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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法规的特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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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检法规的特点

第1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煤矿如何加强管理的经验交流

**集团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庄煤矿是一家年产90万吨的地方企业,从建矿时起,就以高起点、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实践中着力构建适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体系。

一是制度严密。几年来,新庄煤矿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形成了以矿安委会为领导、安检科具体负责的网络化管理体制。建立了以剿“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查隐患为主要职能的监督管理体系。除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的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了许多安全管理内容,形成了一套科学、全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领导重视。新庄煤矿安全工作成绩的取得与矿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为给全矿的安全工作作一个准确的定位,新庄煤矿不仅确立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安全,任何地方都不能忽视安全,任何事情都不能冲击安全,任何人都有责任搞好安全”的“四个任何”安全工作准则。而且还专门下文,明确规定了副科级以上干部每月都要下井抓“三违”数量。一月一考核,一月一奖惩,完不成抓“三违”指标者取消当月安全抵押奖励;半年累计完不成“三违”指标的取消年终各种奖励;全年累计完不成指标90%者自动离岗。

第2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电梯 检验 安全性

中图分类号:TM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250-01

电梯是一种应用于高层建筑物种的固定式升降设备,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已经成为电梯保有量最大的国家。相关统计资料表明我国已经有超过100万部电梯分布在高层住宅、办公楼及大型商场之中。而电梯数量的增加使得电梯安全事故也不断增多,相关统计资料表明,2010年我国发生的各类电梯事故307起,死亡317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因此加强电梯的安全检验工作,提高电梯的性能刻不容缓。而如果细分我国各类电梯安全事故发现,在电梯检验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数量不断上升[1]。因此,如果加强电梯检验过程中的安全性,对于提高电梯检验工作的效率,加强电梯的安全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检验安全性的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

1 电梯检验过程中潜在的危险源

分析电梯的检验过程来看,电梯检验工作过程中最大的安全隐患为机械剪切和高空坠落,这两类隐患往往会造成巨大的危险。且这两类事故也往往是由电梯检验人员的违章作业造成的,这里安装这两类隐患的特点和形式,对电梯检验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了分析。

1.1 机械伤害事故危险源

机械剪切危害在电梯检验的过程中通常会分布异常广泛,如果检验人员处在正在手检验的电梯中,这个过程中的任一一个部件移动,检验人员都会受到遭受非常大的伤害,其中像咬入、撞击、挤压和剪切是伤害最为明显的[2]。

(1)咬人伤害。

在检验电梯钢丝绳的时候,检验人员在这个过程中通常使用卡尺进行电梯钢丝绳盲径的测量,并且通过近距离观察电梯绳,看其是否存在断股断丝。在这个操作过程之中,电梯如果没有断电,往往会使电梯检验人员在进出曳引轮处咬人,产生危险事故。

(2)撞击伤害。

在电梯检验过程之中如果部件产生任何的旋转和移动都会对检验人员产生撞击伤害。如对如曳引轮、导向轮的垂直度进行检验的过程之中,操作人员如果过于接近这些旋转部位就会产生危险。

(3)挤压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在底坑或者轿顶部位发生,当检验人员在在轿顶或者底坑进行检验作业时,如果采用错误的操作规程往往会发生挤压伤害。

(4)剪切伤害。

这类伤害往往发生在电梯层门进出门位置,当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工作时,如果操作不当,往往会被运动的轿厢剪切,产生巨大的危险事故。

1.2 电气伤害事故危险源

在电梯的检验过程之中,如果电梯电器部件破损,相关检验器具使用不当,往往会发生电气伤害。再有如果电梯检验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无意思接触高压电器件,这样也往往会造成巨大的电梯伤害[3]。

2 提高电梯检验安全性的措施

2.1 将其电梯施工自检,降低电梯检验安全事故率

电梯生产单位通过电梯施工自检来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并落实安全责任,自行检验的开展不仅可以自主确认而且保证了电梯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安全。电梯生产单位通过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的结论来综合判定设备的安全状况。新检规中对电梯施工自检进行了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电梯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底坑等涉及电梯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电梯施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保证施工质量,真实、准确地填写施工自检记录和自检报告书,对施工或者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以及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通过电梯使用单位的自检可以消除电梯使用的安全隐患,降低电梯安全事故率[4]。

2.2 制定全面细致的电梯检验安全作业规程

新检规制定了全面细致的作业规程来规范电梯的安全检查,这样可以保证在检验人员以及配合人员自身安全确保的情况下更加全面细致的检查出电梯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的电梯检验,是安装人员以检验员为主题,两者密切配合进行作业的一种行为。如果检验人员和配合人员进行不当作业行为会产生人员受伤以及损坏设备等事故,大多数事故像校验限速器的时候砸到手,下底坑的时候摔伤,检验井道的时候碰伤,触电,电梯电路板被烧坏等,都是不当作业造成的。没有或者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也会造成事故,像高空坠物砸伤,触电,检验时滑倒摔伤等都是这样产生的。新检规为电梯的安全检察制定了全面细致的作业规程,电梯安全人员在培训后按照规程进行作业,这样可以更好的避免安检事故。

2.3 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指电梯检验人员对于电梯安全检查工作,能否全面正确地掌握电梯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能否胜任自己的安全检查工作。检验员的业务素质,决定了整个电梯安全检查中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因此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在电梯安全检查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新检规中详细规定了电梯检验的流程、检验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通过定期对检验人员培训,让安检人员了解新检规中规定的电梯安检的步骤和方法,这对提高安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按照新检规中规定的电梯检验的流程进行检验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安全措施,也可以降低电梯安全事故发生率。例如:在检规中规定在检验电梯可动部件时一定要断电,或者打掉电梯急停开关才可以进行检验。检验带电部件时一定要做好绝缘防护。进人轿顶、底坑前一定要仔细观察轿厢所处位置防止坠落或者剪切伤害。

参考文献

[1] 张国桢.我国电梯导轨的发展和有关导轨质量的几个问题[J].中国电梯,2002,13(1):12-16.

[2] 李增健.电梯导轨生产技术研究[D].中国电梯,2008,19(23):31-37.

[3] 李增.基于CAN总线的电梯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上海交通大学,2009.

[4] 史信芳.电梯技术[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1.

第3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安全监理作用

在我国的建筑工程中,大多具有安全系数低,施工作业的环境较差,作业对象和施工人员流动大等普遍特点。所以在施工的过程中,极容易发生安全事故。为了能保障建筑施工的安全,同时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尽快步入正常的轨道并健康的发展,我们对此做以下论述:

一.建筑工程中注意的事项

为保障广大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也为使我国建筑质量能够达到国家要求,因此,建筑工程中建筑器材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该问题的发生。只有高质量的建筑器材,才能为高质量的建筑添加一道安全的屏障。下面我们就建筑工程中建筑器材质量做以下论述:

1. 建筑器材质量过关

在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会增加如: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大量投入,而施工方常常为了节约成本,在建筑的过程中使用建筑器材时,达不到国家要求的高质量标准同时,也为安全生产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再加上施工方只注重工程的质量、进度,而往往忽视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这些,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在本着对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上,本着对建筑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在建筑器材的使用上,要严把质量关。

2. 增强施工安全意识

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本着“安全第一,质量第二”的态度,在施工的过程中,无论是施工人员还是工程的安全监管人员,都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为节省经济开销而致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人员也要按照相应的施工安全要求进行,在自己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要及时的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安全监管人员在监管的同时,也要以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主,其次是建筑工程的质量。

3.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

在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施工。按照规定来进行安全的建筑施工,不仅使我们的生命安全有了保障,更能在一定的程度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施工效率。因此,监察管理人员在监察的过程中,一定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规操作。施工人员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也要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来进行操作,一切以保障生命安全为主。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高质量、高要求的建筑。

二.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要点

经过以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简单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建筑工作安全监理工作是否能够做到位,不仅关系着建筑的质量和工期,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我们要求施工监管必须到位。在此,我们将做以下三点论述:

1. 施工方案的审查

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仅仅关系到该建筑工程能否顺利的建设,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因此我们要求在施工方案审查这一方面,要严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谎报、不虚报,在审查的过程中,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的予以提出并限期另其进行改正。坚决杜绝审查人员走“人情线”,施工方案的审查,是以后是否能进行安全施工的重要保证,因此,在施工方案审查这一方面,我们要严格的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

2. 现场搭设物质量的控制

在现场搭设物得要求上,我们要严把质量关。现场的搭设物,与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搭设物的不合格,也是发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所在。因此,在检查现场搭设物方面,安检人员一定要本着对施工人员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一定要把安检工作落实到实处。不放过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去执行任务,一旦发现问题,应要马上解决。

3. 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到位

以上问题的提出,都是安全隐患存在的根本原因,要保证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保证施工建筑的质量,就要做到一切都要防范于未然。这和施工建筑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是否到位有着密切的联系。在经济发达的今天,施工方经常为节约成本而致施工人员的生命以及工程的质量于不顾,因此,作为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职责负责的态度,在安监的过程中把安全监理落实到位,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提前做好预防措施。

三.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经过上述简单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在加强建筑施工安检监理的过程中仍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由此就要求我们在本着对生命安全以及建筑工程质量负责的态度上,在消除安全隐患的基础上,一切都要从最根本的源头出发,也就是现场的安全管理上出发。在此,我们做以下简单的论述:

1. 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的内涵

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的同时,我们也要求从施工人员到安监人员彻底的理解和明确安全管理的内涵。在进行安全监管的同时,双方本着对生命负责、对建筑质量负责的态度,认真的将安全监理中的法律法规落实到实处,定期的、彻底的检查施工现场,及时的发现问题,从而及时的解决问题。

2. 要对施工方及施工人员进行及时的施工安全教育

施工方作为建筑工程的最大受益人和负责人,在安全施工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施工方经常为节约成本,通常采用以次充好、以坏充次的建筑材料,以至于弃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于不顾。也在施工的过程中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要求安全监查部门在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过程中,要加强对施工方的安全教育,一切都要以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为主。在教育施工方的同时,也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在施工的过程中遇到不合格的施工设备时,要及时的拒绝使用,并积极的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本着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的态度进行施工。

3. 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的过程中,除了安监部门外,有关政府部门也要尽力做到对有关问题的监督及指导。要不怕苦、不怕累的将工作落实到事实中,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用事实说话。坚决打击谎报、虚报施工设施等问题的发生。

第4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一将岗位大练兵意识贯穿到工作中。

岗位大练兵不仅在练兵场上练,而且应当与各项工作相结合。在实际工作中,每一名法警都要把练兵意识贯穿各项工作始终,要对照岗位练兵标准和目标,寻找自己在基本理论、基本法律法规、基本业务、技能、基本战术、体能等方面的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的练兵措施,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全面提高自身素质。要做大练兵的有心人,时时处处体现练兵意识,每一次安检,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值庭,都要做到严格规范,要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练必有成。

二将岗位大练兵成效在实战中检验。

为确保岗位大练兵取得实效,我院制定了大练兵的考核评定奖惩制度,把练兵活动的绩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警参加练兵竞赛的情况作为晋升、年度考评、立功受奖的重要依据。作为一种管理手段,很有必要。但更应当在实战中检验练兵成效,鼓励法警将训练中学到的技能知识和本领,积极自觉地运用于实战中,而不是练一套干一套,训练和实战“两张皮”,切忌训练时热火朝天,实战中依然遵循老路子、老经验。要大力表彰将练兵成果应用于安检、值庭,押解,看管,应急处突等实战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要坚持开门练兵,将大练兵的成果以汇报表演、演练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和法官展示,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实际成绩向人民群众和组织汇报,将大练兵的成效交给人民群众去评判,只有人民群众的认可,以及安全的诉讼环境才是大练兵成效最好的体现。

三将岗位大练兵内容融入到实战中。

这次岗位大练兵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面向基层、面向实战,对司法警察来说,本职岗位就是练兵的场所,押解值庭就是练兵的过程。要坚持练为战、战中练,把练兵融于日常工作之中。我们基层大队要把实战警务摆到突出位置,有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教育,同时借鉴公安机关的训练内容应着力开展警械使用、计算机应用、徒手攻防、搜身带离、现场急救等单兵技能训练,切实解决自身素质不适应的问题。同时,结合实战开展协助执行,拘传、拘留,以及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的研究,完善各类预案,对每一个实战过程要进行总结、分析、研究,查找不足,有针对性地进行训练,在下一次实战中再检验、再提高。

第5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life safety, the current rapid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build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has always been our priorities, but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 is still high, as our country constru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perfect, the construction of safe production in the conduct of parties subject more explicit legal responsibility, but also to of the competent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 of management put forward higher request.

Key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一、突出重点、转变管理方式

我们建筑施工事故高发,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人素质低,“无知者无畏”,不知道危险就最容易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作为管理部门就应该对症下药狠抓工人教育,让教育落到实处。比如采取现场的提问等形式对工人的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而不是单看项目的安全教育资料。在对现场的检查中,我们过去对照JGJ59-99标准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仅和项目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但企业往往整改不力,致使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管理部门成了“头痛医头”,企业的施工安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状态。作为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其现场安全检查主要还是查机构、查人员、查资金、查工人的安全教育、大危险源的监控等。因此在每次现场检查之前,项目经理都应该首先对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护设施、设备在自查的基础上,接受监督机构的抽查,不能以监督机构的检查代替项目的自查。监督机构应从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来反查各级责任制度的的落实情况,利用不良行为扣分、经济处罚。业绩评价等手段来促使企业对安全责任,达到实现安全的目的。

二、加强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的作用

建设单位由于在整个建设工程中的重要地位,对项目施工安全好与坏起着重要的作用。比如建设单位安全费用不到位,导致企业无安全经费;还有的建设单位压缩合同工期,致使工人长期加班疲劳作业,引发了事故。另外,现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约束力不足,建设单位就利用其买方市场的优势地位,把其应当履行的责任转嫁到施工单位头上,从而规避或减小了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力度。作为安监机构要认真检查建设单位这个责任主体在安全经费、合同工期、提供地下管线资料和产品的选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让建设单位真正懂得安全施工是我们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调动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也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行成由“龙头”牵头抓安全的好局面。

三、加强建立管理作用,构筑安全管理的第二道防线

按照《条例》要求,建立要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方案经行审批,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一部分监理单位只注重对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的监控,对施工安全却放任自流,自身不熟悉安全的标准规范,仅仅对方案进行了审批,审批后施工企业按方案施工与否检查督促少,对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单位不行动也不向有关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致使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无人过问。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在检查中一定要按《条例》的要求检查监理是否履职到位,对没有履职的监理应进行严肃处理,使监理做到懂安全又管安全,构筑起施工安全管理第二道防线。

四、抓好现场管理,切实体现“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核心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核心是企业负责,企业如何负责应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照工地进行检测。作为管理部门应该检查6个方面的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制定、落实,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制定、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制定执行,作业人员及新进场、转岗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如何。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情况。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5、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是否存在无证施工、分包单位有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6、安全防护用具配置及使用情况。总结检查,应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的手续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进行严肃处理。必需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思想。把“人”作为培养安全文化的对象和立足点,工作的开展围绕着“人”的安全需求出发,凡是责任到人,杜绝安全管理缺位现象。

五、建立有效的职工培训教育体制

由于建筑施工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民工素质不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再加上建筑工人流动性强的特点,许多企业不愿投入培训经费。要从根本上改变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扭转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从源头上抓好一线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员工安全文化素质,增强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按班组为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对教育培训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发放职工学习登记卡。现场检查时我们就检查职工教育登记卡并现场抽取职工提问,对持有教育卡而对安全知识一无所知的,对该职工受教育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六、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新兴的系统管理科学,要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最重要的还是人才。安监队伍自身建设尤为重要,需要一批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他们既是管理的行家里手,又必须熟悉土建、电气、机械、消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目前,许多安检机构人员自身的管理和业务水平,与安检工作的要求尚有一定的差距。安检机构应通过引进人才使队伍的专业配置合理,通过不断地培训与学习,以安全意识教育为先,以提高安全技能为重,以养成安全生产行为规范为目的,培养员工的安全行为规范,全面提升安全防范技能,确保安全生产。在工作中不断探索总结提高管理水平。

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系统工作。系统中要做的工作比较多,系统的问题亦需要逐一来解决,我们坚信有政府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指导,我们一定会开创关爱人、尊重人,良好的安全生产新局面。

参考文献:

第6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在这半年工作当中,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安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乡镇基层站所的密切配合下,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预防性、长期性、科学性、群众性),坚持安全生产(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和“三严”(严密的安全生产制度、严格安全监督、严肃查处事故),坚持三不放过(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不放过事故教训的管理原则),狠抓五个落实(安全管理的思想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的设备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落实、安全生产的设备落实),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今年上半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基本情况

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决定》,市安监局和各乡镇场、站所同心协力、齐抓共管,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营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狠抓事故隐患,经过努力,在具体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工作中我们比往年有所进步,取得良好成绩,对各乡镇场、乡镇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次数比往年增加,进行大的安全检查次数已达6次,不定期检查已达4次,根据安监局的要求,对乡镇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认真对各乡镇企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组织了两次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第一次到各乡镇场木材加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并发放了安全宣传材料;

第二次根据州、市安监部门的要求,xx年6月4日参加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在我局安全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选派4名人员到秦疆大厦前布置了安全咨询台,并发放了800份安全宣传单,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和**市安监局安排的“安全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通过以上活动,企业接受了深刻的安全教育,从而营造一种“人人抓安全,人人寻隐患”的氛围,在具体工作中,对高铖企业和木材加工业,、氧气制造的企业进行突出安全隐患检查,累计安全生产检查,并已进行安全教育企业有38家,共发现安全隐患27处,我们对所查企业的安全隐患部分进行拍照,专门设立安全生产档案,专人专管安全资料,针对以上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整改的企业进行复查,在复查中,发现未按整改的我们将配合安监局进行检查,并进行处罚。3月份我办配合安监局对托乡木材加工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10处安全隐患,给予6天时间整改,到期后我们复查时又发现8处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安检人员根据《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木材厂下发处罚单,处罚5000元整,并让木材厂3日之内执行。

由于采取以上有力措施,顺利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市乡镇企业的正常运转,保证了企业厂长与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

二、xx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奋斗目标

1、上半年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全年争取达到不发生事故的目标,以市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

2、继续坚持与安全检查、林管、林业派出所等部门全力开展乡镇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3、加强深入基层,完善安监职能,确保不出事故,努力争取达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

4、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制定长期计划,对各乡镇场企管站专业安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5、坚持年终考核与安全检查,安全视如草芥作,相互联在一起进行考评。树立先进典型和经验,进行表扬奖励。

6、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安全生产是国家生产建设的一贯方针,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所以,企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法令和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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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5月4日全省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暨地下矿山平安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推进会精神,县政府决定今天在此召开全县二季度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春季平安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布置二季度平安生产工作。刚才,宜海同志通报了元至4月全县平安生产情况,安排安排了二季度重点工作任务,完全同意。下面,再强调几点:

一、深化认识,分析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平安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市、县平安生产工作的布置和要求,开年以来。深入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春季平安生产大检查和非煤矿山“五个”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全县春季平安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县道路交通、工矿商贸、铁路施工行业先后发生28起生产平安事故,特别是34两个月,矿产企业就发生了2起机械伤害事故和1起山体滑塌自然灾害,这充分说明我县一些行业和领域对平安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春季大检查开展还不深入、隐患排查整治还不到位,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单薄环节和漏洞。

已进入主汛期,当前。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强降雨天气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尾矿库、弃渣场、排水泄洪系统等矿山设施平安构成威胁;同时,天气也进入高温期,生产单位的务工人员容易发生疲劳困乏,进一步加大了操作因素引发各类生产平安事故的风险。4月26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平安生产电视电话会议,5月4日至6日,省安监局在汉中又召开了全省非煤矿山平安生产工作暨地下矿山平安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推进会,对当前和后几个月,特别是世园会期间的平安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暨二季度平安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各镇、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充分认识到平安生产既是经济建设和生产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决定着社会的稳定、个人的命运和企业的前途,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上来,牢固树立“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理念,以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分析这一时期平安生产工作特点,针对本镇、本行业、本单位存在单薄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再掀检查整治行动新

请大家结合各自实际,县安委会印发了关于认真开展“迎世园抓平安保稳定”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平安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安排。认真抓好落实,这里我主要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春季平安生产大检查开展不平衡,一要强力推进平安检查和非煤矿山“五个”专项整治。从刚才通报的情况看。抓落实的力度还不够,特别是以大西沟矿区为重点的五个”专项整治,进展缓慢,效果还不理想。各镇、各牵头部门要始终将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民爆烟爆、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电力等九大领域的平安检查整治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非煤矿山领域要突出“五个”专项整治,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安排,空虚检查、整治力量,采取强有力的针对性工作措施,力促检查整治工作强力推进,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行业检查组不只要做到每个月拉网式排查一次,不留死角,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及时限,书面向县安委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跟踪督查、验收,而且要把检查组成员名单、检查方案、现场检查签字档案、督办责任落实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查。这里重点强调一下,非煤矿山“五个”专项整治工作,5月20日前必需完成所有弃渣坝设计、居民搬迁规划、土地征用和其它整治任务,6月底前完成居民搬迁建设规划和弃渣坝施工、验收,7月初起动居民新房建设工程。

明确打击重点,二要重拳反击严惩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县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打非”范围内容、联合执法组成、时间方法、工作要求进行了周密安排。各相关执法部门要迅速行动。对证照不全的非法开采、生产、建设的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和停而不整改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的尾矿库超设计库容排放的等六种现象,坚决关闭取缔。要加强沟通与配合,大力实行联合执法,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抓住关键环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重拳反击,公开严惩,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人的嚣张气焰,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威慑力。

尾矿库闭库,三要加快推进重大兴安举措的实施。平安规范化建设。地下矿山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建设,烟爆公司改造升级等工作,都是年度平安生产考核的硬指标,也是提升企业平安生产水平的根本要求。目前,上述各项工作的有效实施时间仅剩36个月了有的工作才起步,有的工作还未启动,再这样下去根本无法完成任务,也无法向市上交账!这里我特别强调,各实施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把这几项工作拿在手上,从人力、经费、设备上给予充分保证,力促上述工作尽快启动,确保按期完成。各相关镇和部门要严格依照行业规范规范抓好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推动不力、进度达不到时间要求的依法严处重罚,强力推进工作落实。凡列入以上工程计划的企业,10底前仍不能完成任务的按省、市要求一律关停。

已进入主汛期,四要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平安防汛工作。目前。要认真汲取去年“717洪灾、今年“318山体滑坡灾害的沉痛教训,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加强防汛全安检查和设施治理,严防汛期自然灾害引发的尾矿库溃库、漫坝、泄漏和矿山滑坡、坍塌、淹井事故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尾矿库的平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进行完全整改,确保排洪涵洞、进水孔口、拦洪坝、截洪沟等排水构筑物无损毁、无淤堵,尾矿库干滩长度、水位符合要求,库区道路、通讯、照明设施可靠疏通;地下矿山要重点排查地下含水层、井口防排水设施、各类老窑、废井等可能积水区域,确保排水设施齐全有效,严防透水、淹井事故发生;露天矿山要抓好防滑坡、防垮塌、防泥石流平安管理工作,修缮采场排水系统。要对企业爆破器材库房的防雷设施进行检测,凡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更换。要对矿区、生产经营区和主支河流堆放的废矿、杂物进行全面清理,对年久失修或垮塌的河堤进行修复;要对未治理到位的弃渣场、危桥险路设立警示标志,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监控;要对选厂、车间、经营区、宿舍区四周的排洪渠进行全面整修、加固。各检查、整治组要把生产经营单位的防汛工作纳入检查整治内容,督促企业完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空虚抢险救援队伍,修订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备足抢险救援物资,整修抢险救援机械设备,确保平安渡汛。

企业过去存储的金额已不能保证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置的顺利进行,五要严格按新规范快速将风险抵押金存储到位。新的工伤平安条例》已经实施4个多月了目前仅死亡1人事故赔偿就达50至60万元。为此,县委常委会明确要求提高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规范,县政府已制定了提高后的存储规范及方案。县安监局要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照新标准,7月底前将风险抵押金存储到位,对未在规定时限内足额存储到位的企业,要采取责令停产整顿、停供火工材料、拉闸停电、不予申延办相关证照等非常措施,力促企业风险抵押金足额存储到位。

三、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力促全县平安形势稳定好转

强化督办。继续实行镇、部门主要领导平安生产工作责任制,一要加强领导。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将安全检查、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三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亲自布置,实地指导,严格检查,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进一步夯实企业工程实施和隐患治理主体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需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效益的理念,把检查、整治、打非工作作为强化平安管理,改善生产条件,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切实加大工程和隐患治理力度。县政府督查室将把世园会暨二季度的平安检查、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三项工作纳入当前的督查督办内容,将工作效果作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第8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公共场所应重点防范的治安问题

治安管理从本质上讲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公共场所管理属于治安管理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一项防范性工作,其目的就是通过有效管理,防止治安问题在公共场所发生,保证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因此,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应重点放在防范那些对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治安问题上,这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关键。

(一)群死群伤性事件

公共场所是人们工作、生活必然涉足的场所,场所中人员的数量众多,因此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公众聚集场所。在公共场所中,最严重的治安问题莫过于发生群死群伤类的事件,如,因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等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秩序混乱导致的拥挤踩踏所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因敌对势力发动恐怖袭击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等。群死群伤类事件一旦发生,不但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给民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甚至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后果十分严重。因此,公安机关应当把群死群伤类事件作为治安防范的首要问题。

(二)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

公共场所与人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人们每天都要在公共场所中活动,场所秩序的好与坏、场所环境的安与危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影响很大。在公共场所发生的一些暴力、血腥案件,如大庭广众之下的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行凶伤人、打砸损毁财物以及抢劫、、绑架、劫持等,会给现场目击群众造成严重的心理恐慌,新闻媒体对这些恶性案件的报道,也会使得知消息的民众产生不安心理,影响他们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因此,公安机关必须将这些严重影响民众安全感的暴力性案件纳入重点防范的范围。

(三)其他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

秩序混乱是公共场所发生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并非唯一原因。只要具备一定的时空条件,即使在秩序井然的情况下,也会有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而无论发生何种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都会对公共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也应把防范各种治安、刑事案件、治安事件以及治安灾害事故,作为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有效管理公共场所的先决条件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有效管理,是建立在对公共场所的规律、特点以及管理依据、管理手段等一系列情况的了解、掌握的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想管理好公共场所,管理者必须首先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

公共场所面广、量多、情况复杂,是治安管理的难点,因此,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是对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的前提。要实现对公共场所情况的全面了解,需要掌握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1.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

公共场所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的总体范围和每一类公共场所的具体范围两个方面,掌握公共场所的范围是管理好公共场所的基本要求。只有全面掌握了公共场所的范围,才能保证把所有应当纳入治安管理的公共场所都纳入到管理之中,避免出现漏管问题,如果做不到,公共场所就不可能管理好。

2.了解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因此,每一个分管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都必须详细了解本辖区内公共场所的具体情况,包括场所的类型、数量、位置、建筑结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信息等方面的情况,尤其要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动态变化情况。这是开展管理工作的基础,没有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具体情况的了解,管理工作就失去了依据和抓手。

(二)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归根结底是一项防范工作,而防范效果的好坏主要取决于管理者对公共场所治安特点的了解以及对各种治安问题发生、发展规律的把握。可以说,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了解得越全面、越深入,对治安形势的预测就越准确、越及时,对治安问题的防范就越严密、越有效。在具体内容上,不但应了解公共场所总的治安特点,还要详细了解每一类公共场所各自的治安特点,从而发现问题,掌握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防范方法,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而要想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就必须深入到各个公共场所中去,脚踏实地搞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决不可想当然地认为情况应该如何,并轻易得出结论。

(三)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规范

治安管理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范畴,而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这就要求管理公共场所的治安民警必须熟练掌握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每项管理措施、方法和手段都有法律依据。在掌握法律、法规时,一方面要详细了解法条的具体内容,另一方面还要明确不同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因为,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对同一问题可能同时会有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民警如果不能正确辨别相关法律、法规的效力级别和适用范围,就可能出现不当适用甚至错误适用,导致执法错误或者影响管理效果。

(四)了解和掌握治安管理的基本手段

了解和掌握公共场所的管理范围、基本情况、治安特点以及法律规范,是搞好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前提,但是,要想使管理工作产生实效,还必须掌握具体的管理手段并学会在工作中熟练运用。这就如同参加散打比赛,选手必须首先掌握一定的格斗招数和技巧,才能在比赛中克敌制胜。治安管理的手段很多,可以用于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手段有登记备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禁止、取缔、收缴、巡逻、守望、治安耳目、宣传教育、设施防范等。以上是管理好公共场所首先要解决的几个问题,这些问题解决了,再辅之以具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就不难搞好。

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般方法

针对公共场所自身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治安问题,结合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范,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审批备案

审批和备案是公安机关了解公共场所情况、掌握公共场所信息的一个有效手段。公安机关要想把公共场所管理好,必须首先对公共场所的基本情况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通过对公共场所进行审批、备案,审查并登记公共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可以及时掌握公共场所的具体种类、数量、分布以及经营者、从业人员等各方面的情况,为开展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建立制度

严格周密的管理制度是堵塞公共场所治安漏洞、消除公共场所治安隐患、保障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有效举措。公共场所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开展管理和经营活动,可以有效减少和消除案件、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几率,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治安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由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执行的一项管理制度。公共场所中,除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等少数场所属于非营利性质的公益场所外,其他绝大多数公共场所都属于商业经营性场所,是提供各种服务的企业。公安机关作为公共场所秩序与安全的维护者,有指导公共场所开展安全防范的义务和责任,同时又具有安全防范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因此,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能够使制度做到科学、严谨、准确和周密。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只要按照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去做,就可以有效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根据各类公共场所的不同性质、特点和存在的治安问题而各有不同,但均应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真正有效地堵塞治安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2.治安责任制度

治安责任制度是为了使安全管理制度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落实而制定和实施的、具有保证性质的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而采取的一项保障措施。治安责任制度由公安机关帮助和指导公共场所制定,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负责执行。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将安全管理制度的各项内容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使安全管理制度所要求的每一项工作都有明确的负责人和执行者,同时还要规定对执行制度不力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任务。

3.治安培训制度

公安机关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主要是起指导和监督作用,治安防范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贯彻落实离不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他们是治安防范的真正主体。由于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不是安全防范的专业人员,不懂得如何开展安全防范工作,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治安教育和培训。培训的内容,一是要讲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要求,使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能够认真领会、自觉遵守;二是介绍公共场所的主要特点及主要治安问题,使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对自己所在场所所面临的治安形势心中有数;三是教给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基本的安全防范的技能和方法,使其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应用,发挥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作用。

(三)配备人员

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人的身上,由人来完成,所以,人是决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由于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涉及到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两方面的主体,因此两方面都要有人员上的要求。

1.公安机关应当有负责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专门人员

公共场所范围广、数量多、情况复杂、治安问题多样,是治安管理的难点,管理的难度很大。当前,基层派出所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主要力量,虽然在分工上有专门的警力负责管理公共场所,但是由于派出所的工作十分繁杂、临时任务很多,因此分管民警很难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公共场所的管理工作,致使很多情况无法及时了解掌握,大量治安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的制度和措施无法贯彻和落实,从而使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效果大打折扣。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派出所应尽量搞好警力与工作的调配,使分管民警可以心无旁骛、不受干扰、专心致志地开展工作。

2.公共场所应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专职人员

在公共场所中,绝大多数场所都属于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业企业,而到场所中活动的群众就是这些场所的顾客,是消费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企业有为顾客提供安全环境的义务,因此,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为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担起责任。同时,公共场所安全与否,也与他们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很难想象一个连秩序和安全都得不到保障的场所会有人敢去,而没有顾客,又何谈赚钱。因此,公共场所应当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保卫人员,有条件的场所应当成立专门的安保机构,聘请专业的保安人员。安保人员应当和场所的其他从业人员一样,成为场所开展正常经营活动必备的人员。除公安机关以及场所本身的人员外,还有一种人也是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不可或缺的,即治安耳目。治安耳目既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是场所本身的人员,而是由公安机关建立、由公安机关领导和使用的、专门用以搜集情报信息的特殊人员。他们虽不是场所职工,但却能了解和掌握很多公安机关和公共场所都无法掌握的情报信息,对于管理好公共场所,尤其是对发现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好的治安耳目所起的作用,是多少个普通职工和群众都无法比拟的,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对治安耳目加以充分利用。

(四)完善设施

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需要靠治安民警以及场所的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因此人的因素是场所管理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不过,人也有很多的局限性,人的精力、体力、注意力、感知力等都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配备一些专门的设备作为人力的补充,从而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三防”结合,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根据公共场所的治安特点,场所应当配备的安防设施主要包括监控设施、安检设施、报警设施、消防设施等,这些设施配备得数量越多、功能越先进,治安防范的效果就越好。公安机关应督促公共场所及时安装相关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绝不能成为应付公安机关检查的摆设。

(五)强化检查

公共场所多数都是商业性经营场所,是商家,而商家的根本目的就是营利。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场所的经营者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安防设施和安保人员,这笔设施和人员的费用无疑要由商家承担,并且无法直接给商家带来利益,因此商家多有不愿,往往想方设法搪塞和应付公安机关。为了不被商家蒙蔽,民警必须经常深入公共场所进行治安检查,查看场所对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安保设施和安保人员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督促场所尽快整改,防止出现更为严重的治安问题。在进行治安检查时,既要检查证、照齐备的正规场所,也要检查证、照不齐甚至没有证、照的非法营业场所,不是去查其是否有证照、是否手续齐备,而是去查其是否存在治安隐患和治安问题。否则,这样的场所一旦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上级机关进行责任倒查时,分管民警一样难辞其咎,这是民警特别需要注意的。

(六)宣传教育

在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治安宣传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以治安形势、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同违法犯罪行为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的方法、手段等为主要内容,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和教育手段,使群众明白在公共场所中什么是安全的、可以做的,什么是危险的、不能做的和应当防范的,从而自觉远离危险、远离不法分子,不让治安灾害事故因自己的愚昧无知而发生,避免因自身的疏忽大意而遭遇不法侵害。只要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安全防范的能力增强了,治安灾害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就失去了危害的时机和侵害的对象,公共场所的秩序与安全就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宣传教育是一项影响面广、成本低、作用大的治安防范手段,对于堵塞治安漏洞、消除治安隐患具有很大作用,可以在各类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中广泛运用,应当大力提倡。

第9篇:安检法规的特点范文

岁末年初,是各类安全事故的多发期,加之冬季雨雾天气增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镇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全镇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目前,正值年终岁末,各项检查考核多,极易分散精力。因此,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省安全生产暨百题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逐级健全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生产、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制度,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针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超前防范。对于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等安全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追究责任。

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村(社)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对“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精心安排,集中开展一至两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以自查与抽查、明查与暗访、行业检查与地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在广泛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针对节日安全的特点开展重点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届时,镇安检办将组织有关单位对重点部门、环节、场所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针对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特点,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一是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二是要加强公共集聚场所安全监管,三是要加强涪江河沿岸安全监管,四是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五是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六是要抓好森林火灾的防控和监管。

搞好教育,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节日期间,各村(社)居民委员会、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要重点针对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火灾、食物中毒等易发事故情况,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加强值班,掌握情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