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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老年化;居家护理服务;现状;思考
【中图分类号】R4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5)03-0134-02
1 居家护理服务的意义
居家护理服务是为家庭或者是个人提供的一种健康服务和社会服务。这种健康服务是综合性健康服务系统的一部分。护理人员会针对患者个人或者是家庭在其住所内提供健康服务。居家护理的目的是对家庭或者个人的健康起到促进作用,有效减少患者因疾病产生的后遗症并促进其康复。
目前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社会生活的节奏明显加快,“空巢家庭”也随之增多。这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带来了影响。家庭式养老的退化必然使得社会养老方式有所进步与加强才能维持社会制度的平衡。居家护理服务发展就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2 现状
目前,我国居家护理服务在老年健康服务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通过与西方发达国家和其他发达地区相比,我国在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方面还有许多不足。
2.1 其他国家老年患者居家服务现状
2.1.1 西方发达国家包括欧美、德国的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拥有了完整的服务内容、保险制度以及操作模式。但也有地域差异性。美国的居家护理是从最初的“家庭医疗保险”发展成为“家庭医疗补助和社区服务计划”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预防疾病等,并为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长期的服务与医疗救助。德国现老龄化严重程度在世界的排名上位居第二(第一名为日本),因此德国政府一直都对老年患者的居家护理服务和社区护理很重视,将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水平提高,将长期护理保险的收益水平与待遇也做了相应的提高,对进行家庭护理的自配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根据老年人的日常行为能力和需求社区医护人员会进行分类分配,提供给他们不同的符合他们自身情况的医疗以及护理服务。
2.1.2 澳大利亚的居家护理服务主要由医生、社会工作者和老年护理咨询服务机构联合进行。澳大利亚的居家护理服务体系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世界范围来讲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它可以为慢性疾病的老年人提供与医院一样的医疗服务。护理人员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提供居家护理的护士都是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护理专家,使老年患者在家就享受医院一样高专业的照护。
2.1.3 日本是全球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现已基本解决了老年人经济和医疗保障的问题,并就快速增长的老年群体的日常生活护理问题建立了以年金、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治为核心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并特别关注老年人的心理护理。并不断对医护人员的居家护理的专业性进行加强。
2.2 我国老年患者居家护理的现状
在我国,台湾和香港在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方面是比较成熟的。台湾自1994年起就开始推行居家护理的政策,保证老年人能独立生活。因为台湾很早就已进入人口老龄化,所以在老年护理方面经验丰富。比如其服务的对象包括出院后需要进行延续治疗的患者,并进行很多医疗专业服务项目,其医疗服务团队进行的居家护理都是由专业的人员进行。而在香港则具有巨大的社工和义工团体来进行居家护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医疗康复及教育,有些医院还对患者进行出院后的延续治疗,增强老年人自我照顾能力。
我国大部分地区现阶段在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方面还处在初级阶段,需要不断继续发展,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日趋完善。我国目前有两种居家护理模式:一种是社区服务中心,另一种是医院延续性护理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为患者提供一些常见的疾病护理,无法提供高专业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医院的延续护理服务主要以电话访问和家访的形式进行护理指导,涉及人群范围不大,还需要患者定期到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查与治疗。目前我国医疗条件和医疗资源有限,致使可以提供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的资源也是比较缺乏的,因此我国老年患者的居家护理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3 如何改善我国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的现状
针对老年患者的居家护理服务模式在我国还不够完善,应该学习和借鉴国外老年人居家护理服务的优点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
3.1 加强医院延伸治疗护理。建立形成从医院到社区再到家庭的一体结构,将医疗资源进行整合不仅可减少公共支出还能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加强发挥三甲医院在老年患者居家护理中的作用,利用其优厚的医疗资源为出院后的老年患者提供专业的居家护理,并加强与社区机构的联系,为其提供居家护理的专业指导。
3.2 需进一步完善长期保险制度。这一制度是解决老龄化问题的重要制度,对缓解老龄化危机有重要的作用。在借鉴外国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完善的长期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我国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府应该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政策平台鼓励商业保险推进长期保险计划。
3.3 加强培老年患者居家护理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政府应该培养老年患者居家服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护理的服务质量。首先护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专业的医疗、护理知识和临床经验,其次要注重老年患者的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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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居家养老服务;护理保险制度;护理人才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13)04-0060-07
日韩两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事业。在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不断弱化,而单纯的机构养老由于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难以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方面的养老需求的情况之下,日韩两国大力发展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一、日韩两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背景
日韩两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迅猛增加,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激增。目前,在两国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非常受欢迎。居家养老服务带有综合的养老服务功能,它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日托、就餐、洗衣、医疗、保健、休闲、娱乐、学习等各种服务,同时对行动不便和有特殊需求的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日韩两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背景呈现出相同的特点,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1. 养老护理服务趋长期化、多样化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进步的产物和人口发展的一般趋势。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进程最快、老龄人口比例最高的国家。1970年日本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7%,进入了老龄化社会。2012年版的《高龄社会白皮书》显示,截至2011年10月1日,日本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2975万人,占总人口的23.3%①,继续居世界首位。根据日本国立社会保障人口问题研究所的推测,2055年,日本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40.5%②。与此同时,需要护理的老年人口数量也不断增加。根据2010年的调查,在日本接受护理的人当中,65岁及以上的人占96.6%,其中70%是老年女性。这与女性的寿命比男性寿命长有着密切的关系③。由于老年空巢家庭的增多和女性就业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家庭难以承受对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负担。
韩国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人口转变的国家。2000年韩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7.2%,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韩国比日本晚3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而人口老龄化的速度则快于日本。2010年韩国65岁及以上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11%,并且其高龄化不断加速。2005年,韩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1.4%,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1.3%;而到2050年其比率将增加到14.5%,超过世界平均水平9.4%①。与此同时,需要护理的老年人数量也不断增加。2003年患有老年痴呆、中风的长期患者大约有83万人,2010年增加到110万人,预计2020年将增加为158万人。70%的老年人需要各种形式的养老护理服务②。
由于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国民收入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平均寿命也得到延长。日本是世界最大的长寿国。2007年,日本男性的平均寿命为79.19岁,女性的平均寿命为85.99岁,预计到2055年,男性的平均寿命为83.67岁,女性的平均寿命为90.34岁。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接受护理的时间也在延长。据厚生科学审议会的报告,日本男性接受护理的平均时间为9.22年,女性为12.77年,对老年人的护理逐渐成为10年以上的持久战。1970年韩国男性的平均寿命为58.7岁、女性为65.6岁,2009年已分别增加到77岁和83岁,超过了OECD的平均值③。
平均寿命的延长,尤其是85岁以上超老龄人口的增加,使得老年人需要护理的期限也不断延长,对以疗养为主的医疗服务、社会服务等的需求也将急剧增加。
2. 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功能的弱化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日益明显,家庭规模的小型化、核心化,家庭养老功能急剧弱化,而且机构养老发展不足,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女性就业者激增,使家庭的扶养功能进一步降低,使得一向依赖儿媳妇、女儿照顾老年人的传统逐渐动摇,对老年人的护理不得不求助于社会福利机构。老年人与孩子同住的家庭减少,单身老年人及老年夫妇单独生活的家庭增加。并且失业率的激增也严重影响到年轻人的经济收入,贫困阶层增加。日本的失业人口数量从2008年10月的255万人增加到2009年9月的363万人,失业率达到了5.5%④。而社会护理机构的欠缺使许多老年患者在结束治疗后仍长期住在医院,导致老年医疗费剧增。日本政府为了有效利用有限的护理费用,尽量抑制资金投入相对大的设施养老服务,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韩国家庭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老年人比例不断下降。随着女性参与工作人数和工作机会的增加,她们越来越不能也不愿意在家庭中充当业余老年护工这一传统角色。机构养老设施,一方面存在数量有限、服务跟不上等问题,另一方面,每月150~250万韩元的高额费用,普通的公司职员很难承担。国家对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福利服务设施未能及时摆脱陈旧简陋的局面。养老院和养老床位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
3. 社会保障制度上的欠缺
人口结构高龄化、长寿化导致医疗费用的高涨。日本的医疗赤字由来已久,除了有人口老龄化带来的老年人患病率高、治疗时间长等因素之外,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日本自1973年根据《老年福利法》开始推行老人医疗免费制度。政府推行该政策目的是让老年人在晚年得到良好的待遇,但却助长了老年人经常光顾医院、出现了医院的大部分床位被老年人占用的情况(60%以上为老人病床)[1]147。制度的设计偏重于医疗,而忽视预防、保健,出现了严重财政问题。许多老年人以入住医院代替入住养老院,带来了社会性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82年日本政府实施了《老人保健法》,提出了40岁保健、70岁医疗的原则。该保健法主要强调老人疾病的预防保健应从中年开始,并且规定凡年满40岁以上的国民都可免费享受疾病的预防诊断、检查、保健治疗等体检服务,使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对于7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以医疗为主,规定7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之外,原则上享受免费医疗,实现了医疗和保健的相对分割。但是,70岁以上老年人看病,无论实际花费多少,个人每次只交530日元,而且在一个月内如果缴纳过4次,之后无论看几次病都可以免费[1]147。仅此一项,国家就需要支付大量的医疗费用。
韩国在严峻的老龄化面前非常重视老龄立法工作。韩国1981年就颁布了《老年福利法》,1988年颁布了《国民养老金法》,并在1995年和1999年分别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纳入保险对象,实现了国民年金制。国民年金属于韩国基础层次的公共养老金。韩国相关法律规定18~60岁的韩国公民必须参加国民年金体系。2005年制定了《老年社会基本法》,成为21世纪韩国应对老龄社会的一个根本大法。但是,韩国的医疗保险对老年人没有特殊的优惠措施。
老年人医药费用的不断上升也促使韩国政府实行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09年,65岁以上老年人所使用的医药费占全体医药费的30.5%。而1999年这一比例仅为17.0%,10年间增长了13.5%①。韩国医疗费用的高涨很严重。而且公共医保包括医院提供的服务,却不包括长期护理机构的服务,因此韩国老人经常病愈后还要想方设法住在医院,由此所致的医疗费用的上涨问题日趋严重。
可以看出,日韩两国在人口老龄化加剧、家庭养老功能和机构养老功能减弱的情况下,才积极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养老与公共机构养老相比,在保障资金相同的情况下,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相对更高一些。居家养老对保持代际交换和代际互助,以及保持家庭稳定和谐与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二、护理保险支持下的日韩居家养老服务
日韩两国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快、老年福利支出多、社会负担加重以及地区之间、各阶层之间经济情况存在差异等诸多不利因素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居家养老服务的顺利发展,积极采取有关对策。两国分别在2000年4月和2008年7月实施了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以此建立和完善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
1. 日韩《护理保险制度》及居家养老服务
日本于2000年4月1日起实施以1997年《护理保险法》为基础的《护理保险制度》,这是在世界上首推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成为养老、医疗、失业等传统保险制度之外的一项专门应对超老龄社会的一大举措。韩国借鉴日本的经验,于2007年4月通过了《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该法于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韩国的养老模式将实现由家庭养老到社会养老的转变。韩国成为继日本、新加坡之后,通过立法形式引进长期护理制度的第三个亚洲国家。
日本的护理保险是以市町村为主进行运作、全社会共同承担与互助的保险制度。“脱离医院,让老人回归社区,回归家庭”是这项保险的目的[2]。该制度规定,凡年满40周岁以上的国民均须参加护理保险,其中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对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国民每年缴纳一定的保险金额就可以在65岁以后享受这项保险提供的服务,卧床不起无法自理或者患有痴呆的老年人可以在家接受护理。目前,以护理保险制度为支柱的居家养老支援中心等机构已经遍布日本全国各地,这意味着日本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从机会均等向结果均等的过渡。日本《护理保险制度》实行10年来,惠及人群非常大,护理业市场迅速扩张。2000年,其市场规模大约为3.7万亿日元,2010年增加至7.5万亿日元②。接受护理保险服务的人也从2000年4月的149万人增加至2010年4月的403万人③,2012年已达到500万人,其中97%的受护理人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平均年龄82.5岁④。《护理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
日本《护理保险制度》所需费用由税金和保险金两部分组成,各占一半。其中税金由国家、都道府县、市町村等三级政府按比例支付,保险金由政府固定财政基金和个人从养老金或额外缴付的保险金支付⑤。使用者负担其护理服务总费用的10%,剩余部分由公费和保险费各负担50%。日本《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的服务按两个系列进行,一个是对居家老人的服务;另一个是对养老院老人的服务。居家服务指的是加入保险的老年人大部分时间可以住在自己家里接受各种服务。这一制度实施的目的之一,就是减轻家庭负担,强化家庭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身体和精神上的服务。能够提高福利和医疗是日本护理保险的主要特征。
老年人需要《护理保险制度》提供的服务时,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及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关服务。市町村接到被保险者申请后,派调查人员上门对其进行全国统一的护理认定调查。调查涉及直接生活护理、间接生活护理、问题行为、机能训练相关行为、医疗相关行为等5个领域的79个项目[3]。护理认定审查委员会根据调查结果和主治医生诊断意见判定护理等级。具体费用根据护理保险的规定,按护理程度的7个等级所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护理认定的标准全国统一,而且是客观执行。
韩国启动讨论护理保险之际,与2000年日本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时有着类似的社会背景。其实,韩国从1999年已经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问题,此时韩国的老龄化比率为6.8%。而日本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是老龄化比率已达到14%的1994年①。韩国是老龄化率相对低的时候已经开始议论护理保险制度的问题。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较短,老年福利制度尚未成熟,政府希望通过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来解决老年护理所需的资金,推进护理服务体系建设,这也是韩国在老龄化程度较低阶段强力推行护理保险制度的重要原因。
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主要采用长期护理保险与国民医疗保险相捆绑的形式,即国民医疗保险的投保人自然是长期护理保险的投保人。按照法规,韩国的全体国民都必须参加健康保险,全体国民都能享受老人长期护理保险,但是未满65岁的人只有患有老年性疾病的时候才能得到护理服务。目的在于让更多人享受护理保险服务。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财政的来源主要包括保险金(60%)、国家和自治体(20%)、自负(20%)等。在养老护理保障制度上,韩国设立强制性公共养老保障计划,强调养老护理保险的社会属性和公平原则,建立社会安全网,以此缓解老年人的贫困问题。
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认定程序与日本相似。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由市町村掌管,而韩国的地方自治还未成熟,所以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负责。被保险人向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提出申请,具备社会福利师或者护理师资格证的公团人员对其需要护理的情况进行调查。当需要接受长期护理服务时,先向保险机构提出赔付申请,公团工作人员直接访问每户家庭,对身体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对被保险人是否处于需要长期护理状态及需要何种护理进行认定,并按照实际调查情况写出“调查结果报告书”。得到国民健康保险公团认定后,最终选择权在于使用者本人或家庭成员。韩国不像日本那样完全依赖制度,而是优先考虑减轻家庭护理负担或支援居家养老。
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老年人护理从家庭向社会的转移,74.8%的人表示满意②,但一些低收入家庭仍难以负担个人所承担的金额。一些独居老人因身体原因很难自己去进行等级认定手续,容易错过接受护理的机会。韩国的护理保险制度仍在不断地完善和调整之中。
总之,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和韩国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是一种靠全社会的力量去分担老人养老护理重任的制度,在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覆盖面高,给付对象范围广,国家的财政负担相对较高;而韩国护理保险制度主要表现为参保对象扩大到全体国民,给付对象限定在65岁以上并且护理等级在中度以上的人。这与日本相比,国家财政负担和个人缴费水平相对较低。但是,韩国是后发展该制度,也具有一些优势。韩国通过吸收其他发达国家社会养老保障改革的成功经验,并借鉴其教训,避免了养老金制度改革陷入泥沼的情况。
比起日本,韩国政府干预养老护理问题的力度更大。日本的护理保险制度是基层自治体的市町村来运营,而韩国首先是保健福利部为中心,中央政府强有力的影响之下,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来运营。护理保险金额是根据“老人长期疗养委员会”的审议,并作为“总统令”而规定。韩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比日本晚30年,护理保险制度在护理问题还未成为社会问题时就已开始议论,具有很大的前瞻性,属于未雨绸缪。
2. 日韩居家养老服务的主要内容
日韩两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物质生活、精神文化、心理慰藉等方面的内容,其种类比较多。日韩又积极培养养老护理人才,保障对老年人的养老服务。
日本的护理给付分为预防给付和护理给付。护理服务的种类为居家养老服务和设施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种类多,比较细致。其服务种类大致有:上门护理(家庭服务员)、上门洗浴护理、上门帮助康复训练、日托护理、居家疗养指导、短期入住生活护理、痴呆老人生活护理以及福利用具的租借和住宅改建等13种服务。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日本非常重视发挥社区的作用。2006年,日本建立了“社区贴紧型服务”,即夜间应对型上门护理、痴呆症应对型日托护理、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护理等6种立足于社区的服务。主要打造“30分钟养老护理社区”,即在距离大概30分钟车程为半径的社区内,建设配备小型养老护理服务设施的新型服务社区,推行小规模多功能型自家养老护理和上门护理服务。如果调查发现某个地区有许多的老年痴呆症患者,日本便在该地区建一个针对老年痴呆症的社区服务体系。
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不仅重视生活照顾,同时重视心理呵护。一些城市的“老龄福利课”为了排解老年人的寂寞,设立了“友爱访问员派遣制度”。友爱访问员一般都是社区内的志愿者,每人平均负责一位老年人,每周去老年人家里三次。而这些志愿访问员本人平均年龄往往超过了70岁,而受访者大都是80岁左右的老年人[4]。这种让健康老人与比自己年长的老人交流的方式,给他们带去心理上的安慰,也使高龄者的友爱访问员们体会到了自身的价值。日本的居家养老服务的心理呵护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防日益严重的老年人“孤独死”现象。
日本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中一方面扮演福利资金主要供给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扮演规制与监督者的角色。日本政府不断地修订各种有关居家养老的制度。2011年3月,内阁会议通过了日本前首相菅直人内阁面向2012年的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提出的《护理保险法》修改案①。主要是为了给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抑制保险费的增加,各级政府全面启动24小时居家访问的新服务。该项服务的对象是需要重度护理的居家老人,服务内容有护士和护理员定期巡回访问、夜间紧急时的通报等。另外,按照旧的《护理保险法》规定,“引痰”和“外管营养摄取”属于医疗行为,只有医师和护士可以从事这个行为。但新修正的《护理保险法》指出只要护理员接受研修,就可以实施操作。
韩国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由于受传统孝道的影响,韩国人普遍不希望自己的父母在养老设施养老终身。为了鼓励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居家养老服务”,帮助家庭减轻养老负担,韩国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优惠税制政策。比如,抚养老人5年以上的三代同居家庭,减少财产继承税;对抚养65岁以上老年人的纳税者,减少其所得税。韩国政府又从2000年设立了日间护理机构、短期护理机构、家庭护理员派遣机构等,提供各种有利于居家养老的服务。
韩国《老人长期护理保险法》的给付内容包括居家服务、设施服务和特别现金给付等三个部分。居家服务包括上门护理、上门看护、上门洗浴、昼夜护理、 短期护理、租赁福利用具等6种服务。设施服务包括老年人疗养设施和小规模形态之老年人疗养共同生活设施。特别现金给付包含着家庭疗养费、特例疗养费及疗养医院护理费。农村边远地区或没有疗养设施的地方,因设施极度欠缺和自然条件限制,不得不依靠亲友提供护理。按照护理保险制度,对这些群体实行现金给付,以鼓励承担家庭护理的人。这是与日本不同之处(日本的护理给付只限定现物给付),只是现金给付的金额与居家养老服务的额度相比非常低。与日本不同的是,韩国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局限于洗衣、扫除、陪聊、信件等日常生活服务,缺少医疗护理方面的内容,其护理人员也缺乏专业性。
在韩国,对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的主要机构有老年福利馆和社会福利馆。这种设施的一部分是由政府直接运营,但大部分是由基督教、佛教等宗教团体或民间的非盈利团体来营运,这些部门主要受政府的委托从事福利事业。
可以看出,日韩两国的养老制度非常重视家庭的作用,家庭成员的关爱和赡养是日韩居家养老的重要内容。从提供服务的种类和水平来看,与韩国相比,日本给付的服务种类比较多、给付标准高,且给付对象范围广。在日本,病情严重的老年人也能得到相应的护理,主要针对失能、痴呆老年人及高龄老年人。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财政负担及个人缴费水平也相对较高。面对护理保险费用的持续增长,日本将制度转向预防重视型,这一改革不仅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起到了抑制护理费用增长的作用。日本护理预防的经验值得各国借鉴。
3. 日韩两国积极培养护理人才
培养专业的护理人员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关键。日本政府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的服务质量,制定了严格的护理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制度,需先取得资格后才能上岗。日本从事老年护理保险服务的人员大致分为两类,第一类称为福利护理员,第二类称为访问护理员。福利护理员需要进行两年的正规学习,并通过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上岗资格,他们一般在护理设施内就职,从事技术性较强的护理服务。“福利护理师”资格是1987年制定的《护理福利师及社会福利师法》中规定的国家资格,而获得该资格的条件较高。访问护理员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等3个级别,分别从事管理、护理、家政等工作。
日本社会护理人员的人数还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日本为了解决护理人员短缺问题,准备接受更多的外国人来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但是,让国外护理人员照顾老年人,在语言、文化、宗教、习惯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之处,非常不方便。但日本政府目前已与菲律宾、印尼等国家签订协议,将从这些国家引进一些护理人员,前提是要通过日文的“介护考试”,从实际情况看,其通过率非常低①。
韩国大力培养养老护理人员。韩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法》中规定,护理人员配置标准是给不同福利设施分配不同人数和等级的护理人员。根据该标准,老人养老设施给每2.5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人员,共同生活家庭给每3名患者分配1名护理人员。经营老年福利设施的人有义务在老年福利设施内配置能够履行专业职能的养老护理师,为老年人的身体运动和家务活动提供服务。韩国的护理人员通过理论学习和实习最终得到认证书,认证书分为两个等级,持有一级认证书证明的护理人员可以给老人提供身体活动方面的服务,持有二级认证书证明的护理人员可以提供日常生活活动方面的服务。在考取护理人员证书方面,没有学历和年龄的限制。
韩国教育科学部,2014年开始在庆南信息大学、庆北专门大学、东亚人才大学、首尔女子护理大学、 永镇专门大学、忠北保健大学校等6所大学设立4年制护理系,以此积极促进高素质护理人才的培养②。
三、日韩居家养老服务的启示
日韩两国依托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在内容、形式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其服务趋于立体化、多元化。进入21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5]。到本世纪中叶,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占全国总人口的1/3,这是所有发达国家老龄人口的总和。另一个更加严峻的事实是,中国失能老年人口的规模将持续增长,2011年全国约有1695万,2030年则将达到3322万[6],妥善解决老年人养老需求成为中国目前面临的紧迫而严峻的课题。研究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对中国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1)日韩两国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立了由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构成的多形式、多层次的老年养老服务体系。
日韩两国又积极培育民间组织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并引入竞争机制,以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政府部门发挥政策性主导作用,主要负责向生活困难的老人群体提供服务,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承担起大部分的老年服务,加强养老服务的协调发展制度也使低收入阶层享受到应有的待遇,避免了机会不均等的问题。目前,中国的养老问题主要依靠政府,但由于各种原因存在投入不足和投入效率不高情况。从长远来看,在养老问题上完全依赖政府大包大揽的做法行不通。借鉴日韩养老服务的经验,向市场和社会转移,推动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2)建立完善的养老护理保险制度是使居家养老服务得以顺利推行的关键。日韩两国居家养老服务的费用大部分由护理保险支付,这对需要相应服务的老年人形成了极大的支持。日韩两国规定所有国民都应该加入国民年金,采用相同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在待遇方面没有城乡和地区的差异。韩国主要参考日本的护理制度,并在老龄化程度还未严重时已经开始探讨养老护理保险制度,这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中国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还未建立与护理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而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开始进入老年,他们的养老问题更是当前迫切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方面。建立有关养老护理的保险制度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中国的老龄化程度将在5年后超过10%,这已经是韩国推行护理保险制度时的老龄化水平①。中国可以从日韩护理保险中吸取经验,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护理保险制度。
(3) 加强护理专业人才的培养是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涉及到护理、医疗、预防、康复、心理及伦理等多学科内容,专业性较强。日韩两国的护理工作人员一般经过专业化培训、考试,取得资格证之后,才能从事护理服务工作。而中国目前严重缺乏具有专业技术的护理人员,这已成为发展老年护理服务事业的一大瓶颈[7]。现有养老护理员大都是农民工或下岗失业的40、50人员,而且文化水平低,持证上岗率也比较低,缺乏护理方面的专门知识,很难对老年人进行专业化服务。而且养老护理人员收入水平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发展空间不大等原因,使得护理员跳槽频繁,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中国应借鉴日韩的经验,加强在岗职业培训,尽快实现老年护理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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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ison and Hint of Elderly Caring Service in Japan and Korea
DING Ying-shun
(Japan Research Institute,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Beijing, 100007)
【关键词】失能老人;肺部感染;护理;效果
【中图分类号】R473.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485-02
【Key words】 Home stay aged people Pulmonary infection Nursing Care Effect
老年人感染性疾病中,肺部感染居首,尤以肺炎和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AECB)为最,成为老年人的重要死因。统计表明肺炎死亡者中老年人约占70%,肺炎严重程度随着年龄增长而加重。上海目前已进入老龄化社会,“9073”养老模式使很多老人选择居家养老,其中不乏失能老人。失能老人是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必须依靠他人照料的老年人。他们长期卧床不起,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生理机能衰退,支气管纤毛远动降低,疾病防御能力下降,天气骤变、室温潮湿、护理不当等因素极易诱发呼吸系统感染。所以,在街道开展居家失能老人一、二级预防干预极其重要。现将我中心组织社区护士和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结对,提供预防肺部感染护理干预结果汇报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
使用方便抽样方法,选取天平街道80位失能老人进行肺部感染护理干预及照顾者肺部感染知识认知情况调查。照顾者分居家照顾者80名及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21名。纳入标准:①居家照顾者照顾时间每周至少40h,持续2个月以上的配偶、子女及居家保姆;②照顾的对象均为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卧床时间1年以上;③知情同意,愿意参加调查;④沟通无障碍,能用语言或文字和调查者进行有效交流。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是天平街道为老服务社组织的专为辖区内老人提供日间照护服务的社会服务团体。失能老人资料来源于天平街道为老服务社。
1.2问卷内容:包括呼吸道发病数、病死数、医疗费用支出及肺部感染知识认知调查。医疗费用支出表登记自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6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临床用药诊断、患者转归情况。
1.3方法:按照居委分干预组和对照组各40名。课题组成员共7名,6名为中级以上团队护士,社区护士长进行全程护理质控,其中1名为天平为老服务社负责人,组织老服务志愿者协助团队护士与为完成入户调查、资料采集及相关护理指导。对照组老人按照常规护理,家庭医生或护士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出诊服务、上门治疗或卫生站代配药及相关知识咨询服务等。干预组老人:①组织社区护士及为老志愿者进行肺部感染预防护理知识培训2次,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对无护理知识的社区志愿者采取课堂互动、操作动作分解、手势带教情景角色互动及有奖竞答多种形式,提高授课效果;②印制肺部感染健康教育宣传折页;③团队护士与志愿者结对,上门对志愿者及家庭照顾者进行预防肺部感染护理干预知识传授和技能指导时间持续3个月,第一个月护士带教志愿者频次为每周上门1次,第二个月护士带教频次每二周上门1次,第三个月每二周电话随访1次,志愿者按需提供上门服务;④干预时间是2013年4-6月,连续3个月;⑤ 家庭照顾者肺部感染知识认知情况调查,分第一次入户采集及干预结束后采集,内容包括生理、心理、疾病、健康教育及康复五个维度21项条目。
1.4 统计分析:采取Excel表格建立数据库,二组医疗费用支出均数比较用Z检验,肺部感染、病死数及二组肺部感染知识干预前后比较用P检验,Z、P值小于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一般资料:本次研究发放问卷80份,回收问卷80份,有效回收率100%。居家卧床失能老人平均年龄87±8岁。居家照顾者文化程度大学3人,大专2人,高中22人,初中及以下53人。照顾者肺部感染知识认知情况见表1,二组医疗费用支出比较分析见表2,肺部感染发病数及病死数见表3。
3 讨论
3.1居家卧床老人肺部感染发病率和病死率高
居家失能老人由于长期卧床,生活照顾均由照顾者完成,纤毛运动减少,抵抗力降低,对照组肺部感染发病数在37.5%,高于韦洁钦的老年脑中风非急性期106例死因分析中肺部感染发病率30.7%【1】。肺部感染病死率15%,低于徐桂英等社区长期卧床老人肺部感染57例分析的19.64%【2】。可能是由于失能老人年龄在87±8岁,均属于高龄老人、气道屏障功能减低、免疫力降低、合并多种慢性疾病致肺部感染发病率高。另天平街道地处徐汇区老城区,周边医疗资源丰富,一旦患者发生肺部感染,获得及时治疗和正确干预,使老年人采取有效的咳嗽排痰,及时消除肺部感染的相关危险因素,致使病死率低于19.64%。
3.2 掌握正确的护理技能,能提高失能老人生存率
比较分析二组肺部感染发病率:对照组37.5%,干预组17.5%;病死率:对照组15%,干预组2.5%,二组发病率和病死率有统计学意义。二组医疗费用的支出比较:对照组666±1.19元,干预组747±4.26元,无统计学意义。说明干预组护士定期上门护理干预及与志愿者结对上门护理指导过程中及时发现患者患病情况,及早进行护理干预和临床治疗,指导居家卧床老人多饮水,进行有效咳嗽,及时排出痰液,保持室内一定的温湿度,定时空气流通,进行有效的药物治疗和用药指导,有效降低肺部感染的病死率,医疗费用发生数也随之增加。所以,社区护士通过定期上门护理干预、电话咨询指导及利用社区为老服务资源开展上门结对护理服务,让照顾者掌握必要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加快护理知识的传播和应用,提高为老服务的满意度和效果,降低肺部感染病死率,受益人群扩大,提高失能老人生存率。
3.3 社区护士与社区为老志愿者结对,是“医养结合”的有效探索
与照顾者建立良好的关系,是实施家庭护理干预的基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理人力资源有限,而为老服务需求无限,特别是长期卧床老人,她们的护理需求更加迫切,只有充分利用和调动各方资源,让社保、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密切配合,才能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家庭照顾者肺部感染知识认知前后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干预组通过护士上门干预、健康指导和技能示范带教,五个维度都有所提高,比较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医社结合”与“医养结合”非常必要。社区为老志愿者熟悉居家老人心理、生活习惯、家庭状况等,但缺乏应有的照顾知识,对社区护士来说是桥梁和助手,通过他们帮助介绍,使社区护士尽快熟悉患者情况,做出正确评估和针对性的护理干预。对社区为老服务志愿者和家庭照顾者来说,他们缺乏照护知识,通过社区护士的讲解和手把手的带教,能很快掌握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患者更能得心应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街道为老服务社双方优势互补,不仅提高工作效率,而且能使各方尽快进入角色。引入“医养结合,持续照顾” 理念通过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多方式的结合,可以解决由于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减轻子女负担【3】。
3.4 养老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社区护理的发展
无论是“9073” 养老格局,还是“421”养老模式。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我国居家养老还是选择家庭养老为首要模式。社区全科护理对社区居民尤其是居家养老的老人健康照顾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社区护理与养老事业紧密相连。家庭长期卧床患者,需要生活护理指导、用药指导、导管护理指导、康复指导及并发症的预防和干预。从政府层面上说在举办护理教学课件设置上,要增加老人护理学的学时,开设社区老年护理相关的继续教育培训,设置规范、科学的家庭护理评估记录单、质量考核标准及家庭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在护理收费项目上,能增设居家护理服务收费项目,对建立家庭病床的患者,增加每周常规护理查房服务收费。使社区护理不仅仅完成家庭医生的医嘱及上门治疗服务,能更多地走进家庭从事主动护理干预,开展一、二级社区预防可以明显减少常见病的发病率以及降低发病后的病死率,同时社区护士能更自主地处理家庭和老人护理问题,进行有效的护理干预,提高社区护理工作能力,加强社区护理服务的内涵建设。
4 结论
居家养老问题的解决,政府是主导,配套政策是关键,政府投入要增加,医保政策要倾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联动,并且需要提高助老工作者的待遇及地位。只有加强多资源投入、多渠道沟通、多项目合作,才能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韦洁钦,老年脑中风非急性期106例死因分析【J】中外医疗2008(11):22
[2] 徐桂英 .王庆云 .郎春华. 等,社区长期卧床老人肺部感染57例分析【J】.《医药前沿》2012(8):
[3] 郭东,李惠优,李绪贤,等. 医养结合服务老年人的可行性探讨【N】. 国际医药卫生
通讯作者:
关键词:中医护理;社区
中医护理以中国传统文化为背景,是在中医基本理论指导下的辩证施护、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的护理方法,是祖国传统中医药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容,中医护理在社区开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可以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务对象,调动整个中医护理体系,完成相应的预防保健、康复护理、疾病护理等社区服务功能。尤其是中医护理技术因简、便、易、廉等特点深受广大社区群众的青睐,符合低收入、高效率、低成本、广覆盖的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应用前景广泛。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委的有关文件中明确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采用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与民族医药的适宜技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特色和优势.
1.1在慢性病人社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的分配仍存在着不均衡性,经济发展实际和老龄化社会的逐步形成,社区居家护理将成为适应大众需求的一种主要的社区护理工作方法。社区的慢性病人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肺心病、糖尿病、溃疡性结肠炎、先天性畸形、慢性肾功能衰竭、骨和关节病变需要牵引和卧床者等。中医护理以其优质、显效、简便的特点,在社区慢性病人居家护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在社区护理工作中大部分护士能够使用中医养生相关知识对患者进行辨证下的中医护理干预。干预项目的应用率依次为:用药指导、生活起居调养、情志调护、健康膳食、康复指导,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尤其是情志护理、药膳护理更贴近生活,因其护理方法简便易学、直观安全、效果显著,更适合在社区普及推广。中医护理技术如针灸、拔罐、按摩、刮痧、中药贴敷、中药熏洗、中药静脉注射和穴位注射、耳穴埋籽、脐疗、中药离子透入等在社区慢性病居家护理中应用广泛,尤其是按摩法,因其简便易行,备受社区居民的喜爱。但在实际工作中,针灸、拔罐、按摩、刮痧等技术主要由中医医生操作,中医护士很少应用。中药贴敷、中药熏洗、中药静脉注射和穴位注射等由护士按照医嘱实施。中医养生方法及护理技术因其低廉性,对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尤为重要,有助于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覆盖率,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力度,尽快缩小城乡差距。
1.2在社区居家康复护理中的应用
在社区,需要康复护理的病人包括出院后病情已稳定但需继续治疗或康复的病人、残疾人等。常见的有术后病人、脑血管意外病人、高位截瘫病人、先天畸形或后天伤病造成的功能障碍、残疾者.如我科专病脑卒中是目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最大的疾病之一,其发病率、病死率、致残率,均很高,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其病死率明显下降,但许多患者仍有不同程度的偏瘫,对患者身心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极大的影响。早期进行康复训练对降低脑卒中患者的致残率具有较大临床意义,接受早期肢体康复训练比自然恢复率相比有很大提高,足部畸形减少、关节畸形减少、日常生活独立者明显增多,早期康复训练最大限度地恢复其瘫痪肢体的功能和生活活动能力。另外,中医药膳护理、情志护理以及针灸、按摩等护理技术在防止压疮、增进病人的心理健康、促进病人的营养、畸形和残障病人的康复护理、健康教育、家庭环境适应性改变的指导等方面应用广泛,使向病人提供优质的康复护理成为了可能。
1.3在老年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
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经济发展实际决定了居家养老成为我国养老服务的主体。汪潮【1】 的调查显示,家庭病床上门护理可以减轻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成为老年人可接受的形式。随着4―2―1结构(即4个祖辈,2个父辈,1个独生子女)的家庭数量的增多,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居家护理需求也日趋增加。张建凤等【2】调查研究显示居家护理治疗可以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减少卫生资源浪费,同时满足出院后继续康复和治疗的需求。开展居家护理能较好地符合老龄化社会的实际需要,不仅提供持续性医疗照护,较好地解决住医院难的问题,而且维持了家庭的完整性,提高了病人生活质量,降低医疗成本【3】。同时,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分居养老将成为今后家庭养老的主要方式。为老年人,尤其是为分居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中医护理的养生保健 运用养护统一、寓护于养的护理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中医药学历经数千年,形成了一套“天人合一、形神统一、动静结合”为主的养生保健和延年益寿的理论。针对老年人群,采用气功、太极拳、自我按摩等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对于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社区中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尚未完善,社区中医护理人力严重不足,中医护理在老年人居家护理中的应用较少。
中医护理在社区健康教育中的应用在社区健康教育实践中,中医护理与社区护理有机结合,在充分利用现代护理健康教育理论、模式、程序以及实施方法的基础上,在社区健康教育内容中渗透着中医护理知识与技术。中医环境养生、起居养生、膳食指导、心理调适、性养生保健、用药指导、运动养生等在社区妇女、儿童、中老年人的自我保健、慢性病病人的康复护理等方面不断拓宽着社区护理健康教育的内涵。中医护理与社区健康教育内容正在逐渐完美融合。
参考文献:
[1]汪潮.王坤,顾泽宽.上海乍浦街道离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需求医院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04(7):23―25,
Abstract: In the 21st century, global aging problem is more serious. Because of the social characteristics of becoming old before getting rich in China, aging issue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By drawing on the family endowment mode of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by taking Hefei city as a exampl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tatus of family endowment in Hefei city and the first family endowment item: the Taiyangwan apartment for the elderly,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the innovative proposals in the process of implementing the family endowment mode.
关键词: 老龄化;居家养老;合肥市
Key words: aging;family endowment;Hefei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06-0327-03
0 引言
全球人口快速老龄化是人类社会进入21世纪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目前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1]中指出,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而且关系到全球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备受世界关注。随着老龄化的不断加深,如何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
1 我国老龄化进程及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1.1 我国老龄化进程 国际上通用的老龄化,是以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7%或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的10%作为进入老龄社会的标准。[2]
通过查阅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汇总的《1982-2010年人口年龄结构和老龄抚养比表》,结果表明,1999年中国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2010年中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达已到8.9%,老年抚养比更是达到11.9%,老龄化程度严重加深。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的《各地区年龄结构表》的结果来看,65岁以上人口比例,发达地区只有广东省略低于7%,其他地区只有、青海、新疆、宁夏等四个偏远地区低于7%。因此,我国的养老问题迫在眉睫。
1.2 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现状 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养老模式大多数是以家庭养老为主,即是由家庭成员提供养老所需的物质条件和生活照料。然而当前及未来中国都会普遍出现“421”甚至是“4421”家庭结构,出现了高龄化、小型化趋势,逐渐削弱了家庭养老功能,“空巢老人”的家庭问题普遍出现。居家养老服务是加快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性工程,是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于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籍、文化娱乐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内学者对居家养老的概念给出各种观点,其中,赵晓征认为居家养老是指老人在自己或子女的住宅中居住,但并不意味着由家庭成员来全部或主要承担养老责任,“家庭养老”必然对应着“居家养老”,但是“居家养老”则不一定是“家庭养老”。[3]
自从我国开始提出居家养老模式后,很多地区都开始探索和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都处于起步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可推广的示范模式。下面就介绍几种典型的国外居家养老模式。
2 国外居家养老模式介绍
早在20世纪,欧洲国家最先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是进展速度平稳而缓慢,是社会、经济、文化等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一种社会问题。
2.1 西方国家居家养老模式 在西方价值观的背景下,大部分父母在子女成年后都是与子女分居,在这种观念下,大部分养老问题都是要靠社会保障以及老年社区服务等来进行解决的。
2.1.1 美国的居家养老服务是依托于社区由政府为老年人提供一系列服务,以老年人医疗保险的全面医疗照顾项目为基础,形成一个面面俱到的照顾计划,为老年人提供了包括急性照顾服务、看护服务、初级医疗照顾、住院治疗、护理院照顾,以及预防性的、恢复性的、治愈性的和护理性的服务等在内的所有相关医疗服务。[4]
1主要做法
1.1完善服务体系
2010年以来,海宁市陆续出台了包括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人才队伍培养、养老服务补贴等16个养老服务相关政策。2013年,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又联合印发了《海宁市社会养老养医结合实施意见》,成立由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海宁市社会养老医疗结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养医结合服务工作的目标、措施和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2合理布局城乡养老和医疗机构
2011年起,海宁市政府通过三年实事工程,投入4亿多,对全市12所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新建、改(扩)建,新改扩建设施全部达到三星级宾馆以上标准,2014年新增机构养老床位1716张。同时,根据“一社区一场地”的要求,全面推动含文体娱乐、康复保健、日托午休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到2015年底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1.3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配置
全市共有8家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配置了医务室或健康管理室,并由辖区医疗机构派驻10名医务人员,开展入住老年人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其余6家暂无条件设置医务室或健康管理室的养老服务中心,参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做法,实行定期服务,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数共计59人;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按照资源共享、就近配置的原则,由相近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落实责任医生和护士共计201名。
1.4落实各项老年人健康管理措施
在全市各社区卫生作者单位:314400浙江海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测科通信作者:铁月刚,Email:服务机构推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为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照料中心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帮助解决常见健康问题,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和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便利,协助转诊和预约诊疗等。对于居家养老的老年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和社区家庭医生团队,为其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健康管理等各项服务。
1.5提高老年人专业护理队伍素质
在海宁卫校挂牌成立了海宁市养老护理教育培训中心,并在其护理专业中增设养老护理内容,为全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培养专业化人才。同时,借助卫校的师资力量开展全市在职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共培训专业护理人员313人,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3188人。同时,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护理人员结构比例,解决护理人员待遇低、招聘难的实际问题。
1.6营造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结合“健康海宁”建设,在全市开展健康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共创建海宁市级健康村(社区)150家,覆盖率66.96%。从改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活动、加强健康管理和提升健康指标这几项创建实事做起,建立健康管理室,设置健身步道或健康知识宣传长廊,配备电子身高体重仪和电子血压计,使老年人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进一步改善。
2取得经验
2.1政府重视是推动
医养结合服务工作的关键政府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主要领导每年调研养老服务工作,将养老服务工作作为主抓主推的工作之一,全力推进。特别是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医疗资源配置、专业队伍培养等一系列措施,切实为医养结合服务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2.2整合资源是实施医养结合服务的重要保障市、镇(街道)全力保障养老服务所需资金,在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为养老服务中心配置医务室、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创造健康管理条件。
2.3结合项目是开展
医养结合服务的主要手段老年人多有慢性病,在实施医养结合服务过程中,不仅要为其提供医疗服务,还要进行健康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与养老机构的合作,不仅提升了老年人的健康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实施。
3存在问题与对策建议
3.1进一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使签约老年人享受以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转诊、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为内容的基本服务包;并根据签约老年人的需要和申请,提供家庭出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服务包;探索将医疗机构部分床位转为康复护理床位,收治需要照护的失能半失能老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
3.2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多领域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培训,鼓励各专业医务人员到养老机构开展多点执业。同时,重点培养和引进养老机构内的医生、护士、康复医师、康复治疗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3.3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关键词:养老服务;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28-000-01
一、黑龙江省养老服务现状及成就
(一)大力建设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
第一,实现城镇公办养老机构的基本覆盖。黑龙江省投入5500万元建设黑龙江省社会福利院和黑龙江省老年公寓,使黑龙江省老年公寓拥有床位达到350张;13个地市以及农垦、森工两个系统都建设拥有200张床位以上的标准化公办老年福利机构至少1处;58个县(市)建设拥有100张床位以上的规范化老年福利机构至少1处。目前我省城镇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已达115家,床位已达2.1万张。第二,实施农村敬老院的整合改造。从2005年至今,黑龙江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县级中心养老院94家、区域性中心养老院66家、乡镇养老院34家、五保家园170家,床位总数超过7万张,使农村五保老人的集中供养率达到了51%。
2015年,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对公办、民办养老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民办养老机构180个,新建公办养老机构18个。民办养老机构的总投资额达到95亿元,公办养老机构的总投资额达到9.07亿元。
(二)全面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第一,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开展。在城镇,有超过2/3的街道、1/2的社区已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超过90万的老年人接受养老服务。2015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是新建和扩建289个城镇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从而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室)在城镇的覆盖率达到82%以上;二是黑龙省拨出3214万元福彩公益金,用于6个农村敬老院的整合改造,838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得到资金支持。第二,社区养老设施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开展“星光计划”,为社区提供老年福利服务项目,包括街道和社区的老年人活动中心以及托老所、老年公寓,共计达到726个,床位已达到4100余张。
(三)大力推进候鸟(旅居)式养老
2015年,黑龙江省进一步打造候鸟式养老服务品牌,设立以“整合资源、宣传推介、优化服务”为核心的工作指导思路。2015年,直接由我省养老服务机构、旅游机构组织和接待的候鸟式养老人就接近5万人,所推出了10余条“候鸟养老”品牌旅居线路备受欢迎,建立起“宣传推介、组织对接、服务接待”的一体化模式。
(四)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养老模式
目前在黑龙江省的养老机构中,内部设有医疗机构的比例达到30%以上,50%以上养老机构同医疗机构签订有合作协议,并且在医疗机构中建立了专门为养老机构开设的绿色通道;在社区居家老年人中,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的覆盖率也达到90%以上,全省新增10多家大型“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二、黑龙江省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服务机构供需失衡
我省养老机构的发展速度仍然落后于老龄化人口的增长速度。我省各类养老机构约有1600家,床位近11万张,床位总数仅占全省的老年人口的2%,与国家要求的3%-5%的比例仍有很大的差距,但同时仍有许多养老机构的还存在床位空缺的状况,造成了目前养老服务体系供需失衡的局面。
(二)养老服务人员供需失衡
在黑龙江省的养老服务体系中,从业人员普遍存在着年龄较大、文化水平较低和专业技能较差,多以下岗女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为主,在入职前一般只进行短期的有关护理、专业知识等的培训,无法为老年人提供便利、周到的服务,精神层面上的服务更无从谈起。
(三)养老服务内容供需失衡
在黑龙江省的养老服务体系中,目前的服务内容主要专注于老年人在饮食、住宿、护理以及就医等方面的需求,缺乏对于老年人精神层面需求的服务内容,成为养老服务内容与老年人情感需求失衡的主要原因。如果这种失衡局面长期存在而不能有效解决,将会使老年人在情感方面出现空缺、内心陷于寂寞,也容易引发一系列老年人意外事故。
三、完善黑龙江省养老服务的对策
(一)建立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相结合的联动配合机制
我省应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的服务保障网络。在居家养老方面,扩大居家养老的覆盖内容,加强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项目,使居家养老老年人获得更加周全和便利的服务。在社区养老方面,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强化社区对居家养老的服务性支持功能,可以有效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覆盖率。在机构养老方面,持续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投入力度,尤其是结合市场机制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
(二)合理配置资源,发展老年照护服务、医养结合养老服务
完善老年照护服务补助制度:从保基本、低标准做起,首先从保障特别困难的老年人的日常照护需求起步,并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扩大老年照护服务的覆盖范围,以及提高补助水平。
我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应增加和增强医疗护理功能、康复护理功能、急救护理功能、临终护理功能、善后处理功能等,这就要求提高各种护理设备和护理设施的配置质量和完整性。
(三)完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第一,以“互联网+养老”为中心,促进相关部门、养老行业人员形成“开放、协同、创新、市场、产业”的互联网思维,在政策体系、管理体制、运营模式等方面进行创造创新,为养老服务业的互联网化提供动力。第二,抓好典型推进,引导人才生成。积极运用校企、院企合作办学等方法,自身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建设既熟悉互联网技术,又熟悉养老服务行业的人才队伍。
(四)打造黑龙江特色的候鸟式养老模式
充分利用我省的资源优势打造整体的良好生态化条件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打造良好的医疗服务条件大力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打造丰富的旅游资源支持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打造绿色食品安全环境为养老服务产业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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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居家护理; 新生儿脐炎; 干预
中图分类号 R473.7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674-6805(2013)31-0118-02
为了适应医疗模式的转变,合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三级医院不得不加快病床周转来增加床位使用率,产后产妇和新生儿住院时间逐渐缩短[1]。目前我国各医院产妇分娩后一般2~4 d出院,在这短暂的住院期间掌握的知识远远不能满足产妇及其家庭的需要,出院后的产妇及婴儿仍然有着很高的健康照护需求[2]。新生儿脐部是病原微生物入侵的特殊门户,若脐带处理不当,极易发生新生儿脐部感染。出院前护士给予产妇脐部护理指导,但每位产妇的掌握程度不同,出院后又缺乏有效的延续性指导,常发生新生儿脐炎等问题,甚至婴儿可能再次入院,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困扰。笔者所在医院对2013年1-4月出生的新生儿进行研究,探讨产后居家护理模式的开展在新生儿脐炎干预中的效果,现总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笔者所在医院2013年1-4月出生的正常出院新生儿,纳入标准为胎龄>37周,出生体重>2500 g,排除早产、各种先天性疾病患儿以及住院期间已发生脐炎的新生儿。所有新生儿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196例,对照组200例。两组新生儿均采用统一的断脐方法,于出生后24~48 h取下脐夹,每日用75%的乙醇消毒,待脐带自行脱落。脐炎的诊断标准按照人民卫生出版社的《实用新生儿学》中轻度脐炎的诊断标准:脐轮及脐周皮肤轻度红肿,可伴有少量的浆液脓性分泌物。两组新生儿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观察组给予产后居家护理指导,对照组出院后进入社区访视。跟踪比较两组脐炎的发生率及入院率,分析居家护理指导在脐炎干预中的效果。具体调查方法如下:观察组在婴儿出院后分别于第3、7、14、28天对其进行电话访视,了解脐部的情况,并根据脐部情况及产妇的护理技能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指导,必要时行家庭访视,追踪观察脐带的结局;对照组出院后常规进入社区访视,在第28 d电话了解新生儿的脐带情况。
1.3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 13.0统计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处理,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字2检验,P
2 结果
观察组新生儿脐炎的发生率2.0%(4/196),对照组9.0%(18/200),观察组新生儿脐炎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字2=9.288,P=0.002,P
3 讨论
3.1 新生儿脐部护理的重要性
新生儿脐炎是指脐残端被细菌入侵、繁殖所引起的急性炎症,是常见的新生儿感染性疾病之一[3]。有资料表明在1200例新生儿败血症中,存在脐部感染者占66%~87.5%,脐部是厌氧菌感染的好发部位。轻者表现为脐渗液,渗血或脓液凝结,此时不及时处置,极易发生局部红肿,脓液增多,脐内组织腐烂,有臭味、婴儿拒奶,少哭,烦躁不安[4]。如不能够对该类患儿进行及时治疗,感染程度严重的患儿可并发腹膜炎或败血症等严重并发症[5]。
3.2 住院时间缩短,产妇不能全面掌握婴儿护理知识
由于临床路径的推行使住院时间缩短,在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无法完全提供全面的产后护理知识,产妇因在产后未能全面掌握自我保健和婴儿的护理知识,出院后遇到问题则往往不知所措。据产后居家护理问卷调查显示,产妇产后急于想了解的内容依次为新生儿脐部护理、母乳喂养知识、产后康复指导、育儿知识等。35%的产妇希望学习新生儿脐部护理的知识,是因为她们不能正确护理新生儿脐部[6]。产妇及家属采取的一些不当护理方法是导致局部细菌繁殖引起感染的潜在因素。
3.3 我国城市产后访视率较低
《全国城乡孕产期保健质量标准和要求》中规定了城市产妇产后第7、14、28天必须由社区保健人员进行3次访视,访视率应达到80%。但研究发现实际访视率并不高,其中“延误联系”占69.23%,“拒绝接受”占30.77%。究其原因,由于社区保健人员数量有限、访视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能满足需要、技术力量较薄弱,无法为产妇提供全面、专业、高质量的护理服务,造成出院后产妇不愿意进入社区医院就诊。
3.4 开展居家护理有效降低新生儿脐炎的发生率及入院率
居家护理是临床工作的延续,是护理人员对出院后有后续照护需求的个体及家庭在其居家环境中提供定期的专业健康照护服务,从而达到健康促进、健康维护和疾病预防的目的[7]。有学者把这种连续性的护理称为“无缝护理”[8],许多出院后的患者仍然有很高的健康照护需求。
通过电话、短信、网上交流平台及必要时的上门访视对产妇提供延续性照护,可提高产妇对婴儿的照护能力,降低新生儿脐炎发生率及入院率
综上所述,开展产后居家护理,产妇得到持续性医疗照护,提供全程优质护理服务,从而促进其康复,降低再住院率及卫生服务成本[9], 提高了产妇满意度,提高了护理人员的成就感,拓宽了护理专业领域,必将成为我国护理事业发展的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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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认识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重要性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老龄化速度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的趋势越来越显著,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强劲,目前有限的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以及彼此相对独立的服务体系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是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增加就业,有利于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统筹发展。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对有需求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以机构为依托,做好康复护理服务,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对多数老年人,以社区和居家养老为主,通过医养有机融合,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健康养老服务。推动普遍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引导投入、规范市场、营造环境等方面的引导作用,统筹各方资源,推动形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供给和资金保障方式,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潜力和活力,提高医养结合服务水平和效率。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政策引导、服务监管等工作的系统性和协同性,促进行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兼具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以下统称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80%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5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到2020年,符合国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三、重点任务
(三)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本着互利互惠原则,明确双方责任。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预约就诊、急诊急救、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确保入住老年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养老机构内设的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作为医院(含中医医院)收治老年人的后期康复护理场所。鼓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与养老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合作共建。通过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等多种方式,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关怀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
(四)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
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并按规定由相关部门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大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五)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
充分依托社区各类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无缝对接。发挥卫生计生系统服务网络优势,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鼓励为社区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六)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以及老年康复、老年护理等专业医疗机构。在制定医疗卫生和养老相关规划时,要给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留出空间。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整合审批环节,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企业围绕老年人的预防保健、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食品药品、康复辅具、日常照护、文化娱乐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
(七)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重点加强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可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提高综合医院为老年患者服务的能力,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其根据服务需求增设老年养护、临终关怀病床。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通过多种形式、依法依规开展养老服务。鼓励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充分发挥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下同)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开发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系列服务产品。
四、保障措施
(八)完善投融资和财税价格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支持政策。拓宽市场化融资渠道,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投融资模式。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金融对医养结合领域的支持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由金融和产业资本共同筹资的健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医养结合发展。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逐步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完善购买服务内容,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九)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
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医养结合机构发展需要,做好用地规划布局。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优先保障用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保障用地,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可将在项目中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相关要求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依法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
(十)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继续做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进一步开发包括长期商业护理保险在内的多种老年护理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鼓励老年人投保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
落实好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政策,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
(十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做好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制度衔接,对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医务人员同等对待。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医养结合机构人员进修轮训机制,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计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养老护理员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
(十二)强化信息支撑。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利用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推动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撑。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鼓励各地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五、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各地要及时制定出台推进医养结合的政策措施、规划制度和具体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落实和完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共同支持医养结合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将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计生、民政和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的规划衔接,加强在规划和审批等环节的合作,制定完善医养结合机构及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的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财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投入政策,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保障医养结合机构的土地供应。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医养结合机构的用地布局。老龄工作部门要做好入住医养结合机构和接受居家医养服务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中医药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中医药相关服务标准规范并加强监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和服务产品推广,加强中医药健康养老人才培养,做好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十四)抓好试点示范。
国家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每个省(区、市)至少设1个省级试点地区,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卫生计生、民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密切跟踪各地进展,帮助解决试点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