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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规模招标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公司各类规章制度逐步完善,精益化采购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总部物力集约化管理的推进和深化,物资采购集中度越来越高,采购中也逐渐呈现出风险集中化和矛盾尖锐化趋势,且在具体的招标采购过程中缺乏规范化的内控流程标准作为指导,不可避免地存在潜在风险。因此,如何建设科学完善的采购风险防控机制,消除管理盲区、流程漏洞和薄弱环节,最大程度地降低招标采购过程中的风险,同时提高采购质量,实现物力集约化管理风险的“可控、在控、能控”,确保后期电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2招标采购现状及风险管理主要问题分析
2.1物资招标采购业务流程
公司结合业务实际,对物资采购全流程进行梳理,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开标前、开标、评标、定标及资料归档。其中开标前环节包括任务接收、招标准备、公告、标前澄清、开标准备等工作;开标阶段主要完成开标准备、开标以及评标准备等工作;评标环节主要完成评标准备、初评、详评工作;定标环节主要完成定标、中标通知以及归档等工作。
2.2风险管理主要问题分析
公司经过多年的物资集约化管理探索与实践,形成了比较顺畅的招标业务流程和管理标准,显示了统一和集中规模采购的优势,但是与国网公司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物资采购供应链管理体系的目标还有差距。采购管理中仍存在部分薄弱环节和问题,需要我们从防范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角度认真对待,给予足够重视。
2.2.1物资采购全流程风险点有待进一步梳理
物资招标采购全流程包括了发标、接标、开标、评标、定标、归档等各环节,各环节下又包括多个工作任务,且涉及不同的业务人员、表单、信息系统等。繁杂的业务流程可能滋生各环节潜在的管理、效率等风险,导致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效率、效益的降低。
2.2.2物资招标采购数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依托各种信息系统、工具在招标采购实践中也积累了大量历史数据,采购数据管理水平的不足不但导致了招投标数据泄露、丢失等信息安全风险,还因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和数据分散在各系统、各环节中,造成不同系统中的信息不匹配、数据来源混乱等管理风险,统筹管理难度大大提升。
2.2.3供应商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由于供应商的规范化投标、廉洁责任、风险防控等意识普遍不强,且缺乏系统的培训,部分供应商因重视程度或者理解问题,导致在没有掌握招标文件细节和要求的前提下按流程投标,结果不能充分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书不合要求而造成流标、废标,降低了物资采购的质量和效率。
3风险防控措施研究
电网采购活动风险防控工作涉及面广,易发风险部位和主要风险点随时与外部环境、企业内部管理程度和员工素质等方面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文中重点对风险管理中存在主要问题,从强化组织保障,提升技术手段,加强人员培训三方面提出控制措施建议,进行有效防控。
3.1建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管理风险组织体系
3.1.1建立采购风险防控组织架构
按照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原则,成立层级简化、链条清晰的统一组织架构。建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采购工作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物资部、项目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及监察、法律等部门组成的采购工作委员会;建立由监察、法律部门给予监督和法律保障的招标现场监督组,组织现场所有人员签订保密及廉洁自律承诺书;建立由物资部为唯一归口采购部门,相关部门(或单位)协同配合,内部物资督察员全程参与各环节监督,所有岗位定期轮换或转岗制度。
3.1.2建立配套的采购风险防控机制
随着集中采购机制建设不断深化,集约程度的不断扩大,物资招标流程也会相应地调整完善相关细节,产生新的风险点,因此,建立配套的风险防控机制,定期辨别、评估、防控业务风险点至关重要。配套的风险防控机制以业务流程为主线,要求业务人员对涵盖发标、开标、评标、授标、定标、资料归档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物资招标采购整体业务进行定期梳理,对流程的任务及动作进行分解,明确涉及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要点、时间节点及涉及表单,寻求、辨识对各环节的新风险点,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规范业务操作程序。
3.2绘制主数据图谱
通过梳理主数据来源,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析数据间的内在联系,用图形化方式绘制主数据图谱,便于直观分析现有分散存储数据存在的问题,同时后期新增或改造系统时,直接定位并读取原始主数据,从而在数据修改、更新与扩充时保证数据的独立性、可靠性、安全性与完整性,减少了数据冗余,可以大大提高物资招标采购数据的管理效率,有效规避数据与信息安全风险。
3.2.1主数据梳理
基于大数据思想,以提升数据管理效率为目标,业务流程为主线,全过程中涉及的流程、表单、信息系统为对象,梳理包括发标、接标、开标、评标、授标、定标、归档等环节的招标采购过程中分散存储于各系统中相关表单的字段数据,并通过分析每个字段的来源、业务阶段、系统名称、模块名称、别名等信息,为绘制招标采购主数据图谱,为搭建招标采购主数据库奠定基础。
3.2.2主数据图谱工具
在采购全过程主数据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字段数据的来源、分布以及走向等关键信息的展现方式,利用MFC工具绘制动态的物资采购主数据图谱。通过主数据图谱工具,清晰展现了某一字段的数据来源、走向等全部信息或某个系统中的整体数据分布,为以后信息系统、工具的开发与对接,招标采购主数据库的构建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3.3开展供应商培训
随着电子化单轨制在公司系统内的不断推广,电子投标文件取代纸质投标文件已是大势所趋。由于电子投标文件在编制、投递等方面都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较大差异,考虑到供应商整体素质参差不齐,故对供应商开展针对性的培训,以期提高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效率。
3.3.1培训材料的编制
目前,公司尚处于电子化单轨制三步曲的第一步———技术商务文件非结构化上传阶段,初步实现了有纸模式向无纸模式的过渡。在电子投标文件形式的选取上,公司结合业务开展实际需求和系统建设现状,以双层PDF法为蓝本,编制了针对性的双层PDF投标文件编制说明,并选取部分供应商模拟实施投标文件的编制和上传。基于多次模拟操作的实践经验和对供应商反馈意见的合理采纳,公司不断完善编制说明,并以此为基础,制作、推广规范的双层PDF编制教学视频,不断提高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水准。
3.3.2培训工作的持续开展
从业务创新平稳性和衔接通畅性上考虑,公司电子化单轨制的实现会是一个漫长的、由非结构化模式逐步向结构化模式过渡的过程。相应地,供应商的培训工作也会随着电子化单轨制工作的推进而不断深入。在公司的电子化单轨制三步曲设想中,投标文件的形式经历了传统纸质标书———双层PDF电子标书———投标人投标响应表+支撑证明文件的转变,在电子化单轨制的最高阶段,投标人甚至无需再提交任何形式的投标文件。可以看出,在电子化单轨制的不同阶段,投标文件的编制、投递形式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持续、深入地开展供应商培训工作,是继续推进电子化单轨制建设。完善招标采购风险管理体系的必要前提。
4结束语
文章基于公司招标采购中存在的风险问题及其原因分析的基础上,以“流程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思想理念为依据,针对招标采购的组织体系、信息化提升、供应商培训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具体优化措施建议。从而为公司如何通过加强招标采购管理,实现集团化运作、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满足电网建设改造和生产经营需要的目标,给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实现了集中规模招标的有序推进,保证了招标采购过程规范高效,有效降低了招标采购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作者:周若璇 汪亦星 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
参考文献:
[1]高正平,任梦华.基于供应链的电网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J].物流技术,2005(09):142-144.
【关键词】电力物资 采购投标 制度建设
一、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的意义
随着电力企业规模的扩大,电力物资的需求也越来越多,通过采购招标的方式为电力企业带来了比较多的效果,但是在招投标中存在了一些不规范行为,招投标管理也比较混乱,尤其是在我国电力企业作为国有的垄断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采购的投招标制度,对提高企业形象和效益,履行社会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电力企业塑造良好企业形象的现实要求
电力企业作为大部分是国有的垄断企业,其待遇和服务态度在人民的印象中一直不好,在加上最近几年来电力采购领域的腐败现象频出,已经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通过建立规范和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让人民都了解其规范化运作,制度规范可以堵住采购中漏洞,防止出现采购的腐败,可以树立一个良好企业公民的形象。
(二)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下,企业就要讲究经济效益,要有完善的规章制度,电力行业也是企业,建立规范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一,是完善企业管理规范的重要内容,电力企业的物资占企业运作成本的比重较大,物资的质量也关系到国家电网的安全,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可以降低电力物资成本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保证企业能够为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能源供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些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表现。
(三)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必须有规范和健全的企业制度,招投标制度是规范企业采购制度的保证,是管理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保障物资采购高效、有序进行的基础,没有完善的制度作为保障,再好的方式也难以运行。
(四)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建设是电力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
近些年来电力企业一直在进行改革,而建立完善的电力物资招投标制度,可以电力行业改革提供支持,通过建立规范的采购招投标制度,可以减少在改革中利益分配的冲突,为电力企业深化改革减少外界压力。同时改革也需要有制度作为保障,如前文所述,电力物资在电力企业的成本占有很大比较,整个电力行业的物资在最近这些年来采购数量规模也十分巨大,所以建立完善的电力物资采购制度本身就是进行深化改革。
二、电力物资采购招标现在存在的问题
虽然电力企业在物资采购上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些规范制度,但是近些年来在电力物资采购的招投标中仍然存在一些如腐败、暗箱操作、物资质量不合格等等负面的现实,就其主要原因是制度建设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这些问题近些梳理,可以有目的对完善电力物资的招投标采购制度。
(一)制度的不完善和不规范
这是电力企业采购招投标中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首先制度的减少本身就需要一个十分漫长的过程,也需要投入具体的精力,而由于我国最近今年来电力企业才开始进行物资的招投标,造成制度建设上比较落后; 其次招投标属于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工作,制度建设上也需要根据技术的要求进行制定,而电力企业没有从技术上重视,造成制度建设漏洞较多;再次对于制度建设的态度,也是制度的建设不完善和规范,电力行业作为垄断的国有企业,在加上其处于采购的强势方,认为可以通过垄断地位获得额外收益造成对待采购制度的制定上比较轻视,同时一些管理人员的私心,认为完善的采购制度会造成其既得利益的丧失,也不愿意制定完善的制度来约束自身的行为。
(二)招投标管理体制混乱
招投标管理的混乱,同制度不规范有着十分重要的联系。招投标管理主要包括的问题是供应商管理混乱和管理体制混乱。我国电力企业一般包括电力生产企业和供电网络企业,电力生产企业一般实行集团化运营,主要有大唐集团、神华集团、华能、国电、中电投五大国有电力生产企业,还有地方性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都包含了众多的发电厂,在集团化采购与厂家采购的管理体制上对招投标物资的管理上存在着交叉,甚至出现同种产品价格不一样的现实,在电网企业中,国家电网作为我国的垄断企业,同区域的电网公司在招投标的权限上没有理顺,造成集团和省份分公司权限交叉,省份定价不同的现实十分突出。管理体制的不健全造成了对供应商的资格管理、其提供服务和产品是否符合资质的信息不统一,进而容易引起供应商的串谋和提高标价的行为。集团也没有统一建设好采购的招投标信息库,在物料的编码上管理较为混乱。
(三)人员管理混乱
在招投标管理上,人员要具有技能的专业素质和高的职业素质,但是现有招投标人员在专业素质上还不能满足大宗负责的招投标物质采购工作。由于专业素质较差,造成了评标工作多依据投标报价而非评标综合价,也没有制定出定性定量相结合、操作性强的评标细则,造成招投标工作随意性很大,感性因素多。在加上招投标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较差,不能坚持公平、公正的评标原则,比较容易受到项目供应商的各种关系的影响,最后造成了暗箱操作,进而滋生了招投标工作的腐败现实。
三、如何完善电力物资采购招标制度
要解决物质的招投标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必须从源头找到原因之后,完善好制度规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招投标制度的工作。
(一)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要培养好招投标工作管理人员,采购工作者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掌握好专业知识,积极参加岗位职业教育,使成为具有市场营销、采购、法律、合同管理知识于一身的专业人才,达到行业的专业水准,在具有专业水准的同时,采购方要大力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工作管理人员在具有专业知识的同时具有公正、公平的职业理念,从思想和态度上消除招投标工作中的腐败理念。其次对招投标工作的内容从新进行定位和梳理。招投标是物资采购的全过程,不仅仅是卖标书、组织评标、签合同,因此要完善专家库,为招投标提供专家咨询服务;采购的信息网和数据库,以收集供应商、业主和电力物资产品的信息和数据;建立电力产品评价方法和标准体系,减少主观性,增加客观性的基础性的工作。最后要完善现有网络的招投标技术,继续降低招投标成本,提高招投标工作的效率,也能够保证招投标的客观公正性,电力企业可以利用其规模大、技术先进的优势,完善集团公司之间的网络,现实网络共享,把先进的招投标技术融入网络之中,提高招投标工作先进性。
(二)查找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规范
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要随着工作内容的需要进行改进。首先,在招投标工作的实践中,一定会发现现有的管理制度需要修改之处,发现漏洞要及时进行修正,保证制度的完善性和规范性;其次,随着工作实践,要对管理制度进行细化,提高可操作性。管理制度也要随着技术的发展而发展,原来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随着技术的需要而进行细化,要符合技术上的要求。再次制度规范要注重招投标程序的完整性,招投标工作是一系列过程,管理规范要完整覆盖其整个过程。最后要向先进的招投标行业学习,我国有些行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规范的招投标管理规范,电力行业可以认真借鉴学习,然后根据自己行业特点进行模仿。
(三)完善管理体制
做好了招投标基础工作和规范的管理制度,最后需要完善管理体制。首先要树立依靠法律制度进行管理的理念,各项操作要按照规范制度进行,明确分工职责,理顺各级招投标的关系。其次,要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制。要同财务、审计部门结合,保证采购、执行、监督的职责分离,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最后根据制度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模式,制度规范的变化,管理机构要随着制度进行调整,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在管理模式要注意采用激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于违反采购管理规定的要及时进行惩罚和教育,对完成好的要及时进行奖励,同时也要加强同其他电力采购企业之间的交流,学习先进的采购经验。
参考文献
[1] 孙天甲.电力物资采购管理问题探析[J].现代商业,2009(36).
[2] 刘爱华.现代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管理浅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5).
[3] 李远景,李卓彦.电力企业物质招标采购管理模式初探[J].价值工程,2011(3).
[4] 张锴.电力物资采购招投标制度建设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6).
摘 要 步入新的时代,国家的经济发展不断加快,因此竞争环境也在不断产生变化,而物资采购环节,作决定企业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是当前国内企业在社会上的立身之本,所以应当充分重视,才能够促进发展。企业物资采购环节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与招投标环节有着密切关联。所以对招投标环节当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革策略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文章将通过对企业自采购招投标问题的分析,得出更为可靠的管理措施,促进物资采购工作的发展。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物资采 招投标
随着国家发展的持续加快,以及与国际上其他企业之间业务交流的不断深化,国内企业的生存环境愈加严峻,这就需要企业对自身的各个工作环节进行更严格的规划。包括企业物资采购的招投标环节,是决定每个企业后续发展的重要环节,所以更要提起重视,强化管理,才能确保企业自身最终能够更长久稳定的发展下去。因此在本文的后续讨论过程当中,将以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作为主题,针对性进行讨论,供改革参考。
一、国企物资采购招投标工作问题分析
(一)缺乏招标意愿
国内的企业通常都有一种惯性思维,即是随用随购的思想,对于采购环节并没有明确的计划,特别是小额度的采购,由于人为招标环节长须过多且耗时过长,所以企业通常不愿组织落实,认为招投标环节过于浪费人力、物力与财力。在这样的情况,通常会使招投标环节中出现隐藏有管控问题。
(二)企业管控机制不健全
国内多数企业的招标工作,依照具体项目内容的差别,应当由不同业务部门来主管,这样的多头管理方式,会导致企业内部对招投标环节实质内涵的理解存在差距,进而引发原则不一、操作程序不一、工作思想不一、相关规章不一以及权责不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源于管控机制的不健全,企业如果无法意识到,并及时解决这一问题,必然会使自身发展受到影响。
(三)评标定标不合理
国内的许多国有企业在物资采购投标环节中,通常会存在评标机构构成不合理的问题,行政领导相部门管理人员过多,最终导致无法满足经济、技术等多个方面专家数量不少于2/3的比例需求,这样会使评标定标环节的权威性受到影响。还有许多企业因未建立价格信息库,使得招投标环节的相关评定基准成为了“纸上谈兵”,不具备实际参考价值。
二、国有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强化措施
(一)借鉴优秀招投标管理经验
国内企业的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工作,首先必须要具备严格的行业标准,还必须要有专业性、规范性的相关规章与评价系统,以便依法管理招投标市场,但国内企业的招投标管理普遍缺乏规范性与完整性,所以应当着重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建立高效的企业物资采购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例如美国便已经建立了完整的企业物资采购综合评价管理系统,也制定了联邦企业物资采购法,内容包含了采购规则、类型以及合同管理等多个方面,积极借鉴会让招投标工作更加顺利。
(二)持续推广电子招投标交易方式
电子化的招投标,作为基于网络平台的电子商务领域主要交易方式。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投标过程当中将现场及招投标市场高度联动,进而对当前招投标进行考核的途径。在评标时利用这样的方式能够确保综合评价进入到评标环节后,对于评标过程跟踪监管的封闭式、全面性管理。要确保落实,企业应当首先制定出科学的考核手段,对考核的运作系统进行规范,确保考核结果得到有效应用。对于运行机制的完善,应当更加注重招投标管理的精确化,从源头上规范招标过程,控制违法行为。
(三)注重对招标采购的过程的管控
谈及对招标过程的整体控制,主要包含两方面,即招标控制以及评标控制。就招标控制环节来说,首先要却把超过一定金额的招投标购计划及时向相关招标管理部门上报,申请批准。而且应当考虑到相关专家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评标基准、技术参数及招标技术等因素。针对评标环节来看,招投标的相关管理部门应依照国家规定建立起评标的委员会。在委员会成立后,应当对招投标机构负责进行选取以落实评标环节。对于开标,标书、回标必须要依据投标相关文件中订立的期限回交到接收处,而且应确保评标环节满足独立的评标要求。
三、结语
当前国内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当中,招投标环节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关乎国内每个企业的切身利益,亦是决定着企业能否立足于行业发展不败之地的重要基础。在当前社会发展环境日趋紧张,企业竞争更加激烈的局势下,国内各类企业都应当更加注重对内部物资采购招投标环节的管控与改革,这样才能确保企业后续的影响不受影响。
参考文献:
[1] 向军.企业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研究[A].科技与企业杂志社、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科技与企业――企业科技创新与管理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下)[C].科技与企业杂志社、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北京科技大学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2016.
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和支持下,经过专班人员的共同努力,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挂牌成立了。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对中心的挂牌运作表示热烈的祝贺!
借此机会,我根据常委市长联席会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就今后如何加强和推进综合招投标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深化反腐败抓源头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市场机制、优化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是改革所趋、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的需要。近几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房屋建筑工程、市政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交通、水利、土地整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专业工程和项目的招投标也相继启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化,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政事不分、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日益显露出来,中心多、主体多、业务量小、效率低、各自为政、监督乏力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浪费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少数单位和个人围标串标、分包、转包、泄露标底、“明标暗定”、同体监督等违规现象时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严重地损害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招投标实行综合管理,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为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今后中心将依据《招标投标法》、《省招投标综合管理办法》,按照省政府、省纪委的要求,坚持“统一进入,分行(级)管理,集中监督”的原则,把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全部纳入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阳光操作。这有利于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人力物力,降低成本;有利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有利于规范办事行为,改变办事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二)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需要。近年来,我们先后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投诉中心、财会核算中心,实施了政务公开、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等源头治腐举措,收到了较好的效果,这也为实施项目综合招投标积累了经验。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意味着对招投标项目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全程监控,是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的重要举措。可以从机制上保证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可以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铲除、权钱交易的土壤和条件,保证并监督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可以从根本上遏制“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的现象产生,标本兼治,更好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预防腐败的能力。
(三)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效的现代化市场体系,保证市场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实行招投标综合管理,就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集中服务、依法监督”的运行机制,通过整合资源,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有利于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来资金、技术和人才,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明确职责,规范运作,切实提高综合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水平
建立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是顺应改革发展新形势,加强招投标综合管理的一种新模式。要使这一管理模式具有生命力,使之健康持久地发展下去,必须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管理,才能使工作收到实效。
(一)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综合招投标工作顺利运行。
市政府《关于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对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大家要认真学习,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一是要明确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为规范执法行为,市政府在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时,成立了市综合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为履行,两办合一,其职责是:负责全市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对全市招投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招投标工作实施协调、督办;对市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专家评委库的建立和管理。市政府办与、有关部门协商,拟建立三市区域评委库,这个办法很好,这样可以解决评委不足和评标失范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切实管好使用好专家评委;要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投诉案件的管理、分流、处理工作及督办、协调工作。确保《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是要明确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的职责。服务中心是一个综合性的操作平台,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搞好各类招标信息的收集、存储、工作。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和商务服务;要为各类招投标活动提供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为提高服务水平,使之操作规范,市政府投资建立了电视监控系统,电子评标系统及相关设施将随之配套,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和手段,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中心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程序操作,严于律己,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和优美环境。全力打造规范、高效、廉洁服务平台。凡在服务中心进行交易的各类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业务,都必须在电视监控系统的监控之下进行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规避监督,违者,将严肃查处。
三是要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实施综合招投标管理后,有关职能主管部门不再直接参与招投标具体操作,但各行业和部门的执法主体没有变,监管职能没有变,要依法对本行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建委、财政、土管、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本行业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投诉、举报和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加强对中标后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做好招投工作。
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还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采购中心、土地交易中心与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的关系。三个中心都是依法建立的服务平台,都属市政府管辖,都要接受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管。同时,政府采购中心还要接受政府采购办的监管,按政府采购法的程序操作,所有政府采购业务必须在综合招投标中心进行运作和交易,接受统一监督。土地交易业务暂不进入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但必须接受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监管。二是要正确处理好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关系。《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是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专门法律,两部法是平行法,根据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长办公会决定,政府采购中的货物和服务类采购,按政府采购法程序由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水利、交通、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产权交易等工程和项目皆按招投标法程序由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实施。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综合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协调、督办,各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同时,各职能部门要依法对本行业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不能形成两张皮、两不管,要上下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总之,各单位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切实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到位不错位”,严把交易制度关、交易程序关和交易中各环节的监督关,确保招投标交易活动公正、公平,规范运行。
(二)进一步完善现行招投标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认真执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招投标管理,提高管理水平。要抓源头,要在交易项目的“应进尽进”上有新突破;要抓制度,要在健全统一监管的机制上有新突破;要抓监管,要在发挥齐抓共管优势上有新突破。一是要强化每一个环节的备案管理工作。重点要放在“一核查四备案一公示”上,即:一核查:就是核查招标条件、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四备案:就是招标项目的公告或邀请书备案;资格审查文件及结果和招标文件备案;建立评标定标组织和评标定标报告备案;书面报告备案。一公示:就是每个招标项目中标结果,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备案审核的重点是招标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要加强招标过程中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市场主体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重点是检查招标人、招标机构和投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三是要探讨和研究招标后的跟踪管理内容和方式,查处阴阳合同、转包、违法分包等不法行为。要加大对招投标举报投诉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招投标弄虚作假、串标、陪标等行为,维护招投标的正常秩序。
(三)尽快完善专家评审制度,确保评标活动公正性。要按照国家、省对评委专家库的组建要求,尽快组建天仙潜三市区域评委专家库。要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评价和档案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和专家考核情况及时对评标专家进行更换或补充,实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专家评委参与评标。要严明评标纪律,对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取消其评委资格,并不得再录用;同时提请其主管单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特别是市综合招投标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廉政制度建设,规范监管行为和服务行为。严禁招投标管理人员单独执行重要公务,严禁参与评标、定标的具体活动。要模范带头执行相关法规,建设一支清正廉洁、高效务实的招投标监管和服务队伍,为我市的招投标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三、强化领导,严肃纪律,确保综合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一)要加强部门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综合招投标工作涉及部门多、工作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站在大局的高度,与市委、市政府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推进综合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要建立健全监督网络,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一是加强民主监督。要建立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建设和施工单位等代表参与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争取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尽快在城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中选聘部分人员作为我市综合招投标工作的义务监督员,对招投标的主要环节实行有效监督。二是加强纪律和执法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中心设立监察室,加强对全市招投标活动的执法监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三是加强司法监督。对重大工程,检察等部门可以派驻人员提前介入,防患于未然。
主要做法
1.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体制。一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处理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管委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成员由政府办、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卫生局、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二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为市政府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授权,承担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招投标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管。三是成立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为全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统一平台,并为各类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价格咨询、交易场所,维护招投标交易场内活动秩序;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招标报名、咨询、审查、编制招标文件;为招标当事人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和参加交易的各方进行登记和备案。
2.加大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各项制度。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市场公开交易,交易规范运作,统一加强管理”的要求,不断优化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的各个环节,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各种规范性文件30多个。二是进一步细化内部监管环节。在建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工作流程》、《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机构内部监督的意见》等内部考核办法、内部监督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了内部工作流程等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轮岗换岗制、AB角工作制、分工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失职追究制等中心10多项内部规章制度。
3.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通过积极完善中心网站建设,确保信息全面迅速安全;同时,还将相关信息到中国启东网、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工程建设网及省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相关平台,一些重大项目还通过中国招投标网公告。二是进一步规范采购需求。在充分尊重采购单位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市场的调研工作,认真梳理采购需求,确定较为合理科学的采购需求。三是进一步提升评审质量。对于一些大额、复杂的采购项目,为弥补本地专家数量质量的不足,通过引入外地专家评审机制,提升评审的质量。
4.积极探索推行工程招标资格后审。工程招投标中资格预审,由于工作环节多,易形成投标人信息的泄漏,导致场外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为有效抑制相关当事人进行人为操纵招投标市场,斩断串标围标的“黑手”,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中心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始进行资格后审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三年来,实行资格后审项目343个,中标价与工程控制价比又节约财政资金2.3亿元,节支率为13.4%。实践证明,资格后审制度的实施是规范招标人、投标人、机构和其他相关主体行为,尤其是规范投标人行为,抑制串标、围标行之有效的措施。
5.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一是加大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监管。二是强化对招标机构的监管。三是加大了对评标专家监管。
6.进一步改善招投标市场环境。一是建立了投标企业信息管理数据库。建立以投标企业的基本信息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库。通过对投标人平时行为情况采集,实现从源头上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投标企业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计入不良行为数据库,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处罚。二是实施了信誉保证金制度。设立信誉保证金专用账户。凡参与该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由中心负责监管。凡经查实投标人存在串围标、借资质挂靠、不认真履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信誉保证金予以没收。三是实施了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下发了《关于对投标人实施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的通知》,对在启东投标的企业实施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和行贿行为记录查询制度,要求投标企业提供其所在地的检查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或行贿行为记录的书面材料,建立了查询、谈话诫勉、承诺等制度,构建招投标领域诚信体系。
7.建立惩处机制,严厉打击串围标等不良行为。一是大力查处违规行为。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货物质量差、服务不到位,工程投标中存在的假企业、假资料、假资质和履约差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查证的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在一定时间内的启东招投标市场的准入资格,记入企业不良信誉库。二是建立联动机制。积极协同公安局、工商等部门加强对串围标、假冒资质材料的查处。
8.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工作水平。一是改革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服务机制,全面实施工程招标“一站式”服务、“一条龙”监督的制度。即招投标的各项工作全部进入统一平台,既方便广大投标人,也为相关监督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实行招投标过程的全程监督提供了有利条件。二是整合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资格预审项目原招标环节是投标报名和提供资格预审材料分两次进行,既延长了招标时间,又增加了投标成本。为此,他们不为旧框框束缚,将两个环节合并,这样既延长了公告时间,又减少了投标人投标成本。三是创新服务理念,建立“绿色”通道。对重特大项目,紧急项目,经联席会议讨论后,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
主要成效
启东市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各项创新举措大力推行后,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工作质量,节约了财政资金,有效地规范了招投标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较好地解决了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节约财政资金明显。仅2008年以来,政府采购中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良性竞争,节支明显,与财政预算额相比,平均节支率13%,累计节约财政资金3600多万元。工程招投标实行资格后审项目343个,项目标底总额21.49亿元,控制价17.36亿元,中标价15.04亿元,与标底价相比节约财政资金6.45亿元,节支率30%。与控制价相比节约2.3亿元,节支率13.4%。投标中竞争十分激烈,已经没有了资格预审项目报价普遍贴近控制价的现象,中标价与控制价的差距明显加大。
2.遏制串围标效果好。通过采取信息公开、出售招标文件时不记名和取消集中答疑等系列措施,屏蔽了投标人信息,截断了容易泄露投标人信息的环节,从而剪断了串标的信息链,有效扩大了竞争,使得某些不法分子想通过串通所有投标人以实现串标的行为难以得逞。同时,配以适当的评标办法,使串标、围标等行为难以实现。
3.市场秩序日趋规范。推行招投标监管新举措后,该市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越来越规范,存在的串标围标、虚假招标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也真正实现了从过去程序、形式上的监管到实质性监管的飞跃。较好地遏制了个别不法分子操纵市场行为,杜绝了“场内招标场外定”的不正常现象,市场上“投标专业户”、组织串围标“标王”没有了,诚信企业多了,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得到了有效的落实。
[关键词]企业 招投标 规范 监督
中图分类号:F42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14-0085-01
招投标是企业的重要经济活动之一,工程建设领域和物资采购仍然是企业违法违纪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实践证明,开展以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为原则的招投嘶疃,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堵住企业在设备、物资采购及工程建设方面的漏洞。规范企业招投标行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正常进行,不仅是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也是维护企业整体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对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确保企业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才能规范招投标操作,预防和减少腐败,确保企业生产发展得以顺利进行。加强企业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应着重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学习,规范招标行为
一是加大学习《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
标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力度。要通过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招投标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对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的意识。二是强化培训。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管理者和管理业务人员对《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及其有关知识的普及。另一方面要全面提高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对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升监督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监督水平,在实施监督职责时做到重点突出,执纪严明。
二、准确定位,履行监督职责
纪检监察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依法
履行好监督职责。一是督促有关部门明确各自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别是督促协调归口统一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履行监督职责。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符合《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市场机制、工作程序和监督制度。三是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的运作。四是严肃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行为。
三、严格把关,抓住关键环节
在招投标监督工作中,要抓住招投标各重要环节,把招
投标环节作为保证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关口。要求应该招标的项目必须采取招投标方式进行,并对招投标过程实行全过程监督。要严肃查处规避招标或在招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纪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侧重点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1)是否制定了招标计划及完整的招标程序。(2)招标人或评委会成员有无违反招投标工作纪律的行为。(3)标底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审定,标底是否做到了严格保密。(4)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密封完整,有无盖章,投标书是否当众拆封。(5)评标办法是否公平、公正,评委是否坚持了公平、公正、客观、择优原则。(6)招标人和中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定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有无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四、完善机制,拓宽监督渠道
一是尽快制定与《招标投标法》、《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促进监督部门依法监督,依法执纪。二是要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分管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意识,促进招投标领域的廉政建设。三是开展招投标廉洁承诺活动。一旦对项目实行招标,要向广大职工作出廉政承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廉政承诺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廉洁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四是实行各种形式的公开制度,增强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1)公开招标信息,扩大参投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2)公开中标人和中标单位,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群众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和投诉。(3)通过现代信息媒体及时公布社会关注的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和质量安全检查等方面的信息,增强社会监督力度。(4)设立统一的招标投标违规违法行为公告平台和信用档案,将各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上传到统一的平台上,提供共享查询功能,使得违法企业一地受罚,处处受制,增强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自律。
五、创新方式,强化责任追究
一是要改革招投标管理制度,创新招投标方式。为避免评标和投标双方的接触,可采取网上招标和网上异地评标的方式,即招标人通过互联网随即抽取本地或异地的专家评委,实行网上封闭式评标,并当众公布评标结果。这种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评标,资源共享,既可大量节省评标费用,又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二是对评标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换,限时抽取,避免串通作弊。同时建立专家工作考核档案,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家,予以除名,今后不再录用。三是建立招投标电子资料库,招投标过程全程记录在案。对招投标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问责,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可永久追溯其责任。四是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对在招标过程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贿受贿、排斥潜在投标人、滥用评标权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出现问题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追究责任。
六、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构建协同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招投标管理部门的专业监督职能。招投标监督主体较多,职责分工必须明确。各专业部门在技术、质量、产品性能等方面严格把关,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交流与沟通监督信息。各部门各司其职,,将监督力量予以整合,从不同角度对招投标活动形成一种“立体式”的监督合力。只有这样,招投标的监督才能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从而遏制腐败的滋生与蔓延。
[关键词] 招投标 法律法规 公平公正
招投标是一种采购销售手段,由招标人提出采购条件,经由招标组织机构招标邀请,投标人应邀投标、中标并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交易行为。管理招投标过程,对招投标的策略和技巧进行研究,从而达到交易双方的互利双赢局面。从交易的过程来看,包括招标和投标。在国际间进行的招投标交易行为称为国际招投标。随着这种交易方式的传播和流行,招投标管理过程继续一套成熟完善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入WTO后,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一桩桩国际性活动在国内举行,构建与完善国际招投标规则接轨的法律体系更是迫在眉睫。
一、招投标市场价值升温,招投标法律法规急需修订
国际招标投标是国际上普遍应用的市场交易方式和政府采购手段。随着整个国际经济局势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把自己的目标投向国际市场,希望实现合同价值效益的最大化,招投标作为一种公平公正、经济合理的采购手段,其价值在国内外的项目建设中不断升温。
1.企业参与国际采购,招投标法“与时俱进”迫在眉睫。
一项合同的确定可以带动许多相关项目,有的国家在国际投标中采取零利润投标的办法来达到取得项目的目的,其利益追求点在于由此项目带动的其他相关项目的利润。比如土木工程合同中包含设备和原材料的供给,通常为工程造价的50%左右。换言之,1亿美元的建筑承包合同,可以带动5000万美元的出口。另外,通过国家招投标的形式,一些大型项目的建设可以从全球范围内选择质优价廉的方案,从而大大降低了建设成本,减轻项目建设的经济或技术负担。
我国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活动时,有时会被扣上“倾销”的帽子,遭遇重重贸易壁垒,虽然获得国际中标利益丰厚。由于国内的招投标法规不能适应国际招投标法规严格的要求,他国政府也希望通过此种方式尽量压低价格,致使一些国际招投标活动无果而终,企业经济损失惨重。招投标法“与时俱进”迫在眉睫。
2.电子招投标兴起,国内电子招投标法出现真空地带。
众所周知,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电子招投标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招投标工作中采用有它独特的优势,现在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普遍加以采用,并指定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手段。
电子招投标类似于目前的招标中介机构,大力开发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将是节约企业资源,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专业的第三方平台却可依托专业优势、技术优势和网络优势来破解这一难题,既避免了重复建设,节省开支,又可将建设成本和运行成本化整为零,降低企业享用电子化招投标的门槛,还可将网络优势最大化,充分实现资源的聚集。
在传统的招投标工作中,投标单位一般都必须要到指定的招标公司去购买标书,支付一定的工本费用。第三方电子招标平台能够完成从招标项目建档、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在线投标、评审专家抽取、在线接受投标、在线开标、在线评标、评标结果公示、接受质疑并进行处理等招投标电子化全流程,可满足招投标业务当事各方在线操作和管理的需求。
但是电子招投标如何通过法律法规来保护企业信息,防止信息泄露,保持公平操作等则是一项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同时也要注意谨防所谓“信息孤岛”,由于没有公共的标准和平台,各自开发出来的系统是一个个独立的系统,无法跟别的系统联网或实现信息的共享。还有随着电子招投标的出现,并没有适合的监督机制和法律法规来规范电子招投标工作人员的行为。所以,招投标法中应该有有关电子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这样才能使电子招投标有章可循,同时也便于和国际接轨。
3.我国招投标法本身存在漏洞。
有政策必有对策,招投标法作为一种“阳光法案”目的是为了增加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发挥政府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效应。我国首部招投标法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很多不适应市场,约束不到招投标的法律空子,这就给招投标工作的相关人员腐败提供了可乘之机。
例如,现有招投标法律法规中没有招标人超额收取投标保证金、超期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也没有关于投标保证金利息的规定,因此招标人就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迫使投标人接受高额投标保证金,并无所顾忌地超期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还有一些利用信息和职务之便在招标公告前非法操作招标公告内容:比如标书购买到指定的单位,标书工本费不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在招标内容上为一些企业量身定做,招标公司在选择企业时直接选择实力悬殊的同类企业,给对招标机构有利的企业创造最大中标优势;招标单位还可能肢解招标项目,按照规定,造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必须招标,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直接发包。有些单位为了逃避招投标程序,经常把造价50万元以上的工程进行分拆或肢解,从而达到指定施工单位的目的。而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审核报建单位的工程造价时只根据报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备案,缺少严格的审核把关。
这样以来这项“阳光法案”反而成了为某一群体牟利的手段。同时招投标法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与我国《采购法》,以及其他质检标准向冲突和重复的地方,多头管理和多重法律约束使得从事招投标人工作的人员无所适从。因此改革和完善我国招投标法势在必行。
二、完善我国招投标法的几点思考
1.总结招投标的成果与不足,加速完善招投标法的进程。
采用招投标的采购的手段从刚开始的机电行业到现在已经被大部分行业所接受,参与国际招投标亦非新鲜事物,针对招标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则应该在全国范围内各行各业进行总结,进而修订我们的招投标法规。更应该多多研究招投标工作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国际招投标规范,来丰富和完善我国的招投标法规。同时,从国家层面上,要想让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赢得更大商机,更是要加速推进我国加入《政府采购协议》的进程。对于在此十年间我国招投标获得的成果,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推广力度。
2.制定多种鼓励政策,实行招投标从业资格准入制度。
我国招投标法执行过程中诸多问题凸显,不少是人为因素所致。在招投标行业设立严格资格准入制度,我国招投标师职业资格考试在2009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开考,这无疑对提高招投标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产生较大影响。不少从事招投标工作多年的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只是多年的经验积累。国家应该鼓励招投标人员积极获取招标师资格证书,例如获取从业资格与待遇报酬、职位晋升挂钩等等。从而建设招投标法执行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而造成的不公现象。
3.依法执行招投标程序,严格遵守四原则。
招投标工作人员随着经验的积累,对招投标程序并不陌生,但是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只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才能维护招投标法的权威。
招标活动的信息要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多种媒介,开标的程序、评标的标准和程序、中标的结果等都应当公开。在招投标的整个过程中,要求招标人公平公正的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对不同的投标竞争者采用不同的标准。招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能有特殊。特别是在评标时,评标标准应当明确、严格,对所有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送到的投标书都应拒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都不得作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4.厘清不同法规中的冲突规范,加快配套法规的制定。
我国的招投标法存在着与《政府采购法》相冲突的规范,同时自身存在着约束不到某种招投标行为的现象。还存在与地方的法律规范相冲突的地方,招投标法的权威性在此必然受到威胁和侵犯。法律法规的制定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但是规定依据主要还是来自企业的执行过程。不同的行业行情要求在遵循国家招投标法规的大原则的条件下,必须有行业法规可以依据,行业企业又最怕多重法规约束,特别是诸如电子招投标的兴起就要求再也不用传统的法律规范来统一规范招投标过程。因此厘清不同法规中的冲突规范,加速配套法规的制定在当今显得尤为重要。
三、对我国招投标法的未来展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推进和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我国招投标法要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与国际采购规则的有效对接,从而进一步提升招投标的市场价值。我们也要转变观念,通过国际招投标采购的形式来充分享受丰富的世界资源。在招投标法日益完善的过程中,其监督机制也将日益健全,其作为一种“阳光法案”的效用与日俱增。
参考文献:
[1]张为民,白士强.采购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7.
[2]中国国际招标网.省略/.
关键词:机电设备;招投标;评标
所谓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一般为采购方)向市场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公告,进而在市场上众多的投标中选择自己满意、效益最高的的投标人并与之签订合同的方式。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招标通知或招标公告即其他企业、公司或个人向自己发出邀请;投标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签订合同为目的,通过各种方式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并希望最终说服对方当事人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
现阶段,招投标广泛运用于各行各业,主要涉及机电设备行业、产品和服务采购、医药购销、产权交易等。长期运用结果表明,招投标实际上是一种科学、合理有效的采购方式,不仅可以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还可以节约成本。但是,由于经济的迅速发展,市场竞争呈现日益激烈的趋势,招投标的实质已被扭曲,部分企业为提高自身经济利益,并不是立足于企业实际,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竞争力,而是通过围标、陪标等非法手段谋取超额利润。
一、机电设备招投标目前面临的问题
在两百年前,招投标就以一种采购方式出现,并在国内外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并逐渐运用于各大行业。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首次用于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继而于1985年被推广至机电设备采购领域,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国初步建立了机电设备招投标制度,以更好的与国际经济接轨,适应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招投标在我国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已日趋完善,但是就其本身发展而言,在现阶段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下几方面。
(一)招投标机构数量日益增多
我国机电设备招投标采购方式于1985年6月在第一届招标中心理事会扩大会议上正式成立,此后,国家高度重视招投标采购方式,积极筹建招标公司,从中心大城市开始推出,如北京、天津、上海等相对发达城市,从此,我国第一批机电设备招投标机构成立。
经过长期的实际运用,机电设备招投标采购方式以其显著优越性从中心发达城市逐渐深入其他省份,机电设备招投标机构也随之越来越多,到1999年底,基本遍及各个省区。1999年后,面对市场上众多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国家为了加强管理,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培养了一百多家优秀的招标机构。进入21世纪以来,机电设备招标机构飞速发展,从起初的8家发展到200多家,并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趋势。
(二)招投标机构人员规模逐渐缩小
国家在2006年正式出台了《招标行业机构管理标准》,其内容主要涉及招投标机构招标人数的限定:超过50人的招标机构为大型招标机构,30~50人的招标机构为大中型招标机构,低于30人的招标机构为小型招标机构。
(三)招投标服务质量越来越差
招标投机构为了自身的发展,矛头由服务竞争转向价格竞争,然而由于长期的价格竞争,忽视了其服务质量,如此劣性循环使得招投标行业的服务质量越来越差,不利于招投标机构的健康发展。健康、合理有效的招投标环境是基于市场的实际情况,招投标机构只有不断推陈出新,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坚持以质取胜的发展策略,才能长期立足于如此激烈的招投标市场中。
二、机电设备招投标未来需注意的问题
就上文所述,机电设备招投标目前发展状况不容乐观,在市场竞争中面临不少问题,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从事招投标行业相关人士现阶段普遍关注的议题。因此,下面就招投标所存在的问题,对其在未来机电设备发展方面需注意的问题展开论述。
(一)招投标公开化、底标确定合理化
就投标、陪标、评标相比较,招标是最简易的,然而却面临多种问题。因此,在招标的实际运用中,应科学、合理的完成各个环节。其中邀请招标主要包括新建项目的邀请招标申请,续建及附属项目的邀标申请。为了营造良好的招标环境,防止新建方在新建项目招标环节中预留过多的暂定项目,这就要求企业主体项目招标后,续建及附属项目需采用直接法或邀请招标的方式规避市场不良竞争。此外,在标底的确定上,企业需要根据市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底标,以符合社会平均水平、防止高估冒算、防止发生工程超额利润,降低围标的期望收益。因此,企业需要聘请技术实力雄厚、信誉度高的机电设备招标机构编制底标和项目清单,适应市场需求。
(二)全面了解机电设备及核心设备
伴随着工业技术的迅速发展,机电设备也取得了较大发展,市场上,机电设备由于材料的差异涉及多种品牌、型号规格等,因而形成质量与价格上的差异。为了规避差异,企业在招标过程中,需要全面了解机电设备额及其核心设备,并将材料的质量问题明文例入合同中,以要求承包商在投标阶段综合考虑设备、材料的选用,真正达到以质取胜的效果。
例如,在机电设备的实际运用中,像BAS与智能低压,FAS与高压细水雾控制系统,ISCS与变电所内综合自动化系统等内部存在一些核心设备,以PLC系统为主。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可能在设计过程中会统一品牌,以方便各类软件及接口的开发,然而在实际的招标过程中,却忽视了统一品牌,这必然会在资金上出现不符情况,使实际投资大于预算投资。因此,在招标时,必须高度重视设备及其材料的选择,尽量统一品牌,这样才能达到最大效益化。
(三)确定合理有效的评标方法
1.机械设备招投标要求
机械设备公司公开招标、投标的工作越来越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机械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投标是国家的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因此完善招投标政策就必须要加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因此机械设备的投入也越来越大。施工单位应该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来采购机械设备,这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任务。机械设备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如果将质量没有保证的机械设备运用到工程项目中,不仅降低了工程的质量,而且浪费了资金,大大影响工程的进度。防止机械设备出现质量问题,必须要以公平公正质量价格优先的原则,买进先进的,合格的机械设备,让国内的机械制造厂商来招标投标,不能出现暗箱操作,必须要公开招投标。
2.机械设备招投标的一般步骤
各机械制造厂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因此机械设备的管理部门应在国家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同机械设备的招投标单位协商一起完成招标文件。机械设备公开招标文件应该包括项目的技术要求、对申请单位的资格审查、投标的报价要求以及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必须要考虑到需要到各种招投标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另外,招标文件不可以带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性的语言文字。一般而言机械设备的公开招标包括招标申请、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招标文件等过程。
2.1.招标申请
采购机械设备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向国家投资需向计委、财政或者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申报办理机械设备的采购申请表。申请的主要内容有工程的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度工程规模和所需设备型号、数目、技术参数等内容。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投标申请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
2.2.资质审查
招标管理部门应根据招标申请,然后对招标的单位进行进一步的资格审查。目前,在工程项目的招标方面已经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招标文件和相关的组织机构。但是在机械设备还没有专门的招标管理机构。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械部门应建立招标管理机构,该机构应该对机械设备采购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3.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定招标文件,经过机械设备的资格审查部门审查通过后,才可以发放。通过资格审查可以了解供应商的数量及实力,了解供应商是否具有法定资格和一定的生产技术要求。资格预审查及拟定好的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以后,可以通过广播电台或者其他媒体设备报道资格审查通告和招标通告,发放的对象必须是国内已经定型的机械设备的生产厂家(且三证齐全)。
2.4.投标须知
投标的单位应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必须遵守国家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机械设备公司公开采购应按照投标进行报价,还要为设备的质量、性能、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分。另外,投标的单位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总额按照一定比例形式的保证金。
2.5.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来编制。其中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包括:投标书、交货一览表、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性能和企业的概况等几部分组成。投标文件应最好使用打印,这样以来字迹清楚,不会出现模糊。若要手写,必须做到字迹规整,方便辨认,不能有涂改的地方或者增删的地方。如果要求修改,必须要有法人代表盖章。投标单位对于机械设备使用的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等都要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进行说明。
2.6.机械设备采购评标
评标是机械设备公开招标过程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评标是否公平,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评标的标准就是以招标文件为重点,通常有两种评标方法。第一,以价格等因素为基础,作为评标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机械设备的评标。第二,量化评标法。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以及机械设备的质量,技术服务等多个方面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量化,然后进行统计。无论采用哪种方法,都必须本着公平、公正的评标方法,对机械设备的招投标公开化进行。
2.7.中标通知
招标单位将评标的材料上交至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经招标管理办公室签字盖章后就可以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另外,向未中标的单位也应该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不可以做任何解释。招投标合同中应包括标通知书。
2.8.招标合同的签订
整个招标投标工作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中标合同的签订、执行和验收。招标合同的谈判以及签订工作应由招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和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共同完成。在这一环节中应该注意中标的机械设备公司还有一定的让利空间,这些应该补充到招标合同中。招标合同的应符合相关的法律,该有的模块必须要有,做到尽量详细。这是为了避免,发生冲突时没有可以参考的文件来调解。如果招标投标双方出现经济纠葛时,按照招标合同可以交由仲裁机关处理。
2.9.付款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达成一致,签订完招标合同以后,应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付款、发货等。招标单位在验收完机械设备合格后,应立即向投标单位支付全部购款,供货单位应在付款结束后,提供给招标单位收据和发票,同时应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相应的职责。
3.结束语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招投标工作对于机械设备单位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投标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熟知招投标流程及工作方式。机械设备的采购公开招标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上所述。其实,各个地方的规则应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但是大同小异。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规范的机械设备的招标的办法,防止出现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钻空子,获取巨额的利益。目前,我国的机械设备的招投标方法还有待完善,防止机械设备的招投标出现暗箱操作,促进机械制造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关昌峰.机械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投标做法[J].机械设备管理,2010,17(06):5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