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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层服务意识;现状;成因分析;培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15)16-0054-02
医学生的培养目标是成为我国未来医疗卫生事业的建设社和接班人,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推动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学院校应认清毕业生就业现状并分析其成因从而采取和制定培养策略。
一、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现状
近年来,根据某些医学院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去向的调查研究数据显示,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就业机构的选择上更愿意选择城市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而对于经济相对弱后的农村基层、西部山区则较少考虑。少部分选择继续深造读研,极少部分学生会选择进入基层乡镇医院或者从事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这些现象突出表明医学生普遍缺乏基层服务意识,缺乏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奉献的大局意识,畏难怕苦心理明显。
我国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仍处在缺医少药的艰难阶段,尤其相对偏远的山区,基层医疗条件差,医务工作人员紧缺,医疗卫生服务与需求严重脱节等问题迫切需要医学生投身基层,迫切需要我国医学院校在培养和教育上具有基层服务意识的医学人才方面加大力度。新形势下,医学生应该树立扎根基层,为国贡献,以推动和建设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为人生价值的最高体现,树立高尚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淡薄的成因分析
(一)社会环境因素
改革开放30多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环境发生巨变,当前阶段社会处在大变革时期。近年来,国家经济结构的构成,基层经济发展跟不上步伐,经济水平较低。政府发展思路更倾向于城市化建设导致贫富差距的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硬件设施的投入较少,基层医疗卫生跟不上,工作和生活条件差,基层医务工作者的待遇不高,后期发展潜力小,再就业难等问题成为阻碍学生去基层工作的重要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由于长时间积累下的发展差距,国家对于基层的资金投入相对发达地区来说依然偏少,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工资相对较低,甚至难以满足生活需要,进而磨灭了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热情和信心。
(二)学校引导因素
现阶段的医学院校开展就业工作大致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为数不多的春冬季两次双选会上,绝大多数的用人医院单位来自省级或市县级医院,其中也包括部分省外医院机构。双选会所营造的就业环境势必影响医学生的择业取向;另一方面,学校对开展支援西部、服务基层就业引导方面的工作较少,对国家出台的基层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除医学院招收部分定向生必须回到基层就业之外,极少数的毕业生会选择走向基层,服务群众。学校应该在学生大一进校开始,让大一新生了解国情,走向社会,走进农村基层,加强大学生的职业理想信念教育,逐步推进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的培养工作,贯穿整个大学生涯阶段,学校应从国家全局出发,调整人才培养目标,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做到多管齐下。
(三)个人选择因素
影响医学生基层就业的直接因素来源于个人的家庭和自身心理因素,相对于其它专业的毕业生来说医学生的培养成本普遍较高,医学生3-5年的基本培养费用少则四五万元,多则六七万元,高额的培养费用进一步促使医学生和其家庭对就业的期望值增高,直接导致很多的医学生进校之初就定下了将来的择业方向,基层服务意识从源头上就给磨灭了。另外,大学生自我期望较高,功利倾向突出如今,不少大学生抱着“学而优则仕”的思想观念,认为上了大学便高人一等,对于自己的未来也有着相当大的期望。然而,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目前大学生普遍存在的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心理。许多医学生碍于“面子”,认为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单位工作没有前途,更没“面子”。另一方面,随着社会文化的多元化发展,许多大学生把工资报酬的多少作为判定一份工作好坏的标准,个人价值的实现脱离了社会价值,还有部分医学生担心去了基层出来难,下了基层没人管。一些医学生觉得自己的能力在基层不能充分得到展示,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也与城市有较大差距,导致医学生畏惧基层工作的艰难环境,从而使其基层就业意向大幅降低。
三、医学生基层服务意识培养策略
(一)国家加大基层医疗卫生的扶持,大力投入基层医疗设施建设,制定并出台激励政策,鼓励医学生深入基层
大力发展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条件,为医学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提供保障措施,提高对深入基层做出贡献的医务工作者给予奖励和高度肯定,提供将来走出基层继续深造的平台和机会,政府健全大学生基层工作机制,加大优惠扶持,增加薪酬补贴,提供更多的进修培训、晋级晋职机会等。医学院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对选择支援西部服务基层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宣传;学校应加强专业知识的教育提升其对本专业的信心;培养医学生自学和终身学习的能力,科学、合理宣传各级医疗机构的卫生职能,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
通过加强医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理想教育以及艰苦奋斗的精神教育,开展系列主题思想教育活动等增强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培养高尚医德,将思想转化为行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首先,开展“服务基层,奉献社会”为主题的思想理论讨论会、学习会和形势教育课,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基层服务意识、志愿服务基层的明辨会,让基层服务意识走进校园,走近学生,而不再是遥不可及的高尚情操。
其次,开展以“我的中国梦”、“我为基层出把力”等主题的团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或主题思想班会,培养医学生家国情怀、奉献精神。因地制宜、因材施教的在医学生当中开展“我的中国梦”等主题的班会活动对于提高医学生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综合素质以及高尚医德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开展基层先进人物事迹宣讲会,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基层的生活条件虽然艰苦,但我们却不难发现那些扎根基层谋发展,与国家的未来紧紧相依的基层工作典范。
(三)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公益志愿服务活动
通过暑期“三下乡”实践活动,组织大学生深入农村,感受农村真实生活,参与农村社会实践,加强医学生对国情、社情、民情的认识体会,激发大学生的基层服务意识。建立社会实践长效机制,通过短期或中期实践基地的合作项目建立长期对点合作模式,鼓励医学生参与进来,从而带领学生走进基层,体验基层生活。所以,基层社会实践是激发广大青年学生服务基层意识的重要方式。在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的“中国梦”的道路上,农村的发展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大学生只有深入到基层群众的生活中去,亲身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了解农村的发展需求,才能进一步锻炼自己的意志,增长自己的才干,坚定自己服务基层、建设农村、实现自我价值的信念,从而进一步激发自己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精神,更加坚定地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做贡献。
(四)加强就业引导,学校相关部门加强联动机制建设
首先,医学生就业最机密相关的学校职能部门就是学校的招生就业处。以招生就业处牵头,通过和校党委宣传统战部、校团委等职能部门的合作,在校内开展国家基层就业相关政策推广宣传活动,通过组织辅导员老师以及学生代表进行政策学习,在校内层层推广和学习。党委宣传部和团委在校内积极对服务基层优秀典型进行表彰和宣传,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感染学生。其次,加强校地合作,通过组织学生参与中短期的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医学生适应基层环境,了解风土民情,树立基层生活信心,为医学生毕业以后扎根基层打下基础,同时毕业后选择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给予适当生活补贴,用奖励的方式鼓励学生,提高医学生服务基层意识,推动医学生基层服务行动。
(五)加强医学生专业培养教育,打牢专业基础
关键词:基层政府行为;应急管理;应急疏散;行为模式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169(2014)04010008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与社会体制改革研究”(11&ZD02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支持项目“新时期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和模式重构”(91224009);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基于整合模式的灾害公共预警管理研究”(2013M540978)
作者简介:陶鹏,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应急管理研究基地博士后(北京 100084);童星,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 南京 210093)
一、问题的提出
基层政府作为灾害危机事件应对的“第一响应者”,也是国家整体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的前端环节。新时期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顶层设计需要在体制和机制层面分别破解体制下延与机制深化两重困境,既要解决基层应急管理体制中的架构、资源、权威问题,又要解决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中的协作、有序、细化问题。如此,基层政府应急能力建设成为国家整体应急管理制度深化改革的“深水区”,而基层政府应急疏散制度正是宏观与微观之体制机制的联结点。应急疏散作为应急管理的核心环节,旨在通过人员与财产转移消减灾害损失风险。从灾害周期过程来看,应急疏散可以分为事前预防型与事后救援型人员与财产的疏散转移,前者注重灾前风险信息研判而展开转移行动,后者注重灾后紧急转移;从应急疏散的强制性角度而言,又可将应急疏散划分为自愿型疏散与强制型疏散。
2013年的“青岛黄岛输油管线爆炸事故”以及“辽宁抚顺南口前镇洪灾”等事件,使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成为舆论焦点,早年唐山大地震中的“青龙县现象”却又成为基层政府防灾减灾的“国际典范”。基层政府不仅是上级政府应急疏散决策的执行主体,也是不确定条件下本地应急疏散的决策主体。换言之,基层政府既要履行既定行政角色,又要实现不确定环境下的组织自适应(Adaptation),这就为基层政府间的应急疏散行为差异性提供可能,更为学术研究提供空间。当前我国应急疏散研究仍以“工程-技术”传统主导,社会科学对政府应急疏散行为研究尚待发展。本文探讨我国基层政府应急疏散制度运作现状与重构,归纳分析基层政府应急疏散基本模式与影响要素及作用机理,以期为我国基层政府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提供相关参考。
二、研究述评
(一)应急疏散的社会科学研究:从多重竞争性解释到中层理论建构尝试
其一,多重竞争性解释。在群体应急疏散过程分析上,最具典范意义的是将疏散决策过程分为:风险确认―风险评估―风险消减―防护行动选择(P515-523),在不同阶段受到多元复杂要素影响。在应急疏散决策影响因素分析维度上,体现出从灾害事件要素向灾民特征要素并进而向社会背景要素拓展的过程。由灾害类型、规模、频率、空间分布和时间等构成的外部要素,以及由个体灾害经验、知识、社会人口特征等构成的社会要素,共同组成了影响个体应急疏散行为决策的复杂要素网络。在对于社会要素的分析中,社会科学家们则提出和检验了多种要素及要素之间关联的假设,他们的分析结论依然存有分歧。如有学者认为拥有灾害经验会使个体更容易关注灾害预警信息(P92-104),有研究则指出越依赖过去经验则越会无视疏散预警,灾害经验与应急疏散之间没有关联(P237-252);再如在社会人口特征变量对于有效预测应急疏散行为的影响上也有争议。其二,中层理论建构尝试。由于研究所聚焦的灾害事件差异显著,且描述性研究居多,导致应急疏散行动领域缺乏中层理论建构。随着应急疏散决策要素向社会层面的拓展,作为一种突生规范(Emergent Norm)下的疏散决策行为也受到个体社会资本水平的影响(P295-321),应急疏散与应急制度的整合度、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信任状况、社会心理、资源可得性等成为应急疏散决策的影响要素,由此提出“保护行动决策模型”(Protective Action Decision Model)正是中层理论建构的一种尝试(P616-632)。
(二)政府应急疏散行为研究:视域转换与学科整合可能
灾害社会科学的应急疏散决策研究聚焦个体、家庭层面居多,对政治―行政系统的疏散决策及其执行缺乏足够关注。而公共部门的预警信息对于公众应急疏散有着最为显著的影响,公众更为信任来自官方的预警信息(P137-147),基层政府在公众应急疏散决策中起核心作用。因此,应打破对政府危机决策的脸谱化认知,重视危机中的复杂府际关系,将政府层级维度引入疏散决策分析,以展示不确定条件下的战略(Strategic)层级与操作(Operational)层级的不同危机决策类型,考察不同层级政府危机决策特征(P12-15)。尤其在中国基层政治背景之下,应急疏散具有高度政治化特征(P303-313),可以将灾害应急疏散决策与执行的主体定位于基层政府,摆脱对政府抽象认知并注重制度与行为互动,从而获得超越个人与家庭应急疏散行为的研究。
三、中国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一个分析框架
基层政府及其下设机构作为正式行政体系范畴,它们是国家权力末梢,也是国家与社会的边界。基层政府扎根于社会,代表国家利益,执行国家政策,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维持社会安全、稳定与发展,在基层公共治理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城镇体系下,随着单位制被打破,人们从“单位人”走向了“社会人”,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管理逐渐占据主导,镇(区)政府及其下设与外派机构构成了城市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主体,深入到城镇社会的方方面面,正所谓“上面千条线,基层一根针”,它体现了中国政府结构中基层政府的基本属性。在农村社会,20世纪80年代后,随着体制的废除,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制度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推行,2003年中国政府宣布取消农业税,这些重要改革使得国家权力在农村社会出现变化,传统高度集中动员体制受到新分权体制的冲击,农村社会基层组织的自主性增强。在中国村治结构中,村级正式组织作为国家政权组织的延伸,主要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群团组织构成(P350),村党支部作为村级权力组织的运作核心,对村庄事务具有决定权。乡镇政府财政、职能转型等维度成为理解当前农村基层政治运行的新维度(P122-143),从乡镇政府与农村社会的关系来看,乡镇政府存在“悬浮”于农村社会的现象,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滞后于农村社会需要,这也是理解当前农村基层应急管理制度的重要背景。
在应急疏散过程中,基层政府作为压力型体制之下的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的主体,也是当地应急疏散决策的主体,扮演着双重角色,即相对确定性条件下的疏散政策执行以及不确定性背景下的疏散决策,这二者构成了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的基本形式。基层政府在应急疏散政策执行以及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应急疏散决策中存在执行约束与自由裁量空间,这也为基层政府的疏散行为差异性提供了可能。
本研究所建立的框架旨在摆脱以传统高度集中动员视角来分析基层应急疏散,强调改变对基层政府的抽象认知。在此认知前提下,具体解决两个关键科学问题:(1)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差异性表现及其来源;(2)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影响要素与机理。
图1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分析框架
该框架以我国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差异性为切入点,依据“上级疏散命令”与“基层疏散行动”两个维度将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类型进行划分,前者指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应急疏散命令,后者指基层政府为应对灾害风险所采取的转移人员财产行为。如此,可将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如图1所示):Ⅰ表示灾前存在上级政府的疏散命令,同时基层政府依照上级命令执行疏散行动;Ⅱ表示灾前上级政府有疏散命令,但基层政府却没有按照上级指令进行疏散;Ⅲ表示灾前上级政府并无疏散命令,但基层政府却自主实施应急疏散行动;Ⅳ表示灾前上级政府无疏散指令,同时基层政府亦无实施应急疏散行动。
若追溯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差异性的根源,它与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影响要素及其作用机理有关。灾害社会科学的知识演进过程表明,对于灾害动力学的分析,从传统聚焦“天灾”层面要素走向综合的“人―灾”互动系统分析(Pxvi),灾害事件、制度环境、个体特征则成为分析灾变行为的核心要素。
其一,在灾害事件层面,灾害危机的影响时间、范围、强弱、急缓、类型等具有不确定性特征(P10),它是导致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差异性的事件根源。科层制作为公共行政体系的核心机制,在灾害危机高度不确定的背景下,其带来的制度冲突与压力不会减少,而更有可能加剧。在常态科层体系与动态灾害危机特征之间存在的差距,使得基层政府需要在不确定性条件下做出应急疏散决策与执行。也就是说,灾害类型、范围、强度、时间等特性以及不同的政府层级共同构成了灾害不确定性内容。基层政府常常能够真实体会到不确定影响的种种真实证据与直观体验;对于更高层级政府而言,多数危机事件产生信息膨胀,来自基层的信息常常模糊并需要验证,给关键决策者造成决策信息困境(P1-22)。不同层级政府在不确定性信息接受与现实体验上存在差异,而高度集中的应急疏散决策体制却限制了基层政府危机决策的主动性与有效性。
其二,在制度环境层面,基层应急管理所存在的制度环境涵盖了基层政治生态、行政体系、社会背景等,它们为分析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提供了制度路径。在基层政治生态层面,基层政府强调“向上”导向与强调“向下”导向的应急管理服务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背离。在行政体系层面,基层政府担负着双重角色,既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也是地方治理的决策者,使得基层政府具有相当程度的决策自和“因地制宜”的政策执行的灵活性。政治生态与行政制度环境的变化为基层政府应急疏散行为多样性提供了空间。在社会背景层面,政府与民众之间形成了灾害信息方面的不对称情形,应急疏散长期高度依赖政府的政治化动员,社会力量尚未被激活。在应急管理制度层面,自2003年中国应急管理制度改革中,注重构建宏观运作架构,实际建立起了涵盖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而基层应急管理制度与资源体系依然面临困境,一些地方应急管理体制甚至处于“空壳”运转状态。制度环境因素导致基层政府应急疏散管理行为并非完全是传统高度集中动员式的“命令―控制”型疏散执行情形,而其行为表现应当更加多元。
其三,在基层官僚层面。基层官僚行为与其所处工作环境特征存在重要关联(P391-401),随着基层官僚理论的发展,个体心理与价值、官僚互动对象特征等要素也被认为是形塑基层官僚行为的重要因素。在应急疏散语境下,政府应急疏散常常是依靠基层官僚来实施,基层官僚应急疏散行为受到其心理、环境以及民众的影响。基层官员的应急疏散行为受到来自个体风险感知的影响,而其灾害风险感知又受官员自身的多重身份影响,不仅仅是作为普通自然个体,还是行政体系的行政人,更是基层社会的一员。个体社会经济特征、灾害经验是普通个体应急疏散行为的影响要素;个体在行政体系中的行政角色是其应急疏散行为的制度基础,否则容易出现“角色放弃”(Role Abandonment)现象(P47-61);个体与社会互动而形成的种种社会网络也是促成其应急疏散行为变化的原因。总之,在复合型要素驱动下的基层官员应急疏散行为与其社会经济特征、灾害经验、行政角色、社会互动网络特征有着紧密联系。
四、比较案例研究
本研究建构了与地方基层政府疏散行为类型相匹配的比较案例设计方案,资料来源于学术文献、报刊资料、新闻报道、政府报告等,从比较分析角度验证所提出的理论假设体系。本文分别选择了“GX乡灾民疏散事件”、“南口前村暴雨事件”、“青龙县地震疏散事件”、“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作为比较分析的案例,通过展示事件背景、事件过程,分析回答基层政府应急疏散情形有怎么样的特征,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回答这些应急疏散模式出现的原因。
关键词:“村居型”社区;多元共治;社区治理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98-02
一、问题的提出
城市社区是城市社会和空间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基本细胞和城市发展的缩影。自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首先,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使原来城郊的地域变成城区范围,城市的人口向城区集聚,城市社区的数量和规模随之增加;其次,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更趋完整,社区的现代化水平上了新台阶。然而,城市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城区地域面积的扩张,引发了城郊地区居民职业结构与生存方式的主要指标向城市社区转型,由此产生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并存,在城郊存在着一个个自然村落。这种村落在基本素质上仍缺乏城市社区的内涵特征,我们称之为“村居型”社区。
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正式提出了社区制建设的思路,社区建设才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城市社区研究也才大规模地展开。不过,这时研究大都从宏观上阐述城市社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治理对策,研究者已逐步注意到城市社区建设的动力机制和治理模式;但是由于尚未对社区结构做出深入的描述和分析,缺乏理论研究和深入思考,更不用说对“村居型”社区研究进行探讨。在我看来,缺乏对当代经验的研究正是社区治理论难以进一步深化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引起我对城市社区治理微观研究的极度追究,“村居型”社区正是作为城市社区治理中“另类”进入笔者的视野。
二、个案概况
本研究选取北京市海淀区甲街道丙社区作为个案。丙社区隶属于甲街道乙村管辖,1998年底撤乡建街道,随着农转非居民的不断增多和村民数量的减少,出于管理的需要,2000年5月组建丙社区,但新建社区没有任何经济基础,人、财、物缺乏,基于这种实际情况,实行“以村带居”的管理体制:村党总支与社区党支部是垂直领导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由村属公司经理兼任。社区资金主要由丁村投入,社区经济和政府均由乙村负责考核。社区由大屯和小屯两大部分组成,其总户数669户(常住户299户、农业户121、非农业户211户);总人口2 476人,常住人口694人(村民身份263人、居民身份405人);暂住人口1 782人,现有辖区单位11个。该社区的主要特征是:
1.地处城乡结合部,地域广阔,村居民混合,80%的家庭既有村民又有居民,“一张床上睡着两种人”。社区内成员的异质化不断增加,流动人口较多,暂住人口是常住人口的2.6倍。
2.绝大多数居民原本是本地村民,因农转非变成居民,具有相同的地域历史、相同的习惯行为、相同的社会习俗、相同的思想信念和意识形态,因而具有相同的心理基础。
3.具有优越的地理优势,毗邻北京市第一路,是北京市北大门的“窗口”。
4.具有庞大的人力资源和较好的土地开发利用潜力。
三、社区内外各权力主体的治理方式
1.社区居委会——政府的“腿”。丙社区居委会既是法定意义上的社区治理组织,又是社区内法定的资源最丰富、最有权力的社会组织,但其权力和资源却呈现弱化状态,组织性质一直处于异化,尽管如此,在社区事务管理上也仍有其一席之地。
社区居委会接受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的双重“指导”,其经费来自村,业务关系则主要在街道。街道办事处通过各科室和社区居委会的干部一起管理社区内的各种事务,完成各项行政任务。社区“上管天下地理,下管鸡毛蒜皮,内管油盐柴米,外管斗殴扯皮”;“上边千条线,下边一根针”。社区居委会一直充当着政府的“腿”,成为办事处的附属,因为它没有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权,也缺少可支配的经济资源,得到居民认同度也不高,它的主要利益在于完成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各项管理任务。因此,它对街道办事处存在着行政上的依赖,对于拥有巨大经济资源的村也“毕恭毕敬”。
社区的这种境地一方面反映了国家权力难以渗透到城市基层社会,只能借助社区居委会这种组织形式对城市基层实行管理,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区居委会权力、财力、人力资源能力的匮乏。
2.村委会——半行政半自治的利益共同体。乙村是村委会建制,实行村民自治,基地域板块上被划分为三个农业园和一个工业园,即农业一、二、三公司和工业公司。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为自治组织,但实际上成了准行政组织,接受办事处的领导和指导,村委会下设科室和所属公司都是科层式管理,同社区一样,村委会日常行政工作主要是完成街道办事处交给的各项任务,接受街道办事处检查、验收。
3.街道办事处——准政府机构。街道办事处是准政府机构,代表着城区政府对村和社区实施领导,拥有巨大的法定权威,对村和社区治理机制有着决定性的影响。甲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其部门设置却已经涵盖了城市基层政府的基本职能。作为城区政府代表,拥有包括政治、行政、经济三个方面的资源。政治上的资源主要是街道党工委的政治力量,这种力量对社区实际事务的影响不太大。街道办事处最大的资源是巨大而广泛的行政权力,为了履行其行政管理职能,往往不惜超越行政权力的边界,而这种地界往往不会受到社会的明显排斥。除此之外,街道办事处还拥有巨大的财政收入,由于地处城乡结合部,土地资源增值,外资的注入,房地产价格的攀升,城区外迁企业的落户等都给街道财政巨大的经济来源,足以维持其行政职能的有效运转。
可见,办事处的组织机构、巨大的经济力量、在辖区“住民”中的权威都是办事处进行村和社区事务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四、社区内外各权力主体的交易合作与争夺冲突
1.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根据《居委会组织法》规定,城市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派出机构是行政性组织,代表基层政府行使行政强制权。社区居委会接受街道办事处工作指导,但在实行政治运作过程中,社区居委会成了街道办事处的一个准行政组织,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任务,做的工作绝大部分是办事处下派的行政任务。
尽管如此,街道办事处对于社区居委会完成街道下派的各项工作任务仍不十分满意。街道办事处认为,“社区居委会办事不得力,怕得罪人” ,“有利益就跑得快,无利则不卖力,应付了事”。而社区居委会对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作风和工作方式多有抱怨,认为“办事处有利自己干,无利则踢给居委会”,“天天要报表、指标”,“居委会一无财权,二无处罚权,叫我们怎么开展工作”,“只给政策不给费用,我们怎么能给居民提供服务”,“又不体谅居委会工作的难处”,街道办事处工作“搞假动作,不深入实际”。
2.社区居委会与村委会。目前,在丙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心目中,其上级领导是村委会,虽然平时也跟街道办事处打交道。丙社区居委会所获的资源不管是财力、人力、权力,还是心理的依托感,都来源于和倾向于村落。在保持乙村组织机构不变的情况下,在行政村的地域内建立社区,每个组织中既有村民,又有居民。在村级组织与社区组织的关系上,按照区和街道的规定,村委会与社区居委会是平行、协调、互助的关系,丙社区的经济和政府目标考核由乙村负责,社区丙监督和评定乙村两委会的思想政治工作,从而造成了两者之间的张力。
村委会认为,“街道办事处只给政权,不给费用,社区的投入和硬软件的提供凭什么由我们负责?”“既然村委会和社区是平行关系,考核应由街道干,社区也无权评定村委会工作”,“联防联治应由社区自己搞,村委会没有义务保证社区的社会治安”。社区居委会则抱怨村委会只投资于村的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不管,外来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应由村委会管。而且由于村居民混合的特点,村委会只管纯村民,社区只管纯居民引发对大量农转非居民的管理出现空档,造成村委会和居委会的矛盾冲突。
3.村委会与街道办事处。从法律上讲,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街道办事处是行政性组织,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二者不应该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实际上,村委会作为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并不纯粹,很大程度上它仍然具有半行政性质,这样,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形成了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首先,街道办事处出让一部分的社会管理权能给村委会,作为交换,村委会则负责管理对象的费用,这种做法对于街道来说,既降低了工作强度,又节省了管理费用;对于村委会来说,获得行政管理权,则得以在村务中争取更大主动,可以求得自身权益的最大保障。
其次,街道倾向于使用行政压力迫使村委会帮助完成其日常管理任务并使村委会分担尽量多的管理费用来减轻财政的压力。丙社区居委会用房,资金投入街道都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村委会提供。向村民收取的各种行政收费一般来说也直接向村委会索要。
再次,在村委会方面,村委会一直致力于化解自上而下的行政强制力,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比如街道在治安、计生问题上就会要求村委会协助,并先跟村委会打招呼,涉及村民利益都先征求村委会意见,并要求其协助解决。村委会也对街道下属社区居委会进行人为渗透,丙社区主任是村农业三公司经理即为一例。
我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配合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以开展民政工作提升年活动为载体,倾力关注民生,切实转变作风,攻艰克难,狠抓落实,各项民政工作水平全面提升,较好地发挥了民政部门在建设幸福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县和谐稳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年我们先后荣获全市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全县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主要工作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一是建立信息动态管理监控,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与县财政局协调,按照上年可用财力1%的比例足额列支城乡低保金各368万元,列支低保工作经费15万元。各乡镇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完成。二是强化复审工作,不断
加强保障金发放的合理性。3—4月份,我局分五个组对全县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普查,重新核定低保对象。突出抓了核查、评议、公示、审定四个环节。经查,城镇低保取消75户160人,新增45户125人;农村低保取消217户683人,新增254户762人。截止年12月底,城镇低保1832户3111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126.19万元,月人均补差291元;农村低保3369户1044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1282.03万元,月人均补差104元。城乡低保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低保达标率100%。
2、救灾救济工作扎实有效。一是落实各项救灾救济措施。下拨春荒救济款3万元,下拨面粉1000袋、单衣1000套、玉米良种7500公斤。二是完成了迎接国家自然灾害研修班(十五国25名外宾)来我县考察减灾示范社区活动。三是为19户老党员发放灾后重建资金。(每户19000元共计36.1万元)。9月份以来,我县遭遇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局班子领导第一时间分组赴全县10个乡镇(管委会)查看灾情、妥善安置转移灾民,并及时启动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据摸排统计,全县灾后重建户186户,一般修缮户207户,我局及时制定了灾后重建实施方案,确保在市局规定的时限内如期完成重建任务。
3、五保供养规模逐步扩大。按照新标准及时发放供养金,全年为249名五保户发放供养金299.84万元。县五保供养中心居住五保老人112人,集中供养率45%。
4、各项救助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重新修订了《县农村低保户贫困户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加大救助力度。1至12月,农村医疗救助为462人发放救助资金134.23万元,资助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参合10185人,50.93万元;城镇医疗救助为48人发放救助资金20.68万元。二是临时救助工作。本着救急解难的原则,执行救助标准。为568人发放救济金52万元。三是教育资助。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子女共117人,其中,本科77人,大专40人,共发放资助金73.9万元。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子女上大学共有41人。其中,本科24人,大专17人,共发放资助金25.3万元。资助双女户、独女户子女共74人。其中,本科44人,大专30人,共发放资助金19.2万元。总计为232名大学生发放资助金118.4万元。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扎实推进
农村社区重点围绕“七室一市”八项功能完善社区建设,已完成60个村的改制和挂牌工作。建成后的农村社区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申报成立经开区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使园区群众的生活服务更加健全。
(三)双拥优抚对象保障和安置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及时足额兑现抚恤费自然增长机制,全年共为各类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555.43万元。为复员干部发放困难生活补助3.65万元。二是对全县优抚对象进行全面普查,为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三是为19名优抚对象实施医疗救助,救助资金4.34万元。临时救济21名优抚对象,发放救济资金1.34万元,给一名贫困优抚对象发放建房补助5600元。四是为42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办理了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手续,全年参保金额共8.78万元;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11.2万元。五是5月16日至5月30日,联合县中医院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全县10个乡镇为705名优抚对象进行全面体检,并免费发放一些常见病药物。六是及时足额为117户农村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11.7万元;为291名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军人发放新农保优待金10.82万元。七是为102名抗美援朝志愿军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9.6万元。八是对全县零散烈士墓进行全面普查,并将10名烈士墓普查信息录入民政部烈士陵园信息管理系统,已上报市烈士陵园管理处,为民政部开展的烈士墓抢修工作提供详实的资料。九是组织召开年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招聘工作现场会,解决了去年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安置工作中的遗留问题,确保每位安置对象得到妥善安置。落实军休干部待遇,为军休干部服好务。十是做好涉军维稳工作。对确实困难的重点人员办理了低保,实施了临时救助。对一些不合理的诉求,耐心劝解,化解矛盾,重点稳控。一年来,我县涉军群体相对比较稳定,在省、市部署的几次大的接访中均无籍退役军人参加。
(四)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管理全面加强
1、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为全县2720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45.1万元。二是在全县开展“千名孝子”、“百名孝子楷模”、“宜居社区、温馨家庭”评选活动。三是在南新社区、泾欣园社区、陕汽社区三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工作。四是对县上的社会养老福利机构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格按照养老福利机构的标准开展工作。
2、福利彩票发行再创新高。
截止12月底,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4166万元,其中电脑票3226万元,完成年销售任务的140.3%,即开票销售940万元,完成年销售任务的125.39%,为国家筹集公益金1200万元。为教育资助、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3、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发展。年登记社会团体2个(县环保协会、县诗词楹联协会),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9个(泾渭书画院等),登记合格率达100%。对登记在册的31个社团和3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严格的年度检查,无一例违法开展活动。
4、婚姻登记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共办理婚姻登记6606对,其中结婚登记4045对,离婚登记544对,补发结婚证1161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856份,登记合格率100%。
5、救助站管理工作日趋完善。积极开展上街救助工作,确保世园会在我市的成功举办。共接待和劝导求助人员115人次,实际救助85人,男性74人,护送到市救助站11人,护送回家8人,救助流浪未成年人4人。
6、殡葬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下发了《关于开展春季平坟还耕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力对全县平坟还耕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行动迟缓的乡镇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县共平毁坟头340座,退还耕地1300多平方米。已向县政府呈报了《县殡葬管理办法》,待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7、区划地名勘界工作有序进行。开展平安边界建设活动,未发生一起边界纠纷事件;对泾河工业园北区新修的12条道路进行了命名,绘制了北区新修道路现状图,经县政府常务会同意,正式发文命名并安装道路标志牌44块,并加强对路牌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呈报了《关于榆楚等三个乡撤乡建镇实施方案》,待县委县政府研究后实施。
8、基层民政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对建成的10个基层民政工作站,强化业务培训,健全工作制度,保障工作经费,规范档案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民政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9、积极做好稳控工作。广泛宣传政策,耐心解释答复,疏导思想,化解矛盾,妥善处置问题,加强对困难群众、复退军人的稳控工作,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10、抓好民政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积极与县发改委、县建设局等部门协调,完成了土地划拨、设计、招标等,于4月28日开工建设。并聘请有监理经验的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主体现已完成,工程进展顺利。
11、抓好其他工作。认真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综治、计生、安保和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干部队伍建设卓有成效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加大重点项目和资金监管力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有效预防腐败,确保民政干部廉洁自律,确保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2、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实行指纹签到,严格考勤、办事制度,规范行政审核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6期,提高困难群众诉求件办理实效和答复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全局开展“立标杆、树形象、做表率”活动,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民政部门“高效、勤政、文明”的良好形象。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开展“落实五百爱民行动,争做为民先锋”主题演讲暨唱红歌活动,展示了民政工作者团结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面貌;通过开展以“六个倡导、六个反对”为主要内容的“精神状态大提升”活动,认真落实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推进“五个提升”,实现“五个确保”,大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并先后组织局干部职工观看《建党伟业》、《杨善洲》、《袁隆平》等影片,激励干部职工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各项工作中。
二、关于2013年全县民政工作
(一)着力完善提高,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水平。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提高保障标准。认真落实《市城市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立足便民利民,积极推行城乡低保一站式办理、一厅式服务管理模式,推动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发展。二是及时做好专项救助工作。依据新的《医疗救助办法》,逐步将医疗救助范围从目前的低保、五保对象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老年人。全面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困难群众就医提供方便。按照应保尽保原则,切实做好临时救助、教育资助等工作,及时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全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建立完善五保对象管理台账,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活动。不断提升五保集中供养率。四是扎实做好救灾减灾工作。完善县、乡、村三级救灾减灾机构,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救灾资金,按时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抓好冬令春荒救助,确保受灾群众困有所济、住有所居。扎实推进救灾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减灾与救灾并重、应急与常态并举,积极开展综合减灾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全面提升灾情管理、灾民救助、救灾款物管理、救灾捐赠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救灾应急处置能力。
(二)着力扩大民主,进一步提升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一是顺利完成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严密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指导,加大督促检查,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在保持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确保2月底前全面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全力抓好换届选举后的建章立制和村委会干部培训工作,妥善处理好换届选举后的遗留问题,继续推进“难点村”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水平。二是扎实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贯彻中办27号文件精神,力争在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干部待遇落实、社区工作站设置等方面的体制机制上有新的突破。深入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重点在总结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规范社区各类组织、增强社区居民参与度上取得新进展。三是大力实施社区民生工程项目。充分利用部省市实施社区建设信息化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有利时机,继续组织实施社区建设项目,大力改善社区办公和公益性用房条件,逐步改善社区服务管理技术手段,提升社区建设水平。
(三)着力推进社会化,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落实国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认真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热情。切实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以继续开展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提升年”活动和爱心护理院星级评定工作为载体,不断加强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在养老机构和为老服务岗位中深入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采取积极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推进居家养老,推动服务领域由城市向农村延伸,服务内容由基本生活照料向医疗保健、辅具配置、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紧急救援等方面延伸。二是全面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按标准落实好机构供养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健全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夯实各级救助工作责任,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专项行动为契机,确保实现城市街面和县城街道基本无流浪儿童的目标。坚持拓展渠道、创新模式、合理布局、挖掘潜力,不断增强福彩的吸引力和发展后劲,确保销售总量比上年增长15%以上。认真实施好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广泛开展公益活动,扩大福彩影响力。三是扎实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继续开展老龄工作创先评优活动,夯实基层老龄组织机构建设。推进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建设,扎实做好老年维权和老年优待政策落实工作。深入开展老龄问题调研和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好敬老月系列活动,继续开展“老年宜居社区”、“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和电影巡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的社会氛围。
(四)着力落实政策,进一步提升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一是推动双拥工作社会化。以全国双拥模范城第七次命名为新起点,深入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加强双拥文化建设,营造双拥工作良好氛围。继续组织好为驻军办实事、解难题工作,开展好重要节日和日常性的双拥活动,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进程。加强与部队的相互支持与合作,不断拓展双拥工作领域,深化双拥工作内涵,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根据新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新变化,完善相关政策,制定我县实施办法并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运行。继续推动建立“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探索重点优抚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大力推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模式,切实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继续做好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落实好农村籍军队退役义务兵养老补助政策。统筹解决安置遗留问题,做好新老制度过渡期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现平稳过渡、有序衔接。继续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扶持就业力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确保有意愿的士兵100%能参加教育培训、参训退役士兵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三是扎实做好军休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以庆祝党的十召开为契机,以军旅文化为切入点,多形式开展红色纪念活动,活跃军休人员文化生活。以军休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促进服务方式创新和能力提升。
(五)着力规范完善,进一步提升民政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一是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继续组织开展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依托党建提升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扩大直接登记范围,对公益慈善、社会福利、社会服务等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管,为大力发展各类农村专业经济合作协会、社区基层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提供支持。二是全面做好殡葬管理服务改革工作。要继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巩固好以“推行火葬、改革土葬”为基本内容的殡葬改革成果,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力度,有效制止乱埋乱葬。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持不懈做好文明祭祀的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做好清明节和寒衣节期间群众祭扫的接待工作,确保平安祭扫、文明祭祀。三是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勘界工作。围绕区划重科学、地名讲文化的思路,做好新增道路命名工作。配合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继续搞好撤乡设街办工作。认真开展界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切实维护边界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稳妥做好其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力争在全市首批创建成国家3A、4A级婚姻登记机关。按照部省市要求,开展建国以来公民婚姻信息补录工作并做好联网准备。依法做好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全市慈善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慈善队伍建设,丰富拓展已有的慈善募捐活动,加强慈善文化建设与慈善资金监管,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