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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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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来,我们实现了――
规划落地。制订2016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意见,督导14个县制定本地《规划》和5年任务清单,打造重点区域、重点项目,重点培育发展5至8个标志性典型。
督导落实。组织14个重点县与省政府签订2016年率先工作责任状,制定下发《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督查指导工作方案》《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14个县(市、区)考核办法》等政策文件,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建设高标准农田。将33亿元涉农资金集中投向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省项目开工建设面积64.57万亩,已下达项目资金约20.58亿元。
一言以蔽之,总体上项目建设进展良好,主体工程大部分完工。
“从全国看,吉林处于实F农业现代化的第一方队,要走出一条集约、高效、安全、持续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争当农业现代化排头兵。”一年前,在我省考察时提出了殷切期望。
2016年春,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提出的“建设三大体系”指示要求,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使命是光荣的,同时,压力也是巨大的。特别是白山松水间这片“疲惫”的黑土地,更是难堪重任――
农田灌排基础设施薄弱。全省8个大型灌区有40%的工程不配套或老化破损。125个万亩以上中型灌区有近80%的建设任务无法完成。6处大型泵站无法全部完成更新改造建设任务。全省54片重点涝区,通过验收达到10年一遇治涝标准的只有1片。中西部旱区仅有23.1万眼机电井和部分喷滴灌设备。我省仅有1161万亩旱田耕地具备作物生育期全程灌溉能力,占旱田耕地面积的15.9%,旱区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
黑土地退化现象比较严重。一是黑土层变薄。据监测资料表明,我省黑土区每年流失表层土壤平均为0.3~0.7厘米。二是土壤养分失衡,有机质数量和质量下降。三是土壤生物学特征退化。土壤微生物的总量减少,原有土壤的微生态系统平衡被打破,土壤持续供肥能力下降,作物病害发生频率提高。四是黑土生产功能退化。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环境变坏,土壤对养分的转化和调控能力下降;土壤结构和土体构型的恶化,对水分的贮藏和调节能力降低,加重了干旱的危害。五是西部风沙、盐碱、渍涝等中低产田仍有3500万亩,数量大,单产低,严重制约粮食产量的进一步提高。
农田配套设施不完备。田间道路不配套,机耕道“窄、差、无”、农机“下地难”问题突出。部分现有机耕道建设设计不规范、标准不高、养护跟不上、损毁严重,难以满足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农机作业的需要。全省1/3以上农田机耕道需修缮或重建。农田输配电设施建设滞后,农田灌溉排涝成本高、效率低。农田防护林网体系仍不完善,存在树种单一、林网残缺、结构简单等问题,整体防护效能不高。
资金渠道分散且建设标准不统一。长期以来,我省农田建设由各部门分别编制规划,分头组织实施,缺乏统一的指导性规划和规范的建设标准,造成项目安排衔接困难,建设标准参差不齐,难以统一考核评价。同时,由于建设资金渠道分散,形不成合力,造成许多项目建设标准偏低,多数农田建设项目难以同步实施土壤改良、地力培肥、耕作节水技术等措施,工程建设效益难以得到充分发挥。
工程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农田建设中“重建设、轻管护”的现象较为普遍,田间工程设施产权不清晰,耕地质量监测和管理手段薄弱,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不到位,管护资金不落实等问题突出。有的项目竣工移交后设备和设施损毁,得不到及时、有效修复;有的项目建成后没有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对已建成农田的用途和效益统计监测工作不到位。
面对诸多问题,怎么办?
出路:在“五个原则”引领下,以“五个集中”的模式,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
走进敦化市沙河沿镇和青沟子乡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虽然工程尚未完工,但路、渠、桥、涵、井配套齐全,实现了“田成方,路相通”。此外,还新建了晒场、库房及物联网信息中心。用项目负责人的话说,就是着力完善水利设施配套,着力加强道路设施建设,着力打造高产稳产农田,着力巩固生态环境建设,同时高度重视林业生态工程配套。而这正是他们认真实施省里确定的“五个原则”取得的结果。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确定之后,如何提高黑土地的承载能力,是实现既定目标的关键。副省长隋忠诚带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精心调研、反复探讨,针对我省农田建设的现状,总结多年来农田建设的经验教训,最终确定了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五个原则”。
――突出率先,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区域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粮食生产基础,以长春市及其他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在资金投入和项目安排上实行“五个集中”原则,即向长春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向水田(旱改水)集中、向土地流转连片地块集中、部门资金向同一区域集中、“十三五”规划资金向前两年集中。
――整体推进,集中连片。实现土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农艺农机技术先进适用,使农田基础设施条件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相适应。坚持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整体推进的建设方式,确保“建一片,成一片”。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
――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项目建设积极性,积极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参与;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筹资投劳;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部门联动,合力推进。明确部门职责,建立部门协调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以县市为单元,编制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技术标准,规范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各类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建成后要及时确权登记,健全管护机制,强化信息管理,确保工程规范、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虽然秋实的美景已随风远去,但永吉万昌现代农业先导区那1万亩规模化高标准水田仍然展现在我们面前。据介绍,这里的水稻生产实现了全程机械化、信息化。坐在信息中心,就可以全程、全方位地掌控水稻的生L情况、土壤的温度、湿度等。如果不是统筹整合了方方面面的农业资金,建设这样先进的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简直不敢想象。
过去多头投入造成资金分散、配套困难、管理缺失,结果事倍功半。在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上,必须出新招,那就是引导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和规模投入,做到“多条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整合落实中,主要体现在“五个集中”上――
向长春市各县(市)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集中。2016年,省发改委千亿斤粮食工程计划投资1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6.22亿元,占总投资的62%;省国土厅土地整治项目计划投资20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30亿元,占总投资的46.5%;省农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2亿元,投入14个县高标准农田建设9.22亿元,占总投资的76.7%;省水利厅投入农业水利建设资金10.15亿元,投入14个县资金4.87亿元(不含灌区改造),占总投资的48%。
向水田(旱改水)集中。经过项目整合协调,2016年14个县市集中建设水田96.55万亩,集中打造6大片区,占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的55%。一是榆树市东北部、南部以及黑林镇、保寿镇、新立镇、环城乡的3个高标准水田示范区共30万亩。二是永吉县万昌先导区高标准水田示范区12万亩。三是前郭县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旗农场、红光农场高标准水田片区8万亩。四是德惠市岔路口镇、朝阳乡高标准水田片区10万亩。五是梅河口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主要集中在红梅镇、中和镇高标准水田区7.48万亩。六是九台市高标准水田示范区,集中在其塔木镇和上河湾镇水田大方,建设面积6.6万亩。
向集中连片耕地集中。这次高标准农田项目集中整合落实到集中连片地块,最小的片区不低于1万亩(667公顷),大的片区在10万亩以上,低于万亩的项目不作安排。
部门资金向同一片区集中。各个县(市、区)按照统一片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集中实施的要求,将各部门资金项目落实到同一片区、同一地块,各部门共同实施、共同推进。
2017年,在坚持“五个集中”的基础上,项目建设思路要突出强调与农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发挥项目建设的牵引和带动作用,做到 “五个结合、五个优先”。即与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结合,优先支持水稻、旱作稻、大豆、花生、马铃薯、三辣、鲜食玉米等作物生产;与各类农业园区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农业标准园、棚膜园区、休闲观光采摘园、苗木基地等园区建设;与龙头企业原料基地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标准化、专业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与农业重点工程建设相结合,优先支持项目实施区建设;与产业扶贫相结合,优先支持贫困地区、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
按照“五个结合、五个优先”的要求,近一个时期吉林省农委指导调度各部门、各县(市)重新安排2017年建设任务,除水田外旱田项目区尽力减少普通玉米覆盖面、尽力增加其他作物生产区。总体考虑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调整完善建设思路
重点是贯彻落实《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战略部署,按照“五个集中、五个结合、五个优先”原则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把握率先,合理安排,以长春市及其它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以水田和旱田经济作物为重点进行布局;坚持整体推进,集中连片,按灌区、流域和区域整体规划,采取部门统筹,分年实施,集中投入、连片治理;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切实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相协调;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调动和发挥地方县市政府、各类新型生产营主体、广大农民项目建设积极性。
二、注重节奏抢先抓早
2017年省农委继续与省发改委、省国土厅、省农发办、省水利厅共同制定下发《2017年高标准农田项目整合建设方案》,谋定思路,明确任务,安排步骤,细化责任。工作推进上立足抢先抓早,早动手早安排,抢前期、抢工期,确保全年任务按时完成。第一阶段:2月前完成项目前期,确定项目指标,启动项目前期,编制项目申报书、项目设计、项目预算、项目审批等。第二阶段:3月中旬前完成项目招标,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图件和方案,招投确定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阶段:3月16日到6月底组织春季施工。第四阶段:7月到8月底组织夏季施工及半年总结。第五阶段:9月到12月底组织秋季施工,年度总结验收及安排落实2018年项目。
三、突出重点打造亮点
把握引领性、示范性、标志性,按照“点中点”、“园中园”的思路,在重点区位、重点产业打造亮点工程。省级层面突出将前农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长吉新型现代农业展示区、吉林石油集团华侨农场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作为建设重点区位,将大豆、花生、马铃薯、三辣、鲜食玉米、苗木、大田蔬菜等作为重点产业,县(市)层面也根据自身确定重点区位和产业,支持引导地方通过项目迭加、社会资金投入、金融资金投入、地方财政投入、广大农民参股等形式,参照山东齐河、江苏泰州姜堰的做法,提高建设标准和投入标准,直正将高标准田建成看得出、用得上、标准高、功能强的示范项目。
四、注重政策模式创新
高标田投入大,任务重,建设难度高,加之我省各级财力状况不佳,造成只能依靠中央投资,不能实现短期建设效果。按照现有建设进度,很完成《率先规划》的部署要求,唯有不断创新机制和办法,集聚社会各方面力量。一方面要引入PPP建设模式,落实《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通过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产权股权债权融资、资源特许开发等方式,建立健全合理投资回报机制,将各方面资金吸引到高标准农田建设上来。另一方面,要积极发挥国开行、农发行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金作用,利用长期、低息金融产品,构建合理的还款和风险补偿机制,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吉林模式。此外,要积极开展以奖代补试点,扶持实施整村流转、托管经营、股份合作、订单农业等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XX镇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三官、周大、贾集三个村,面积两万亩。其中新打机井XXX眼,节水灌溉面积X万亩,提灌站1座,清淤排水沟XX条,新建桥梁XX座,架设100kv变压器9台,160kv变压器1台,10kv高压线1.95千米,低压29.606千米,新建4米宽水泥路26条,总长16.17千米。
整个项目从2019年10月份开工建设,到2019年12月份全面竣工,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业主、施工方和群众三满意。
主要做法:一是谋划早。自工程设计之初,镇工作组全程参与,现场规划、丈量、登记,摸底,涉及清障农户41户,青苗补偿面积57亩,采伐成材树木2900多棵,移栽未成材树木300多棵,做到心里有底有数。
二是发动早。
工程启动之前召开群众代表会议,争取群众支持。让涉及清障农户提前介入认领,全部登记造册,明晰到户,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及时兑付补偿政策,对于遗留问题镇政府全部收底,把群众工作做在前面,做在当面。
三是严把质量关。
镇成立由六名群众代表参与的工程质量监督组,全程参与群众关心的工程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共同监督工程质量,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同时,群众也更加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形成了良性互动。
四是严格纪律要求。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等主要指标均居全国首位。针对全省农业大而不强、粮食生产占比高、生产结构单一、区域结构雷同,以及生产手段落后、环境面临压力大等问题,全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从激发市场活力,释放资源潜能,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等方面,着力推进“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改革,出台了《关于调整优化农业结构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松花江干流沿岸优质高效农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政策,通过调结构、转方式,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第一,调优种植结构,提升农产品品质。综合考虑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市场条件等因素,坚持效益优先,优化区域布局。重点在四、五积温区推进玉米改大豆、玉米改饲料轮作试点,调减玉米面积。在松花江沿岸、三江平原等水源充沛地区大力发展优质粳稻,种植结构不断优化。全省经济作物面积超过1000万亩,饲料饲草作物发展到150万亩,粮经饲三元种植结构初步形成。同时,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提升农产品品质。按照欧盟标准,推广种植有机大豆、有机鲜食玉米、有机杂粮杂豆和绿色(有机)蔬菜(食用菌)等优势产品面积2万亩,带动全省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超过7300万亩,总产值2070亿元。绿色食品标志产品达到1600个、有机食品标志产品400多个。
第二,促进种养结合发展,推动农业内部融合。黑龙江省位于世界“黄金玉米带”和“黄金奶牛带”,畜牧业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2015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大力扶持退牧还草、玉米青贮及紫花苜蓿生产,促进奶牛和肉牛产业升级,形成了一批产加销一体化的龙头企业,建立了全国最大的高端肉牛核心群。2015年,全省肉、蛋、奶产量达到227万吨、100万吨和570万吨,均比上年持平略增。
第三,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将农业产前产中与产后有机衔接,促进农业生产与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供应、与农产品加工、销售有效对接,形成了农业产供销一条龙,实现了农业产业链融合发展。一批集经销、农资供应、产品精深加工为一体的产业融合发展集团不断发展壮大,与农户结成了稳固的利益关系。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900户,实现销售收入28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7%和12%。农业产业化种植业基地面积达到1.3亿亩,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农户发展到330万户,同比分别增长8.3%、3%。
第四,推动特色农业发展,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充分挖掘生态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创意开发,打造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达到2850个,“一品村”发展到1800个,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达37个。积极引导农民念好“山海经”、唱好“林草戏”、打好“果蔬牌”,开展了“互联网+农业”试点,推动农业由“种得好”向“卖得好”转变,通过“卖得好”倒逼“种得更好”。
二、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为彻底改变农田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落实相关建设规划、任务和资金,突出农田生态功能,实行“上图入库”管理,不折不扣地将国家任务落实到地块。成立了多部门参加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机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日常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形成了工作合力,抓出了建设成效。
第一,印发了一个规划,实现“五个统一”。落实《“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实施方案》和《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印发了《黑龙江省亿亩生态高产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3―2020年)》,以生态建设为核心,以高产和标准为主线,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8个方面建设任务,实施生态、水利、田间、科技、信息等“五大工程”,力争到2020年全省建设生态高产标准农田1亿亩。《规划》统筹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等建设任务,做到了组织领导、建设标准、资金投入、项目管理、技术模式的“五统一”。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松原市分别于1999年、2001年完成了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划指标,合理分配、科学布局和落位,遵循四个原则,做到三个一致。三个一致是;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数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期限和数据一致;二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相一致;三是基本农田在图上的落位与实际地块位置相一致。坚持四个原则是:一是在划定建设预留地时,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城、镇、村人口的发展及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合理确定建设预留地指标;二是正确处理好建设用地预留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在充分预留建设用地,保证城镇发展,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通过改良、整理可实现高产、稳产的中低产田,也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对已列入实施生态退耕的耕地,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现有耕地106.53万公顷,划定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8.6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7个,保护地块48902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22个,编汇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为巩固松原市商品粮生产基地,巩固粮食主要区的地位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松原市建立和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体制,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县政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指标、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层层包保管理体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安排调度,随时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健全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
几年来,松原局围绕如何保护基本农田,拓宽思路,创新出新,探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加强耕地保护的措施。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补充和完善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薄、册;二是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到村1234份,签订到农户503036份;三是更新和增设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全市达到374个,其中2004年投资近100万元,统一制作新增设的永久性标志牌120块,大型宣传牌7块,分别设立在国、省、县、乡级主要交通道两侧;四是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单、挂图、手册、标语、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各阶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人们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保护基本农田。五是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开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芝,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松原市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在规划下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补划,支持我市的经济发展,为我市城、镇、村及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建设预留地,满足了我市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在自2003年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在从严从紧的土地政策情况下,采取灵活的措施,批准了聚四氢呋喃、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为203公路、科铁公路办理了提前开工批复。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04年一些重点项目用地都得到了批准,并开工建设,保证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提全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切实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从保障粮食安全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依法治土责任,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情况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及离任审计内容之一。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
二、全面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调查和摸清我省耕地后备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规模、时序和区域,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严禁坡度25度以上山坡开发造地,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地力培育和农业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坚决纠正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三、合理规范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加大对地方政府宅基地复垦率的责任考核,推行“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主导型转变。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制度。有效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以土地整治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转变。积极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
四、进一步强化资金投入管理。设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补充耕地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垦造耕地质量;调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财政补助标准,加大对乡镇的扶持力度。在严控融资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政策性银行增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低丘缓坡、滩涂及围填海造地综合开发试点项目。充分利用增减挂钩试点结余指标发展二、三产业,平衡项目资金。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使用、各记其功”的思路,聚合涉农涉土资金,发挥资金整合效益。深化县级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切实提高支农惠农效果。
近日,重庆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的意见》,将采取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努力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从2010年开始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工作,目前成效初步显现,已累计实现“三权”抵押融资近400亿元,有力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
“十二五”建成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
国务院日前批复原则同意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
批复要求,通过实施《规划》,到2020年,全国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千克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田块平整,配套水、电、路设施改善,耕地质量和地力等级提高,科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生态修复能力得到提升。
首届“世界农业奖”在南京颁发
近日,全球农业与生命科学高等教育协会联盟(GCHERA)世界对话暨首届世界农业奖颁奖典礼在南京农业大学举行,来自美国康奈尔大学的国际植物育种专家罗尼·科夫曼教授被授予该奖。“世界农业奖”由GCHERA联盟与南京农业大学共同设立,用于表彰在农业和生命科学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育或科研人员。
四川农业合作项目签约375.9亿
10月23日,四川与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发展大会召开,会上举行了四川农业招商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完成现场签约的农业合作项目共59个,项目投资总额达375.9亿元。
1800万台农机掀起“三秋”生产热潮
截至10月21日,全国共有1806.2万台农机具投入到“三秋”生产。其中:投入玉米联合收获机22.5万台,完成机收2.5亿亩,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万台、4700万亩,进度决一周左右,玉米机收水平超过45%。投入水稻联合收获机47.2万台,完成中晚稻机收1.8亿亩,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万台、1000万亩,进度基本持平,水稻机收水平达到73%。东北和黄淮海地区进入农机深松整地高峰,河北等10个省份已完成农机深松
整地7300万亩,占计划面积的60%。
财政部下拨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25亿元
近日,从财政部获悉,中央财政近日下拨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25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
首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名单公布
近日,从国家林业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各地林下经济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结合全国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和各地推荐情况,经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国家林业局确定了首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首批示范基地包括天津市静海县、辽宁省本溪市、安徽省黄山区、福建省武平县、江西省武宁县、山东省蒙阴县、河南省栾川县、湖南省靖州县、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海南省儋州市、贵州省毕节市等。
国家提高明年小麦最低收购价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消息,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适当提高2014年最低收购价水平。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千克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盘活存量,提高土地综合承载力
到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45%左右,每年将有1600多万人进城落户,需要提供建设用地保障,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将达3200多万亩。“这要求我们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庄少勤表示。
《规划》要求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取得积极成效,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司长张东强说,通过土地整治特别是建设用地整理,会提高土地综合承载力,有效增加土地供应,有力促进城镇有序更新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p挂钩,节约的农村建设用地,用于农民新居建设和农村发展后,可调剂到城镇使用,推动特色小城镇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
――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调整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提高城镇综合承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城镇有序更新。
――加大工矿废弃地复垦,积极开展旧工厂、老工业区、废弃矿山改造开发和功能置换,不仅能够改善工矿区域生态环境,也可以增加土地供应,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庄少勤强调,加大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力度,要努力做到“快还旧账、不欠新账”。生产建设活动新损毁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复垦率达45%以上。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
要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需要有资金保障。国土资源部财务司副司长刘键说,按计划,“十三五”期间我国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以及社会资本等将计划累计投入土地整治1.7万亿元。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土地整治资金有以下4个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补充耕地资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土地复垦资金。以补充耕地资金为例,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2000万亩,总投资约1600亿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是法定义务,补充耕地资金由建设单位缴纳,因此资金有保障。
此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渠道,同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群众自主开展土地整治。
根据调查,目前全国有12个省份不同程度探索开展了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试点。试点以“农业经营主体先建后补”“财政资金引导企业投资”模式,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投劳筹资参与土地整治。
以农业经营主体先建后补模式为例,鼓励农民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方案自行先行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收后,按照政府确定的投资标准给予财政资金全额或部分补助。目前,广西、福建、重庆在全省(区、市)推进开展该类试点,吉林、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等省份的部分地区开展了该类试点。
广西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鼓励农民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土地整治,每亩节约财政资金500~700元。该模式适用于土地整治规模较小、土地相对分散的整治类型,不仅可以实现“规建用管”一体化,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还解决了项目完成后的管护问题,大大减少了前期工作经费等费用。
改善农村面貌,助农增收
土地整治拓展了农民增收创收渠道。据统计,“十二五”期间,各地土地整治累计投入资金5500多亿元,农民参加土地整治劳务所得合计超过800亿元,惠及1.04亿农民,项目区农民人均年新增收入900多元。通过农村土地整治规划,合理安排农村各业用地,引导土地合理流转,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支持整治节约的土地用于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养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主任范树印说,除了带来直接收益之外,土地整治还对改善农村面貌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促进作用。对散乱、粗放、闲置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同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水电及垃圾污水处理等,能够改变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