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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在百余年前于《少年中国说》中的一番名言,深邃地点破创新的隽永含义。无创新,即无生命力,国内公募基金业正是在不断的创新思维和行动中,寻求突围。
5月2日,国内首只短期理财基金华安月月鑫开始募集,这是国内公募基金业界首只明确提出参考收益率区间的基金,它的创新问世,意味着继货币基金之后,投资者又增添了一条寻求低风险、正收益的通道。
同时,通过基本恒定的投资组合大类配置和资产期限与产品期限完全匹配,短期理财基金不仅能大大降低投资波动的风险和流动性,也将大大增加预期收益实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有助于在投资者心目中重新树立基金专业投资的市场形象。
令《投资者报》关注的是,在公募基金业近几年发展停滞不前的困境下,将创新聚焦于有着庞大需求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市场,意味着基金公司正在迈进现代资产管理公司的战略转型目标。
将公募基金带进理财市场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虽然我国公募基金业取得了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成就瞩目,但行业发展依然面临较多困难,如基金产品缺乏持续的赚钱效应等。而短期理财基金的出现,将弥补这一缺憾。
《投资者报》采访获悉,与市场曾经或现存的其他短期理财产品相比,其最鲜明的特征是,提高了产品的透明度。
首先,在信息披露上增加事前公告。以华安月月鑫为例,该基金提示“在基金申购前3个工作日,会公告计划投资组合清单和参考收益率区间”,“在建仓完毕后也将披露实际组合比例”;其次,该基金约定参考收益率。
上述两项内容的增加,不仅提高了基金运作的透明度,同时,亦可让投资者结合自身对基金计划投资大类资产的运行趋势和回报预期,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资金管理,既有利于激励基金公司提高市场研判能力,也有助于投资人增强风险控制的主动权。
为何有了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短期理财基金还要孕育而生?在华泰联合证券分析师王看来,三者产品定位与运作模式存在互通有无的关系。
“产品定位上,短期理财基金填补了当前已有的货币基金与债券基金之间的市场空缺,能充分利用债券的利率期限结构理论,完善固定收益类基金的生命周期,满足基于流动性偏好、市场预期和期限偏好差异的各类投资需求;此外,运作模式上,短期理财债基借鉴了货币基金按期分红的收益分配模式,又引入了债基封闭运作的投资模式。”
通过采用运作周期滚动的方式,短期理财基金力求为市场提供一种结构透明、策略恒定、分红可期、收益预期明确、费用低廉的基金品种,以开放式基金类封闭运作的形式填补目前部分短期银行理财产品退出造成的市场空白,减少基金经理主动操作博取资本利得给投资组合带来损失的风险。
提高投资者认同度
在现有债券基金产品线条上,短期理财基金在产品运作上拥有两个突出的特点:纯债性质与强化分红。
一方面,其短期化决定了投资组合中不太可能加入风险较高的权益类资产,将更突出债性。
历史数据显示,纯债基金的收益回报相对稳定。如面对2008年的债券大牛市和2011年的平稳市,多数债基未能取得债券利息及再投资收益,说明操作思路未能及时调整,依然围绕股票市场等待超额收益。
“反观债券市场表现较好的2005年、2008年和2011年,纯债基金在这三年中均超越债券基金的平均回报,更好的诠释了债券的价值。纯债基金连续9年获得平均正收益,简均计算,纯债基金的年收益率为4.89%,如果按照这一平均水平进行复利计算,实际年收益为5.96%;如果按照纯债基金实际年平均净值增长率计算,复利收益也已达到年均5.85%的水平,而货币基金仅为2.65%。”
无论主动型还是被动管理型,更多纯债性质的基金发行,均能为投资者的资产配置提供更多选择。
另一方面,短期理财基金要争夺短期理财产品市场,需要做到定期分红,因为基金投资必然存在业绩波动,短期理财市场比拼的是稳定的收益预期。
如果没有按期分红条款,短期理财债基的发展会类似于市场上已有的超短债基金、中短债基金,在收益预期上低于久期更长的债券基金,同时在灵活性上又输于货币基金。
王认为,强化分红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还能激发管理人的主动投资能力。短期理财债基沿用货币基金的按期分红模式,有利于发挥主动投资管理能力,提高投资者的认同度。
拓宽业务模式 响应客户需求
《投资者报》注意到,将创新聚焦于有着庞大需求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市场,既符合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的战略目标,也符合当前客户投资理财的客观真实需求。
具体而言,这类产品将创新聚焦于有着庞大需求的中短期低风险理财市场,有助于改变基金行业目前对于股票市场的过度依赖,是基金行业向领先的现代资产管理行业转型的里程碑式探索。
推出主要投资于中短期固定收益品种的固定组合基金产品,在我国严格的基金监管体系下,投资组合透明,投资风险可控,应可成为中短期理财产品的有效替代。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基金公司的业务模式,扩大基金资产规模。
固定组合基金创新品种,还借鉴了美国单位投资信托定期化组合资产固定的特点,投资组合固定透明,投资品种期限匹配,有利于回归固定收益投资的本源。因此,固定组合基金产品的创新风险基本可控,是符合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方向的创新品种。
有生命力的创新既是技术、制度或产品的重大突破,也是客户真实需求的响应。由于这类产品全面满足客户不同风险层次的需求,是基金行业服务理念的一次重大转折,充分体现了基金公司的社会责任,代表了行业持久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个人投资理财;理财工具;收益;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4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5-00-01
投资理财是根据需求和目的将所有财产和负债,其中包括有形的、无形的、流动的、非流动的、遗产、遗嘱及知识产权等在内的所有资产和负债进行积极主动的策划、安排、置换、重组等使其达到保值、增值的综合的、系统的、全面的经济活动。投资理财不仅是一门学问和艺术,而且是一门很难把握的学问和艺术;投资理财不仅是一门职业,而且是一门门槛较高的职业;投资理财是一种生活习惯和方式。个人投资理财是投资理财的一种形式,是人们的一种主动意识和行为。个人投资理财是指通过一系列有目的、有意识的规划来进行财务管理,累积财富,保障财富,使个人的资产取得最大效益,达成人生不同阶段的生活目标。个人投资理财是以满足个人发展需求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个人投资理财贯穿于整个人生,所以要想一生富有,工作和理财是我们必须要兼顾的。谈理财,就不能只停留在概念上。储蓄、债券、基金、股票、房地产、保险,众多的理财工具我们到底要如何选择呢?怎样选择运用合适的理财工具,才能达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呢?下面我们将就个人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进行深入探讨。
一、个人理财工具性质的分类
个人理财工具可以分为:流动性投资工具、安全性投资工具、风险性投资工具和保障型保险工具。
(一)流动型投资工具具有随时可以变观,不会损失本金,投资效益低的特点。主要包括:活期储蓄、短期定期储蓄,通知存款、短期国债等。
(二)安全性投资工具具有不会亏本,投资收益适中,投资收益有保障,但流动性稍差的特点。主要包括:中期储蓄、中长期国债、债券型基金、储蓄型的商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等。
(三)风险性投资工具具有可能亏本,但也可能带来很高的投资收益的特点。主要包括:股票、房地产黄金、外汇、非保本型的银行、券商、信托理财产品及收藏品等。
(四)保障型保险工具属于消费型保险,没有储蓄的性质,价格较低廉。保障型保险主要包括:定期寿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个人理财工具的选择
个人投资理财不是简单的攒钱、存钱,把钱放在银行里,也不是简单的炒股。个人投资理财是根据个人的需求和目标将个人的资金、财产等通过投资的具体行为而获得所需效益的一种活动。个人投资理财工具是个人进行资产保值、增值所运用的工具及手段。个人投资理财要想取得良好的效益就必须确立一定时期的个人理财目标,根据目标制定相应的个人理财计划,明确各个理财投资步骤和投资工具。
(一)个人理财工具的选择要充分考虑个人实际财务状况,依据自身的理财目标选择适宜的理财工具。理财理的就是我们手里的钱,理财不能盲目跟风,更不能随波逐流。通过投资暴富的事实比比皆是,刺激我们跃跃欲试;但是投资失败的故事也不在少数,这也给我们个人理财敲响了警钟。理财是一门严谨的学科,犹如中医一般,需要望闻问切才能决策出最佳的理财方案。所以在选择个人理财工具时,要慎重思考,要全面衡量,要根据理财目标的实际性、自身的财务状况及心理素质、周围的环境变化慎重选择。例如:股票,股票是风险非常大的理财工具,当然风险大,也意味着可能搏取更大的收益。股票门槛低,投资灵活,但需要投资者有一定的经济知识,同时由于风险不可测,股票更适合经济条件较好,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只有准确地判断投资理财环境与个人因素,才有可能较好地使用投资理财工具。只有选择一款适宜自身的理财工具,才能降低理财的风险,使理财效益最大化。只有选择一款适宜自身性格和财务状况的理财工具进行投资,才有可能安稳地获取投资效益。
(二)个人投资理财工具的选择要注重长期效果,重视理财工具的稳定性,不能只图眼前利益和短期利益。个人投资理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长久的方案。我们在进行个人投资理财时不能只贪图眼前短期的利益而进行频繁操作,不能见到他人获得利益就随意更换理财工具,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投资的风险,还会波及到自身的财产安全。理财不是投机取巧,个人投资理财要注重理财工具选择的稳定性,不能盲目地更换,投资理财工具选择的随意性会令个人投资走上不稳定的道路。当然我们并不是反对进行理财工具的转换,但在发现新的投资机会时我们先要分析其成本和收益,分析自身条件和状况,更强调长期收益与远大效益,以达到我们的最终目标。
(三)个人投资理财要以分散风险为目的,按照投资组合选择多样的投资工具。个人投资理财不能呈现单一性,要根据不同的投资状态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投资理财多元化简单来说就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面,多元化投资,这样无论是收益还是风险都是多元化的,这样可以让个人追逐更高收益。个人投资理财工具选择的多元化可以分散投资风险。每一个理财产品都有一个由幼稚期、成长期、成熟期到衰退期的生命周期。如果个人投资过于依赖某单一产品,投资就要面对较高的风险,实现多元化投资,可以使个人投资理财方向及时的转换,取得一定程度的风险互补。例如,如果将个人的资金全部投入到地产行业上,如果国家出台新的地产政策、经济的波动等因素就会导致地产行业的不景气,那么个人投资势必受到影响。个人投资理财可以将个人资金按照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目标投向于不同的种类,规避单一工具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业务;市场特征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723(2013)03-0091-02
一、研究背景
当前,我国股市不景气,通货膨胀率高。传统的居民存款已经不能满足对于金融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居民抗通胀需求和投资需求迫切。而国内却有缺乏多样化的适合居民的投资渠道。今年来的银行在理财产品业务上大做文章,银行理财产品确实也给广大居民提供了新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品种。然而,2012年以来,多家商业银行频频爆出理财产品亏损风波,建行代销信托产品浮亏超50%,工行员工私自售卖理财产品导致客户亏400万,华夏银行“中鼎财富”系列理财产品致客户亏损等,由于银行理财产品管理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当前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现状如何?银行开发和推出的理财产品特征又怎样?这是本文即将讨论的问题。
二、理财产品市场现状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的数量和发行规模都取得了显著的增长。居民的理财观念和理财需求不断提升,高端群体数量不断扩大,为理财产品市场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银行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普遍高于同期限定的存款利率,并且银行可以根据客户的资产状况、风险偏好、收益率等要求设计成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理财产品的同质化现象也比较严重,风险控制水平也较低。
(一)总体来讲,理财产品市场需求旺盛
据相关调查统计,高收入群体中90%的客户表现出强烈的理财产品需求。银行理财产品的数量增长较快,根据wind金融数据库显示,从2004年理财产品数为30个,至2012年已经突破20000个。发行银行从2004年的八家至2012年100多家,发行银行覆盖外资银行、国有控股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等。理财产品从无到有,其数量总体呈现快速上升的态势,银行之间竞争激烈,理财产品有逐步饱和的倾向。
(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种类繁多
根据基本要求和条款可以分为多种:一是按照理财产品投资的基础资产,可以将理财产品分为股票、利率、汇率、信用、商品和混合六大类。二是按照投资收益类型可以分为固定收益产品和浮动收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一般是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收益稳定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等。浮动收益产品一般是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收益不固定的股票等。三是按照本金收回情况分为保本型产品和非保本型产品。保本型产品和非保本型产品比较,前者的风险较低,与其对应的预期收益率水平也较低。四是按照理财货币币种可以分为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汇理财产品。外汇理财产品包括美元、欧元、日元、澳元等。五是按委托期限分为短期、中期、长期。短期一般是一年内,一年至两年为中期,超过两年的为长期。
(三)营销体系逐渐完善,营销人才素质显著提高
目前许多银行都成立了私人银行部和理财部。银行通过销售理财产品来挖掘优质客户,稳定客户群,为客户提高一站式理财服务,争取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理财产品营销模式逐步提升到注重信誉、品牌、网络优势等全方位竞争力的提高。组织分工更加细化。理财中心、理财工作室、理财专柜全面设立,银行也设立了专业的理财经理。这些理财经理都经过了专业系统的业务培训,对理财产品的认识十分清晰,综合素质显著提高,理财经理可以更加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状况为他们提高配置资产的合理建议。
三、理财产品特征
理财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未来我国商业银行重要的利润来源。从发行的理财产品情况来看,我国理财产品市场的参与者数量不断增加,于此同时,理财产品表现出不同的特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期限
理财产品的期限通常是由标的资产的期限决定的。从整理来看,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短期化趋势明显,大量的超短期产品不断出现,平均期限普遍小于一年,且不断下降。而外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平均高于中资银行的理财产品。可能因为外资银行经营更加稳健,发行长期理财产品有利于它们进行风险把控。
(二)收益率
收益率一般也是由标的资产的期限、风险水平等因素决定的。理财产品收益率分为预期收益率和实际收益率。实际收益率可能高于、低于或等于预期收益率。收益率按照收益形式分为固定收益和浮动收益两类。固定收益意味着银行在产品到期时支付与预期收益相同的实际收益。浮动收益意味着在产品到期时支付的实际收益可以预期收益略有差异。
(三)风险
理财产品的风险主要来自于标的资产的风险。理财产品标的资产分为股票、债券、信贷资产、外汇资产、汇率等。债券资产风险最小,股票资产风险往往最大,组合资产风险位于之间。银行在产品设计上日趋成熟,理财产品越来越整合多种标的资产,分散了风险。随之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工具越来越多,未来理财产品的标的资产不断增加,提高其在投资者的资产组合中的地位。投资者的本金能否得到保障也是衡量风险的重要指标。本金给予保障实际上是给银行施加了额外的压力,使其在设计上更加理性。
四、政策建议
(一)研发差异化的理财产品,提高创新能力
银行理财产品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较大,但是产品的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资金投向可以更加多元化,如养老产业、教育产业等。产品的期限更加灵活,产品结构设计也可以更加精细化。逐步形成各种特色的理财产品,提供在理财产品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加强理财业务风险控制能力
随着金融危机的深化,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现象不断涌现,投资者损失惨重。建立完善的事前、事中、事后信息披露机制,及时有效地向客户告知产品相关情况,提供及时、准确的资产变动、期末资产估值等重要信息。在投资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之前,银行要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
(三)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市场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陆续了《规范银信理财合作》、《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等规范理财业务的文件。由于银行理财业务风险控制机制相对复杂,资金投向更加多元化,客户面临的投资风险比传统的信贷业务风险更大。同时新巴塞尔协议第二支柱补充建议要求银行将所有表外实体承担的风险纳入资本评估的范围,未来监管部门仍需不断监控理财业务。
参考文献
[1] 苏春余.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经济研究导刊,2012,(29).
关键词:理财产品 会计处理 影响 风险
一、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业务资金管理主体、管理方式不同,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分为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个人理财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其中个人理财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又分为私人银行服务和理财计划服务。本文所指的个人理财产品即为上述定义中的个人理财计划,是指商业银行通过理财计划向客户提供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购买力量为个人客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度报告(2014上半年)》,2014年上半年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中,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最多,共募集资金34.33万亿元,占整个市场募集资金总量的69.48%;其次为机构客户专属产品,募集资金11.44万亿元,占比为23.16%;私人银行客户专属产品和银行同业专属产品募集资金量相对较小,分别为2.63万亿元、1.01万亿元,占比分别为5.32%和2.04%。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投资类型和风险等级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信贷类理财产品成为市场主流,债券类、票据类理财产品开始展现其潜力,三者合计占比达73%以上。2011年,监管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措施,旨在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在这一环境下,各家银行将发行重点集中在票据债券类产品上。2010年,这类产品累计发行超过6 000支,市场占比为67.4%。与此同时,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的市场份额也逐渐扩大,占比由2010年的17.14%扩大至2012年的39.12%。
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银行将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高分为R1(谨慎型)、R2(稳健型)、R3(平衡型)、R4(进取型)、R5(激进型)五个级别。2014年上半年,发行的一般个人客户产品中,风险等级为三级(中)(含)以下的产品募集金额为34.26万亿元,占所有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的99.79%。其中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的理财产品募集金额为22.26万亿元,占全部一般个人客户产品募集金额的64.83%。
二、个人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
从产品管理和风险报酬分担角度来看,个人理财产品可以分为保本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三种。根据理财产品的经济实质和风险报酬是否完全转移给客户,银行将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纳入表内核算,非保本理财产品则在表外核算。
对保本理财产品,由于银行对客户本金承诺保证,因此产品经营的主要风险没有转移,应纳入表内核算,例如短期理财产品。银行将所募集资金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其他负债”,投资资产计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其他资产”,相关损益按约定收益率计入“利息支出”或“应付利息”。不管银行采用哪种核算方式,本质区别在于是以公允价值计量还是以摊余成本计量。
对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银行作为受托方,按照合同约定为委托人进行投资,所有委托业务的风险、损益和责任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只是担任中介角色,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佣金,并不向客户保证本金的安全性,例如信贷类理财产品和资产池类理财产品。因此非保本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投资资产全部在表外核算。
结构性理财产品本身属于由主合同及嵌入的衍生金融工具组成的混合金融工具,大致可以分为外汇挂钩类、指数挂钩类、股票挂钩类和商品挂钩类等。在会计实务中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在初始确认时将该工具作为一项合同处理,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二是根据《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将混合工具分拆,主合同按照储蓄存款业务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嵌入衍生工具按照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三是考虑在监管统计指标中将结构性理财产品归类为存款,应缴纳存款准备金,并纳入“贷存比”计算口径,银行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吸收存款”。
三、个人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影响分析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在提高银行盈利能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利率市场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个人理财产品表内表外核算对监管指标以及盈余管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发售短期理财产品,缓解存贷比压力
短期理财产品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风险低等特点,大部分属于保本理财产品,因此银行将其纳入表内核算。
季末年末银行大规模发行短期理财产品,为下年争夺更多的存贷款规模指标和客户资源“抢得先机”。短期理财产品到期后直接转化为客户存款,并且由于理财产品终止确认与实际兑付日期不一致,在此期间,资金还是为银行所占用,成为银行的现金资产;到期日终账务处理时理财本息自动返回到客户储蓄账户,自然沉淀为银行存款,同时也就可以计入季末或年末存款数据。
(二)信贷类理财产品表外核算,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
资本充足率监管标准日趋严格,约束了银行资产规模的扩张。在利润驱动和市场竞争的压力下,银行运用信托原理大规模发行理财产品是实现资产扩张的有效途径,同时通过一些制度安排将表内资产转移到表外,从而间接提高核心资本充足率。
2011年,我国银行监管机构下发《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七条规定银行应对本行资金所投资的理财产品中包含的信贷资产(包括贷款和票据融资)纳入表内核算,信托受益权的快速发展实质上就成为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替代品,其操作原理是在信托公司和银行之间引入一个“过桥”企业或“过桥”银行,从而将信托收益权移出表外或转化为同业资产,大幅降低信托收益权的风险资产权重。
(三)集合运作资产池理财产品,给盈余管理留下空间
资产池理财产品是指多个理财计划的募集资金投向由多个类型资产(如债券、票据、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项目、存款等)所组成的集合性资产包,具有“滚动发售、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的特点。在会计实务中,经常会出现理财产品的期限与投资资产期限不匹配的现象,银行不仅降低了资金运作成本,赚取期限溢价,而且可以规避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的规定。
(四)推出结构性理财产品,规避存款利率上限,吸收存款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发行短期和超短期、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变相高息揽储。结构性存款的推出不仅可以吸收存款,还可以根据监管指标调节当期存款规模。以光大银行为例,季末年末,将结构性存款从“交易性金融负债”重分类至“吸收存款”,同时为合理反映存款成本,调整存款利率结构,将公允价值变动部分转回存款成本,有利于商业银行规避存款利率上限的管制,拓宽和稳定资金来源渠道。
四、个人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发售理财产品的资金投向领域众多,资产标的复杂,而并没有向客户明确披露资金管理方式以及影响投资者收益的重大事件,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暗含金融风险漏洞,主要表现为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风险和违规操作风险。
(一)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虽有清偿能力,但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应对资产增长或支付到期债务的风险。
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所募集资金统一运用于同一个集合性资产包,由于风险和期限错配客观存在,银行需要不断通过发售新产品来兑现收益,一旦宏观经济形势逆转,银行就会面临流动性风险。
银行为了降低资金成本,赚取期限溢价,用滚动的短期理财资金去对接长期投资项目,但是当短期利率大幅上行或流动性紧张时,就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出现产品无法兑付、投资项目难以为继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风险
《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个人理财业务的性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用适宜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方法。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商业银行应当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就所采用的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方法,制定专门的说明性文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和理财计划终止时,并没有及时、全面地向投资者提供有关理财产品的财务报表,说明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年度财务报告中也没有充分披露所采用的有关个人理财产品的会计核算方法及其对商业银行净损益的影响程度。信息披露的缺失不仅阻碍监管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还会损害投资者权益,让投资者做出偏离其风险承受力的错误决策,一旦信用链条断裂,银行的信誉、形象就会受损。
(三)违规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理财产品会计处理的违规操作风险主要体现在:(1)银行缺乏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客户资格以及理财产品风险评估的操作流程和业务规范并不完善,缺乏相应的风险应急预案;(2)银行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不符合转移标准的理财资金所投资的资产纳入表外核算,以规避审慎监管政策;(3)银行未对每一个理财计划建立专门账户,实现对投资资产组合的单独管理。
五、对策建议
相对保本理财产品和结构性理财产品,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多元化,多采用“资金池-资产池”运作模式,难以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信息披露不规范,存在较高风险。因此,笔者从会计管理的角度针对非保本资产池类理财产品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表外理财产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要求进行核算
银行发售非保本理财产品,风险和报酬完全转移给投资者,所募集资金和投资资产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因而可以参照或有事项准则的要求进行列报。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形成或有负债应注意与其他种类的或有负债相区别,并充分披露理财资金的投资方向、具体投资品种以及投资比例等有关投资管理信息,并及时向客户披露对投资者权益或者投资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组合作为一种潜在资产,不符合资产确认的条件,因而不予确认。但或有事项准则当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由于银行可以利用资金与资产的期限错配赚取无风险的流动性溢价,因此银行应该在附注中披露资产组合中各项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所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发生变更或风险状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在5日内向投资人披露。
(二)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盘活资产存量
《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对理财产品投资非银行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上市的标准化资产进行了规模上的限制。探索发行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正是非标准化债权寻求标准化的途径。银行在理财产品中引入证券化,是将其信贷资产转移给特定目的信托,之后由信托以受让的信贷资产为基础发行证券,出售给相关投资者,投资者的回报将通过信贷资产形成的现金流入支付。资产证券化类理财产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实质上我国已经存在一些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产品,例如前文所述信贷资产类理财产品。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银行不仅可以将收益率低、资本占用高的信贷资产移出资产负债表,腾挪出新的贷款额度,还可以调节资产久期与负债相匹配,实现单一理财产品单独核算,降低期限错配风险。此外,信贷资产证券不同于非标转化债权资产,其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和发行,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有效降低市场风险。
(三)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个人理财业务的管理部门,针对个人理财服务的风险,制定个人理财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覆盖资金募集、投资过程、各类标的资产的明细、到期清算的全过程。个人理财产品募集期和起始期的主要风险是过高估计客户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当产品无法按合同约定兑付时,发生信用风险。商业银行向客户推介理财产品时,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宣传材料中应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提供必要的举例说明,并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将需要报告的材料及时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个人理财产品存续期的主要风险是期限错配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的操作风险。商业银行除对理财计划进行正常会计核算外,还应当为每一个理财计划建立一个专门账户,进行独立的明细核算。此外,商业银行各相关部门都应当在规定的流动性限额内进行交易,任何突破限额的交易都应当按照有关内部管理规定事先审批。
个人理财产品清算期的主要风险是未能按期偿还客户本金和收益。商业银行应当在理财计划终止时,或理财机会投资收益分配时,向客户提供理财计划投资、收益的详细情况报告,并且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
(四)借鉴国外个人理财产品会计核算方法,推进理财业务向资产管理业务转型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计划、投资范围和投资方式,客户进行有关投资和资产管理操作的综合委托投资服务,常用的衡量指标为资产管理规模(Assets Under Management)。个人理财业务的核心就是资产管理。发达国家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较为成熟,产品类型更为丰富,会计核算方法也比较健全。借鉴国外个人理财业务会计处理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实际,银行发行个人理财产品,可以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将募集资金计入“业务负债”,投资资产计入“业务资产”;存续期按照投资资产的类别采用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对管理的资产及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经营受托管理资产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在附表“受托业务表”中单独反映,可以不纳入资产负债表;理财产品到期结算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客户收益或损失,同时对冲资产和负债,差额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支出)”。Z
参考文献:
1.陈恪.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市场竞争行为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1.
“我都买了好几回了,什么风险也没出。”王女士不以为然。
“没出风险不说明没有风险,任何理财产品都是有风险的。”理财师说,理财产品包括保本型、不保本型、货币市场基金、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信托类产品……这些五花八门的理财产品都有各自的特点,如何选择投资方向,要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资金的多少、资金闲置时间的长短以及本人承受风险的能力,不能盲目投资。
从王女士目前情况看,他们夫妻俩都有稳定工作,孩子上高一,两年之后,孩子上大学或出国留学时,可能要用到这笔钱。但在这两年内如果有更好的投资项目,也会考虑,所以,她没有投资期限较长的国债,也没有把钱存定期,而一直在购买中短期的理财产品,觉得这种投资收益高,比定期存款更划算。
理财师帮王女士算了一笔账,以当时正在销售的一款理财产品为例:55天期限,年利率4.1%,但三天的预售期以及产品期满后的两天给付时间,是按活期存款计算的,这样掐头去尾,客户实际拿到的年利率就只有3.7%左右,与一年期的定期存款相差无几,而且,在购买下一个理财产品前,资金还要有一个空档期。再从条款看,定期存款是保本保息的,而理财产品有保本但不保收益的,也有连本金都不保的,也就是说,是存在一定风险的。而且,理财产品在没有到期前,无论你遇到什么紧急情况,也是不能提前支取的。
“那么根据我的情况,我做什么样理财才好呢?”王女士又问。
理财师说,投资理财首先要有好理念,把资产做好合理配置,所谓“配置”,就是我们常说的“别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样能够分担风险。理财师根据王女士的具体情况以及目前理财产品的市场行情,建议她选择几款近期收益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王女士一听“基金”二字就害怕了,前一段股票跌得这么惨,朋友买基金也赔了本。
理财师解释说,货币市场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是不一样的,它是界于银行存款和证券型基金之间的一种理财工具。对于投资者而言,它是一款风险小且收益稳定的基金产品。在很多发达国家,它几乎是家庭和企业最主要的投资理财工具。它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短期国债(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中央银行票据、银行定存和大额可转让存单以及期限在一年内的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等。
在连续多年下降的利率环境下,又苦于无资、无力去投资较高风险的股票或其他各类投资品种,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比储蓄收益更具潜力的投资。货币市场基金过去一年的平均年回报率超过4%,高于一年期存款,如果选择好的基金,收益会更高。
理财师建议,购买货币市场基金不要怕麻烦,要多选几款,这样能够分担风险。
文/培娟
目前,投资理财可谓炙手可热,每个人都跃跃欲试,想在资本市场中淘到金。那什么是真正的理财呢?所谓理财就是追求长期而稳定的收益,但是其实一个综合的理财首先应该更加关注的是资金的安全。家庭的理财首要的一点是保证财务的安全,只有做到财务安全,才能进而满足其他的。这种需求在安全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追求财务的自由,从而才能享受真正生活的快乐。所以,我们说理财的真正意义是完善理财规划,而不是简单地赚更多的钱。
最基本的家庭理财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设定财富的目标。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目标的设定,一切的投资都是盲从的。我们首先把目标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比如短期目标是还银行账单、缴纳保险费等;中期目标是买房、买车、子女的教育费用等;父母赡养、进行创业、攒够足够的退休费等这些可算作长期的目标。你必须有非常明确的目标设定――到底有多少计划要去实施,然后优先等级是什么,预期的时间是什么,预计的费用要花费多少,这个钱放在什么地方?应该运用什么样的工具?这些问题都要清楚。
第二步,建立保障体系。建立更完善的保障体系,购买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常听到的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其实,这指的是市场的风险,而理财应对的风险不是市场风险而是人生风险。从现在到未来,我们所有的生活费、子女教育费、住房贷款,合计起来几十年来总的支出可能有几百万,当我们自己发生人生风险的时候,整个家庭可以获得的收入可能就会大幅减少,如果保障体系有缺口,唯一能帮助我们的就是保险额度。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是理财规划当中至关重要的一步,一定要放在投资的前面去做,这样你的投资才能是合理的,才能是有效的,才能是没有风险的。
第三步,从理财的角度来讲,投资是放在保障之后的。随着今年的市场火爆,很多人心态非常浮躁,拼命想一夜暴富。我们要坚持长期投资,相信复利的力量,不妄想一夜暴富,长期投资可以降低风险。当然,投资还需要做一些准备,但是不投资更有风险。正确的理念和专业的知识都是非常重要的,为了避免错误地运作,我们可以交给专业的机构和专家。
理财应避免5大误区
目前,随着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增强,新的理财产品不断出现,广大金融服务消费者投资理财,一定要树立正确的观念,避免走入误区。从银监会的角度,至少要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1、银行理财≠储蓄存款
虽然银行理财产品相对股票、基金更为保守(稳健),但本质上是金融投资产品,并不是储蓄存款。是投资就必然有风险,理财产品购买者要承担“买者自负”的风险。即使是保证收益的理财产品,也可能存在着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这与银行传统的储蓄业务有着本质的区别。
2、 预期收益≠实际收益
大多数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标的的市场表现挂钩,理财产品说明书上的预期收益通常是在过往经验数据基础上预测得出,最高预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状态下的结果,由于金融市场变化莫测,理财期满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3、 口头宣传≠合同约定
理财产品的责任和义务在产品购买合同中约定。对于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财产品,不要光听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就草率做出购买决定,即便产品说明书及理财合同的条文很难理解,也请务必仔细阅读,对于没有把握的,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员。
4、 别人说好≠适合自己
理财产品千差万别,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自己的。高风险的产品可能带来高回报,会受到风险承受能力强的人的追捧,但对于那些抗风险能力差的人,这样的产品并不适合,不应该只看到别人的高收益,而忽视了遭受损失的严重后果。投资者应正确评估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5、 投资理财≠投机发财
第一步:明确理财目标,找出理财缺口
人们往往比较重视短期的理财目标,比如两三年内的买房买车计划,但容易忽视潜在的长期理财需求,比如教育和养老问题,会把这两笔支出计算到日常支出之内,觉得只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教育和养老问题不用多虑。但事实上,就拿教育金来说,通常,教育费用的增长幅度会高于通货膨胀率,就近几年的情况看,该涨幅均在4%~5%左右,有些地区会更高。在明确了理财目标之后,就可以衡量一下,按自己目前的状况,是否能达到这些目标,有没有缺口,然后才能目标明确地进行家庭理财的具体规划。
第二步:选择合适理财产品和投资方法
除了个人偏好以外,人们的风险承受能力还与年龄和生命周期密切相关。一般来说,在年轻时的单身期,收入呈上升趋势,经济压力轻,需要快速积累财富,风险承受能力最高;在刚成家的家庭成长期,收入上升,考虑到购房和子女教育问题经济压力加重,风险承受能力次之;在人到中年后的家庭成熟期,收入达到顶峰后逐步回落,经济压力依然很重,风险承受能力再次之;到了年老退休之后,颐养天年是首要目标,风险承受能力最低。
进行理财时,应该根据所处的年龄阶段结合自己的风险偏好,综合考虑投资组合的比例,投资者年龄越小,风险大的投资品种可以多一点,随着年龄的增加,风险性投资产品的投资比例应逐渐减少,不宜将所有的资金投入到单一品种内。
第三步:自测风险承受度,规划合理资产配置组合
理财产品选择众多,风险收益各不相同,无论选择什么样的产品组成资产配置,都必须符合稳健增值,风险分散的条件。
对于不具备太多经验的普通投资者来说,不论是教育金还是养老金等中长期理财规划,定期定额投资法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定期定额投资法指投资人定期将一定数量的资金投资于某个既定产品,日积月累,持之以恒,长期下来可以积累一笔可观的财富。一些国内外的研究报告显示:这种定期定额的“平均成本法”最能降低投资成本,不但能分散风险,而且获利丰厚。
第四步:建立合理家庭账户体系,做好现金管理
自2009年至今,银行和信托合作的信托类理财产品一直呈现着井喷态势,其稳健、收益高于同期储蓄的特性受到广大投资者的青睐。可是,七月份银监会却了“封杀”银信类理财产品的消息,而且颇见成效,各家银行理财产品数量都大幅减少,让许多投资者慌了神:按兵不动?闲置资金以0.36%的活期利息存在银行着实可惜;存定期?2.25%的一年定期利率如何对抗3%的CPI增长?有关专家分析,预计年内该业务难以恢复,因此银信理财被喊停,居民投资不能停,让资金放在银行存折上等待就会成为负利率时代的牺牲者。那么,时下没了银信理财,还有其它好的理财途径吗?
信托产品“阳春白雪有知音”
银信合作的理财产品被叫停,但投资者仍可以通过银行或信托公司购买纯信托产品,信托投资的特点是收益高,起点高,多数信托产品的起点为300万元,一年期产品的年收益率一般为8.5%以上,两年期产品约为11%,因此信托被称为是富人的专属产品。
信托类产品主要分为贷款信托类、权益信托类、融资租赁信托类和不动产信托,各类信托产品根据投向、抵押、担保不同,其风险度也差距较大,因此投资者在选择信托产品时不能只关注收益,还应综合衡量,优中选优。首先,要挑选信誉好的信托公司,查看公司的资金实力、以往业绩、综合排名等,其次,要明确资金的投向,分析信托项目的盈利前景、到期还款的资金来源保障等。一般来说,投资股票领域的产品风险相对要大,而投资优质企业、能源、电力、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产品风险要小很多。另外,单纯从控制风险的角度来说,一年期的信托产品比两年期的要好一些,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短期理财“千般宠爱于一身”
某金融产品研究中心的最新理财产品研究报告显示,银信产品叫停之后,以债券、票据为主要投资方向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发行量骤增:1个月以下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为41只,占总发行量的41%;1―3个月理财产品,发行量为26只,占总发行量的26%;3-6个月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为14只,占总发行量的14%。可见,短期理财产品非但没受信贷类理财产品叫停的影响,反而增长迅速,成为了理财市场的主力军。
今年以来,各大银行均推出了自己的短期理财产品,如天天增利、周末假日盈、周周盈、月月盈、季季盈等。这些短期理财产品的年化收益率虽然比长期理财收益低,但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储蓄,比如30天的理财产品年化收益率高达2.6%,与一年国债的收益相当。
在信托类理财产品的真空期,投资者可以配置一些短期理财产品,这些产品安全性、流动性较好,一方面保证了资产不缩水,另一方面,避免了盲目投资带来的风险。同时,在发现合适的投资产品可以迅速转化,以防错过投资良机。
另外,银监会叫停信托类理财产品也并不意味着银行里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就全部销声匿迹,仍有一些以前审批通过的信托类理财产品在销售,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争取搭上“末班车”。
其它理财“天涯何处无芳草”
为了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银监会出台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银行“在提供财务规划、投资顾问、推介投资产品服务时,应首先调查了解客户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的,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认知和承受能力,评估客户是否适合购买所推介的产品,并将有关评估意见告知客户,双方签字”。也就是说,客户购买理财产品要先进行风险测试。
那么,现实生活中,风险测试工作开展得如何?答案恐怕并不能令人满意。
在银行方面,有的银行从业人员为了销售特定银行理财产品或银行产品,对风险测试对象设法予以“变通”。一是在“结果”上变通。据业内人士透露,当理财师向投资者推销某类产品时,通常会通过两种方式诱导投资者:一种方式是蒙混过关,他们事前不会让客户注意到测试问卷,当客户决定购买并疲于签字时,理财师趁乱把测试问卷拿出让客户签字;再一种是连蒙带骗,当遇到较真型客户,理财师不惜采取打乱测试题目的做题顺序,或者找“托”充当公正的第三人等伎俩,使其能“符合”评估目标。如果投资者自己坚持申购某款理财产品,但不符合他的风险承受能力时,理财师甚至会让他重新填一份风险测试问卷。二是在“程序”上变通。正常情况下,应该是首先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试,根据风险测试结果,理财师再向投资者推荐合适的理财产品,可事实上,在一些银行,投资者总是先被介绍了解各种理财产品及其收益状况,当投资者先入为主地对某款理财产品产生购买欲望时,理财师才对其进行风险测试,测试结果对于投资者的风险提示作用无疑大打折扣。三是在“时效”上变通。投资者一般在某家银行办理完业务后,就不会再被要求进行类似的风险测试,其实,由于投资的连续性,银行很难保证客户在一定时期后的资金状况、个人能力、风险偏好等因素的一成不变,所谓的风险测试的时效性就很值得商榷。
从风险测试的客观形式上看,也存在题目设计简单,问卷各不相同等问题。一些银行的问卷只有三五道题,其所涵盖的风险考量范围不够全面,且不同银行对于测试题目的理解也是千差万别。有的银行关注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希望客户回答在购买理财产品前是否还购买过股票、基金、国债或者是风险非常高的期权期货产品,进行这种投资的时间长短、投资总额等;而有的银行则将目标锁定在投资目的上,希望了解投资者的行为是用来使资产稳步增长、抵抗通货膨胀、为子女攒学费还是短期获利,等等。由于各家银行操作标尺不一,所以同一个投资者在不同的银行进行风险测试,得出的测试结论很可能大相径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