范围的实际税负沉重得多。结果导致那些原先立法初衷想减轻税负的行业反而承担了过重的税负,扭曲了市场中原本均衡的成本与利益的关系。而部分纳税、部分不纳税的状况也使一些纳税企业税负加重,比如农业产品的再加工企业,法律规定其外购的农业原材料只能抵扣13%的进项税!,而其对外销售成品却要支付17%的增值税,中间4%的税收差价无疑增加了这类企业的税收负担。还有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等与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紧密联系的行业,由于不属于增值税的课税范围,其外购原材料、应税劳务需要承担17%的增值税税负,而对外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劳务却无法获得抵扣,或者抵扣不足(交通运输行业可以抵扣7%的进项税),在客观上加重了这些行业的税负;由增值税课税范围狭窄造成的税负不公的现象,严重干扰了我国入世后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精神相悖,扭曲企业的经营决策,影响民间投资的引导方向,阻碍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2、 增值税、营业税并行造成税收管辖权矛盾。
在我国的间接税体系中增值税与营业税处于并行的地位,除了行业间造成税负不公以外,还造成两类税种之间在税收管辖权的交叉和矛盾。我国增值税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 “混合销售”和 “兼营行为”的概念和税收管辖权归属。但是在税收实践中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界限区分却存在着相当的困难,比如酒店在提供饮食服务的同时其小卖部又提供外卖,运输业的货物价值和货物运费统一开票,建筑业提供劳务和销售建筑材料往往合二为一,实践中往往难以区分究竟应当征收增值税还是征收营业税。其直接结果造成增值税征收混乱,税基摇摆不定,对纳税人来说对是否要缴增值税感觉模棱两可,有的甚至伺机避税,偷逃国家税款。对征税机关来说,当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课税范围难以界定时,会造成国税和地税之间利益的冲突。增值税是中央、地方共享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而营业税则是纯粹的地方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国税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会发生税收管辖权上的冲突与矛盾,出现双方争夺税源的状况,也可能会出现双方谁都不愿管的状况,这对我国税收的整体利益来说是十分有害的。因此,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应当扩展至全部的服务行业,才能彻底解决上述问题与矛盾。
关键词:营改增 电力施工企业 影响
“营改增”属于我国结构性减税政策范畴,主要是在劳务与商品流转过程中采取全面性的增值税体制,改变原有“营增并行”的税收制度的局面。通过将重复征税体制消除,能够使企业的税收成本有所降低,提高企业核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但是从多个电力施工企业“营改增”试点来看,现行税收改革体制,未能有效减轻电力施工企业税负,甚至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如何正确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冲击,采取有效的应对政策,降低税收风险,成为电力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四川A电力施工企业为例(以下简称“A公司”),简述 “营改增”的影响,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营改增” 对电力施工企业影响
(一)重复征税方面
随着“营改增”税收体制在A公司的实施,其在消除重复征税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首先,能够解决该公司在工程分包中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很多电力施工企业常以联合投标方式,取得中标,然后再进行工程分包,建设企业不与分包企业签订相关施工合同,使得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自主缴纳税金,并容易出现重复征税现象。随着“营改增”体制的实施,能够用销项税将进项税抵消,提高税收规范性,避免重复征税现象。其次,A公司需在采购环节上缴纳一定的增值税,而在流通环节上则需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当工程施工后则又要缴纳一定营业税,使得电力施工企业很多环节上都有重复征税问题。自“营改增”实施后,重复征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技术设备方面
A公司下设有机具租赁公司、金属结构加工厂、调整试验所及输变电运检公司等,能够提企业提供良好的施工设备,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但施工设备在固定资产所占比例较高,在税收体制改革前,该公司在设备采购上的进项税难以抵扣,导致设备成本过高,同时加大了技术改造的研发资金投入,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业务收入方面
“营改增”前,A公司营业税征收主要以电力施工工程造价成本来扣除相关能抵扣工程项目作为征税依据。如下表1所示,该公司征收的营业税中,能够抵扣项目仅有劳务分包费,而设备、材料等费用未包含其中,若工程项目造价合同定额为3000万元,那么企业收入则为3000万元,这时以营业税作为工程项目价内税,其运算结果为:(3000-600)×3%=72万元。在该公司实行“营改增”后,则以增值税作为工程项目价内税,在计税运算过程中应扣除增值税相关工程造价,增值税税率设定为11%,其收入运算结果为:3000÷(1+11%)=2703万元,企业收入大大减少。
(四)业务成本方面
1、材料费
“营改增”前,我国营业税相关条例表明,纳税人所提供的营业额主要包含材料费、设备费、动力价款及其他物资费等,但是不包含建设业主所提供的相关设备价款,即甲方供设备无需征收营业税,而施工单位在采购上产生的设备价款,则要征收营业税。而“营改增”后,若电力施工企业设备、材料由规模较小厂商供应,只能获取3%的抵扣进项税额,若由规模较大厂商供应,则能够获取17%的抵扣进项税额。
2、人工费
现阶段电力施工企业人工费在总造价中占有大约30%比例,“营改增”前,能够将人工费税收抵扣,即劳务分包税收抵扣。依据我国营业税相关规定,电力施工劳务企业可依据工程劳务分包总额征收3%的营业税,而总包企业则可依据分包企业所提供票据扣除部分营业税。从表1可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能够扣除营业税额计算结果为:600×3%=18万元。“营改增”后,企业如果与普通纳税人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合同,能够扣除部分进项税额。若征收增值税税率为11%,其进项税额扣除计算结果为:600÷(1+11%)×11%=59万元。
3、运输费
从2013年8月1日起,四川省被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依据《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说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发票票种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3号文,及《关于启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4号文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统一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A公司涉及的运输业务较多,此部分税率比过去高,税负比过去大,增加了企业成本。
(五)电力试验方面
“营改增”前,企业电力试验需征收全额营业税,成本费用不会对征收税额造成影响,电力试验营业税计算公式为:营业额×税率。“营改增”后,从表1可知,企业在电力试验上属于普通纳税人,可扣除6%的进项税额,计算结果为:(150+50)÷(1+6%)×6%=11万元。从企业净利润来看,企业利润与税负均有所提升,也有所下降,这与企业成本结构与税收优惠有着直接联系。
二、“营改增”应对措施
(一)加大“营改增”宣传力度
“营改增”体制实施后,电力施工企业必须加大税改宣传力度,开展税改培训工作,以提高财务人员对税改政策的认识,对销项税款进行准确核算,并明确可扣除进项税款,确保可扣除进项税额的实现。再者,财务人员必须掌握增值税票据取证、扣除等环节,才能在工程项目投标运算与合同采购中取得良好的收益。
(二)选择适宜供应厂商
材料成本在整个电力建设项目中占据60%的比例,而企业税负与进项税抵扣有着直接联系。“营改增”体制实施后,电力施工企业必须转变思想,选择适宜供应厂商,不能只注重材料价格,应要求供应厂商提供材料采购票据,才能获取更多的抵扣进项税额。若供应厂商是普通纳税人,可要求其提供相关的增值税票据,以扣除部分进项税额。
(三)做好企业税收筹划
“营改增”体制实施后,电力施工企业需对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选择适宜税收筹划点,并制定完善的税收筹划方案。若电力企业为普通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式进行纳税,税率设定为3%,但不能扣除相关的进项税额。很多企业认为税率越低,税负就越轻,其实不然,应对企业抵扣税率进行充分考虑。若企业未对所得税进行考虑条件下,将企业不含税部分的销售额设定为A,其抵扣税率则为8%,企业需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A×(11%-8%)=A×3%,其计算税负结果与简易计税结果相一致。由此表明,若抵扣税率在8%以下,简易计税法产生税负较轻,若抵扣税率在8%以上,简易计税法产生税负较重。
随着“营改增”体制的实施,不仅给电力施工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带来了巨大的改革挑战,这就要求电力施工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到“营改增”利弊,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降低税负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明涛.浅谈“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8(19):90-92
作为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出口货物退税制度可以对推动一国经济的发展,而且还可以提高该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对我国经济受到出口退税制度的消极、积极影响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且对于完善出口退税制度提出了相关的意见和对策。
关键词:出口退税;出口退税制度;影响;对策
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0005301
1 出口退税简述
出口退税其实是一个地区或国家对已经报关离境的出口货物,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将其在出口之前已缴纳的消费税或者国内增值税等间接税款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出口退税是为了让出口商品以不含有税费的价格进入到国际市场中,这样可以避免出现对跨国流动物品进行重复征税,进而推动该地区和国家的对外出口贸易。
2 出口退税制度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2.1 出口退税制度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我国出口贸易额的增减幅度直接受到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影响。通常来说,出口增长率会伴随着出口退税率的变化调整而表现出比较大的相同方向的变化波动。如果出口企业的税负负担减轻,出口商品的总成本就会因此降低,就可以使出口商品的价格优势凸显出来,企业可以获利的空间就会变得更大。因此,可以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2)有利于调整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促进产业升级。
在近几年来,出口政策的调整主要侧重于调整出口产品的结构。上下调整各项产品的退税率,这样会对各项产品出口数量产生鼓励或者限制的影响,进而对出口商品的结构进行改善。在对退税率进行设置时,对于一部分有利于改善本国出口商品结构的出口产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而对于某些本国限制出口的产品则不给予退税或者给予比较低的退税。调整税负结构,对出口商品的贸易结构进行改善,推动产业结构相应的优化升级。
(3)有利于促进外贸企业的改革。
根据不同的企业来对退税率进行不同的制定,反映出根据不同的行业,一个国家所采取的政策调整倾向。对于企业而言,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促进其增强行业的自律,让企业主动并且积极热情地加入到企业改革的队伍当中,进而引导、促进企业加快对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同时对于实力比较强大、规模比较大的出口企业提供了较多的市场时机和机会。而且,利用同海关、税务和外管局等这些部门的协调配合,出口退税政策对出口企业加强了管理,每一个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的共享,这样发现出口企业骗税的几率就大大增加了,也让出口骗税的成本变得更高了。
2.2 出口退税制度的消极影响
(1)传统出口企业,发展举步维艰。
我国出口企业因为历史上的某些原因,大部分都是较低端的制造类企业,长期以来出口商品依赖简单加工、资源类和附加值比较低的产品的生产,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长期的发展计划。我国试图利用降低或者取消这类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来刺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更新,最终实现产品的更新升级。不过,从客观上来说,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效应有着相应的滞后性,对于传统的老企业来说,产品的更新升级和技术创新并不是短时间之内就可以实现的。对这类产品进行降低或者取消出口退税的政策,从长远角度来说,是有利于企业发展的,不过在短时间之内一定会导致企业订单减少、成本提高、产能降低、利润下降乃至出现亏损。而且,如果政府频繁调整政策,对于企业进行正常的经营决策是十分不利的,企业将因此无法进行稳定持续的生产经营活动。
(2)加剧了政府和出口企业的矛盾。
作为国家的财政政策之一,出口退税政策是政府放弃一部分税收。它和税收收入在财政年度当中,呈反比例的关系。国家的退税率越高,那么退税额就会变得越大,因此政府所承担的财政负担也就越大。当退税指标不能全部实现的时候,通常倾向于对生产性企业的运营需求进行满足,于是一般企业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从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出口的份额。同时如果政府不能在短时间之内进行退税,也会导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直接矛盾。
(3)加剧了我国和世界各国的贸易摩擦。
尽管出口退税只是一种中性的政策,和贸易保护主义并不相同,不过将出口退税率进行调高后,我国出口商品的成本就会相应地降低,我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也会得到一定的提高,这样对于某些国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就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世界各国和我国之间的贸易摩擦就会加剧。一些国家更是通过出口退税来诋毁和攻击我国在国际当中的形象,所以一定要重视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3 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对策
3.1 构建稳定的出口退税机制
(1)调整出口退税体制的时候应当和财政体制的改革进行协调,保证双方共同推进。当前我国首要的任务就是提高出口退税制度的稳定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推进我国企业更好地加入到国际竞争的队伍当中。从长远的角度而言,就需要我国政府和税务部门制定合理科学、透明度高的出口退税制度。
(2)对于生产企业出口产品的“免、抵、退”税制度进一步完善。这样可以让企业出口产品的成本得到一定降低,提高企业扩大出口的积极性,政府也可以减少一定的现金退税。可以将国外的经验借鉴到我国的税收制度中,对于“抵”税的范围可以适当扩大。要提高退税效率,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进而推动出口。
3.2 优化出口退税负担机制
(1)增加地方财政负担能力。实施该项措施可以通过以下的这些方案:第一,在共享范围内加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把其增量当中的7.5%依据地方负担出口退税的比例划分到地方收入当中,指定其应当被用于地方出口退税。第二,对于地方承担的出口退税占据总共财力的比例由中央财政核定,中央专项转移解决其超出的部分。第三,地方承担出口退税的上限就是地方增值税增量的一定比重,中央专项转移解决其超出的部分。
(2)建立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时期,支出和收入均需要进行规范,国家每年预算计
划安排的出口退税额度均比较大。如果不存在稳定的资金
和固定的预算安排,实施起来十分困难。建议负责审批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支配出口退税财政专项准备金,这样可以有效链接起出口退税的受理、审核和退库流程,让这些程序都顺利地运转起来,确保审批出口退税之后第一时间可以全额及时地退给相关的出口企业。
(3)确保出口增值税支出义务和收入权利保持对等。当前我国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收入是属于中央税的,中央享有全部的收入,不过地方需要承担一部分的出口退税。我国出口退税分担机制发生问题的原因就在这里。建议把增值税分配的顺序和增值税收入的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用“先退税,后分成”代替当前的“先分成,后退税”,也就是说将企业增值税全部首先纳入中央,将出口退税扣除之后,地方政府和中央再进行分配。
3.3 加强出口退税的法制建设
(1)规范当前的出口退税制度。审批流程要进行统一规范,内部制约机制进行强有力的管理。检查规则和监督机制都要相应建立,让出口退税检查的方式、内容、手段和事后处理等都可以有一定的规章可以遵循,增强检查效果。对于档案管理制度和计划分配方法要进一步规范,使财务规范统一明确,使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工作得到制度保障。
(2)加快出口退税立法进程。从不同的角度对骗税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确保在出口退税中出现的犯罪行为有章可循。实行这一政策,可以使当前市场经济中某些利用法律中的漏洞来进行外贸交易的不法分子得到制裁。
(3)实行“滞退金”制度和出口退税时间保证制度。对于纳税人税款的时间价值的损失,税务部门要进行相应的赔偿,依据税款滞纳的方法,对于纳税人支付相应的出口退税款的“滞退金”。这样对于纳税人的利益进行了保护,而且对于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也起到了监督的作用,确保退款能够及时完成。
3.4 建立高效的出口退税管理体系
(1)实施征退一体化的税收管理体制。在产品出口之前的每一个环节中,监督出口企业按时、足额、依法地缴纳税费,可减少骗税和偷税的现象,也可以帮助税务部门对退税和征税的情况进行检测,有利于出口退税效率的提高。
(2)加强出口退税的电子化管理。普遍通过计算机网络对出口的商品和货物进行信息监控,把出口退税子系统、CTAIS、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和金税工程进行并网处理,从而使出口退税电子化的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增强,使退税质量和效率得到提高。
伴随着我国退税分担机制的科学设置、出口退税体制的创新改革、出口退税管理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保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增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以及推动产业结构更新升级,以此确保我国国民经济稳定健康的发展。伴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日益改进和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定可以进一步推动对外贸易良性发展,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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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战略性贸易政策;文化产业;借鉴
文献标识码:F742 中图法分类号:A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伴随市场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是战后国际贸易发展的必然结果。政府通过对市场结构和环境的某种战略干预, 培养和扶持本国战略性产业的成长,增强其国际竞争力,使国际贸易朝着有利于本国获得更大限度利益的方向前进。文化产业作为战后世界经济中的“朝阳产业”,它在许多国家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美国和日本从上个世纪就开始将文化经济、文化贸易设定为战略目标, 将文化产业定位为国家战略产业,并从战略性贸易政策中获得重大利益,可见该政策对各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一、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美日文化产业的实施背景
在上个世纪,日本的经济发展大致经历了战后初期的经济复兴、50年代和60 年代的高速发展、70 年代和80年代的稳定增长以及 90年代的衰退几个阶段,在此期间,日本的产业政策几经转变,战略性贸易政策重点也几度调整。从二战结束到70年代,日本主要扶植资本密集型的、技术含量高的重化工产业,如钢铁、电机、汽车、造船等,70 年代中期以后,扶植对象转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像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因为在那个时期,日本文化产业发展迅猛,成为其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新亮点,而且在国际市场中举足轻重,甚至其产值和影响已经超过了汽车等传统工业。为促使文化产业具备更强的国际竞争力,日本政府积极推动和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向世界各地输出文化商品,并借助其商品,大量向世界各地蔓延和渗透。
虽然美国一直以来标榜推行贸易自由化政策,但实际上,从20世纪70 年代和80 年代开始,迫于西欧及日本实力不断增强的压力以及这些国家的政策通过补贴或保护等手段对高科技知识密集型产业实行扶持政策的现状,美国开始在某些行业像文化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以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20 世纪90年代后,冷战结束,国际政治与经济格局发生巨大变化,经济与科技实力成为决定一国国际地位的关键因素。而此时美国不仅面临国内持续多年的巨额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而且面临美国国际竞争力下降的危险。为了振兴美国经济,美国政府开始调整政策,其中贸易政策的重点转向以鼓励出口为主。1993年克林顿上台执政,把战略性贸易政策作为制定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提出“国家出口战略”,同时把文化等高科技产业列为重点扶持对象。
二、美日在文化产业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有益经验
由于日本和美国在文化产业都实行了战略性贸易政策,因此两国的政策在实施上有很多的相似。
(一)两国政府都积极倡导和扶持文化产业, 用财政、法律手段和优惠政策保证其发展
美国是当今文化投资最大的国家,也是国际文化资本流入最多的国家。美国政府一直鼓励非文化部门和外来资金的投入文化产业,为此他们积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大量资本在文化产业中寻觅商机。美国联邦税法还规定对非盈利性文化团体和机构免征所得税,并减免资助者的税额,同时,美国政府还注重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各州、各企业以及全社会对文化事业进行赞助和支持。另外,美国经常采用贸易保护主义,对外国进口商品课以重税。在这种情况下,外国文化产品要打入美国市场,只能采取直接投资的方法;同时贸易保护政策也限制进口,造成市场封闭,限制国际竞争国内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美国国内较高的利润回报率,从而吸引大量国际资本投资美国文化产业。
而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确立了“文化立国 ”的国家战略,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政府还十分重视文化产业的投资。一方面,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能够享有研究投资和科学技术投资,另一方面,作为对国民投资,它又享有文化投资的经费。日本人在进行文化信息产业的投资中,主要采取产学研的协作体制。这种将有限的技术人员和研究经费集中起来,统一指导开发研究计划,为了共同的目标实行“官民合作研究”机制,是促进科技创新、加快科研成果转换和实现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并且对节约有限的研究经费和宝贵时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力地推动了日本高科技术的迅速发展,促进日本的有关产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
(二)政府都鼓励促进文化出口
在美国的全球战略中,文化产业一直都是举足轻重的棋子,因为文化产品的输出不仅能获取商业利润,同时也以通过文化产品来传承美国的生活方和价值观念。“文化即商品,商品即文化”,正是因为文化产品具有这样一种特殊意义,美国政府一直通过制定各种政策,为文化产品的出口保驾护航,以实现其文化产业的全球化扩张目的。例如对发展中国家盗版现象比较严重的情况,美国经常利用保护知识产权等手段与其他的国家进行谈判甚至施压,以确保美国文化产业的相关利益。政府还放松对文化产品的出口限制。
目前, 动画、漫画和游戏成为了日本文化产业的支柱, 产值已占世界的1/3。而动漫片具有独特的国际影响力,为了扩大动漫片在国际上的销路,加快、加大日本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和影响,日本政府把动漫片当作一项重要的出口产业,同时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化形式来培养,从政策、资金、组织、人才上都给予支持与帮助。政府还通过信贷手段促进其出口,设立了日本进出口银行和日本开发银行为文化产业的一些重点行业提供低利率贷款,政府还执行低汇率政策来推动出口,在外汇管理制度方面实行外汇分配制度,外汇供给向一些重点文化产业倾斜。
(三)政府都实行进口保护,对进口的文化产品实行限额或限制
由于关税壁垒的作用已越来越受到世贸规则的限制, 通过法律、政策等形成的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便成为开展国际贸易竞争的主要手段。美国凭借着部分文化产品或文化产品生产设备的技术标准, 将外国的文化产品挡在门外,同时把自己的产品大肆销往国外。美国政府还规定:外国投资超过公司投资总额25%的不能办电视台,同时对外来的电视节目也不轻易接纳。
日本限制文化产品进口的主要做法是对不可接受部分文化产品实行全面限制。如日本法律规定居民只能接收日本卫星广播公司等本国的卫星直播节目,电视台不能转播境外电视。
三、战略性贸易政策在美日文化产业的实施效果
美国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文化产业的扶持与保护,使文化产业飞速发展,并维持了美国世界文化产业帝国的地位。从1998年起,其文化产业产值就已超过了航天航空业及农业,占本国GDP总量的18%至25%。2001年,美国文化产业产值达1万亿美元,相当于我国1999年的GDP 总量。400家最富有的美国公司中,有72家是文化企业。美国拥有全球“文化巨无霸企业”的50%以上,控制了全球75%的电视节目的生产和制作。美国影片只占全球电影产量的6.7%,却占据了全球总放映时间的一半以上。电影和电视节目是当今美国出口份额最大的产品。美国的图书市场为世界之最,每年出书4万种,年收入超过50亿美元。
而战略性贸易政策在日本文化产业也取得了巨大成功。目前它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文化产业国, 并且日本文化产业的产值1993年就已经超过汽车产业,目前已成为仅次于制造业的第二大产业,占GDP的18%。在400家最富有的日本公司中,有81家是文化企业。全球播放的动画片60%原产自日本;在欧洲这个比例更高,达80%以上。2002年日本相关文化产业在美国的市场规模约90亿美元,相当于日本对美国钢铁出口额的4倍。
四、美日战略性贸易政策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借鉴
日本和美国的政策实践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可以起到帮助一国的文化产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的作用。该结论对于中国来说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国依然是文化大国,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也需要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支持。根据我国文化产业的现实并结合美日的成功经验,我国可以考虑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政府大力扶持文化产业,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
政府应制定出具体的文化产业政策, 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运用财税、金融等多种手段支持文化产业发展, 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非文化企业、民间资本向文化产业投资, 积极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知名品牌的文化产业资本参与文化建设。培养扶持、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 将优秀的、有品位的文化产品推向国际市场。
(二)政府协助企业争夺出口市场
政府应放宽文化产品出口的审批权, 简化出口手续, 鼓励国家、集体和个人参与国际文化贸易交流;尤其应该鼓励版权贸易的出口,进一步放宽政策和下放相应的权限, 鼓励国有、民营、国家、地方的文化力量, 按照国际惯例, 开拓国际间的文化和中介服务, 实施文化外贸新机制。政府还应大力推动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实现技术进步,并保障技术创新的正当利益,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协助这些企业争夺出口市场。
(三)政府限制进口以培育竞争力
政府可以对外国文化产品的进口实行限额或限制,也可以用复杂的技术标准铸成技术壁垒。我国在汉字编码字符集和VCD等一些标准已纳入了国际标准,我国可以用这些标准保护本国利益,将外国的一些文化产品挡在门外以保护和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我国也可以对进口文化产品如电影和电视节目实行限额或限制,主要做法有:①像美日一样对不可接受的外国电影和电视节目部分实行全面限制;②对进口电影电视有选择地播放;③对它们采取收税的办法;④对它们实行固定限额。以此来保护我国的文化利益并培育我国电影电视出口竞争力。
总而言之,战略性贸易政策对维护文化产业的顺利发展是十分有意义的,但这种政策的成功推行还有许多制约因素,在这场世界性的博弈中,我们必须提高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技巧,同时积极推进区域贸易自由化,争取宽松的外部条件,避免引起他国报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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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厅(项目号:07b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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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增值税税收管理纳税评估选案税收遵从
一、OECD国家纳税评估选案系统的理论基础
纳税评估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全面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进而对纳税人依法纳税的程度和信誉等级做出评价、提出处理意见的综合性管理工作[1]。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已建立了类似的纳税评估体系和税收评估模型,有的国家称为评税或税务审计,纳税评估工作也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家税务局的核心工作。从理论上说,纳税评估是对纳税不遵从行为或纳税人诚信水平的评判、测量,从而成为连接税款征收与税务稽查的有效载体。经过对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评估分析,发现疑点,直接为税务稽查提供案源,避免稽查环节的随意性与盲目性,提高征管效率和税收管理水平。
有关纳税主体税收遵从的研究1979年起源于美国,此后英国、加拿大、西班牙等国家先后开始纳税遵从理论的研究。其理论研究成果主要为两方面:
第一,针对税收遵从与不遵从类型的研究。西方学者对纳税人依法照章纳税状况的评估和描述,通过“税收遵从”来体现,其理想状态是:按要求进行税务登记;及时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要求报告相关的涉税信息;及时足额缴纳或代扣代缴税款。而偏离理想状态的行为均可称为税收不遵从。在税收实践中,税收不遵从是更为普遍的状态,也是税务管理产生的原因。根据对纳税人行为方式的研究,税收不遵从分为无知性不遵从(愿意自觉纳税,但不能准确理解税法和法规)、故意性不遵从(不愿意自觉纳税,主观存在减少自身税负动机)[2]。一般而言,税收遵从的研究对象为故意性不遵从,国外税收审计选案系统的设计也基于此。但在实践中,特别是计算机自动化的选案系统,由于错报或漏报事实已经发生,因此很难在动机上严格区分两种性质的不遵从行为。一些国家采取合并无知性不遵从与故意性不遵从的原则作为税收审计选案的理论基础。
第二,针对税收遵从成本的研究。国外对税收遵从成本的实证研究表明[3][4],税收遵从成本不仅数额巨大,而且负担分布不均衡:一方面,低收入者比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收遵从成本;另一方面,小型企业的税收遵从成本负担重于大型企业。高税收遵从成本易引发纳税人的不满情绪,特别是小型企业和个体户,较高的遵从成本使他们感受到在税收上不公正的待遇,导致严重的偷税问题。这种行为具有较强的积累性,对形成自觉申报、诚信纳税的税收氛围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5]。因此,中小型企业[①]在很多国家代表着税收不遵从的高风险群体,成为国外税收审计选案系统进行风险评估的主要对象。
二、OECD国家几种代表性的纳税评估选案系统[6]
1、集中化/自动化方式——美国国内收入署(IRS)
美国税收审计选案系统主要以“判别函数工作量选择模型”(DiscriminateFunctionWorkloadSelectionModel)为基础,并通过DIF建立一个公平的全国性的长期评分方式,即“纳税人遵从测度程序”(TaxpayerComplianceMeasurementProgramme),来识别最有可能具有遵从风险的个人和资产较少企业的纳税申报。
IRS服务中心遵从风险系统运作框架,如图1:⑴纳税人提交的申报表进入服务中心子处理程序;⑵进入程序的“提交分析模块”(FilingAnalysisModule)。FAM会将提交的申报表分类、打分和筛选,以便进一步分析和归类。FAM根据9个指标:被动活动损失(passiveactivityloss)、自我雇佣税、可选择最低税、投资的利息费用、双重课税抵免、生活费或赡养费、教育扣除、儿童照顾扣除和慈善捐赠,设置标准,检查企业是否违例。一旦申报情况符合企业违例标准,即违例标准被“点燃”(fired),申报即被送入“提交事后分析模块”。⑶进入程序的“提交事后分析模块”(PostFilingAnalysisModule)。根据FAM的评分,PFAM将进入模块的申报作适当分类。⑷违例标准没有被“点燃”,申报被IRS接受归档。⑸申报表被分为勤劳所得税收抵免[②]预先退税(EITCRe-refund)、勤劳所得税收抵免事后退税(EITCPost-refund)、非勤劳所得税收抵免事后退税(Non-EITCPost-refund)三类。⑹⑺基于PFAM的分析,PFAM针对高风险或低风险申报表为工作人员分配合适的工作量。⑻具有非遵从风险的申报表进入“工作量分析模块”(WorkloadAnalysisModule)。同时被检验和调查的申报表也被反馈到WAM。WAM将根据“服务中心测试工作计划”中每个地区的经验值水平、每个案例花费的时间和纳税人回应率等因素权衡分配工作人员和相应需要调查的纳税申报。⑼在适合的情况下,存在高风险的申报表也被转入其他模块,例如针对小企业或自我雇佣的情况。⑽以WAM的分析结果为基础,纳税申报进入“服务中心检查”程序。⑾非遵从风险高的申报表检查程序终止,IRS将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的诉讼。⑿在适当条件下,具有高风险的申报也可以进入选择性的处理程序,比如非强硬性警告等。⒀具有低风险的纳税申报进入选择性的处理程序。⒁所有处理结果反馈到“处理事后分析模块”(PostTreatmentAnalysisModule)。⒂PTAM的结果再提供给FAM,以便未来分类和选案使用。⒃对那些已被IRS接受并归档的申报而言,数据会由PFAM直接反馈给FAM,作为历史记录保存。
2、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风险识别方式——英国国家税务局(UKInlandRevenue,UI)
UI的风险识别处理是一个集中化与分散化相结合的过程,由两个层面展开。首先,从中央层面:局部选择完全审计[③]案例的比例在中央的指导下进行,余下的部分则为地方性选案。而且所有地方性选案由中央自动化风险评估系统予以支持,地方税务机构时可以使用全国性统一的风险标准和参数系统了解纳税人的概况。数据挖掘和聚类分析方法的应用,可以识别带有高风险特征的纳税申报表,其结果有利于明确需要实施完全审计的中央选案比例,以及协助地方RIAT进行地方性选案。其次,从地方层面:每个地方税务机构中都包括一个风险智能和分析小组(RIAT),其主要作用是对本地区所有纳税申报表实施风险评估,并识别哪些个案需要被审计,而审计的实施则由地方税务机构的其他小组完成。表1为2003--2004年UI完全审计大体的构成情况:
表1:英国税务局2003—2004年完全审计选案情况
选案方式中央/地方选案完全审计的比例
随机审计中央选案10%
中央指导针对存在高风险的交易部门或问题由中央负责,进行局部选案35%
地方性选案地方有选择审计55%
3、国内增值税风险分析——奥地利联邦财政部(AustrianFederalMinistryofFinance)
奥地利的增值税风险分析系统是多量纲的选案系统,以客观的风险因素、基础数据的频繁更新、持久的风险评估处理程序为基础,只适合于中小或较大的业务量企业的风险评估。目前使用的客观风险因素指标有35个。例如提交申报表和支付税款有无规律性、申报表中的数据、填报数字与无规律性周期之间的比较、由于重大变化产生的风险、案例的历史和当前的状况以及其流动性问题、增值税申请退税的信息等。风险评分根据每个风险因素指标或其风险属性水平,分配到每个实际案例,并通过发生特定事件情况下更新风险分值的方式,针对特定纳税人不断地积累分值。风险分值在某一特定时点的总和可以体现案例的实际风险。例如以下特定事件:是否提交申报表、是否履行支付税款的义务、是否有税务审计结论、是否有年度评估的结果等。但是由于“积累风险评分”系统一般不能体现新企业存在的任何高风险,税务机构需要对特殊风险进行分类,人工选案也成为一种重要的辅助手段。
4、增值税退税中的风险评估——英国税务与海关总署(UKCustoms&Excise)
英国增值税制度允许在独立的纳税申报中,对购买的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的差额部分予以退税,从而引发不足额缴纳税款的潜在风险。增值税退税中的风险评估依赖于“退税前可信性程序”,其任务是在退税前从众多退税申报中筛选出存在最高风险的申报表,核实是否应予退税。“可信性程序”具体分析步骤为:
首先,风险因素(变量)的识别阶段。包括交易分类、应纳税流转额的规模、应付税款净额、提交申报的平均延迟天数、申报表的类型(漏报或正在接受评估),以及债务历史等。这些风险变量一般不被加权。因为在申报表中,有些变量的信息可能缺失,所以各变量的权重没有区别。但从风险角度考虑,一些变量又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是否有漏报的情况等。
第二,风险状况的评估阶段。对一个申报企业来说,如果一个或几个风险变量发生的频率值较高,说明存在税款流失的高风险,其风险分值就会比较高。通过统计分析可以得到每个企业一个或多个风险变量发生频率值的命中率、每个企业多个风险变量发生频率值的平均命中率,以及一旦风险发生每个命中率可能流失的税款金额。风险分值就是,所有命中率中的最大值与每个命中率可能流失税款金额的平均值的乘积。根据风险分值,纳税企业被排序为没有经过审计、低风险、中度风险、高风险、异常风险五个组,来决定审计人员的数量,以及向各地区税务机构分配不同风险水平的申报表。
5、分散化的风险识别处理——法国一般税高级理事会(FrenchGeneralTaxDirectorate)
法国的风险识别处理过程不由中央管理,而是由地方性或专门的高级理事会负责,并通过3909表格完成当地税务机构对纳税人信息的采集工作,作为风险评估的基础。表格记录了地方税务机构掌握的有关纳税人的所有税收遵从信息,包括由此推定的潜在风险。
其次,OASIS和SYNFONIE风险分析软件,会对所有集中到专门的高级理事会的3909表格进行处理。首先,OASIS对3909表格中各种信息的作进一步细致分析。这些分析包括对企业增值税、公司税纳税申报表,以及自我雇佣行为的研究和比较;计算一系列资产负债表及其他财务状况报表中不同行之间的比率;对同一纳税人以前年度(三年或四年)的纳税申报表,或有同样行为、同等流转额水平的不同纳税人之间,做局部性、地区性或全国性的比较和比率计算;以及对不同申报表中要素间进行交叉稽核。其次,SYNFONIE通过给每一份申报表划分风险等级来完成风险评估过程。每一个风险按1~5给予分值划分等级,分值越高的申报表,其风险越高。一般情况下,超过20分的申报表就可作为怀疑对象。
三、我国增值税纳税评估现状的基本分析
1、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状况
从增值税分行业税负角度,2000~2004年,批发零售业实际征收收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平均为14.87%左右,工业[④]实际征收增值税收入占其增加值的比重平均仅为10.85%左右[⑤],而且目前我国主要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户数约占增值税纳税人总户数的80%~90%,对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方法以4%和6%的征收率征收,其实际税负要超过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7]。从税收遵从成本角度看,通过对纳税人及税务机构的调查,增值税纳税人填写申报表的时间相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花费时间最长,折合为货币成本的金额也最大。另外,从我国近年来偷逃税的大案要案上看,基本都是增值税案[8]。
2、增值税纳税评估选案的基本方法
1998年国家税务局确定峰值分析法作为选案的基本方法,使用销售额变动率、税负率、销售毛利率、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和成本毛利率5个指标与正常峰值进行比较。正常峰值由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
峰值分析法的优点是简单直观、易被使用者理解和掌握。但缺点也在于评判标准过于简单。由于峰值法的分析原理是衡量个体指标偏离行业平均值的程度,所以评估人员在实践中通常根据某一个或某几个指标出现异常值,判别申报的可靠性。如目前增值税的纳税评估一般仅限于零申报、销售变动率和税收负担率为零或很高三种情况,而其他分析指标的权重相对较小,因此误判的概率较大。另一方面,税收负担率、销售毛利率、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税收负担差异率幅度和销售利润率是人工选案的首要考虑对象,典型的峰值选案模式很容易被企业以各种手段伪装而失去意义。
综上所述,一方面我国增值税纳税人税收遵从度较低。由于批发零售业的实际税负高于工业部门,增值税评估对象只限于一般纳税人,以及增值税的遵从成本较高,使得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大量从事批发零售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较高的非遵从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纳税评估系统自身存在方法上的缺陷,评估指标单一,凭税务人员个人经验的选案方式仍占主导地位。不仅降低了选案准确率,也不利于控制税收管理成本。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完善以纳税人税收遵从风险判别为基础的计算机评估系统、加强对增值税纳税人(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日常监管。
四、国外税收审计选案系统的经验总结与对完善我国增值税纳税评估系统的启示
1、国外选案系统是以纳税人税收遵从风险测度为基础的,并应用判别分析法建立的纳税诚实申报判别模型是税务审计选案的一种比较成熟的解决方案。这得意于其在对纳税人税收遵从行为理论研究成果的积累。上述国家都将纳税人遵从风险的识别作为评税流程的第一步。一方面,可以使税务稽查工作量、税务人员根据不遵从风险的高低进行合理配置,优化有限资源,控制税务管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根据一个或几个异常值来判断纳税企业存在疑点的误差,影响选案的准确率,使稽查更加有的放矢。
纳税诚实申报判别模型可以简单描述为:有2个总体Y1(不逃税类企业)和Y2(逃税类企业),其分布函数分别是F1(x)和F2(x),均为n维分布函数,对给定一个新的纳税申报表x,判断x来自哪个总体。一般来说,维度高一些,即指标个数多一些,可以使分界线的分辨率更高一些。这样可以克服我国目前峰值法的不足,避免个别指标值异常对选案的误导。
2、国外税务审计选案比对标准多样化。上述国家都通过金融部门、或其他可以提供第三方信息的机构提交的纳税申报,来获取与企业相关的外部非数据信息,而且这种信息处于不断更新与完善中,其更新速度的频率基本为一个星期或一个月不等。其比对标准基本可以分为纵向的宏观与微观指标,横向的硬指标[⑥]与软指标。相对软指标(定量指标)而言,硬指标具有“肯定性”,这类标准一般不需要测算,可以在税收法律法规中直接获得,将纳税人情况与其进行对比,从中发现疑点,通常是实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软指标是度量“可能性”的指标,通过量化的数据与标准进行比对的异常情况由税务人员根据经验进行推断,所以存在误判的概率。而宏观经济指标则有助于对整体税收形势的掌握,为选案提供指导方向。
我国目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主要由税收负担类指标、资产管理能力类指标、企业盈利能力类指标、企业偿债能力类指标以及企业性质和信用状况类指标组成。其中定量指标占了绝大多数,而硬指标和宏观经济类指标比较缺乏。如在目前计算机选案指标体系中,可以加入税务登记情况类指标;账簿、凭证管理情况类指标;纳税申报情况类指标:税款缴纳情况类指标等。除此以外也可以增加一些更为深入的分析指标,如奥地利使用的一些客观风险因素指标:提交申报表和支付税款有无规律性、申报表中的数据、填报数字与无规律性周期之间的比较、由于重大变化产生的风险、案例的历史和当前的状况以及其流动性问题、增值税申请退税的信息等,从而使遵从风险的测度结果更为客观。
3、国外税收审计选案系统普遍设计了学习与反馈机制,并建立绩效评估程序。这种机制用来记录税务机关负责评估的案例、部分法院判例,或者对纳税人非遵从行为的处理措施,作为历史信息保存在系统内部,为未来有争议的案例的处理提供指导依据和参考。学习与反馈机制对于一个选案系统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对一个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的系统。虽然美国的税收制度没有实行增值税,但其针对所得税,识别纳税人遵从风险的运作框架却值得借鉴。
4、国外税收审计选案方式基本有中央集中选案,如美国。有中央集中化和地方分散化相结合的方式,如英国。也有由一份特殊的电子表格为选案线索,由地方汇集到某个部门集中选案的方式,如法国。这些方式最主要的特点是,国家层面的数据库系统可以实现中央与地方,不同地理区域间的数据共享。
我国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纳税评估选案属中央税种税收管理范畴,由各地国税系统行使税收管理权。相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地方共享税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中,除了增值税特定分税种评估指标外,还会用到各税种通用的评估指标体系,如收入类、成本类、费用类及利润类评估指标。如果国、地税相互独立进行纳税评估选案工作,会造成数据信息的极大浪费。因此,建立数据信息共享的数据库是增值税纳税评估选案系统开发的基础,而且增值税风险分析与所得税风险分析的系统整合也是国际税收审计计算机选案系统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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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目标作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预期实践结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价值取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总产值最大化。由于该目标缺乏对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考虑,难以适应整体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化转型在世纪年代的商品经济时期,我国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在当前的国有企业股份制转型中进一步体现为股票市场价格最大化,股票市场价格综合反映了国有企业的当前和未来盈利能力、预期收益、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等方面的经营活动情况。
2、财务管理的理论概述
2.1 财务管理概述。财务管理作为一门独立的经济管理科学,是在19世纪末才产生的。在20世纪,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再加上丰富的财务管理实践,使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这一普遍存在的作为管理主体的人的主观活动所应包括的要素,以及对各要素的具体内涵的哲学思辨,通过演绎的办法而得到的。公司财务管理的概念表述为: 企业财务管理是以企业为对象,通过组织、控制和协调资金运动过程,以实现自身目标和企业目标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2.2 企业财务管理原则。企业开展财务管理,就是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的运筹作用,力求实现企业内部条件、外部环境和企业目标之间的动态平衡,并从平衡中求发展,促使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因此,应当遵循一定的财务管理原则,这是现代企业财务活动内在的要求。一般来说,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原则包括以下七项:一是资本结构优化原则,即企业在资金筹集中要考虑资金成本的高低,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选择最佳的筹资方式,保持最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的资本结构。二是资源有效配置原则,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拥有的各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和优化组合,并随着生产经营和市场竞争情况的变化而不断进行动态调整,使其发挥最大的利用效果。
3、LQ公司财务管理现状
3.1 LQ公司简述。LQ公司始建于1948年,已有60多年历史,属于国有独资大型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在同行业企业中具有独特竞争优势。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等多项资质,是省内最大的路桥施工企业。先后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项共计二十余项,在我国公路与桥梁史上创下诸多第一。资产总值36.5亿元,大型设备6000台(套),多数具有国内国际领先水平。LQ公司2013年通过借壳DDHX公司在深交所成功上市。未来,LQ公司将继续依赖国内外市场,坚持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并行,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实施公司转型升级,立足建筑施工主业,多元化发展,以人才为根本,全面提质增效,开创公司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3.2 LQ公司财务管理现状。当前,面对体制改革及建筑施工业完全市场化的现状,LQ公司在竞争中虽然逐步发展壮大,但管理模式依旧相对粗放,制约了公司在激烈竞争中继续健康发展。首先,在战略管理方面。LQ公司设定了立足本省、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方针。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做大做强主业,沿相关多元化发展。但是就目前情况来分析,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与公司制定战略有出入。作为综合性施工企业,公司在部分领域仍缺少明显竞争优势。其次,在筹资、投资管理方面。近年来,LQ公司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实现了资金来源的多元化,有效降低了融资成本,改善了公司现金流状况。最后,营运资金管理方面。LQ公司围绕稳固传统地域、开拓新兴市场、创新经营思路等方面,大力开展多元化经营工作。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经营开发产值48亿元。其中,国内取得施工项目134个,合同额44亿元,国外取得施工项目18个,合同额4亿元。
3.3 LQ公司运营管理现状。一是实际发展情况与既定发展战略不符。公司虽设定了全方位发展的战略,但与主营业务路桥施工相比,其他方面如路桥养护、建筑施工、市政工程、设备制造等发展相对较慢。二是财务管理面临双重压力。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资产比例维持在较高水平,尤其是建设-移交类的项目资金占用量大,回款难度较高。三是经营管理在竞争激烈的行业整体环境下仍有待进一步提高。LQ公司在信息收集渠道与跟踪力度,招投标流程、新兴市场及海外市场开发、投资类项目的投资可行性分析、同行业企业横向联系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4、LQ 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4.1 财务管理体制不完善。建国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一直离不开国家计划经济的指导和推动,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使得国有企业长期以来财务和会计工作高度统一,没有分设财务和会计机构,机构运行具有高风险性和低效性。受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模式的影响,LQ公司仍没有形成一整套动态的财务管理体制,致使财务控制机制不健全,财务分权不合理,缺乏对财务状况的有效控制,形成了财务和会计相混的局面。LQ公司市场化转型的总体进程与宏观环境比较相对滞后,制约了LQ公司财务管理改革的前进步伐。
4.2 成本效益重视不足。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受到经济发展影响,国家一直对基础建设大力支持,而且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服从国家计划建设,基本不存在竞争的压力,所以LQ企业的日子一直比较舒服。LQ公司财务与会计机构大都是合并设置的,财会人员不能正确处理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关系,公司内部存在财务管理人员的理财观念滞后、理财知识欠缺、理财方法落后,习惯地一切听从领导,缺乏掌握知识的主动性,缺乏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淡化了财务管理自身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和参谋决策作用。作为转型仍未完成的国有企业,对成本效益追求缺乏足够动力。
4.3 财务风险意识薄弱。LQ公司难于妥善应对信息时代风险理财的发展要求。财务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范围狭窄,限于财务风险,而对于风险投资的管理极少论及在知识经济时代,由于信息传播速度加快,知识更新速度提高,以及。在知识经济时代,LQ公司面临的财务管理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息披露风险。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日益网络化,企业经营活动与外界互动影响的联动效应将日益显著,信息传递的速度大大加快,甚至通过相关媒体报道的蝴蝶效应放大,将对企业理财行为乃至整个经营活动产生某些意想不到的随机性外部冲击。二是产品升级风险。随着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LQ公司拳头产品的有效生命周期不断缩短,进一步加大了企业产品的设计与研发风险。
4.4 资金营运管理问题。LQ公司资产规模较大,长期存在资金管理导致的财务问题。主要表现是资金使用计划性不强,对工程项目资金的收支缺乏统一的筹划和控制,随意性大,经常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资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在中标后拿不到开工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企业为了不耽误工期,被迫垫支资金进行项目部建设、购买原材料、安装变压器等工作,垫资施工给施工企业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大量占用了公司总部的流动资金,更为严重的是,造成公司大量举债,财务费用激增。这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施工企业在新一轮投标中的竞标能力以及企业形象。
5、LQ公司财务管理问题对策研究
5.1 加快财务管理信息化。一是通过财务管理信息化,可以达到降低成本、优化配置、精确报价的核心需求。由于在交易市场存在激烈的竞争,会面临因为报价过高而限产压库的危险,因此企业非常需要一个包含生产管理、成本费用控制、融资管理、价格测算和竞争报价等在内的一体化的财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以保证在竞争过程中处于领先地位。二是大型国有集团公司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可以加强对各分、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控制。由旧体制改制为集团公司后,集团旗下都有着几个甚至数十个分、子公司,它们处于分散状态,各自都受不同背景、不同领导和不同制度的影响,在企业利益,管理风格和核算方法上都表现不同,因此表现出不同的企业文化和经营风格。如果不及时地将这些不同的文化和风格进行统一和规范,管理上就可能出现一盘散沙和力不从心的局面,就有可能违背了改革的初衷。因此,就要求对这些企业的财务信息实现同步管理,加强财务的监管,提高集团的资金利用率。
5.2 推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不仅仅是一种计划,它是一种管理机制。全员。是指预算过程的全员发动,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预算目标的层层分解,做到人人肩上有责任;另一层含义是要确保企业集团资源在企业各部门之间进行协调和科学配置是指预算金额的总体性,不仅包括财务预算,更重要的是包括业务预算和资本预算。是指预算管理流程的全程化,即预算管理不能仅停留在预算指标的下达、预算的编制和汇总上,更重要的是要通过预算的执行和监控、预算的分析和调整、预算的考核与评价,真正发挥预算管理的权威性和对经营活动的指导作用。
5.3 加强财务风险管理。风险就是不确定性。企业财务预测是对未来投资及融资的估计,其是否准确对于能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意义重大。所以大型国有企业要善于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预测,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准确的财务预测可以使企业了解自己的资金需求,提前安排融资计划,并根据融资情况安排生产和投资,从而起到防范财务风险的作用。除此之外,企业还要建立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和综合效益评价体系,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有效监测和实时反馈,针对可能突破风险预警界线的问题,管理者要及时调整和修正财务决策,从而防患于未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