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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经验比照;对策建议
1引言
从目前来看,我国税收筹划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务操作都可以说是刚刚起步,尚处于摸索、研究和推行的初始阶段,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开始参与全球化的经济运行,企业税收筹划日益重要。作为成熟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成熟的行为体现,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理性化战略的一部分,它的成熟程度其实反映了一个国家的市场经济成熟度,反映了该国国民的纳税意识和税务部门的征管水平。因此,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和强调依法治税的今天,分析税收筹划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而研究解决税收筹划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其他问题,加强防范,以促进我国税收筹划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2.1观念上存在误区
在国外,税收筹划相当普遍,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对税收筹划都十分重视。而在国内,对大多数企业而言,税收筹划是新生事物,人们对它的认识只是停留在表面上,观念上存在误区,对税收筹划缺乏正确而深人的认识。长期以来,我国宣传的都是依法纳税,多纳税光荣的思想,这在广大纳税人心中形成了少纳税可耻甚至违法的意识。受这一观念的长期影响,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的观点难以深人人心,其效用远未被人们所认识。
2.2法制不完善,执法不严。偷税现象普遗,筹划的成本高
通常情况下来讲,税制越复杂,越容易出现漏洞。随着税制改革的深人,我国的税法日趋复杂化,难免会出现一些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上的不足、缺陷、漏洞,这在客观上提供了避税、偷税的空间。从法律的角度上讲,避税不是一种违法行为,只能通过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法规加以约束,对纳税项目进行调整,通常不会对纳税人进行处罚。与避税不同,偷税是一种违法行为,会依法受到严惩。但由于我国目前税务机关的人力有限,管理力度不够,执法不严,只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不能及时查处偷税。这样,大多数偷税者存在侥幸心里,认为偷税的成本低,导致偷税现象普遍。与之相比较,税收筹划的成本自然就高,纳税人当然会选择前者。可以说,正是由于偷税、避税空间的存在,使税收筹划的必要性无法得以体现,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发展,这是影响这一有效需求市场形成的关键因素。
2.3税收筹划具有片面性
如前所述,大多数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都是聘请外部专家筹划的,筹划时多是以节税作为决策目标,忽略了对企业的整体目标影响,使筹划具有片面性。税收筹划的直接目标是节税,但这只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阶段性目标之一,它受财务管理的整体目标约束,必须为实现整体目标而服务。一个税收筹划方案要结合企业经营管理的其他方面进行决策,以财务目标作为判定的最终标准,才是合理有效的。我们不是说聘请外部专家进行筹划不可取,而是认为,对于业务比较复杂、经营规模比较大的企业,由了解企业经营的内部机构进行税收筹划能有效防止其片面性,更有助于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
3税收筹划建议
税收筹划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时,税收筹划的纵深发展又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进步。随着我国加入WTO和我国企业改制的进行,现阶段我国企业将面临更多的竞争和挑战。而面临我国的税制调整及新会计准则的施行,企业如何实施税收筹划不仅对企业自身有重要作用,而且还给税收筹划相关各方(主要指政府、税务中介或等)带来有利的影响。为了使税收筹划能够在我国健康、快速地发展,针对上文分析的税收筹划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以下解决建议:
政府方面要完善税法,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提高立法级次。要想促进税收筹划的发展,
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它、保护它;加强税收征管与稽查,由于税收筹划实施的复杂性,在税收执法环境不严的情况下,纳税企业宁可冒一定的风险采取偷税、漏税等非法手段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所以,执法部门应采取严管重罚的措施,处罚的目的是教育,而只有加大处罚的力度,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切实转变执法人员的思想观念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从长期来看,无论对企业自身还是对国家都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所以税务执法人员不能只图眼前税收任务的完成而反ζ笠到行税收筹划,应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放眼未来,支持、鼓励、指导企业的税收筹划。
4结论
税收筹划标志着一个企业能否走向成熟、理性,是一个企业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企业的有关利益主体采取合法的手段追求减税利益的实现,是企业一种长期行为和事前筹划活动。税收筹划需要具有长远的战略眼光,要着眼于总体的管理决策之上,有时还要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选择能使企业总体收益最大、最优的方案。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节税增收”。
参考文献:
[1]邓永勤.纳税服务体系中的税收筹划[J].涉外税收,2004(8).
关键词:企业税收筹划增值税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运行的最终目标是实现本企业价值最大化,作为企业的净现金流出的纳税也显得尤为重要。现代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促进了企业纳税筹划的产生。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种,对企业来说具有很大的税收筹划空间。
一、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追求企业价值最大化为企业的最终目标,另外,我国税收筹划还处在初级阶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税收筹划才得以产生。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需要税收筹划,现代的社会经济环境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在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才得以产生,从总体看,仍旧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这些都给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必要条件。
二、企业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具体方法
(一)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带来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有两种: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筹划思路如下:
产品增值率大小决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轻重。通过计算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平衡点可确定税负轻重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增值税率-购进额×增值税率=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销售额×征收率
令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时:即得到:销售额×增值率×增值税率(17%)=销售额×征收率(6%)。从而得到增值率=35.29%。
(二)增值税纳税时间所带来的税收筹划
纳税期的递延也称延期纳税,即允许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或延迟缴纳税款,可以采取的方式有: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都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此,企业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在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或部分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可选择赊销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三)折扣销售所带来的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折扣是在实现销售的同时发生的,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减折扣,因此,将销售额和折扣开在同一发票上进行筹划。
(四)代销方式不同带来的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目前,各类企业的销售方式很多,但是采用不同的销售方式,可能产生不同的经营效果。有些销售方式在处理手段上不同,也会产生税负上的不同。比如委托代销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而采用收取代销手续费方式,还是采用视同买断方式,作为买卖双方的税负就不一样。采用收取手续费,即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这是受托方的一种劳务收入。采取视同买断,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合同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的售价由受托方在委托方确定的指导价格范围内自主决定,实际售价与合同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委托方不再支付代销手续费。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为购入商品处理,只在备查账中登记商品规格数量等。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的售价确认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这样委托方就可以通过价差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的筹划。
三、我国企业目前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应注意的问题及建议
(一)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就是少交税或者是不交税,事实上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
提到增值税税收筹划,有一部分纳税人通过运用各种手段,想方设法地少缴税甚至不缴税,以达到直接减轻自身税收负担的目的。实际上增值税税收筹划仅仅是纳税人进行经营的一种手段,是一种生产经营活动方式,其根本目的应当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目的一致,即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所以对纳税人来说,如果从某一经营方案中可以获得最大化的利润,即使该经营方案会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仍然会被作为纳税人的最佳经营方案。
(二)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没有风险,而实际上是有风险的
纳税人普遍认为增值税的纳税筹划可以无风险的减轻税收负担,增加自身的收益,然而根据增值税纳税筹划的过程特征,主观上人为决策实施的能动性会左右纳税筹划的决策必然会带来风险。所以我们应该正视增值税纳税筹划风险及成本,建立纳税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启动企业讨论研究机制。同时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纳税专家以及外部中介税务筹划机构,应该共同对纳税筹划相关问题进行客观的讨论,形成企业讨论研究机制。
(三)增值税的税收筹划是没有成本的,而实际上是有成本的
在税收筹划实践上,有的纳税人往往忽略税收筹划的成本。其实,任何一项经营决策活动都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为经营者带来经济上的效益,另一方面决策与筹划本身也需要实施费用。税收筹划在可能给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带来税收经济利益的同时,也需要纳税人为之支付相关的费用。纳税人如果寻求税务机构为其选择与实施税收筹划,则该税务费用就是税收筹划费用。所以我们在进行增值税税收筹划时,应将进行税收筹划所付出的成本与产生的收益进行比较,若收益大于所付出的成本,则该税收筹划是可行的,反之则是不可行的。
[关键词]税务 筹划 问题 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的税制将与国际接轨,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将日益完善和丰富,税收筹划的空间将越来越大,这必将促进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同时,随着对税收筹划认识的不断深入,政府部门将会对税收筹划持肯定态度,将会通过多种形式支持、鼓励税收筹划活动,这也将促进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另外随着我国加快制定一些有利于企业的优惠政策,这给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势必更加促进更多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来降低税收费用。
然而,现阶段我国税务筹划策略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现就对主要问题一一阐述,并探讨相关的解决策略。
一、现阶段我国税务筹划策略中存在的问题
1.企业对税收筹划策略理解不明确
由于税收筹划引入我国的历史较短,加之概念不统一,致使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一部分人认定税收筹划就是偷逃税款,是背离国家收税意图的,是国家税法所不允许的,损害了国家利益。也有一部分人对税收筹划的态度很谨慎,他们担心在我国的税收环境下,税收筹划能否真正起到作用。这两种观念严重阻碍了税收筹划的策略研究在我国的发展。对于税务机关而言,则表现为对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的不信任。因为,很多人明则进行税收筹划,实则在偷税,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损害了国家利益。所以,税务机关对税收筹划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也从一定程度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发展。
2.税务机构规模不大,人才缺乏
我国目前以事务所为代表的税务机构虽然多达几万家,但规模以小型居多,而且专业人才匮乏,领军人才年龄结构老化,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疏于学习国家最新颁布的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及财务会计准则,所以中小型税务机构真正从事税收筹划的业务很少,有的也仅仅是为企业提供相关的税务咨询业务,咨询内容多以纳税申报及税务条款如何遵守居多。正是因为国内税务中介机构在规模、专业人才数量上与国外的中介机构相差甚远,其自身的“不专业”不具备真正的税收筹划资质而限制了我国税收筹划策略的发展,正是所谓的企业有求,中介机构无供应,税务市场供应缺乏。
3.税收环境不完善
由于我国法律不健全,征管水平低,处罚力度不足,税务机关的征管意识较差,查账能力不强等原因,使得纳税人很容易就可以钻偷漏税的空子,给纳税人造成了可利用的偷税空间,制约了税收筹划的应用。
4.企业税收筹划的目标不明确,没有考虑企业整体利益
我国现阶段不少企业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到单个企业的利益或者企业的部分利益,没有从集团整体考虑或者企业的所有方面,对税收筹划进行合理性分析。就企业设立的从属机构来看,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设立手续、核算、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设立手续复杂,独立核算和缴纳所得税等,但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和办事处则设立手续简单,不独立核算,也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税,税收优惠政策也由总公司享受,这些分公司和办事处基本上不考虑税收筹划和如何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择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税负较轻的方案实施。
5.税务政策理解不全面,会计政策运用不当
目前,只有一小部分企业会选择聘用注册税务师等中介人员来进行税收筹划。由于企业很少有专职税收筹划工作人员或内部财税工作人员税务知识有限,综合分析能力不够,掌握国家政策不够全面,不少内部人员进行税务筹划时对税务政策的理解存在偏差而造成风险。
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可采用先进先出法、移动平均法、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等方法。企业期末存货与销售成本成反比关系,并影响企业当期利润:若期初存货不变,期末存货低,则当期销售成本高,当期利润小,所缴所得税少。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当期存货、销售成本和利润以及所缴所得税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若企业处在免税期,则可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减少成本费用,增加当期利润,使企业利润最大化;若企业处在征税期,则可先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以降低税负。从长期来看,存货计价对企业税负没有影响,实缴税款应该是相同的,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无异于“无息贷款”。很多企业没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
二、改进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策略的对策
1.企业应重视税收筹划
我国企业自身税收筹划的层次水平低下的原因之一,就是目前我国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淡视税收筹划,没有意识到或没有重视通过合法的筹划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管理层们总是过于重视成本控制,创造了许多成本控制的精明之道,却忽视了对企业成本支出的重要部分即税收支出的筹划。因此企业管理层应普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要协调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相互配合、积极研究可进行自身筹划或聘请专家、税务中介机构做税收筹划。
2.税务机构的市场化
税收筹划由于专业性较强和对企业管理的水平要求较高,仅靠企业自身筹划推动其普遍发展还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具有一定难度,因此推动税务业的市场化是税收筹划在我国获得普遍发展的最有效途径之一。税务机构应从自身找原因,建立合理有效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注重专业人才的培养,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另外要加强行业自律,增强职业道德。只有使税务业真正走向市场,规范运作,税收筹划才能真正为市场经济服务。
3.加强税收筹划宣传力度,增强人们纳税意识
目前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缺乏正确的认识,筹划意识淡薄,存在众多的观念误区与应用误区,由此可见对其宣传的必要性。政府与税务机关应借助媒体、自身开办的税务培训活动、专家讲座、社会舆论等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宣传,褒扬积极合法的筹划行为,谴责消极违法偷逃税行为,引导和规范企业的税收筹划行为。宣传的对象不仅包括纳税人还包括机关税务人员,增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维护自身利益的正当权力,使人们对税收筹划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税务人员要更新其观念,正确理解税收筹划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正视纳税人的权利,依法征税。
4.加快税收法制建设,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税收筹划得以发展的法律背景,就是要有一套完善的税收法律制度对税收筹划予以规范与保护。发达国家的税收筹划能得到较快发展,就是因为其有一个相对稳定且比较完善的税收制度,而我国税法依然存在着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针对我国税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应尽可能提高税收立法级次,加快税收基本法的制定和颁布,使现行的税收法规有章可循,消除太分散的弊端网;修改不公平的税收法规以填补漏洞,对已经发现的模糊或不明确之处重新修订,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完善。
5.严格执法,强化税收征管与稽查
在实务中由于税收执法环境不严,税收筹划需要花费成本,企业宁可冒一定的风险采取偷逃税等非法手段来减轻税负,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应本着依法征税、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年度企业收入考核指标,加强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使企业偷逃税款的风险加大,成本提高,增加纳税人对税收筹划的需求,推动税收筹划的发展。
结论: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较强、专业性要求较高的学科与技术行为,是在税法规定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约税收支付”的税收利益,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掌握众多的理论知识。要推进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政府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税收法律法规,正确引导宣传税收筹划工作,企业要充分税收筹划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意义,同时政府与税务机关还应注重对税收筹划专业人才的培养和税务机构的规范与扶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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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纳税筹划;会计核算;企业;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浅析税收筹划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的运用
收录日期:2015年2月10日
引言
关于税收筹划这一概念,大多数人也称之为节税,主要是指纳税人在不超过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针对可能实施的各种纳税方案进行对比,并作出合理选择,进而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最终目的。伴随着我国不断进行改革,市场经济也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企业在对外贸易方面变得更加频繁,国外已经相对成熟的税收筹划也渐渐被广大国内企业所认识。企业能够借助税收筹划这一手段在会计核算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还能够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一、税收筹划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提高企业的会计水平。企业能够借助税收筹划对会计水平进行提升。人们常说,税收的筹划时时刻刻分不开企业中的专业人士,这就限制相关会计从业人员掌握很多方面的知识,这其中不仅包括会计的制度和准则,还包括现行税法和相关政策,如此才能够对税收进行规划,才能够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使得企业的利润能够达到最大化。如此一说,企业就能够通过税收筹划来不断提升会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二)提高企业纳税意识。企业能够通过对税收进行规划来增强纳税意识。因为对于企业纳税意识而言,纳税筹划工作也可以认为是一种非常有说服力的表现,假如企业的纳税意识比较薄弱,企业也就不会在税收方面进行筹划,而等到企业纳税之时就会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实现税收上的减少。所以,企业一旦开始税收筹划工作,也就表明企业的纳税观念升高了,能够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制定出相对完善的会计账证表。
(三)实现企业市场收益最大化。企业还能够通过税收筹划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因为企业对税收进行筹划,一方面能够对现金流出进行控制,这样就能够增加现金净流量;另一方面还能够延长现金的流出时间,使得这部分资金在时间价值上实现增值。如此一来,企业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企业的经济利益最大化。
(四)建立企业现代制度。此外,企业也能够通过税收筹划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因为税收筹划能够相应减少税收成本,如此一来就能够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并最终被广大管理者所使用。
二、会计核算方法与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关系
会计核算方法,其实就是指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所具体采用的一种方法,通常分为收入确认和存货计价。
而税收筹划,则指在企业能够正常生产营运的前提下,以及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使得税负达到最小,并以此来使得企业的利润达到最大化,这就需要在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生产等环节都进行合理的筹划。这一行为主要是为了使纳税人缴纳的数额最少,相应的时间最晚,进而达到经济纳税的目标。
三、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原则。想要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就需要根据税收的相关政策采用多种途径来控制税负的缴纳,首先确定的是,这是一种合法行为,跟偷税、漏税有着本质之别。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的筹划时,一定得以税法为基准,来检验相关筹划工作是否合理,并且在使用财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时候必须考虑通过纳税检查,不然这些举动无异于引火烧身。
(二)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当一家企业在筹划税务的时候,一定想要减少缴纳的数额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收益。不过这一行为必将导致成本的增加,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考虑成本和收入,只有满足收益大于成本才是正确的执行方案。
(三)专业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专业性原则。因为对于税收筹划而言,是一个综合性非常强的学科,一定得安排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在企业内部,不仅可以专门设置相关机构和部门,也可以聘请外界的专业人士来处理。
(四)综合性原则。税收筹划应遵循综合性原则。对于税收筹划来讲,其也是一项综合性非常强的理财活动,想要更好地实现它就需要更加熟悉每一种活动的性质,还需要熟悉税法和相关法律。所以,企业应该更加重视培养和聘请专业化的人才。
四、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一)利用收入结算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采用收入结算方式来对税收进行筹划,其实就是想借用收入时间的不一致来使企业获得一定的现金流量,这一种现金是一种不需要支付利息的资金。当一家企业在面临会计核算的时候,通常有两种结算方式和两种收入时间来进行计算,由此产生的对应利润的纳税时间其实是不同的。税法有这一规定:对于销售收入而言,直接收款应该有收款凭证,并以提货单交予对方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委托付款方式的,以实际发出货物并办好相应手续的时间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预收账款的方式,应该以商品发送的时间为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照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格的公允价值为准。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企业就可以有一定的空间和余地来实施不同的结算方式来实现节税的目的。
(二)利用成本费用进行税收筹划。采用成本费用方式来对税收进行筹划,其实就是在税法所限制的范围内,使当期费用最大化,使得一些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都进行预计,如此就会减少这一部分现金利润的所得税。相对具体的做法就是:(1)对于一些已经确定发生的费用,必须做到第一时间入账;(2)对于一些能够估计的费用,尽可能采用预计的方式进行入账;(3)对于一些长期成本费用,应当尽可能减少时间。
1、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对于固定资产来说,其最大特点就是能够连续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因此在长期使用过程中一定会存在损耗,相应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会减少。固定资产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损耗,会以成本的形式转移到产品的生产环节中去,于是也就会影响当期的损失和收益,并且固定资产大都数额较大,折旧以后的数额也是不小,因此,采用合适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也是相当的重要。而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一般分为加速折旧和直线折旧。对于这两种方式而言,在使用期内的总额是一样的,但是每一年的折旧额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年度利润,进而对所得税产生影响。具体而言,就是加速折旧能够使得企业的前期这就费用较大,所得税就会减少,这样就能够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
2、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相关规定得知,企业对于一些长期投资的核算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权益法,一种是成本法。成本法是指企业一旦不追加投资或不收回资金,投资的价值是不变的;而权益法则是指账面价值会随着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而发生变化。这样企业在进行投资的时候,就会合理使用这两种核算方式来使得投资的账面价值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3、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对于一些期末存货的计价方式而言,不同的计价方式也会对当期的利润带来巨大的作用,这主要归功于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能够带来不同的存货成本,这就使得企业的利润发生改变,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的当期利润,相应的所得税的缴纳数额发生改变。针对存货的计价方式而言,通常可以分成以下几种方式: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法。具体需要采用哪一种方式才能够对企业有利,就需要企业来认真地规划税收,并最终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优势。
五、会计核算中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途径
(一)重视现行税收政策的利用。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税制,一共包括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资源税和流转税五大类,共二十三个税种。而且这些税种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税种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税收筹划工作采用不同的税种就会带来不一样的经济收益。所以,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期就需要对税收的相关政策有一个大致的掌握。首先,应该重视税种的选择这一方法,尽可能选择对企业经济效益有益的税种;其次,还可以选择税种自身的特殊性质,可以考虑利用税基、税额以及税率等主要因素来对税收筹划;最后,还需要考虑利用地区的差异性和行业的差异性来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这是因为我国现阶段考虑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格局,对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税收政策。所以,企业在具体的税收筹划时,应在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可以考虑投资于国家优惠和扶植的行业和地区。
(二)优化企业自身的税收筹划过程
1、明确企业税收筹划目标。现阶段,合理制定企业税收筹划已经成为众多企业发展战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而之所以这么做,主要是为了使企业价值能够达到最大化的程度。利用税收筹划来提升企业的价值,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第一,实现涉税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充分认识企业的经营风险,方法是建立税收筹划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税收筹划信息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具体包括信息收集、信息处理和危机预知等三个环节;二是指纳税人在申报账目的时候,完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任何需要处罚的情况。第二,就是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使得一些本来发生在当期的税负转移到下一期。这样就能够在不可能减少税收的前提下,还能够借助缴纳税负的时间延后,使得一部分现金获得时间价值,进而使得企业的价值能够得以增加。
2、优化企业税收筹划内容。企业税收筹划内容的优化应该主要结合以下两种方式:企业组织形式和选择投资项目。这样才能够使得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不断创新。第一,优化企业组织形式。对于企业组织形式来讲,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企业,二是合伙企业,三是独资企业。对于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存在着不同的税收标准。结合现阶段国内外的税收制度而言,分公司和子公司也存在着不同的税收标准。所以,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情况,合理安排相应的组织形式,使得税收义务能够变得更加主动。第二,应正确选择投资项目。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优先选择一些国家鼓励和支持的项目进行投资,这样就可以在获取收益的时候减少税负。比如,企业可以在一些国家规定的免征税、减征税以及环保节能项目进行投资。
3、合理筹划税收各个环节。在现阶段的大环境下,合理筹划税收的各个环节也变成了不断强化企业税收筹划的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这里面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以及经营活动。在筹资活动中,企业的筹资渠道有很多种,其作为一种相对比较独立的活动,主要是通过影响资本结构来实现减少税收的,基于财务杠杆的作用,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利益。所以,在进行筹资活动的时候,会计核算应该重点考察资本结构的组成,进而实现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而在投资活动中,一般采用合并联营和合并重组这两种方式。选择不同的投资地点、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都可能带给税收筹划的不同效果。这里需要重点考虑的地方就在于后续的计算方式的选择、获利日期的选择、投资地点的选择,综合考虑上述几点来做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而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税收筹划的方式则主要包含了以下几种方式:会计估计、会计政策分析、合理分摊费用等。其中,最为常见的方式要属于会计政策分析。结合不同的收入结算方式、不同的折旧方式以及不同的存货计价方式来进行筹划,进而获得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税收筹划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它要求税收筹划人员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改变,并熟知税收和财务政策,具有比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能够做出正确的专业判断。如此一来,这就使得税收筹划工作人员对企业能够非常了解,知识储备也是非常充足。加之,随着经济的变动,政策方面的修订每年都有发生,因此企业加强对人才的培养势在必行。首先,要注重相关人才的大学教育和专业教育,为培养专业人才积累后备力量,通过专业教育,让财务工作者及相关工作者掌握税收筹划的性质和重要性,并面向市场招聘相关的人才,以及培养储备人员的税收学习,这些正是现阶段我们面临人才紧缺的环境下应采取的妥善措施;其次,除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更要进行实践教育,以知行结合的方式加深对税收筹划的理解,以真正掌握这一技能,以免在真正的工作中理论与实践的偏离过于严重;再次,企业也应对现有相关工作者进行阶段性的考核,以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最后,在实际工作中相关的工作人员也应该不断地学习,并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断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能够以一种“更实用、更精确、更高效”的理念做好相应的筹划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的会计水平,不断增加企业的经济利益。
六、结论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市场收益,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能够极大地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过,单就企业的实际运转来讲,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使用税收筹划方面,还存在着很多的不足,本文主要是讨论企业应用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方法以及策略等方面做出一定的研究,希望其对企业能够更好地应用税收筹划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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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盈余管理;非应税项目损益,协调
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两者的独立研究也已经比较深入,但是探讨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关系的文献并不多。本文以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的定位为出发点,重点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及如何实现两者的协同作用。
一、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界定
(一)税收筹划的定位
税收筹划最早起源于19世纪中叶的意大利,并在20世纪30年代引起西方社会的关注,并得到法律界的认可。我国对税收筹划的研究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并且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国内外学者对于税收筹划的定义尚未达成一致,不过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有:印度税务专家N.J.Yasaswy(1987)认为“税收筹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充分利用税收法规提供的包括减免在内的一切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随着财务管理理论的发展,美国的税务专家SchoIeS和Wolf-son(1992)提出了有效税收筹划(Effective Tax Planninq)的概念,该理论要求企业进行投融资决策时,充分考虑交易各方、显性税收和隐形税收、税收成本和非税成本三项因素,并以税后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国内比较有代表性和得到广泛认可的是盖地(2005)提出的: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税境和现行税法,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尊重税法的前提下,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和内容等,对企业涉税事项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谋划、对策与安排。尽管国内外学者对税收筹划的定义表述有所不同,本文所界定的税收筹划是遵守或者至少不违反现行税收法律规范下进行的,并且将其初级目标和较高层次目标分别定位为“税收负担最小化”和“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二)盈余管理的定位
盈余管理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焦点,但目前仍缺乏一个权威或被广泛认可的盈余管理的定义,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美国著名会计学家Scott(2000)从编制财务报告是否遵从公认会计原则(GAAP)的角度,认为“盈余管理是在公认会计原则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另一美国学者Schiper(1989)从管理者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或动机角度,指出“盈余管理实际上是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干涉和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从两者对盈余管理的定义中可以看到,盈余管理目的是都与经营者自身利益有关,而经营者的自身利益和企业的生存状况又是密切相关的,因此,盈余管理的目标应定位于改善企业的生存状况或使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从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盈余管理的相关研究上看,将盈余管理基本上界定为一种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的前提下,通过主观选择会计政策和构造真实的交易事项来影响那些基于财务数据履行的契约,从而达到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或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会计盈余管理过程(魏明海,2000:宁亚平,2004;吴联生,2005)。因此,盈余管理与利润操纵有着本质区别。虽然目前新的研究倾向于以中性的角度看待盈余管理行为,但要注意把控盈余管理的“尺度”。
二、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关系
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构成了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重要内容,二者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平行独立关系,而是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一方面,税收筹划既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又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一,并影响企业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另一方面,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成本这一要素反作用于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一)税收筹划是企业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
从盈余管理的定义可知,盈余管理力图通过主观选择会计政策和构造真实的交易事项以使企业的盈余水平达到既定目标,在财务报表上主要反映为税后利润指标。税后利润是利润总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净额,在利润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所得税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税后利润的大小。应纳税所得额是影响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重要因素,因此通过选择税收政策、降低适用税率、调整涉税项目等一系列税收筹划方法,来达到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所得税费用的目的,最终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盈余管理目标。
此外,税收规避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动机。王跃堂等(2009)以2008年实施的所得税制改革为研究背景,考察了税率变动对于盈余管理行为及其方式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出于避税动机预期税率降低的公司确实发生了显著的盈余管理行为:而这种行为在预期税率提高的公司则不明显,但他们的研究仅考虑了应计项目的操控方式,而没有研究公司基于避税动机通过真实活动操控的盈余管理方式。李增福等(2010,2011)、赵景文和许育瑜(2012)验证了王跃堂等(2009)的研究结论,并进一步考察上市公司是否会通过采取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方式达到避税目的。实证结果显示,预期税率降低的公司的确存在采用显著的应计盈余管理方式延迟确认收益的行为,不存在显著的真实盈余管理方式而预期税率上升的情况下,李增福等(2010,2011)发现公司主要通过实施真实活动的盈余管理方式达到提早确认收益的目的:但学者赵景文和许育瑜(2012)发现公司均未采用显著的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方式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方式。因此,税收筹划既是盈余管理的一种手段,又是盈余管理的动机之
一,并且也影响盈余管理方式的选择。
(二)税收筹划能动地反作用于盈余管理
1.财务报告成本和税收成本的权衡。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是有成本的,除了要考量未来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外,还须考虑所得税成本。企业的盈余管理决策通常需要在盈余管理收益和盈余管理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和选择,而所得税成本就是盈余管理成本中的重要一项。当管理层为了提高利润而进行盈余管理时,不可避免地要以支付更高所得税成本为代价。因此,当企业过度地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将会导致高额的所得税成本,这与税收筹划的初始目标背道而驰。但如果一味地追求降低税收成本,又会导致财务报告成本的增加,不利于盈余目标的实现。因此,税收筹划通过税收成本这一要素反作用于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
2.基于不同方向盈余管理行为的税收筹划。企业的盈余管理活动,就其实质而言,可划分为正向盈余管理和负向盈余管理两种不同方向的行为,两者在基本动因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吴珊,2013)。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更加关注利润的平滑增长,即依据企业本期实际的生产经营和盈利状况,通过采取选择会计政策、非经常性损益、关联方交易、安排真实交易等方法,有目的地提早或延迟收入和费用的确认,进而使企业达到一个利润平稳增长的状态。因此,当企业预测本期实现的利润远高于预期水平,为了维持平稳地利润增长模式,企业通常会采取推迟收入的确认和提早费用或损失的确认等方式促使本期的盈余下降。所以,当企业以减少本期盈余为目标时,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税收筹划和盈余管理是一致的,通过税收筹划更有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盈余。相反,当企业预测本期实现的利润远低于预期水平,企业则会采用提早收入的确认和推迟费用或损失的确认等方式促使本期的盈余增加。而与此同时,如果企业开展大量的税收筹划活动,盈余管理目标的实现无疑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在企业向上管理盈余时,税收筹划可能对盈余管理活动产生抑制作用。
三、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的协调
(一)非应税项目损益的调节
当企业进行正向盈余管理时,面临着盈余管理收益和税收成本之间的制衡,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冲突。因此企业势必会寻求一种既可以增加会计盈余,同时又不会导致所得税成本增加的方式,即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调节税收筹划与盈余管理两者间的冲突。当前研究表明,企业对盈余管理收益和税收成本进行权衡和抉择时,为了降低盈余管理产生的所得税成本,确实存在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这一方式来实现。那些只是影响会计利润,但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业务活动,叶康涛(2006)将其定义为非应税项目损益,相当于其他文献中的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会计一税收差异)。叶康涛(2006)最先研究发现,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与非应税项目损益成正比,证明公司的确存在通过操纵非应税项目损益规避盈余管理带来的所得税成本的动机。但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企业的确可以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降低盈余管理的所得税成本,但是大量利用非应税项目损益进行税收筹划的后果是产生高额的会计一税收差异,而这又容易引发审计师和监管者的关注和怀疑。胡婷(2010)、顾亚莉(2014)研究证实,税收成本与财务报告成本是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时考量的重要因素,因而力图通过非应税项目损益调节两者的冲突:但他们均发现采取这种方式能够减少的所得税成本是非常有限的,大部分公司仍为其盈余管理行为支付了相应的所得税成本。
[关键词] 煤炭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管理;税务人才
[DOI] 10.13939/ki.zgsc.2015.24.116
1 税收筹划在煤炭企业中的应用
1.1 筹资中的税收筹划
煤炭企业因为在整个生产过程之中用到的资金量比较大,属于资金较为集中的行业。筹集资金是煤炭行业进行大规模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煤炭企业是融资渠道较多的行业,煤炭行业需要筹措资金决策,因为煤炭企业可以从多种渠道以不同方式筹集所需的资金。煤炭企业的筹集资金的方式主要分为权益筹资以及债务筹资两种,前者的资金成本比较低,但是手续烦琐,企业的准入门槛较高,并且在一定的程度之下容易出现风险,尤其是控制权的风险;后者的资金成本往往比较高,且存在不确定的偿付风险,但操作简单,门槛较低,可行性较好。结合煤炭企业的自身的特殊性,应该选择债务筹资比较适合。
1.2 资本运作中的税收筹划
从煤炭企业自身的特殊性来看,煤炭企业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契税、企业所得税等。煤炭企业资产转移比较频繁,所以资产转移之中的流转税问题以及因为企业对于产权转移所产生税负是税务筹划的重点。
1.3 投资中的税收筹划
煤炭企业为了能够有效节约投资成本,增加投资效益,煤炭企业较容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所以煤炭企业可直接利用国家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所谓的政府的优惠政策,总体精神便是以政府自身独有的能力对于资源进行引导,优惠政策与国家整体战略规划与构想相符合。煤炭企业对宏观经济优惠政策的科学的运用必然会使得企业能够深受其益。煤炭企业有涉及很多煤矿设备,可以从设备的生产年份、购买年份、可抵免期限内各年度的利润等三个方面考虑上述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
1.4 经济活动过程的税收筹划
煤炭企业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其经营活动进入营运周转阶段,科学以及严谨的方法进行煤炭生产。煤炭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煤炭企业自身的最关键以及最重要的活动。煤炭企业在经营活动之前进行的税负筹划才能够在这个阶段进行完美的呈现,煤炭企业的经营活动总体来说白始至终都包含着税负筹划的过程。
2 我国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现状
2.1 缺乏正确的税收筹划意识
煤炭企业作为基础性的能源产业,受到环境和经济体制的影响深远,煤炭企业对税收筹划缺乏足够的重视。煤炭企业由于规模较大,对下属分公司、子公司的投融资手段的选择和投资缺乏战略性的思考,煤炭企业在与下属子公司的业务活动中,在企业兼并和收购活动中,在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都缺乏对税收筹划的重视,造成企业的纳税成本的提高,影响企业的节税工作和企业经济效益提高。
2.2 缺乏与税收部门的沟通
许多煤炭企业在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缺乏与税务部门有效的沟通和协调,造成煤炭企业的诸多税收筹划方案得不到税务部门的许可,企业的税收筹划是需要在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开展的,得不到税务部门的认可,造成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难以为企业带来实际的效益。
2.3 缺乏恰当的税收筹划方式
许多煤炭企业虽然重视税收筹划。但是由于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采用了错误的手段,或者延迟纳税,打法律的球,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2.4 缺乏对环境因素的考虑
煤炭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受到来自环境因素的影响十分巨大。例如煤炭行业环境、企业周边环境、国家政策环境以及全球经济环境等。煤炭企业在税收筹划的过程中,缺乏对内外部环境和主客观环境的综合充分考量,不利于企业税收筹划决策的制定,影响企业税收筹划的协调性、统筹性和战略性,造成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陷阱。
3 完善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措施
3.1 建立有效的煤炭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1)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的完善直接影响着税收筹划执行的影响力,做好其是必要前提。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由税收筹划控制责任制度、税收筹划的内部控制授权制度等两个主要制度进行支撑。与之配套的相关内容的报告制度、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律顾问制度、方案实施的考核制度、与税收筹划相关的岗位的权力制衡制度等也是必不可少的组织层部分。作为企业管理者,只有尽量避免和有针对性地解决因企业税收筹划的组织结构或运作流程而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对这些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完善,才能够保证企业税收筹划的顺利进行。
(2) 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沟通与配合。一方面,形成定期的交流机制。相关人员定期与企业的各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另一方面,交流的内容尽量扩展。对与税负相关的信息进行科学灵活有目的处理。总之,税收筹划部门必须要在做好自身的情况下与其他的相关部门做好沟通以及联系,沟通联系的畅通,能够为达到企业的最终目的提供有力保障。
3.2 重视税收筹划风险,加强风险管理力度
煤炭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应当重视风险管理,有效地降低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在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过程中,充分地考虑风险问题对企业财务管理、税务管理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煤炭企业应该重视税收筹划风险的分析,采用科学的、现代化的风险分析手段,对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科学的评估和监测,建立完善的、经济的、高效的、快捷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对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及时的识别和控制,从而有效地降低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达到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纳税成本控制的目的,促进企业成本节约和经济效益提升。
3.3 统筹协调企业税收筹划的设计
煤炭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是一个系统、全面、统一的整体,因此,在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设计过程中,煤炭企业应充分地加强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加强总部与下属子公司的沟通。在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将各个部门的工作纳入筹划过程中,坚持筹划设计的整体性和综合性原则。另外,煤炭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设计过程中,应该对不同的税种、不同的征税环节进行科学的筹划,避免出现因其他税种引发的问题。煤炭企业应该以企业整体的战略目标为指导,综合全面地开展税收筹划,避免煤炭企业税收筹划的短视行为,积极地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而不是单纯地降低煤炭企业的某个税种的税收,真正达到节税和降低成本的效果。
3.4 培养专业的税务人才
煤炭企业应该充分重视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当中的地位和作用。煤炭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建立完善的税务筹划管理制度。企业的高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该加大对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企业投融资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充分地落实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另外,企业应该重视对税收筹划人才的引进和培训。煤炭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十分复杂,煤炭企业所面临的相关税收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也较多,需要高素质的税收筹划专业人才,充分地掌握和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促进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
1、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税收筹划离不开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管理,它要求企业会计人员既要精通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又要熟悉现行的税收政策和税法,正确地进行纳税调整和计税,以使企业在税收政策和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实现其利润最大化。这样一来,企业必然要求其会计人员提高业务素质,从而使企业的会计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增强纳税意识。税收筹划是企业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表现。如果企业纳税意识薄弱,企业可以采用偷税、逃税、漏税、抗税等不法手段来减免税负,而不必进行税收筹划。只有依法纳税观念提高了,依法设立完整、规范的会计账证表,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才能进行有效的税收筹划。
3、企业通过税收筹划可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企业通过税收筹划一方面可以减少现金的流出量,从而达到在现金流入量不变的前提下增加现金净流量;另一方面可以延迟现金流出时间,利用资金时间价值获得一笔没有成本的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帮助企业实现最大的经济利益。
4、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有助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税收筹划作为减少税收成本最有效、最可靠、最可行的途径,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必将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经营管理者采纳。
二、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1、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原则。税收筹划是利用税收优惠的规定,熟练掌握纳税方法,适应控制收支等途径获得节税利益,它是一种合法行为,与偷税、逃税有本质区别。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以税法条款为依据,遵循税法精神。税收筹划是否合法,首先必须通过纳税检查,不论采用哪种财务决策和会计方法都应该依法取得并认真保存会计记录或见证,否则,税收筹划的结果就可能大打折扣或无效。
2、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合法节税增收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但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及筹划付诸实施的过程中,又会发生种种成本,因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先对预期收入与成本进行对比,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其成本时,筹划方案才可付诸实施,否则会得不偿失。此外,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只注重某一纳税环节中个别税种的税负高低,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同时还应运用各种财务模型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法进行选择和组合,以实现节税与增收的综合效果。
3、税收筹划应遵循专业性原则。税收筹划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应由专门的机构和专业人员来从事此项工作。既可以在企业内部的会计部门设立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来进行税收筹划。
4、税收筹划应遵循综合性原则。是一种综合性较强的理财活动,它要求筹划人员不仅要熟悉各种财务活动,而且还要熟悉税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因此,企业要注意培养和招聘高素质、全方位的税收筹划人才。
三、税收筹划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1、利用收入结算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企业销售货物有不同的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不同,其收入确认的时间也不同,纳税月份也有差异。税法规定:直接收款销售以收到贷款或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确认时间;采用托收承付或以委托银行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当天确认收入时间;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销货方式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确定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方式,以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时间。这样,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时间来加以筹划,可以合理归属所得年度,以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利益。
2、利用成本费用进行税收筹划。对成本费用列支,税收筹划的指导思想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减少应交所得税和合法递延纳税时间获得税收利益。通常做法是:(1)已发生的费用及时核销入账。如已发生的坏账,存货盘亏及毁损的合理部分都应及时列作费用;(2)能够合理预计发生额的费用、损失,采用预提方式及时入账;(3)尽可能地缩短成本费用的摊销期。
3、利用折旧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折旧具有抵税作用,企业在计提折旧时,定会涉及到折旧方法选择的问题。固定资产折旧分为直线折旧和加速折旧两种。虽然在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期内,两种折旧方式计算的折旧总额是一致的,但在使用期内各年的折旧额是不一样的,这就会影响企业年度净利的计算,从而对应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出于获得财务利益的考虑,企业应视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计价方式加以筹划。(1)在比例税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税率不变或有下降趋势,以采用加速折旧为优。这是因为把前期利润推至后期,无疑延缓了纳税时间。(2)同样在比例税率下,若各年税率呈上升趋势时,以直线法为优。这是因为加速折旧法延缓纳税的利益与生产率高低成正比,在未来所得税率越来越高时,以后纳税年度的税负增加往往大于延缓纳税的利益,使得直线折旧法比加速折旧法更为有利。(3)在超额累计税率下,直线折旧法优于加速折旧法,这是因为直线法计算年折旧费大致相等,在其他条件大致相同情况下,计算出的年利润比较均衡,从而避免了因为利润波动过大而适用于了较高的税率,多交不必要税款的现象。
4、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长期投资是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主要取决于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中所占比重大小,以及前者对后者的实际控制权的大小。从理论上说:投资比重低于25%,采用成本法;高于25%而低于50%,但能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时,或者虽然低于25%,但能对被投资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时及超过50%时可采用权益法。可见,这一规定具有一定的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如果被投资企业先盈利后亏损则选用成本法,而先亏损后盈利,则选用权益法。这是因为如果被投资企业经营发生了亏损,对投资企业来说,若采用了成本法核算,则无法冲减本企业利润;而采用权益法核算,会因投资企业发生的亏损而减少本企业利润,从而递延了所得税。尽管两种方法纳税数额相同,但纳税时间的不同可以为企业获得货币时间价值。权益法下的递延利润的做法犹如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5、利用存货计价方法进行税收筹划。期末存货计价的高低,对当期的利润影响很大。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货成本,出现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所得税的数额。依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主要有六种: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和毛利率法。采取何种方法对本企业有利,企业必须认真筹划。合理的税收筹划,将会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好处。
关键词:建筑设计公司 母子公司 税收筹划 策略
前言
我国税收筹划相对于国外诸多发达国家而言起步较晚,且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经济发展中,诸多企业均不能够自主经营决策并获取经济利益,当时更不具备良好的税收筹划条件与能力。进入21世纪后我国的市场经济I陕速发展,税收筹划逐渐引起了企业的重视,大部分企业均希望能够从税收筹划中更加有效避税,增加企业的经济利润。截至目前为止,我国的税收筹划发展时间仍旧比较短,缺少比较完善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因而我国必须要在此方面作出更进一步的探索。本文针对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的税收筹划进行研究,希望能够令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以此获得良好发展。
一、企业集团与税收筹划概述
(一)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主要是指将资本作为最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作为主体,制定集团章程并将其作为共同行为规范,该情况下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员企业或者机构所共同形成的一种具有规模性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但是企业集团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企业集团进行税收筹划时,其内部的各个成员均需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且具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与经营权。同时,企业集团的各个成员之间能够进行参股或者交叉换股,从而产生一定资本纽带用于低于收购兼并风险以及外来竞争。另外,企业集团一般情况下可以由―个核心的企业或者个人以绝对控股或者较多控股的方式进行掌控,但是不同国家或者地区在掌控力度方面存在差异之处。
(二)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亦被称为“合理避税”,我国有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应该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既定的税制框架内,提供过对法人或者自然人这一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投资行为、战略模式等理财涉税事项进行实现的安排与规划以达到节税、递延纳税、降低纳税风险等目标的谋划活动。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基本上会通过选择低税负方案以及滞延纳税时间两种方式。必须要明确的内容在于,税收筹划与逃税、漏税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性,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和明确的目的性,要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业务类型及现行税制
(一)建筑设计母子公司业务类型
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属于企业集团,基本上应该具备建筑工程甲级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专项资质、城市规划乙级专项资质等,且要能够为客户提供建筑工程中包括规划、设计、建筑、景观、咨询等诸多方面的服务内容,且要能够根据设计方案、客户需求等提供施工图与施工配合的设计服务与阶段等。就A建筑设计母子公司而言,在上述业务类型以外,随着近年来城市综合体设计细分市场的出现,其逐渐开始重视向酒店、办公、商业等综合体开发领域发展,目前在建筑、机电、结构等领域均培养了一定人才,发展前景良好。
(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现行税制
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的主要发展方向为建筑设计与建筑施工服务,其所有的业务基本上均需要根据房地产商以及其他客户所提供的要求进行建筑设计图纸设计并且收取相应的费用。公司所涉及到的主要税种则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等,其中比较主要的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此三类税种的整体纳税金额在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纳税金额中占据绝大部分。
三、建筑设计母子公司税收筹划策略
(一)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筹划
税收优惠包括减税免税和税收扣除两个方面。减税免税是依照税法规定减去纳税人的部分税收负担或免除纳税人的全部税收负担。税收扣除是国家为了鼓励纳税人主动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其产业政策而在税收或费用方面给予的抵免和税前扣除政策。现阶段我国的社会经济获得了较为快速的发展,并且在税收制度以及征收方面作出了一定调整。但是,鉴于我国幅员辽阔,各个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性,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要能够适应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为此,我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会基于个别地区与行业一定政策照顾与鼓励,以此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例如: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不同地区规定高低不等的适用税额。此时,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充分的利用我国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的降低企业的赋税,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首先要积极运用转化思想,创造能够与优惠政策相符的经营状况,令企业能够充分的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其次,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需要对经济形势进行分析,实施调整经营决策,以便适应最新的税收优惠。最后,建筑没汁母子公司需要充分的分析并且整合多项税收优惠政策,避免出现“顾此失彼”的问题。
(二)利用税制要素进行筹划
建筑设汁母子公司在利用税制要素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依据纳税范围进行税收筹划,该方面若要成功的规避纳税义务则可以避免成为征税对象以及避免成为纳税人,与此同时可以适当的减少应缴纳的税种,明确规避纳税并非代表不纳税,仅可以通过减少税种而减少税负,另外,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适当地进行应纳税种的替换,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第二,依据税基进行税收筹划,该方面首先可以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以直接减少纳税金~,并且可以合理的安排并控制税基实现的时间。由此实现减免税的最大化。第三,依据税率进行税收筹划,此时建筑设计母子公司需要对比例税率进行筹划,或者对勒紧税率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因设计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有限,驻在外省的规模较小的子公司(小微企业)可以按照简易计税办法征税,适用3%的增值税率。第四,滞延纳税时间,延期纳税方法是指依据国家税收税法、法规或政策规定,将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当期应纳税额延期缴纳,以实现相对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国际税收词汇中对延期纳税作了精辟的阐述:“延期纳税的好处有:有利于资金周转,节省利息支出,以及由于通货膨胀的影响,延期以后缴纳的税款币值下降,从而降低了实际纳税额。”延期纳税方法主要有两种。第一,延期确认收入。例如发生的应税服务可以采用分期确认收入比直接销售的纳税期迟,可以延期确认收入,继而延期缴纳税款。第二,提前确认成本费用等支出。例如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计入成本和费用;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在先进先出法、平均计价法等之间作出选择来提前确认成本支出。计价方法的不同,可以直接影响当期结转的成本费用,继而影响到当期应税所得额的大小。
(三)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筹划
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坑”等纳税违法行为的发生。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利用会计政策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要积极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并且要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在此基础上根据公司具体隋况选择科学的税收筹划方法。第一,可以利用分摊方法进行税收筹划。分摊方法主要是指企业各个独立组成部分进行摊销,主要的摊销会计事项包括待摊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固定资产折旧摊销、存货发出计价等。针对不同的会计事项若采用不同的摊销方法则产生的摊销结果必定亦存在不同之处。第二,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会计估计进行税收筹划,该点需要明确,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诸多活动中会出现一定的不确定的交易或者事项,必须要对其进行合理会计估计方能够更加科学且客观的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而后方能够令企业的管理层更加清晰的了解企业发展真实状态,以此作出正确决策,减轻纳税活动与税收负担。
(四)确定合理收款方式筹划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先进的企业产生了多种多样的销售方式,我国各个行业的商品交易过程中便会根据不同销售方式产生相应的纳税义务,但是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却存在一定差异性。对于增值税而言,我国规定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情况下,不论所销售的货物是否已经发出均需要以收到销售货款或者取得相应凭据的时间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若采用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则必须将发出货物并且办理托收手续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若采用预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货物或者采取赊销或者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货物,则均必须将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作槟伤耙逦穹⑸时间。鉴于此,建筑设计母子公司可以确定合理的收款方式,通过不同的收款方式有效递延纳税时间,由此能够进行税收筹划。
关键词:税收筹划;董事会规模;民营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6―0154―02
经济全球化的加剧使得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也更为激烈,税收筹划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不仅被作为一项重要的财务管理活动,更被企业尊崇为一项重要的战略管理活动,贯穿于企业设立、经营、筹资、投资等各个方面。
1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从理论上说,董事会的设置就是代表了股东利益,监督并确保管理者按照股东的利益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但是Lipton等(1992)认为虽然董事会的监督能力随着董事人数的增加而提高,但是协调和组织过程中发生的损失将会超过董事数量增加所带来的收益,所以大董事会的有效性还不如小董事会。而且,董事会规模变得太大,问题(如搭便车)会变得更加严重,董事会的设置将会形同虚设。另一方面,董事会规模越大,管理者越能利用董事之间的“相互仇视和报复”来俘获董事会,以削弱其对自身的监督和评价能力,而增强自身的权力,因此,董事会越大,越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Yermack(1996)、Eisenberg等(1998)也证实了这一观点,他们的研究表明,董事会规模和公司绩效Q之间显著负相关。
国内学者的一些相关研究也表明董事会规模越大,其发挥的作用越小。如孙永祥等(2000)的分析表明,公司董事会与Tobin’s Q值呈现出反函数关系;沈艺峰等发现,董事会规模过大可能是ST公司董事会治理失败的原因之一;宋增基等(2009)认为董事会规模对公司绩效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并不存在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经营管理越有效,绩效越好的现象,较大的董事会规模能够增加管理能力的优势被潜在的协调、交流和决策制定问题所抵消。
因此,本文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并不代表越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税收筹划程度并不一定越积极,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董事会规模越大,税收筹划程度越低。
其次,董事会作用发挥的有效性还受到人数是奇或偶的影响,因为人数为偶数的董事会并不利于举手表决的进行,假若出现半对半的情况,那必然还要进行新一轮的表决,使得董事会更容易被董事长所操控,具有不合理性。而对管理层而言,俘获董事长后形成的管理层权力就更大,因此,本文提出进一步假设:
假设2:董事会人数为奇数时,企业的税收筹划程度比偶数时更高。
最后,因管理者权力理论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税收筹划程度越低,那奇数的董事会人数能否改善这一问题,笔者对此提出疑问,因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董事会规模越大,税收筹划程度越低,当董事会规模为奇数时能有效改善这种情况。
2实证研究设计
2.1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0年~2012年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其相关数据均来源于CCER数据库,因变量取值的需要,剔除了样本中2008年及以后民营化的企业,剔除了ST企业以及出现财务和公司治理数据缺失的企业,总共得到657个样本。
2.2变量与模型
2.2.1变量
(1)现金税率(Cash ETR)。选择CCER数据库中现金流量表中的本年用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除以税前收益作为税收筹划的衡量指标。根据Bertrand and Schoar(2003)提出的有效税率作为衡量公司避税活动的尺度,他们认为衡量公司的有效税率为现金税率(Cash ETR)。
(2)规模(BS)。董事会规模是指董事会的人数,利用CCER数据库提供的有效数据来衡量。
(3)董事会规模的奇偶性(D1)。当董事会人数为奇数时取1,董事会人数为偶数时取0。
2.2.2模型
基于以上的假设与变量定义,本文建立以下模型:
2.2.3分析方法与工具选取
本文首先运用描述性统计对所选样本进行简单的描述性分析,然后用混合回归模型对本文的假设进行实证检验。
本文应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应用SPSS软件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最后应用Eviews 6.0进行数据分析。
2.3实证分析
2.3.1描述性统计
表2给出了现金税率(Cash ETR)、自变量董事会规模(BS)、董事会规模的奇偶性(D1)以及三个控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1)现金税率的平均值为122.2688%,因为税收筹划不仅仅是所得税筹划,还包括其他税收方面的筹划,所以税率要远远高于名义所得税率,标准差为359.5718%,数值较大,说明不太稳定,波动性强。
(2)董事会规模的平均值为5.65人,根据《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应为5-19人,说明我国民营上市公司更倾向于缩减董事会规模,以避免模太大带来的效率下降等问题。
2.3.2混合回归模型的估计
(1)根据假设1利用数据、模型对其进行检验,结果见表3。
从表3中,我们可以看出董事会规模(BS)的估计系数β1为29.32,P值明显小于0.05,t值为2.71,说明董事会规模(BS)与现金税率(Cash ETR)呈显著正相关,即董事会规模越大,现金税率越高,换而言之,董事会规模越大,税收筹划程度越低,假设1成立。
(2)对假设2进行检验,得到如表4的结果。
从表4的回归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董事会规模的奇偶性(D1)的估计系数β1为-36.61,P值小于0.05,t值为-2.00,说明董事会规模的奇偶性(D1)与现金税率(CASHETR)显著负相关,假设2成立。
(3)利用数据、模型对假设3进行探索性研究,得到如表5的结果。
由表5可知,仅有BS的P值小于0.05,也就意味着董事会规模对税收筹划具有显著影响,但是董事会人数为奇为偶对上一关系的影响并不显著,假设2并不成立,跟理论分析有所背离,可能是由于数据取得的年份太少,也可能是董事会规模对税收筹划的影响中,董事会人数的奇偶性并不会对这关系产生显著影响。具体情况还有待学者进一步地分析研究。
2.3.3稳健性检验
为了确保结果的准确性,且因税收筹划具有长期性的特征,笔者将相关的数据滞后一期再次利用Eviews软件检验,得到的结果基本不变。
3研究结果
本文以我国民营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就董事会规模对民营上市公司税收筹划的影响进行了探讨。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虽然董事会代表了股东利益来监督管理者,但是董事会规模越大,其中的利益关系更加突出,越容易被管理者俘获而达不到其应有的作用,以至于董事会规模越大,现金税率越高,企业的税收筹划程度越低。
4结论
本文的理论分析表明,由于税收筹划具有长期性、风险性的特点,导致管理者并不期望积极地进行税收筹划,委托问题更加突出。而由委托问题引发出的管理层权力理论认为,董事会规模越大,管理者俘获董事会形成的权力也越大,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积极开展税收筹划活动产生一定消极的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积极进行税收筹划活动,提高税收筹划水平,本文提出如下建议:合理设计董事会规模,一定规模的董事会能有效监督管理者的行为,促使其在更大程度上站在股东的角度经营管理企业,但是董事会规模越大,内部矛盾也会越趋激烈化,造成的管理层权力越大,越不容易积极从事税收筹划活动,也就越难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其次,虽然最后的实证研究表明董事会人数的奇偶性并不会对董事会规模与税收筹划程度的关系产生重大影响,但是从理论和实践方面而言,奇数的董事会人数可以提高企业公司治理效率,也有利于促成积极的税收筹划,在这方面,我国民营企业有待进一步改善。
参考文献
[1]BEBCHUK,L.A.,FRIED,J.M.,WALKER,D.I.,Managerial Power and Rent Extraction in the Design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J].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2002,(69):75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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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权小峰等.管理层权力、私有收益与薪酬操纵[J].经济研究,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